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讀后感時,可以借鑒前人的見解和觀點,但要注意結合自己的感受和理解進行獨立思考。借助一些優秀的讀后感范文,我們可以學習到一些寫作技巧和文學鑒賞的方法。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一
在這本書中,史鐵生講訴了自己的故事,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一番獨特見解,文字里充滿了哲思,蘊含著深刻的道理。
書中有一篇講到他與他母親的,那時他還沒從癱瘓的悲傷里走出來,他的母親想方設法想讓兒子振作起來,說話時遇到敏感的詞比誰都在意。看到這里,我也想起在小時候我因為自己一不小心摔跤哭得稀里嘩啦后媽媽一邊哄我一邊用手拍著地板借此讓我消氣。雖然現在想起覺得幼稚,但那關切的眼神我一輩子也忘不了。
書中的一篇文章講史鐵生對來世的想象,他的想象和我們的一樣,倘若有來世,都希望自己先占住幾項先天的優越,聰明,漂亮和有一副好身體。而命運的天平是不平衡的,總有人走運或倒霉。如果一個人受盡了生活里的各種霉運,會灰心喪氣或一蹶不振。但當一個人受到了世界的種種好運,我們很難在這順暢的人生路里嘗到幸福的滋味,生活的魅力也可能會被這順利所沖淡。文章說到苦盡甜來,這才是最為關鍵的好運道。受到了霉運的人只要遇到好事,哪怕那件好事小到不足以與他的那些壞事對抗,他也會覺得很高興。而有了好運的人已經被太多的好事所麻木了,一點點的不順心對于他來說都會覺得很難受。挫折和困難不是壞事,它們像一劑良藥,雖然讓我們在人生的道路上摔了一跤,但會激勵我們向前,磨煉意志。
輪椅限制了史鐵生的身體,卻阻止不了他的`思想的行走,從某種意義來說,他是自由的。他的文章貼近生活,讓讀者體會到生活的美,學會享受生活,珍惜現在所擁有的。
誠如文中的一句所說:“我們都在時光的罅隙里茍延殘喘,可是我們都還有一個平凡生活中的英雄夢想。”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二
讀完之后目光、大腦在最后一段文字上停留了許久:“斯庫特,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他關上燈,回到了杰姆的房間里。他要在那里守護一整夜,等杰姆明天早晨醒來的時候,他還守在床邊。
故事一直到最后都用平凡的文字講述著并不平凡的道理: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故事的結局很平淡,但無論是心里還是腦袋里卻并沒有像故事結局一樣很快平靜下來。
故事已經結尾,我相信后面還會二讀、三讀這本書、這些故事、這些人、這些道理……。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三
當品讀完一部作品后,相信你心中會有不少感想,為此需要認真地寫一寫讀后感了。為了讓您不再為寫讀后感頭疼,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歡迎大家分享。
文章是從一個小女孩的視角來敘述的,故事發生在梅科姆這個地方的故事,這個地方很小,鄰居有怪人拉德利,莫達小姐,女主角叫斯庫特,她的的媽媽在生她之后不久就去世了,家里有4個人,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還有保姆卡波妮。
斯庫特還有一個姑姑和一個叔叔,并不住在一起,文中描寫叔叔的片段較少,只有一個圣誕節的描述,但是從文中看來叔叔達克是一個很紳士的男人,斯庫特的姑姑卻對她很嚴格,為人很刻板,認為女孩子應該有女孩子的樣子,應該穿裙子,不應該出去亂跑等等,大部分的時間斯庫特是很討厭姑姑的,只有在文章的最后斯庫特和杰姆發生危險后,姑姑不自然的拿了她平時穿的牛仔褲給她穿,這個細節描述了姑姑已經慢慢的接收了斯庫特原本的樣子,可能她因為榮譽、面子對斯庫特要求的太多,但是本質上她也是關心他們兩兄妹,也是真的關心阿迪克斯。
迪爾是他們的玩伴,是蕾切爾小姐家的親戚,因為父母不在了,只能由親戚輪流撫養,每個暑假都會輪到蕾切爾小姐。因為有迪爾的存在,他們的童年才有了許多樂趣。剛開始的故事要從怪人拉德利說起。因為年輕時候的放松,拉德利被父親關在家,從年輕時候就開始,拉德利后來也再沒出過門,由父親看管,后來父親死后,由他的哥哥內森看管。對于這樣一個沒有見過的人,小孩子從來都是很好奇的。有了迪爾的加入,他們就想著去看到拉德利,甚至把他引出來,有半夜去看卻被內森當小偷拿槍打的故事,有玩輪胎玩到拉德利門口馬上怕掉的故事,那時候拉德利在他們心中又神奇又可怕。但是有一個暑假,他們兩兄妹上學回來的路上都會在拉德利家門前的那個樹洞里發現一些吃的、零食、懷表等,這里埋伏下了怪人拉德利其實是個好人,只不過多年的`封閉是他不愿面對別人。在這里我不明白的是內森在那個夏天將這個樹洞用水泥封了起來,或許是他發現了拉德利給斯庫特他們送的禮物,但是僅僅只是送禮物,沒有做任何不好的事情,他卻阻擋了拉德利和孩子們的唯一交流,心中似有千百個疑惑。
杜博斯太太在斯庫特看來是一個非常惡毒的人,當他們從他門前走過,他都會用嘴惡毒的話罵他們,而阿迪克斯總是教導他們不要因為別人說了什么而生氣,要從對方的角度想問題,不僅如此,還同意了杰姆去給杜博斯太太讀書,最后杜博斯去世,他也去幫忙,阿迪克斯是一個非常善良的人,總會站在別人的角度上想問題。
湯姆是個黑人,他被住在垃圾堆的白人鮑姆和她的女兒誣告要侵犯他的女兒,法官泰勒指定阿迪克斯為湯姆辯護,或許法官知道阿迪克斯是一個公正的人吧,在辯護的過程中遇到了被威脅被恐嚇,然而阿迪克斯并沒有退縮,他并沒有認為湯姆是個黑人對他有任何偏見,而是盡自己所能去幫助他打官司,為了避免鮑姆迫害他,他孤身一人坐在監獄門口,最終確保了湯姆的人身安全,雖然最后湯姆被判了有罪,但是之前類似的控訴可能幾分鐘就已經判定黑人死罪,而這次花了幾個小時幾天才能判定,證明已經出現了分歧,狀況已經在慢慢變好,只是湯姆在關進監獄沒多久,在阿迪克斯提出上訴期間,就要逃跑而被殺死了。在這場辯論中,阿迪克斯是個勇敢的人。
因為幫助黑人的事情,鮑姆一直想找機會報復阿迪克斯,但是他又不是個能夠正大光明面對沖突的人,比如他只能趁法官不在家去當小偷,在湯姆的妻子海倫工作的路上跟蹤他,在杰姆和斯庫特去演出完回家的途中偷襲他們,想致他們于死地,故事的高潮就在最后,鮑姆想殺斯庫特兄妹的時候,拉德利救了他們,鮑姆死了。阿迪克斯一如既往的公正無私,想把真想說出來,但是他的好朋友也是警長泰特說服了他,如果是這樣,拉德利就要面對人們的贊美,這就會打擾他原有的生活方式,應該是他不愿意的,經過爭論,阿迪克斯妥協了。在我看來這是最好的結果,有些時候為了兩全不得不修改一下事實本身,當然修改后的事實只是保護了好人,懲戒了壞人。
這是一本教育小孩子的書,父親阿迪克斯是一個勇敢的人,在面對威脅的時候堅持做自己認為正確的事情,他是一個能理解別人的人,在面對他人的時候站在別人的角度想問題,同時教育他們兩兄妹如果站在別人的角度上看,每個人都是好人,他是一個善良的人,會幫助鄰居等各種,他是一個謙虛的人,他的槍法很好但是從來不炫耀,就算槍法很好,內心覺得動物也是生命,也放下槍不去剝奪其他生命的權利,書中描寫很多的也是阿迪克斯喜歡看書,正是因為讀了許多書,他才有足夠的知識去幫助湯姆打官司,接受了更多思想才更容易站在別人的角度想問題。
小孩子的教育從來就是言傳身教的過程,越長大越明白父母對于孩子教育的意義,越長大越覺得很多東西從小就已經養成了,現在很難去改變了,所以對于我,現在也在修煉,也已經如今這個不上不小的年齡,也要修煉如何去影響到下一代,雖然我不完美,但是我在慢慢變好。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四
