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建議是在日常生活中表達個人觀點、提出具體改進措施的一種方式。不同人對于意見建議有不同的看法和觀點,以下范文僅代表小編的個人意見,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靈活運用和調整。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一
為充分發揮再審檢察建議的優越性以及有效地對人民法院的民行審判活動進行全面監督,筆者認為,再審檢察建議的條件應當與人民法院進行再審的條件相一致,應當包括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人民檢-察-院抗訴案件的條件,即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確有錯誤且能夠抗訴;第二種情況是人民法院的生效調解書確有錯誤以及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確有錯誤但不能夠抗訴。
依據上述再審檢察建議的條件,筆者認為,再審檢察建議的案件范圍應當包括以下幾種類型: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且能夠抗訴的案件;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生效調解書的案件;人民法院確有錯誤的生效裁判但又不能夠抗訴的案件;原裁判符合抗訴條件,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協商一致,人民法院同意再審的案件;人民法院對抗訴案件再審的庭審活動違反法律規定的案件;應當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的其他情形的案件。
實施中需規范的六個環節
人民檢-察-院實施再審檢察建議是人民檢-察-院履行民行監督職能的.方式和手段,為保證這項工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需要嚴格加以規范。
1.再審檢察建議應當以人民檢-察-院的名義采用書面文書形式。再審檢察建議是以人民檢-察-院的名義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因為再審檢察建議是人民檢-察-院的一項職權,而不是人民檢-察-院內部某個檢察人員或某職能部門的職權。是否提出檢察建議必須由檢察長和檢察委員會集體討論后決定。再審檢察建議采用書面形式便于人民法院采納、存卷、備查、總結,也便于上級人民檢-察-院檢查和指導。
2.再審檢察建議文書的格式要規范。目前,人民檢-察-院再審檢察建議的格式尚無統一的規定。根據多年來的實踐,再審檢察建議的格式應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組成。具體的格式可參照抗訴書的樣式。
3.層層把關制度。按照辦案程序先由承辦人草擬案件審查終結報告,闡述需要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的理由,然后提交職能科(處)集體討論,再提請檢察長審批。對于情況復雜、涉及面廣的再審檢察建議,還需要經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是否適用檢察建議或通過抗訴程序解決。
4.專門送達制度。再審檢察建議書一旦形成后,需要連同有關證據材料及時送達給被建議的同級人民法院,認真履行回執手續,以便日后有據可查,并利于人民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的審查處理。
5.反饋采納制度。人民檢-察-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書后,應就同級人民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回訪。對同級人民法院提出的合理意見和要求要認真聽取并予以落實。
6.歸檔保存制度。再審檢察建議除案卷中必備,送達同級人民法院外,還應送本院檔案室備案。這樣既便于保管,也便于今后檢察工作的檢查、總結交流以及檢察調研。
實施中需注意的三個問題
人民檢-察-院實施再審檢察建議的最終目的是更好地履行對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活動的監督,為確保再審檢察建議的實施效果,人民檢-察-院在實施過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再審檢察建議不同于抗訴,抗訴必然引起再審,而再審檢察建議屬于建議的性質,案件是否再審,取決于人民法院是否采納再審建議。人民檢-察-院為發揮再審檢察建議的最大效力,應當積極協調好與人民法院的關系,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通過人民檢-察-院與人民法院的共同努力,保證法律的正確實施,維護司法的公正。
2.嚴格把握再審檢察建議的質量。質量是案件的生命線,再審檢察建議要提出充分的再審理由,嚴格運用證據認定案件事實及適用法律,做到證據分析透徹、法理闡述深入、邏輯論證嚴密。人民檢-察-院向人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要力爭發一件成功一件,切實提高人民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的采納率。
3.與抗訴相結合。民行抗訴是法律規定最明確,也是最有權威的監督手段。自從人民檢-察-院開展民行檢察工作以來,人民法院習慣于民行抗訴這一監督方式,對于再審檢察建議這種新型的監督方式,可能會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在此情況下,人民檢-察-院一方面要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爭取對再審檢察建議的理解、支持、配合;另一方面,遇到人民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置之不理的情況,凡符合抗訴條件的,及時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以充分發揮再審檢察建議的有效性和權威性。
需要進一步完善有關規定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二
xxx人民檢察院:
貴院于20xx年7月16日下發給我所的古檢民行建字。
[20xx]01號《檢察建議書》已收悉,我單位對此十分重視,并召開會議做了認真研討,針對《檢察建議書》的內容,結合我所電力安全管理實際情況,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認真宣傳學習電力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管理意識。
1、組織全所職工學習《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增強單位職工安全意識,促使職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斷促進電力安全。
2、加強對農戶的用電知識宣傳教育,組織轄區內所有農戶學習《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電力法律法規。通過學習,轄區內農戶對電力安全有了新的認識,對今后預防此類安全事故的發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組織有關人員開展轄區線路的維護工作。
針對轄區內線路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一經發現,立即處理,并懸掛警示牌。確保今后用電安全。
三、嚴格落實相關責任制度,將安全管理責任與職工工。
資、獎金掛鉤。
今后我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建立有關獎懲機制,對不嚴格落實電力安全管理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對維護電力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工要給予適當的獎勵。
四、開展職工培訓,嚴格管理片區管電人員,禁止無安全用電資質的人員參與維修電路。
開展職工電力技術培訓,增強職工的業務水平。嚴格管理,禁止片區管電人員安排無電工資質的人員參與安裝、維修電路。對不嚴格執行安全管理有關制度的職工,絕不姑息,嚴肅處理。
針對貴院提出的寶貴建議,我所已經采取了有關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在檢查機關的監督、指導下,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定會日趨成熟,此類安全事故也不會再發生。
xxxxx供電所。
二oxx年七月二十日。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三
2010年以來,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檢-察-院積極探索運用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監督方式,建議法院啟動刑事再審程序,使三件確有錯誤的生效刑事判決和裁定得到糾正,充分保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司法公正,同時又節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刑事訴訟效率。
一是準確把握“抗與不抗”的界限,堅持以抗訴為主,發再審檢察建議為輔的辦案原則。該院在辦理刑事申訴案件時,對于法院“確有錯誤”的裁判,只要符合抗訴條件的,都依法及時向上級人民檢-察-院提請抗訴,以確保刑事審判監督的有效性和權威性。 然而,并非所有“確有錯誤”的生效判決和裁定檢-察-院都適宜按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而通過發再審檢察建議啟動再審程序,既保證檢-察-院全面有效地履行刑事審判監督權,做到有錯必糾,同時也可以督促審判機關對存在問題的生效裁判予以重視,并及時糾正。
二、堅持對案件的全面審查,切實提高人民法院對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采納率。該院在辦理刑事申訴案件時,始終堅持對案件的全面審查原則,收集證據材料并認真核實,嚴格運用證據規則認定案件事實及適用法律。同時,統一和規范適用再審檢察建議的內容。對于發出的再審檢察建議,強調說理性,充分闡述建議再審的事實及法律依據,確保再審檢察建議具有說服力,切實提高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的采納率。
三、規范刑事再審案的辦案程序,確保再審檢察建議質量。依據《人民檢-察-院復查刑事訴訟案件規定》,堅持對刑事申訴案件的決定權與申訴審查權相分離的辦案原則,該院控告申訴部門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的申訴初審后,認為需要提出抗訴的,提出抗訴意見,連同案卷一并移送審查起訴部門審查。認為存在錯誤,但不宜抗訴,需要提出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報請檢察長決定后,移送審查起訴部門審查。審查起訴部門經審查認為存在錯誤,無抗訴必要,需要提出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報請檢察長決定后,再向法院發再審檢察建議。
四、加強與法院的溝通與協調,完善再審檢察建議與抗訴機制的銜接。該院在發出再審檢察建議之前,加強與法院的溝通、協商,對于發出的刑事再審檢察建議,及時了解和掌握檢察建議的落實、采納情況,爭取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與此同時,對于法院對再審建議不予采納的,凡符合抗訴條件的,及時提請上級檢-察-院抗訴,以確保履行好法律監督職責。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四
再審檢察建議書應該怎么寫呢?大家了解過再審檢察建議書格式嗎?小編整理了再審檢察建議書格式范文給大家,歡迎大家閱讀!
