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對組織目標的一種明確和具體化,可以引導成員朝著共同的方向努力。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規章制度范文,僅供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一
1.食品原料的采購。
采購是餐館為客人提供菜品的重要保證,是餐飲活動的起點,只有原料的質量好,才能保證菜肴佳美。原料采購的數量、質量和價格不合理,會使餐飲成本大大提高。
1)餐館制定嚴格的原材料采購標準;
2)餐館只應采購即將需要的食品原料,避免占用資金和因積壓而造成的浪費。
3)采購員進貨必須根據廚師長的請購單進行購買。
2.食品原料的驗收。
1)采購的食品運到后,由廚師長和驗收員對食品的質、量、價格、等級、數量進行核定入庫,一般物品按2個月的儲存量加以控制。
2)采購人員進貨應是貨到發票到。如果遇到海鮮等發票不能及時送來的.情況,必須由廚師長、驗收員共同在驗貨單上簽字方可。
3)各類冰凍食品、水產品必須抽樣化冰,稱出凈料份量。
4)填寫食品原料驗收與進貨日報表,作出質量好、中、差的記錄。
3.食品原料的領用。
1)領食品原料必須按規定填寫“領料單”,由經理或廚師長簽字方可生效。
2)領料單上要正確寫清品名、數量、單位,發貨人憑單發貨。
3)如發貨數量不足申領數,必須在領料單上寫明實發貨的數量。
4)發貨時,必須經收貨人驗收并簽字。
5)在領海鮮等特殊原料時,必須嚴格驗收,營業時憑菜單的需求量請領。
6)貴重物品(鮑魚、魚翅、甲魚等)必須當日用,當日領。
4.食品的庫存保管。
1)庫房的管理必須有效的進行,以保證餐館食品的及時供應。
2)科學地堆放物品,保持倉庫清潔衛生。
3)按工作程序辦理驗貨手續,做到庫單與實際記錄一致。
4)檢查發貨單位的簽字手續是否齊全,如不齊全,拒絕發貨,壓縮餐館的費用開支。
5)每日對倉庫進行巡視檢查,查看當天食品的庫存量,不足部分及時補充。
6)月末進行月終盤點,檢查食品數量與銷貨記錄是否一致,做到帳貨相符。填寫盤點表。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二
院長行政查房是院長帶領行政職能部門負責人定期深入科室,有計劃、有重點地對科室各項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現場辦公解決問題的一種重要管理形式。為進一步深化醫院管理年活動,加強科室規范化管理,促進科室管理、醫療服務質量再上新臺階,從而全面提升醫院各項工作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查房的目的:
通過定期對全院各科室進行行政查房,全面檢查醫療護理質量、醫德醫風、規章制度執行、收費情況等工作,并聽取意見,解決問題,促進科室規范化管理,提升醫院各項工作管理水平。
二、參加行政查房組成人員:
由正副院長帶隊,辦公室、紀律監督小組、醫教科、護理部、院感科、設備科、后勤保衛科負責人和抽調有關人員參加。
三、行政查房查看內容:
主要包括科室行政管理、規章制度執行、勞動紀律、服務態度、環境衛生、物資供應、安全保衛;醫療核心制度、知情同意(醫患溝通)、處方病歷書寫質量、臨床教學、醫療保險(新農合、高州城鎮醫保、茂名城鎮醫保)、合理規范用藥、專科收治病人管理;護理措施落實、查對、隔離消毒、無菌操作、疫情報告等與護理、院感有關制度執行情況等;設備使用與管理等。同時對科室提出的疑問及實際困難進行現場解答和解決。
四、行政查房分組情況及分工:
(一)行政管理組:
主要檢查科室行政管理、勞動紀律、儀表著裝,文明用語、服務態度、醫德醫風、規章制度落實情況等。
(二)后勤保衛組:
主要檢查科室環境衛生、水電管理、安全保衛、物資供應和管理、用餐問題、設備使用與管理、維修保障等。
(三)醫療組:
執行情況;病歷(包括門診、留觀病歷)質量、處方質量、合理規范用藥情況;按專科收治病人情況;臨床教學開展情況;醫療保險執行情況;醫技科報告單及各類登記材料的書寫質量;醫療安全防范措施執行情況等。
(四)護理院感組:
主要檢查科室基礎護理、生活護理、專科護理、心理護理等護理情況;交接班制度、查對制度、醫囑制度、隔離消毒制度、無菌操作制度等與護理質量有關制度的執行情況;護理查房、病區管理、藥品管理、收費管理情況;護理文書書寫質量;消毒隔離、傳染病疫情報告、院感管理情況等。
五、行政查房程序:由各小組按各自分工開展檢查,檢查結束后集中在科室通報檢查結果并提出整改建議,最后由院長總結并提出整改意見。
六、對在查房中發現的問題,要按醫院有關規定限期整改。對一些原則性問題和屢犯或整改效果不滿意的問題,除處予經濟處罰外,還與職稱晉升、人事聘任直接掛鉤。
七、凡院長在查房中提出需要解決的事項,有關職能科室要加強督辦,并將承辦進展情況、處理結果向院長或分管院長匯報,并轉告醫院辦公室。
八、行政查房每周一次,每次檢查一個科室。每次查房前由院辦負責通知參加行政查房人員集中,統一行動。
九、各檢查小組可根據本線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檢查內容和標準。
十、本制度從20xx年5月6日起執行。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三
第一條為了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進基金有效使用,維護公民醫療保障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醫療救助基金等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及其監督管理。
第三條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保障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遵循合法、安全、公開、便民的原則。
第四條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實行政府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和個人守信相結合。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機制和基金監督管理執法體制,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為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第六條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國家鼓勵和支持新聞媒體開展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醫療保障知識的公益宣傳,并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有關醫療保障的宣傳報道應當真實、公正。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醫療保障等行政部門應當通過書面征求意見、召開座談會等方式,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保人員代表等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意見,暢通社會監督渠道,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監督。
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以下統稱醫藥機構)等單位和醫藥衛生行業協會應當加強行業自律,規范醫藥服務行為,促進行業規范和自我約束,引導依法、合理使用醫療保障基金。
第八條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支付范圍。
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由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制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補充制定本行政區域內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的具體項目和標準,并報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國家建立健全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經辦管理體系,提供標準化、規范化的醫療保障經辦服務,實現省、市、縣、鄉鎮(街道)、村(社區)全覆蓋。
第十條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應當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做好服務協議管理、費用監控、基金撥付、待遇審核及支付等工作,并定期向社會公開醫療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等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一條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應當與定點醫藥機構建立集體談判協商機制,合理確定定點醫藥機構的醫療保障基金預算金額和撥付時限,并根據保障公眾健康需求和管理服務的需要,與定點醫藥機構協商簽訂服務協議,規范醫藥服務行為,明確違反服務協議的行為及其責任。
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簽訂服務協議的定點醫藥機構名單。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服務協議訂立、履行等情況的監督。
第十二條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應當按照服務協議的約定,及時結算和撥付醫療保障基金。
定點醫藥機構應當按照規定提供醫藥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合理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維護公民健康權益。
第十三條定點醫藥機構違反服務協議的,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可以督促其履行服務協議,按照服務協議約定暫停或者不予撥付費用、追回違規費用、中止相關責任人員或者所在部門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直至解除服務協議;定點醫藥機構及其相關責任人員有權進行陳述、申辯。
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違反服務協議的,定點醫藥機構有權要求糾正或者提請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督促整改,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十四條定點醫藥機構應當建立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內部管理制度,由專門機構或者人員負責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評價體系。