01、去掉那些形容詞剩下的就是真實了。
終于讀完了一部外國文學了,因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難記了。開頭我就讀了好幾遍,直到我在紙上寫下了人物關系圖,終于記住了他們的名字。當然《殺死一只知更鳥》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這一缺點,讀完有種意猶未盡的感覺。
02、起始。
最開始是因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話:“一個人沒必要把自己懂的東西都展現出來。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說了,人們不喜歡他們身邊有什么人比他們懂得多。這會讓他們氣不打一處來。你使用的語言再標準,也改變不了他們。除非他們自己想學,否則一點兒辦法也沒有。你要么閉上嘴巴,要么跟他們說一樣的話。”
當我順著話找到這本書時,看見名字以為講的是懸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發生在19世紀的美國梅克姆鎮;一個基本隔絕于世,還有著種族歧視的小鎮。從一個小女孩的'視角寫出了她從小律師父親阿蒂克斯·芬奇對他的教育,以及為黑人湯姆·魯賓遜作辯護的故事。
03、大多數人都是好人,在你終于了解他以后。
我總是無法歸納好自己的感受,可能還是因為看的書太少,最后只能總結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無法描述出來的細枝末節的感悟。
整本書最精彩的還是當她父親為黑人辯護時,雖然被整個小鎮的人恥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為知道他不會因為流言蜚語而左右自己的觀念,他的正直就是別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當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結局,最終居然是悲劇的結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訴辯護成功的時候,這位黑人在轉換監獄的時候試圖越獄,被白人警察們開槍打死了!
我隨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個年代,想必也覺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監獄中度過了吧,與其等待所謂一個白人律師來救他,不如拼死一搏。這就是發生在美國,在美國就繞不開黑人和白人之間的種族沖突。奴隸制曾經在美國歷史上存在過很長時間。鎮上的人稱呼黑人為“黑鬼”,幾乎所有人都認為黑鬼們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們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壞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夢隨著天光大亮一去不復返,一切都會好起來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歡的并不是這位正直的律師,而是鄰居莫爾小姐,真的是內心很強大的人,認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會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聰慧,過著精致的生活;每天都會精心打理著自己的杜鵑花,會為自己和周圍的孩子們準備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無敵并慷慨的送給鎮上的人們;偶爾又歲月靜好的在走廊上曬著太陽。
而當自己的房子燒毀時,沒有過多的懊惱難過,反過來安慰斯庫特她終于可以蓋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幫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個孩子的相處以及對最后阿蒂克斯的評價都讓我越來越喜歡她。
這種心態以及處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為之追求,并努力成為的,做到每一天起來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戀的感情。
每天都覺得能讓自己健康快樂的成長到現在已經是上天給與的最大的歐氣。當然錦鯉也是每天都要的轉的,說不定還有溢出來的歐氣呢。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五
這本書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現在還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誰。但是某天我偶然開始讀了幾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個八歲小女孩天真可愛的聲音吸引了。
我在考慮著是否可以稱這個小說為倒敘,因為文章是從介紹小女孩的哥哥杰姆為了救她而傷了手臂而開始的,而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個故事大概持續了三年,這期間主要發生了兩件事兒,一是不懂事的孩子們想方設法誘使怪鄰居亞瑟先生出來,結果在不知不覺之中和他變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兒是黑人約翰的審批。本來無罪的約翰,被白人流氓誣陷強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辯護下仍被判為有罪。
兩件事兒都對小女孩產生了重大的影響,使得她慢慢地學會分析事情,學會克制,成為一個有教養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題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鳥,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說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個賢惠的黑人,就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能用氣1槍秒鐘一只知更鳥,因為它們除了給人們唱歌外,什么壞事都不做。類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可以欺負黑人,因為那是最不可原諒的。兩句話放在一起,我們似乎就明白了,無辜可憐缺乏知識,但是卻只是踏踏實實做事的黑人就是這里的知更鳥。殺死他們是最大的罪惡,因為他們無知。
這里通過一個小女孩的成長經歷為我們描繪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視的悲慘境況,但是我們也能從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經意識到了黑人與白人的平等,并且開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們心中,黑人與白人是一樣的,已經是合理的事兒,不需要任何人的審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說,如果陪審團是由你們這些十來歲的孩子組成的話,約翰就不會死了。孩子終會長大的,長大后他們將坐在陪審團的位子,決定黑人的命運,以及這個國家的命運。
