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是一個讓我們學習專業知識、樹立正確價值觀和培養個人能力的地方。下面是一些學校生活中的感人瞬間,讓我們一起共享這份溫暖。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一
儀器設備保管使用制度、實驗教學管理制度、安全防護及危險品管理制度、實驗教師(實驗員)考核制度、學生實驗守則等,并嚴格執行。學生實驗守則應張貼在實驗室前方,其余規章制度分別張貼于實驗教師(實驗員)辦公室和準備室。
總賬、分類賬、低值易耗品賬,記錄及時,準確。“總賬”一年填寫一次;學期中儀器數量增加或減少登入“分類賬”;玻璃儀器、藥品的增、減及時登入“低值易耗品賬”,并接受財務監督。做到定期盤點,賬賬相符、賬物相符,總賬、分類賬的賬、卡、物相符率達100%,低值易耗品的`賬、物相符率不低于90%。
1.學生實驗桌應排列整齊,并固定于地面,每張實驗桌均須編序號。
2.儀器櫥擺放時應注意采光、通風、美觀以及方便儀器存取等要求。一般新舊儀器櫥要相對分開,高矮、式樣相近的儀器櫥要放在同一排或同一室。儀器櫥定位后要編號,一般用油漆編于儀器櫥正面上方。
3.要教育學生愛護實驗桌及水電設施,不在實驗桌上亂涂亂寫,不旋轉送水管道和整體水龍頭,不將抹布晾在水龍頭上,不拉松電源線,注意保護電源插座。實驗教師要經常檢查電路及有關設備是否正常,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
(一)儀器驗收。
新購進儀器進行驗收,驗收結束后及時將全套儀器(含零部件)存入相應儀器櫥內,說明書集中收存、歸類成冊。同時要及時填寫儀器驗收記錄,并將儀器記入《購置日記帳》和《儀器分類帳》。
(二)儀器分類與存放。
1.儀器按學科特點分放。
2.演示儀器和分組儀器相對分開。
3.儀器分類要通過文字在儀器櫥櫥門上標示出來。
(三)分組儀器編序號。
分組實驗儀器(消耗品和特小件除外)應有編號,字體不宜過大。各校可根據本校實際確定序號編排方式。
(四)儀器維護與保養。
儀器維護保養工作的重點是做好“八防”,即防塵、防潮、防腐蝕、防霉變、防銹蝕、防變形、防蟲蛀、防震。
(五)儀器的借還。
教學用儀器借出由借用人填寫《儀器借還記錄》,寫明借取日期、儀器名稱、歸還日期,借取人簽字。
實驗教學資料一般包括實驗教學計劃、實驗通知單、周實驗安排表、實驗教學心得、實驗教學總結及專業雜志等。實驗室建設資料應長期保存。實驗室記錄資料和實驗教學資料一般以學年度為單位,按檔案管理要求保管,保管期限為三年,三年后少數仍有參考價值的資料可適當延長保管年限。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二
實驗室是教學、科研的重要場所,為維護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使學院財產免遭損失,確保教學、科研工作正常進行,特制訂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工作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加強對所有參加實驗的教師、學生的安全教育;各實驗室都應根據各自工作特點,建立健全操作規程、防盜、防火、防事故管理細則等規章制度,制訂出具體要求和措施,張貼懸掛在明顯處,嚴格貫徹執行。
二、每個實驗室的實驗員即為該實驗室的安全責任人,其職責是:協助實驗室主任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對違章人員進行教育批評。節假日和規定時間,要全面檢查和落實實驗室防火、防盜安全措施,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報告加以解決。
三、各類實驗儀器設備和防護裝置必須保持完好狀態,不準隨意改動安全裝置;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由專人操作和管理,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操作和拆卸。注意防水、防塵和防銹,保持通風良好。
四、實驗室的水、電設施必須按規定安裝,禁止超負荷用電,不得亂拉、亂接臨時線路,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設備運行期間必須有專人值班;各種可移動的電器、工具使用前要認真檢查,保證絕緣良好。下班時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水源、關窗鎖門;節假日前各室負責人應統一檢查,落實值班人員和責任,消除不安全隱患。五、實驗室必須配備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明顯、便于取拿的位置,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要定時檢查、及時更換消防器材;實驗室人員要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六、實驗室要把安全知識、安全制度、操作規程等列為實驗教學的內容之一,對新進實驗室的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使他們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具有自我保護能力,才能動手操作;學生必須在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的指導下按操作規程進行實驗,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有安全防范措施,有教師指導監護。
