在學習中,我們應該注重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通過實際操作來加深對知識的理解和應用能力的培養。以下是一些成功人士的學習總結,讓我們一起來看看他們是如何取得優異成績的。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一
區委常委班子成員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以上率下,落實好“兩個責任”,做全面從嚴治黨的表率。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的常態化、制度化應用,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發現早解決,守住第一道關口,防止小毛病演變為大問題,推動用紀律管住大多數。切實強化黨內監督,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監督,利用信息技術資源,強化風險崗位、重點工作環節的管理,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加強紀律和警示教育,用好用活身邊的反面教材,發揮警示、震懾和教育作用,促使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高效順暢運行監察委員會,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決查處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嚴重腐敗問題,堅決查處侵害群眾利益腐敗問題,努力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總之,我們要學習貫徹2020年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條例,是當前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廣大黨員的重要任務。我們要努力用好2020年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條例這一武器,使全面從嚴治黨得到堅強的紀律保障。要在學習運用中當好排頭、作表率,打牢貫徹落實2020年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條例的思想基礎。我們要掌握其精神實質同,把握基本要求,把黨規黨紀牢牢刻印在心上,用以指導實踐工作、規范自己的言行。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二
《條例》共3編,11章,133條,分為“總則”“分則”和“附則”三個部分,規定了六大類違紀行為。修訂后的《條例》有4個鮮明特點。
《條例》尊崇黨章、細化了紀律。《條例》強調黨組織和黨員必須自覺遵守黨章,明確規定違反黨章要受到紀律追究。全面梳理黨章和其他主要黨內法規對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要求,整合修訂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六項紀律。凡是國家法律已有的內容,都不再重復規定,只在分則中設置銜接條款,使《條例》的內容真正回歸黨的紀律。
《條例》突出了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條例》針對現階段違紀問題的突出表現,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對反對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行為作出處分規定。新增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等違紀條款,內容更為豐富,“籠子”更為嚴密。《條例》對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規定了較重的處分檔次,以發揮黨紀處分的威懾作用,真正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立起來、嚴起來。
《條例》體現了作風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最新成果。一是將黨的以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方面的部署和要求轉化為紀律規定。比如,《條例》第19條關于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要從重、加重處分的規定;第126條關于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要給予黨紀處分的規定,體現了中央關于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要求。二是針對反腐敗斗爭中出現的新問題,對廉潔紀律進行了歸納梳理,提高了現實針對性。比如,《條例》第83條、第84條關于黨員領導干部收受禮品、禮金必須給予黨紀處分的規定。三是突出群眾紀律,將違反群眾紀律的行為單設為一類,新增了侵害群眾利益、漠視群眾訴求等違紀條款,對破壞黨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行為作出處分規定。
《條例》提出了黨紀處分工作五項原則。《條例》在總則第4條明確提出了黨紀處分工作五項原則,即“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實事求是”“民主集中制”和“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其中,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的根本方針,也是黨紀處分工作的首要原則。《條例》第114條規定,黨組織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要受到黨紀處分,充分體現了“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必須擔當”的要求。五項原則不僅規定了各級黨組織嚴肅執紀的責任,也充分體現了黨組織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在執紀實踐中,應“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黨的以來,中央紀委回歸黨章要求,強調紀律檢查是做思想政治工作,要用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喚醒違紀黨員干部。在執紀工作中,注重抓早抓小,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是極極少數。這些都體現了“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三
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新《條例》),把黨章對紀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紀律”,刪除了原《條例》中70余條與國家法律重復內容,充分體現了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紀嚴于法的要求,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制度支持。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挻在前面,有效克服了過去紀法不分的問題,這也是我們黨的性質宗旨決定的。
紀嚴于法、紀在法前,進一步扎緊了管黨治黨的“鐵籠子”。新《條例》圍繞黨紀戒尺要求,開列負面清單,體現了不僅抓早而且抓小、不僅要從思想源頭上根治,執紀無盲區,還要做到標本兼治,沒有特殊。既是嚴“懲”,又是嚴“治”毀是治標之舉,又是治本之策。“哪類行為不能做、如果做了怎么處罰”,黨員干部一目了然。
紀嚴于法、紀在法前,體現了正風反腐的新思路。讓紀律和規矩挻在前面,既是防病于未然、治病于初起,也是對黨員干部的愛護和保護。筆者以為,審計機關及其人員要在黨規黨紀嚴于法中當好排頭兵。
新《條例》作為審計監督問責的有力武器,為新形勢下審計監督全覆蓋服務于管黨治黨、依法治國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有圖形武器。學習貫徹《條例》,是當前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廣大黨員審計人員特別是黨員審計干部的重要任務。我們要努力用好《條例》這一武器,使審計監督執法問責得到有效落實,使全面從嚴治黨得到堅強的紀律保障。要在學習運用中當好排頭、作表率,打牢貫徹落實《條例》的思想基礎。我們要掌握其精神實質同,把握基本要求,把黨規黨紀牢牢刻印在心上,用以指導審計實踐、規范言行。要積極探索新常態下審計工作方式方法,把《條例》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實到管黨治黨的實踐中,要敢于對違紀違法問題“敢碰”,說硬話、下硬手、依法審計,秉公執紀,做到該查處的查處,該保護的保護,用移交案件的實際行動凸顯審計的權威性,體現出審計在反腐倡廉中的“排頭兵”作用,不斷推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和依法治國的偉大進程。
例如,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等以前存在模糊地帶,此次修訂明確列出,便于黨員干部“對號入座”。紀律難在執行也貴在執行。審計干部要做遵紀守法的模范,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要求黨員審計人員牢記黨員身份,強化黨員意識,把黨規黨紀刻印在心上,做到守紀律、講規矩,知敬畏、存戒懼。切實把紀律挺在前面,落實抓早抓小,堅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標準,絕不允許突破紀律“底線”。
歸根到底,各級審計機關要以貫徹落實新《條例》為契機,進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提供堅強紀律保證。領導干部要帶頭尊紀學紀守紀用紀,切實擔負起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把作風紀律建設抓得緊而又緊、實而又實。黨員審計干部自覺在廉潔自律上追求高標準,在嚴守黨紀上遠離違紀紅線,在審計過程中,自覺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要解決好領導干部忠誠履職、敢于擔當的問題,不好“老好人”,敢于得罪人。對違紀違法問題要堅決查處,不遮遮掩掩、不徇私枉法,讓清廉有為的人安心盡心、違法亂紀的人得到應有的懲處,確保把黨章黨規黨紀落到實處。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四
《條例》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具有重要的意義。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習中國共產黨員紀律處分條例體會,供你參考!
