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預案是一項全員參與的工作,每個人都應該明確自己在應急工作中的責任和任務,做好相應的準備和培訓。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應急預案總結范文,希望能給大家提供一些幫助。
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一
第一條為規范全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基層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為依法、迅速、科學、有序應對突發事件,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發布、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五條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針對風險分析結果,以快速響應為中心,以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為重點,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廣泛征求意見和研究論證,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條應急預案按照制定主體劃分為兩類:
(一)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
總體應急預案是政府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政府組織應對突發事件的總體制度安排,由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制定。
專項應急預案是政府為應對某一類型者某幾種類型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重要工作而預先制定的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專項工作方案,由政府有關部門或者相關單位牽頭組織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印發實施。
部門應急預案是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本部門、本行業、本領域突發事件,或者針對重要目標物保護、重大活動保障、應急資源保障等而預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制定。
鼓勵相鄰、相近的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聯合制定應對區域性、流域性突發事件的聯合應急預案。
第八條總體應急預案主要規定本級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對的基本原則、組織體系、運行機制、應急保障的總體安排等,明確相關各方的職責和任務。
第九條不同層級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內容應當各有側重。省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信息報告要求、分級響應及響應行動、隊伍物資和應急保障及調動程序、市縣級政府職責等,重點規范省級層面應對行動,同時體現指導性;市縣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組織指揮機制、風險評估、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措施、隊伍物資和應急保障及調動程序,重點規范市縣級層面應對行動,體現應急處置的主體職能;鄉鎮、街道編制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傳播、組織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報告、人員臨時安置等內容,重點規范鄉鎮層面應對行動,體現先期處置特點。
針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等重要目標物保護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和緊急恢復等內容。
針對重大活動保障制定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活動安全風險隱患及防范措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等內容。
針對為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隊伍、物資、裝備、資金等資源保障的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側重明確組織指揮機制、資源布局、資源調用程序等內容。
第十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內容側重明確應急響應責任人、風險隱患監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應急處置、人員疏散撤離組織和路線、可調用或者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等,體現自救互救、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特點。
第十一條專項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單位,應當根據專項預案并結合本單位職責編制本單位相應配套的應急聯動方案,報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備案。
第十二條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操作手冊,操作手冊包括指揮機構組成與主要職責、不同情況下響應處置的程序與相應措施、應急隊伍和裝備物資情況、相關單位聯絡人員及聯系方式等。
第十三條政府有關部門、單位和基層組織應當根據應急預案,并針對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工作靈活制定現場處置方案,側重明確現場組織指揮機制、應急隊伍分工、不同情況下的應對措施、應急裝備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內容。第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應急響應的分級層次、分級標準、相應措施和響應結束條件等內容;分級響應的有關內容應當滿足本地區、本部門和本單位應對突發事件的實際需要,保持與上位應急預案的銜接。
第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針對本行政區域易發多發突發事件、主要風險等,制定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完善。
需要編制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外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時,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向本級人民政府申報立項,經批準后編制。應急預案審批單位可以向有關單位下達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外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編制任務。
單位和基層組織可根據應對突發事件需要,制訂本單位、本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駐地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根據相關標準規范、上級應急預案和應急管理工作要求,制定本企業應急預案體系目錄,報屬地人民政府主管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第十六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滿足以下要求:
(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
(二)與上位應急預案、本級其他相關應急預案和相鄰行政區域相關應急預案銜接;。
(四)突出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對措施科學、具體,操作性強;。
(五)內容完整,簡潔規范,通俗易懂,實用性強。
第十七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組成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相關人員、有關專家、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主要負責人或者分管負責人擔任。
第十八條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進行。
組織風險評估時,應當針對突發事件特點,識別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風險、治理隱患的措施。
組織應急資源調查時,應當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或者本系統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必要時對本地居民應急資源情況進行調查,為制定應急響應措施提供依據。
第十九條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的意見。涉及其他單位職責的,應當書面征求相關單位意見,相關單位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反饋意見建議,無修改意見時也應當書面反饋。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要求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二十條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從以下方面對應急預案進行審核:
(一)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
(三)各方面意見是否協調解決;。
(四)主體內容是否完備;。
(五)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
(六)應急響應設置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可行;。
(七)其他需要審核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總體應急預案經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以本級人民政府名義印發。
第二十二條專項應急預案經編制單位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后,報本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送審材料包括以下內容:
(三)編制應急預案依據的相關文件資料;。
(四)風險評估報告;。
(五)征求意見復函以及意見建議采納情況說明。
初審過程中,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應當指導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召開評審論證會;根據需要,在召開評審論證會前可組織召開相關單位協調會。初審通過后,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應當向編制單位出具初審意見書。
第二十三條專項應急預案編制單位在應急預案通過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后15個工作日內,按照公文處理相關規定將應急預案送審稿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審批。送審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三)風險評估報告;。
(四)征求意見復函以及意見建議采納情況說明;。
(五)評審意見書;。
(六)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初審意見書。
因保密等原因需要發布應急預案簡本的,應當將應急預案簡本一起報送審批。
第二十四條專項應急預案由本級人民政府審核批準,以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
第二十五條部門應急預案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召開評審會,并經本單位有關會議審議通過,以部門名義印發。必要時,可以由本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室)轉發。
第二十六條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須經本單位或者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簽發,審批方式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印發單位在應急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依照下列規定備案:
(一)總體應急預案報送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二)專項應急預案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三)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備案,同時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或者監管部門備案。
(四)鄉鎮、街道辦事處制定的應急預案報送縣級人民政府備案;。
(七)大型群眾性活動應急預案在活動舉行20日前報送當地本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應急預案備案應當報送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文本一式10份;。
(三)風險評估報告;。
第二十九條對于不涉及保密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類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一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制訂演練計劃,根據預案內容并結合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處置聯動性強、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
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每3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
第三十二條地震、洪澇、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易發區域所在地人民政府,重要基礎設施、城市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生命線工程經營管理單位,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醫院、學校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等,應當有針對性地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第三十三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組織演練評估。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演練課目背景設置情況,演練組織指揮情況,參演人員應急處置和應急聯動情況,演練所用設備裝備和應急保障情況,應急預案的合理性與可操作性,對完善應急預案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定期評估制度,分析評價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應急預案的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
第三十五條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實施。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突發事件或者應急響應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的,修訂工作應參照本辦法規定的預案編制、審批、備案、公布程序進行。
第三十六條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一般3年修訂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及時組織修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應急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較大調整的;。
(三)面臨的風險發生較大變化的;。
(四)在突發事件應對或者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較大調整的;。
(五)應急預案審批單位要求修訂的;。
(六)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印發滿3年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組織評估后認為情況變化較小、可以延續使用的,向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可暫緩修訂。延期使用時間不超過2年。
應急預案中指揮機構人員組成或者人員通訊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相關成員單位要及時進行調整,并將調整后的情況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要將更新后的通訊錄印發各成員單位。
第三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公民等,可以向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提出修訂建議,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要對所提建議進行研究,作出是否修訂應急預案的決定,及時反饋結果。
第三十八條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印發后1個月內,應急預案中明確的指揮機構應當組織召開成員單位全體會議,學習熟悉預案,明確各有關部門、單位的職責,研究協調聯動事項。
第三十九條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通過編發培訓材料、舉辦培訓班、開展工作研討等方式,對與應急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等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將應急預案培訓作為應急管理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領導干部培訓、公務員培訓、應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訓內容。
第四十條對需要公眾廣泛參與的非涉密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充分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等多種媒體廣泛宣傳,制作通俗易懂、好記管用的宣傳普及材料,向公眾免費發放。
第八章組織保障。
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及政府有關部門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監督和協調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應急預案管理納入應急管理考核內容。
各級人民政府可根據需要對本行政區域應急預案管理工作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責令其限期糾正,問題嚴重的予以通報批評,建議有關部門按照規定追究當事人和負責人的行政責任。
第四十二條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機構、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根據需要編寫應急預案編制指南,指導和規范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將應急預案的規劃、編制、審批、發布、備案、演練、修訂、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年度預算。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各市、縣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駐晉中央企業和省屬企業等可根據實際需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第四十四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是指承擔應急預案編制任務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和基層組織。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是指審查批準應急預案實施的本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單位。
本辦法所稱單位和基層組織,是指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
第四十五條本辦法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11月20日印發的《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晉政辦發〔〕179號)同時廢止。
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二
認真貫徹落實縣教育局下發的文件精神,做好學校安全穩定工作,做好學校突發事件后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保障全園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保證在突發事件出現后,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保教育事業的改革與發展。
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3、快速反應、協同應對。
二、實施目標。
1、建立預警機制,對我園的現有設施要進行全面檢查,對不安全隱患要采取措施進行及時整改,達到安全標準,防患于未然。
2、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突發事件,及時采取控制機制,做到遇事不慌,指揮體系順暢,應急人員落實到位。
3、組織指揮機構健全,應急人員落實到位,職責明確,將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底,確保師生人員的財產生命安全,減少社會的負面影響。
三、應急事件的原則。
1、統一指揮的原則。學校健全應急事件統一指揮系統。由校長全面指揮,其它領導成員分工合作,各職能部門按其職現范圍做好應急的本職工作。
2、分級管理的原則。我園對應急事件要統一指揮,統一布控,分級管理,從上到下,各行其是,各負其責、從上層領導到中層干部,從年組長到班主任教師,從后勤到各辦公室。人人都有防范意識,層層都有管理網絡。
3、資源整合的原則。我園對應急事件的發生要充分做好事前的準備應急工作。如: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等。疏散撤離的通道路線、場所。做到:領導指揮到位,組織人員到位,各種設施到位,安全防范到位,通訊信息到位。
4、及時報警的原則。及時向救護部門報告,向上級部門報告。
5、責任追究的原則。我園必須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預防。凡是發生群體性突發事件,必須層層追究責任。
四、應急組織機構。
總指揮:__。
副總指揮:__。
成員:教研組長、各班級教師、后勤人員。
1、幼兒園一旦發生火災,立即起動指揮系統。由通信組向消防中心拔打119,及時發出火警信事號,使消防人員和車輛及時趕到火災現場,通信組要把火災的發生和搶求過程情況及時記錄和拍攝下來,并及時報道火災情況,記錄火災的全過程。
2、保衛組要將現場保護起來,防止意外情況的發生,配合消防和公安人員,調查火災的起因,保護好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做好警衛工作。
3、搶救組要在火情發生后及時切斷電源,立即起用現有的消防器材,組織人員立即搶救學校的貴重物品(如:多媒體設備、財務室的帳目、檔案、樂器設備、體育設備等)如有被困師生搶救人員要首先搶救被困人員,但要保證人身安全。將損失降到最低限度,搶救組人員要作好自身的防護準備工作。
4、運輸組要在火情發生后,要將搶救出來的設備物品及時運到安全地帶,并配合救護人員將傷員運送到醫院進行救護,配合疏散將師生護送到安全地帶。
5、疏散組要在火情發生后,馬上組織人員打通疏散通道,并組織師生及時疏散到安全地帶,保證不發生遺留人員。要配合班主任教師清點班級人數如發生特殊情況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匯報。妥善處理好應急事件,要熟知撤離的范圍,路線和場所。
6、學校的指揮系統要發揮職能作用,做到人員到位,組織到位,設施到位,防范措施到位,善后處理到位,消防配合到位,確保學校的財產和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
1、幼兒食物中毒事件,一線教師一經發現要立即向領導報告,領導和保健醫生要及時趕到現場,根據中毒情況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幼兒送往醫院。
2、幼兒園幼兒的保衛人員要保護好現場,要及時調查中毒原因,并形成書面資料,保存好食品證物,并送交有關部門進行檢驗,事情重大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報告,待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幼兒園行政部門要組織全(園)師生(幼兒)對食品衛生進行宣傳教育,特別是夏季天氣炎熱,注意飲食衛生,教育幼兒不吃零食,不吃發霉食物,不喝生水,把住病從口入關。
