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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一
甲方(購房人):
乙方(居間人):
1、甲乙雙方依據《合同法》及相關規定,就甲方購房需要,委托乙方為甲方提供居間服務,在雙方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2、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所需的房屋信息,并保證信息的真實性。
3、乙方向甲方提供免費看房,幫助甲方了解相關政策法規及成交所需的相關費用,并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4、甲方看過乙方介紹的房產以后不論通過何種途經進行交易都視為本公司介紹成功,若甲方私下與賣方成交,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乙方雙倍服務費。(總房款的4%)。
5、甲方經乙方介紹找到所需房產并簽定居間服務合同成交后,需支付給乙方總房款2%的居間服務報酬。
6、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委托乙方求購的房產交易后,須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傭金)為:標的額(總房款)的2%,如甲方需要貸款或其他服務須向乙方另行支付費用(店內明示)。
7、乙方帶領甲方或財產共有人或代理人看房時,甲方承諾甲方及陪同看房人不與房產業主泄露和互留聯絡方式及私下交談,若有任何要求由乙方出面和買方聯絡商談。
8、此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
9、雙方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或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10、甲方的代理人簽訂本協議時應向乙方提供甲方的有效授權書,否則簽署人將承擔本協議約定的全部責任。
11、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
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預訂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乙方預訂_______區_______街_____號《_________》項目______幢______層______室。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并經___________測繪機構預測,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該房屋甲方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給乙方。
第二條乙方預訂的該房屋每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單價為人民幣_____元,總房價為人民幣______元,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按揭]_____方式付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時,支付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作為甲、乙方雙方當事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買賣單價應以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單價為準。
第四條甲、乙雙方商定,預訂期為____天,乙方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到________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
超過預訂期,乙方未與甲方協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解除本協議的,定金不予返還。
第五條甲方同意將發布或提供的廣告、售樓書、模型、樣板房所標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結構、建筑質量、裝飾標準及附屬設施、配套設施等狀況作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應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2、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拒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以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單價作為商品房買賣價格的。
2、甲方未遵守第五條約定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該房屋已存在抵押、預租、查封等事實的。
第八條除本協議第六條、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預訂期內提出解除本協議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第九條其他約定。
第十條甲乙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本協議自行終止。
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______、_______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三
合同雙方當事人:
售房人: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房人: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將自己因拆遷所分得的農民安居房及相應的儲藏室等賣給乙方。房屋、儲藏室等總價為人民幣。
二、甲、乙雙方達成一致后,并在本協議簽章時,乙方應支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乙方得到該房屋一切手續后天內一次性付清甲方余款。
三、此房以后辦理房產證手續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但甲方有義務提供相應手續及幫助乙方辦下該證及其它證件。
四、簽定合同即日起,中途甲方終止合同不愿出售此房,需退還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并賠償乙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如乙方終止合同不愿購房,甲方有權不退還定金。
五、甲乙雙方交易后,甲方沒有任何權利任何理由收回該房及手續費等,今后該房拆遷還房等一切均歸乙方所有。
六、甲乙如要收回該房需經乙方同意并按收回時市場均價的叁倍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否則乙方可以拒絕甲方。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人一份。本合同以簽名日期起生效,如有一方違約,應承擔法律責任,并按合同協議執行。
公證人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四
出賣人: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身份證號碼:
鑒于:甲方擁有房屋性質為農村宅基地房屋,該房屋未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證,且甲方向__村民委員會購買該宅基地的建房配套款24萬元的發票現。乙方以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情況及風險作了充分的了解,愿意購買該房產。
根據《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現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自愿將其家庭所有的位于成都市__號共六層的房屋及其附屬配套裝修和設施以人民幣元整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為表示購買該房屋誠意,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后日內向甲方支付購房定金元,該定金折抵購房款。如甲方反悔對本協議反悔,則雙倍向乙方返回;如乙方反悔,甲方則不予退還定金。
三、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房屋并配合協調乙方到方碑村村委會辦理相關轉移登記手續。甲方交付房屋的當日,乙方以銀行轉款方式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購房款,甲方向乙方出具相應的收據。
四、本協議簽訂后,甲方對該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乙方購買該房屋后,因該房屋拆遷所得補償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拆遷補償手續事宜。
六、甲方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后應向村集體備案登記,協調村集體不干涉阻礙乙方買受該房屋,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該房屋,并將水電氣等戶頭過到乙方名下。
七、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年月日向乙方交付房屋,甲方如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萬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2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解約時,甲方應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日期及支付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萬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甲方。逾期超過1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實際損失費用。
3、如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或使用的,相應賠償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4、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并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八、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九、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乙方: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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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五
2、無房產手續),經與乙方協商,賣與乙方所有,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訂立本合同。
一、房產位于,面積平方米。東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價款,于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現金。
