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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安全應急預案制度篇一
為了加強和改進學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平安地學習、工作、生活,創建“平安、衛生、文明、和-諧”校園,防范師生安全事故發生,并能快速、及時、妥善處理突發的安全事故,切實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校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組? 長:,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
副組長:、協助校長全面負責校園安全工作。
副組長:(當地派出所所長)。
成? 員:教務主任、大隊輔導員、總務主任,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3、領導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并保證領導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現場指揮系統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長負總責,各主管領導各負其責,協調各部門統一行動。突發事件的臨時指揮實行值周制度,即值周行政領導負責,再逐層報告。
安全工作聯絡電話 :
火? 警:119
匪? 警:110? 急救中心:120? 防疫站:5273433
五、應急措施
1、每天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后教師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發生交通事故,由帶值周領導負責處理,班主任把學生送往醫院,同時通知其家長,并及時報警。
2、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教師看護。若學生發生擁擠踩傷事件,看護教師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值周員、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值周領導等派人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教導主任、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3、各班選出一名交通安全監督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4、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教導處。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校長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5、學生碰傷、撞傷后,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值周領導,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6、學生上操及集會安全由帶操老師負責,下操及散會時學生回班由帶操教師負責依規定順序排隊回班。
7、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總務主任每周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總務主任立即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領導小組分樓層、班主任教師迅速進班組織學生按規定樓梯口下樓疏散。
8、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六、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范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講話、主題班隊會、黑板報、健康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領導小組、少先隊要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一)、加強治安保衛工作
1. 學校定期召開學生、職工大會,對安全提出要求,邀請公安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
2. 經常對學生進行檢查,發現棍棒、刀具的給予沒收,并查明原因,嚴肅處理。
3. 發揮班主任、少先隊的作用,深入細致地開展學生工作,發現學生之間的矛盾及時處理。
4. 對打架者決不手軟,根據相關條例給予嚴肅處分。
(二)、發生治安問題時的預案
1. 發生斗毆事件后,班主任、教師要立即報告學校值周領導。學校值周領導要迅速到達現場制止,并及時通知家長。無法制止的,學校值周領導要立即撥打110報案。
2. 及時送被打傷的學生到就近醫院治療。就近醫院不能治療的,及時送縣醫院或撥打120。
3. 發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嚴重傷亡的,立即報當地派出所備案。
(三)、校外不法人員進入校內實施暴-力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⒈校外來人強行闖入,值周領導必須阻止,不得放行。
⒉來人已闖入校內,值周領導要及時將闖入者清逐出校門。
⑴迅速報警(110)。
⑵迅速報告學校突發事件領導小組。
⑶對不法分子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⑷立即將受傷師生送往醫院進行救治或撥打急救答話120。
⑸作好師生的思想工作。
⒋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節,收集不法分子行兇的兇器,保護好現場。
⒌組織校內力量,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后工作。?
防火安全預案
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將預防和撲救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在人力、物力、技術等方面做好充足的思想準備,一但發生火情,能夠迅速有效地予以撲滅,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造成的損失,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以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負責火災現場的指揮工作,成員由護校隊人員組成。
(二)、配備的消防器材有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沙土等消防器材。
(三)防范預案(措施)
⑴嚴禁將火柴、打火機等火種帶入教學區。
⑵教學區和辦公區不得使用明火照明(煤油燈、蠟燭等)。
⑶嚴禁在校園內存放或燃放煙花爆竹。
⑷嚴禁在校園內焚燒廢紙、樹枝、樹葉等。
⑸組織全校師生聽取消防安全知識講座。
(四)應急預案
1、處理程序:
(1)出現火警:立即組織有效補救,切斷電源、燃氣源,防止火勢蔓延。
(2)迅速組織學生從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疏散(不得組織學生撲救)。?
(3)在實施第(1)、(2)條款同時,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必要時撥打119火警電話,以求援助(火警電話必須講清楚事發地點、所處地域、方位、火情種類等)。
(4)及時組織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同時搶救受傷人員,把傷人送進鎮醫院。
(5)當滅火工作結束后,由消防領導組織檢查剔除再場及附近余火隱患,保證不能發生復燃,并安排好火災現場人員值班,確保萬無一失。
(6)排查事故原因,小火險撲滅后,要向學校領導匯報;比較大的火災,在組織搶救的同時,要立即報教育局。
2、撲救方法:
①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②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③撲救電器用bc干粉滅火器。
④撲救金屬要用abc干粉來火器。
3、注意事項:
①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②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③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④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方法(略)。
⑤一般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五)責任追究
消滅火險后,要及時分析,查找原因。對直接責任人要根據責任大小給予批評、記過、解聘等處分,并在全校通報,以便吸取教訓。
火災、地震等教學樓緊急疏散預案
(一)、教學樓突發緊急事故(如火災、地震等),發現者通知值班人員打開所有通道,當班教師要立即組織本班學生選取遠離事故發生點的通道有序地撤離教學樓。
(二)、教學樓突發緊急事故,當班教師為第一現場指揮人。負責本班學生控制、疏散和撤離工作,并自覺維護好各安全出口的學生撤離秩序。
(三)、各班主任老師及其他老師要迅速到場協助疏散和撤離,把撤離到安全地帶的學生組織起來,清點好人數,做好登記。對沒有撤離的學生要及時落實到位,并迅速上報現場負責領導。
(四)、各年級班主任老師,要及時穩定好學生的秩序。
(五)、其他教師要自覺奔赴所有通道負責學生的疏散撤離秩序,防止學生擁擠、踩踏事故發生,待學生疏散完畢后教師方可撤離現場。
(六)、學生都要撤離到遠離事故發生點的安全區域。
(七)、迅速將事故信息上報學校安全負責人。報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并保護好現場。
(八)、對事故受傷師生要及時關醫院搶救。
(九)、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事處理工作。
備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組員:
用電、用水安全預案
學校是未成年人密集集中的場所,為確保水、電能正常為教育教學服務,保障學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措施
2、認真落實安全檢查制度。總務主任每周進行檢查,學校每月進行大檢查,發現問題立即報告有關部門,立即研究整改,防止事故發生。
(二)、預案的實施
⒈防范預案
⑴組織對全校師生進行用電安全知識輔導。
⑵教室內嚴禁使用電燙斗、電吹風、電爐、電水壺等。
⑶學生不得擅自從插座內引出電源接入其它用電器。
⑷組織學生進行用電安全防范知識競賽。
⑸定期檢測觸電保護器是否正常工作。
(1)遇有突發性觸電事故立即切斷電源(包括總電源)。遇有急情況立即用絕緣棒或非導電棒、棍擊打,將觸電人員與電源脫離,(不得用手拉觸電人員。)
⑵遇有突發性觸電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組織施救。各教師一旦發現情況,要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接到報告后,立即組織應急小分隊和所有教師迅速趕赴現場。
(3)如遇突發事件疏散時,各教師要立即將現場的學生及無關人員疏散到安全位置,并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4)事后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善后處理事宜。對觸電受傷人員視情形及時組織自救或他救,必要時撥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⑸排查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食品衛生安全預案
(一)防范預案
1、定期請鎮醫院醫務人員對師生進行食品衛生安全知識輔導。
2、教育學生在任何時候,任何場合都不購買和食用三無食品(無生產廠家、無商標、無出廠日期)。
3、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習慣,不挑食,少吃零食。
4、校區定期督促食堂清理倉庫內的剩余食品,防止學生誤食過期、霉變的食品。
(二)應急預案
1、基本處理流程
①發現有嘔吐腹脹、腹瀉等癥狀,立即送往醫務室診療。
②一旦發生三人以上同時出現腹脹、腹瀉等癥狀,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意外。
③發生上述第二條款情況,即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以便共同研究對策。
④調查事故原因,追究責任。
2、報告程序:
