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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精選12篇)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落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黨內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地方黨委和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設立的黨組(黨委)。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在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的基層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黨委(黨組)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一)堅持緊緊圍繞加強和改善黨的全面領導;。
(二)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全覆蓋;。
(三)堅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四)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過程和效果相統一。
第五條中央和國家機關在全面從嚴治黨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須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引領帶動各地區各部門抓好全面從嚴治黨。
第二章責任內容。
第六條地方黨委應當將黨的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地區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主要包括:
(一)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二)在本地區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在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作用;。
(三)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把黨的思想建設作為基礎性建設來抓,堅定理想信念,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五)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民主集中制,樹立和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做好人才工作,夯實黨執政的組織基礎;。
(六)持之以恒抓好黨的作風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整治“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七)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重點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嚴起來;。
(八)落實制度治黨、依規治黨要求,加強本地區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嚴格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確保黨內法規制度落地見效;。
(九)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十)領導、支持和監督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黨組(黨委)和下級地方黨委、黨的基層組織等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
(十一)加強對本地區統一戰線工作和群團工作的領導,動員、組織所屬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團結帶領群眾實現黨的目標任務;。
(十二)勇于和善于結合本地區實際,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
第七條黨組(黨委)應當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主要包括:
(一)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二)在本單位(本系統)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推動黨的主張和重大決策轉化為法律法規、政策政令和社會共識,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本單位(本系統)貫徹落實;。
(三)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顯政治屬性,強化政治引領,增強政治能力,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養良好的機關政治生態;。
(四)強化理論武裝,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導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五)堅持民主集中制,貫徹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加強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建設,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著力提高黨內活動和黨的組織生活質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強和改進作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整治“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七)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帶頭遵守黨內法規制度,嚴格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建立健全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制度,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
(九)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支持配合黨的機關工委對本單位(本系統)黨的工作的統一領導,自覺接受黨的機關工委對其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指導督促,防止出現“燈下黑”;。
(十)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統一戰線工作和群團工作的領導,重視對黨外干部、人才的培養使用,團結帶領黨外干部和群眾,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交給的任務;。
(十一)勇于和善于結合本單位(本系統)實際,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
第八條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自覺和能力,帶頭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級黨委(黨組)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
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領導、檢查、督促分管部門和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黨員干部從嚴進行教育管理監督。
第九條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是黨委抓全面從嚴治黨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加強對本地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指導,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同時,應當通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提出意見建議、監督推動黨委(黨組)決策落實等方式,協助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黨委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等是黨委抓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執行機關,應當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職責范圍內抓好全面從嚴治黨相關工作。
黨的機關工委作為黨委派出機關,應當統一組織、規劃、部署本級機關黨的工作,指導機關開展黨的各方面建設,指導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
部門和單位機關黨委作為機關黨建工作專責機構,應當聚焦主責主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助黨組(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第三章責任落實。
第十條黨委(黨組)每半年應當至少召開1次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解決瓶頸和短板,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措施。
第十一條黨委(黨組)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責任清單,具體明確黨委(黨組)及其書記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定責任清單,應當堅持簡便易行、務實管用。
第十二條黨委(黨組)每年年初應當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形勢和任務,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制定本地區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安排,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
第十三條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的調查研究,了解工作推進情況,發現和解決實踐中的突出問題。
調查研究應當注重聽取黨的代表大會代表、黨員、干部、基層黨組織和群眾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意見建議。
第十四條黨委(黨組)應當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特別是黨章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注重發揮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區本單位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
第十五條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作為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深入查擺存在的問題,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務實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區本單位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嚴重“四風”問題,黨委(黨組)應當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對照檢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確整改責任。
第十六條黨委(黨組)書記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一級黨委(黨組)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黨組織書記,發現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風、紀律等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應當及時進行提醒談話;發現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問題較多、黨員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較多的,應當及時進行約談,嚴肅批評教育,督促落實責任。
第十七條黨委(黨組)應當通過會議、文件等形式通報本地區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及時通報因責任落實不力被問責的典型問題,采取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應當以適當方式公開。
第十八條黨委(黨組)應當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強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訓練,增強本地區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意識,提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監督追責。
第十九條地方黨委每年年初應當向上一級黨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地方黨委常委會應當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作為向全會報告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十條上級黨組織應當加強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著力發現和解決責任不明確、不全面、不落實等問題。
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中,應當注重發揮黨員、干部、基層黨組織和群眾、新聞媒體等的作用,推動形成監督合力。
第二十一條統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基層黨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關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情況。
考核結果在本地區本單位一定范圍內公布。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實績評價、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重大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有關決定不認真、不得力;。
(二)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重要領導責任不擔當、不作為;。
(三)本地區本單位政治意識淡化、黨的領導弱化、黨建工作虛化、責任落實軟化,管黨治黨寬松軟;。
(四)本地區本單位在管黨治黨方面出現重大問題或者造成嚴重后果;。
(五)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中央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黨組在**黨委的堅強領導下,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斷加強公安隊伍政治建設,嚴格各項紀律規矩,強化黨內監督,確保了公安隊伍的純潔穩定。根據區黨工委安排,現將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暨“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紀律建設攻堅提升行動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堅持抓主責主業,進一步壓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一是從嚴抓管黨治黨。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研究制定了《分局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二是從嚴抓“一崗雙責”。扎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業務工作擺在同等位置,做到黨風廉政建設同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黨組書記與領導班子成員、領導班子成員與中層、中層與普通民警全面開展談心談話、廉政談話。三是從嚴抓教育整頓。堅決貫徹上級公安機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總要求,著力加強黨建引領,著力強化忠誠教育,著力整治突出問題,著力純潔公安隊伍,著力提升政治能力,確保隊伍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著力為捍衛政治安全、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安寧提供堅強政治保障。黨組成員帶頭參加政治輪訓,開展集體學習研討12次。四是從嚴抓干部隊伍建設。強化黨組在選人用人上的領導和把關作用,深入落實好干部標準和年輕干部培養有關規定。今年以來提拔干部12人次,分局干部隊伍結構更加優化。
(二)堅持抓政治建設,不斷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
一是加強黨員干部思想政治建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帶頭,黨組專題學習總書記在授旗儀式上的訓詞精神、專題研究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貫徹意見,通過黨組書記講黨課、支部書記講黨課等多種形式引領、帶動全體黨員干部的學習。通過專題研討、學習強國app、燈塔黨建在線、在線講堂等形式加強黨員干部學習教育。今年共組織集中學習26次,班子成員上黨課13次。組織黨員通過到楊柳雪懷周祠教育基地、國慶節升國旗儀式、觀看影片《鄒碧華》等開展黨性教育16次。二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認真落實民主生活會、“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黨內制度,班子成員帶頭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加強對黨支部的工作指導,積極開展“黨員畫像”、民主評議黨員等活動,定期跟蹤督導支部黨建工作,每半年聽取一次黨建述職匯報。
(三)堅持抓廉政建設,持續推進機關黨的作風建設。一是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認真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不斷提高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水平。二是持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及時傳達學習各級紀委下發的文件、通報,組織觀看《警鐘》等警示教育片,經常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全體干部進行監督、提醒和教育,全員建立廉政檔案,排查廉政風險點6項,春節、中秋節前必召開廉政會議,傳達上級要求,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的責任意識、廉政守紀意識。
(四)堅持抓意識形態,掌握意識形態領域的話語權。一是注重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形勢的分析研究,成立了意識形態和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堅持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對轄區內的重點網站、貼吧、微博、微信、qq群等實行24小時巡查,著力加強對各種有害信息和網絡謠言的管控,加強熱點事件和有害信息的監測處理。二是認真做好意識形態與組織工作的結合文章,將意識形態納入領導班子專題學習、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把對黨員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納入政治練兵計劃,將黨員不得信教納入了“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的重要內容,全體黨員簽訂《黨員不信教承諾書》。
(五)堅持抓作風提升,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照《關于開展“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紀律建設攻堅提升行動的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六個方面的“聚焦”,認真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排查出的學用結合、服務群眾、督導檢查等三個方面的問題,全面落實整治措施,明確整治時限和整治責任單位,堅決鏟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滋生土壤,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提振精氣神、比學趕幫超,以“高標準、快節奏、抓具體、在狀態、有韌勁”的實際行動,踐行“七強之路”、落實“七富之舉”,努力為建設有活力、有特色、高質量發展的開發區提供堅實作風和紀律保障。
通過全面落實從嚴治黨主題責任,分局隊伍建設成效顯著,實現了隊伍業務雙提升。電動自行車掛牌整治工作分局被省公安廳記集體三等功,**派出所及兩名同志被省廳通報表揚;禁毒人民戰爭主要打擊指標位列全市第一位;分局創新開展的“派出所吹哨、警種報道”工作機制被市局刊發簡報予以表揚;**黨支部被評為全區“標桿黨支部”;掃黑除惡人民戰爭中,12名同志受到市級以上表彰。
一是對管黨治黨重視程度還有差距。對黨建工作謀劃不深,對黨建獎懲考核機制缺乏深入地研究和創新,開會部署多,靠上抓落實少;面上督導多,針對具體問題坐下來分析研究對策少。
二是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還有差距。對黨組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情況監督不嚴不細,強調多,督導力度小,壓力層層遞減,致使班子成員分管領域的全面從嚴治黨落細落深落常上不到位,一些黨建工作沒有真正落到實處。
三是主體責任落實的監督方式單一。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督導落實”的方式簡單,會議督導、聽取匯報的方式多,在會議上進行強調和部署的多,深入到黨支部和基層單位實地督導落實的少,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督導效果。
四是對黨建業務工作融合創新不足。滿足于完成上級要求的規定動作,被動抓的多,主動創新的少。特別是在抓黨建工作促公安業務工作發展方面,研究探討不夠,存在結合點找得不準,切合點把得不牢情況。
一是聚焦黨建責任抓落實。嚴格落實全面從嚴管黨治警要求,毫不動搖地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切實落實“一崗雙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持續向縱深推進。
二是聚焦教育整頓抓提升。以教育整頓為契機,持續深入抓好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的學習尤其是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的學習貫徹,不斷提升政治站位和理論素養,確保黨員學習力度不減、尺度不松、標準不降。
三是聚焦政治生活抓規范。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主題黨日等政治生活制度,帶頭開展民主評議活動,抓好黨建工作述職制度。
