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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調研心得體會篇一
為認真貫徹落實報告中提出的“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的要求,為使農村低保政策在貫徹落實中準確、公正,確保國家惠民政策的陽光普照全縣貧困百姓,為保證低收入群體基本生活,促進社會穩定,能起到積極的作用. 我市對20__年農村低保工作情況進行了調查。
一、基本情況
多倫縣屬國貧縣,全縣總面積3773平方公里,轄2鄉2鎮,7個社區,64個行政村,398個村民小組,全縣總人口10.5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口3.6萬人,農業人口6.9萬人。
20__年全縣啟動農村低保工作,截至20__年12月有農村低保對象4578戶,6388人;自20__年起,實施了農村低保分類施保制度,根據低保對象家庭情況將低保對象分為1、2、3三類。20__年1類低保保障對象占農村低保總人數的10%,補助標準由20__年的924元/人/年,增長到1200元/人/年; 2類保障對象占農村低保總人數的70%,補助標準由20__年的600元/人/年,增長到800元/人/年;3類保障對象占農村低保總人數的20%,補助標準由438元/人/年增長到600元/人/年。同時,高標準、嚴要求建立了縣、鄉(鎮)、村三級三類低保檔案,加大了低保對象管理力度,狠抓了農村低保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健全鄉鎮、村級低保工作組織,規范了村委會接受申請、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復查、張榜公示上報、鄉鎮核查公示、民政局抽查公示等一整套工作程序,使基層的低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據可依。強化了動態管理運行機制,各鄉鎮組建了農村低保審核領導小組,全縣64個行政村均設了民政協理員,大大提高了監管力度。
此次調查要求鄉鎮民政所和村級民政協理員共同參與、積極配合。首先全面宣傳調查的目的、內容及檢查方式,村委會提前合理安排調查時間和路線,充分做好迎查準備。其次民政助理和村協理員積極參與入戶、尋訪、暗訪及低保戶家庭生活狀況、家庭實際收入、支出等相關資料的收集工作,以備調查匯總時提供可靠證據。第三調查結束后民政所及協理員負責對未查戶的復查工作,并及時上報調查組,對低保戶進行核實認定。
理”的原則,公開、公平、公正的議定低保救助對象,結合實際拿出享受人員及類別調整方案。徹底解決上訪和部分村干部優親厚友的現象。經過6個月的普查,取消了不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836人,新增低保對象344人,農村低保人數由4157戶,6294人,調整為4246戶,5802人,占農業人口的8.4%。調查結果表明:隨著低保工作的深入推進、低保戶優惠待遇的增多、低保標準的不斷提高,也引發出各種突出問題。
一是少數群眾思想觀念存在誤區。部分干群對農村低保的意義、運行程序和管理方式了解不全面,理解不透徹。有的群眾把農村低保誤認為是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的全部內容,對其社會功能寄予過高的期望,農村五保、身殘、生病、天災人禍、子女上學的都要求享受低保,解決不了就發出標準太低、覆蓋面太窄的怨言。少數低保對象等、靠、要依賴思想嚴重,少數群眾不履行贍養和扶養義務,把喪失勞動能力的老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推向政府。
二是隨著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和鼓勵農民進城購房定居政策的實施,城鎮周邊失地農民和進城定居農民因無固定收入來源,需要救助的人員越來越多,加之縣級財力有限,縣級配套資金不足,導致低保工作的范圍和難度越來越大。
三是調查核實收入難,是實施“按標施保”政策的最大阻力。傳統的入戶調查工作方法無法準確核算家庭收入,一方面由于物價上漲、務工收入不確定和個體經營者收入不固定等因素,導致家庭收入的核定難以準確把握;另一方面,不如實申報,隱瞞家庭收入現象比較普遍;再者,有些小企業、小作坊出于對工人的情感,不肯如實告知他們收入的真實情況。諸多因素的制約大大地影響了低保動態管理工作的成效,低保對象進易出難、進多出少的問題普遍存在。只靠民政部門的微薄力量很難準確掌握家庭收入。
