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夠有效地傳達信息,并為接收者提供明確的指導。3.這些范文涵蓋了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各種通知,內容新穎且實用。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一
申請執行人:______。
被執行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該公司執行董事。
申請執行人______申請執行被執行人______一案。貴院于____年2月9日向異議人送達(____)鄂______執字第_____號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通知異議人收到通知十五日內直接向申請執行人履行被執行人______所負到期債務60萬元,并不得向被執行人清償。異議人對上述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提出異議。
異議請求:依法撤銷(20___)鄂______執字第______號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
事實和理由。
異議人在貴院送達(20___)鄂______執字第______號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后,查明我公司已不欠______款,亦沒有被執行人______的債權可供執行。故無法直接向申請執行人______履行被執行人______所負到期債務萬元。
綜上所述,請求撤銷(20___)鄂______執字第______號履行到期債務通知書。
此致
__法院。
異議人:申請書模板。
__年__月__日。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二
協助執行是執行組織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依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協助人民法院執行生效的律文書的一種執行方式。協助執行是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輔助性制度,主要是動員各種社會力量協助人民法院的執行工作,保障執行工作的順利進行。協助執行的主體是執行機構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包括其他法院、銀行以及其他金融機構、公民個人等。在需要協助執行時,執行法院應當向有關單位和個人發出,須對協助執行的具體事項、內容、執行方法,完成的期限和注意事項等作出說明。接到的有單位和個人應當嚴格按照中的內容來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對于無正當理由拒不協助執行或者推諉的,應當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于威脅、恐嚇、報復協助執行人的,應當予以懲戒。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三
______公安局:
本院決定對被告人______采取取保候審的強制措施。取保候審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一條第二款規定,請你局執行。在取保候審期間,如發現被告人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請及時告知本院庭。
附:取保候審決定書一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四
公安局:
罪犯因犯罪,經依法判處管制。現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八條的規定,請你局執行。管制期滿時,由執行機關通知本人,并向有關群眾公開宣布解除管制。
管制刑期:,附加剝奪治政權利年。
起刑日期:年月日。
羈押抵刑:年個月日。
刑滿日期:年月日。
附執行根據:
人民法院()刑字第號刑事判決書份,
人民法院()刑字第號刑事裁定書份。
(院印)。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五
我有一張珍藏了二十年的高校錄取通知書,它是油印的,表面泛黃,它承載了我的青春記憶,也蘊含著濃濃的父愛。
1993年的夏天,我收到了這張廣州一所高校寄來的錄取通知書。那時父親剛下崗,正在街邊擺攤賣瓜。父親拿過我的錄取通知書如獲至寶,看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揣進懷里。那年夏天,父親被曬黑了許多。為了能多賺錢,父親更忙碌了,但他整天樂呵呵的,我是父親的驕傲。
臨近開學,父親執意要送我去學校,我提醒父親帶好錄取通知書,父親嘿嘿一笑說:“寶貝我帶著哩!”
在列車上,父親不停地嘮叨著,讓我不要為錢擔心,他會努力去掙。我不耐煩地說:“您就少說幾句吧。”父親知趣地打住了,他從旅行包里拿出準備好的兩碗面條,天氣炎熱,面條已餿了,我忙把面條倒進垃圾桶,父親心疼地說:“倒掉可惜了,其實處理一下還可以吃。”乘客們發出一陣笑聲,我臉上火辣辣的。乘務員推來餐車,我忙從車上拿過兩份盒飯。父親一問,每盒12元,他念叨著,咋這么貴。“你到底要不要啊?”我讀出乘務員的鄙夷。“我不餓,就買一份吧!”父親為難地說。我無地自容,默默地吃完我那份飯,一路上和父親沒再說一句話。
