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需要進行充分的市場調研和風險評估,保證投資的安全和可持續性。接下來我們將為大家介紹一些投資技巧和策略,希望對大家的投資決策有所幫助。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一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二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股權,并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購買一套位于上海市,房產總價款萬元人民幣。
甲方出資元人民幣。
乙方出資元人民幣。
甲方、乙方各出資50%。
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50%的產權。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50%的產權。
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實際考察、了解。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權辦理購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購置房產相關款項的支付、《房產預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簽署、房產抵押按揭貸款辦理、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等所有購房相關手續。由方依法出具經過公證認證的授權委托書,并詳細載明委托事項及委托權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權監督和過問委托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受托人應按委托人的要求報告受托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如有重要情況應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或通知。
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乙各享有50%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乙方依法辦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八、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但出租價格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師得書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余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各分享50%,每一個月結算一次。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
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并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
如果一方決定出售房產,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出售房產,應書面告知。不同意出售的一方應按公平價格購買同意出售的一方的房產份額。如果接到出售房產通知后30日內不予書面答復則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愿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并應給預積極配合。
1、購房首付款元人民幣由。
甲乙雙方各付50%,并以現金支付;。
2、主貸人為乙方先生;。
3、按揭貸款的期限為年;。
4、由甲乙雙方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各自承擔50%;房產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各自支付50%。
十三、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共有,所有權由雙方共同行使。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十五日內協商無果,雙方均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并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一次性的,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和執行。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律師事務所保存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國藉:
住址:
身份證號:
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乙方:
國藉:
住址:
身份證號:
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時間: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四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資信托基金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精神和要求,中國人民*設銀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藍天*金管理公司本著共同發起“藍天*金”
將募集的資金投資于能產生良好效益的經濟領域以使投資人獲得盡可能高的投資回報和較豐厚的資本增值的宗旨經平等協商并形成共識后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釋義。
除本契約其他條款另有規定外,下列詞語具有如下意義:
本基金指根據本契約規定所設立的藍天*金。
基金單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資產份額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國民法典所指的民事活動的參與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發行的單位份額并依據本契約規定享有相應的資產實際所有權、收益分配權、剩余資產分配權、受益人大會表決權等權益及承擔本契約和本基金章程和現行法規規定的義務的人。
主管機關指對基金實施行政管理職能的政府機構,本契約中-通指中國人*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
經理人根據基金管理規定,作為本基金的主要發起人和本契約的締結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將本基金資產做投資管理活動的人。在本契約中專指深圳藍天*金管理公司或其繼任人。
投資指經理人將本基金資金以購買任何股票、債券、銀行票據、商業票據及其它有價證券及其所應占的資金份額,或以對企業進行參股等項目為資金運用的對象進而獲取相應之利益的行為。
信托人指根據基金管理規定,作為本契約的締約人之一,按本契約規定對本基金資產進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約中專指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繼任人。
會計年度指公歷每年的1月1日起至當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間。
年初資產凈值指本基金在每會計年度開始后第一個估值日的資產凈值。
受益憑證指根據基金管理規定由信托人和經理人為募集本基金資金而向受益人簽發的有價證券,在本契約中-通指經主管機關批準的證券存折。
單位持有人指登錄在受益人名冊上的每一基金單位的實際持有人,同時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冊指本契約第四條所述的記載有關本基金受益人名稱、地址、持有單位份額等資料的登記名冊。
登記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負責受益人名冊登錄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機構。本契約專指深圳證券登*公司。
交易日指國內有合法證券交易活動????????的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或銀行的任一營業日。
關連人泛指下列三種人:
(1)直接或間接擁有經理人或信托人總股份額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決權的人;
(2)受上述(1)項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經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間接擁有總股份額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決權的人。
估值指根據本契約第六條規定所對本基金有關資產或債權的價值進行評估的活動。
估值日指經理人按本契約規定進行資產凈值計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發行費指本契約第七條所指的首次發行費。
經理年費指經理人根據本契約第十三條3款規定所應享有的款額。
資產凈值指根據本契約第六條規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發行的一個基金單位(根據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擁有或代表的資產價值。
信托年費指信托人根據本契約第十二條3款規定所應享有的款額。
核數師指根據本契約規定由經理人經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對本基金會計帳目進行核數的公認專業機構及其專業人員。
一般決議指在根據本契約第十條規定召開的受益人大會上由占表決權總票數50%或以上票數通過的決議。
特別決議指根據本契約第十條規定召開的受益人大會上占表決權總票數75%或以上票數通過的決議。
會計結算日指本契約規定的本基金存續期間的每年12月31日。
待分配收益賬戶指本契約規定的專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資金的賬戶。
收益分配日指在本基金存續期內每會計年度終了后經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會確定的該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過戶截止日,該日不得超出該會計年度的會計結算日后三個月期間。
本基金章程指《藍天*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補部分。
基金管理規定指《深圳市投資信托基金管理暫行規定》。
計價日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證券交易日或股權估價日或房地產評估日。
第二條本基金。
1.本基金名稱:藍天*金。
2.本基金發行規模:本基金最高發行限額為30000萬單位,最低發行額為18000萬單位,每一基金單位面額為人民幣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閉期內不上市交易,亦不對外追加發行基金單位,但在存續期內可以增加基金單位總額并相應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單位數額的形式來派發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續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為封閉式單位信托投資基金,期滿前根據受益人大會決議并經主管機關批準可以延長封閉期(最長不超過十年),或轉為開放式投資基金,及或轉為經理人發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資基金。
4.本基金資產由下列部分構成:
(1)發售基金單位的資金收入;
(2)利用上述資金所進行的投資或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財產;
(3)出售或轉讓上述投資或財產的資金收入;
(4)上述投資或財產在存續過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價及其它非營業性收入;
(5)將有關收益進行再投資所獲得的收入;
(6)除上述項目外的其它雜項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資產(以下統稱本基金資產)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則在名義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為實際持有人。
6.信托人應為上述資產開立獨立于自有資產或他人資產之外的單獨賬戶進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對外業務活動均以本基金名義出現。
7.信托人、經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據本契約對本基金資產享有留置權、抵押權或其它優先權。
8.本基金出于投資經營上的要可以隨時向外借入以現金或其它資產形式體現的資金;本基金借款余額不能超過本基金在該會計年度的年初資產凈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來源于信托人、經理人或關連人,但該等借款利率一般不應高于當期同業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條本基金單位的發行、受益憑證和持有人。
1.本基金單位的發售對象、發行辦法和發行期限按主管機關核準的招募說明書所列實施。
2.每一基金單位的面值為人民幣壹元,發售價格為人民幣壹元,另加收發售價格3%的首次發行費。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五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購買一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房產總價款_______萬元人民幣。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
甲方出資_______元人民幣,占___%。
乙方出資_______元人民幣,占____%。
三、產權比例。
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___%的產權。
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____%的產權。
四、物業考察、購買。
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實際考察、了解。
五、購置物業法律文件簽署、款項支付、購房手續辦理及委托授權。
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權辦理購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購置房產相關款項的支付、《房產預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簽署、房產抵押按揭貸款辦理、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等所有購房相關手續。
由______方依法出具經過公證認證的授權委托書,并詳細載明委托事項及委托權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權監督和過問委托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受托人應按委托人的要求報告受托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如有重要情況應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或通知。
六、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
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方享有___%、乙方享有___%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乙方依法辦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業裝飾裝修由方負責辦理,所需費用甲方承擔___%,乙方承擔___%。
八、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但出租價格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師得書面同意。
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余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分配,每一個月結算一次。
九、購置物業稅費承擔。
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公正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委托中介出租物業)、房屋租金稅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___%,乙方承擔___%,并以現金支付。
十、物權行使。
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依法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十一、物業出賣及優先購買權行使。
如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出售所購房產,應依法進行并辦理相關手續,盈利或虧損均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享有或承擔。
在同等條件(市場價或評估價)下,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有優先購買權。
若通知后30日內不予書面答復則視為同意出售房產。
如果不同意出售房產又不愿意購買或30日內不以實際行動履行購買承諾的,視為同意出售房產,并應給予積極配合。
十二、甲乙雙方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物業,具體約定如下:
1、購房首付款_______元(包括定金)人民幣(房款總價款的___%)由甲方付___%、乙方付___%,并以現金支付。
2、主貸人為乙方_________先生。
3、按揭貸款的期限為_____年。
4、由甲乙雙方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甲方承擔___%、乙方承擔___%。