《條例》共3編,11章,133條,分為“總則”“分則”和“附則”三個部分,規定了六大類違紀行為。修訂后的《條例》有4個鮮明特點。
《條例》尊崇黨章、細化了紀律。《條例》強調黨組織和黨員必須自覺遵守黨章,明確規定違反黨章要受到紀律追究。全面梳理黨章和其他主要黨內法規對黨組織和黨員的紀律要求,整合修訂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六項紀律。凡是國家法律已有的內容,都不再重復規定,只在分則中設置銜接條款,使《條例》的內容真正回歸黨的紀律。
《條例》突出了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條例》針對現階段違紀問題的突出表現,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對反對黨的領導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行為作出處分規定。新增妄議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私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等違紀條款,內容更為豐富,“籠子”更為嚴密。《條例》對違反政治紀律的行為規定了較重的處分檔次,以發揮黨紀處分的威懾作用,真正把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立起來、嚴起來。
《條例》體現了作風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最新成果。一是將黨的以來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方面的部署和要求轉化為紀律規定。比如,《條例》第19條關于頂風違紀、不收斂不收手要從重、加重處分的規定;第126條關于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要給予黨紀處分的規定,體現了中央關于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要求。二是針對反腐敗斗爭中出現的新問題,對廉潔紀律進行了歸納梳理,提高了現實針對性。比如,《條例》第83條、第84條關于黨員領導干部收受禮品、禮金必須給予黨紀處分的規定。三是突出群眾紀律,將違反群眾紀律的行為單設為一類,新增了侵害群眾利益、漠視群眾訴求等違紀條款,對破壞黨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的行為作出處分規定。
《條例》提出了黨紀處分工作五項原則。《條例》在總則第4條明確提出了黨紀處分工作五項原則,即“黨要管黨、從嚴治黨”“黨紀面前一律平等”“實事求是”“民主集中制”和“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其中,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是黨的建設的根本方針,也是黨紀處分工作的首要原則。《條例》第114條規定,黨組織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要受到黨紀處分,充分體現了“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必須擔當”的要求。五項原則不僅規定了各級黨組織嚴肅執紀的責任,也充分體現了黨組織對黨員的嚴格要求和關心愛護。在執紀實踐中,應“區別不同情況,恰當予以處理”,“實行懲戒與教育相結合,做到寬嚴相濟”。黨的以來,中央紀委回歸黨章要求,強調紀律檢查是做思想政治工作,要用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喚醒違紀黨員干部。在執紀工作中,注重抓早抓小,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是極極少數。這些都體現了“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
根據黨中央有關要求和重要講話精神,修訂兩部黨內法規主要把握了以下原則。
堅持以黨章為根本遵循,用嚴明的紀律維護黨章權威。黨章規定了黨的理想信念宗旨、路線方針政策、體制機制制度、紀律規則約束,是全黨必須遵守的根本行為規范。修訂《準則》和《條例》,都是從研讀黨章入手,既追溯黨內規則的理論源頭,又聯系實際立足當下,將黨章對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要求和紀律要求具體化。比如,黨章規定黨員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貢獻”,《準則》明確提出“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獻”的要求。又比如,黨章規定黨員要“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條例》在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中專門增加了“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等紀律處分條款。
堅持問題導向,把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擺在首位。近年來,黨內出現不少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現象。有的政治野心膨脹,大搞團團伙伙;有的妄議中央,制造政治謠言;有的不信馬列信鬼神,參與封建迷信活動。這些問題關系黨和國家政治安全,決不能等閑視之,必須通過嚴肅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加以解決。政治紀律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場、政治言論和政治行為方面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最重要、最根本、最關鍵的紀律,遵守政治紀律是遵守黨的全部紀律的重要基礎。加強黨的紀律,就要抓住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這個“綱”。遵守政治紀律,最核心的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同以同志為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維護中央權威。
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黨的xx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黨規黨紀嚴于國家法律。強調,要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實現紀法分開。紀律是黨的生命。黨的紀律保證理想信念宗旨,體現優良傳統作風,保障路線方針政策。大量案例證明,黨員“破法”無不始于“破紀”。黨員守住了紀律,就不至于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實現紀法分開,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可以防止“違紀只是小節、違法才去處理”,避免“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的現象。
堅持高標準和守底線相結合。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以德治黨與依規治黨緊密結合。道德是紀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礎,紀律是道德的堅強后盾和保障。以德治黨的“德”,主要指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修訂后的《準則》,緊扣“廉潔自律”主題,重申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優良傳統作風,堅持正面倡導,重在立德,樹立了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看得見、夠得著的高標準。修訂后的《條例》,聚焦黨紀戒尺定位,圍繞“六項紀律”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準則》和《條例》一正一反、相得益彰,自律與他律互補、高標準與守底線兼顧,對于提高黨員干部拒腐防變能力具有重要意義。
修訂后的《準則》共8條、281字,包括導語、黨員廉潔自律規范、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三個部分,可概括為“四個必須、八條規范”。
《準則》重申了黨性修養的“四個必須”。《準則》在概括黨章總綱的基礎上,開篇就對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提出“四個必須”。我們黨是用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共產黨人的根本,就是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對黨和人民的忠誠。“四個必須”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黨性修養的核心內容和根本要求。堅持“四個必須”,就能明確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堅守廉潔準則;違背“四個必須”,就會迷失方向、放松警惕、違反紀律甚至違法犯罪。
《準則》堅持面向全體黨員和抓住“關鍵少數”相結合。修訂后的《準則》,將適用對象擴大到全體黨員。在“黨員廉潔自律規范”部分,圍繞全體黨員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提出“四個堅持”;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部分,圍繞從政、用權、修身、齊家提出“四個自覺”。“四個堅持”和“四個自覺”相互貫通、渾然一體。比如,《準則》要求普通黨員“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凈做事”,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兩者具有密切的內在聯系。普通黨員也是黨的一員,必須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同時,黨員領導干部是從普通黨員中成長起來的,黨員堅持“崇廉拒腐”,就為黨員領導干部“廉潔用權”打好了基礎。
