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是對土地最熱愛的人,他們對土地滋養之情,讓我們深感敬佩。農村文化的傳承與發揚,以下是一些農民藝術的代表作品。
農民的法律職業(精選16篇)篇一
農民工想要申請法律援助,可以像所居住地方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應該提交申請表、經濟困難證明材料、身份證等基本材料的身份證明,一般情況下,七天左右就能得到結果。
2、勞動者經濟是否困難的標準,由當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發展狀況和法律援助事業的需要規定。
勞動者申請人住所地的經濟困難標準與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受理申請的法律援助機構所在地的經濟困難標準執行。
3、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向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4、法律援助機構收到法律援助申請后,應當進行審查;認為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的,可以要求申請人作出必要的補充或者說明,申請人未按要求作出補充或者說明的,視為撤銷申請;認為申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需要查證的,由法律援助機構向有關機關、單位查證。
5、申請人對法律援助機構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通知有異議的,可以向確定該法律援助機構的司法行政部門提出,司法行政部門應當在收到異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經審查認為申請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責令法律援助機構及時對該申請人提供法律援助。
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2、經濟困難的證明。從前面的介紹可以看出,國家設立法律援助制度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為了保障經濟困難的群眾也請得起律師或其他法律服務代理人、打得起官司,因此,一般情況下,公民申請獲得法律援助必須提供能夠證明自身經濟狀況比較困難的材料。但在特定情況下可以不提供經濟困難證明。
3、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主要是一些能夠證明案情的材料。目前階段,法律援助還不能覆蓋困難群眾的全部法律需求,能夠獲得法律援助的事項主要是一些和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事項。所申請法律援助的事項必須符合法律規定范圍,法律援助機構將根據所提供的材料作出判斷。
法律援助機構如果認為所提交的證件、證明材料不齊全,可以要求作出必要的補充或者說明。如果未按要求作出補充或者說明,申請將被視為撤銷。
1、申請事項屬于規定的法律援助范圍(需經訴訟或仲裁程序解決的案件應當已經立案)。
2、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確需獲得法律援助。
3、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4、住所地在本市或持有本市暫住證。
農民的法律職業(精選16篇)篇二
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農村的現代化法治進程直接影響了我國依法治國目標的實現。而現實是我國農村經濟發展落后,農民多數法律意識淡薄,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化國家這一歷史性命題面前,農民的法律意識無庸諱言還存在著許多問題。從總體上講,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現狀是以淡漠為其表象特征的。
在法治社會中,法律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服從法律,嚴格依法辦事。然而,在廣大的農村地區,法律卻沒有處于至上的位置。人們不了解也不愿意了解法律,依然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解決問題,農村秩序的型構與維持所需要的具體素材是長期的鄉間生活所供給的,諸如“族外交涉”、“差序格局”和“愛有等差”,除非萬不得已,它一般不會主動邀請國家正式法律的介入。
與輕法意識“相映成趣”的是,在農民心中既“輕法”又“畏法”。這不能不說與我國的傳統法律文化密切相關。眾所周知,中國古代法律體系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諸法合體,民刑不分”,法律的刑罰化,成為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最鮮明特色。這種傳統法律文化反映到人們的意識觀念上,導致了對法律的狹隘認識。時至今日,仍有老百姓把“被告”視為“罪犯”的同義語,而國家倡導法治,老百姓想到的并不是通過法治,實現權利,而是想到“嚴打”,要“從重、從快、從嚴”,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人們對苛刑的畏懼心理。
“知足者長樂,能忍者自安”是我國廣大農民的生活格言。在他們看來,遭遇不幸怨不得別人,而是自己的命苦。訴訟是道德敗壞的表現,為好人所不恥。雖然,改革開放以來,人們訴訟觀念已經有了很大變化,越來越多的人已經不再把打官司看作不光彩的事,遇到糾紛逐漸傾向于訴諸法庭。但是,仍然有相當多的人缺乏訴求意識,缺乏尋求法律救濟的主動性。即使是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他們也會采用“和為貴、忍為上”的方式來處理,寧可委曲求全,也不愿走向法庭,更不會主動自覺地尋求法律的保護。
1.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志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占到了被調查人數的75%;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的15. %;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占到了總數的10%。
通過觀看電視節目,可以獲得與自己的生活直接或間接相關的各種信息,及時把握環境的變化。監測環境是人們觀看新聞節目的主要動機,但其他類型的節目也可以在不同程度上滿足人們的這種信息需求,如收看家庭電視劇同樣能夠使人們感受到社會生活狀況及其變化。現在社會上普遍關注的問題仍然是農民工權益的問題。由于法律意識的缺乏,使得一些農民工在自身權益受到侵犯時并不知道自己應該怎樣維護。無論是討薪、合同的簽訂還是職業病的治療上,農民工單薄的法律意識在面對這些問題上都顯得蒼白無力。但由于近些年來,這類法律報道的增多,我們可喜的發現類似這樣的事件發生的沒有以前這樣多,國家不斷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律保護工作,而農民也在大眾傳播中不斷豐富自己,漸漸走上自己的維權之路。
2.提高執法者的素質,杜絕執法者在農村執法中徇私枉法、違法執法、濫用執法權等現象。這些現象對農民正確樹立法律意識有極大的危害。經過長期艱難的普法教育使農民形成的對法律的正確認識及信任,往往會因為一些錯誤處理或枉法行為而喪失。
3.重視司法執法的“示范”作用 通過正確的司法執法行為引導農民樹立法律意識,使農民將法律與自身生產經營活動、社會活動結合起來。
5.發展市場經濟,使法律成為農民生活的必需品。市場經濟的突出特點是,獨立的個人或利益集團得依市場、靠契約關系進行活動,市場、契約關系促使個人主體化、社會關系復雜化。這從兩方面對培育農民的法律意識給予支持:一是市場經濟打破以血緣為紐帶的家族制,斷絕了傳統宗法習俗對人們道德觀念的束縛,為人們的精神解放創設了社會條件。二是市場經濟無時不把人們拋入復雜的社會交往中,迫使人們時刻不得不考慮維護自己的權利,從而自覺提高權利意識。基于此,只要我們建立起健全、發達的市場經濟體系,使其成為農村的主導性經濟模式,也就具備了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社會基礎。
6.增強國家法的親和力。立法機關在指導思想上一定要樹立起農民權利保護意識;在立法程序上要貫徹群眾路線,讓立法走向民間,走入民眾;在立法技術上,必須考慮我國特別是廣大農村地區薄弱的法治傳統,注意國家法是否與民眾的習慣心理和行為合拍。唯此,才能有效地反映農民的呼聲。
總之,要消除幾千年來封建意識在農民思想中的積淀,使農民樹立正確的民主意識和法律意識,對農民的法律教育就不能是一次性的。法制教育要在內容更新的基礎上反復進行,使農民能夠適應更發達的經濟條件下的法制環境。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與其自身素質、社會環境都有直接關系。在改善農民學習、運用法律知識的外在環境的同時,要不斷提高農民的自身素質。在經濟發展的同時,要注意將提高農民的文化素質、科學技術素質、市場意識和法律意識結合起來。
農民的法律職業(精選16篇)篇三
農民工是中國現代化進程中的重要勞動力群體,為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社會各界開展了眾多的法律宣傳教育活動。我有幸參加了一次關于農民工法律知識的講座,并從中受益匪淺。在此,我將分享自己的心得體會。
首先,農民工法律知識的普及是極為必要的。在講座中,我們了解到許多與農民工相關的法律法規,例如《農民工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勞動合同法》等。這些法律法規規定了勞動者的基本權益,如勞動合同、報酬支付等。然而,由于農民工在城市工作往往處于弱勢地位,不了解自己的權益,因此容易受到侵犯。因此,通過法律講座,讓農民工了解到相關的法律知識,能夠讓他們更好地行使自己的權益,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其次,農民工法律教育需要加強實踐環節。在講座中,講師通過案例分析、模擬法庭等形式,讓我們更加深入地了解到農民工面臨的實際問題和糾紛處理方法。從學校到社會,從理論到實踐,只有將所學的知識運用到實際中,我們才能深刻體悟和掌握。因此,我建議在農民工法律教育中加強案例分析、法律咨詢等實踐環節,提升學員的實踐能力,增強其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應用能力。
再次,農民工法律教育需要社會各界的廣泛參與。農民工問題既是政府需要解決的社會問題,也是社會共同責任。在講座中,我們看到許多志愿者參與了法律教育活動,用自己的知識和經驗幫助農民工維護自身權益。這種志愿服務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和倡導。同時,我們還需呼吁企業、社會組織等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共同關心農民工的權益,為他們提供法律咨詢、糾紛調解等服務。只有形成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地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最后,農民工法律教育需要與法律援助制度相結合。在講座中,我們了解到法律援助制度為農民工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幫助和保障。通過法律援助機構的工作,農民工可以獲得免費的法律咨詢和代理服務,提高他們維權的能力。因此,農民工法律教育應當與法律援助制度緊密結合,充分發揮法律援助的作用,確保農民工能夠及時獲得法律救濟,讓他們感受到法律的溫暖和力量。
綜上所述,通過參加農民工法律講座,我深刻認識到農民工法律知識的重要性,并認識到農民工法律教育的必要性。我將積極倡導農民工法律教育,通過自己的努力和實踐,為農民工爭取更多的權益,推動社會公平正義的進程。
農民的法律職業(精選16篇)篇四
在中國不斷與世界擴大交流,全面建設社會主義農村的今天,法律開始走進并更近的影響農民的生活,那么,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態如何呢?他們的權利意識、法律保護意識和民主意識的狀況又如何呢?這些都是我作為一名法學專業的大學生急切想了解的問題,于是趁著暑假的機會,在我的家鄉韶關市的幾個鄉鎮展開了此次的社會調研。
現在,我國已進入了法制社會的時代,農村的日常生活不僅涉及到經濟,還涉及到文化和倫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這些都必須用法律來調整。通過對農村居民法律意識現狀的社會調查,了解現今我國農村居民的法律意識狀況,意識也希望通過了解,能加強和增進農民的法律意識,使其樹立正確的法律的觀念,對我們的法律有正確的態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調查對象分別是韶關市犁市鎮、長來鎮、北鄉鎮在農村生活的居民,所被調查的人員大概在18—65歲之間,文化程度在小學至本科之間,無文盲。所以,可以保證調查問卷的真實性,以及回答我訪問時理解問題的能力。
