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一
最大化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全體員工都應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
第三條員工請假必須經上級主管領導批準并簽字同意。
第四條員工行為觸犯下列規定,一經查出行為屬實,將給予處罰:
1、嚴禁工作時間竄崗、離崗、聊天、外出干私事等。
2、嚴禁工作時間喝酒。
3、嚴禁工作時間下棋、打牌、聚眾嬉鬧、打架斗毆等。
4、嚴禁工作時間吃東西、睡覺、干私事、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書刊。
5、工作交往中,對領導、普通員工及外單位訪客要禮貌待人講究禮儀,嚴禁污言穢語。
第五條處罰規定。
1、工作期間消極怠工、下棋、打牌、干私活、聚眾嬉鬧、打架斗毆及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每發現一次扣罰伍拾元(人民幣),觸犯第二次加倍處罰,情況嚴重者可解除勞動合同。
2、理。
3、工作時間無故竄崗、離崗按曠工處理。
4、工作時間睡覺、吃東西、觸犯第二次及以上者加倍處罰。
第六條檢查考核。
勞動紀律的檢查及管理工作分別由工廠和公司本部共同負責完成,具體細節聽從各部門領導安排。望全體員工共同配合自覺遵守。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二
一、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經批準不能離開幼兒園。上班時間安心、專心、不聊天、不串班、不做私事。
二、工作人員嚴禁使用幼兒物品及公物。不在幼兒園內存放私人無關用品。
三、尊重幼兒,堅持正面教育,要求幼兒做到的__自己要先做到。嚴禁體罰或恐嚇、諷刺、挖苦幼兒。
四、同事之間互相尊重,嚴以律己,寬以待人。不傳閑話,不惡意對人。
五、不能強求家長為個人辦事。
六、穿著要整潔大方,不濃妝艷抹,舉止端莊、談吐文雅。帶班時間不穿高跟鞋,不梳披肩長發,不留長指甲。
七、進入幼兒園嚴禁吸煙、隨地吐痰。愛護園內花草樹木,不隨便私自采摘。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三
勞動紀律是企業組織有效勞動,保持正常生產經營,確保生產安全、順利、持續、高效的基本保證,遵守勞動紀律是每個員工應具備的職業道德和行為準則。為維持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員工須自覺遵守本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勞動合同,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協作,完成工作任務。
第二條項目責任者必須履行職責,負起帶領員工遵章守紀,完成工作任務的責任。
第三條員工都有休息休假的權利,但屬于連續生產的崗位必須服從領導安排。
第四條員工上班必須堅守工作崗位,嚴禁串崗離哨,擅離職守。
第五條員工上班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打瞌睡、不準喝酒、不準干私活、不準賭博。工作日中,中午任何地點不準喝酒。
第六條。
員工上班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全心工作,避免事故發生。凡因自身責任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經濟損失的,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賠償,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第七條新招聘錄用的員工及員工內部調動,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天內到單位報到并辦理相關手續,否則給予辭退、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員工遵守勞動紀律的情況和管理責任者管理的好壞應與勞動分配相結合。
第十一條。
員工違反勞動紀律應受到相應的處理,處理分為經濟處罰、行政處分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處罰:扣減工資;行政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留用察看。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直接管理責任者失職的也應受到相應處理。利用職權打擊報復者,應加重處理。
第十二條對員工的處理,必須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處理恰當,手續完備。
第十四條員工受行政處分的,用人單位應書面通知本人,并且記入個人檔案。第十五條員工受警告以上處分的,還應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1、警告處分,扣減3個月績效薪酬;。
2、記過處分,扣減6個月績效薪酬;。
3、記大過處分,扣減12個月績效薪酬;。
4、留用察看處分,留用察看期間,勞動報酬按重慶市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6、行政拘留、逮捕,在員工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用人單位暫時終止勞動合同的履行,不承擔勞動合同規定的相應義務,停發一切工資待遇,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判刑的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考勤。
1、公司實行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40小時的工時制度,年考勤工作日250天,月平均20.83工日。
2、對于駐外項目部:各項目應安排專人負責登記考勤。考勤內容有:出勤、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喪假、公假、年休假、探親假、曠工等。每年的考勤資料應存入單位勞資檔案備查。
3、員工出勤率作為勞動報酬、勞動評價、年終獎的依據之一。
4、公司員工須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員工上班以到達工作地點的時間為準,不得遲到及早退,一個月內遲到早退時間累計達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內的,按曠工半天論處,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內的,按曠工1天論處。
5、員工考勤出勤率計算。
出勤率=×100%。
第十七條事假。
1、員工因故需請事假應事先書面提出申請,半天以內由項目組長批準;1天及1天以上3天內由所長批準。員工的請假單及單位的準假單交考勤員登記并附在本人考勤登記卡上。
2、事假的最小計算單位為半天;半天以上不滿1天的,按一天計算。
3、請事假期間扣發員工的基本薪酬和福利。
4、員工請事假期滿應如期上班,不上班者按曠工論處。
第十八條病假。
1、員工去門診看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工作崗位,一般疾病準假半天。
2、員工若遇急病、重病或疑難雜癥來不及請假者,可在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
3、員工看病請病假,應有醫生簽發的病假條并加蓋醫院的公章。門診看病需要休病假1-3天的,以門診醫生開的病假條為準;員工住院出院后需要休病假15-30天的,需會診并經科主任批準加蓋疾病證明專用章。員工住院期間的病假條以科室開的病假條為準。病假條應及時交給組長或考勤員,超過月考勤截止日期三天遞交無效,并按曠工論處。
4、員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經醫院證明,需要停止工作治療時,可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公司工作年限,給予醫療期,最長不超過1個月的。
(2)醫療期間內,累計病休時間已滿時,單位應書面通知員工。因特殊疾病仍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經公司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后,可以適當延長醫療期;醫療期滿,沒有特殊情況,不到原單位報到、原單位已安排適當工作崗位而不服從者或不能從事工作者,給予解除勞動合同。
(3)員工非因工致殘,或經醫療機構認定患有難以治愈的疾病者,在醫療期內醫療終止或醫療期滿者,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4)員工醫療期滿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勞動合同后的經濟補償問題按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1、員工因工傷治療期間,基本薪酬全額發放。
第二十條婚假。
員工結婚可享受10天婚假。
第二十一條產假。
員工產假按《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執行。
1、女員工產后休滿產假,嬰兒未滿一周歲者,哺乳時間按《女工勞動保護規定》辦理;。
2、產假期滿,如因病需要繼續治療,按病假處理。
第二十二條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給予3天喪假。喪假只限喪時使用,不能提前或事后使用。
2、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需員工本人去料理喪事的,根據路途遠近,經單位領導批準給予路途假。路途假最多不超過5天。
3、在批準的喪假和路途假期間,員工的基本薪酬照發,途中的交通費、住宿費等由員工自理。
第二十三條公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公假處理:
1、公事出差;。
2、外出開會、學習、培訓、參觀、考察、療養等;。
3、派出支援參加抗洪救災等。
第二十四條法定節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共十一個工作日法定休假:
元旦一天。
春節三天。
清明節一天。
勞動節一天。
端午節一天。
中秋節一天。
國慶節三天。
第二十五條因生產工作需要,公司可要求員工于法定節假日工作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勞動合同的規定支付報酬。
第二十六條年休假。
1、員工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2、員工年休假按照《公司員工年休假制度》執行。
第二十八條曠工。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1)未請假或請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兩個小時及以上者;。
(2)當月遲到、早退累計時間超過兩小時以上者;。
(3)假期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被批準而不上班者;。
(4)沒有醫院證明,又未請假或請假未批準,托病不上班者;。
(5)不服從工作分配,不上班者;。
(6)以辦公事為借口,離開崗位而實際辦私事者;。
(7)涂改病假條、拿假病假條欺騙組織者。
2、曠工兩小時以上四小時以下(含四小時)算半天,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算一天。
第二十九條對員工違反勞動紀律的處理,按《公司員工違反勞動紀律處理辦法》(見附件)辦理。
第三十條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十二條本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實行。(暫試行)。
重慶華聯工程造價咨詢公司第三分所。
二oxx年九月二十九日。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四
1.為了加公司制度的管理,確保生產秩序,保證生產車間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有效規范每個員工的勞動行為,使其盡到勞動責任,結合本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全廠車間在職員工和實習期員工。
二、管理機構和職責。
1.生產車間主任是全廠車間勞動紀律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各工序組長的勞動紀律。
2.組長是本組勞動紀律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本組職工的勞動紀律。
3.各組長應加強對勞動紀律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并與經濟責任制掛鉤,對違反者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車間主任核實真實性并及時上報到人事部。
4.各工序組長要及時關注車間機器運轉狀況、員工工作狀況(員工精神狀態、工作熟練程度),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于本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車間主任反映。
三、工作紀律:
1.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組長或車間主任等管理人員安排,有爭議必須按照“先執行后申議”的原則,對拒不執行管理人員安排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給出相應處罰;屢犯不改的解除勞動合同開除處理。
2.公司員工一律不準參與和支持鬧事;一律不準組織、煽動、參與未經批準的罷工、游行;一律不準參與和支持一切非法組織的非法活動,違者一經查實,一律開除處理。
3.生產員工要做好“品質三員”,即本工序的生產員、上工序的檢驗員、下工序的服務員。時時刻刻注意,對任何一點小事都不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產,監督上工序的生產,服務下工序的生產,保證從自己手中流出的產品無品質缺陷。
4.生產員工要將生產后的半成品放置相應的區域,并整齊擺放好,貼好產品標識卡(注明產品名稱、數量和生產日期)。
5.打包后的成品填寫入庫單并讓車間主任簽名確認后方可入庫,放入相應的成品區域擺放整齊,貼好產品標識卡。無產品入庫單堅決不能入庫。
6.非設備操作人員,在未經允許或有監控人員在場指導情況下,嚴禁私自操作操作設備;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7.公司現配備有電鈴,員工上班、吃飯、下班時間嚴格按鈴聲響起后執行,發現有上班鈴聲響起還未到崗的或下班鈴聲未響已經離開崗位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8.下班時整理作業現場,關閉所有設備電源開關,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上好門鎖,各工序組長和車間主任負責監督檢查。
四、出勤紀律:
1.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上崗證。統一配戴在左邊胸前,未按規定佩戴上崗證者,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若上崗證殘舊、破損、污染,憑舊上崗證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換領,上崗證遺失補辦每次扣款30元。
2.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親自打卡,每天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各一次,未按規定打卡嚴格按照員工管理制度中的考勤管理執行對應處罰。
3.員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機出現故障無法打卡時,須及時將考勤卡交車間主任簽字說明。未打卡也未及時補簽者,按未出勤處理。
4.嚴禁代打卡現象,違反者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中的打卡制度執行對應處罰。
5.考勤卡如有遺失及時到人事部補辦,補辦必須出具經車間主任簽字確認失卡期間的在崗證明。
6.嚴禁在考勤卡上亂涂亂劃,對打卡不規范,描寫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處理。
