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體會是一種對自己思想和行為的梳理,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認識自我和他人。那么,我們就來看看一些關于心得體會的例子,一起來學習和進步吧。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一
20_年新修訂的消保法針對近年來消費領域的熱點問題作出了相應規定,加強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但是,法律的全面貫徹實施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法律規定的一些內容還沒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規定了消保法規定了耐用商品和裝飾裝修服務由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的制度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范圍太窄、舉證責任時限短等問題。
(二)一些新的消費領域缺乏有效規制,網絡消費、服務領域和預付卡消費成為消費維權案件集中的新領域。
(三)消協組織的作用發揮不夠。在實踐中存在著登記管理不明確、編制經費不到位、履職能力不適應的情況。
(四)消費者維權渠道需要進一步理順。
從檢查的情況來看,消保法實施一年多來,對于改善市場環境,維護市場誠信,保障消費維權,拉動經濟增長,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但在貫徹實施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尤其是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發展迅猛,網絡消費成為消費侵權案件的多發領域。據商務部反映,互聯網領域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十分突出,已經成為侵權假冒的重點環節。
一是質量不合格和假冒現象比較嚴重。20__年,質檢總局開展了5類14種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的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據國家工商總局抽查,20__年的網購正品率只有58.7%.
二是投訴和案件增長迅速。20__年全國工商部門共受理網絡購物投訴7.78萬件,同比增長356.6%;在消協組織受理的20135件遠程購物投訴中,網絡購物占到了92.3%.根據法院提供的數字,北京市朝陽區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來,共受理消費者網購合同糾紛107件,同比增長3.7倍。針對這一問題,在完善以消保法為龍頭的消費維權法律體系的基礎上,應當加快電子商務的立法進程,完善電子商務監管體制,明確經營者、消費者的權利義務,規范落實電子商務平臺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同時依法充分發揮消協組織的作用,并協調和理順消費維權機制。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永遠在路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永遠與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同行,檢查組自此認真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情況,必將更全面的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貫徹實施,更好的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二
河南省局圍繞國家工商總局提出的強化消費維權、改善消費環境的工作要求及中消協確定的“新消費,我做主”年主題,積極部署,認真做好20_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紀念活動。
一、集中開展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系列宣傳活動。積極與主流媒體合作,以優化消費環境、釋放消費潛力、促進經濟發展為主題,通過召開消費維權發布會、開展消費維權網絡互動、集中開展廣場活動、開展12315開放日活動、組織召開省消協法律顧問參加的研討會、組織召開河南省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座談會等多種形式,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消費維權和工商工作的關注度,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共同參與消費維權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認真做好“央視315晚會”有關工作。配合總局做好“央視3·15晚會”現場電話接訴人員的選拔、培訓工作,認真做好“央視3·15晚會”曝光問題的后續處理工作。
三、暢通消費投訴舉報受理渠道,認真做好消費糾紛化解工作。認真做好“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期間12315熱線電話的接聽受理工作,針對不同時段電話的呼入量和接入量特點,采取擴充線路、調整值班人員等措施,切實保障消費者訴求渠道暢通。充分發揮“一會兩站”和12315“五進”深入基層、面向群眾的優勢,認真及時高效做好消費者咨詢、投訴和舉報的受理、辦理、反饋等工作,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對事實清楚、情節簡單的一般性消費糾紛,設立快速解決爭議綠色通道,就近及時解決消費糾紛。對群眾反映強烈、調處難度大、較長時間未化解,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領導批示、包案的重大消費糾紛案件,明確責任分工和時限,實行掛牌督辦,辦結。
四、加強監管執法,嚴懲消費侵權違法行為。加強“315”期間全省消費市場執法檢查,以消費量大、消費者關注度高、投訴舉報集中、社會影響面大的商品和服務為重點,加大對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有力凈化全省消費環境。對不屬于工商部門管轄的案件,要依法及時做好移交移送工作,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做好值班和應急處置工作。加強“315”期間值班和應急處置工作。任務到崗、責任到人,保證值班電話和12315投訴舉報熱線24小時有專人接聽。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有關人員、車輛等準備工作,確保突發事件一旦發生,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和應對,防止事態擴大,避免造成社會不良影響。三是要強化輿情監測,及時做好輿情的分析研判,了解事實真相,掌握工作主動。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三
20__年3月26日下午,江西省石城縣人民法院民一庭組織全體民事審判線干警,學習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習中,講解人細心的將此次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的幾大亮點一一釋明,同時分析亮點中的利弊,帶動與會人員對修訂后法條的思考,使與會人員積極加入該次活動的學習與討論中,學習效果顯著。
消費者,相對于提供產品及服務的經營者而言一直處于一種弱勢地位,往往在消費過程中會出現消費權益受損害卻又無法追償的情況,因此需要強有力的宏觀調控手段來緩和消費過程中出現的該類矛盾。此次《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修訂也體現出了對消費者保護力度的加強,更好來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并對商家的不良行為予以嚴懲。以下是該法此次修訂的三大亮點。