檢察建議書
檢建[]號
一、發往單位
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
二、問題的來源或提出建議的起因
寫明本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該單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關建議的問題。
三、提出建議所依據的事實
此部分為提出檢察建議所依據的事實。
對事實的敘述要求講求客觀、準確、概括性強,要歸納成幾條反映問題實質的事實要件,然后加以敘述。
四、提出建議的依據和建議內容
建議書引用依據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檢察機關提出建議的行為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另一種是該單位存在的問題不符合哪項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
建議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切實可行。
要與以上列舉的事實緊密聯系。
五、要求事項
即為實現建議內容或督促建議落實而向受文單位提出的具體要求。
可包括:
1.研究解決或督促整改;
2.回復落實情況,可提出具體時間要求。
年月日
(院印)
一本文書為人民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對有關單位在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和漏洞,為建章立制,加強管理,以及認為應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黨紀、政紀責任的,向有關單位正式提出檢察建議時使用。
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對符合《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中提出檢察建議條件的案件,也可以用此文書針對人民法院的具體民事、行政裁判,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的檢察建議,其具體內容參照民事抗訴書、行政抗訴書的寫法,并在要求事項中明確寫明:建議人民法院再審。
二、本文書號“檢建[]號”由提出建議的具體部門分別編號,如監所部門提出檢察建議,應填為“檢監建[]號”;民行部門提出檢察建議,填為“檢民行建[]號”。
三、本文書一式四份,一份附卷,一份送達受文單位,一份送達受文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一份送本院預防部門。
民行部門提出的再審檢察建議,可不送預防部門。
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再審申請人、)孔繁菊,女,漢族,1959年8月28日出生,戶籍地上海市閔行區七莘路2299弄131號502室,電話:13774342058。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再審被申請人)上海青竹子裝飾設計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閔行區光華路2118號3幢152室,法人施瑞華,公司經理。
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再審被申請人)雷柏特(上海)實驗室設備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閔行區華漕鎮楊家巷村3668弄1號。
法人林枚香,公司總經理。
申請人孔繁菊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13年9月13日作出的(2013)滬高民二(商)申字第242號裁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項之規定,提出申請檢察建議。
注:以下證據編號是按一審判決書上的`排列。
2,屏風玻璃證據1《訂貨單》上是否表明了0.8鋼化?
3,證據4圖紙類,有青竹子自畫的錯誤圖紙嗎?
5,詳細事實在3/16及4/16兩份超支原因證據3的函件上。
事實與理由:青竹子公司稱,其只是介紹我生意的。
而其是成人又是法人是有法制概念,應明確當日其在合同《定貨單》上簽名的法律關系責任。
但在本案中:其即自作主張敷衍提供我錯誤的圖紙造成了我損失(證4),又提出不符實際的要求等誤導我(證1,3),連價格懸殊的屏玻樣品也是簽訂后其才提供給我(證1,3、新證1)等一系列其錯誤的行為造成了我損失,定作中又多次改變方案要求(新證3),其還在安裝現場不負責任的盲目定錯裝屏風的位置,卻又拒絕聯系有關人士到現場糾正錯誤(新證2)等一系列由其經手的過錯(證1,3,4、新證1,2,3)事實。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之定義:居間人是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提供此媒介服務的。
且其也無依據委托代理關系而系代理人。
因此一審、二審我始終否認其是單純的介紹人,因其的行為已超越了居間人法定的義務權限,而替作份外的并且是已構成定作人要件的義務,根源是一系列過錯的行為。
而且其在諦結合同時還故意隱瞞上海雷柏特與南通雷柏特(前名:巴爾桑波)公司是同一位法人但非同一家公司之重要事實(證1),故當時在上海雷柏特公司簽訂合同時,我不知道林總在此《定貨單》上的簽名是代表另一家公司的。
而且在此《定貨單》上其也未記載巴爾桑波及此公司的聯系方式(證1),全程都是其聯系操作的,直到一審法院去年11月26日的開庭審理后,我才知此真相(有庭審筆錄)。
由此還導致了我受蒙因素而被駁回起訴。
這理應是青竹子依法承擔的責任。
并且定作中因存在諸多問題需聯系林總,但其提供我林總的電話號碼卻是假的(證3),致使我聯系不上又受影響。
故青竹子就是直接造成我損失的當事責任人。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規定:居間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托人利益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本案中青竹子公司的行為已符合此條款,其應當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我申請再審時其又稱:我提供的新證據2上簽字的見證人及新證據3上證言的人,都是與我有利害關系的人其不認可,及其它非事實理由,要求高院駁回了我再審申請。
在此,我依法提出檢察建議申請,請求檢察院依法查清事實,以維護我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 民行處
申請人:
xx年x月x日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五
再審檢察建議是檢察機關在民行檢察監督程序立法不完善的情況下,著眼維護司法公正和權威,依據法律原則和立法精神,在履行民行檢察監督權上的發展和創新。盡管這種監督方式目前還法無明文規定,尚處探索之中,檢、法兩家對此褒貶不一,但實踐證明,檢察建議作為抗訴監督的補充是非常必要的,它與抗訴相輔相成,構成一個完整的監督體系。本文擬對這種做法的有關問題進行分析,以期有益于我國民事行政檢察監督制度的完善。
