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是向特定人群傳達信息、提醒某件事情或組織活動的一種書面形式,非常重要。通知是一種用于傳達信息、安排工作或活動、征求意見等目的的書面或口頭形式,它起到提醒、指導、協調等作用。那么我們應該如何撰寫一份有效的通知呢?如何讓受眾清晰地理解并及時行動?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通知范例,供大家參考與借鑒。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一
公司所屬各單位:
為規范公司人事、行政、財務、生產、銷售及后勤各環節的管理,提高運營效益,保障公司運營的有序推進,健全完善企業管理綜合體系,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企業執行力和企業管理水平,對公司近年來下發的.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進行了梳理、修改、補充、完善,匯編為《海之源洗煤有限責任公司崗位責任制匯編》,經總經理辦公會報董事長審核通過,現予發布,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
以上制度及相關要求請公司全體員工認真學習,嚴格執行。
董事長:
二〇一五年十月一日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二
第一條為了加強房地產估價人員的管理,充分發揮房地產估價在房地產交易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房地產估價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并注冊登記后從事房地產估價活動的人員。
第三條國家實行房地產估價人員執業資格認證和注冊登記制度。凡從事房地產評估業務的單位,必須配備有一定數量的房地產估價師。
第四條建設部和人事部共同負責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的政策制定、組織協調、考試、注冊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考試。
第五條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考試制度。原則上每二年舉行一次。
第六條人事部負責審定考試科目、考試大綱和試題。會同建設部對考試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確定合格標準,組織實施各項考務工作。
第七條建設部負責組織考試大綱的擬定、培訓教材的編寫和命題工作,統一規劃并會同人事部組織或授權組織考前培訓等有關工作。
培訓工作必須按照與考試分開、自愿參加的原則進行。
第八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
(五)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的;。
(六)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十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六年,成績特別突出的。
第九條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需提供下列證明文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申請表;。
(二)學歷證明;。
(三)實踐經歷證明。
第十條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人事部或其授權的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和建設部用印的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經注冊后全國范圍有效。
第三章注冊。
第十一條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為房地產估價師資格的注冊管理機構。未取得《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的人員,不得以房地產估價師的名義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
第十二條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必須在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后三個月內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申請房地產估價師注冊需提供下列證明文件:
(一)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申請;。
(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
(三)業績證明;。
(四)所在單位考核合格證明。
第十四條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由本人提出申請,經聘用單位送省級房地產管理部門初審后,統一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注冊。準予注冊的申請人,由建設部或其授權的部門核發《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
人事部和各級人事(職改)部門對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和使用情況有檢查、監督的責任。
第十五條凡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和不能按第十三條要求提供證明文件的,不予注冊。
第十六條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有效期一般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者應當到原注冊機關重新辦理注冊手續。
再次注冊,應有受聘單位考核合格和知識更新、參加業務培訓的證明。
第十七條凡脫離房地產估價師工作崗位連續時間二年以上者(含二年),注冊管理機構將取消其注冊。
第十八條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登記內容變更,須在變更前30日內向原注冊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九條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注冊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注冊機關吊銷其《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
(一)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二)死亡或失蹤;。
(三)受刑事處罰的。
第四章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條房地產估價師在經批準的估價單位執行業務。估價單位的業務范圍、工作規程由建設部按國家有關規定制定。
第二十一條房地產估價師的作業范圍包括房地產估價、房地產咨詢以及與房地產估價有關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二條房地產估價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執行房地產估價業務的權利;。
(二)有在房地產估價報告上簽字的權利;。
(三)有使用房地產估價師名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房地產估價師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房地產評估法規、技術規范和規程;。
(二)保證估價結果的客觀公正;。
(三)遵守行業管理規定和職業道德規范;。
(四)接受職業繼續教育,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五)為委托人保守商業秘密。
第二十四條房地產估價師承辦業務,由其所在單位統一受理并與委托人簽訂委托合同。
房地產評估收費由所在單位統一收取。
第二十五條房地產估價師執行業務可以根據需要查閱委托人的有關資料和文件,查看委托人的業務現場和設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二十六條由于房地產估價失誤給當事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所在單位承擔賠償責任。所在單位可以對房地產估價師追償。
第二十七條房地產估價師與委托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委托人有權要求其回避。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注冊單位對當事人處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暫停執行業務、吊銷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證書》、《房地產估價師注冊證》,并可處以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未按規定辦理注冊、變更登記和未經登記以房地產估價師的名義從事估價業務的;。
(三)利用執行業務之便,索賄、受賄,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
(五)與委托人串通或故意做不實的估價報告和因工作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
(六)以個人名義承接房地產估價業務,收取費用的;。
(七)因在房地產估價及管理工作中犯嚴重錯誤,受行政處罰或刑事處罰的。
第二十九條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和注冊管理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條當事人對行政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復議或向上級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的人員,根據工作需要可直接聘任經濟師職務。
第三十二條根據國務院國發(1993)20號文件的規定,本規定所稱房地產是指從事房屋資產和土地資產經營的行業。
第三十三條本規定由建設部和人事部分別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三
各黨支部:
為推進我院黨務公開工作規范、有序進行,進一步推進黨的建設,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等有關規定,院黨委研究制定了《中共湖北省林業調查規劃院委員會黨務公開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中共湖北省林業調查規劃院委員會黨務公開制度》。
(此頁無正文)。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抄報:省林業廳機關黨委。
發送:院領導、各黨支部、院屬各單位。
省林規院辦公室2010年12月28日印發。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黨務公開工作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和“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方針。
第三條黨務公開的主要內容是。
1、黨組織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決定、決議及工作部署情況。主要包括:黨建工作有關文件;黨建工作目標計劃及考核考評情況、黨組織對黨員的考核考評情況;黨組織機構變動情況;黨組織及黨員隸屬關系變動情況等。
2、黨組織領導班子自身建設情況。主要包括:黨組織民主生活會會前意見征集情況,會后整改措施及其落實情況;領導干部述職述廉情況;作風建設情況等。
3、干部人事制度執行情況。主要包括:干部任前公示、競爭上崗等情況。
4、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執行情況等。
5、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主要包括:黨支部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執行情況,黨組織換屆選舉情況,發展黨員公示情況,民主評議黨員情況,黨費收繳管理情況。
6、其它應公開和上級指示公開的黨務工作事項。
7、黨的秘密事項,或者有關事項尚處在黨的秘密階段,不列入黨務公開內容。
第三章公開程序及要求。
第四條黨務公開的主要形式。
1、召開黨員大會和黨員代表大會期間,對有關事項進行審議討論,廣泛征求黨員的意見和建議。
2、公開告知形式。將應公開的黨務工作內容通過一定形式,在黨組織內部、單位內部予以告知,以達到黨務公開的透明化。
3、通過會議傳達、定期通報、文件傳達以及一定范圍公示公告等形式進行公示公開,做到黨務公開形式多樣化。
4、黨內重大事項預公開制度。黨組織在決定公開全院性重大事項或與黨員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事項前,可預先公開初步方案;充分聽取有關領導和部分黨員代表、非黨員代表的意見。需要進行調整的,按程序重新研究調整,然后正式公開。
一次;階段性工作一般應在階段工作完成后及時公開;臨時性工作要隨時公開。公開黨內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黨員、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等黨內事務,應按先黨內、后黨外的順序進行公開。
第四章紀律監督。
第六條院紀檢部門負責對全院黨務公開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對黨務公開工作情況進行通報考核。
第五章附則。
第八條本制度由院黨委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四
局屬各科室、各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機關工作制度,嚴明工作紀律,依據機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全體職工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各科室單位負責人要加強對本科室單位人員的管理,嚴格制止無故遲到、早退、礦工以及擅自脫崗等現象的發生。
一、請假的程序
職工請假(包括公差)要提前一天填寫統一印制的請假單,履行逐級審批手續,最后交辦公室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請假期滿后應履行銷假手續)。因特殊情況未能及時履行請假手續的,可以托人或打電話請假,過后補辦請假手續。職工凡請假在一天以內(包括一天)的由科室單位負責人同意;一天以上三天以內(包括三天)的由所在科室單位負責人同意,報分管副局長批準;三天以上的由所在科室單位負責人和分管局長同意后報局長批準。科室單位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包括一天)由分管局長同意,局長批準。局領導班子成員請假按照、縣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有關事宜說明
(一)職工休探親假、結婚假、產假、喪事假期不計入請假時間但要履行請假手續。
(二)因特殊情況口頭或電話請假的,回單位后2天內要補辦請假手續。需延長假期的要辦理續假手續,返回單位后應及時向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銷假。
(三)工作人員凡未經請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者假滿未經續假而逾期不歸的,按曠工論處。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五
門立即組織領導班子和廣大職工利用班組會、全體職工會、班前會認真學習,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工作。在此基礎上,各部門要對照各項制度,認真查找本部門在執行制度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明確職責,責任到人,確保盡快整改到位。
以上通知,望立即貫徹執行。
附:《寧夏金圓化工有限公司制度匯編》一本
寧夏金圓化工有限公司安委會
2012年8月12日
各廠、各部門:
根據公司《》要求,按照推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精神,結合中心實際,決定于近日開展制度匯編修訂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王志剛
副組長:趙旭 張文琦 邢金嶺 張永成 溫瑞平 劉混田 高喜軍洪峰
成 員:中心機關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中心黨政辦,負責制度修訂工作的整體協調、指導、審核、匯總、導入、下發等工作。
二、職責
1. 負責新制度匯編的.整體協調、制度審核、培訓等工作。
2.對中心和各廠現有制度進行全面徹底的修訂、完善,形成新的制度匯編手冊,正式下發后導入制度信息系統。
三、工作要求
1.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責成專人負責,提前做好制度修訂準備工作,按期、按要求完成業務范圍內所有制度起草、整合、修訂、審核、報送工作。
2.本次制度修訂工作,要嚴格按照公司《》要求,遵循制度屬性的排他性、制
度格式的規范性、制度內容的科學性、檢查與考核的高效性、制度執行的精準性等五項原則,中心將按各部門制度修訂質量、規范、報送及時性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分數納入當月績效考核中兌現。
3.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制度修訂工作計劃于11月底前完成,要求中心各職能部門提前進行各項制度的整理、修訂、整合工作,在公司各項制度以正式文件下發后10個工作日內,對照相關內容進行最后整理、修訂,經本部門業務分管領導審核后,報送中心黨政辦,由中心黨政辦負責制度的整理、匯編、下發、錄入制度信息系統工作,同步廢止所有舊制度。
4.各職能部門要在新制度下發后的兩個月內(2017年2月底),完成本部門負責修訂、整理的制度培訓工作,并保留所有制度培訓活動資料,以備檢查。
附件:1.關于開展公司新制度匯編修訂工作的通知
2.制度模版
3.新制度匯編工作完成情況考核表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六
各村、鄉直各單位:
為加強我鄉安全生產各項制度規范化建設,現將愛民鄉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
為了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將安全生產工作擺在重要議事日程,時刻掌握本轄區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動態,特制定制度。
3、每月1日下午各村、各駐鄉單位、各企業分管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安全員、安全信息員會議,系統通報上月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布置安排本月安全生產工作。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1、每月對全鄉各企業(單位)、礦山開展1-2次安全生產檢查。
2、檢查由鄉安全生產委員會組織,每次都應由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帶隊,至少3人以上參加。
3、檢查應按照《安全生產法》有關規定進行,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指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同時向業主下達整改通知書。
4、執行跟蹤督查制度,對已下達整改通知書的單位(企業)要進行跟蹤督查,對整改不力的,必要時責令停產整頓。
5、認真做好每次檢查記錄,整改記錄和處理記錄。
6、及時抓好典型經驗的推廣和相關事故案例教訓的培訓教育。
7、對所有參加過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的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建立職工培訓檔案,做到有據可查。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堅決取締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證照不齊全的企業。
2、全鄉安全生產工作由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安全委員會成員負責實施,同時,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資格認定和持證上崗。
4、建立健全爆破作業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5、各企業要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并按規定配備各類勞動保護防護用品。
6、建立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組織各企業參加安全培訓,開展安全宣傳教育,評比表彰等活動。
7、建立安全生產的檢查記錄及檔案。
8、建立安全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開展經常性檢查、處理、報告或記錄的制度。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4.涉及安全生產的各單位負責人在離開辦公室和住宅時,應打開手機,保證隨時聯系的通暢。
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按時參加市、縣安全監管部門組織的各級各類有關的培訓教育,進一步提高企業負責人和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從業人員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不斷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
2、每季度組織一次礦山技術、安全管理人員、專職安全員的安全業務技術培訓教育,或送往上級安全部門組織的培訓班培訓。
3、特殊工種一律先參加相關部門組織的培訓教育,做到持證上崗。
4、新工人(包括從業、實習或學習人員)上崗前必須嚴格進行礦級、區隊、班組三級安全教育,并經考核后再上崗。
5、對操作新設備、從事新工藝和換崗人員必須經過新工藝技術等培訓教育。
6、及時抓好典型經驗的推廣和相關事故案例教訓的培訓教育。
7、對所有參加過安全技術教育培訓的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建立職工培訓檔案,做到有據可查。
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有效地防范重、特大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法嚴肅查處和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行政責任,特制定本制度:
凡鄉屬單位、生產及經營組織的責任人和業主(以下簡稱單位及人員),在職責范圍內,因未履行或不正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發生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的,提請有關部門對其單位及人員,按下列規定處罰、處分及追究責任:
一、凡發生重傷事故或1—2人死亡,對責任單位以及責任人員處以罰款;對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記過處分;對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給予警告、記過處分。
二、凡發生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重傷10以上的重大事故以及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提請縣相關部門予以處理。
三、單位和人員在本單位發生安全事故時,不立即組織搶救,隱瞞、拖延或謊報事故,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撤離職守或者逃匿的,給予降級、撤職處分,并對逃匿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聯系點制度
二、堅持每月兩次到所聯系重點單位檢查指導企業安全生產、消防等安全工作;?