五、安全操作規范:
1.生產車間組長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使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設入使用。
2.員工在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仔細閱讀機器說明書,保證產品質量的同時要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車間主任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班長或車間主任報告。
5.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負責作業。
6.車間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然險物品進入。
六、行為紀律。
1.攜帶公司物品出廠一經發現,賠嘗該物品市場價格雙倍處罰,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在班時間統一著裝公司配發的工作服,衣著不整(如穿拖鞋、短褲、光膀子等),不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工作或休息的,扣10元/次。
3.凡配有摩托車或自行車上下班的員工上下班注意安全。騎摩托車者出入大門上下班期間須戴頭盔,否則,扣5元/次,不聽勸告者后果自負。
5.禁止在廠區、餐廳、倉庫、車間內吸煙,發現一次罰款30元。如需抽煙必須到廠區外。
8.對公司領導或外來客戶行為或語言不尊者,視情罰款30元/次,為企業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給予嚴肅處理直至辭退。
9.違反會議或培訓紀律(遲到、無故不到者、大聲喧鬧影響他人、手機鈴響、擾亂會議秩序),給予員工每次30元罰款。
11.其他違規違紀和不服從管理的行為,均視情節給予當事人嚴重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以上所有制度在公布之日起嚴格執行,在下一新制度出來之前作廢。各部門必須極力配合!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五
第一條:為強化教職工勞動紀律,杜絕曠工、失職、浪費等違紀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合于本校全體教職工,包括兼職教師和臨時工。
第二章請假。
第三條:法定假。
1、教職工在結婚、辦理喪事、生育小孩期內,可辦理法定請假手續。
2、教職工在法定期假期內,不影響評優評先,不影響基礎工資、效益工資、獎金,享受有關福利,但不發崗位津貼。法定期假期內請假人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配。
3、學校鼓勵教師在法定期假期內上班,上班作加班處理。
4、法定假期的期限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婚假:3天。晚婚(男、女雙方分別滿25歲,23歲以上結婚為晚婚)15天。
喪假:請假人父母、岳父母、配偶去世可辦理喪假手續,5天。
產假:51天,晚婚者增加12天,晚育(已婚婦女二十四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孩子為晚育)增加三十天,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另增加產假三十天。我校女職工于預產期前十天辦理產假請假手續,休假一個學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含寒暑假),如涉及到跨度兩個學期的,按一個學期(6個月)的假休滿(含寒暑假)。
5、如需要超過法定假期限者,必須按事假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論處。
第四條:病假。
1、教職工患病需要住院或不能堅持工作,憑醫院證明辦理病假手續。
2、一次性請病假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病假請假天數計算含雙休日在內)者,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病假后一年的學校所有福利待遇(特殊情況另行處理,如因公受傷、精神分裂癥等)。全期病假累計每超過1個月以上者,扣除一個月效益工資;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終獎金的一半,不能評優評先;病假累計超過6個月以上者,扣除全年年終獎金,不能評優評先。
3、每請病假一天按實際天數每天10元扣除當月崗位津貼,病假超過15天以上者,不發當月崗位津貼。
4、病假期間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度。
5、長期病休人員由本人申請,學校簽具意見,由教育局批準后,方可辦理長休手續。長休期間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任何福利。
第五條:事假。
1、教職工因事需要請假者,可以申請事假,事假必須事先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需以電話形式向主管領導請假。
2、凡事假必須自行調整好課務和相關工作并報告備案。
3、事假按實際天數每天20元扣除當月崗位津貼。一次性請事假10天以上(含10天)(事假計算天數不含雙休日),請假人只發基本工資,不享受事假后一年所有學校福利。當月事假累計超過10天,不發當月崗位津貼。全年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以上,扣除年終獎金的一半,不評先評優。全年事假累計超過3個月,取消全年獎金福利,不評先評優,不晉升職稱。
第六條:公差。
1、公差一律由黨政辦公室歸口管理、登記,并經校長室批準后方有效,否則以曠工論處。
2、1天以內公差由科室派遣,由科室負責人向黨政辦公室申請、登記,報主管領導批準,超過一天的公差一律由校長批準派遣,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
3、公差人員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先填好出差請假表,到有關科室安排好工作。
4、公差超過規定時間,如無特殊原因延期或未銷假者以曠工論處。特殊情況必須用電話與黨政辦公室聯系,并獲得批準。
5、公差人員的課務由學校統一調度。
第七條:學習。
1、公派學習。根據工作需要由學校安排的外出學習為公派學習。凡寄發給個人的通知或其他地方索取的通知、電話通知、口頭轉達學校均不受理。公派學習視為出勤,不影響崗位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公派學習期間的工作由學校負責安排。學習人員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2、學歷培訓。教職工為達到合格學歷或取得第二學歷等方面的函授或脫產學習視為學歷培訓,一律憑有關通知辦理請假手續。培訓期間的工作由學校統一調配,視為出勤,不影響崗位津貼及其他福利待遇。在職教師經過批準自費讀研的,在未正式調出人事工資關系的情況下,可辦理停薪留職三年,三年后未回教學崗位的,按自動離職處理。(本規定出自《醴陵市中小學教師人事調動有關規定》)。
第八條:加班。
1、節假日根據工作需要,經學校領導安排了工作的人員,視為加班。加班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完成其工作任務。凡在正常工作量內未經學校派遣的不作加班。
2、加班一律由科室負責人提出申請,報主管領導同意簽字,由校長批準。
3、加班統一由黨政辦公室歸口管理。由科室負責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加班申請單,經領導簽具意見后交黨政辦公室存檔,黨政辦公室負責登記,月末匯總。
4、未及時辦理加班手續或未經批準,一律不作加班處理。
第九條:請假權限及手續。
1、請假權限:1天之內,由主管領導批準;超過1天,由校長批準,會議請假由會議主持人批準。
2、請假手續:請假人到黨政辦公室領取請假條,由科室負責人、主管領導、校長簽字同意后,交黨政辦公室登記備案。凡涉及到教學工作的在交黨政辦公室前一律到教學管理科辦理手續。
第三章常規管理。
第十條:簽到。
1、教職工上班期間必須按《醴陵市陶瓷煙花職業技術學校簽到管理規定》簽到。
無故缺簽累計2次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十一條:曠課、曠工。
1、任課教師要堅持教學第一的原則,不管有無正當理由,凡出現空堂現象均以曠課論處。
2、凡教職工在作息時間內未經請假而不在工作崗位者,均以曠工論處。
3、曠課一節扣除50元崗位津貼,且給予全校通報批評;曠工半天扣除50天崗位津貼。曠工一天取消全月崗位津貼,且相應扣除一個月的效益工資。曠課2節按曠工一天處理。
4、全期曠工三天以上者,不計發效益工資和年終獎金,取消評先評優和晉升職稱資格。
5、凡要求調動崗位的教師,必須按照組織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在沒有辦理相關手續之前,不得擅自脫離原工作崗位。經組織批準而未按規定時間報到的,按曠工處理。
6、教師無正當理由未辦理好請假、病休、停薪留職等手續脫離工作崗位的,一律按曠工處理,同時按照人事部《關于印發《全民所有制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辭職暫行規定》的通知第十三條規定并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一年連續曠工15天或累計曠工30天的,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十二條:遲到、早退。
1、教職工必須嚴格按作息時間上下班。未在規定時間內按時簽到或提前離崗者按遲到或早退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遲到、早退每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
2、任課教師上課遲到或早退,每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超過5分鐘按曠課一節處理。
3、凡學校召開的會議,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崗位津貼5元,曠會一次扣除10元,請假(除學校安排工作者外)一次扣除5元。
4、升旗按會議處理。
第十三條:私自調課。
1、教師請假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后,一律經由教學管理科簽字,屬學校安排工作的由教學管理科調整好課務。屬自行調整工作的由本人調好課后告知教學管理科備案待查,均不能私下調課。
2、凡私自調課,調課人作曠課論處,被調課人扣除20元崗位津貼。
第十四條:凡在上班時間內因特殊情況需臨時請假者,需向科室報告,征得批準后,告知出勤管理人員假畢及時銷假,但不得超過2小時。2小時以內按正常出勤看待,超過2小時,需辦理請假手續,未辦手續者按曠工論處。
第十五條:上班時間內嚴禁下棋、打撲克、玩麻將、炒股等,不得聚眾閑談,違者視情況每次扣除20元以上崗位津貼。
第十六條:根據學校需要安排值班的人員,一律按規定履行職責。未履行好職責的除扣除值班津貼外,視情況扣除崗位津貼。
第四章出勤考核及獎勵。
第十七條:實行按日簽到,分周公布,月末匯總的考勤登記制。
第十八條:學校設立出勤管理崗位,歸口黨政辦公室管理。
第十九條:負責出勤管理的人員,月末按匯總登記表算出個人出勤量,學期結束,匯總算出全期個人出勤量,張榜公布并記入教師人事檔案。
第二十條:設立50元每月的全勤獎,當月出滿勤的教職工,享受每人每月50元的全勤獎。當月請事假病假的教職工一律不享受出勤獎勵。
第二十一條各科室都必須嚴格執行勞動紀律管理制度,不得徇私舞弊或為當事人辯解、說情,否則追究科室負責人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學校不定期對勞動紀律情況予以檢查。凡在檢查中查出的問題,當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于20__年__月__日起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解釋權屬學校校長辦公會議。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六
第一條為規范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適應集團公司全國性精細化管理的需要,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集團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總部、建筑設計院全體員工。
第三條基本定義。
1、遲到:上班時間已到仍未到崗。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
3、脫崗: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
4、曠工:無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有下列情況者,均按曠工論處:遲到、早退或脫崗連續超過60分鐘;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崗者;或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者;或采取不正當手段,涂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
5、考勤統計時間: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第四條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
第二章考勤規定。
第五條標準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星期六和星期日休息。每天標準工作時間為上午八時三十分至中午十二點,下午二點至五點三十分。
第六條因公需要輪班工作的崗位,其部門負責人于每月28日前報備本部門下月排班表。
第七條寫字樓上班的員工,須每天上午上班考勤一次。因工作需要,各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對員工打卡次數進行補充規定并及時報備。
第八條全體員工須在各自辦公所在地點考勤機上進行打卡方視為有效考勤。
第九條員工確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時打卡,須提前一天填寫外出登記表,經部門負責人(主管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
第十條員工因手指受傷、脫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在寫字樓上班員工須在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處簽到,其他各考勤點員工須在各工作點考勤員處簽到。
第十一條違反考勤制度者,按以下標準予以處罰:
1、遲到、早退的處罰標準:月累計遲到、早退次數不超過五次(含五次)者,每次扣罰100元;超過六次(含六次)者,扣罰本人全部當月全部獎金。
2、曠工半日扣罰三個工作日的薪資額,最高扣罰總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人月薪資總額。連續曠工十五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達三十個工作日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3、員工因各種原因(包括忘打卡、排隊打不上卡等)不能按時打卡,須做出書面情況說明,經兩名以上證明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及時備案,同時予以當事人100元/次的處罰,否則將視同曠工。
4、由公司發文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及各類值班等須統一考勤管理,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文件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二條如班車晚點,需在專線車司機處做好登記,統一由客運公司出具證明。但所有人員必須按規定打卡,因班車晚點造成員工遲到的,不列入遲到處罰范圍。
第十三條確因工作需要長期在各工作點進行考勤的特殊崗位員工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提前一個月到人力資源中心備案后方可多點考勤。