到學校報到時,老師說要錄取通知書,我催促父親把包里的錄取通知書拿出來,父親卻沒有打開旅行包,而是把鞋脫了下來。他的這個舉動讓在場的老師面面相覷,我也驚訝地看著父親。父親的臉通紅,他支支吾吾地解釋說:“老家人出遠門,把金貴的東西都藏在鞋里,這樣能防盜不說,我的腳能感覺到它的存在,心里也踏實。”我感覺周圍的人在嘲笑父親的迂腐和土氣,在辦完手續后我便匆匆拉著父親走出了辦公室。
父親把行李幫我安置妥當,又為我買了生活必需品。父親要回去時又是千叮萬囑,我對父親說:“您趕緊回家吧!我又不是小孩子。”父親憨憨地笑了。猛然間我發現父親鬢角已經生出不少白發來,這時我才意識到自己太粗心了,在我心目中永遠不會老的父親也老了。父親轉身離去,我呆呆地望著父親。忽然他轉過身,小心翼翼地問我:“聽說你們學校食堂有免費的稀飯喝,帶我去喝一碗好嗎?”我這才想起,父親從登上列車的那一刻起,還沒吃過一口飯呢!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六
從執行實踐來看,目前在我國協助執行主要有三類:
1?有關單位的協助執行。主要是銀行、信用社以及其他辦理儲蓄業務的機構,被執行人所在單位的協助執行。
2?公民的協助執行。在協助執行中,有可能發生需要公民協助執行的情況。如,人民法查封、扣押財產時,被執行人的成年家屬需要在場;交出被執行人存放在該處的財物等。
3?法院的協助執行。被執行人的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為外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執行。對于人民法院直接執行的,當地人民法院應當積極配合執行法院的工作,他們提供必要的交通工具和通訊工具,協助執行法院采取執行措施等。
就目前的協助執行的實踐來看,協助執行工作問題比較多,主要是有關單位和個人對于法院執行工作拒不協助或者推諉;執行地的法院,為保護本地當事人的權益,為執行工作設置種種阻礙等。因此在執行工作中應嚴格依照《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關的司法解釋處理協助執行的問題。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七
被執行人:
你(或你單位)與......(寫明當事人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一案,本院(或××××生效法律文書的制作機關)于××××年×月×日作出的××××字第××號××判決書(寫明生效法律文書的制作機關、日期、字號和名稱),已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或委托、或移送或報請執行的單位或部門名稱)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請(委托、移送、報請)強制執行。本院于××××年×月×日依法立案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五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24條之規定,責令你(單位)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和法律規定的下列義務:
(1)向×××支付××款元。
(2)向×××支付遲延履行期間加倍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元。
(3)負擔案件受理費元,其他訴訟費用元,申請執行費元。
開戶銀行:戶名:戶號:
(院印)特此通知。
風險提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的'規定,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八
對未成年人的身份,工作人員審核戶口簿原件、監護關系證明及監護人的身份證件。關于監護關系證明由哪些部門出具?公證處出具監護關系公證書、單位或社區出具的監護關系證明即可,或市級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或者政府計生部門出具的獨生子女證明等。
對未成年人的身份,工作人員審核戶口簿原件、監護關系證明及監護人的身份證件。關于監護關系證明由哪些部門出具?公證處出具監護關系公證書、單位或社區出具的監護關系證明即可,或市級醫院出具的出生證,或者政府計生部門出具的獨生子女證明等。
2.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申請人身份證明審核,房屋登記工作人員均要核驗原件或提交公證部門出具的原件與復印件相符的公證書。比如企業營業執照要審核是否在有效期,是否進行年檢;辦理抵押登記時,對于金融機構等企業,還要審核是否具有貸款業務資格;如果還有問題的,應出具企業所在地工商部門的企業營業執照查詢信息證明或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審驗機構代碼證或者法人資格證明書原件,審核是否還在有效期,如發生變更的,還要提交由有權機關出具相應的機構變更證明文件。
2.法人或非法人單位的申請人身份證明審核,房屋登記工作人員均要核驗原件或提交公證部門出具的原件與復印件相符的公證書。比如企業營業執照要審核是否在有效期,是否進行年檢;辦理抵押登記時,對于金融機構等企業,還要審核是否具有貸款業務資格;如果還有問題的,應出具企業所在地工商部門的企業營業執照查詢信息證明或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對行政事業單位的,審驗機構代碼證或者法人資格證明書原件,審核是否還在有效期,如發生變更的,還要提交由有權機關出具相應的機構變更證明文件。
