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為了維護組織的正常運轉,保證成員的權益和利益,約束行為規范而制定的一系列規定和準則。我們需要遵守規章制度,以確保組織的順利發展。請仔細閱讀以下規章制度范文,它們是經過實踐驗證的有效措施。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一
為規范食品標簽及食品貯存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制度。
一、標簽上需強制標示的內容。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強制標示內容:
(1)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9)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二、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貯存預包裝食品。
三、銷售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四、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包裝,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診斷功能;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清楚、明顯,容易辨識,所載明的內容與實際相符;食品生產者對標簽、說明書、包裝上的聲稱承擔法律責任。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的標簽,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二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二)對購入的食品,索取并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注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三)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并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系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四)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當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三
1、幼兒園實行堅持每天至少一次的校門、校園、教學樓、倉庫、多功能廳及校園周邊巡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2、堅持早晚校門值守,小朋友進園和離園有值班老師在大廳門口值班,大廳值班教師堅持按時到崗。
3、安全監督員做好全天候校內巡查工作,特別加強對幼兒園重點部位的巡查查看。白天巡查的主要任務檢查校園、教學樓、各活動室的公共設施、消防設備、活動器材有無安全隱患,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后勤處,后勤處第一時間排除隱患。
4、每天放學后安全監督員要巡查后方可離園,要注意查巡教學樓內外電線有無異常,各教室的門窗、用電設備的關閉情況,做好防火防盜、防觸電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保證公私財物不受損失。
5、值班巡查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質和業務能力,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會妥善處理本崗位的險肇事故,會報警。
6、值班巡查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危險時刻挺身而出,勇于同違法、違規、違紀人員做斗爭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加以制止或處理,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7、巡查人員要認真填寫幼兒園安全工作日志常規記錄表。8.對在值班巡查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幼兒園將追究責任。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四
一、做好幼兒園的安全防盜工作事關幼兒教師的切身利益和社區的穩定,必須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盜、人人有責。
二、現金和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數量較多的.現金應存入銀行,貴重物品應加鎖保管。
三、最后離開教室和辦公室的教師,要注意關窗鎖門、微機、飲水機、燈,期中期末期間,更要加強防范意識,不給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機。
四、對外來人員要提高警惕,仔細盤問,要檢查證件,嚴格執行登記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如有疑點應及時報告管理處等有關部門。
五、守衛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時精力集中,不擅自離崗。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五
近期社會上一些犯罪分子針對廣大青少年兒童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給無辜的兒童造成了肉體與心靈上的雙重損傷,為了杜絕類似惡性案件的再次發生,保護祖國的花朵不在受到傷害,使廣大家長放心,我院做為xx市的正規幼兒園,按照市xx部門頒發的《xxxx做好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的通知,特制定xx市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聘用正規保安人員或選用年富力強、責任心強、防范能力強的男同志擔任門衛,同時安排教職員工在上學、放學學生集中出入時,到校門口維持秩序。
在校門口、學生宿舍等重點區域安裝視頻監控探頭,安排人員在后臺值守,及時處置異常情況。為值守保安和門衛配備橡皮警棍、防割手套等必要的防護器械,有效應對各種突發情況。
健全門衛制度,嚴格落實外來人員準入制度。寄宿制學校要加強晚間校園管理,加大校園巡查力度,要配備教師或管理人員專門負責管理、保衛學生宿舍,堅持晚點名、查鋪登記、值守等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學生安全。
各學校每天要有一名學校領導值班,值班學校領導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同時要安排一定數量的教職員工及保安值班,做好校內巡邏工作,遇有情況,能及時處理。上學、放學時段,當日值班領導、教師和保安必須在校門口值守,有序引導、護衛學生。在校門口及校園周邊如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向當地派出所報告,并采取果斷措施。學校放學以后,須檢查教室及校園內有無學生逗留,發現有學生逗留的,須及時通知班主任教師做好學生離校工作。
1、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要求,與其它學校密切配合安全保衛工作,并學習其它兄弟學校優秀的安保經驗。
2、主動邀請公安派出所干警協助,認真查找學校安全保衛方面存在的問題與隱患,堵疏補漏,防患未然。
3、做好校園管制刀具的排查收繳、校內不穩定因素的排查、周邊不穩定因素排查工作。同時,認真對學校防范設施設備和制度措施進行排查,做好查漏補缺工作。
4、對地處交通復雜路段的學校,在上學、放學等時段,主動邀請交警部門派員維護校園門口道路交通秩序,引導安全通行,嚴防交通事故。
積極開展心理疏導和安全防范教育,圍繞一些涉校涉生典型案件,開展針對性的心理疏導和防范教育,切實將防范技能、安全常識傳播到每一位師生,提高廣大學生和教師的自防能力。要通過召開家長會、家校通、發放給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引導家長特別是低年級學生和幼兒園家長增強防范意識,積極配合學校加強學生安全管理,做到按時接送學生上放學。
進一步完善涉校涉生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確保一旦發生涉及在校師生人身安全的案件事故,警校雙方能快速反應,整體聯動,全力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切實將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
1、值班教師必須提前四十分鐘到校開門,在教室門口迎接每個幼兒的到來。上課之前,必須清點人數,對沒崐到校的幼兒做好詳細記載。
2、放學時,值班教師必須親自將每個幼兒交給其家長(或哥哥、姐姐),等到幼兒全部接走后,方能離校。(如果有家長讓孩子自己回家必須有家長寫的字據)。
3、無論是上課還是下課,值班教師都必須在幼兒中間,不得擅自離崗,并且時時都要把幼兒的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地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不得讓幼兒亂扒亂上、亂打亂鬧、亂扔亂甩,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上廁所時,值班教師必須組織幼兒整隊有序地進行。