房產出租后,以房屋租金每月向貸款銀行償還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支付。
十三、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共有,所有權由雙方共同行使。
十四、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五、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六、爭議解決辦法。
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十五日內協商無果,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
十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律師事務所保存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六
乙方:__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受讓30%投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二、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方式,共同出資為人民幣,其中甲方出資,占出資總額的,乙方出資,占總額的。
三、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以投資總額的多少為限,對出資形成的股份及物資為其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共同投資如轉讓后,投資人按其比例取得財產。
四、事務執行,投資人委托乙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甲方有權參與管理)甲乙雙方不得轉讓,其持有股份及出資額,投資人不得隨意從事抽回出資額。
五、出資人要私用共同物資或財產時,必須經雙方協商后才能使用,包括公司證件及印章等,如未對方同意,將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雙方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
共同投資合作協議14
第一條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_______________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_______________(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總額以10倍的溢價受讓_______________股權,并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______________%。
各共同投資人應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托甲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4.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甲方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投資合作協議15
甲方:住所:身份證號:
乙方:住所:身份證號:
丙方:住所:身份證號:
丁方:住所:身份證號: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進行項目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投資項目情況簡要描述:(項目名稱投資地點等)
第二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元,占出資總額的%;乙方出資元,占出資總額的%;丙方出資元,占出資總額的%;丁方出資元,占出資總額的%;各共同投資人應于年月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的指定賬戶:。
第三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該項目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財產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第四條事務執行和財務管理
1.事務執行人和財務管理人
(1)共同投資人一致同意委托方為該項目的事務執行人,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項目的日常事務。
(2)共同投資人一致同意委托方為該項目的財務管理人,管理共同出資的財產及投資所產生的孳息收益。
(只是籠統的規定一下,如果有具體約定,可以加上)
4.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重大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約定而給其他共同投資人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該項目的出資;
(2)以上述出資對外出質;
(3)以共同投資的項目的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4)處分該共同投資項目的不動產;
(5)更換事務執行人和財務管理人。
第五條投資的轉讓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2.共同投資人在該項目運營后年內,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3.如果該項目最終無法成功運營,對為該項目的發起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各出資人應按時繳納出資,不按期出資的,按照元/天向其他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因不按期出資給該項目發起或經營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其他守約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任何一方出資延期2個月、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再出資的,除承擔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其他守約方支付預計出資額%的違約金。
第八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丁方(簽字):
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七
轉讓方代表:
1、姓名: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
3、姓名: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
4、姓名: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
5、姓名: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
受讓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勞服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言。
鑒于甲方欲整體轉讓其投資于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___公司)的全部股權,甲、乙雙方已于xx年十月二十七日簽訂“股權意向合同書”(下稱“意向合同”),并根據該“意向合同”的約定,甲、乙雙方實際履行了有關_____________公司的交接工作。現乙方收購甲方持有_____________公司全部股權的條件基本具備,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及“意向合同”第十條之規定,就甲方整體轉讓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_____________公司)全部股權事宜,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簽訂本股權收購合同書,以資共同恪守。
第一條_____________公司現股權結構。
1-1_____________公司原是由甲方共同出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注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_公司的原股東構成、各自出資額及出資比例見“意向合同”的附件9。
1-2甲、乙雙方根據“意向合同”之約定,在雙方交接_____________公司期間,甲方已自愿進行了變更登記。_____________公司現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____,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_公司現股東構成、各自出資額、出資比例見附件1。
第二條乙方甲方整體股權的形式。
公司工商檔案為準。
第三條甲方整體轉讓股權的價格。
3-1甲方整體轉讓股權的價格以其所對應的_____________公司的凈資產為根據,并最終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評估機構出具的有效評估報告為準(附件2)。
3-2根據上款所述的評估報告,甲方轉讓股權的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整。其中實物資產價值_____________萬元整、注冊商標價值_____________萬元整。乙方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萬元的價格整體受讓甲方的全部股權,并以其中的_____________萬元作為注冊資本,剩余_____________萬元,即注冊商標由____________公司享有資產所有權。
第四條價款支付方式。
根據“意向合同”的約定,乙方已將總價款的____%給付甲方。本股權合同生效之日,除總價款的`___%作為保證金外,乙方將剩余總價款的___%全部給付甲方,由甲方授權的代表共同驗收并出具收款憑證。
第五條資產交接后續協助事項。
甲、乙雙方依據“意向合同”的約定,對_____________公司的資產預先進行了全面交接工作。本股權收購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員正式接管_____________公司,甲方及其原雇傭的人員應積極移交剩余的相關工作,并根據誠實信用的原則對涉及原_____________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說明、協助等義務。
第六條清產核資文件。
甲、乙雙方依據“意向合同”的約定,對_____________公司的資產預先進行了全面交接工作,在此交接工作期間所形成的真實、準確、完整的__________公司資產負債表和雙方認定的資產交接清單作為本股權合同的附件3和附件4。
第七條_____________公司的債權和債務。
7-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個人及其經營管理_____________公司期間公司所發生的一切債務全部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全部歸甲方享有,甲方承諾本合同生效之日原_____________公司的一切債權及債務已全部結清。
7-2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對_____________公司經營管理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八條權利交割。
第九條稅收負擔。
雙方依法各自承擔因本合同的簽訂及履行而發生的應繳納的稅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因各自的債務問題而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違約方應及時賠償守約方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并按總價款的5%向守約方給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補充、修改。
未盡事宜,雙方在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并達成一致后,方可進行補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附件。
以下附件為此合同必要組成部分(第3項以后為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變更后的證照):
1、雙方簽訂《股權意向合同書》;。
2、___________有限公司第六次股東大會股權轉讓決議;。
3、稅務登記證;。
4、臨時排放污染物許可證;。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6、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第十三條附則。
13-1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的最終股權收購合同,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3-2本合同一式十份,雙方各執五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
1:姓名: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_____。
4:姓名:_____________。
5:姓名: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八
甲方:
乙方:
住所:
根據甲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董事會決議和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股東大會決議,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設立新公司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新公司名稱、注冊地及注冊資本。
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元。
公司注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新公司的企業性質。
新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的投資額為限對新公司承擔責任,新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新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三、投資方式、投資金額及投資比例。
甲方以其擁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平方米、使用期限為____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投資,投資金額為______元(具體以____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的評估值為準),占新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乙方以現金投資,投資金額為______元,占新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
四、投資時間及違約責任。
甲方投入新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乙方投入新公司的現金亦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到達新公司銀行賬戶。
未按期履行投資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應向新公司繳納尚未投資部分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五、新公司經營范圍。
公司經營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新公司組織結構。
1、公司設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
2、公司董事會由五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方委派的董事擔任。
3、公司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名,監事會主席/召集人由甲/乙方委派的監事擔任。
4、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二至三名,均由董事會聘任。
七、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2、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后生效。
3、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投資,購買一套位于的房產,房產總價款萬元人民幣。
二、出資金額、出資比例甲方出資元人民幣,占%;乙方出資元人民幣,占%。
三、產權比例甲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的產權。乙方享有共同所購物業%的產權。
四、物業考察、購買甲乙雙方共同對擬購房產進行實際考察、了解。
五、購置物業法律文件簽署、款項支付、購房手續辦理及委托授權甲方委托乙方由乙方全權辦理購房定金、首付款、及其他購置房產相關款項的支付、《房產預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簽署、房產抵押按揭貸款辦理、房產交接、房屋所有權證辦理、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等所有購房相關手續。
由方出具經過公證認證的授權委托書,并詳細載明委托事項及委托權限、委托期限。
委托人有權監督和過問委托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受托人應按委托人的要求報告受托事項的辦理情況和進展情況,如有重要情況應及時向委托人報告或通知。
六、房地產權證署名、辦理、保管所購物業的所有權憑證要依法載明共有比例情況,即甲方享有%、乙方享有%的房屋產權,房地產權證由乙方辦理并由乙方妥善保管。
七、物業裝飾裝修由方負責辦理,所需費用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八、物業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由方負責所購房產的管護、維護、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物業管理事務,但出租價格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應在正式簽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師得書面同意。