3.對涉外人員的身份審核,對現持外國護照、臺胞證、港澳身份證件等涉外人員證件申請購房權屬登記的,如證件是外文,則要譯成中文,同時還要審核是否在有效期、相片與本人是否一致等。如原以中國大陸地區的身份證件辦理了房屋登記,現以境外人員的身份再來申請房屋登記的,由于身份證件記載信息發生了變化,此時,除要求提交有效的境外人員證件外,還應提供經過公證或我國駐該國使館認證的身份證變更證明書及中文譯本,同時,還要比對本人相貌與照片是否一致。
3.對涉外人員的身份審核,對現持外國護照、臺胞證、港澳身份證件等涉外人員證件申請購房權屬登記的,如證件是外文,則要譯成中文,同時還要審核是否在有效期、相片與本人是否一致等。如原以中國大陸地區的身份證件辦理了房屋登記,現以境外人員的身份再來申請房屋登記的,由于身份證件記載信息發生了變化,此時,除要求提交有效的境外人員證件外,還應提供經過公證或我國駐該國使館認證的身份證變更證明書及中文譯本,同時,還要比對本人相貌與照片是否一致。
二、房屋權屬證明的真實性審核。
二、房屋權屬證明的真實性審核。
房屋登記工作人員應掌握房屋權屬證明真假識別方法,登記機構應確認申請人提交的房屋權屬證明書、登記證明的真實性與有效性。為此,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開展房屋權屬證書肖像指紋加密業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登記準確率、減少偽造的房屋權屬證明進入登記機構的機會;如果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無法提供的,則應當告知其按照《房屋登記辦法》規定的程序申請補發、司法機關法律文書注銷證明或公告作廢;如果權屬證書和登記證明系偽造、變造的,或者因補發、換證等形式而失效的,應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房屋登記工作人員應掌握房屋權屬證明真假識別方法,登記機構應確認申請人提交的房屋權屬證明書、登記證明的真實性與有效性。為此,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開展房屋權屬證書肖像指紋加密業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登記準確率、減少偽造的房屋權屬證明進入登記機構的機會;如果權屬證書、登記證明無法提供的,則應當告知其按照《房屋登記辦法》規定的程序申請補發、司法機關法律文書注銷證明或公告作廢;如果權屬證書和登記證明系偽造、變造的,或者因補發、換證等形式而失效的,應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簽字的真實性審查。
三、簽字的真實性審查。
房屋登記機構及工作人員應當對登記申請材料上申請人的簽名進行審查、比對,防止欺詐。登記機構工作人員應具備基本的審核常識,對于明顯系偽造的簽名能夠分辨。建議對于申請房屋處分登記的簽名(抵押人、出售人、贈與人、拋棄人),應要求經房屋登記工作人員核驗身份無誤后當場簽名并加蓋手印,尤其對那些不能簽名的人應加蓋手印,還需其配偶或成年子女代為簽名(并注明代簽名人姓名及理由);如果簽名屬偽造沒有分辨出來,房屋登記機構還要承擔責任。如果申請人不能到場,應提交書面委托書。對于申請處分登記的申請人提交的委托書,要求經過公證或律師見證或當事人到場在房屋登記工作人員面前親自書寫的委托書。在此,需強調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審核人的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的內容準確度及完整性,并審核人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證明與其他登記材料是否一致。
房屋登記機構及工作人員應當對登記申請材料上申請人的簽名進行審查、比對,防止欺詐。登記機構工作人員應具備基本的審核常識,對于明顯系偽造的簽名能夠分辨。建議對于申請房屋處分登記的簽名(抵押人、出售人、贈與人、拋棄人),應要求經房屋登記工作人員核驗身份無誤后當場簽名并加蓋手印,尤其對那些不能簽名的人應加蓋手印,還需其配偶或成年子女代為簽名(并注明代簽名人姓名及理由);如果簽名屬偽造沒有分辨出來,房屋登記機構還要承擔責任。如果申請人不能到場,應提交書面委托書。對于申請處分登記的申請人提交的委托書,要求經過公證或律師見證或當事人到場在房屋登記工作人員面前親自書寫的委托書。在此,需強調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審核人的身份證明及授權委托書的內容準確度及完整性,并審核人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證明與其他登記材料是否一致。
四、民事行為的有效審查。
四、民事行為的有效審查。