《準則》堅持實事求是、求真務實,讓黨員干部能夠自覺踐行。制度要兼具必要性和可行性,才能得到有效執行。《準則》第一條是“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要求全體黨員舍棄自己的合法利益是不現實的,但要求黨員把個人利益與黨和國家的利益統一起來,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卻是必要且可行的。堅持實事求是、求真務實,并不是降低標準。從目前情況看,“八條規范”標準已經不低,需要跳一跳才能夠得著。黨員干部要努力做到,在廉潔自律方面取得人民群眾滿意的效果。
《準則》是我們黨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必然要求廣大黨員清正廉潔、嚴格自律。《準則》是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完全堅持正面倡導的黨內法規,體現了共產黨人的公仆本色,反映了人民群眾的殷切期望。法規制度的執行,一靠自覺,二靠監督。《準則》沒有罰則,要靠全體黨員自覺遵照執行;但《準則》的每一條規定背后,都有懲戒機制提供剛性約束。比如,嚴重違反《準則》中公私分明、廉潔從政、廉潔用權等規定,都能在《條例》中找到處分依據。另外,《準則》的頒布,意味著把監督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的尺子交給了廣大群眾,這也是強有力的監督和約束。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五
近段時間,通過學習,我們深刻在感受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黨從其誕生之日起,對黨的紀律建設一直非常重視,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我們黨作為一個有著八千兩百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黨面臨著長期執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顯得更為重要。
今年,按照局和院的統一的安排,我們認真學習和閱讀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等法規、書籍,通過閱讀、學習,有以下幾點體會:
一.牢記入黨誓詞,對黨忠誠。
入黨誓詞是黨組織對黨員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黨員對黨和人民做出的莊嚴承諾和保證。當前,我們黨已經是一個擁有八千多萬名黨員的世界上第一大執政黨,在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長期執政,面對復雜多變的國際環境,面對艱巨復雜的國內改革發展穩定任務,面對黨所面臨的各種考驗和危險,如果沒有統一的意志和嚴明的紀律來維護,只能一事無成。
二、嚴守黨的紀律,拒腐防變。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自己一步步走向罪惡的過程中,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干部的基本原則,降低標準,放松要求,心存僥幸,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三、加強政治學習,堅定信念。
搞好政治理論學習,是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黨員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點對象。作為一名黨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xx大會議的精神實質,深入系統的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例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牢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廉潔自律。
自覺接受監督,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作為黨員要嚴格執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整改。抓好安全生產,遵守規章,杜絕事故和問題發生,在工作中嚴格做到“看一條,做一條,簽一條”。不斷完善,不斷創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旅客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親,利為民所謀,做人民的公仆,始終保持共產黨的先進性。堅持黨員服務群眾,以創新的意識,創新的精神,創新的思想去工作。
中共中央頒布實施《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的大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在《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試行)》的基礎上修訂實施的,科學總結了我們黨長期以來特別是《試行條例》試行7年來的實踐經驗,認真貫徹了黨的中央領導集體關于黨的紀律建設的科學論斷。《條例》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體現了時代性,更具有科學性,標志著我們黨的紀律建設更加規范化、制度化。《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維護黨的章程,純潔黨的組織,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教育黨員遵紀守法,保證我們黨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切實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將起到重要作用。
二、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增強拒腐防變意識。
加強《條例》和政治理論學習,是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是提高紀檢監察業務水平、優化知識結構、提升能力素質的具體表現。作為一名紀檢監察干部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深入、系統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
三、要嚴格遵守黨的紀律,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干部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四、要自覺接受監督,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
作為一名基層黨員干部要嚴格執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和黨內監督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在工作中不斷完善,不斷創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堅持為生產一線服務、為職工群眾服務,以創新的意識、創新的精神、創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潔自律、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的紀檢監察干部。
學習《條例》,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范和約束我們的行為。因此,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范我們的一言一行。在學習上要用正確的理論武裝我們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業業,積極向上,不求名利,堅持一切為人民謀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拼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要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良傳統和優良作風,學習先鋒模范典型事跡,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覺遵守黨紀法規,絕不能把自己混為普通老百姓。要認識到權力是一把雙刃劍,用好了能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為自己造“罪”。要從嚴自律,管住自己,當前市場經濟的趨利性逐步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價值觀不斷充斥人們的思想,越是在這種形勢下,越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越要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越要從方方面面嚴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錯誤、栽跟頭。“常在河邊走,難得不濕鞋”,就是要時時刻刻謹小慎微。要正確行使手中的權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涇渭分明,小節上時刻從嚴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腦子里要有明確的界限。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進一步解放思想,大膽開拓創新,認真學習黨紀、條規,認真貫徹落實黨在新時期的系列路線、政策和方針,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黨的事業發展貢獻力量。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六
修訂后的《準則》共8條、281字,包括導語、黨員廉潔自律規范、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三個部分,可概括為“四個必須、八條規范”。