四是聚焦黨風廉政抓自律。把紀律和監督挺在前面,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扎實開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堅決遏制“四風”問題反彈,進一步增強全體黨員底線意識、紀律意識和風險意識。
五是聚焦巡察整改抓長遠。黨組將切實擔負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統籌抓好本次巡察指出問題的整改,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責任書、時間表、路線圖,細化三個清單,做到真改實改、舉一反三,建立完善“長久立”的機制,以“巡察整改”助推公安工作健康發展。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堅定決心、頑強意志、空前力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取得重大進展和顯著成效。同時要看到,黨內存在的政治不純、思想不純、組織不純、作風不純等問題特別是一些深層次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全黨必須保持戰略定力,發揚斗爭精神,不斷深化黨的自我革命,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
通知強調,制定出臺《規定》,是黨中央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抓好《規定》的學習貫徹,增強“兩個維護”的政治自覺,強化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的政治擔當,扭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抓住黨委(黨組)這個關鍵主體,不折不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斷提高履職盡責本領,努力提高戰勝各種風險挑戰能力,以全面從嚴治黨新成效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通知要求,執行《規定》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要及時報告黨中央。
最新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精選12篇)篇二
答:《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第三章“責任落實”專章規定了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的措施共9條,操作性非常強。具體如下:
1.黨委(黨組)每半年應當至少召開1次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解決瓶頸和短板,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措施。
2.黨委(黨組)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責任清單,具體明確黨委(黨組)及其書記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定責任清單,應當堅持簡便易行、務實管用。
3.黨委(黨組)每年年初應當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形勢和任務,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制定本地區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安排,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
4.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的調查研究,了解工作推進情況,發現和解決實踐中的突出問題。調查研究應當注重聽取黨的代表大會代表、黨員、干部、基層黨組織和群眾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意見建議。
5.黨委(黨組)應當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特別是黨章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注重發揮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區本單位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
本地區本單位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嚴重“四風”問題,黨委(黨組)應當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對照檢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確整改責任
7.黨委(黨組)書記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一級黨委(黨組)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黨組織書記,發現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風、紀律等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應當及時進行提醒談話;發現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問題較多、黨員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較多的,應當及時進行約談,嚴肅批評教育,督促落實責任。
8.黨委(黨組)應當通過會議、文件等形式通報本地區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及時通報因責任落實不力被問責的典型問題,采取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應當以適當方式公開。
9.黨委(黨組)應當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強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訓練,增強本地區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意識,提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能力和水平。
最新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精選12篇)篇三
全面從嚴治黨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的全面建設是黨的全面建設的基礎,關鍵在于嚴格,關鍵在于執政。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落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黨內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地方黨委和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設立的黨組(黨委)。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在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的基層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黨委(黨組)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一)堅持緊緊圍繞加強和改善黨的全面領導;。
(二)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全覆蓋;。
(三)堅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四)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過程和效果相統一。
第五條中央和國家機關在全面從嚴治黨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須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引領帶動各地區各部門抓好全面從嚴治黨。
第二章責任內容。
第六條地方黨委應當將黨的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地區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主要包括:
(一)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二)在本地區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在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作用;。
(三)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把黨的思想建設作為基礎性建設來抓,堅定理想信念,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五)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民主集中制,樹立和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做好人才工作,夯實黨執政的組織基礎;。
(六)持之以恒抓好黨的作風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整治“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七)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重點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嚴起來;。
(八)落實制度治黨、依規治黨要求,加強本地區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嚴格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確保黨內法規制度落地見效;。
(九)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十)領導、支持和監督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黨組(黨委)和下級地方黨委、黨的基層組織等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
(十一)加強對本地區統一戰線工作和群團工作的領導,動員、組織所屬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團結帶領群眾實現黨的目標任務;。
(十二)勇于和善于結合本地區實際,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
第七條黨組(黨委)應當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主要包括:
(一)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二)在本單位(本系統)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推動黨的主張和重大決策轉化為法律法規、政策政令和社會共識,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本單位(本系統)貫徹落實;。
(三)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顯政治屬性,強化政治引領,增強政治能力,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養良好的機關政治生態;。
(四)強化理論武裝,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導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五)堅持民主集中制,貫徹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加強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建設,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著力提高黨內活動和黨的組織生活質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強和改進作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整治“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七)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帶頭遵守黨內法規制度,嚴格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建立健全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制度,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
(九)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支持配合黨的機關工委對本單位(本系統)黨的工作的統一領導,自覺接受黨的機關工委對其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指導督促,防止出現“燈下黑”;。
(十)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統一戰線工作和群團工作的領導,重視對黨外干部、人才的培養使用,團結帶領黨外干部和群眾,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交給的任務;。
(十一)勇于和善于結合本單位(本系統)實際,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
第八條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自覺和能力,帶頭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級黨委(黨組)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
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領導、檢查、督促分管部門和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黨員干部從嚴進行教育管理監督。
第九條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是黨委抓全面從嚴治黨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加強對本地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指導,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同時,應當通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提出意見建議、監督推動黨委(黨組)決策落實等方式,協助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黨委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等是黨委抓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執行機關,應當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職責范圍內抓好全面從嚴治黨相關工作。
黨的機關工委作為黨委派出機關,應當統一組織、規劃、部署本級機關黨的工作,指導機關開展黨的各方面建設,指導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
部門和單位機關黨委作為機關黨建工作專責機構,應當聚焦主責主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助黨組(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第三章責任落實。
第十條黨委(黨組)每半年應當至少召開1次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解決瓶頸和短板,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措施。
第十一條黨委(黨組)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責任清單,具體明確黨委(黨組)及其書記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定責任清單,應當堅持簡便易行、務實管用。
第十二條黨委(黨組)每年年初應當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形勢和任務,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制定本地區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安排,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
第十三條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的調查研究,了解工作推進情況,發現和解決實踐中的突出問題。
調查研究應當注重聽取黨的代表大會代表、黨員、干部、基層黨組織和群眾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意見建議。
第十四條黨委(黨組)應當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特別是黨章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注重發揮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區本單位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
第十五條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作為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深入查擺存在的問題,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務實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區本單位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嚴重“四風”問題,黨委(黨組)應當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對照檢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確整改責任。
第十六條黨委(黨組)書記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一級黨委(黨組)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黨組織書記,發現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風、紀律等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應當及時進行提醒談話;發現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問題較多、黨員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較多的,應當及時進行約談,嚴肅批評教育,督促落實責任。
第十七條黨委(黨組)應當通過會議、文件等形式通報本地區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及時通報因責任落實不力被問責的典型問題,采取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應當以適當方式公開。
第十八條黨委(黨組)應當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強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訓練,增強本地區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意識,提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監督追責。
第十九條地方黨委每年年初應當向上一級黨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地方黨委常委會應當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作為向全會報告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黨組(黨委)每年年初應當向批準其設立的黨組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
第二十條上級黨組織應當加強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著力發現和解決責任不明確、不全面、不落實等問題。
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中,應當注重發揮黨員、干部、基層黨組織和群眾、新聞媒體等的作用,推動形成監督合力。
第二十一條統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基層黨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關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情況。
考核結果在本地區本單位一定范圍內公布。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實績評價、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重大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有關決定不認真、不得力;。
(二)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重要領導責任不擔當、不作為;。
(三)本地區本單位政治意識淡化、黨的領導弱化、黨建工作虛化、責任落實軟化,管黨治黨寬松軟;。
(四)本地區本單位在管黨治黨方面出現重大問題或者造成嚴重后果;。
(五)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中央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全面落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黨內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地方黨委和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設立的黨組(黨委)。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在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的基層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黨委(黨組)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一)堅持緊緊圍繞加強和改善黨的全面領導;
(二)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全覆蓋;
(三)堅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四)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過程和效果相統一。
第五條中央和國家機關在全面從嚴治黨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須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引領帶動各地區各部門抓好全面從嚴治黨。
第六條地方黨委應當將黨的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地區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主要包括:
(十二)勇于和善于結合本地區實際,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
第七條黨組(黨委)應當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主要包括:
(十一)勇于和善于結合本單位(本系統)實際,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
第八條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自覺和能力,帶頭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級黨委(黨組)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
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領導、檢查、督促分管部門和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黨員干部從嚴進行教育管理監督。
第九條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是黨委抓全面從嚴治黨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加強對本地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指導,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同時,應當通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提出意見建議、監督推動黨委(黨組)決策落實等方式,協助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黨委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等是黨委抓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執行機關,應當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職責范圍內抓好全面從嚴治黨相關工作。
黨的機關工委作為黨委派出機關,應當統一組織、規劃、部署本級機關黨的工作,指導機關開展黨的各方面建設,指導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
部門和單位機關黨委作為機關黨建工作專責機構,應當聚焦主責主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助黨組(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第十條黨委(黨組)每半年應當至少召開1次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解決瓶頸和短板,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措施。
第十一條黨委(黨組)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責任清單,具體明確黨委(黨組)及其書記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定責任清單,應當堅持簡便易行、務實管用。
第十二條黨委(黨組)每年年初應當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形勢和任務,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制定本地區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安排,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
第十三條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的調查研究,了解工作推進情況,發現和解決實踐中的突出問題。
調查研究應當注重聽取黨的代表大會代表、黨員、干部、基層黨組織和群眾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意見建議。
第十四條黨委(黨組)應當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特別是黨章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注重發揮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區本單位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
第十五條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作為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深入查擺存在的問題,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務實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區本單位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嚴重“四風”問題,黨委(黨組)應當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對照檢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確整改責任。
第十六條黨委(黨組)書記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一級黨委(黨組)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黨組織書記,發現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風、紀律等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應當及時進行提醒談話;發現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問題較多、黨員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較多的,應當及時進行約談,嚴肅批評教育,督促落實責任。
第十七條黨委(黨組)應當通過會議、文件等形式通報本地區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及時通報因責任落實不力被問責的典型問題,采取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應當以適當方式公開。
第十八條黨委(黨組)應當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強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訓練,增強本地區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意識,提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十九條地方黨委每年年初應當向上一級黨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地方黨委常委會應當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作為向全會報告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黨組(黨委)每年年初應當向批準其設立的黨組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
第二十條上級黨組織應當加強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著力發現和解決責任不明確、不全面、不落實等問題。
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中,應當注重發揮黨員、干部、基層黨組織和群眾、新聞媒體等的作用,推動形成監督合力。
第二十一條統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基層黨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關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情況。
考核結果在本地區本單位一定范圍內公布。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實績評價、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
(二)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重要領導責任不擔當、不作為;
(四)本地區本單位在管黨治黨方面出現重大問題或者造成嚴重后果;
(五)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中央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堅定決心、頑強意志、空前力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取得重大進展和顯著成效。同時要看到,黨內存在的政治不純、思想不純、組織不純、作風不純等問題特別是一些深層次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全黨必須保持戰略定力,發揚斗爭精神,不斷深化黨的自我革命,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
通知強調,制定出臺《規定》,是黨中央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抓好《規定》的學習貫徹,增強“兩個維護”的政治自覺,強化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的政治擔當,扭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抓住黨委(黨組)這個關鍵主體,不折不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斷提高履職盡責本領,努力提高戰勝各種風險挑戰能力,以全面從嚴治黨新成效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通知要求,執行《規定》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要及時報告黨中央。
**黨組在**黨委的堅強領導下,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斷加強公安隊伍政治建設,嚴格各項紀律規矩,強化黨內監督,確保了公安隊伍的純潔穩定。根據區黨工委安排,現將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暨“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紀律建設攻堅提升行動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堅持抓主責主業,進一步壓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一是從嚴抓管黨治黨。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研究制定了《分局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二是從嚴抓“一崗雙責”。扎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業務工作擺在同等位置,做到黨風廉政建設同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黨組書記與領導班子成員、領導班子成員與中層、中層與普通民警全面開展談心談話、廉政談話。三是從嚴抓教育整頓。堅決貫徹上級公安機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總要求,著力加強黨建引領,著力強化忠誠教育,著力整治突出問題,著力純潔公安隊伍,著力提升政治能力,確保隊伍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著力為捍衛政治安全、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安寧提供堅強政治保障。黨組成員帶頭參加政治輪訓,開展集體學習研討12次。四是從嚴抓干部隊伍建設。強化黨組在選人用人上的領導和把關作用,深入落實好干部標準和年輕干部培養有關規定。今年以來提拔干部12人次,分局干部隊伍結構更加優化。
(二)堅持抓政治建設,不斷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
一是加強黨員干部思想政治建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帶頭,黨組專題學習總書記在授旗儀式上的訓詞精神、專題研究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貫徹意見,通過黨組書記講黨課、支部書記講黨課等多種形式引領、帶動全體黨員干部的學習。通過專題研討、學習強國app、燈塔黨建在線、在線講堂等形式加強黨員干部學習教育。今年共組織集中學習26次,班子成員上黨課13次。組織黨員通過到楊柳雪懷周祠教育基地、國慶節升國旗儀式、觀看影片《鄒碧華》等開展黨性教育16次。二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認真落實民主生活會、“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黨內制度,班子成員帶頭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加強對黨支部的工作指導,積極開展“黨員畫像”、民主評議黨員等活動,定期跟蹤督導支部黨建工作,每半年聽取一次黨建述職匯報。
(三)堅持抓廉政建設,持續推進機關黨的作風建設。一是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認真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不斷提高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水平。二是持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及時傳達學習各級紀委下發的文件、通報,組織觀看《警鐘》等警示教育片,經常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全體干部進行監督、提醒和教育,全員建立廉政檔案,排查廉政風險點6項,春節、中秋節前必召開廉政會議,傳達上級要求,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的責任意識、廉政守紀意識。
(四)堅持抓意識形態,掌握意識形態領域的話語權。一是注重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形勢的分析研究,成立了意識形態和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堅持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對轄區內的重點網站、貼吧、微博、微信、qq群等實行24小時巡查,著力加強對各種有害信息和網絡謠言的管控,加強熱點事件和有害信息的監測處理。二是認真做好意識形態與組織工作的結合文章,將意識形態納入領導班子專題學習、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把對黨員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納入政治練兵計劃,將黨員不得信教納入了“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的重要內容,全體黨員簽訂《黨員不信教承諾書》。
(五)堅持抓作風提升,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照《關于開展“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紀律建設攻堅提升行動的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六個方面的“聚焦”,認真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排查出的學用結合、服務群眾、督導檢查等三個方面的問題,全面落實整治措施,明確整治時限和整治責任單位,堅決鏟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滋生土壤,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提振精氣神、比學趕幫超,以“高標準、快節奏、抓具體、在狀態、有韌勁”的實際行動,踐行“七強之路”、落實“七富之舉”,努力為建設有活力、有特色、高質量發展的開發區提供堅實作風和紀律保障。
通過全面落實從嚴治黨主題責任,分局隊伍建設成效顯著,實現了隊伍業務雙提升。電動自行車掛牌整治工作分局被省公安廳記集體三等功,**派出所及兩名同志被省廳通報表揚;禁毒人民戰爭主要打擊指標位列全市第一位;分局創新開展的“派出所吹哨、警種報道”工作機制被市局刊發簡報予以表揚;**黨支部被評為全區“標桿黨支部”;掃黑除惡人民戰爭中,12名同志受到市級以上表彰。
一是對管黨治黨重視程度還有差距。對黨建工作謀劃不深,對黨建獎懲考核機制缺乏深入地研究和創新,開會部署多,靠上抓落實少;面上督導多,針對具體問題坐下來分析研究對策少。
二是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還有差距。對黨組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情況監督不嚴不細,強調多,督導力度小,壓力層層遞減,致使班子成員分管領域的全面從嚴治黨落細落深落常上不到位,一些黨建工作沒有真正落到實處。
三是主體責任落實的監督方式單一。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督導落實”的方式簡單,會議督導、聽取匯報的方式多,在會議上進行強調和部署的多,深入到黨支部和基層單位實地督導落實的少,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督導效果。
四是對黨建業務工作融合創新不足。滿足于完成上級要求的規定動作,被動抓的多,主動創新的少。特別是在抓黨建工作促公安業務工作發展方面,研究探討不夠,存在結合點找得不準,切合點把得不牢情況。
一是聚焦黨建責任抓落實。嚴格落實全面從嚴管黨治警要求,毫不動搖地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切實落實“一崗雙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持續向縱深推進。
二是聚焦教育整頓抓提升。以教育整頓為契機,持續深入抓好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的學習尤其是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的學習貫徹,不斷提升政治站位和理論素養,確保黨員學習力度不減、尺度不松、標準不降。
三是聚焦政治生活抓規范。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主題黨日等政治生活制度,帶頭開展民主評議活動,抓好黨建工作述職制度。
四是聚焦黨風廉政抓自律。把紀律和監督挺在前面,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扎實開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堅決遏制“四風”問題反彈,進一步增強全體黨員底線意識、紀律意識和風險意識。
五是聚焦巡察整改抓長遠。黨組將切實擔負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統籌抓好本次巡察指出問題的整改,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責任書、時間表、路線圖,細化三個清單,做到真改實改、舉一反三,建立完善“長久立”的機制,以“巡察整改”助推公安工作健康發展。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近日,中共教育部黨組印發《關于印發〈中共教育部黨組、黨組書記、黨組其他成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分別開列了部黨組、黨組書記、黨組其他成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三張清單”,進一步完善了全面從嚴治黨責任體系,形成了管黨治黨責任鏈條。
制定“三張清單”是部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是規范部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四梁八柱”性質的重要文件。在總結和提煉教育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對標中央最新精神和要求,緊密結合教育實際,按照“簡便易行、務實管用”原則,細化明確部黨組、黨組書記、黨組其他成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邊界及重點舉措,其中,部黨組主體責任18項,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及黨組其他成員“一崗雙責”責任各8項。
《通知》強調,部黨組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要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全面領導,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高黨的建設質量;要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直屬機關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指導和推動教育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教育部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一級黨委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黨組其他成員要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領導、檢查、督促分管司局和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對分管司局和單位黨員干部從嚴進行教育管理監督。
《通知》要求,教育部黨的建設和全面從嚴治黨領導小組、機關各司局按照職責分工協助做好貫徹落實工作;部屬各高等學校黨委、各直屬單位黨委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單位黨委、黨委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要強化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的政治擔當,不斷提高履職盡責本領,不折不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黨中央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
全面從嚴治黨,黨委(黨組)負主體責任。黨章總綱規定“強化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均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作出了相應要求。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強調,“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黨委(黨組)肩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既是黨中央的明確要求,也是黨內法規的剛性規定。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列出了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失職失責的負面清單。《規定》則從正面列明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責任清單、任務清單,把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落實機制進一步明確下來,促使黨委(黨組)、黨的領導干部在知責明責的基礎上做到守責負責盡責,構成了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一環,為落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有關負責同志認為。
《規定》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總體要求、責任內容、責任落實、監督追責等作出具體規范。《規定》總則部分強調,黨委(黨組)必須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這是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自覺承擔起政治責任。
