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是一個系統性的學科,它包含了一系列的原則、規則和方法。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些會計總結范文,供大家參考,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的通知大全(16篇)篇一
1、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2、會計基礎;。
3、會計電算化。
每個科目考試時間為1小時,三個科目考試時間總計為3小時;三個科目連續考試,分別計算考試成績,各科目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為合格。考生必須一次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能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015年下半年全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行無紙化考試,在考生答完全部3個科目考試并交卷后,考試系統自動依據標準答案判斷、計算考生考試得分,即時在考生考試電腦上予以顯示,考生也可以在2015年12月15日后訪問湖南會計信息網查詢成績。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的通知大全(16篇)篇二
重慶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科目:《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三科。
1、2013年7月1日起,之前未取得《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成績合格單的考生,必須一次同時報考以上三科并在該次考試中三科成績均達到合格分數線,才能取得成績合格單。
2、2013年7月1日前,已通過《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其中部分科目考試成績合格并取得成績合格單的考生,未合格的考試科目在2014年12月31日前仍有一次報名參加未合格科目考試的機會。若這次考試仍未合格,以后必須一次報考三科并三科考試同時合格,才能取得成績合格單。若未合格科目這次考試成績合格,之前通過的考試科目報名時間到本次考試報名時間不得超過兩年,超出兩年則成績無效。
二、考點設置。
按照“相對集中、服務考生、考培分離、管理嚴格、獨立運行”的原則合理布局。全市共設立9個考點:渝中區、沙坪壩區、九龍坡區、永川區、合川區、萬州區、涪陵區、黔江區、重慶財政學校(其中:渝中區、九龍坡區考點正加緊建設中,待建設完成驗收后,在網上直接對社會開放,承擔考試任務)。
三、報名條件。
按《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3號令)執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得參加報名并考試,否則考試成績無效。
四、報名方式。
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自行登錄《重慶會計之家》(http:///)網站首頁,進入重慶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報名系統,按照報名要求完成報名和網上繳納報名考務費,繳費成功后即為報名成功。
五、報名時間。
2013年下半度共安排兩次報名:第一次7月10至20日、第二次10月10至20日。根據目前各考點考生容納數量,每次報名均采用額滿為止方式。報名時間內,報名人數滿額后,報名系統即自行關閉,本次報名即告結束。
六、考試時間。
2013年下半年度共安排兩期考試:第一期8月20至9月10日、第二期11月1至30日,國家法定節假日不考試(特殊情況除外)。每科考試時間均為60分鐘。在規定的時間內,考生需連續考完當次所有報考科目后,方可離開考場。
七、考場安排。
按照考生自行填報的具體考點,由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軟件系統隨機自動生成具體考場和考試時間。考生應在本期考試開始前5日內,自行登錄報名系統,查看具體考場、考試時間和打印準考證。
八、考試要求。
考生必須持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憑居民身份證;外籍人士,憑護照)進入考場參加考試,無第二代身份證的考生不能參加考試。考試開始前20分鐘,進入考場,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考試進行30分鐘后方可離開。
考生進入考場,首先進行身份驗證,對號入座,將身份證和準考證放置在座位計算機桌右上角待監考人員隨時檢查,并將隨身攜帶的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放在指定處,考試系統將在規定的時間打開、關閉。考生應認真作答,不得違紀違規,愛護考場內設備,如果故意損壞,照價賠償。
九、違紀違規處理。
全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考點、考場,都配備多臺高清攝像頭,進行不間斷攝像。若有替考、作弊、夾帶、交頭接耳等違紀違規行為,一律按《重慶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十、考試合格。
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由重慶市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確定。考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次月10日在《重慶會計之家》網站上公布合格分數線,考生自行在網上查詢成績,成績合格者自行上網打印合格成績單。
十一、考試收費。
十二、辦理證書。
考試合格者持成績合格單、第二代身份證(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憑居民身份證;外籍人士,憑護照)、學歷證到單位所在地的區縣財政局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到戶籍所在地的區縣財政局辦理證書;在校學生,到學校所在地的區縣財政局辦理證書。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的通知大全(16篇)篇三
(三)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實行屬地化原則,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人員登陸本系統向所在地市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提出考試申請。