此次調查主要用的是問卷調查和訪問相結合的調查方法。不過仍是以調查問卷為主,訪問為輔的調查方法。
因為考慮到本次調查問卷的調查對象主要都是農村居民,文化水平參差不齊,所以,盡可能做到淺顯易懂。在爸爸的幫助下,這次的調查共發問卷60份,每個村各20份。采用當場回收的方式,60份全部回收,但有4份沒按要求填寫,所以,最后的有效問卷為56份。
農民的法律職業(精選16篇)篇五
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一直是關系黨和人民事業發展全局性和根本性的問題。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作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戰略決策,這是黨中央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局出發作出的重大戰略部署。中共中央、國務院制定的《關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強農村法制建設,深入開展農村普法教育,提高農民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自覺性”。新農村建設離不開法制的有力保障,提高農民法律意識則是加強農村法制建設的基礎性環節。筆者結合目前常州市新農村建設的實際情況,深入調查新農村建設中農民的法律意識,并和農民進行了接觸,對一些關乎農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識進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簡單的法律知識發給農民,使得一些農民能在遇到問題時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
雖然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對新農村建設意義重大,但目前我國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卻不盡人意。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匱乏。雖然經過多年的普法教育,農民的法律知識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歷史傳統和社會政治、經濟發展水平的制約,加上普法宣傳流于形式,農民對法律知識的認知仍停留在淺層次的感性認識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義,更不能從根本上改變農民的法律知識和法律心理結構。這種對法律的陌生感決定了農民在遇到問題時一般是拒法律于門外的,更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決問題。
二是法律虛無主義思想盛行。雖然我國早已確立了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治國方略,但在我國農村地區仍然有許多人或多或少存在著有法無法一個樣的法律虛無主義觀念。筆者在農村調查的時候發現,很多人對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殺人發火是犯法,但是對無照經營等卻認為不犯法,更不要說對那些涉及與經濟貿易等有關的法律知識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為外,農民的社會行為基本上是脫離法律認知而進行的。
三是權利意識淡薄。受傳統人治思想的影響,長期以來,法制在農村的著眼點都是如何加強管理,著重于法的政治統治功能,法律工具主義色彩比較濃重,而忽視了法律維護農民權益這一功能。農民往往只把法律當成是制裁違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視了法律保障權利的功能。權利意識淡薄,主體意識模糊,缺乏維護民主權利,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識和實踐活動。不少農民在其權利受到侵害時,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雖已知道,卻信守“民不與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虧是福”等傳統觀念,對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不敢抗爭,一味忍讓。四是法律在農村缺乏應有的權威。法治社會要求法律至上,具有最大的權威和最高的效力。然而,在我國廣大農村地區,法律卻沒有處于至上的位置;相反,幾千年來的封建人治傳統已使權力至上的觀念在我國農村社會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在現實生活中,我國農村地區呈現出明顯的泛權力狀態。在權大還是法大的價值取向上,廣大農民會毫不猶豫地選擇前者,法律幾乎是沒有權威的。在農民的心中,政府管理了一切,在日常生活中找政府往往是解決矛盾糾紛的主要途徑,遠遠大于尋找法律救濟的比重。
隨著我國法治化進程的日益深入,法律在人們生活中占據著越來越重要的位置。經過四個五年普法宣傳教育,人們的法律意識也逐步提高。但如上所述,目前我國農民的法律意識總體來講還十分淡薄,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相比,還存在著很大差距。究其原因,筆者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文化素質低下,影響其法律素質的提高。由于傳統和現實原因相互交織,我國農村人口文化水平普遍較低。據有關資料統計,目前我國農村勞動力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為7、7年,而城市為12.2年。而在筆者的調查過程中,發現現在農村40歲以上的人群學歷在高中以下的占86%,而大學畢業的很少。另據有關報載,目前,我國文盲絕對數高達8507萬左右,而其中90%的文盲分布在農村。農民文化水平的普遍低下,必然直接影響到其學法、知法、用法的積極性和實際效果,進而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阻礙農村法制建設的進程。
二是傳統思想的影響。眾所周知,我國經歷了兩千多年的封建歷史,儒家政治文化觀念根深蒂固。雖然自新文化運動和“五四”運動以后,西方的民主科學思想逐漸傳人并影響國民的觀念和生活,但直到現在,在我國農村地區受封建思想的影響仍然十分深重。一方面,由于人們仍主要生活在低頭不見抬頭見的熟人社會關系中,傳統的“無訟”、“和為貴”思想及家族意識等仍影響著人們的生活態度。遇到矛盾糾紛時,或忍氣吞聲,或依靠有威望的長者或村干部依鄉規民約來解決。不到萬不得已,是不會訴諸于法的,法律在百姓心中占據著很不起眼的位置。另一方面,受“權力本位”思想的影響,不少農村基層干部法制觀念淡薄,頭腦中“人治”思想作祟,認為法是管老百姓的,而自己卻不受法律的約束,權力凌駕于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權代法。這種現象進一步加劇了農民對法律價值的非認同感。
三是農業立法的相對滯后。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取得了很大進展,先后頒布了一系列農業法律、法規和規章,為我國農村建設提供了法律支持。但總的來講,農業立法還相對滯后,立法質量不高,層次較低,很多規范原則性太強,配套法律法規跟不上,缺乏可操作性。農業立法中重行政管理輕權利保護的傾向仍很嚴重,立法無法充分反映農民的利益。而法律要被人們自覺遵行,必須使主體深切感受到法律是以表達自身需求為前提的。這樣的農業立法現狀必然會妨礙農民對法的作用的正確認識,難以產生對法的信賴心理,這也是我國農村社會法律價值感無法得到認同的重要原因。
四是法律在農村的實施情況較差。農民法律意識的培養與農村良好的執法、守法、崇法環境密切相關。由于封建法制傳統中“行政兼司法”體制的影響,農民在碰到糾紛時首先想到的是找政府,而不是找法院,這不僅使司法獨立的實現困難重重,也使司法的終極權威性大打折扣。農民不相信法院,無意訴諸法律,卻對用行政手段解決糾紛充滿憧憬。而農村的行政執法情況又如何呢?部分基層執法人員素質低下,農村執法監督機制不健全,農村中以權代法、以勢亂法、執法違法的現象還普遍存在。鄉村執法者的這些形象和執法行為必然削弱法在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使人們不再相信、尊重和遵守法律。
五是農村普法工作較為薄弱。農民法律意識淡薄與政府的法制宣傳教育有著直接關系。雖然已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計劃,但總的來講,我國普法宣傳工作收效甚微。特別是農村,政府的普法投入不足,未能根據農村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普法宣傳,只是簡單地發放普法法律法規選編,普法流于形式,方式方法較為單一。法制宣傳中較注重法律義務、法律責任的灌輸,忽視人們對法律權利的認識,注重實體法,而不重視體現法律正義的程序法等等,這勢必使農民對法律產生厭倦的心理,影響其法律意識的提高。
(一)發展農村教育事業,提高農民文化素質
如前所述,文化素質低下是影響農民法律意識提高的重要因素,而文化素質與受教育程度是成正比的。因此,發展農村教育,提高廣大農民的科學文化素質是增強農民法律意識的重要途徑。發展農村教育首先應該加大對農村教育的投入。當前,農村教育資金不足,大部分的教育資金投入在城市,而農村則是少之又少。據有關部門統計,擁有總人口數70%的農村,卻只有10%的學校;農村適齡兒童的入學率只有80%,而城鎮達99%;農業勞動者中的文盲占全國文盲總數的94%,而且每年以200萬人的速度增加。針對這種情況,加大農村教育投入勢在必行。近年來,農村義務教育問題已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視,并出臺了一系列有關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的政策。只有政府高度重視,教育投入增加了,農村的義務教育才能有較大發展。農民的文化素質才能得到提高,法律意識的提高才有了基礎。
(二)加強農村立法工作。健全適應新農村發展要求的農業法律體系
立法是法律運行的前提和起點,依法治農首先要有良法可依,提高農民法律意識,也必須先有良法可信。針對目前我國農業立法方面的不足,加強農業立法工作,是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舉措。加強農業立法,首先,應對已有的農業法律法規進行清理,對不適用的法律法規加以廢止或修訂,對一些過于原則性的法律法規應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增強其可操作性,針對一些立法過程中的盲區,及時制定出臺新的法律法規,使農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能夠有法可依。其次,農業立法應改變過去重管理輕權利保護的傾向,切實反映和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只有想農民之所想、急農民之所急的法律,才能使農民對法律的關注從被動接受到主動需求。正如博登海默所言:“當民眾從現行法律中找到公平、安全和歸屬感時,就會對法律充滿信任、尊重,覺得自己有法律人格,他就會自覺守法、忠心擁護法乃至以身捍衛法。而當民眾從法律那得到的只有壓抑、恐懼、冤屈、暴力、顯然的不公平,他又怎會信任、自覺服從并且忠心擁護與他的利益相悖的法律條文或命令呢?”最后,農業立法應體現鄉情。在農業立法過程中可以學習和借鑒國外的有益經驗,但更要體現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在進行農業立法的時候,既要考慮到我國農村地區經濟相對落后的現實,又要尊重那些已經存在并長期影響老百姓生活的習俗、習慣等“民間法”,考慮到農村的鄉情鄉俗;否則,一味強行將現代法律制度引入鄉土社會,可能適得其反,引起農民的反感。正所謂:“不觀時俗不察國本,則其法立而民亂,事劇而功寡。”因此,在進行農業立法時,應深入農村,進行調查。
(三)加強農村執法工作,提高法律運行成效,樹立法律的權威性
“徒法不足以自行。”“良法”制定出來后能否發揮其作用,樹立法律的權威性,并得到老百姓的信任,關鍵在于法律能否在現實生活中得到貫徹執行。法的執行決定著人們能否通過此過程得到法的公平正義的價值體驗,而價值體驗的狀況又直接影響到人們法律觀念和法律意識的形成。因此,加強農村執法工作,提高法律運行的成效,就可以為農民法律意識的提高營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針對目前法律在我國農村的實施現狀,要提高法律的實施效果,首先要深化農村的司法改革。由于傳統的“厭訟”思想和現實因素的影響,鄉土社會的司法狀況令人堪憂。鑒于這種情況,必須進一步完善涉農案件的審判和監督機制,加強司法隊伍建設,本著方便農民訴訟的原則,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簡化立案程序,減免訴訟費用,加強法律服務,縮短辦案期限,加大執行力度,強化審判監督,公正妥善地解決各種涉農案件和糾紛,使農民從司法活動中得到實惠,從而從內心認同法律,樹立起對法律地信仰。其次,要進一步完善農村的行政執法工作。法治的真正含義是各級政府官員依法行政,依法治農首先要依法治官。因此要加強農村的行政執法工作,首要的是建設一支高素質的農村行政執法隊伍,塑造良好的執法形象。為此要加強農村執法人員的業務素質、政治素質和法律素質的培訓和考核。最后,要建立科學合理的行政執法機制,加強農村執法監督機制,保證農村執法工作順利實施,促進執法公正和執法為民,使農民在良好的執法環境和氛圍中認識到法律的價值,體會到知法、守法的好處,逐步樹立起對法的好感和信任。