4、幼兒園通信報道組,要及時將學校幼兒園發生食物中毒的情況及時記錄和拍錄,形成資料,歸檔備案,為調查處理供依據。
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三
應急預案。
是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下文是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歡迎閱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本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操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市、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以及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機械、冶金、建材、輕紡、煙草行業領域內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其他行業領域內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政府統籌指導,企業組織實施,強化預案銜接,注重現場處置的原則。
第四條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全市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相關大中型國有企業的應急預案備案工作;負責建立完善應急預案信息管理系統,提高本市應急預案管理和應急救援管理信息化水平;負責《北京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北京市礦山事故應急預案》、《北京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和《北京市尾礦庫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第五條區縣安全監管局負責本區域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按照本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要求,建立和完善本區域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屬地內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指導、檢查和備案工作;負責本辦法第四條對應類別的區縣級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將本轄區應急預案信息納入信息管理系統,實施動態管理。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國有集團(控股)公司負責對其子公司(分公司)等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管理和預案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和督促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工作;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和組織應急預案的評審和報備工作。
第七條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應急預案,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四)做好與相關政府部門預案在信息接收報送、現場處置等方面的銜接。
第八條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指導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掌握屬地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及重大危險源情況,并在本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明確相應的應急措施。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明確的事故類別,對本單位存在的各類事故風險進行全面辨識和評估,在辨識和評估的基礎上,廣泛聽取一線操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的意見,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及有關標準和規定編制本單位應急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等。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編制綜合應急預案,明確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規模較小生產經營單位可在專項預案中明確上述內容,不單獨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明確的事故類別,結合本單位存在的各類事故風險,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管理、保障要求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針對本單位可能存在較大危險性的重點部位、重點工作崗位和重要設備等,制定相應的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明確以下內容:
(一)可能存在的各類事故風險。
(二)針對每一類事故風險,逐一制定應急處置流程,并明確各流程的具體操作人員。流程應包括報警、緊急處置、受傷人員急救等;并明確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
(三)所需的應急處置工具、裝備等,并明確數量及存放位置。
(四)現場作業人員疏散撤離路線。
(五)根據重點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必須考慮的其它要求和條件。
第十三條涉及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作為本單位的專項預案,分析、確定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形式及后果,明確預測預警及應急處置程序、應急救援隊伍及物資保障等。同時,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設備、重點部位和重點工作崗位等制定現場處置方案。
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中應提出發生事故后對周邊社會環境產生的影響、后果。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當按照從總公司(集團公司、總廠)到子公司、分公司直至基層單位、車間、班組,形成上下對應、相互銜接的預案體系建設要求進行編制,并遵循危害因素分析透徹,預防措施得當、應對準備充分、響應快速及時、處置救援妥當,針對性強和易操作的原則。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預案時要參照地方政府部門公布的應急預案,在信息報送、現場處置等方面有效銜接。
第十五條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市相關規定,制定本地區相關應急預案并組織評審、報備等管理工作。其中,列為區縣專項應急預案的,報市安全監管局備案;列為區縣部門應急預案的,報區縣應急委備案并抄報市安全監管局。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評審或論證工作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20xx〕73號)要求的評審方法、評審程序和評審要點進行。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或書面報告,并附有各位專家或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的書面評審意見、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和參加評審人員的簽名材料。
第十七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評審人員應本著對社會和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評審論證人員與所評審論證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專家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論證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論證的,應按要求修訂后重新組織評審論證。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應急預案通過專家評審或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實施。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應按下列要求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二)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1.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2.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并附專家簽字的名單;。
3.應急預案經正式批準實施的證明材料;。
4.其他需要補充說明的材料。
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正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制定完成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并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收到生產經營單位提交的應急預案和備案申請材料后,實施形式審查。對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并出具《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通知其進行修訂并說明原因。
第二十二條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三條市、區縣安全監管局通過本市應急預案信息管理系統開展應急預案備案、審核和信息接報等管理工作,并建立應急預案信息數據庫,滿足應急預案管理和應急救援指揮決策需要。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
培訓工作計劃。
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重點部位、重點工作崗位和重要設備等的現場處置方案應張貼在對應地點的明顯部位。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應急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修訂后的應急預案及時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新備案。
第二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并指導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第二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現事故征兆后,要根據應急預案立即發布預警信息,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單位負責人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辦法》規定備案的,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予以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應急預案應形成體系,針對各級各類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險源制定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并明確事前、事發、事中、事后的各個過程中相關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職責。生產規模小、危險因素少的生產經營單位,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可以合并編寫。
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方針、政策,應急組織結構及相關應急職責,應急行動、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文件。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具體的事故類別(如煤礦瓦斯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危險源和應急保障而制定的計劃或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應按照應急預案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制定,并作為綜合應急預案的附件。專項應急預案應制定明確的救援程序和具體的應急救援措施。