《規定》第二章明確了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規定》指出,黨委(黨組)應當將黨建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地區、本單位(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并針對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分別列出12條、11條具體內容。
“責任清單畫出了‘一條尺’,對黨委(黨組)擔什么責任界定了標準、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鏡子,讓黨委(黨組)明確改進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書記曹炯芳認為。
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是黨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規矩。《規定》中關于地方黨委和黨組(黨委)的責任內容中,第一條均是“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兩個維護”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實。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各級黨委(黨組)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打贏三大攻堅戰、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穩”工作等重大部署,結合地方和部門實際抓好落實,確保中央政令暢通、落地見效。
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還包括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及反腐敗斗爭,這些要求,與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一脈相承。
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僅是反腐敗斗爭的基本方針,也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略。《規定》提出,黨委(黨組)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將加強對全市各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領導,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黑龍江省尚志市委書記楊愛國表示。
《規定》第六條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華市委書記陳龍結合當地實際談道,“針對責任落實不平衡、壓力傳導不到位等問題,我們對‘兩個責任’實行動態考核管理,實現責任清單、履責報告、檢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閉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把壓力傳導到邊到底,把責任壓實到基層每個黨組織。”
《規定》不僅明確了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和黨委(黨組)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責任,還在第九條明確了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黨委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及黨的機關工委、部門和單位機關黨委等在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中的責任和作用。這將有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在責任落實方面,《規定》第三章提出了9條明確要求。這些要求,包括黨委(黨組)每半年應當至少召開1次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每年年初應當制定落實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安排、及時通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等,措施很細很具體,操作性非常強。
“落實《規定》第十四條‘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要求,我們將正面教育與反面警示相統一,開展以正面教育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為輔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圍內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曹炯芳說。
《規定》第十六條對提醒談話、約談教育方面作出詳細規定。“這條體現了‘四種形態’這個全面從嚴治黨的政策策略,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將在實事求是運用‘四種形態’上下功夫,堅持從基礎制度嚴起、從日常規范抓起,精準發現問題,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效果。”楊愛國表示。
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強調,推動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貫通聯動、一體落實。《規定》落實黨章等要求,對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落實上述要求,要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要促進三個責任主體立足職能職責,擔當作為,做到同向發力、協調發力。”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有關負責同志認為,要在加強對各級“一把手”的監督中實現協同,在上級黨委(黨組)書記督促下級黨委(黨組)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同時,紀委監委也要協助同級黨委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書記的監督,推動管黨治黨責任層層傳導、層層落實。
“三個責任都是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貫通、辯證統一,又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最終統一于黨中央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曹炯芳認為,黨委是主導地位,必須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第一責任人是關鍵要害,必須發揮頭雁引領效應;紀委監委是協助職責,必須擦亮追責問責利器。
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進程中,紀委監委除履行監督專責外,還須強化協助職責,積極主動為黨委主體作用發揮提供有效載體、當好參謀助手。“結合市委開展的作風建設問題整治,我們配套開展系列行動,并針對義烏、東陽等地‘煙票’泛濫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推動凈化地方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浙江省金華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郎文榮介紹。
最新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精選12篇)篇四
落實黨組織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黨組織書記是主要負責人、第一責任人,負責全面工作。落實主體責任,關鍵要強化書記的責任擔當,使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真正擔起來,形成“頭雁效應”,帶動班子和班子成員責任的落實。成立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黨組織書記擔任組長,定期開展對黨建工作的研究部署,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要環節親自協調,管好班子、帶好隊伍、做好工作,把第一責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完善黨建工作責任制。全面從嚴治黨是一項系統工程,要靠全黨管、全黨治、全黨落實責任制,形成一級抓一級、責任抓落實的良好局面。制定出臺落實主體責任的具體意見,切實明確黨組、黨組書記和班子成員各自的不同責任,建立完善責任清單,明確責任內容、正面清單、負面清單。落實黨組抓黨建的工作責任,定期分析研究,建立完善執行、監督、考核等機制,強化工作部署落實。落實黨組書記抓黨建的工作責任,帶頭開展黨建調研,定期就抓黨建情況作述職報告。落實班子成員的責任,落實好“一崗雙責”,定期研究部署分管領域黨建工作,加強監督管理。
強化黨內法規制度執行。近年來,黨中央修訂和印發了一系列重要黨內法規文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重視抓好這些黨內重要法規制度的執行,全方位扎牢制度的籠子。堅持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建立。
不忘初心。
牢記使命的制度,嚴格落實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黨內法規。認真落實重大事項請示。
報告。
條例、政法工作條例,嚴格落實請示。
報告。
事項清單,重要工作、重大事項及時向上級黨組織請示報告。嚴格落實黨組工作條例,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善于正確集中,作出科學決策。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中央、市委關于整治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文件要求,馳而不息糾正“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斷增強黨的先進性、純潔性。
加強系統內巡視巡察。開展系統內巡視巡察,對促進黨的建設、推動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具有重要意義。要落實好系統內巡視巡察的要求,聚焦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三大重點,圍繞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加強政治監督和政治體檢,切實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促進各項工作穩進、落實、提升。
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基層黨組織處于工作第一線,黨的建設情況事關各項工作的落實。要加強機關黨支部建設,建立完善支部書記講思政課機制,落實好機關黨委委員聯系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等制度,切實把黨支部建設成為堅強的戰斗堡壘。要認真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著力查找和整改全面從嚴治黨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全面提升業務工作和黨建工作質效。
最新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精選12篇)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全面落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有關黨內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地方黨委和按照《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設立的黨組(黨委)。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在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黨的基層組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黨委(黨組)必須深入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確保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
(一)堅持緊緊圍繞加強和改善黨的全面領導;。
(二)堅持全面從嚴治黨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全覆蓋;。
(三)堅持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四)堅持全面從嚴治黨過程和效果相統一。
第五條中央和國家機關在全面從嚴治黨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須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機關黨的建設質量,建設讓黨中央放心、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模范機關,引領帶動各地區各部門抓好全面從嚴治黨。
第二章責任內容。
第六條地方黨委應當將黨的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地區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主要包括:
(一)堅決維護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二)在本地區發揮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作用,在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中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在同級各種組織中發揮領導作用;。
(三)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定政治信仰,強化政治領導,提高政治能力,凈化政治生態,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把黨的思想建設作為基礎性建設來抓,堅定理想信念,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五)貫徹新時代黨的組織路線,堅持民主集中制,樹立和堅持正確選人用人導向,建設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做好人才工作,夯實黨執政的組織基礎;。
(六)持之以恒抓好黨的作風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整治“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密切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
(七)加強黨的紀律建設,重點強化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帶動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嚴起來;。
(八)落實制度治黨、依規治黨要求,加強本地區黨內法規制度建設,嚴格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確保黨內法規制度落地見效;。
(九)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
(十)領導、支持和監督黨的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機關、黨委直屬事業單位、黨組(黨委)和下級地方黨委、黨的基層組織等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
(十一)加強對本地區統一戰線工作和群團工作的領導,動員、組織所屬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團結帶領群眾實現黨的目標任務;。
(十二)勇于和善于結合本地區實際,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
第七條黨組(黨委)應當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主要包括:
(一)堅決維護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二)在本單位(本系統)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推動黨的主張和重大決策轉化為法律法規、政策政令和社會共識,確保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在本單位(本系統)貫徹落實;。
(三)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顯政治屬性,強化政治引領,增強政治能力,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養良好的機關政治生態;。
(四)強化理論武裝,學懂弄通做實***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導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
(五)堅持民主集中制,貫徹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原則,加強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建設,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著力提高黨內活動和黨的組織生活質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強和改進作風,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整治“四風”特別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反對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七)加強黨的紀律建設,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責任,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帶頭遵守黨內法規制度,嚴格落實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建立健全本單位(本系統)黨建工作制度,不斷提高制度執行力;。
(九)領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支持配合黨的機關工委對本單位(本系統)黨的工作的統一領導,自覺接受黨的機關工委對其履行機關黨建主體責任的指導督促,防止出現“燈下黑”;。
(十)加強對本單位(本系統)統一戰線工作和群團工作的領導,重視對黨外干部、人才的培養使用,團結帶領黨外干部和群眾,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黨中央以及上級黨組織交給的任務;。
(十一)勇于和善于結合本單位(本系統)實際,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
第八條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強化責任擔當,狠抓責任落實,增強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自覺和能力,帶頭遵守執行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規定,自覺接受黨組織、黨員和群眾監督,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履行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級黨委(黨組)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
黨委(黨組)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領導、檢查、督促分管部門和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黨員干部從嚴進行教育管理監督。
第九條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是黨委抓全面從嚴治黨的議事協調機構,應當加強對本地區黨的建設工作的指導,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重大問題。
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同時,應當通過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提出意見建議、監督推動黨委(黨組)決策落實等方式,協助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黨委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等是黨委抓全面從嚴治黨的具體執行機關,應當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職責范圍內抓好全面從嚴治黨相關工作。
黨的機關工委作為黨委派出機關,應當統一組織、規劃、部署本級機關黨的工作,指導機關開展黨的各方面建設,指導機關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和管理。
部門和單位機關黨委作為機關黨建工作專責機構,應當聚焦主責主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助黨組(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第三章責任落實。
第十條黨委(黨組)每半年應當至少召開1次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解決瓶頸和短板,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措施。
第十一條黨委(黨組)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責任清單,具體明確黨委(黨組)及其書記和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承擔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定責任清單,應當堅持簡便易行、務實管用。
第十二條黨委(黨組)每年年初應當根據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形勢和任務,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工作重點,制定本地區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安排,明確責任分工和完成時限。
第十三條黨委(黨組)書記應當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的調查研究,了解工作推進情況,發現和解決實踐中的突出問題。
調查研究應當注重聽取黨的代表大會代表、黨員、干部、基層黨組織和群眾關于全面從嚴治黨的意見建議。
第十四條黨委(黨組)應當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特別是黨章黨規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注重發揮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區本單位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
第十五條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應當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情況作為年度民主生活會對照檢查內容,深入查擺存在的問題,開展嚴肅認真的批評和自我批評,提出務實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區本單位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嚴重“四風”問題,黨委(黨組)應當及時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認真對照檢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確整改責任。