第三章請假、出差規定。
第十四條請假及出差批準權限如下:
2、請假或出差超過10個工作日,一般員工須經集團主管領導審批;部門中層干部及總裁助理須經集團總裁審批;副總裁及以上須經董事局主席審批。
第十五條請假規定。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計劃生育假、喪假、工傷假、旅游假等。
1、事假:辦理事假須明確提出事假理由。
2、病假:辦理病假須提供相應的醫療或住院證明材料。
3、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三天,請假時原則上需交驗三個月內《結婚證》。
4、產假、計劃生育假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執行。
5、喪假:員工親屬過世,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給予一至三天的帶薪喪期。
6、工傷假:因公負傷,持醫院診斷證明及工傷鑒定,可辦理工傷假。
7、旅游假:公司正式員工原則上每年享受集體旅游假期一次,每次旅游時間為四天(含周六、日)。
8、年休假:公司員工原則上每年春節期間享受十五天帶薪年假(含法定節假日),員工的探親假及年休假統一安排在春節假期中,不另行給假。
第十六條請假手續的辦理。
1、請假須至少提前一日填寫請假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崗者,視不同情況,按早退、曠工等相關處罰規定處理。
2、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履行請假手續者,須于當日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經同意后方可請假,并于事后一天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同曠工。
3、如有特殊情況需續假者,須提前一天按審批權限電話向上級負責人說明原因,經批準后可順延,否則超假部分按曠工處理。假期結束后須補辦請假手續,未補辦天數按曠工處理。
第十七條出差手續的辦理。
員工出差須提前一天填寫出差單,按審批權限報相關領導審批后及時備案。
第四章假期、加班、調休規定。
第十八條員工享受國家法定節日如下:
1、元旦一天。
2、春節三天。
3、國際勞動節一天。
4、國慶節三天。
5、清明節一天。
6、端午節一天。
7、中秋節一天。
員工具體享受國家法定節日和具體放假日期以政府相關規定及公司發文為準。
第十九條加班規定。
1、公司因組織大型活動需安排員工在法定節日加班的,以集團公司下發文件為準,并按政府規定計發加班工資。
2、財務部門等特殊崗位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日加班的,須將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的值班表提前二天報備。
3、在法定節日加班后申請調休的,原則上準予當月完成,調休申請經主管領導審批后及時報備。
第二十條因公學習培訓。
因工作需要由公司組織參加各類學習、培訓,學習、培訓時間一天以內的報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兩天(含兩天)以上的須再報集團公司總裁審批。
第二十一條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期間不允許請假,不參加者按曠工處理。
2、培訓期間全勤、考試合格且上崗滿一個月的新入職員工,培訓期間視為正常出勤。
第六章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
第二十二條人事變動的考勤管理。
1、集團系統之間的人事變動,每月十五日前(含十五日)到崗者,由新崗位所在單位統計當月考勤;每月十五日后到崗者,由原崗位所在單位統計當月考勤。
2、未辦理正式調動手續而擅自調整工作崗位者,人力資源中心不予以統計考勤。
3、因工作需要辦理調崗手續的員工,需在規定到崗時間內辦理完畢相關手續,特殊情況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可最長延期至五個工作日,否則按曠工處理。
4、因違反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而待崗培訓者,待崗培訓期間只計發基本工資。
第七章職責分工。
第二十三條各部門負責人和部門考勤員職責如下:
1、部門負責人為本部門考勤管理第一責任人,直接負責對本部門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確定部門考勤員并及時報備。
2、部門考勤員具體負責督促及指導本部門員工辦理外出登記、請假及出差等手續。
3、對無故不上班的員工,考勤員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匯報。超過三日的須書面上報人力資源中心。應報未報,給予該部門負責人降一級工資的處分。
4、考勤員于每周五及每月最后一天中午12:00前向人力資源中心報備將本部門本周的出勤異常情況、經審核批準的外出登記表、請假單、出差單及簽到表等考勤資料。
第二十四條各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須將隸屬集團直線管理人員的當月考勤統計表經當地公司領導審批后,于每月最后一日中午12:00前報送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應報未報,給予相關外地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人降一級工資的處分。
第二十五條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職責。
1、考勤專員負責于每月2日上午9:00前將經審批后的上月考勤統計表交財務總部。
2、考勤專員負責分類存放、妥善保管各種原始考勤資料,原始考勤資料保存期限為兩年。
第二十六條人力資源中心是員工勞動紀律的職能管理部門,將不定期對集團公司各中心、部、室的勞動紀律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員工在崗情況及上班秩序,如上班時間脫崗、串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一經查實,將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扣罰獎金、降級、降職處理。相關部門負責人及考勤員負連帶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本文件各條款中所提備案一詞指到集團人力資源中心考勤專員處報備。
第二十八條在oa辦公系統未正式上線前,所有考勤資料的報送以紙質為主,同時可以按集團公司要求在oa辦公系統上按規定辦理流程。oa辦公系統考勤管理的正式使用以公司發文為準。
第二十九條如員工未在規定時間內上報考勤資料或考勤資料不全、錯誤的,則記錄不全部分的工資暫不發放,并視為自動放棄當月月度獎金的評定。
第三十條員工每次請假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時間,如有重大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如員工請假時間或續假累計時間超過一個月,須預先繳納本人請假期間社保和住房公積金的應繳費總額,并經人力資源中心和財務中心確認后,按審批權限報相應公司領導審批;在員工假期結束后,上述預先繳納的社保和公積金的公司繳納部分,員工可到財務中心辦理手續,由財務中心憑員工本人的社保和公積金的預繳收據在員工薪資中核退。
第三十一條指紋考勤機由人力資源中心根據公司的人員編制及需求進行統一規劃。
第三十二條材料設備公司、各地區地產公司及各下屬公司的考勤管理須遵照本文件精神自行制定。
第三十三條本制度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制度于發文之日起執行,原管理制度如與本制度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制度為準。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七
為規范公司的勞動紀律管理工作,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務院《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公司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勞動紀律是職工從事集體生產勞動共同遵守的規則和秩序。它要求每個職工按照規定的時間、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應承擔的工作任務。
第二條職工應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勤奮工作,全面完成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對違反勞動紀律的職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維護和鞏固紀律,主要依靠經常性的理想、道德和紀律教育,依靠經常性的嚴格管理,依靠各級干部骨干的模范作用和群眾監督,使廣大職工養成高度的組織性、紀律性。
第五條強化勞動紀律管理,是公司安全、有序進行生產的基礎。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對職工遵守勞動紀律的宣傳教育和日常檢查,把嚴格貫徹執行勞動紀律納入崗位職責中。
第六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職工。
第七條勞動紀律管理實行公司、部門、車間(工段)、班組四級管理體系,逐級負責。公司辦公室是勞動紀律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各單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并做好記錄,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考核和通報。人事部、安全環保監督部協助辦公室做好公司勞動紀律的監管工作。
第八條各單位對本部門的科室(車間、工段)勞動紀律管理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
第九條車間(工段)對班組、崗位的勞動紀律管理和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并制定出有針對性的防范措施。
第十條班組長要做到每天班前講紀律、班中查紀律、班后總結紀律,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每月不少于4次,并做好記錄。
第十一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當做到:
一、不妨礙正常的組織、指揮;
二、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三、不睡崗、不串崗、不脫崗;
四、不酒后上崗;
五、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六、不違章指揮,不違章蠻干;
七、不打架斗毆,不無理取鬧影響正常工作;
八、不聚眾賭博;
九、不利用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十、不起哄滋事;
十一、不準在員工中散布自由主義及影響安定團結的言論;
十二、不準組織工人停工和存在某種抗議的情況出現。
第十二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職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當分別情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
(四)工作不負責任,損壞機器、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資財,損公肥私,使公司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有貪污受賄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
(七)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特別嚴重,觸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第十三條處分的目的:嚴明紀律,規范管理。
第十四條處分的原則:依據事實,懲責相當。
第十五條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降(職)級,辭退,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依據懲責相當的原則給予一次性罰款。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八
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有事請假在得到批準后方可休假。
二、員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認真負責,不脫崗、串崗、睡崗,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三、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應按公司規定著裝,并在接到通知后統一佩戴胸牌。
四、員工必須嚴格執行安全和技術操作規程,服從指揮,加強勞動保護,不違章作業。
五、員工必須愛護公共財產,認真維護機器設備,確保設備正常運轉。
六、員工在生產現場禁止吸煙,外單位人員來本公司工作應由相應接待部門人員告知相關規定。
七、嚴格交接班制度,生產進展狀況交接清楚,工作場所清潔有序。在連續工作中若接班人員未按時接班,當班人員應繼續工作,并報告相關領導妥善安排。
八、正確使用公司物品和設備,無故損壞者照價賠償。下班前必須關閉本科室門窗及照明、空調、電腦等用電設備。
九、員工嚴禁工作期間飲酒,嚴禁酒后進入工作場所。
十、員工應相互團結,嚴禁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打架斗毆。
一、員工于規定上班時間遲到30分鐘之內,警告一次,于規定下班時間之前30分鐘內簽退的為早退,警告一次。一個月遲到和早退累計3次者,罰款100元。并考核當月月度獎。
二、曠工一天,無月度獎;曠工兩天起按比例考核基本工資,無月度獎,無季度獎。一個月累計曠工7天者,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并解除勞動合同。
三、因個人原因損壞或遺失胸牌,應到辦公室重新申領胸牌,每個繳納工本費20元,員工胸牌一般情況下不需佩戴,在接到通知后一律佩戴胸牌,部門負責人應督促所屬員工佩戴胸牌,并由辦公室負責監督,不佩戴胸牌一次罰款50元。
四、工作時間睡崗或干私活、下棋、打撲克、打麻將等,每人每次罰款500元。脫崗、串崗人員每人每次罰款100元。
五、工作時間一律不準利用電腦、手機設備上網游戲、視頻等非工作行為,違者一次罰款100元。
六、員工工作時間必須穿公司統一工作服,員工工作時間禁止穿拖鞋、露趾涼鞋、背心上班,違者一次罰款50元。
七、員工工作時間發生打架斗毆,責任者按曠工處理,無理挑釁并打傷他人,打人者承擔被打傷者休息時間的工資和醫療費等,經公司研究認定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觸犯刑律的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八、員工違反技術操作規程、設備維護使用規程及安全環保規程,不論是否造成事故和影響均罰款100元,導致事故造成損失的根據實際情況從嚴處理。
九、工作時間一律不準飲酒,接待情況除外;運營、設備、司機、保衛喝酒者一律不能上班,接待飲酒人員不得進入工作現場。初次違反者罰款500元,以后逐次加倍。因喝酒造成經濟損失的,除承擔賠償責任外,公司將研究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者解除勞動合同。
十、員工嚴禁在標有“禁止吸煙”的工作場所吸煙,違者一次罰款100元。
十、所有機動車輛入廠、出廠需到門衛辦理相關手續者,車輛一律停放在停車位,違者罰款50元。機動車入廠一律按規定停放車輛,違者罰款50元。員工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一律放到公司車棚內,不按規定停放,違者罰款30元。
十一、辦公場所嚴禁大聲喧嘩、吵鬧,影響他人辦公及公司形象,違者給予相關人員50元罰款。
十二、以上各項處罰均帶入當月、季度及年終獎金考核。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九
(1)凡拒絕執行公司決策及部門主管指揮、調度者,公司可以作出包括解聘在內的處罰決定。