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裝置、場所或設施、崗位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現場處置方案應具體、簡單、針對性強。現場處置方案應根據風險評估及危險性控制措施逐一編制,做到事故相關人員應知應會,熟練掌握,并通過應急演練,做到迅速反應、正確處置。
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四
1#表系統突降、停水時,重點要保證動力車間、煤氣車間用水,確保鍋爐、煤氣發生爐、加壓機設備安全運行。
1、總調度室立即安排動力車間(電話xx)進行9#→2#→1#表調水增壓。
2、總調度室通知消防車備水。
3、動力車間立即開旁通管道泵增壓,確保一臺35t/h鍋爐運行,緊急時總調度室令消防車送水。
4、必要時,總調度室通知全公司停用生活用水、用汽。
5、總調度室通知各水泵站不準補充自來水。
6、溫水泵站降溫或停止加熱運行。
7、鍋爐運行中減少或停止排污。
8、煤氣車間視蒸汽、水壓變化確定開、停爐的臺數。
9、煤氣車間及時向總調度室報告生產變化情況,再由總調度室通知各用戶做好安全預防工作,同時做好記錄。
10、總調度室通知動力車間檢查一煉鋼電爐變壓器的用水情況,若用自來水,應立即倒井水。
11、冬春季節,若蒸汽滿足不了需要,應立即通知棒線材重油站停油,立即掃線。
9#表系統水壓突降或停水時,重點保證蒸汽三站、二煉鋼泵站軟化水系統用水,確保三站鍋爐及650軋機加熱爐冷卻用水。
1、總調度室立即安排動力車間進行2#→9#表倒水增壓。
2、必要時,總調度室通知停西廠區全部生活用水。
3、緊急時,總調度室通知消防車給蒸汽三站送水。
4、緊急時,總調度室通知精密公司停用自來水直接冷卻設備。
5、通知使用軟化水單位改用自來水,緊急時,總調度室通知消防車送水給650汽化冷卻鍋爐,仍然供應不上時,令加熱爐停爐。特殊情況(如加熱爐爆管),可令二煉鋼泵站直接送自來水,供汽化冷卻鍋爐,并立即下令加熱爐停爐。
6、總調度室通知動力車間檢查二煉電爐變壓器及電爐除塵用水情況,若用的是自來水,立即倒井水。
7、西溫水、二煉泵站溫水應降溫或停止加熱運行。
8、總調度室通知銀亮材廠、棒線材連軋廠、西空站,能倒井水立即倒水,不能的可根據水池水位情況安排是否停產。
4#表系統水壓突降或停水時,重點保證棒線材廠東酸洗煤氣發生爐用水,因4#表無法與其它自來水系統倒水,停水時必須停爐。
1、1#表水壓監視由動力車間蒸汽一站水處理負責,當發現水壓突降時,應立即通知總調度室。
2、9#表水壓監視由動力車間二煉鋼泵站負責,當發現水壓突降時,應立即通知總調度室。
3、4#表水壓監視由動力車間東溫水泵站負責,當發現水壓突降時,應立即通知總調度室。
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五
為認真組織開展好第十四個“全國安全生產月”活動,確保活動取得實效,根據各級有關工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圍繞“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主題,通過開展一系列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強化“紅線”意識,普及安全知識,弘揚校園安全文化,提高師生安全素質,促進學校安全發展,為建設平安寧國提供強有力的安全生產保障。
二、活動主題。
強化紅線意識,促進安全發展(全國統一主題)。
三、活動時間。
“安全生產月”活動時間:6月1日至30日。
四、組織機構。
為切實組織開展好20__年“安全生產月”活動,成立__小學“安全生產月”活動領導小組,由校長汪__同志擔任組長,黨支部書記吳__同志及副校長胡__同志任副組長,學校其他中層干部及各班主任擔任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德育處,駱__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安全生產月”活動的各項組織協調工作。
五、活動內容及安排。
(一)開展安全月宣傳教育活動。
“安全生產月”期間,學校積極營造濃厚的安全氛圍,充分利用班會、國旗下的講話、宣傳櫥窗、黑板報、懸掛條幅等宣傳教育平臺,宣傳普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應急救援知識和安全常識,倡導學生關愛生命、關注安全,將安全意識內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加大創建“平安校園”力度。
進一步加大創建平安校園的力度,在“安全生產月”活動期間,請法制副校長到校開展一次法制講座,重點開展學生防范交通事故和溺水事故的宣傳活動,宣傳應急疏散、自護自救、防震防火等知識,加強學校后勤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三)組織開展安全生產警示教育活動。
各班主任組織學生閱讀防災減災、防震減災等方面的書籍,通過電子白板觀看一部涉災影視作品;對學生進行一次防災減災科普教育,并確保取得實效。
(四)開展一次安全應急預案演練活動。
6月15日至21日為20__年全國安全應急預案演練周。
學校立足實際,突出重點,認真制定完善應急預案,提高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要適當安排專項經費,確保應急預案演練順利開展,推動應急知識普及,完善應急管理機制。
(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活動。
在放暑假前開展一次校園內安全隱患大排查、整改活動,重點對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防溺水安全、食品衛生安全、校園及周邊環境及日常安全管理進一步梳理安全隱患,全面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逐項進行登記,建立臺帳,落實整改措施。
(六)落實本月學校安全生產工作措施。
一是做好假前學校安全工作,強化期末考試期間的安全管理。
班主任要加強對特殊學生心理狀態的觀察與監控,做到對每一位學生的思想與心態變化及時了解、及時判斷、及時預警、及時幫助、及時化解。
二是認真做好學生期末離校的家校銜接工作。
學校發放致家長一封信,將學生離校的準確日期及時間通知到每位家長,認真做好學生期末離校的家校銜接工作;并對學生家長、接送學生親屬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離校返家、假期出游不要乘坐無證無牌車輛。
三是謀劃暑期學校安全工作。
一要切實加強家校聯系,爭取家長密切配合,通過致家長一封信、家訪、電訪等多種形式督促家長切實履行監護職責,共同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與防范工作,確保廣大學生過一個安全、健康、有意義的暑假。
二要認真安排好暑假期間的值班工作,特別是落實暑假期間值班制度和信息報告制度,隨時掌握學校安全動態,對各種突發事故和異常情況,必須組織力量及時妥善處理,并按規定及時、如實上報。
三要利用暑期研究制訂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深入排查和整改學校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時間、資金、責任人,重點對消防、校舍,及其設施設備隱患進行集中整改。
六、活動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領導小組要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將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作為創建平安校園的具體內容以加強活動組織工作,確保“安全生產月”的各項活動順利開展。
(二)突出主題,精心組織。
學校德育處要緊緊圍繞“安全生產月”活動主題,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并策劃好活動月的各項宣傳活動,使廣大學生廣泛參與到“安全生產月”活動中來并有所收獲。
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六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各類公共衛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員:中層領導、校醫。
二、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公共衛生突發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三、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宣傳普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衛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發現病例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依法管理、統一領導。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治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協調與落實學校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3、快速反應、運轉高效。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發現、報告、隔離、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置。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對學校衛生工作的領導和管理。
學校應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自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二)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學校衛生規范化管理。
1、加強學校生活飲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傳播。
2、加強廁所衛生管理,做好糞便的無害化處理,防止污染環境和水源。
3、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重點搞好教室衛生和環境衛生,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4、依法加強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等有毒有害物質的管理,防止因管理失誤引起突發事件。
(四)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
2、結合季節性、突發性的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欄、廣播以及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發事件的能力。
3、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和預防食物中毒的專題教育,增強學生識別腐敗變質食品、“三無”產品、劣質食品的能力,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無證商販出售的各類食品。
4、督促和組織師生加強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提倡合理營養,不斷增強體質。
1、建立考勤監測制度,對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醫進行登記匯總并進行追蹤觀察,分析其發展趨勢,必要時采取進一步的措施。
2、重視信息的收集。注意收集本地及周圍地區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情報,密切關注其動態變化,以便做好預防工作。
1、建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制度,及時發現潛在隱患以及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突發事件期間,學校實行24小時值班制。
2、嚴格執行學校重大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程序。在傳染病暴發、流行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確保信息暢通。
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七
《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努力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維護教育的安全和穩定,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學校使用醫務室(保健室)的藥品衛生突發事件。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立即停止用藥,并在第一時間報告區衛生、教育和食藥監局等部門;
(2)了解事件原因、發生人數、引起事件發生的藥物、病人癥狀等情況;
(3)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藥物不良反應事件的藥品、設備和現場;
(5)積極配合衛生、食藥監局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藥物不良反應事件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四、應急處置流程。