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應及時歸還銀行按揭貸款本息,余額視為房產收益由甲乙雙方按照投資比例分配,每一個月結算一次。
十、物權行使甲乙雙方共同行使所購房產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如有一方書面授權,另一方也可以代為行使,但房產買賣、抵押、擔保必須有雙方書面同意。
十一、爭議解決辦法凡涉及本協議的生效、履行、解釋等而產生的爭議,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____日內協商無果,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均應嚴格信守本協議,不得違約,如有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賠償因違約方違約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
十四、本協議正本一式六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律師事務所保存貳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十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共同投資成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協議的各方為:
第三條公司名稱為:_________。
第四條公司住所為:_________。
第五條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_。
第六條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
股東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的債權債務承擔責任。
各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七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第八條各方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
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
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
丁方: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委托_________代行其在公司中的股東權益。
第十條合同各方應保證其出資或提供的設備為企業或個人合法擁有的財產,不存在任何保證、抵押、質押及其他法律上的權利瑕疵,對_________的投資不存在任何障礙。
第十一條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
第十二條公司經營范圍是:_________。
第十三條各方的全部出資經法定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后,由各方共同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構申請設立登記。
第十四條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繳納出資并經工商登記后即成為公司股東。
公司股東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額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十五條特別約定_________。
第十六條合同各方應按期、足額繳納所認繳的出資額,因一方未按期或未足額繳納出資導致公司不能成立時,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守約各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如合同一方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行為,侵害了合同他方的正當權益造成損失的,合同一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的設立費用以實際發生的費用為準。
公司依法成立后,該設立費用經公司股東會確認后由公司承擔。
公司因故未能設立時,應于該事實發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返還合同各方已繳納的全部出資,已支付的設立費用由導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責任方承擔或合同各方另行協商解決。
第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因一方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3經各方協商一致同意;。
4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應由各方以書面形式作出并簽署。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公司章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公司章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各方友好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之爭議由各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所稱以上、以內、以下,都含本數;。
不滿、以外不含本數。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方各持_________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十一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的股份合作合同內容如下:
一、甲乙雙方合作組建:北京有限公司,乙方投資1萬元,占北京聯所商業經紀有限公司10%的優先股股權,其余投資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有限公司)預計在3個月內,建立和完善各地城鄉的加盟連鎖經紀人事務所,組建成:聯所經紀集團;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駐各地辦事處職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
三、乙方作為股東會員,有權督導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駐各地辦事處職能,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
四、各地經紀人事務所獨家代理乙方同類業務、事務在本地區的經紀工作。
五、各地經紀人事務所代理乙方在各地的業務、事務的具體內容,由乙方根據乙方的具體情況隨時簽發《授權委托書》確定。
六、甲方將乙方的具體業務、事務上傳到甲方的《連鎖經紀網》網站,并在甲方的《經紀人連鎖經營簡報》周刊上刊發,以便各地經紀人事務所執行。
七、乙方根據委托的業務、事務的具體情況,確定支付傭金的具體標準,并與乙方所在地的經紀人事務所和甲方達成具體業務、事務的《委托代理合同》。
八、乙方交納的股金既作為乙方加盟甲方《連鎖經紀網》的會費,又作為乙方委托甲方業務、事務的保證金和預付傭金,乙方不擁有甲方實際股權。
九、本合同有效期為1年,期滿雙方另議。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和甲方的《連鎖經紀章程》及《連鎖經紀網》公布的內容執行。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十二
美國共同基金是美國證券市場上非常重要的投資品種,種類繁多,按投資規模和特征分類,可分為九大類:大型綜合企業型基金、大型成長型基金、大型價值型基金、中型綜合企業型基金、中型成長型基金、中型價值型基金、小型綜合企業型基金、小型成長型基金、小型價值型基金。
美國各基金的投資品種和范圍都不相同,可以滿足不同類別投資者需求。一般來說,風險承受能力較差或保守型投資者(如退休人員)一般偏好于投資大型綜合企業型基金、債券基金等,因為投資回報較穩定,風險又小;風險承受能力較好、追求高收益的投資者一般偏好于投資價值型基金;追求高風險、高收入的投資者一般偏好于投資成長型基金。在本文中,筆者重點研究投資于美國主要市場的股票基金,就此類股票基金一年期的業績、投資組合和投資策略進行分析,供國內投資者參考。
短期業績跑贏大盤。
美國股市自去年3月以來,一路狂跌。nasdaq綜合指數在去年3月10日創下5048點最高紀錄以后即節節走跌,去年最后跌損了39.3%,創下30年以來最大年度跌幅。今年又屢創新低,8月份nasdaq綜合指數與去年最高點相比跌幅已超過60%,指數s&p500和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也分別跌去了23%和5%。但是,一些美國共同基金一年期的投資業績卻遠遠超過了大盤,出人意料。
投資于美國主要市場的股票基金一年的投資業績非常突出。業績排名前十位的基金一年的最低投資收益為37%,最高投資收益為83.28%,遠遠高于同期的s&p500的-23%,在過去的十二個月里,由于網絡股暴跌和科技類大公司大幅下跌,以科技股為主nasdaq綜合指數從4000點跌到目前的1900點,跌幅超過50%,跌幅如此之大,可謂百年不遇。同期以傳統產業為主的道瓊斯工業平均指數的跌幅為5%。在美國各大指數均出現歷史性大調整的情況下,美國股票基金遠遠跑贏了大盤,依然給投資者帶來了高回報。在九類共同基金中,小型股票基金的表現最好。前十名股票投資基金中,有九家共同基金為“小型”股票投資基金,“中型”股票投資基金只有一家,而大型股票投資基金沒能排進前十名。
美國共同基金投資策略分析為什么美國去年以來出現少見的股市暴跌,而共同基金還能有如此出色的業績表現呢?筆者對業績排名前十名的共同基金的投資策略進行了分析發現:在業績前十名的股票投資基金中,現金留存率都分布在0-25%。其中,只有兩家為11%以上,其余八家為11%以下。
前十名的共同基金都建立了平均市盈率較低的投資組合。這十家共同基金的投資組合的市盈率最低為11.49倍,最高不超過25倍,平均市盈率只有18.18倍,與紐約證券交易所整個市場的平均市盈率25.56倍相比低28%。與nasdaq的市盈率相比,就顯得更加偏低了。而事實證明,堅持投資于低市盈率的股票的.共同基金獲得了豐碩的戰果。
最好的投資組中傳統行業。
數據顯示,業績排名前十名的股票投資基金在過去十二個月里主要投資于金融、服務業、周期性工業等傳統行業,消費品行業、能源、醫藥與保健投資比例較小,而高科技行業只占很小的比例。回顧美國股市的熱點,如網絡、光電、新材料、生物技術、半導體等,追蹤其發展,不難發現上述熱點行業的市場前景和潛力明顯被嚴重高估,泡沫破裂和熱點冷卻之后,理性投資理念主導了美國證券市場。
其實,美國股市的熱點聯動與美國經濟形勢發生了重大的轉變緊密相關,美國經濟增長明顯放緩,it產品的需求大幅萎縮,代表新經濟的光電子、半導體、計算機等行業銷售大幅減少,存貨囤積嚴重,光電子、半導體、計算機等科技板塊的大型上市公司紛紛發出業績預警。于是,聰明的基金經理把目光轉向傳統行業,業績排名前十名的股票投資基金的良好表現很好地驗證了這種轉變的正確性。
在大盤大跌時,小盤股成為共同基金短期投資和獲利最豐厚的主要對象。一年期的投資業績反映的是美國共同基金短期的投資結果,在業績排名表中,業績排名前十名的股票投資基金主要為小型企業基金,以小型綜合企業型基金和小型價值型基金為主,小型成長型基金并沒在前十名中。上述數據表明,在美國主要市場進入熊市時,投資小盤股的共同基金獲得了很高的投資回報,小盤股成為共同基金短期投資最受歡迎的品種。
業績前十名的共同基金在短期投資組合中選擇了扭虧為盈和高成長類個股。在前十名的股票投資基金的投資組合中,投資回報前十名的個股主要為服務業上市公司,如stewartenterprises、americredit、net.b@nk。在投資回報排名前二十名的個股中,大多數為高成長型傳統行業公司,如保健行業公司magellanhealthsvcs在過去的九個月里凈利潤翻三番,美國網上銀行net.b@nk今年第一季度的凈利潤實現翻六番;一部分為扭虧為盈的上市公司,如solaintl、w-henergysvcs等。
對我國開放式基金的借鑒。
經中國證監會的批準,華安基金管理公司將在今年9月推出我國第一家開放式基金,與封閉式基金相比,開放式基金的管理難度更大,對我國基金管理公司來說是一次考驗。追蹤和分析美國共同基金的投資策略,對即將推出的我國開放式基金具有以下借鑒意義:建立市盈率較低的投資組合。
開放式基金的投資組合的平均市盈率低于市場的平均水平,投資風險小,而且投資收益率也不會低,美國共同基金的短期投資業績已經證明了這一點。同時,建立市盈率較低的投資組合有利于形成理性投資理念。
投資組合的行業分布可根據熱點和基本面的變化安排。避免盲目跟風,單純追逐“題材”和“概念”。開放式基金可根據宏觀經濟的發展情況及其對行業前景的影響,尋找能保持高成長的行業進行投資,gdp增長放慢時,可以選擇有穩定業績增長的行業如基礎設施、能源等進行投資。
科學合理地安排現金留存率。合理的現金留存率能使開放式基金的資金使用效率達到最高。在美國,共同基金的現金留存率為10%左右,我國應根據股市的實際情況參考安排。如果股市處于牛市,那么開放式基金的現金留存率應高于一般水平;如果股市處于熊市,那么開放式基金的現金留存率應低于一般水平。
(中經網,平安證券?陳翔凱)。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十三
14.1?本合同自合同簽訂簽字后生效。
14.2?本合同于???年????月????日簽署于???????市區。
14.3?本合同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署時間:???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十四
4.1?投資管理人姓名:???????身份證號:???????住所:????????出生年月:???????聯系電話:???????。
4.2?投資管理人的權利與義務。
4.2.1?投資管理人對賬戶有完全排他的管理權。投資管理人自主地進行投資行為,不受投資人的干擾與影響。投資人不得要求投資管理人按自己意愿進行投資行為。
4.2.2?為擴大基金規模,增加投資回報收益,投資管理人有權批準吸收新的投資人加入基金。其他投資人不得阻撓。
4.2.3?投資管理人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任一投資人的協議。
4.2.4?投資管理人有權依據本協議決定每個結算年度的分配方案。
4.2.5?為基金的利益,投資管理人有權依法為基金融資。
4.2.6?投資管理人有權為基金的正常運轉選擇、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專業機構。
4.2.7?投資管理人能夠作為投資人,將自有資金投入基金。
4.2.8?投資管理人需以自己所具有的專業知識與能力,以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
4.3?投資人:???????姓名:????????身份證號:???????住所:????????出生年月:???????聯系電話:???????。
4.4?投資人的權利與義務。
4.4.1?投資人有權分享基金的財產收益,并在基金清算后分配剩余財產。
4.4.2?投資人有權在本合同第十條的情況下退出基金。
4.4.3?投資人有權向投資管理人索取每一期的基金具體報告。
4.4.4?投資人并不享有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權利。
4.4.5?投資人應保證,其對于向基金投入的資金,有完全的權利進行處分,且該等資金的投入不會導致任何違法事由。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十五
封面下端應標有托管協議當事人名稱的全稱。
報送中國_____審核的稿件,必須標有“送審稿”顯著字樣。
托管協議目錄托管協議目錄自首頁開始排印。
目錄應列明具體的標題及相應的頁碼。
列明訂立托管協議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組織形式、營業期限等。
二、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訂明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例如:
(一)訂立托管協議的依據是《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訂立托管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基金資產的保管、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作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托管協議的原則是平等自愿、誠實信用。
三、基金托管人與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核查。
訂明基金托管人與管理人之間業務監督、核查的事項:
(一)基金托管人如何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督權,以及發現基金管理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對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資產進行核查,以及發現基金托管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四、基金資產保管。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二)基金成立時,所募資金的驗證事宜;
(三)基金銀行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四)基金證券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五)基金資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的保管;
(六)和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五、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
具體訂明有關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資產時向基金托管人發送資金劃撥及其他款項收付的投資指令的事項:
(二)投資指令的內容;
(三)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程序;
(四)授權人員更換的程序。
六、交易安排。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標準、程序等;
(三)封閉式基金成立后,可申請上市及擬上市的證券交易所、擬上市時間;
開放式基金成立后,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就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的時間、場所、方式、程序、價格、費用、收款或付款等方面的業務安排。
(四)基金持有人買賣基金單位的清算、過戶與登記方式。
七、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單位每份資產凈值計算和復核的完成時間及程序;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建立基金帳冊并定期對帳的事宜,以及基金財務報表編制和復核的時間、程序。
八、基金收益分配.