四是動態管理動不起來。各別村村兩委班子干部因顧及老親舊鄰、涉及選舉等問題,存在低保對象只進不出、或易進難出,新增好增、取保難取,出現動態管理動不起來的現象。
二、農村低保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強化了動態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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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本著“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工作理念,在實際工作中深入到鄉村戶了解低保對象的實際生活狀況,將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及時納入,將不符合條件的農村低保對象及時清退,并且及時掌握了低保對象致貧原因、基本信息和生活所需,使救助工作有的放矢,實施救助有理有據,分類調標合情合理,低保金額足額到位,使低保對象有進有出,標準有升有降。分類施保得以完善,使動態管理得到進一步加強。
(二)低保工作水平進一步提高
我縣的農村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規范,低保工作更加“陽光透明”。民政局采取措施大力宣傳農村低保申請程序、保障標準等政策,使村民知道“應保盡保、應退則退”原則,做到“該保的一個不漏,不該保的一個不保。”鼓勵困難村民及時申請低保,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保障對象及時舉報,嚴格了個人申請、村組評議、鄉鎮政府審核、民政局審批的三級評議、審核、審批程序,確保低保工作健康、有序、規范運行。更好的完善了低保信息網絡管理體系,提高了低保工作效率和水平,有利于農村低保宏觀操作,進一步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
三、當前我縣農村低保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
(一)存在的問題
1. 存在“錯保”的現象
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年齡保”現象普遍存在,個別鄉鎮為了便于操作,以年齡長者作為低保享受的硬性條件,嚴重歪曲了保障原則;二是保障對象屬實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見不到本人,無法核實家庭收入、生活狀況或無法確定是否足額領取保障金;三是“均衡保”成為村級低保工作人員充當“和事老”的萬全之策,多表現為將低保指標平均分配到各組或各戶,而不計貧富差別;四是低保終身制,低保對象脫貧不能及時取消,而繼續享受,嚴重違背動態管理原則;五是出現了“繼承保”,是保障對象已經死亡,有勞動能力的家屬頂替死亡低保對象繼續享受低保待遇。
2. 存在“漏保”的現象
由于農村低保制度啟動較晚、宣傳力度不夠,個別困難家庭由于不了解農村低保政策、低保申請的條件及程序,而不能及時得到救助,造成漏保的現象。主要存在以下漏點,一是個別村民由于平時在村組寡言少語、足不出戶,很少與他人或村組溝通,即使生活困難,在低保評議過程中,往往被排擠或遺漏,而不能被及時納入低保待遇;二是由于暫時投奔子女或親屬謀生,低保評定時沒能及時返回而被忽視和遺漏;三是村干部不準確掌握和上報貧困人員的基本生活情況,在審核時無法得知或者高估申請人生活狀況及收入,而得不到審批通過;四是由于“年齡保”影響,盲目認為享受低保就必須有年齡限制,使一些因病、殘或子女上學造成家庭困難的家庭,享受不到低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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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家庭經濟收入核定難
主要表現在:一是對低收入農戶的隱形收入難以合理核定;二是農戶外出務工或臨時收入有相當的不穩定性,計算起來比較困難。
4.基層工作力量薄弱
基層低保工作人員的不足,對低保工作的開展影響較大。村級又沒有專職工作人員,人員少、任務重,沒有專項工作經費,對低保工作的進一步規范管理帶來一定的不利影響。
(二)今后農村低保工作的對策建議