七、實驗室要保持安靜、整潔的工作環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嚴禁占用走廊通道堆放雜物;儀器設備和器材要經常擦拭,保持干凈無塵;實驗室的鑰匙專人保管,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和動用室內設施;空調機等大功率耗電設備要及時關閉。
八、凡實驗、試驗資料,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的圖紙、說明書等資料,要按規定存放,使用中的圖紙、說明書等資料,要設專人妥善保管,不經系主任批準,不得隨便攜出或外借。
九、實驗室萬一發生事故,管理人員應積極采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所在系負責人和有關部門;造成輕傷以上的事故或被盜、水災、火災等嚴重的安全事故要保護現場、積極搶救,不得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
十、對違章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的實驗室事故,有關部門要及時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做出嚴肅處理;對發現事故隱患不報告、不采取措施補救,或事故發生時不報告、不排險,甚至逃離現場,事故后隱瞞真相、避重就輕、推諉責任,對調查不配合等情況者要從嚴處理。
十一、對違反本規定的個人,學院保衛處、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并做出限期整頓、改造的決定;凡因安全隱患需整頓、改造的實驗室,在采取相應的措施并經上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此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執行。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三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防為主,杜絕事故隱患。
2.實驗室管理員是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對進入實驗室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本室的安全規定、實驗中的注意事項及儀器設備的操作規程。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保管室。
3.實驗室全體人員應您正確使用滅火機,發現火險隱患及時報告處置,發生火災主動撲救,及時報警。
4.實驗樓禁止使用一切電爐取暖、燒水做飯。
5.實驗樓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車和其他生活用品。
6.每天上班應檢查門、窗、鎖有無異常,如有異常,保護現場,立即報告系辦并通知保衛部門。離開實驗室應關好門、窗,注明去向;下班應斷開電源、鎖好門窗;關閉水龍頭。
7.實驗室如發生火災、盜竊等責任事故,將根據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和分管領導給予相應的處分。情節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四
1、實驗室安全第一責任人,在學校相關部門及教研組長的指導下,認真制定實驗室的安全規章制度,并貫徹落實。
2、定期不定期檢查儀器,及時保養、維修,做到實驗室內儀器、藥品放置整齊,使用安全。
3、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管理好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做好采購、登記、儲存、使用和處置工作,及時上報需處置的過期物品,加強實驗室的安全管理。
4、按規定配置滅火器材,及時檢查、維護、更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實驗室。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5、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指導學生安全使用實驗用具和藥品,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