第一,對舉證責任倒置的規定。在該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電視機、電冰箱、空調器、洗衣機等耐用商品或者裝修裝飾等服務,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六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證責任。一般瑕疵舉證責任是由消費者來承擔的,但往往在舉證過程中,由于技術手段的欠缺及信息采取艱難,消費者很難拿出有力的證據。而該法條的規定就有效的解決了消費者舉證難的問題。但應當注意的是,該法條的適用僅限于經營者提供的機動車、計算機等耐用品及裝修裝飾等服務時,其它消費情況下舉證責任仍由消費者承擔舉證責任。
第二,對經營者有披露自身有效信息義務的規定。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以及提供證券、保險、銀行等金融服務的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提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務的數量和質量、價款或者費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項和風險警示、售后服務、民事責任等信息。這一條為新增法條。該條明確經營者披露信息的義務,這緩解了消費者維權過程中找人難矛盾,經營者消息的公開化也讓經營中不能為所欲為。當然為了能夠讓該條具有可操作性,該法的四十四條規定了網絡交易平臺與經營者的連帶責任,也即當消費者利用網絡等遠程方式購物時如若權益受到侵害,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也就從經營者和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雙管齊下來使經營者披露自己真是有效的信息。
第三,對經營者存在欺詐行為情況下賠償額度提高的規定。該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3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并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對于這一條我們要注意兩點:其一,經營者有欺詐行為的,經營者的賠償金額由過去的物價的兩倍變為物價的三倍,并且將最低賠償額度定為500元,增加了賠償倍數及最低賠償額度;其二,經營者明知有商品或服務缺陷仍提供而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的,消費者除了可以要求經營者賠償其損失,還可以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也就是這種情況下經營者不僅要補償消費者損失,還有可能要承擔懲罰性的賠償。
綜上所訴,此次《保護法》的修訂加大了對不法經營者的懲罰力度,降低了消費者維權的難度,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維護有著不可小覷的作用。縱使修訂后的《保護法》仍存在某些不足,但它是法制建設過程中進步性的代表,對保護消費者的權益,規范經營者的行為,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四
翻開日歷,今天是3月15日,是消費者的節日。說到節日,人們首先可能想到的是祥和與歡樂。但“315”不一樣了,它是為了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它在世界范圍內得到廣泛重視,促進各個國家地區消費者組織的合作和交往,更好的開展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1983年國際消費者在一起組織確定每年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不僅僅是3月15日一天我們要保護自己的權益。在當今的社會,每天都是“315”。隨著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要求越來越好,對社會的要求越來越多,我們應該經常注意身邊有沒有假冒偽劣產品,如果有,就可以選擇不買或者向有關部門投訴,讓這個有關部門來解決這件事情。
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社會各方面都應該共同努力,做好消費維權工作,改善消費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又快又好地發展。
讓我們記住“315”,記住這個讓人難以忘懷的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五
在這開頭,我先給大家講一個真實的故事。
有一對貧窮的農民夫妻,因為買了假種子種到田里而顆粒無收還賠了本,夫妻倆越想越生氣,便買了瓶毒藥一飲而盡,但因為毒藥也是假的,他們昏睡了一天后又醒了過來,夫妻倆認為自己大難不死必有后福,便買了瓶酒以示慶祝,誰知,這對夫妻喝完酒后再也沒有醒來,因為他們喝的是假酒。
聽到這個悲慘的'故事。我禁不住想,現在世上有多少假東西呀!坑害農民的假種子、假化肥、假農藥、危害病人生命健康的假藥、有毒大米、蘇丹紅、人造雞蛋······,這些假東西造成了多少受害者呀!而那些負有監管職責的政府部門的人,只管收錢,對造假的人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甚至還為造假者通風報信。正是由于這些人的失職,才造成現在假貨滿天飛。
今天,又是3.15世界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我興奮地來到大街上,希望能聽到有關世界消費者權益保護日的宣傳。但大街上冷冷清清,沒有宣傳標語,沒有宣傳喇叭,人們冷漠地來來往往,世界消費日什么時候消失了呢?我心里不由得升起一絲疑問。這時,一陣風刮來,風雖不大,我卻感到明顯的涼意。它帶給別人的是清涼,而此時帶給我的卻是憂慮和悲傷。
3.15世界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還有用嗎?在大多數人心中,也許已經不重要了,也許已經沒有用了,他們眼中能看到的,只剩下金錢、金錢、金錢······人們哪!醒醒吧,不要為了金錢而瘋狂了。我們不但要有誠信,更要有良心。讓我們一起來打假吧,讓我們生活在一個沒有假貨的世界里!我相信,這是每一個孩子的愿望,也是每一個大人的目標。來吧,讓我們找回誠信、喚醒良心,為徹底消滅假貨努力吧!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六
每年的315前后,維護消費者權益的一場全民維權戰斗會如約打響。在這個特殊日子前后,包括政府、媒體、商家以及更多的消費者大眾,都會把聚焦的目光投入這個全民參與的主題中來,可是有的時候,作為消費者很難在能找到“特殊關愛”。
作為維護消費者權益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其根本的意義究竟是什么?維護消費者權益絕對不是這個“節日”前后一場轟轟烈烈的全民斗爭就能藥到病除的,畢竟一年365天中,我們只有這一個特別感動的315。但是,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打擊坑害消費者權益的不法行為,卻是任重道遠的365天。面對這個有點特別糾結的特殊“節日”,作為消費者,我們很感動,因為我們實實在在感受到了作為一個消費者權益被重視的認可感,然而,我們同樣特別希望這個“節日”里才有的關愛能持續到一年的中的每一天當中。
全民參與的一場大整治、大曝光,每年必會伴隨著315這個特殊“節日”到來如約而至。包括各大媒體在內眾多媒體提前就明察暗訪做好專題,政府工商管理部門也會在這一天走上街頭普法宣傳,商家商戶也要做好這個跟自己切身相關的活動主題,在這樣似乎節日里才有的難得氛圍中,消費者真正作了一回上帝。這個時候去商場買東西,基本不用擔心會遇見假貨,而且服務態度也會出奇的好,這個時候去相關部門維權定然有會有人熱情接待。
315,作為消費者,這一天我們過得很順暢。但是,我們感動之時,也難免要糾結一個問題,這是所有廣大消費者在心底想說而沒說出來的一種聲音,我們需要“愛”,但是請給我們永恒的“愛”。因為,幾乎我們每天每一段時間都伴隨著消費行為,我們的生活時刻離不開消費。一個315我們過得很愉快,但是離開315的日子,我們卻很糾結,那個時候沒有這么多善解人意與呵護備至,甚至為了一個簡單維權要傷感大半年,以至于通情達理的我們不得不放棄了這種奢侈維權。