5、不得讓幼兒在操場逗留,不得讓幼兒去買零食,更不得讓幼兒乘機跑出校外。
6、值班教師在自己值班的時間范圍內,必須盡職盡崐責,出現事故,由值班教師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六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教職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幼兒園后勤每月對幼兒園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改善。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人員應將檢查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若發現幼兒園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1、幼兒園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上課時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3、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幼兒園后勤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幼兒園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班放學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七
一、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
二、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三、值日人員除做好園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幼兒、家長和教職工安全。
四、開學前后,教師要組織家長會,提請家長、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五、建立幼兒園突發事件職工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八
1、教師保育員要以幼兒為中心。關注幼兒在各項活動家中的安全。
2、上班人員交接時一定要認真清點幼兒人數,戶外活動外出返回均要認真清點人數,家長來接孩子一定要按學校的接送程序進行,不能違返。
3、值午睡班時,工作人員勤巡視,細心觀察防止幼兒在被窩內發生意外。
4、經常檢查幼兒的口袋,不讓幼兒玩帶玻璃、硬幣等呈尖角的危險物品,以防傷害幼兒。
5、必須妥善保管藥物,喂藥時要仔細核對,有毒物品由專人管理,嚴禁在班上存放,藥物的保管和服用由醫務人員負責。
6、開水瓶要加鎖,熱湯熱粥時要加蓋,防止發生燙傷和中毒事故。
7、注意房屋、場地、家具、用具、玩具、活動器械、電器設備的安全使用,每月檢查一次,大型體育器械、電器每周檢查一次,并做好檢查記錄。避免觸電、砸傷和摔傷等事故發生。
8、發生人身事故的必須交醫務人員處理,由校醫室診斷傷勢。
9、事故責任人必須在一天內寫出報告,園內召開事故分析會,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
10、每天召開一次全園安全工作會議,由各部門的負責人組成安全小組,加強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11、任何人不得私自留人在幼兒園住宿,如有親屬要暫時留宿,必須先報告給園長審批同意后方能留宿。1、幼兒園的全體教職員工要認真學習安全防火知識,學會消防栓、滅火筒操作,學會保護孩子。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九
一、幼兒園園長、教師必須增強安全意識,把幼兒園安全教育工作擺在首位,制定幼兒園安全教育制度、安全管理措施,創建平安和諧校園。
二、建立防范措施,定期對幼兒園教室、設備、環境、教、玩具等進行安全檢查,教育幼兒不要到危險場所玩耍。
三、做好家園聯系及幼兒園、離園交接工作。每日做好幼兒園點名工作,對缺課的幼兒要馬上查明缺課原因,并做好記錄,及時反饋到家長。
四、嚴格執行幼兒在園期間安全保教責任制度,防止幼兒跌傷、走失等意外事故發生。
五、經常進行切合幼兒年齡特點的安全教育,防止發生火災、觸電、燙傷以及將異物放入眼、耳、鼻、口內等。教育幼兒不要單獨到河溝、公路上玩耍,不登高、不爬樹,不戲耍貓、狗等。
六、教育幼兒不打架,不互擲石塊、磚塊、泥沙,不長時間在強烈日光下玩耍。
七、要求幼兒教師盡職盡責,做好幼兒安全教育工作。夏季要做好防暑降溫工作、冬季要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八、幼兒園必須做好食品飲食衛生安全工作,排除一切隱患,搞好幼兒衛生保健工作,保證幼兒身心健康發展,努力提高對幼兒的保育和教育質量。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十
我園為了加強幼兒園門衛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訂以下登記制度:
一、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者電話聯系,確認后,經園長同意,在園長辦公室接待。
二、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系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并與園長聯系,經園長同意后,方可入園。
三、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四、家長如遇特殊情況中途接孩子,必須與班主任取得聯系確認,填寫好登記表,由教師將幼兒領到園門口,并做好簽字工作。
五、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園長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十一
一、幼兒園定期成立安全教育領導小組,負責安全教育工作。
二、幼兒園定期對幼兒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安全意識教育;紀律教育、日常生活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用電安全教育、食品衛生安全教育、網絡安全教育、體育活動安全教育、預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自救自護教育、救助教育、社會實踐安全教育等。
三、每年的三月份為安全教育月,每學期的第一周為安全教育周,幼兒園要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動。
四、充分發揮幼兒園教育陣地作用,利用光碟、黑板報???、圖片展示、案例教育片、專題學習、知識競賽等幼兒喜聞樂見的形式,扎扎實實的地宣傳和普及安全知識,提高教育的時效性和吸引力,營造人人"關注安全、關愛生命"的濃厚的宣傳氛圍。
五、幼兒園要切實加強幼兒日常行為習慣教育,培養幼兒守紀律、有秩序的好習慣。
定期邀請校外輔導員給幼兒作專題講座,使幼兒了解幼兒園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識,熟記常用的報警、援助電話,掌握基本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正確掌握突發事件避險和自救的簡單方法。
六、每年至少應組織全園教師及家長進行一次消防器材使用、消防逃生知識專題講座及消防逃生專題演練,增強師生自救、自護和互救的能力。
七、每學期放假前,對幼兒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家庭生活安全教育和社會生活安全教育,提高幼兒的自護自救能力;將安全教育作為家長會的重要內容,提高家長的安全意識,學校、家庭和社會攜手確保幼兒假期安全。
八、組織外出活動前,要針對活動的內容、形式、路線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需要乘車外出活動,還要進行乘車安全教育。
九、集會、體育活動、體育訓練和競賽、舉行大型活動前,要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十、配合有關部門整治幼兒園周邊環境,配合社區,從防火、防觸電、防不潔食物、防交通事故等多方面立體式展開對幼兒的安全教育。
十一、幼兒園應與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幼兒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疏導工作,幫助幼兒克服心理壓力,防止和減少幼兒因心理疾病而發生的他傷、自傷、自殘事故。
幼兒園安全檢查與隱患排查制度為加強學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防范重大責任事故的發生,確保校園財產安全和師生生命安全,創建"平安校園",維護社會穩定,根據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及省市縣有關各項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園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責任與主體1、校園安全檢查與隱患矛盾排查應當堅持檢查細、分析透、整改實的原則,最大限度保障校園安全,沒有管理的漏洞和盲區。