首先,在因當事人之間的合同(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抵押合同、拋棄合同)設立發生房屋權利變動的情況下,由于房屋登記機構的職權所限,無權對作為物權變動基礎的民事法律行為進行審查,相關法律也不可能要求房屋登記機構作出某種實質性判斷,房屋登記機構也無權審核當事人之間房屋權利變動的真實性、有效性,但是應對該合同中條款是否齊全、房屋權利變動的內容與登記申請是否一致加以審核。具體來講,有以下方面需要審查:第一,登記機構應確認合同中當事人要對哪一特定房屋權利變動。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指明具體房屋,或者該房屋與登記申請書不一致,則登記機構應當要求雙方當事人對此提交書面補充協議,明確約定該具體房屋,如果當事人拒絕補交材料或者補充協議確認的房屋與登記申請記載不一致,則應當不予登記。第二,登記機構應當審查合同的主要條款是否齊全,如果合同中欠缺房屋權利變動的具體內容,也就是說該合同欠缺主要條款,例如抵押合同中當事人并未約定擔保的主債權,則登記機構應當要求當事人對此提交補充協議,對欠缺的主要條款給予規定。第三,登記機構應讓當事人在合同中具體表述房屋權利變動的原因,究竟是轉移所有權,還是設立抵押權等。如果存在不一致,需要通過詢問、補交材料等,以保證二者的一致。
首先,在因當事人之間的合同(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抵押合同、拋棄合同)設立發生房屋權利變動的情況下,由于房屋登記機構的職權所限,無權對作為物權變動基礎的民事法律行為進行審查,相關法律也不可能要求房屋登記機構作出某種實質性判斷,房屋登記機構也無權審核當事人之間房屋權利變動的真實性、有效性,但是應對該合同中條款是否齊全、房屋權利變動的內容與登記申請是否一致加以審核。具體來講,有以下方面需要審查:第一,登記機構應確認合同中當事人要對哪一特定房屋權利變動。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指明具體房屋,或者該房屋與登記申請書不一致,則登記機構應當要求雙方當事人對此提交書面補充協議,明確約定該具體房屋,如果當事人拒絕補交材料或者補充協議確認的房屋與登記申請記載不一致,則應當不予登記。第二,登記機構應當審查合同的主要條款是否齊全,如果合同中欠缺房屋權利變動的具體內容,也就是說該合同欠缺主要條款,例如抵押合同中當事人并未約定擔保的主債權,則登記機構應當要求當事人對此提交補充協議,對欠缺的主要條款給予規定。第三,登記機構應讓當事人在合同中具體表述房屋權利變動的原因,究竟是轉移所有權,還是設立抵押權等。如果存在不一致,需要通過詢問、補交材料等,以保證二者的一致。
其次,因繼承或者遺囑發生房屋權利變動的情況下,登記機構應當審核相關證明材料中記載的內容與登記記載的是否一致。雖然登記機構不得對公證書中對公證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審查,但是登記機構可以且應當審核公證文書記載事實的完整性及其內容是否與登記申請書一致。
其次,因繼承或者遺囑發生房屋權利變動的情況下,登記機構應當審核相關證明材料中記載的內容與登記記載的是否一致。雖然登記機構不得對公證書中對公證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審查,但是登記機構可以且應當審核公證文書記載事實的完整性及其內容是否與登記申請書一致。
最后,根據行xxx不能審查司法權原則,關于法院、仲裁的法律文書的效力,房屋登記機構無權審查,但仍需對其內容是否與登記申請書一致加以核對。如果其涉及的房屋并非申請登記事項的房屋或者其描述的房屋權利狀況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登記機構應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或給予登記。在房屋登記實務中,申請人提交人民法院法律文書作為登記的依據時,一定要認真閱讀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是否生效,對法院調解書的使用應區別情況加以對待。如果調解書載明“本調解協議自雙方在調解筆錄上簽字時生效”,則可直接采用;若沒有載明,則應告訴申請人提交對方當事人已經簽收調解書的證明;或者法院的送達回證復印件等,或者要求對方當事人到房屋登記機構協助辦理登記;如果調解協議內容明確了房屋權利歸屬和房屋權利取得人自行申請房屋權利登記的條款,則可由權利取得人單方申請登記;如果調解協議對房屋權屬歸屬附有條件,則應提交所附條件成就的證明;如果明確約定由權利人自行申請登記,則權利取得人單方申請登記,否則,應由協議雙方共同申請登記。在房屋所有權轉移中,如受讓人已經履行完協議書中的義務,而出讓方卻不履行協助辦理轉移登記義務,受讓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執行,人民法院審查后,如決定執行,一般是向房屋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登記機構憑協助執行通知書和相關必要文件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如依據法院裁定書、判決書辦理房屋登記時,必須要求提供法律文書生效證明。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因執行需要,向房屋登記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執行通知書的要求辦理查封或者進行轉移登記。協助執行機關對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不具有審查權,執行程序由法院啟動,執行事項和內容由法院決定。協助執行機關并沒有獨立的意志,如認為執行錯誤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異議期間不停止辦理,由此可見,協助執行屬于司法行為的延伸。
