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國際貨物貿易運輸合同樣板圖片國際貨物貿易合同篇一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合同編號:____
日期:____
賣方:____
簽約地點: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掛號:____
茲經賣買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條款如下:
1、商品:_________
2、規格:_________
3、數量:_________
4、單價:_________
5、總價:___u、s、d、(大寫:)。______
6、包裝:_________
7、裝運期:____收到信用證后____天。______
8、裝運口岸和目的地:從__經__至__。
9、保險:____________
10、付款條件:___________
(1)買方須于19__年__月__日前將保兌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證開到賣方。信用證議付有效期延至上列裝運期后,__天在__到期。
(2)買方須于簽約后即付定金_____%。
11、裝船標記及交貨條件:貨運標記由賣方指定。
12、注意:開立信用證時請注明合同編號號碼。
13、備注:__________
賣方:______
買方:______
國際貨物貿易運輸合同樣板圖片國際貨物貿易合同篇二
《聯合國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公約》(以下簡稱《公約》)并未明確使用解除合同這一術語,而是使用了宣告合同無效,它用列舉的形式表明了宣告合同無效的幾種情形及其后果:宣告合同無效必須以向另一方當事人發出通知才生效;宣告合同無效是買方或賣方可單方行使的權利;宣告合同無效僅限于合同一方根本違約或違約方在寬限期內仍未履行合同義務或聲明將不在寬限期內履行合同義務;宣告合同無效解除了各方合同義務。《公約》中宣告合同無效和《^v^合同法》中解除合同的性質和特點基本相同:首先,都是一種形成權,即僅憑一方當事人依法定事由作出的意思表示即可使現成的法律關系消滅的權利,其行使無須征得對方當事人的同意。只要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一方即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而無須征得另一方同意或與另一方協商。其次,合同解除是對違約方的一種懲罰,所以,也成為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的一種方式。最后,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權必須以向另一方發出解除通知為前提。
(一)寬限期與根本違約的關系
實踐中,若賣方遲延交貨,買方是否絕對享有決定寬限期的權利,它直接影響到合同的效力。《公約》第47條第一款規定,如果賣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履行其義務,買方可以規定一段合理的額外時間,讓賣方履行其義務。《公約》第49條規定,買方可以不給賣方規定額外的合理時間,就可以立即宣告解除合同。從這條規定看來,買方享有決定是否給賣方寬限期的權利。在實踐中,若買方動輒行使此項權利,就難以體現買賣合同的公平合理性。如果雙方買賣的是普通的、價格相對穩定的商品,賣方的遲延交貨并未構成根本違約,如果買方不給賣方寬限期,卻以根本違約為由予以解除合同,這對賣方來說并不公平。事實上,也有買方因為找到了出價更低的賣方而以根本違約為由而惡意解除合同的例子。即使買方給予了賣方一段寬限期,時間長短又沒有具體規定,買賣雙方各有說法,《公約》僅以合理為限,那么怎樣才算合理?因此在實踐中,如何行使此項權利才是真正體現公約精神,較難把握尺度。
(二)根本違約的標準問題
1.既然損害的嚴重程度為剝奪了他根據合同規定有權期待得到的東西,那么究竟怎樣的違約行為才足以造成此后果,守約方如何認定根本違約是否確實?這需要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因為同樣的違約行為在不同情況下會帶來不同程度的損害結果,這影響到是否構成根本違約。