三、甲方保證所出賣的房產產權為自己獨立所有,無抵押、擔保等他項權利。
四、交付,甲方于本合同簽訂日將房產鑰匙交與乙方視為交付房產。
五、違約,如甲方所出賣的房產在本合同簽訂后發生爭議或者有第三人主張權利,均為甲方違約,甲方應當向乙方退還本合同規定的房價款并支付違約金額為房價款的30%的39;違約金。
六、本合同所轉讓的房產由甲方委托為保證人,保證人保證本合同所轉讓的房產沒有權利瑕疵,否則承擔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支付款項的連帶義務。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六
第1條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文字定義: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社區”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市區(縣)?路?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合同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注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協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市區(縣)?路?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市區(縣)?路?號),各方應在會面協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出賣人于?年月日刊登在?報第?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沒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境等細節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原土地使用權人為:?,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土地使用證號碼為:?,土地使用權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商業或住宅)。
第8條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年月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規劃許可:用地規劃批準部門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第10條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房屋銷售許可證:?;出賣人承諾已經依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施工許可:施工許可部門:,施工許可證:開工證:。建筑企業:總設計單位:?,建筑師姓名:,注冊建筑師號碼:?,總施工單位:?,總監理單位:。
第12條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負責驗收;由?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房屋質量。
第13條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良等級。
第14條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墻體平直: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質量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的時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文件交付: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戶型空間。
第23條商品房戶型:?室廳衛浴廁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起居室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5條書房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6條臥室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7條衛生間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8條廚房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9條陽臺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0條過道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1條套內樓梯: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2條重要門窗: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3條貯藏空間: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4條房屋層高:?毫米;室內凈高:毫米。
第35條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4部分?房屋面積。
第36條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平方米。
第37條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至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辦理產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至?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面積辦理產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小:交房后,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平方米、書房面積?平方米,客廳面積:平方米、衛生間面積各為:?平方米;面積的數字以出賣人現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平方米,如果經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至?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大于?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實測結果辦理產權登記。
第42條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測量規范》和《房產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管理機構頒發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據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面積自測: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現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后應當到場;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違約責任:當出現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建筑設備。
第51條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價格?。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個,分布在衛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據,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量不得超過?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電氣部分。
第58條電力供應:負荷kva,計費設備為?,插座位置?,數量?,供電平面圖?,可使用時間: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通訊設施:線路數量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據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使用時間: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供暖與燃氣。
第61條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型號為:?生產企業:?:適用標準:?。
第62條設備安全:安全使用時間20年,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生的產品質量責任;在產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濕度:?暖氣片數量?。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定的標準,計費方式?及價格?每月每平方米。
第66條燃氣品質:燃氣設備:?計量設備:?計費方式及價格:?;燃氣安全裝置為?。
第67條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裝修標準。
第68條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室內環境。
第72條日照時間: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據;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室外環境與綠化。
第78條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采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不得少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采光。
第80條環境綠化:本商品房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10年。
第82條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綠地面積為:?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
第84條環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射臺、移動電話發射臺、廣播電視轉發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社區及設施。
第86條社區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經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本小區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考慮到社區名稱的穩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如此名稱發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元,且在買受人于年月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用地面積:本社區總用地面積為:?,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米,重要指標:容積率:。