定點醫藥機構應當組織開展醫療保障基金相關制度、政策的培訓,定期檢查本單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情況,及時糾正醫療保障基金使用不規范的行為。
第十五條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執行實名就醫和購藥管理規定,核驗參保人員醫療保障憑證,按照診療規范提供合理、必要的醫藥服務,向參保人員如實出具費用單據和相關資料,不得分解住院、掛床住院,不得違反診療規范過度診療、過度檢查、分解處方、超量開藥、重復開藥,不得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不得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不得誘導、協助他人冒名或者虛假就醫、購藥。
定點醫藥機構應當確保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的費用符合規定的支付范圍;除急診、搶救等特殊情形外,提供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以外的醫藥服務的,應當經參保人員或者其近親屬、監護人同意。
第十六條定點醫藥機構應當按照規定保管財務賬目、會計憑證、處方、病歷、治療檢查記錄、費用明細、藥品和醫用耗材出入庫記錄等資料,及時通過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全面準確傳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有關數據,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報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所需信息,向社會公開醫藥費用、費用結構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七條參保人員應當持本人醫療保障憑證就醫、購藥,并主動出示接受查驗。參保人員有權要求定點醫藥機構如實出具費用單據和相關資料。
參保人員應當妥善保管本人醫療保障憑證,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為購藥的,應當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證明。
參保人員應當按照規定享受醫療保障待遇,不得重復享受。
參保人員有權要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提供醫療保障咨詢服務,對醫療保障基金的使用提出改進建議。
第十八條在醫療保障基金使用過程中,醫療保障等行政部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收受賄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
第十九條參保人員不得利用其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
定點醫藥機構不得為參保人員利用其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第二十條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等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和參保人員等人員不得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或者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
第二十一條醫療保障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第二十二條醫療保障、衛生健康、中醫藥、市場監督管理、財政、審計、公安等部門應當分工協作、相互配合,建立溝通協調、案件移送等機制,共同做好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納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的監督,規范醫療保障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違法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行為。
第二十三條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服務協議管理辦法,規范、簡化、優化醫藥機構定點申請、專業評估、協商談判程序,制作并定期修訂服務協議范本。
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制定服務協議管理辦法,應當聽取有關部門、醫藥機構、行業協會、社會公眾、專家等方面意見。
第二十四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與有關部門的信息交換和共享,創新監督管理方式,推廣使用信息技術,建立全國統一、高效、兼容、便捷、安全的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實施大數據實時動態智能監控,并加強共享數據使用全過程管理,確保共享數據安全。
第二十五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根據醫療保障基金風險評估、舉報投訴線索、醫療保障數據監控等因素,確定檢查重點,組織開展專項檢查。
第二十六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會同衛生健康、中醫藥、市場監督管理、財政、公安等部門開展聯合檢查。
對跨區域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行為,由共同的上一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檢查。
第二十七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現場檢查;
(二)詢問有關人員;
(三)要求被檢查對象提供與檢查事項相關的文件資料,并作出解釋和說明;
(四)采取記錄、錄音、錄像、照相或者復制等方式收集有關情況和資料;
(五)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滅失的資料等予以封存;
(六)聘請符合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和專業人員協助開展檢查;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八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以依法委托符合法定條件的組織開展醫療保障行政執法工作。
第二十九條開展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檢查,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且應當出示執法證件。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監督檢查時,被檢查對象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和信息,不得拒絕、阻礙檢查或者謊報、瞞報。
第三十條定點醫藥機構涉嫌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在調查期間,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以采取增加監督檢查頻次、加強費用監控等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定點醫藥機構拒不配合調查的,經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批準,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以要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暫停醫療保障基金結算。經調查,屬于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依照本條例第四十條的規定處理;不屬于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按照規定結算。
參保人員涉嫌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且拒不配合調查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可以要求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暫停醫療費用聯網結算。暫停聯網結算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由參保人員全額墊付。經調查,屬于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依照本條例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理;不屬于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按照規定結算。
第三十一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決定前,應當聽取當事人的陳述、申辯;作出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理決定,應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醫療保障等行政部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將工作中獲取、知悉的被調查對象資料或者相關信息用于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以外的其他目的,不得泄露、篡改、毀損、非法向他人提供當事人的個人信息和商業秘密。
第三十三條國務院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建立定點醫藥機構、人員等信用管理制度,根據信用評價等級分級分類監督管理,將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行政處罰結果等情況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其他相關信息公示系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施懲戒。
第三十四條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定期向社會公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檢查結果,加大對醫療保障基金使用違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接受社會監督。
