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在喪失約束力、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可能會解除或變更。合同協議是商業活動中保障雙方權益的重要文書,它可以明確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我想我們需要起草一份完整而準確的合同協議了吧?撰寫合同協議時,應該清晰、明確地規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同協議范本,僅供參考,請酌情使用。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一
抵押人:
抵押權人:
根據《xxx民法通則》、《xxx合同法》、《xxx物權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年月日簽訂的《合同》同時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位于幢房產證號。
抵押人已于__年__月日與____公司簽訂購銷合同,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實際存在,無產權爭議,抵押人合法擁有。
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不得以任何違法方式轉移抵押物,并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且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若將所提供的抵押物出租,需要事先通知抵押權人,且出租合同不得對抗本抵押協議,所得收益優先向抵押權人支付合同款項。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購銷合同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購銷合同款沒有支付之前(購銷合同履約期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1、按照“購銷合同”有關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抵押物。
2、法院強制執行抵押物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所得款項優先償還本金和付息。若有結余,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1、本協議適用xxx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購銷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購銷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_____份。
簽字地點:_________。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二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做油漆玻璃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十萬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時間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為2分,一年利息為二萬四千元整。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證號:)。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超過六個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日期: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三
參與抵押行為,常常需要用到抵押合同。簽訂抵押合同時,如果抵押物的價值處于不確定狀態,不可以折價或變賣,則不能用于抵押,否則合同無效。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商品房的抵押合同范本”,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抵押人(購房人):(甲方)地址:電話:
抵押權人(貸款人):(乙方)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我國《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后,同意按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確保借款合同(年字第號)的履行,甲方自愿將所購商品房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全面充分了解該商品房具體情況后同意接受甲方所購商品房抵押。
第二條:本合同所對應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數額為(大寫)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已與公司簽訂合同編號為的《商品房買。
第四條:本次商品房抵押所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項下的金額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已經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應維護該商品房的安全與完好。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分上述商品房并可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甲方在債務履行期內連續月或累計月未能按約歸還借款的。
第七條:甲方在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后,須轉為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八條: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第九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本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的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抵押的房地產,因自然損耗或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并恢復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甲方對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房地產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二條:甲方轉讓抵押的房地產,應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讓人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履行抵押合同。
第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房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五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商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管理登記部門存檔一份。
抵押人:(簽章)。
抵押權人:(簽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抵押人(購房人甲方):地址:電話:
抵押權人(貸款人乙方):地址:電話:
為確保主債合同的履行,甲方自愿將所購商品房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所購商品房抵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已與公司簽訂合同編號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經房管部門合同備案,其房屋信息如下:
第三條已作抵押的預購商品房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應。
第四條在上述商品房買賣、損毀或者被征收、拆遷的情況下,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甲方不得單獨支取相應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乙方有權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第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分上述商品房,并可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1、甲方在債務履行期內連續月未能按約歸還借款的。
第六條甲方在領取所購商品房權屬證書后,須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七條抵押關系存誤期間,抵押合同發生變更的,甲、乙雙方應當自抵押合同變更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變更登記。
第八條抵押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乙雙方應當自抵押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一個月內持有關證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九條抵押權與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十條違約責任。
抵押人(購房人甲方):
抵押權人(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款方(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
丙方:擔保方(開發商):
一、總則。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申請購房貸款事宜,經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合同。
二、代款金額、期限、利率及還款方式。
1.代款金額()幣大寫:仟佰拾萬仟元整小寫:元整。
2.甲方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乙方購房款名義,交存(轉)入丙方在行的存款帳戶上。
3.貸款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4.貸款利率為年息%,起息按貸款實際發生日起計息;計息按貸款余額計算。
5.還款。
(1)乙方以一次或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提供貸款。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3.丙方應將貸款用于乙方所購商品房建設工程并保證按期交付房屋。
4.甲方和乙方有權檢查和監督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
5.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之前,如乙方不按期清償債務,丙方保證代乙方履行該項義務。若丙方履行該項義務后,丙方可按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歸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若有逾期,則按日支付應還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到期不清償債務,丙方又未履行代乙方還款義務時,甲方有向丙方追償乙方所欠全部債務的權利并可申請處分抵押物。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按有關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的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選擇以下第()各方式解決。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事項。
八、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房地產登記機關存壹份。