9月高檢討論通過了《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在“規則”中增加了檢察建議的內容,其中四十七條是向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的具體規定。在209月高院下發《全國審判監督工作座談會關于當前審判監督工作若干問題的紀要》第十七條也規定了:“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提出檢察建議的,人民法院應認真研究改進工作,經與人民法院協商同意的對個案提出檢察建議書的,可依職權啟動再審程序。”同時高檢民行檢察廳廳長王鴻翼在《完善民行檢察在于修改立法》講話中提出的要完善現有的抗訴制度,要以類似于“再審決定”的形式取代現行的抗訴,在強行啟動再審程序糾正錯案,解決再審案件同級審,從根本解決“周期長”“改判難”的問題。以上規定和講話,可視為適用再審檢察建議的司法依據。
檢察機關依法行使抗訴權受阻時,適用再審檢察建議會達到預期的監督效果。他與抗訴權形成一套完整的民行檢察監督體系,從而達到維護司法公正的目的。再審檢察建議有抗訴權所無法比擬的優越性,更有其獨到之處。
(1)、可以彌補民行抗訴在程序上的不足。
現行法律對民行抗訴程序規定過于原則,抗訴周期長、程序多,占用了大量司法資源,增加了當事人的訴累,也易引起當事人的上訪告狀,增加社會的不穩定因素,一些民轉刑、行轉刑案件的發生充分說明了這一點。同時,受審級管轄的制約,上級院的民行部門承擔了過重的辦案任務,越是到高層,抗訴案件就越集中,這種“倒三角”形的辦案結構,給民行檢察工作發展帶來了難以克服的矛盾,容易造成案件大量積壓。而再審檢察建議,減少了提請抗訴、提出抗訴、及法院指令再審三個環節,簡化了再審程序,有利于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工作效率。
(2)、可以彌補民行抗訴在實體上的不足。
在辦案實踐中對民行判決、裁定有錯誤,但沒有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或審判程序上存在錯誤,但判決結果基本正確的一般不需輕易抗訴,可通過檢察建議,由人民法院自行啟動再審程序糾正錯誤。在這里,再審檢察建議作為抗訴的輔助手段可以發揮獨特的優勢。另外,對于法律和司法解釋規定不適用抗訴的民行判決、裁定,如以調解形式結案的案件等,檢察機關一般不受理這類申訴,但對于涉及國家和公眾利益的,或調解違背自愿、合法原則,當事人提出申訴的,檢察機關經確認屬實的,可運用再審檢察建議,建議法院依法再審,糾正錯誤調解。
(3)、可以促進檢、法兩家的協調。
再審檢察建議不受抗訴審級的限制,與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法院同級或上級檢察院均可提出,適用時能將檢察機關的外部監督形式轉化為法院內部監督形式,搞好檢察建議與審判監督程序的銜接,實現再審檢察建議在審判實踐中的“軟著陸”,使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關系走上一條良性互動的軌道。同時采信再審檢察建議程序是檢察機關提起抗訴案件的過濾機制,在很大程度上阻斷了檢察機關抗訴的適用,審判機關變被動為主動,避免司法資源的浪費。
1、適用的全面性。
再審檢察建議能避免抗訴工作中存在的抗什么審什么,不抗不審的現象,使再審法院更全面地審理案件,糾正錯誤,維護司法公正。
2、操作的靈活性。
再審檢察建議能使民行工作格局從“倒三角”到“金字塔”的結構轉變,從而使上級檢察院擺脫辦案壓力,更多的案件由基層直接消化解決,能強化下級檢察院特別是基層檢察院的民事行政檢察權。另外,它的操作形式靈活還表現在對符合再審立案條件的個案所作出的檢察建議,如果法院因主觀原因不愿接受并啟動再審程序的,下級檢察機關仍可使用抗訴權,提請上級檢察機關抗訴。
3、處理的高效性。
再審檢察建議避免了抗訴繁瑣的程序,能縮短辦案周期,節省司法成本,其以短、平、快的特色得到檢察院的普遍采用。運用時,只要同級的檢、法兩院協商一致,對符合再審立案條件的,檢察機關只要提出書面檢察建議,同級法院便可啟動再審程序,時間短、程序簡化,能及時保護涉訴人的合法權益,有利于檢、法兩家工作協調,提高辦案效率,共同維護司法公正。
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當運用,加強了檢察機關對民行訴訟的法律監督職能,在開展民行工作中確實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再審檢察建議作為一種監督方式,畢竟未經立法認可,缺乏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規范,仍處于一種探索狀態,若運用不當,不但未能達到維護司法公正的目的,而且將有損檢察機關形象,需要在實踐操作中把握一定的原則。
(1)、加強與法院的溝通,達成共識。
長期以來,人民法院已適應了檢察院運用抗訴這一職權啟動審判監督程序進行法律監督的做法,但現在檢察院提出將再審檢察建議作為抗訴的補充,法院就會出現不理解、不配合的情形。因此作為檢察機關特別是基層檢察院,一定要加強與人民法院的溝通、聯系,爭取在執法思想上求同存異,并在目前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情況下,與人民法院統一檢察建議的適用原則、范圍和作用,力爭與人民法院達成書面或口頭上的協議,為再審檢察建議的有效實施打下基礎。
準確的語言,針對性強,能恰好地反映判決中存在的問題。在適用時從原則上可規定為符合抗訴條件,經與人民法院協商,人民法院同意再審的;標的小、社會影響小,裁判結果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損害不大的;雖符合抗訴條件,但如通過抗訴途徑解決,因訴訟周期太長、成本太高,會影響訴訟實際效果的案件;原審法院愿意再審,且由法院自行再審效果更好的案件;經審查確有錯誤,但依照有關法律不能經抗訴啟動再審程序進行救濟的案件等。在適用程序上,一是要辦案程序規范化,辦案中應經立案、閱卷、調查、集體討論、主管檢察長或檢察長決定等一整套嚴密的程序后形成;二是要送達程序化;三要附卷存查等主要內容。在內部管理中,把檢察建議被采納率作為評價民行抗訴工作的一項內容。
(3)、建立反饋和跟蹤制度,切實保障再審檢察建議的督促落實。
對于發出的再審檢察建議,民行部門應及時了解和掌握檢察建議的落實、采納情況,如法院對再審檢察建議中的事實、證據等提出異議的,應對有關問題重新核實,避免錯發,達不到預期效果。同時發出再審檢察建議的民行部門應及時向本院領導及上級業務部門匯報備案,以便檢察長發現本院或上級檢察院發現下級檢察院發出的再審檢察建議不當時,能及時責令撤銷,并及時通知法院,避免造成新的司法不公。
(4)、建議盡快制定司法解釋,明確把再審檢察建議納入法律監督手段。
由于再審檢察建議這種監督方式目前尚無法律明文規定,檢察機關在運用中,工作較被動,會碰到一系列的困難和問題,影響監督效果。故建議高檢會同高院共同制定《關于檢察建議啟動再審程序的有關規定》的規范性文件,以程序保障再審檢察建議的法律效力,減少下級檢察院特別是基層檢察院與法院的磨擦,確立再審檢察建議的法律地位,使民行檢察監督工作達到明顯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六