最后,根據行xxx不能審查司法權原則,關于法院、仲裁的法律文書的效力,房屋登記機構無權審查,但仍需對其內容是否與登記申請書一致加以核對。如果其涉及的房屋并非申請登記事項的房屋或者其描述的房屋權利狀況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登記機構應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或給予登記。在房屋登記實務中,申請人提交人民法院法律文書作為登記的依據時,一定要認真閱讀人民法院出具的法律文書是否生效,對法院調解書的使用應區別情況加以對待。如果調解書載明“本調解協議自雙方在調解筆錄上簽字時生效”,則可直接采用;若沒有載明,則應告訴申請人提交對方當事人已經簽收調解書的證明;或者法院的送達回證復印件等,或者要求對方當事人到房屋登記機構協助辦理登記;如果調解協議內容明確了房屋權利歸屬和房屋權利取得人自行申請房屋權利登記的條款,則可由權利取得人單方申請登記;如果調解協議對房屋權屬歸屬附有條件,則應提交所附條件成就的證明;如果明確約定由權利人自行申請登記,則權利取得人單方申請登記,否則,應由協議雙方共同申請登記。在房屋所有權轉移中,如受讓人已經履行完協議書中的義務,而出讓方卻不履行協助辦理轉移登記義務,受讓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執行,人民法院審查后,如決定執行,一般是向房屋登記機關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登記機構憑協助執行通知書和相關必要文件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如依據法院裁定書、判決書辦理房屋登記時,必須要求提供法律文書生效證明。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法院因執行需要,向房屋登記部門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執行通知書的要求辦理查封或者進行轉移登記。協助執行機關對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不具有審查權,執行程序由法院啟動,執行事項和內容由法院決定。協助執行機關并沒有獨立的意志,如認為執行錯誤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異議,異議期間不停止辦理,由此可見,協助執行屬于司法行為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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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對各種申請材料內容一致性、真實性的審查br。
五、對各種申請材料內容一致性、真實性的審查。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對各種申請材料內容之間是否一致、有無邏輯上的問題進行審查。比如房屋登記申請人李某提交的離婚協議明確約定了“無房屋財產分割”;但李某又向房屋登記機構提交房屋所有權證,這一房屋所有權證書是李某與左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置房屋領取的,兩者存在矛盾。因而,“無房屋財產分割”這一表述是不準確或者不真實的。又如在受理新建商品房轉移登記業務中,申請人在詢問筆錄中表述無抵押、無查封,但申請人提交的備案商品房銷售合同上卻有抵押標注;在受理新建房屋初始登記時,所有報批文件手續中,均有兩個單位名字出現,但房屋登記申請人卻只是其中的一個單位來申請;規劃驗收合格證上表明只有6層樓,申請登記材料只有6層,但房屋登記工作人員現場查勘卻發現建了7層樓,此時不能給予登記,等等。同時,房屋登記機構對申請辦證材料真實性辨識能力要比一般自然人或法人單位高,比如說對用地證明文件、規劃證明文件等官方批文的鑒別,等等。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對各種申請材料內容之間是否一致、有無邏輯上的問題進行審查。比如房屋登記申請人李某提交的離婚協議明確約定了“無房屋財產分割”;但李某又向房屋登記機構提交房屋所有權證,這一房屋所有權證書是李某與左某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購置房屋領取的,兩者存在矛盾。因而,“無房屋財產分割”這一表述是不準確或者不真實的。又如在受理新建商品房轉移登記業務中,申請人在詢問筆錄中表述無抵押、無查封,但申請人提交的備案商品房銷售合同上卻有抵押標注;在受理新建房屋初始登記時,所有報批文件手續中,均有兩個單位名字出現,但房屋登記申請人卻只是其中的一個單位來申請;規劃驗收合格證上表明只有6層樓,申請登記材料只有6層,但房屋登記工作人員現場查勘卻發現建了7層樓,此時不能給予登記,等等。同時,房屋登記機構對申請辦證材料真實性辨識能力要比一般自然人或法人單位高,比如說對用地證明文件、規劃證明文件等官方批文的鑒別,等等。
六、權屬登記其他方面的審查。
六、權屬登記其他方面的審查。
房屋登記機構及工作人員在辦理房屋處分登記時,各級審核人員,要審核以下內容。如房屋是否有抵押;是否有異議登記;是否已拆除;是否征求具有優先購買權人同意;是否屬于共有房屋;是否有法院等司法機構查封限制;房屋申請人是否有權處置房屋;該房屋處置是否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處置的范圍;房屋登記機構是否按照收件、審核、核準登記等三大程序開展房屋登記業務;房屋登記機構是否依照的法律依據是否正確以及是否嚴格依法辦事;等等。
