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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篇一
第二條 施工項目: 簽訂時間:
第三條 有效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
第四條 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三次不聽從整改,今后不得承接我司業務。
2、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3、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材料進場需要檢查是否有出產合格證,同時應經甲方現場負責人或監理工程師驗證后方可使用。
……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設臵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政府、有關部門關于食品衛生監督、管理的文件精神,同時為保障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落實,做到責任到人,防患于未然。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責任書。
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食品衛生的第一責任人。對所管轄區域的環境衛生、食品衛生負有直接的責任,并有責任、有義務組織全體職工認真學習并執行本責任書所列條款。
1、嚴格遵守國家《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有關產品標準。
2、保證食品必須經檢驗合格后出售,未經檢驗及檢驗不合格的產品決不出售。
3、保證食品加工工藝流程科學、合理,生產加工過程嚴格、規范,對生產關鍵工序進行嚴格控制。保證生產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劑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不使用非食用性原輔材料加工食品。
4、保證食品的包裝材料、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包裝、工具、設備安全,保持清潔,對食品無污染。
5、積極配合執法部門依法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和日常監管。
(二)加強環境衛生管理,營造整潔、大方的就餐服務環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餐廳的環境衛生工作,保持餐廳地面、餐桌椅、灶臺、服務臺、收費機衛生。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充分利用餐廳現有設施設備,保持餐飲用具潔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
(三)加強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健康監督和衛生知識培訓
餐廳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健康檢查、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對新進人員,必須先辦證后上崗;管理人員有責任對餐廳工作人員進行健康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中關于食品加工人員的衛生要求,對餐廳職工進行嚴格監督、管理。對不符合要求的個人,立即責令其整改,執意不改的或故意拖延時間的,可勒令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四、嚴格食品原材料、調料和食品添加劑的管理,防止食物中毒 嚴格驗收、保管貨品原材料,保證食品原料新鮮、無腐爛、無蟲害、無變質現象;對味精、食鹽、醬油、醋等調味品和食品添加劑,凡過期、變質、標識不清或感官性狀異常的,一律不得使用。
五、嚴格環境、食品衛生管理,做到制度化、責任化,對各餐廳各崗位工作人員進行嚴格要求,培養其衛生習慣和衛生意識,真正做到各履其職,各負其責。
六、責任追究
本責任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為執行細則,對違反其中任何條款所造成的事故或責任,將追究本部門責任人和崗位負責人責任。
七、獎懲
對認真履行本責任書條款,確保全年無食品衛生安全事故和重大隱患的責任人,公司將給予適當的獎勵。
八、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公司留存一份,各部門留存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公司(簽字蓋章): 部門: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篇二
乙方:
安全合同協議:
一、乙方起重負責人及吊機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現場有關安全技術規定要求,同時嚴格遵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如違反上述要求擅自操作發生人身傷亡、設備損壞事故,后果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應提供吊機操作人員資質上崗證(特殊工種證件),年度車輛驗審證件、車輛保險單、卡證。不得帶病運行,如因吊機故障而發生設備、人身或其他原因乙方造成事故,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三、起吊前乙方應對吊機工作位置支腿地基是否結實進行測定檢查,并不得超載起吊重物。
四、起吊時吊臂下方嚴禁站人,重物離地后應進行沖擊試驗,乙方應再次檢查各受力部位情況,確保安全后準許進行,重物懸掛空中升降轉位時,應控制擺動,保持穩定,同時吊機司機要注意乙方負責人指揮信號、手勢等。
五、在變電所內吊裝,乙方與帶電站分保持足夠安全距離10kv(2米):35kv-110kv(4米),同時遵守甲方所交待的安全注意事項。確定吊機位置在城區街道人員密集地段地吊重物,必須加設圍欄并有專人看護。(需甲方協助提供采取安全措施要求,經雙方確認后進行)。
六、乙方違背安全合同注意事項,而違章、違規吊裝,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接受處罰。
七、如甲乙雙方對上述安全條款認可并簽名,工作單和安全合同協議生效。
甲方: (簽名蓋章)
乙方:吊機車主(簽名)
20 年 月 日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篇三
甲方:學校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學生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在參加實習前,對乙方進行紀律教育、安全教育和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等。