我們需要的是365天都能有這樣的感覺,這樣被重視,被關注,有了問題能及時得到解決而不是只在這一天里得到熱情回復;我們需要的是我們參與的每一種消費都能有315這一天才有的保障,不管是產品質量與消費安全,不管是服務態度還是受理投訴的態度,我們需要商家你們能始終如一的像今天這樣對待我們。我們更需要政府工商管理部門的普法與維權常年累月都能這樣持續進行。
我們需要的不是一年當中那個的315,我們需要的是一個常態化的315。一個“特定節日”里的315是遠遠承擔不了這種重任的,作為消費者,我們想說:“請賦予我們更多的315”。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七
3月15日,xx區局市局專賣工作要求,聯合涵江公安、工商部門組織開展了一系列活動。活動內容有相關法律宣傳、真假煙鑒別服務,現場咨詢、非法卷煙銷毀等。各項活動緊扣“3.15”活動主題,收效明顯。
一、領導重視、準備充分。
從三月初,我局就開始展開醞釀,成立了以蔡國松局長為組長的3.15活動管理辦公室,與其他單位、部門進行協調,安排出了詳細的計劃日程,并對系列活動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二、組織有力、活動滿意度高。
1、宣傳活動。為提高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及自我維權意識,xx區局在辦公樓門口設置法律宣傳咨詢點,為消費者現場提供煙草專賣法律法規疑難解答、真假煙鑒別講解、受理投訴、咨詢服務,提高廣大群眾的自我維權意識,營造良好的卷煙打假社會氛圍。
2、假煙銷毀活動。xx區局與xx區公安部門一起,對上一年度查獲的非法生產的煙草專賣品在梧塘鎮郊區進行集中公開銷毀,進一步震懾卷煙違法分子。本次活動共提供現場咨詢服務300多人次,分發《專賣舉報宣傳單》800多份,公開銷毀查獲的非法生產卷煙21個品種規格共計2356.3條,煙絲1640千克。
三、活動心得。
活動當地,由于我局準備充分,前來我局宣傳點的社會群眾絡繹不絕,我局專賣人員提供真假的鑒別、宣傳也盡職盡責。此次活動對強化煙草市場監管,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國家和消費者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八
為熱烈慶祝第**個“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和《消法》頒布實施14周年,德澤鄉黨委、政府組織工商等有關部門,緊緊圍繞“消費與責任”年主題,深入開展一系列法律法規宣傳、打假維權等宣傳咨詢服務和專項整治,宣傳和貫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煙草專賣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有力地揭露和打擊了各種損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有效地凈化了農村市場,進一步改善了消費環境。我鄉按照《xx縣20xx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服務和執法活動方案》的部署,于20xx年3月16日,利用德澤趕街天在人流量的十字路口處,深入開展20xx“消費與責任”年主題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服務和執法活動”。
一、統一認識,強化領導。
3·15活動是各級消委和職能部門宣傳科學、合理的消費理念,宣傳《消法》和集中打擊各種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違法行為的一項重要活動,更是一項艱巨的政治任務。中消協將“消費與責任”確定為20xx年的年主題,并要求各地各級政府、相關部門全力做好宣傳咨詢服務和執法活動,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為確實做好20xx年“消費與責任”年主題宣傳咨詢服務和執法活動,進一步增強我鄉的社會責任意識,建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責任體系,全面推進誠信德澤和諧德澤建設,德澤鄉黨委、政府積極行動,于20xx年3月14日,組織工商、衛生、司法、農業等有關站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此項工作,明確各職能站所工作內容和職責。
二、加大宣傳力度,擴大社會影響。
為使活動按計劃深入有效地順利進行,德澤工商所及時向黨委政府請示匯報,爭取鄉黨委、政府領導的重視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動員全鄉各界廣泛參與并形成統一意見,德澤鄉相關站所通力合作,出動精干力量抓好此項活動。宣傳《消法》、《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價格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消費。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特別是侵害農村消費者生命健康、與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的欺詐消費者的案件予以披露,促使經營者規范經營行為,加大消費維權的工作力度。
三、落實措施,講求質量。
為了達到預期目的,在xx縣消委會、工商局的指導下和德澤鄉黨委政府的精心組織下,德澤工商所、司法所、派出所、農科站、農機站、國土資源所、煙葉站、衛生院等多個部門共30余人參加了本次活動。宣傳活動緊緊圍繞“消費與責任”年主題,從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廣泛宣傳法律法規,接受群眾咨詢投訴,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引導科學合理消費,熱心服務人民群眾,樹立親民政府形象,促進德澤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各相關單位切實做好活動組織工作,做到早策劃、早安排、早行動,確保活動質量。全鄉相關單位按照職能分工,深入開展系列打假維權專項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30余人次,機動車輛11臺次,突擊檢查了食品、卷煙、酒類、藥品、農資等與消費者緊密相關的商品。
四、活動情況及取得成績。
為確保此次活動深入有效地開展,從3月初開始,全鄉相關職能站所人員組成3個專項檢查組對市場進行持續整治。一是食品安全專項檢查組對全鄉的食品安全進行拉網式檢查,查獲各種“三無”小食品、方便面20xx余袋;二是以農作物種子、化肥為重點的農資打假專項檢查小組對轄區相關經營戶進行全面檢查,依法扣留過期種子120公斤;三是成立度量衡器專項檢查小組對集市度量衡器進行逐一檢查,依法沒收不合格手稱一把;四是設立現場咨詢服務站,現場受理消費者申訴舉報,通過真假對比現場講解商品(特別是食品、農資、農機具)識假辨假常識、接受咨詢服務等方式,使廣大人民群眾能全方位認識“3·15”活動意義。活動中,工商執法人員、各部門負責人、相關工作人員一直在現場認真詳細解答群眾的咨詢。整個活動共派發宣傳單張6500多份,懸掛宣傳標語4條,現場解答群眾咨詢260多人次,吸引了1100多名群眾參與該次活動,進一步提高了廣大人民群眾健康消費、合理消費、科學消費的消費意識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維權意識,也有力地震懾各種制假售假和商業欺詐的不法行為。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將舉全鄉之力一如既往地致力保護農村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消費和諧、社會和諧和地方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九