三、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舞弊者,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取消其考試成績,已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由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撤銷其會計從業資格。
四、因違反《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五、因存在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a類考試科目: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
b類考試科目: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珠算。
注:由于考試系統現階段為試運行階段,考生只能選擇a類考試,暫時無法選擇b類考試,考生何時可以選擇b類考試,待省財政廳通知。
七、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收費執行省物價部門有關規定,現行標準:每科50元。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的通知大全(16篇)篇四
(1)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3)具備會計專業基礎知識和技能;。
符合上述條件的寧波市戶籍人員、在寧波市全日制大中專院校就讀的非寧波戶籍學生、以及在寧波市務工并在寧波市繳納社會保險的其他非寧波戶籍人員均可報考。
因有《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所列違法情形,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含5年)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賬,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因考試違紀被限制考試的人員,在限制考試期間不得報考。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的通知大全(16篇)篇五
各有關單位:
為了貫徹實施《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26號令)和《浙江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浙財會字〔2005〕30號),進一步規范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根據省財政廳浙財會字〔2005〕5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會計從業資格證換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換證對象。
2.持有根據省財政廳《關于啟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臨時證)的通知》(浙財會字〔2004〕89號)文件規定核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臨時證)的人員。
二、換證時間。
于2005年9月起至2006年6月底止。集中換證時間為2005年9月至2005年12月底止。2006年7月1日起,原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一律作廢。
三、換證程序。
1.已注冊工作單位的持證人員,按規定如實填寫《浙江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換證申請表》(見附件),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本人簽名,由單位統一到同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指定地點辦理換證手續(小型單位的會計人員也可以由會計人員自行辦理換證手續),兼職財會人員將兼職情況如實填寫。
2.未注冊工作單位的持證人員,按規定如實填寫《浙江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換證申請表》,并經本人簽名,直接到同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部門指定地點辦理換證手續。
3.換證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3)近期同底片1寸免冠證件照2張;
(4)所填寫的各項內容如與原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不同,請提供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如學歷、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等變更后的原件及復印件)。
4、在會計崗位的持證人員,已調換工作單位,但還未辦理調轉登記的,屬同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的,需提供新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不屬同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范圍的'還需提供原發證機關開具的轉移證明。
我市的換證工作將與繼續教育培訓工作同步進行。在繼續教育培訓報名時,發放《浙江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換證申請表》,培訓結束后由繼續教育培訓點收齊《浙江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換證申請表》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及因學歷、職稱等變更的相關復印件,經培訓點審核后,統一上交到市財政局會計管理科復審,辦理制(換)證手續。
四、換證工作有關政策銜接問題。
1.對未按規定完成每年24課時繼續教育培訓的持證人員,要求先補繼續教育后換證,需到指定地點補足相應課時并經考試合格后方可換證。
2.對已在會計崗位,沒有按規定辦理注冊和變更手續的持證人員,要求在換證時給予補辦。
五、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工本費標準的通知》(浙價費〔2005〕186號)文件規定,新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每本收取工本費20元。
六、換證要求。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的通知大全(16篇)篇六