(四)創新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理念和方式方法,增強農村普法工作的實效性
普法是法治的基礎,普法教育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基礎性工程。經過多年的普法宣傳,農村法制建設和農民的法律意識有了一定的進步,但由于普法工作實效性較差,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相比,還存在差距和不足。因此,要創新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理念和方式方法,增強普法的實效性。加強和改進農村普法工作,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一是普法內容要創新。普法內容要突出重點,加大與農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的宣傳普及力度。法制宣傳不能僅僅停留在法律條文的具體規定上,更重要的是要讓老百姓理解各種涉農法律法規的本意和精神實質,特別是要讓老百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不法侵害后的救濟辦法。從而維護其合法權益。二是普法對象要有突出。首先要突出對基層農村干部的法制教育。農村干部直接同農民打交道,他們能否嚴格依法辦事,直接關系到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響到農民對法律功能和價值的評判。因此要加強農村基層干部的法制教育,使其樹立起依法辦事、依法治農的觀念,學會運用法律手段管理農村各項事務。可集中對農村基層干部進行法制培訓,嚴格考核,并以此作為選拔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其次要抓好農村在校學生的普法教育。孩子是農村的未來,是新農村建設未來的依靠力量,法制教育要從小抓起,這樣才能從根本上提高農民的法律素質。要充分發揮學校的主陣地作用,將普法教育納入學校思想品德和政治課教學。三是普法的方式方法要創新。現行的法制宣傳仍然是一種政府主動策劃實施,農民被動接受的模式,方法單一,流于形式,鮮活度不夠,不易為廣大農民群眾理解和接受,效果不明顯。因此要改進和創新農村普法的方式方法,增強農村普法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一方面要結合農民群眾文化素質較低、認知能力有限的實際情況,在法制教育中改變單一的說教方式,采取多種形式和方法,如采取以案說法、在農貿集市設立法律咨詢點以及法制文藝演出等通俗易懂、生動形象、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使農民群眾在寓教于樂中增強法制觀念,在潛移默化中提高法律意識。這樣才不至于使“送法下鄉”變成簡單的“送書下鄉”。另一方面,要多渠道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介覆蓋面廣、滲透力強、傳播速度快的優勢,進行農村普法工作。只有增強農村普法工作的針對性,不斷拓展普法工作的渠道和方式,才能增強農村普法工作的實效,真正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
農民的法律職業(精選16篇)篇六
這周,我開始了網上聽課。我所在的班級是19學前班,19級學前班是陳xx老師負責教學的,陳老師教的科目是職業道德與法律。
在上課開始前,最讓我印象深刻的是陳老師對每個同學都熱情地打了招呼,這是值得我學習的一點,身為老師,不光要對學生傳授知識,還要關心學生,尊敬學生,陳老師這個做法可以讓同學們感到親切,增進與同學之間的關系,也能為接下來的課程教育打下一個優秀的前提基礎。
我這周聽的課是第二單元培養道德意識第四課養成職業道德行為習慣。這節課的重點是讓同學們樹立職業道德和法律意識,讓同學們能有“干一行愛一行”的職業精神。
這節課的第一個板塊是職業道德的養成的作用。
有以下幾個作用:
1、有助于提高人的全面素質。2、有助于實現人生價值。3、抵制不義之風。
第二個板塊是職業道德養成的途徑。有以下幾個途徑。
1、在日常生活中培養。
在第一個知識點之后,老師引入了一個案例:售貨員發現柜臺前有一個不起眼的臺階,總是有顧客在路過時不小心被絆。于是售貨員便善意的提醒顧客:“請小心臺階”。一天老總經過聽到了售貨員的提醒,臉上露出了贊許的微笑,很快售貨員便因為工作表現突出被提升為柜臺組長。并讓同學們思考從售貨員身上學到了什么。雖然這是一節網課,但是同學們還是積極踴躍的在留言區發言,來分享自己的觀點。
2、在專業中學習訓練。
老師在這部分的內容中,主要講解了訓練職業行為道德的要求。訓練就是有計劃,有步驟地使之具有某種特長或者技能,在專業學習中訓練之夜道德行為的要求:(1)增強職業意識,遵守職業規范。(2)重視技能訓練,提高職業素養。
3、在社會實踐中體驗。
老師通過讓同學們分享自己的感悟和實踐體驗,來引入了這部分的`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1)參加社會實踐,培養職業情感。(2)學做結合,知行統一。
隨后,老師有分享了一個案例:甲乙兩人同時進入一家酒店實習,但是一個月后跟蹤指導教師對兩人的評價卻截然不同。甲工作勤奮,為人和藹,主動積極,被當成重點培養對象。乙行為懶散,在工作中沒有擺正心態,專業技能差,這個月的考核等級為差。并讓同學們談談從中收獲了什么啟示。
4、在自我修養中提高。
這個部分也有兩個要點。(1)體驗生活,經常進行“內省”。(2)、學習榜樣,努力做到“慎獨”。在這個環節,教師還引入了海瑞的一句名言“美曰美,不一毫虛美;過曰過,不一毫諱過。”這句話不單單只是因為知識點才被引入,更多的是希望同學們能內省慎獨,時刻要求自己。
5、在職業活動中強化。
在職業活動中強化道德行為有兩個要求。(1)將職業道德知識內化為信念。(2)將職業道德信念外化為行為。這里,教師用了內化和外化,希望同學們能在發展自己技能的同時也能完善自己的信念。
這節課雖然時間很短,但是卻生動形象,既能讓同學參與其中,又能讓同學學到知識,同時還能讓同學樹立正確的職業觀念。應該值得我學習。
農民的法律職業(精選16篇)篇七
近年來,農民工群體逐漸成為我國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農民工群體在工作和生活中常常面臨各種各樣的問題和困擾,尤其是法律意識較為薄弱,容易被剝削、欺壓。為了幫助農民工更好地了解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我們組織了一場以“給農民工法律講座”為主題的活動。
第二段:概括講座主要內容和亮點(200字)。
在講座中,專業的法律工作者詳細講解了《勞動法》、《招聘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與農民工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他們告訴農民工自己有權獲得合理的工資、休息時間、社會保險等福利待遇,還介紹了如何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勞動糾紛和爭議。同時,一些成功案例的分享也引起了廣大農民工的興趣和共鳴。
第三段:農民工法律意識的提升和積極變化(300字)。
經過講座,農民工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明顯的提升。以往很多農民工對于各種勞動糾紛和隊伍中存在的問題,往往采取了忍氣吞聲的態度,或被迫接受不公平待遇。而在講座后,他們開始明確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懂得了維權途徑和方法。有的農民工將講座中所學知識應用到實際生活中,在與雇主談判時表現得自信而堅決,成功爭取到了應有的權益。
第四段:農民工法律保護存在的障礙及解決之道(300字)。
雖然農民工法律意識的提升是一個積極的變化,但農民工的法律保護仍然存在一些障礙。首先,農民工們對法律的了解仍然不夠深入,需要更多的法律宣傳和培訓。其次,一些雇主和中介機構為了謀取利益,往往采取各種手段欺騙和壓榨農民工,這需要政府和相關部門更加嚴格監管和打擊。同時還需要完善法律保護機制,建立更加便捷和高效的維權渠道,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服務。
第五段:總結農民工法律講座的意義和繼續努力的重要性(200字)。
通過這次農民工法律講座,農民工們的法律意識得到了增強,他們開始更加主動地了解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然而,我們也意識到這只是開始,仍然需要更多的努力和支持。政府、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都應該加強對農民工法律保護的關注,為農民工提供更多的法律保護和救助。只有通過共同努力,才能讓農民工群體擁有更加公正和平等的勞動環境,實現全面的人格和法律保護。
農民的法律職業(精選16篇)篇八
作為中國龐大的勞動力源泉,農民工一直是現代城市建設的重要力量。然而,由于信息不對稱、文化素質較低以及法律意識淡薄等問題,農民工在城市生活中常常遭遇諸如工資拖欠、工傷賠付等問題。為了增加他們的法律意識,提高維權能力,我參加了一次農民工法律講座,并獲得了一些有益的心得體會。
第二段:理解法律的重要性。
通過參加農民工法律講座,我深刻認識到法律在保障社會正常秩序和公平公正的重要作用。講座中詳細介紹了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我了解到自己作為農民工所享有的合法權益。通過法律,我們能夠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使自己在城市生活中獲得更多的保障和便利。
第三段:保護自身權益的方法和途徑。
在講座中,講師詳細介紹了保護農民工權益的方法和途徑。首先是要提高法律意識,了解相關法律法規,知道自己的合法權益。其次是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講座中還提到了維權途徑,例如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訴訟、申訴等方式爭取自己的權益。同時,講座也介紹了一些方便農民工查詢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途徑,如電話咨詢、網絡查詢等,使農民工能夠更方便地獲取相關信息。
第四段: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講座還強調了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的重要性。在工作中,我們應該時刻保持警惕,留意和發現侵犯自己權益的行為。如果發現有問題,要及時與雇主溝通、協商解決,避免問題擴大化。同時,講座還提到了建議農民工可以組織起來,共同維護自己的勞動權益,通過集體行動來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第五段:積極參與法治社會建設。
通過參加農民工法律講座,我認識到自己作為農民工,是法治社會的一分子,也有責任和義務積極參與法治社會建設。我意識到只有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才能更好地發揮農民工作為社會主體的作用。同時,我也會將講座內容與身邊的其他農民工朋友分享,讓更多的人了解和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共同加強農民工群體的維權能力。
總結:通過參加農民工法律講座,我深刻認識到法律對農民工的重要性,了解了保護自身權益的方法和途徑,增強了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并決心積極參與法治社會建設。我相信只有通過不斷學習和提高,我們農民工在城市生活中的權益才能得到更好地保障和實現。
農民的法律職業(精選16篇)篇九
xx省醫科大學汾陽學院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調查報告及分析法律意識,是人們的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其內容包括對法的本質、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要求和態度,對法律的評價和解釋,對自己權利和義務的認識,對某種行為是否合法的評價,關于法律現象的知識以及法制觀念等。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是高校大學生群體對法、法律或其現象的反應形式,即心理、知識、觀點和思想,包括對法律的情感、認知、評價和信仰等的內心體驗。高校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也是未來社會的支撐主體,其法律意識如何,直接影響到公民的法律素質和整個社會法治文明的程度。