周四,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紀念日,這幾天,全國人民都在關注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問題,央視也會一如既往的舉辦"3.15"晚會,曝光一些沒有良心、沒有公德心的企業和事件。經營者這兩天也很注意,也在盡力避免自己被投訴,避免自己的商品上了工商局的黑榜單。當然,各地工商局及工商行政管理人員、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這兩天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也很重視,也在加強市場檢查力度,避免自己的轄區出現大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事件,及時處理消費者的投訴,查處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尤其是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當然,每一位工商執法人員都知道,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僅靠工商局單干很難做到。昨天和一位同事談起此事,同事說:不知道消費者如何想。
在平時,除了工商局,有哪個單位會想到消費者?消費者投訴時,誰會看到他們?"3.15"到了,突然會冒出很多單位,他們都在搶著宣傳自己在保護消費者權益上的職能,大有高過工商局之勢。同事的話反映了當前我國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一部分現狀。消費者投訴時,除了想到工商局,恐怕想到的就剩下到法院提起訴訟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提到的到"有關行政部門申訴",除了工商局在不折不扣的落實,不知道還會有那個部門也在落實。
我也希望自己的認識是片面的,畢竟,處理消費者投訴的部門越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也會得到更大的保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不是只能靠處理投訴來實現?如何才能更好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我想,處理消費者投訴,是一種被動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商部門更應該主動。實際上,工商部門、工商行政執法人員只要切實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責,就是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做出的最大的貢獻。
法律法規宣傳、打擊商標違法行為,打擊市場違法行為、廣告違法行為、打擊無照經營違法行為等工作,有哪一項與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無關?經營者主體資格合法、市場經營行為合法有序,經營者與消費者消費糾紛會減少,消費者投訴事件也會減少。一旦遇到投訴,經營者與消費者達成和解、能夠依法作出賠償或者補償,工商局的處理投訴工作量也會減少,消費者合法權益也會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如果各個負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部門都能依法履行職責,會是怎樣的情況呢?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十
3·15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而今年的3·15同時也是《征信業管理條例》實施x周年紀念日。近期,我行根據人民銀行的相關工作要求與部署,積極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安排網點大堂經理在各個網點擺放和主動派發《征信業管理條例》知識宣傳單和信用報告網上查詢宣傳單張,主動向客戶介紹個人信用報告的用途、查詢方式等信息。對市民的問題熱情解答,做好征信業相關知識的普及。
我行全部網點全部采用led顯示屏24小時滾動顯示“深入貫徹落實《征信業管理條例》,切實維護信用信息主體合法權益”的宣傳標語,讓信用體系建設深入民心,普及宣傳。
我行在3月15日當天在鶴山大潤發廣場開展主題為“深入貫徹落實《征信業管理條例》,切實維護信用信息主體合法權益”的現場宣傳活動。現場宣傳取得比較好的效果,我行宣傳人員向現場市民派發了大量的征信業務宣傳單張,不少市民主動向我行咨詢征信業務的相關內容,在場群眾的.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得到了提高。
征信宣傳人員到江門象山社區、新會城西社區、臺山平湖社區、恩平金潤華庭小區、臺城商業城中心、恩平恩新批發街、潮連工業區等,通過逐戶拜訪、派發宣傳單、問卷調查等方式積極開展對居民群眾和小微企業主的征信宣傳教育活動。
通過本年3·15征信維權暨金融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郵儲銀行江門分行讓市民大眾、小微企業主等更深入了解《征信業管理條例》及征信相關知識,提高了全民信用和維權意識,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十一
新修訂的消保法針對近年來消費領域的熱點問題作出了相應規定,加強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但是,法律的全面貫徹實施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法律規定的一些內容還沒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規定了消保法規定了耐用商品和裝飾裝修服務由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的制度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范圍太窄、舉證責任時限短等問題。
(二)一些新的消費領域缺乏有效規制,網絡消費、服務領域和預付卡消費成為消費維權案件集中的新領域。
(三)消協組織的作用發揮不夠。在實踐中存在著登記管理不明確、編制經費不到位、履職能力不適應的情況。
(四)消費者維權渠道需要進一步理順。
從檢查的情況來看,消保法實施一年多來,對于改善市場環境,維護市場誠信,保障消費維權,拉動經濟增長,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但在貫徹實施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尤其是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發展迅猛,網絡消費成為消費侵權案件的多發領域。據商務部反映,互聯網領域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十分突出,已經成為侵權假冒的重點環節。
一是質量不合格和假冒現象比較嚴重。xx年,質檢總局開展了5類4種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的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據國家工商總局抽查,xx年的網購正品率只有58.7%.
二是投訴和案件增長迅速。xx年全國工商部門共受理網絡購物投訴7.78萬件,同比增長356.6%;在消協組織受理的xx年來,每年都會有一些品牌的產品因為各種的原因發生問題,但在對待消費者方面各個企業卻差異很大。有的比較冷漠百般狡辯,拖延處理。在座的都是消費者,我想大家都會有不同的體會。有的企業一再拖延,使事態一再擴大,最終引發全面的危機。也有的企業正視問題,積極表態,及時與消費者和消費者組織溝通,積極有效的推出合理解決措施,最終合理的化解了矛盾。之所以產生這種差異,關鍵在于理念不同,我們希望眾多企業能夠真正樹立保護消費者的理念,時刻從消費者本位思考和處理問題,惟有如此才能在市場競爭的大潮中立于不敗之地。
第二、健全消費維權機制,是提升企業品牌形象的重要渠道。