慶幸我們已經看到了他們選擇的結果,那就是在美利堅合眾國,無論你是什么膚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除了這些深刻的歷史人權問題,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學到的為人處事的道路也值得我們細細體味。
所以這基本上可以說是本適合小孩的讀物吧。
文檔為doc格式。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六
在這本書中,史鐵生講訴了自己的故事,每一件事都有自己的一番獨特見解,文字里充滿了哲思,蘊含著深刻的道理。
書中有一篇講到他與他母親的,那時他還沒從癱瘓的悲傷里走出來,他的母親想方設法想讓兒子振作起來,說話時遇到敏感的詞比誰都在意。看到這里,我也想起在小時候我因為自己一不小心摔跤哭得稀里嘩啦后媽媽一邊哄我一邊用手拍著地板借此讓我消氣。雖然現在想起覺得幼稚,但那關切的眼神我一輩子也忘不了。
書中的一篇文章講史鐵生對來世的想象,他的想象和我們的一樣,倘若有來世,都希望自己先占住幾項先天的優越,聰明,漂亮和有一副好身體。而命運的天平是不平衡的,總有人走運或倒霉。如果一個人受盡了生活里的各種霉運,會灰心喪氣或一蹶不振。但當一個人受到了世界的種種好運,我們很難在這順暢的人生路里嘗到幸福的滋味,生活的.魅力也可能會被這順利所沖淡。文章說到苦盡甜來,這才是最為關鍵的好運道。受到了霉運的人只要遇到好事,哪怕那件好事小到不足以與他的那些壞事對抗,他也會覺得很高興。而有了好運的人已經被太多的好事所麻木了,一點點的不順心對于他來說都會覺得很難受。挫折和困難不是壞事,它們像一劑良藥,雖然讓我們在人生的道路上摔了一跤,但會激勵我們向前,磨煉意志。
輪椅限制了史鐵生的身體,卻阻止不了他的思想的行走,從某種意義來說,他是自由的。他的文章貼近生活,讓讀者體會到生活的美,學會享受生活,珍惜現在所擁有的。
誠如文中的一句所說:“我們都在時光的縫隙里茍延殘喘,可是我們都還有一個平凡生活中的英雄夢想。”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七
每次看完一本書之后,想寫寫讀后感,但又覺得書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東西有很多,不知從何開始。《殺死一只知更鳥》是前幾周開始看的,一開始以為是懸疑偵探類書籍,后來卻發現它與種族歧視、法律等方面都有關系。
故事以兄妹兩和迪兒對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開始。拉德利不出門,似乎并沒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來,他是拋棄世界的人,但是兄妹倆和迪兒屢次的試探又讓他與世界有了一定的聯系,后來甚至還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獨的人并不孤獨,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與拉德利情況相反的是馬耶拉,她沒有朋友,受盡父親欺辱,書中寫道,“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獨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還要孤獨,而他已經關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獨的不是拋棄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拋棄的人。他們感受不到愛與溫暖,在那個時代背景之下,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湯姆給她的幫助時的溫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發現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沒感受過多少溫情的人,大概會很容易成為無心之人。我很欣賞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認為自己并不是一個好家長,但我認為不是這樣的。他讓孩子們閱讀,讓他們從自己的視角去理解這個世界,不對他們有過多的要求,把道理講給他們。他是一位優秀的教育家。同時,他也是一名優秀的律師。讀后感他為黑人發聲,在種族歧視的大山上開出了一個口子,但終究抵不過時代的悲哀。陪審員還是不分青紅皂白,膚色決定了審判的結果,“馬耶拉在她開口的那一刻已經贏了”,而湯姆最終沒能夠等來上訴的結果,死在逃獄的槍聲下。但是,我們仍“不能因為我們在此之前已經失敗了一百年,就認為我們沒有理由去爭取勝利”。阿蒂克斯邁出了一步,雖然是一小步,但總算邁出去了。
但我覺得最可惜的是,在瓊說出“這就像殺死一只知更鳥的時候”,我沒能理解這其中的深意。這也讓我有了再次閱讀的理由吧。相信我,這是一本值得再次閱讀的好書。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八
我驚奇的發現自己僅僅用了六七個小時就讀完了這本書。要知道一本四百多頁的小說我往往需要一周才能讀完。閱讀速度快了好幾倍還不是最讓我開心的,最讓我開心的是我清楚地感受到了自己的進步,這增加了我繼續追求夢想的信心!我是無意中因為《羅馬假日》這部電影認識了好萊塢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為他,發現了《殺死一只知更鳥》這部電影。
當時由于劇荒,才點開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電影。看完之后,我立馬被這部電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滿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兒童的純真視角講述了一個復雜真摯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題思想和令人身臨其境的場面。因此,我在閱讀這部小說時,邊讀文字邊對照電影場景,真是別有風味,其樂無窮。
我記得看過一部電影,胡軍飾演的項羽跪在秦二世的.儀仗隊旁暗暗發誓:大丈夫當如此。這跟我看完《殺死一只知更鳥》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樣的,不過,我暗暗發的誓是:做父母當如此!小說比電影更詳細,因此我就通過小說中的細節來說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樣的睿智。他的兩個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