民事訴訟法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符合抗訴條件的,應當提請上級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按照法律規定,基層檢-察-院進行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監督的程序是受理不服基層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決、裁定的申訴后,xx市級檢-察-院提請抗訴,xx市級人民檢-察-院審查后向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進入再審程序。在司法實踐中,相當多的民行抗訴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指定原審基層法院進行再審,xx市級人民檢-察-院指派基層檢-察-院的民行檢察人員履行,xx市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由基層人民檢-察-院出席再審的現象。長期以來,一些基層人民檢-察-院對出席民行抗訴案件再審法庭有一種錯誤的認識,認為自己的職責是提請抗訴,xx市檢-察-院采納了提請抗訴意見就算完成了監督的任務,出席再審法庭是額外的工作,與自己的職責無關,加上法律對出席民行抗訴再審法庭沒有詳盡的規定,導致了基層檢-察-院對出席再審法庭不重視,甚至出現了敷衍的態度。實際上出席再審法庭是民事行政檢察監督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是民行抗訴監督的沿續,體現檢察機關對民行審判監督的嚴肅性,做好這項工作對確保審判公正維護-法律正確實施有著相當重要的意義。基層檢-察-院應當重視出席再審法庭,做好準備工作,從每一個細節入手,切實注意做到“四忌”。
。出席民行抗訴案件再審法庭最重要的是出庭,一些基層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此極不重視,出現了法院和檢-察-院相互簽收對方的出庭通知書就完事的現象,更有甚者有的檢-察-院將空白出庭通知書放在法院相關庭室讓法院自行填寫。有的基層檢-察-院即使出席了再審法庭,也有不注重儀表、不遵守庭審紀律等極其隨便的現象。基層檢-察-院出席民行抗訴再審法庭應當在法律規定期間內收到法院的出庭通知書,與法院審監部門聯系,安排合適的位置,送達相應的文書,到出庭時,應著檢察制服,在指定的坐位就坐,遵守庭審紀律,保持出席民行抗訴再審法庭的嚴肅性,切忌將此項工作流于形式。
。檢察機關行使民事行政檢察監督是法律賦于的職責,與代理人有本質的區別,有的出席民行抗訴再審法庭的檢察人員,為了增加改判率,不自覺的充當了申訴人的代理人的角色,在庭審中對申訴人發言進行補充,甚至與被申訴人一方進行激烈的`辯論,這些做法嚴重背離了法律的規定,給檢察監督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基層檢-察-院出席民行抗訴再審法庭應當嚴格保持中立態度,只對法律和事實負責,絕不界入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的爭論。
。基層檢-察-院出席民行抗訴再審法庭的職責是對庭審的合法性進行監督,在庭審程序中不僅要宣讀抗訴書,還要密切關注庭審的合法性,在庭審結束時,發表出庭意見,不僅要表明對庭審的監督意見,還要從事實和法律的角度簡明扼要的闡述對抗訴案件的看法,力爭說服審判人員采納抗訴意見。所以在庭審過程中,一些檢察人員宣讀完抗訴書后就不見蹤影等庭審結束時再公式般的發表意見的做法是極不符合職責要求的。
。審判活動只能由人民法院進行,人民檢-察-院只能對此進行監督,而不能代行審判,即使在出席民行抗訴再審法庭時,出庭檢察員的身份也只是監督者,而不是裁判者,而且依照法律規定,這種監督是事后監督。一些基層檢-察-院在出席民行抗訴再審法庭時,錯誤定位自己的角色,把監督審判變成了干預審判,在庭審過程中,直接指揮審判程序,或者當場對不合法的程序進行糾正。這些做法都是違反有關規定的,檢-察-院出席民行抗訴再審法庭,對不合法的程序糾正的正確做法應當是在庭審結束后,向法院發檢察建議書或者糾正違法通知書的方式監督法院改正。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七
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是檢察機關在民事審判監督實踐過程中摸索出來并為實踐驗證了的行之有效的檢察監督方式。由于法律地位的不明確,適用范圍、程序、效力規范的不完善,影響了再審檢察建議效能的發揮。應積極推動立法改革,在立法上確立并完善民事再審檢察建議。
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中明確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民事訴訟活動享有提出檢察建議的權利。該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款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并報上級人民法院備案。第二百零九條規定,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抗訴,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在三個月內進行審查,作出提出或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的決定。從上述法條中可以看出,修改后民訴法將再審檢察建議的地位上升為法定的監督方式。但是,新修訂的民事訴訟法對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范圍、適用標準、適用時限等都沒有較為詳細的規定,在一定程度上對民事再審檢察建議的適用以及其法律監督效果造成了影響。
民事再審檢察建議,是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民事申訴案件過程中,認為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確實有錯誤,向人民法院發出民事建議,從而啟動人民法院再審程序的一種法律文書。這是檢察機關在民事檢察監督程序立法不完善的情況下,為了維護司法的公平正義,根據法律原則與立法精神,對實現民事檢察監督權的創新與探索。
1月1日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第二款規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有本法第二百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或者發現調解書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檢察建議。209月23日開始實施的《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監督規則(試行)》第八十三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發現同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八