第三十五條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對侵害醫療保障基金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舉報、投訴。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暢通舉報投訴渠道,依法及時處理有關舉報投訴,并對舉報人的信息保密。對查證屬實的舉報,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舉報人獎勵。
第三十六條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建立健全業務、財務、安全和風險管理制度;
(二)未履行服務協議管理、費用監控、基金撥付、待遇審核及支付等職責;
(三)未定期向社會公開醫療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結余等情況。
第三十七條醫療保障經辦機構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或者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八條定點醫藥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約談有關負責人;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處造成損失金額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一)分解住院、掛床住院;
(三)重復收費、超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
(四)串換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和服務設施;
(六)將不屬于醫療保障基金支付范圍的醫藥費用納入醫療保障基金結算;
(七)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三十九條定點醫藥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并可以約談有關負責人;拒不改正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三)未按照規定通過醫療保障信息系統傳送醫療保障基金使用有關數據;
(四)未按照規定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報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所需信息;
(五)未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醫藥費用、費用結構等信息;
(七)拒絕醫療保障等行政部門監督檢查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第四十條定點醫藥機構通過下列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退回,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責令定點醫藥機構暫停相關責任部門6個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直至由醫療保障經辦機構解除服務協議;有執業資格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吊銷執業資格:
(三)虛構醫藥服務項目;
(四)其他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行為。
定點醫藥機構以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為目的,實施了本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行為之一,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按照本條規定處理。
第四十一條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屬于參保人員的,暫停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個月至12個月:
(一)將本人的醫療保障憑證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二)重復享受醫療保障待遇;
(三)利用享受醫療保障待遇的機會轉賣藥品,接受返還現金、實物或者獲得其他非法利益。
個人以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為目的,實施了前款規定行為之一,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或者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的;或者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或者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理外,還應當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醫療保障等行政部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定點醫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收受賄賂或者取得其他非法收入的,沒收違法所得,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第四十三條定點醫藥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造成醫療保障基金重大損失或者其他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5年內禁止從事定點醫藥機構管理活動,由有關部門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條例規定,侵占、挪用醫療保障基金的,由醫療保障等行政部門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五條退回的基金退回原醫療保障基金財政專戶;罰款、沒收的違法所得依法上繳國庫。
第四十六條醫療保障等行政部門、醫療保障經辦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泄露、篡改、毀損、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商業秘密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違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第四十七條醫療保障等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在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違反本條例規定,給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助、公務員醫療補助等醫療保障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參照本條例執行。
居民大病保險資金的使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監督。
第五十條本條例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四
為了加強對內部各個崗位權限的監督,規范醫療保障管理服務工作,確保醫保基金安全健康運行,根據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縣醫療保障工作實際,制定本管理制度。
醫保經辦機構設置參保管理、醫療保險管理、醫療費用審核、基金財務、稽核統計、檔案管理等。
參保管理:陳瀅瀟、閆巧、何靜、各鄉鎮(社區)勞動保障員;醫療保險管理:秦明國、邱明;醫療費用審核:馮楊、李佯霖、李夢梅、李幸、馮宇、闕成靜、劉艷、方靜雯;信息系統管理員:秦明國;基金財務:程其彬、黃麗君;稽核統計:潘冬莉、楊波、黃蕾;檔案管理:方麗、王彥蓉。各崗位工作人員針對不同崗位開展工作。
(一)參保管理股
1.認真做好醫療保險的參保擴面,按照文件規定,做到應保盡保;
3.負責做好與稅務部門的溝通銜接工作,確保征收工作順利進行;
4.負責參保登記和變更資料的分類存檔和保管;
5.負責醫療保險基金的核定、征繳、催繳及情況匯總;
7.負責征收系統與財務、稅務的對賬工作;
8.負責辦理異地居住登記人員的退費、管理工作;
9.本股室業務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及規范化管理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醫療保險管崗位
1.負責辦理申請異地居住人員醫保就醫的備案工作;
3.依照服務協議對定點醫院和藥店進行管理,查處履行服務協議中的違規、違紀行為;
4.負責醫保計算機設備、網絡設備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保證網絡系統的正常運行;
5.負責系統設置用戶權限和管理,保證系統的安全和數據的可靠性;
6.負責保管技術資料文檔以及磁帶、硬盤、磁盤等存儲介質,并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7.做好對全縣經辦機構的計算機操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咨詢工作;
9.負責與軟件公司的工作聯系,配合進行有關軟件系統完善、升級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醫療費用審核
2.負責“三類人員”醫療待遇的審核,負責管理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特殊門診申請的審核、醫療費用審核結算。
4.指導監督鄉鎮(街道)、縣內定點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救助工作。
8.進行療保障相關政策宣傳工作;
9.組織全縣醫保經辦人員、社區醫保工作人員及定點藥店和醫院的醫保政策培訓;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基金財務崗位
6.配合財政部門,做好各項醫療保障基金賬戶的專戶管理和各種票據管理工作;
7.負責按規定整理、保存、移交好會計檔案資料。
(五)稽核統計(兼內審監督機構)
負責研究修訂風險識別、防范、化解和處置的措施意見、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健全完善基金風險管理體系;負責檢查落實單位各項基金風險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定期出具檢查報告,不斷健全完善內控制度;負責內部審計與監督工作;負責經辦業務的基金風險監控、預警等工作。
(六) 檔案管理股