6、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掌握各類事故發生時的處置方法。
7、每天嚴格檢查實驗室及藥品存放安全,并作記錄。下班時關好水電門窗,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下班。
8、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五
1.實驗室屬專用教室,謝絕作辦公或搞其它活動。實驗室的設施布局不得隨意變動。實驗室的管理工作由科學專任老師負責。
2.學生要在老師的帶領下排隊進入實驗室,按編號就座。在室內要保持肅靜,注意室內衛生,嚴禁帶食物進入實驗室。
3.實驗實行分組管理、組長負責制。實驗前后均要仔細檢查本組實驗臺電器儀表和清點本組實驗器材,并如實填寫“器材使用報告單”,若有損壞、丟失,須及時聲明并進行登記,任課教師要查明原因,及時做出處理。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輔導學生進行實驗,采取必要措施保證學生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因未按操作規程或不負責造成師生人身傷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5.教育學生要愛護學校的公共財物,要愛護所有的實驗設施和儀器。對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安全守則造成設備損壞的,要照價賠償。
6.建立實驗室日志、記錄每次實驗名稱、日期、班級、人數、授課教師等基本情況。實驗完畢,任課老師應組織學生做好器材的整理和放置工作,固形廢物要收集于廢物桶,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嚴禁隨地亂扔雜物或將廢液倒入水槽中。嚴禁在實驗臺上隨便涂畫。實驗室的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取用或帶出室外。
7.實驗室教學人員要安排學生每天搞好實驗室的清潔衛生,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六
一、實驗室是教師與學生進行教學實驗的場所,一般不作它用。
二、進入實驗室的一切人員,必須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物,保持室內安靜,嚴禁吸煙、吃東西、亂扔紙屑雜物,隨地吐痰、做飯、住宿,嚴禁大聲喧嘩、打鬧。
三、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器材,應由專人保管,登記建帳、卡,實行管理責任制,做到帳、卡、物相符。嚴禁隨意搬動,拆卸改裝。對違反規定,造成事故者要追究責任,儀器設備需要報廢時,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實驗室儀器的存放,必須合乎放置要求,整潔有序,便于檢查使用。必須注意防塵、防潮、防震、防凍等,不準存放任何與實驗無關的物質,更不能存放個人物品。
五、實驗室的工作人員,要落實崗位責任制,儀器設備做到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出現故障及時維修,確保儀器設備處于正常狀態。
六、實驗儀器設備(包括主機、附件、說明書),工具一般不外借,如實驗室之間相互調劑使用,經學校培訓處批準,管理人員辦好手續,方可外借,用完后要及時歸還。
七、實驗儀器設備應按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學生實驗未經教師批準,不得連接電源以免接錯線路,損壞儀器,如出現事故,要立即查明原因,同時上報,填寫報單(包括丟失或其它事故),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賠償。
八、有毒、易燃、易爆藥品,使用時要嚴格審批手續,限制使用數量。有毒或有腐蝕性氣體的實驗要在通風廚內進行,室院的廢渣、廢液,要倒在廢渣箱和廢液缸中,不隨便傾倒和倒入水池中。
九、學生實驗結束后,有輔導教師檢查儀器設備有物損壞等有關情況,教師簽字后,方科清理桌面,整理好儀器。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設備,應認真如實填寫使用記錄。
十、實驗室要有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明確責任人,做好防盜工作。必備防火器材。最后離開實驗室者,要認真檢查門、窗、水、電以及室內存放的高壓容器等,杜絕不安全隱患,確保實驗安全。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七