2、甲方在實習期間不定期派教師了解學生實習情況,與實習單位進行協調溝通,進一步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應認真履行實習期間的各項安全要求,嚴格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一切在實習單位工作人員指導下工作,嚴禁盲目擅動,嚴禁違規操作,確保安全。
2、乙方嚴禁在實習期間內外出游玩,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確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發生;嚴禁一切危險、違法活動。
3、實習期間乙方根據實習環境、實習工種等情況自行購買意外傷害險等相關險種。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實習期內,由學校統一安排實習單位的學生,由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將盡力協助乙方共同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追究責任,但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乙方自主選擇實習單位的,如出現意外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自己負責處理。
2、如果乙方因違反本協議以及學校、用人單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條例、操作規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實習期間,確需中途離開單位或終止工作,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征得學校主管部門的同意批準,并跟實習單位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離開。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其它約定
1、實習期,即協議期限為: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2、學生正式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務合同后,其當事行為,均由學生負責。
3、以上未盡事宜,視情雙方協商處理。
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留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年 月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篇四
乙方:__________(車型:______車牌號:______駕駛員:_____)
為規范和加強我市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建立優良的運營秩序,確保學生乘車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責任協議書,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職責:
一、落實接送學生車輛安全管理責任制。
校(園)長是接送學生車輛管理第一責任人,必須負總責,親自抓,把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管理列入學校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常抓不懈。分管領導要靠上去抓,管理人員要專人專車,確保不出現管理死角,不發生安全事故。并將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年終考核內容。
二、建立接送學生及車輛臺帳
1.學校對學生接送車輛和駕駛人信息、接送方案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2.學校負責統計參加接送的學生數及居住分布情況,會同交通、公安等部門制定行車路線,并代收接送車費與承運人統一結算。
3.嚴格檢查接送學生車運營資格。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無論其權屬如何,學校都有責任和義務對其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切實加強對學生的乘車安全管理
學校要成立以校(園)長為組長的接送學生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落實學生接送的安全管理措施。
1.安排專人組織學生乘車,維持秩序,承運車輛必須服從學校的指揮調度。
2.對非法車輛接送學生以及超載等違規運營行為,學校要及時制止學生乘坐,并向學生家長做好解釋工作,在得不到有效解決的情況下要向公安交警部門和當地政府進行匯報,并落實整改措施。
3.如遇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車輛出行前,主動聯系車輛駕駛員強化安全措施后,方可出行,若車輛不能出行,由學校負責通知乘車學生。
4.實行專人跟車護導。學校要指派專人全程跟車,了解路況及車輛安全行駛情況。維持運行途中的學生乘車秩序,監督乘車學生保持車內衛生。
5.監督接送學生車輛時速限制在安全系數(40公里)以內。如出現超速,及時阻止,駕駛員必須服從,否則后果自負。
6.監督檢查駕駛員有無飲酒現象、是否換用駕駛員等,出現上述情況,要停止組織學生乘車,及時報告值班領導。
7.發現接送學生車輛有順路載客、參與客運市場經營、包租給單位或個人作客運用車等違規現象,要及時教育制止。對嚴重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車輛,由學校上報教育局及相關部門處理,直至取消其接送學生車資格。
8.安排專人每天一次對每臺車、每批次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統計匯總。
9.學校將學生交通法規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于乘坐學生接送車輛的學生,應當進行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
四、建立健全會議制度,落實安全責任
1.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學校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與交警中隊、中心初級中學、交管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查找分析接送學生車及其駕駛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研究加強和改進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2.建立交通安全例會制度