三、具體督促所聯系重點單位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五、要求確保所聯系重點單位不發生生產安全、消防安全事故,努力減少一般事故。
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西省安全生產條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鄉安全生產達標考核獎懲辦法:
一、政府分管負責人
1、負責轄區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縣安委會下達的控制指標實施管理。
2、年終按全年目標責任書進行考核打分,成績得分名列前茅的由鄉政府實施表彰和獎勵。
二、各村委會
1、年終政府委托鄉安監辦對各村、居委會按照《愛民鄉村、居委會安全生產達標考核細則》的要求進行考核打分,成績在50分以下的(含50分)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年度的集體評獎資格;對村委會負責人,責任人取消本年度的個人評先評優資格,并在全鄉內通報。
2、對全年安全生產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村委會給予獎勵。
三、各企事業單位
1、凡發生一起(含一起)死亡事故或發生重傷事故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年度評獎資格,對負責人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同時按情節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2、年終鄉政府委托鄉安委會對各企事業單位按照《愛民鄉企業安全生產達標考核細則》的要求進行考核打分,成績在85分以下的(含85分)實行一票否決,取消本年度的評獎資格,同時取消企業負責人的評先評優資格,并在鄉內通報。
3、對全鄉安全生產考核得分名列前茅的企事業單位獎勵,負責人予以表彰。
安全值班制度
一、值班實行領導每天帶班和干部輪流值班。?
二、值班人員要填寫值班記錄并簽名。?
三、值班帶班領導要進行值班考勤,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五、各生產經營單位也要實行領導帶班和安全管理人員值班制度。?
七、各單位發現或發生重大安全隱患、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向轄區安全生產辦公室報告。?
九、鄉安監辦電話?:?4690006?。
安全生產執法檢查制度
1、各村委會要按照安全生產屬地管理的原則,對轄區內的安全生產承擔檢查、整改、上報、協助管理的責任。2、各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所負責的行業(領域)加強日常監管。3、鄉紀委、監察部門每年要對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對在安全生產監管中不作為或亂作為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造成一定影響和后果的要追究有關責任。
隱患排查整改銷號及重大危險源登記制度
1、各村委會、鄉直各有關安全生產責任單位每月對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一次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下發限期隱患整改通知,并將隱患整改情況及時上報鄉安監辦;2、安全生產執法人員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要依法給予處罰,對下發的限期整改通知到期后要及時驗收,隱患整改結束后要下發隱患整改銷號通知;3、各村委會、鄉安監辦要對轄區內的加油站等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對存在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企業,堅持每月進行一次隱患排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治,對證照手續不齊或無證生產經營的行為要從嚴查處。
安全生產工作檔案管理制度
1、切實做好安全生產檔案歸檔整理工作,每年12月份為安全生產檔案整理時間,鄉安監辦必須在每年12月份之前將有關安全生產檔案整理成冊;2、認真加強安全生產檔案管理,鄉安監辦為安全生產檔案管理責任主體,負責全鄉安全生產檔案的保管,不得丟失;3、安全生產檔案的查閱和提取,必須經安監辦主任允許,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隨意查閱安全生產檔案;4、安全生產檔案保管年限比照其他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事故統計報告制度
1、生產經營單位若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必須在1小時內將事故發生基本情況向鄉政府上報,同時向所在村委會報告;2、村委會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內必須趕赴現場調查處理,并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主要原因上報鄉政府;3、鄉直相關部門在事故發生1小時之內,將事故情況向鄉政府上報;4、鄉政府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按照相關程序向辦、縣政府辦、縣安委會辦公室報告。
陜西省公安廳關于印發進一步深化戶籍安全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e#各市公安局,楊凌示范區公安局:
為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戶籍管理,切實履行好公安機關的職能,為我省社會經濟發展服務。省公安廳結合全省工作實際,制定了《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各市按照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公安廳關于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見的'通知》(陜政辦發[2015]6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相繼以政府名義制定出臺了貫徹落實意見,為我省逐步解決因城鄉二元結構造成的深層次社會矛盾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為進一步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戶籍管理,切實履行好公安機關的職能,為我省社會經濟發展服務。結合全省實際,省公安廳制定以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以人為本,關注民生,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新期待、新要求,按照“正規化、科學化、精細化”的要求,充分發揮戶籍管理在推進公安信息化建設、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構建和-諧警民關系“三項建設”中的基礎性作用,為加快我省城鄉一體化進程,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和人口合理有序流動,保障公民合法權益和維護社會穩定發揮更大的作用。
二、主要內容
(一)實行統一的戶口性質登記管理。
1、從2015年1月1日起,凡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居住的常住戶口居民,取-消-農-業-戶-口、非農業戶口性質劃分。辦理戶口錄入人口信息不再加注戶口性質,“戶別”一欄填寫“家庭戶”或“集體戶”,“家庭戶”代碼設定為“1”,“集體戶”代碼設定為“2”。打印《居民戶口簿》、《常住人口登記表》時,“戶別”欄視實際情況打印“家庭戶”或“集體戶”。對逐步更換下的舊《常住人口登記表》要建檔保留備查,不要求派出所統一更換新《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統一更換新《居民戶口簿》。
2、由于全國尚未實行統一的一元化戶口性質管理,戶口遷移時省內遷移和省外遷移區別不同情況對待。省內戶口遷移,遷出地公安機關簽發戶口遷移證時不再加注戶口性質,遷入地公安機關也不應要求遷出地提供戶口性質類別證明;戶口遷出省外的,如遷入地公安機關要求提供戶口性質,遷出地公安機關應在遷移證件“備注”欄內標注原戶口性質。如不能掌握其戶口性質,戶口登記在村民委員會,本人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依法承包了農村土地的人口,以農業戶口性質標注,其它按非農業戶口性質標注。外省戶口遷入省內的,在辦理落戶登記時取消戶口性質登記,視實際情況登記為“家庭戶”或“集體戶”。
(二)放寬落戶限制。
1、進一步放寬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穩定職業和收入人員及投資、興辦企業人員落戶的準入條件(各市依據當地實際,提出具體準入條件)。
2、取消申請夫妻投靠戶口申請人在婚齡、年齡上的限制,申請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可申請辦理符合條件的投靠人落戶手續;進一步放寬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的落戶條件(各市依據本市實際,制定放寬落戶條件)。
3、取消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就業落戶的限制,凡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依法同用人單位(包括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可將戶口遷入用人單位所在地落集體戶或家庭戶。對具有自主產權房屋的機關、團體、企業(含非公有制企業)及事業單位,用人單位招用5人以上,公安派出所可在該單位所在地設立集體戶口。不符合設集體戶口條件的,由本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可落在用人單位的職工或其親屬家庭戶上。
4、對在城市取得中級以上(包括中級)職稱的專門人才或中級以上(包括中級)職業資格的技能人才和已在城市落戶的大中專畢業生到小城鎮或農村工作的,根據本人意愿,其戶口可保留在原城市的戶口登記地,也可隨遷至小城鎮或農村。對隨遷后又要求回遷的,應允許本人、配偶及當時其他隨遷人員(包括遷出后出生的子女)將戶口遷回原遷出地。申請回遷地址有所變動,只要還在同一市轄區、縣(市)范圍內的,仍視為遷回原遷出地。
(三)解決未落戶口問題。
1、持《遷移證》、《釋放證明》、《退伍證明》或《出生醫學證明》等各類證件未及時落戶的,符合現行落戶政策的,應給予落戶。
2、遺失《遷移證》、《釋放證明》、《退伍證明》或《出生醫學證明》等證明材料的,由本人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補發,憑補發證明和相關材料辦理落戶手續。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戶籍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2015年《通知》下發以來,全省公安機關領導重視,積極爭取黨委、政府支持,認真貫徹落實《通知》精神,大力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工作,各市均以政府名義下發了貫徹落實《通知》的實施意見,為全省進一步實施戶籍制度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礎。各級公安機關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刻領會深化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意義,組織民-警認真學習,吃透精神,統一思想,更新管理理念,提高服務意識。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在黨委、政府領導下,充分發揮公安機關的職能作用,進一步明確工作職責,落實責任,切實做好戶籍制度改革工作。
(二)簡化手續,提高效率。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簡化手續,縮短辦理期限,提高工作效率。要實行辦理戶口首問接待制,大力推行辦理戶口一次辦結制度,切實解決突出的戶口問題。要按照警務公開和便民利民服務的要求,公開有關辦理戶口的條件、程序和時限,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對公民辦理戶口業務和其他社會事務時,需要出具戶籍證明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應為公民本人提供個人戶籍證明。
(三)規范管理,建章立制。各級公安機關要進一步規范各類戶口辦理程序,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1、從2015年1月1日起,各級公安機關不再審批各類涉及戶口性質變更的戶口,各市公安局負責銷毀“農轉非”戶口專用章;全省人口年報工作不再統計和填報《非農業人口增減情況統計年報表》(公業58表),其它統計和報表按省廳要求執行。
2、戶籍檔案資料為永久性檔案,要嚴格按照戶籍管理有關規定建立和完善戶籍資料的分類保管、存放、建檔制度。今后市、縣審批的各類戶口材料,審批結束后,應將申報審批材料退派出所存檔。
3、各市要認真清理近年來市、縣公安機關制定的戶籍管理便民利民措施,對不符合戶口政策的要限期整改。今后,市、縣制定戶籍管理便民利民措施,必須報省廳審核同意后,方可頒布執行。
4、建立戶籍管理工作年檢查制度,各市、縣(區)戶政管理部門,每年定期不定期檢查、抽查派出所戶口辦理情況和戶籍政策執行情況,每年對每個派出所的檢查至少進行一次。對戶籍室的證件、申報檔案資料等要認真核對,防止違規辦理戶口問題的發生。
(四)嚴格紀律,依法行政。要進一步強化法律意識,堅決依法、依規辦事,嚴格執行公安部、省廳有關戶籍管理規定,按照省廳下發的《公安機關戶政窗口建設標準》和全省戶口整頓工作要求,嚴格戶口登記,嚴密戶口變動事項的管理,有效解決戶籍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各級公安機關特別是派出所辦理戶口手續時,不得隨意設置條件,要嚴格執行上級公安機關戶口政策和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不得借戶籍管理制度改革之機亂收費。對辦理各類戶口的調查、審核、審批,要落實相關責任,嚴格執行“誰調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工作制度,凡調查、審核、審批必須由具有執法資格民-警進行,《常住人口登記表》、《居民戶口簿》上簽字、蓋章必須由取得戶籍民-警上崗《資格證》的戶籍民-警進行。對弄虛作假辦理各類戶口業務的,經查證屬實,省廳將在全省進行通報,并責任倒查,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市根據以上實施意見,制定具體實施細則并上報省廳,實行中遇到的問題隨時上報省廳。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七
各黨支部、機關各科室:
特此通知。
2011年x月x日。
附件。
根據《xxxxx縣委辦公室關于印發〈全縣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實施意見〉的通知》、《xxx縣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關于貫徹全縣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實施意見〉的通知》縣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xxx縣黨的基層組織黨務公開指導目錄〉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交委系統工作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除涉及黨的機密不宜公開或黨員有較大異議的事項暫緩公開外,其余黨務一律向群眾公開。
二、黨的組織設置和人員分工,黨組織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目標為固定公開內容;黨員繳納黨費、參與活動情況、黨員民主評議結果等為定期公開內容;新黨員發展公示、后備干部推薦情況、黨員盡義務情況等為隨時公開內容。