(2)公司外派執行任務,必須在規定期限內到達指定地點,否則按違紀處理并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
(3)在公司工作期間,拉幫結伙,搞小團活動者,一經發現,立即予以解聘。
(4)工作時消極怠工,擅離職守,私自外出者,一經發現,立即予以停職檢查,無悔改表現者,將予以解聘。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要承擔經濟責任。
(5)在工作場所吵架,無論何由,一律停職檢查并一次扣除當月工資的50%,態度惡劣,影響正常工作秩序者,將予以解聘,損壞公物,造成經濟損失者,需照價賠償。
(6)遲到、早退者,一次予以警告,兩次扣除月工資30%,三次則視為不可原諒過失予以辭退。
(7)凡沒有履行任何手續無故不上班者,一律視為曠工,曠工一天,扣除日工資的200%,并在本部門做公開的書面檢查,曠工兩天以上者,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予以自退,一切責任自負。
(8)弄虛作假,欺上瞞下,假公濟私,做私下生意,貪污受賄,偷盜或詐騙公司財務者,均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予以辭退,凡觸犯法律,構成犯罪者,由公司提交司法部門處理。
(9)對于缺乏職業道德,工作不負責任者,發現后立即解聘。
(10)除公司會議場合要求討論分析問題之外,無論是在公司內部還是外部,凡不按公司要求宣傳企業,信口開河,貶低企業形象者,一經發現,無論何人,降一級工資,罰款500元,如情節嚴重或經教育不思悔改者,將予以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1)無論任何場合,不得超越公司公開刊登的內容議論公司領導,凡造謠散布小道消息者,立即解聘。
(12)妄自尊大,搬弄是非,拉幫結派,影響團結的行為,一經查實,對部門負責人予以嚴重警告以上的和行政處分,罰款100-1000元,情節嚴重,給予辭退。
(13)對公司文件精神,要求,傳達不實者,一經查實,對部門負責人予以嚴重警告以上的行政處分,罰款100-1000元,如重要文件精神因傳達不及時或未傳達,造成嚴重后果或經濟損失的,將依據經濟損失情況,按30%----50%的比例,予以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并就地免職或解聘。
(14)對意志不堅定者,發現其行為后立即解聘。
以上處罰決定,由部門負責人書面提出,報公司人事部門批準執行,被處罰員工,如有理由認為處罰不當,可以向主管部門,人事部直至總經理提出申訴,最后裁定。對敢于舉報違反紀律和自由主義錯誤行為的干部經核查情況屬實者,將予以獎勵并加以保護。
(1)工作場合必須保持肅靜、整潔、文明辦公。
(2)員工上班期間必須穿正裝,要衣著大方,不準穿背心、拖鞋、不準留長胡須、怪發型。
(3)每日提前至少十分鐘上崗。
(4)處理事物要準確、及時、合理、果斷、不推諉、不妥協、不拖沓、當天的工作當天完成。
(5)工作時間內不吃零食,不大聲喧嘩,不準竄崗聊天,不準喝酒。
(6)妥善保管辦公用品,下班前必須將所有文件放置妥當,防止遺失。
(7)每天打掃整理一次辦公桌面,地面,每周大掃除一次。
(1)會場秩序
a:會前要有準備,盡量節省時間,講究實效。
b:應提前進入會場,禁止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來回走動。
c:會議時間不接電話,不接待客人,有要事可與會議組織者聯系。
(2)例會
a:晨會:每天召開,由各部門負責人主持,上班后進行,一般不超過
15分鐘,主要是貫徹上級部署,安排當天工作。
b:周會:由部門負責人主持,小結一周工作情況。研究安排下周工作。
c:部門經理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由公司經理負責通報全月銷售情況,部署下月營銷企劃方案和銷售任務等。
d:民主會:各部門負責人主持,全體員工參加,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溝通思想,鼓勵大家發表意見,共同改進工作作風。
1、公司各級員工每天必須記工作日志。
2、工作日志內容包括當天的工作內容,工作總結,當日工作心得,存在的問題和教訓,第二天工作計劃,合理化建議。
3、級對下級工作日志要定期檢查、點評。
4、干部要以身作則,帶頭做好工作日志。
a)業務經理將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市場調查,如發現有欺騙公司的
b)情況,將視為不可原諒之過失,停發工資,就地解聘。
5、工資管理制度
采用多勞多得,獎優罰劣的原則。
6、區域主管考核制度。主要進行素質考核及業務考核。
a)定期檢查其工作進展情況。
b)每月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7、財務管理制度
a)因私人問題需預支工資的,必須書面申請,由綜合部部長簽字,報總經理簽字后生效,否則無效,不予批準。
b)因公事需資金進行口頭或書面申請,事情緊急,可直接找總經理審批。
c)業務員所簽業務訂單,自送貨之日起,三日內回全款,按正常業務提成提取,超過七日到十五日扣除全部提成20%作為處罰,十五日到三十日內回全款,扣除提成50%作為處罰,三十日之后回款扣除提成50%,業務員此訂單剩余提成到年終結算時一并結清。
d)因款未及時收回而影響公司正常業務的,由公司酌情給予業務員一定處罰(包括行政處罰及經濟處罰)
e)由業務員簽定的訂單收款由本業務員負責,出現經濟糾紛,如因公司服務及產品不到位而產生由公司負責,否則由業務員個人承擔,從業務員月工資的(包括獎金、提成、保底)50%扣除相抵,直到全部還清欠款。
注:因不按公司制度行事造成一定的比較壞的影響的,公司有權處以50元以下不等罰款,而不需向業務員解釋。(本制度是勞動合同的配套制度)
(注:以上制度是根據本公司性質以及管理現況而制定,僅供參考!)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十
1. 為了加公司制度的管理,確保生產秩序,保證生產車間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有效規范每個員工的勞動行為,使其盡到勞動責任,結合本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適用于全廠車間在職員工和實習期員工。
1. 生產車間主任是全廠車間勞動紀律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各工序組長的勞動紀律。
2. 組長是本組勞動紀律第一責任人,負責抓好本組職工的勞動紀律。
3. 各組長應加強對勞動紀律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并與經濟責任制掛鉤,對違反者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車間主任核實真實性并及時上報到人事部。
4. 各工序組長要及時關注車間機器運轉狀況、員工工作狀況(員工精神狀態、工作熟練程度),隨時指導員工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對于本人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車間主任反映。
1. 公司所有生產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組長或車間主任等管理人員安排,有爭議必須按照“先執行后申議”的原則,對拒不執行管理人員安排的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給出相應處罰;屢犯不改的解除勞動合同開除處理。
2. 公司員工一律不準參與和支持鬧事;一律不準組織、煽動、參與未經批準的罷工、游行;一律不準參與和支持一切非法組織的非法活動,違者一經查實,一律開除處理。
3. 生產員工要做好“品質三員”,即本工序的生產員、上工序的檢驗員、下工序的服務員。時時刻刻注意,對任何一點小事都不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產,監督上工序的生產,服務下工序的生產,保證從自己手中流出的產品無品質缺陷。
4. 生產員工要將生產后的半成品放置相應的區域,并整齊擺放好,貼好產品標識卡(注明產品名稱、數量和生產日期)。
5. 打包后的成品填寫入庫單并讓車間主任簽名確認后方可入庫,放入相應的成品區域擺放整齊,貼好產品標識卡。無產品入庫單堅決不能入庫。
6. 非設備操作人員,在未經允許或有監控人員在場指導情況下,嚴禁私自操作操作設備;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7. 公司現配備有電鈴,員工上班、吃飯、下班時間嚴格按鈴聲響起后執行,發現有上班鈴聲響起還未到崗的或下班鈴聲未響已經離開崗位的按照公司考勤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8. 下班時整理作業現場,關閉所有設備電源開關,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上好門鎖,各工序組長和車間主任負責監督檢查。
1. 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上崗證。統一配戴在左邊胸前,未按規定佩戴上崗證者,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若上崗證殘舊、破損、污染,憑舊上崗證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換領,上崗證遺失補辦每次扣款30元。
2. 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親自打卡,每天早上上班和晚上下班各一次,未按規定打卡嚴格按照員工管理制度中的考勤管理執行對應處罰。
3. 員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機出現故障無法打卡時,須及時將考勤卡交車間主任簽字說明。未打卡也未及時補簽者,按未出勤處理。
4. 嚴禁代打卡現象,違反者嚴格按公司考勤制度中的打卡制度執行對應處罰。
5. 考勤卡如有遺失及時到人事部補辦,補辦必須出具經車間主任簽字確認失卡期間的在崗證明。
6. 嚴禁在考勤卡上亂涂亂劃,對打卡不規范,描寫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處理。
1. 生產車間組長要做好機器設備的使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設備可安全使用后,方可設入使用。
2. 員工在操作機器設備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仔細閱讀機器說明書,保證產品質量的同時要維護設備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 設備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車間主任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操作。
4. 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采取應急措施,并及時向班長或車間主任報告。
5. 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并由相關技術人員負責作業。
6. 車間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然險物品進入。
1. 攜帶公司物品出廠一經發現,賠嘗該物品市場價格雙倍處罰,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 在班時間統一著裝公司配發的工作服,衣著不整(如穿拖鞋、短褲、光膀子等),不遵守公共秩序,在公共場合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工作或休息的,扣10元/次。
3. 凡配有摩托車或自行車上下班的員工上下班注意安全。騎摩托車者出入大門上下班期間須戴頭盔,否則,扣5元/次,不聽勸告者后果自負。
5. 禁止在廠區、餐廳、倉庫、車間內吸煙,發現一次罰款30元。如需抽煙必須到廠區外。
8. 對公司領導或外來客戶行為或語言不尊者,視情罰款30元/次,為企業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給予嚴肅處理直至辭退。
9. 違反會議或培訓紀律(遲到、無故不到者、大聲喧鬧影響他人、手機鈴響、擾亂會議秩序),給予員工每次30元罰款。
11. 其他違規違紀和不服從管理的行為,均視情節給予當事人嚴重經濟處罰直至辭退。
以上所有制度在公布之日起嚴格執行,在下一新制度出來之前作廢。各部門必須極力配合!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十一
為維護公司形象,更好的為業主方提供服務,保證各項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適用于技防運保全體人員。
作業長是作業區勞動紀律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并直接管理下屬員工的勞動紀律。負責對考勤情況進行審核、匯總、上報;負責對勞動紀律考核結果的執行。
4.1工作時間
4.1.1每周正常工作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標準作息時間為8:00至16:30點。
4.1.2國家法定節假日正常休息,安排值班人員除外。 4.2考勤管理
4.2.1每天報到時間為:上午上班時間為8:00前(以到休息室為準),下午下班時間為16:30(以出休息室為準)。員工外出作業,原則上應先報到后再外出;無法先報到的應事先向直接上級進行情況說明。
4.2.2因個人原因需請假的員工要提前填寫請假條,經直接上級及作業區簽字后報綜合隊隊部,記為請假。無法提前遞交請假條的必須在到達后及時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無故缺勤。
4.2.3無故超過規定上班時間5分未到崗者,記為遲到一次;無故早于規定的下班時間5分鐘離崗者,記為早退一次,各考核30元;無故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小時內未到崗者,記為缺勤半天,考核50元。
4.3 勞動紀律基本要求
4.3.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溜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
4.3.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特別是安全帽,違者每次罰50元;
4.3.3禁止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200元;
4.4.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本崗位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20元。
4.4.5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作辭退處理。情節較嚴重、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4.6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獎金,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4.7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4.4.8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當事人給予處分,并記入個人檔案。 4.4.9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十二
1.1目的:
1.2適用范圍:
適用于煉鋼廠全體干部職工及業務涉及單位員工
2.1相關文件:
滄州中鐵裝備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煉鋼廠作業文件
2.2術語:
2.2.1勞動紀律:是企業一項基礎管理工作,是各級管理人員強制遵守和執行的行為準則,是確保煉鋼廠正常生產(工作)秩序運行和公司企業文化建設有序進行的可靠規則。
3.1勞動紀律由廠領導負責,廠辦公室、安全科具體負責,各車間科室密切配合,逐級執行,是煉鋼廠必須常抓不懈的一項基礎管理工作。
3.2中夜班勞動紀律由廠中層值班領導和當班調度長負責
4.1煉鋼廠成立勞動紀律督察小組,廠長為組長,生產、技術副廠長、廠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安全科長為副組長,中層領導為組員,保證煉鋼廠每天24小時內都有人負責、管理。
4.2各級單位所有人員必須強制執行并遵守煉鋼廠勞動紀律
