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肯定對各類范文都很熟悉吧。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耕地作墳地協議書篇一
甲方: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雙方本著相互支持、相互幫助、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將屬于自己的'位于xxx出讓給甲方用于安葬墓地使用(即:墓地后后坎抵達承包地,前坎抵達承包地,長大約,左右寬),并且保證今后甲方對該地的永久使用權,且保障甲方安葬時用地及人員進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時間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掃墓活動),乙方無權干涉。
二、甲方取得使用權后,可以為其營造墳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撓。
三、墓地出讓金:大寫元整(小寫:元)。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交付土地出讓金)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如有違約者,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另一方墓地出讓金的三倍即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證人各執一份。特此協議。
甲方簽字:
甲方子女:
簽字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字:
乙方子女:
簽字時間:年月日
中證方:
簽字日期:
年月日
耕地作墳地協議書篇二
經雙方協議商定,甲方棗刺梁大隊第五隊集體出售給乙方土地一塊,此地塊四界坐落在甲方檸條峁之內。東西寬米;南北長米;合平方米,共折合地價:元。具體事宜如下:
一、以立約之日起,乙方人在此地內作于祖墳用地,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阻攔。墳地內付植物,絕不能破壞。
二、此地塊權屬清楚,四界分明,地權永遠歸乙方人管理,使用或轉讓他人的權利。
三、甲、乙雙方互不違約,如有一方違約,按照總地價加倍賠償另一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四、此地款一次性付給甲方,分文不欠,以約不憑。
五、上述條款,甲、乙方必須遵守諾言,互不反悔,以約為證,特此立約。
甲方:乙方:
立約時間:年五月二六日
耕地作墳地協議書篇三
乙方:xx鎮磚井村陳
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在甲方地界內,有償占地建墳,建墳地址位于甲方小底村西小底西組吳小朋南谷砣地供乙方使用。
一、甲方提供長27米、寬20米土地為乙方建墳使用,并負責協調有關事項,甲方及農戶應為乙方使用提供方便。
二、乙方在上墳期間,注意防火,否則后果自負。
三、乙方必須在建墳前,一次性付給甲方人民幣兩千元整。
四、使用期限為永久性使用。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墳占地協議書墳占地協議書。
甲方:xx鄉小底村村民委員會
乙方:xx鎮xx村
20xx年11月12日
耕地作墳地協議書篇四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家庭需要,欲在位于武平縣城廂鎮東崗村二十一組長坎里烏石頭下甲方擁有所有權的林地(自留山)上安葬自己已過世的.老人。現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雙方本著相互支持、相互幫助、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武平縣城廂鎮東崗村二十一組長坎里烏石頭下甲方擁有所有權的林地(自留山),所有權永久屬于甲方,乙方永久無權擁有該地塊的所有權。現暫時給乙方作墓地使用。
二、乙方用于安葬墳墓的林地(即:墓地長: 米,寬: 米。面積: 平方米)乙方保證只作為墳地使用,不作他用。協議簽訂后,乙方有權前往墓地進行修造墓地、掃墓等活動,但不得毀損甲方除墓地以外的植被、林木等。
三、如果甲方要將該林地用作建造房屋等其他用途,乙方墓地會妨礙甲方施工時,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遷走墳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遷墳,遷墳費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一概不負責。自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乙方應自覺遷墳,逾期不遷甲方可自行處理。
四、如遇國家征占地時,土地補償款歸甲方,地上附著物、墳墓建造補償款歸乙方。在墳地存留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國家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致使雙方協議無效,由此給甲乙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各自負責,與對方無關。
五、協議繼承方式: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因為一方或雙方喪失執行能力,將由甲乙雙方配偶、子女和其他有關法律繼承人繼承,履行協議相關義務和權利。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協議
甲方:(簽字、手印) 身份證號: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手印) 身份證號: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中證方: (簽字) 身份證號: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身份證號: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鍵入文字]
耕地作墳地協議書篇五
甲方:_________代表人:
乙方:_________ 乙方
為了安葬雙親骨骼需向甲方購買一塊墓地,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買賣墓地事宜達成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經甲方同意,選擇在甲方的( )坡地中購買一塊地作為墓穴,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費:元/平方米,共計人民幣 ( )元。在簽訂協議書時一次付清。
第三條 乙方在獲得甲方代表人簽字后,即獲得該墓穴的永久使用權。
第四條 乙方所購的墓穴(地)自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這塊地中種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責任而造成墓穴(地)損失,由甲方負責修補及更換。
第五條乙方應愛護墓穴(地)周圍甲方的果樹和設施。如有損壞,則須按實際損失賠償給甲方。
第六條 乙方在使用墓地的過程中,如果有不明真相的人員或者屯內人員干擾和阻撓的,由甲方負責出面解決。 第七條 不可抗力條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2.如遇國家或政府政策變化或調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義務方的責任。
第八條 由于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變更對本協議不受任何影響。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假如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即時生效。
甲方代表人(簽字、手印): 甲方到場人員(簽字、手印):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手印):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 ____