2、園長是校園安全檢查與隱患矛盾排查工作的主要責任人和召集人,分管副園長具體負責組織安排校園安全檢查與隱患矛盾排查工作,安全員應當做好各次檢查與排查全過程的記錄、總結與報告。
3、行政部門是校園安全檢查與隱患矛盾排查的牽頭部門,應當在幼兒園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組織開展日常校園安全檢查與隱患矛盾排查,收集匯總檢查結果,制定解決方案,落實整改措施。
4、保安應當對幼兒園每日定點定時巡查,巡查內容要及時記錄,發現問題和隱患要立即采取措施,同時向幼兒園有關領導匯報。
二、時間與頻次1、安全檢查與隱患矛盾排查要季節時段與主題活動相結合,常規與專項相結合,整體與局部相結合,校內與周邊相結合,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校性的檢查和排查,專門的重大活動或工作,還要組織更加細密的檢查。
2、學期開學、結束前后,重大節假日放假前,組織大型活動,潮汛雷雨臺風期間等,都是開展安全檢查和落實相關安全措施的重要時段。
三、重點與內容1、幼兒園至少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與隱患矛盾排查應當做到校園人與物的全覆蓋。
2、安全檢查與隱患矛盾排查的重點在于涉及師生生命安全與幼兒園財產安全的各類規章制度的落實、建筑和設施設備的堅固可靠、食物食品飲水的衛生和矛盾糾紛的解決等。
主要包括以下內容:3、對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機構、人員配備、任務分工等建章立制情況的檢查。
4、對幼兒園建立健全校內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建設情況,如防范樓梯擁擠踩踏、防火責任、幼兒上學放學的管理、門衛保安等工作和相關規章制度的檢查。
5、對幼兒安全教育的開展情況,幼兒園安全應急預案的修訂和演練情況,安全制度建設和落實情況的檢查。
6、對屋面、樓頂、防雷、外墻立面、玻璃、窗勾、下水道等的墻體結構及附屬物穩定、牢固程度開展檢查。
7、對室外體育設施、游樂設施、各種器材的正常使用進行維護檢查。
8、對于安裝的視頻監控探頭、110報警器等各類報警設備要時常檢查和測試,確保工作正常。
9、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設備。
排查各種火災隱患,檢查用火點、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及時維修、更換和添置消防設施設備。
走廊、樓梯等消防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檢查樓道內照明設施,應急照明燈、手電筒等使用完好。
10、對流感、手足口病等季節性傳染病的預防和宣教情況、飲用水衛生、食品衛生情況的檢查。
11、對幼兒園食堂從業人員資質,食堂環境衛生、設施建設,采購、索證、貯存、留樣等環節的規范性,以及食堂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的檢查。
四、方式與做法1、校園安全檢查與隱患矛盾排查應當堅持動態化、常態化,落實在各部門各崗位和全體教職工的日常工作中。
2、對幼兒園的重點部位和重要崗位,崗位責任管理教師應當每日查,分管領導或崗位負責人應當每周查,主要領導應當每月查。
3、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在日常教育教學中要密切注意和觀察學生的各種表現,發現幼兒有行為舉止、身體健康、心理情緒上的異常情況時,要及時采取心理疏導、身體檢查、送醫救治、聯系家長等各項措施,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4、要使用好《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手冊》,安全檢查情況必須及時記錄,由責任人簽字。
記錄要求完整、規范、正確,形成安全臺帳,由專人整理、保管。
幼兒園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一、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
二、幼兒園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街道、工商管理、文化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三、值日人員除做好園內的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可疑人員或可疑情況,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幼兒園行政、“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以保護幼兒、家長和教職工安全。
四、開學前后,教師要組織家長會,提請家長、幼兒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五、建立幼兒園突發事件職工救護隊,高度警覺,隨時出動。
幼兒園體育活動安全管理制度根據《幼兒園體育工作條例》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根據體育課教學的實際特點,為盡量避免幼兒在參加體育活動及活動課上發生意外傷害事故,為盡量減小因傷害事故造成的損失,幼兒園特做如下規定:一、幼兒園組織幼兒參加體育活動及上體育課必須堅持“幼兒為本”“健康第一”的原則,要充分考慮天氣、場地、設備、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盡量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二、幼兒園每位教職工都有責任,有義務保護幼兒的健康和安全,發現幼兒有不安全行為,要立刻給予制止和教育,如果遇到幼兒出現傷害事故,要及時給予救助。
三、幼兒到園外參加體育考試、體育比賽或其它體育活動,視具體活動內容,必須有幼兒園領導、班主任等相關人員帶隊,并事先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
四、安檢組每學期對幼兒園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幼兒園,幼兒園要及時對體育設備、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五、教師上體育課要做到:1、上課集合整隊,記錄考勤;切實加強責任心,對幼兒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關注體質較弱幼兒、特異體質幼兒和特體幼兒。
不能上體育課的特質幼兒必須和班主任溝通。
3、室外活動課一定要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對服裝、鞋不符合上課要求的幼兒要求其予以更換。
4、講明動作要領,做出動作示范,提出具體要求、注意事項等,并加強安全保護。
5、發現有幼兒打鬧或做出危險動作,要馬上糾正或制止。
6、下課集合整隊,做簡單講評;若發現幼兒身體有強烈的不良反應,要及時通知班主任。
7、不能出現在課堂上體罰幼兒現象。
六、如果課上,發生幼兒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情況應立即采取以下處置措施:1、迅速通知班主任(相關領導)和幼兒園領導,。
2、及時對?。▊?幼兒做出初步診斷及必要的處置,事后要及時做好幼兒病(傷)情及臨時處置情況的記錄,并上報幼兒園。
3、如果幼兒病(傷)情況較為嚴重,要立即撥打120急救,并且送往就近醫院進行診治或搶救。
4、班主任(相關領導)要及時將幼兒病(傷)情況通知到幼兒家長,幼兒園領導視具體情況上報教委相關部門。
5、教師事后及時寫出現場情況書面報告,并上交幼兒園。
七、幼兒園根據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對幼兒在體育活動中發生的突發事件進行善后處理。
幼兒園值班和護校制度一、嚴格執行校園治安管理規則,熟悉幼兒園各部門位置及重點防范部門情況。
二、護校值班不得遲到早退,嚴格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每天護園值班記錄。
三、堅持勤巡查、勤觀察、勤思考,定點、定時進行幼兒園巡邏,對重點單位、重點部門、重點區域及案件多發部位做到反復排查,消除治安盲點、空白點。
四、值勤過程中要堅持依法、規范、文明值勤;處理各類問題既要敢于堅持原則、按章辦事,又要講究策略、機智處置。
五、加強安全防范意識,值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接到報警或報案,要立即趕赴現場,采取應急措施,妥善解決,同時向園領導及有關方面匯報。
六、夜間守衛值班期間如發現有事故隱患,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發生。
同時,認真做好夜間值班情況的書面記錄。
七、護校值班中不得違反幼兒園有關規定,利用職權營私舞弊、違法亂紀,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追究必要的責任。
幼兒園安全防盜制度一、做好幼兒園的安全防盜工作事關幼兒教師的切身利益和社區的穩定,必須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盜、人人有責。
二、現金和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數量較多的現金應存入銀行,貴重物品應加鎖保管。
三、最后離開教室和辦公室的教師,要注意關窗鎖門、微機、飲水機、燈,期中期末期間,更要加強防范意識,不給不法分子留下任何可乘之機。
四、對外來人員要提高警惕,仔細盤問,要檢查證件,嚴格執行登記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隱患,如有疑點應及時報告管理處等有關部門。