近年來,全國各地消協相繼在企業推動建立了一批消協聯絡站,這些企業自愿接受消協組織領導,健全處理消費糾紛的機制,妥善處理消費糾紛,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做了積極的貢獻。最近中消協召開了全國消協企業聯絡站工作會議,在這個會上大家交流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經驗和體會,其中不少做法值得借鑒。比如說在企業內部建立消費維權專門機構,明確職責、定期培訓、組織比賽、提升水平,制定有利于消費維權的制度、規則,推行質量擔保、先行賠付,建立消費者維權保障基金,引進冷靜期制度,實行無理由退換貨,發生消費糾紛用買家申訴賣家舉證的制度等。綜合各個企業介紹,強化消費維權機制,是贏得消費者信任和支持的共同法寶。我們也希望今后能有更多企業在這方面作出更大的成績,同時我也希望更多的家居企業在這方面不斷創新,作出更大的成績。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十二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目前的重點難點問題從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問題,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問題,醫療、教育行業是否應該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預付款消費問題,四個方面分別加以論述。
(一)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問題。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新消法首次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消費者權益確認下來,對于保護消費者權益具有積極的意義。
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由于沒有配套的法規和措施的出臺,面臨防范難、舉證難、索賠難等問題,消費者在行使權力過程中面臨舉證困難等情況。在目前階段,新消法對于消費者保護個人信息的幫助仍十分有限。消費者最實際有效的做法就是可以拒絕商業信息的推送,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商業性信息或其他垃圾信息所帶來的煩惱。管理部門需要盡快從制度、法律、措施、企業責任、消費者自我防范等多方面予以解決。
(二)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問題。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部分商品除外)。但在實際實施中出現了一系列問題:對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標注不明顯;購物過程中缺乏“一對一”的確認程序;退貨標準過于嚴苛,導致退換貨投訴增多;無理由退貨是否等同于無條件退貨;商品是否完好如何界定;由誰來界定;所謂七日起始終止日該如何計算等等,管理部門需要對此進一步完善,讓廣大消費者真正在“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上受益。
(三)醫療、教育行業是否應該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
醫療行業消費問題主要是過度檢查治療費、醫院藥品價格高于普通藥房、專科醫院收費普遍高于綜合醫院;而教育行業消費問題主要集中在學習資料收費、節假日補課費和搭車收費泛濫上。對于醫療、教育行業是否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的問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消法”保護。對于醫院的患者而言,不僅僅是醫生的治療對象,也是消費主體即消費者,接受醫療服務的行為顯然是消費行為。對于在校學生,同樣繳納學雜費和書本費,也是一種消費行為。盡管醫療和教育服務相對于一般的商品買賣確有其特殊性,但就其服務性而言,醫療、教育服務應當屬于消法的調整范圍。醫療、教育行業在國家社會保障體系中具有特殊位置和公益色彩,但是不能以公益屬性掩飾其本質上的服務屬性。接受服務就是廣義上的消費行為。因此,醫療、教育行業可以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內。但是需要一定的明文規定,哪些消費在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內,哪些不在范圍內。
(四)預付款消費問題。
近年來,在美容美發、洗浴、健身、洗車、網吧、餐飲等行業以及一些大型的商場、超市盛行預付款式消費。通過給消費者辦一張會員卡,再預先往卡里充入數百甚至數千元現金,在消費結帳時直接通過刷卡就行了。通過辦卡既穩定了客源,同時因其能減少支付現金的麻煩、價格優惠、方便快捷等優點,也受到了消費者青睞。
但是,隨著這種消費模式的盛行,也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
1、商家的誠信問題。
一部分商家一旦通過發放“會員卡”取得了固定客源后,就會存在服務打折的現象,造成消費者的不滿。
2、霸王條款屢見不鮮。
在許多預付式消費卡上,讓消費者防不勝防的“最終解釋權屬本店”、“此卡丟失,本店概不負責”、“有效期滿卡內余額一律作廢”等格式條款屢見不鮮。
電話、住址等個人信息常常被泄露,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四是消費者維權比較困難。有的消費者在購卡后發現商家沒有兌現之前許諾的服務,給后期維權工作帶來了困難。
對此解決預付款式消費問題的對策,一是完善法律法規。建議國家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職能,出現糾紛時有相應的監管部門可以有法可依。二是把好準入關,加強預付式消費的行業規范。工商部門要嚴格市場準入,積極推行預付式消費合同示范文本,防止以不平等格式條款損害消費者利益。三是強化消費引導,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通過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發布消費警示。消費者在預付款時,首先要了解清楚商家的市場信譽和經營狀況;其次要認真閱讀會員細則,詳細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不要被經營者的各種促銷優惠所迷惑;最后辦卡時要理性冷靜,簽訂書面協議,對雙方權利、義務、履約時間及違約責任等進行詳細約定。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十三
對近年來消費領域的熱點問題作出了相應規定,加強了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但是,法律的全面貫徹實施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法律規定的一些內容還沒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規定了消保法規定了耐用商品和裝飾裝修服務由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的制度經營者承擔舉證責任范圍太窄、舉證責任時限短等問題。
(二)一些新的消費領域缺乏有效規制,網絡消費、服務領域和預付卡消費成為消費維權案件集中的新領域。
(三)消協組織的作用發揮不夠。在實踐中存在著登記管理不明確、編制經費不到位、履職能力不適應的情況。
(四)消費者維權渠道需要進一步理順。
從檢查的情況來看,消保法實施一年多來,對于改善市場環境,維護市場誠信,保障消費維權,拉動經濟增長,起到了積極促進作用。但在貫徹實施中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尤其是近年來,我國電子商務發展迅猛,網絡消費成為消費侵權案件的多發領域。據商務部反映,互聯網領域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犯罪行為十分突出,已經成為侵權假冒的重點環節。
一是質量不合格和假冒現象比較嚴重。20xx年,質檢總局開展了5類14種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的國家監督抽查,合格率只有73.9%.據國家工商總局抽查,20xx年的網購正品率只有58.7%.