2.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并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后生效。
甲方:代款方(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
丙方:擔保方(開發商):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四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須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購房計劃。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雙方協商房屋單價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氣管道費每戶____________元,電視天線費每戶____________元。
六、預購付款結算辦法。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交納購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合同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購房價款。
2.自簽訂合同后,甲方應在10日內預付第一次購房價款。工程主體完工后預付第二次購房價款。工程竣工移交時結清購房價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滯納金。
七、乙方如因計劃、設計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應提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合同。乙方在___日內返還預收房款,不計利息。
八、本合同自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給甲方鑰匙之日起失效。
九、從交付房屋鑰匙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發現因施工質量影響生產、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內負責維修。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三、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年月日年月日。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五
法定代表: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以下稱“房產商”)的(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貸款幣種:
1.2貸款最高額為元(大寫元)整。
1.3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個百分點(libor+%)。每期計息日的的libor為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個月浮動。
2.2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結息方式:
第三條貸款條件。
3.1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賬戶結算。
第四條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并借記借款人賬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還款。
5.1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提前還款。
6.1借款人如要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手續費。
7.2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保險公司分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借款人的保證。
9.1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貸款人的責任。
10.1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賬戶。
10.2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違約及處理。
11.1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違約的處置: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授權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六
放款人:
借款人:
借款人為購買(以下稱“房產商”)的(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xx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貸款幣種:
1.2貸款最高額為元(大寫元)整。
1.3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自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第一個計息期的b為該貸款發放日的b.b采用個月浮動。
2.2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________年。
2.3結息方式:
第三條:貸款條件。
3.1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帳戶結算。
第四條: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并借記借款人帳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還款。
5.1借款人應遵照本通用版合同.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提前還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________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手續費。
7.2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保險。
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借款人的保證。
9.1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貸款人的責任。
10.1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帳戶。
10.2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違約及處理。
11.1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2)借款人失去執行合同的能力或某些事件之發生使得本合同之執行成為違法或不可能;。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違約的處置: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七
進入公元1998年,種種跡象表明蟄伏多時的房地產市場在千呼萬喚之下已漸顯躍躍之勢。新年伊始,中央銀行宣布:今年支持商品住宅消費及配套服務的貸款規模為1000億人民幣,占計劃總額的11.11%,到1998年7月1日,延續40多年的福利分房制度也將成為歷史。為配合住房制度改革,國家已允許所有商業銀行開辦個人住房擔保貸款。有人斷言,我國城市房地產業是繼股票之后狂襲城市的一股飚風。隨著國外和港、澳、臺資本的輸入,預售商品房合同大量出現,預售商品房抵押貸款也應運而生。由于預售商品房抵押本身的特殊性,更引起了學術界和實際工作部門的廣泛觀注,因此對這一問題展開探討頗具現實意義。
抵押權作為一種典型的擔保物權,早在羅馬共和國末期由裁判官所創制。近現代意義的抵押權是在羅馬法與日耳曼法抵押權二者的基礎上,經由中世紀后期不動產登記制度的發達逐漸形成。通過考察抵押權的沿革史,及其未來的發展趨勢,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抵押權標的物的范圍在不斷擴大。由最初的不動產到不動產物權,如地上權、典權、采礦權、林權等,以至動產也可以有選擇地列入抵押物的范圍。因此,我們對“抵押物必須是完整有形體并具有固定價值”的說法可以提出質疑。預售商品房雖然尚未建成,但法律對預售商品房進行了嚴格的限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此外,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可見,法律已將預售商品房擬制具有所有權形態的有體物,賦予其獨立財產地位。雖然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擔保法》均沒有明確規定預售商品房可以做為抵押權的標的,但實踐中,預售商品房抵押代款早已客觀存在,而且一些省、市制定的地方性法規和行業規章中相繼作出了允許將預售商品房作為抵押權標的物的`規定,如《福建省抵押貸款條例》、《武漢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廣州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特別是1997年5月9日,建設部公布的《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明確規定:“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后,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是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從國外立法例來看,大陸法系的法國等國家和地區的立法允許以未建成和待建的建筑物、其他附著物作抵押。由此可見,無論是理論還是實踐中,我們都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預售商品房可以抵押!而且我國《擔保法》列舉的不得抵押的財產中,也沒有關于預售商品房抵押的禁止性規定。因此在立法上對預售商品房抵押作出系統規范,無疑將是對我國擔保法理論與實踐的補充與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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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八
抵押人(購房人):(甲方)。
抵押權人(貸款人):(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我國《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后,同意按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確保借款合同(年字第號)的履行,甲方自愿將所購商品房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全面充分了解該商品房具體情況后同意接受甲方所購商品房抵押。
第二條:本合同所對應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數額為(大寫)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已與公司簽訂合同編號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四條:本次商品房抵押所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項下的金額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已經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應維護該商品房的安全與完好。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分上述商品房并可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甲方在債務履行期內連續月或累計月未能按約歸還借款的。