三、黨組織書記為黨務公開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確保公開及時準確,同時黨務公開與政務公開結合起來,及時解答群眾的疑問和要求。
四、黨務公開方式:可采取在黨員大會上公布或在公示欄張貼等方式進行。
為進一步加大社會監督力度,促進黨務公開工作,加強黨組織自身建設,不斷提高黨的執政能力,更好地為xxx建設事業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特制定本制度。
一、xxx系統黨務公開監督員隊伍由黨總支從黨組成員、總支委員和支部委員、離退休職工和群眾代表中聘請產生,原則上要覆蓋所有下屬單位。下屬各黨支部要聘請本單位黨務公開監督員隊伍。
二、黨務公開監督員主要職責:對xxx系統各黨支部黨務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限等提出合理化建議;及時收集、反饋黨員、群眾的建議、意見,并向黨支部反饋;參與支部組織的評議考核活動;向黨員、群眾宣傳黨務公開的內容;監督各黨支部黨務公開情況。
三、定期與黨務公開監督員聯絡,召開監督員座談會,及時向監督員通報黨務公開工作的有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為監督員開展工作提供必要條件。
四、定期組織監督員對系統黨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對監督員在日常工作和監督檢查中發現、存在的問題,組織人員進行跟蹤督查;要求有關單位限期整改,并將整改結果及時向監督員反饋。
五、積極支持配合黨務公開監督員的工作,認真聽取監督員對黨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其指出的、客觀存在的問題要根據有關規定認真辦理和落實。
一、交委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黨務公開工作加強督查,督促系統各單位黨務公開工作的落實。
二、督查落實的主要內容:
(一)公開的內容是否全面真實;
(二)公開的形式是否注重實效;
(三)公開的程序是否規范有序;
(四)公開的時限是否及時到位;
(五)收集的意見、建議是否及時整改和反饋。
三、黨務公開的督查工作要經常征詢黨員、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重要事項及時督查,對常規性工作采取定期督查。
四、督查情況要及時向交委黨組匯報,及時向責任單位反饋。必要時,要根據交委黨組意見予以督辦。
五、建立系統督查機制,不斷總結、探索開展黨務公開工作中的好方法和經驗,不斷提高黨務公開質量和效果,建立黨務公開長效工作機制,做到黨務公開制度化。
二、各黨支部要把黨務公開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年度考核、黨建工作以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年度考核。考核的主要內容是:黨務公開內容是否全面真實;公開的程序是否規范有序、到位;公開的形式是否便于黨員群眾監督。必要時可采取問卷調查和民意測驗的方式進行。
三、各黨支部要結合各自實際,將黨務公開工作考核內容進一步明確和細化。考核結果要與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評先創優、獎懲及領導干部個人提拔使用結合起來,考核結果要裝入個人檔案。
四、各黨支部年度黨務公開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及考核結果,由交委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進行通報。
一、各黨支部黨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本支部黨務公開意見和建議的收集辦理工作。
二、各黨支部應經常收集廣大黨員、群眾對本級黨組織黨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對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必須認真及時研究辦理,并及時向支部負責人反饋,對重要的意見和建議,必須及時向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三、意見和建議的辦理結果,應以適當形式公開答復。對署名的意見、建議,應將辦理結果當面答復本人,并進一步聽取其意見。
四、黨員群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辦理結果的反饋時限一般不得超過半個月。
五、意見和建議的收集整理及辦理情況要詳細記載,記載情況要作為黨務公開工作考核內容之一進行考核。
一、預公開內容:凡與黨員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要事項及黨員群眾關心的黨內熱點問題,只要不涉及黨內的秘密,在研究決定前,都應在適當范圍內進行公開,以廣泛聽取意見。
二、預公開范圍:預公開分為面向社會預公開和單位內部預公開兩種。公開范圍可根據公開內容確定。
三、預公開形式:面向社會預公開,主要采取印發征求意見表(函)、召開會議、開通熱線電話或通過服務窗口、網絡、新聞媒體等形式公開。在單位內部預公開,主要采取印發征求意見表、召開會議和內部局域網等形式公開。
四、預公開期限:面向社會預公開的,公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半個月。在本單位內部預公開的,公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一周。
五、預公開受理:在公開期間,各黨支部黨務公開辦公室應廣泛聽取、收集、整理各方面意見、建議,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情況,對公開內容進行修改和完善。
六、預公開領導:黨務預公開工作由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指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
為進一步完善黨組民主集中制制度,現就黨組聽取黨內情況反映和向黨內通報有關重要事項,建立如下制度:
一、黨組要經常聽取支部和黨員干部的意見,及時研究和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支部既要定期向黨組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范圍內的問題。黨組和支部之間要互通情況,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黨組通過支部讓黨員對黨組決定的重大事項和黨組內部事務進行了解和參與。
二、黨組班子及成員的民主制度、工作作風、重大問題決定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情況,應定期或不定期地通過黨支部反饋情況,了解信息,加強民主監督。
三、黨組決定的重大問題,一般情況可向支部或全體黨員通報結果或征求意見。黨組民主生活會和黨組成員個人述職征求意見、自查的問題、梳理的意見及整改的措施等,除另有規定的情況外,應向全體黨員通報。
四、黨組黨內情況反映和通報制度,結合黨支部民主生活會開展,一般情況半年進行一次。
八、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
為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充分發揚黨內民主,密切聯系群眾,加強黨外監督,充分發揮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特建立黨內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
一、征求意見的事項。凡涉及“三重一大”即:重大問題決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大額度資金審批的事項在研究決定之前,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具體征求意見的事項主要包括:
1、發展規劃;
2、xxx系統各項規章制度;
3、機關黨政工團工作計劃;
4、xx系統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6、干部職工的津貼、晉級晉職、評優選先;
7、重大的經費開支、財務預決算、基建項目;
9、xx系統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10、其他需要征求意見的問題。
二、征求意見的形式。堅持貫徹全心全意依靠干部職工干事業的思想,讓干部職工參與發展規劃、工作計劃的制定,參與決策,實現由被動接受管理向主動參與管理的轉化。
1、溝通信息渠道,采取建立主任接待日、個別談心、召開征求意見會、聽證會等形式,聽取干部職工對交通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尤其是在重大決定形成之前,要幾上幾下,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充分采納合理化建議,使決策更具有科學性。
2、定期召開離退休干部職工代表座談會,走訪為交通事業發展作出過重大貢獻的老領導,使他們的建議和經驗得到借鑒和發揚。
3、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制度,通過召開各種會議、設立政務公開專欄,及時公布政務、財務活動中的重要事項。
三、對群眾意見的處理。
1、及時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收集到的群眾意見,對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見要積極采納,對其中不合法、不合理或暫時不能實現的意見和建議,要落實專人向群眾做好解釋工作,以求得群眾的理解和支持。
2、重大問題研究決策后,要進行公示,在公示期間再次征求群眾意見;如果群眾有不同意見,則還要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如果群眾沒有不同意見,待公示期滿后才能實施。
3、在實施過程中,要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對違規違紀者要及時查處。
一、黨務公開責任追究的對象是違反黨務公開規定的支部黨組織和個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黨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按照管理權限予以通報批評并責令改正;對有關責任人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作出檢查或給予組織處理:
(一)對上級黨組織有關黨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及時傳達貫徹、不認真組織落實的;
(二)未按全縣黨務公開工作的統一部署,未開展本單位黨務公開工作的;
(五)應實行公開而拒不公開的,或避重就輕,避實就虛,搞形式主義的;
(六)其他違反規定不夠紀律處分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行政降級、撤職處分。對責任者給予黨內警告、嚴重警告或者行政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
(一)弄虛作假,欺上瞞下,搞假公開的;
(四)壓制民主、打擊報復的;
(六)其他違反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分的。
四、因違反黨務公開規定引發重大案(事)件的,對有關責任者從重或者加重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八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棉花質量檢驗專業技術人員的執業準入控制,提高棉花質量檢驗人員的素質和執業水平,規范棉花質量檢驗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棉花流通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42號)精神和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三條棉花質量檢驗師是指經全國統一考試合格,取得《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登記,從事棉花質量檢驗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四條凡出具棉花質量檢驗證書的棉花質量監督單位和棉花收購、加工、經銷等經營單位,在檢驗技術的關鍵崗位,必須配備棉花質量檢驗師,并以此作為開辦棉花質量監督單位、棉花經營單位和在棉花質量檢驗關鍵崗位工作的必備條件。
在產棉、用棉單位中,從事棉花質量檢驗關鍵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也應取得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
第二章考試。
第六條棉花質量檢驗師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第七條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棉花檢驗及相關專業(棉花種植與加工、紡織、儀器儀表等,下同)中專學歷,從事棉花質量檢驗工作滿七年。
(二)取得棉花檢驗及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棉花質量檢驗工作滿五年。
(三)取得棉花檢驗及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從事棉花質量檢驗工作滿三年。
(四)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從事棉花質量檢驗工作滿一年。
(五)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助理工程師后,從事棉花質量檢驗工作滿四年。
(六)按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第八條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成立全國棉花質量檢驗人員執業資格考試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負責擬定考試大綱、考試試題及考前培訓教材,提出考試合格標準意見。專家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機構設在中國纖維檢驗局。
第九條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審定考試大綱、考前培訓教材,與人事部共同確定考試合格標準。
第十條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授權中國纖維檢驗局組織棉花質量檢驗師考試等具體工作,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監督指導。
第十一條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統一規劃并組織協調考前培訓的有關工作。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愿參加的原則進行。
第十二條棉花質量檢驗師考試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與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第三章注冊。
第十三條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為注冊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為注冊登記機構。人事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職改)部門對棉花質量檢驗師注冊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經注冊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
第十五條申請注冊者,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三)身體健康,能堅持在棉花質量檢驗關鍵崗位工作;
(四)經聘用單位審核同意。