五、守衛人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值班時精力集中,不擅自離崗。
幼兒園出入登記制度我園為了加強幼兒園門衛管理,做好校園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訂以下登記制度:一、認真做好來訪人員登記工作,來訪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訪者電話聯系,確認后,經園長同意,在園長辦公室接待。
二、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系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并與園長聯系,經園長同意后,方可入園。
三、嚴格把守校門,拒絕一切外來推銷人員進入校內。
四、家長如遇特殊情況中途接孩子,必須與班主任取得聯系確認,填寫好登記表,由教師將幼兒領到園門口,并做好簽字工作。
五、重大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園長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幼兒園集會和大型活動制度為了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防范和減少在體育比賽、文藝匯演、春游等集會及大型集體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提升幼兒園對集體活動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及活動安全順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集會和大型活動安全制度是幼兒園在教育教學活動中舉行全園性的集會以及組織師生參加園內外大型活動時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幼兒園舉行全園性的集會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集會,嚴禁一味地強調集會速度,避免幼兒在集會過程中發生擠壓和沖撞。
三、幼兒園舉行的各種園內常規性教育教學活動,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四、經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法定營運資質,必須同法定營運單位簽訂運輸合同和安全責任書。
五、大型集會活動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人身安全。
六、園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訂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七、嚴禁組織幼兒參加各種商業性活動。
八、各班主任為本班活動期間第一安全責任人,活動期間班主任不得離開本班幼兒,隨時掌握本班級學生情況,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做好本班級幼兒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關領導報告。
九、園長為活動的總負責人,總負責人要及時做好整個活動的調度和控制,穩定好全體師生的秩序。
發生事故,各口負責人及時各就各位,負責安全出口的疏散工作,避免發生擁擠踩踏事故。
十、脫離現場后,各班主任迅速組織好本班學生,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幼兒擅自離開隊伍。
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并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十一、凡大型活動應安排醫務人員到場,以便緊急救護,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維持活動的秩序。
十二、出現突發事件的處理辦法(1)安排人員負責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學到的安全知識進行自救。
(3)及時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時向領導報告事件情況以及向上級報告。
(5)幼兒園事故發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事故有關情況,及時向應急現場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
(6)發生事故,要組織人力及時搶救受困和受傷師生,確保師生生命安全,及時將事故上報主管領導。
(7)視情況報110、120請求援助。
并拉好警戒線保護好事故現場。
(8)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十二
一、家長送幼兒入園時,必須親自把幼兒交到教師手中,不能只把幼兒送到大門口,防止幼兒走失。
二、教師接待幼兒入園時,對家長提出的要求,反映的情況、所帶的物品、藥品要認真記在交接本上,以防止遺忘。
三、幼兒離園時,教師要幫助幼兒做好準備,開大門后,由值班教師把幼兒親自交給家長。幼兒在園期間發生的事情要如實向家長反饋。
四、嚴格按幼兒園規章制度和作息時間行事,不到接送時間不準家長接孩子,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向教師請假,經允許方可。
五、如果家長代接,教師必須打電話跟孩子父母確認后,由來人簽字才能接走幼兒。幼兒不認識的陌生人不準接走幼兒。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十三
司屬各單位、各項目部: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建設部jgj59-99等法規和強制性標準,依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要求及“企業負責”的原則,公司現將“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制度”、“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易燃易爆?;饭芾磙k法”、“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等管理制度予以發布,并從發布之日起施行。各單位、各項目部應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本項目部的相關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確保企業的生產,確實做到“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
一、檢查依據。
二、組織領導。
公司成立分管生產副總經理為組長,安全保衛部、企業部、群工部、工程管理一部、二部、工會相關成員為組員的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組。
三、檢查時間、內容。
1、公司每季度末對個二級單位、項目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綜合檢查,檢查組全體成員參加,主要是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領導、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及建設部jgj59-99標準執行情況。
2、各個二級單位每月、項目部每周由生產副經理、項目經理組織安全、設備、材料、行政等相關人員參加,對本單位項目部范圍內各種機械設備的運行,施工用電的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的完好、腳手架的搭設、現場文明施工、治安消防、環保衛生、職業健康等情況進行詳細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必須“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認真落實整改并形成資料歸檔。
3、班組每天開展班前喊話、班中巡視檢查、班后安全小結,同時開展自檢、互檢、交接檢活動,各工序不留事故隱患。
四、專項、季節檢查。
公司除季度檢查外,根據生產情況或上級要求及季節等不同情況,不定期的進行專項、季節性檢查。
1、公司對在建工程的基坑支護、高砌坡、腳手架、卸料平臺、塔吊、施工用電等進行不定期的專項檢查。
2、公司擬在每年夏季重點進行防暑降溫、防汛、防雷電、防火和危險場所、部位的專項檢查。
五、巡視檢查。
公司安全保衛部分管人員以易發事故環節和部位為重點,在施工生產工程中不定時的巡視和抽查有關和項目部并按公司有關制度履行監管職能。在各種檢查工作中發現的隱患,由組織或檢查人員簽發隱患整改通知書,并按隱患整改通知書所列整改內容,督促整改落實情況并進行復查,完善復查資料備查。
六、違反本制度按公司“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第一條。
(5)款及第三條(e)款予以處罰。
一、編制交底。
1、單位工程施工前,在項目經理的主持下,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和方案編制人依據經公司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將編制、執行意圖等要求向項目部主要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凡大型工程、群體建筑、異型結構或特殊施工方法等上述編制交底應按分部工程、流水段、施工區段等劃分做分階段交底。