第十六條黨委(黨組)書記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一級黨委(黨組)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黨組織書記,發現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風、紀律等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應當及時進行提醒談話;發現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問題較多、黨員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較多的,應當及時進行約談,嚴肅批評教育,督促落實責任。
第十七條黨委(黨組)應當通過會議、文件等形式通報本地區本單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及時通報因責任落實不力被問責的典型問題,采取組織調整或者組織處理、紀律處分方式問責的,應當以適當方式公開。
第十八條黨委(黨組)應當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強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訓練,增強本地區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意識,提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監督追責。
第十九條地方黨委每年年初應當向上一級黨委書面報告上一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地方黨委常委會應當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作為向全會報告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十條上級黨組織應當加強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著力發現和解決責任不明確、不全面、不落實等問題。
監督檢查和巡視巡察中,應當注重發揮黨員、干部、基層黨組織和群眾、新聞媒體等的作用,推動形成監督合力。
第二十一條統籌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工作、基層黨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結合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關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情況。
考核結果在本地區本單位一定范圍內公布。考核結果作為對領導班子總體評價和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實績評價、激勵約束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二條黨委(黨組)及其領導班子成員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規依紀追究責任: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關于全面從嚴治黨重大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有關決定不認真、不得力;。
(三)本地區本單位政治意識淡化、黨的領導弱化、黨建工作虛化、責任落實軟化,管黨治黨寬松軟;。
(四)本地區本單位在管黨治黨方面出現重大問題或者造成嚴重后果;。
(五)其他應當追究責任的情形。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中央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精選12篇)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通知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堅定決心、頑強意志、空前力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取得重大進展和顯著成效。同時要看到,黨內存在的政治不純、思想不純、組織不純、作風不純等問題特別是一些深層次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全黨必須保持戰略定力,發揚斗爭精神,不斷深化黨的自我革命,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
通知強調,制定出臺《規定》,是黨中央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部門要切實抓好《規定》的學習貫徹,增強“兩個維護”的政治自覺,強化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的政治擔當,扭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抓住黨委(黨組)這個關鍵主體,不折不扣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斷提高履職盡責本領,努力提高戰勝各種風險挑戰能力,以全面從嚴治黨新成效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通知要求,執行《規定》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要及時報告黨中央。
最新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精選12篇)篇七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全街各村(社區)、各辦(站、所、隊、中心)。
第二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堅持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堅持檢查考核內容與工作職能相結合,以檢查考核內容為主的原則。
第三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在街道黨工委統一領導下進行。每年由黨工委成員帶隊,紀檢部門參加,對各村(社區)、各辦(站、所、隊、中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第四條??考核內容以年初簽訂的《目標責任書》為主,同時考核相關工作任務貫徹落實情況。
第五條??考核方式。
(一)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平時不定期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清單”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考核結果作為年終綜合評價的重要依據。
(二)年終考核與“三述”測評相結合。年終責任制考核與“三述”測評工作合并進行。
(三)考核評分采用百分制評價方式,按照《目標責任書》的內容逐項評分,最終得分作為本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等次評定的依據。
第六條??考核程序。
(一)平時考核采取查閱資料、個別談話、實地察看等形式進行,側重發現問題,建立問題臺賬,進行督促整改。
(二)年終考核采取自查、考核組核查、“三述”測評個別談話等形式進行。考核組根據核查情況,提出綜合考評意見。
第七條??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年度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評定為“好”;70-89分的,評定為“較好”;60-69分的,評定為“一般”;60分以下的,評定為“差”等次。
第八條??結果運用。采用“結果反饋、通報結果和落實整改”三種方式,督促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
(一)結果反饋。平時考核完成后,及時向被考核各村(社區)、各辦(站、所、隊、中心)反饋考核結果,督促被考核村(社區)、各辦(站、所、隊、中心)整改落實。
(二)通報結果。年終考核結束后,對考核結果進行通報;對考核不合格的單位,在年終各項“評先選優”中實行票否決。
(三)落實整改。對平時考核和年終考核中發現的問題,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整改落實,并將整改情況及時報街道黨工委。第九條??本辦法由街道黨建辦牽頭組織實施。
最新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精選12篇)篇八
**黨組在**黨委的堅強領導下,認真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斷加強公安隊伍政治建設,嚴格各項紀律規矩,強化黨內監督,確保了公安隊伍的純潔穩定。根據區黨工委安排,現將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暨“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紀律建設攻堅提升行動落實情況報告如下:
(一)堅持抓主責主業,進一步壓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一是從嚴抓管黨治黨。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研究制定了《分局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定期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二是從嚴抓“一崗雙責”。扎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把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業務工作擺在同等位置,做到黨風廉政建設同業務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黨組書記與領導班子成員、領導班子成員與中層、中層與普通民警全面開展談心談話、廉政談話。三是從嚴抓教育整頓。堅決貫徹上級公安機關部署要求,牢牢把握“對黨忠誠、服務人民、執法公正、紀律嚴明”總要求,著力加強黨建引領,著力強化忠誠教育,著力整治突出問題,著力純潔公安隊伍,著力提升政治能力,確保隊伍絕對忠誠、絕對純潔、絕對可靠,著力為捍衛政治安全、維護社會安定、保障人民安寧提供堅強政治保障。黨組成員帶頭參加政治輪訓,開展集體學習研討12次。四是從嚴抓干部隊伍建設。強化黨組在選人用人上的領導和把關作用,深入落實好干部標準和年輕干部培養有關規定。今年以來提拔干部12人次,分局干部隊伍結構更加優化。
(二)堅持抓政治建設,不斷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
一是加強黨員干部思想政治建設,深入學習貫徹***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帶頭,黨組專題學習總書記在授旗儀式上的訓詞精神、專題研究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貫徹意見,通過黨組書記講黨課、支部書記講黨課等多種形式引領、帶動全體黨員干部的學習。通過專題研討、學習強國app、燈塔黨建在線、在線講堂等形式加強黨員干部學習教育。今年共組織集中學習26次,班子成員上黨課13次。組織黨員通過到楊柳雪懷周祠教育基地、國慶節升國旗儀式、觀看影片《鄒碧華》等開展黨性教育16次。二是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認真落實民主生活會、“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等黨內制度,班子成員帶頭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加強對黨支部的工作指導,積極開展“黨員畫像”、民主評議黨員等活動,定期跟蹤督導支部黨建工作,每半年聽取一次黨建述職匯報。
(三)堅持抓廉政建設,持續推進機關黨的作風建設。一是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認真落實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不斷提高決策民主化、科學化水平。二是持續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及時傳達學習各級紀委下發的文件、通報,組織觀看《警鐘》等警示教育片,經常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全體干部進行監督、提醒和教育,全員建立廉政檔案,排查廉政風險點6項,春節、中秋節前必召開廉政會議,傳達上級要求,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的責任意識、廉政守紀意識。
(四)堅持抓意識形態,掌握意識形態領域的話語權。一是注重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形勢的分析研究,成立了意識形態和宣傳思想工作領導小組,堅持每半年專題研究一次意識形態工作。對轄區內的重點網站、貼吧、微博、微信、qq群等實行24小時巡查,著力加強對各種有害信息和網絡謠言的管控,加強熱點事件和有害信息的監測處理。二是認真做好意識形態與組織工作的結合文章,將意識形態納入領導班子專題學習、民主生活會的重要內容,把對黨員干部意識形態工作的教育培訓納入政治練兵計劃,將黨員不得信教納入了“三會一課”、“主題黨日”的重要內容,全體黨員簽訂《黨員不信教承諾書》。
(五)堅持抓作風提升,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對照《關于開展“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紀律建設攻堅提升行動的實施方案》中規定的六個方面的“聚焦”,認真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對排查出的學用結合、服務群眾、督導檢查等三個方面的問題,全面落實整治措施,明確整治時限和整治責任單位,堅決鏟除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滋生土壤,教育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提振精氣神、比學趕幫超,以“高標準、快節奏、抓具體、在狀態、有韌勁”的實際行動,踐行“七強之路”、落實“七富之舉”,努力為建設有活力、有特色、高質量發展的開發區提供堅實作風和紀律保障。
通過全面落實從嚴治黨主題責任,分局隊伍建設成效顯著,實現了隊伍業務雙提升。電動自行車掛牌整治工作分局被省公安廳記集體三等功,**派出所及兩名同志被省廳通報表揚;禁毒人民戰爭主要打擊指標位列全市第一位;分局創新開展的“派出所吹哨、警種報道”工作機制被市局刊發簡報予以表揚;**黨支部被評為全區“標桿黨支部”;掃黑除惡人民戰爭中,12名同志受到市級以上表彰。
一是對管黨治黨重視程度還有差距。對黨建工作謀劃不深,對黨建獎懲考核機制缺乏深入地研究和創新,開會部署多,靠上抓落實少;面上督導多,針對具體問題坐下來分析研究對策少。
二是全面從嚴治黨壓力傳導還有差距。對黨組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情況監督不嚴不細,強調多,督導力度小,壓力層層遞減,致使班子成員分管領域的全面從嚴治黨落細落深落常上不到位,一些黨建工作沒有真正落到實處。
三是主體責任落實的監督方式單一。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督導落實”的方式簡單,會議督導、聽取匯報的方式多,在會議上進行強調和部署的多,深入到黨支部和基層單位實地督導落實的少,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督導效果。
四是對黨建業務工作融合創新不足。滿足于完成上級要求的規定動作,被動抓的多,主動創新的少。特別是在抓黨建工作促公安業務工作發展方面,研究探討不夠,存在結合點找得不準,切合點把得不牢情況。
一是聚焦黨建責任抓落實。嚴格落實全面從嚴管黨治警要求,毫不動搖地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切實落實“一崗雙責”,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持續向縱深推進。
二是聚焦教育整頓抓提升。以教育整頓為契機,持續深入抓好***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的學習尤其是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的學習貫徹,不斷提升政治站位和理論素養,確保黨員學習力度不減、尺度不松、標準不降。
三是聚焦政治生活抓規范。嚴格落實“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主題黨日等政治生活制度,帶頭開展民主評議活動,抓好黨建工作述職制度。
四是聚焦黨風廉政抓自律。把紀律和監督挺在前面,深入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扎實開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堅決遏制“四風”問題反彈,進一步增強全體黨員底線意識、紀律意識和風險意識。
五是聚焦巡察整改抓長遠。黨組將切實擔負起巡察整改主體責任,統籌抓好本次巡察指出問題的整改,研究制定巡察整改責任書、時間表、路線圖,細化三個清單,做到真改實改、舉一反三,建立完善“長久立”的機制,以“巡察整改”助推公安工作健康發展。
最新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精選12篇)篇九
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從嚴治黨提到“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高度,作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重要舉措,在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創造了寶貴經驗。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從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戰略全局,總結了黨的建設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面從嚴治黨的歷史經驗,進一步強調了“完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等問題,對深刻領會和全面貫徹全會精神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共產黨為肩負起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使命,歷來高度重視黨的自身建設。1939年10月,毛澤東在《〈共產黨人〉發刊詞》中即把“建設一個全國范圍的、廣大群眾性的、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完全鞏固的布爾什維克化的中國共產黨”,稱之為“偉大的工程”。1在改革開放新時期,中國共產黨為把黨建設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開創并不斷推進了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中共十九大報告以“偉大斗爭,偉大工程,偉大事業,偉大夢想”系統闡述了“新時代中國共產黨的歷史使命”,并強調指出:“其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是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
從“偉大的工程”到“新的偉大工程”,中國共產黨不斷賦予黨的建設新的內容、新的任務、新的要求,使黨的建設成為內涵愈益豐富、完整、科學的系統工程。從黨的組織體系來說,覆蓋了黨的中央組織、地方組織、基層組織、黨的干部、黨員隊伍等各個層面;從黨的建設內涵來說,貫穿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紀律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等各個領域;從黨的建設實踐來說,這項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勞永逸,需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堅持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必須更好地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制度,把“全面”和“從嚴”的要求,覆蓋到黨的組織各層面,貫穿于黨的建設各領域,落實到黨的建設全過程,并使其相互貫通、密切結合,堅決防止和糾正管黨治黨方面的寬松軟等問題,為中國共產黨長期執政、國家長治久安提供堅強保證。
在改革開放新時期,中國共產黨深刻總結了黨的建設正反兩方面歷史經驗,把制度建設作為重要內容,擺上黨的建設重要位置。1980年8月,鄧小平在《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中指出:“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制度問題,關系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3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進一步提出“制度治黨”與“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的思想,指出:“從嚴治黨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剛,要同向發力、同時發力”。20-年10月,中共十八屆六中全會把“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緊密結合”寫入《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使之成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遵循。
為加強和規范黨內法規制度的制定,中共中央先后于20-年、20-年制定和修訂了《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和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對黨內法規制定的原則、權限、程序以及備案審查工作做出具體規定,加快了黨內法治制度建設的步伐。中共十八大以來,先后制定或修訂了180多部中央黨內法規,出臺了一批標志性、關鍵性、基礎性法規制度,6基本形成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的“四梁八柱”,總體實現了全面從嚴治黨有法規可依、有制度可循。20-年9月,中共中央發布經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批準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明確規定了各級各類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在嚴格執行黨內法規方面的政治責任、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并從考核評估、責任追究等方面進一步壓實了執行黨內法規制度的具體責任。
中國共產黨是以嚴格的紀律組織起來的馬克思主義政黨,紀律嚴明是中國共產黨的優良傳統和獨特優勢。毛澤東曾指出:“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8鄧小平也曾強調:“改革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渙散黨的紀律,而正是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紀律。”9中共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針對黨內紀律松散、組織渙散等突出問題,把加強紀律建設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中共十九大報告首次把黨的紀律建設與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反腐倡廉建設等其他方面建設一起,納入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和黨的建設總體布局,進一步凸顯了紀律建設在全面從嚴治黨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為加強黨的紀律建設,中共中央于20-年10月和20-年8月兩次修訂并頒布《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明確規定了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的內容和要求,并圍繞黨的紀律要求,開列負面清單,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紅線”。推進黨的紀律建設,教育是基礎,監督是關鍵,執紀是底線。中共十八大以來,從黨的群眾路線教育、“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到“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都把黨的紀律作為重要學習檢查內容,推動黨章黨規黨紀入腦入心;強化日常監督、專項監督、巡視監督、派駐監督等黨內監督,用監督傳導壓力,增強紀律的剛性約束;堅持紀在法前、紀嚴于法、紀法協同,充分發揮從嚴執紀的懲戒警示作用,鞏固發展執紀必嚴、違紀必究的常態化效果。