對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進行客觀、準確的研究及分析,是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律教育,提高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的基礎。從年齡上講,高校大學生是一個橫跨青年和成年的群體,由于尚未形成成熟、科學的人生觀和世界觀,其法律意識帶有明顯的易變性和不成熟性。加之歷史原因、外部環境以及高校大學生自身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個別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為與社會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因此,準確地了解和掌握當代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和法律需求,對于提高法律教育的針對性,切實提高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高校大學生遵守法律內在自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培養和提高高校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長遠方針,是國家法制建設的百年大計,是促進培養現代化合格人才的需要。
(一)調查形式和結果
經過對某醫科大學汾陽分校09,10,11三個年級多名高校大學生的法律知識進行了隨機抽樣調查,本次調查共發出問卷100份,收回100份,收回率100%。其結果顯示:
1、法律知識的來源及對法律知識重要性的認識34%的學生的法律知識主要來源于學校的教育,44%的學生法律知識來源于電視和報紙,受家庭影響及其他來源的占21%。自己認為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識且能靈活運用于解決現實問題的學生占22%,77%的學生認為自己法律知識不足或不能靈活運用。77%的學生認為需要學習或深入學習法律知識,13%的人認為只需要了解一下就可以了,9%的學生認為完全不需要。約1/3的學生認為造成法律意識薄弱的原因為法律教育活動的局限性,1/2的學生認為社會的不良風氣及貧富懸殊是主要原因。這表明大部分學生法律知識缺乏,學校系統的法律知識教育不足,不能滿足大部分學生的需求。
2、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在實際生活中,有意識的主動運用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仍然不高,如參加勤工儉學時,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占61%,無意向的人占39%;被騙或被盜、被搶時選擇向公安機關或學校保衛處報案的占87%,不報告的占13%;認為報案沒用或司法機關不能提供有效保護的人占15%。遇到不法行為時,男生選擇漠不關心的比例占到10%左右,女生比例占6%。
3、對法律的信任度和對當前法治的整體現狀的滿意度對法律保持信任的學生占35%,認為法律會越來越完善的學生占31%,而認為法律不如權利有用及法律越來越成為有錢人和有權人的工具的占33%。對“法院做出公正判決有信心”者占26%,對“當前整體法治環境不太滿意和很不滿意”的達69%。這一方面說明作為法治前提的民主立法及其程序還很不健全,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敗現象仍然暢通無阻;另一方面這種消極的法律意識也會嚴重地影響到公民法律信仰確立和法治理想信念的最終建立,表現出高校大學生法律信仰的一定程度的缺失,也反映了不利于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法治環境和氛圍。
(二)調查結果分析
由于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是一個多要素、多層次的復雜系統,要精確全面地概括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的現狀并非易事,所以本文只能結合調查結果,對當前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所存在的問題作一個粗淺的概括:
1、高校大學生缺乏從總體上準確理解和把握現代法治的基本精神現代法治是以民主為基礎,以保障人權為核心,與傳統的法制有著本質的區別,它視法為工具與目的的統一,并更加強調法的目的價值,而我們在調查中發現高校大學生對法的民主基礎尚未有明確的意識,仍然存在著一種傳統意義上將法作為統治工具的法律觀。譬如,他們也認可“法治”反對“人治”,但受到傳統人治觀念和現實中一些“權大于法”現象的影響,往往認為法律只具有工具價值而非目的價值;他們也認可民主反對專制,但受到中國現實國情的制約,往往認為法制只存在于民主制度而專制制度下就沒有法制,沒有認識到法制既可以與專制相結合,也可以與民主相結合,而只有以民主為社會基礎的法制模式,才能稱之為真正的法治。
2、有感性法律意識,但缺乏理性法律意識法律本身是一門學理性極強的學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礎理論,就難以用理論解決現實存在的法律問題。大多數高校大學生對法律的認識還只處于初級的感性階段,正是因為缺乏系統的法學理論學習,使得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仍處于對法律本質認知的啟蒙狀態。比如,多數學生都知道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但對憲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內容卻知之甚少,現代法治國家普遍都是實行憲政的國家,若不能將憲法提到憲政的高度加以認識,在論及憲法內容時不能立即想到公民的權利以及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的關系等諸如此類的關鍵問題,則是缺乏現代法治意識和憲政意識的表現。
針對當前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現狀與分析,現提出如下幾點對策建議:
高校大學生思想開放,時代感強,主觀上期望法治,關心國家法制建設,但世界觀還未完全成熟,易受外界環境影響,因此,立法、執法、司法部門做到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執法的程序化,守法的自覺化;大眾傳播媒體和各種社會力量應利用普法、守法、執法和監督法律實施的模范人物和典型事跡,進行生動的法制宣傳,創造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和輿論環境,對于培養高校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實行“依法治校”,營造培養高校大學生現代法律意識的氛圍
高校的法治環境如果是民主、平等的,必然對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正確樹立起到積極正面的影響,反之亦然。學校對學生的教育和管理活動要有章可循,程序合法。學校制定校紀校規時,要確保所建立和使用的規章制度不違背法治的精神,與國家現階段所頒布和使用的法律法規不沖突,并“嚴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則與規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尊重學生人格,維護學生合法權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環境,不斷提高學校管理者、教師的法律素質,提高學校依法處理各種關系的能力”。
(三)深化大學“法律基礎”課的教學改革,開展校園法制文化活動,以適應素質教育對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培養的要求。
目前的“法律基礎”課教材,普遍存在課程內容設置不合理的問題。教材內容未突出重點,只注重編寫的系統性,教材內容幾乎涵蓋了我國現行的法律,書中幾乎無任何案例對相應法理進行釋疑,而法律條文中大量引進的專業術語對于非法律專業的學生來說無異于讀天書,不適應學生自學和閱讀的需求。大學“法律基礎”課應改為法理學課,或者至少從內容上突出對法治的基本理論、現代法的基本觀念和法律的基本精神的介紹。同時,應當積極拓展法學選修課的開設門類和開設范圍,以滿足不同層次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需求,使學生從理性的層面對整個法治、法律及各部門法的基本價值理念和精神追求有一個宏觀把握,從而逐步培養出適應現代素質教育要求的具有較高的法律意識的高校大學生。
學校是培養高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一個重要場所,但僅靠學校的教育是遠遠不夠的,它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一個長遠的規劃和具體的安排,它是一個系統而復雜的社會教育工程。提高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要把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心理教育緊密結合起來,與國家的各種建設規程同步進行,形成良好的法制教育大環境,才能為社會輸送具有較強法律意識的跨世紀人才。因此,高等院校對高校大學生進行法律意識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提高高校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是提高公民法律意識的主要任務。
農民的法律職業(精選16篇)篇十
20xx年3月。
農村、鄉鎮、就業辦事處等地方。
采用收集材料、電話、網聊、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
了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深入剖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前言: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為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農民工法律素質普遍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對清澗縣的農民工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
通過調查清澗縣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業、餐飲服務、批發零售、車輛修理、輕工業等行業。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志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占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占到了總數的1.6%。
在農民工認為在哪里咨詢法律問題比較可靠這一問題上,有48%的人選擇了政府相關部門,44%的人選擇了法律服務所,33%的人選擇了律師事務所,還有13.5%的人選擇了熟人介紹。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項目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說明大部分農民工已有了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社會的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為,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此外還有89.84%的農民工認為他們能夠或有時能在社區獲得法律幫助。
二、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還處在初始和嘗試階段,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觀因素,造成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將是今后一個時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認識不到位,沒有將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