小說的背景是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在那時孩子對父母直呼其名絕對是離經叛道的行為。在小鎮居民眼中這位律師父親在教育孩子方面比這離經叛道的行為還有很多——允許女兒滿大街瘋跑、允許女兒不穿裙子、允許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種禮儀、認真傾聽孩子的心聲、耐心解答孩子的疑問、能用威脅解決的從不動手打孩子……最讓人感動的是阿迪克斯總是把“我一直努力讓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夠直視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來,你覺得我還能面對自己的孩子嗎”這樣的話放在嘴邊,時刻用父親的身份約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過自己的正義行為來贏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遠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為無辜的黑人湯姆·魯濱遜辯護;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靜地擦掉了罪魁禍首白人鮑勃·尤厄爾吐在臉上的報復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動來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對方的鞋考慮問題”——雖然鮑勃·尤厄爾罪無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辯護確實當眾揭發了其罪行,導致其少的可憐的一點兒名譽也一掃而光,站在對方的角度看,確實值得憤怒報復。
讀小說時你會發現作者是以一個八九歲的兒童的視角來講述故事的。20世紀初的美國,白人對黑人的歧視態度堅不可摧,在這樣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師為無辜的黑人辯護,這個故事中的婉轉隱幽并不是一個八九歲兒童所能理解的。這個復雜的故事卻被作者恰到好處的用一個純真的兒童視角展現出來了,其中的精彩絕倫只有你自己親自閱讀才能發現。無論是電影還是小說都營造出一個身臨其境的氛圍感,也讓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靜。小說中對小鎮環境的細致勾勒和對人物外貌的傳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讀者帶回到20世紀初的梅科姆鎮。而小說的主題思想——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讓人沉思的力量。
小說的結構也獨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應”來形容——小說以“刺探怪人拉德利”開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結束全篇。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話結尾:“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里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倉里筑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地歌唱。所以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犯罪。”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九
書讀完,覺得有很多東西哽在心里,要回味。
一
我以前不應該認為人性是善與惡的較量——人性中有自私、懶惰沒有錯,但生命的本質不是較量。
父親阿蒂克斯是我最崇敬的人。他尊重孩子,以身作則,給了孩子最好的教育,杰姆和斯庫特會成長為像他一樣正直、善良、寬宏大量的人。
“殺死一只知更鳥”的書題,在書中統共出現了三(四)次,漸讀漸深才知道,它其實是父親的也是他教育孩子要遵守的做人原則,更是對白人的黑人法則的諷刺。讀書時,我不能不想,在黑白仇恨根深蒂固的這個時代的美國,都有父親這樣的對“民主”的覺悟和尊重,為什么平等的人們(譬如白人間)卻不能開誠相見?然而我又好像知道答案似的笑自己提了個白癡問題。(杰姆和斯庫特在書中也有過關于人的種類的討論。)
書末父親的話給了我人生信條,他說,
“斯庫特,當你最終了解他們時,你會發現,大多數人都是好人。”
我想,當我心有懷疑和怨恨,那只是因為我沒有打開慈悲的眼睛,唯有善良的人才能夠接近自然的真理。
二
拉德利很像宮崎駿電影作品《千與千尋》中的無臉男:形象怪異,氣若游絲,心地善良。我不知道他用什么抵御隱居一世的孤獨,我希望能有那力量,但更希望具有父親的力量努力地活。
三
和《城南舊事》一樣,這本書是大人的視野孩童的哲學。
我以前說,每一本好書原本都只遵循著一個簡單樸素的真理,而真正的好書又有足夠魅力讓人讀到最后返璞歸真。現在還要再加上一句:好的書讓人更有力量。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十
這本書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現在還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誰。但是某天我偶然開始讀了幾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個八歲小女孩天真可愛的聲音吸引了。
我在考慮著是否可以稱這個小說為倒敘,因為文章是從介紹小女孩的哥哥杰姆為了救她而傷了手臂而開始的,而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個故事大概持續了三年,這期間主要發生了兩件事兒,一是不懂事的孩子們想方設法誘使怪鄰居亞瑟先生出來,結果在不知不覺之中和他變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兒是黑人約翰的審批。本來無罪的約翰,被白人流氓誣陷強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辯護下仍被判為有罪。
兩件事兒都對小女孩產生了重大的'影響,使得她慢慢地學會分析事情,學會克制,成為一個有教養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題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鳥,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說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個賢惠的黑人,就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能用氣1槍秒鐘一只知更鳥,因為它們除了給人們唱歌外,什么壞事都不做。類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訴她,無論如何都不可以欺負黑人,因為那是最不可原諒的。兩句話放在一起,我們似乎就明白了,無辜可憐缺乏知識,但是卻只是踏踏實實做事的黑人就是這里的知更鳥。殺死他們是最大的罪惡,因為他們無知。