1.按規范要求負責檔案資料的整理、裝訂、歸檔、掃描、錄入、管理、移交等相關工作;
2.配合其他股室做好相關工作;
3.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各工作崗位按內控分工安排做好各自職責工作,按崗位不相容原則要求相關崗位必須分離。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五
為了規范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險(以下簡稱社保)管理工作。
公司員工、項目合作人員、其他愿意在公司參保的人員。
社保是國家通過立法形式,由國家、集體和個人共同籌集資金確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傷、殘、失業等風險時,獲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康保障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一、行政人事部是集團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門,有以下社保管理職責:
(二)與市社保管理機構溝通,掌握社保政策,擬訂適當的參保方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三)辦理員工及合作項目社保關系的轉移審批事項。
(四)辦理集團公司員工社保費繳交和其他有關社保的事項。
二、財務部是員工社保費的支付與核算部門,有以下社保管理職責:
(一)依據公司社保專管員填制的《社保申請單》支付新員工或異動員工需補交的社保費;
(二)依據當地政府社保機構向銀行托收的社保費憑證承付保費;
(四)配合本公司行政人事部做好當地社保管理機構對公司社保的年檢工作。
(一)凡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則上都是參保對象,但因員工在其他單位或自行參保的,經本人申請說明不需為其辦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二)與公司合作自愿在公司參保的項目人員。
(三)建造師證掛靠于本公司的`建造師。
(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確定為參保對象的員工,設置了試用期的,轉正日期為15日前,包括15日,當月新增社保,轉正日期為15日后的,從批準轉正的次月起為其辦理參保或續保事項,試用期內的社保費可以補交,但費用由員工承擔。
(二)與公司合作自愿在公司參保的項目人員參保,必須在《社保申請單》填寫并審批后,同時按照約定足額繳納社保費用后方可參保。
(三)建造師證掛靠于本公司的建造師參保,根據與項目經理協定的《掛靠協議書》約定的時間進行參保。
員工離職,從離職月(以離職通知單的批準時間為準)的次月一日起停止為其繳交社保費,公司社保專管員應及時為其辦理停保事項(以員工離職當天做減少),若每月15日前離職的員工,包括15日,若產生社保費用,費用由員工自己承擔,需現金或全額在結算工資中扣除,15日以后離職的公司應繳部分由公司全部繳納。因公司社保專管員原因未及時辦理停保事項,所造成的公司多支付的社保費,由責任人承擔。
公司員工的參保項目和保費基數(即月繳費工資)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與成都市社保管理機構商議。屬強制保險項目,應及時辦理參保事項。
公司員工的社保費,包括企業承擔和個人承擔兩部份,統一由員工所在公司支付,員工個人承擔部份,由公司社保專管員造表從員工應發工資中扣回沖抵公司代支付部份。公司原則上只負擔本公司員工的社保費(企業承擔部份),因情況特殊,要由公司承擔非本公司員工社保費的,必須按要求填寫《社保申請單》后報總經理審批。
(一)新員工參保或續保保費支付,根據地方社保管理機構保費支付方式的約定,來不及并入公司月度保費托收,需單獨支付的,由公司社保專管員填《用款申請單》,經用款審批流程后支付。
(二)公司全體參保員工月度社保費的支付采用銀行托收辦法。由公司社保專管員從地方社保管理機構獲取已托收月度《職工繳費工資花名冊》與銀行托收憑證核對。審核無誤后編制《公司月員工參保情況一覽表》連同《員工工資領用表》交財務部辦理成本核算和代繳代扣往來核算。
對于除公司員工以外的參保人員,都將按照《社保申請單》上約定的方式進行購買,同時如有個人繳納部分存在,必須按季度提前繳納社保費用,否則公司社保專管員有權立即停止社保,將損失降至最低。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六
1.收到前來就診的患者就診單時,需認真核對患者住院信息與醫保信息是否相符。
2.及時為患者辦理醫保登記手續,認真核對登記后的醫保提示信息,并按照提示告知患者主治醫師,進行相應業務處理。
3.參保患者繳納住院押金1000元,出院結算時只負責個人費用結算部分,統籌部分費用先由醫院墊付。
4.本院門診慢病和特殊群體費用做到及時結算,特殊情況與醫保、患者溝通協商解決。
1.收接外院單據時要認真核對單據和報告單是否相符,日期是否相符,與備案的病種是否相符。
2.接單據時要隨時記好身份證號,電話,提醒報銷時間。
3.接單據時要做到隨接隨傳,以免單據丟失。
1.醫保患者結算時做好費用審核,并將費用全部上傳市社保中心。
2.認真核對醫保結算單中的'各項指標。
3.每天將結算的醫保患者結算單進行整理。
1.每月初將上月結算的醫保結算單及明細分類整理。
2.將上述表格、醫保結算單報醫保中心。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七
1、設專(兼)職人員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轄區慢性病防治網絡,制定工作計劃。
2、對轄區高危人群和重點慢性病定期篩查,掌握慢性病的患病情況,建立信息檔案庫。
3、對人群重點慢性病分類監測、登記、建檔、定期抽樣調查,了解慢性病發生發展趨勢。
4、針對不同人群開展健康咨詢及危險因素干預活動,舉辦慢性病防治知識講座,發放宣傳材料。
5、對本轄區已確診的三種慢性病(高血壓、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患者進行控制管理。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實行規范管理,跟蹤隨訪,詳細記錄。
6、建立相對穩定的醫患關系和責任,以保證對慢性病患者的連續性服務。
7、村醫醫生及衛生院坐診醫生發現上述各類慢性病時,及時上報公衛組,如有漏報、謊報等一經查實,必當嚴肅處理。
1、公共衛生組全面負責慢性病管理工作。確定本轄區相關業務管理者和監督者,以及慢性病的報告責任人。
2、報告范圍:高血壓、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統疾病。
3、接診醫生發現確診的上述三種需要報告的病例,定期內向公共衛生組報告,公共衛生組收到報告卡,審核登記后,及時向縣疾控中心報出卡片。
4、各種表卡填寫要完整,字跡要清楚,不漏項。
5、凡未按要求上報者,按年度考核細則的規定與考核掛鉤,若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實后嚴肅處理。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計劃,定期召開例會,開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傳板報,定期推出新的有關各種疾病的科普知識,倡導健康的'生活方式。
3、提供健康心理和醫療咨詢等服務。
4、針對不同人群的常見病、多發病開展健康知識講座,解答居民最關心的健康問題。
5、發放各種健康教育手冊、書籍,宣傳普及防病知識。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計劃、宣傳板小樣、工作過程記錄及效果等資料。
1、加強檔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護和利用檔案。健康檔案采用統一表格,在內容上要具備完整性、邏輯性、準確性、嚴肅性和規范性。
2、建立專人、專室、專柜保存居民健康檔案,居民健康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紀律,確保居民健康檔案安全。居民健康檔案要按編號順序擺放,指定專人保管,轉診、借用必須登記,用后及時收回放于原處,逐步實現檔案微機化管理。
3、為保證居民的隱私權,未經準許不得隨意查閱和外借。在病人轉診時,只寫轉診單,提供有關數據資料,只有在十分必要時,才把原始的健康檔案轉交給會診醫生。
4、健康檔案要求定期整理,動態管理,不得有死檔、空檔出現,要科學地運用健康檔案,每季度進行一次更新、增補內容及檔案分析,對轄區衛生狀況進行全面評估,并總結、報告、保存。
5、居民健康檔案存放處要做到“十防”(即防盜、防水、防火、防潮、防塵、防鼠、防蟲、防高溫、防強光、防泄密)工作。
6、達到保管期限的居民健康檔案,銷毀時應嚴格執行相關程序和辦法,禁止自行銷毀。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八
1.以總承包為首、監理公司協調、安裝專業項目負責參加的多專業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組織體系,組織體系的運行模式:。
1)凡是進入廣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總承包現場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各項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并由各專業項目負責組織對施工人員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培訓教育。
2)接受總承包定期和日常安排的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檢查,檢查出的問題,由專業項目負責組織整改,并將整改結果書面匯報項目監理會議和總承包。
3)執行總承包項目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獎罰制度,由項目監理工程師和甲方監督實施獎罰制度的落實效果。
4)專業項目負責向項目監理例會定期匯報本期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情況、存在問題,解決辦法,下期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計劃,由管理體系監督執行情況。
5)各專業負責自己作業區、生活區環境衛生干凈、整潔,生產、生活區垃圾及時打掃干凈,集中堆放,及時集中運輸。
6)負責保護好本專業施工區域總承包商施工安全、環保設施,做到不拆除、不損壞、主動維護好自己施工區域的安全設施。
2.由總承包項目安全經理周明根代表項目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體系主抓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各專業安全員,檢查日常安全、環保、職業健康制度執行情況,檢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環保情況,有權對不文明、環保工作做得不好的專業施工隊伍或個人罰款。
3.由總包負責收集、整理項目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技術資料及歸檔工作,各專業項目負責有責任進行積極配合。
