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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崗位技能要求規定十篇一
1. 維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檢修輸送鏈、布料車、螺旋管道、分料車、切斷機、壓型機、編籠機等傳動設備時,應停機掛牌并通知操作工,隱身時應有人陪護和監護。
2. 機電人員上行車檢修時,必須要兩人同行,一人作業,一人監護或互相照應。要停機更換配件時,必須通知兩邊的行車,防止碰撞并注意掉物砸人,地面派人監護,維修正下方行人不得通過或設“嚴禁通行”的警示牌,高空作業或在軌道上作業應系好安全帶,嚴禁行車運行,采取斷電和掛牌措施并與相關人員溝通協調。
3. 金屬切割應帶防護眼鏡,車工作業時應帶防護眼鏡,電焊或切割時應與氧氣、乙炔瓶保持安全距離,距離動火點不小于10米,氣管不得破裂泄漏,以防發生回火造成事故;用完后關閉閥門并不得在太陽下暴曬。
4. 電工應經常檢查設備線路及其它用電線路,確保電線保持完好無破損,該接地的必須接地,裸露線頭應包好,老化的開關、插排、電線必須及時更換,電控箱、柜應關好門,防止發生漏電和觸電事故,正確指導操作工正當操作。
5. 機修或電工維修設備或電氣時,應在設備或電控柜掛上“正在維修,禁止合閘”等字樣的維修標牌,并安排專人看護電控柜、或設備控制開關。
6. 使用千斤頂時,一定要擺放平穩牢固,防止重物倒下傷人。
員工崗位技能要求規定十篇二
一、熱愛本職工作,堅持原則、堅守崗位,維護公司利益,嚴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司磅員工作態度必須端正,工作細心、認真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更不能有吃、拿、卡、要,收受賄賂等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三、熟練掌握磅秤的操作規程及有關儀器、儀表的使用方法。發現設備缺陷及時匯報,并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及人員進行處理。
四、在重要物資作業或有特別要求時,必須每車、每次過皮,嚴禁一次性記錄皮重,如對公司造成損害追究在崗人員責任。
五、作業結束后要及時規整單證,不錯、不漏、不遺失,保持整潔。打印磅單前,應仔細核對磅單中每一個磅單元素,確保填寫無誤后方可打印磅單,不得隨意向無關人員提供任何生產數據。
六、愛護磅房設備,做好磅房“三防”工作:防火、防盜、防雷;加強室內及磅秤的衛生管理工作。
七、堅守崗位,認真計量,司磅員不得中途串崗、溜崗以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讓閑雜人等進入磅房。
八、嚴格執行“現場、書面、口頭”交接班制度,并作好交接班記錄。
員工崗位技能要求規定十篇三
(一)安全作業要求
1. 所有人進入生產車間和成品庫堆場,必須戴好安全帽。行車工上行車前、下行車后也必須配戴好安全帽,系緊帽帶。
2. 每班前必須對行車的各個限位器(左右限位器、上下限位器、小車前后限位器)、制動器(大車行走制動、小車行走制動、鋼絲繩卷揚機制動)等安全部件進行檢查,對卷筒和對鋼絲繩本身、鋼絲繩固定卡、大吊鉤、吊具、緊急開關、電鈴等行車部件進行全面安檢,發現異常情況向班組長反映,并及時進行維護。
3. 起吊物品時,應先試吊,離地不超過20cm,無異常后正常吊運。
4. 作業時必須打鈴聲警示,使地面人員避讓,不得從人上方吊物行駛;
5. 行車吊物運行過程,必須與地面物資保持足夠高度,原則上距離地面2米以上距離。