具體訂明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據、時間及程序等事項。
九、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具體訂明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和保管事宜。
十、信息披露。
(一)說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除按《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的信息在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二)訂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及信息披露程序。
十一、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
說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基金帳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并確定保存期限。
訂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年度報告中出具托管人報告的事宜,并在報告中說明上一基金會計年度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契約的情況。
十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一)訂明基金管理人提議更換基金托管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序。
(二)訂明基金托管人提議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序。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訂明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的計提比例、計提方法、復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等。
十五、禁止行為。
列明托管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例如: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行;
(四)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應當在行政上、財務上相互_____,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相互_____。
十六、違約責任。
(一)說明由于托管協議當事人過錯,造成托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托管協議當事人雙方的過錯,造成托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說明托管協議當事人違反托管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
(三)說明因托管協議當事人違約給基金資產造成實際損害的,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十七、爭議的處理。
說明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予以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基金契約的規定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_____協議向_____機構申請_____,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托管協議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經中國_____批準后,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托管協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基金契約終止之日。
(二)托管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除上報有關監管機構_________份外,托管協議每一簽約人持有_____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托管協議的修改和終止。
(一)訂明托管協議的修改程序以及修改部分的效力。
說明托管協議的修改應當報中國_____批準。
(二)訂明托管協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二十、其他事項。
二十一、托管協議當事人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簽訂地、簽訂日。
基金托管人(章)基金管理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簽訂地:
簽訂日:?年?月?日?簽訂日:?年?月?日。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十六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目錄。
一、前言。
二、釋義。
四、基金管理人的權利義務。
五、基金托管人的權利義務。
六、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利義務。
七、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八、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更換條件與程序。
九、基金的基本情況。
十、基金的募集。
十二、基金資產的托管。
十三、基金的申購與贖回。
十四、基金轉換。
十五、基金的非交易過戶、轉托管、凍結與質押。
十六、基金銷售業務及其代理。
十七、基金注冊登記業務及其代理。
十八、基金的投資。
十九、基金的融資。
二十、基金資產。
二十一、基金資產估值。
二十二、基金的收益與分配。
二十三、基金費用與稅收。
二十四、基金的會計與審計。
二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
二十六、基金協議終止與基金財產清算。
二十七、業務規則。
二十八、違約責任。
二十九、爭議處理和適用法律。
三十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簽章。
一、前言。
為保護基金投資者合法權益,明確基金協議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規范基金運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充分保護基金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基礎上,訂立本《__________優勢》。
必要條件。基金協議當事人按照投資基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上投摩根中國__________優勢證券投資基金由基金管理人按照投資基金法、基金協議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
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設立的批準,并不表明其對基金的價值和收益作出實質性判斷或保證,也不表明投資于本基金沒有風險。
基金管理人將依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由于證券投資具有一定的風險,因此不保證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協議之外披露的涉及基金的信息,其內容涉及界定基金協議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應以基金協議為準。
二、釋義。
在基金協議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語或簡稱具有如下含義:
本基金或基金:指上投摩根中國__________優勢證券投資基金;。
投資基金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元:指人民幣元;。
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指中國人民銀行和/或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基金托管人:指中國建設__________銀行;。
基金銷售機構: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銷售代理人;。
基金銷售網點: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銷中心及基金銷售代理人的代銷網點;。
基金份額持有人:指根據基金協議及相關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額的投資者;。
基金投資者:指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的合稱;。
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額發售之日起到基金協議生效日止的時間段,最長不超過3個月;。
存續期:指基金協議生效日至基金協議終止日之間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指基金銷售機構在規定時間受理投資者申購、贖回或其它業務申請的日期;
t+n日:指自t日起第n個工作日(不包含t日);。
開放日:指為投資者辦理基金申購、贖回等業務的工作日;。
認購:指在基金募集期內,基金投資者購買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申購:指基金協議生效后,基金投資者購買本基金基金份額的行為;。
基金資產總值。
基金資產凈值:指基金資產總值減去基金負債后的價值;。
指定媒體:指中國證監會指定的用以進行信息披露的報紙、互聯網網站或其它媒體;。
基金信息披露義務人:指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的基金份額持有人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經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批準設立機關及批準設立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號。
經營范圍:基金管理業務、發起設立基金以及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實繳注冊資本:_____萬元。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二)基金托管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基金托管業務批準文號:中國證監會證監基字號。
經營范圍:吸收人民幣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付;國際結算;同業外匯拆借;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結匯、售匯;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外匯買賣;代客外匯買賣;外匯信用卡的發行;代理國外信用卡的發行及付款;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委托代理業務及其他業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業務)。
組織形式:國有獨資企業。
注冊資本:____億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三)基金份額持有人。
基金投資者自取得依據基金協議發行的基金份額,即成為基金份額持有人和基金協議當事人,其認購或申購并持有基金份額的行為本身即表明其對基金協議的承認和接受,基金份額持有人作為基金協議當事人并不以在本基金協議上書面簽章為必要條件。
四、基金管理人的權利義務。
(一)基金管理人的權利。
(1)依法申請并募集基金;。
(2)自基金協議生效之日起,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規和基金協議獨立管理基金資產;。
(5)根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協議之規定銷售基金份額;。
(9)在基金協議約定的范圍內,拒絕或暫停受理申購和贖回的申請;。
(10)在法律法規允許的前提下,為基金的利益依法為基金進行融資;。
(11)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協議的規定,制訂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13)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協議的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6)法律法規、基金協議以及依據基金協議制訂的其它法律文件所規定的其它權利。
(二)基金管理人的義務。
(2)恪盡職守,依照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謹慎、有效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
(11)按規定計算并公告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份額凈值;。
(16)不謀求對基金資產所投資的公司的控股和直接管理;。
(17)依據法律法規和基金協議的規定召集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
(19)參加基金清算小組,參與基金資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變現和分配;。
(22)基金管理人因違反基金協議規定的目的處分基金資產。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十七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我們都跟協議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托管協議封面封面應標有“________證券投資基金托管協議”的字樣。
封面下端應標有托管協議當事人名稱的全稱。
報送中國證監會審核的稿件,必須標有“送審稿”顯著字樣。
托管協議目錄自首頁開始排印。
目錄應列明具體的標題及相應的頁碼。
托管協議正文
一、托管協議當事人
列明訂立托管協議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組織形式、營業期限等。
二、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訂明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例如:
(一)訂立托管協議的依據是《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訂立托管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基金資產的保管、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作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托管協議的原則是平等自愿、誠實信用。
三、基金托管人與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核查
訂明基金托管人與管理人之間業務監督、核查的事項:
(一)基金托管人如何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督權,以及發現基金管理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對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資產進行核查,以及發現基金托管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四、基金資產保管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二)基金成立時,所募資金的驗證事宜;
(三)基金銀行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四)基金證券帳戶的開設和管理;
(五)基金資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的保管;
(六)和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五、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
具體訂明有關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資產時向基金托管人發送資金劃撥及其他款項收付的投資指令的事項:
(二)投資指令的內容;
(三)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程序;
(四)授權人員更換的程序。
六、交易安排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標準、程序等;
(三)封閉式基金成立后,可申請上市及擬上市的證券交易所、擬上市時間;
開放式基金成立后,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就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的時間、場所、方式、程序、價格、費用、收款或付款等方面的業務安排。
(四)基金持有人買賣基金單位的清算、過戶與登記方式。
七、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單位每份資產凈值計算和復核的完成時間及程序;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建立基金帳冊并定期對帳的事宜,以及基金財務報表編制和復核的時間、程序。
八、基金收益分配
具體訂明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據、時間及程序等事項。
九、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具體訂明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和保管事宜。
十、信息披露
(一)說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除按《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的信息在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二)訂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及信息披露程序。
十一、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
說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基金帳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并確定保存期限。
十二、基金托管人報告
訂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年度報告中出具托管人報告的事宜,并在報告中說明上一基金會計年度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契約的情況。
十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一)訂明基金管理人提議更換基金托管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序。
(二)訂明基金托管人提議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序。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訂明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的計提比例、計提方法、復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等。
十五、禁止行為
列明托管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例如: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行;
(四)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應當在行政上、財務上相互獨立,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十六、違約責任
(一)說明由于托管協議當事人過錯,造成托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托管協議當事人雙方的過錯,造成托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說明托管協議當事人違反托管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
(三)說明因托管協議當事人違約給基金資產造成實際損害的,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十七、爭議的處理
說明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予以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基金契約的規定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八、托管協議的效力
(一)托管協議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后,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托管協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基金契約終止之日。
(二)托管協議一式____份,除上報有關監管機構____份外,托管協議每一簽約人持有____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托管協議的修改和終止
(一)訂明托管協議的修改程序以及修改部分的效力。
說明托管協議的修改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準。
(二)訂明托管協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二十、其他事項
二十一、托管協議當事人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簽訂地、簽訂日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十八
封面下端應標有托管協議當事人名稱的全稱。
報送中國證監會審核的稿件,必須標有“送審稿”顯著字樣。
托管協議目錄自首頁開始排印。
目錄應列明具體的標題及相應的頁碼。
列明訂立托管協議當事人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組織形式、營業期限等。
二、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
訂明托管協議的依據、目的和原則。例如:
(一)訂立托管協議的依據是《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
(二)訂立托管協議的目的是為了明確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在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基金資產的保管、基金資產的管理和運作及相互監督等相關事宜中的權利、義務及職責,確保基金資產的安全,保護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三)訂立托管協議的原則是平等自愿、誠實信用。
三、基金托管人與管理人之間的業務監督、核查。
訂明基金托管人與管理人之間業務監督、核查的事項:
(一)基金托管人如何對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行使監督權,以及發現基金管理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二)基金管理人如何對基金托管人托管基金資產進行核查,以及發現基金托管人違反《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時的處理方式和程序。
四、基金資產保管。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二)基金成立時,所募資金的驗證事宜;
(三)基金銀行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四)基金證券賬戶的開設和管理;
(五)基金資產投資的有關實物證券的保管;
(六)和基金資產有關的重大合同的保管。
五、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
具體訂明有關基金管理人在運用基金資產時向基金托管人發送資金劃撥及其他款項收付的投資指令的事項:
(二)投資指令的內容;
(三)投資指令的發送、確認及執行程序;
(四)授權人員更換的程序。
六、交易安排。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代理證券買賣的證券經營機構的選擇標準、程序等;
(三)封閉式基金成立后,可申請上市及擬上市的證券交易所、擬上市時間;
開放式基金成立后,基金托管人與基金管理人之間就開放式基金申購與贖回的時間、場所、方式、程序、價格、費用、收款或付款等方面的業務安排。
(四)基金持有人買賣基金單位的清算、過戶與登記方式。
七、資產凈值計算和會計核算。
具體訂明下列事項:
(一)基金資產凈值及基金單位每份資產凈值計算和復核的完成時間及程序;
(二)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建立基金帳冊并定期對帳的事宜,以及基金財務報表編制和復核的時間、程序。
八、基金收益分配.