二、施工交底。
1、項目部有關主要管理人員(施工負責、區段長、主管工長等)在接受編制交底、消化施工方案的基礎上,根據工程(分管)特點及安全技術規程、規范和企業制度向施工員、工長、分包商負責人、班組長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操作)交底。
2、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員或工長負責向分包商負責人、班組長和作業班組進行具體的安全技術操作交底,施工交底過程應有項目部其他主要管理人員參加。
三、專項交底。
1、塔機裝、拆、卸料平臺塔拆、外腳手架塔拆、深基礎施工(含高切坡)、人(車)行道防護架塔拆、高壓線分管、網防護、防高處墜落、防坍塌等專項方案由編制人員直接向分管工長和作業班組交底。
2、方案中安全技術措施不全面或不詳細的操作方法和要求,分管施工員或工長應以文字、圖形等方式做明確詳盡交代。
四、分包商負責人對所承擔的工作范圍的安全技術應按工序流程不定期的向作業。
1、班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承擔班中檢查、整改責任。
班組交底。
2、生產班組長對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應在班組安全活動記錄中體現,尤其是本班組作業范圍內的動態要求應在班前完全講話、班中安全檢查、班后安全小結中做到、做細。
五、其他規定。
1、本制度所列四個交底環節必須由負責人填制“交底記錄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應簽字并有詳細交底內容,存項目安全管理檔案備查。
2、本制度所列四個交底環節必須由負責人填制“交底記錄單”,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均應簽字并有詳細交底內容,存項目安全管理檔案備查。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建教【1997】83號《建筑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加強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職工必須定期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制度。
第三條企業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由企管部牽頭組織,安全保衛部具體組織實施。
第四條企業職工每年必須接受一次專門的安全培訓。
(一)企業主管負責人、項目經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二)企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安全專業技術業務培訓,時間不得少于40學時。
(三)企業其他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每年接受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四)企業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焊工、架子工爆破工、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起重信號工、施工升降機作業人員等)在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后。每年仍須接受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五)企業其他職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六)企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必須接受一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第五條企業新進場的工人,必須接受公司、項目(或分公司)、班組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二)項目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現場環境、工程施工的特點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訓教育的時間不得少于15學時。
(三)班組安全培訓教育的主要內容: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剖析、勞動紀律的崗位講評等,培訓教育時間不得少于30學時。
第六條實行安全培訓教育登記制度。安全保衛部負責建立公司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各二級單位、項目工程部負責建立所屬員工的安全培訓教育檔案,沒有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的員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從事作業或者管理活動。
第七條安全保衛部負責制定職工安全培訓教育規劃和年度并組織實施。
第八條各級人員安全培訓、教育的組織實施。
(一)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的安全培訓工作有安全保衛部牽頭,組織參加市建委、市管理總站的培訓。
(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公司安全保衛部組織的,每月一次的安全專項指導技術業務培訓。
(三)企業其他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由所屬二級單位、項目部負責。
(四)企業特殊工種的培訓、復訓工作,由企管部負責實施;每年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由所屬二級單位、項目部具體負責。
(五)企業待崗、轉崗、換崗的職工,在重新上崗前,由所屬二級單位、項目部進行培訓。
第九條實行總分包的工程項目,總包單位要負責統一管理分包單位的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分包單位要服從總分包單位的統一管理。
第十條公司內部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根據中川[20xx]10號文件《員工崗位培訓制度》的規定,結合實際的培訓需要,采取外聘教師,所需要培訓教育經費,從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中支取。
第十一條本制度所指職工含分包、勞務承包、實習生等性質的用工。違反本制度的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第一條(六)款予以處罰。
好臺賬。
二、各種油類、危險化學爆炸物品必須按專人采購、運輸,專庫存放、儲存,嚴格領用制度等環節,建立詳細的規章制度,確保安全。
三、生產中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爆炸物品的存放場所、施工場所,必須符合相關規定,同時嚴禁煙火,作業人員必須持證操作,遠離火源。
四、電焊房、氧氣房、洗件房等要與其他棚房隔離,乙炔瓶和氧氣瓶要與明火相距在10米以外,乙炔瓶與氧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小于5米或加設隔離。
五、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管理,保管人員,必須懂得相關物品的性質、火災、危險程度、預防的各種措施和撲救火災的方法,定期和不定期的參加相關培訓,方能上崗作業。
六、各單位必須按防火安全要求的規定,配置足夠的消防器材(滅火器、沙袋、消防桶、消防勾等)、組建、培訓好一消隊伍。
七、本辦法所含易燃易爆及?;窞椋浩髽I生產、生活中的各種油類及盛裝體(如氣罐、液化氣(灌)、氧氣(瓶)、油漆類等)及其在使用過程中的管理要求。
八、各單位、各項目根據具體情況結合實際工作參照本方法和公司《一體化管理體系作業文件(匯編)》第75頁規定制度相應實施細則或制度。
九、違反本辦法的處罰按公司《安全生產違章處罰(試行)辦法》第二條。
(1)款由各級防火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予以處罰。
2、未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
3、未進行安全責任目標分解;
4、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未執行分級交底制;
5、單位或項目部未進行定期安全檢查;
6、作業人員未進行入場教育登記;
7、未按規定報告傷亡事故;
8、無證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9、媒體曝光,給企業造成社會負面影響。
以上違章行為為責任人承擔20%,項目部(單位)承擔80%。
二、文明施工。
1、違反公司易燃易爆危化品管理規定的;
2、施工圍擋殘缺、破舊、字跡不齊、漏缺;
3、施工圍擋殘缺、破舊、字跡不齊、漏缺;
4、場地未硬化、集水或排水不暢通;
5、未按方案規定布置臨設;
6、材料堆碼零亂、無標識;
7、為劃分辦公區、生活區或建工程兼宿舍;
8、宿舍臟、亂、差,亂拉亂接電線,私用電器;
9、未戴安全帽、安全帶、酗酒后上班者;
10、男女混住、私夾小間;
11、粉塵、噪音、污水擾民及投訴屬實。
上列違章行為責任人承擔30%,單位或項目部承擔70%.