2.同等資格、通情達理的人員標準無明確規定。同等資格是否指在該業務領域經驗相當豐富的人?通情達理是否指在商業信譽、從業道德方面表現俱佳的當事方?這些因素都會帶來判斷上的難度,從而影響到守約方宣告合同無效的權利。
(三)預期利潤的索賠問題
《公約》第74條規定,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應負的損害賠償額,應與另一方當事人因他違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潤在內的損失額相等。可見,損害賠償的范圍應當包括實際損失和利潤損失兩個方面。實際損失較好理解,即守約方已經支出的各項費用及合同如能履行應獲得的合同利益。但是利潤損失較難計算,它是否包括預期的利潤?即守約方已事先計劃好的獲取合同標的后再將標的物轉手而獲取的利潤。《公約》第74條同時規定,這種損害賠償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依照他當時已知道或理應知道的事實和情況,對違反合同預料到或理應預料到的可能損失。那么,預期利潤究竟是否是違約方預料到或理應預料到的損失?這里就要從主、客觀兩方面來加以判斷,主觀上講,指違約方在訂立合同時就應當知道,若其違約會給對方造成的后果;客觀上講,憑借違約方的性質,與守約方的合作期限長短,自己對守約方貿易習慣的了解,違約方是否應當預見到其違約行為會產生的后果。因此盡管已經有了明確規定,但其中確實存在主觀因素,所以索賠預期利潤究竟能否得到支持,是完全支持還是予以部分考慮,都需要在具體案件中由法官來自由裁量。
另外,如果決定予以考慮的話,這部分預期利潤該如何計算,方法也有不同:第一種方法是以差價確定損害賠償的范圍,該方法既可以適用于賣方違約情況,也可以適用于買方違約的情況。前者是買方在解除合同后的一個合理時間內以合理方式購買替代貨物,后者是在解除合同后的一個合理時間內以合理方式將貨物轉賣。同樣,差價也就包括了買方購買替代物或者賣方轉賣貨物的交易價格與原合同價格之間的差額。第二種方法是以時價確定損害賠償的范圍。所謂時價是指在一定地點一定時間的某種貨物的市場價格。這里的時間標準有兩個:即在接受貨物之前解除合同,則適用解除時的時價;在接受貨物之后解除合同,則適用接受貨物時的時價。這里的地點標準是依據原應交貨的地點。如果該地點沒有時價,則指另一合理替代地點的價格,但需要適當考慮貨物運費的差額。這種方法雖然有其合理性,但需要大量的調查工作,故較少被采納。
(四)買方宣告解除合同后,另行購買替代物的條件購買替代物是賣方不交貨時,買方所特有的補救措施。這一權利已受到各國法律及國際公約的肯定。但在實際案例中,怎樣行使這項權利才是符合公約精神?一般有以下兩個標準:一是在時間上,買方必須在解除合同后一段合理時間內行使,二是在方式上,買方購買替代物的價格、地點、渠道等都是適當的,如價格需與原貨物相當、渠道正規,否則就不是購買替代物,成為購買新貨物了。但在按以上兩個標準裁決時,也會存在問題,如買方在賣方無力履約,時間緊急時為了按照《公約》第75條之規定減少損失已經購買了替代物,之后才宣告解除合同,而賣方認為買方應當先要有一個宣告解除合同的過程才有權購買替代物。對于賣方的抗辯,不能予以完全支持,而要看買方是否已舉出足夠證據證明自己購買替代物的合理性與緊迫性,可見,實踐中的判斷理解存在較大分歧。
由此可見,盡管《公約》已經對行使合同解除權作出了較為詳盡的規定,但由于它很大程度上是各國相互妥協的產物,同時采用的術語又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在實踐中遇到具體案例時,存在很多困難和矛盾的情況。這些問題的解決不僅需要各國之間貿易實踐經驗的積累,需要各國對此類問題的相互協商,同時還需要理論的不斷突破和創新。研究分析這些問題,可以使我們在訂立國際貿易合同時做到胸有成竹,從而預防各類糾紛的發生。
國際貨物貿易運輸合同樣板圖片國際貨物貿易合同篇三
date:
the buyers:
address :
tel: fax:
買方:
地址:
the sellers:
address:
tel: fax:
買方與賣方就以下條款達成協議:
1. commodity:
item no.
description
名稱及規格
unit
單位
qty
數量
unit price
單價
amount
總價
cip xi‘an airport
total value cip xi‘an airport usd
say u.s. dollars only.