1、實驗室由專人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強四防(防火、防盜、防水、防事故)。
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4、實驗前要全面檢查安全,實驗要有安全措施。若儀器設備在運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存放在安全處,嚴禁帶電作業。
6、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7、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時處理,不得隱瞞,應及時報告主管和保衛部門,并保護好現場。
8、實驗工作人員在檢測前必須熟悉檢測內容、操作步驟及各類儀器的性能,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9、進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質或有腐蝕性物質操作時,應戴好防護手套、防護鏡。
10、實驗室內使用的空調設備、電熱設備等的電源線,必須經常檢查有否損壞,移動電氣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電路或用電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先切斷電源后,方可進行檢查。
11、實驗室應配有各類滅火器,按保衛部門要求定期檢查,實驗室人員必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
12、實驗室內不準吸煙和吃食物。
13、高壓氣體鋼瓶的存放應滿足實驗環境條件的規定。
14、下班前,實驗室人員必須檢查操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并確保關好。
15、與實驗室無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八
為加強實驗室安全衛生管理,保障教學與科研工作的順利進行,提高儀器設備的利用率,根據學校有關實驗室管理的規章制度,對我院所屬各實驗室的安全衛生及日常管理等事項作出如下規定:
第一條實驗室分工負責安全的副主任負責實驗室設備及人身的安全保護工作,并由安全員負責實施。
第二條實驗室安全人員實施本實驗室日常的安全工作的內容包括:負責安全監督、安全教育以及采取各種防火防盜的安全措施。
第三條實驗室工作學習人員一定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實驗項目負責人要全面負責實驗的'安全,任何試驗都要有安全防護措施,重大設備要有安全操作規程。
第四條實驗前要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如有運行中的儀器設備,現場不能無人監守,實驗完畢離開實驗室之前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和火源。
第五條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毒害的物品必須由安全員統一保管,存放在安全之處。
第六條注意人身及設備的安全,做實驗時要有安全措施,嚴禁帶電作業。
第七條實驗室內禁止使用明火,確因需要使用明火時需向安全員通報并得到許可,采取防火措施后方可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組織滅火外,應馬上報警(火警電話為外線119),并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護現場。
第八條使用轉動機械,不得帶手套作業,女同志要帶帽子。
第九條凡要安裝電器設備或拉臨時動力電源,必須事先經實驗室同意,電器設備安裝完畢第一次啟動之前必須經實驗室檢查合格后才能接通電源。
第十條實驗室工作學習人員不得將實驗室房間鑰匙轉借他人或復制。
第十一條作好各儀器設備的防塵工作,尤其是在進入與需要特別防塵的儀器設備相關的實驗室時,任何人都要遵循該實驗室的一些相關的特殊規定。
第十二條進入實驗室的任何人員都要嚴格遵守國家“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第十三條本管理條例由航空航天學院實驗室負責解釋。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九
1、請按照時間安排準時進入實驗室。
2、請不要帶入與實驗無關的各類用具及雜物。請保持安靜、整潔的實驗環境。
3、請自覺遵守實驗室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實驗室管理人員和教師的安排。
4、實驗過程中設備出現故障時,請不要擅自處理,并請立即報告實驗室管理人員。
5、實驗完畢時,請按指定位置擺放實驗物品,把工作凳排列整齊,有序地離開實驗室。
6、學生操作實驗過程中,請不要隨意更換實驗配置,堅決杜絕盜取配件等行為。
7、請愛護實驗室的各種設備。