第七條:甲方在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后,須轉為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八條: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第九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十條: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當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到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房產的登記手續。
本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的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抵押的房地產,因自然損耗或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并恢復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甲方對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房地產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二條:甲方轉讓抵押的房地產,應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讓人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履行抵押合同。
第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房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五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商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管理登記部門存檔一份。
抵押人:(簽章)。
抵押權人:(簽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九
抵押權人(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銀行_________分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釋義: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并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____________(房產商)購買的位于____________處的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___。
該房產建筑平方米銷售價為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抵押人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____________,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
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并委托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
《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并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并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
投保金額不得抵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于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文件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后,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托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于還本付息。如有結余,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____份。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十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為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房產商”)的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貸款幣種:____________________。
1.2貸款最高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1.3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分_________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__________個百分點(libor+%)。每期計息日的________的libor為________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__________個月浮動。
2.2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結息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貸款條件。
3.1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賬戶結算。
第四條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并借記借款人賬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還款。
5.1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提前還款。
6.1借款人如要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_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__________%手續費。
7.2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借款人的保證。
9.1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第十條貸款人的責任。
10.1按合同有關規定,準時提供貸款予借款人。該貸款人以購房者的名義轉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的賬戶。
10.2借款人按合同規定,付清貸款總額,利息以及其它應付款項之后,將抵押的《房產買賣契約》或《房產權證書》交還給借款人。
第十一條違約及處理。
11.1下列事項構成違約: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或附件的其他條款。
11.2違約的處置:
(2)當借款人發生上述11.1(1)和/或11.1(3)的行為時,經貸款人書面通知后從違約之日起60天內借款人仍不糾正;或借款人發生11.1(2)行為,貸款人有權宣布全部貸款到期,同時,要求借款人償還已發放的貸款金額及利息。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并按其解釋。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
需經借款人和貸款人簽字,并經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須雙方簽署書面協議。
貸款人(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鑒(公)證實行自愿原則)。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十一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為明確甲方和乙方的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
二、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貸款期不足十天的按十天計息,超過十天按貸款實際期限計息。
三、甲方將貸款本金以現金的方式交付予乙方。
四、乙方承諾在貸款期間將本人所有的(汽車登記證號)抵押給甲方。抵押權利價值。
五、抵押期間,抵押物由乙方無償使用,乙方應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檢查。如乙方在使用抵押物時所造成的撞車,撞人等一切后果均由乙方獨自承擔。
抵押期間,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因恢復抵押物原狀或設定新增的抵押物所花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采取以上措施的,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
六、貸款到期日乙方應一次性償還甲方的本金。如乙方不按本協議的約定償還本金,甲方有權依法處理抵押物,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款項用于清償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所得款項超過甲方債權部分,歸乙方所有;所得款項不足彌補本協議項下乙方的全部債務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七、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各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則向蕪湖市鏡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共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抵押情況說明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十二
甲方:代款方(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
丙方:擔保方(開發商):
一、總則。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申請購房貸款事宜,經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合同。
二、代款金額、期限、利率及還款方式。
1.代款金額()幣大寫:仟佰拾萬仟元整小寫:元整。
2.甲方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乙方購房款名義,交存(轉)入丙方在行的存款帳戶上。
3.貸款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4.貸款利率為年息%,起息按貸款實際發生日起計息;計息按貸款余額計算。
5.還款。
(1)乙方以一次或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提供貸款。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3.丙方應將貸款用于乙方所購商品房建設工程并保證按期交付房屋。
4.甲方和乙方有權檢查和監督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
5.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之前,如乙方不按期清償債務,丙方保證代乙方履行該項義務。若丙方履行該項義務后,丙方可按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歸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若有逾期,則按日支付應還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到期不清償債務,丙方又未履行代乙方還款義務時,甲方有向丙方追償乙方所欠全部債務的權利并可申請處分抵押物。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按有關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的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選擇以下第()各方式解決。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事項。