第89條建筑總量:社區共有樓房?幢,其中一期工程幢,二期工程?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年?月?日和?年?月?日。
第90條設施使用:社區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參考標準:本社區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量由出賣人提供數據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公共設施:幼兒園?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學校個,其中小學個,中學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醫院(?級?等)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停車場?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郵局?個,?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娛樂設施:?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電話接通時間:?年?月?日?。
第93條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公路寬度:?道路質量:;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95條商品房標識:社區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價格付款。
第99條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大寫: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待的權利。
第100條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于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條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施工企業和監理企業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銀行貸款: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買受人原因: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房屋交付。
第104條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年月日,社區設施環境交付時間為年?月?日。
第106條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入住費用: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管理費、產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強行入住:考慮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境、社區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初步驗收: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后發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保修期間:年,從年?月?日到?年?月?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到達現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七
售方:身份證號:
買方:身份證號:
居間方:
甲,乙,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售方:身份證號:買方:身份證號:居間方:甲,乙,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愿將坐落在區的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房屋性質:所有權人:面積:樓層:產權證號:土地證號:丘號: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甲,乙雙方協商后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該房屋的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承擔。
第三條:傭金支付甲方按照總房價款的%支付,即為人民幣元乙方按照總房價款的%支付,即為人民幣元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不完全履行致本合同終止的,違約方須在違約行為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傭金,守約方已繳納的傭金將予以退還。甲乙雙方惡意串通,損害丙方利益的,對上述傭金的支付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條:房款付款約定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約定:乙方于___日向甲方支付該房屋的定金。計人民幣元$乙方于___日過戶當日交付該房款人民幣元$待該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且甲,乙雙方確認該房屋費用交接清楚并在物業實驗單簽字____日內,結清余款。
第五條:相關事宜。
1,乙方需要貸款并請丙方為其承擔他項權辦理之前擔保責任,乙方需承擔辦理貸款的相關費用。
2,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并促成交易成功,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3,甲方承諾于___日前騰空該房屋,并將該房屋鑰匙交于乙方。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及戶口遷移等過戶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
4,甲方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如有共有權人,甲方保證出售的該房屋已取得其他共有權人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并承擔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戶手續,產生的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均由責任方負責。
3,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并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證明不屬實或其資信度不夠等個人原因造成的貸款未果,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貨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發生本條第1,2,3,款違約責任,均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相當于合同第二條確定的房屋實際成交價的25%數額的違約金,并賠償守約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同時,違約方應向丙方支付總房款的2%違約金。
5,如因一方違約引起訴訟,守約方為訴訟支出的相關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均由違約方承擔。
第七條:免責條款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約定其他事宜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三份,一份三頁,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動終止,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乙方:丙方:
甲方共有人:代理人:經辦人:代理人: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___日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八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山西省二手房屋買賣合同,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賣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
買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屬設施為______。
第二條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費用);。
2、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方負擔。
第三條付款方式:
第四條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后___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五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并向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后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住址(工作單位):住址(工作單位):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___年__月__日。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九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充分協商,就雙方共同投資購買物業并處分之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背景介紹:甲乙雙方共同購買了兩套房屋用于投資,其中一套位于__市古美路__弄__號__室,另一套位于__市古龍路__弄__號__室。
二、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約定:辦理古龍路房屋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時,產權歸屬為甲方一個人所有,房產證為甲方一個人的名字由于甲乙雙方已經與開發商簽署了古美路房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并已經以甲方的名義申請了按揭貸款,小產證屆時辦理出來將是甲乙雙方共有,房產證上將是甲乙雙方兩個人的名字。因此,甲方同意:雖然古美路房屋的產權為甲乙雙方共有,但甲方同意明確放棄與古美路房屋相關的所有權益,該房屋實際上歸乙方一人所有,并配合乙方辦理古美路房屋的出售手續,古美路房屋的按揭貸款由乙方負責按時償還,甲方應給予配合。
三、出資金額、出資比例:甲乙雙方已經協商解決。
四、產權比例。
古龍路房屋的所有權益實際由甲方享有。
古美路房屋的所有權益實際由乙方享有。
五、甲方授權乙方辦理古美路房屋的出售手續以及還貸手續,并向乙方出具公證委托書。
六、房地產權證保管。
古龍路房屋產權證等證件由甲方保管古美路房屋產權證等證件由乙方保管。
七、古龍路房屋與古美路房屋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并及時繳納。