《準則》重申了黨性修養的“四個必須”。《準則》在概括黨章總綱的基礎上,開篇就對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提出“四個必須”。我們黨是用革命理想和鐵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共產黨人的根本,就是對馬克思主義的信仰,對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的信念,對黨和人民的忠誠。“四個必須”是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黨性修養的核心內容和根本要求。堅持“四個必須”,就能明確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堅守廉潔準則;違背“四個必須”,就會迷失方向、放松警惕、違反紀律甚至違法犯罪。
《準則》堅持面向全體黨員和抓住“關鍵少數”相結合。修訂后的《準則》,將適用對象擴大到全體黨員。在“黨員廉潔自律規范”部分,圍繞全體黨員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公與私、廉與腐、儉與奢、苦與樂的關系提出“四個堅持”;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范”部分,圍繞從政、用權、修身、齊家提出“四個自覺”。“四個堅持”和“四個自覺”相互貫通、渾然一體。比如,《準則》要求普通黨員“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凈做事”,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廉潔用權,自覺維護人民根本利益”,兩者具有密切的內在聯系。普通黨員也是黨的一員,必須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同時,黨員領導干部是從普通黨員中成長起來的,黨員堅持“崇廉拒腐”,就為黨員領導干部“廉潔用權”打好了基礎。
《準則》堅持實事求是、求真務實,讓黨員干部能夠自覺踐行。制度要兼具必要性和可行性,才能得到有效執行。《準則》第一條是“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要求全體黨員舍棄自己的合法利益是不現實的,但要求黨員把個人利益與黨和國家的利益統一起來,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卻是必要且可行的。堅持實事求是、求真務實,并不是降低標準。從目前情況看,“八條規范”標準已經不低,需要跳一跳才能夠得著。黨員干部要努力做到,在廉潔自律方面取得人民群眾滿意的效果。
《準則》是我們黨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必然要求廣大黨員清正廉潔、嚴格自律。《準則》是黨執政以來第一部完全堅持正面倡導的黨內法規,體現了共產黨人的公仆本色,反映了人民群眾的殷切期望。法規制度的執行,一靠自覺,二靠監督。《準則》沒有罰則,要靠全體黨員自覺遵照執行;但《準則》的每一條規定背后,都有懲戒機制提供剛性約束。比如,嚴重違反《準則》中公私分明、廉潔從政、廉潔用權等規定,都能在《條例》中找到處分依據。另外,《準則》的頒布,意味著把監督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的尺子交給了廣大群眾,這也是強有力的監督和約束。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七
通過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使我充分地認識到,《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作為一名組工干部,如何更好的貫徹執行《條例》,使之成為新時期下全面從嚴治黨地有力武器,我覺得要做到“三個強化”:。
一、強化學習教育。作為組工干部,我們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一系列講話精神,全面系統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
二、強化責任擔當。作為組工干部,我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范我們的一言一行。我們要切實承擔起執行《條例》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做到嚴格對照、大力落實,對違反《條例》的行為要敢于開罰單、唱黑臉,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三、強化率先垂范。組織部門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職能部門,我們應帶頭遵守《條例》、落實《條例》,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大局、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平平淡淡做人。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八
2015年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兩個黨內法規的修改通過,充分體現了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全面落實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實現了黨內法規的與時俱進。作為一名基層紀委書記,通過對《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學習,感覺自己肩上的擔子更重了,對新形勢下我黨承擔的歷史責任和黨員的義務與責任有了更深刻的認識,下面就自己學習《準則》和《條例》談一談心得體會。
一、《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修訂,真正實現了讓黨員干部從“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轉變。原有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于2003年12月頒布實施,隨著時間的推移以及經濟形勢的發展,已經不能完全適應從嚴治黨的新需要,特別是原來老條例中的法紀不分問題,使得法紀問題與刑法以及治安管理處罰法存在部分重復,浪費了行政成本,同時也出現了部分以紀代法、越俎代庖等現象。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格按照法紀分開的原則,刪除了70多項與法律重合內容,真正實現了紀嚴于法,紀在法前。新條例同時強化負面清單作用,將原來條例規定的10類違紀行為修改為六類:即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這就使得黨章關于紀律的內容更加具體化,使制度更加規范,處分體系更加完善。這樣可以更加明確的告訴黨員干部哪些行為不能做,使得違紀行為不再有空可鉆。《條例》針對現階段違紀問題的突出表現,強調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對_的領導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基本要求行為作出處分規定,增加拉幫結派、對抗組織等違紀條款,確保中央政令暢通和黨的集中統一。
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的修訂,使得覆蓋對象實現了從黨員領導干部擴大到全體黨員。新修訂的準則將原先的《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改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適應對象從原來的黨員領導干部擴大到全體黨員,內容也大幅精簡,從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簡至281字,更加抓住重點,刪繁就簡。這次將廉政準則修改為《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成為一部堅持正面倡導、面向全體黨員的廉潔自律規范。同時,新準則將內容要求從原來的禁止性的負面清單轉變成倡導性的廉潔規范。修訂完善后的新準則,也將讓全體黨員和黨員領導干部在實踐中易學易記,真正做到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過對《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學習,讓我更加充分認識到廉潔和紀律的重要性。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在改革發展的新形勢下,作為一名基層紀委書記,要以嚴和實的精神把黨紀黨規學習好、落實好、執行好,做到思想自覺、政治自覺、行動自覺,爭做守紀律、講規矩的模范,永葆紀檢人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1、做學習的先行者。作為從嚴治黨的基層力量,必須先學一步,深學一層,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更實的舉措抓好學習貫徹,學懂弄通、學思踐悟,全面掌握《準則》和《條例》的內涵和要求,通過學習提高執紀監督問責的能力,真正使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嚴格落實紀委的監督責任。
2、做遵守的示范者。“惟正己可以化人,惟盡己可以服人。”作為監督黨員的黨員,要做遵守黨規黨紀的示范者,不讓做的堅決不做,讓別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以更高的標準、更嚴的要求帶頭遵守和執行好《準則》和《條例》,真正做到“心不動于微利之誘,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贏得黨和群眾的信任。
3、做維護的捍衛者。紀律靠執行,規矩靠遵從。要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捍衛黨規黨紀的嚴肅性和性。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探索執紀問責的有效途徑,專項整治從業陋習。堅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運用好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使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黨員不可逾越的底線。要敢于擔當、敢于較真、敢于查處、敢于問責,對違紀行為“零容忍”,切實維護黨紀法規的嚴肅性和性。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九