二是投訴和案件增長迅速。20xx年全國工商部門共受理網絡購物投訴7.78萬件,同比增長356.6%;在消協組織受理的`20135件遠程購物投訴中,網絡購物占到了92.3%.根據最高法院提供的數字,北京市朝陽區法院自消保法施行以來,共受理消費者網購合同糾紛107件,同比增長3.7倍。針對這一問題,在完善以消保法為龍頭的消費維權法律體系的基礎上,應當加快電子商務的立法進程,完善電子商務監管體制,明確經營者、消費者的權利義務,規范落實電子商務平臺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同時依法充分發揮消協組織的作用,并協調和理順消費維權機制。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永遠在路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永遠與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同行,檢查組自此認真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情況,必將更全面的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貫徹實施,更好的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十四
我行自xx年x月x日經浙江省銀監局批準開業,分行下設辦公室、計劃財務部、風險管理部、運營管理部四個管理部門,以及營業部、公司業務部、小企業部、個金業務部、國際業務部五個業務部門。先后開通了個人儲蓄業務、個人貸款業務、個人中間業務、各類企業存款業務、結算業務、貸款業務、理財業務、基金業務、電子銀行業務等普通業務,又開辦了以“年審工廠”、船舶抵押貸款、漁捷貸、無還本續貸等符合地方經濟特色的創新業務。
(二)組織機制及制度建設情況。
從成立之始,我行就十分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成立了以行長為組長,分管行長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工作制度,梳理了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流程,明確規定我行運營管理部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分行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跟蹤、監督和考評,協調分行其他相關部門形成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聯動機制。我行在營業廳墻壁醒目位置公布了本行受理金融消費者投訴的專門機構、投訴方式、投訴處理流程等事項,并做到積極、妥善、快速處理金融消費者的投訴或者建議,及時告知金融消費者處理結果并接受金融消費者的監督。機構負責人是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我行運營管理部運營管理崗和網點營業廳主任是服務投訴的管理人員,網點會計主管為指定的投訴處理人員、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客戶投訴處理工作。對客戶投訴處理工作采取“統一管理、分級處理、專人負責、逐級上報”的管理模式,建立了以電話、網絡、意見簿(箱)、上門、信件等形式的多種投訴渠道,對客戶投訴的處理流程進行了明確規定,且應對不同渠道的投訴設定了處理實效,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客戶投訴進行化解。
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前置滲透到各項具體的業務中,向金融消費者全面、完整提供有關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制定了固定的風險提示和信息披露格式,對復雜產品、關鍵條款或者交易條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向消費者說明,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必要的風險提示。對產品與服務的性質、主要風險、收費標準、金融產品表現情況以及其他影響產品預期收益的重要事實等的介紹說明負責做到全面、真實,不夸大產品收益或者掩飾產品風險的信息,不作虛假宣傳。
在客戶購買金融產品、接受金融服務時,對客戶購買的金融產品、接受的金融服務進行如實告知,讓客戶自主選擇金融產品、金融服務,努力維護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特別是隨著我行業務品種的逐步齊全,在基金、理財等新業務的推廣中,特別強調客戶風險提示工作,踐行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職責。
金融消費者在接受我行的金融服務時,我行遵守為客戶保密的原則,對atm機、網銀系統、征信系統、賬戶管理系統、客戶管理系統等系統采取了設置訪問權限、增加身份識別功能等措施保護客戶個人金融信息,辦理司法查詢時驗看協查通知書、相關司法文書、留存查詢人員身份證件等措施確保金融消費者的個人隱私及信息安全。建立了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安全的信息系統保護金融消費者的財產不受侵害。
(四)開展宣傳培訓情況。
我行積極響應監管分局、人民銀行及上級分管行的號召,面向廣大平普通消費者開展了“提升信用品質,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活動,“普惠公眾誠信服務,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弘揚楓橋經驗、金融知識進萬家”為主題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專題活動,“3.15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周”活動,“5.13紹興市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活動等形式各樣的專題活動。每次專題活動期間,營業網點利用網點門楣led顯示屏滾動播放宣傳標語,營業大廳等宣傳點擺放宣傳展架,設立“金融消費者”咨詢臺,抽調業務上經驗豐富、溝通能力強的業務骨干擔任現場咨詢員,負責接待相關咨詢、投訴,充分發揮便民便利服務站的有利優勢。在活動日期間,各設咨詢臺的網點重點圍繞銀行卡用卡安全、殘損券零幣兌換辦法、假幣防偽知識、電子銀行使用技巧、銀行免費及收費項目、理財產品、個人信貸業務等與消費者息息相關的金融知識,并結合本網點自身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向廣大消費者發放資料,宣傳介紹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常識,同時積極征求消費者對改進金融服務、提高服務質量的意見和建議,力求最大限度滿足金融消費者的合理需求。
為加強員工的培訓教育,做好保密承諾工作,年初制定培訓教育計劃。充分利用周三學習日的平臺,多次組織員工有針對性得開展了關于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培訓,根據學習內容的多樣性,采取統一集中學習和分散自學相結合的方式,培訓之余并組織交流學習心得。
根據《指引》,結合我行的自身實際情況,雖制定了相關的制度文件,但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
隨著金融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消費已然成為一項重要的消費活動,然而保護消費者的措施相對薄弱,導致了部分員工缺乏這方面的意識,在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要性在認識上還存在很大不足。
(二)相關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
由于我行目前開展的業務還是比較單一,相對應的系統也不夠完善。隨著日后業務的不斷開展,金融產品及金融服務的不斷創新,也會帶了更多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方面的問題。這必將使我行拓寬金融消費保護領域,加大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工作重點,規范新業務的操作流程,出臺新的制度并完善原有的關于消費權益保護方面的制度。
(三)金融業信息安全宣傳不夠到位。
我行雖積極做好日常的金融知識宣傳,卻忽視了金融業信息安全的宣傳。金融業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對信息技術的要求越來越高,對金融信息安全的保障難度也在不斷加大,在平時的工作中,我行對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導還處于初級階段,缺乏完整的認識。
提升全體員工的維權意識,引導客戶強化風險意識,以進一步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強化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意識,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強員工的教育培訓,樹立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從自身價值與履行社會責任的角度,高度認識和關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問題,讓消費者享受到優質的金融服務。