今天,人民檢察院案件信息公開網公布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xx故意殺人、強奸婦女一案的檢察意見》。據悉,該檢察建議書是最高人民檢察院于2016年11月26日向最高人民法院以書面形式提出的。該書面檢察意見從六個方面認為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該改判xx無罪。此意見得到了最高法的采納。2016年12月2日上午,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對原審被告人xx故意殺人、強奸婦女再審案公開宣判,宣告撤銷原審判決,改判xx無罪。
經過認真審查xx案在案全部卷宗,并赴河北詢問原案偵查階段的主辦人員,對相關證據進行復核,實地查看案發現場,最高檢認為,原審判決采信的證據中,直接證據只有原審被告人xx的有罪供述,現場勘察筆錄、尸體檢驗報告、物證及證人證言等證據均為間接證據,而xx有罪供述的真實性、合法性存疑。
檢察建議書顯示,最高檢作出上述判斷,其理由主要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被害人死亡原因不具有確定性,原審判決所采信的尸體檢驗報告證明力不足。尸體檢驗僅對頭皮進行了剝離,沒有對尸體進行全面解剖,尸檢報告認定“全身未發現明顯創口及骨折”缺乏依據。
作案工具來源不清,原審判決認定花上衣系作案工具存在重大疑問。對于現場提取的花襯衣與xx辨認、隨案移送的花襯衣是否同一,存在重大疑問;xx供述偷拿花襯衣動機不合常理。
xx始終未供述出被害人攜帶鑰匙的情節。根據xx多次供述,并與被害人有過較長時間的近距離接觸,在被害人未帶其他物品、只穿一件連衣裙的情形下,卻無法供出該情節,致使認定xx為作案人存在重大疑問。
原審判決所采信的指認筆錄和辨認筆錄存在重大瑕疵,不具有證明力。據辨認筆錄記載,xx對被害人及花襯衣的辨認,是采取將被害人生前照片及其他兩張女性照片等按順序排列進行辨認,但在案卷宗均無相應的照片附卷;對被害人自行車的辨認違反了混同原則,喪失了對被告人口供的印證作用。
證實xx實施強奸的證據嚴重不足。原審判決認定xx實施強奸行為的證據只有被告人的有罪供述,而無其他任何證據予以證實。
xx供述的真實性、合法性存在疑問。xx到案經過與原案缺乏直接關聯,確定其為犯罪嫌疑人缺乏充分證據;xx的有罪供述前后矛盾,說法不一。
基于以上六個方面的考量,最高檢認為,xx有罪供述的證明力較弱,可信度不高,且與物證、鑒定意見和辨認筆錄之間不能形成相互印證關系,原案的定罪證據之間沒有形成完整封閉的證據鎖鏈,不能排除他人作案可能,應當依法改判xx無罪。
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刑法研究所副所長彭新林認為,xx案的依法糾正,充分彰顯了檢察機關勇于糾正和防止冤假錯案、實現司法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權的信心與決心,展示了新時期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實際成效,讓人民群眾在司法個案中感受到了公平正義。司法權力與輿情民意的互動、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的平衡、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在xx案等冤假錯案的糾正中得以鮮活展現。最高檢對完善司法責任制、建立健全冤假錯案糾正和防范機制作出了重要部署,探索實行檢察院司法行政事務管理權和檢察權相分離制度,保證了檢察權不受行政干擾,依法獨立公正行使;進一步規范了偵查訊問活動,強化了對犯罪嫌疑人合法權利的保障;嚴把事實關、程序關和法律適用關,健全檢察環節錯案發現、糾正、防范和責任追究機制。這些舉措都為司法責任的追究、冤假錯案的糾防提供了有力的規范指引。
據了解,最高檢今年將推動構建以抗訴為中心的刑事審判監督格局,堅決糾正定罪不當、量刑嚴重失衡、審判程序違法等問題。同時,強化刑事偵查活動監督,切實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排除等制度,堅決核查刑訊逼供、暴力取證行為,強化冤錯案件源頭預防。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九
xxxx(主送單位名稱):
我院在審判(執行)工作(或寫明xx個案,或寫明xx案件類型,或寫明調研工作)中,發現…………(寫明有關單位存在的重要問題和提出建議的理由)。
為此,特建議:…………(寫明建議的具體事項,內容多的可分項書寫)。
以上建議請予以考慮,如有反饋意見,望及時函告我院。
附:相關xx判決書或裁定書×份及其他相關材料。
(院印)。
抄送:xxx(抄送單位名稱)。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十
申請人:。
申請事由:。
申請人不服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2008年11月11日作出的錫民三初字第210號民事調解書,認為該案的原被告惡意串通,制造虛假債務以牟取不當利益,該調解書內容嚴重侵犯了申請人之合法權益。
違反有關法律規定,系違法,錯誤的調解書,特申請貴無錫市人民檢-察-院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致發再審檢察建議書,或提請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致發再審檢察建議書,要求法院依法撤消該調解書后依法審理判決.
事實及理由:。
一,申請人系無錫太湖威尼斯花園業主.威尼斯花園于1994年許開發建設,至今已成為無錫知名國際小區.小區內居住了許多在無錫經營的知名外商投資企業的高管人員,亦成為無錫對外投資環境的亮點.其中,小區中心內湖更是小區的核心景觀設施.
二,但近二個月來,威尼斯小區及申請人卻遭受到嚴重的損害.
日前,無錫易道房地產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易道公司)以其對小區中心內湖享有土地使用權及有權對該內湖進行建設為由,糾集數十人員欲強行進入小區對內湖進行建設.
三,據知,2009年5月13日,無錫市人民政府曾作出錫政會紀(2009)94號會議紀要,紀要明確”此用地上進行商住開發活動必須依法進行“及易道公司”應在規劃部門批準下實施該地塊建設事宜“.而經查詢,易道公司并未取得規劃局,建設局等對內湖進行建設的許可,故易道公司所謂有權對該內湖進行建設實為違法.
四,由于易道公司如對內湖進行開發建設將嚴重損害威尼斯小區及申請人的權益,故申請人經查詢,得知:。
2008年10月27日,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受理易道公司與無錫市楊氏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楊氏公司),香港金馬國際聯合公司(以下簡稱金馬國際公司)間企業借貸糾紛案后,經主持調解而達成錫民三初字第210號民事調解書(詳見附件1):楊氏公司,金馬國際公司同意將太湖威尼斯花園內湖及沿湖綠地面積為35057.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抵償給易道公司,等.
為此,但據申請人查知:。
在調解書所述楊氏公司向章蘭勝(易道公司法定代表人)借款2700萬元的2008年期間,楊氏公司系易道公司股東(詳見附件2),故前述所謂借款有明顯的關聯交易,虛假交易及惡意串通之情形.