這里通過一個小女孩的成長經歷為我們描繪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視的悲慘境況,但是我們也能從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經意識到了黑人與白人的平等,并且開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們心中,黑人與白人是一樣的,已經是合理的事兒,不需要任何人的審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說,如果陪審團是由你們這些十來歲的孩子組成的話,約翰就不會死了。孩子終會長大的,長大后他們將坐在陪審團的位子,決定黑人的命運,以及這個國家的命運。
慶幸我們已經看到了他們選擇的結果,那就是在美利堅合眾國,無論你是什么膚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權利和義務。
除了這些深刻的歷史人權問題,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學到的為人處事的道路也值得我們細細體味。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十一
《殺死一只知更鳥》,美國作家哈珀﹒李著。故事情節簡單,文字樸實,小說借助一個小女孩的口吻展開,站在孩子角度上來暴露美國南部上世紀三十年代初的社會現實,種族歧視在文中體現最為明顯。這是一部教育巨作,小女孩的父親也就是小說主人公阿蒂克斯是一名律師,他深知黑暗的社會現實,但就在這樣這樣的背景下,他懂得如何教育自己的兩個孩子(還有小女孩的哥哥杰姆),教育非直接說教,而是潛移默化式的滲透,在讓孩子認清現實世界的不公和齷齪后,堅定的引導孩子善良、正直、勇敢,這是難能可貴的。想到我們現在的諸多家庭教育,總是感覺套著枷鎖一樣,一種無形的綁架封固了家長的思想,孩子教育培養上功利性太強,受社會諸多因素干擾和影響,實用主義植入家長的思維進而遷移到孩子身上,孩子成了一個人肉機器,他們的靈魂已經漸漸遠離了肉體,他們的品格素養無法得到正確的培養,將來長大了如何適應變化多端的.社會現實,讓人很擔憂。常聽老人說:“兒孫自有兒孫福”。我的理解是,在孩子成長過程中,我們作為家長更應該注重孩子個人核心素養的培育,進而塑造孩子美好一生,希望我們的的孩子將來能成為一個善良、正直,懂感恩、有主見,熱愛生命、熱愛生活的人,這就是兒孫之福,也是我們所期。
世界很大,但世間很小,生活中我們應該學會轉彎式思考問題,生活告訴了我們應懂取舍,懂三思而后行,學會在恰當的時刻、恰當的位置發聲,發揮出蓄積體內的強力量,讓自己過得舒服同時也讓別人舒服。正如小說中所說“除非你穿上一個人的鞋子,像他一樣走來走去,否則你永遠無法真正了解一個人。”切莫劍拔弩張,因為劍一旦出鞘易傷人。
夜是那么的靜,書房里是那么的溫暖,所愛之人睡的是那么沉,我的心是那么的安,一切都剛剛好。向世界道聲晚安,睡覺。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十二
《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美國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為這學期我們學習的是外國文學史,這本書的書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讀書目里,在圖書館偶然發現它時,我閱讀的興趣極強。當時剛看完這本書,我對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節,以至于完全未意識到書中種族歧視的抨擊。
在網上找書評的時候,看到一句話:“愿你克服偏見,愿你一往無前。”頓時讓我豁然開竅,是的,不論是小女主人公對怪人亞瑟的偏見,還是鎮上的人們對黑人的偏見,都是深刻而毫無原由的,看清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鎮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師,性格溫良的他,雖一身才華,在孩子面前卻只做一位普通的父親,謙遜,溫和。他獨自一人把兩個孩子杰姆和斯庫特撫養長大,言傳身教。在孩子們任性地打擾不愿出門的亞瑟時,阿蒂克斯第一次嚴厲的指責他們不要去干預別人的生活;在孩子們因他為黑人辯論,被周圍的人嘲笑欺負時,他說:不要去理他們,不要去揍他們,挺起你們的頭顱,遠離他們。
阿蒂克斯說:“我希望,我禱告,能讓我帶著杰姆和斯庫特順利渡過難關,最重要的是,能別讓他們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為什么原本通情達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關的事就會完全喪失理智?這種現象我永遠無法假裝理解。”
不論鎮上的人們再怎么反對阿蒂克斯,他也從未害怕,為了保護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槍指著頭,也未曾退縮。最令這個勇敢的父親害怕的是,孩子們帶著偏見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別人的膚色而不是心靈。在梅科姆,即使是懶惰虛偽的白人,也比勤勞質樸的黑人高貴,這是阿蒂克斯無法理解的。
在一次談起打鳥時,他一再囑咐孩子不要去傷害知更鳥,因為它們只為人類歌唱,從來不做危害人類的事情。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親,阿蒂克斯的形象讓我想起了英國的紳士,而單純的用紳士來形容,總覺得不夠。
最貼切的屬余秋雨先生說的那句:“成熟是一種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輝,一種圓潤而不膩耳的音響,一種不再需要對別人察言觀色的從容,一種終于停止向周圍人申訴求告的大氣,一種不理會哄鬧的微笑,一種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種無須伸張的厚實,一種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這么一位成熟的父親,《殺死一只知更鳥》這本書,在我心中的定義應該更像一本家教書,因為,阿蒂克斯就是父親最好的樣子。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十三
囫圇吞棗看完了這本所謂美國借閱率最高的圖書,書開始讀有些枯燥,乏味,根本看不出這書有啥好,能在豆瓣上評分那么高。第二部分庭審的那塊是我認為最好看的地方,點題的章節也是在這個附近。原來知更鳥是只在枝頭歌唱,對人類沒有一點點壞知更鳥隱喻的是對別人無害的人或者事,但是我們有時候卻偏偏要殺死這些人或者事。這就是偏見,為什么這本書在美國借閱率高呢,我認為是因為美國是個移民國家,各種各樣的人,為了自由來到這個國家,而各種不同的人,必然會有不同的意見,不同看法,進而產生各種偏見,而一旦人們看的多了,而自己無力一次次的去改變事情,人們如果一直固執己見,固執于自己的小圈子里,那這個國家就不會發展了,對于個人來說這個人也不會變的更好了。這本書呢,不會告訴你怎么改變偏見,而是讓你看到什么是偏見,這些偏見最后是怎么消除的,看到人家家常閉大門,較少與人交往,就認為人家家是怪人,怪獸,直到自己親眼看到那個人也是一個好人甚至救了自己一命的人,才消除那可怕的偏見;看到別人時常在喝東西,就人云亦云的認為人家是酗酒,直到看到他杯子里面的是可樂,人家還很開心的想要與你分享,你才打消心中對這個人的不好的念頭,書里面說的偏見例子太多了,初看覺得很無聊,很煩,但是自己回頭想想,這些例子也時常在自己的生活中發生,比如固執的認為某個地方的人就是什么樣子的,直到自己有更多的與這個地方的人共事,偏見會漸漸打消;再比如我們會不知覺的對看到的人做內心的評論,而這個評論很大程度上是從表面上做出的;還有對那些與我們交往不深的人懼而遠之;取笑那些與我們不一樣的人,比如殘疾人;取笑那些與我們做事方式不一樣的人,這些都是不好的行為,我們應該努力改正它們。