①所在班代課教師,學生要同時報告班主任。
②值周員。
③突發事件處理小組成員。
④校分管領導德育處主任。
⑤校長。
⑥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①發現情況后立即向校主要領導和有關部門匯報。
②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鎮醫院。
③由后勤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售飯處。
④立即組織陪護人員隊伍,由領導安排本單位人員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⑤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①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②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由各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③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班主任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④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學校校委會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在校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校園秩序,營造良好育人環境,根據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所稱“學生突發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發性意外事件,如學生自殘事件,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學生打架或群毆事件,學生發生交通意外等事件。
(二)處理程序
1、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應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將情況向校長報告。
2、先期處理
發生突發事件后,除了向有關領導及時報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員應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時間內組織教師做好先期處理(如:保護現場、搶救傷員、搶險救災等工作),阻止事必要時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可分別撥打110、120或119;并應抓緊進行現場調查取證,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獲得第一手材料。
3、善后處理
先期處理之后,事件處理組應將整個突發事件的經過、應急處理措施向學校學生突發事件處理工作指揮部匯報處理意見,及時做好善后工作。
(三)學生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1、學生自殺、自殘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自殺、自殘性事件還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并立即實施救治外。
(2)班主任荻悉情況后,應立即向學校分管領導匯報,并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
(3)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來校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調查,必要時應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情況不明的案件的偵查工作。
2、學生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的處理。
(1)學生擅自離校后,知情人員應及時將情況報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獲悉學生擅自離校的情況后,應自即向學校有關領導匯報,同時及時進行調查了解;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找,及時查明該學生的去向。
(3)在無法查明學生去向的情況下,應在2小時之內將情況向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同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4)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在2小時之內向公安機關報案,并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3、學生打架或群歐事件的處理。
(1)學生發生打架或群歐事件,立即勸阻,并呼喊近處教工,共同制止糾紛。
(2)學校分管領導和班主任或輔導員在獲悉情況后,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設法穩定局勢,防止事態惡化;如有人員受傷,應立即組織人員將傷員送至診所診治,若事態嚴重,送縣醫院或立即拔打120請求幫助;同時班主任或輔導員應立即將情況向學校領導匯報。
(3)發生學生傷亡的,學校應及時將情況通知學生家長,并做好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5)學校學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將后果嚴重的學生打架事件,在2小時之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6)學校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取證工作,盡早向目擊者了解事件的真實情況,及時查清突發事件的原因和經過。
(7)相關人員應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
4、學生發生交通意外或其重大惡性事故的.處理。
(1)學生發生交通事故,班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向分管領導匯報,并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應立即向學校應急小組匯報。
(2)首遇人員應立即將情況向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匯報,并積極配合醫院和交-警部門,做好學生的救治和事故處理工作。
(3)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和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學生家長的接待和安撫工作。
(4)程序:
l 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并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
l?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l?迅速撥打120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l?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 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學生疾病或傳染病防治預案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學校傳染病的發生與流行,保障學生教師的人體健康,特制定本計劃。
(一)、預防
1.學校有效開展預防傳染病的衛生健康教育。教育學生不隨地吐痰、勤換衣服、洗頭洗澡、不亂扔果皮紙屑,充分發揮值周班衛生委員的監督作用,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2.加強學校環境衛生整治和消毒工作。有計劃地建設和改造公共衛生設施,改善飲用水衛生條件。飲用水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準。加大對污水溝、廚房、廁所、垃圾堆及其他衛生死角治理力度,創建一個整潔衛生的學習環境。
3.學校配備設立專門的預防保健人員、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和疫情管理工作。
4.學校響應防疫站的號召,定期為學生接種疫苗。
5.學校食堂要符合食品衛生法的標準,建立嚴格的食堂管理制度,做到食物新鮮衛生,場所定期消毒并做好“除四害”工作。食堂人員都要有健康證。組織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蠅等傳播傳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傳染病的動物的危害。
6.對學校從事傳染病預防教學的人員,現場處理疫情的人員,以及在生產、工作中接觸傳染病病原體的其他人員,根據國家規定,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和醫療保健措施。
7.任何人在學校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都應當及時向學校領導和有關主管人員和校醫報告。執行職務的主管人員發現甲類、乙類和監測區域內的丙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必須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時限向當地衛生防疫機構報告疫情,不得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疫情。
(二)、控制:
1.對疑似甲類傳染病病人,在明確診斷前,在指定場所進行醫學觀察。
2.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和密切接觸的人員,實施必要的衛生處理和預防措施。
3.傳染病暴發、流行時,學校立即組織力量進行防治,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必要時,報經上一級地方政府決定,采取停課的緊急措施。
(三)、監督和責任
1.學校上下人人重視,層層把關,領導起帶頭作用對傳染病防治工作行使監督管理職權。
2.主管人員要對傳染病的預防、治療、監測、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進行監督、檢查。
3.如果因為某人的責任引起傳染病大規模流行或引起相應后果的要受到學校或法律的相關處罰。
防洪抗汛搶險應急預案
1、組織領導:學校領導,學校值周教師,學校防洪抗汛搶險人員。
2、報告程序:
⑴學校校長。⑵地方黨委政府。⑶市教育局。
3、處置措施
(1)接到上級指示或通知后,啟動防汛搶險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出緊急警報,受影響的學校立即停課,并組織師生有序撤退到安全地帶。
(2)有關人員對學校建筑物進行全面檢查,封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3)迅速關閉、切斷輸電(除應急照明系統外)和各種明火,防止災后滋生其他危害。
(4)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受困人員進行轉移和安置。
(5)加強對重要設備、物品的保護和值班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對有毒有害物品、供電和重要功能場室設備的防護,保證防汛搶險的順利進行。
(6)加強對師生進行防汛搶險的宣傳教育,向師生提出嚴禁涉水過河,密切注意洪水、塌方和泥石流等災害,并切實做好思想穩定工作。
(7)加強值班值勤工作,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掌握全區學校情況,全力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8)迅速了解和掌握系統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
4、注意事項
(1)各學校要高度重視防汛搶險工作,要以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落實各項防汛搶險措施。防汛搶險期間,領導無特殊情況不許離開學校,并保持每天24小時校內有人值班,通訊工具暢通。
(2)進入防洪抗汛緊急狀態后,學校防汛搶險領導小組通過電話、發通知等形式通報情況。