2. country and manufacturers:
原產國及造商:
3. packing:制
包裝:標準空運包裝。如果由于不適當的包裝而導致的貨物損壞和由此產生的費用,賣方應對此負完全的責任。
4. shipping mark:
嘜頭:賣方應用不褪色的顏料在每個箱子外部
刷上箱號、毛重、凈重、尺寸,并注明“防潮”、
“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嘜頭為:
6. port of shipment(裝運港)
信用證付款:買方給賣方開出100%不可撤銷即期信用證。
銀行資料:
10. documents:
5. insurance policy. 保險單一份
制造廠家通知開證申請人有關貨物裝運的詳細資料傳真復印件壹份
賣方有關另外用特快郵寄壹套單據給開證申請人的證明書及郵寄底單。
9. certificate of no wooden packing or certificate of fumigation.非木包裝聲明或熏蒸證。
另外,賣方應于貨物發運后三天內,用特快專遞寄送一套上述的單據給買方。
11. shipment:
運輸:賣方應于交貨期內將合同貨物從裝貨港運到目的港,不許分批,允許轉運。
12. shipping advice:
裝運通知:
賣方應于裝貨后,立即用傳真將有關合同號、貨物、數量、發票價值、毛重、運輸工具名稱、交貨日期、貨物預計抵達日等資料通知買方。如果由于賣方未能通知買方而造成的所有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13. guarantee of quality:
質量保證:賣方保證合同貨物采用的材料、精湛的做工、全新、未使用過、質量和技術規格均符合合同的要求。質保期為最終用戶簽定驗收報告后12個月內。
14. claims:
索賠:貨物抵達目的地后90天內,如果質量、技術規格或數量發現與合同的規定不符(除過保險公司和運輸公司的責任所負),買方應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檢驗報告或者是賣方的調試人員在安裝調試時出具的報告,有權要求替換或補償,所有的費用(包括商檢費、替補件來回的運費、保險費、倉儲費、貨物裝貨卸貨費等)均由賣方承擔。賣方的質量保證為簽定關于此批貨物的驗收報告后12個月內;由于貨物內在的質量、差的做工、選材不當而造成操作中的貨物損壞,買方應立即書面通知賣方,并同時隨附中國商檢局出具的檢驗報告作為索賠依據。賣方在接到買方的索賠后,有責任立即解決相應的質量問題、全部或部分地替換貨物或根據貨物損壞的程度進行折價; 如果賣方在收到買方的上述索賠后一個月內未能作出答復,則視為索賠已為賣方所接受。
15. force majeure:
不可抗力:對于制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遲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可以不承擔責任。賣方應立即在不可抗力產生的十四日內將有關情況通知買方,并且賣方應用航空郵件將有關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不可抗力產生的文件寄送給買方。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應盡努力采取各種措施促使貨物的發運。如果事故持續十周,買方有權取消該合同。
16. late delivery and penalty:
遲交貨和罰金:如果賣方未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了本合同15條款所言的不可抗力),買方同意在賣方付罰金的前提下遲交貨。罰金的金額不超過遲交貨的合同貨物部分的價值的5%,罰金按每7日0.5%計算,少于7日的增加天數按7日計。如果賣方未能于合同規定的交貨期之后的十周內發運,買方有權取消該合同,除此之外,賣方仍要將有關罰金不加拖延地付給買方。
17. arbitration:
仲裁:與此合同有關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銀行費用:所有中國之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承擔。
其它:本合同一式叁份,賣方執壹份, 買方執貳份。
the buyers the sellers
國際貨物貿易運輸合同樣板圖片國際貨物貿易合同篇四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買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傳:
電報:
賣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傳:
電報:
茲經買賣雙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1、合同對象:經協商買賣雙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礎上,買方購入賣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等詳見第號附件,所有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合同總值:
3、交貨條件:[daf、cif、fob……].除非另有規定,以上交貨條件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辦理。以上貨物數量允許賣方有權____%溢短裝。
4、原產地國別:
5、包裝:
6、裝運期:
7、裝運口岸和目的地:
8、保險
9、支付條款:本合同采用[a:信用證l/:即斯付款交單d/p、承兌交單d/a、托收。c:匯付、信匯m/f、電匯t/t.]方式結算。
a:(1)買方應在裝運期間日通過開證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跟單的、(不)保兌的、即期的、可轉讓的、循環的.、對開的、(不)允許分期裝運的]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貨完畢后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2)通知銀行收到買方開具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時,賣方必須委托通告行開出%信用證金額的保證金給開證行。合同貨物裝運和交貨后,保證金將原數退給賣方,若出于本同規定第13條外的任何原因,發生無法按時全部或部分交貨,保證金將按本同第11條規定作為輕罰金支付給買方。
c:買方到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10條規定提交的單證后_______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d:自貨物至指定邊境站點由賣方置于買方控制下時,即認為賣方已交貨,貨物的所有權及偶然性損失或品質損壞的風險由賣方轉移到買方。買方應[同、后、前]期于賣方天交貨,并以記名提單為結算依據。