好句子摘抄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類人,他們只顧擔心來世,根本就不去學習今生如何做人。
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他們不吃人家院子里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倉里筑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的唱歌。所以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犯罪。
勇敢就是,在你還沒有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注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的去做,并且不管發生什么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
阿迪克斯說過,與人交談的禮貌做法是談論對方感興趣的事情,而不是大談特談自己的興趣點。
千萬不要問你事先不知道答案的問題。
你可以選擇自己的朋友,但不能選擇自己的家人,所以不管你是否承認,他們都和你有血緣關系,而且不承認事實會讓你顯得很愚蠢。
迫害,都是來自那些懷有偏見的人。
驅散陰影的最好辦法,就是把一切都擺在明面上。
你永遠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來回走來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慮問題。
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十四
春節期間細細的讀完了《殺死一只知更鳥》,這本書雖沒有跌宕起伏的情節,沒有刻意的結構構思,僅僅是從一個小女孩的角度描述她的童年時光,但是飽含平等、正義、良知、堅守等人性的光芒,卻能讓我停下閱讀,掩卷而思,感悟頗多。
我想,律師也曾經是個孩子。
我想其實每個人都曾是個孩子,所有的父母都曾是個孩子。常常我們認為孩子受到知識、閱歷、眼界的限制,對很多事情是看不懂,看不清,看不準,然而,實則未必,孩子們的眼是純凈的,她們眼睛看到的就是事物的本身本貌,只不過成人那雙雙眼卻沾滿了人間煙火、世俗枷鎖和利益算計,透過那些重重的鏡片,改變了事物的本來面目和應有的處理方式。孩子能看到我們不敢承認的事實罷了,孩童保持了人世間最本真的純粹,而生活卻污染了大多數成年人那雙也曾經明凈的雙眼和純真過的心。
幸運的是,斯庫特有一個勇敢的父親,作為成年人中“異類”,他盡最大努力減少生活的污染與影響,他教會孩子去平等地、善意地對待每個人,學會勇敢,守住光明。作為父親,阿蒂克斯守住了職業操守,也守住了自己的智識,最重要的是守住了自己的孩子美好的心靈。
當然,現實生活中的我們有時候不能左右某些事情的發生、發展,但是當世界要殺死一只知更鳥,如果你無法阻止,至少你需要努力,至少需要讓你所愛之人明白,努力挽回的必要。斯庫特爸爸曾經說過:勇敢就是在面對別人都不認可的事時,依然堅持去做。現在,我們缺乏的就是這份品質、這份情懷和這份堅持,而勇敢正是孩子們成長中最重要的精神食糧。
殺死一只知更鳥就是犯罪。
作為父母,我更希望陪伴著孩子勇敢地堅守心中的那些平等、善良與美好的東西,避免過早的被生活同化和污染,永遠的守護好自己心中的那只知更鳥,童稚永存、大愛永在。
“斯庫特,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她們之后就會發現。”,這個我是相信的,善良的人們,讓我們一起領著孩子們守護好心中的知更鳥吧,不要讓它受傷、被殺死。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十五
很久沒有讀外國文學了,因為它的人名太難記了。好在殺死一只知更鳥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這一缺點,讀完有種酣暢淋漓之感。
這是哈珀李寫于1960年的小說,正確的翻譯應該是殺死一只反舌鳥。只是1961年改編成的電影用了這個名字殺死一只知更鳥,還獲得了奧斯卡金獎,后者就代替了前者。
故事的背景發生在19世紀的美國梅崗,一個基本隔絕于世,種族歧視彌留的小鎮。核心內容是律師阿蒂克斯芬奇為黑人湯姆魯賓遜作辯護的故事。該書主要宣傳一種普世價值觀,平等正直博愛等精神,還有對阿蒂克斯教育孩子方法的推崇。
知更鳥,是一種唱歌動人,與人無害的鳥。在書中象征著阿瑟拉德利,湯姆魯賓遜等善良的人。彈無虛發阿蒂克斯因年輕時射殺了一只知更鳥而感到內疚,三十五年沒有再開過槍。而后,他盡心盡責地去幫湯姆打官司,雖然還是敗訴了,但這種精神依然值得人學習。
從另一個層面看,人不能當一只知更鳥。可以善良,但不能軟弱。拉德利先生是個足善人,與世無爭,忍受著別人怪人的嘲諷;但他的怪也保護著自己,夜晚槍擊嚇唬闖入莊園的孩子。而湯姆在敗訴后不愿再去上訴,越獄而被射殺,再也洗脫不了自己。只能說逃避是沒有用的。善良的人更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能讓你的縱容成全了別人的罪惡,讓你的善良傷害了自己。善是有原則的。
大多數人的選擇不一定是對的,這是我從書中看到的另一種精髓。一個正直的律師和一個公正的法官也斗不過一群野蠻人組成的陪審團。湯姆案子的敗訴,佐證了真理是掌握在少數人的手里這句話。多數人反而更容易形成暴政。當價值判斷與別人相沖突時,還得尊重自己內心深處的選擇。
最贊同的還是信任。雖然有些謊不得不撒,但撒下一個謊的同時得撒下很多個謊去維護。反省自己這么些年來,只有在欺騙上做到了嫉惡如仇。以前太過相信別人,所以遭受了不少次被人欺騙的惡果;后來學乖了,受不了背叛,也因此失了些朋友;再后來學著寬容,一次兩次,或是沒有突破底線的失信也就算了;但再多次就不行了,量變引起質變,友情間的裂痕也會慢慢變大到不可修復的地步。
再大的心也終究不能無視失信后的隔閡。一個人,一次讓我不相信了,便再也不能讓我相信了。
寬容這條道,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十六
“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們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
我摩挲著泛著油墨味的書頁,我仔細地揣摩著每一個字,每一句話,我甚至能感受到每一個符號里所蘊著的作者蓬勃的情感。很久沒有看過如此能夠讓我為每一個文字所顫抖的書了,《殺死一只知更鳥》做到了。
在作者哈珀·李的筆下,我看到了經濟大蕭條下的美國,我看到了在那個貧瘠的時代里所謂的“人權”,我看到了在黑暗中透出的微弱的光。
在那個時代,大部分白人的心里,黑人就是如同他們膚色一般的存在。在潔白的他們眼中,黑人貪婪、低劣,他們認為黑人是社會動亂的根源。他們理所當然地將錯誤歸咎到黑人身上,這也就是為什么當善良的“知更鳥”——湯姆·魯賓遜被誣陷之時,幾乎所有人不等審判便已經為他扣上了“有罪”的帽子。偏見,是殺死湯姆的那一把槍。