第十六條經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批準注冊者,由各地注冊登記機構在《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情況欄內加蓋注冊專用章,核發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印制的《棉花質量檢驗師注冊證》,并將注冊情況報同級人事(職改)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棉花質量檢驗師注冊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前三個月,持證者應到注冊登記機構重新辦理注冊手續。棉花質量檢驗師變更執業單位應及時辦理變更注冊手續。再次注冊除符合第十五條規定外,還須有接受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的證明。
第十八條棉花質量檢驗師有下理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單位向注冊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注冊手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死亡或被宣告失蹤的。
(三)受刑事處分的或取消執業資格以上處分的。
(四)因健康或其他原因,連續兩年未從事棉花質量檢驗業務工作的。
凡注銷注冊的,由所在省的注冊登記機構向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
第十九條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棉花質量檢驗師注冊證使用等有關情況,定期向人事部通報并予以公布。
第四章職責。
第二十條棉花質量檢驗師必須遵守棉花質量檢驗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職業道德,忠于職守。
第二十一條棉花質量檢驗師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及有關棉花質量檢驗的規章制度、檢驗規程。棉花質量檢驗師對違反有關規定的行為或決定,有責任提出勸告、制止、拒絕執行并向上級報告。
第二十二條棉花質量檢驗師必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對所出具的檢驗證書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第二十四條一個棉花質量檢驗師只能在一個單位專職執業,只具有該單位質量檢驗報告的簽字權。
第二十五條棉花質量檢驗師崗位設置和職責規范,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統一制定。
第五章繼續教育。
第二十六條棉花質量檢驗師需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更新知識,保持較高的專業水平。
第二十七條棉花質量檢驗師應按國家有關規定接受繼續教育。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制定棉花質量檢驗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組織擬定、審批繼續教育內容。
第六章罰則。
第二十九條對以不正當手段獲取《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證書》或《棉花質量檢驗師注冊證》的人員,發證機構應收回證書,取消其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注銷注冊。
第三十條對棉花質量檢驗師在檢驗工作中數據失準的,由聘用單位予以批評教育;發生重大技術差錯并產生嚴重后果的,由發證機關暫停其執業資格;兩次發生重大技術差錯并產生嚴重后果的,發證機關取消其執業資格,注銷注冊。聘用單位應對直接責任者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
第三十一條對棉花質量檢驗師違反本規定有關條款的,其所在單位須如實上報,由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根據情況給予處分。注冊機構對棉花質量檢驗師所受處分,應及時記錄在其《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證書》中備注(執業情況記錄)欄內。
第三十二條棉花質量檢驗師在執業期間違反法律法規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棉花質量檢驗師執業資格的人員,聘用單位根據專業崗位工作需要可聘任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
第三十四條對未按規定配備棉花質量檢驗師的單位,需在本規定發布后三年內完成配備工作。對已在需由棉花質量檢驗師擔任的崗位工作,但尚未取得棉花質量檢驗師資格的人員,要進行強化培訓,限期達到要求。對經過培訓仍不能通過棉花質量檢驗師資格考試者,必須調離崗位。
第三十五條對在關鍵崗位工作且業績突出的棉花質量檢驗師,應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六條人事部和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按職責分工,對本暫行規定進行解釋。
第三十七條本暫行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九
為了進一步加強管理,規范工作,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現將經單位干部職工討論通過的十項規章制度予以下發,本制度從4月1日起實行,請全體干部職工自覺履行,相互監督。
(一)干部職工學習制度:
1、干部職工學習由單位全體干部職工參加;
2、學習內容:政治、法律、業務;
3、學習時間:一般為一個月一次,必要時臨時確定;
4、學習紀律:無故不得請假,有特殊原因向辦公室主任請假。
5、主持人:由辦公室主任主持;
6、學習紀錄:由辦公室主任紀錄。
1、黨員學習由單位全體黨員參加;
2、學習內容:政治、法律、黨章、業務;
3、學習時間:根據縣里規定的統一時間(每月10號左右);
4、學習紀律:無故不得請假,有特殊原因向主持書記請假;
5、主持人:由書記或副書記主持;
6、學習紀錄:由主持書記紀錄。
(一)干部職工會議
1、干部職工會議由單位全體干部職工參加;
2、會議內容:干部職工工作匯報、交流、討論;領導布置工作等;
3、會議時間:一般為兩周一次,必要時臨時確定;
4、會議紀律:全體干部職工無故不得請假,有特殊原因的向主持會議人請假;
5、會議主持:由理事長或副理事長主持,會議議題由主持會議理事長確定;
6、會議紀錄: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紀錄。
(二)黨員會議
1、黨員會議由支部全體黨員參加;
2、會議內容:黨建、黨教或由主持人提出議題;
3、會議時間:根據上級布置工作需要臨時確定;
4、會議紀律:全體黨員無故不得請假,有特殊原因的向支部書記請假;
5、會議主持:由支部書記或書記委托人主持;
6、會議紀錄:由主持會議人負責紀錄。
(三)理事會會議
1、理事會由理事會班子全體成員參加,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
2、會議內容:研究制定工作計劃,審定各項工作總結,檢查各項制度和工作計劃的落實,找出工作存在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措施,討論部署新的工作任務,研究決定有關重大問題,具體會議議題由理事長或副理事長提出。
3、會議時間:一般2個月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臨時確定召開;
4、會議主持:由理事長或理事長委托的副理事長主持;
5、會議紀錄:由副理事長負責紀錄。
(四)理事長辦公會議
1、理事長辦公會議由理事長和副理事長參加;
2、會議內容:研究制定單位獎罰措施,經費安排和使用及有關重大問題的決策;
4、會議主持:由理事長主持;
5、會議紀錄:由理事長和副理事長分別紀錄。
(五)黨組會議
1、黨組會議由黨組班子成員參加。
2、會議內容:研究制定黨建黨教計劃,分析黨員思想情況,研究干部任免、人事調配、培養、考察,研究老干部、工會、婦聯、共青團工作,研究解決殘聯工作重大問題和突出問題。
3、會議時間:一般1個月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由書記提出議題可以臨時召開。
4、會議主持:由黨組書記主持會議。
5、會議紀錄:由黨組成員分別紀錄。
1、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此對華守陽不做要求)堅守工作崗位。
2、實行簽到制度(由周建霞同志負責),每天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3、簽到必須由本人簽名(全稱),不得他人代簽。
4、因故需請假者,須事先辦好請假手續,交辦公室(劉云平負責)備案,否則按曠工處理(除緊急事情外,可以先打電話請假,后辦手續)。曠工一天扣除考勤獎50元,每月曠工三天以上扣除全月考勤獎。請假一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三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領導審批。
5、請假天數可在年休假中抵銷,超過年休假時間的請假(不包括病假),每天扣除10元出勤獎。
6、節假日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1、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做到勤儉辦事,厲行節約,量力而行;少花錢、多辦事。
2、一切報銷憑證,根據會計基礎工作要求,要有經手人(或經辦人)、審核人、領導簽批后方可報銷。
3、財會人員對不規范,不合法的收據、憑證有權不予受理。
4、單位經費私人不得借用,出差、開會等工作需要可按照規定辦理暫借手續,返回后一周內向單位結清。
5、嚴格執行國家經費支出標準,專項經費應專款專用,重大支出應由集體討論決定。
1、單位小車主要為領導工作所用,領導用車應提前通知辦公室或駕駛員,以便安排。
2、單位干部、職工、離退休老干部需用車,與辦公室聯系,經領導批準給予安排。
3、用車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駕駛員應嚴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各項交通安全規定,并認真管好用好車輛,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加足汽油,保證隨時用車需要。
4、單位車輛未經批準不得借給他人(含單位、個人)使用,確需借用的按縣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否則,后果由駕駛員承擔。
5、車輛不運行時,一律停放在單位,否則產生的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6、車輛維護,需領導批準,并按指定地點維修,維修費用需經辦公室審核,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
7、車輛用油由辦公室負責,保證車輛隨時可用。
1、公務接待由辦公室負責,接待標準按縣里有關規定執行。
2、陪客原則上由領導陪同,確因工作需要可安排相應對口人員陪同,對口人員必須服從。
3、公務用餐活動地點,辦公室可根據衛生、經濟實惠的原則而定。
4、公務接待報銷,須憑發票、菜單,需經辦人簽字,辦公室審核,領導簽字方可報銷。
5、單位接待有關費用,辦公室應在一個月之內給予結清。
1、單位物品采購工作統一由辦公室負責。
2、工作所需物品由所用科室提出,分管領導審核,報理事長審批后方可購置。
3、物品采購必須有專人驗收,并辦理入庫手續,逐一登記,采購人和保管人應相互分離。
4、物品領用或放發需經領導同意,并逐一填寫領用單或發放單(收貨人必須簽字)。
5、物品采購發票必須有經辦人、驗收人,領導簽字后方可報銷。
1、實行首訪負責制,凡是群眾來訪都必須認真接待,不屬于本科室工作范疇的,必須引導移交有關科室辦理。
2、群眾來訪內容能辦的要及時辦理,一時不能解決的`要向來訪者說明原因,不能辦的要做好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及解釋工作。
3、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登記,重大事項及時向領導匯報。
4、上級交辦的群眾來訪來信,必須在15個工作日辦理完畢,不能完成的必須說明原因。
5、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必須態度和諧,不得與來訪者發生爭吵。
1、辦理《殘疾人證》必須經縣級以上(包括縣級)醫院簽定(診斷)。
2、縣中醫院單列視力殘疾鑒定有效。
3、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必須經麗水市第二醫院或市級以上專科醫院鑒定。
4、申請辦理《殘疾人證》者必須憑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殘疾人鑒定情況表》、身份證(或戶口簿)、2寸個人脫冠照片2張,經科室審核,領導審批后方能辦理。(領導不在,由辦公室主任審批)。
5、認真做好辦證登記,辦證分類統計,證件檔案管理等工作。
1、在單位簡報上發表每篇獎勵20元;
2、在本縣部門簡報發表每篇獎勵30元;
3、在云和報或市級部門簡報上發表每篇獎勵50元;
4、在市級報刊、雜志或省級部門簡報上發表每篇獎勵100元;
5、在省級報刊或雜志上發表每篇獎勵200元;
6、信息發表登記由周建霞同志負責;
7、獎勵資金統一年終統計,匯總后一次性兌現。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十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福州一中、福建師大附中: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教育部和省政府有關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部署,我廳制定了《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并經教育部備案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福建省教育廳。
2018年8月29日。
(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福建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閩政〔2016〕20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遵循教育規律,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強化立德樹人,以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發展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促進公平公正為基本價值取向,深化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建立完善科學合理、客觀公正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促進各地和學校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深化課程教學改革,加快內涵建設,提高質量水平,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1.堅持育人為本。突出素質教育核心理念,重視課程、實踐、文化育人,做好體育美育工作,建立面向全體學校、全體學生的多元多維評價體系,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學生發展核心素養,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2.堅持普職并重。按照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突出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統籌制定招生政策,合理調控普通高中招生規模,積極拓寬中職學校生源渠道,引導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高中階段教育,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