(3)在防汛搶險應急行動中,學校要密切配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4)洪訊災過后,學校要迅速組織人力檢查學校受影響的建筑物,受水浸的學校應按要求開展防疫工作,并迅速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一)防范預案
1、教育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不得擁擠,不推人。
2、學生在教學區或生活區,不得在走廊內打鬧,不得撞擊玻璃欄板或攀爬走廊護攔,以免發生墜樓事故。
3、嚴格禁止學生攀爬教室窗臺,并在醒目位置上貼安全警示標語。
4、定期檢查教室及宿舍內各種設施,及時排除安全隱患。
(二)應急預案
1、遇有發生傷害事故,立即送往當地醫院。
2、一旦發生學生安全傷害事故,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以便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分析事故原因,及時處理上報。?
(一)、防范預案?
1、要求體育老師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把學生上課及活動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2、體育課、體育活動課必須充分做好準備活動后實施新的活動項目。
3、按規定學生跳箱、跳馬、長跑等課程項目必須事先做好防護工作。
4、高溫時段學生體育課因地制宜,或安排到室內,以防學生中暑。
(二)、應急預案
1、遇有學生發生暈倒、抽搐等中暑癥狀,立即將其送往校醫務室救治。
2、遇有學生四肢無力、面色蒼白等癥狀,立即將其安置陰涼通風處,并給予補充水份。
3、發生上述第一、第二條款情況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4、分析原因,及時作出處理意見。
(一)、安全措施
1、不要在宿辦室內存放現金及貴重物品。
2、宿辦室不應讓非本單位工作人員長時間單獨滯留。
3、指定專門人員檢查宿辦室的各項防火、防盜措施的執行和落實情況。
(二)、教師宿辦室火險緊急處理預案
1、要了解和熟悉消防設施設置和分布以及自己所在宿辦室及周圍的環境。
2、遇到火險,如宿辦室有學生要及時疏散學生,同時有效控制火勢。當火勢失控時,要及時報警并迅速撤離。
3、要保護呼吸系統。逃生時可用毛巾或餐巾布、口罩、衣服等將口鼻捂嚴,否則會有中毒和被熱空氣灼傷呼吸系統軟組織窒息致死的危險。
(三)、教師宿辦室失盜緊急處理預案
1、及時報案。如發現門窗被破壞,宿辦室內櫥柜、抽屜的鎖被撬壞,就可斷定宿舍已被盜,要立即向學校值周領及公安機關報案。
2、保護好現場。如果案件發生在宿辦室內,不要圍觀,更不能翻動室內的任何物品。對盜竊分子可能留下痕跡的門柄、窗戶、門框等也不能觸摸,以免把無關人員的指紋留在上面,給勘查再場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3、如實回答前來勘查和調查的人員提出的各種問題。如被盜的時間、地點、發現被盜的情況;被盜物品的名稱、數量、特征;保管和存放等問題。
4、積極向負責偵破案件的人員提供情況,反映線索,協助破案。
七、報告程序:
學校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值班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學校發生安全緊急情況,應立即報告市教育局和當地政府,重大以上緊急情況發生后,學校立即報告區政府、市教育局。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估計直接經濟損失等。
八、善后處理:1、學校要切實做好受傷學生家長的安撫、慰問工作,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維護學校穩定。
2、對傷害學生的賠償要依據《民法通則》、《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
九、調查與結案 學校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屬地為主、分級負責的原則和緊急事件的等級,對突發緊急情況及時展開調查,查清事實,查明原因,限期報結。
事故的調查處理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依法處置的原則,任何人不得干涉事故的調查處理。
進貨查驗制度
一、為了加強對流通環節食品質量監督管理,嚴把食品上市質量關,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加強對食品進貨、入庫、保管、上柜銷售等環節的全程管理,嚴格查驗經銷食品的質量及相關身份證明,確保所經銷的食品質量安全、可靠。
三、對采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進貨查驗義務,認真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同時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四、對經進貨審驗發現食品明顯存在質量問題或食品的標識不規范、標注不真實等情況的,應停止進貨上柜對外銷售,并及時向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行政職能部門反映。
五、對供貨方不能或拒絕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及有其他可疑問題的,及時與食品上標注的生產廠家進行聯系查對,經查對情況不實的,拒絕進貨,并及時將情況向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反映。
進貨查驗記錄(銷貨記錄)制度
一、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二、保留供貨者提供的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規定信息的銷售票據或清單作為進貨查驗記錄,并裝訂或者粘貼成冊。
三、認真執行食品進貨查驗電子備案制度和“一票通”臺賬制度要求,建立進(銷)貨電子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
(注: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和電子備案。企業總部應當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一票通”清單。)
四、向食品零售商開具載有規定信息的“一票通”銷售票據清單,同時加蓋印章或簽字。
五、“一票通”銷售票據填寫應當真實,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食品貯運、銷售安全管理制度
四、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制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五、按照食品標簽標示的警示標志、說明或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食品。預包裝食品的標簽應合法有效。
六、加強對上柜食品的日常管理。食品上柜前,由負責上貨人員進行感觀檢查,凡發現已過保質期、霉變或包裝破損的食品應立即撤柜,不得對外銷售;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及時發出警示,妥善處理,保質期屆滿一律撤柜,不得對外銷售。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食品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存在其他安全衛生隱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銷售并退出市場的管理制度。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上柜食品將立即撤柜退市:
1、入市食品的供貨商未按規定提供合法有效的證照和食品合格證明文件。
2、在日常檢查中,發現入市的食品有問題或已過保質期。
3、在相關職能部門的檢查中,執法人員依法判定該食品應當退市或經法定檢測機構檢測被判定為不合格食品應立即退市。
4、對涉及到人身健康、消費者反映強烈且已造成后果的食品,應按情況立即組織退市。
5、認為應主動退市的食品。
三、發現經營上述應該退市的食品,將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做好記錄,并按要求報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
四、積極協助食品生產者履行食品召回工作。
五、對已經售出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
六、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盡量減少消費糾紛。
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食品衛生管理工作。
二、建立并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操作時帶口罩、手套和帽子,不準佩帶戒指、手鐲、手表等飾物,不得留長指甲、染指甲,工作服應蓋住外衣,頭發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傷應臨時調離崗位。
五、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個人的衣物、藥品、化妝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經營區內。
六、銷售接觸直接入口的食品,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一、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工作。
二、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有培訓記錄備查。
三、培訓方式以集中講受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周,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四、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一、具有與食品流通經營相適應的食品經營場所,建立食品經營場所衛生崗位(庫房、展示區、銷售區等)責任制度,保持場所環境整潔。
二、遠離污染源、有毒、有害場所,食品經營場所周圍無可能對食品造成污染的非水沖式廁所、垃圾場(堆)等污染源,場地平整、堅實,便于清掃、沖洗。
三、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四、具備和持續滿足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環境條件,保持適當溫度濕度,配備控溫、控濕等設施和設備。食品分類,分架,隔墻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志,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五、在經營場所內不存放與食品生產經營無關的物品,不貯存或者兼營有毒有害產品。
六、經營場所具有合理的設施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一、為全面履行流通食品經營企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和義務,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的危害,切實保障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制定本方案。
二、認真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對采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進貨查驗義務,認真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同時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確保所經銷的食品質量安全、可靠。
四、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措施,立即由主管食品安全的副經理組織人員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應當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六、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內,由專人向轄區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告。
七、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并按照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和樣品。