1、系各教學單位在學期末由教研室提交下一學期教學實驗、實訓的課程名稱,實驗、實訓項目名稱和項目數,在開學前一周將實驗、實訓的教學進度(到教學周)及要求上報到系教學管理部門和實驗中心審核,由系上報學校教務處。
2、實驗室根據學院教務、教學部門下達的實驗、實訓教學任務書,教學計劃進度表和教學日歷,執行實驗、實訓教學任務。
3、調、停、加課申請手續。實驗教師在教學過程中,確因某些情況需要調動、暫停、增加實驗課的,需所在系開具調課通知單,主管教學的系主任簽字并蓋章,遞交實驗中心主任審核。
4、因重大節日、學校活動或其他全校性事務所造成的.實驗課停課,除教務處要求需要補課外,實驗室原則上不接受教師個人補課申請。
5、教學計劃外使用實驗室。凡教學計劃外需要使用實驗室的,需填寫申請報告,在學期第一周遞交實驗中心主任審核簽字。
6、有關任課老師開學后將課程的實驗教學大綱,實驗教材或實驗指導書交實驗室,實驗室根據實驗、實訓內容的要求做好設備和軟件的準備工作,認真做好準備實驗。
7、實驗課前任課老師到實驗室熟悉和準備實驗、實訓內容,實驗課由任課教師負責組織和指導實驗,實驗室工作人員積極配合指導教師進行實驗,保障儀器設備完好,水、電、網絡暢通,注意安全和學生的管理,使實驗、實訓順利進行。
8、實驗、實訓結束后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認真填寫實驗日志記錄。
9、學生認真完成實驗、實訓報告,交任課教師批改作為平時成績。任課教師將批改后的實驗報告和成績交實驗室備份存檔。
10、教學計劃外項目(教學實踐改革項目和開放性實驗)的成果、作品、實驗報告備份交實驗室保管并統計上報。
1、實驗室資產主要包括教學軟件、固定資產設備、低值耐用品、易耗品和家俱。它是完成實驗教學、科學研究任務的重要物質保證。
2、實驗室資產設備的管理使用實行崗位責任制,由實驗室主任指定專人(物管員)管理,物管員對所管理的實驗室資產負責。
3、實驗室對新購進的教學軟件和資產設備在規定時間內進行數量和質量(包括附件及資料)的驗收,如遇不合格的情況,立即報告資產管理部門,聯系換、退、賠等工作。
4、資產設備管理要做到手續完備,賬目清楚,妥善安排物資的存放地點和存放方式,科學管理器材,并經常進行檢查,保證庫存物資完好無損。
5、按照有關制度規定,辦理低值耐用品、易耗品的購進,領借用手續,認真及時登記賬目。拒絕一切不符合規定的領、借用要求。
6、實驗室的主要儀器設備要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和使用方法,并嚴格認真執行。學生初次進行實驗操作,教師應給予必要的指導,對不遵守操作規程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制止其使用。
7、實驗指導教師和實驗室工作人員應熟悉儀器設備性能,熟練掌握基本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維修保養知識。實驗前后應檢查所用儀器設備是否完好,工作結束應整理擺放好所用儀器設備。
8、儀器設備應定時進行保養維護,尤其是電子產品要定期加電測試,做好防潮、防霉、防塵工作。儀器設備如發生故障或損壞,應即時進行維修。需送校外修理的報實驗中心主任批準,辦理相關手續。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十
一,進入實驗室要保持安靜,自覺遵守紀律,按班級有秩序地入座,不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擺弄教學儀器,藥品和模型標本等教學設備。
二,做實驗前,要認真檢查所有儀器,藥品是否完好,齊全,如有缺損應及時教師報告,予以調整補齊,未經教師宣布開始不得擅自進行實驗。
三,實驗藥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藥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觸傷口,實驗時所產生的有毒或腐蝕性廢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嚴格按環保部門規定處理,嚴禁隨地拋棄。
四,實驗完畢后,要認真清點整理好教學儀器,藥品及其它設備,
玻璃儀器要刷洗干凈,擺放整齊,并向教師詢問儀器,藥品禁止使用情況及問題,經教師或實驗教師驗收并得到允許后,再放好桌凳關閉門窗,方可離開實驗室。
五,要愛護公共財物,小心使用教學儀器和實驗設備,注意節約藥品和水電。
六,實驗室內的儀器,藥品,模型標本和其他設備未經實驗教師許可不準帶出實驗室。
七,熟悉滅火器材,砂箱以及校醫藥箱等的放置地點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加保護,不準移作它用。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十一
1、在教學中正常損耗或因合理原因造成儀器損壞,應及時填寫登記表,辦理報損手續。單價在100元以下的(含100元),由學校領導批準;單價在100元以上的或一次性報損(報廢),總值超過i00o元以上的(含1000元),要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學校憑報損單銷帳。