4.項目專業施工區域不好劃分的部位,應有項目監理會議組織分工,劃分好各自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的區域,各專業應遵守對方管理區域的安全、環保要求。
5.由總包項目安全經理負責每月對專業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情況進行考評,考評情況在項目監理會議進行公布,對考請不合格的分包商執行罰款。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九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為認真執行全面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化害為利,依靠群眾,大家動手,保護環境,造福人民”的環境方針,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主要任務是:宣傳和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充分、合理地利用各種資源、能源,控制和消除污染,促進本企業生產發展,創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能盡量減少對周圍生態環境的污染。
3、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企業員工、領導都要認真、自覺學習、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正確看待和處理生產與保護環境之間的關系,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提倡車間清潔生產、循環利用,從源頭上盡量消滅污染物,并認真執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
1、根據環境保護法,企業應設置環境保護管理機構,企業環保技術人員全面負責本企業環境保護管理工作,改善企業環境狀況,減少企業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并協調企業與政府環保部門的工作。
2、建立企業環境保護組織機構,由企業領導和企業環保員組成,定期召開企業環保情況報告會和專題會議,負責貫徹會議決定,共同搞好本企業的環境保護工作。
3、企業環境保護機構應配備必須的環保專業技術人員,并保持相對穩定。設置一名廠級領導來分管環境保護工作,并指定若干名專職、兼職環保技術員,協助領導工作。
1、企業環保工作由分管環保領導主管,搞好企業內的環保工作,并直接向企業負責人負責。
2、環保人員要重視防治“三廢”污染,保護環境。要把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生產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到日常生產中去,實行生產環保一起抓。
3、環境保護工作關系到周邊環境和每個職工的身體健康及企業生產發展,企業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工作制度,任何違反環保工作制度,造成事故者,必根據事故程度追究責任。
4、防止“三廢”污染,實行“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所有造成環境污染和其它公害的車間都必須提出治理規劃,有計劃、有步驟地加以實施,企業在財力、物力、人力方面應及時給予安排解決。
5、對環保設施、設備等要認真管理,建立定期檢查、維修和維修后驗收制度,保證設備、設施完好,運轉率達到考核指標要求。
6、在下達企業考核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同時,把環保工作作為評定內容之一。
7、凡新建、擴建、改造項目中的“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作所需資金、設備材料,必須同時列入計劃,切實予以保證,在施工過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為借口排擠“三廢”治理和綜合利用工程的資金、設備、材料和人力等。
1、本企業環保機構職責:
(1)、在企業分管領導負責下,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環保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企業本企業環保工作的管理、監察和測試等。
(2)、負責組織制定環保長遠規劃和年度總結報告。
(3)、監督檢查本廠執行“三廢”治理情況,參加新建、擴建和改造項目方案的研究和審查工作,并參加驗收,提出環保意見和要求。
(4)、組織企業內部環保檢查,掌握原始記錄,建立環保設施運行臺帳,做好環保資料歸檔和統計工作,按時向上級環保部門報告。
(5)、對員工進行環保法律、法規教育和宣傳,提高員工的環保意識,并對環保崗位進行培訓考核。
1、凡本企業員工,在環境保護工作中,成績明顯者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2、凡本企業員工玩忽職守,任意排放企業“三廢”,造成污染環境事件,按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論處,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1、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等部門文件有抵觸時,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2、本管理制度屬企業規章制度的一部分,由企業負責貫徹落實和執行。管理部門要嚴格執行,并監督、檢查。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
建立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規定。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和管理。
安全部、采購部、各使用人員。
4.1公司倉儲科按規定外根據員工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部根據危害因素的變化情況提出變更防護用品建議并報批準,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對員工的傷害。
4.2倉儲科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分發個人防護用品。
4.3使用范圍包括所有部門。
4.3.1護目鏡的使用規定:
(1)投料崗位、離心崗位、回收崗位在操作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2)包裝崗位控制秤量的員工必須佩帶護目鏡;
(3)備料、裝卸工在分裝各種液體原料和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成品庫在成品轉桶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5)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6)研發中心、質檢員工在接觸各種液體原料、中間體、成品及實驗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2勞動保護手套的使用規定。
(1)所有投料崗位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2)原料庫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3)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3防塵、防毒口罩的使用規定:
(1)生產車間投料、離心崗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4)中央研究所、質檢部實驗、測試過程中,若所處環境中含有毒有害氣體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5)烘房人員在操作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4工作服、防護圍裙、防護服的`使用規定。
(1)所有生產第一線員工在工作過程中都必須穿工作服;
(3)生產車間、原料倉庫在接觸有毒高腐蝕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服工作;
(4)生產車間在研磨、包裝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圍裙工作;
(5)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圍裙工作;
(6)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接觸有毒原料時須穿防護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規定。
原料倉庫、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物料時必須穿水鞋工作;
所有一線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公司規定的工作鞋;
4.3.6氧氣呼吸器的使用規定。
使用方法:將氧氣呼吸器的懸掛佩戴皮帶從左臂及頭部穿過,皮帶落于右肩上,然后打開氧氣瓶壓力所指示的壓力值,就知道氧氣瓶內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氣瓶壓力為10mpa,大約可供使用人員在毒區工作呼吸1小時),按一下手動補給器,使氣囊內原積存的氣排出,將面罩戴好后,進行幾次深呼吸,以觀察判斷供氧呼吸系統是否良好,確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進入有毒區域內工作。
使用注意事項:使用中,氧氣呼吸器防止與其它物件撞擊,嚴禁沾染油類物質,嚴禁接觸火源。嚴禁在毒區使用中摘下面罩與他人談話,若有事應以信號或手勢聯系。使用中應時刻注意氧氣瓶內的壓力下降情況,當壓力降到3mpa時,應立即退出毒區,予以更換。
4.3.7長管式面具的使用規定。
使用方法:長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將有毒區以外的空氣通過軟管進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氣種類濃度的限制,是進入有毒設備檢修。進塔入罐作業,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紋接頭與面罩相連,另一端與大氣相連。
使用注意事項:使用時應注意將進氣口端放置于有毒區域外的上風向,無積水和不易引起塵埃飛揚的地方。使用時應注意防止管道絞結,踩壓,以免形成管道閉塞。使用時必須有監護人。使用中若發現有毒氣味時,則應立即停止作業,退出現場。
4.3.8過濾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規定。
使用方法:過濾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學作用,將被有毒物質污染的空氣,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質后,供以足夠的清潔空氣給人呼吸,使從事毒區工作人員不受毒氣侵入。