6. 行車吊運過程中,吊物不得從人頭上越過,吊物下不得有人作業,并與相鄰行車保持一定距離,嚴禁碰撞。吊重物從人上方經過,每次對行車工罰款20元。地面操作人員,發現行車吊重物過來,不主動躲避的,每次罰款20元。
7.模具輕吊輕放,由其是模具入蒸養池、出蒸養池和從模具內往外吊樁時,防止操作不當導致產品損壞;吊運作業過程中,必須小心吊運產品,防止磕碰,防止摔斷、摔裂管樁。
8. 不得同時吊運兩條模具,或用兩臺行車吊運同一重物,特殊情況下報生產部安排。行車操作撞壞設備設施的處罰50元/次,嚴重的按維修費用的30%處罰。
9.出現管樁卡模的情況,不許一端吊高或者左右擺動幅度過大,防止傷及他人或損壞物品,應用大錘小心敲打模具,使管樁脫模。
10.機電人員上行車檢修時,行車工應時刻注意機電工的位置,必要時使用對講機確認安全后,方可開動行車;停機檢修時,行車工要配合機電工檢修,監護其安全,不得離崗,并服從維修人員作業要求。
11.出現突然停電、制動失靈、重物失控滑落等緊急情況時,行車工應沉著冷靜,重物下滑時向無人處著落,保證人員安全放在第一位。
12.地面人員對產品進行作業過程中,產品或模具不得強行起吊。振搗工序,振搗未完成不得起吊,不得將模具起吊后進行振搗。
13.掛鉤工應正確指揮行車運行,信號明確;掛鉤前先檢吊鉤、吊環、鏈條、鋼絲繩等吊具是否合格,掛耳是否牢固,防止重物掉下來。
14.掛鉤安全操作五要點:a.面對行車工,便于行車工看清掛鉤情況;b.手握鏈條的位置要高出模具邊板,防止夾手;c.要正確站位,注意遠離模腳或踩住模腳(模邊)掛鉤;d.掛鉤時,宜先掛近身處吊鉤,再掛另一側吊鉤;e.掛鉤(脫鉤)后,迅速避讓所吊重物(吊鉤),模具脫鉤后把吊鉤置于模具的正上方。
15.任何人(尤其是蒸養池掛鉤工)不得在重物上或手抓吊鉤,隨所吊重物或手抓吊鉤行走,否則,對當事人及行車工各罰款10元,第二次發現各罰款20元,依次加重處罰。
16.蒸養池掛鉤工,不要站在空池旁邊掛鉤,防止摔下養護池。
17.外圍行車停用時必須掛好防風鉤,地面掛鉤人員必須配合并提醒行車工。具體操作:將吊鉤掛到管樁的吊環上,適當上升拉緊防止脫鉤,停班期間以及大風天氣必須做到。外圍班長、生產部、設備部要加強該項工作的檢查。
18.吊車 “十不吊”規定:
18.1 超負荷重物,重量不明,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8.2吊鉤沒有掛到位,吊繩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18.3指揮信號不明、光線暗淡無法看清場地,不吊
18.4 吊掛重物直接進行作業加工的,不吊;
18.5歪拉物品、斜位物品不吊;
18.6起吊物上站人或起吊物上有活動物件、浮放物件,不吊;
18.7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爆物件不吊;
18.8有棱角、缺口易割斷鋼絲繩的物品,未墊好刃口、缺口時不吊;
18.9超長,超大重物未采取牽引措施不吊;
18.10六級以上大風或雷雨天氣不吊
(二)違章考核規定
1.吊運作業過程中摔斷、摔裂管樁,按產品原成本包賠損失。
2.吊運作業中造成產品磕碰,深度超過10mm或者表面積達到64cm2, 罰款 20元/處(或者50元/條)。
3. 地面人員對產品進行作業過程中,強行起吊者,每次對行車工罰款20元。
4. 振搗工序,起吊后繼續振搗,發現一次對振搗工和行車工罰款10元;因起吊后繼續振搗造成管樁高度偏差超過10mm的,對行車工及振搗工罰款50元/次。
5. 因行車工操作不當,造成人員受傷的:輕微傷的,罰款50-100元,第二次造成人員輕微傷的,調離行車操作崗位;輕傷的罰款200-500元,嚴重警告或者調離崗位,第二次罰款的同時調崗;造成人員重傷的,罰款1000-20__元,調離工作崗位或者開除處理。