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在黨的建設中擔負著重要領導職責,發揮著重要示范作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必須從領導干部做起、從領導干部抓起、從領導干部嚴起。毛澤東曾指出:“必須對黨員進行有關黨的紀律的教育,既使一般黨員能遵守紀律,又使一般黨員能監督黨的領袖人物也一起遵守紀律”。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怎么抓?就從中央政治局抓起,正所謂‘子帥以正,孰敢不正’?上面沒有先做到,要求下面就沒有說服力和號召力”。中共十八大以來,中共中央政治局從制定和落實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的八項規定做起,嚴格執行黨的各項制度、紀律和規矩,為全黨樹立了表率,有力帶動了全面從嚴治黨取得顯著實效。
中共十八大以來制定的各項黨內準則、條例、規定,如《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執行責任制規定(試行)》等,都突出了領導干部這個重點,對領導干部嚴格自律、盡職履責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更嚴的要求。要抓住黨委(黨組)這個關鍵主體,突出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扭住責任制這個關鍵環節,推動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把負責、守責、盡責落實到每個黨組織和每個黨的領導崗位上,落實到全面從嚴治黨各方面各領域各環節,切實提高及時發現和解決黨的建設方面突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必須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堅持制定和實施并重,強化對各項制度、規定、紀律執行情況的監督,防止和糾正黨內監督問責方面的寬松軟現象。《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規定:“黨內監督的任務是確保黨章黨規黨紀在全黨有效執行,維護黨的團結統一,重點解決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松弛,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保證黨的組織充分履行職能、發揮核心作用,保證全體黨員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保證黨的領導干部忠誠干凈擔當”。-要以維護和貫徹黨章黨規黨紀為重點,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好同級之間的相互監督,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制度落到實處。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必須對失職失責、問題突出的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啟動問責機制。中共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要緊緊抓住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把實施問責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利器,使強化問責成為維護黨規黨紀的有效舉措,堅決改變問責執紀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狀況。要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抓住“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不力,導致違規違紀行為多發”等典型問題,13勇于鐵面問責,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發揮問責的震懾警示效應,喚醒責任意識,激發擔當精神,推動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切實把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扛起來、落實好。
最新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精選12篇)篇十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于街道領導班子成員,各村(社區)、各辦(站、所、隊、中心)負責人。
第二條??報告時間和形式。
(一)街道領導班子成員每年1月20日前向街道黨工委和黨工委書記作年度報告。
(二)街道辦(站、所、隊、中心)和各村(社區)、各辦(站、所、隊、中心)負責人每年1月5日前向分管領導作年度報告。
第三條??報告內容。
(一)街道領導班子成員報告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情況;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遵守執行情況;分管辦(站、所、隊、中心)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情況;解決所涉及干部職工反映強烈問題的情況;執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的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二)各村(社區)、各辦(站、所、隊、中心)負責人報告本單位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的情況;承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牽頭或協助任務的完成情況;辦(站、所、隊、中心)人員執行廉潔從政有關規定的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第四條??街道領導班子成員報告工作前應召開分管辦(站、所、隊、中心)會議,進行專題調研。報告要有書面材料,內容簡明扼要緊扣主題;既要肯定成績,總結經驗,又要反映問題,明確改進措施。不能以個人工作總結或述職述廉報告代替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年度工作報告。
第五條??街道基層黨建辦負責報告的收集和歸檔工作。
第六條??本制度由街道基層黨建辦牽頭組織實施。
最新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精選12篇)篇十一
第一條??本制度適用范圍為坪塘街道領導班子成員,各村(社區)、各辦(站、所、隊、中心)負責人。
第二條??街道黨工委每年年初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制定黨工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工作計劃,對黨工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進行全面系統的安排部署。
第三條??街道黨工委適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工作,檢查各項制度落實情況。
第四條??街道黨工委不定期召開會議,及時分析研究和協調解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措施。
第五條??明確責任。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制,全面履行黨工委的集體領導責任、主要責任人的第一責任、班子其他成員職責范圍內的領導責任。按照檢查考核制度要求,黨工委、黨工委主要負責人和班子成員要對號入座,親力親為,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第六條??強化落實。街道黨工委要按照“橫向到邊、不留死角,縱向到底、層層推進”的工作格局,分解責任、傳導壓力、加強督查、考核評價、責任追究,形成一級抓一級,上下齊動手的工作氛圍。街道黨工委成員要按照各自工作要求和責任分工,把黨風廉政建設具體要求和反腐敗各項任務,落實到領導干部身上和每個崗位環節之中,形成“黨員齊動手、群眾齊參與”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新格局。
第七條??街道黨工委要把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把落實主體責任與黨的建設、干部隊伍建設、業務工作等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落實、一起考核,做到兩手抓,兩手都要硬。
第八條??本制度由街道黨政綜合辦牽頭組織實施。
最新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精選12篇)篇十二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黨中央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以下豆花問答網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清單3篇,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這是黨中央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
全面從嚴治黨,黨委(黨組)負主體責任。黨章總綱規定“強化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均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作出了相應要求。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通過的《決定》強調,“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黨委(黨組)肩負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既是黨中央的明確要求,也是黨內法規的剛性規定。
“《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列出了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失職失責的負面清單。《規定》則從正面列明了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責任清單、任務清單,把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落實機制進一步明確下來,促使黨委(黨組)、黨的領導干部在知責明責的基礎上做到守責負責盡責,構成了完善和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一環,為落實黨委(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有關負責同志認為。
《規定》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總體要求、責任內容、責任落實、監督追責等作出具體規范。《規定》總則部分強調,黨委(黨組)必須守責、負責、盡責,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以偉大自我革命引領偉大社會革命,以科學理論引領全黨理想信念,以“兩個維護”引領全黨團結統一,以正風肅紀反腐凝聚黨心軍心民心。這是對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必須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政治擔當,自覺承擔起政治責任。
《規定》第二章明確了黨委(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規定》指出,黨委(黨組)應當將黨建工作與經濟社會發展、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地區、本單位(本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并針對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分別列出12條、11條具體內容。
“責任清單畫出了‘一條尺’,對黨委(黨組)擔什么責任界定了標準、提出了要求,提供了一面鏡子,讓黨委(黨組)明確改進方向。”湖南省湘潭市委書記曹炯芳認為。
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是黨的最高政治原則和根本政治規矩。《規定》中關于地方黨委和黨組(黨委)的責任內容中,第一條均是“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執行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及上級黨組織決定”。
“兩個維護”是具體的不是抽象的,要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實。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是脫貧攻堅決戰決勝之年。各級黨委(黨組)要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打贏三大攻堅戰、保障改善民生、全面做好“六穩”工作等重大部署,結合地方和部門實際抓好落實,確保中央政令暢通、落地見效。
主體責任的具體內容還包括推進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制度建設及反腐敗斗爭,這些要求,與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一脈相承。
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僅是反腐敗斗爭的基本方針,也是新時代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方略。《規定》提出,黨委(黨組)要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反腐敗斗爭,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市委將加強對全市各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領導,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切實解決影響全面從嚴治黨的突出問題,鞏固發展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黑龍江省尚志市委書記楊愛國表示。
《規定》第六條第十款提出“形成全面從嚴治黨整體合力”的要求。浙江省金華市委書記陳龍結合當地實際談道,“針對責任落實不平衡、壓力傳導不到位等問題,我們對‘兩個責任’實行動態考核管理,實現責任清單、履責報告、檢查考核、督促整改等制度閉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把壓力傳導到邊到底,把責任壓實到基層每個黨組織。”
《規定》不僅明確了地方黨委、黨組(黨委)和黨委(黨組)書記、領導班子其他成員的責任,還在第九條明確了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黨委辦公廳(室)、職能部門、辦事機構及黨的機關工委、部門和單位機關黨委等在黨委(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中的責任和作用。這將有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在責任落實方面,《規定》第三章提出了9條明確要求。這些要求,包括黨委(黨組)每半年應當至少召開1次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每年年初應當制定落實主體責任的年度任務安排、及時通報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開展有針對性的教育培訓等,措施很細很具體,操作性非常強。
“落實《規定》第十四條‘開展經常性的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要求,我們將正面教育與反面警示相統一,開展以正面教育為主、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為輔的廉政教育,在全市范圍內營造全面從嚴治黨良好氛圍。”曹炯芳說。
《規定》第十六條對提醒談話、約談教育方面作出詳細規定。“這條體現了‘四種形態’這個全面從嚴治黨的政策策略,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出了更高要求。我們將在實事求是運用‘四種形態’上下功夫,堅持從基礎制度嚴起、從日常規范抓起,精準發現問題,取得抓早抓小、防微杜漸的效果。”楊愛國表示。
十九屆中央紀委四次全會強調,推動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貫通聯動、一體落實。《規定》落實黨章等要求,對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委監督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落實上述要求,要把‘嚴’的主基調長期堅持下去,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要促進三個責任主體立足職能職責,擔當作為,做到同向發力、協調發力。”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有關負責同志認為,要在加強對各級“一把手”的監督中實現協同,在上級黨委(黨組)書記督促下級黨委(黨組)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同時,紀委監委也要協助同級黨委加強對下級黨委(黨組)書記的監督,推動管黨治黨責任層層傳導、層層落實。
“三個責任都是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重要方面,三者既相互貫通、辯證統一,又相輔相成、相得益彰,最終統一于黨中央對全面從嚴治黨的集中統一領導。”曹炯芳認為,黨委是主導地位,必須發揮牽頭抓總作用;第一責任人是關鍵要害,必須發揮頭雁引領效應;紀委監委是協助職責,必須擦亮追責問責利器。
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進程中,紀委監委除履行監督專責外,還須強化協助職責,積極主動為黨委主體作用發揮提供有效載體、當好參謀助手。“結合市委開展的作風建設問題整治,我們配套開展系列行動,并針對義烏、東陽等地‘煙票’泛濫問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推動凈化地方政治生態和社會風氣。”浙江省金華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郎文榮介紹。
為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進一步夯實局黨組主體責任,根據市委辦按照《關于進一步推動實施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工作的通知》(xx辦字〔xx〕xx號)要求,現結合xx機關實際,制定出中共xx市xx局黨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
局黨組是局機關全面從嚴治黨的領導者、執行者、推動者,領導班子對全面從嚴治黨履行全面集體責任。要把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納入xx工作總體布局,統籌謀劃,主動作為。堅持兩手抓,既要抓局機關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落實,又要在履行xx監督職責時,加強對被審單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檢查,切實把黨組履行主體責任的各項重點任務落到實處。
(一)提高政治站位。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及時傳達學習黨中央和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重要決策部署、重要會議精神,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措施,推動xx局黨的建設不斷深入、責任落到實處。
3.集體研究、直接部署推動xx機關全面從嚴治黨的重點工作、重要事項和重要安排,明確班子成員分管(協管)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健全責任分解、落實、督促機制。
4.在研究部署專項工作的同時,對全面從嚴治黨提出要求,每年至少召開一次全市xx機關黨風廉政工作會議,總結安排工作。
5.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分析研判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動解決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
6.及時落實巡察、作風巡查、全面從嚴治黨專項檢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組織重要問題線索查核,推動整改措施落實,按時完成并報結。
7.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考核,將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納入全局目標任務統一考核。局黨組要與局領導、科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明確報告程序、內容和形式,運用好考核結果,發揮考核的導向、激勵作用。對不按規定報告的、履職不到位的實施責任追究。
8.完善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雙報告制度,局黨組于每年1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向市委和市紀委報告上一年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受理各科室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報告。
9.組織科室主要負責人進行履行主體責任述職并點評,聽取各科室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匯報,推進責任落實。
10.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加強問責工作,用好問責利器,追究在黨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干部的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
11.建立和實行黨員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和案件曝光制度,每年通報曝光典型案件并保持一定力度。
(二)營造良好政治生態。
12.把堅定理想信念教育作為黨的思想建設的首要任務,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扎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牢記黨的宗旨,挺起共產黨人的精神脊梁。
13.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健全作風建設制度體系,強化對執行情況的監督,開展重要時間節點檢查,加強日常督促,持之以恒糾正“四風”。
14.加強紀律教育,強化紀律執行,及時組織學習黨章黨規黨紀,將紀律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局機關培訓計劃和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組織領導干部帶頭宣講,讓黨員干部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習慣在監督和約束的環境中工作學習。
15.認真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建立健全規范權力運行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權力關進制度籠子。
16.帶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行為。