凡根據《關于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專自學考試會計類專業畢業生核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通知》,辦理過申請手續的考生,請于7月10日到崇文區自學考試辦公室領取會計證書。
地址:崇文區廣渠門外北三巷甲1號;
聯系電話:87774361。
領取時間: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會計。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的通知大全(16篇)篇七
根據吉林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得知,20第四季吉林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11月23日-30日。
1、吉林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省實行網上報名,網上交費或現場交費以及當地財政部門確認的交費方式。報考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確認和交費,逾期不再受理。
(1)考生登陸吉林省會計網(http//),需先進行用戶注冊,方可填寫報考信息。考生要牢記本人注冊時的登錄名及密碼,在之后的打印準考證環節還將使用。對忘記登錄名及密碼的考生,可聯系當地考試管理機構進行重設。
登陸后,報名選項中“行政區劃”欄,考生必須按單位所在地、學校所在地以及居住所在地的行政區劃填寫,并按網上提示填寫個人報名信息,所填身份證號必須是二代身份證號,必須提交本人近三個月內一寸紅底數碼相片,頭部必須占相片三分之二且圖像清晰,因未按要求提供相片,導致無法入場的,由考生自擔責任。
在未交費前,考生信息如有改動,可憑網上報名序號重新登陸網上報名系統,修改個人報名信息。報考信息的準確性由考生本人負責。交費一旦成功,將不得再更改信息。
(2)選擇交費方式。
選擇現場交費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提交完成后,自行下載并打印《吉林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表》,同時攜帶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到報名點現場確認,報名信息經當地財政部門審核后不可再更改。各市(州)、縣(市)財政局及省會計人員服務中心為各考區現場確認地點。具體詳見附件“吉林省市(州)、縣(市)會計管理部門聯系表”。
選擇網上交費的考生,點擊“交費”按鈕后,按照網上提示逐步操作,待網上交費成功,考生的報考即完成。網上交費一旦成功,考生的報考科目將不得再更改,考試費用不做退款處理。考生可在吉林省會計網操作窗口下的“報考情況查詢”查詢本人的報考情況。
考生在已完成網上交費環節后,如遇網絡擁堵無法即時顯示交費成功字樣時,請不要再去修改報考“行政區劃”,以免給本人報考帶來不便。
網上交費的考生,可以在報考之日起到考試報名結束后3天內,到當地財政管理部門開具發票,逾期不予辦理。
網上交費時間與網上報名時間一致。
現場交費與網上報名時間一致(周六、周日休息)。采取現場交費方式的考生在網上報名完成后,需按所選行政區劃,到當地財政部門進行現場報考資格審查、確認和交納考試費用。
現場確認時間從每日上午9:00開始,下午4:00結束。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的通知大全(16篇)篇八
凡根據《關于20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專自學考試會計類專業畢業生核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通知》,辦理過申請手續的考生,請于2004年7月10日到崇文區自學考試辦公室領取會計證書。
地址:崇文區廣渠門外北三巷甲1號;
聯系電話:87774361。
領取時間: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會計。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的通知大全(16篇)篇九
各位考生:
鄂爾多斯考區下半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證書,從2010月24日起開始發放。
請成績合格的考生到報名所屬地區領取。
一、領取時間:
每周二、三正常上班時間領取。
二、領取地址:
3、報考地區屬于旗區考生請到各旗區財政局會計股領取。
1、身份證原件。
2、不屬于鄂爾多斯地區戶籍的考生須提供報名時填寫的鄂爾多斯居住證明或工作單位工作證明原件(在校學生出具學生證原件,以上提供原件必須與報名時所填信息一致,否則不予發證)。
3、考試成績自公布之日起的6個月內不領取證書的考生,其考試成績不能再作為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依據,視同考生自動放棄領取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拓展閱讀:
一、考生應該在考試開始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有效證件進入考場,按準考證上的機器號對號入座,將準考證和有效證件放在桌子右上角。
二、考生進入考場時,需將所攜帶的背包、書籍、紙張、筆記、手機(將手機置于關閉狀態)等設備存放于指定位置。
三、除必要的演算用筆外,嚴禁將任何資料、計算器(系統內置)及各類無線通訊工具等帶入考場。
四、開考前十分鐘,經監考人員提示,考生在登錄界面正確輸入有效證號、準考證號登錄考試系統,并按照系統提示進行現場拍照后,進入待考狀態。因輸入信息錯誤,造成考試無法正常進行的,責任自負。
五、考試為三科連續順次考試,科目順序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每科目答題時長為60分鐘(每科目考試時間結束系統將自動收卷),考試總時長為3個小時,各科目考試之間不休息。遲到考生將從第一科目答題時長中扣除遲到時長。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的通知大全(16篇)篇十
考生可參考年上半年陜西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時間:2016年4月份,詳情可見準考證。
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初級會計電算化3個科目。所有考生須參加全部3個科目的考試。
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案例分析題。
會計基礎: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計算分析題。
會計電算化: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實務操作題。
每科目答題時間為60分鐘。