八、按照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積極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
食品流通安全承諾書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嚴把食品質量安全關,本單位(人)莊嚴承諾: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和《河南省食品流通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承擔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證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并憑許可證辦理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
3、保證有與食品流通相適應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保證其不屬于《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第一款限制情形,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4、保證建立并執行食品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執行電子備案制度和“一票通”制度,查驗記錄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5、保證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流通活動,對經營的食品安全負責,對公眾和社會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
6、保證食品流通經營場所的環境、設備、設施,符合食品流通安全要求。
7、保證建立并執行定期查驗、退市制度,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通知相關生產者和消費者,做好記錄,并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8、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自覺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更換、退貨等義務。
9、保證所作的食品廣的內容真實,不含有虛假或者夸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10、及時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小學安全應急預案制度篇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或機構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本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負責落實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和實施過程中涉及的各項工作,并負責應急預案中涉及到的應急職責、應急程序以及各項保障措施的落實和實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主要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第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等,可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包括事故風險分析、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編制專項應急預案。
第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不同事故類別,針對具體的場所、裝置或設施制定具體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包括事故風險分析、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生產經營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崗位操作規程以及危險性控制措施,組織本單位現場作業人員及內部安全管理等專業人員共同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在建設項目施工前和投產試運行前應完成相應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有關的單位的應急預案應納入建設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的基礎上編制應急預案。同時,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并及時根據風險評估和應急能力評估結果,完善生產安全事故風險防控措施,配置相應應急物資和裝備,把應急準備貫穿應急預案編制的全過程。
第十三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行政區域、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行政區域、本部門、本單位的風險分析情況;
(四)有明確的應急組織體系和具體應急人員的崗位職責;
(八)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承擔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的主體責任,不得全權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編制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 應急預案評審前,應當組織預案涉及的相關部門或人員對預案進行桌面演練,通過桌面演練來檢驗和完善應急預案。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與公布
第十六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組織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應急預案中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人員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評審意見并附有評審人員簽字名單。
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評審應當邀請具有相應專業應急救援經驗的人員參加。同時,邀請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參加。評審人員與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可組織本單位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組建應急預案評審專家庫,制定應急預案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為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第十九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應重點從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方面進行評審。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具體評審指南或規范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公布的執行。
第二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通過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二十一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應當通過政務網站、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及時、準確向社會公布,對確需保密的應急預案,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二十二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自發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備案。
第二十三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本部門的應急預案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四條? 中央企業總部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應報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的各級分(子)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預案按照隸屬或業務關系報所在地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煤礦、非煤礦山、冶金、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有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行政許可部門備案,抄送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無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或業務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評審人員的.姓名、單位、專業、職稱;
(三)應急預案評審意見和結論;
(四)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六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以及申請安全生產標準化一、二級企業達標驗收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驗收時,必須通過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取得備案登記表,并將備案登記表作為申請必備材料之一。
第二十七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并建立應急預案數據庫,對審查通過后備案的應急預案進行分類存檔管理。
第五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八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九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培訓工作,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和崗位應急程序。
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現場處置方案的要點和程序張貼在應急地點并設立明顯的標志。
第三十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本部門、本行業(領域)應急預案演練,指導、監督和檢查本行政區域、本行業(領域)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預案演練活動,提高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實戰演練、桌面演練等方式,組織開展人員廣泛參與、部門協同聯動、形式多樣、節約高效的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實用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二條? 各級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行政區域或本行業(領域)綜合或專項應急演練。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演練制度,制定年度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結合本單位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專項應急演練,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實戰演練,并結合實際經常性開展桌面演練。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或專項應急演練。