具體訂明基金收益分配的依據、時間及程序等事項。
九、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與保管。
具體訂明基金持有人名冊的登記和保管事宜。
十、信息披露。
(一)說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除按《暫行辦法》、基金契約及其他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外,基金的信息在公開披露前應予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二)訂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職責及信息披露程序。
十一、基金有關文件檔案的保存。
說明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各自職責完整保存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基金帳冊、交易記錄和重要合同等,并確定保存期限。
訂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年度報告中出具托管人報告的事宜,并在報告中說明上一基金會計年度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履行基金契約的情況。
十三、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的更換。
(一)訂明基金管理人提議更換基金托管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序。
(二)訂明基金托管人提議更換基金管理人的條件及更換程序。
十四、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
訂明基金管理人的報酬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費的計提比例、計提方法、復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等。
十五、禁止行為。
列明托管協議當事人禁止從事的行為,例如:
(二)基金托管人對基金管理人的正常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絕執行;
(四)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應當在行政上、財務上相互獨立,其高級管理人員不得相互兼職。
十六、違約責任。
(一)說明由于托管協議當事人過錯,造成托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因托管協議當事人雙方的過錯,造成托管協議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二)說明托管協議當事人違反托管協議,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已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
(三)說明因托管協議當事人違約給基金資產造成實際損害的,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十七、爭議的處理。
說明發生糾紛時,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予以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基金契約的規定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一)托管協議經雙方當事人蓋章以及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后,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生效。托管協議的有效期自其生效之日至基金契約終止之日。
(二)托管協議一式份,除上報有關監管機構份外,托管協議每一簽約人持有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托管協議的修改和終止。
(一)訂明托管協議的修改程序以及修改部分的效力。
說明托管協議的修改應當報中國證監會批準。
(二)訂明托管協議終止出現的情形。
二十、其他事項。
二十一、托管協議當事人蓋章及法定代表人簽字、簽訂地、簽訂日。
基金管理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
簽訂地:
簽訂日:年月日。
簽訂日:年月日。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十九
住所: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鑒于:
3、乙方擬以(現金或其他)方式投資購買甲方部分股權,同時甲方愿意向乙方出讓部分股份。
4、乙方對甲方的股權投資行為需分為不同的環節,雙方具體實施環節之時間與細節另行確定。
據此,甲乙雙方就股權投資相關事宜,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達成如下初步意向:
一、交易概述。
1、甲方同意將其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
3、證券形式:
4、預計交割日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下將實際完成時間簡稱為“交割日”)。
6、為了實現股權投資的順利進行與最終完成,雙方一致同意依照以下時間表逐步推進各環節事項:
(2)盡職調查于本協議簽署后______工作日內。
(3)具體事項協商談判于本協議簽署后______工作日內。
(5)資金投入于正式協議簽署后______工作日內。
(6)變更登記于正式協議簽署后______工作日內。
二、交易安排。
2、交易細節磋商。在本協議簽署后,各方應當立即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具體細節進行磋商,并爭取在排他期內達成正式的交易協議。交易細節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入股的具體時間;。
(2)對乙方投資安全的保障措施;。
(3)乙方入股后甲方的公司治理、利潤分配等事宜。
(4)甲方在完成乙方入股后、總公司掛牌前的后續增資擴股事宜;。
(5)各方認為應當協商的其他相關事宜。
3、正式交易文件。在甲方完成盡職調查并滿意調查結果,且雙方已經就交易細節達成一致的基礎上,各方簽訂正式具有法律約束力的交易文件,以約定本協議項下的交易的各項具體事宜。
三、雙方承諾。
1、資金用途。甲方承諾融資所獲資金將被用于:________________。
2、新三板掛牌。甲方承諾其總公司在交割日之后的年內盡全部努力實現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交易。
3、債權債務。甲方承諾并保證,除已向乙方披露之外,甲方未簽署任何對外擔保性文件,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未披露之債務。
4、公司治理。甲方承諾投資完成后,乙方有權提名人員在甲方之董事會、監事會任職或者擔任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具體提名人數由雙方另行約定。
5、網絡平臺維護。乙方承諾投資完成后每年至少投入________元對其銷售甲方產品之網絡平臺系統進行更新維護以及升級,同時承諾如果乙方喪失網絡平臺銷售資格,甲方有權回購乙方占有甲方的全部股權,具體回購價格及細節由雙方另行約定。
6、業績要求。乙方承諾投資完成后,雙方重新簽訂網絡銷售合作合同,就產品年銷售額及年銷售增長率等相關條款重新進行約定,如到時未能按新的合作協議履行,甲方有權回購其占有甲方之股權,具體細節雙方另行約定。
7、投資退出。甲方承諾如約定的退出條件成就,乙方有權按照約定退出投資,具體投資退出條件及退出之具體方式與細節由雙方另行約定。
四、其他事宜。
1、排他性。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排他期”),乙方享有與甲方就本協議項下交易協商和談判的獨家排他權利。在排他期內,甲方不得與除乙方之外的任何投資者洽談與本協議項下交易相同或相類似的任何事宜,除非在此期間內乙方通知甲方終止交易,或者甲方對盡職調查結果不滿意的。
2、保密。雙方方均應當對本協議予以保密,并不應當向任何無關第三方披露本協議的內容,但各方為進行本協議項下的交易而向其聘請的中介機構進行的披露,或者一方為履行審批手續而向主管部門進行的披露除外(此時披露方應當確保接受信息披露一方履行保密義務)。
3、交易費用。除非另有約定,雙方各自承擔其因履行本協議項下交易而支付的各項費用。
4、協議有效期。若在排他期屆滿之日,各方仍未就本協議項下的交易達成一致并簽訂正式的交易文件,除非屆時另有約定,否則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5、未盡事宜若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并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補充協議加以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違約責任。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按照本協議及補充協議的規定全面、適當、及時地履行其義務及約定。如發生違約行為,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7、爭議解決。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裁決。
8、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代表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二十
天基金資產信托契約。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資信托基金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精神和要求,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藍天基金管理公司本著共同發起“藍天基金”,將募集的資金投資于能產生良好效益的經濟領域,以使投資人獲得盡可能高的投資回報和較豐厚的資本增值的宗旨,經平等協商并形成共識后,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釋義。
除本契約其他條款另有規定外,下列詞語具有如下意義:
本基金指根據本契約規定所設立的藍天基金。
基金單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資產份額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國民法通則所指的民事活動的參與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發行的單位份額并依據本契約規定享有相應的資產實際所有權、收益分配權、剩余資產分配權、受益人大會表決權等權益及承擔本契約和本基金章程和現行法規規定的義務的人。
主管機關指對基金實施行政管理職能的政府機構,本契約中通指中國人民銀行深圳經濟特區分行。
經理人根據基金管理規定,作為本基金的主要發起人和本契約的締結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將本基金資產做投資管理活動的人。在本契約中專指深圳藍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繼任人。