2016年陜西中級會計師考試合格標準公布。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商財政部,現將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考試人員成績進行復核,并與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核對數據,確認無誤后,逐項填寫《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情況統計表》(見附表),于12月5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試中心備案。備案數據將作為發放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證書發放及考試后期的各項工作。
陜西國際商貿學院師生近期在多項學科競賽中取得佳績。
近期,陜西國際商貿學院師生在會計、珠寶、創新實踐等競賽中均獲佳績,提升了學生專業技術方面的能力,擴大了學校影響力。
商學院代表隊在全國大學生創新會計人才技能大賽上獲高職類團體三等獎。11月18日,在陜西省西安交通大學舉辦的2016年第十屆“新道杯”全國大學生創新會計人才技能大賽即尋找企業好會計挑戰賽(全國聯賽)競賽上,商學院代表隊獲得(高職)組團隊三等獎的優異成績。兩支代表隊分獲二、三等獎。
此次大賽由中國高等教育學會財經教育分會、新道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辦,西安交通大學協辦,有包括陜西財經職業技術學院、楊凌職業技術學院等13所高校23支參賽隊伍的92名學生同臺競技。
此次競賽展現出了學生扎實手工賬和會計電算化的技能知識,也彰顯了學生團結一致、不畏強手、勇于拼搏的精神風貌。通過比賽,不僅為學生提供了一次展示技能、提升實踐水平的機會,同時推進了會計專業實踐教學改革,引導學校教學、實踐與崗位具體要求深度對接,培養和提高學生的專業素養,意義重大。
珠寶學院師生在2016全國高校“廣藝杯”鉆石分級競賽中獲團體二等獎。11月18至20日,由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舉辦的2016年全國高校“廣藝杯”鉆石分級競賽在天津商業大學舉行,中國珠寶玉石首飾行業協會會長徐德明出席活動。本次大賽有來自全國的31所高校代表隊的93名參賽選手同臺比拼鉆石4c分級實操技能。
珠寶學院代表隊師生充分運用專業所學,發揮自身所長,披荊斬棘,最終獲得5個獎項。其中,團體二等獎一項,戴潔獲優秀指導教師獎,高奕霖、葉雄兩名同學獲得個人一等獎,李鵬潘同學獲得個人三等獎。
據悉,本次大賽由高校和權威珠寶質檢機構的專家擔任評委,依據國家鉆石分級標準(gb/t16554-)對選手提交的鉆石分級報告進行評判,以鉆石分級正確率高低進行排名,團體成績由各隊參賽隊員成績相加而得。比賽中,選手需要在100分鐘內對10顆鉆石進行分級,其中,對4顆鉆石進行顏色、熒光、凈度、切工分級,對其余6顆鉆石進行凈度和切工分級。
通過參與此次競賽,提升了該院珠寶專業學生的鉆石分級能力,促進了與國內其他珠寶院校間的相互交流、共同提高,加強了珠寶行業技能型、應用型人才隊伍的建設,實現了“以賽促教,以賽促學,以賽促建”的目地。
國際經濟學院學子在2016年全國高校商業精英挑戰賽“國泰安杯”流通業創新實踐競賽精英賽取得一、二等獎。11月19日20日,來自20多個省份、自治區,30多所參賽院校的30余支代表隊,共計240余人齊聚陜西國際商貿學院角逐2016年全國高校商業精英挑戰賽。
國際經濟學院派出了“凌云”戰隊和“exome”戰隊參與比賽。通過兩輪激烈的角逐,最終兩支參賽隊伍也分獲一等獎和二等獎,同時該院獲得最佳院校組織獎。承辦此次全國性質的比賽,對于陜西商貿學院來說不僅是一份榮譽,更是一項光榮而艱巨的任務。此次比賽的承辦,使學校一方面加強了和全國范圍內商科院校的交流與合作,也在經濟貿易類人才培養質量上也得到了提升。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的通知大全(16篇)篇十一
根據國家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第三十六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工作情況,現就符合規定條件,申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相關事項規定如下:
(三)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目前尚在從事會計工作的。
二、申領需提供的相關資料。
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在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和現所在單位開具的從事會計工作證明基礎上,還需提交以下資料:
(二)在2013年7月1日前已從事會計工作滿20年,且年滿50周歲、目前尚在從事會計工作的,提供累計20年有本人簽字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報告等會計檔案(涉及單位不許外借的會計檔案,可提供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對于從業20年間在不同單位從事會計工作的,需分別提交各從業單位的會計檔案。
(三)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目前尚在從事會計工作的,提供注冊會計師證書,由當地財政部門通過財政會計行業管理網()的注冊會計師查詢功能予以核實。
自2013年8月1日起,申請人登錄吉林省會計網,在“操作窗口”欄目下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中點擊“證書申請”按鈕,憑身份證號進入申請網頁,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后,攜帶申領要求的相關證明資料到當地財政部門進行申請,經財政部門審核通過后即可發放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一)對于年滿50周歲,且已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及從事會計工作滿20年的人員,必須同時滿足結算日期在2013年7月1日之前,對于在2013年7月1日之后滿足規定條件的人員,不得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對于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目前尚在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不受2013年7月1日的限制,只要達到規定條件即可申請辦證。但根據《注冊會計師法》的規定,注冊會計師是依法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并接受委托從事審計和會計咨詢、會計服務業務的執業人員。非執業會員不享受本規定的申領政策。
(三)對于年滿50周歲,且已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及從事會計工作滿20年,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申請辦證期截止至2014年8月1日,期滿未申請者視同放棄。