全部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購房及按揭貸款、產權登記所支出的。
公證費、保險費、房產交易稅費、產權登記稅費、律師費、維修基金、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有線電視開通或入戶費、中介費、房屋租金稅費等。
八、物權行使。
古龍路房屋物權由甲方行使,古美路房屋物權由乙方行使。
九、甲乙雙方以按揭貸款的方式購買物業,具體約定如下:
1、古美路房屋雖然已經以甲方名義貸款,但實際由乙方負責及時歸還貸款本息。
2、古龍路房屋以甲方名義貸款,并由甲方負責及時歸還貸款本息。
十、甲乙雙方所購房產的實際產權及收益權等權益由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約定行使。
十一、適用法律。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二、本協議變更或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2、符合本協議相關條款約定的,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3、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不得變更或解除。
十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文件。
十四、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__律師事務所保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十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電話: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___市__區___園六___號樓房(單元__號樓房(建筑面積___米)樓房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大寫肆拾叁萬元整;大寫肆拾叁萬元整;即人民幣小寫430000.00元。
三、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貳萬元整,即小寫__0.00元。
四、乙方于____年__月__日第二次付款大寫叁萬元整,即小寫30000.00元。
五、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____年___月__14日將該樓房購房合同及樓房一并交付給乙方所有,乙方屆時將剩余款項一并付給乙方(乙方在付款時,為確保在以后的房產過戶順利,將暫時暫扣叁仟元購房款,小寫3000.00元,待該樓房的房產證順利過戶給乙方時,乙方再把此叁仟元款項付給甲方)。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甲方保證在該樓過戶時積極提供協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產權不能過戶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八、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____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__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經雙方確認,___年__月__日前,乙方把剩余購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時,甲方屆時將該樓房及全部樓房鑰匙和此樓購樓的售樓合同及購樓收據全部一并交給乙方。交付該房產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十一、雙方違約責任如下: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雙倍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款項。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款項。則甲方不予退還購樓訂金。
十二、附加條款:___。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丙方(見證人):
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簽定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定地點: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十一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及其它相關法律、 法規 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一、 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 北京 市 號房屋,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其現用途為自住。
2.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所有權證, 房屋所有權 證號為 。
3.甲方已于 年 月取得上述房屋的國有 土地使用證 ,國有 土地使用權 證號為 。
4.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所屬 土地使用權轉讓 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和無 債權債務 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 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 佰 拾 萬__仟 佰 拾 元。
三、 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述 種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辦理該房屋買賣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 購房 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支付。
3.貸款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由乙方向 申請貸款支付,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內向 提交 貸款申請 。
四、 定金
乙方于簽訂本合同當日支付甲方 購房定金 貳萬元,作為購房擔保。乙方不購 買房 屋的,定金不退反之,甲方不出售該房屋的,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支付首付款時,定金折抵首付款。
五、 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7日內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房屋內設備、設施及裝飾見合同附件。
六、 乙方同意其購置房屋由原物業管理公司管理,并遵守其管理公約的規定。
七、 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辦理 產權過戶 手續時,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有關稅費。房屋評估費由雙方共同承擔。
2.甲方已交納的 公共維修基金 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并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支付購房款。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購房款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 違約金 。
乙方逾期付款達60日,甲方有權 解除合同 ,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應付款3%的違約金。甲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 逾期交房 達60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愿繼續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附件約定條件的,視為未交付房屋。
5.甲、乙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交易部門提出交易申請。
6.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過戶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5%的賠償金。
八、 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十、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 簽訂。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管理部門備案一份,中介公司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十二
甲方:
住所:
電話: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乙方:
住所:
電話:
證件類型:
證件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坐落于市小區幢室房屋出賣給乙方,。
第二條雙方商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
第三條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合同價款人民幣元。
第四條甲方保證擁有該房產完全、合法的產權,同時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
第五條從甲方名下直接辦理房產證到乙方名下的手續所產生有關稅費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第六條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應在國家限制的交易期結束后天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屋產權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元。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保證該房產至甲、乙交易結束期間無任何擔保、抵押、戶口及房屋質量瑕疵,同時交付之前該房屋的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未在國家規定的交易限制期結束后天內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則視為違約。同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時房屋總價款的%即元作為違約金。
第九條交付該房產時甲方應當將本房屋所屬的維修基金等專屬款項所有權一并轉為乙方所有,同時積極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條本合同一期款人民幣元,已在合同簽訂時當場支付給甲方,同時甲方應于合同簽訂之日起之內將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若有逾期則每天按照合同總價款的%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認真閱讀本合同條款并承諾自愿遵守本合同。