(二)進一步完善制度,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落實到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中去,進一步完善各項內控制度,制定相應的考評制度,實現全員全方位的管理機制。結合各種消費者權益保護活動,認真組織各部門、各崗位、各類人員中開展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專項自查。自查重點包括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依法合規收集、保存、使用和對外提供個人金融信息等方面。通過自查,使全行內部權限管理規范,責任落實明確,有效降低個人金融信息被盜的風險,確保個人金融信息不泄露、不濫用。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維權意識。
把金融消費教育貫穿于金融消費者的日常金融活動中,加大對社會公眾的金融宣傳力度,提升全體公民的整體金融水平,提高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和風險防范意識,增強金融消費者的保護能力。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十五
保護消費者權益,這是個我們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耳熟能詳的的詞,尤其是在近幾年食品安全問題頻發,更是引發了消費者對于自身權益的關注。但是還是有很多人缺乏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了解,以至于當自身的權益受到損害時,很少有人能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的權益。所以,我覺得我們每個人都應該好好的學習一下法律知識,這樣不但能普及我國的法律,而且也能促進我國法律的發展,不斷健全和完善。經過一學期的學習,我對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了一個更加深刻的理解,明白了日常生活中很多侵害我們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現象,也懂得了當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益。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該法調整的對象是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和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之間的權利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力,確立和加強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基礎,特別是對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務而發生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問題,做出全面、明確的規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作用,是與其立法的目的和宗旨相一致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頒布,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利,確立和加強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波律基礎,彌補了原有法律、法規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調整作用不全的缺陷。我國現有法律、法規中有不少內容涉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如民法通則、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等等,但是對于因提供和接受服務而發生的消費者權益受損害的問題,只有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做出了全面而明確的規定。
(2)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通過規范經營者應對維護消費者權益承擔何種義務,特別是著重規范經營者與消費者的交易行為,即必須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從而也對社會經濟秩序產生重要的維護作用。
(3)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保護消費者權益不是消費者個人之事,當代社會的生產和消費的關系密不可分,結構合理、健康發展的消費無疑會促進生產的均衡發展。沒有消費,也就沒有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成為貫徹消費政策的重要內容,因此有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十六
20xx年是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重要一年,消費者的利益與銀行業務發展的可持續性息息相關,因此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從消費者切身利益出發,以改進銀行業服務質量,提高金融穩定性,提升公眾金融素質,支持行業發展,贏得社會尊重為目標。通過嚴格的行為監管,建立和維護消費者對銀行業的信心和信任,以實現銀行也整體安全、穩定、持續發展。
在這一工作中,分行營業部從上至下每一位領導和同事都為此付出了很大的努力,切實地把消費者的權益放在了一個高度重要的地位上,從自身工作的點點滴滴做起,發揚了為消費者著想的精神,作出了令人滿意的成績。在這項工作中,我們也收獲了許多工作經驗與心得體會。
對于保護消費者的權利,事前預防是重中之重,只有把工作的責任心放在一個相當重要的位置,才能做出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們堅持“預防為先、教育為重、依法維權、協調處置”為原則,在營銷過程、服務質量、內控管理上進行優化,保證每一位銀行從業人員深刻理解,充分認識消費者權利保護的重要性,提升銀行在公眾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
此外,我們也做到了對全社會的消費者開展金融知識宣傳和教育,以提升社會公眾金融素質和依法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與能力為目的,開展金融知識宣傳與教育活動,提升社會公眾對金融產品的認識水平,消除由于消費者對金融產品、金融市場、金融慣例的不了解而導致的誤解與矛盾。近年來公眾對于銀行服務的許多方面通過輿論、媒體都體現出了一定的意見,而這其中絕大多數問題都是由于公眾對于銀行業務、法律法規的不了解而造成的,這既對消費者享受金融服務造成了不便,也在側面促成了部分群眾對銀行的消極態度。因此通過對消費者進行教育,能夠較理想地提升銀行的行業信譽和公信力。
對于消費者已經出現的問題,我們應繼續深入投訴糾紛調解處置。在工作中我們做到對每一起投訴與反饋,均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上切實體會對方的問題,通過疏導消費者的情緒,妥善處理消費者的糾紛,營造公平公正的消費環境,緩解不必要的矛盾和糾紛,與此同時,我們對于自身工作存在的缺陷和問題也要加強自我檢討,提振消費者對銀行業的信心和信任。
在20xx年,我們必將本著“立足當前,著眼長遠;運籌百步,始于一步”的工作思路,本著“振奮精神,克服困難,完成任務”的精神狀態,著力推進工作綱要的貫徹落實,穩步開展各項工作。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十七
《維護消費者權益》是八年級思想品德第八課第二框的內容。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我決定進行“現場買賣”,讓學生在“實戰”中掌握有效方法。
我們設置場景:
同學們推選了一位平時喜好買東西的女生——姜同學。夏天到了,她需要買一條裙子。
上街了,她把街道的所有“商店”逛了一圈,最終選定了一家“商店”。她仔細查看所中意的裙子,開始與“老板”談價。當她很遺憾的要離開時,“老板”則快速地拉住了她:再講講……最后依據她所給的價成交了。
“老板”又說:“這么漂亮的裙子穿在你的身上一定很吸引人。若再加一個披肩裝扮,則效果更好。試試?”她心動了。
最后,她提了一大包物件回家。
回家后,她迫不及待的“試穿”,發現裙子居然有點小。第二天一早,她快速的到“商店”里找“老板”要求退貨。“老板”很生氣,不予理睬。她很傷心。
表演完畢,很多同學提出了自己的.意見或建議:
謝同學:在出門前可以先上網查查裙子的款式、質量、價格等要素,避免“一竅不通”。
杜同學:可以問問身邊的親友,詢問大致“行情”,做到心中有數。不要太相信廣告,也不要亂追求“時髦”。
實踐出真知!在不知不自覺地談笑中,學生熟悉了良好的消費權利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買前】運用自己的知識,保持警惕,防止侵權行為發生。
【買后】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使不法經營者受到懲治。
同時,學生們也談論到了一些細節:
1.消費者在購物時要索取發票,這是消費憑證,也可以防止偷稅行為發生。
2.消費者在生活中如果遇到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問題,維權時應該注意:
(1)要心平氣和、有條有理;
(2)帶上相關的發票和其他證據;
(3)不要夸大自己所受的侵害,正確掌握要求賠償的尺度;
(4)注意適當的時間和時機,避免激化矛盾。
看來大家都是消費“高手”呀!
我再請大家打開課本,熟悉教材,其重點為:
1.要提高維權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能運用消費知識和維權知識,防止侵權行為的發生。
3.在侵權行為發生以后,能用正確的方法和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我隨口問道:“大家還有不明白的地方嗎?”同學們都笑了。
“生意成功!”最后我宣布。一切盡在不言中,只感覺這節課的時間好短!