經查易道公司的工商檔案(詳見附件3),楊氏公司在上述2008年期間,經營金額式微,何以需要,何以存在如上2700萬元借款且經了解,楊氏公司,易道公司及金馬國際公司均未就該調解書所述借款,擔保,還款,土地等事項向稅務等部門依法申報!(貴檢-察-院完全可以向稅務等部門查核)。
經查易道公司工商檔案(詳見附件4),楊氏公司股東黃俊午,楊洋同時系無錫市順安房屋拆遷公司(以下簡稱順安公司)以及無錫金匯順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匯順公司)股東.而金匯順公司(即楊氏公司實際控制人黃俊午所擁有的公司)與易道公司的企業住所均注冊在無錫市西新街18號,兩公司實際上位于同一住所.
如上可見:易道公司與楊氏公司,章蘭勝等均系關聯公司,易道公司,章蘭勝與楊氏公司之間不可能存在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金馬國際公司亦無需為楊氏公司提供任何擔保,更遑論實際履行擔保債務.
故此,易道公司與金馬國際公司,楊氏公司的企業借貸糾紛案件,實際上是原被告雙方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形成的一個虛假訴訟,目的就在于通過訴訟”合法"地取得太湖威尼斯花園內湖及沿湖綠地面積為35057.4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五,雖然上述內湖及沿湖綠地土地使用權以(2006)蘇民終字第0055號民事調解書等確定歸屬于金馬國際公司,但是金馬國際公司作為威尼斯花園的初始開發商,其明知內湖地塊及大門左側地塊33748.6平方米已公攤到威尼斯花園一期所有房產中.對此,2002年11月11日無錫普信會計事務所的審計報告明確證實.
故此,雖然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2006)蘇民終字第0055號民事調解書民事調解書確定了內湖等爭議地塊的歸屬權,但是該內湖等地塊已作為一期開發的公攤面積而系全體業主共同享有權益的公共配套設施,故金馬國際公司所有的該內湖等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是有限制的土地使用權,金馬國際公司不享有對該內湖等地塊的完全的排他的處分權,不能任意處置該內湖等地塊.
現金馬國際公司將該地塊抵償給易道公司已實際上損害了威尼斯花園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
現易道公司在無規劃許可和建設許可的情況下,聲稱對該內湖等地塊進行開發,擬在內湖填湖建造會所并對外經營,其行為不僅破壞了威尼斯花園完整的設計格局,將勢必給現有業主帶來嚴重的安全隱患并破壞小區寧靜的居住環境,破壞景觀,損害環境,損害無錫的對外投資形象,亦將使申請人的物業價值減損.
錫市人民檢-察-院向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致發再審建議書,或提請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致發再審建議書,要求法院依法撤消該調解書后依法審理判決,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亦維護-法律及檢察機關應有的公證與尊嚴.
此呈。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十一
xxx人民檢察院:
貴院于7月16日下發給我所的古檢民行建字。
[]01號《檢察建議書》已收悉,我單位對此十分重視,并召開會議做了認真研討,針對《檢察建議書》的內容,結合我所電力安全管理實際情況,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認真宣傳學習電力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管理意識。
1、組織全所職工學習《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增強單位職工安全意識,促使職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斷促進電力安全。
2、加強對農戶的用電知識宣傳教育,組織轄區內所有農戶學習《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電力法律法規。通過學習,轄區內農戶對電力安全有了新的.認識,對今后預防此類安全事故的發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組織有關人員開展轄區線路的維護工作。
針對轄區內線路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一經發現,立即處理,并懸掛警示牌。確保今后用電安全。
三、嚴格落實相關責任制度,將安全管理責任與職工工資、獎金掛鉤。
今后我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建立有關獎懲機制,對不嚴格落實電力安全管理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對維護電力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工要給予適當的獎勵。
四、開展職工培訓,嚴格管理片區管電人員,禁止無安全用電資質的人員參與維修電路。
開展職工電力技術培訓,增強職工的業務水平。嚴格管理,禁止片區管電人員安排無電工資質的人員參與安裝、維修電路。對不嚴格執行安全管理有關制度的職工,絕不姑息,嚴肅處理。
針對貴院提出的寶貴建議,我所已經采取了有關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在檢查機關的監督、指導下,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定會日趨成熟,此類安全事故也不會再發生。
xxxxx供電所。
20xx年x月xx日。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十二
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
三、提出建議所依據的事實加以敘述。
四、提出建議的依據和建議內容。
規和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
建議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切實可行。要與以上列舉的事實緊密聯系。
五、要求事項。
即為實現建議內容或督促建議落實而向受文單位提出的具體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決或督促整改;
2.回復落實情況,可提出具體時間要求。寫明本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該單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關建議的問此部分為提出檢察建議所依據的.事實。對事實的敘述要求講求客觀、準確、概括性強,要歸建議書引用依據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檢察機關提出建議的行為所依據的有關規定。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十三
一本文書為人民檢察院在辦案過程中,對有關單位在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和漏洞,為建章立制,加強管理,以及認為應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黨紀、政紀責任的,向有關單位正式提出檢察建議時使用。民事行政檢察部門對符合《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抗訴案件辦案規則》中提出檢察建議條件的案件,也可以用此文書針對人民法院的具體民事、行政裁判,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的檢察建議,其具體內容參照民事抗訴書、行政抗訴書的寫法,并在要求事項中明確寫明:建議人民法院再審。
二、本文書號“檢建[]號”由提出建議的具體部門分別編號,如監所部門提出檢察建議,應填為“檢監建[]號”;民行部門提出檢察建議,填為“檢民行建[]號”。
三、本文書一式四份,一份附卷,一份送達受文單位,一份送達受文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一份送本院預防部門。民行部門提出的再審檢察建議,可不送預防部門。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的通知。
2010年7月30日高檢發研字[2010]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民檢察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已經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案例指導工作的規定。
(2010年7月29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一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為充分發揮指導性案例的.作用,規范檢察機關案例指導工作,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檢察機關建立案例指導制度應當立足于檢察實踐,通過選編檢察機關辦理的在認定事實、證據采信、適用法律和規范裁量權等方面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案例,為全國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案件提供指導和參考,促進法律的統一公正實施。
第三條指導性案例是指檢察機關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過程中辦理的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案例,主要包括:
(一)職務犯罪立案與不立案案件;
(二)批準(決定)逮捕與不批準(決定)逮捕、起訴與不起訴案件;
(三)刑事、民事、行政抗訴案件;
(四)國家賠償案件;
(五)涉檢申訴案件;
(六)其他新型、疑難和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
第四條最高人民檢察院設立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負責指導性案例的審查、編選和發布等工作。
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由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領導、業務部門負責人和有關法學專家組成。
第五條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的工作機構設在法律政策研究室,負責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的日常事務,統一受理選送、推薦和征集的案例,報請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審查決定等工作。