使用注意事項:必須按濾毒罐的防毒范圍,專防專用。使用時只適用于空氣中有毒氣體濃度不大于2%,氧氣濃度不低于18%的場所中使用。使用時應作氣密性檢查,凡藥罐有孔洞,藥劑有松動現象應停止使用。過濾式防護面具不適用于容器內使用。防止藥罐受潮,或與水接觸,防止失效。防氨面具當吸氣有氨味時,應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現場;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時,應特別留心,因一氧化碳是無色無味的氣體,不被呼吸所感覺,若稍微感覺不舒服時,應立即退出現場。
4.3.9特殊工種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3.10事故應急處理按應急處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險性較大的特殊作業時,安全部統一安排防護用品。
4.3.12個人防護用品將根據損壞程度或失效情況進行更換:員工首先需填寫勞保用品領用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名同意后,倉儲科根據品種發放。
4.3.13車間防毒面具和電氣防護用品柜的管理規定。
(1)車間防護用品柜,不準任意移動,柜內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個人防護用品。
(2)柜內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處理事故不準動用。
(3)防護專柜存放的個人防護用品應定期檢查,以備作業和搶救使用。
(4)使用后應放回原處(氧氣呼吸器使用后,應通知車間以便安技部門及時充氧)。
(5)交接班的班長或崗位人員要仔細檢查和認真交接防護用品。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一
1、設立環保管理基金,每人每月100元,當月未出現環保事故,按時發放,出現事故的按情節嚴重處罰處理。
2、加強設備管理,嚴禁“跑、冒、滴、漏”的發生,對出現“跑、冒、滴、漏”造成環境污染、熏壞花草樹木的每發生一次扣除車間全部環保獎金。
3、所有沖洗廢水一律要收集進入污水池,沖洗地面要用噴槍以減少廢水的排放量,違反規定每次罰款100元。
4、生活垃圾由統一暫存于垃圾存放區集中處理,廢油、廢液不能隨便亂倒,一律倒入廢液罐集中處理,私自亂倒的每次罰款100元。
6、保護環境,從我做起,搞好環境衛生,對各人的衛生區要堅持每天清掃,始終保持清潔,每星期五進行一次大檢查,發現一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資30元,日常檢查發現四次不合格扣除效益工資30元。
7、對生產過程和實驗、化驗用完的試劑、包裝瓶、桶、廢棄物要造冊登記上報,做好化學危險品“三廢”的收集和回收工作,不得隨意亂丟亂放。垃圾桶分類放置,禁止將易燃、易爆、有毒的廢棄物倒入垃圾桶和混入垃圾收集站,對私自亂倒的每次罰款100元。
8、對出現的各種環保隱患和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本部門不能落實的,要提出整改方案和防范措施并上報主管部門審批,落實整改和技改。
9、實行獎罰制度,每年底對環保方面表現優秀者進行表彰獎勵。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維護公5261司及員工的4102合法權益,規范公司各項社1653會保險的管理,根據《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公司社會保險執行部門為財務部,工作職責包括:
1.人力資源部負責社會保險制度的制定,以及繳納保險人員名單的提交;
2.人力資源部負責社會保險的咨詢、解答;
3.財務部負責社會保險的執行與辦理;
4.財務部負責參保員工的社會保險信息及相關資料的存檔管理。
第五條參保范圍。
(一)公司現有在冊在崗正式員工(不含借調、兼職人員及臨時工);
(二)新招聘員工通過試用期考核,錄用為公司正式員工;
(三)調動人員及臨時工通過考核辦理入職成為公司正式員工。
第六條新入公司員工通過試用期考核,由人力資源部填寫保險繳納申請名單,報總經理簽批。人力資源部按總經理簽批意見,通知需參保人員。
第七條新參保的人員需提供相關材料(1存免冠照片2張,身份證復印件1張,續交人員另行提供保險(中)終止單)后,財務部在一個月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如因員工未能及時提供材料造成參保延后的,由員工個人承擔相應費用及責任。
第八條公司員工符合繳納社會保險的,需服從公司的安排,自覺繳納保險。如因員工自身原因造成未參保或參保延后的,由員工個人承擔相應費用及責任。
第九條公司員工符合繳納保險條件,但因已經參加“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合作醫療”等同類社會保險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參加公司繳納的各項保險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
第十條員工轉入的社會保險,在轉移前將應繳的費用金額繳清,應繳未繳的保險費(包括單位部分、個人部分及產生的滯納金)全部由員工個人承擔,依據財務部計算金額在員工工資中扣除。如因員工個人原因無法及時提供社會保險轉入手續,影響在公司參保所產生的后果由員工個人承擔。
第十一條員工離職的,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在當月或次月辦理員工社會保險的停保手續。
第十二條離職員工如未按照公司規定辦理辭職手續,公司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辦理停保。未能及時停保造成多繳納的保險費(包括單位部分、個人部分及產生的滯納金)全部由個人承擔,在員工來公司辦理保險轉出手續時,財務部核算金額,并交清后方才辦理轉出手續。
第十三條如員工發生社會保險投保條款中規定的事件,應及時通知、咨詢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指導員工按照相關流程向社保機構申請支付或索賠。必要時,當事人應維持現場原貌并保存證據,在索賠時提供所需要的`各類證明(病例本、住院病例、診斷證明書、出院證明、醫療發票原件、住院醫療明細、身份證復印件、準生證、出生醫學證明、手術記錄、交通警察事故調節通知書、責任認定書等)。
第十四條社會保險各險種繳納費用的計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標準執行,
第十五條社會保險中公司繳費部分由財務部按月核算繳納,個人繳費部分從員工工資中扣除并由公司繳納。
第十六條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險關系從外單位轉入本公司時,若原繳費基數與公司規定的繳費基數不同,應調整為公司的繳費基數。如不能調整,需暫沿用原繳費基數繳納的,經財務部上報總經理批示后執行。超出公司同級別繳納的費用部分由本人承擔。財務部在下年度調整繳費基數時,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調整。
第十七條人力資源部與財務部應密切關注國家及當地政府保險法規、政策動態,根據新規定、新政策對本規定及各項繳費基數進行測算并提出調整申請,報總經理審批。經總經理簽批后執行公司員工社保繳費基數的統一標準。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并解釋。
第十九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三
為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同時為了加強對勞保用品領用和使用的管理,結合本公生產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司根據各個生產崗位的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勞保用品種類和發放標準,定時、定量地發放相關的勞保用品。
1.本制度所指的勞保用品:是指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為避免受到傷害或職業危害所配備的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本制度所指的勞保用品主要包括:
a.勞保鞋、絕緣鞋、雨鞋。
b.防護服、雨衣。
c.長乳膠手套、電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線手套。
d.防塵口罩、防毒口罩。
e.安全帽、工作帽。
f.防護眼鏡、墨鏡。
g.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
公司物流部負責勞保用品的各項管理——保管、登記、發放、退庫后的廢棄處理。
1.勞保用品發放標準,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進行不斷修訂,執行“既保證員工工作需要,又不浪費”的原則;不強調平均或攀比。
2.員工在工作中必須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勞保用品,禁止擅自改變勞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將勞保用品挪做私用。
3.勞保用品領用采取以舊換新的方式,各事業部在領用勞保用品時必須交舊才能領新。
4.勞保用品管理實行登記管理制度,物流部為各事業部建立領用登記臺賬,各事業部在發放時詳細記錄每位在職員工領用勞保用品的情況,員工在領取勞保用品時應簽字確認。
5.發放標準:各崗位勞保用品的發放標準及更換周期,請參閱附件“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所規定的勞保用品標準,是指最大標準。
6.因工作崗位調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當月所發放的勞保用品不夠用時,經所在部門主任及以上主管領導批準,可以辦理勞保用品的領用手續。
7.遇節假日或員工有病假、事假、工傷、外出學習培訓等情況連續未在生產崗位超過一周的,在發放生產作業用勞保用品時,根據未出勤的日期長短,酌情減少發放數量,由物流部與各事業部、人力資源部配合執行。若當月未能執行的,則順延到次月執行。
8.以舊換新回收的勞保用品,由物流部負責統一分類保管。定期(按月、季度或半年)上報申請進行再利用或廢損處理。
9.勞保用品若因存在自身質量問題導致不能正常使用的,各事業部必須及時匯總情況,并將剩余勞保用品退回物流部換領新的勞保用品。若因員工在使用中人為損毀或丟失,則當月勞保用品由員工自行解決。
1.勞保鞋、絕緣鞋、雨鞋。
a.公司依據《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發放周期表》及崗位危害給職工配備勞保鞋、絕緣鞋或雨鞋,以避免職工職工腳部傷害事故。
b.職工經培訓合格后進入車間工作應在當日或次日由所在事業部安排人員至庫房免費領用1雙勞保鞋、絕緣鞋、雨鞋(依據崗位不同領用)。
c.公司為專職的高壓電工、電器車間職工配發高壓絕緣勞保鞋。
d.員工在職期間請假連續超過15天的,勞保鞋換領期限則按該員工請假的天數順延。
e.不在更換期內的無特殊原因進行領用或以舊換新的需按公司購買原價的20%現金補償后給予發放,半年內因丟失或不能以舊換新的按公司購買原價的50%現金返補償后給予發放。