第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份,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待交易限制期結束后,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完成產權過戶。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十三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樓房(單元__號樓房(建筑面積__米)樓房出賣給乙方。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肆拾叁萬元整;
大寫肆拾叁萬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430000.00元。
三、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寫貳萬元整,即小寫20000.00元。
四、乙方于年月日第二次付款大寫叁萬元整,即小寫30000.00元。
五、經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于年月14日將該樓房購房合同及樓房一并交付給乙方所有,乙方屆時將剩余款項一并付給乙方(乙方在付款時,為確保在以后的房產過戶順利,將暫時暫扣叁仟元購房款,小寫3000.00元,待該樓房的房產證順利過戶給乙方時,乙方再把此叁仟元款項付給甲方)。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甲方保證在該樓過戶時積極提供協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產權不能過戶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擔。
七、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乙方承擔。
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
八、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
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元的違約金;
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經雙方確認,前,乙方把剩余購房款一次性付給甲方時,甲方屆時將該樓房及全部樓房鑰匙和此樓購樓的售樓合同及購樓收據全部一并交給乙方。
交付該房產時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
十一、雙方違約責任如下:甲方如違反本協議,則雙倍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款項。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返還乙方所付購樓款項。
則甲方不予退還購樓訂金。
十二、附加條款:
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丙方(見證人):
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簽定日期:
簽定地點: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十四
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購買的房屋位于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甲方已取得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該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產權人:_______。
第二條:雙方一致同意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此房價為凈價,稅費由乙方承擔,房屋內保留設施設備清單如下:
第三條: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的購房定金,作為甲、乙雙方當事人訂立該房屋買賣合同的擔保,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轉為房價款。
第四條:甲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雙倍返還已收取的定金;乙方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已收取的定金。
第五條:甲方同意配合乙方提供辦理銀行貸款所需要的材料及手續。
第六條: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該房屋已存在的出租、查封、共有權人不同意出售等事實的,乙方因此原因拒絕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甲方在乙方支付認購定金之日起至本認購書解除之日止,將該商品房另行出賣給第三方的,甲方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持一份,簽字生效。
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十五
出售人與購買人就位于農村的房屋買賣事項,經充分、平等協商一致,自愿達成本合同。
一、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為________市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集體成員。
二、房屋情況:
3、該交易房屋由出售人全額出資建造,使用的土地為______村_____組集體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體同意,可以長期占有、使用。該房屋在交易前為出售人完整所有、占有、使用,并可以出售轉讓該房屋。
三、為保證本合同切實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出售人保證并承諾如下:出售人自愿根據本合同條款將本合同項下房屋售予購買人,對此不反悔;本合同項下房屋質量符合居住需要,不存在任何質量瑕疵;本合同項下房屋與他人及村集體不存在經濟糾紛,出售人僅將該房屋售予購買人;該房屋售予購買人后,該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屬設施)的所有權益歸購買人,例如可以獲取的`征地補償、拆遷補償等;出售人愿意積極配合購買人辦理房屋產權的相關手續以及愿意積極配合購買人爭取和維護對該房屋的權益。
四、房屋價格:
1、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為固定不變價格。該價格包括了該房屋使用所占土地的費用、房屋建造的費用、附屬設施的價值、合理的增值價值以及應當繳付的相關稅費。
3、購買人存入購房款后并通知出售人后,出售人立即給購買人開具收款收據。
五、購買人根據第四條支付價款之日,出售人交付本合同項下房屋以及相關資料;購買人支付價款后不能正常占有、使用該房屋的,出售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他事項:
1、如果雙方就本合同事項發生爭議,雙方無法協商解決時應當首先請求本村村委會、所在街道辦事處協調解決。
2、雙方應當請至少兩名本村集體成員作為本次交易的見證人,并在本合同上簽字摁手印。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六份,雙方各持三份;副本根據需要制作相應的份數,見證人每人保存副本一份。自雙方簽字摁手印之日起生效,并持續有效。
甲方(手印):乙方(手印):
證明人(手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十六
賣方:身份證號:
買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甲方房屋坐落于建筑面積平方米,房屋用途為。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總金額萬元。
三、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首付款萬元。
待房屋過戶后公積金貸款支付剩余房款萬元。
乙方保證房屋過戶后一個月內付清余款。
四、甲方應于乙方付清全部房款之時,將上述房屋及全部鑰匙交付乙方,并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由乙方對房屋進行接收。
接收后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歸乙方行使,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訊費、網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支付。
五、甲方負責將該房屋所有權更改給乙方所有。
辦理產權時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并保證不管以后房價如何上漲,絕不反悔。
八、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
甲方保證在房款付清時,將房屋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責任。
九、甲方及配偶共同擁有一套住房,辦理房產證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若甲方及配偶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全部由甲方承擔。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十七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賣方買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商品房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商品房基本情況。
1.甲方依據房許字第號《商品房銷售許可證》將坐落在市區路號號樓單元層室廳號的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乙方購買商品房套,建筑面積平方米,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以市房地產管理局實地測量后計算的測量結果為準。
3.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權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年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上述所列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5.甲方出售的商品房除《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所列設施外,還有等設施。
二、總價款及付款方式。
1.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銷售給乙方,總價款元,元。
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購房定金元。
付款日期定金
4.其中第期乙方申請貸款,付款期限屆滿金融機構未批準貸款,且乙方無力支付該款項的,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其已收取的房款返還乙方,本合同解除。如因一方故意造成貸款未獲批準,或乙方逾期不申請貸款,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面積誤差該商品房交付時,實際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超過約定面積%時,乙方可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2.乙方同意接受房屋。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金額按實際建筑面積調整。
3.