(四)對于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目前尚在從事會計工作的,以其滿足規定條件為準,不設辦證申請截止日。
(一)對于年滿50周歲,且已取得高級會計師資格及從事會計工作滿20年,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應按照吉林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相關規定參加繼續教育。
(二)對于取得注冊會計師證書、目前尚在從事會計工作的,以其持有的吉林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年檢蓋章視同完成當年會計從業人員繼續教育,到所屬地財政部門現場確認,予以記錄。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的通知大全(16篇)篇十二
一、領證時間:自每批次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于每周的周二、周四領取證書,六個月之內不領取證書將視同自動放棄,逾期不再辦理。
二、領證地點:“會計資格無紙化考場”(青山區九星電子大樓往南200米――七天酒店底店)領取。
三、領證要求:請攜帶身份證、準考證、一張與報名信息同版的一寸白底彩色照片。(委托他人代領應提供代領人身份證)。
如果報考信息填寫是在校生的,請開具在校證明(寫明所在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到市財政局會計科1101房間審核后,再到指定領證地點領取證書。
請廣大考生,在查詢成績時系統上顯示“您的證書已領取”后,再按規定的時間領取證書。
包頭市財政局會計科。
2010月13日。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的通知大全(16篇)篇十三
為進一步完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促進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知識結構科學合理,充分發揮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在會計職業準入中的作用,根據《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73號)等有關規定,財政部對修訂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依照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13號,以下簡稱“新版考試大綱”)及財政部會計司《關于認真貫徹實施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會便〔20**〕19號)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有關考試報名、新舊考試大綱及題庫的銜接工作。
根據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規定,結合上海實際情況,為確保《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73號)有效貫徹實施,實現新舊管理辦法的平穩過渡,暫停20**年1月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報名(包括《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報名系統及考試系統將于20**年2月期間進行系統升級和測試,20**年3月10—15日恢復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網上報名系統,20**年4月開始按新版考試大綱和無紙化考試題庫考試。
由于新版考試大綱的.有關內容作了較大調整,且是組織建設全國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題庫的唯一依據。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編寫組于5月通過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發行了新版考試輔導教材,由新華書店統一經銷。故本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不再委托有關人員專門編寫,建議考生以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發行的新版考試輔導教材作為考試輔導用書,請廣大考生自愿選訂。
自20**年1月起上海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報名系統不再提供網上購書服務。
特此公告。
上海市財政局。
20**年8月1日。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的通知大全(16篇)篇十四
(一)考生違規行為處理政策。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根據《吉林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舞弊的,情節嚴重者,由省財政廳取消其考試成績,且2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已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由省財政廳撤銷其會計從業資格。同時在吉林省會計網予以公示”。
(二)考試政策。根據《吉林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考生必須同時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三科的考試。其中50周歲以上人員可以選擇參加珠算考試,不再參加會計電算化考試,考試由省財政廳統一組織。
(三)考試成績管理。所有參加考試的人員必須一次性通過全部報考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的通知大全(16篇)篇十五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具有一定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資格證書,是從事會計工作必須具備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條件,是證明能夠從事會計工作的唯一合法憑證,是進入會計崗位的“準入證”,是從事會計工作的必經之路,它是一種資格證書,是會計工作的'“上崗證”,不分級,由于會計是一項政策性、專業性很強的技術工作,會計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和業務能力如何,直接影響會計工作的質量,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歡迎閱讀。