第三十三條? 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開展演練評估工作,總結分析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形成應急演練評估報告。
第三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與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急預案的銜接工作,建立政府與生產經營單位之間、生產經營單位彼此之間的應急聯動機制,統籌配置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隊伍、裝備和物資,共享區域應急資源。
第三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處置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三十七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適用情況的評估,分析評價其針對性、操作性和實用性,實現應急預案動態優化和科學規范管理,并編制評估報告。
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可以邀請有關專家或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參與應急預案評估工作。
第三十八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及本部門職責和組織機構等變化情況適時修訂。
(二)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面臨的風險或其他環境因素發生重要變化的;
(五)重大危險源情況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七)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預案發生變化的;
(八)在生產安全事故實際應對處置中發現需要作出調整的;
(九)在日常應急演練中發現需要作出調整的;
(十)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四十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和其他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并納入年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總結,報上一級主管部門。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把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作為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之一,并每年組織一次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和實施情況的專項執法檢查,重點監督檢查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情況。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進行應急預案全面修訂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培訓的;
(五)未按規定進行應急預案演練的;
(六)未按照應急預案配置應急物資的;
(七)全權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編制的。
第四十三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在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備案工作中不得以各種形式收取、攤派與之相關的費用。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未編制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監制。
第四十六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行政區域實際制定、修訂實施細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2015年5月1日起實施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為進一步落實并做好安全工作,學校各部門要認真排查安全工作的薄弱環節和各種事故隱患,并逐一落實各項防患措施,對重點部位、易發事故的環節,更應做好安全防患工作,為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特制訂此應急預案報告制度。
1、安全事故的類別:溺水、交通意外與人身傷害報告制度;實驗室意外報告制度;防火用電安全意外事故報告制度;食品衛生安全意外事故報告制度。
2、報告制度類別:
⑵部門報告制度,即對一般偶發事故或較輕微事故報告部門責任人,由部門責任人作初步應急處理,再向校長室報告的制度。
2、應急預案制度。意外事故發生后,校長室必須在第一時間全力組織最強大有效的力量及時進行應急救治,使災害損失降到最大限度。
4、救治醫療原則:
⑵重大傷害重點醫治原則:即對重大嚴重傷害事故到縣級或市級醫療單位救治原則。
5、學校每學年安排落實各部門安全責任人,原則上由政教、后勤、各班主任及指定的防火安全責任人構成。當事故發生后,各部門負責人有責任及時處理善后。
小學安全應急預案制度篇三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增強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升應急處置與救援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教、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屬地為主、分類指導、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對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負有主體責任。其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及啟動執行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第六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所需經費應納入本部門或本單位預算統籌安排。
第七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專家數據庫、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數據庫,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提供支持。
第八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要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制度,以應急處置為中心,側重具體操作,緊密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內容,切實提高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 預案編制
第九條 政府及其部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包括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生產安全事故部門應急預案等。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包括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和應急處置卡。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也可以并入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
第十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自下而上開展本行政區域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制定本級政府及其部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規劃,并根據變化情況適時修訂完善。
生產經營單位應自下而上開展安全生產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計劃。
第十一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應成立以本部門或單位負責人為組長的編制工作小組,吸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涉及主要部門和單位業務相關人員、有關專家及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可邀請專業機構或專家咨詢指導,但不得委托其他單位或個人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第十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可按照事故是否超出企業廠區范圍、企業應急能力能否滿足應急處置需要或危及人員數量等因素綜合劃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接到事故信息報告后應派出工作組現場督導,密切關注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做好應急準備,及時介入或接管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原則上企業內部按管理層級(車間、生產廠、公司)、政府按行政層級(縣、市、省),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實際需要和應急能力依次展開響應。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應將建設項目的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及其他與建設項目安全生產有關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納入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項目施工前和投產試運行前應編制相應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風險評估。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風險的措施。
(二)應急資源調查。全面調查本行政區域或本單位內部第一時間可調用的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場所等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結合風險評估結果制定應急響應措施。
第十五條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在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與處置、現場指揮部設置及組成、現場指揮權轉移、警戒疏散、交通管控、應急資源調度、相鄰單位應急聯動、后勤保障措施等方面對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銜接做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落實上述銜接工作要求。
第十六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小組應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送審稿、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各有關單位復函和意見采納情況說明和編制工作說明等有關材料報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審批單位。