f.不在更換期內的職工因辭職、離職、辭退人員,安全鞋、絕緣鞋、雨鞋等勞動保護用品,個人必須退還公司物流部處理,若未退還應按公司購買的實際價格給予賠償,由人力資源部從工資中給予扣除。
g.勞保鞋、絕緣鞋、雨鞋領用不滿半年的人員離職時,公司按勞保鞋、絕緣鞋、雨鞋的全價對個人進行扣款。
h.個人購買的不在換發范圍內。
2.防護服、雨衣。
a.每月月初發放本月的防護服。各事業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防護服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后領取同等數量的新防護服,交一領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c.防護服只用于在工作間內工作時按生產作業要求規定穿著。
d.雨衣按照發放標準一年一領,以舊換新,交一領一。
3.手套等(長乳膠手套、電焊手套、防水手套、帆布手套、線手套)。
a.每月月初發放本月的手套。各事業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手套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后領取同等數量的新手套,交一領一。
b.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c.沾染油污的線手套按照危險廢物進行分類儲存并移交至危廢庫。
4.防塵口罩、防毒口罩。
a.每月月初發放本月的所需的口罩。各事業部安排人員憑使用的舊口罩到物流部簽名登記后領取同等數量的新口罩,交一領一。
b.公司為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崗位配置防塵口罩和防毒口罩。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5.安全帽、工作帽。
a.新員工進入公司根據生產崗位工作的需要,發放一頂安全帽或工作帽。
b.安全帽、工作帽的發放,執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6.防護眼鏡、墨鏡。
a.新員工進入公司根據生產崗位工作的需要,發放一副防護眼鏡。或墨鏡。
b.防護眼鏡、墨鏡的發放,執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7.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
a.公司為噪音超標崗位(打磨工、整形工、銑工、鉗工、步沖機操作工、數控銑工)配備防噪音耳罩。同時執行“以舊換新”制度,領用時交舊領新。
b.防噪音耳罩、防水圍裙、皮圍裙、布圍裙、套袖執行以舊換新管理,領用時交舊領新。
c.物流部在每季度末對領用的數量匯總后進行登記。
8.一次性勞保用品。
a.一次性耳塞、一次性乳膠手套作為一般固體廢物按照公司規定進行處理。
b.一次性用品由物流部按照按生產崗位限額領用的方式。
此管理辦法自批準之日開始生效。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四
規范勞動防護用品各環節的管理,為員工提供符合相關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本公司全體人員。
3.1計劃申報和采購。
3.1.1合同執行部根據倉儲部提供清單進行申報;
3.1.2供應部根據審購單進行采購,所采購的物資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3.2驗收入庫。
3.2.1質檢部根據相關標準進行驗收;
3.2.2檢驗合格后倉庫核對送貨單與實物一致性,符合后簽收入庫。
3.3發放。
3.3.1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數量嚴格按《職工勞保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執行;
3.3.2發放時間定在每月初;
3.3.4標準范圍內勞保用品領用由部門領導核準,超出標準的防護用品由部門領導批準管理部部長核準方可領用后,二者均憑領料單發放。
3.4使用。
3.4.1公司各部門有責任教育和監督所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4.2公司安全員不定期進行此項安全檢查。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五
1、員工出入廠區,應佩戴廠牌,對于無廠牌人員,保安可以拒絕進廠。如確實該員工忘帶廠牌,保安應記下其姓名并上報行政辦可以讓其入廠。員工上班時間外出時,需按規定填妥員工上班外出證明單,保安監督出廠時間,并在員工回廠時簽入回廠時間。
2、有外來人員及車輛來訪時,保安人員應先詢問其是否有聯絡人。如有,電話確認后,按聯絡人員要求予以接待并登記;否則一律請示行政部決定。
3、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以及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都一律不準進入廠區。
4、節假日加(值)班人員或因事需進辦公室及車間、倉庫者,需進行登記后進入。
1、除車間及辦公區外,保安人員有義務進行安全衛生監督管理。負責對公司監控的查看,并對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
2、保安應安排巡邏路線,定時或不定時進行廠區巡邏,深夜當班的人員還必須不定時對廠區各要點及宿舍進行巡查。處理及排除一切安全隱患并做好相關記錄。
3、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部門:(1)打架斗毆者;(2)食堂或宿舍區違規用火或用電者;(3)員工聚眾賭博;(4)擅自處理、搬移、損壞公司財物者;(5)嚴重影響公司形象、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其他行為。
4、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跟蹤調查、核實。
1、遇打劫、偷盜等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與保安隊長及其他保安聯絡并立即打110電話報警。處理完事件后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2、員工間發生糾紛或有不軌行為,保安人員應及時勸阻并制止事態的發展。本廠員工與廠外人員發生爭吵、斗毆等行為,應協助調解并及時報告上級處理。
1、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2、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自覺參加和接受有關部門及本企業組織的各種安全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睡覺等失職情況。
5、值班時要穿保安服并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時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展現出豐臨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覺遵守本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7、應熟記廠內各處之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
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8、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睡覺等失職情況。
9、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責任,損害公司利益。
1、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1、落實宿舍安全管理責任人,定期對員工宿舍門窗、走廊欄桿、樓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反映并盡快維修,防止高空墜物、絆倒、摔傷、偷盜等情況發生。
2、對員工宿舍用水用電進行監督管理,特別嚴查員工亂接電線、插座,使用大功率電器等情況。同時要定期檢查電線老化、水管破裂、線路漏電等隱患,經常對員工進行用電用水的安全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1、高度重視食堂的食品安全問題,對食堂的蔬菜、大米、食用油、佐料、面粉等物質采購實行監督定點采購,防止食品變質、腐爛、中毒等情況,嚴把質量關。同時有責任把員工對飯菜的質量意見對食堂工作人員反映,責令食堂改善。
2、定期安排食堂工作人員進行身體檢查,一旦發現有相關疾病,應立即禁止其繼續工作并責令進行治療,以防傳染。
3、監督管理食堂的衛生情況,檢查食堂相關餐具、碗筷保持干凈、定期消毒。檢查食堂大廳的衛生情況,如剩飯剩菜的處理,給員工創造一個干凈、整潔、放心的就餐環境。
四節、員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第四節、
1、不定期對員工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對有違章行車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有權進行批評糾正。
2、做好在公司大門及車棚的醒目處設立交通安排警示牌和交通提醒等相關工作,時刻提醒員工注意安全問題。
3、在來往公司的道路上,對于那些具有有安全隱患,易出交通事故的地方可設路標或出公告及時提醒員工,同時要安裝路燈,保證員工晚上的騎車安全。
1、特別注意對員工的小孩進行安全管理。嚴禁小孩進入公司生產區、辦公區、食堂內、宿舍樓頂、露天機器堆放處、車棚內、施工區域等場所;告誡小孩父母對孩子的看管教育以及安全注意事項,防止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
2、重視對住廠女工的安全管理。原則上我們對住廠女工實行封閉式管理,杜絕男女混居(合法夫妻除外);晚上定時對女工房間進行巡視,對于夜不歸宿者要進行登記并詢問去處;晚上告誡其不要離開廠區,如有特殊情況需得到保衛科領導批準,最好要結伴而行,杜絕各種安全隱患發生。
1、在公司進行廠房新建、改建、擴建、遷建以及技術改造工程時,必須負責督促施工人員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對于施工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警示標志。
2、對于施工的民工要統一管理,禁止其進入員工宿舍、生產車間等場所,以免其帶來不要的問題;同時要監督檢查施工人員的施工安全,檢查各種安全保護措施是否到位,并對施工人員生活安排進行管理,有權對他們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3、在對公司線路維修和電器修理時要嚴防發生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維修操作時要求有多人在場,禁止維修工單獨一人操作,同時確保維修人員持證上崗,真正懂維修,有經驗,保證其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
