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方案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方案。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劃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學生手機管理方案版篇一
隨著手機的普及以及手機功能的不斷拓展,中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日益突出。為避免學生不當使用手機,創造良好的教與學氛圍,向學生提供安全的、有保障的學習環境,借鑒區內外中小學手機管理的經驗,制定本辦法。
加強學生手機管理主要是為了規避以下可能引發的問題:
1.引發攀比心理;
2.導致偷盜、搶奪和潛在的欺負行為;
3.影響學習,比如分散注意力、干擾課堂、考試作弊等;
6.從微波輻射安全角度來看,學生經常使用手機可能有害身體健康。
1.禁止學生帶手機進入學校。
2.如果學生確需帶手機進入學校,學生及家長必須填寫承諾書,家長務必陳述學生帶手機入校的理由。并獲得學校批準。
經學校批準同意帶手機進校的學生須同時遵守以下規定:
(2)在課堂上必須關機;
(4)同學之間不得相互借用手機;
(5)不得在教室、宿舍或教師辦公室充電;
(6)出于安全和禮貌,不允許使用耳機;
(7)必須確保手機中沒有暴力或低級的圖片;
(8)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帶手機入考場,考試期間可交由老師暫為保管。
經學校批準同意帶手機進校的學生使用手機應承擔的責任:
(1)在上學或放學路上手機丟失或被盜,學校不承擔責任;
(3)若因充電或其他行為造成任何安全事故,責任由手機所有人承擔;
(4)建議學生為手機設置密碼,學生要對手機涉及的隱私負責,學校對手機中的信息資料的損壞或丟失不負責任。
3.家長如需聯系學生,可以通過班主任、老師或門衛等途徑傳遞信息;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學生可以使用學校設置的專用電話聯系父母。
1.如果學生帶手機,而沒有提交承諾書或沒有被學校批準,手機須交由學校暫收代管,并通知家長一星期后取回。
2.學生違規攜帶手機到校或獲學校批準帶手機到校而在校內外違規使用手機,初犯予以全校通報批評,重犯予以校級處分,屢教不改者直至開出學籍勒令退學處理。并對造成嚴重后果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其它可以隨身攜帶的移動通信工具,包括各種式樣的電子音視、游戲機等便攜式無線娛樂設備的使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學校學生手機管理方案版篇二
一、利用手機打游戲。
二、利用手機聊天。
三、利用手機考試作弊。
四、增加父母額外負擔,滋生攀比心理。
五、青少年的免疫系統比成人要脆弱,更容易受手機輻射。
為了我們更好的健康成長,我自愿承諾:
1、不帶手機(含手表手機)進校園。
2、不能在上課期間用手機(含手表手機)打游戲、聊天等影響自己和他人的學習行為。
3、自習時間不能在教室里玩手機(含手表手機)影響他人學習。
4、不得利用手機下載不健康的視頻和圖片。
5、如果因自己使用不當,影響到課堂教學秩序和課堂教學紀律的,老師有權沒收手機并保留至學期結束后由家長親自領回。
9、本信守簽字之日起執行,望大家共同監督。
學校學生手機管理方案版篇三
為了進一步鞏固學校育人環境,優化學生思想,使學生文明勤學、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xx〕3號)及《普洱市教育體育局關于轉發云南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寧洱縣中小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以“遠離手機,健康成長”為主線,以“杜絕校園內學生使用手機”為宗旨,充分發揮教師引領示范作用,培養學生積極進取之心,提高學業成績,從而使學生成人成才。
成立寧洱縣中小學生手機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縣教育體育局局長任組長,其他局領導任副組長,局相關股室負責人和各學校校(園)長為成員。
(一)嚴格條件,細化措施。原則上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確有將手機帶入校園需求的,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進校后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要求各學校要制定手機管理具體辦法,各學校要明確手機進入校園的原則、程序和統一保管的場所、方式、責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裝置,避免簡單粗暴的管理行為。
(二)精準服務,優化管理。要堅持以人為本,充分考慮學生在校期間與家長溝通的需求,因校制宜,以適當方式提供家長和學生聯系的便捷途徑,解決通話需求。優化學校管理,學生入校后,需和家長聯系時,學校要提供通話條件;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布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三)宣傳教育,正確引導。各學校要將手機管理作為增強學生綜合素質的重要方式,通過開學第一課、國旗下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并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信息素養、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質。每學期開學第一周要集中開展手機使用、管理專題教育。
(四)家校合作,形成合力。各學校要通過發放致家長一封信,向家長宣講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加強手機管理的必要性和具體措施。家長應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言傳身教,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學校要指導、鼓勵學生家長和孩子一起制定手機使用管理家庭公約,引導學生在家期間養成正確使用手機的良好習慣。
(五)強化監督,保障落實。各學校要確保手機有限帶入校園、統一保管、禁入課堂等要求落到實處。要廣泛聽取意見建議,及時解決學校手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監督領導小組要將學校手機管理工作納入責任督學經常性督導范圍,適時對學校手機管理情況開展督導,確保有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一)加強組織保障,推進學生手機管理常態化。各學校要成立校長任組長,德育副校長任副組長,德育主任、各班主任為成員的手機管理小組,負責學校學生手機管理工作,使本校學生手機管理工作良性發展。
(二)強化宣傳教育,促使教師、學生、家長對手機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充分利用家長會、家長微信群、家訪等方式宣傳中小學學生手機管理辦法,形成工作合力,保證學校手機管理工作效果。
(三)嚴格管理,失職問責。各學校要增強責任心,嚴守紀律,規范自己的行為。學校要適時對手機管理情況開展檢查,確保有關要求全面落實到位,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學校學生手機管理方案版篇四
1、學校不提倡學生把手機帶入校園,更不提倡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如有丟失由學生個人負責。
2、學生確實需要帶手機的,由家長填寫正式申請表,經班主任和學生處批準后方可帶入。申請表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學生處各一份。
3、學生進入教學區(教室樓、實驗樓、會議室)嚴禁使用手機,有攜帶手機的同學必須讓手機處于關機狀態,上課和課間時間(含晚自修)不準使用手機。
4、考試期間任何人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一經發現,一律視為作弊。
5、住宿生晚上熄燈后,應將手機關機或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后,使用手機在宿舍聊天,聽音樂、大聲喧嘩,影響他人休息。
6、若學生違反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應當接收手機,并及時將手機等轉交給班主任處理。
7、一個學期內出現兩次以上(含兩次)違規使用手機者,學校取消其帶手機進校園的資格,并視情節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
學校學生手機管理方案版篇五
學校不提倡學生上學期間攜帶使用手機,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報政教處備案。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短信息;
3、玩手機(如看視頻、聽音樂、qq聊天、看電子書籍、游戲、上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不健康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系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斗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后交政教處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一)、若在上課期間、課間、集體活動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等,可扣留其手機交政教處,手機問題處理后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后,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并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二)、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