3.堅持公平公正。突出招生行為規范,健全管理監督機制,完善規章制度,切實保障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增強公信力。探索建立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
4.堅持統籌推進。突出改革的導向作用,正確處理教學與考試、考試與招生、初中與高中的關系,統籌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改革,推進教學、考試、招生有機銜接,增強改革的系統性和有效性。
(三)改革目標。
——繼續實施語文、數學、英語等9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省級統一組織考試制度。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實行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繼續推行由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高中階段學校計劃編制、考試報名、招生錄取,招生管理更加規范有序、監督有力。
——2021年的全省初中畢業生全面實施新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方案,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維護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務和措施。
(一)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
1.考試性質與功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初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組織實施,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保障義務教育基本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一項重要考試制度。福建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初中畢業、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2.考試科目與內容。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語文、數學、英語(含聽力,下同)、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中的信息技術(以下簡稱信息技術)等13門科目,均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避免過早過度偏科,確保達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要求。物理、化學、生物另設實驗操作考試。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開展英語口語考試探索。綜合實踐活動納入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國家和我省有關要求實施測試。
考試命題要堅持立德樹人,強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統籌“兩考合一”考試定位,突出學科思想方法和學科核心素養培養,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內容,增強與學生生活的聯系,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做到題量適度、難易適當。
3.考試方式與組織。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9門科目學業水平考試實行書面閉卷筆試。由省教育廳統一領導、統籌管理,省教育考試院具體組織實施,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地區考試工作的實施和管理。體育與健康考試由各設區市教育局(含平潭綜合實驗區教育局,下同)組織實施。
物理、化學、生物3門科目實驗操作實行現場操作考試,考試的形式、方法、時長,由設區市教育局根據不同科目的性質特點確定,縣(市、區)教育局制訂測試方案并報設區市教育局核準后組織實施。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統一組織實施。
音樂、美術、信息技術3門科目由設區市教育局提出要求,并指導縣(市、區)教育局組織學校具體實施;學校結合學生平時學習表現進行綜合評價,確定成績。學校考試評價方案須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報設區市教育局備案后實施。考試實行校際交叉監考,由市、縣(區)教育局組織過程巡視和成績評定結果審核。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區)統一組織實施。
4.考試分值。省級統考科目卷面滿分分值,語文、數學、英語各15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各100分。體育與健康40分,其他非省統考科目分值由設區市根據不同學科的性質特點具體確定。
5.考試時間安排。初中學生在校期間,各科學業水平考試只報考1次。各科目考試均安排在相應課程結束后進行,不得提前組織學生參加考試。省級統考科目安排在每年6月中下旬,具體考試時間、時長和科目順序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地方或學校組織的測試科目,安排在4~5月份進行,由設區市教育局統籌確定考試時間和科目順序。
各科目分年級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1.評卷工作。省級統考科目實行計算機網上評卷。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制定學業水平考試試卷參考答案、評分標準以及網上評卷有關工作要求,具體評卷工作由設區市組織實施。條件成熟時省級統一組織實施評卷。各地要制定評卷工作實施細則,省教育考試院加強評卷工作過程指導和質量監控,確保評卷工作客觀公正。非省級統考科目,參照教育考試有關要求,認真做好成績評定工作。
2.成績呈現方式與畢業使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和升學錄取的基本依據。各科根據原始成績,劃定五個等級,由高到低位次分別為a、b、c、d、e。原則上每個學科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5%,d、e等級共20%;a、b、c、d等級為合格,e等級為不合格且比例不超過5%。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學生初中畢業資格認定的基本依據,考試科目均達到d及以上等級是學生畢業的必要條件。學生畢業當年未能達到要求的,可在離校2年內申請補考相應科目,補考通過的認定為d等級,且僅用于畢業資格認定。補考方案由各設區市按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及初中畢業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并組織實施。
(二)建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綜合素質評價根據義務教育的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充分反映學生的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養成和突出表現,客觀記錄學生的成長過程,克服唯分數論,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評價結果作為學生畢業依據之一,是學生升學的重要參考或依據之一。具體指導意見見附件。
(三)改進招生錄取辦法。
1.科學使用學業水平考試結果。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以下簡稱中招錄取)的基本依據,原則上采取考試分數與相應等級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分數計入中招錄取總分;體育與健康滿分4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科滿分310分,各科均以卷面分數科學合理折算后計入中招錄取總分,具體由各設區市按照初中課時總量、立德樹人目標要求、教學容量、初高中學科課程關聯度、文理相對均衡等因素,利用往年考試數據進行招生錄取模擬后確定折算方案。
考試等級使用:中招錄取計分科目及未計入中招錄取總分的市級統考科目,要設定等級底線要求;對未計入中招錄取總分的市級統考科目,探索實行等級獎勵分政策,防止群體性偏科,確保國家課程實施質量。各設區市要根據文理兼顧、全面發展原則,結合實際科學制定各科等級在中招錄取中的使用方案。
2.合理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設區市教育局要明確綜合素質評價使用的基本要求,普通高中學校要結合辦學特色創建,制訂具體的使用辦法。學校使用方案報經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應至少提前一個學期公布,使用情況必須規范、公開。2019年起,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須全面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
2018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到2021年畢業升學開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中招錄取的重要參考;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將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中招錄取的依據之一,探索基于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和內容,以量化積分或等級獎勵分數方式計入中招錄取總分。
3.完善優質高中定向生和完成義務教育后的特殊群體升學。
政策。繼續實行優質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學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額向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初中傾斜,促進初中學校均衡提升。完善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錄取辦法,合理控制定向生降分幅度并動態調整。
落實好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就地參加中招錄取政策。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享受與當地戶籍學生同等的報名、考試、錄取待遇。支持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通過隨班就讀、舉辦特教班等擴大招收殘疾學生規模,招生考試機構應為殘疾學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提供便利。
4.完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實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
左右。經設區市教育局批準的學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該校總招生計劃的10%以內;經設區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示范性高中建設學校、高中課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樣化發展改革實驗校,可適當放寬至15%左右(但不超過100人)。自主招生一般安排在中考后進行。各地實施自主招生過程中,要重視招收農村學校學生和貧困家庭子女。要切實加強對學校自主招生各環節的監管,及時向社會公開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錄取結果。
(四)加強考試招生管理。
分縣(市、區)、分學校一次性編制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自主招生數須納入學校總招生計劃數管理。已連續三年無實際招生或連續三年每年實際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學校,要適時停止安排招生計劃,具體政策由各設區市根據實際確定。普通高中同一校區高中部招生計劃均不得超過1000人、班生額不超過50人。內地民族班招生計劃單列。
民辦高中(含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下同)與公辦高中享有同等的招生權利,各地應支持民辦教育的發展,將民辦高中統一列入招生計劃。設區市教育局應認真審核民辦學校招生方案,按照學校實際辦學能力逐校下達招生計劃。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含籌設期間)的民辦高中不得參與招生。
設區市教育局每年須適時向社會公布具備招生資質的高中階段學校名單,并發布各縣(市、區)、各校招生計劃。所有高中階段學校須嚴格按照設區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招生,不得擅自超計劃招生,更不得無計劃招生;確需追加招生計劃的,須經設區市教育局批準,且增加幅度不得超過5%。
下達招生計劃。其他公辦普通高中(含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按照屬地原則,在本地范圍內招生。設區市要嚴格控制市域內跨縣(市)招生的公辦高中校數和招生規模并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對教育教學改革無實質促進作用的,不得批準跨縣(市)招生。經設區市教育局批準跨縣(市)招生的學校,其招生計劃不得超過學校當年高中總招生計劃數的5%。經設區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示范高中建設學校、高中課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樣化發展改革實驗校,其跨縣(市)招生比例可放寬至10%;學校因所在服務區初中生源暫時不足的,由設區市商其他縣(市、區)教育局同意后再行調劑。
民辦普通高中跨設區市招生,要符合學校所在地設區市教育局和生源地設區市教育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申請跨設區市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所在地設區市教育局確認后統一發函征求生源所在地設區市教育局意見(內容包括招生人數、招生對象、招生辦法、收費標準等),經生源所在地設區市教育局同意,學校向生源所在地設區市教育局提交具體的招生簡章,完成銜接后方可向社會公布。未經學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設區市教育局對接確認的民辦高中,不得擅自組織跨設區市招生。民辦普通高中跨縣招生政策,由各設區市根據招生規模比例、學校條件等進行核定。
正常標準收取,招收計劃納入生源地管理。
3.減少和規范考試加分。根據國家統一部署,大幅減少、嚴格控制中招錄取加分項目,逐步將加分的激勵導向功能轉移至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20年起,中招錄取全面取消體育、藝術、科技創新等特長生加分項目,目前已取消的不得恢復,相關特長和表現等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省教育廳統一清理規范加分項目、分值,取消不合理加分項目,具體另文通知。