4.3本勞動紀律管理辦法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執行“三個百分之百”,即全體職工必須百分之百執行規章制度,違規違制者必須百分之百地處理,百分之百登記上報。
4.4依據各級干部職工違紀行為性質或后果的輕重,將違紀行為分為一般違紀、較嚴重違紀、嚴重違紀。
4.5各生產、檢修班組必須嚴格執行班前點名簽到,班后點名簽退,各職能科室、車間辦公室、值班室必須建立人員去向表,并認真進行登記,以上內容由各級主管人員負責檢查考核,由廠辦公室督查考核。
4.5.1一般違紀情況有:遲到、早退;無故串崗、離崗不超過1小時,且未造成后果的;在工作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書刊雜志;帶小孩或其他閑雜人員上班;在班中和廠區干私活;在工作時間下棋、打球、玩電子游戲,上網,玩手機或看與工作無關的電視;擅自替班的;以上違紀內容一經查實,每項每人次考核50元,屬廠中層領導的加倍考核,無故離崗、串崗的且造成后果的,由廠勞動紀律督察小組依據造成后果給予仲裁。
4.5.2較嚴重違紀情況有:當班在崗位或廠區內睡覺;酒后四小時內上班;基層單位未經廠領導批準,在工作時間擅自開展娛樂活動;虛報、偽造或毀壞考勤表的;當班時間在操作室、值班室鎖(銷)門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調動或指揮的,因違紀影響工作正常進行或受到考核出工不出力的;實際曠工達兩天或兩天以上的;當月一般違紀情況在一人身上發生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以上違紀內容一經查實,責任人給予下崗處理,并補辦學習班,當月只發放生活費600元,相關責任領導每人次連帶考核50元。
4.5.3嚴重違紀情況有:在班中或廠區內打架、斗毆或毆打他人的;在班中打牌或賭博的;在班中或廠區內飲酒的;開具或偽造假病休證明的;實際曠工達三天或三天以上的;當月一般違紀情況在一人身上發生五次或五次以上的,較嚴重違紀情況在一人身上發生兩次或兩次以上的;下崗學習期間繼續發生違紀行為的;以上違紀內容一經查實,責任人一律開除,上交人力資源部,并免發當月在崗工資。
4.5.4曠工界定:無故串崗離崗超一小時,且未造成后果的,遲到、早退超過三小時的均視為當班曠工;當班無故未到崗的,下崗學習七天,期間只發放生活費。
4.5.5對包庇、隱瞞違紀現象,或不敢抓不敢管,不按制度辦事的各級領導按管理責任追究處理,給予降級處理,當月只發放工資的60%,并全廠通報。
4.5.6對于恐嚇、阻撓管理人員正常開展工作的;一律開除,上交人力資源部,情節嚴重的,上交公司保衛部直至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1本辦法對于來廠保產、施工、實習、參觀、服務人員同等有效。
6.1每月底由廠辦公室將各中夜班查崗情況及日常抽查情況進行分部門統計,年底累加,進行評比。
6.2定期由各部門進行民意選舉,推出遵章守紀先進個人,再有廠領導主持,進行全廠評選,排出名次進行獎勵。
6.3對于敢抓善管的各級管理干部由勞動紀律督查小組領導進行點評,給予一定獎勵。
6.4對于阻撓、破壞勞動紀律管理的現象而挺身而出的先進個人給予獎勵。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十三
為了規范職工勞動紀律行為,提高職工隊伍素質,增強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和遵章守紀的自覺性,維持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確保安全生產,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的規定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勞動紀律是職工在共同勞動過程中所必須遵守的勞動規則和秩序,是職工按照規定的時間、方法、程序和質量完成自己應承擔的生產(工作)任務的基本保證。
第三條。
遵守勞動紀律是對職工素質的最基本要求,是每位職工的基本職責和應盡的義務。
第二條。
應按時上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內應堅守崗位,嚴禁打盹、睡崗、串崗、脫崗。上白班人員不得在工作時間內吃早餐。
第三條。
上班時間內不得飲酒,上班前應充分休息、上班前二小時內不應飲酒,保證工作時間內精力充沛。
第四條。
應服從工作安排。
第五條。
在工作時間內不準做與工作無關或有礙他人工作的事情。
第六條。
上班時間崗位人員應在規定位置掛上崗證。
第七條。
上班時間不準到廠門口、廠單身樓、廠集體宿舍吸煙。
第八條。
上班時間不準到廠外小賣部、飯館買東西及食物。
第九條。
應遵守各種假期請假制度和履行有關程序。
第十條。
病假應辦齊有效的病假證明。
第十一條。
不得在廠區內吸煙,不能帶煙、火進廠,進廠前應主動將煙、火交門衛保存。
第十二條。
上班時間不得吵架、喧嘩,言行舉止要文明禮貌。
第十三條。
上班時間不得用電腦閱讀與工作無關的網頁、炒股票、看股票、玩游戲、不得打撲克(麻將、骨牌)下棋、玩電子游戲、玩手機游戲、用手機聽歌和使用mp3、mp4、不得聽收音機。
第十四條。
上班時間不得在崗位上閱讀與專業無關的書刊、報刊,以及私彩信息、小報等。
第十五條。
上白班人員中午不在下班號未響前到食堂就餐。
第十六條。
職工不得為他人提供違紀的場所(方便)。
第十七條。
職工進出廠門崗時,應主動示證,并服從門衛的檢查。
第十八條。
職工不得將《出入證》轉借他人使用。
第十九條。
職工在廠區內應佩帶有效證件,并服從檢查。
第二十條。
職工在裝置區應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第二十一條。
職工應配合公司的勞動紀律檢查,不得通風報信和包庇違紀職工。
遲到、早退、串崗的界定。
1、遲于規定的上班時間到達崗位的,按遲到處理。
2、未經請假同意,提前10分鐘離開本崗位的,按早退處理(職工可在發車前5分鐘內去候車)。
3、上班時間內,非工作原因離開本崗位的,按串崗處理。遲到、早退、串崗60分鐘內是違紀行為,超過60分鐘是嚴重違紀行為。
第二條。
脫崗的界定。
上班時間內,未經請假同意而離開本崗位、按脫崗處理。脫崗60分鐘內是違紀行為,超過60分鐘是嚴重違紀行為。
第三條。
打盹、睡崗的界定。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當勞動紀律檢查人員檢查時能及時和自動醒來的(檢查人員未到身旁),按打盹處理,否則,按睡崗處理,打盹是違紀行為,睡崗是嚴重違紀行為。
1.1上班時間伏在操作臺上、桌子上、椅子上的。
1.2上班時間用報紙、書籍、毛巾等遮蓋臉部的。
1.3上班時間雙目緊閉的。
2、夜間在非本人工作崗位且關著燈的房內的員工,按睡崗處理。
3、上班時間躺在長凳上、桌子上、椅子上、地板上、床上、設備平臺上、交接班室等地方的,按睡崗處理。
4、上班時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當班人員集體睡崗處理。
4.1把辦公室、控制室、外操間、值班室的門關死,使勞動紀律檢查人員不能進去檢查的。
4.2用各種物品把崗位的所有窗戶遮蓋的。
4.3夜間放下操作室的窗簾的。
4.4夜間把操作室內所有的照明燈關掉的。
4.5在崗位周圍有意裝上“機關”,使勞動紀律檢查人員檢查時造成響聲的。
4.6在崗位周圍(含裝置區域)設置人員站崗放哨的。
第四條。
曠工的界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界定,按嚴重違紀處理:
1、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不上班的。
2、打電話或他人幫助請假,未獲得領導同意而休假的。
3、弄虛作假取得的假期以及病假證明無效的。
4、職工無正當理由而超出假期批準時間的。
第五條。
干私活的界定。
上班時間做與本職或本單位工作無關的事情,按干私活處理。
上班時間干私活是嚴重違紀行為。
第六條。
包庇、通風報信的界定。
1、職工明知他人違紀并認識違紀職工而對勞動紀律檢查人員說謊的,或為違紀職工提供虛假證明、做偽證的,按包庇處理。
2、當勞動紀律檢查人員檢查時,向被檢查崗位的職工發出信號的,按通風報信處理。
包庇、通風報信是嚴重違紀行為。
第七條。
提供違紀場所(方便)的界定。
將自己的休息室、值班室及所管轄的地方(工具)有意提供給他人作為違紀場所(工具)的,按提供違紀場所(方便)處理。
提供違紀場所(方便)是嚴重違紀行為。
第八條。
有效病假證明的。界定。
1、在湛江市區看病的職工,其病假證明應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1有湛江市社保局指定的醫院(門診)出具的病假證明。
1.2病假證明應蓋有“診斷專用章”等有效印章。
1.3每天病假證明的天數不超過5天;住院的以出院證明為準。
1.4對連續病假時間超過7天而又不住院治療的職工,屬較輕病癥的,應每周向單位報到一次;屬較重病癥的,應提供聯系電話及住址,所在單位應每周派人探望一次。
2、因公出差或因私事請假離開湛江市區到外地的職工,遇到急病時以當地鎮級以上醫院的符合病情的病假證明為憑,有效天數按上述天數執行。
3、需要在湛江市區以外的醫院就醫的職工,應有湛江市社保局簽發的轉院證明及當地鎮級以上醫院的符合病情的病假證明。
第九條。
無效病假證明的界定。
不符合第三章第八條規定的病假證明,以及單位無法按要求見到請病假的職工的,都按事假處理。
第十條。
其他違紀行為的界定。
1、在廠區內吸煙,是嚴重違紀行為。
2、在上班時間內飲酒以及上班前二小時飲酒均是嚴重違紀行為。
3、危險化學品裝卸人員、液化氣裝車人員、油品裝車、裝船人員擅離崗位,是嚴重違紀行為。
4、無操作證單獨頂崗,是嚴重違紀行為。
5、工作中違反操作規程,是嚴重違紀行為。
6、上班時間用電腦玩游戲、用電腦閱讀與工作無關的網頁、炒股票、看股票、打撲克(麻將、骨牌)、下棋、玩電子游戲、手機游戲、用手機聽歌、使用mp3、mp4、吵架、無理取鬧及辱罵、毆打他人,是嚴重違紀行為。
7、上班時間,職工到廠外(包括廠門口、單身宿舍樓、吸煙,是嚴重違紀行為。
8、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安排,是嚴重違紀行為。
9、考勤弄虛作假是嚴重違紀行為。
10、上班時間在崗位上閱讀與專業無關的書刊、報刊,以及私彩信息、小報、聽收音機、錄音機等是違紀行為。
11、上白班人員中午在下班號未響前到食堂就餐,是違紀行為。
12、將出入證轉借他人使用,是違紀行為。
13、上班時間在裝置區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是違紀行為。
14、請假、補休,不按規定辦理手續、以及超權限審批是違紀行為。
15、上班時間內,崗位人員不按規定掛上崗證,是違紀行為。
16、進廠時不主動將煙、火交門衛保存,帶煙、火進廠,是違紀行為。
17、上白班人員在工作時間內吃早餐是違紀行為。
18、上班時間到廠外小賣部、飯館買東西及食物是違紀行為。
19、職工進出廠門崗時,不主動示證,不服從門衛的檢查是違紀行為。
20、每日不及時上報日考勤,每月不及時上報月考勤,是違紀行為。
職工需要休假(含補休)或臨時請假的,應事先提出書面申請,按審批權限經有關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休假或離開工作崗位。請假3天的(含3天)可由本單位領導審批。連續3天以上需主管領導批準。10天以上需公司主管人事領導批準。
第二條。
因急事無法親自辦理請假(補休)手續時,應以電話或由他人及時向本單位領導請假,所在單位應及時在考勤表上作好記錄,職工事后必須及時補辦請假(補休)手續。
第三條。
職工的請假(補休),只以請假單(補休單)為憑,沒有請假單(補休單)的,作為違紀行為處理。
第四條。
職工修補休假、輪修假,經有關領導批準后,考勤員應做好臺賬記錄,在每日的日考勤中注明,并與當月隨月考勤報人事部。
第五條。
當班職工因急癥或家中有急事需離開廠區,應先向班長請假,批準后按病、事假處理。
第六條。
職工休完單位批準的假期、提前結束休假、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言延長假期,以及臨時請假離開(遲來)廠區,在回到崗位時應及時(第一時間)到考勤員(班長)處或假期審批單位注銷其實際休假的時間。
第七條。
當考勤記錄與請假單的記錄不相符,而又沒有銷假記錄時:
1、若考勤所記錄的休假時間少于批準的休假時間,按考勤弄虛作假處理。
2、若實際的時間多于批準的休假時間,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
非上班或已請假的職工,在廠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違紀處理,并按本辦法的相應條款扣款:
1、將《出入證》轉借他人使用。
2、飲酒或在廠區內吸煙的。
3、無理取鬧或辱罵、毆打他人的。
4、用電腦閱讀與工作無關的網頁、炒股票、看股票、玩游戲、打撲克(麻將、骨牌)下棋、玩電子游戲、玩手機游戲、用手機聽歌和使用mp3、mp4、聽收音機。
5、通風報信、提供違紀場所(方便)的。
凡是本辦法認定為嚴重違紀行為的,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禁令有明確條文規定的,按禁令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凡是本辦法認定為嚴重違紀行為,對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超過1萬元的,予以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條。
職工有本辦法認定為嚴重違紀行為,12個月內累計達3次的,予以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條。
職工有本辦法認定為違紀行為,12個月內累計達6次的,予以開除并解除勞動合同。
第五條。
職工違反本辦法的經濟處罰,按公司績效考核細則執行。
第二條。
各單位要加強職工勞動紀律教育,做到齊抓共管,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開展經常性的勞動紀律教育,每季度組織職工學習有關勞動紀律規定不少于1次。
第三條。
人事部是公司勞動紀律的主管部門,具體抓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的落實與考核,并設有勞動紀律檢查人員,負責勞動紀律日常檢查工作。
第四條。
人事部每月對各單位進行1次勞動紀律檢查和考核;勞動紀律檢查人員每天(正常工作日)都要對各單位進行不定期檢查;車間每周對各班組的檢查不少于1次;班組長(部門領導)要了解每位成員的去向。
第五條。
人事部要建立勞動紀律管理臺帳,堅持在調度會不定期通報勞動紀律檢查情況;車間要建立勞動紀律檢查情況公布欄,每月都要公布勞動紀律檢查情況。
第六條。
屬公司查到的各類違紀,一律按本辦法執行。屬部門(車間)要求公司勞動紀律檢查人員協助查到的違紀,交由本單位按本辦法處理;屬部門(車間)查到的各類違紀,可參照本辦法進行處理;同時要及時在本單位公告欄中公布違紀處理結果、并報人事部備案。
第二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人事部。
第三條。
本辦法由人事部負責組織實施,并根據實際情況不斷補充、完善。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十四
為強化勞動紀律管理,增強員工勞動紀律性,特制定《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望各車間、各部門嚴格遵守,實時監督,并對各級領導提出以下要求:
1、各級領導負有維護紀律的直接責任。各級領導應當以身作則,嚴于律己,嚴格遵守和執行紀律;經常對部屬進行紀律教育,增強職工的紀律觀念;有針對性地進行紀律整頓,解決本部門在紀律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2、各級領導應當對下級實施紀律監察,并自覺接受上級的`監察以及下級和群眾的監督。對發現違紀行為制止不力或者不予制止的,當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對帶頭違反紀律的,當從重給予處分。
3、各級領導必須按照《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加強管理,嚴明紀律,因管理不善造成下屬嚴重違紀的,負領導責任,給予批評或者給予處分。
4、《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由管理部負責監督執行,各部門、車間要積極配合執行。
5、辦公行政人員(包含總經辦、總工辦、管理部、采購部、銷售部、技術中心,各經理辦公室)除副總以上級別外,其他人員需全部打卡考勤,沒有考勤卡的人員到人資孔德振辦理考勤打卡手續車間沒有錄入考勤人員同樣補辦考勤錄入手續。沒有考勤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十五
為規范對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提高全員勞動紀律意識,確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物業公司全體員工。
3.1辦公室(人事培訓部)為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的職能部門,編制管理規定,并實施考核。
3.2各部門負責人須協助對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紀行為及時反饋給人事培訓部。