10、賣方應提交以下單證:
(2)經簽字的商業發票____份;
(3)原產地證明書____份;
(4)裝箱單____份;
(5)質量、重量檢驗證明____份;
(6)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____份。
11、罰則:除由本合同第13條原因外,如超過合同規定期限延誤或無法交貨、逾期或未能付款金額的____%計算。但罰金總額不得超過違約金額的____%.若違約方已先期支付保證金,則保證金作為罰金按數量比例予以罰扣直到沒收支付給對方。
12、索賠:自貨物到達目的地起____天內,如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衛生條件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應由保險公司和承運人承擔的責任外,買方可憑出具的商檢證書、有權要求賣方更換和索賠。
13、不可抗力: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戰爭、內亂、封鎖、地震、火災、水災等)以及任何雙方不能預見,并且對某發生后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礙或干擾了本合同的履行時,發生不可抗力方須在事件發生結束之日起____日內將本國有關機構出據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據此證明豁免責任,并由雙方協商中止或繼續履行合同事宜。
14、仲裁:由本合同產生或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或通過第三者調解(包括政府主管部門的官方調解及民間調解)解決。如不能解決,應提交[克拉瑪依仲裁委員會(新疆貿促會聯絡處)、國家工商會、……]按申請仲裁時該機構現行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15、合同的執行單位:本合同中方由[收、發]為貨人,并承擔履行合同的全部責任。
16、其它: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國與前蘇聯1990年3月13日《交貨共同條件》辦理。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用中、俄文書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肆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買方簽字:
賣方簽字:
附件:(略)
國際貨物貿易運輸合同樣板圖片國際貨物貿易合同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價格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品質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v^國家標準或____________國家標準,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確認的樣品。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供貨期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標記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右)用___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1.帳單4份;
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
3.明細單3份;
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12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18個月。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3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30天。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當事人一方給對方造成人身傷害或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第八條發貨通知售方應在發貨后10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仲裁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為____________。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他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30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其他條件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辦理。本合同一式兩份,以___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名稱:__________購方名稱: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電報掛號:__________
第十三條運輸地址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貨物貿易運輸合同樣板圖片國際貨物貿易合同篇六
____________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業務范圍和職能
1.甲方委托乙方在____________地區從事甲方航班的國內航空貨物運輸銷售代理業務。
2.乙方應按甲方規定,承攬普通貨物和除危險物品以外特種貨物的國內航空運輸,但必須優先保障甲方的公務貨。
3.乙方應按甲方的規定領取、保管、使用和填開甲方指定的運輸憑證。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預定貨物艙位,全面正確的向托運人講明有關運輸條件和要求,計收貨物運費、地面運費、貨物運輸保險費、航空貨物聲明價值附加費等費用。