2、教學儀器設備被損壞,有關人員必須如實登記,查明原因和直接責任人。教師做實驗,因不負責任,粗心大意,違反操作規定而損壞儀器,應嚴肅批評教育,按原價賠償。
3、學校人員借用教學儀器私自用于非教學活動而造成損壞或丟失的,應按原價賠償;違反實驗室管理制度,私自外借或轉借他人而造成損壞或丟失的,學校應責令實驗教師和借用人員各自賠償儀器原價的50%,還要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
4、外校損壞借用的教學儀器,要由外校負責修理,修不好的'要按原價賠償。實驗室管理不善,因火災、被盜或腐蝕,造成重大損失的,對直接責任者要酌情處以原價10——100%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要給予行政處分。
5、凡屬下列情節造成損壞或丟失的,可不作賠償處理:在使用中屬操作方法正確而造成儀器損壞的;在保管中由于儀器使用期限已滿而老化,喪失功能的;因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儀器損失。
6、儀器損壞或丟失的賠償或罰款,一律由實驗教師開出單據,由校總務處(財務室)收款,開出收據,將收據交回實驗室銷帳。其款項只能用于添置教學儀器和藥品,不得挪作它用。
7、實驗室應設有儀器損壞(丟失)登記冊,內容包括儀器名稱、編號、單價、損壞或丟失原因、處理意見、責任人和經辦人簽字及落實情況。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十二
實驗室是公司科研的重要場所,為了使實驗室設備充分發揮作用,改善實驗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實驗室僅供*公司研發人員進入實驗室進行實驗工作。
本管理制度適用于進入公司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3、管理條例。
(1)實驗室儀器設備由專管員負責管理,使用儀器設備必須實驗室專管員同意。
(2)實驗人員不能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實驗室。
(3)未經實驗室主管批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實驗室,更不得擅自操作儀器。
(4)外單位來訪人員經公司領導批準后才能進入實驗室,由我司人員全程陪同。
(5)實驗人員每次使用實驗儀器都要進行登記,詳細記錄使用人姓名、使用儀器名稱、使用目的、具體使用時間、使用效果、批準人姓名。
(6)實驗人員使用完儀器后要按‘關機按鈕’進行關機,不能直接斷開電源。
(7)實驗室實行全面禁煙,嚴禁任何人在室內吸煙,一經發現,罰款100元。
(8)實驗人員不允許在實驗室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如飲食、午休等。
(9)實驗人員要保持實驗室及實驗設備的清潔衛生。
3.2實驗人員職責。
(1)實驗人員要服從實驗室專管員的管理,嚴格遵守本室各項管理制度。
(2)實驗人員進入實驗室必須穿著實驗室專用的防靜電服和防靜電鞋。
(3)實驗人員操作儀器時除了穿著防靜電服、防靜電鞋外,還需穿戴防靜電腕帶或者防靜電手套。
(4)實驗室專用的防靜電衣服和鞋子不能穿出實驗室。
(5)實驗人員不得在實驗室內進行超出公司產品實驗范圍以外的工作。
(6)實驗人員要愛護實驗儀器設備,用后清理自己的個人物品,保持實驗室的整潔,儀器使用時出現故障應及時報告實驗室專管員。
(7)實驗人員不得擅自挪動實驗室的公用儀器和物品。
(8)實驗室內嚴禁存放個人物品。如有發現,專管員有權清理隨意亂放的物品。
(9)實驗人員離開實驗室時不得帶走實驗室內任何物品。
(1)實驗室實行專管員負責制,實驗室內所有儀器設備由專管員負責管理。
(2)實驗室內所有儀器都需要建檔建卡,每臺實驗儀器上要有明顯的設備標識。
(3)專管員需要熟練掌握儀器設備性能及操作使用方法,建立規范的儀器設備操作使用流程,做好儀器設備日常保養和維護工作。
(4)專管員要定期對儀器設備的性能指標進行校驗和標定,具備儀器設備故障診斷能力和小故障的排查能力,對大故障及時聯系廠家進行維修。
(5)專管員要對所有儀器設備建立技術檔案資料,包括儀器設備(含配套設備、配件、備件、附件等)的說明書,技術資料、使用記錄,日常的維護維修記錄及相關消耗材料的記錄。
(6)專管員在下班前要關閉實驗室照明燈和空調。
3.4實驗室溫濕度控制。
3.5、射頻設備日常維護。
(4)設備處于空閑狀態時,射頻開關應處于關閉狀態;。
(5)注意設備的出入風口不要被阻擋。
(7)射頻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由專管員負責。
3.6射頻設備升級校準。
(1)射頻設備升級校準由專管員負責,根據設備使用年限向實驗室主管提出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安排有校準資質的專業機構進行儀器校準。
3.7衛生管理。