投資指經理人將本基金資金以購買任何股票、債券、銀行票據、商業票據及其它有價證券及其所應占的資金份額,或以對企業進行參股等項目為資金運用的對象進而獲取相應之利益的行為。
信托人指根據基金管理規定,作為本契約的締約人之一,按本契約規定對本基金資產進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約中專指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繼任人。
會計年度指公歷每年的1月1日起至當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間。
年初資產凈值指本基金在每會計年度開始后第一個估值日的資產凈值。
受益憑證指根據基金管理規定由信托人和經理人為募集本基金資金而向受益人簽發的有價證券,在本契約中通指經主管機關批準的證券存折。
單位持有人指登錄在受益人名冊上的每一基金單位的實際持有人,同時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受益人名冊指本契約第四條所述的記載有關本基金受益人名稱、地址、持有單位份額等資料的登記名冊。
登記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負責受益人名冊登錄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機構.本契約專指深圳證券登記公司。
交易日指國內有合法證券交易活動的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或銀行的任一營業日。
關連人泛指下列三種人:
(1)直接或間接擁有經理人或信托人總股份額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決權的人;
(2)受上述(1)項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經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間接擁有總股份額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決權的人。
估值指根據本契約第六條規定所對本基金有關資產或債權的價值進行評估的活動。
估值日指經理人按本契約規定進行資產凈值計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首次發行費指本契約第七條所指的首次發行費。
經理年費指經理人根據本契約第十三條3款規定所應享有的款額。
資產凈值指根據本契約第六條規定的本基金或本基金發行的一個基金單位(根據上下文要求而定)所擁有或代表的資產價值。
信托年費指信托人根據本契約第十二條3款規定所應享有的款額。
核數師指根據本契約規定由經理人經信托人同意后所指定的對本基金會計帳目進行核數的公認專業機構及其專業人員。
一般決議指在根據本契約第十條規定召開的受益人大會上由占表決權總票數50%或以上票數通過的決議。
特別決議指根據本契約第十條規定召開的受益人大會上占表決權總票數75%或以上票數通過的決議。
會計結算日指本契約規定的本基金存續期間的每年12月31日。
待分配收益帳戶指本契約規定的專供存放待分配收益資金的帳戶。
收益分配日指在本基金存續期內每會計年度終了后經信托人提出并由受益人大會確定的該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過戶截止日,該日不得超出該會計年度的會計結算日后三個月期間。
本基金章程指《藍天基金章程》及其今后的修改或增補部分。
基金管理規定指《深圳市投資信托基金管理暫行規定》。
計價日指本基金每一估值日以前最近之證券交易日或股權估價日或房地產評估日。
第二條本基金。
1.本基金名稱:藍天基金。
2.本基金發行規模:本基金發行限額為30000萬單位,最低發行額為18000萬單位,每一基金單位面額為人民幣壹元。本基金在初始封閉期內不上市交易,亦不對外追加發行基金單位,但在存續期內可以增加基金單位總額并相應增加受益人持有的單位數額的形式來派發每年的收益。
3.本基金存續期:本基金自成立起初始三年為封閉式單位信托投資基金,期滿前根據受益人大會決議并經主管機關批準可以延長封閉期(最長不超過十年),或轉為開放式投資基金,及或轉為經理人發起的另一名下的投資基金。
4.本基金資產由下列部分構成:
(1)發售基金單位的資金收入;
(2)利用上述資金所進行的投資或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財產;
(3)出售或轉讓上述投資或財產的資金收入;
(4)上述投資或財產在存續過程中所形成的增值、溢價及其它非營業性收入;
(5)將有關收益進行再投資所獲得的收入;
(6)除上述項目外的其它雜項收入。
5.本基金的上述資產(以下統稱本基金資產)由信托人按信托原則在名義上持有,本基金的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為實際持有人。
6.信托人應為上述資產開立獨立于自有資產或他人資產之外的單獨帳戶進行保管和持有;本基金的一切對外業務活動均以本基金名義出現。
7.信托人、經理人或受益人均不能依據本契約對本基金資產享有留置權、抵押權或其它優先權。
8.本基金出于投資經營上的要可以隨時向外借入以現金或其它資產形式體現的資金;本基金借款余額不能超過本基金在該會計年度的年初資產凈值。
本基金的上述借款可來源于信托人、經理人或關連人,但該等借款利率一般不應高于當期同業的通常利率水平。
第三條本基金單位的發行、受益憑證和持有人。
1.本基金單位的發售對象、發行辦法和發行期限按主管機關核準的招募。
說明書。
所列實施。
2.每一基金單位的面值為人民幣壹元,發售價格為人民幣壹元,另加收發售價格3%的首次發行費。
3.本基金單位和受益憑證均以記名的書面憑證形式發行,每一受益憑證(交易手)為1000基金單位。
4.本基金所發行的受益憑證是表示單位持有人享有對本基金一定份額資產的所有權、受益權或其它權益并承擔相應義務的證明,不得保障收益的憑據。
5.經理人須認購并持有本基金單位發行總額5%的份額,且在本基金清盤前未經主管機關批準不得低于上述原始數額。
6.本基金單位的實際持有人同時為本基金的受益人,每一受益人按本契約規定所享有的對本基金的權益大小,與該受益人所持有的本基金單位份額大小成正比,但任何受益人均不享有對本基金某一特定資產的特別權利。
7.本基金單位的受益人在本基金封閉式存續期間不得向本基金贖回其所持的基金單位。
8.如果本基金在規定的發行期限內所售出的基金單位數額達不到最低限額的要求,則本基金不能成立,屆時將由發起人將已募集的金額加上按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的利息,在扣除相應發行費用后一并退還給認購人。
第四條受益人名冊和基金單位的轉讓。
1.本基金在未上市前或開放式運作期間,受益人名冊由經理人以書面或電子信息形式制作、登錄、變更和保存,上市后可交由登記人辦理。受益人名冊記錄的內容為:
(1)受益人的姓名和供分配現金收益用的銀行帳號或存折號;
(2)受益人所持有的基金單位份額;
(3)該受益人認購或受讓基金單位的日期及轉讓人的有關資料;
(4)基金單位轉讓的過戶日期。
2.受益人如認為需要更改上述記錄內容時,應向經理人或登記人提出更改申請,由經理人或登記人按有關規定程序進行審核,并視情況決定是否在受益人名冊上作出相應變更。
3.受益人身份的確認和其所持單位份額的大小一般應以受益人名冊的記錄為準。
4.本基金成立滿三年后,如屬延長封閉期,則本基金單位可申請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基金單位上市后的交易規則按照上市的證券交易規則執行。
5.任何受益人均有權將其名下的基金單位通過經理人或其委托的證券交易所或證券商有償轉讓給他人。
6.上述基金單位的交易或轉讓價格按該交易日的市場價格確定,并由轉讓方和/或受讓方另行支付主管機關規定的印花稅和手續費。
7.上述轉讓中的受讓人須持轉讓憑證向經理人或登記人辦理已轉讓的基金單位過戶手續后,方能享有該份額基金單位的收益公配等權益。
第五條基金的投資目標、投資范圍及投資限制。
1.本基金作為面向社會的新型金融投資工具,目標是根據證券等市場的變化情況,將投資人所匯集的資金以多元化組合投資的方式投放于不同類別的已上市或非上市的股票和債券等有價證券上,或企業的股權、房地產或期貨等投資項目上,以求分散和降低投資風險并達到本基金資本的較大增值。
2.本基金在初始階段,證券投資將以上市交易的股票和債券為主。并以深圳、上海兩地市場為主。為了更好地利用投資機遇,本基金也可以參與非上市公司的股權收購及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等業務。
3.本基金的投資規模或范圍有下列限制:
(5)經理人在未獲得信托人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基金資產投資于經理人自己的股東擁有30%以上股權的企業或項目上。
4.在下列情況下,如果本基金的任何投資已超出上述投資限額,經理人無須對該投資額進行調整(包括無須減少或追加投資或作其它資產配置):
(2)由于受投資的企業出現兼并、重組、分立、轉讓等情況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超;
(3)由于本基金在經營活動中支出或收入一定款額而造成該項投資額超。
5.經理人或其關連人在未獲得信托人書面同意前,不得以其本人名義與本基金發生投資往來關系。
6.本基金存放在信托人或經理人或關連人處的現金存款的利率不得低于當期同業的存款利率水平。
7.經理以可隨時根據經營需要決定某一投資項目或隨時將部分或全部投資項目變現后將資金轉作其它用途。
8.上述一切投資活動均應遵循市場通常交易方式進行,除非經理人認為有必要采用對本基金并無不利的其它交易方式,但須得到信托人同意。
9.信托人有權拒絕接受其認為不符合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或其它財產,并可要求經理人及時采取措施,將不符合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或財產加以替換。
10.經理人只有在本基金成立并經信托人書面同意后才可開展投資經營活動。
第六條資產估值規則。
1.本基金單位上市后每月的第一個證券交易日為本基金資產和基金單位的估值日。
2.本基金資產和基金單位的估值遵循深圳市的會計準則、參照國際慣例并遵照本契約的有關規定進行。
3.本基金資產價值的數額應按下列基準確定:
(1)任何上市的或掛牌的證券投資項目的價值應按該投資市場計價日相等投資份額的收市價計算,但下列除外:
a.如果上述投資市場不止一處,則按主要投資市場的收市價計算;
c.如果投資項目須負擔利息而上述價格資料并未包括該應計利息部分,則在對該投資項目計算時應將至計價日止的應付利息部分預先扣除。
注:如果經理人循上述途徑所獲得的并據稱是最新資料的價格與實際價格有誤差,經理人不對此差錯承擔任何責任。
(2)任何未上市債券或短期商業票據以買進成本加上自買進次日起至計價日止應收利息為準計算。
(3)銀行存款及類似貨幣性資產的價值應按其票面值加上至計價日止應收的利息為準計算。
(4)任何已達成價格協議但尚未實施的需要依約交割的投資或其它財產的價值應按該投資或財產權責發生后應具有的價值來計算。
(5)股權或其它未清算的投資項目按該項投資原始成本加上依預期利潤值計至計價日止應能獲取的利潤數來計算。
(6)除上述投資或財產項目之外應收付的債權債務按至計價日止應收回或應付的數額進行計算。
(7)按規定在本基金資產中待攤或預提的所有規費或其它支出金額,應按上月月末余額減去上月月末至計價日止應攤銷部分或加上至計價日止應預提部分后,余額計入本基金資產總額來計算。
4.本基金資產按上述方法估值后,如果資產價值大于帳面值,增值部分作為重估盈余入帳;如小于帳面值,則從重估盈余中扣除。
5.將按上述方式所計算出的本基金資產總額減去本基金負債總額后的余額,即為本基金在該估值日的資產凈值。
將上述資產凈值除以本基金已發行的單位總額后的得數,即為每一基金單位資產凈值。
6.經理人可以在經信托人同意后,將上述投資項目或其它財產的計值方式作適當調整,或采用其它計值方式,以能真實反映資產的實際價值。
7.本基金的單位資產凈值每月在《深圳特區報》或《深圳商報》上公布一次。
第七條本基金的費用。