八、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房地產登記機關存壹份。
2.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并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后生效。
甲方:代款方(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
丙方:擔保方(開發商):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十三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做油漆玻璃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十萬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時間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為2分,一年利息為二萬四千元整。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證號:)。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超過六個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訂立時間。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十四
甲方:代款方(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
丙方:擔保方(開發商):
一、總則。
甲、乙、丙三方就乙方申請購房貸款事宜,經協商一致,共同簽訂本合同。
二、代款金額、期限、利率及還款方式。
1.代款金額()幣大寫:仟佰拾萬仟元整小寫:元整。
2.甲方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乙方購房款名義,交存(轉)入丙方在行的存款帳戶上。
3.貸款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4.貸款利率為年息%,起息按貸款實際發生日起計息;計息按貸款余額計算。
5.還款。
(1)乙方以一次或分期付款的方式進行還本付息。
(2)首期還款日:年月日,計元。剩余款期分期并于每月日前償還。
三、抵押物狀況。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提供貸款。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
3.丙方應將貸款用于乙方所購商品房建設工程并保證按期交付房屋。
4.甲方和乙方有權檢查和監督貸款資金的使用情況。
5.在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之前,如乙方不按期清償債務,丙方保證代乙方履行該項義務。若丙方履行該項義務后,丙方可按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
五、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歸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若有逾期,則按日支付應還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到期不清償債務,丙方又未履行代乙方還款義務時,甲方有向丙方追償乙方所欠全部債務的權利并可申請處分抵押物。
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按有關規定協商處理相關事宜。
六、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的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選擇以下第()各方式解決。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約定事項。
八、附則。
1.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壹份,房地產登記機關存壹份。
2.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并經房地產管理機關登記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丙方(簽章)。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十五
抵押人(借款人):
地址:
抵押權人(貸款人):交通銀行分行。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年月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釋義:
(1)期房__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并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__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后,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房產商)購買的位于處的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該房產建筑平方米銷售價為元,共元。抵押人已于年月日與房產商簽訂了,并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并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并委托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并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并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托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抵押人(借款人):
抵押權人(貸款人):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十六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債務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急需一筆資金做油漆玻璃投資,需向甲方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產證(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十萬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資的需要,不作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時間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
4、借款利息:月息為2分,一年利息為二萬四千元整。
乙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房屋產權證(證號:)。
2、抵押物價值:乙方房產證經雙方議定估價為__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甲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后,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還乙方。
(二)乙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乙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甲方發現乙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甲方通知乙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超過六個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停止合同并收回相應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況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乙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甲方償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3、甲乙雙方提供的借款憑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若發生爭議:
1、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請有關部門調解。
3、調解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十七
一、借貸雙方。
1.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外匯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2.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
外匯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金額(按當天牌價買入價計算)。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用途。
五、抵押的外匯:幣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
六、抵押外匯的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借款償還: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抵押外匯的使用權歸貸款方所有。借款方不能提前贖回外匯。抵押期滿,借款方應全額歸還借入的人民幣,贖回原數額抵押的外匯,不受匯率變動的影響。如借款方到期無力贖回,貸款方有權以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的外匯,以抵償借方所欠的貸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匯作抵押的,仍由借款方對原債務關系的債權人,履行償還外匯本息的義務。
九、抵押人民幣貸款與用作抵押的外匯,相互不計利息。
十、貸款監督:貸款方有權了解、監督、檢查借款方的貸款使用情況,借款方應積極配合,給予方便,始借款方違反合同規定,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予以罰息處理。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十八
法定代表: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電話。
住址:
本人有效身份證編號:
借款人為購買________(以下稱“房產商”)的________(以下稱“房產”),向貸款人申請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幣種、金額和期限。
1.1貸款幣種:
1.2貸款最高額為元(大寫元)整。
1.3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期等額歸還。
第二條利率和利息的計算。
2.1貸款利率為“倫敦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加個百分點(libor+%)。每期計息日的的libor為貸款利率的libor,但每筆放款的第一個計息期的libor為該貸款發放日的libor。libor采用個月浮動。
2.2貸款利息以貸款的實際發放天數計收,以360天為一年。
2.3結息方式:
第三條貸款條件。
3.1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供下列資料:
a.《房產抵押貸款申請書》和《貸款申請人資料》;。
b.與房產商簽訂《預購房屋合同正本》或《購房契約》;。
c.房產商出具的購房預付款的憑證。
3.2借款人到貸款人指定銀行開立購房專戶,今后有關購房費用,均通過該賬戶結算。
第四條提款。
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人,根據“預購房合同”規定,當貸款人收到房產商付款通知書后,主動將貸款劃入房產商在貸款人處開立的賬戶,并借記借款人賬戶。向借款人發出付款通知書。
第五條還款。
5.1借款人應遵照本合同1.3條款規定,按時償還。
5.2每次還款日前十五天之內,借款人應將本期歸還的貸款和支付的利率存入購房專戶。由貸款人在還款到期日,主動在購房專戶中扣除其款項,無須事先通知借款人。
第六條提前還款。