6. 違反十不吊規定,未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視情況罰款20-100元。造成人員財產損失的,包賠經濟損失的30%-50%,另外,視情節輕重罰款50元到200元。
7. 行車用完后,將行車停放在專用位置,收好吊鉤,上下行車必須走專用階梯,把好扶手,防止滑倒摔跤,嚴禁人員從專用扶梯之外的地方上下行車。違者每次罰款100元。
員工崗位技能要求規定十篇四
1.遵紀守法,努力學習黨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公司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充分認識計量工作的重要性,熟練掌握專業技術知識,不斷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2.司磅人員應執磅嚴肅、秉公辦事、平等待人、不謀私利,對不符合計量制度和手續的有權拒絕計量,如發現司機有作弊行為應上報公司,公司視情節給予相應獎勵。
3.司磅員對進入廠區的原材物料應準確計量,認真填寫單據和記錄,核對出售、采購是否一致,調換收料回執單。
4.填寫單據、記錄要字跡清晰、工整。臺賬和記錄不得涂改、撕頁。單據和記錄要妥善保管、封存,以備后查。沒有領導批準不得私自銷毀。
5.搞好協作,工作要互相團結,對內與驗貨員密切配合,對外協作運送原料車輛,不得故意刁難,有吃拿卡要現象,一經舉報查實,立即做下崗處理,調離原崗位。
6.與客戶發生爭吵,下崗一個月。
7.下班前,把室內外衛生打掃干凈,保持稱體干凈清潔。當班工作要當班完成,特殊情況應有書面記錄。
8.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員工崗位技能要求規定十篇五
1. 運作業過程中,必須小心吊運產品,防止磕碰,防止摔斷、摔裂管樁。
2. 掛鉤工應正確指揮行車運行,信號明確;掛鉤前先檢吊鉤、吊環、鏈條、鋼絲繩等吊具是否合格,掛耳是否牢固,防止重物掉下來。
3. 掛鉤安全操作五要點:a.面對行車工,便于行車工看清掛鉤情況;b.手握鏈條的位置要高出模具邊板,防止夾手;c.要正確站位,注意遠離模腳或踩住模腳(模邊)掛鉤;d.掛鉤時,宜先掛近身處吊鉤,再掛另一側吊鉤;e.掛鉤(脫鉤)后,迅速避讓所吊重物(吊鉤),模具脫鉤后把吊鉤置于模具的正上方。
4. 任何人(尤其是蒸養池掛鉤工)不得在重物上或手抓吊鉤,隨所吊重物或手抓吊鉤行走,否則,對當事人及行車工各罰款10元,第二次發現各罰款20元,依次加重處罰。
5. 蒸養池掛鉤工,不要站在空池旁邊掛鉤,防止摔下養護池。
6. 吊車 “十不吊”規定:
6.1 超負荷重物,重量不明,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6.2吊鉤沒有掛到位,吊繩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6.3指揮信號不明、光線暗淡無法看清場地,不吊
6.4 吊掛重物直接進行作業加工的,不吊;
6.5歪拉物品、斜位物品不吊;
6.6起吊物上站人或起吊物上有活動物件、浮放物件,不吊;
6.7氧氣瓶、乙炔瓶等易爆物件不吊;
6.8有棱角、缺口易割斷鋼絲繩的物品,未墊好刃口、缺口時不吊;
6.9超長,超大重物未采取牽引措施不吊;
6.10六級以上大風或雷雨天氣不吊。
違反上述規定酌情罰款20到100元,不聽從勸告或屢教不改者加重處罰。發生工傷事故,按《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考核處理。
員工崗位技能要求規定十篇六
2. 發展并維護適合工廠的ehs規章制度;
3. 推動并推動風險評估改善;;
4. 推動員工職業健康管理規程,完善職業健康檔案;
5. 完善年度培訓管理計劃,推動年度培訓完成;
6. 監督ehs規則實施,及時與責任部門溝通反饋保證實踐的有效性;