第六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各業務部門對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案件,認為符合指導性案例條件的,可以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選送。
省級人民檢察院對本院辦結的以及下級人民檢察院選送的案件進行審查,認為可以作為指導性案例的,經審查后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選送。
第七條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可以向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征集有關案例。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等社會各界人士對人民檢察院辦理的案件,認為符合指導性案例條件的,可以向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推薦。
第八條選送,推薦和征集的案例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涉及的法律適用問題在現行法律規定中比較原則、不夠明確具體的案件;
2.可能多發的新類型案件或者容易發生執法偏差的案件;
3.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的熱點案件;
4.在法律適用上具有指導意義的其他案件。
(三)在事實認定、法律適用、政策掌握或者法律監督實踐中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適用法律正確,對法律的解釋合乎法律的原則和精神;處理結果恰當、社會效果良好。
第九條選送和征集的案例,有若單位或者部門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寫《案例選送表》,簡要說明選送理由和依據;
(二)按照本規定體例要求撰寫的案例材料;
(三)有關法律文書。
上述材料以紙質和電子介質兩種形式一并報送。
第十條撰寫案例材料的體例包括標題(主標題和副標題)、要旨、基本案情,主要爭議問題、處理理由五個部分,并符合下列制作要求:
(一)標題,主標題為案件棱心內容的提煉,副標題為案件當事人和案由;
(二)要旨,簡要概述案件具有指導意義的要點提示;
(四)主要爭議問題,全面介紹案件的爭議焦點或者分歧意見;
(五)處理理由,在對案件進行分析評議的基礎上,充分闡明集件的指導價值。
第十一條最高人民檢察院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對選送、推薦和征集的案例進行初步審查后,分送有關業務部門,由其提出審查意見。
有關業務部門審查同意作為指導性案例的,應當準備相關材料,送交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的工作機構,由其報請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審議。必要時,召開專家論證會論證。
第十二條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的工作機構應當提前將提交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討論的案例材料分送各位委員,并在開會時對案例作簡要說明。
第十三條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審查指導性案例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對案例進行集體討論。
案例指導工作委員會認為應當作為指導性案例的,提請檢察委員會審議決定。
第十四條檢察機關指導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公開發布,作為指導全國檢察機關工作的一種形式。
總結經驗、教訓的案例以及不宜公開發布的案例,可以在檢察機關內部發布。
第十五條指導性案例發布后,各級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同類案件、處理同類問題時,可阱參照執行。
第十六條在辦理同類案件、處理同類問題時,承辦案件的檢察官認為不應當適用指導性案例的,應當書面提出意見,報經檢察長或者檢察委員會決定。
第十七條公開發布的指導性案例,通過以下渠道供各級人民檢察院和社會各界查詢:
(一)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報;
(二)人民檢察院指導性案例匯編;
(三)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
第十八條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開展案例指導工作中,應當加強與有關機關的溝通。必要時,可以征求有關機關的意見或者與有關機關共同發布指導性案例。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十四
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
二、問題的來源或提出建議的起因。
三、提出建議所依據的事實加以敘述。
四、提出建議的依據和建議內容。
規和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
建議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切實可行。要與以上列舉的事實緊密聯系。
五、要求事項。
即為實現建議內容或督促建議落實而向受文單位提出的具體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決或督促整改;
2.回復落實情況,可提出具體時間要求。寫明本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該單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關建議的問此部分為提出檢察建議所依據的事實。對事實的敘述要求講求客觀、準確、概括性強,要歸建議書引用依據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檢察機關提出建議的行為所依據的有關規定。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十五
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
二、問題的來源或提出建議的起因。
寫明本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該單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關建議的問題。
三、提出建議所依據的事實。
此部分為提出檢察建議所依據的事實。對事實的敘述要求講求客觀、準確、概括性強,要歸納成幾條反映問題實質的事實要件,然后加以敘述。
四、提出建議的依據和建議內容。
建議書引用依據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檢察機關提出建議的行為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另一種是該單位存在的問題不符合哪項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
建議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切實可行。要與以上列舉的事實緊密聯系。
五、要求事項。
即為實現建議內容或督促建議落實而向受文單位提出的具體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決或督促整改;。
2.回復落實情況,可提出具體時間要求。
(院印)。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十六
一、發往單位。
寫明主送單位的全稱。
二、問題的來源或提出建議的起因。
寫明本院在辦理案件過程中發現該單位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需要提出有關建議的問題。
三、提出建議所依據的事實。
此部分為提出檢察建議所依據的事實。對事實的敘述要求講求客觀、準確、概括性強,要歸納成幾條反映問題實質的事實要件,然后加以敘述。
四、提出建議的依據和建議內容。
建議書引用依據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檢察機關提出建議的行為所依據的有關規定;另一種是該單位存在的問題不符合哪項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
建議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切實可行。要與以上列舉的事實緊密聯系。
五、要求事項。
即為實現建議內容或督促建議落實而向受文單位提出的具體要求。可包括:
1.研究解決或督促整改;
2.回復落實情況,可提出具體時間要求。
(院印)。
鄉鎮工作的檢察簡報。
試論基層檢察院如何做好民事行政檢察工作。
檢察院科長的述職報告。
悔過書寫給檢察院。
檢察實務個人簡歷表格。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十七
(行政賠償用)。
xxx(主送單位名稱):
本院賠償委員會在審理……(賠償請求人姓名或名稱)申請……(賠償義務機關名稱)賠償一案中,發現……(寫明發現有關單位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提出建議的理由)。
為此,特建議:
……(寫明建議的主要事項)。
xxx年xx月xx日。
(院印)。
抄送:xxxx(抄送單位名稱)。
檢察院科長的述職報告。
悔過書寫給檢察院。
刑事申訴狀檢察院范文。
2015檢察院申訴狀范文。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十八
申請人(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再審申請人、)孔繁菊,女,漢族,1959年8月28日出生,戶籍地上海市閔行區七莘路2299弄131號502室,電話:13774342058。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再審被申請人)上海青竹子裝飾設計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閔行區光華路2118號3幢152室,法人施瑞華,公司經理。被申請人(一審被告、二審被上訴人、再審被申請人)雷柏特(上海)實驗室設備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閔行區華漕鎮楊家巷村3668弄1號。法人林枚香,公司總經理。
申請人孔繁菊對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20xx年9月13日作出的(20xx)滬高民二(商)申字第242號裁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第(一)項之規定,提出申請檢察建議。
注:以下證據編號是按一審判決書上的排列。
2,屏風玻璃證據1《訂貨單》上是否表明了0.8鋼化?