6.1借款人如果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必須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貸款人。
6.2提前還款只限于還款期序的倒序進行,而不能抵沖即將到期的貸款或下期的還款。
6.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支付提前還款金額的0.5%至1%補償金。
b.借款人在獲得超過一年后提前還款,應向貸款人繳付提前還款金額0.5%的補償金。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7.1手續費:貸款合同簽訂后,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日之內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的%手續費。
7.2在購房與貸款過程中所涉及的契稅、保險、法律手續、抵押登記、抵押物的處置等費用,均由借款人支付。
7.3由于借款人違約行為使貸款人遭受損失及由此產生的一切有關費用,均由借款人承擔。
第八條保險。
借款人必須按貸款人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保險公司分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低于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限應長于貸款期限1-3個月,保險單正本須注明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將保險單正本送交貸款人。
第九條借款人的保證。
9.1保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金額還本付息。
9.2向貸款人提供一切資料真實可靠,無任何偽裝和隱瞞事實。
9.3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均須負責賠償貸款人的損失。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借款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十九
抵押人(購房人):(甲方)。
地址:
電話:
抵押權人(貸款人):(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我國《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后,同意按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確保借款合同(年字第號)的履行,甲方自愿將所購商品房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全面充分了解該商品房具體情況后同意接受甲方所購商品房抵押。
第二條:本合同所對應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數額為(大寫)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已與公司簽訂合同編號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已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并取得《房屋預告登記證明》。該商品房狀況如下:
房屋坐落:
項目名稱:
預售許可證:
第四條:本次商品房抵押所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項下的金額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已經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應維護該商品房的安全與完好。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分上述商品房并可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1、甲方在債務履行期內連續月或累計月未能按約歸還借款的。
2、
第七條:甲方在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后,須轉為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八條: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第九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十條: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當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到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房產的登記手續。
本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的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抵押的房地產,因自然損耗或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并恢復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甲方對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房地產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二條:甲方轉讓抵押的房地產,應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讓人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履行抵押合同。
第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房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五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商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管理登記部門存檔一份。
抵押人:(簽章)抵押權人:(簽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登記機關:
核準登記時間:年月日。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二十
合同編號:
貸款申請書編號:
一、借貸雙方:
1.借款方:
工商執照:
企業性質:
地址:
電話:外匯開戶銀行。
帳戶:人民幣外匯。
2.貸款方:外匯帳號:
二、借款金額(按當天牌價買入價計算)。
人民幣(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抵押的外匯:幣別。
金額(大寫)。
六、抵押外匯的來源:
七、借款償還: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抵押外匯的使用權歸貸款方所有。借款方不能提前贖回外匯。抵押期滿,借款方應全額歸還借入的人民幣,贖回原數額抵押的外匯,不受匯率變動的影響。如借款方到期無力贖回,貸款方有權以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的外匯,以抵償借方所欠的貸款,借款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八、凡以境外借入外匯作抵押的,仍由借款方對原債務關系的債權人,履行償還外匯本息的義務。
九、抵押人民幣貸款與用作抵押的外匯,相互不計利息。
十、貸款監督:貸款方有權了解、監督、檢查借款方的貸款使用情況,借款方應積極配合,給予方便,始借款方違反合同規定,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或予以罰息處理。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至全部清償貸款之日止。以上條款經雙方蓋章簽字以后,借貸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規定。
借款方(公章):貸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商品抵押合同(精選21篇)篇二十一
抵押人(購房人):(甲方)。
抵押權人(貸款人):(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我國《物權法》、《合同法》、《擔保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后,同意按如下條款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確保借款合同(年字第號)的履行,甲方自愿將所購商品房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全面充分了解該商品房具體情況后同意接受甲方所購商品房抵押。
第二條:本合同所對應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數額為(大寫)元,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甲方已與公司簽訂合同編號為的《商品房買。
第四條:本次商品房抵押所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項下的金額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五條:已經抵押的房屋由甲方占用與管理,甲方應維護該商品房的安全與完好。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分上述商品房并可要求提前清償上述借款。
甲方在債務履行期內連續月或累計月未能按約歸還借款的。
第七條:甲方在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后,須轉為房地產抵押登記。
第八條: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分攤或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第九條: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第十條: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應當持本合同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文件,到鄭州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房產的登記手續。
本抵押合同如發生變更或者抵押關系終止時,甲、乙雙方應當到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的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抵押的房地產,因自然損耗或甲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明顯減少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其行為并恢復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甲方對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無過錯的,乙方只能在甲方因損害而得到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房地產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第十二條:甲方轉讓抵押的房地產,應通知乙方,并告知受讓人房地產已經抵押的情況,甲方未通知乙方或者未告知受讓人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十三條:抵押人死亡,依法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時,其房地產合法繼承人或者代管人應當繼續履行抵押合同。
第十四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房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房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十五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商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管理登記部門存檔一份。
抵押人:(簽章)。
抵押權人:(簽章)。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