7. 推動環保和三廢管理;
8. 推動外來人員許可證管理;
9. 組織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完成;
10. 監督并推動ehs方面監督監測。
員工崗位技能要求規定十篇七
1. 盤螺及整盤鋼筋必須用專用支架固定防止滾動,堆放高度不得超過三層。
3. 拉絲工序,作業期間出現待拉絲鋼筋纏繞以及冷拔絲斷裂等異常情況時,必須停機處理,不得用手強行去接觸鋼筋。違者,每次罰款20元。
4. 操作軋尖機時禁止戴手套作業,軋尖時人手離軋尖機卷輪30厘米以上,防止手部卷入軋尖機。戴手套軋尖,發現一次罰款20元。
5. 鋼筋調直切斷作業,把鋼筋引入進給導輪時,手離導輪入口50cm以上,防止手被帶進去夾傷,采用用手動方式點動前進,使鋼筋穿過調直盒及切刀。
6. 車間擺放的繞絲盤應集中放在指定位置并有防滾動措施;裝卸料盤時小心操作防止碰手,非編籠班員工不得幫忙;推動料盤時應緩慢,注意地面的平整度,防止倒下傷人。繞絲盤未放在指定位置,對責任人每次罰款20元。
7. 進行拉絲作業,需及時清理掉拉絲粉中的結塊,要戴好防護口罩。
8. 拉絲設備運行時,操作者不得遠離控制臺,需隨時觀察各儀表顯示是否正常,不得用身體任何部位或物件觸及運行中的鋼絲和轉動機件。非操作人員不得靠近設備,不得進入隔離網內。
9. 鐓頭時手應離夾具10厘米以上并防止燙傷,搬運鐓頭鋼筋應帶好手套,放置燙傷。
10. 編籠時,防止火花濺入眼內,人不得站在焊點旁邊。牽引小車滑行時,人員與小車保持1米以上距離,防止碰傷。
11. 切割鋸應指定專人管理和使用,使用前檢查切割機葉片是否有裂紋、缺損、是否緊固,使用時用力均勻,不得長時間使用,正前方不得站人,操作時需戴好防護眼鏡。使用砂輪機者,應遵守此操作方法。
違反上述規定者(沒有具體規定的條款),酌情罰款10到50元,不服從管理或屢教不改者加重處罰。發生工傷事故,按《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考核處理。
員工崗位技能要求規定十篇八
2、深入工作現場,消除安全隱患,做到責任、組織、制度、防范措施四落實;
3、督促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對消防器材和設備進行定期檢查,落實現場管理中存在各項不安全因素的及時整改;
5、明確本部門安全防范職責,參與處理工傷事故,保存安全事故記錄,及時上報;
6、加強日常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公司突發性事故制度,落實檢查,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任務。
員工崗位技能要求規定十篇九
1.對外購的原材料、生產輔料進行檢驗檢測。
2.待外協機加工和待表面處理產品的檢驗。
3.及時對外協商送檢的產品進行檢驗。
4.根據實際檢驗情況填寫真實、完整的.《進料檢驗報告》。
5.對于來料報告不全,沒有批次號,以及標識錯誤、不清,填寫不完整的物料有權拒絕檢驗,并出具《異常聯絡單》知會到部門主管以及相關部門。
6.對進料檢驗組的文件、圖紙、報告進行分類放置和保管。
7.對進料檢驗組的量具、測量儀器進行保管,維護以及保養。
8.將前一天的《進料檢驗報告》和《異常聯絡單》交給品質部文員統計、匯總。
9.任何物料待檢時間不可超過48小時(特殊情況除外)。
10.“急料待檢貨架”上的物料應第一時間檢驗,如有任何因素影響檢驗進度,及時知會部門主管。
11.認真貫徹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相互監督,相互提升,并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