耕地作墳地協議書篇六
甲方:身份證號:(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本著相互支持、相互幫助、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將屬于自己的位于xxx出讓給甲方用于安葬墓地使用(即:墓地后后坎抵達承包地,前坎抵達承包地,長大約,左右寬),并且保證今后甲方對該地的永久使用權,且保障甲方安葬時用地及人員進出墓地通行,今后甲方任何時間前往墓地(包括修造墓地,掃墓活動),乙方無權干涉。
二、甲方取得使用權后,可以為其營造墳墓,乙方或他人不得干涉和阻撓墳占地協議書合同范本。
三、墓地出讓金:大寫元整(小寫:元)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定(交付土地出讓金)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如有違約者,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另一方墓地出讓金的三倍即元。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中證人各執一份。特此協議。
甲方簽字:
甲方子女:
簽字時間:年月日
乙方簽字:
乙方子女:
簽字時間:年月日
中證方:
簽字日期:
年月日
耕地作墳地協議書篇七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在甲方地界內,有償占地建墳,建墳地址位于甲方小底村西小底西組吳小朋南谷砣地供乙方使用。
一、甲方提供長27米、寬20米土地為乙方建墳使用,并負責協調有關事項,甲方及農戶應為乙方使用提供方便。
二、乙方在上墳期間,注意防火,否則后果自負。
三、乙方必須在建墳前,一次性付給甲方人民幣兩千元整。
四、使用期限為永久性使用。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11月12日
耕地作墳地協議書篇八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家庭需要,欲在位于_____縣城廂鎮東崗村二十一組長坎里烏石頭下甲方擁有所有權的林地(自留山)上安葬自己已過世的老人。現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雙方本著相互支持、相互幫助、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_____縣城廂鎮東崗村二十一組長坎里烏石頭下甲方擁有所有權的林地(自留山),所有權永久屬于甲方,乙方永久無權擁有該地塊的所有權。現暫時給乙方作墓地使用。
二、乙方用于安葬墳墓的林地(即:墓地長: _____米,寬: _____米。面積:_____ 平方米)乙方保證只作為墳地使用,不作他用。協議簽訂后,乙方有權前往墓地進行修造墓地、掃墓等活動,但不得毀損甲方除墓地以外的植被、林木等。
三、如果甲方要將該林地用作建造房屋等其他用途,乙方墓地會妨礙甲方施工時,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遷走墳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遷墳,遷墳費用由乙方自理,甲方一概不負責。自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乙方應自覺遷墳,逾期不遷甲方可自行處理。
四、如遇國家征占地時,土地補償款歸甲方,地上附著物、墳墓建造補償款歸乙方。在墳地存留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國家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致使雙方協議無效,由此給甲乙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各自負責,與對方無關。
五、協議繼承方式: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因為一方或雙方喪失執行能力,將由甲乙雙方配偶、子女和其他有關法律繼承人繼承,履行協議相關義務和權利。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協議
甲方:(簽字、手印)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手印)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中證方: (簽字)
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耕地作墳地協議書篇九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就農村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權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甲方將其位于 鄉(鎮) 村 組 畝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從事 。
轉讓的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權為長期轉讓。
轉讓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權的轉讓金為 元人民幣。甲方相關非耕地(四荒地)使用地塊時對該地塊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的,可收取合理的補償金。本合同的補償金為 元人民幣(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為零元)。兩項合計總金額為 元人民幣(大寫: )。
乙方采用現金方式一次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為 年 月 日。
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權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于 年 月 日將轉讓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權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實地一次性全部交付。
1、轉讓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權必須經發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有關手續,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承包經營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約獲得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權后取得新的承包關系。
4、乙方獲得非耕地(四荒地)使用權后,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收益、轉租、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置權等權利。
5、甲方在簽訂合同后應當保證其家庭成員不得干涉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任何權利義務,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由甲方和其家庭成員共同承擔連帶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轉讓總價款的20%。
2、如果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時,除支付違約金之外還應當加倍支付賠償金。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發包方同意并經 鄉(鎮)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或鑒證后生效。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