4.改進招生錄取管理。2019年起,統一由設區市中招管理部門組織管理本地區所有普通高中及在本地區招生的中職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要建立全市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信息化管理平臺,凡升入普通高中學習的學生,均須經過學校所在設區市的招生管理平臺統一錄取。尚未統籌本地區報名、錄取管理的設區市,須加快系統建設,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須經設區市中招管理部門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跨設區市招生的在生源地設區市中招管理部門辦理錄取手續。所有普通高中均不得招收各設區市劃定的普高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并應確保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初中至少有一定比例學生被優質普通高中錄取。跨設區市招收或經自主招生予以降分錄取的,不得低于生源地設區市普高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設區市核定的中招錄取名單是普通高中學生學籍接續的依據。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充分利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系統,加強高中招生和學籍接續管理。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設區市中招管理部門確認的普通高中錄取名單,在規定時限內通過全國學籍系統為正式招收的學生接續電子學籍檔案,對未經設區市中招管理部門確定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審核通過。涉及跨設區市招生的,生源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本設區市中招管理部門的錄取花名冊,及時在學籍管理系統上辦理外地就讀學生審核手續。設區市教育局要根據本設區市招收錄取結果,適時抽查所轄縣(市、區)教育局辦理的升學學籍接續情況。
各地要積極創造條件,認真做好中職學校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工作,鼓勵引導動手能力強、職業傾向明顯、有就讀意愿的學生初中畢業后接受職業教育。要繼續把往屆初高中畢業生、退役士兵等城鄉勞動者納入中職學校招生范圍,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引導他們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支持中職學校根據自身辦學能力,規范有序地開展非全日制學歷教育。
嚴禁違規跨區域和擅自提前招生,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和招生秩序;嚴禁在中職學校招生中搞區域間、學校間生源封鎖和地方保護;嚴禁初中學校或教師在招生過程中向中職學校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經費”或實物,嚴禁虛假宣傳欺騙誤導學生的行為;未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中職學校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立異地分校、教學點。
要加強高中招生工作的監管,嚴肅招生工作紀律,通過專項督查、暗訪抽查、來函來電隨查等形式,及時發現、制止、嚴查各種違規招生行為。落實群眾信訪舉報查辦和督辦責任,實行重點信訪舉報直查直辦和通報制度。對屢禁不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的亂招生行為,不僅要對直接責任人給予黨政紀處分和組織處理,還要嚴肅追究主管部門有關負責人的領導責任,并進行點名公開通報;對招生中出現的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權利尋租、利益輸送和失職瀆職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三、組織保障。
計劃編制、考務管理、評卷分析、招生錄取等各項具體任務,確定專業考試機構負責考務工作,確保中考中招改革順利實施。要從維護教育公平、社會穩定大局出發,有機銜接原有做法,科學確定考生志愿填報時段,科學制定招生錄取條件和程序,科學劃定普高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穩妥推進中招錄取改革。要根據本實施意見,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設區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實施細則,并于2018年11月底前報省教育廳備案后向社會發布。省屬中學的考試、招生、錄取等各項工作納入福州市統籌管理。
(二)強化教學管理。各地和學校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合理安排教學進度,開齊開足國家規定課程,嚴禁壓縮綜合實踐活動、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課程課時,讓青少年擁有光明的未來。要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培訓,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學校管理方式和教學方法,加快發展素質教育。要切實加強師資配備、設施設備等方面資源保障,滿足正常教學需要。各市、縣(區)要定期開展初中學校課程實施情況評估,加強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數據的分析應用,指導教育教學改革。
息管理系統。各市、縣(區)要確保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所需經費,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統一設置考點考場、規范考試程序,并按要求加強考試、評卷及招生管理,確保中考工作有序進行。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地要認真做好改革政策措施的宣傳解讀工作,及時回應學生、家長和社會關切。要加大綜合宣傳力度,利用網絡、電視、廣播、紙媒和新媒體等,廣泛宣傳國家關于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和加快建設現代職業教育有關要求,重點解讀和宣傳國家助學、教育扶貧、就業和升學等相關政策,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指導高中階段學校組織好校園開放日、政策咨詢會、宣講會等活動,加大改革工作政策宣傳。
其他事項。
1.因休學原因轉入2018級、2019級的初中學生實行新的學業水平考試制度,除已獲得的初中學業考試成績的科目,須通過其他科目學業水平考試。
2.從外省(區、市)轉入我省的學生,須補充參加我省各科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可認定成績,用于學生畢業升學;其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由轉入學校審核認定后,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袋。從我省轉出外省的考生,按外省有關規定執行。
附件:福建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意見。
附件。
福建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意見。
20號)等文件精神,在總結2006年以來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經驗基礎上,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分析,是發現和培育學生良好個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進素質教育的一項重要制度。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緊緊圍繞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強化素質教育理念,把握學生成長規律,轉變育人模式,創建學生發展平臺,客觀反映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發展狀況,培養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高綜合素質,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提供重要參考。
二、基本原則。
1.導向性原則。發揮綜合素質評價對教育觀念、質量觀念、教育教學行為的引領作用,引導學校關注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各方面發展,促進人才培養模式轉變,促進學生素質的全面發展。
2.客觀性原則。以事實為依據,客觀記錄和寫實性描述學生成長過程中的主要經歷和典型事例,客觀反映學生綜合素質和個性特長發展狀況,增強學生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3.發展性原則。關注學生成長過程,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特點,創設有利于學生個性發展的條件,充分發揮評價的診斷與激勵作用,激發學生的特長和潛能,鼓勵學生不斷進步。
4.操作性原則。評價內容與學校日常教育教學活動相結合,評價過程應簡便、直觀、易操作,實現評價操作與管理的信息化,體現可操作性和可接受性。
5.公正性原則。嚴格規范評價程序,建立健全公示舉報制度、申訴復議制度、誠信責任追究制度,確保評價過程公開透明、評價結果真實可信。
三、評價維度。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學生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及學生道德認知行為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包括理想信念、行為習慣、遵紀守法、勇于擔當等方面的表現,重點記錄學生參與團隊活動、社團活動、志愿服務或公益勞動等德育活動、社會實踐活動的次數和持續時間。
2.學業水平。主要考察學生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能力等,重點記錄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校本課程學習情況,同時兼顧具有優勢的學科學習情況。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身體機能、運動技能和心理素質等,重點記錄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主要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堅持每天1小時體育鍛煉情況等。
4.藝術素養。主要考察學生對藝術的審美感受、理解、鑒賞和表現的能力,重點記錄學生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書法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成果等。
5.社會實踐。主要考察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研究性學習、科技創新活動的情況,包括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事訓練、研學旅行、參觀體驗與社會調查、科學探究、創造發明等,重點記錄學生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成果、調查報告等。
各地各校要基于學生發展的年齡,結合當地教育教學實際,科學確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內容和要求。
四、評價程序。
各地要指導學校根據義務教育性質、學生年齡特點,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維度的評價內容和要求,征求學生、家長、教師等人員意見,制定實施細則及評價標準,經校內公示無異議,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評價記錄要遵循如下基本程序:
1.寫實記錄。各校要建立學生成長記錄制度,研制符合本校教育教學實際的學生成長記錄袋。每學期末,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寫實記錄,做好自我描述報告,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動和典型案例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存入學生成長記錄袋。重要的活動記錄、事實材料要真實可信、有據可查。材料收集可以靈活采取文字、照片、錄像等形式。班主任要撰寫綜合性評語,客觀、準確揭示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
2.民主評定。學校要采取過程記錄、測評結合、民主評議等方式,每學期對學生的思想品德等五個發展維度,以學生自評、同學互評和教師評議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定。要引導學生在互評的過程中學會評價和分析,學會交流、合作與分享,清晰了解自身發展的狀況,明確努力方向,促進其在原有的基礎上的發展。
3.公示審核。除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外,每學期末或次學期初,學校必須在校園公示欄或校園網等顯著位置,將每位學生擬填入《福建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呈現表》(表一)的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及其佐證材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確保材料真實客觀。
4.存入檔案。學生的等級評定和綜合性評語確定后,由班主任組織填寫在《福建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呈現表》中,同時將學生提交的原始資料,選擇其中重要的部分(如綜合實踐活動報告、特長證明材料、獲獎證書、自我描述性報告等)整理裝訂成冊,一并歸入學生評價檔案(《學生成長記錄袋》)。
學生畢業前,要指導學生在整理遴選材料的基礎上撰寫自我陳述報告和典型案例材料,并由教師撰寫評語;學校根據學生每學期記錄的評價內容,匯總生成《福建省初中畢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表二),經學生及其監護人確認后在本校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經學生及其監護人、班主任簽字以及學校蓋章后存入學生檔案,并提供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使用。檔案材料要突出重點、簡潔明了,便于在招生中使用。
五、評價結果呈現方式。
日常評價結果的呈現方式由各學校結合實際自行確定,對可以量化的評價內容可采用定量評價的方法,對較難實行定量評價的可采用寫實性描述、定性評價。要處理好定性與定量的關系,確保評價結果的等級要與定量評價、寫實性評價的結果一致。
六、結果應用。
1.引導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綜合素質評價材料詳實、過程完整,是學生畢業的必要條件。引導學生開展自我評價并進行自我調整和自我管理,促進教師開展學生成長過程指導和生涯輔導,幫助學生確定個人發展目標,實現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
2.促進學校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通過綜合素質評價的導向,引導初中學校把握學生成長規律,模范執行國家課程方案和省頒課程計劃,開齊開足開好規定課程,深入開展各種素質教育活動,促進學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加快內涵發展、質量提升。