4.1出勤管理規定
4.1.1工作時間:按照公司各崗位工作時間準時出勤。
4.1.2出勤紀律
(1)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工卡。未按規定佩戴工卡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若工卡殘舊、破損、污染,憑舊工卡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換領,工卡遺失補辦每次扣款30元。
(2)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親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連班的崗位,其他員工必須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鐘打卡。未按規定次數打卡,按未出勤處理。
(3)員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機出現故障無法打卡時,須及時將考勤卡交權限責任人簽字說明。一般員工交部門負責人簽卡,經理助理級以上交分管領導簽卡,未打卡也未及時補簽者,按未出勤處理。
(4)嚴禁代(請)他人打卡,違反者第一次給予雙方扣發當月工資50元,第二次下浮工資一級的處分,第三次辭退處理。
(5)考勤卡如有遺失及時到人事培訓部補辦,補辦必須出具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失卡期間在崗的證明。
(6)嚴禁在考勤卡上亂涂亂劃,對打卡不規范,描寫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處理。
(7)員工必須按規定順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齊。未按規定插放者或自帶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規定上班時間或公司組織培訓及安排節假日值班無故不到崗或到崗后擅離者,視為早退或曠工。
(9)遲到、早退的有關規定: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20元。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30元。無故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罰款50元。無故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10)曠工不到半天按半天處理,超過半天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兩天依此扣六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五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11)員工請假期間考勤參照4.2條款有關規定處理。
4.1.3相關規定
(1)人事培訓部定期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情況記錄于員工考勤卡上,報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生效。
(2)員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訓部每月26日統一發放,并根據考勤卡、請假單、人員變動等情況審核統計當月員工出勤情況,呈各級領導審核批準后于次月三日前報財務一分部核發工資。
(3)公司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保安員滿勤天數界定為當月實際天數減去當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數,保潔員、綠化員、后勤人員滿勤天數。
(4)公司所有需輪班的部門,如工程維修部、經營部、客戶服務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將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領導審核后,于當月二十五日前報人事培訓部備案,作為考勤檢查的依據。排班情況若有變動,部門負責人須及時以書面形式知會人事培訓部。
(5)部門負責人須協助人事培訓部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將異常情況反饋人事培訓部。
4.2請休假管理規定
4.2.1請假程序
(1)員工先到人事培訓部領取《請假單》(附表1),按要求填寫并履行逐級審批手續后,由本人將《請假單》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訓部核實,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公司。審批手續未結束離開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人事培訓部及時登記員工年度請假記錄于員工考勤卡。
(3)員工假期結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訓部銷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門報到。凡未按規定到人事培訓部辦理銷假手續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假期間因事不能按時上班,須請示部門負責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續假,并由部門負責人及時知會人事培訓部。續假結束后須于24小時內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或未經相關領導批準而超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2.2請假審批權限
(1)公司保安員、保潔員、綠化員及后勤人員請假,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
(2)除上述人員的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內經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3)主管(包括工程師)以上干部請假,一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4)部門經理助理以上干部請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5)任何人員請帶薪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4.2.3事假
(1)請三天以內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請,請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一次性請事假不得超過二十天。試用期內的員工原則上不得請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除外。
(3)事假期間按比例扣發當月工資,計算方法為:本月全勤應發工資/應出勤天數x請假天數。
(4)當月事假超過五天或累計超過七天,扣發季度獎或年終獎的當月份額。
4.2.4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應出具鎮級以上醫院證明(一天內免附證明),并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員工請病假不得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如重病住院)除外。
(3)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時,可先由他人代請假,事后向人事培訓部提供有效病假證明。請假證明及手續不齊全者,按事假處理,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期間按比例扣發當月工資,計算方法與事假相同。
4.2.5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且符合國家《婚姻法》結婚條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請,婚假結束后,必須向人事培訓部提供有效結婚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3)請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數視為事假,但共計不超過二十天。
4.2.6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給予帶薪喪假三天。
(2)員工請三天以上的喪假,其余天數視為事假,但共計不超過十天。
4.2.7探親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予探親假十天。
(2)按規定享受的探親假計發全額工資。
(3)員工休探親假,遇節假日及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不再順延假期。探親假不得與其他假期連休。
4.2.8法定假
(1)員工依法可享受的國家有薪法定假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勞動節三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節三天(農歷初一、初二、初三)。
(2)員工在法定假日期間加班的,按崗位基本工資的三倍計發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天數的補休,補休后公司不再計發加班工資;補休原則上安排在當月休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參照集團公司相關規規定執行。
4.2.9產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10工傷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11公假
員工參加與工作相關的專業技能培訓(如,物業管理崗位培訓)或參加國家規定的社會活動,經總經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發給全額工資。
4.2.12員工請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報往返路費,遇節假日不再順延另計。
5.1綜合勞動紀律依據員工出勤率、請假天數累計、違紀處罰次數實施考核。
5.2辦公室(人事培訓部)不定期對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違紀員工開具《員工違紀處罰單》(附表2),報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生效。
5.3各部門發現本部門員工違紀行為,由部門負責人開具,《員工違紀處罰單》,呈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報人事培訓部備案。
5.4員工違紀行為經查屬實,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處罰或視情節輕重辭退處理。
5.5對每月累計違紀超過三次的員工,給予通報批評或根據違紀性質降級甚至除名。
5.6經審批后的《員工違紀處罰單》由人事培訓部留存。人事培訓部每月末統計匯總當月受處罰情況,呈總經理審批后,于次月3日前報財務一分部,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罰。
5.7員工勞動紀律考核記錄作為員工加薪、調職的重要依據之一。
6.1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規定自行廢止。
6.2本辦法由人事培訓部負責解釋。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十六
1、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脫崗,不竄崗,不睡崗,違者每次罰當事人20元。午餐時間未到提前就餐者視同早退。
2、上班必須按公司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違者每次罰50元。
3、禁止員工酒后上班,違者每次罰100元。
4、上班時間禁止做與生產、工作無關的私事,違者每次罰50元。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后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7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50元處理:
(1)員工出廠,除正常下班時間以外必須持有出門證(出門證需注明出廠時間和返回時間同時門衛室要做好登記)。無出門證出廠門衛值班人員有權拒絕進出廠或報公司管理部處理。
(2)著裝得體,禁止穿拖鞋上班(包括無跟涼鞋)。不合著裝要求的,車間主管有權拒絕入內,班組不得安排生產作業。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4)上班期間,員工個人來客來訪一律在門衛室接待。工作時間內非業務需要,禁止工作時間用手機上網、玩游戲。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8)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9)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0)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1)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2)員工不按規定做好日常的機器、設備的保養工作的。
(13)操作機器、設備時,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
(14)設備、工裝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員工應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處理,不及時告知班組長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盲目操作的。
(15)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6)在生產、倉庫等禁止吸煙區域吸煙的,造成損失的并根據損失大小給予記過以上處分。
(17)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14、存在以下行為的,公司可以給予罰款100元處理:
(1)不經批準,擅自休假造成曠工的(礦工除扣發三日工資外,可視情節根據規定進行處罰)。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5、存在以下違規行為的,企業可以認定嚴重違紀,造成損失的,可以認定重大過失予以辭退并處罰款200元: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后進廠返工,對于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6)盜竊、貪污或用職權營私舞弊,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者,應記重大過失。故意損壞企業財物,金額達到500元人民幣或以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4)根據企業的狀況,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嘉獎或立功。
(5)企業出現臨時突擊任務,如因交貨而臨時增加生產任務、搶修、搶險等任務,能擔負責任,以身作則,出色完成任務者,嘉獎或立功。
(6)連續長期對使用的設備進行良好的保養,使設備長期處于良好的運作狀況,得到設備管理人員或車間主任的確認。嘉獎或立功。