1、事件發現。
班主任發現學生在學校使用醫務室(保健室)的藥品后出現腹瀉、腹痛、嘔吐等身體不適癥狀,應立即電話通知學校校醫或保健教師,并將學生送往醫務室或保健室。校醫或保健教師在班主任的配合下,對學生發病人數、病情進行初步調查了解。
2、事件報告。
(1)經調查了解,校醫或保健教師初步懷疑為學生在學校使用醫務室(保健室)的藥品后產生的藥物不良反應事件,應立即電話報告學校分管領導和校長,學校分管領導應立即電話報告區教委中小學衛生保健所(電話:67810586)、區食藥監局(電話:67181550)和區衛生局(電話:67810878),并做好詳細記錄,同時學校醫務室(保健室)立即停止用藥,保留造成藥物不良反應的藥品。
(2)區中小學衛生保健所接到報告后,立即向區教委報告,并立即與區食藥監局、區衛生局工作人員趕赴學校進行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
3、醫療救治。
(1)病情輕微學生就近治療;病情較重的學生,轉送至區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同時,醫療機構做好醫療應急準備工作。
(2)學校將有關情況通知患病學生的家長,并通知家長到相關醫院看望照顧學生。
4、現場調查。
學校積極配合衛生、食藥監局等部門,對患病學生的癥狀和體征進行個案調查,并對學校其他使用學校醫務室(保健室)同種藥的學生進行調查。
5、樣本檢測。
學校積極配合衛生、食藥監局等部門,對學校醫務室(保健室)剩余藥品進行采樣。
6、環境整治。
學校積極配合衛生、食藥監局等部門,對學校醫務室(保健室)開展藥品衛生狀況檢查和環境衛生整治,進一步強化藥品衛生安全意識。
7、輿情引導。
學校要尊重和滿足師生和家長的知情權,按照有關程序,通過多種形式,主動、及時、準確地通報藥物不良反應事件的相關信息,正面宣傳有關部門和學校采取的處置措施,避免不實輿情擾亂視聽,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社會穩定。
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八
安全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損壞設備設施,或者造成經濟損失的,導致原生產經營活動(包括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下文是安徽省為更好應付突發事故而出臺的最新管理辦法。
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九
第一條為規范本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操性,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7號)、《北京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市、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以及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機械、冶金、建材、輕紡、煙草行業領域內生產經營單位(以下簡稱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其他行業領域內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政府統籌指導,企業組織實施,強化預案銜接,注重現場處置的原則。
第四條市安全監管局負責全市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相關大中型國有企業的應急預案備案工作;負責建立完善應急預案信息管理系統,提高本市應急預案管理和應急救援管理信息化水平;負責《北京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北京市礦山事故應急預案》、《北京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和《北京市尾礦庫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
第五條區縣安全監管局負責本區域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按照本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要求,建立和完善本區域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屬地內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指導、檢查和備案工作;負責本辦法第四條對應類別的區縣級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將本轄區應急預案信息納入信息管理系統,實施動態管理。
第六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國有集團(控股)公司負責對其子公司(分公司)等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管理和預案體系建設工作;指導和督促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編制和修訂工作;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和組織應急預案的評審和報備工作。
第七條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依據國家和本市有關工作要求,制定本地區、本部門應急預案,并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四)做好與相關政府部門預案在信息接收報送、現場處置等方面的銜接。
第八條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指導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掌握屬地內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及重大危險源情況,并在本地區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中明確相應的應急措施。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明確的事故類別,對本單位存在的各類事故風險進行全面辨識和評估,在辨識和評估的基礎上,廣泛聽取一線操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及應急管理專家的意見,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根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及有關標準和規定編制本單位應急預案,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等。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編制綜合應急預案,明確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規模較小生產經營單位可在專項預案中明確上述內容,不單獨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gb6441)明確的事故類別,結合本單位存在的各類事故風險,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管理、保障要求等內容。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針對本單位可能存在較大危險性的重點部位、重點工作崗位和重要設備等,制定相應的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明確以下內容:
(一)可能存在的各類事故風險。
(二)針對每一類事故風險,逐一制定應急處置流程,并明確各流程的具體操作人員。流程應包括報警、緊急處置、受傷人員急救等;并明確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第一時間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的直接決策權和指揮權。
(三)所需的應急處置工具、裝備等,并明確數量及存放位置。
(四)現場作業人員疏散撤離路線。
(五)根據重點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必須考慮的其它要求和條件。
第十三條涉及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作為本單位的專項預案,分析、確定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事故形式及后果,明確預測預警及應急處置程序、應急救援隊伍及物資保障等。同時,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設備、重點部位和重點工作崗位等制定現場處置方案。
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中應提出發生事故后對周邊社會環境產生的影響、后果。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應當按照從總公司(集團公司、總廠)到子公司、分公司直至基層單位、車間、班組,形成上下對應、相互銜接的預案體系建設要求進行編制,并遵循危害因素分析透徹,預防措施得當、應對準備充分、響應快速及時、處置救援妥當,針對性強和易操作的原則。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預案時要參照地方政府部門公布的應急預案,在信息報送、現場處置等方面有效銜接。
第十五條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本市相關規定,制定本地區相關應急預案并組織評審、報備等管理工作。其中,列為區縣專項應急預案的,報市安全監管局備案;列為區縣部門應急預案的,報區縣應急委備案并抄報市安全監管局。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自行組織專家或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評審或論證工作按照《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指南(試行)》(安監總廳應急〔〕73號)要求的評審方法、評審程序和評審要點進行。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或書面報告,并附有各位專家或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的書面評審意見、專家組會議評審意見和參加評審人員的簽名材料。
第十七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評審人員應本著對社會和生產經營單位負責的態度,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及標準規定,全面、科學、客觀、公正開展評審工作。
評審論證人員與所評審論證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專家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完善;專家組會議評審論證意見要求重新組織評審論證的,應按要求修訂后重新組織評審論證。
第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應急預案通過專家評審或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實施。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應按下列要求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一)登錄北京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信息平臺(210.75.218.101/ajjweb/),提交應急預案電子文本。
(二)提交下列書面材料:
2.應急預案評審或論證綜合意見,并附專家簽字的名單;。
3.應急預案經正式批準實施的證明材料;。
4.其他需要補充說明的材料。
新成立的生產經營單位應在正式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前,制定完成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并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一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收到生產經營單位提交的應急預案和備案申請材料后,實施形式審查。對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備案并出具《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通知其進行修訂并說明原因。
第二十二條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申請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三條市、區縣安全監管局通過本市應急預案信息管理系統開展應急預案備案、審核和信息接報等管理工作,并建立應急預案信息數據庫,滿足應急預案管理和應急救援指揮決策需要。