加強紀律建設,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新修訂的《準則》、《條例》,把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轉化為紀律要求,體現了黨中央對管黨治黨規律的科學把握,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生動實踐。我們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覺,將《準則》和《條例》堅決貫徹執行好,切實把黨的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
新的《準則》“重在立德”,加強了對黨員干部廉潔自律的正面倡導。新的《條例》“重在立規”,明確了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六項紀律”,更加突出了紀在法前、紀嚴于法,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紅線”。
紀律和規矩是黨組織和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是檢驗對黨忠誠度的重要標準,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主體責任,我們將把學習貫徹《準則》和《條例》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抓緊抓實抓好。廣泛開展學習宣傳教育、推動貫徹執行,教育引導黨員干部遵守《準則》、嚴格自律,對于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行為,嚴格按照新修訂的《條例》進行查處問責,以貫徹執行《準則》、《條例》為契機,把黨規黨紀刻印在全市黨員領導干部的心上、體現在行動上,確保長沙的政治生態更加山清水秀、風清氣正。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十
黨的紀律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們黨從誕生之日起就非常重視紀律建設,歷次黨章都對黨的紀律作出了明確規定。作為一個有著6700多萬黨員的大黨,沒有嚴明的紀律作保證,就會失去戰斗力;成為一盤散沙;全黨紀律嚴明,朝氣蓬勃,就能無往而不勝。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的發展階段,我們黨面臨著長期執政和改革開放的雙重考驗,需要認真解決好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兩大歷史性課題,在這樣的形勢下,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更為重要。
中共中央新頒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黨紀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依據黨章和憲法、法律,結合黨的建設的實踐,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問題。它的頒布實施是黨內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進一步加強黨的紀律建設的重大舉措,對于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首先,黨中央對加強黨的紀律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黨的十五屆六中全會對于加強和改進黨的作風建設,加強黨的政治紀律和組織人事紀律提出了許多新的明確、具體的要求。黨的十六大進一步提出要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其次,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有了新的變化。“試行條例”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內容是我們在1995年以前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認識和研究成果。“試行條例”發布實施近七年來,我們國家的政治、經濟、文化建設和社會形勢發生了很大變化。在這種情況下,為了更好地貫徹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精神,保證我們黨努力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必要及時對“試行條例”進行修訂。
再次,新世紀新階段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有了新的進展。適應新形勢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需要,既要從嚴治標,又要著力治本,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形成用制度規范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使廣大黨員干部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必須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法規。
這次修訂在具體內容和條款的設計上,注意正確處理了三個方面的關系:。
一是注意處理繼承與創新的關系。《黨紀處分條例》保留了“試行條例”中應當繼續執行的條款,對其中一些條款進行了調整、充實、完善和細化,對一些不適應當前需要的條文不再寫入,并結合新情況增加了一些新的條款。如鑒于目前我國證券交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已逐漸健全完善,并且中央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證券投資行為若干規定》已經有限制地放寬了對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買賣股票的禁令,在一定條件下允許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個人依法投資證券市場、買賣股票和證券投資基金,因此,《黨紀處分條例》對“試行條例”第九十一條關于違反廉潔自律規定買賣股票應受黨紀處分的規定不再寫入。
二是注意處理從嚴治黨與現實可行性的關系。《黨紀處分條例》堅持實事求是、寬嚴相濟,力求做到寬要寬得恰當、嚴要嚴得適度,使規定更具有現實可行性。如《黨紀處分條例》規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主刑(含宣告緩刑)的,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黨紀處分條例》規定的只有開除黨籍處分一個檔次的違紀行為,不適用減輕處分的規則。這些規定較“試行條例”更加嚴格。
意使其具有黨內法規的特點,使之符合從嚴治黨、加強黨的建設的需要。貫徹執行《黨紀處分條例》,是黨的各級組織的一項重要任務。當前,首先要以求真務實的精神認真學習、深刻領會。要把學習《黨紀處分條例》與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結合起來,與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嚴肅黨的紀律的要求結合起來。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十一
8月26日,中共中央印發了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的十九大之后,黨中央對條例的修訂,目的是不斷提高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加強黨的建設,能夠經得起各種風險、風浪的考驗,同時不斷增強全體黨員的紀律意識,讓黨員干部習慣在受約束的環境下生活工作,使鐵的紀律成為黨員干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此次新修訂的紀律處分條例共142條,與原條例相比,新增11條,修改65條,整合了2條。
一是用黨紀保障黨中央權威。新《條例》落實了《中共中央政治局關于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的若干規定》,確定習近平總書記的核心地位,強化“四個意識“,保障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的制度。新《條例》對“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實際言論、行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破壞黨的集中統一的”,“拒不執行黨中央確定的大政方針,甚至背著黨中央另搞一套的”,“制造、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擅自對應當由黨中央決定的重大政策問題作出決定、對外發表主張的”等一系列破壞黨中央權威的行為作出了處分規定。
二是用黨紀保障“四項基本原則”和改革開放決策。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是黨和國家的根本,是長治久安的關鍵。我們必須高度警惕“扛著紅旗反紅旗”的行為,堅決保衛社會主義制度。新《條例》對“堅持資產階級自由化立場、反對四項基本原則,反對黨的改革開放決策”,“違背四項基本原則,違背、歪曲黨的改革開放決策”,“反對黨的領導、反對社會主義制度”等行為作出了處分規定,斷絕了一切換旗識、變顏色的妄想,確保全黨在基本原則、根本路線、方向等問題上保持清醒頭腦。
三是用黨紀保障政治思想的先進性。中國共產黨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為指導,以實現共產主義為奮斗目標,中國共產黨員要自覺做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者。我們要高應重視封建迷信、宗教勢力搶奪基層陣地的趨勢。新《條例》對“組織、參加邪教組織的”,“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破壞民族團結的”,“對信仰宗教的黨員”,“參與利用宗教搞煽動活動的”,“組織、參加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等行為作出了處分規定。