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經同級政府辦公會議審議,以政府辦公廳(室)文件發布實施;生產安全事故部門應急預案報送本部門辦公會議審議發布,以部門文件發布實施;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經本單位辦公會議審議,主要負責人簽發;應急處置卡由車間、班組等基層組織辦公會議審議,基層組織主要負責人簽發。
第十七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審核內容主要包括預案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是否與有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了銜接,各方面意見是否一致,主體內容是否完備,責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確,應急響應級別設計是否合理,應對措施是否具體簡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時,可組織有關專家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第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當通過網站、報刊、廣播、電視等方式,及時向社會發布。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發放到相關部門和崗位,并留存簽收記錄,同時按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規定的方式告知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周邊單位。
第三章? 預案備案
第十九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審批單位應當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印發后的2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規定向有關單位進行備案。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專項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當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將本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內直接監管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備案工作。必要時委托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實施備案。
石油天然氣管道、城市燃氣、建筑施工等有行業安全監管部門的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由其行業安全監管部門規定,但應將備案后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跨區域的石油天然氣管道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管道源頭行業安全監管部門備案,抄送沿途縣(區)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中央企業總部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報行業主管部門備案,抄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三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受理部門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簽收的備案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第四章? 宣教、培訓和演練
第二十四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提高從業人員應急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五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對本單位人員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培訓工作,使有關人員了解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和崗位應急程序。
第二十六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正式公布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應當組織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培訓和演練。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制定應急演練計劃,至少每年組織1次本部門、本行業(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指導、監督和檢查本行政區域、本行業(領域)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開展預案演練活動。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年度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計劃,結合本單位特點至少每年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戰演練,車間、班組至少每季度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戰演練,并結合實際經常性開展桌面演練。高危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至少每半年組織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戰演練。
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后立即開展評估工作,總結分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形成應急演練評估報告,并在評估報告出具后3個月內完成各項整改工作。鼓勵委托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第五章? 評估和修訂
第二十七條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分別對本行政區域、主管行業或領域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情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執行情況實施評估。
生產經營單位應對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情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執行情況實施評估。
第二十八條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至少每2年進行1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評估。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對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性評估。
礦山、建筑施工、金屬冶煉、交通運輸等生產經營單位,以及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應當每年進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評估。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評估可以委托第三方實施。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情況評估,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成立及工作開展情況;
(二)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情況;
(三)審批、公布、備案情況;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宣教、培訓情況;
(五)演練評估總結及改進措施落實情況;
(六)應急資源及保障措施落實情況等。
第二十九條現場指揮部完成險情的應急處置與救援后,應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情況和執行情況作為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總結的重要內容;未成立現場指揮部的,由負責險情應急處置與救援的單位進行總結。
事故調查組對被調查事故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情況和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并在事故調查報告中做出評估結論。
(一)應急工作職責的履行情況;
(二)信息報告與處置情況;
(三)應急響應啟動及調整情況;
(四)應急處置措施實施情況;
(五)保障工作落實情況等。
第三十條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估的單位,應當及時向被評估單位反饋評估情況。被評估單位應在評估反饋后的3個月內完成各項整改工作。
第三十一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等重要內容發生變化,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應進行修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估應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需要修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應在評估結論出具后的3個月內按照本規定完成修訂備案工作。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三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納入年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總結,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將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情況作為安全生產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督查檢查。
第三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將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執法計劃。每年至少要對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進行1次專項執法檢查。
(一)按規定程序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情況;
(二)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開展情況;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審批、公布、備案、宣教、培訓情況;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及總結評估情況;
(五)各類評估發現的問題隱患的整改落實情況;
(六)生產經營單位與政府有關部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銜接情況;
(七)有關部門生產安全事故部門應急預案與政府生產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銜接情況。
第七章 法律責任
(一)未按照規定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