農村低保工作事關農村改革發展穩定大局、事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因此,結合此次農村低保工作調查,切實找出農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今后工作中要把農村低保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強領導,狠抓落實,加大投入,扎實推進,確保農村低保工作健康發展。
1. 強化組織領導
農村低保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工作量大,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一要加強領導。縣人民政府要將農村低保工作納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將農村低保工作擺上突出位置,建立責任制,簽訂責任書,及時指導和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二要健全組織。建立健全縣、鄉鎮、村三級農村低保評議組織,加強對低保戶的民主評議,提高低保工作透明度。三要完善機制。要充分發揮財政、審計、統計等相關部門作用,加強對低保工作的監管,確保農村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2. 加大宣傳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
通過此次普查發現,加大了低保政策宣傳。為了加強城鄉低保工作政策、救助程序、救助標準的宣傳,同時加強正面宣傳,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督促基層嚴格執行好、落實好低保公開制度,對低保對象家庭收入、家庭人數,保障金額等情況采取定期的全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鄉、村兩級要設置相對固定的低保工作宣傳欄、意見箱、監督電話,將申請低保的條件、所需材料、審核審批程序廣為宣傳,讓廣大農村群眾全面了解有關農村政策、措施和程序,增強農村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形成全社會普遍關心特困群眾,支持推動農村低保制度建設的良好氛圍。
3. 完善操作程序
行陽光操作,公開透明。低保對象的審核、審批堅持村、鄉鎮、縣三級公示制度。三要實行動態管理。定期審核低保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及時調整家庭經濟條件有所變化的低保對象,做到低保對象該進則進、該出則出,低保金該增則增、該降則降。
4.動員社會廣泛參與,確保城鄉低保工作健康發展。
進一步強化動態管理,按照能進能出、能增能減的原則,用“造血”式的救助方式取代“輸血”式的救助方式,協調勞動保障、科技等部門和社會多方力量采取送崗位、送技術等形式促進有勞動能力的城鄉低保戶上崗就業,通過勞動,脫貧致富,改變家庭現狀,切實做到動態管理。同時,建立完善與低保制度相配套的就業、就醫、養老等多種社會救助制度,形成銜接配套的制度體系。
低保調研心得體會篇二
隨著國家對于社會保障體系的日益完善,越來越多的人得到了應有的保障。可是,身處基層的部分群眾仍然在徘徊于貧困線之上。作為大學生,我們有責任了解社會底層的現狀,了解政策的貫徹情況,積極助力社會發展。
第二段:實踐內容
在前段時間,我和同學走到了低保戶申請的第一線。通過對多個申請過低保的家庭的走訪,我們獲得了許多寶貴的信息。我們得知,有些家庭之所以沒有得到低保,是因為他們不清楚補貼的標準;有些則是因為申請材料不予完整,信息并沒有對應到位;還有一部分低保戶之所以沒有獲得更多的保障措施,是因為政策的貫徹有諸多不到位的地方。在實踐中我們有比較清晰的心里感受了這些群體所面臨的實際問題。
第三段:反思與總結
在這次實踐活動中,我們深刻的意識到,助力底層群體的重要性和時代賦予的負擔。我們的國家有好的政策和制度,也有力量強大的機構。我們這些大學生,更需要發揮自己的特長和優勢,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幫助社會弱勢群體解決實際問題。
第四段:展望未來
更重要的是,我們應該把為底層群體發聲的責任,視為自己義不容辭的責任。在我們的學習生活中,我們應不斷加強對基層生活的關注和了解,不斷為社會弱勢群體貢獻自己的力量。
第五段:結語
我們敬佩那些默默無聞為社會做出貢獻的人們,也渴望成為一個默默耕耘在基層的人。我們知道,路途依舊漫長,但我們已經邁出了第一步,一定不忘初心,將一步之所及做到最好。
低保調研心得體會篇三