房屋登記機構及工作人員在辦理房屋處分登記時,各級審核人員,要審核以下內容。如房屋是否有抵押;是否有異議登記;是否已拆除;是否征求具有優先購買權人同意;是否屬于共有房屋;是否有法院等司法機構查封限制;房屋申請人是否有權處置房屋;該房屋處置是否屬于法律法規規定不能處置的范圍;房屋登記機構是否按照收件、審核、核準登記等三大程序開展房屋登記業務;房屋登記機構是否依照的法律依據是否正確以及是否嚴格依法辦事;等等。
存入我的閱覽室。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九
xx縣人民檢察院:
浙江律師事務所受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委托,指派周律師作為其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案在偵查階段的辯護律師,依據《xxx刑事訴訟法》第33條、第35條之規定依法履行辯護律師職責。沙洋縣公安局已于20xx年6月20日將案件材料移交到貴院偵查監督科審查批捕。我作為陳某某在偵查階段的辯護律師,依據《xxx刑事訴訟法》第82條第2款及《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309條之規定,就陳某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行為是否應當逮捕提供辯護意見,懇請貴院在作出是否逮捕陳某某的決定時予以考慮:
犯罪嫌疑人陳某某的行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且其深刻追悔,無逮捕之必要。
本律師依法會見了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其供述:無非是土地問題才關到這里,我現在也不想爭了,我舉手投降,我知道爭不過。高陽供銷社起訴我侵占土地一案,他們提交的關鍵證據土地使用證沒有當庭質證,從始至終也不給我看,所以我認為判決不公,才不愿意執行判決。后來我于20xx年和20xx年去北京找最高人民法院上訪,最高人民法院給我條子,說是立了案,讓我直接回來找下面解決,并且交代我三個月去北京反饋一次,最長不要超過六個月。并且在荊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后,我還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就是因為對該案還是存有疑問。但是他們都不重視我說的疑點,土地使用證還是不給我看。如果(高陽鎮供銷社)證據充分、事實清楚,我當然服從判決,立即就主動拆除(建筑物)了。我一個老百姓,雖然不懂法,但也講事實,又不是不講理的,判決公道我肯定執行,把房子拆了。我被拘留當天,書記員要來強制拆除我的房子,我當時就要求他們把對方的土地使用證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的批文給我看。但他們不給我看,還把我抓起來了。
以上犯罪嫌疑人供述呈現了三個核心內容:
其一,主觀方面,犯罪嫌疑人陳某某不執行判決并非出于一般的“老賴”的惡意,而是認為判決存疑有望撥正才不予執行,并沒有明知判決生效無疑仍拒絕執行的主觀故意。犯罪嫌疑人在終審判決后認為仍沒有看到對方提交的土地使用證等關鍵證據而申請再審、找最高人民法院上訪等行為表現出其對于判決本身不服,不論該種不服是緣于判決真的有問題還是由于其自己欠缺相應法律知導致理解不周,都是對判決本身有疑問,仍抱有希望能撥正。我們不討論判決本身是否有問題,即便假定就是犯罪嫌疑人自身知識欠缺導致對判決理解不周才有了“不執行判決”的主觀故意,但此種不執行判決的故意明顯區別于一般意義上“老賴”們的不執行判決的故意。前者的心理狀況反應為對判決的不服,后者的心理狀況反應為對判決的藐視。當然并不能簡單地因犯罪嫌疑人不服判決才不執行而機械地歸納為其不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因為確實判決不以當事人是否心服口服而影響其效力,只要程序走完判決生效那就是必須執行的。但是一般老百姓理解不到這個層面,本案犯罪嫌疑人沒看到對方提交的關鍵證據土地使用證,他始終認為自己很冤,所以無法理解上述概念,因而從期待可能性上來說,其主觀方面有責性也是較小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xxx關于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執行犯罪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八條第二款規定,在辦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和妨害公務案件過程中,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正確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認真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本案犯罪嫌疑人認為自己沒有看到對方關鍵證據,對判決存疑,就可以不執行判決,就是清清白白不會涉嫌犯罪的,而不是明知判決無疑仍拒不執行或者明知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判決屬于犯罪行為仍然拒不執行,其雖也有“不執行判決”的故意,但該種故意在主觀惡性上顯著輕微。因此,懇請貴院在審查批捕時適當考慮上述通知的意見,結合本案犯罪嫌疑人主觀狀態的具體情況,充分考慮“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作出是否批準逮捕的決定。