險圖標及提示。第七節、危險品的安全存放管理七節、
1、公司嚴令禁止任何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廠區,如有發生,應立即向相關部門反映并妥善解決,并追究當事人責任。
2、對于在倉庫、廠區內有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安全員必須督促相關人員設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第八節、附則八節、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六
1、熟悉職責范圍涉及的相關文件和要求,做好職責范圍內的醫院管理工作。
2、負責與職責范圍內的相關政府管理部門的聯系,及時向醫院相關管理部門通報醫保管理信息。
3、負責參保人員就醫的審核及費用報銷,做好相關財務數據工作。
4、配合醫院相關管理部門,對醫療臨床科室執行醫保管理要求的情況作不定期檢查。協助醫療臨床科室按各醫保管理要求對醫保病人做好服務工作。
5、積極參加醫保管理工作學習,及時掌握醫保管理要求與信息。
6、負責醫保管理辦公室各項月報表工作。
1、公布醫保就醫程序,方便參保病員就醫購藥。
2、設立醫保掛號、結算專用窗口。
3、職工辦理門診掛號或住院登記和費用結算手續時,應認真核對人、證、卡相符,杜絕冒名就診或冒名住院現象。
4、參保人員建立門診和住院病歷,就診記錄清晰、準確、完整,并妥善保存備查,病情診斷要與用藥相符。
5、落實首診負責制,不無故拒收、推諉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病員。
6、貫徹因病施治原則,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嚴格掌握出入院標準,不得掛名、分解、冒名住院。
7、參保職工住院醫療費用個人負擔比例在醫療服務補充協議規定的控制比例內。
1、嚴格執行醫保診療項目,不得將醫保范圍外的項目納入醫保支付。
2、使用醫保目錄外服務項目應征得參保病員或家屬同意,并逐項簽字。
1、嚴格執行醫保用藥規定,基本醫療藥品品種齊全,使用符合協議規定。
2、使用醫保目錄外藥品應征得參保病員或家屬同意,并逐項簽字,住院病人甲、乙類藥品的比例符合醫療服務協議的規定。
3、嚴格執行醫政管理的有關規定,原則上不允許病人在住院期間外購治療性藥品和材料,如病人確實因病情需要外購治療性藥物或材料,必須經病人、科主任和分管院長同意并簽字后方可實施,產生費用及時上報并計入住院總費用。
1、嚴格執行省、市物價部門的收費標準,不得擅立項目收費、分解醫療收費項目、提高醫療收費標準。
2、參保人員門診掛號和醫療費用結算時,使用定點醫院統一發票醫療保險規章制度醫療保險規章制度。
3、認真做好補充醫療保險,不得隨意降低標準或弄虛作假。
4、每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向醫保部門如實報送醫療機構月對賬單。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七
一、衛生院成立慢性病管理科室,各村衛生服務站設立專(兼)職人員管理慢性病工作,建立轄區慢性病防治網絡,制定慢性病工作計劃、實施方案、年底有工作總結。
二、要落實35歲以上人群首診測血壓制度,并在門診日志和病歷中記錄血壓值。
三、在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對于發現高血壓、糖尿病的高危人群,應納入管理,并及時給與指導和健康干預,督促其定期監測血壓和血糖水平,積極落實慢性病三級預防措施。
四、對于發現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應在其知情同意的情況下,為其建立健康檔案,并發放健康教育處方,指導其接受規范治療。
五、責任醫生應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針對慢性病患者開展健康檢查、每年至少4次的健康隨訪。對于控制不滿意的患者,應按照要求,及時規范轉診。
六、慢性病患者健康檔案管理按照《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制度》要求執行,并確保衛生服務的連續性。
七、建立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組,在衛生服務站的指導下定期開展活動,在患者間相互交流心得體會,提高戰勝疾病的勇氣和信心。
八、定期針對目標人群開展慢性病防治知識的健康教育活動,宣傳普及《中國公民健康素養—基本知識與技能》,指導健康行為生活方式,提高群眾自我防病意識和能力。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八
一、醫保信息系統由院網絡中心統一管理,各使用科室必須遵照網絡中心的統一要求使用信息系統。
二、網絡中心負責全院醫保信息系統的安裝、維護及管理。負責全院醫保信息系統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的操作培訓。
三、系統管理員、前臺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參加醫保信息系統管理、操作的培訓。非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得使用醫保設施,訪問醫保信息系統或本機數據庫。
四、網絡中心由專人負責對醫保信息系統進行定期維護。包括對操作系統殺毒,對數據進行日常備份。
五、醫保系統電腦為專機專用,與醫保無關的軟件一律不得在醫保信息系統電腦上安裝、使用。
六、醫保系統操作人員不得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訪問數據庫。不得對醫保系統數據庫信息(包括中心數據庫,本地數據庫)進行修改或刪除。不得將醫保信息系統的信息資料外傳。
七、醫保線路為專線專用,任何人員不得通過不正當手段非法進入醫保信息系統網絡。
八、系統出現故障時,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決,及時通知醫保中心,請醫保中心協助解決。
保管室管理制度(熱門19篇)篇十九
本制度規定了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安全績效的考核要求,旨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目標、指標的順利實現,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管理經驗,激勵各級領導干部和員工奮發進取,自覺地搞好安全生產工作,持續改進安全績效。
本制度適用于xx開關電器有限公司各部門和員工的考核管理。
2、管理職責。
1)公司總經理負責安全、環保績效考核的領導工作。
2)生產部負責對各相關部門或人員在安全、環保目標的實現、風險控制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公司工會對安全、環保績效考核過程進行監督。
4)管理部依據結果對各相關部門或人員進行考核。
3、術語和定義。
是指基于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方針和目標,控制和消除風險取得的可測量結果。
1)本制度是績效考核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環保工作按照考核內容及標準,每月納入各部門績效考核,并捋考核結果報公司綜合科兌現。
2)公司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根據年度目標實現情況,對各部門進行獎懲。獎勵和處罰,應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思想教育與行政懲戒相結合的原則。
3)安全、環保績效考核原則是:權責對等,分期監測,從嚴從細,公平公開,獎懲升降,績效優先。
4)根據考核內容,各部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改進計劃和措施,不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
5、安全、環保績效管理指標體系分為兩個層次,即:公司與各部門簽訂的年度安全、環保目標責任書內容;各部門與班組、員工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內容。
6、公司安全、環保的年度目標經過逐級分解,盡可能地做到細化、量化,便于進行測量控制和考核。各級責任部門按要求組織實施,確保指標的完成。同時要通過嚴格的貫徹落實盡可能使完成指標高于計劃規定指標。
7、安全、環保實行季度與年終評比相結合的原則,對于季度先進個人和年度先進單位給予一次性物質獎勵。
1)每年評選安全生產先進個人3名,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給予一次性物質獎勵。標準為:每人獎勵500元。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參加季度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評選:
a)在安全、環保工作中,有革新、發明創造并獲得成效者;
b)在搶險過程中,使公司財產或人員免受損失或減少損失的有功人員;
d)在安全、環保工作中提出行之有效合理化建議,并取得良好經濟效益的;
f)由于工作突出,本部門在季度績效考核平均成績達到前3名的。
2)年度評選安全生產先進班組1個,經公司領導批準后給予一次性物質獎勵。標準為:按班組員工人均100元進行物質獎勵。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參加年度安全生產先進班組的評選:
a)認真貫徹國家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和行業規范標準的;
d)獲得當地安全、環保部門或國家電網公司、中電裝備公司安全、環保先進榮譽稱號的;
f)采用科學手段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各類事故發生和經濟損失的;
g)年度目標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上的。
8、發生責任性一般死亡、傷殘等級為一級至三級以上的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火災事故,公司依據上級主管部門做出的事故調查報告結論,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
9、發生一起責任性重傷事故,對責任部門考核1000元整。
10、發生一起責任性輕傷事故,對責任部門考核500元整。
11、各部門及其人員瞞報、謊報事故(包括涉險事故),并造成嚴重后果的,按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生產經營單位瞞報謊報事故行為查處辦法》(安監總政法【20xx】91號)和中電裝備《安全生產績效考核管理規定》(【20xx】19號)進行處罰。
12、瞞報、謊報事故行為,依照下列情形認定:
2)故意不如實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初步原因、性質、傷亡人數和涉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等有關內容的,屬于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