第二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重點部位、重點工作崗位和重要設備等的現場處置方案應張貼在對應地點的明顯部位。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應急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及時修訂: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二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修訂后的應急預案及時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重新備案。
第二十八條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根據預案演練情況適時修訂應急預案。并指導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第二十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建立健全應急預案演練制度,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現事故征兆后,要根據應急預案立即發布預警信息,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置措施;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單位負責人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未按照《辦法》規定備案的,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予以處罰。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十
1.1規范設備的安全、操作和保養作業確保設備在良好狀態下運行。
2范圍。
2.1此預案適合于全公司生產設備和輔助設備。
3職責。
3.1設備部負責督導操正確操作及維護保養設備。
3.2各事業部負責本文件之維護及監督其執行督導機修人員的維修工作并督導操嚴格按本文件進行作業。
3.3維修人員。
3.3.1負責設備的定期保養協助設備工程師督查操日常保養工作。
3.3.2負責設備的維修工作及修后跟進工作。
3.3.3遇故障時協助操調整和處理使設備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
3.3.4及時上報設備的異常情況。
3.4事業部負責人及設備部負責人做好設備維修質量的確認。
4內容。
4.1安全規程。
4.1.1安全要求。
4.1.1.1操上崗前必須認真閱讀本文件。
4.1.1.2在未取得操作資格之前不得單獨操作設備。
4.1.1.3設備在開動前必須仔細察看設備的各部分是否正常。
4.1.1.4機器必須保證所有的安全設施處在正常工作情況下才能操作不得隨意拆除任何安全裝置。
4.1.1.5操在清潔設備、拿取設備內的物品、維修設備以及離開設備時都必須關機或手動。
4.1.1.6發現設備有不正常現象及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機先自行檢查若為小故障容易即時修復的.可自行修理否則應立即通知專業維修人員排除故障。
4.1.2安全注意事項。
4.1.2.1設備安裝、維修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進行操作工不得隨意拆修。
4.1.2.2電纜破損時要及時報告班長?由班長通知設備部迅速維修更換。
4.1.2.3當有人觸電時不可赤手去拉觸電者應迅速切斷電源當傷者處于昏迷狀態時需要進行初步急救并迅速送醫院搶救。
5操作。
5.1設備的操作嚴格按照《設備的安全、操作保養規程》和《作業指導書》進行作業。
6保養。
6.1日常保養。
6.1.1每天做好設備的日常點檢工作由操完成。
6.1.2每天做好設備的潤滑工作由維修人員完成。
6.2定期保養。
6.2.1定期對設備的機械傳動部件及易磨損部件進行檢查發現有損壞情況及時維修更換。
6.2.2定期對設備的電器固定螺絲進行檢查是否有無松動各行程開關和傳感器件靈敏度是否正常。
6.2.3定期對設備進行一、二級保養和中修。
6.2.4定期保養及設備故障維修時須填寫《維修保養記錄表》由維修人員完成。
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十一
第一條 為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提高應急管理和處置能力,不斷推進全市“一案三制”建設(即編制應急預案,推進應急體制、機制和法制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批、公布、備案、修訂、宣傳培訓和演練等有關管理工作。
第三條 應急預案實行“分級編制管理,分類指導制訂,分別組織實施”,應當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第四條 應急預案編制應遵循以下原則:以人為本,防救結合;依法規范,明確職責;集中領導,分級負責;資源整合,提高效率;平戰結合,全民參與。
第五條 全市建立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應急預案體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要求,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組織、指導、督促編制應急預案,健全應急預案體系。
第六條 市、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有關部門(單位)應急管理工作機構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管理以及督促檢查工作。
第二章 應急預案編制與內容
第七條 本市應急預案體系主要由以下七個部分組成:
(一)市總體應急預案。明確應急管理和處置的組織指揮體系、處置原則、標準及程序,是應急管理和處置的綱領性預案。
(二)市政府專項應急預案。按照突發事件分類,分別編制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和社會安全事件4個專項應急預案,是部門協作配合、應急聯動的主要依據。
(三)市政府部門(單位)單項及保障應急預案。根據我市常發的突發事件和處置需要編制的單項和保障應急預案,是部門(單位)應急管理和處置的直接依據。
(四)區縣(自治縣)、鄉鎮(街道)、村(社區)綜合及單項應急預案。各區縣(自治縣)、鄉鎮(街道)、村(社區)編制的綜合及單項應急預案,是分級管理和處置突發事件的直接依據。
(五)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結合生產、經營和工作實際編制的應急預案,是本單位應急管理和處置的直接依據。
(六)重大活動應急預案。重大活動主辦或承辦單位根據活動內容和特點編制的應急預案。
(七)現場應急預案。是應急處置中針對突發事件現場情況編制的應急預案。
第八條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編制的部門(單位):
(一)市總體應急預案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負責編制;
(三)市政府部門(單位)單項及保障應急預案由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負責編制;
(五)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由本單位負責編制;
(六)大型活動應急預案由主辦或承辦單位負責編制;
(七)現場應急預案由政府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和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負責編制。
第九條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編制的程序:
(一)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由有關行政負責人負責,有關部門(單位)及人員參加;
(二)應急預案編制部門(單位)開展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
(三)有關部門(單位)組織起草應急預案;
(五)按照本辦法有關程序審批,及時公布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第十條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應當符合以下總體要求:
(二)保持與上級和同級有關應急預案的銜接;
(三)與突發事件風險狀況和現有應急處置能力相適應;
(五)應急措施具體,處置程序簡明,具有可操作性;
(六)內容完整,簡潔規范,通俗易懂,好記管用。
第十一條 各級各類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總則。主要包括編制目的、工作原則、編制依據、適用范圍等。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主要包括領導機構、指揮機構和日常工作機構及有關部門(單位)和人員職責、組織體系框架、應急聯動機制等。
(三)預警和預防機制。主要包括信息監測與報告、預警預防行動、預警支持系統、預警級別發布以及預警化解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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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十二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在我所范圍內的各類突發安全、維穩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加強和規范安全、維穩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創建一個和諧、穩定、溫馨的工作、群眾祭掃、紀念活動及參觀游覽環境,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協調、持續、健康發展,為創建和諧遂寧作出貢獻。
1.2編制依據。
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維穩、和諧、發展的指示精神和市民政局關于切實抓好各類安全、穩定工作的要求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陵園在日常工作期間,特別是春節、清明群眾性祭掃活動高峰期(清明節、春節期間群眾性祭掃活動高峰制定專門的安全工作預案)、重大節日紀念活動時間和重大自然災害發生時,我所范圍內的紀念設施、公墓、及其他設施安全,交通安全,網絡安全,參觀祭掃群眾的人身安全及家屬、公墓客戶的集體祭掃等安全、維穩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1.4工作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園區內各類安全事故、涉穩事件和重大災害,維護園內安全穩定的運行機制;規范和指導應急處理工作,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各類突發事件;高效組織應對工作,確保單位內部和來園參觀、祭掃的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紀念、參觀、祭掃秩序。
1.5工作原則。
1.5.1以人為本,最大限度地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1.5.2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力以赴,確保穩定。
1.5.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互相配合。
1.5.4分工協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
1.6預案啟動的條件。
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預案予以啟動。
1.6.1在陵園園區、網站上發現內容反動的標語、貼件的;
1.6.2在公墓的各種祭掃活動中,群眾焚燒紙錢、偷放鞭炮時引起火災的。
1.6.3祭掃活動中,因車流人流混雜堵塞交通或引發交通事故的。
1.6.4由于入園人員眾多,在人流高峰時段以及狹窄地區擁擠引發踩踏事件的。
1.6.4在參觀、祭掃活動中,因擁擠產生誤會、發生口角,甚至升級為群眾性斗毆事件的。
1.6.5在參觀、祭掃活動中,個別群眾,特別是老年人、學生、兒童,因身體狀況不適引起突發疾病,不小心發生跌傷的。
1.6.6因工作失誤,引起烈士家屬、喪家聚眾上訪或沖擊上級機關的。
1.6.7自然災害引發建筑物垮塌、山體滑坡或塌方,造成安全隱患或人員傷亡的。
為確保臨陣不亂,快速果斷處置各類突發事件,我所成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園區安全事故與涉穩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具體實施。
組長:
成員:
成員科室:辦公室陵園科公墓科。
2.1.2職責:
(2)發生影響重大的安全、涉穩事件時,接受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按照相應的預案組織應急處理工作,并及時向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工作情況。
(3)組織落實上級交辦的其他安全、維穩工作。
2.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2.2.1辦公室職責:
負責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殯葬重大公共突發事件,并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有關情況,提出處理突發事件的參考意見和擬定具體措施;負責突發事件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組織召開領導小組成員會議,通報有關情況;核定、發布突發事件的情況;及時向市民政局匯報工作;總結和推廣處理突發公共事件的好的經驗和做法。