凡符合《會計法》、《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等有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關法律、法規規定,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均可報名考試: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技能;
(四)熱愛會計工作,秉公辦事。
被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符合重新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條件的,均須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貪腐、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五)應屆畢業生可免試《會計基礎》、《會計電算化》科目。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為:《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電算化》、《會計基礎》《珠算》。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考試大綱由財政部統一制定。
考試均采用閉卷筆試的辦法。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科目實行無紙化考試,無紙化考試題庫由財政部統一組織建設。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管理相關規定由財政部另行制定。
按照《財政部關于推進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指導意見》文件要求,天津市自2010年開始,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面實行無紙化考試。無紙化考試是由財政部門日常組織的,考生在計算機上對隨機生成的考試試卷進行答題,提交試卷后立即顯示得分的一種考試方式。
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報名的通知大全(16篇)篇十六
省直主管部門、各設區市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73號令)、財政部《關于印發〈新舊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有關銜接規定的通知》(財會〔20xx〕3號)和《江西省財政廳關于貫徹實施財政部新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通知》(贛財會〔20xx〕26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換發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以下簡稱換證)的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實行6年定期換證制度,我省自20xx年6月1日起開始換證。換證的具體時間由各設區市財政局確定。
二、為節約成本,確保換證工作有序開展,換證工作采取分年度分批進行。舊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發證日期在20xx年1月1日前的,均應在20xx年12月31日前換證;發證日期在20xx年1月1日之后(含)至20xx年7月1日的,應當在2019年7月1日前換證。發證日期在20xx年7月1日之后(含)的,應當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到期前6個月內換證。換發的新證有效期自發證之日起計算,6年內有效。
四、學歷或學位、工作單位、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開始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等基礎信息發生變化的,持證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和相關有效證明辦理變更。姓名或有效身份證發生變化的,由設區市財政局收集匯總后報省財政廳會計處統一修改。
五、因舊版證書遺失需重新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持證人員,應當在我省公開發行的報紙上聲明遺失作廢,并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補發申請表》(見附件2),持有關證明材料,向所屬財政部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申請補發證書。
六、持有外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我省的人員,應在自辦理調出手續之日起3個月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從業資格調轉登記表》(見附件3)、原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調入地工作證明(或戶籍證明、居住證明)到調入地財政部門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調入手續,按本文件第二條規定換發證書。
七、持證人員換證時,必須完成以前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未完成規定年度繼續教育學習內容的,不予辦理證書更換手續。
八、為防替考等舞弊現象,新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采用激光彩色打印照片和二維碼防偽技術,各地發證窗口必須配備激光彩色打印機和具備識別和提取二維碼信息的掃描槍(儀)。
九、各級財政部門應通過新聞媒體、門戶網站宣傳本次換證的時間、意義和要求,及時通知到期應換證人員換證。同時,要增強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加強對持證人員換證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換證工作順利進行。對換證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省財政廳會計處報告。
附件(略):
江西省財政廳。
20xx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