5、農民工的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教育對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這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宣傳效果。
6、雖然建立了目標責任,但各部門的工作力度不盡相同,因此,在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加強各部門密切配合、總結推廣經驗等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發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熱情不高,目前宣傳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規模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分散在個體商業、服務業、私營企業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比較薄弱。
三、當前急需法律幫助的農民工群體及通過法律手段解決的問題。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為建筑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占23.08%,這說明建筑工地農民工人員較集中,有些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為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為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四、相應的解決措施。
1、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建立健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機制,實現對轄區內農民工的統一規劃、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形成政府指導、法制宣傳教育部門協調、各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各企業保證落實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格局。建議建立各職能部門組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積極開展調查研究定期交流研討,把握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探求開展工作的新機制、新途徑。協調解決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出現的問題,注重開展對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系統化和規范化的理論研究,以引導農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發展。普法主管部門負責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對每一時期的具體工作制定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要加強對本轄內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檢查,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網絡。
2、將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積極營造氛圍,發揮媒體作用。一是普法部門要聯合各相關職能部門定期開展“送法進企業”、“送法進鄉村”等活動,適時組織普法講師團巡回進行法制演講。二是注重整合社會資源,充分發揮法律專業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勵法律職業工作者在承接農民工法律服務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倡導律師事務所自主為農民工舉辦各種類型的法制講座。三是充分發揮各級調解組織及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將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相結合,及時調處農民工因工傷、勞資、人身傷害等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四是組織農民工積極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征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學法考試等活動。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后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扎實、有成效地開展。
3、充分發揮企業的自身資源優勢,營造學法用法氛圍。企業自身要發揮內部黨、團、工會組織的作用,加強企業內部普法的組織領導,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普法宣傳,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促進企業健康發展。要建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制教育培訓制度,制定企業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標、定人員、定形式、定內容、定時間,統一培訓后進一步進行考試的制度。同時制定培訓細則、學法制度、簽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證企業法制教育培訓工作真正落到實處。要依靠和發揮企業自身的宣傳資源,利用已有的墻報、專欄、展板、內部刊物、內部網絡開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學法、講法的氛圍。努力探索依托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室、調解組織促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內部的法制部門,以及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業工會維權制度,通過職代會,依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把評選“學法先進”同評選“名牌員工”、“守法員工”“優秀農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動結合起來,激勵廣大農民工自覺學法用法,不斷奮發向上。
4、重點抓好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企業主是企業發展、運營的決策者,抓好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樹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關鍵。因此要重點加強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使他們深入理解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意義,努力掌握憲法、基本法律以及規范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誠實信用、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并輻射影響到在企業內的農民工,達到依法治企誠信、經營、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內容上,要選擇一些實用并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流通、金融、稅收、勞動社保,以及與市場經濟規則有關的法律法規。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組織一些質量較高,有一定層次的集中培訓或專業法講座。同時,鼓勵自學和積極參加政府部門、行業管理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在組織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門具體協調,行業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各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與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企業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5、進一步抓好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聘用誰負責”的原則。將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融入社會治安、勞動用工、計劃生育、衛生管理于一體的管理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相關的部門和相應的用工單位中。在教育內容上,選擇與其工作生活相關,以及維護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訴訟法基本知識。在教育形式和組織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靈活多樣。要抓好農民工的法律培訓工作。勞動部門在用工單位招聘人員時要把好就業前的培訓關,在崗前培訓時組織學習《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用工單位也要將法律學習融入各項業務培訓活動中,如經營培訓、管理培訓、市場培訓、策劃培訓,使農民工在接受業務培訓過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識,使農民工掌握與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知曉解決法律問題、尋求法律幫助的渠道和方法。滿足農民工的學法需求。同時,做好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經過本次調查,我們發現,農民工群體的法律素質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還比較大。在今后的“六五”普法工作中,應定期舉辦“法律進工地”活動。宣傳與其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使普法教育經常化、多樣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司法行政職能,簡化程序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調組織,法律宣傳與法律服務相結合,積極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理性表達利益訴求。
針對農民工法律知識需求量大的特點,在對農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識覆蓋面,在過去的勞動法、民事法律法規等傳統普法內容上加大與農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貼近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由于用工單位勞動時間過長及待遇過低等問題已開始凸現,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繼續加強對農民工合理合法討要拖欠工資的宣傳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對用工單位的宣傳教育,提高用工單位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自覺性。