5.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將收運的貨物連同貨運單和各種所需文件送交甲方指定的地點。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貨物運輸的規章、班期時刻表和運價通告以及其它必要的資料。上述各種業務資料如有修改、補充或作廢,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7.甲乙雙方共同履行誠信經營職責,共同維護對方正當利益,未經任何一方授權許可,不得以對方名義或資質從事經營行為,不得公開雙方合作的商業信息、客戶資料;任何一方違反,另一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并追償經濟損失。
8.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v^的法律、法規等相關政策、規定,遵守航空公司和地面航空站的業務規范;如有一方違反,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航線、艙位及價格
1.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合理安排運力,乙方負責在相應航線上組織航空貨物。乙方組織銷售貨物,填開運單、交運操作,運輸收入計入乙方,并統一向甲方結算。
2.甲方同意始發航線確定后,及時通知乙方并按約定價格結算。具體價格、艙位,甲乙雙方以協議附件形式確定。
4.貨物退運,已付代理手續費應退還甲方;運費更改,其手續費多退少補。
第三條財務結算
1.乙方領用新貨運憑證時,必須及時與甲方進行結算后方可申請領新的貨運憑證。
2.每次結算,乙方須將一式三份的銷售日報表,連同貨運單財務聯、作廢票證、當期銷售收入匯總表交甲方財務部門。
3.銷售日報表中的原件上須加蓋代理人公章或財務章。報表頁角的“制表人”等欄須填寫全名。
4.乙方在送交銷售日報表同時,必須附有與銷售收入總額相符的現金繳款單或銀行轉賬單回執。
5.乙方必須按協議規定,與甲方進行結算,如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結清運輸款,乙方應按所欠運輸款金額的天,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6.有關財務結算和管理方面的未盡事宜,按本協議之附件有關條款執行。
第四條責任和保障
1.乙方應保證貨物符合承運條件,按____________機場貨站要求交貨,以保證甲方航班正常。
2.甲方負責解決始發貨站和到達貨站的貨物收取、安檢、地面裝卸、發貨事宜及費用支付,保證乙方貨物按時正常出運和提取。
3.甲方承運貨物發生破損、延誤等應及時出具相關證明并按規定償付損失。
4.如果乙方要求,甲方可在航班起飛后將所代理承運的貨物清單以傳真或e-mail形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的查詢和對帳工作。
(上述“按規定”包括了按總局規定,不同意修改)
5.由于乙方填開運輸憑證差錯或執行規章和業務疏忽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6.乙方應對所填開運輸憑證上所列相應貨物價值及各項內容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7.其它運輸方面的未盡事宜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條職責轉讓
1.乙方在代理甲方航空貨物運輸業務時所用名稱和活動地區只能是本協議中確定的名稱和地區。
2.本協議所規定的代理權和其它職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六條訴訟
關于本協議的范圍、含義、解釋和執行,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雙方將爭議提交給協議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本協議的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協議簽訂所在地法律法規。
第七條關于附件
本協議之附件一《簽署協議所需提供的資料》、附件二《運輸憑證管理及使用》、附件三《貨物交接》、附件四《安全條款》、附件五《違約責任》。
第八條其它有關事項
1.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得到雙方書面確認,并從雙方書面確認之日起生效。
2.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本協議時,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對方接到通知后并表示無異議的第30天起,本協議即自行失效。
據本協議規定所產生的一切義務和責任。
4.本協議有效期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如甲乙任何一方欲續簽協議,應在本協議到期二個月前向對方提出續簽意思表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
5.本協議正本壹式陸份,乙方執貳份,甲方執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署《航空貨運代理安全責任書》亦作為協議附件,雙方各持壹份。
6.本協議在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________物流有限公司負責向________快運航空有限公司________營業部提供擔保并承擔一切責任,并向我公司提供書面擔保。
國際貨物貿易運輸合同樣板圖片國際貨物貿易合同篇七
托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根據《^v^合同法》及相關道路運輸的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
第一部分 特定條款
一、運輸任務及貨物描述
1、運輸任務:
2、貨物名稱:
3、貨物包裝:
4、運輸方式:
5、起運地及目的地:
6、其他事項:
二、運輸費用
1、運費:
2、報關、報檢:
3、卸貨、倒短、倉儲費用:
4、保險費:
5、其他費用:
6、費用共計:
三、運輸時間
1、裝車通知時間:
2、到達最終目的地時間:
四、費用支付方式
合同簽訂后,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時,乙方應保證貨物及時裝運、發車,當本合同的貨物運出中國國境后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先支付本批次貨物運費總價的______作為預付款,貨物按時安全運抵最終目的地后,甲方驗收貨物完好,數量無誤,甲方應在收到驗貨單和乙方根據甲方要求開具相應的國際貨運發票,經中國稅務部門認定合格后及確認所有報關單、核銷單等單據返回甲方后15日內付清乙方本批次運費的余款。若甲方確有資金困難,雙方可以協商推遲,但最多不能超過60天。
五、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有效期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