四、合同登記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雙方應持本合同到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辦理合同登記,同時鑒證或公證稅費按國家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不能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登記、鑒證或公證,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按房款的%賠償并有權要求解除合同。
五、質量標準甲方交付的房屋需經工程質量監督檢驗部門驗收合格,同時必須實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制度凡未實行《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住宅使用說明書》的住宅房屋,如因質量問題與乙方發生爭議,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產權登記乙方應于房屋交付____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甲方應予協助。
七、設計變更的約定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做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準后天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必須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八、配套設施的承諾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1.
2.
3.
4.
5.
九、房屋的用途及公共設施的使用乙方的商品房僅作使用,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受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十、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甲方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房屋停建、緩建,應在____日內通知對方變更或解除合同。
2.在合同規定期限內,甲方未能按時交房或乙方逾期交付款項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無權要求對方繼續履行合同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的,對方必須履行。
3.房屋未達到國家____省市規定的質量標準,或未達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一、違約責任。
1.甲方如未按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或未按承諾期限運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乙方有權按已付房款額的百萬分之向甲方追究逾期期間的違約金。如逾期180天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下列方式之一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按乙方所欠房款額的百萬分之向乙方追究逾期期間的違約金,如逾期180天乙方仍未能如數付款,甲方有權按下列方式之一追究乙方的責任:
終止合同。甲方應將乙方已付房款扣除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在____日內退還乙方。
乙方向甲方支付上述按日計算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方式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十。
四、雙方承認的附加條款。十。
六、本合同經鑒證或公證后生效。十。
八、商品房平面圖作為本合同附件。甲方:
乙方:營業執照號:
營業執照號:或身份證號: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代理人:
代理人: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賬號:
賬號:電話:
電話:__編碼: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十八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重慶市九龍坡區渝州路2小區3號樓4單元405室(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平方米,產權證號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即人民幣小寫100_元。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即小寫300000元。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空調兩臺(型號:),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飲水機(型號:),音響兩臺(型號:258695),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十二、附加條款:
1、轉讓過后,甲方不的以任何借口干涉乙方對房屋的修改。
甲方(賣方):趙升(印)身份證號:
住址:重慶市九龍坡區歇臺子長石村24號電話:
20__年04月28日。
乙方(買方):張沙沙(印)身份證號:
山西省房屋買賣服務合同(實用19篇)篇十九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方:蘇州我愛我家房屋租賃置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私人房產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依法取得xx市_________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_____字第____________號。甲方為該房屋的現狀負全責。該房屋的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甲方保證該房屋是符合國家及xx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由于違反國家及xx市相關政策法規而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來承擔。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之事簽訂本協議,并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簽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元,價款合計為人民幣元。(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1、乙方應在簽訂《xx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剩余90%房款。
1、乙方應在簽訂《xx市房屋買賣合同》時,支付相當于總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應在辦理立契過戶手續前3個工作日內,支付首期房款。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1.甲、乙雙方合同簽訂后,乙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已付款(不計利息)返還乙方,但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應書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約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應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返還給乙方。
2.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五條款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所應付房款的0.4‰作為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
3.甲方應在獲得全部房款后3個工作日內將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滯納金,逾期超過15天,即視甲方違約,乙方可要求法院強制執行。
1)沒有房屋欠帳,如電話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等;
2)沒有固定不可移動裝修物品的破壞;
3)房屋本身沒有影響房屋使用或美觀的破壞;
4)其它:。
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所申請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辦理過程中由丙方先行墊付,在物業交驗時提供相應票據。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當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屋所在區(縣)交易所留存一份,見證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經辦人:電話:
乙方:經辦人:電話:
丙方:蘇州我愛我家房屋租賃置換有限公司。
經辦人:電話:
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