通過對返鄉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宣傳工作的調查,綜合清澗縣的情況,參看調查數據,我認為整個情況暫不嚴重。但可能會隨著金融危機的影響深化而趨向嚴重,不可掉以輕心,必須積極應對。我們要看到這是挑戰與機遇并存的新情況,要努力變不利為有利,化危機為轉機,確保農民工就業與增收不受影響,并借此促進現代農業和打工經濟的發展,加快新農村建設。同時這是我們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過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問題,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穩妥解決、促進我縣的經濟、社會持續較快發展。
農民的法律職業(精選16篇)篇十一
調查時間:20xx年3月。
調查地點:農村、鄉鎮、就業辦事處等地方。
調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電話、網聊、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調查目的:了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深入剖析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前言: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為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農民工法律素質普遍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對清澗縣的農民工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
通過調查清澗縣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業、餐飲服務、批發零售、車輛修理、輕工業等行業。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志這些傳統媒體仍然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占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占到了總數的1.6%。
在農民工認為在哪里咨詢法律問題比較可靠這一問題上,有48%的人選擇了政府相關部門,44%的人選擇了法律服務所,33%的人選擇了律師事務所,還有13.5%的人選擇了熟人介紹。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項目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說明大部分農民工已有了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社會的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為,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此外還有89.84%的農民工認為他們能夠或有時能在社區獲得法律幫助。
1、農民工分布較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難以集中這些特性給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特別是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還處在初始和嘗試階段,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加之其他主客觀因素,造成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不斷探索新形勢下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將是今后一個時期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認識不到位,沒有將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
5、農民工的文化素質普遍偏低,教育對象文化程度參差不齊這也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宣傳效果。
6、雖然建立了目標責任,但各部門的工作力度不盡相同,因此,在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加強各部門密切配合、總結推廣經驗等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7、工作發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熱情不高,目前宣傳教育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規模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分散在個體商業、服務業、私營企業的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比較薄弱。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為建筑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占23.08%,這說明建筑工地農民工人員較集中,有些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為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為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新途徑。協調解決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出現的問題,注重開展對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系統化和規范化的理論研究,以引導農民工的法制教育工作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發展。普法主管部門負責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對每一時期的具體工作制定方案,協調、督促和檢查。要加強對本轄內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檢查,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逐步形成和完善層級負責、上下聯動的工作網絡。
2、將法制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積極營造氛圍,發揮媒體作用。一是普法部門要聯合各相關職能部門定期開展“送法進企業”、“送法進鄉村”等活動,適時組織普法講師團巡回進行法制演講。二是注重整合社會資源,充分發揮法律專業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勵法律職業工作者在承接農民工法律服務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倡導律師事務所自主為農民工舉辦各種類型的法制講座。三是充分發揮各級調解組織及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將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相結合,及時調處農民工因工傷、勞資、人身傷害等引發的各類矛盾糾紛,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四是組織農民工積極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征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學法考試等活動。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后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扎實、有成效地開展。
3、充分發揮企業的自身資源優勢,營造學法用法氛圍。企業自身要發揮內部黨、團、工會組織的作用,加強企業內部普法的組織領導,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普法宣傳,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促進企業健康發展。要建立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制教育培訓制度,制定企業普法五定、一考制度,即定目標、定人員、定形式、定內容、定時間,統一培訓后進一步進行考試的制度。同時制定培訓細則、學法制度、簽到制度、作息制度等。保證企業法制教育培訓工作真正落到實處。要依靠和發揮企業自身的宣傳資源,利用已有的墻報、專欄、展板、內部刊物、內部網絡開展法制教育,形成人人學法、講法的氛圍。努力探索依托企業內部法律顧問室、調解組織促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企業內部的法制部門,以及受聘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在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企業工會維權制度,通過職代會,依法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把評選“學法先進”同評選“名牌員工”、“守法員工”“優秀農民工”、“杰出青年”等活動結合起來,激勵廣大農民工自覺學法用法,不斷奮發向上。
4、重點抓好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企業主是企業發展、運營的決策者,抓好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樹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關鍵。因此要重點加強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使他們深入理解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意義,努力掌握憲法、基本法律以及規范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誠實信用、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并輻射影響到在企業內的農民工,達到依法治企誠信、經營、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內容上,要選擇一些實用并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流通、金融、稅收、勞動社保,以及與市場經濟規則有關的法律法規。在法制教育形式上,要組織一些質量較高,有一定層次的集中培訓或專業法講座。同時,鼓勵自學和積極參加政府部門、行業管理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在組織方法上,由普法主管部門具體協調,行業協會和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各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與政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加強對企業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5、進一步抓好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聘用誰負責”的原則。將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融入社會治安、勞動用工、計劃生育、衛生管理于一體的管理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相關的部門和相應的用工單位中。在教育內容上,選擇與其工作生活相關,以及維護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訴訟法基本知識。在教育形式和組織方法上可以因地制宜,靈活多樣。要抓好農民工的法律培訓工作。勞動部門在用工單位招聘人員時要把好就業前的培訓關,在崗前培訓時組織學習《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用工單位也要將法律學習融入各項業務培訓活動中,如經營培訓、管理培訓、市場培訓、策劃培訓,使農民工在接受業務培訓過程中逐步接受法律知識,使農民工掌握與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知曉解決法律問題、尋求法律幫助的渠道和方法。滿足農民工的學法需求。同時,做好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經過本次調查,我們發現,農民工群體的法律素質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還比較大。在今后的“六五”普法工作中,應定期舉辦“法律進工地”活動。宣傳與其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使普法教育經常化、多樣化。整合法律援助、人民調解等司法行政職能,簡化程序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建立工地民調組織,法律宣傳與法律服務相結合,積極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理性表達利益訴求。