安全技術。
a、未按規定配置或正確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b.塔機無使用、維修、保養記錄;
c.班組無安全活動記錄或作假記錄;
d.電工無巡查記錄或作假記錄;
e.無定期安全檢查記錄或安全值班記錄;
f.違反安全紀律的其他行為。
1、臨邊防護未做或未按規定設置的;
2、洞口防護未做或未按規定設置的;
3、腳手架未按規定設置連墻桿或剪力撐;
4、操作層架板未鋪滿,上下操作層未通道;
5、電梯井內未按規定設置割斷;
6、溝、坑、槽、井無通道或爬梯,無防護;
7、塔機、平臺、腳手架等設備設施無驗收記錄或掛牌;
8、腳手架內層間無水平防護;
9、腳手架內層間無水平防護;
10、三級箱(開關箱)為執行一機一閘或無漏電保護器;
11、在爬升外架上堆放施工料具或底部封閉不嚴密;
12、在二級箱內直搭用電設備,且無三級箱的;
13、爬升外架升降前后無升降記錄(通知);
14、垂直作業下方無隔離防護措施;
15、陰暗、潮濕環境或坑、并照明未使用低壓的;
16、上下拋擲建筑物材料或雜物的;
17、其他嚴重違反安全技術規定的行為;
上列違章行為責任人承擔40%,項目(單位)60%。
四、治安消防。
1、單位或項目部如發生盜竊案件(責任人承擔直接損失40%);
2、公款遺失或被盜(責任人承擔全額賠償);
3、集眾鬧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影響企業聲譽;
4、發生斗毆事件(責任人承擔全部醫療等費用);
5、發生盜竊事件(自盜事件)。
6、損壞消防設施設備;
7、造成火災的。
上列違章行為責任人承擔80%,項目部(單位)承擔20%,根據其性質和情況,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處罰程序。
1、本辦法由公司安全保衛部、各單位、各項目部安全員執行,執行中的糾紛和裁決由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終斷。
2、執行人依據本辦法規定執行處罰應簽發加蓋部門、單位、項目部公章的處罰單,并注明違章受罰的條、款、序號和簽名。
3、口頭警告、訓誡,開具隱患整改或停工整改決定通知書等,可與本辦法合并執行,但行政處分、治安處罰等不與本辦法合并執行。
4、口頭警告、訓誡,開具隱患整改或停工整改決定通知書等,可與本辦法合并執行,但行政處分、治安處罰等不與本辦法合并執行。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十四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第四十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將本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有關資料的主要內容抄送同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
第四十二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時,不得收取費用。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將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委托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第四十五條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十五
一、全體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現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有關輻射防護法律、法規,接受、配合各級各級環保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二、成立輻射安全管理小組,明確由莫志偉負責輻射防護工作,并加強對射線裝置的監督和管理。
三、在使用射線裝置前,向環保局申請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經環保局審批,領取《輻射安全許可證》后,從事許可證范圍內的輻射工作,接受環保部門的監督和指導;許可證有效期(5年)滿,需要延續的,于許可證有效期滿30日前,向環保提出延續申請;購買新的射線裝置重新做環境影響評價,并向環保部門申辦輻射安全許可證,項目投入正式運行3個月內向環保部門提出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后投入正式運行;單位變更(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許可登記內容或終止放射工作時,應自變更登記之日起20日內,向頒發輻射許可證的環保局申請辦理許可證變更手續或注銷手續;射線裝置退役或在使用期間破損,及時向環保部門做好射線裝置檔案的注銷登記,不隨意處置。
年組織復訓。從事輻射安全管理的人員也要定期接受輻射防護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教育,加強輻射安全管理。
五、從事輻射工作人員上崗前需進行職業健康體檢,無禁忌癥方可上崗,上崗后每年進行職業健康體檢,必要時可增加體檢次數,體檢結果由科主任存檔;輻射工作期間,輻射工作人員應佩帶個人劑量計,每季度接受劑量監測,盡可能做到“防護和安全的最優化”的原則,監測結果由主任負責記錄,并存檔;合理加強輻射工作人員的健康管理,定期發放相關津貼、加強營養。
六、射線裝置的使用場所設置放射性標志和防護警戒線,報警裝置或者工作批示燈;已鑒定委托檢測合同,每年定期對射線裝置的工作場所及周圍環境進行監測并將監測結果上報當地環保部門;擬配備監測儀器以及劑量率儀器。
七、單位每年對輻射工作安全與防護狀況進行一次自我安全評估,安全評估報告對存在安全隱患及時提出整改方案,安全評估報告每年1月20日前報當地環保部門,并抄送省級環保部門,由主任負責。年度評估報告包括射線裝置使用臺帳、輻射安全和防護設施的.運行與維護、輻射安全和防護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實、事故和應急以及檔案管理等方面的內容。
輻射事故發生后由輻射安全管理小組總結報告,并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落實,以防發生同類事故。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十六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的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部門要認真遵守國家、上級、本企業的有關規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做好安全生產的預防工作。
第三條 公司總經理負責全面領導工作,生產部主任負責分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 生產部作為安全生產工作常設機構負有管理職責。各生產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五條 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并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六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貫徹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制度的宣傳、教育、培訓、貫徹的組織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督促、檢查、考核所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并及時消除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事故隱患。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重大隱患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第七條 行政主管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參與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文件及應急救援預案工作。
2、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監督、檢查、考核。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時上報有關負責人。檢查處理情況要填寫詳細記錄。
3、作為公司級的生產安全員,負責對全體生產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新入崗、上崗職工的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4、應當經常性的深入各車間(部室)對生產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5、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上報、處理等事項。
6、負責監督特種設備的年檢、檢修及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并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7、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建檔及登記、記錄。有權制止、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違章行為。
第八條 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在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3、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貫徹執行“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在工作之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崗。
4、組織本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強班組建設,充分發揮各級安全員的作用。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6、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應積極保護好現場;立即向上級報告并負責查明原因。依據“三不放過”的原則采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7、組織制定本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8、組織制定本部門執行臨時性任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
9、有權拒絕上級部門或領導的不安全指令;有權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職工提出獎勵或處分意見。
第九條 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部門、車間有關安全生產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2、具體布置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搞好“班組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報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負責檢查、監督、考核本班組職工安全生產情況;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防護器具。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為。
4、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責對新調入和轉崗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5、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自救并減少損失;做好現場保護工作,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6、對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培訓等各項工作應做好詳細記錄。
7、有權拒絕、制止、勸阻、批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十條部門、車間安全員職責
1、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做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安全技術考核工作。
3、負責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4、參加部門、車間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5、經常了解本部門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情況。對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6、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7、負責新調入的職工和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門安全教育、考核、檢查記錄。
8、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告部門負責人處理。
第十一條 班組安全員職責
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
2、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本班組人員的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