書中的另一只“知更鳥”,是與他人不同的、不善交往的“怪人”拉德利。人們將足不出戶的拉德利描述成一個謀害雙親的“殺人犯”,在那扇吱嘎作響的百葉窗里,其實正閃著一雙渴望與外界交流的眼睛。偏見,是關住拉德利的那一扇門。
因為偏見,人們誤解了最單純的善良;因為偏見,人們拒絕相信事實的真相。偏見者高高在上發表著和平自由的言論,絲毫不覺自己的話語似子彈一般穿透一個個弱小的靈魂。在這中間,我看到了從黑暗中射出的那一道光,我聽到了為被偏見者發出的擲地有聲的吶喊。“在這個國家里,我們的法庭是偉大的平等主義者。在我們的法庭里,人人生而平等。”這是來自律師阿迪克斯平靜卻格外具有分量的言語。他是勇士,是敢于劃破黑暗的勇士,執正義之利刃去刺穿偏見的屏障;他是父親,是以身作則教導孩子們什么是勇敢的父親,堅毅卻又不失柔情。
在這本書里,以孩子的視角出發,我看到了活在偏見中的人們有多么的可悲,與此同時我也看到了在這無邊的黑暗中閃爍著的跳躍的光點,微小,但明亮。所以,我用筆,試圖喚醒著人們的良知。
“你不可能真正了解誰,除非你穿著它的鞋子陪他走上一段。大多數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終了解他們之后就會發現。”
“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十七
美國電影協會評選的“100名銀幕英雄與惡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師(本書主角)名列英雄首位。
成長總是個讓人煩惱的命題。成長有時會很緩慢,如小溪般唱著叮咚的歌曲趟過,有時卻如此突如其來,如暴雨般劈頭蓋臉……三個孩子因為小鎮上的幾樁冤案經歷了猝不及防的成長——痛苦與迷惑,悲傷與憤怒,也有溫情與感動。這是愛與真知的成長經典。
哈珀·李所作的《殺死一只知更鳥(精)》的故事發生在大蕭條時期美國南方一個靜謐的小鎮,幾樁離奇的疑案徹底打破了幾個孩子平靜的生活:事件的真兇,怪人的謎底,傳言背后的真相……在父親的指引下,他們在迷霧中尋找真知,在磨難中歷練風度,在不公平中積累正氣,經歷了暴風驟雨般的成長,也感受了人間的溫暖與真情。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十八
知更鳥從不毀壞別人的花園,不在玉米倉里作窩,它只唱歌給我們聽。由于偏見壓迫種種不知緣由的不公平,即使有人辯駁證實無辜,知更鳥還是被殺死了,他沒做錯任何事,做錯事的是那些自以為高人一等的正義者歧視者。
我們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強迫我們相信的那樣生來平等——有些人比別人聰明,有些人生來就比別人占優勢,有些男人比別的男人掙錢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別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數人有才華。但心智正常的人從不會恃才而傲。我們需要一個給所有人平等的地方,也許是未來某天的法庭。
在我能和別人過得去之前,我首先要和自己過得去。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阿迪克斯遵循良心困難重重依舊努力尋求公平,不是每個人都勇敢,但即使敗訴,會在每個人心上留下一顆火種,某天,良心會憑借這火種燃遍。
兩個不同卻相似的人,一個經受悲慘走向不幸,另一個不必再經受同樣的折磨,知更鳥無辜,但即使所有人承認無辜,卻不能判他無罪,終點唯有死亡。勇敢是:當你還未開始就已知道自己會輸,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無論如何都要把它堅持到底。你很少能贏,但有時也會。但有時勇敢是,嘗試過已經輸了,那就選擇另一種方式,臥薪嘗膽,待到時機成熟,再來嘗試。
我不知道,可是他們做了。他們以前做過,今天又做了,他們將來還會再做,當他們這樣做的時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為這句話感到壓抑,漸漸感到自己的變化和堅硬的內心,我想,除了孩子,所有的成年人都應該學會保留一寸柔軟,不被社會改變,不隨大流變遷,守己。
除非你穿上一個人的鞋子,像他一樣走來走去,否則你永遠無法真正了解一個人。
斯庫特,當你最終了解他們時,你會發現,大多數人都是好人。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十九
我是無意中因為《羅馬假日》這部電影認識了好萊塢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為他,發現了《殺死一只知更鳥》這部電影。當時由于劇荒,才點開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電影。
看完之后,我立馬被這部電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滿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兒童的純真視角講述了一個復雜真摯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題思想和令人身臨其境的場面。因此,我在閱讀這部小說時,邊讀文字邊對照電影場景,真是別有風味,其樂無窮。
我記得看過一部電影,胡軍飾演的項羽跪在秦二世的儀仗隊旁暗暗發誓:大丈夫當如此。這跟我看完《殺死一只知更鳥》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樣的,不過,我暗暗發的誓是:做父母當如此!
小說比電影更詳細,因此我就通過小說中的細節來說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樣的睿智。他的兩個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
小說的背景是美國經濟大蕭條時期,在那時孩子對父母直呼其名絕對是離經叛道的行為。在小鎮居民眼中這位律師父親在教育孩子方面比這離經叛道的行為還有很多——允許女兒滿大街瘋跑、允許女兒不穿裙子、允許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種禮儀、認真傾聽孩子的心聲、耐心解答孩子的疑問、能用威脅解決的從不動手打孩子……最讓人感動的是阿迪克斯總是把“我一直努力讓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夠直視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來,你覺得我還能面對自己的孩子嗎”這樣的話放在嘴邊,時刻用父親的身份約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過自己的正義行為來贏得孩子的信任。
因此在黑人永遠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為無辜的黑人湯姆·魯濱遜辯護;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靜地擦掉了罪魁禍首白人鮑勃·尤厄爾吐在臉上的報復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動來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對方的鞋考慮問題”——雖然鮑勃·尤厄爾罪無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辯護確實當眾揭發了其罪行,導致其少的可憐的一點兒名譽也一掃而光,站在對方的角度看,確實值得憤怒報復。