針對農民工法律知識需求量大的特點,在對農民工普法的工作中,要加大法律知識覆蓋面,在過去的勞動法、民事法律法規等傳統普法內容上加大與農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貼近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由于用工單位勞動時間過長及待遇過低等問題已開始凸現,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繼續加強對農民工合理合法討要拖欠工資的宣傳教育之外。另一方面也要加大對用工單位的宣傳教育,提高用工單位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自覺性。
通過對返鄉農民工的法律知識宣傳工作的調查,綜合清澗縣的情況,參看調查數據,我認為整個情況暫不嚴重。但可能會隨著金融危機的影響深化而趨向嚴重,不可掉以輕心,必須積極應對。我們要看到這是挑戰與機遇并存的新情況,要努力變不利為有利,化危機為轉機,確保農民工就業與增收不受影響,并借此促進現代農業和打工經濟的發展,加快新農村建設。同時這是我們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過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問題,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穩妥解決、促進我縣的經濟、社會持續較快發展。
農民的法律職業(精選16篇)篇十二
甲方(構筑施工企業):。
名稱:法定代表人:。
地點:德律風:。
乙方(農民工):。
姓名:性別:年齡:文化程度:。
住址:身份證號:。
甲乙兩邊根據《工作法》及《^v^辦公廳轉發構筑部等部分關于進一步辦理構筑范疇拖欠工程款題目定見的關照》法則,劃一自愿、會商同等,簽訂本公約。
1、公約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大略工作(工程)結束止。
2、工作內容。
甲方分派乙方在崗亭擔當職務(工種)。在平常環境下乙方該當結束出產(工作)任務,詳細出產(工作)任務和質量標準為:。
3、工作時候。
1、甲方履行每日不超出8小時、每周不超出40小時工作制;如履行綜合謀劃工時或不按時工作制,由甲方報工作保險行政部分承諾后履行。
2、因出產工作必要,經會商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甲方按法則付出工錢。日加班不超出3小時,月加班不超出36小時。
4、工作工錢。
甲方按月足額以貨幣式樣付出乙方工錢,每個月日為發薪日。工錢軌制和分派式樣按以下第項履行:。
1、履行計時工錢制,乙方結束出產工作任務,每日工錢元,每個月工錢元;。
2、履行計件工錢制,詳細標準為:。
5、工作保衛。
1、甲方根據自治區人民當局的法則參加工傷保險,乙方因工負傷、致殘、死亡依法享福因工傷亡報酬。
3、乙方服從甲方的安定法則和操縱規程,不得違章操縱。
6、其他商定的事變。
7、違約責任。
本公約具有法律出力,兩邊應嚴厲踐諾。一方違背本公約,應負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吃虧的,依法補償相干吃虧。
8、因踐諾本公約產生工作爭議,甲乙兩邊都可以向。
工作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9、本公約一式兩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
甲方(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乙方(簽章):。
鑒證構造(章):鑒證人(簽章):。
關于制發構筑施工企業農民工。
工作公約書的.關照。
為周全貫徹落實《工作法》,進一步典范構筑施工企業用工行動,加強工作公約辦理和工作保險監察法律,根據《^v^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改進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工作的關照》要求,聯合我區構筑施工企業用工特點,我們訂定了《構筑施工企業農民工工作公約書》文本。現印發給你們,請在構筑施工企業與利用期限不超出1年的季候性農民工和以結束必定的工作(工程)為期限的農民工中自動踐諾。
農民的法律職業(精選16篇)篇十三
了解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及法律援助的途徑,了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
采用收集材料、電話、面談等方式進行調查。
前言:農民工是我國社會轉型過程中的必然產物,大量進城務工的農民成為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統籌發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軍。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農民工法律素質較低,不懂得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針對這一問題,我在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在大壩鄉沙廟村的農民工中進行了一次深入的調查。這份調查涉及到該村200人,年齡涵蓋18歲至55歲之間,有效答卷143份。
通過調查了解到,外出的農民工在外主要從事建筑業、餐飲服務、批發零售、車輛修理、工廠干臨時工等行業。
調查顯示,電視、廣播、報刊、雜志這些傳統媒體是農民工獲取法律知識的主要途徑和手段,占到了被調查人數的54.64%;通過法制宣傳櫥窗獲取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占到了總數的25.24%;以互聯網為載體獲得法律知識的農民工只占到了總數的1.6%。
在有效解決法律問題途徑這一問題上,有66.51%的人選擇了依法解決,另外還有9.57%的`人選擇了上訪,這說明大部分農民工有通過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利益的意識,而少部分把上訪作為解決問題的途徑,這也符合當前的社會實際。
在農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體條件的問題上,有84.07%的人選擇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調查者認為,當他們需要法律幫助時很方便或比較方便。
1、農民工分布較廣、流動性大、居住分散、難以集中,這些特性給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特別是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比較薄弱,存在不少盲點。
2、對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形成制度化和規范化。
3、由于缺乏有效的經費保障,宣傳教育活動的開展受到限制,宣傳形式單一,特別是對外出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沒有更好的辦法,這應該是今后法制宣傳工作的一個重點。
4、個別單位和部門領導重視程度不夠,沒有把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也沒有將其列入年度普法計劃,致使此項工作開展的力度不大。
5、工作發展不平衡,部分用工單位對在農民工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認識不足,目前宣傳工作主要集中在建筑工地、較大的工廠等農民工較集中的企業,分散的個體商業、服務業、私營企業的法制宣傳工作比較薄弱。
調查中,62.44%的被調查者認為建筑工地農民工最需要接受法律幫助,在外經商人員占23.08%,這說明建筑工地農民工人員集中,有共性問題,最需要得到法律幫助。
在農民工最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上,有43.72%的人認為是拖欠工資問題,另有24.02%及21.26%的人認為是勞動時間過長和用工單位待遇過低。
1、建立健全領導機制,推動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制度化。建議建立各職能部門組成農民工法制宣傳領導小組,形成例會制度,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把握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以引導農民工法制教育適應形勢的變化和發展。共同推進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2、將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活動相結合,發揮媒體作用。一是普法部門要聯合相關單位定期開展“送法進企業”、“送法進鄉村”等活動,適時組織普法講師團巡回演講;二是整合社會資源,發揮法律專業人士、法律志愿者的作用,鼓勵法律工作者在承接農民工法律服務時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倡導律師事務所自主為農民工舉辦各類法制講座;三是充分發揮調解組織及法律援助機構的作用,將人民調解與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相結合,及時調處農民工因工傷、勞資、人身傷害等引發的各類矛盾,為困難群眾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四是組織農民工參與法律知識競賽、征文比賽、法制文藝匯演等活動;五是及時總結推廣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典型經驗,表彰先進,帶動后進,確保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在農民工之中扎實、有成效地開展。
3、抓好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企業主是企業發展、運營的決策者,抓好這部分人的法制教育,樹立起法治理念,也就抓住了農民工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關鍵。因此要重點加強企業主和經營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使他們理解貫徹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意義,努力掌握憲法、基本法律以及規范市場經濟的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依法經營、依法管理的觀念,達到依法治企,誠信經營,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治安和市場經濟秩序的目的。在普法內容上,要選擇一些實用并與企業生產、經營、管理、金融、稅收、勞動社保等相關的法律;加強對企業主的法制宣傳工作,積極引導企業主遵紀守法、依法決策、依法經營。