3、及時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保護現場;及時向領導匯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和合理使用。
5、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報告班組負責人處理。
第十二條 職工個人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違章作業,并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了解、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并及時向領導報告。
4、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第十三條 生產部作為公司生產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對全公司各部門或人員按章行使職權。
第十四條 公司設置生產部經理為公司級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車間、班組負責人即為部門、車間、班組級生產安全員。
第十五條 建立覆蓋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四、 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六條 安全檢查的目的是消除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級、部門(車間)級、班組級。其任務是: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制度執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檢查分為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后檢查和不 定期檢查。
一、日常性檢查包括:
1、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己藘热荩翰轭I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
2、部門、車間級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內容是重點部位、安全標志、操作規程。
3、班組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日一次。內容是班前、班后檢查;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情況;機器設備運轉情況等。
二、專業性檢查包括:特種設備運行情況;操作人員工作情況。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三、季節性檢查內容:根據季節特點,為保證生產安全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四、節假日前后檢查內容:停產前、重新生產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檢查包括:隨時抽查、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試產等 第十九條 安全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條 各級、各類生產安全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健全檢查檔案。
第二十一條 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條件者(新入公司的從業人員;新調動工種的從業人員;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各級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崗。
第二十二條 離崗和病休超過三個月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二十三條 特殊工種操作人員(電工、叉車駕駛員、電氣焊工、起重工、駕駛員等)必須按《安全生產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行政部進行,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 第二十五條 部門、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或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條 班組教育由班組長及安全員負責,并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組生產內容;職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條 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員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八條 各級領導和安全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加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條 安全技術考核:
1、凡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須到生產技術部填寫《安全考核證》,并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未經安全技術考核者不得獨立進行操作,否則追究領導責任。
第三十條 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檢驗;新增特種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安全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條 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運行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維修檢查、定期檢修、應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條 特種設備嚴禁帶病運行,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安全檢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十三條 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必須采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四條 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國家認可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在離開崗位6個月以上時,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第三十五條 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對突發事件及其危險性的分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危險性分析包括:特征、觸發條件、事故演變過程、后果等。
2、應急救援預案;針對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存在的潛在危險及產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驟。
第三十六條 對重大事故隱患發放《施工隱患通知書》,由生產技術部填寫。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解決期限;《通知書》由部門負責人簽收,解決后返回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 隱患整改包括下列內容:
1、由于人為因素(如: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脫崗等)造成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糾正。
2、由于設備設施、線路老化、損壞嚴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隱患的,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3、對于各類隱患的整改,要按國家標準執行,不得增加新的隱患;由于資金問題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
4、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并落實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班組能整改的不上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三十八條 生產設備、設施在使用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三十九條 壓力容器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操作壓力及操作溫度使用,不得超壓、超溫和超負荷運行。工作指標變動,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和領導批準。
第四十條 壓力容器的管理和監督由工程設備部負責。
1、負責組織編制、審核、匯總、上報壓力容器的年、季度檢驗、維修計劃;
2、負責壓力容器的登記,檔案資料的審查、總結。
3、負責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考核;監督檢查壓力容器的使用情況;
4、負責壓力容器安全事故調查、上報,并對事故防范情況進行監督。有權向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 壓力容器嚴格按國家規定定期檢修,定期試壓探傷和變形測定。一般壓力容器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表等)每半年校對一次。
第四十二條 電器設備、設施的安裝,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合肥市電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四十三條 電器設備、設施應有良好的接地零保護并定期校驗;周圍要通風良好、整潔、無雜物堆積。
第四十四條 電工安全用具和絕緣用品要齊全、良好,要定期校驗;手持電動工具應有防漏電保護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集中管理,專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 嚴格執行臨時線的使用申請、審批制度。未經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經批準的使用后應及時拆除。
第四十六條 在易燃易爆和高溫場所安裝電器設備時,必須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條 電器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十八條 使用起重吊裝機械,必須按操作規程執行。吊裝前必須檢查安全制動裝置,確保安全可靠;必須按額定負荷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使用;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嚴禁無計劃作業。
第四十九條生產車間使用電器設備、導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維護管理。第第五十七條 對作業場所的照明、空氣質量、噪音、粉塵濃度等,應定期進行檢測,必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護措施。
第五十條 對從事高溫、有毒、有害和特種作業中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建立職工健康檔案。
第九章 傷亡事故與職業病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部門必須積極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要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五十二條 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按應急預案規定,聽從指揮;各部門應協同做好現場搶救和警戒。
第五十三條 事故發生后,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第五十四條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部門,應填寫事故登記表并將事故報告書一同送交綜合管理部部。一般事故及輕傷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及重傷不超過五天。
第五十五條 一般事故應在兩天內由本部門負責人組織事故分析會,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較大事故應由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對責任者進行處理。對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嚴重后果須追究刑事責任的,應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十六條 重大事故應由公司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五十七條 受傷職工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經鑒定有主管部門備案,方可列為工傷:
1、由受傷職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職工傷亡登記表,按規定時間報主管部門;
2、須有受傷時在場其他職工的證言材料;如當時一人在場,要有班組長的證言材料; 第五十八條 工傷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對有爭議的工傷由勞動鑒定委員會處理。
第五十九條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與獎勵:
1、對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并積極整改,有效制止事故發生的;
2、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效果明顯的;
3、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立功表現的。
第六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給與處罰:
1、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者;
2、違章作業和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的;
3、破壞事故現場,瞞報或謊報事故的;
4、事故發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發生的;
5、根據國家安全有關管理辦法,應進行處理的。
第六十九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管轄范圍。
第七十條 本規定如有國家、合肥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國家、合肥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為準。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十七
根據市綜治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蘭教發[20xx]147號文件關于“校園安全及綜合治理一套班子、一個機構”的精神,經20xx年12月22日行政會研究決定,專門成立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在學校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綜合治理由辦公室總協調,安全工作由總務處總協調,各處室及組員配合開展相應工作。學校綜合治理暨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法制副校長
組員:各處室主任、副主任
辦公室主任:綜治辦主任由辦公室主任擔任,安全辦主任由總務處主任擔任
1.學校安全保衛責任小組組長:總務副校長,組員:總務主任、政教主任、安全保衛人員
1.領導小組組長:
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根據具體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每學期與分管部門的負責人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把安全目標管理責任落到實處
2.領導小組副組長:
副校長、法治副校長具體負責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3.組員:
各處室主任、副主任及其他組員直接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4.辦公室主任:
建立學校安全工作檔案;
記錄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責任落實、安全檢查、安全隱患消除等情況;
統籌協調安排學校綜合治理及安全管理工作計劃、總結的制定;
負責檔案室安全
5.學校安全保衛責任小組:
設立保衛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保衛人員,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保障校園硬件設施安全、食品衛生及飲水安全、用電用氣安全、車輛使用安全;
具有防范突發流行性疾病和傳染病的措施;
建立建全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及時報告制度、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負責財會室的安全和財務管理
6.學生安全責任小組:
負責對學生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
確保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社會實踐活動、勤工儉學活動、課外活動時的安全;
每學期(年)組織一次安全自救演練;
7.教學安全責任小組:
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
負責教學時間內的學生安全,尤其是體育、實驗、信息課的安全;
校園網必須安裝防范反動、色調、暴力等不良信息的監控裝置;
保障“綜合實踐活動”課的安全;
保證符合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要求的人員擔任教師
8.具體職責:
教務主任負責教學安全事故的預防和處置;
政教主任負責學生活動安全保障、身心安全;
心理輔導老師(團委書記協助)負責學生心理健康安全;
校醫負責學生生理健康安全.;
信息技術老師負責機房安全和網絡安全;
體育老師負責體育課、課外活動安全;
實驗室老師負責實驗室安全和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
年級組長負責相應年級學生安全;
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2.對制止校內重大事故發生的人員給予適當表彰、獎勵;
6.對于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學生和教職工傷亡以及發生事故未及時采取適當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等特大安全事故的,由上級相關部門處理。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十八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安全保衛工作,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秩序,杜絕安全隱患,強化安全意識,特制定以下制度:
1、穿戴整齊,儀表端正,待人有禮,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在崗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
2、嚴格把門,進出必問,按照幼兒園的規定和作息時間,按時開、關校門。
3、嚴密監視園內外及周邊情況,有可疑情況或可疑人物要及時向園領導匯報。
4、每天定時巡視校園,杜絕安全隱患,不留死角,并將巡查情況作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5、做好監控設備日常維護工作,設備問題及時報修。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門衛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門衛應認真查驗進入園內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幼兒園。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園內并做好解釋工作。
4、學生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的批條,門衛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其登記、存檔備查。放學時家長與孩子同出才放行,自己回家的學生必須持證進出。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在門衛室登記后方可入校,無證件者請被訪人員下來接待,門衛必須一視同仁,不得徇私。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門衛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3、推銷產品、發布廣告者一律不得入校。
1、幼兒園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外來機動車輛進入園內。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園內的車輛,需經園領導同意后,在門衛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的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1、門衛對進出園內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
2、門衛對信件和快遞要特別關注,嚴格把關,請被接受者開箱檢查核實后再取物。
3、門衛對帶出園內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園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1、負責校園責任區衛生,保持干凈、整潔。
2、做好放學后的靜園工作,保證無外來人員打球、滯留、滋事,小商販和閑雜人員一律不得入內,門衛室不許滯留閑人,不留宿客人。
3、做好節假日的值班與護校工作。
4、負責報刊的接收和分發工作。
5、完成園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任務。
幼兒園上墻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范文(19篇)篇十九
第一條為加強我中心網站管理,確保網站的安全,加強網站信息資源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管理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根據政務信息公開要求,各部門應及時在網站上發布工作中產生的不涉密政務信息與新聞。
第三條各部門指派專人擔任信息員,負責采集、編錄本部門的信息并向網站提供。
第四條信息員采集的信息經部門負責人審核后方可向網站提供,信息內容按"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進行責任認定。
第五條網上發布的文件、數據、文字及圖像等信息統一由網站管理員存檔管理。
第六條網站安全管理由信息中心負責。各部門應明確分管負責人、承辦部門和具體責任人員。
第七條網站管理員應當對重要文件、數據及應用系統作定期備份,以便應急恢復。
第八條應當設置網站后臺管理及上傳的登錄口令。口令的位數不應少于8位,嚴禁將個人登錄帳號和密碼泄露給他人使用。
第九條網站和機房應建立嚴格的門禁制度和日常管理制度,機房及機房內所有設備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每日應有機房值班記錄和主要設備運行情況的記錄。外來系統維護人員進入機房,應由技術人員陪同并對工作內容做詳細記錄。
第十條應及時對網站管理及服務器系統漏洞進行定期檢測,并根據檢測結果采取相應的措施。要及時對操作系統、數據庫等系統軟件進行補丁包升級或者版本升級,以防黑客利用系統漏洞和弱點非法入侵。
第十一條應當充分估計各種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做好應急響應方案。同時,要與崗位責任制度相結合,保證應急響應方案的及時實施,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二條網站在發生安全突發事件后,除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進行解決外,應當及時向交易中心中心相關負責人報告,由其給予及時的指導和必要的技術支持,并視安全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及時協調公安及網絡服務商等單位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應當制定工作人員管理制度,明確工作人員的職責和權限,通過定期開展業務培訓,提高人員素質,同時,規范人員調離制度,做好保密義務承諾、資料退還、系統口令更換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十四條網站、網頁出現非法言論時的緊急措施:
(二)、負責人在接到網站管理員報告后及時組織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四)、網站管理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日志或審計記錄。
第十五條網站遭到黑客攻擊時的緊急處置措施:
(二)、負責人在接到網站管理員報告后及時組織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處理;
(三)、技術人員立即進行被破壞系統的恢復與重建工作;
(四)、網站管理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日志或審計記錄。
第十六條病毒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一)、當網站管理員發現計算機感染有病毒后,應立即將該機從網絡上隔離出來;
(二)、對該設備的硬盤進行數據備份;
(四)、如發現反病毒軟件無法清除該病毒,應立即向技術人員報告;
(六)、如果感染病毒的設備是服務器或者主機系統,經負責人同意,立即告知各相關單位做好相應的病毒清查工作。
第十七條軟件系統遭受破壞性攻擊的緊急處置措施:
(二)、技術人員立即進行軟件系統和數據的恢復;
(三)、網站管理員應妥善保存有關記錄、日志或審計記錄。
第十八條數據庫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二)、技術人員對數據庫系統進行維護,如無法正常維護,采取數據庫備份恢復的辦法;
(三)、如果備份均無法恢復,應立即向有關廠商請求緊急技術支援。
第十九條設備安全緊急處置措施:
(三)、如果能夠自行處理,應立即用備件替換受損部件;
(四)、如果不能自行處理的,立即與設備提供商聯系,請求派維修人員前來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