1.首次發行費,包括發起費用、傭金、承銷費、宣傳廣告費和文件資料印制和派發費等,其費率按基金單位發售價格的3%計算,由認購人在認購基金單位時一并支付。
2.基金經理年費,其費率為本基金年資產帳面凈值的1.2%,逐日累計,并在每月10日前由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直接支付給經理人。
3.基金信托年費,其費率為年資產帳面凈值的0.3%,逐日累計,每月10日前由基金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直接提取。
4.基金受益人名冊登記費、受益憑證托管費、上市交易費和分配基金收益所發生的費用,由信托人根據本契約或有關規定的標準從信托資產中按時支付給經理人登記人或證券商或證券交易所。
5.公告或通知本基金有關事項及編制年報、季報等文件的費用及律師費、核數師費、公證費等應付費用,由信托人依據經理人的指定或有關合同并核實后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6.基金在進行投資和管理運作中,向外借款或辦理財產保險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或利息支出,由信托人依據有關合同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7.本基金投資經營中或獲得的收益中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及地方性規費等,由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支付。
9.經理人或信托人在將本基金資金進行投資和管理活動中所發生的必須開支由信托人從本基金資產中支出,但經理人和信托人本身的日常行政管理開支不得由本基金承擔。
第八條會計和審計報告。
1.本基金單獨立帳,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2.本基金會計制度按深圳經濟特區會計準則執行;特區會計準則未作規定的,參照國際慣例執行。
3.經理人在每季終了后的一個月內,須向信托人提交本季度信托報告,信托人在每半年終了后的一個半月內,應公開本基金的中期財務報告,在每會計年度終了后的三個月內,向受益人大會提交經核數師公允審計過的年度財務報告。
4.本基金的投資和管理活動中的會計帳簿以及資產保管會計帳簿均由信托人建立和保管;經理人負責建立和保管本基金的一切投資或管理活動事項記錄。
經理人與信托人均應為對方查看和復制所建帳簿或記錄資料提供方便條件。
5.上述一切會計憑證或帳簿或投資管理記錄資料的保存年限為本基金清盤終結后滿五年。
6.本基金的核數師應為在中國大陸或香港注冊的專業會計機構及其專業人士,且必須獨立于信托人、經理人或關連人。
第九條收益分配。
1.本基金在每一個會計結算日止所實現的該會計年度收益總額是指該會計年度內本基金投資經營中所獲得的任何股息、紅利、利息、利潤和/或其它種類的收入(包括已/應收回的債權)的總收入部分,扣除當年應支出的所有投資經營成本和應納稅額、地方性規費等款項后的余額部分。
2.本基金的上述每年收益總額扣除按規定或可由經理人提取的業績獎金部分后的余額,為該會計年度的可分配收益總額。
3.上述當年的可分配收益總額和分配方式由信托人確定并經受益人大會通過后,按本基金單位的總數額計算出每一基金單位可分配收益數,并依照收益分配日在冊的受益人名單由經理人或登記人以現金形式直接劃撥入每一受益人在受益人名冊上登錄的銀行戶頭內,或以送紅利單位的形式打印出受益憑證發交給受益人。通常情況下,本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均采用派送紅利單位的形式。
4.本基金每年分配收益一次,通常于每個會計的年度終了后的三個月內進行,一般不進行中期分配;如果該會計年度的收益總額低于本基金年初資產凈值5%的比例或無收益,則該年不進行收益分配。
5.上述每年收益存放在待分配收益帳戶中可計取的利息收入,應轉入下一會計年度的可分配收益數額內,但在該年收益分配日后的分配過程中均不再計提利息。
6.如果因受益人自身原因造成信托人或經理人或登記人無法在一定期限內(一般為本基金清盤前達到五年或到本基金清盤開始日止)將應分配給該受益人的收益及時派發出去,則該受益人被視為已自行放棄上述收益的受益權,且在上述期限后無權再向信托人或經理人索償在上述情況下,上述無法公配出的收益應構成基金資產的一部分。
第十條受益人大會及決議。
1.受益人大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通常在該會計年度終了后的二個月內召開,或者是根據代表本基金單位份額總數10%或以上的受益人書面建議后臨時召開。
2.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單位一定份額(視發行情況而定)的受益人有權出席大會,不足上述份額的受益人可以書面委托其它有權出席人發表有關意見或代行表決權,經理人和信托人的董事和獲授權的高級職員均可出席大會。
3.大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出席人資格和會議議題經信托人確定后,應至少提前二十天以在《深圳特區報》或《深圳商報》上刊登公告和寄發信函的方式通知受益人。任何受益人無論出于何原因末見到或收到上述通知,均不影響該次大會決議對其產生的約束力。
4.大會須有持有或代表本基金單位發行總份額30%或以上的受益人或其委托人出席方可正式召開并可討論和表決一般決議;如需討論和表決特別決議,則出席人所代表的本基金單位份額應達到發行總額的50%或以上。
5.如果通知的開會時間已過十分鐘而簽到的出席人所代表的基金單位份額達不到上款的要求,則大會必須順延15日后召開,時間和地點由大會主席或信托人決定后仍按上述方式通知受益人。凡屬延期召開的大會對出席人所持有或代表的基金單位份額不作任何要求,且可討論和表決所有原定的議案。
6.大會主席由信托人事先書面指定;如果信托人未指定或已指定的大會主席遲到15分鐘以上,則由出席人當場推舉出一位出席人擔任大會主席。
7.除非大會主席根據表決需要或根據代表本基金發行單位總份額10%或以上的出席人的提議而決定采用每一基金單位一票的表決方式,大會表決決議一般以每一出席人一票的表決方式進行。
8.一般決議的通過或否決須有上述出席人表決權總額50%或以上贊同或反對方為有效,特別決議的通過或否決有上述出席人表決權總份額75%或以上贊同或反對方為有效。
大會通過的任何決議對全體受益人(包括未出席大會的受益人)、經理人和信托人均有約束力。
9.大會的會議紀要應詳細記錄大會召開的時間、地點、出席人名單、議題和大會討論和通過或否決的決議,并由大會主席簽名。上述會議紀要正本交信托人保存,副本交經理人留存。
10.下列事項須經大會作為特別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
(1)對本基金章程進行修改或增補;
(2)對本契約進行修改或增補;
(3)已終結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方案;
(4)本基金存續期的延長或轉變為開放式基金的提案;
(5)本基金期滿清盤或提前清盤事項;
(6)經理人或信托人的辭職或撤換;
(7)其它有關本基金的重大事項。
上述所通過的特別決議必要時須經主管機關核準。
第十一條本基金的結業和清盤。
1.本基金在封閉期屆滿未獲延長時或延長封閉期屆滿時,或受益人大會決定不轉變為另一名下的投資基金時,或在開放式運作期間受益人大會決定終止本基金時,經主管機關批準,本基金應結業。
2.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基金經受益人大會通過決議并經主管機關批準,可以提前結業:
(1)由于現行法規的變更或新法規的實施使本基金不能繼續合法存在或運作時;
(2)經理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換而在二個月內無新的經理人繼任時;
(3)信托人因故退任或被撤換而在二個月內無新的信托人繼任時;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基金不能正常運作達二個月以上時;
(5)本基金的資產凈值連續六個月以上降至已發行基金單位面額總值70%以下時。
3.信托人、經理人或代表本基金已發行單位總份額50%或以上的受益人均有權書面提出本基金提前結業的建議。
4.本基金的結業經主管機關批準后,信托人應盡快以公告或信函的方式將本基金的結業日和基金單位的過戶截止日通知受益人,同時由信托人負責組織本基金清算小組,經理人在本基金決定結業后不得再進行任何新的投資,且本基金單位停止轉讓。
5.本基金清算小組的組成人員應包括信托人、經理人、注冊會計師或核數師、法律顧問等。
6.本基金清算小組的職責為:
(1)清理、核對和保管對本基金所有資產;
(2)清理本基金未結的債權債務;
(3)以其認為適當的方式盡快變現一切未以現金形式存在的資產。
(4)向主管機關提出本基金結余資產的分配方案并在獲批準后負責該方案的實施;
(5)負責本基金結業過程中的其它事宜。
7.本基金清算小組及其受托人在履行上述職責時有權獲取合理的報酬,且該項報酬經主管機關核準后可優先從本基金結余資產中受償。
8.受益人在上述本基金結余資產分配開始達一定期限(通常為十二個月)后未領取的部分,應上交主管機關處理。
第十二條信托人。
1.信托人必須履行下列職責:
(1)協助經理人發起本基金;
(2)配備專職人員負責妥善保管好本基金資產;
(3)設立本基金資產的單獨帳戶并將之區別于自有資產或他人資產之外進行登錄和核算;
(4)建立并保存單位受益人名冊,召集受益人大會以及負責收益分配;
(5)負責本基金證券交易中的交割、清算和過戶并負責股權及其它項目的投資清算;
(6)監督經理人履行其職責并監督其投資管理活動符合本契約和本基金章程的規定;
(8)審查和公開本基金的財務報告及其它公開性文件;
(9)本契約或本基金章程中規定的信托人應履行的其它職責。
2.信托人的有關義務如下:
(1)以維護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的利益為行為準則,盡心盡職,遵約守法;
(2)對其受托的本基金資產承擔保管和監督責任;
(5)有責任及時將對本基金或經理人有重大影響的事由通報經理人,并積極協助經理人采取相應措施,有責任為經理人查閱本基金資產或受益人等有關資料提供便利條件。
3.信托人具有權益:
(3)有權拒絕接受經理人不符本契約規定的投資或經營行為;
(4)有權自費委托他人辦理信托人負責的有關事務;
(5)信托人作為本基金所有投資人或受益人資產的名義所有人和權益代表人,其與經理人締結的本契約對上述投資人或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6)本契約中規定的其它權益。
第十三條經理人。
1.經理人必須履行下列職責:
(1)參與并主要負責本基金的發起工作;
(2)分析研究各有關投資市場動向或趨勢,制訂出可行性強的投資計劃或方案;
(3)組織專業人士獨立地對本基金資產進行投資和管理;
(4)經信托人授權,代表本基金對外簽訂和履行一切投資合同或協議;
(5)定期對本基金資產和單位進行估值并予以公布;
(6)負責本基金已發行的基金單位的上市交易工作;
(7)定期編制和遞交經理報告,并向受益人大會報告工作;
(8)提出每一會計年度的收益分配建議和初步方案;
(9)準備、印制和公布本基金有關情況的公開性文件資料;
(10)本契約規定的其它職責。
2.經理人的有關義務如下:
(1)以努力實現本基金的宗旨為行為的目標,盡心盡職,遵約守法;
(5)對其受托人或屬下職員的相應代理行為承擔責任。
3.經理人的有關權益如下:
(2)有權取得經理人業績獎金。本契約規定經理人業績獎金數額為該年度末本基金資產凈值超過年初資產凈值25%以上部分中按25%的比例提取,并按照上述原發解為每月計提一次。具體為從本基金在該會計年度內每一估值日之前一月實現的收益達到該月額度后的超額部分中按25%比例預提,逐月調整,年終平衡后視情況決定是否實提。計提公式如下:
計提額=(vn-vo-n/48×vo)×25%。
式中:vo表示本基金的年初資產凈值;
vn表示估值日前一月的資產凈值;
n表示計值月數。
(4)在本基金存續期內,享有時本基金資產的投資充分經營權和處分權;
(5)本契約規定的其它權益。
第十四條信托人和經理人的免責。
1.信托人和經理人在履行各自職責中均不對下列非自身違法或違規或違約所引致或產生的后果承擔任何責任:
(3)由于客觀條件的原因而無法或不可能執行本契約的有關規定;