17.落實實踐運用“四種形態”的主體責任,把紀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動輒則咎,嚴格黨內政治生活,凈化黨內政治生態。
18.在全局倡導忠誠老實、公道正派、實事求是、清正廉潔等價值觀,弘揚新風正氣。
(三)匡正選人用人風氣。
19.學習貫徹省委、市委“三項機制”,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從嚴管理黨員干部,健全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
20.健全干部選拔任用責任追究機制,對用人失察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倒查責任、嚴肅追究。
21.在xx中加強對執行換屆紀律情況監督檢查,及時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四)健全完善體制機制。
22.支持駐局紀檢組深化“三轉”,聚焦監督執紀問責主業,及時協調解決其履責中的困難和問題,保障紀律審查工作順利開展。
23.領導和支持駐局紀檢組嚴肅查處腐敗大案要案和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深入糾正“四風”,認真開展問責,為紀檢組協助局黨組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提供堅強保障。
24.依規依據研究處理違規違紀問題,落實黨紀處分決定及有關配套處理措施。
(五)管班子帶隊伍作表率。
25.及時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員、科室負責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約談,推動工作不斷深入。
26.認真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述效、民主測評、個人重大事項報告、任前廉政考試、廉政談話等制度。
27.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上級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員調整及工作分工變化,研究更新主體責任清單內容,并報紀委留存和備案。
28.上級黨委、紀委確定的其他主體責任內容。
二、黨組書記、局長xx第一責任人清單。
(一)職務與分工:黨組書記、局長主持xx局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財政金融xx科。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黨要管黨、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及時傳達貫徹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召開黨組會議,分析研判形勢,結合xx實際研究部署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3.參加涉及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全局性的會議和活動,對反腐倡廉重點工作認真部署、協調、督促、落實。
4.組織局黨組領導班子聽取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重要案件查處情況匯報,研究推進工作的具體措施,推動上級巡視、巡察、專項工作檢查的整改落實。
5.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聽取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情況匯報,加強督促指導,推動責任落實。
6.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每年與班子成員至少進行一次廉政談話,把紀律挺在前面,把握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告、處置。
7.每年對科室主要負責人進行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提出履責要求。
8.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檢查考核,對履責不力的予以約談督促,整改不力的予以問責。
9.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0.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駐局紀檢組按照《黨章》和“三轉”要求,履行督促“兩個責任”落實、開展紀律審查、糾正“四風”、查處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問責失職失責行為等職責,協調督辦重大違紀違法案件,幫助排除辦案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擾。
11.落實中、省紀委公開曝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的工作部署,督促指導駐局紀檢組每年通報曝光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典型問題。
12.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13.研究制定黨組、班子成員主體責任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及時調整更新責任清單內容,推動審議通過。實行“簽字背書”制度,對市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任務分解、年終工作總結報告等進行審閱,提出意見并簽名,作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考核和追責的依據。分別與班子成員和科室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14.每年1月31日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市委和市紀委報告上一年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情況。
15.每年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6.每年為干部職工上廉政黨課不少于1次。
17.督促指導辦公室、財政金融xx科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
18.局黨組、上級黨委、紀委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職務與分工:黨組成員、調研員分管經貿科、農林水xx科、社會保障科。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匯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范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里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4.督促指導經貿科、農林水xx科、社會保障科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范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范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匯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范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里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4.督促指導固定資產投資xx科、行政事業xx科、內審中心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范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范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匯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范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里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4.督促指導審理稽核科,協助局長督促指導財政金融xx科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范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范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職務與分工:黨組成員、駐局紀檢組組長分管局監察室工作。
1.協助局黨組加強全面從嚴治黨和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工作,帶領紀檢組按照黨章規定,圍繞執紀監督問責,履行黨的紀檢檢查職能。負責紀檢組的全面工作及對干部職工的教育、監督、管理工作,努力完成好市紀委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及時傳達、學習中省市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部署、安排、要求,并結合實際提出貫徹落實意見。
3.督促局黨組和局領導班子進一步細化、明晰、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責任體系和運轉機制,建立務實、明晰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建立健全權力運行程序。
4.加強與省xx廳、市紀委、局黨組和局領導班子的聯系、溝通,及時向局主要領導反饋紀檢組執紀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問題,促進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有效落實。
5.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開展提醒約談,使瞪眼睛、咬耳朵、拉袖子等監督方式經常化、制度化。
職務與分工:副處長協助處長分管xx處的日常工作、局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匯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范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里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4.督促指導xx處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范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范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職務與分工:經濟責任xx辦公室主任分管經濟責任xx工作、局扶貧工作。
1.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自覺履行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認真學習傳達上級黨委、紀委有關全面從嚴治黨精神,堅持“一崗雙責”,參與局黨組關于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集體領導和決策,按照局黨組工作部署,抓好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分管科室工作中,完善制度規定,加強風險防控。
3.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工作情況匯報,認真分析研判,提出改進要求,重要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4.年初按要求與黨組書記、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經常對分管科室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了解掌握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發現不足督促整改。
5.每年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至少進行一次廉政約談,結合季度述職述責述廉對其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述職點評和評議,對履責不力或問題突出的約談督促。
6.加強對分管科室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問題嚴重的,及時報告局黨組、駐局紀檢組主要負責人。
7.帶頭學習貫徹黨章黨規黨紀,在遵守和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細則》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等制度規定上作表率,樹立良好家風,管好家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8.主動接受駐局紀檢組監督,支持和配合紀檢組對分管范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工作,協調解決其中的困難和問題。
9.對分管科室發生的黨員干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通報曝光,開展警示教育。
10.每年末按時向局黨組報告履行主體責任情況;年底結合市委目標責任考核,向全局干部職工報告個人述職述廉述效情況。
11.每年在局里上黨風廉政教育課不少于1次。
12.定期不定期到被審單位對xx組執行廉政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和回訪。
13.對主體責任清單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工作部署、個人工作分工,及時更新清單內容,經報批后實施。
14.督促指導實施經濟責任xx的xx組做好崗位廉政風險點排查和防范措施落實,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融入xx業務和管理流程中,實現對xx過程的全面覆蓋和風險預警;協助局長抓好分管范圍內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督促查處分管范圍內工作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案件。
15.局黨組、駐局紀檢組確定的主體責任其他內容。
目錄。
一、主體責任。
(二)黨委主要負責人責任(12項)。
(三)黨委其他班子成員責任(10項)。
(四)黨委工作部門責任(36項)。
二、監督責任。
(一)紀委責任(19項)。
(二)紀委主要負責人責任(11項)。
(三)紀委其他班子成員責任(5項)。
(一)支部委員會責任(19項)。
(二)支部書記責任(9項)。
(三)組織委員責任(7項)。
(四)宣傳委員責任(5項)。
(五)紀檢委員責任(6項)。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以及上級黨委全面從嚴治黨部署要求,確保公司各級黨組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到位,根據《中國共產黨黨章》《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等黨內法規和有關制度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責任清單。
一、主體責任。
各級黨委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帶頭尊崇黨章黨規黨紀,緊密結合轉型發展,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1、組織領導責任。
(1)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對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負全面領導責任,主抓直管,與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
(2)把政治建設作為根本性建設,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始終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決防止和糾正“七個有之”和“五個有的”,切實做到“五個必須”。
(3)堅持“三個統一”,堅決貫徹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上級黨委、紀檢監察組以及上級黨委、紀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部署要求,提出并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階段性任務安排。
(4)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從政治、思想、組織、作風、紀律等方面,著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堅決懲治x業腐敗,努力形成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
(5)堅決落實黨中央對x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正確處理全面從嚴治黨和經營發展穩定大局的關系,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和公司黨委關于公司轉型發展的戰略部署。
(6)主動擔負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至少每半年召開1次黨委班子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遇有重要事項,及時集體研究決策、作出部署。
(7)認真指導檢查全面從嚴治黨工作,每半年至少聽取1次本級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匯報、本級紀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責任情況匯報和下級黨委及其主要負責人履行主體責任和個人廉潔自律情況報告,分析研判形勢,督促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
(8)抓好責任分解,公開曬責,提請黨員干部監督,督促抓好落實,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責任體系。把全面從嚴治黨納入年度工作綜合考評范圍,組織開展對下一級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情況的監督檢查和年度考核,考核情況在適當范圍內通報。
(9)嚴格落實重大問題請示報告制度,及時向上級黨委和紀委(或紀檢監察組,下同)請示報告重要情況、突發情況、重大風險問題和重大決策,每年12月底向上級黨委和紀委提交本年度黨委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和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書面報告,同時接受下一級黨委的書面報告;按規定向上級黨委、紀委報告學習貫徹落實重要會議精神、班子成員分工及調整、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及移交問題線索處置等情況。
(10)堅持“強企必先強黨建”原則,加強黨委班子建設,選好用好管好一把手。配強基層黨組織書記,整改軟弱渙散的基層黨組織。加強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為基層黨務干部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加強黨員隊伍建設,建立完善教育、管理、服務黨員的長效機制。加強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和黨員管理工作,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
(11)開展廉政教育。發生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的黨委要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組織開展警示教育,強化查處一案、警示一片、規范一方的治本作用。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推進廉政文化建設,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夯實廉潔從業、實干擔當的思想基礎,改良公司政治生態。
2、選人用人責任。
(12)樹立鮮明的重實干重實績用人導向,堅持好干部標準,建設有理想、有信念、能吃苦、能戰斗的優秀干部隊伍。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完善干部考核體系,切實解決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全面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建立健全盡職有為免責制度,充分調動基層積極性。
(13)加強對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嚴肅選人用人紀律。根據要求組織開展干部選撥任用“一報告兩評議”工作,對民主評議滿意度明顯偏低、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依規追究責任并督促整改。
3、作風建設責任。
(14)堅定不移糾“四風”、樹新風,堅決貫徹上級黨委和公司黨委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實施辦法,堅持不懈抓節點、抓查處、抓曝光。配套完善相關制度措施,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15)有針對性地開展作風建設專項整治。堅決糾正群眾反映強烈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集中整治空泛表態、敷衍塞責、應景造勢、出工不出力等不良作風,嚴肅查處掩蓋風險、責任掛賬、業績不實等突出問題。對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等歪風陋習露頭就打,對“四風”隱形變異新動向時刻防范,對侵害職工利益的問題堅決整治,著力打造優良作風。
4、監督管理責任。
(16)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修復和凈化政治生態。嚴格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認真落實民主集中制,明晰黨組織議事規則,建立健全務實管用的“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嚴禁專權濫權、隨意拍板。堅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著力增強黨內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堅決抵制拉拉扯扯、吹吹拍拍等歪風邪氣,倡導清清爽爽的同志關系、規規矩矩的上下級關系、干干凈凈的業務關系、清清白白的社會關系。
(17)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查找黨內監督的漏洞和薄弱環節,扎緊織密制度籠子。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監督。認真落實《關于經營活動中防止利益輸送有關規定的通知》,重拳治理利益輸送問題。積極推進黨務公開,推動權力公開透明、陽光運行,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18)貫通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嚴格執行《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制度,切實解決監督執紀“寬松軟”問題,真正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
(19)按照從嚴、常在、常態的要求抓好監督工作,嚴格執行述職述責述廉、民主生活會、提醒、函詢、誡勉和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制度,深化拓展日常監督的深度廣度。
(20)加強和完善對巡視工作的領導,把巡視與凈化政治生態、整治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解決日常監督發現的突出問題結合起來,形成監督合力。緊盯重點人、重點事、重點問題,圍繞貫徹重大x業方針政策、上級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公司重點工作,開展常態化、全覆蓋式的巡視巡察。按規定向上一級巡視巡察機構報備工作規劃、年度計劃和報告工作。加強巡視整改,對移交問題線索逐一落實,及時公開整改情況。