4、進一步抓好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聘用誰負責”的原則,將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融入社會治安、勞動用工、計劃生育、衛生管理于一體的管理責任制,將責任落實到相關的部門和相應的用工單位中。在教育內容上,選擇與其工作生活相關,以及維護保障公民合法權益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訴訟法基本知識;勞動部門在用工單位招聘人員時要把好就業前的培訓關,在崗前培訓時組織學習《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用工單位也要將法律學習融入各項業務培訓活動中,如經營培訓、管理培訓、市場培訓、使農民工在接受業務培訓過程中接受法律知識,使農民工掌握與自身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知曉解決法律問題、尋求法律幫助的渠道和方法。滿足農民工的學法需求。同時,做好農民工的維權工作,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在調查中發現,農民工的法律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比較大。在以后的工作中,應定期舉辦“法律進工地”活動,宣傳與其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使普法教育經常化。建立工地民調組織,積極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理性表達利益訴求。加大法律知識覆蓋面,在勞動法、民事法律法規等傳統內容上加大與農民工工作、生活更加貼近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
在用工單位勞動時間過長及待遇過低等問題上,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強對農民工合法討要拖欠工資的宣傳教育之外,還要加大對用工單位的宣傳教育,提高用工單位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自覺性。
通過對此次農民工的法律知識的調查,參看調查數據,我認為整個情況暫不嚴重,在確保農民工就業與增收不受影響,促進現代農業和打工經濟的發展的同時,加快新農村建設。同時這是我們在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過程中遇到的新的突出問題,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人為本,統籌兼顧,穩妥解決,促進我縣的經濟、社會持續較快發展。
農民的法律職業(精選16篇)篇十四
調查當前中國農民法律意識的一般情況及其特征,提高農民法律意識的必要性及其方法,最后就農民相對落后的法律意識與當前法律的沖突等提出一些建議。農民法律意識狀況任何是衡量農村法制建設的重要標志。本次調查報告以河源地區農民為調查對象。通過調查,分析該地區農民法律意識的現狀,以利于提出了推進農村法制化進程的思路,為解決“三農”問題構建良好的法律環境。
1.2調查目的。
在遇到糾紛或麻煩時,農民們首先想到的解決方式一般不會用法律來解決,法律方式往往是他們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們經常選擇的解決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內或是村內有威望的人調解。如果糾紛再大一些,就會去找村干部解決。在遇到糾紛時選擇通過民間調解方式和通過行政方式解決的農民遠遠多于選擇通過法律來解決的。用法律來保護自己,來維護自身的權利不受侵害在農民的意識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領域。總之,不到萬不得已,農民們一般不會直接選擇通過法律方式來解決糾紛。相較法律而言,它們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過人與人之間的協調可以解決的事情就沒有必要去通過法律解決。而且他們相不相信法律還另當別論。
全社會要樹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圍。按照著名法學家蘇力的觀點,信仰法律并不是一個只要下決心信仰就能信仰的,而是體現為一個過程,或者說是在一系列社會活動、經驗、感受之中而達到的“皈依”。我們不能僅僅靠論辯、靠灌輸“法律必須信仰”,“對法律應多些尊重、多些崇拜”,而使人們信仰法律,而必須以實際的法律運作使他們感受到“還是信仰法律好”,感受到法律值得尊重和崇拜。具體到農民的法律意識,決不是靠法律的嚴酷與冷峻,也不是靠外力的強迫、壓制與威脅。它們只能使村民產生敬畏感,關鍵是我們的農村、農業立法要體現農民的情感,維護農民的利益。“法律只要不以民情為基礎,就總要處于不穩定的狀態。”
要使普法下村成為一項制度予以貫徹執行。目前,農村接受法律知識的渠道還較單一,法律知識面還較窄,主動學習法律知識的人還較少,而其中中年人居多,而年輕人、老年人占較低的比例,農村普法的形式還停留在集市上的宣傳單。上述情況表明,要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必須多管齊下,既要政府主動安排,還要民間的積極組織,既要農民主動去學,還要以案說法,通過多種形式使農民有更多的機會接觸到與自己息息相關的法律知識,用法律知識武裝大腦,既要使農民養成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又要使其形成人人遵守法律的公共意識。因此,我們不僅要大力實施普法下村,還要使其成為一項制度加以落實。
1.3調查范圍與方法。
(一)抽樣范圍。
本次調查針對本區農村各年齡人口,被調查的對象主要為我身邊的朋友,家庭,同事,村民等進行調查。
調查表(見第14頁)。
農民的法律職業(精選16篇)篇十五
20xx年3月1日x3月30日,我在秦鏡律師事務所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實際上由于周末,真正的實習時間也就20來天)。時間過得很快,不知不覺中,一個月就過去了,而我在這短暫而充實的一個月中也學習到了許多東西。
律師對于所有法律人來說都是一個很具誘惑力的職業。我學習法律已有四年,盡管知道大多數電視劇和電影中對律師的演繹是有所夸張的,但是仍然難以避免律師在我心目中略顯神秘的形象。是法庭上的滔滔不絕、慷慨陳辭?還是西裝革履、風度翩翩?是正義的捍衛者還是富人的代言人?是不是要在義和利之間進行艱難的抉擇?……但是不管是何種形象,我一直都認為,法律人最好的代表是律師,而不是法官或者檢察官。律師的工作,能夠將法律作為一門實踐學科的特征發揮得淋漓盡致,同時,又不斷地將法律運用中的問題提交給理論來解決,推動了理論的發展。家里幫我聯系到秦鏡律師事務所實習,我覺得非常開心,因為終于可以接觸到律師的日常實際工作了。
實習的第一天,律所的行政主管讓我填寫了實習登記表,分配了座位。律所根據業務合職能,分為好幾個部門。我跟隨李律師,實習中接觸了大量訴訟業務與非訴業務。非訴現在已經成為大多數律所的支柱性業務,上法庭對于當事人來說絕對不是件好事,法律除了在糾紛發生后作為解決的依據而存在,更多的作用應該是預防糾紛的發生,律所的非訴業務正是預防糾紛或者為更好解決將來可能出現的糾紛的重要一部分。律師們給我的印象就是敏銳、高效率、負責和耐心。律師的壓力也是非常大的,一個合同要幾易其稿,客戶的要求又常常變化,而時間又很緊,要是幾個業務集中在一起,那加班是不可免的了。
一個好律師必須思維敏捷,反應迅速,短時間內能夠抓住問題的重點。這難免讓人覺得律師都是比較強勢的,但是我所接觸到的律師們,尤其是女律師,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樣咄咄逼人的,而是溫柔親和的。我剛開始工作的時候對很多事情都是一竅不通,大家都非常耐心地指導我,還對我起草的文件進行修改,非常的耐心和細致。
一個行業區別于另一個行業,因素是什么?學習了法律的人和沒有學習法律的人,區別又在哪里?最根本的并不在于幾年的學習中得到了多少知識,記住了多少法條(這對于法律人來說很重要,但是并不是最重要的,因為通過努力可以獲得),法學教育培養的是一種思維,即法律人的思維。這是我在學校得到的教導。在律所,我體會到這一說法是正確的。開始在律所實習,我又一次感受到,課堂上所學的知識能夠用到實際中的真是少之又少。因為在此之前,我連真正的合同也沒有見過幾份,更不用提法律意見書或者律師函之類了,至于用律師的思維方式來考慮問題更是妄談了。
農民的法律職業(精選16篇)篇十六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組織法律援助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人給予無償提供法律服務的一項法律保障制度。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向戶籍所在地或者其他爭議處理機關所在地,或者事由發生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法律援助的案件屬于市級審理機關管轄的,應當向設區的市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
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二)、經濟困難的證明或者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之一:
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2、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
3、農村特困戶救助證;
4、農村五保戶供養證;
5、工會組織發放的特困職工證;
6、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發放的其他社會救濟、救助證明文件;
7、人民法院決定對申請人給予司法救助的證明文件;
8、在社會福利機構中由政府出資供養或者慈善機構出資供養的證明材料;
9、重度殘疾并無固定生活來源的證明材料;
10、依靠政府或單位給撫恤金生活的證明材料;
11、農民工申請自恢復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的證明材料;
(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
(一)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2、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4、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5、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6、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7、因工傷、交通、醫療事故或者其他人身傷害事故受到人身損害要求賠償或。
者補償的;
8、因勞動合同關系使權益受到損害要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9、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受到損害要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10、因征地、拆遷使權益受到損害要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11、因假劣種子、農藥、化肥以及環境污染使權益受到損害要求賠償或者補償的;
12、公民因為重大疾病、自然災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無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的;
13、農村土地、林地經營承包、流轉中權益受到侵害的案件;
14、勞動爭議、高危作業、產品質量損害賠償案件;
15、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時因簽訂、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導致利益受到損害;
16、服刑人員、勞動教養人員涉及離婚,家庭財產、共有財產的分割,遺產繼承,子女監護權的確定的案件。
(二)、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3、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四、申請法律援助不再審查經濟困難情形。
(一)公民因見義勇為行為導致民事權益受到損害申請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機構無需審查其經濟狀況,優先提供法律援助。
(二)農民工有事實證明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法律援助,情況緊急,不及時處理有可能引發嚴重事件,或者遇到即將超過仲裁時效或訴訟時效的,或者涉及人數眾多、可能影響穩定的群體性案件,法律援助機構可暫不進行經濟困難條件審查,及時受理并先行指派法律服務人員提供法律援助,事后補辦有關審批手續,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法律援助的,不再審查其經濟困難條件。
地址:蒙陰縣古城西路6號。
電話:427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