(7)非本屬職能者,能發現產品的質量問題、生產過程問題,及時反映,消除產品隱患,避免企業出現損失者,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17、員工因違紀受到經濟處罰、行政處分不服的,可在收到處罰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18、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19、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十七
為規范對員工勞動紀律的管理,提高全員勞動紀律意識,確保良好的工作程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2.0適用范圍。
物業公司全體員工。
3.0管理部門及職責。
3.1辦公室(人事培訓部)為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的職能部門,編制管理規定,并實施考核。
3.2各部門負責人須協助對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紀行為及時反饋給人事培訓部。
4.0管理內容及規定。
4.1.1工作時間:按照公司各崗位工作時間準時出勤。
4.1.2出勤紀律。
(1)工作時間內必須佩戴工卡。未按規定佩戴工卡者,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若工卡殘舊、破損、污染,憑舊工卡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換領,工卡遺失補辦每次扣款30元。
(2)員工必須按規定的工作時間親自打卡。除因工作需要連班的崗位,其他員工必須每天打卡三次,即上午上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但下午上班最多提前45分鐘打卡。未按規定次數打卡,按未出勤處理。
(3)員工因公外出或考勤機出現故障無法打卡時,須及時將考勤卡交權限責任人簽字說明。一般員工交部門負責人簽卡,經理助理級以上交分管領導簽卡,未打卡也未及時補簽者,按未出勤處理。
(4)嚴禁代(請)他人打卡,違反者第一次給予雙方扣發當月工資50元,第二次下浮工資一級的處分,第三次辭退處理。
(5)考勤卡如有遺失及時到人事培訓部補辦,補辦必須出具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失卡期間在崗的證明。
(6)嚴禁在考勤卡上亂涂亂劃,對打卡不規范,描寫或涂改考勤卡者,一律按未出勤處理。
(7)員工必須按規定順序插放考勤卡,保持考勤卡插放整齊。未按規定插放者或自帶考勤卡者每次扣款30元。
(8)規定上班時間或公司組織培訓及安排節假日值班無故不到崗或到崗后擅離者,視為早退或曠工。
(9)遲到、早退的有關規定: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20元。無故遲到、早退15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30元。無故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罰款50元。無故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10)曠工不到半天按半天處理,超過半天不到一天按曠工一天處理,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兩天依此扣六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五天按自動離職處理。
(11)員工請假期間考勤參照4.2條款有關規定處理。
4.1.3相關規定。
(1)人事培訓部定期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檢查,檢查情況記錄于員工考勤卡上,報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生效。
(2)員工考勤卡由人事培訓部每月26日統一發放,并根據考勤卡、請假單、人員變動等情況審核統計當月員工出勤情況,呈各級領導審核批準后于次月三日前報財務一分部核發工資。
(3)公司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保安員滿勤天數界定為當月實際天數減去當月星期六、星期天的天數,保潔員、綠化員、后勤人員滿勤天數。
(4)公司所有需輪班的部門,如工程維修部、經營部、客戶服務中心值班室、保安部均需將次月排班表交分管領導審核后,于當月二十五日前報人事培訓部備案,作為考勤檢查的依據。排班情況若有變動,部門負責人須及時以書面形式知會人事培訓部。
(5)部門負責人須協助人事培訓部對員工出勤情況進行進行監督檢查,及時將異常情況反饋人事培訓部。
4.2請休假管理規定。
4.2.1請假程序。
(1)員工先到人事培訓部領取《請假單》(附表1),按要求填寫并履行逐級審批手續后,由本人將《請假單》及考勤卡交人事培訓部核實,待工作交代清楚后,方可離開公司。審批手續未結束離開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人事培訓部及時登記員工年度請假記錄于員工考勤卡。
(3)員工假期結束后首先到人事培訓部銷假,并取回考勤卡,然后到所在部門報到。凡未按規定到人事培訓部辦理銷假手續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假期間因事不能按時上班,須請示部門負責人,得到同意后方可續假,并由部門負責人及時知會人事培訓部。續假結束后須于24小時內到人事培訓部補辦手續。逾期不補辦或未經相關領導批準而超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4.2.2請假審批權限。
(1)公司保安員、保潔員、綠化員及后勤人員請假,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
(2)除上述人員的一般員工請假,三天以內經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三天以上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3)主管(包括工程師)以上干部請假,一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后生效,一天以上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4)部門經理助理以上干部請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5)任何人員請帶薪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都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4.2.3事假。
(1)請三天以內的事假,至少提前半天申請,請三天以上的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一次性請事假不得超過二十天。試用期內的員工原則上不得請三天以上的假期,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除外。
(3)事假期間按比例扣發當月工資,計算方法為:本月全勤應發工資/應出勤天數x請假天數。
(4)當月事假超過五天或累計超過七天,扣發季度獎或年終獎的當月份額。
4.2.4病假。
(1)員工因病請假,應出具鎮級以上醫院證明(一天內免附證明),并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員工請病假不得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如重病住院)除外。
(3)遇本人重病或住院時,先由他人代請假,事后向人事培訓部提供有效病假證明。請假證明及手續不齊全者,按事假處理,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4)病假期間按比例扣發當月工資,計算方法與事假相同。
4.2.5婚假。
(1)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且符合國家《婚姻法》結婚條件,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按審批權限批準后方有效。
(2)凡婚假提前三天申請,婚假結束后,必須向人事培訓部提供有效結婚證明,否則視為事假處理,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
(3)請三天以上的婚假,其余天數視為事假,但共計不超過二十天。
4.2.6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給予帶薪喪假三天。
(2)員工請三天以上的喪假,其余天數視為事假,但共計不超過十天。
4.2.7探親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給予探親假十天。
(2)按規定享受的探親假計發全額工資。
(3)員工休探親假,遇節假日及公司規定的休息日,不再順延假期。探親假不得與其他假期連休。
4.2.8法定假。
(1)員工依法可享受的國家有薪法定假為:元旦一天(1月1日),五一勞動節三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三天(10月1日、2日、3日),春節三天(農歷初一、初二、初三)。
(2)員工在法定假日期間加班的,按崗位基本工資的三倍計發加班工資,或給予同等天數的補休,補休后公司不再計發加班工資;補休原則上安排在當月休完。集團公司另有規定,參照集團公司相關規規定執行。
4.2.9產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10工傷假。
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11公假。
員工參加與工作相關的專業技能培訓(如,物業管理崗位培訓)或參加國家規定的社會活動,經總經理同意后可享受公假,公假發給全額工資。
4.2.12員工請休任何假期公司一律不報往返路費,遇節假日不再順延另計。
5.0考核辦法。
5.1綜合勞動紀律依據員工出勤率、請假天數累計、違紀處罰次數實施考核。
5.2辦公室(人事培訓部)不定期對員工勞動紀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違紀員工開具《員工違紀處罰單》(附表2),報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生效。
5.3各部門發現本部門員工違紀行為,由部門負責人開具,《員工違紀處罰單》,呈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報人事培訓部備案。
5.4員工違紀行為經查屬實,而本人拒接受者,加倍處罰或視情節輕重辭退處理。
5.5對每月累計違紀超過三次的員工,給予通報批評或根據違紀性質降級甚至除名。
5.6經審批后的《員工違紀處罰單》由人事培訓部留存。人事培訓部每月末統計匯總當月受處罰情況,呈總經理審批后,于次月3日前報財務一分部,在員工當月工資中扣罰。
5.7員工勞動紀律考核記錄作為員工加薪、調職的重要依據之一。
6.0附則。
6.1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規定自行廢止。
6.2本辦法由人事培訓部負責解釋。
xxx市zz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十八
為規范公司員工工作、勞動行為,加強員工團隊意識教育,提升公司整體形象,高效、有序地組織經營、管理和生產活動,根據公司管理規定和公司實際,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2.1總經理助理:歸口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工作,負責勞動紀律規范的制定、日常勞動紀律的檢查與考核。
2.2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勞動紀律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按照規定開展日常工作。
2.3各部門與生產車間:負責本部門的日常工作考勤、勞動紀律具體工作。
3.1考勤是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資金、勞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據。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天。
3.2作息時間。
3.2.1職能管理部門或辦公室工作人員實際每周六天工作制: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3:00——15:00,星期日和節假日串休。
3.2.2車間生產人員的日常工作時間由生產廠長按照各生產工作整體安排以及季節氣候的具體情況確定,并將確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時間上報行政人事部。
3.1.2銷售部因工作性質的不同,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的崗位制度、勞動紀律與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工作考勤。
3.3.1公司實行指紋打卡和書面申報審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勤管理。公司職能部門每日打卡3次,分別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車間和生產崗位打卡由車間主任組織,按生產班次時間進行打卡,分別為上班時、下班時。
3.3.2公司所有員工每日應自覺、親自打卡,因工作原因無法在上班時間內報道的,應提前通過電話請示本部門負責人,由部門負責人負責考核并書面申報,否則一律視為未報到。
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后,上報行政人事部,每遲報一次,扣罰部門負責人和考勤人員各50元。
3.3.4結合公司個別崗位員工上、下班時間較為特殊,不能與職能部門員工一起考勤的,該員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記錄為依據,具體情況由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決定。
3.3.5員工須按時打卡并如實出勤,對于虛報考勤或弄虛作假,情節輕微的.予以雙倍扣出勤,情節嚴重的予以記過并罰款。
3.3.6員工確因手指受傷脫皮等實際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報部門領導后到考勤員處簽字報道,但未簽到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3.7由公司組織的活動、會議、培訓學習以及各類值班統一考勤,遲到、早退、無故缺席等人員將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處罰。
3.3.8如員工未能在規定時間上報考勤資料或考勤資料不全的、錯誤的,暫不發放工資或記錄不全的部分暫不發放。
3.3.9考勤員因工作不當,造成虛假、漏報的,對考勤員予以100元/次處罰。
3.4考勤分類。
3.4.1凡上班后(以作息時間為準)5分鐘以外到崗者,視為。
“遲到”;超過一小時者,視為“曠工”;未到下班時間便擅自離崗者,視為“早退”。
3.4.2結合人性化管理,員工當月確因特殊原因遲到早退或早退2次且不超過5分鐘的,經本部門負責人書面批準后,可不按遲到或早退扣發工資。
3.4.3如因雨大、大雪等惡劣天氣或突發事件引發的遲到、早退時,由行政人事部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統一考慮。
3.4.4員工上班時間因公外出必須填寫《外出登記表》(附件四),經部門(車間)負責人簽字同意后方可外出,未辦理請假手續而離開崗位1小時及以內,視為“擅自離崗”,超過一小時,視為“曠工”。
3.4.5對于無故缺勤者,一律視為“曠工”。凡被界定為“曠工”的員工,公司將按以下規定處理:
1)員工每“曠工”一小時,按其本人換算小時工資標準的2倍扣罰其工資;
2)員工連續曠工6天或1年內“曠工”累計達到12天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5根據工作需要,凡加班(車間上晚班不含此列)且超過晚上11點的員工,部門(車間)負責人可對該員工第二天的作息時間進行適當調整,確保員工正常休息。
3.6員工因公出差,連續出差四天(含四天)以上的,原則安排半天休息,連續出差七天(含七天)的,原則上公司安排一天休息,長期出差一個月(含一個月)的,原則每個月予以安排3天休息。
3.7請假。
3.7.1凡休各類假期(含請假,下同)的員工,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審批程序如下:(圖:略)。