“低保”即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下面是小編為您推薦的 低保情況調研報告,請參閱。
為了了解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下簡稱“城鄉低保”)建立和工作開展情況,促進中央關于保增長、保民生、保發展有關政策的貫徹落實,根據市政協的工作計劃,從10月下旬起,市政協就我市城鄉低保工作開展專題調研。調研組赴各縣(市、區),召開了由當地民政部門和部分鄉鎮、街道分管民政工作領導、民政助理、村委會干部以及部分低保對象參加的座談會10個。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1999年國務院出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后,自治區相繼出臺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辦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法》,市人民政府于2月出臺了《玉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林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辦法的通知》。多年來,各縣(市、區)民政部門下功夫抓低保規范化建設,在低保的申請、審核和審批上認真按照中央、自治區和市的有關規定辦理,總體取得較好成效。城市低保工作比較規范,農村低保工作規范化水平也在不斷提高。
城市低保工作方面,從1997年啟動,補助水平從開始時月人均25元逐步提高到目前150元,保障人數從開始時5千多人擴大到目前5萬多人,110月發放低保金萬元,城市低保基本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農村低保工作方面,從10月份開始實施,當時保障人數約6萬人,補助水平為月人均15元左右。按中央和自治區的要求實行擴面后,到10月份,全市有農村低保對象萬人,占農村人口%,110月發放低保金萬元,月人均補助為元。城鄉低保的實施,為改善城鄉貧困群眾的生活狀況,維護社會的穩定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有的領導對低保工作的重要意義認識不夠到位,認為低保和整個社會救助工作是花錢工程,不出政績,只求最低限度維持而不愿過多投入財政資金,沒有像抓財稅、穩定、計生工作那樣予以重視,城鄉低保政策宣傳發動力度不夠,社會影響面不大。有的地方把低保看作是吃國家“大鍋飯”,抱著“不吃白不吃”的心理,對低保申請對象不認真審核把關,明知不符合條件,也出具虛假收入證明。有的人存在不勞而獲的想法,采取隱瞞家庭收入、分戶居住等手段鉆低保政策的空子和管理上的漏洞,想方設法爭吃低保。
根據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桂政辦發〔〕85號文件規定,縣級財政按20%30%配套城市低保資金。,全市城市低保年發放低保金為8953萬元,按20%比例全市縣級需配套近萬元,但實際預算配套不足800萬元。根據自治區政府桂政發〔〕2號文件規定,市、縣財政需按%配套農村低保資金。,全市農村低保年發放低保金為12286萬元,全市需配套4054萬元,但實際列入預算只有2522萬元。由于地方財力有限,我市除市本級、玉州區、北流市低保資金配套較好外,其余均不能按比例足額配套,造成城鄉低保資金缺口,一些應保對象不能及時納入低保范圍,也無法按標準及時足額發放低保金。有一個縣,上級下撥該縣城市低保資金700多萬元已全部發放完,到9月底,全縣城市低保資金缺口130多萬元;農村低保資金需配套萬元,預算安排只有374萬元。
部分基層工作人員因人情關系等原因,沒有按照低保標準認真核實,草率估算,隨意填報,將個別不屬于低保對象的家庭確定為低保對象。一些村沒有組織人員評議低保戶資格,而由支書或者主任直接指定,“人情保”、“關系保”、“保人不保戶”、“家庭共同成員分戶申請”等現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在實際操作中,對部分低保對象的納入,特別是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及張榜公布等環節,沒有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執行,影響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度。