3,證據4圖紙類,有青竹子自畫的錯誤圖紙嗎?
4,如果按證據1單上青竹子提出的要求去定做不銹鋼物品,通不過驗收其有責任嗎?
5,詳細事實在3/16及4/16兩份超支原因證據3的函件上。
事實與理由:青竹子公司稱,其只是介紹我生意的。
而其是成人又是法人是有法制概念,應明確當日其在合同《定貨單》上簽名的法律關系責任。但在本案中:其即自作主張敷衍提供我錯誤的圖紙造成了我損失(證4),又提出不符實際的要求等誤導我(證1,3),連價格懸殊的屏玻樣品也是簽訂后其才提供給我(證1,3、新證1)等一系列其錯誤的行為造成了我損失,定作中又多次改變方案要求(新證3),其還在安裝現場不負責任的盲目定錯裝屏風的位置,卻又拒絕聯系有關人士到現場糾正錯誤(新證2)等一系列由其經手的過錯(證1,3,4、新證1,2,3)事實。根據我國《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條之定義:居間人是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提供此媒介服務的。且其也無依據委托代理關系而系代理人。
因此一審、二審我始終否認其是單純的介紹人,因其的行為已超越了居間人法定的義務權限,而替作份外的并且是已構成定作人要件的義務,根源是一系列過錯的行為。而且其在諦結合同時還故意隱瞞上海雷柏特與南通雷柏特(前名:巴爾桑波)公司是同一位法人但非同一家公司之重要事實(證1),故當時在上海雷柏特公司簽訂合同時,我不知道林總在此《定貨單》上的簽名是代表另一家公司的。而且在此《定貨單》上其也未記載巴爾桑波及此公司的聯系方式(證1),全程都是其聯系操作的,直到一審法院去年11月26日的開庭審理后,我才知此真相(有庭審筆錄)。由此還導致了我受蒙因素而被駁回起訴。這理應是青竹子依法承擔的責任。并且定作中因存在諸多問題需聯系林總,但其提供我林總的電話號碼卻是假的(證3),致使我聯系不上又受影響。
我申請再審時其又稱:我提供的新證據2上簽字的見證人及新證據3上證言的人,都是與我有利害關系的人其不認可,及其它非事實理由,要求高院駁回了我再審申請。
在此,我依法提出檢察建議申請,請求檢察院依法查清事實,以維護我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民行處。
申請人:
xx年x月x日。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十九
xxx人民檢察院:
貴院于20xx年7月16日下發給我所的古檢民行建字。
[20xx]01號《檢察建議書》已收悉,我單位對此十分重視,并召開會議做了認真研討,針對《檢察建議書》的內容,結合我所電力安全管理實際情況,做了如下工作措施:
一、認真宣傳學習電力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管理意識。
1、組織全所職工學習《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不斷增強單位職工安全意識,促使職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把安全放在首位,不斷促進電力安全。
2、加強對農戶的用電知識宣傳教育,組織轄區內所有農戶學習《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電力法律法規。通過學習,轄區內農戶對電力安全有了新的認識,對今后預防此類安全事故的發生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組織有關人員開展轄區線路的維護工作。
針對轄區內線路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一經發現,立即處理,并懸掛警示牌。確保今后用電安全。
三、嚴格落實相關責任制度,將安全管理責任與職工工。
資、獎金掛鉤。
今后我所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建立有關獎懲機制,對不嚴格落實電力安全管理的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對維護電力安全作出突出貢獻的職工要給予適當的獎勵。
四、開展職工培訓,嚴格管理片區管電人員,禁止無安全用電資質的人員參與維修電路。
開展職工電力技術培訓,增強職工的業務水平。嚴格管理,禁止片區管電人員安排無電工資質的人員參與安裝、維修電路。對不嚴格執行安全管理有關制度的職工,絕不姑息,嚴肅處理。
針對貴院提出的寶貴建議,我所已經采取了有關措施加強安全管理。在檢查機關的監督、指導下,我所的安全管理工作必定會日趨成熟,此類安全事故也不會再發生。
xxxxx供電所。
二oxx年七月二十日。
鄉鎮工作的檢察簡報。
試論基層檢察院如何做好民事行政檢察工作。
檢察院科長的述職報告。
悔過書寫給檢察院。
檢察實務個人簡歷表格。
再審檢察建議書(熱門20篇)篇二十
根據長治市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書中提出的建議,我社區及時召開相關會議,制定整改措施,逐條進行了認真的落實,現將貫徹落實情況總結如下:
針對我社區存在的個別工作人員思想政治素質較低、法制觀念淡薄的現象,進一步加強法律法制宣傳教育,以案釋法,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識,并督促大家自覺遵守職業道德,依法正確履行職責,堅決杜絕賄賂等違法行為,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根據長治市城區人民檢察院的建議,針對本社區存在和出現的問題,下一步我社區將舉一反三,開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以案釋法觀看《警示錄》;開展反腐倡廉專題討論。使廣大干部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進一步認清腐敗的危害性,汲取教訓,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始終牢記肩上的責任,正確看待和行使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切實做到警鐘長鳴,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鞏固思想道德和黨紀國法兩道防線,不斷提高拒腐防疫和抵御風險能力。
規章制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糾正。建立并完善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將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分解到班子的每一個成員,責任到人。把制度建設作為源頭治腐、超前防范的重要手段,緊緊圍繞權力運行這個核心,進一步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落實。以領導干部為重點,制定完善領導干部誡勉談話、干部廉政檔案、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監督、信訪監督等制度。出臺考評獎懲制度、廉政責任書制度、行政投訴通報制度等,努力形成用制度規范、靠制度監督、按制度辦事的工作機制。
。我社區把職務犯罪預防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不定期地組織大家學習,加強對職務犯罪相關案例的專題分析、研究,吸取教訓,進行反思,查找工作漏洞,并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整改措施,對其落實情況,要分階段地進行通報、總結,開展“回頭看”活動。
府 后 社 區 20xx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