其二,退一步講,即便不討論犯罪嫌疑人陳某某主觀故意的問題,在客觀方面,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未采用過激行為拒不執行判決,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客觀行為在于以消極或者積極的方式回避或者抗拒生效判決、裁定的執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xxx關于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執行犯罪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一條列舉了一些涉案行為:(一)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財產或者無償轉讓財產、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二)擔保人或者被執行人隱藏、轉移、故意毀損或者轉讓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財產,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三)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拒不協助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四)被執行人、擔保人、協助執行義務人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通謀,利用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職權妨害執行,致使判決、裁定無法執行的;(五)其他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情形。
從該通知的列舉中,我們可以看出除了協助執行義務人接到協助執行通知書后消極不執行的以外,其他基本是采用積極手段導致判決無法執行。更有甚者,除了轉移或損害標的物,還以暴力方式進行抗拒。我們認為,此種涉嫌犯罪的行為情節相對惡劣。而本案中,相較之下,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在客觀行為上曾經不主動拆除涉案建筑物、在強制執行當天只是要求看對方提交的關鍵證據土地使用證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的批文,雖然可能要求略有不當,但是該行為方式本身并不惡劣,顯著輕微,危害不大。
更何況,現狀是盡管犯罪嫌疑人陳某某自己不去拆除涉案建筑物,有關部門還是可以依法予以強制執行,并且事實上目前已經強制拆除了。這說明就算犯罪嫌疑人陳某某不去執行,有關部門也還是有權依法付諸實踐進行強制執行,在此種情況下仍選擇多次要求陳某某自己去拆除,我認為其合理性可能需要商榷:一個老百姓,心靈深處就始終認為某物件是他本人的,盡管有判決要求他毀掉,但是從人之常情來想正常人也難下痛心親自拆除,還不如有關部門拆。這就像我國自古以來的一個法律制度“親親相隱”制度要表達的意思一樣,讓一個親人去協助自己的親人入獄實在下不了那個手。因此,考慮到這點,我認為本案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消極不執行判決的客觀行為的情節也是顯著輕微的。
其三,追悔態度方面,犯罪嫌疑人已經深刻認識到自己的行為可能不當,多次追悔,并且稱愿意舉手投降、不想再爭,說明其犯意不足、悔意甚深。
綜上所述,本律師認為,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一案,主觀故意有別于一般的“老賴”、主觀惡意微乎其微、客觀行為上情節顯著輕微,且能深刻追悔,根據《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第139條至144條之規定,本案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是否可能應按犯罪處理仍有疑問,確無逮捕之必要,特請求貴院依法作出不予逮捕的決定。謝謝!
辯護人:浙江律師事務所周律師。
六月二十四日。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十
各院、部、處(室、館、所、中心)、直屬單位:
我校冬季作息時間從10月8日(星期四)起執行,教職工的.工作時間調整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5:30。教師上課時間和學生作息時間見附件。
請全校師生員工根據學校作息時間的變化,合理安排好工作和學習。教務處、研究生院、繼續教育學院、國際文化交流學院等相關單位、部門要做好教學安排,后勤處(后勤服務產業集團)要根據作息時間安排好開飯時間、班車運行、學院南路校區作息時間的電鈴調整等相關工作,中財大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要調整好沙河校區作息時間的電鈴。
大學辦公室。
20xx年9月22日。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十一
網友的困惑:
[答復:]。
你們公司這樣做應該是想變更勞動合同條款,于是廢止原合同,重簽新合同。但是你們公司的人力資源如此操作問題很大,從人事工作角度上不客氣地說,設計這樣變更方案的人可以降職降薪處理!