(7)由于下款所列的任何銀行業者、注冊會計師、律師、經紀人、代理人或其它有關人或經理人或信托人(非本契約有規定)的任何失誤行為、忽略行為、判斷錯誤、遺忘、失慎等所造成的,或因信托人、經理人善意相信和依賴上述人的建議或信息而使本基金、信托人或經理人所遭致的任何損失。
2.信托人和經理人在履行本契約所規定職責過程中,可根據來自任何作為信托人或經理人的代理人或顧問的銀行業者、注冊會計師、律師、經紀人、代理人或其它人士以書信、電話、電傳、傳真形式傳達的任何建議或信息而采取投資或管理行為,且不為上述建議或信息中的失誤之處承擔責任。
3.除非本契約前面部分有相反明確規定,信托人和經理人應視為已獲得履行各自職責的充分授權,可自行決定或采取履行職責的方式方法,并對非自身故意或疏忽的作為或不作為而給本基金造成的任何資產損失、損壞或經營支出增加或經營困難不承擔任何責任。
4.信托人和經理人可:
(2)依據任何行業/專業協會或官方機構內已形成的慣例和規律來進行投資或其它財產的買賣。
5.本契約不阻止經理人或信托人的下列行為:
(4)以經理人或信托人的名義再參與或合作創立一個與本基金完全獨立的新的基金,且無需將從新基金獲得的任何收益交付給本基金。
6.信托人可:
(3)信托人無義務以本基金名義提起或參與其認為可能會造成由其承擔經濟支出或經濟責任的任何與本契約規定或本基金有關的法院起訴、庭審、或答辯活動(除非經理人提出書面要求且根據本契約規定應由本基金負責足額補償其可能遭受的經濟損失)。
7.經理人可:
(3)有權按照本契約的有關規定,將自己應承擔的全部或部分工作任務、享有的權力或可自行決定的事務交給信托人同意的第三人履行或實施。在此情況下,經理人仍有權全額享有本契約規定應支付給經理人的經理年費、業績獎金以及其它一切有關補償。
8.經理人或信托人有權銷毀歸自己保存的并已超過一定期限的本基金的有關會計帳簿、憑證及其它文件資料(保存期限為本基金清盤終結后滿五年)。
9.本契約所明確規定的對信托人或經理人在履行職責中所遭受的經濟賠償均為補足性的,并不影響到法律規定或法院判決書、調解書或仲裁機構裁決書規定的其他人對信托人或經理人所作的賠償(但信托人或經理人必須充分證明其在履行職責時并不存在故意、疏忽、失職、違約的情況和責任)。
第十五條信托人或經理人的辭職或撤換。
1.信托人或經理人可以根據自身的意愿在本基金存續滿十年并繼續存續時辭去信托人或經理人的職務,但須按下列程序進行:
(1)信托人或經理人在未指定新的信托人或經理人前不得自行退任。
(2)信托人或經理人在欲辭職時所選定的新信托人或經理人必須符合信托人或經理人的資格和能力要求,并應取得本契約另一方締約人的同意和受益人大會特別決議的批準。在此情況下,留任的本契約締約人應與新加入的締約人簽訂一份本契約的補充協議,以確認由新加入的締約人或繼任人取代欲退出的締約人的位置和履行其職責。
(3)上述替換程序完成后,新舊締約人均應將上述情況盡快通知各受益人。
2.信托人或經理人在下列情況下可建議受益人大會表決并報經主管機關批準后,撤換經理人或信托人:
(1)經理人或信托人本身非自愿地被清盤;
(4)代表本基金已發行單位總份額50%或以上(經理人或信托人持有或視為持有的單位份額除外)的受益人書面要求撤換經理人或信托人。在此情況下,如果被撤換的是經理人,則其所持有的基金單位份額全部由新的經理人按最近的估值日價格收購。
3.在上述替換或撤換程序中完成前,欲辭職或被撤換的經理人或信托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契約規定的有關職責,不得自行退任,否則應承擔由此而給本基金或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賠償責任。
經理人或信托人的退任或被撤換日期通常應為新的經理人或信托人的上任日期。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1.本基金信托契約在履行過程中如在當事人之間出現意見分歧或爭端,首先應由爭執雙方通過友好和平等協商的方式解決爭端,如果無法解決,則將爭執情況向主管機關報告,由主管機關進行調解或裁決。任何不接受上述調解或裁決的爭執方均可向深圳市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解決上述爭端的準據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規和有關地方性法規;上述法規未及之處,參照相應國際慣例。
第十七條本契約的修改或增補。
1.本契約可以根據現行法規的變更或新法規的實施或地方性的新規定或主管機關的新要求或本基金受益人的提議或受益人大會的決議或運作形勢的需要而經信托人和經理人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予以修改。
2.本契約可因信托人或經理人一方的辭職或被撤換而由留任的一方與新的經理人或信托人平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簽訂補充協議。
3.本契約的重大修改或任何補充協議均須經受益人大會通過并報主管機關批準方為有效,并構成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八條本契約的生效及準據法。
1.本契約經雙方締約人簽字蓋章并報主管機關批準后即行生效并具有相應法律效力,同時對本基金成立后的所有受益人均有約束力。
2.本契約一式六份,主管機關和公證處各留存一份,締約人各保存二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3.本契約內容可印制成冊并對外公開發售(收回工本費)或供投資人在有關場所免費查閱,但其效力應以本契約正本為準。
4.本契約的準據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定;對于上述法規或規定未及之處,應參照相應國際慣例。
第十九條本契約的終止。
1.如果本基金未能在規定的期限內成立或本基金已清盤完畢,則本契約視為終止。
2.本契約的任何方式的終止均不得違反本契約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條其他。
1.除非本契約中有明確規定,本契約當事人在本基金封閉式運作期間均應嚴格按本契約的規定執行。
2.本契約的對外解釋權由經理人和信托人共同行使。
共同投資基金協議范文(21篇)篇二十一
第一章總則。
杭州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和株式會社系統創造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各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杭州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登記注冊,其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__________內。
郵政編碼: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株式會社系統創造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日本登記注冊,其法定住所在。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有關法則,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杭州××有限公司。
第三條合資公司的名稱為杭州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外文名稱為__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__________內。郵政編碼:______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合資公司的宗旨: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軟件產品的設計、制造、銷售及售后服務。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
(注:按項目可行性批復寫。生產性項目規模,以主產產品的數量表示;非生產性項目規模,按項目具體情況定性定量。)。
第五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和。
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出資方式。
第九條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第十條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并以此為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__________萬元,占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萬元,占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萬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__元,共__________萬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_萬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_元。
其他__________元,共萬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一次繳付,繳付的時間為年月日之前。
第十三條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方應各自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一、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第五章規定如期如數出資;。
4、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6、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7、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責任:
1、按第五章規定如期如數出資。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設備、材料有關事宜;。
3、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
4、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原材料的購買和產品的銷售方式。
第十五條對于合資公司所需的原材料等物資,合資公司有權自行決定在中國購買或者向國外購買。
第十六條合資公司有權自行在國內或者向國外銷售,也可以委托乙方的銷售機構或者中國的外貿公司代銷或經銷。
第十七條為了在中國境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經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并辦理商標注冊手續。合資期滿后,商標所有權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八章董事會。
第十九條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條董事會由5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首屆董事和正副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時間: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