實驗室主管和專管員在每月的30號進行實驗室大清潔,清潔所有實驗設備和實驗室公共部分的衛生,整理常用元器件,清理廢棄物品等。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十三
1、學校勞技器材是培養學生勞動技能、動手能力、實踐能力的專用設備,應按教學儀器管理規范要求,登記上帳,做到帳、卡、物相符。勞技教室器材、設備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借出。
2、勞技器材存放環境應通風良好、清潔衛生、有防潮措施。
3、勞技器材按規定要求使用,要經常進行保養維護,保持器材完好的使用狀態,要經常進行安全性能檢查,確保師生安全。
4、器材存放應定櫥定位,做到分類科學、取用方便。要按器材性能注意做好防塵、防壓、防蛀、防霉等工作。
5、要愛護勞技器材,因違章使用損壞器材設備,應按制度賠償。
6、勞技器材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工作時間變更時,必須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盜。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學校實驗室器材管理制度(優質14篇)篇十四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實驗室醫療用毒性藥品及對照品等國家管制使用藥品(以下統稱安全管制藥品)的管理,確保安全管制藥品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保障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醫療用毒性藥品是指《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中所規定的毒性劇烈、治療劑量與中毒劑量接近,使用不當會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藥品。
第三條凡在學校教學、科研等活動中涉及使用安全管制藥品的單位和個人,均適用本規定。
第四條實驗室管理處是學校實驗室安全管制藥品管理的主管部門,負責全校實驗室安全管制藥品的準購審批,并對安全管制藥品的儲存、使用及廢物處置等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五條使用單位是安全管制藥品管理的主體責任單位,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和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做好藥品申購、儲存、使用及廢物處置管理工作。
(一)使用藥品必須以科學研究或教學為目的。
(二)嚴格控制安全管制藥品的種類和用量,嚴禁超量購買和儲備。
(三)購買人必須是在職在編教職工。
(四)購買人填寫《青海大學危險化學品申購統計表》,由院系負責人審批和單位蓋章后,經實驗室管理處審核,向政府主管部門辦理準購手續后購買。
(一)使用單位應當設立專庫或者專柜儲存安全管制藥品。專庫應當設有防盜設施并安裝報警裝置;專柜應當使用保險柜。專庫和專柜應當實行雙人雙鎖管理。
(二)入庫須雙人驗收,出庫雙人復核,并建立專用賬冊,實行專人管理,做到賬物相符。專用賬冊的保存期限應當自藥品有效期期滿之日起不少于5年。
(一)使用人填寫領用記錄,包括領用人信息、藥品用量、本次實驗內容、實驗廢物處置措施等內容,用量以單次實驗用量為準,由雙人登記領取。
(二)領出的藥品由使用人負責保管,實驗室負責人負責監督。
(三)實驗剩余藥品應上繳保存,并做好登記。過期、損壞的藥品應當登記造冊,并向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銷毀。實驗中藥品產生的廢物應單獨存放并設置標簽,由學院(中心)統一回收處理。
(四)實驗操作人必須是學校在編在崗職工或在籍在校學生;學生必須在老師指導下進行實驗。
(五)在利用普通藥品進行試驗的過程中,產生安全管制藥品品種的,應當立即停止實驗研究活動,并向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六)未經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安全管制藥品的研制、生產、出售、轉讓和私自使用等活動。
第九條附屬醫院實驗室管理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衛生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由附屬醫院自行負責。
第十條本規定于20xx年11月制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實驗室管理處負責解釋。本規定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行政規范性文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