3.服務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參考或依據之一。實行提前自主招生的,須全面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具體由各設區市根據《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做出具體規定。有條件的地方可探索采取學生綜合素質積分評價方式或將評價結果按等級折算,適當計入中考招生錄取總分。
七、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與舉報制度。凡不涉及個人隱私的一切信息,都必須在適當的范圍、以適當的方式公示,接受師生、家長和社會監督。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設立投訴和舉報電話、信箱等,暢通舉報渠道,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可以向所在學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投訴舉報。高中學校在招生過程中發現不實信息可向設區市教育局舉報。
2.建立申訴與復核制度。學生對每學期生成的《福建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呈現表》和畢業前生成的《福建省初中畢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進行確認,如有異議,可以書面形式向學校提出復核申請。學校接到申請后,要限時進行調查、復核,并及時告知復核結果。學生對學校復核結果仍有異議的,可向教育主管行政部門書面提出復核申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重新進行調查、審核并作出最終復核結論。
3.建立誠信責任追究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各校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檢查,對檔案材料的真實性進行抽查。對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的,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對學生個人違紀舞弊行為多發的學校,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令整改并通報批評。對發生集體性違紀舞弊行為的學校,通報并追究校長責任,對相關責任人按有關規定予以問責,情節嚴重的,三年內學校和相關責任人不得評優評先和晉級晉職。
八、組織管理。
1.加強組織領導。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領導,成立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綜合素質評價操作方案;根據初中辦學水平和校風學風等情況,提出并調控各校總評結果的四個等級比例;指導學校開展評定工作,監控評價過程;接受咨詢、投訴和舉報,糾正實施過程存在的問題,查處違規行為。學校負責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實施,成立領導小組,指定牽頭部門,明確校內分工,合理分配任務;負責記錄、匯總、公示等具體流程的組織實施,加強對教師、學生的誠信教育,建立健全復核制度,對材料真實性負責。
2.建立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可研制、開發評價信息管理系統,逐步實現評價工作的信息化和網絡化,提高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時性、規范性和科學性,提高評價工作效率,減輕評價主體的負擔。有條件的初中學校可自主研發使用電子管理平臺,統籌教育教學、學生評價等各項校內管理。要加強數據的管理與使用,做好相關統計分析,不斷改進學校日常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省級將適時建設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對接我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
任免班級評價小組成員;組織、指導和監督各班級的評價工作;審查認定班級評價結果;受理咨詢、投訴和復議申請;及時解決評價中的問題,查處評定過程中的違規行為。其組成人員應具有較廣泛的代表性,人數以7~11人為宜。要堅持常態化實施,指導學生加強自我管理與自我教育能力,及時收集整理材料、開展自我評價,避免集中突擊。要充分發揮學校黨團、學生組織的作用。規模較大的學校還應成立監察小組,履行有關監督職責。
4.加強培訓宣傳。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培訓,提升校長和教師實施綜合素質評價的能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學習與研究,正確把握評價的內容、方法和標準等。各初中學校要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和配套制度納入學生入校課程和家長教育課程,通過致家長一封信、家長會、新聞媒體等多種途徑,向學生、家長廣泛宣傳實施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意義、內容標準和操作規程等,讓學生、家長和社會了解評價的內容和政策,為教育綜合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十一
各科室、各部門:
現將《xx-x醫院控煙制度》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1:濮陽市第五人民醫院控煙制度
附件2:
附件3: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八日
xx-x人民醫院控煙制度
各科室:
吸煙對人體非常有害,嚴重影響人們的健康,同時也對醫院形象、感控管理和消防安全造成不利影響,為更好地開展控煙履約工作,倡導廣大員工及患者、家屬摒棄不良的衛生行為,推進無煙醫院創建步伐,根據邢臺市衛生局轉發河北省衛生衛計委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衛生計生系統控煙履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醫院管理實際,現就總醫院加強控煙履約工作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完善醫院控煙制度,建立科學控煙模式,為患者和員工創造健康良好的就診和工作環境,提高醫務人員戒煙意識并掌握戒煙方法和技巧,降低醫務人員吸煙率,保護醫務人員身體健康;加強控煙管理和吸煙有害健康宣傳工作,引導廣大患者、家屬自覺控煙、限煙,達到衛計委《無煙衛生計生機構創建標準》的基本要求,實現醫院公共場所和工作場所清潔無煙的目標,創建“無煙醫院”。
二、總體要求
手術室、實驗室、醫護辦公室、休息室、更-衣室、會議室、行政后勤辦公室,以及有天花板的大廳、走廊、樓梯等公眾場所全面禁煙。限煙主要在室外,指醫院內的草坪等室外通風區域,室外區域實行限煙,吸煙者只能在設有吸煙標志的室外吸煙區吸煙。
三、工作措施
(一)組織管理
1、成立總醫院控煙履約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負責全院創建無煙醫院的領導、統籌、協調及專項資金保障等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控煙履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感控辦:
主 任:
副主任:
成 員:感控、保衛、宣傳、院辦、行政后勤及考核辦人員 控煙履約辦公室負責承辦領導小組的日常事務,制定并落實年度工作計劃,負責開展控煙日常檢查及監管工作,負責推進控煙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日常公共場所吸煙人員的勸阻制止工作,負責溝通協調工作。
工作計劃開展控煙管理工作,在本科室工作范圍(臨床科室包括電梯間和樓梯間)進行監督和勸阻吸煙者。
(二)宣傳工作(控煙履約辦公室負責)
1、統一在醫院所有建筑主要入口處設臵明顯的禁止吸煙警示牌,在等候區、會議室、廁所、走廊、電梯、樓梯等區域張貼懸掛明顯的禁煙標志。
2、開展多種形式的活動進行控煙宣傳。利用宣傳專欄、展板、折頁、電子屏等媒介進行禁煙和吸煙有害健康宣傳,告知醫院員工、患者、家屬及來訪者禁止在醫院吸煙,不發煙、不敬煙。
3、每年至少開展兩次大眾控煙宣傳活動并做好相關活動記錄。每年組織青年志愿者利用“5.31”世界無煙日集中開展一次大型宣傳活動,同時在員工教育培訓活動中至少安排一次吸煙危害性、戒煙方法及戒煙勸阻技巧等控煙知識講座活動,定期對控煙監督員和巡查員進行相關培訓,新員工上崗或進院實習人員安排一次控煙教育培訓。
4、醫務人員有責任在控制煙草危害工作中發揮作用,做好表率,承擔控制吸煙的任務,在診療活動中,主動向病人及家屬口頭宣傳吸煙的危害性,積極勸阻在禁煙區域內的吸煙行為。
5、門診各診室、臨床護士站臺面適當擺放控煙宣傳資料供取閱。
6、院內禁止擺放煙具物品及張貼派發各種形式的煙草廣告和宣傳資料,醫院內部商店、超市、食堂不得出售任何煙草制品。
(三)相關要求
1、醫院控煙履約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要帶頭不吸煙,吸煙成員要帶頭戒煙,為廣大員工做好表率。
2、醫院室內一切場所禁止吸煙,嚴禁工作人員穿工作服在任何場所吸煙。
3、明確醫院巡邏保安、保潔員和電梯工為控煙監督員,佩戴明顯袖標,發現有人吸煙及時制止,發現煙頭及時處理,巡邏保安要有定期監督記錄。
4、明確醫院每日帶班領導、總值班及二線值班人員為控煙巡查員,每日查房至同步開展控煙巡查工作,對控煙監督員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并留有巡查記錄。
5、行政后勤負責在室外安全區域設臵吸煙區并設臵明顯的引導標識,引導吸煙者只能在吸煙區吸煙。
6、醫院設臵戒煙門診,戒煙門診設在便民門診,要設臵明顯標志,便民門診醫生為戒煙醫生,做好戒煙記錄,戒煙咨詢電話xx-xxx-xxx。
7、醫護人員要自覺學習控煙知識、方法和技巧,了解吸煙的危害和戒煙的益處,門診醫生及專家要掌握戒煙方法和技巧,對門診、住院病人要詢問吸煙史,對其中的吸煙者要進行簡短戒煙建議干預并留有記錄。
8、控煙履約辦公室對目前醫院吸煙的工作人員進行摸底,要鼓勵和幫助吸煙人員戒煙,力爭每年有10%的抽煙員工成功戒煙。
(四)考評制度
1、醫院全體員工(包括進修和其他臨時工作人員)應帶頭禁煙,不得在禁煙區內吸煙,不得穿工作服在任何區域吸煙,控煙辦公室每月與綜合目標考核同步進行檢查,每發現1次,扣當事人50元、科主任(病區含護士長)50元,從當月績效獎中扣除;每月發現科內人員3人次以上違規吸煙,加扣科室綜合目標考核分1分。
2、各辦公室及病區范圍內嚴禁一切人員抽煙,控煙辦公室成員及控煙監督員、巡查員負責檢查考核,經檢查發現煙蒂等抽煙現象,每發現一次扣當班值班人員、科主任(病區含護士長)各50元,從當月績效獎中扣除;發現3人以上抽煙或5個以上煙蒂,加扣科室綜合目標考核1分。
3、加強對各病區樓梯間、電梯間控煙管理,控煙辦公室每月負責將各病區樓梯間、電梯間控煙情況進行統計并將結果在新大樓一層電子大屏公示一周。
4、實施控煙目標責任制,若科室當年管轄范圍內發生3次以上違反控煙規定的現象,則該科室不得參加本年度科室評優工作,個人比照執行。
5、鼓勵和幫助吸煙職工積極戒煙,對主動戒煙并成功戒煙的人員給予表揚并利用展板或電子屏予以通報;醫院控煙工作獲得上級主管部門檢查認可或取得明顯實效的,對相關人員給予表揚或獎勵。
(五)實施時間
本實施方案自下文之日起至10月31日為宣傳發動和完善宣傳內容階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為督導勸阻階段;2017年1月1日起全院實行控煙工作監管督查,全面創建無煙醫院。
本文件內容由院控煙領導小組負責解釋,醫院原有規定與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為準。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十二
公司各部門:
為進一步規范辦公用品的'管理和流程,減少鋪張浪費,節約成本,提高辦公效率,辦公室于近期對《辦公用品管理制度》進行修訂,并經公司領導審議通過,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辦公室已對前期制定的《辦公用品管理規程》進行了修訂,具體請見附件一《辦公用品管理規程》,具體流程請見附件四《辦公用品請購、領用流程》。
2、根據各部門前期辦公用品領用情況,對各部門辦公用品的領用標準進行了修訂,具體請見附件二《辦公用品領用標準》(注:《標準》根據各部門領用的實際情況每半年修訂一次)。
3、為避免各部門重復或隨意領用,辦公室已指定各部門辦公用品管理員,具體請見附件三《各部門辦公用品管理員名單》。每月領用時必須由各部門辦公用品管理員提交請購、領用流程,并由管理員前往辦公室行政專員處領取,其他人員領用辦公用品辦公室一律不發放。
4、請各部門辦公用品管理員將此制度傳達給本部門相關人員,并從下月起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一:《辦公用品管理規程》。
附件二:《辦公用品領用標準》。
附件三:《各部門辦公用品管理員名單》。
附件四:《辦公用品請購、領用流程》。
辦公室。
20xx年xx月xx日。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十三
各位職員:
最近一段時間,有些職員有遲到現象,此現象既違反了考勤管理制度,也影響了工作紀律,現將《員工手冊》有關考勤管理制度重申如下,要求各位職員嚴格遵守,凡有違反者,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一、作息時間
上午:上班時間8:30,下班時間:12:30
下午:上班時間13:30,下班時間:17:30
職員應當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二、職員上下班應當打卡。
職員上下班未打卡的(如:忘記打卡或因客觀情況未能打卡等),應當在前臺說明未打卡情況,無證明者按曠工處理。
三、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經常遲到者每月按遲到時間累加按曠工處理。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在上班前向主管請假,事后補請假條。職工每月累計遲到超過十五分鐘的一分鐘罰款一元﹝主管及以上級別雙倍罰款﹞,職員提前打上班卡,但擅自未按時到達工作現場的,按遲到處理。
四、職員每早退一分鐘罰款一元﹝主管及以上級別雙倍罰款﹞。
職員擅自提前離開工作現場,卻于下班時間后返回打下班卡的,按早退處理。
五、職員在一個自然月內遲到的次數和早退的次數累計達到十次的,等于記書面警告一次。
六、職員上班時間因公外出的,應當事先申請獲得主管批準后,方可外出并在白板上寫明外出時間和地點;私自外出的,按曠工處理。
制定人 :________________
總經理審批: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十四
公司各部門:
為規范和加強公司各部門人員上下班及請假等考勤管理,為準確核算工資提供依據,現根據公司《員工手冊》中相關公司管理制度,將公司考勤制度等有關事項重申如下:
1、公司辦公室各部門負責人及員工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實行打卡考勤;公司各總監必須在上午8:30實行打卡考勤;公司各項目監理部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實行簽到考勤(各項目監理部員工除實行簽到考勤之外,公司還將不定期對各項目監理部員工在崗情況及考勤情況進行考核)。
2、上班時間開始后15分鐘至30分鐘內到崗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各部門負責人、總監及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到3次者,按曠工半天論處;1個月內曠工半天及以上者,按曠工日數扣發工資。連續3個月累計曠工三天及以上者給予辭退處理。
4、公司辦公室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5、部門負責人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分管領導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經分管領導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6、各項目監理部員工離開監理部辦事須向項目總監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監理部時間,經項目總監簽字審批才能離崗。
7、總監因特殊或突發情況無法正常打卡考勤須向分管領導申明原因并經分管領導簽字審批。