3.7.2員工休各類假,應當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如確實因事必須請假者,部門負責人應當安排好相關工作交接后方可批準休假。員工請假2日及以上時,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請假3天以上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休假,如主管領導不在公司沒審批時,經電話或信息請示同意后先行休假,回公司后再補辦請假手續。
3.7.3《請假條》(附件一)分存根和填寫連,請假時,有指定考勤員統一管理。請假時,請假人須兩聯同時填寫,存根留存考勤員,填寫連負責審批報備,各職能部門人員及生產車間人員請假時到考勤員處填寫,請假完成后及時歸還考勤員,考勤員必須妥善保管各類假單,并隨同每月考勤表一同報交行政管理經理。
3.7.4行政人事部必須妥善保管各類假單,每月統計后計入。
個人當月考勤,經簽字審核后報財務部;
3.8各類假期的規定。
3.8.1事假:員工應個人私事需占用工作時間的可請事假,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發本人工資。扣除其當日換算工資:
3.8.3病假當月在15天內的(不含節假日),按本人日工資額的50%計發工資,超過15天的,有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審批。
3.8.4員工因公負傷的,應該有所在部門填寫《工商報告》(樣式另處發布)報告行政人事部,一句有關程序確認后,根據醫院休假證明及批準管理權限,經批準后,方可按工商處理,其考勤計工傷考勤,住院期間基本工資照發,但不享受獎金和其他浮動工資;出院后視情況按公司相關規定計算工資。
3.8.5婚假。
a:員工結婚持結婚證書,給予7天(以下含節假日)婚假,男女雙方都到晚婚年齡(男27周歲、女25周歲)的職工,增加婚假3天,總共10天。
b:員工婚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超假扣發當日工資外,免去當月所有獎金。
3.8.6喪假。
a:員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享受帶薪假期3天。
b:員工旁系親屬(外祖父母、公婆、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帶薪假期2天;
c:超期按事假論;
3.8.7年假。
a:假期標準:
本企業工齡滿1年不滿2年的,帶薪年假3天。
本企業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帶薪年假7天。
本企業工齡滿4年或4年以上的,帶薪年假10天。
b:員工有一下情況之一的。不享受帶薪年假:
2)試用期內的員工;
3)本人有違紀行為,受到公司行政警告以上處分的員工;
3.9加班。
3.9.1公司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完成工作任務,確因工作原。
因,公休假期間(星期天、法定節假日)或八小時以外需要加班的,任何人都必須無條件服從公司和上級領導的安排。
3.92.加班前要嚴格履行審批程序,無論何種公勤必須征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加班,加班后,加班人要嚴格履行公司的加班審批程序。
3.9.3凡未取得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未經安排的加班或加班后未履行加班審批程序的,統一不給予本人按加班計算:
3.10.1擅自離崗的員工,每次處罰30元;當月累計三次以上者(含3次),按時每次50元處罰,給予全公司內通報批評,取消其本年度內所有獎勵和工資晉級資格的處分。
3.10.2在公司內,各級管理人員(高級人員除外)因工作需要離開崗位的,必須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去向和時間。
3.10.3公司內嚴禁打架斗毆,違反者將給與當人事200元/次的處罰,并由去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思想教育。對屢次(3次及以上)打架斗毆者或者單次斗毆情節特別嚴重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10.4任何人不準在公司內打架、罵人,違反者每次處罰100元;對情況特別嚴重或事后認錯態度不好的,處罰200元,并由其部門負責人負責進行思想教育。
3.10.5工作時間不得利用公司設備、材料干私活,違者每次處罰100元;所使用的材料、工時按其價格費用的2倍從當事人工資中扣除,同時給予其全公司內通報批評,取消其本年度內所有獎勵和工資晉級資格的處分。
3.10.6上班時間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和如下棋、打牌、賭博、睡覺、打游戲等,如有違法,每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100元,當月連續兩次(含兩次)以上者,按每次200元/次處罰。
3.10.7工作時間,各級員工必須無條件服從上級或領導的工作安排,如有疑問先執行后申請,如若無理取鬧或消極抵制,一律按不服從管理對待。一經查實按200元/次對待,情節嚴重的直接開除處理:
3.10.7嚴禁酒后上班。
1)公司所有員工嚴禁酒后駕車,如確實因為工作需要,應當在酒后由他人駕車返回;
2)生產車間管理人員嚴禁酒后上班,每發現一次處罰50—100;
3)因工作需要而中午應酬,應盡量謝絕飲酒;
4)凡因飲酒引發人身傷害事故的,其后果由其個人全部承擔。
3.11其他規定。
3.11.1員工因違犯國家有關法規而被收容、檢查或拘留的,均按其基本工資標準發給既基礎工資,持有最終處理結果后,再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3.11.2員工違犯國家刑事法律被判刑、勞教的,公司與其解除勞動關系。
3.11.3凡當月同時違犯本制度數條紀律者,其經濟處罰應數條并罰,同時期行政處分均以最高處分為準。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十九
5、各部門、車間必須在早7:50前組織召開班前會,8:00后所有人員需進入工作狀態,違者每次罰30元。遲到、早退、脫崗、竄崗、睡崗30分鐘以上者當天(班)一律按曠工處理。
6、員工在工作日中間原則上不飲酒,如確因工作需要須經主管領導同意。違者可給予批評或處以50元/次的經濟處罰。
7、嚴禁員工打架斗毆,不管何種原因,只要一經發現查實即處以200—500元/人次的罰款,情節較嚴重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并直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8、曠工違紀者,曠工期間考勤不計,另曠工1天扣發三日工資。如全月曠工累計達3天及以上者,扣發當月10天工資,連續曠工天或全年累計達30天以上者直接予以辭退處理,曠工7天扣罰一月工資并賠償其因曠工造成生產計劃秩序不能正常進行所造成的必要損失。
9、員工偷竊、轉移或其它方式占有公司或他人財物的除負責全額賠償損失外,并扣發當月的全部的工資,一律予以開除。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對危害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安全、破壞企業生產工作秩序和治安的行為視而不見、不制止、不敢挺身而出、不發揮應有的作用,給企業造成損失者,經調查核實后,視情節給予扣款、調離崗位、降級、降職處分。屬專職工作人員失職者,從重或加重處罰。
11、員工違反勞動紀律,造成企業經濟損失的,根據其情節對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12、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或在員工中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記過、降職、開除的處分,并記入員工個人檔案。
13、以上未列及的可參照公司其它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觸犯治安管理條例或國家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員工車輛(自行車、摩托車、汽車)不按企業指定方式、區域停放,亂停放的;
5、不服從企業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的;
6、不按規定確定產品狀態標識或者自行改動狀態標識,造成生產混亂的;
7、未經許可,非對應職能人員進入企業的重要場合,影響正常的.生產秩序的。重要的場合包括例如倉庫、財務部門等。
9、工作期間溜崗、串崗;離崗超過5分鐘至30分鐘內的視為遲到;
10、工作期間,消極怠工,吃零食,打鬧嬉戲或進行娛樂活動,大聲喧嘩干擾他人工作等的。
11、沒有健康的衛生習慣,破壞企業環境衛生的;
12、不愛護公物,浪費企業機器設備、工具、物料,損失輕微的;
16、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不立即采取應急措施,造成企業損失的;
18、下班時不整理作業現場,搞好工作場地衛生,關好門、窗的;
2、在考勤上弄虛作假的;代打卡的,給予雙方處理;
3、無理取鬧,造謠生事、謾罵吵架的;
4、接到生產或質量或安全等問題的整改要求后,未在規定時間內落實整改的;
5、上班時間出廠,沒辦理規定手續,私自出廠的;
6、沒有物資放行單,攜帶有企業財產的;
7、對主管人員正常工作指派、安排不遵守,爭吵并有威脅、侮辱,甚至產生身體沖突者;情節嚴重的,認定為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
1、連續或一個月內曠工累計三天或以上者,認定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曠工除按規定扣發工資以外可視情節按本規定給予加罰)。
2、工作期間打架鬧事,嚴重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秩序的;
3、嚴禁酒后進廠返工,對于有明顯飲酒跡象的,值班保安有權拒絕入內;
4、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道德規范,令企業蒙受聲譽或利益的損失者;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或被依法實施勞動教養的。
7、經認定煽動員工怠工的指使者。
8、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企業提出后不改正者。
9、泄漏企業的技術、商業機密,對企業造成重大損失者。
1、弘揚正氣,見義勇為,救死扶傷,立功者;
2、助人為樂,拾金(物)不昧者,行為足以嘉獎或立功者;
3、及時發現并揭發徇私、舞弊,避免企業的損失。嘉獎或立功;
8、工作崗位中能發現潛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主管部門提出并得以認定,嘉獎或立功;
9、無論從事生產或管理工作,發現或改進工藝、方法、流程,提高生產效率或者降低生產成本,節約費用;堅守企業利益,積極為客戶、商戶服務,得到客方的一致好評;給予嘉獎或立功。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員工紀律是公司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的核心(通用20篇)篇二十
甲方(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
地址:電話:
乙方(勞動者):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現居住地址:家庭電話:手機:
合同起止日期:
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訂立條件。
第一條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它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系。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合同期限前____個月為試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新年(公歷一月一日)一天。
(四)春節(初一至初五)五天。
(五)勞動節一天。
(六)國慶節三天。
(七)清明節一天。
(八)端五節一天。
(九)中秋節一天。
由于工作需要員工不能正常休息的,則安排在當月補休,休不上公司給予補上工資。
(十)病假:一天扣一天工資(有正規醫院的病歷)。
(十一)事假:一天扣兩天工資。
(十二)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十三)婚假:可享受三天帶薪工資,多休不繪工資。
(十四)產假:可享受七天帶薪工資,多休不給工資。
(十五)喪假:不給工資(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去世,公司給200元持恤金。
五、員工的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員工的權利。
(一)員工有參于企業一般業務的權利。
(二)員工有按付出的勞動享有報酬的權利。
(三)員工有每周休息一天和法定假日按單周計算的休假權利。
(四)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享受三險一金的權利。
(五)員工有接受企業培訓各教育的權利。
(六)員工有按企業規定程序辭職權利。
第七條員工的義務。
人為損壞維修費用自行承擔。工作時要求穿工裝配戴工牌,工牌丟失交10元可以再領。
(二)員工有保守企業和客戶所有機密的義務,如泄露機密將賠償相關損失。
(三)員工有積極參于公司組織的各項活動的義務。
(四)員工有通過干好本職工作為企業做貢獻的義務。
(五)員工有適應工作提高專業能務和協作水平的義務。
六、勞動報酬。
第八條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遇節假日可以微調發薪日期。沒有特殊情況公司不予提前借資,公司工資屬于保密范酬,不允許代領,不得打探他人工資,如果工資泄密將對泄密人取消暗補工資。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轉正后的月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稅前)。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條滿年后組長每年增加80元工齡工資,普通員工增加50元工齡工資。
第十一條根據經營情況,盈利狀況及員工表現決定年終獎金的發放。
七、社會保險與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社會保險費用。其中單位應繳部分由甲方繳納,個人應繳部分由乙方繳納,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為扣繳。
第十三條過了試用期員工可帶薪享受單周法定假日,即使公司給予享受正常待遇,如果試用期未滿主動離職,公司將扣回給支付的工資。
第十四條,工作餐:除公司正常安排外,個人外用要作餐,早餐每人3元標準,午餐、晚餐每人7元標準。外出工作人員,單位安排住宿外,每天每人2元標準水果補貼,由帶組組長負責,多余自行承擔。
第十五條差旅途中計薪標準:乘車3小時——6小時按半天計算工資,6小時以上——10小時按一天計算工資,10小時以上——15小時按兩天計算工資(以車票計算)。
八、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勞動記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九、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新聘用員工基礎試用期三個月,在三個月內適用期未滿員自動離職的可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打申請,公司安排好接替人選后方可離職,否則公司將追究由于個人行為無故離職給企業帶來的損失。
第十八條公司正常離職的員工,提前一個月打書面申請,公司安排好接替人選后方可離職,否則公司將追究由于個人行為無故離職給企業帶來的損失。
第十九條公司正常辭退的員工,公司將在十日內支付工資。
第二十條公司開除的員工,要追究其給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如果工資不夠賠償,將其余在三個月內補上,對于嚴重違紀,觸犯國家法的,公司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簽訂的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未到期,原勞動合同有效期順延至培訓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到期為止。
甲方(蓋章):乙方: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