月日消費者權益保護心得體會(優質18篇)篇十八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也逐漸顯現出來。如消費者的維權問題,金融、醫療、教育、房地產等特殊行業領域的消費問題等,都已經暴露出在實際實施中還有著缺陷和不足。本文試從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要意義、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重點難點問題以及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實施中遇到的問題及對策三個方面作以論述。
(一)保護消費者保護權益。明確了消費者的權利、確立和加強了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法律基礎、彌補了原有法律、法規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調整作用不全的缺陷。
(二)維護社會秩序。通過規范經營者應對維護消費者權益承擔何種義務,特別是要規范經營者與消費者的交易行為,即必須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對社會經濟秩序產生重要的維護作用。
(三)促進經濟發展。保護消費者權益不是消費者個人之事,當代社會的生產和消費的關系密不可分,結構合理、健康發展的消費無疑會促進生產的均衡發展。沒有消費,也就沒有市場。保護消費者權益成為貫徹消費政策的重要內容。有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目前的重點難點問題從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問題,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問題,醫療、教育行業是否應該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預付款消費問題,四個方面分別加以論述。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公開其收集、使用規則,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信息。”新消法首次將個人信息保護作為消費者權益確認下來,對于保護消費者權益具有積極的意義。
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由于沒有配套的法規和措施的出臺,面臨防范難、舉證難、索賠難等問題,消費者在行使權力過程中面臨舉證困難等情況。在目前階段,新消法對于消費者保護個人信息的幫助仍十分有限。消費者最實際有效的做法就是可以拒絕商業信息的推送,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商業性信息或其他垃圾信息所帶來的煩惱。管理部門需要盡快從制度、法律、措施、企業責任、消費者自我防范等多方面予以解決。
(二)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問題。
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29條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部分商品除外)。但在實際實施中出現了一系列問題:對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標注不明顯;購物過程中缺乏“一對一”的確認程序;退貨標準過于嚴苛,導致退換貨投訴增多;無理由退貨是否等同于無條件退貨;商品是否完好如何界定;由誰來界定;所謂七日起始終止日該如何計算等等,管理部門需要對此進一步完善,讓廣大消費者真正在“非現場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上受益。
醫療行業消費問題主要是過度檢查治療費、醫院藥品價格高于普通藥房、專科醫院收費普遍高于綜合醫院;而教育行業消費問題主要集中在學習資料收費、節假日補課費和搭車收費泛濫上。對于醫療、教育行業是否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的問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消法”保護。對于醫院的患者而言,不僅僅是醫生的治療對象,也是消費主體即消費者,接受醫療服務的行為顯然是消費行為。對于在校學生,同樣繳納學雜費和書本費,也是一種消費行為。盡管醫療和教育服務相對于一般的商品買賣確有其特殊性,但就其服務性而言,醫療、教育服務應當屬于消法的調整范圍。醫療、教育行業在國家社會保障體系中具有特殊位置和公益色彩,但是不能以公益屬性掩飾其本質上的服務屬性。接受服務就是廣義上的消費行為。因此,醫療、教育行業可以納入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內。但是需要一定的明文規定,哪些消費在消費者權益保護范圍內,哪些不在范圍內。
(四)預付款消費問題。
近年來,在美容美發、洗浴、健身、洗車、網吧、餐飲等行業以及一些大型的商場、超市盛行預付款式消費。通過給消費者辦一張會員卡,再預先往卡里充入數百甚至數千元現金,在消費結帳時直接通過刷卡就行了。通過辦卡既穩定了客源,同時因其能減少支付現金的麻煩、價格優惠、方便快捷等優點,也受到了消費者青睞。
但是,隨著這種消費模式的盛行,也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
1、商家的.誠信問題。
一部分商家一旦通過發放“會員卡”取得了固定客源后,就會存在服務打折的現象,造成消費者的不滿。
2、霸王條款屢見不鮮。
在許多預付式消費卡上,讓消費者防不勝防的“最終解釋權屬本店”、“此卡丟失,本店概不負責”、“有效期滿卡內余額一律作廢”等格式條款屢見不鮮。
電話、住址等個人信息常常被泄露,給自己的生活帶來了不必要的麻煩。四是消費者維權比較困難。有的消費者在購卡后發現商家沒有兌現之前許諾的服務,給后期維權工作帶來了困難。
對此解決預付款式消費問題的對策,一是完善法律法規。建議國家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或部門規章,明確監管部門和監管職能,出現糾紛時有相應的監管部門可以有法可依。二是把好準入關,加強預付式消費的行業規范。工商部門要嚴格市場準入,積極推行預付式消費合同示范文本,防止以不平等格式條款損害消費者利益。三是強化消費引導,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通過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發布消費警示。消費者在預付款時,首先要了解清楚商家的市場信譽和經營狀況;其次要認真閱讀會員細則,詳細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不要被經營者的各種促銷優惠所迷惑;最后辦卡時要理性冷靜,簽訂書面協議,對雙方權利、義務、履約時間及違約責任等進行詳細約定。
近年來,我省經濟發展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條件不斷改善,促使日常生活消費水平不斷升級。2014年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后,人民消費維權意識不斷增強。20xx年x省受理消費者投訴案件112534起,比上年增幅16.51%。其中網購投訴猛增,比上年增長117.3%。結合我省實際,新《消法》在實施過程中,仍存在以下問題。
(一)非現場購物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沒有真正落實。
從目前情況看,無理由退貨產生的爭議已經上升為網購消費投訴的第一位。爭議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退貨范圍。經營者和消費者關于哪些商品能夠適用無理由退貨存不清楚,導致爭議發生。二是對商品完好的解釋。有的商家不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裝必須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試用。
(二)懲罰性賠償是否適用網購,值得商榷,適用比較困難。網購商品中,六七成箱包和鞋不合格,商家明知存在質量問題,還在網絡平臺上大肆宣傳銷售。對于新《消法》中“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實際實施過程中,網絡商家的欺詐行為很難得到處罰。同時缺乏網絡交易市場實時監管。同時適用懲罰性賠償比較困難,除消費者維權意識不足外,在執法中還存在著對經營者行為是否構成欺詐存在不同認識,往往以不能認定為欺詐而不適用懲罰性賠償。
(三)消費者維權渠道需要進一步理順。各職能部門都建立了自己的投訴熱線。如12315(工商)、12365(質監)、12331(食藥監)、12358(物價),由于熱線電話號碼眾多,各個平臺之間又缺乏互聯互通,加上平臺接線人員政策法律和專業水平有限,無法完全準確答復跨部門的問題。許多消費者明知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適用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范圍,但由于維權渠道的因素,導致許多消費投訴被“踢皮球”,引起消費者的不滿。
結合我省實際,建議通過以下幾點,改善新《消法》在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一)結合新《消法》,進一步制定和完善《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完全明確非現場購物七天無理由退貨制度、懲罰性賠償、個人信息保護等內容和所適用范圍,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好的為消費者服務。
(二)管理部門可以借助網絡、電視、報紙等媒體充分宣傳新《消法》,詳解解釋新《消法》的內容,讓廣大消費者真正的知法、懂法、會用法,更好的維護消費者的權益。
(三)進一步協調和理順消費維權機制,建議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部門協調機制,明確牽頭單位,協調行政執法和應對重大消費事件。加強消費維權和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統一數據標準,整合各部門現有的投訴平臺;大力支持基層消費維權網絡建設,為消費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