(二)未按照規定及時進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估和修訂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未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銜接要求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培訓工作的;
(六)未按規定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工作的;
(七)未按照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配置應急物資的。
(一)未履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職責的;
(二)未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報告事故信息的;
(三)未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啟動并調整應急響應的;
(四)未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的;
(五)未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規定落實保障措施的。
以上情形,如果貽誤事故救援、導致事故擴大或者產生其他嚴重后果的,責令該生產經營單位停產停業整頓,并處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對主要負責人員、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監制。
第三十八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規定,結合實際制定、修訂實施細則。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第五款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加強國有大型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第二條規定,特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二條 項目部結合本工程特點建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組長由公司xxx同志擔任;副組長由xxx同志擔任;小組成員由xxxxxxxx等同志組成。
第三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職責及分工。
(一)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避災措施;負責建設工程四級以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并負責全項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統一指揮、調度和協調指導。
(三)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分工。
1)事故現場搶險組:組長:xx;成員:xx。
2)事故現場救護組:組長:xx;成員:xx。
3)事故現場保護組:組長:xx;成員:xx。
4)事故現場通訊組:組長:xx;成員:xx、xx。
第四條 傷亡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
(一)發生傷亡事故應當按《安全生產法》國務院《企業職工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辦法》法律法規進行調查、報告和處理。
(二)凡發生死亡事故和多人事故,項目經理必須在三天之內向公司作檢討匯報。匯報的內容包括傷亡事故經過,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和對有關人員的處理意見。
第五條 制定本級應急救援演練方案,每季度組織一次對本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演練。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負責人應當在組織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的同時,組織現場所有人員學習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進行演練。
第六條 本預案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項目部工程安全科解釋。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七條 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分為兩級:第一級是項目部,第二級是工程施工組。因此各工程項目部根據工程特點和有關法律法規、項目部文件制定相應的二級生產安全事故救援預案。
第八條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根據《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理例》第五十條對建筑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的規定,項目部在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它有關部門和公司報告;特種設備發生事故的,還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上報。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六十二條:“特種設備發生事故,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地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條例規定在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時,應當同時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一)傷亡事故統計范圍為長興花苑二期工程。
(二)項目部在報告期中,無論是否發生傷亡事故,都要填報《建設職工傷亡事故綜合統計月(年)報表》。報送給公司安全監督部門,月報表于下月一日前,年報表在次年元月5 日前報送,12 月月報免報。
第九條 安全生產事故報告程序:
1)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或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直接或者逐級報告企業負責人。
2) 公司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
3)企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按系統逐級向上報;死亡事故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企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管部門;重大死亡事故報至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
4) 發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業應當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1)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必須以最快方式,將事故的簡要情況向上級主管部門和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及檢察部門報告;事故發生單位屬于國務院部委的,應同時向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2) 事故發生地的市、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設部報告。
3) 重大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在24 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按程序和部門逐級上報。
4)重大事故書面報告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項目、企業名稱;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事故報告單位;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規定
1)工程項目部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統一組織編制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程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各自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配備應急救援人員,配備救援器材、設備,并定期組織演練。
2)工程項目經理部應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制定相應的應急救援預案。準備應急救援的物資,并在事故發生時組織實施,防止事故擴大,以減少與之有關的傷害和不利環境影響。
(二)現場應急預案的編制和管理原則
1) 編制、審核和確認
現場應急預案的編制:
采取的補充措施和搶救行動,以及針對可能隨之引發的傷害和其他影響所采取的措施。
應急預案是規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全過程。
應急預案適用于項目部施工現場范圍內可能出現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的救援和處理。
——應急預案中應明確:應急救援組織、職責和人員的安排,應急救援器材、設備的準備和平時的維護保養。
——在作業場所發生事故時,如何組織搶救,保護事故現場的安排,其中應明確如何搶救,使用什么器材、設備。
——應明確內部和外部聯系的方法、渠道,根據事故性質,制定在多少時間內由誰如何向企業上級、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需要通知有關的.近鄰及消防、救險、醫療等單位的聯系方式。
——工作場所內全體人員如何疏散的要求;
——應急救援的方案(在上級批準以后),項目部還應根據實際情況定期和不定期舉行應急救援的演練,檢驗應急準備工作的能力。
由施工現場項目經理部的上級有關部門,對應急預案的適宜性進行審核和確認。
(三)現場應急救援預案
1)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目的、適用范圍
①目的:為了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高項目部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盡快控制事態,盡量減少損失,盡早恢復正常施工秩序,特制定此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②適用范圍:項目工程施工生產過程中發生重大安全傷亡事故的緊急救援。
2)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圖:
(1)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及公司相關部門人員組成,安全科是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常設辦公機構。
(2)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人員組成:由各分公司經理、主管安全的副經理及相關部門人員組成。
(3)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由項目部經理、副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施工員等相關人員組成,項目部經理任組長、并明確各應急專業組長。
①事故現場搶險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項目經理任組長,作業隊負責人等相關人員組成。
②事故現場救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施工工長任組長,相關人員組成。
③事故現場保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安全員任組長,現場門衛組成。