2.3成員科室主要職責:
2.3.1辦公室:
負責園區安全保障和服務接待工作;負責做好應急資金的調度,確保應急處置資金的到位。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銜接,依法依規對突發事件的相關責任人開展調查;負責做好因生產安全等發生意外的處置工作,確保善后處置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接待因突發事件引發的群體性上訪處置工作。
2.3.2陵園科:
負責集中祭掃活動期間交通秩序的維護工作,做好出入道路及停車場所的交通疏導,負責在發生突發事件時,確保道路暢通;負責對參與突發事件鬧事人員的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教育工作;負責協調治理車輛沿途亂放鞭炮、亂撒紙錢等問題,協調規范好入園道路周邊游商攤販,維護環境市容;會同公墓科對送葬車輛阻塞交通,危害公共安全引發突發事件的當事人做好勸說、疏導和處置工作。
2.3.3公墓科:
負責協調配合警方維護園區的治安秩序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控制、處理,防止事態擴大;對聚眾鬧事的骨干分子實施監控;負責對園區的消防監督工作,發生火災時,及時撲救。負責因突發事件受傷人員的救治和突發病人的搶救工作;會同陵園科對送葬車輛阻塞交通,危害公共安全引發突發事件的當事人做好勸說、疏導和處置工作。
3.1應急分類。
第一類:在各種活動中造成重大事故的。
(1)發生重大火災的;
(2)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3)發生群體性斗毆事件的;
(4)因擁擠踩踏發生人員傷亡的;
(5)因突發疾病、摔傷引發騷亂的等。
第二類:園區內或網站上發現反動標語或內容反動的貼件。
第三類:到園區聚眾5人以上鬧事的。
(1)烈士家屬提出無理要求,不能被滿足且到園區鬧事;
(2)強搞封建迷信活動,違規喪事危害公共安全,不聽工作人員勸阻。
第四類:到黨政機關鬧事,影響機關正常工作秩序的。
第五類:發生地震、山體滑坡或嚴重塌方等重大自然災害的。
3.2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各處置領導小組成員應立即按預案要求趕赴現場,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向市民政局報告有關情況并及時報送信息。
3.3信息報送要求。
事件發生后,最先發現突發事件或接到突發事件信息的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值班人員報告,值班人員15分鐘內通報處置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成員應在40分鐘內感到現場,并在事發2小時內報告市民政局,不得瞞報、延報或亂報。
3.4預案啟動的條件。
符合應急分類五類情形的,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審批,可以啟動本預案。
3.5應急響應。
預案啟動后,領導小組人員迅速到崗到位,實施統一組織指揮或參與輔助指揮決策。應急響應必須遵循以責任管理部門為主,其他部門協助配合的原則。
(1)出現第一類情況,應立即聯系轄區公安、消防部門,如有傷亡人員,要立即聯系醫療急救、消防急救、殯儀館等部門,現場首先做好人員疏散工作,等相關部門到達后,積極配合做好矛盾化解、事故處理、人員急救、遺體處置等工作。
(2)出現第二類情況,園區內的標語、貼件,由最先發現人首先對反動標語、貼件進行摘除、覆蓋等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到達現場后,根據事態情況,及時上報市民政局,作出是否報警決定;網站上發現反動標語或貼件的,要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刪除,如不能刪除,要立即向公安網管部門報案。將情況立即上報市民政局,并關注網上動態,積極應對和消除可能出現的負面影響。
(3)出現第三類情況,應及時啟動預案,做好安撫工作。根據事態的發展變化,需要向市民政局報告的,及時報告市民政局,請市民政局相關科室協助做好政策解釋和安置處理工作。
(4)出現第四類情況,及時啟動預案,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做好說服、解釋、勸阻及處置工作。并及時將事態發展報告市民政局。
(5)出現第五類情況,及時啟動預案,領導小組成員應在40分鐘內趕到園區集結待命。
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危險地帶的所有人員撤離。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災害后滋生其它災害。
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到附近救護站搶救。
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園區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單位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3.6善后處置。
請上級部門對事故進行評定,提出處置建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3.7應急結束。
突發公共事件平息后,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宣布預案執行終止。
4.1信息保障。
單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實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環節運行機制,保持信息傳輸設備和通訊設備完好,保持通訊方便快捷,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4.2人力保障。
一旦啟動預案,全體工作人員要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具體情況和領導小組的要求及時到位。
4.3資金保障。
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由辦公室財務人員按照要求安排。
5.1獎勵與懲罰。
(1)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或個人予以表彰獎勵。
(2)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不認真履行職責,工作不力,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責任人相應的處分;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2監督檢查。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保障應急措施到位。
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十三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發生火災時迅速切斷有關電源,立即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
2、及時報告校長或分管領導。
3、第一時間搶救傷員。
4、迅速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5、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6、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防止未成年人盲目救火。
1、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醫院診治。
2、迅速向校長或分管領導報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5、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6、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1、發生交通事故時,立即向110或122交通事故中心報警。
2、立即向校長或分管領導報告。
3、第一時間搶救傷員,同時將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方。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1、發生傳染病時及時通知家長隔離治療。
2、迅速向校長或分管領導報告。
3、做好環境和物品的消毒工作。
4、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治療、病理和傳染源的調查和處理工作。
1、如發生師生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時,應及時送傷害者醫院診治。
2、及時向校長或分管領導報告。
3、及時通知受傷者的家屬或家長。
4、迅速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搜集有關材料,妥善處理事故。
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十四
一、案情設想:
1、罪犯縱火。
2、電源起火。
3、意外失火。
二、現場處置方案。
1、發現火情立即撥打火警電話“119”和分管領導和部門電話。
2、立即切斷電源,撤離易燃、易爆物品,打開所有出口通道。
3、使用滅火器及其它滅火器材,奮力滅火。
4、搶救受傷人員,重要財產:如現金、貴重物品、帳冊等。
5、保護現場,維護秩序,防止外人趁火打劫。
三、救援行動方案。
單位干部職工發現火情或接到報警通知時,應盡快趕赴現場,立即組織人員實施撲救。若縱火罪犯未離開現場的,應采取以下措施:
1、應給予制服。
2、罪犯逃跑的,不要追擊,記住其主要特征,及逃逸方向,交通工具的車種、車型、顏色、牌號等。做好現場保護,同時迅速報告案情,協助破案。
四、人員分工。
1、受災部位由保衛科人員負責切斷電源,搶救財產及現場維護。
2、火災第一發現人當不能及時撲滅火勢,負責報警并立即報告領導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實施應急措施。
3、辦公室在緊急事故發生時,應作為快速反應救援力量,在接到報警通知時,要立即組織人員直赴現場,奮力撲滅火災。
4、災情現場的施救指揮員,由現場班子成員負責指揮,如班子成員不在場,由火災發生主管部門負責人指揮,如負責人不在場,由在場的黨員干部或工齡長者負責指揮。
5、所有干部職工在接到單位災情通知時,應無條件立刻趕到受災地點,服從現場指揮,全力參加滅火救災工作。
五、注意事項。
1、當發生火災后,現場人員應奮力搶救,特別是現金、檔案卷宗等貴重貨物,把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如現場情況危急、險峻、確實無法實施搶救,應撤離人員,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傷亡。
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了建立健全。
應急預案。
體系,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應急預案編制、批準、發布、修訂,以及宣傳、培訓和演練等相關管理工作。
第三條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歸口管理、分級實施、逐級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結合應急管理實際需要,貫徹落實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的要求。
省總體應急預案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省專項應急預案由省人民政府組織制定,其牽頭制定機關和參與制定單位由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提出,報省人民政府批準。省部門應急預案由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省以下(不含省本級,下同)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制定。省以下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組織制定,其牽頭制定機關和參與制定單位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省以下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基層自治組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應當制定具體應急預案。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制定具體應急預案。
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制定具體應急預案。
第五條省人民政府負責省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啟動或實施的協調和監督工作。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相關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擔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管理的具體指導和協調工作。
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編制、實施、協調和監督工作。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相關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類型應急預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應當由其制定機關或者單位負責。