貧困戶列入低保,脫貧后退出低保比較少。自推行低保政策以來,退出低保的人,除個別死亡的和極少數由于群眾舉報退出的外,幾乎沒有其他退出人員。
援助、教育救助和有線電視費減免等,只有低保對象才有資格享受,因此有的人為了得到某項救助而想方設法進入低保行列,從而增加了低保工作的壓力和難度。
5日,很難做到對申請材料逐一嚴格審閱把關。在鄉鎮(街道)層面。低保審批程序的大部分工作都落在鄉鎮(街道)和村(社區),但只配1至2名民政助理員,且大多數是兼職,管理的城鄉低保對象少則二千多人,多則上萬人。由于各鎮民政力量十分薄弱,入戶調查、群眾評議等關鍵環節工作不到位,僅僅依靠村“兩委”干部的報告來確定城鄉居民低保對象,存在底子不清、掌握對象不準、救助不公、兌現不及時等問題,造成有的群眾反復上訪,甚至越級上訪。在村(居)委會層面。低保協管員缺少專門業務培訓,理解和執行低保政策的水平有限,低保對象的界定隨意性較大。如有些村干部沒有把低保存折及時發放到低保戶手中,給低保工作的規范管理帶來了負面影響。
城鄉低保工作受理申請、入戶調查、組織評議、張榜公布、審核審批、表冊打印、資金發放等工作都需要工作經費。有的縣(市、區)縣級財政沒有安排低保工作經費。到鄉鎮一級更沒有安排任何低保工作經費。社區、村委低保協管員每季度要入戶調查核實,上報相關情況,但沒有報酬,影響到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和調查的準確性。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惠及困難群眾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領導要重視抓、認真抓,切實落實領導責任。要建立健全低保工作行政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督促民政、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統計、物價、審計、工會、鄉鎮、社區等各職能部門和單位,立足自身職責,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共同做好城鄉低保有關工作,形成“政府領導、民政主管、部門配合、基層落實”的良好工作格局,及時、有效地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增進社會和諧。
充分發揮輿論宣傳的正面引導作用,采取張貼標語、櫥窗展示、媒體報道等多種宣傳形式,利用報刊、電視、絡等媒體平臺,深入持久地開展低保政策宣傳。既要面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使城鄉低保的政策、法規、制度和審批程序家喻戶曉,切實提高全民對低保工作的認識,樹立正確的低保觀念,人人參與監督,為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氛圍。又要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社區、村委會基層領導干部的培訓和教育,提高基層工作人員素質。各級黨委要將低保業務培訓列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各級民政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組織城鄉低保工作人員特別是村級低保協管員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盡快建設一支素質高、能力強、業務精的城鄉低保工作隊伍。
一要確保低保配套資金到位。市、縣兩級財政要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按照應承擔的負擔比例優先安排低保配套資金,做好城鄉低保資金年度預算安排,確保我市城鄉低保對象的補助標準不低于自治區確定的全區平均補助標準,確保低保金能及時、足額發放。市財政、民政部門要建立城鄉低保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辦法和績效考核機制,進一步規范城鄉低保補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要確保低保工作經費落實。按低保對象每人每年縣10元、鄉鎮5元、村委會3元的要求,落實專門的低保工作經費,并配備必要的工作工具,解決有錢辦事的問題。