學校要每月召開一次交通安全專題會議,組織車主及駕駛員開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動,通報車輛安全運行情況,樹立遵守交通安全典型,做好經驗介紹,確定重點監管對象,落實整改措施。
五、嚴格執行核定的收費標準。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提高票價。
乙方責任:
1.接送車須七座以上客車,具備合法手續及有效行駛證。嚴格禁止使用貨運汽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或者拼(組)裝車以及達到國家規定報廢標準的客運車輛接送學生。
2.接送車輛檢測實行半年一次強制檢測,即每學期開學前檢測一次。
3.接送車輛必須參保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險和乘車人員保險。
4.學生接送車的駕駛員必須持有準駕車型三年以上的駕駛資格,并具備相應期間的安全駕駛經歷,駕駛記錄良好,最近三年內未發生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嚴禁沒有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接送學生的車輛。
5.承運人(駕駛員)與被接送學生之間建立承運合同關系,承運費用按物價部門的定價與學校統一結算,不得隨意加價,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接送學生,否則須承擔賠償責任。
6.承運車輛只能專業從事學生接送營運,不得用于其他營運活動,如有違法則直接取消接送資格。
7.承運人(駕駛員)必須服從學校的調度指揮。在規定的時間到位接送,因故不能正常運營時,應當及時通知學校。
8.承運人(駕駛員)須對車輛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確保車輛運行安全。
9.承運人(駕駛員)要做到“三定”,即定人、定車、定線路。定人:即每輛車要有固定的駕駛員,不能隨意更換,如要更換,必須到交警部門備案,經審核方可更換;定車:即接送學生的車必須是固定的車輛,且車況良好。定線路:即接送學生必須沿固定的線路行駛,不能隨意更改,避免給學生和家長造成不便。
10.在接送途中,駕駛員不得有順路載客、超載、超速(每小時40公里)、隨意接聽電話、吸煙、酒后駕駛等違規行為。
11.接送學生專用車輛,必須有“接送學生專用車”的標識。
12.承運人如有違規,發現一次即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并作一次違規記錄,違規記錄達三次或違規情節嚴重的,即由公安局會同相關部門及學校取消該車的接送資格并在三年內不得從事接送學生的業務。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篇五
一、機動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應遵循行人優先原則,主動避讓行人,嚴格按道路標志、標線進行行駛。機動車駕駛員嚴禁酒后駕車、違章行駛、亂停亂放。
二、機動車駕駛員應積極參加政府交通管理部門和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隨時更新自身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知識和安全駕駛知識與技能。
三、行車時做到文明禮貌,按照路線行駛,不搶道,不強超搶會,不超速行駛,不開冒險車;注意勞逸結合,保證駕車時精力充沛,不疲勞駕駛,不超載超員,不將車交給無照人駕駛,絕不酒后駕車;停放車輛地點安全可靠;不駕駛套牌車、安全技術狀況差或來源不清的機動車,不駕駛無牌、手續不全車輛上路行駛。
四、公務車輛的專職駕駛人員,不允許將本人所駕駛車輛交他人駕駛;不搭載與公務公干無關人員,不允許易燃、易爆物品上車;不私自出車。
五、駕駛私家車、摩托車、騎自行車、步行上下班應按合理的時間、合理的路線往返。駕駛私家車的,不搭載同事上下班。
六、機動車駕駛員應認真做好車輛的日常保養工作,行車前應對車輛進行認真檢查,車輛各部件須符合安全行車要求,嚴禁開故障車上路行駛。上路行駛的車輛應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并配備滅火器材。
七、對于酒后駕駛車輛、違章超過12分和發生交通責任事故者,除了接受公安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處罰外,還要按照公司交通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公司、員工各執一份。
此協議自年月日起生效。
___有限公司(蓋章)
委托代理人:
員工簽字:
年月日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篇六
一、明確安全責任
家長是本次考試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考試接送工作,負責考生路途安全。班主任及帶隊老師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二責任人,應做好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組織和管理。
二、責任要求
1、家長必須按時將考生送到考點,待考試結束后將考生接回家中。
2、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
3、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學習用品,以免丟失。
4、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班主任及帶隊教師反映情況。
5、考生在非考試期間有事外出,須得班級帶隊教師同意方能外出。
6、考生不得去買霉爛、變質、腐蝕食品,更不得去買麻辣棒等垃圾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7、考生考試結束,集體放學,由家長統一接回家,考生必須立即回家,不得走家串戶、在途中逗留,更不得下河洗澡。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班級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后果由家長負責。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小學:
年 月 日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篇七
乙方:
甲方將堆場作業車試驗發包給乙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為《堆場作業車技術合作協議》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試驗項目
1、試驗名稱:堆場作業車
2、試驗地點:位于
3、 承包范圍:對zl30裝載機進行堆場作業車改裝試驗;技術培訓和生產工人培訓。