第六條應急預案應當滿足以下總體要求:
(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方針政策規定;。
(三)適應突發事件風險狀況和具備的應急能力;。
(四)措施具體,程序簡明;。
(五)責任落實,分工明確;。
(六)內容完整,信息準確;。
(七)文字簡潔規范,通俗易懂。
第七條鼓勵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用信息化、數字化等先進技術提高應急預案管理水平。
第八條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和修訂應急預案,導致突發事件處置不力或者危害擴大的,應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為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
第十條應急預案編制應當按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框架或者指南進行。
省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編制框架由省人民政府組織制定;其它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由相應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制定。
第十一條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負責應急預案起草工作。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開展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工作,分析應急預案適用范圍內容易引發突發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的情況,分析本地區及周邊地區應急資源分布和具備的應急能力情況。
第十三條應急預案基本內容應當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和適用范圍,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各相關部門職責,突發事件的預防與預警機制、應急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事后恢復與重建措施等。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具體應急預案內容。
第十四條鼓勵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建立健全有關危險源、危險區域、應急資源等基礎信息數據庫和應急預案數字化管理系統。
第十五條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在起草過程中,應當征求相關地方人民政府、部門、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意見。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第三章應急預案批準與發布。
第十七條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實施應急預案審議、批準、備案和公布等事項。
第十八條省總體應急預案在征求省有關部門、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意見后,由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在征求有關部門和專家意見后,由同級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第十九條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由制定部門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報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審核,并征求相關部門和專家意見后,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條部門應急預案經征求相關部門和專家意見后,由制定部門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報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審核,由同級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批準。
(一)編制背景;。
(二)編制原則;。
(三)簡要編制過程及主要內容等;。
(四)征求意見和反饋意見采納情況;。
(五)分歧意見的處理結果和依據;。
(六)其他應當予以說明的事項。
第二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實行備案制度。
總體應急預案應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報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中央在湘單位、省屬企業、省內高校應急預案應當報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備案。
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備案。
第二十三條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的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有關國家秘密及密級的規定,確定應急預案密級。
第二十四條應急預案審議通過、批準后生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應急預案應當印發到有關部門和單位。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向社會公布應急預案。涉及保密的,應當符合保密要求。
應急預案封面應當標示其名稱、制定機關或者單位、版本標識和公布日期。
第二十五條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簡明操作手冊,并印發到有關部門和單位,必要時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六條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定期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七條定期修訂應急預案時應當在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后,按照制定程序重新進行編制、審議、批準、備案和公布。
第二十八條如發現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情形,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書面通知應急預案的適時修訂情況。收到修訂通知的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更新。
第二十九條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或者應急演練結束后,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修訂建議。
第三十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應當對有關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沒有按要求定期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的應當及時提出糾正建議。
第五章應急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第三十一條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的內容進行宣傳、普及和培訓。
應急預案宣傳、普及和培訓應當深入到社區、鄉村、學校、企業和其他基層單位。
應急預案中涉及群眾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應當作為宣傳、普及和培訓活動的重點。
第三十二條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制作并提供有關應急預案的宣傳、普及和培訓材料。
第三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應當制定應急預案的培訓大綱,定期組織有關應急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開展培訓。
第三十四條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制度,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演練。
第三十五條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負責組織編制應急演練指南,指導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演練活動。
第三十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制定應急演練規劃,合理安排各級各類演練活動。
第三十七條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對應急演練進行評估,總結分析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形成應急演練評估報告,并向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報送應急演練評估報告。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為了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規范突發事件應對活動而預先制定的方案。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
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十六
一、預防措施:
1、健全制度,加強管理。
2、加強安全衛生工作宣傳教育。
3、加強校內日常巡視和護導工作。
二、處置措施。
1、班主任教師和科任教師要強化對學生的密切觀察,發現學生有異常狀況時(如臉色異常、高燒咳嗽、惡心嘔吐、胃痛、肚痛、神情異常、顫抖、無力站立、煩躁不安、趴在課桌、流鼻血、皮膚異常、意外傷害等),要及時巡問,查明原因,并及時救治因病因傷學生和報告學校教導處。
2、如果學生出現嚴重情況(如休克、昏厥、腹瀉不止、大出血、內出血、骨折等),教師要一邊及時送學生去指定醫院救治,一邊及時報告學校校長。
3、如果學生的傷病不宜由學校教師護送者,教師要及時向120報告,請求立即趕往現場救治。
4、任何教職工發現或接到學生傷病報告,都要毫不猶豫迅速將傷病學生送到指定醫院救治。在救治學生的同時,及時報告學生的班主任,同時要及時向學校帶班領導和校長報告。
5、如果情況危急,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校長,并按照校長指令撥打“120”救護車救急。
6、在救護學生的同時,班主任教師或科任教師要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并要求家長及時趕到醫院。
7、如果學生傷情特別危急,由醫院決定是否轉院救治。
8、如果醫院要求先繳納救治傷病學生的醫療費用,由教師請求醫院先救治后付醫療費用,或由教師先予以墊付醫療費用,待家長到達后予以核計費用。
9、教師帶領學生救治前,必須及時向其他教師進行班級工作移交。
應急管理人員的突發停水事件應急預案(模板17篇)篇十七
一、公墓管理處值班人員為安全工作的第一負責人。
二、火災處理流程。值班人員發現火情自己不能控制時,應首先撥打119,所長以第一時間趕到事發地并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同時,發現漏電火情,應首先斷掉電源總開關。
三、水災處理流程。接到強暴雨預警通知后,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應帶領相關人員對墓區進行細致的安全檢查及時拆除不安全隱患。因暴雨導致墓區積水內澇時,公墓工作人員負責組織相關人員積極進行排澇。
四、盜竊事件處理流程。值班人員發現墓區骨灰盒被盜,應首先保護現場,并通知公墓管理處負責人及分管領導,然后第一時間撥打報警電話報案。
五、疫情防控處理流程。在今年疫情期間,公墓管理處工作人員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倡導網上祭掃,需要到公墓進行祭掃的,則需提前進行預約,經同意后方可到公墓進行現場祭掃,公墓工作人員要做好祭婦人員登記、體溫檢測等工作,發現未戴口罩人員律不得進入公墓,同時要控制察掃人員的數量和距離,避免人員扎堆,并且要盡量控制縮短祭掃時間,最大程序減輕安全隱患。
六、加強宣傳教育。公墓工作人員要定期對消防設施火險安全隱患進行檢查;要及時發現水災安全隱患,疏通溝渠;要加強平時墓區防資安全檢查,對監控設備經常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同時加強對相關人員防火、防水災、防盜和疫情防控等安全知識的教育、培訓,防患于未然,警鐘長鳴。
xxxx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