四是用黨紀保障干部隊伍的純潔性。黨的干部隊伍是黨的革命事業和建設事業的關鍵因素,特別是黨的領導干部,必須起到先進模范作用,一級帶著一級干,一級干給一級看,保障干部隊伍的純潔性,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重要工作。新《條例》對“在黨內組織秘密集團或者組織其他分裂黨的活動的“,“在黨內搞團團伙伙、結黨營私、拉幫結派、培植個人勢力等非組織活動,或者通過搞利益交換、為自己營造聲勢等活動撈取政治資本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陽奉陰違,欺上瞞下,搞兩面派,做兩面人”,“不按照有關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情節較重的“,“對抗組織審查”,“違反黨的優良傳統和工作慣例等黨的規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響的”等行為作出了處分規定,進一步明確干部隊伍行為規范的底線。
作為一名黨員,不僅要逐條逐項認真學習《條例》,把個人成長進步融入黨的事業發展,無論在任何崗位上,都牢記自己的黨員身份,以自己的實際行動作出表率還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蝕”,對工作做到“零懈怠”,對群眾做到“零距離”,最大限度保障群眾利益不受侵害。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十二
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再次對《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進行修訂,充分體現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一以貫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堅定決心,持之以恒正風肅紀的頑強意志,下大力氣建制度、立規矩、抓落實的鮮明導向,再次向全黨釋放了以鐵的紀律管黨治黨的強烈信號,吹響了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再出發的政治號角,具有重大的政治意義、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新修訂的《條例》明確回答了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體現了時代性,具有科學性,標志著我們黨的紀律建設更加規范化、制度化。新修訂的《條例》對于維護黨的章程,純潔黨的組織,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教育黨員遵紀守法,保證我們黨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切實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著重要作用。
新時代對我們黨員提出了新的要求,一個沒有黨的紀律觀念的黨員不可能是合格的黨員,尤其是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必須認真領會新修訂的《條例》中的內容,進一步打牢思想基礎,筑牢思想防線,自覺做遵守黨規黨紀的先鋒模范。
一是必須提高政治站位。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要始終把學習新修訂的《條例》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深刻理解和把握新修訂的《條例》精神實質,切實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為實現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決勝全面小康社會不懈奮斗。
二是必須將新修訂的《條例》作為自己的行為規范。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要認真學習新修訂的《條例》、遵守新修訂的《條例》、貫徹新修訂的《條例》、維護新修訂的《條例》。堅持用黨規黨紀規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并對照檢查,學以致用,將學習新修訂的《條例》作為自己的一種行為規范,自覺做到廉潔自律、謹言慎行,做遵守黨的紀律模范,從加強紀律觀念、樹立紀律觀念做起,為自覺維護和遵守黨的紀律打下堅實的思想基礎。
三是必須發揮好黨員先鋒模范作用。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要不斷認真深入系統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路線、綱領,認真領會新修訂的《條例》中的內容,主動接受國家法律法規和黨紀條規的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道德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自己的信念,自覺抵制歪風邪氣,筑牢思想防線,切實發揮好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
四是必須將新修訂的《條例》落實到具體工作當中。作為阿克陶縣政協主席,必須自覺維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核心地位,落實黨領導各項工作的體制機制,確保把新修訂的《條例》貫徹到政協各項工作之中,使政協工作更好地契合縣委的戰略決策、更好地貫徹縣委的工作部署,把縣委的決策部署轉化為社會各界的自覺行動,確保阿克陶縣政協事業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十三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舉,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現的重要保證,對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作為一名黨員干部,通過學習《準則》《條例》,在思想上有了新的認識和進步,更加深刻地認識到廉政建設和紀律處分對每個工作崗位的重要意義,清楚認識到必須加強自身思想紀律作風建設,主動嚴格要求自己,要積極響應中央的號召,時刻不忘廉潔自律、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勤勉工作,將清正廉潔貫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項工作之中。現將自己的學習心得匯報如下:
一、深刻認識遵守廉政準則、保持清正廉潔的重要意義。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優良的精神文化是指引和約束人們具體行為的強大動力。反腐倡廉工作一直是推動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工作,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對個人思想道德品質的重要考驗。要真正做到清正廉潔,就必須從源頭抓起,從思想根源入手,營造“以廉為榮、以貪為恥”和“鞭撻腐敗、崇尚廉政”的良好氛圍。《廉政準則》和《處分條例》,就是要以學習思廉、以警示促廉、以紀律保廉,使廉潔意識植根于每位黨員干部的頭腦之中,人人遵守《廉政準則》和《處分條例》,牢固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政績觀和工作觀,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不斷增強清正廉潔、勤政為民的思想意識,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貫徹“為民、清廉、務實”的要求,真正從思想上預防腐敗現象、從紀律上制止腐敗現象的發生。
二、充分認識廉潔和紀律的重要性,堅定廉政決心。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作為一個執政黨,沒有相關制度及紀律的嚴格要求,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在黨內滋生蔓延,就會削弱黨的根基,嚴重時,會威脅黨的執政地位,這不僅會亡黨也會亡國。在當前的新形勢下,我們黨不僅面臨執政考驗、改革開放考驗、市場經濟考驗、外部環境考驗,同時還面臨精神懈怠危險、能力不足危險、脫離群眾危險、消極腐敗危險。面對嚴峻復雜的形勢、艱巨繁重的任務和人民群眾的期盼,有些黨員自身存在的問題更加凸顯,使得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黨的領導弱化、管黨治黨不嚴、責任擔當缺失。如果任其發展下去,就會削弱黨的執政能力、動搖黨的執政基礎。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務必從嚴。全面從嚴治黨,就是要圍繞加強黨的領導這個根本,解決管黨治黨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問題,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堅強領導核心。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黨建設的理論基礎還相對薄弱,《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現了我黨應對新形勢、新任務的變化,以更加積極、昂揚的態度應對新挑戰。
只有充分認識廉潔和紀律的重要性,才能切實轉變觀念,樹立依法、依規工作的意識,才能提高工作效率,適應新時代的要求。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十四
中共中央印發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黨再次釋放出以鐵的紀律管黨治黨的強烈信號。按照原原本本學,新舊比對學,逐字逐句學,多次全面學,不斷將新《條例》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實扛起職責和使命,堅持一手抓黨風廉政和反腐敗斗爭,一手抓反分裂斗爭,堅決落實“1+3+3+改革開放”部署,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縱深發展。
黨紀處分條例是規范所有黨組織和黨員行為的基礎性法規,在黨內法規體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新《條例》修訂的基礎在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確立了新的奮斗目標、回答了新的時代命題、提出了新的基本方略。作為一名鄉黨委書記,要時刻以新《條例》為戒尺,行動上做到“零違規”、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蝕”,對工作做到“零懈怠”,對群眾做到“零距離”,確保令行禁止,把鐵的紀律轉化為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