這個方案有以下三個致命的問題:
一、停止廢止語義模糊。
二、通知還是協議不明確。
你所說的這份文件名字叫“通知”,但是勞動合同是雙方協商簽訂的,修改原先的履行期限,需要經過簽約雙方的協商同意。現在你在這份通知上簽字,倒底算是表示收到了這份通知,還是表示你與公司協商同意了呢?這點也看不明白。從文字表述上來看,我們可以理解成你之前已經與公司協商過了,現在公司僅僅發個通知到你手上而已。這樣想的話,這份通知似乎無法達到公司廢除原合同的目的。
三、通知簽署時間安排不妥。
公司安排先發通知,后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如你所問,假設遇見員工先簽署了通知,后不肯再簽勞動合同,這個算是原先的勞動合同關系結束了還是沒結束?如果結束了,繼續工作又不簽新合同,豈不是事實勞動關系,不繼續工作的話倒底是單位單方面解除還是協商解除?這一份通知把整個勞動關系搞得亂七八糟,對于公司的正常運營產生了極不利的后果。
回到你的問題,如果新的勞動合同條款你不滿意,完全可以不簽訂。這樣,公司就陷入一個極其被動的局面了。通知上的新合同沒有簽訂,這個通知就無法產生實際意義。
其實根據你的描述,公司折騰那么多事,目的也許是修改勞動合同上有關薪資的約定。這樣的話,公司可以采取簽訂勞動合同變更協議的做法,簡單高效,理解上也明確。如果擔心員工盯著變更的條款,容易產生抵觸情緒。那可以簽訂一份新的勞動合同,尾巴上注明原勞動合同與這份勞動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按新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準,也可以解決問題。當然,后一種做法可能產生勞動合同簽訂次數累加的問題,對公司有一定副作用。但是至少比起現在的處理方式來說,要好得多。(完)。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十二
執行。
通知書。
是指人民法院根據案情的需要,在執行過程中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公民完成人民法院指定的協助事項的一類法律文書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執行通知書范文,供大家參考!
___________:
關于____________一案,我院作出的執字第號民事裁定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____________,根據(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請協助執行以下事項:
附:()執字第號民事裁定書____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院印)。
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________________,我局決定對其________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請予執行。
(公安機關印章)。
(被申請人):
(申請人)因不服你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我們依法已予受理。(需要停止執行的事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決定自年月日起至作出復議決定之日前,停止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
(印章)。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十三
xx:
張xx與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的余法民初字第647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現權利人申請執行該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的規定,現通知你們自覺履行(20xx)余法民初字第647號民事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否則,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的后果由你們自行承擔。
xx年1月20日。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十四
xx:
何xx與你離婚糾紛一案的黔0329民初1342號民事調解書已發生法律效力。現權利人申請執行該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并可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第二百五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的.規定,現通知你們自覺履行(20xx)黔0329民初1342號民事調解書所確定的義務,否則,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的后果由你們自行承擔。
xx年11月22日。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十五
自薦信黨課歡迎詞仿寫記事了先進個人現實表現協議意見書的政治表現說課體會感恩信的先進個人屈原寒假作業法制同義詞的員工手冊朋友圈了開學絕句介紹信,事業單位標語慶典的食品謎語大全資格考試教材,教學通告競聘協議。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十六
法定代表人:張xx,該公司董事長。
委托人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作為委托人與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執行糾紛案的執行代理人,代為申請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
上列受委托人的`代理權限為:
1、代為申請執行;
2、代為進行執行和解;
3、代為領取執行標的物、財產(包括領取現金);
4、代為調查、提供被執行人的財產線索;
5、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
委托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十七
____________:
關于____________一案,我院作出的執字第號民事裁定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因____________,根據(________________)的規定,請協助執行以下事項:
附:()執字第號民事裁定書____份。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院印)。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十八
你(或你單位)與......(寫明當事人姓名或名稱和案由)一案,本院(或××××生效法律文書的制作機關)于××××年×月×日作出的××××字第××號××判決書(寫明生效法律文書的制作機關、日期、字號和名稱),已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或委托、或移送或報請執行的單位或部門名稱)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請(委托、移送、報請)強制執行。本院于××××年×月×日依法立案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二百五十三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24條之規定,責令你(單位)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和法律規定的下列義務:
(1)向×××支付××款元。
(2)向×××支付遲延履行期間加倍債務利息(或遲延履行金)元。
(3)負擔案件受理費元,其他訴訟費用元,申請執行費元。
開戶銀行:戶名:戶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一條的.規定,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一)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等方法妨礙、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以隱匿、轉移財產等方法規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令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
協助執行通知書(通用19篇)篇十九
(被申請人):
(申請人)因不服你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我們依法已予受理。(需要停止執行的事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決定自年月日起至作出復議決定之日前,停止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執行。
特此通知。
(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