4、 承包方式:乙方負責技術指導/包工包料/技術指導+人工雇傭
二、 試驗項目期限
本試驗工程具體開工日期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有效工期以工程承包合同為準。
三、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乙方人員施工所需機械、工具及安全用具進行審查。
2.協助乙方清理作業場地,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3.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違反有關安全規程制度或不按工藝要求操作,忽視施工安全、質量的情況,甲方有權予以制止,直至停止乙方工作,令其進行整頓,并根據情節輕重處以罰款。
4.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甲方人身及設備事故,由甲方負責組織有關單位調查、統計上報,并追究乙方責任,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單位全部承擔。
5.因甲方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和約定的安全條款經乙方提出而甲方仍堅持執行發生事故時,甲方應負全部責任,乙方未提出異議的,甲、乙雙方應負同等責任。
6.嚴禁違章指揮,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甲方應負主要責任。
7.甲方應認真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中建設單位應負的責任,因違反本條例而造成的事故,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試驗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3、施工單位負責施工中全過程安全管理,對承包工程施工負全面的安全、文明、質量責任,開工前對參加施工人員必須進行體檢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習和考試,合格后方可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參加施工。
4、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5、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6、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7、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工程須由施工單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不限于以下條款)
(1)高處及交叉作業;
(2)起重及大件吊裝作業;
(3)焊接安全用電;
(4)焊接與切割的防火防爆。
(5)操作鏟車和堆場作業車。
8、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及安全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安全注意事項向施工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9、在有危險性生產現場區域內作業,對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高空墜落以及引起生產設備事故、電網事故時,應事先制訂專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交甲方審查合格后實施。未履行本責任擅自施工作業而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10、乙方必須加強安全管理,遵守安全規程,施工紀律,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施工中嚴格執行定置管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11、由于乙方負主要責任發生人身及設備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向甲方賠償。
12、施工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凡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進行施工而造成的事故及后果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及工程監理、甲方制定的有關制度及規定等,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凡違反上述規定進行施工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4、發生甲方違章指揮、強令施工人員冒險作業或者施工過程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乙方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及施工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乙方有權建議甲方組織施工人員撤離危險現場。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項
1.施工人員生產現場必須帶安全帽。
2.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2米及以上時,施工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乙方自配)
3.嚴禁不辦理開工手續作業。
4.嚴禁施工人員酒后上班作業。
5.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碰運行設備或超越指定的工作范圍。
6.嚴禁施工人員翻越、拆除防護欄桿或其它安全設施。
7.嚴禁施工人員誤動、誤蹬帶電設備。
8.嚴禁施工人員高處作業時,上下拋擲工具、材料。
9.嚴禁工作聯系不清,盲目施工。
10.未經甲方同意,嚴禁使用消防水設施(火災除外)和亂接臨時電源。
11.施工現場有燒傷或燙傷可能時,施工人員應注意防護,并避免靠近熱體。
12.腳手架應按規定搭設牢固,符合安全技術要求。
13.高處作業應按規定裝設安全圍欄、警告標志,注意做好安全防護
14.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必須履行以上安全注意事項以及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如因乙方違章而發生事故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六、本協議安全責任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執行。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試驗安全責任協議書篇八