④事故現場通訊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辦公室主任任組長、現場其他應急小組負責人組成。
3)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職責
(1)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職責:
①負責事故救援的整體指揮;
③負責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小組,對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進行監督。
(2)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①負責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揮;
②負責所需救援物資的落實;
③負責與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聯系及情況匯報。
④負責與相鄰可依托力量的聯絡求救;
(3)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①負責指揮處理緊急情況,保證突發事件按應急救援預案順利實施;
①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保護、救護及通訊工作;
②負責所需材料、人員的落實;
③負責與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聯系及情況匯報;
④負責與相鄰可依托力量的聯絡求救;
⑤負責工程項目生產的恢復工作。
(4)項目部應急專業組職責:
①事故現場搶險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包括受困人員、現場貴重物資及設備的搶救、危險品的轉移等。
②事故現場救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療中心救治。
③事故現場保護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
④事故現場通訊組職責:負責收集相關單位部門的通信方式,保證各級通訊聯系暢通,做好聯絡工作。
4)工作要求
(1)相關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整體配合、協同作戰、有條不紊、忙而不亂。
(2)必須確保應急救援器材及設備數量充足、狀態良好,保證遇到突發事件時各項救援工作正常運轉。
(3)各應急小組成員必須落實到人,各司其職,熟練掌握防護技能。
(4)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必備的資料與設施:
①數量足夠的內線和外線電話、或其它通訊設備;
②危險品數據庫:危險品的名稱、數量、存放地點及物理化學特性;
④現場人員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⑤結合工程特點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實施方案。
⑥各專業小組人員聯絡方式、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
⑦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急服務機構的聯系方式。
5)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序和措施
項目部應急救援程序圖:
(1)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應急專業組人員應立即開展工作,及時發出報警信號,互相幫助,積極組織自救;在事故現場及存在危險物資的重大危險源內外,采取緊急救援措施,特別是突發事件發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種緊急措施,如緊急斷電、組織撤離、救助傷員、現場保護等;及時向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必要時向相鄰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現場內外人員應積極參加援救。
(2)事故現場由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任現場指揮,全面負責事故的控制、處理工作。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接到報警后,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不能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的,必須委派一名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或事故現場管理人員,及時啟動應急系統,控制事態發展。
(3)各應急專業組人員,要接受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照各自崗位職責采取措施,開展工作。
①事故現場搶險組,應根據事故特點,采用相應的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搶險過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員的救援、事故現場內外易燃易爆等危險品的封存及轉移等,其次是貴重物資設備的搶救;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保護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②事故現場救護組,應開展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救治及護送受傷人員到醫療急救中心醫治;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③事故現場保護組,應開展保護事故現場,人員的疏散及清點工作。現場保護組人員應指引無關人員撤到安全區,指定專人記錄所有到達安全區的人員,并根據現場員工名單表、各宿舍人員登記表,經事發現場人員的證實,確定事發現場人員名單,并與到達安全區人員進行核對,判斷是否有被困人員;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④事故現場通訊組,應保證現場內與其相關單位及應急救援機構的通訊暢通;隨時與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搶險組、救護組、通訊組保持聯絡。
(4)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對發生的工傷、損失在10000 元以上的重大機械設備事故,必須及時向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傷者人數、姓名、性別、年齡、受傷程度、事故簡要過程和發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隱瞞不報、謊報、拖報,隨時接受上級安全領導機構的指令。
(5)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應根據事故程度確定,工程施工的停運,對危險源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并提防相應事故造成的傷害;根據事故現場的報告,立即判斷是否需要應急服務機構幫助,確需應急服務機構的幫助時,應立即與應急服務機構和相鄰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時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前,作好救援準備工作:如:道路疏通、現場無關人員撤離、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應急服務機構到來后,積極作好配合工作。
(6)事后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要及時組織恢復受事故影響區域的正常秩序,根據有關規定及上級指令,確定是否恢復生產,同時要積極配合上級安全領導小組及政府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應急救援機構電話號碼:
匪警:110 火警:119 醫療急救:120
項目部電話:xx(白天辦公室) xx(夜晚或節假日)
6)演練和預案的評價及修改:
項目部還應規定平時定期演練的要求和具體項目。
演練或事故發生后,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實際效果進行評價和修改預案的要求。
附件一
意外傷害保險
(1)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范圍
各工程項目部應為施工現場從事施工作業和管理的人員,在施工活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意外傷亡事故提供保障,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范圍應當覆蓋工程項目。已在公司所在地參加工傷保險的人員,從事現場施工時仍可參加建筑意外傷害保險。
(2)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應涵蓋工程項目開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日,因延長工期的,應當辦理保險順延手續。
(3)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金額
公司所屬工程項目部在辦理建筑意外傷害保險時,投保的保險金額不得低于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所確定合理的最低保險金額。最低保險金額要能夠保障施工傷亡人員得到有效的經濟補償。
(4)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險費由各工程項目部支付,工程項目部不得向職工攤派。
(5)告知制度
投保人辦理投保手續后,應將投保有關信息以布告形式張貼于施工現場,告之被保險人。
(6)索賠制度
在發生建筑意外傷害事故時,工程項目負責人應及時通知公司和有關部門,并如實準備事故匯報材料。對發生事故隱瞞不報、不索賠的項目負責人,公司將要嚴肅查處。
(7) 保險公司的選擇
工程項目負責人在投保時,應當選擇能提供建筑安全生產風險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務和有保險能力的保險公司,以保證事故后能及時補償與事故前能主動防范。目前還不能提供安全風險管理和事故預防的保險公司,應通過建筑安全服務中介組織要求提供與建筑意外傷害保險相關的安全服務。建筑安全服務中介組織必須擁有一定數量、專業配套、具備建筑安全知識和管理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
安全服務內容可包括施工現場風險評估、安全技術咨詢、人員培訓、防災防損設備配置、安全技術研究等。工程項目負責人在投保時可與保險機構商定具體服務內容。
附件二
傷亡事故統計報告處理
1、傷亡事故統計范圍為長興花苑二期工程。
2、在報告期中,無論是否發生傷亡事故,都要填報《建設職工傷亡事故綜合統計月(年)報表》。報送給公司安全監督部門,月報表于下月一日前,年報表在次年元月5 日前報送,12 月月報免報。
3、傷、死亡事故報告程序
(1) 發生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后,企業負責人要用快速辦法(包括電話、傳真等)最遲不超過24 小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隨即填寫死亡、重傷事故快報表,分送有關部門。
(2)傷亡事故報告的內容:發生事故的單位、時問、地點、傷亡人員的姓名、年齡、工種等情況,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等。
(3)傷亡事放報告的部門針對本企業流動施工的特點和屬地管轄的原則,發生傷亡事故后按以下要求報告。在宜賓地區發生傷亡事故時項目部應立即向公司報告,再由公司向宜賓縣安全監察部門、宜賓縣總工會報告,宜賓縣建筑行業安全監督站報告;發生死亡事故時,項目部還應向事故發生地公安派出所報告。
(4)傷亡事故調查處理的辦法,按公司《關于認真貫徹執行(四川省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調查處理辦法)的通知》執行。
(5)職工發生事故登記與建檔
①發生輕傷事故由項目部組織調查處理,并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存檔。
②發生重傷事故由企業組織調查、分析、處理、批復結案存檔,同時將上述材料裝訂成冊,連同負傷人員工傷認可證材料一并報公司,由公司安全監督部門簽署意見后到當地安全監察部門辦理工傷認可證。
發生傷亡事故后,形成的調查報告,結案審批材料,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材料要整理成冊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