讀小說時你會發現作者是以一個八九歲的兒童的視角來講述故事的。20世紀初的美國,白人對黑人的歧視態度堅不可摧,在這樣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師為無辜的黑人辯護,這個故事中的婉轉隱幽并不是一個八九歲兒童所能理解的。這個復雜的故事卻被作者恰到好處的用一個純真的兒童視角展現出來了,其中的精彩絕倫只有你自己親自閱讀才能發現。
無論是電影還是小說都營造出一個身臨其境的氛圍感,也讓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靜。小說中對小鎮環境的細致勾勒和對人物外貌的傳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讀者帶回到20世紀初的梅科姆鎮。而小說的主題思想——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讓人沉思的力量。
小說的結構也獨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應”來形容——小說以“刺探怪人拉德利”開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結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話結尾:“知更鳥只是哼唱美妙的音樂供人欣賞,什么壞事也不做。它們不吃人家院子里種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倉里筑巢做窩,只是為我們盡情地歌唱。所以說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犯罪。”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二十
《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美國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發表的一部長篇小說。故事以20世紀三十年代的美國小鎮梅崗為時代背景,全書圍繞斯科特和他的小伙伴對怪鄰居的一步步認識了解的過程,以及斯科特的父親芬奇律師毫無保留及不屈不撓地為被冤枉成罪犯的黑人湯姆辯護的過程兩大主線進行描述。書中的三個孩子(斯科特、吉姆和迪爾)在這樁冤案所展開的一系列事件的影響下,經歷了不一樣的成長。
良好的家庭教育影響孩子的一生。近年來,“原生家庭”一詞頻繁引發人們的關注,我們必須承認的是,家庭教育對個人的成長及塑造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書中以孩子們在夏日放松玩樂為開端展開描寫,斯科特,吉姆和迪爾三個小孩對于傳言精神失常且從不出門的怪鄰居哈德利深感好奇,甚至對他抱有一定的偏見,一度稱他為“眼窩深陷,牙又黃又爛,流著口水的怪物”。他們除了把“吸引怪人出門”作為勇氣的象征外,還通過角色扮演來嘲弄可憐的哈德利。然而,得知此事后的父親芬奇律師卻跟他們講不要去打擾“可憐人”。在發生的一系列事件后,吉姆和斯科特才終于明白怪人哈德爾不出門的原因,并在故事的最后,也正是怪人哈德爾的出現救了這兩個孩子。父母是孩子教育的第一任老師。除了怪人鄰居,書中還塑造了許多經典的人物從側面襯托出父親芬奇對孩子們的教導有方,比如他同意讓黑人卡波妮教導孩子們。偏見是橫在人們心中的一座大山,我們應當像芬奇律師說的那樣:“你不可能真正了解一個人,除非你進入他鞋子,陪他走上一段路”,在面對事物的真偽時,我們應當小心求證,而不是以一己之見妄下定論。
可能對于從未閱讀過《殺死一只知更鳥》的讀者來說,看到這本書的第一感覺就是認為這可能是一樁鳥類兇殺案,但事實上,全書對知更鳥的直接描寫少之又少。書中的“知更鳥”更多的是一個隱喻,暗指那些像湯姆一樣被誣陷的無辜人群。懷揣正義的芬奇律師深深知道:“有一種東西是不能從眾的,那就是人的良心。”因此,在知道白人對黑人有眾多的偏見的時候,他依然義無反顧地為湯姆這只手無縛雞之力的知更鳥辯護著。但現實是殘酷的,它并非如美麗的童話書那般,最終并沒有以人們所想為結局,律師的辯護沒有成功,種族偏見也沒有被消除。反而,律師失敗了,遭遇誣陷的湯姆依舊擺脫不了被判刑的厄運,最后在越獄的過程中被殺害。
文中最讓我深有感觸的一句是:“勇敢就是,在你還沒開始的時候就知道自己注定會輸,但依然義無反顧地去做,并且不管發生什么都堅持到底。一個人很少能贏,但也總會有贏的時候。”故事的結尾看似是正義向邪惡的一方低頭,可律師所做的一切的努力真的失敗了嗎?從小鎮居民對于芬奇律師在法庭上為湯姆辯護的鏗鏘言辭中所流露出的神情來看,顯然是沒有的。他以一種切身行動的方式向在座的所有人傳遞著正義的火苗。
文章看似以孩子的口吻進行描寫,實際上卻是借知更鳥的啼鳴聲給所有的大人們敲響警鐘。它讓我們知道什么是家庭教育應有的樣子,也同樣讓我們深思,在面對偏見與不公的時候,是否仍能不顧一切代價地站在正義的一方與之抗衡。
殺死一只知更鳥讀后感(熱門21篇)篇二十一
重讀這本書,是兩年后的今天,從前淺薄閱讀帶來的疑竇隨之解開了。盡管這部小說的美式翻譯腔偶爾會讓我難以理解,但大致的情節還是十分吸引人的。
初讀這部小說,標題“殺死一只知更鳥”讓我有些疑惑,因為書的內容并沒有太多地明確指向標題。直到讀到阿蒂克斯與斯庫特的對話,斯庫特認為如果那樣做(指把阿瑟·拉德利為了保護兩孩子殺死了尤厄的事供認出去),就像殺死一只知更鳥。至此,標題的精妙用意才明確起來。殺死一只知更鳥,看似是種無足輕重,甚至有些娛樂意味的行為,實則是對生命漠視與對殺戮的扭曲追求。
作者用“殺死一只知更鳥”來暗喻書中黑人湯姆·魯濱遜被誣告判刑以及供認阿瑟·拉德利殺人這兩樁事,其隱喻之用心獨到令人叫絕。而這兩件事迥乎不同的結果形成了整部書的兩大看點,前一只知更鳥被無辜殺死,后一只知更鳥則在道德與正義的保護下得以成活。
這部小說前半部分圍繞黑人湯姆·魯濱遜被誣告,阿蒂克斯為他辯護展開,在這個事件中,不同種族間強烈的不平等關系形成了巨大的沖擊,盡管律師阿蒂克斯掌握湯姆并沒有犯罪的關鍵證據,法院仍判他有罪。這一只知更鳥便在民族歧視與道德泯滅中死去了。人種歧視,是這一事件帶給我的最深的思考,同樣生而為人,僅僅因為膚色的不同,更準確的地說,是埋在骨子中血脈淵源與宗教道義的不同,美國最高法便將其生存的可能毫不留情地抹殺了,就如殺死一只知更鳥那么嘲諷又極其悲哀。
小說的后半部分寫的是怪人鄰居的故事,因為他不同于常人的怪癖,人們對他避而不談,孩子們對他施以各種怪誕荒謬的猜想。前期對于怪人的疏離與惡意的猜想與后期怪人關鍵性地救了兩個孩子形成了強烈的對比。斯庫特對怪人曾送自己禮物,而她卻從未感謝與回報感到難過,這也間接點明了怪人在孩子心中的改觀與孩子的成長。就像斯庫特與阿蒂克斯討論的那個故事一般:怪人雖怪,但卻不壞。特殊人群對于普羅大眾而言往往是奇怪的而扎眼的存在,但我們無從得知造成他們與眾不同的緣由是什么,因此沒有理由去指摘他們的不同,更不能因此否定其擁有善意與道義的可能。我想,這也是作者通過8歲女孩斯庫特的視角想要傳達的意旨之一。
殺死一只知更鳥,看起來像是頑童會做的一件小事,揭露的卻是人性的殘暴與共情的缺失。殺死一只知更鳥,在成人世界里,折射出無異于殺死一個人的荒誕。我想:拯救一只知更鳥,拯救人性的純良與底線,大抵是這部書所呼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