(21)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不履行主體責任或者履職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22)加強對同級紀委和所轄范圍內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檢查其監督執紀問責工作情況。
5、支持推動責任。
(23)自覺服從上級紀委監督,主動接受同級紀委監督,積極支持同級紀委按黨章規定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落實“三個為主”,深化紀委“三轉”,推進各級紀委書記專職化,逐步單設各級紀檢監察部門,配齊配強紀檢監察干部,關心紀檢監察干部成長。
(24)領導和支持紀委紀律審查工作。嚴格履行黨委在查辦黨員干部違紀案件中的職責,定期了解反映黨員干部問題線索和紀律審查情況,協調解決紀律審查中的重要問題,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6、表率責任。
(25)充分發揮以上率下作用。黨委班子成員帶頭貫徹《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帶頭接受黨內監督,帶頭踐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帶頭學習宣傳遵守黨章黨規黨紀,帶頭培養良好家風。
(二)黨委主要負責人責任(12項)。
黨委主要負責人要強化政治擔當,牢固樹立抓從嚴治黨是本職、抓不好從嚴治黨是失職、不抓從嚴治黨是瀆職的觀念,履行好管黨治黨第一責任人責任,抓班子、帶隊伍、管門戶、做表率,推動全面從嚴治黨不斷深入、取得實效。
1、持之以恒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創新學習方式,解決實際問題。深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堅持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每年至少安排1次專項黨風廉政建設理論和黨紀條規主題學習。每年圍繞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等主題講1次黨課。
2、認真學習貫徹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上級黨委、紀檢監察組以及上級黨委、紀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部署要求,做好學習傳達、研究謀劃、動員部署、責任分解、督辦落實、責任追究等組織領導工作。
3、按照公司黨委安排部署,抓好專題警示教育、教育反思、自查排查、整改提高等各階段工作。
4、貫徹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推動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深度融合。
5、積極承擔全面從嚴治黨責任,每年不少于2次主持召開黨委會議,分析研判形勢,研究部署全面從嚴治黨等工作。對黨委肩負的主體責任各項任務靠前指揮、具體主抓,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
6、落實“簽字背書”制度,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任務的安排部署、責任分工、推進落實和對上級的請示報告、紀律審查報告、專項工作、述責述德述廉等請示或報告進行把關審簽,提出明確意見。
7、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加強對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及下一級黨委主要負責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認真落實廉政談話、檢查考核等制度,及時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動態和干部群眾的評價反映,有針對性地提出具體要求。
8、全面領會和深化運用“四種形態”,立足抓早抓小,督促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廉潔自律,發現有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談話提醒并督促整改;對于問題比較嚴重的,及時向上級黨委、紀委報告。規范做好新提任干部、分管條線領導干部廉政談話工作。
9、主動接受和支持同級紀委對本級領導班子及成員的監督,積極支持紀委向上級黨委、紀委按規定辦理的請示報告事項,支持同級紀委對發生問題的下一級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執紀問責,協調解決實際困難和具體問題。
10、對下級黨委落實主體責任不力,檢查考核發現問題較多、群眾來信來訪反映問題集中、民主測評滿意度較低的,及時約談其主要負責人,提出具體整改意見;對不履行主體責任或者履職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嚴肅追究責任。
11、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重大原則問題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帶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帶頭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管好配偶、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如實向上級組織部門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黨內一定范圍內主動公開個人重大事項,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每年向上級黨委、紀委、同級黨委報告黨委履行主體責任、本人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員廉潔自律等情況,接受監督和評議。
12、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一把手”末位表態和回避等制度。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定期組織召開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將黨委班子及成員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和個人廉潔從業情況納入對照檢查重要內容;積極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三)黨委其他班子成員責任(10項)。
黨委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對分管范圍內全面從嚴治黨負領導責任,嚴格履行“一崗雙責”,把全面從嚴治黨目標任務要求融入分管業務工作之中。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黨中央、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和上級黨委、紀檢監察組及上級黨委、紀委關于全面從嚴治黨工作部署要求,立足職責,主動擔當,協助黨委主要負責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2、把黨建工作與分管業務工作一起研究、一起推進,堅決防止只抓業務不帶隊伍的問題。定期研究、部署、檢查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工作,主動靠前指揮、具體主抓、履職盡責。
3、督促指導分管部門、聯系單位加強廉政風險防控,制定有效管用措施,促進權力規范運行,防止違規違紀問題發生。
4、組織分管部門開展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每年至少在分管部門范圍內上1次黨課。
5、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每年至少約談1次分管部門和聯系單位主要負責人,及時掌握廉政風險情況,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進行提醒談話,督促及時糾正,對于問題比較嚴重的,及時向黨委、紀委報告。
6、加強對分管部門、聯系單位黨組織落實主體責任和班子成員落實“一崗雙責”情況的督促檢查,對履行責任不到位的,及時約談相關人員,提出具體整改意見。
7、主動接受同級紀委監督,對發生在分管范圍內的違紀違規問題及時發現、主動揭露,支持紀檢監察部門執紀問責,協調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幫助解決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8、嚴肅黨內組織生活,積極參加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會,結合工作分工,就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和個人廉潔從政情況嚴格對照檢查,深入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9、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切實增強“四個意識”,進一步提高踐行“兩個維護”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做到令行禁止。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管好配偶、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如實向上級組織部門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主動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
10、認真總結匯報責任落實情況,每年底圍繞個人年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廉潔自律等情況,認真撰寫述責述德述廉報告,全面準確地向上級紀委和所在黨委報告有關情況,接受監督和評議。
(四)黨委工作部門責任(36項)。
黨委辦公室、黨委組織部、黨委宣傳部、機關黨委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重要支撐,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按照黨委統一部署,既認真抓好職責范圍內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又協助配合落實好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相關責任。
1、黨委辦公室責任(7項)。
(1)負責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日常工作,協助黨委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綜合協調黨委交辦的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相關事項。
(2)協助黨委領導班子及其主要負責人抓好主體責任的落實,協助黨委做好向上級黨委請示報告工作。負責起草黨委落實主體責任情況的報告和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建設工作。
(3)協助黨委在政治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等方面發揮作用。
(4)落實黨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部署和要求,分解落實責任,加強督辦檢查。組織安排黨委落實主體責任的重要活動和重要會議,協調落實有關事項。
(5)加強對全面從嚴治黨等重大問題、重大事項的調查研究,提出解決辦法。
(6)負責黨務公開工作。
(7)負責黨委落實主體責任的記實管理和黨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2、黨委組織部門責任(12項)。
(1)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監督,及時了解思想、工作、生活狀況,提出加強教育管理監督的意見建議并抓好落實。
(2)協助黨委在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等方面發揮作用。
(3)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落實《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情況,指導所管理的黨組織開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和支部組織生活會。
(4)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防止和杜絕違規干預、突擊提拔、帶病提拔、拉票賄選、跑官要官、買官賣官、任人唯親等問題,堅決防止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5)加強干部管理監督,完善考核機制,強化干部問責,及時向黨委提出調整不適宜擔任現職領導干部的意見。
(6)嚴格落實《關于防止干部“帶病提拔”的意見》,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加強動議審查、任前把關、責任追究等重點環節,切實防止“帶病提拔”。
(7)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意見》,按照上級黨委激勵擔當盡職免責意見,建立健全盡職有為免責制度。
(8)加強對黨員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依托“三會一課”、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談心談話、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將全面從嚴治黨作為黨員培訓的重要內容,會同紀檢監察部門組織對新提拔重用的黨員領導干部進行廉政談話。
(9)調查處理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問題,受理關于對黨員干部監督方面的舉報并組織調查處理,對于組織工作中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反映黨員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向黨委報告并移送紀檢監察部門。
(10)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建設工作。落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等制度,對違反規定的干部進行組織處理。
(11)將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納入年度考核,并加強考核結果運用。組織開展黨組織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工作。
(12)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加強基層黨建工作。負責黨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黨委宣傳部門責任(7項)。
(1)把全面從嚴治黨宣傳教育納入黨委宣傳工作總體部署,列入年度宣傳工作要點,提出明確要求。
(2)協助黨委在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制度方面發揮作用。
(3)將全面從嚴治黨專題學習列入黨委中心組年度學習計劃,并負責組織和督導學習。
(4)加強全面從嚴治黨形勢、任務、動態、制度和成果的宣傳報道,宣傳正反兩方面典型,弘揚廉政勤政精神。
(5)深入開展具有××特色的廉政文化建設,挖掘廉政文化資源,扶持廉政文化精品創作。
(6)建立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輿情信息匯集、分析、預警和處置機制,加強輿論引導,營造有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網絡輿論環境,防范聲譽風險,及時回應社會關切。
(7)加強意識形態管理工作,督促所管理的黨組織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建設和黨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4、機關黨委責任(10項)。
(1)負責督促機關各黨支部落實黨委交辦的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的相關事項。
(2)組織機關各黨支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根據黨委安排開展專題警示教育活動。結合機關各黨支部實際,抓好廉政文化建設。
(3)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機關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紀律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4)領導、檢查機關各黨支部工作,協調公司黨委班子成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
(5)加強對機關黨員的監督管理,配合機關各部門,做好有針對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6)督促機關各部門轉變工作作風,重點整治機關病和衙門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務質量。
(7)領導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督促機關各支部定期開好組織生活會;對機關黨員領導干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和生活作風情況進行監督。
(8)加強黨務工作者隊伍培訓,每年組織開展基層黨組織負責人和黨務工作者培訓活動。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建設和黨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9)每年向黨委和紀委匯報機關全面從嚴治黨工作,聽取機關各黨支部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的述職。
二、監督責任。
(一)紀委責任(19項)。
各級紀委要加強政治建設,堅定不移踐行“兩個維護”,忠實履行黨章和憲法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監督專責機關職能,堅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堅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紀法威懾相結合,修復凈化政治生態,協助同級黨委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1、協助履行主體責任。
(1)協助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做好巡視工作。每半年會同黨委專題研究1次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協調解決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大事項。及時向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請示報告反腐敗重大工作、重要案件情況。
(2)建立健全與黨委協調機制,及時向黨委通報日常監督中發現的普遍性或突出問題,與黨委就決定黨員處分工作進行協調。協助黨委督促下級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每年聽取下一級黨委主要負責人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和廉潔自律情況報告,檢查評議下一級黨委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
(3)協助黨委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不良影響的下級黨委及其領導班子成員,及時調查處理,嚴肅追責問責。
2、全面履行監督專責。
(4)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守初心使命,把“兩個維護”貫穿于紀檢監察工作全過程、各方面。強化對踐行“四個意識”、貫徹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的監督,堅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肅查處“七個有之”和“五個有的”等問題,堅決破除圈子文化、碼頭文化。加強對《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涵養積極健康的黨內政治文化。
(5)抓牢監督首要職責,緊盯各級黨委班子及其成員和關鍵部門“一把手”,緊盯黨的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堅持民主集中制、選人用人、作風建設等重點,監督檢查上級黨委、紀檢監察組和公司黨委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保證政令暢通,推動公司脫胎換骨、轉型發展。
(6)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緊盯有直接業務審批權、資金調配權、選人用人權等關鍵部門的“一把手”,重點監督決策是否規范陽光、內部治理是否有效、風險管控是否有力、廉政風險是否排查等。
(7)加強對同級黨委及其成員的監督,發現違規違紀苗頭及時提醒糾正,發現重大問題或者違紀問題線索及時向上級紀委報告,對需要問責的提出建議。加強對下級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重點加強對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的監督。把好新提拔干部政治關、廉潔關、形象關、作風關,對政治不過硬的一票否決,廉潔上有硬傷的堅決排除,品行作風有問題的一律不用。
3、全面加強紀律建設。
(8)鞏固“講政治守規矩嚴紀律”專題警示教育成果,認真開展經常性紀律教育。倡導廉政文化,加強理想信念教育、黨章黨規黨紀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強化廉潔從業意識,營造風清氣正、向上向善的文化氛圍。
(9)認真處理信訪舉報,做好問題線索分類處置,早發現早報告,對社會反映突出、群眾評價較差的領導干部情況及時報告,對重要檢舉事項集體研究。定期分析研判信訪舉報情況,對信訪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處置意見,督促信訪舉報比較集中的地方和部門查找分析原因并認真整改。
(10)深化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將監督執紀由“懲治極少數”向“管住大多數”拓展,協助黨委對存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黨員干部及時提醒、約談、函詢或誡勉談話。對通過談話函詢了結的問題線索,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進行抽查核實,強化監督的嚴肅性。
(11)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重拳遏制增量,聚焦黨的十八大以來著力查處的重點對象,強化對權力集中、資金密集、資源富集部門的監督,嚴肅查處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問題,堅決清除甘于被“圍獵”的腐敗分子,堅決防范各種利益集團拉攏腐蝕領導干部。堅持寬嚴相濟、區別對待,有效化解存量。向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持續亮劍,嚴查“微腐敗”。對“零初核”和問題處置偏軟、案件追查不深、處理不嚴的下級黨委和紀委,進行約談提醒和責任追究。
(12)嚴格依規依紀依法履行職責,謹慎精準、講究政策、注意方法,確保執紀執法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強化審查紀律和審查安全,凡發生審查安全事故的立即報告。加強對下級紀委案件審查、審理工作和紀律處分決定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受處分人員加強管理幫助,認真開展回訪工作。
(13)發揮巡視巡察利劍作用。支持配合巡視巡察工作,把“四個意識”牢不牢、領導班子強不強、政治生態好不好、選人用人公不公、廉潔風險防控力不力等作為巡視重點。優先審查巡視巡察移交的問題線索。加強對巡視巡察整改的監督檢查,對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虛假整改、邊改邊犯的嚴肅問責。
(14)打好作風建設攻堅戰、持久戰,認真落實上級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