關于事假的規定:
1、如因事必須親自辦理,應在前一日下午下班前提交請假單。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或總監審批,3天以上(含3天)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并報公司綜合部。
2、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14天,超過時按曠工計處。
3、事后申請視為曠工,但遇偶發事故,應于2日內補交申請,由部門負責人查實并經分管領導同意后準予補假。
4、凡請事假當月累計半天以內,不扣減工資,超半天及以上的'按當月實際平均工資額扣減當月工資。
關于病假的規定:
1、除特殊或突發情況,員工應于請假的前一日提交請假單,經部門負責人或總監審批后交公司綜合部登記,全年累計病假以不超過30天為限。
2、員工當月請病假不超過3天者,提交正規醫院開具的證明,工資照發。當月病假超過3天的,其病假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發其余工資。連續二個月病假超過5天內,則可視為不能勝任工作,可準其離職休息三個月以內,離職休息期間保留職務和社保醫保,工資按同城最低保障工資額發放。3個月后仍不能正常工作,則勸其退職,辦理退職手續。
xxxxx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十五
凡公司正式員工,男女雙方符合法定婚齡結婚的,憑結婚證書享受帶薪婚假7天,符合晚婚條件的,增加到12天。不報銷往返路費。
(二)、產假。
1、公司正式員工(女性)生產時,享受帶薪假期90天。
2、遇難產或雙胎,增加10天。(發基本工資)。
3、公司正式員工的妻子生產時,其員工本人享受帶薪護理假7天。
4、符合晚育規定(女方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胎的,增加10天。(發基本工資)。
5、女性員工流產享受帶薪假期14天。
6、以上五種情形,必須提交結婚證、戶籍管轄地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出具的準生證、正規醫院出具的嬰兒出生證方可享受帶薪假,路費均不報銷。
(三)、病假。
1、員工因病不能工作,可以請病假。
2、病假須履行請假手續,本人不能到班請假的,可以用電話請假,也可由同事代請假。
3、請病假半天以上5天以內,憑醫院證明,按基本工資標準全額發給其病假工資。
4、員工因病請假在下列規定的范圍、期限內,憑住院醫院的證明,可以享受相應的病假工資。
(1)、為公司服務滿1年以上3年以下的員工,連續請病假不得超過30天;。
(2)、為公司服務滿3年以上5年以下的員工,連續請病假不得超過60天;。
(3)為公司服務滿5年以上的員工,連續請病假不得超過120天;。
(4)、上述員工病假工資的具體發放辦法按本手冊第五章“薪酬福利篇”第五條“特殊期間的薪金給付”中的規定執行。
5、因病請假超過上述規定天數,一律停發所有工資;超過上述規定的雙倍天數后,均作為自動離職處理。特殊情況需要經過總經理批準。
6、因病不能上班而未請假的,按曠工處理;無住院醫院證明的,按事假處理。
(四)、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含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享受5天帶薪喪假。并發給500元慰唁金,不報銷由此發生的路費。
(五)、事假。
1、員工因事不能上班,須事前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如此前30天內有加班,可以用加班時間充抵為調休。調休期間,工資照發。
2、請假超假而又不續假的,按曠工處理,有一天扣發兩天工資。
(六)、帶薪探親假。
1、一般員工(指總部二級部門副經理以下級別;分公司、片區部門經理以下級別),轉正后一年以上,已婚(憑結婚證)且夫妻分居兩地的;每年享受一次帶薪探親假,假期7天并報銷往返路費。未婚員工或夫妻長期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員工,每四年享受一次帶薪探望父母以及子女假,假期7天并報銷往返路費。
2、擔任總部部門副經理(含副經理)、分公司、片區部門經理(含部門經理)以上、總部一級部門副總監(含副總監)、分公司、片區副總經理(含片區副總經理)、大項目總經理(含大項目總經理)以下職務或享受此級別待遇的員工,已婚且夫妻分居兩地的,每年享受兩次帶薪探親假,每次假期7天,報銷往返路費;未婚的本級別員工每年享受一次帶薪探親假并報銷往返路費。
3、機構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辦事處、片區)總經理、總部一級部門總監或享受此級別待遇的員工,已婚且夫妻分居兩地的,每年享受3次帶薪探親假,假期7天,報銷往返路費。
4、因工作需要到時不能探親的,鼓勵員工的愛人來公司探親,報銷往返路費。到時未探親,愛人也未來公司探親的,一次性發給誤假補助500元。
5、享受帶薪探親假的員工自愿在法定節假日(包括春節)期間探親且沒有超過年內規定的探親次數的,可以在規定假期的基礎上加上法定節假日的時間,報銷往返路費。年內已休完帶薪假次并逐次報銷往返路費的員工在法定節假日(不包括春節)期間回家探親的,只發放法定節假日的工資,超出的假期天數,按事假處理,不報銷往返路費。
6、員工探親乘坐的交通工具,按員工出差規定辦理。不享受途中伙食補助和駐地伙食補助。
(七)、春節年假。
員工每年享受一次春節年假,假期按公司規定的放假天數執行,假期工資照常發放,不報銷往返路費。
(八)、法定節假日:
元旦1天;。
春節3天;。
勞動節3天;。
國慶節3天;。
婦女節0.5天(女性員工享受)。
員工在法定節假日期間值班或者加班,可以按排補休或調休,一律不發加班費。
(九)、幾點說明。
1、請假程序。員工請假應填寫《員工請假審批單》,3天以內請假由部門(單位)負責人和分管行政負責人批準,請假超過3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準。
2、帶薪假指休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停發午餐補貼)。
3、加班充抵休假的標準為:加班按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時間可以累積計算,30天內有效;加班滿7.5小時可折算為1個工作日調休,具體以加班通知單和打卡紀錄為準。
4、員工探親休假,加班可以搭車調休,但最多不能超過3天。
6、探親假只在當年有效,不累積到下一年;。
7、各分公司、(辦事處、片區)副總經理、總部大部門副總監以上人員的請假需報機構總經理批準并報總經理辦公室備案,批準休假前要向總部、自己所在單位和服務單位通報。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十六
1、施工圖紙下達后,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自審,對圖紙存在的問題做好初步確認,并做出書面記錄。
2、在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正式會審前,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隊伍專業人員進行聯審(初審)。
3、圖紙會審記錄要求參加人員在首頁上簽字,參加人員在每頁匯簽欄簽。
4、參加由建設單位組織的.圖紙會審,詳細填寫會審記錄,記錄要求打字,填寫清晰、整潔、不得有涂改,打印8份,施工單位保留原件。
5、圖紙會審完成之日起,書面材料要求在一周內整理完畢,(加蓋各單位公章,簽字手續齊全)超期負激勵100元/天,同時將圖紙會審記錄轉發給所有管理者及各班組長一份,辦理交接簽字手續。
6、涉及變更時技術人員必須及時同建設單位現場代表辦理現場簽證、工作聯系函手續,并要有建設單位代表、監理單位代表簽字,并交到負責人及預算員各一份。
7、技術人員在關鍵部位及有重大設計變更通知時,必須有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共同審批的施工方案后才能施工。
8、設計變更、技術聯系單、工作聯系函應及時收集整理,并發放給施工隊各有關成員及各班組長手中,并辦理交接手續。
文檔為doc格式。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十七
8.0通知過程中如有失效的.業主聯系電話必須及時在《入伙登記表》中刪除;
9.0通知工作須按時保質完成并做好記錄,完成率不低于95%;
10.0第二天將填寫好的《通知事項記錄表》交經理處。
11.0相關文件和記錄。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十八
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現再次重申考勤管理制度:
一、嚴格外出告示制度。工作人員嚴禁發生脫崗現象。職工上班時間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擅自離崗(即離開辦公大樓或離開工作現場),經查實,無論公私,即按脫崗處理。
二、嚴格請銷假制度。
(一)職工請假:2天及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3天及以上由部門負責人簽字,主管局長審批后再經人事審批。
(二)班組長以上負責人:1天由分管。
領導。
審批,2天及以上由總經理審批。所有請假人員一律在縣分公司人事處報備。
(三)因病或確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應先以電話形式進行請假,準假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即按曠工處理。職工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休假時間按有關規定執行。職工未經請假(含未履行準假手續或手續不健全)而不到崗的視為曠工。
三、嚴格考勤管理。縣分公司成立考勤檢查組,由縣分公司人事總牽頭,辦公室、視察室負責配合,采取經常性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進行。重點對縣分公司辦公樓上班及其他工作地點的工作人員遲到、早退情況、工作時間離崗情況、部門考勤情況、履行請銷假手續以及執行“崗位禁令”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每周檢查不少于1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如實記錄,考勤情況于次月5日前在縣分公司公告欄內進行通報。縣分公司考勤檢查組成員在檢查中要認真負責,如實記錄和反映考勤情況,不得隱瞞和袒護,考勤工作要自覺接受監督。
四、對縣分公司考勤檢查組及部門在考勤過程中查實的問題,分別作如下處理:
(一)一個月內,遲到、早退或脫崗1次,罰款200元;累計遲到、早退或脫崗3次及以上,扣發當月績效工資;全年累計遲到、早退或脫崗10次及以上20次以下,扣發3個月績效工資;全年累計遲到、早退或脫崗20次及以上,扣發6個月績效工資。
(二)年度內,曠工罰款200元/半天,連續曠工5天及以上或累計曠工10天及以上,解除勞動合同。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視為曠工。
(三)發現工資人員若有在工作時間、工作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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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聊天、玩游戲、買賣股票基金、下棋打牌、看電影電視、聽音樂等違反《崗位禁令》的行為,一經查實,作以下處理:
1.第一次通報批評,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罰款200元;
2.第二次待崗培訓,當年年度考核判定為不稱職等次罰500元;
3.一年內累計出現三次以上上述行為之一的,解除勞動合同;
4.部門工作人員一旦被發現存在違反《崗位禁令》的行為,取消該部門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評先評優資格。
(四)縣分工考勤檢查組檢查時,如發現單位負責人存在袒護現象,每發現一人次,處罰單位負責人200元,并取消其本人及所在部門評先評優資格。
五、縣分公司各單位要第一時間將該制度宣貫傳達到位,確保每位職工了解并認真遵照執行。
xxx。
20xx年x月xx日。
印發制度的通知(實用19篇)篇十九
各處室、各辦公室:
為進一步落實學校考勤制度,理順教職工請假、消假程序,保證課時計劃的有效落實,進一步提升我校教育教學質量,經學校校委會研究,特制定《高密市崇實小學關于教職工考勤制度》請組織全體教師認真學習并嚴格貫徹執行。
1、全校教職工要自覺遵守《高密市崇實小學教師工作一日常規》,做到按時到校,不無故早退,工作時間內認真履行工作職責。
2、落實工作日簽到制度,每周抽查一次下班登記制度,值勤領導負責當天的教職工考勤,靠班領導每周協調落實一次下班抽查制度,每月20號由分管校長協同課程部進行一次教職工出勤匯總,并將結果納入當月績效工資評估,考勤分數累計納入學期末教師工作評估。末按時簽到者視為遲到,末簽到而又沒有及時補簽者,視為曠工。
3、教職工請假兩節課以內由處室主任、各辦公室主任批假,須開具出門證明,并注明外出原因,對于末注明原因的一律視為私假;如有課,原則上一律不準假,特殊情況的外出教師的任課須由各處室、辦公室主任負責協調安排好;如果沒有調好課而外出的,一律視為曠課。請假半天以內(含半天)由課程部主任進行批假,藝校教師請到藝校辦公室請假(課程部副主任),請假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1天)由副校長批假,請假1天以上由校長批假。要填寫請假審批單。請假累計滿6節視為1天,考核依據處室開具的出門證明。
4、請假批準后,無論由誰負責審批,必須由請假人到課程部進行代課或調課安排,持課程部簽發的調課單或工作交接單到各辦公室或處室主任處進行登記,所有工作全部落實好后,方可辦理離校手續。對于無調課安排、工作未交接的請假教職工,導致出現空堂、分配工作無人管時,經查屬實,一律視為曠工、曠課處理,嚴格執行處罰制度。班主任老師須準確把握本班課時計劃落實情況,如出現空堂、空崗現象,班主任老師應及時向課程部匯報,并協助做好代課安排。
5、原則上學校領導及辦公室主任一律不接受電話請假。對于極特殊情況,需進行電話請假時,須先向處室主任或辦公室主任請示自己的調課安排,并由處室主任、辦公室主任在第一時間向課程部主任進行調課說明,對于沒有進行課時安排而末到校的電話請假教職工,學校領導一律不準進行批假。
6、教職工外出學習、開會或參加上級業務部門舉行的活動時,需持有關文件、通知到校長室進行審批,持批假條到課程部填寫調課單,直至自己的課時調整完畢后方可離校。對于上級業務部門的電話通知,原則上由上級業務部門活動召集人向學校辦公室請假,由學校辦公室做好電話登記,報校長批準并辦理請假手續,然后再到課程部辦理調課手續,一切完畢后方可離校。對于上級業務部門活動召集人給于教師個人的電話通知,學校一般不予批假,同時,請我校教職工向其說明學校考勤制度。
7、教職工因病請假時,需持醫院或診所診治證明,對于實在不能到校履行請假手續的教職工,要電話向處室主任、辦公室主任說明自己的課時安排,并負責本部門教職工的'調課安排,由課程部登記好教職工請假時間。同時,要按照請假審批權限向分管領導請假。對于無故不到、病后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病愈而沒有及時到課程部消假者,視為曠工處理。
8、學校在休息日統一安排的學習培訓、學科研討等活動,教師集會、集體升旗、大學科組教研活動(含班主任會議、培訓等)等活動,一律作為工作時間進行考勤。
9、教職工請假一天,扣結構工資20元,曠課1節扣結構工資10元,曠工為遲到,一天扣結構工資40元,遲到1次或早退一次扣結構工資2元,遲課3分鐘以內視為遲到,遲課3分鐘以上視為曠課一節。對于教職工曠工、請假期間的課時代課、工作安排等,由課程部負責協調并進行詳細登記,并在月底進行公示,以代課每節補貼2元,代辦全天工作每天補貼10元記入教師當月工資。對于確實因公外出而需安排代課的,由課程部協調外出教師返校后與代課教師進行課時調換,原則上不要出現失課現象。對于學校值勤領導抽查到的遲課、上課期間離開課堂等現象作為遲到處理。
近期天氣變冷,部分員工遲到早退現象比較明顯,而且代打卡現象也時有發生,針對這一現象,武漢市華天電力自動化有限責任公司特將打卡機換成指紋打卡機,并制定如下考勤制度:
一、懲罰
1、每天累計遲到15分鐘者,罰款5元;
2、每天累計遲到半小時者,罰款10元;
3、每天累計遲到1小時者,罰款20元;
4、每天累計遲到1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計算。
(如有事假或病假3天以下者,需提前一天請主管批示;如有事假或病假3天以上者,需提前3天請經理批示。)
二、獎勵
除了法定節假日和雙休日,其它正常工作時間全勤者,每月獎勵50元。
希望全體員工嚴格遵守以上制度,如有遲到早退者,一律嚴格按照以上制度執行,員工遲到的罰款作為員工平時活動經費,并計入年終考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