乙方:
為了確保煤氣區域工程項目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依據《安全生產法》、《冶金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6號)、《工業企業煤氣安全規程》(gb6222-20__)和凌-鋼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明確乙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預防煤氣區域施工安全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為凌-鋼生產設備的維修工程項目。
第二條協議期限:
第三條煤氣區域維修安全管理內容
維修主要指豎爐、高爐、轉爐、燒結機煤氣設備的維修。
(一)應制定三個方案:一是檢修工作方案;二是停氣和吹掃方案;三是送氣置換方案。
方案應包括組織指揮機構,檢修內容和涉及范圍,檢修程序,安全措施和應急處置等內容;應辦理有關作業的許可證,做好安全確認,并進行嚴格檢測并記錄,做到統一指揮,令行禁止。
(二)負責施工的單位必須與業主單位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同時經各有關部門認可并辦理相關手續。
施工企業應對自身范圍的安全工作承擔責任。
(三)檢修實施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四)作業人員應隨身佩戴便攜式一氧化碳報警儀,作業環境有害氣體濃度超標或氧氣濃度不足時,應佩戴空氣或氧氣呼吸器,設專職監護人。
(五)作業場所應設有逃生及救援通道。
(六)維修規定內容不得改變,否則必須重新申請。
項目完成后由凌-鋼現場負責人簽字確認。
(七)施工作業要求:
1.施工中要嚴格遵守制定的施工單項安全措施,動火點必須備有相應、有效的滅火器材和一氧化碳測定器;進入煤氣設備或管道內作業,必須配備便攜式一氧化碳測定器和便攜式氧氣測定器,并采取聯系呼叫措施予以安全確認;工作人員每次進入設施內工作的間隔時間至少在2小時以上,中間到無煤氣地點休息。
(1)工作場所應備有必要的聯系信號、煤氣壓力表及風向標志等;
(4)距作業點10米以外才可安設照明裝置;
(5)不應在具有高溫源的爐窯等建、構筑物內進行帶煤氣作業。
3.帶煤氣動火補焊等作業,必須保持管內煤氣正壓不低于100pa,在動火點附近安裝校驗有效期內的適用壓力表,專人連續監視壓力,并用對講機保持聯系,無法確保規定壓力時應立即停止作業。
(八)停氣應做到:
1.確認全部止火。
使用按規程規定有效可靠的裝置關閉入口煤氣及儀表導管閥門,檢修設備與運行中的設備要用盲板或眼鏡閥可靠切斷。
打開末端放散管,確保內部煤氣吹凈。
2.末端放散應高出煤氣管道、設備或平臺4米,距地面不小于10米,車間內部或距車間10米以內不經常操作的放散管必須高出建筑物的屋檐,操作時應站在上風口,必要時在放散口附近劃定警戒區,區內禁止有火源,并注意煤氣不要逸入周圍房屋。
3.高爐煤氣管道停氣時,從煤氣來源閥門后附近通氮氣趕煤氣,也可采用打開所有人孔,自然通風或強制送風趕殘余煤氣。
4.焦爐煤氣或混合煤氣管道停氣時,向管道始端通入氮氣,也可先通入高爐煤氣趕殘余煤氣,后按趕殘余高爐煤氣的方法處理。
5.排水器由遠而近逐個放水驅除內部殘余煤氣。
6.在管道末端和各死角處做爆發試驗,如點不著,可停止通氮氣,打開人孔通風,待含氧量達18%和一氧化碳含量合格后,方可進入管道內工作。
(九)送氣應做到:
1.清除管道內雜物,清點工具,人數齊全后封閉人孔和手孔。
2.所有閥門應完好無損,能按要求關閉和開啟。
3.將排水器灌水滿流,保證達到規定要求的水封高度,關閉排水管閥門和試驗頭閥門。
4.管道及附屬設備上停止動火作業,煤氣管道周圍不得有火源和大于200℃的高溫物質。
5.打開末端放散管,從管道始端通入氮氣趕空氣,在末端放散管附近取樣試驗至含氧量低于2%。
6.打開閥門引入煤氣,同時停止通入氮氣,以煤氣趕氮氣在末端放散管處做爆發試驗,連續三次合格后關閉放散管。
7.打開儀表導管的閥門,恢復儀表指示。
8.改擴建及大修后的煤氣管道必須經嚴密性試驗和全面檢查驗收合格后才能送氣。
(十)發現煤氣泄漏,不能盲目冒險作業和冒險搶救。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乙方負責。
”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該工程項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現場由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二)乙方施工前,必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特殊工種上崗操作證、本次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相關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相應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
為甲方提供施工人員的具體人數及姓名。
(三)施工前,第一責任人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現場,患有心臟病、高血壓、恐高癥、癲癇病等人員高空作業,不許使用未成年工上崗。
進入現場必須自行配備和正確穿戴好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
(四)需使用甲方或凌-鋼的機械、電器、起重設備時,必須經甲方或凌-鋼主管單位同意,方可使用,乙方不得私自使用、操作以上特殊設備;自帶設備、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否則出現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相關的安全責任。
(五)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項目區域外的場所觸摸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設備,否則因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相關的安全責任。
(六)乙方的任何人員均不得在施工區打架斗毆、酗酒,嚴禁酒后上崗。
如果遇到雨雪雷電等特殊氣候時,野外、高空、外房頂作業,必須停工。
(七)乙方負責此項目過程中的現場施工全部安全責任,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根據事故的分析結果,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公章):乙方單位(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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