把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寫入指導思想。《條例》第二條規定,“黨的紀律建設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
“兩個堅決維護”確保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條例》第二條增寫“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一方面明確了紀律審查工作的政治性,表明紀律審查是“兩個堅決維護”的重要“維護”力量;另一方面,無疑提高了紀律審查工作的政治站位,拓展了紀律審查的工作視野。
“四個意識”筑牢思想防線。《條例》第三條增寫“黨組織和黨員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增強“四個意識”,是筑牢思想防線的重要基礎,具有強基固本的重要作用,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做好各項工作的根本保證,也是不斷提高黨性修養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做好各項工作的根本保證。始終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使我們黨更加團結統一、堅強有力。
突出監督執紀的“靶心”。《條例》第七條第二款強調將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作為執紀審查的重點。
“四種形態”體現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條例》第五條增寫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內容,要求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
從嚴處分凸顯“越往后越嚴”的震懾作用。《條例》對一些違紀行為作出了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的規定,提高了違反政治紀律的代價,對遵守政治紀律、落實“兩個堅決維護”、樹立“四個意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進一步強化了政治紀律的極端重要性。
新修訂《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一些新發現的典型行為作出處分規定,細化了監督執紀依據,豐富了紀律審查的內容,讓紀律建設更加完善。這不僅強化了黨員的政治紀律意識,堅定政治信仰,確保黨中央重大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而且有利于遏制當前新的腐敗變種,切斷利益輸送渠道,壓縮權錢交易的腐敗空間;體現了以人民為中心的要求,有助于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作為一名鄉黨委書記,要切實在“用人”“謀事”“抓落實”上狠下工作,帶頭學習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全面落實從嚴治黨,切實履行“一崗雙責”。堅持“兩套班子”工作機制,確定一套班子抓穩定,一套班子抓扶貧,確保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確保155戶647人脫貧,3個村退出。以《黨章》為標桿,以《條例》為戒尺,持續正風肅紀,轉變作風,為加馬鐵熱克鄉各項事業的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保障。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十五
近日,本人通過認真學習理解領會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深刻感受到新修訂頒布的《條例》,是黨中央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適應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對全面從嚴治黨、加強紀律建設再部署、再動員,向全黨釋放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的強烈信號,樹立下大氣力建制度、立規矩、抓落實、重執行地鮮明導向。
通過學習,我深刻感受到,新修訂頒布實施的《條例》目的更加明確,定位更加準確,處分更加精確,是從嚴治黨的重大舉措,是黨內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們黨和國家正處在非常重要的歷史時期,全國各族人民都在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為實現中國夢,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斗,《條例》以黨內法規的形式明確回答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體現了時代性,具有科學性,標志著我們黨的紀律建設更加規范化、制度化。《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維護黨的章程,純潔黨的組織,貫徹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教育黨員遵紀守法,保證我們黨始終做到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和切實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著重要作用,對于我們共同實現中國夢保駕護航具有重要的價值和意義。
通過學習,我深刻感受到,學習《條例》關鍵在于正確理解和把握《條例》精神實質,重點在于規范和約束我們的行為。因此,我要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做到遵守黨的紀律不動搖,執行黨的紀律不走樣,時刻用黨的紀律嚴格要求和約束自己,規范自己的一言一行。用正確的理論武裝自己的頭腦,樹立正確的理想信念和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自覺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通過學習,我深刻感受到,《條例》是關于黨的紀律和紀律處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黨內法規,它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經常性的重要條件,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得以實施的重要保證,對于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密切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對于加強黨的監督,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行為失范,維護黨的紀律,促進每個黨員干部干凈辦事、廉潔從政全面發展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推動作用。
通過學習《條例》精神,我要在工作上要兢兢業業,積極向上,不求名利,發揮表率作用,帶頭維護紀律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牢固樹立黨規黨紀意識,以《條例》為準則,防微杜漸,始終明底線、知敬畏,使鐵的紀律真正轉化為黨員干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營造風清氣正、干事創業的良好環境。
通過學習《條例》精神,我要在生活上要甘為清貧,自覺摒棄貪圖享受、唯金錢至上論,自覺抵制腐敗歪風邪氣,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邊的人。
通過學習《條例》精神,我要始終保持黨員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保持黨的優良傳統和優良作風,學習先鋒模范典型事跡,自覺維護黨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覺遵守黨紀法規,絕不把自己混同為普通老百姓。
通過學習《條例》精神,我要自覺做到在困難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擔,在榮譽面前不搶不追,謙讓包容。要自覺增強黨性觀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堅持講政治、講學習、講貢獻、講風格、講原則、講團結、講正派,踏踏實實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堅決克服只要組織照顧,不要組織紀律,不思進取,投機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實,管理怕嚴、作風怕硬,遇到困難和矛盾繞道走,看到名利爭著上的不良思想和行為。
通過學習,我深刻感受到,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要把自己的言行舉止規范到《條例》之中,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要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人生觀、地位觀和利益觀,進一步解放思想,以創新的意識、創新的精神、創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潔自律的黨員干部,以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努力為我們黨的事業添磚加瓦。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十六
近期,我按照鎮黨委的安排,認真閱讀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全文)》等法規、書籍,通過閱讀、學習,我有以下幾點體會:
歷史和現實都表明,一個政黨,如果不堅決反對和有效預防腐敗,聽任腐敗現象在黨內滋長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權,即使取得政權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權穩定。如果不能堅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變工作,黨的執政地位就有喪失的危險,黨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毀滅。黨的十六大以來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提出了明確的要求,頒布了一系列的法規、條例,這是我們黨對執政規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規律認識的進一步深化,是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對外開放條件下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要求,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舉措,對于提高黨的執政能力、鞏固黨的執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搞好政治理論學習,是堅定理想信念、增強拒腐防變意識的基礎和前提。黨員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點。作為一名黨員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會議的精神實質,深入、系統地學習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主動接受從政道德教育、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黨紀條規和國家法律法規教育,堅定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不斷提高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打牢思想基礎,筑嚴思想防線,常修為政之德、常思貪欲之害、常懷律己之心,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廉潔從政。
許多鑄成大錯的黨員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墮落罪惡的過程時,普遍反映出一點,就是從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動作、小利益開始,誘發他們私欲膨脹,不顧黨員領導干部的基本原則,心存僥幸,降低了標準,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對國家、對社會、對人民無法彌補的巨大損失。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作為黨員就要警鐘長鳴,時刻用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牢記“兩個務必”,做到“八個堅持、八個反對”,防微杜漸,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一切能夠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產黨員的先進性,不斷提高拒腐防變的能力。
作為黨員要嚴格執行黨章,全面貫徹黨內處分條例和黨內監督條例,自覺接受來自各方面的監督,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和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進行認真整改,進一步在工作中不斷完善,不斷創新,不斷進步,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樹立正確權力觀、地位觀和利益觀,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做人民的公仆,始終保持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堅持機關服務基層、黨員服務群眾,以創新的意識、創新的精神、創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潔自律、認真務實的大學生村干部。
學習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會(專業17篇)篇十七
進一步完善了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分類和概括,更加突出政治紀律的重要性。關于政治紀律的要求,習近平總書記共有185次講話中明確提出了要求,對一些重要的提法,總結如下:
1.遵守黨的政治紀律,
2.要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本位主義,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在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
3.決不允許散布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意見,決不允許公開發表違背中央決定的言論,決不允許泄露黨和國家秘密,決不允許參與各種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決不允許制造、傳播政治謠言及丑化黨和國家形象的言論。(見第五十七條、五十八條、五十九條、六十條、六十一條、六十二條、六十三條。)。
4.作為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在涉及重大問題、重要事項時按規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這是必須遵守的規矩,也是檢驗一名干部合格不合格的試金石。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是請示報告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要在一定比例中抽查,如果填的和實際情況不一樣,就要說清楚為什么,不能糊弄黨組織。省部級領導干部離婚、再婚要不要報告?身邊人出現重大問題要不要報告?當然要報,第一時間就要報告,要報告發生了什么事,報告是什么原因。不要突然來了一個網上信息,我們不知真假,再去核實就被動了。光知道沒有報告不行,還要問清楚為什么不報告。到了一定程度就要派紀委去了解情況。
5.執行組織紀律就要明確,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該這樣做、哪些事該那樣做,哪些事可以個人對組織或組織對個人、哪些事必須組織對組織,哪些事可以簡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辦,哪些事該發揚民主、哪些事該堅持集中,哪些事由自己決定、哪些事該請示報告,都要規定得明明白白。對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拒不執行或擅自改變黨組織作出的決定、個人或少數人決定重大事項的,對在黨內搞非組織活動、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對不嚴格執行請示報告等組織制度的,對長期不參加黨組織活動、不能履行黨員義務的,必須及時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組織處理或紀律處分。
特別是總書記指出的七個有之:在這種觀念支配下,一些人無視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為了自己的所謂仕途,為了自己的所謂影響力,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的有之,搞匿名誣告、制造謠言的有之,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搞封官許愿、彈冠相慶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
新《條例》,在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表述方面,正是貫徹落實了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精神,參考了七個有之的分類。
(1)任人唯親——在干部選拔工作中不問人的品德和才能,以與自己的情感好壞、關系親疏為標準,選拔關系親密的人。排除異己——排除、清除和自己意見不同或不屬于自己小集團派系的人。
(2)團團伙伙、拉幫結派——搞小團體勢力、維護小團體利益,破壞大局和整體利益、長遠利益,是黨和人民事業的毒瘤。既有裙帶關系維系的家族山頭,也有地域關系形成的老鄉圈子;既有某種共同經歷形成的“同事幫”“同學幫”“戰友幫”;也有金錢關系搭建的各種利益鏈;既有政治上互相依附的團團伙伙,還有極少數高級干部政治野心膨脹,權欲熏心,搞結黨營私、謀取權位的政治陰謀活動;有在主政的地方搞小山頭、拉小圈子,建“獨立王國”,有“搭天線”“抱大腿”,營造“權利山林”;有拉關系、找門路、搞權力“俱樂部”;有當門客、充門宦、搞門附。見第四十八條、四十九條、五十條、五十一條、六十四條。
(4)收買人心、拉動選票——在換屆選舉和選拔任用干部工作中,少數人為自己活自己的人能夠當選或提拔,不擇手段拉攏選舉人或推薦人。有的不直接出面而是授意他人向選舉人和推薦人游說,請他們投票或推薦時“多多關照”;有的封官許愿,搞權權、權前幕后交易,千方百計拉攏選舉人和推薦人;有的請客送禮,用金錢賄賂選舉人和推薦人;有的甚至公安施壓,脅迫選舉人或推薦人選舉自己或者自己的人。
(5)封官許愿——分封官職,承許將來給人以利益、好處,以名利地位拉攏引誘人搞小圈子、小團體。相彈冠慶——同伙升官了,自己一定會得到提攜,于是把帽子拿出來,彈掉上面的灰塵,躊躇滿志地等待提攜。
(6)自行其是——目無上級、不遵守請示報告制度,只按照自己的想法行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私人領地”“采挹”的想法。陽奉陰違——搞兩面派、做兩面人,兩面三刀,表面一套背后一套。見第五十四條、五十五條。
(7)尾大不掉——自恃強大、不聽指揮。妄議中央——黨中央在制定重大方針政策時,都會通過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但有些人“當面不說,背后亂說”“會上不說,會后亂說”,這就是妄議中央。見第四十四條、四十五條、四十六條、四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