三要拓寬渠道,要積極發揮非政府、非盈利機構的作用,利用社會福利社團和慈善團體,廣泛發動各類社會捐贈,建立救助基金作為低保制度的有益補充,建立穩定、多元的資金籌措機制。四要定期組織審計、財政等部門聯合對低保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督查,防止和杜絕貪污、擠占、挪用低保資金等違紀問題發生。
要進一步探討、制訂可行的、便于實際操作的核實低保申請人家庭收入的標準。建議組織民政、財政、農業、統計、物價、審計、勞動保障等有關部門,開展城鄉居民生產項目、經濟收入等方面調查,量化、細化核定項目和內容,制定出臺城鄉低保對象家庭收入核定標準,統一全市家庭收入核定標準,統一低保準入門檻。凡是達到標準的,列入低保,做到應保盡保。
建立完善細化的民主評議制度、民主評審制度、低保對象分類管理制度、公示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政策規定的申請、入戶調查、群眾評議、公示、審核等程序不能簡化、走過場。尤其要加強評議、公示制度,統一會議登記格式及記錄,村委會召開低保評議小組會議,鄉鎮包村干部必須參加。鄉鎮每季度要對三分之一的村的低保對象進行抽查,不符合條件的要堅決取消。建立“直達”發放模式,完善低保資金發放機制。財政、民政、金融等部門加強協調合作,將城鄉低保資金準時足額輸入低保對象的家庭帳戶,全面實行低保資金的社會化發放。
要積極推行政務公開,將城鄉低保的申報條件、申報程序等政策規定全部上墻,聘請有威望的社會知名人士為社會救助工作監督員,拓寬監督渠道。民政部門要加強指導,特別是在評議階段,要動員各階層的群眾代表參加,讓他們充分發表意見,增加透明度,準確界定低保對象。要建立城鄉低保信訪舉報受理制,設立舉報信箱和投訴電話,舉報必查。對群眾的舉報投訴,及時派員入戶調查,限期將調查處理結果反饋給舉報投訴人。
建議組織監察、財政、民政部門組成專項檢查工作組,對低保工作中存在的“人情保”、“關系保”、“分戶保”等不規范現象進行一次集中檢查,對不合低保條件的對象,堅決予以清退。民政部門要堅持做好定期審核工作,對低保對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真實全面地掌握低保對象家庭經濟收入、生活狀況,及時將不符合條件的對象予以清退。嚴格執行分類施保的規定,對特困戶、比較困難戶、一般困難戶分檔發給低保金,防止“一刀切”。
各級政府要統籌各項社會救助力量,低保救助與其他專項救助有機結合,構建一個以最低生活保障為基礎,以養老、醫療、教育、住房等專項救助為輔助,以其他救助、救濟和社會幫扶為補充的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建立數據庫,實現救助信息化,解決多頭救助、重復救助問題。進一步建立并完善就業和再就業服務體系,在低保對象的扶持上實現從輸血型向造血型的轉變。對無勞動能力,無法實現再就業的低保對象,政府應全力救助;對有勞動能力的低保人員,要廣開就業渠道,繼續開展再就業援助活動,通過重新上崗,勞動自救,社區組織勞務輸出、家政服務等,使低保對象擺脫貧困,回報社會。
低保調研心得體會篇四
人民群眾是我們黨執政的最終依托,黨的一系列扶貧政策的初心就是為了解決人民的溫飽問題。在實施這些政策的過程中,低保制度作為一項最基礎的貧困救助措施,我校的同學們自然而然地產生了強烈的興趣,紛紛報名參加并且進行了一次低保調研。本篇文章,就是以此為主題展開的體會和心得。
第二段:調研體驗
在進行低保調研時,我們深入各社區,與低保戶的家長交流,了解貧困戶是否能夠準確地得到低保,有沒有漏洞。但是,我們發現在向低保戶打聽情況的過程中,他們的滿意度很低。他們表達了對當前低保標準過于嚴格,審批過程又繁瑣冗長的不滿,特別是在面對重大疾病或家庭困難需要低保的時候遇到的問題感到憤怒和沮喪。我們深感,應該科學合理地進行低保制度管理,幫助低收入家庭解決實際困難,讓更多貧困家庭享有應有的權益和福利。
第三段:問題解決
為了解決當前低保制度存在的問題,我們團隊針對于一些低保制度中一些不合理的問題,進行了充分的分析和反思。我們認為,當前的低保制度其實存在著許多問題,比如標準過于嚴格,審核機制不健全等。為了進一步完善這套機制,我們建議一些改革:設立補充保障機制,加大低保標準調整力度,放寬審核條件等。我們可以定義一些人口因素作為補充保障的指標,根據地區差異性特征進行分類辦理,減輕貧困戶的審批負荷。
第四段:推進建議
在我們展示改革的方案給當地政府后,我們得到了積極的回應。針對于我們的提案,當地政府進行了進一步的討論和調研,并得出了一份相對于更加實用的方案。我們同樣的將這些想法和建議推展到其他地區,更多的人開始關注這個問題,越來越多的人們開始加入到這場戰役中來。
第五段:總結思考
低保制度是一項重要的社會保障制度,與人民群眾息息相關。我們參與低保制度的調研,不僅是獲取知識和懂得現實社會的復雜性,更重要的是,能夠將自己所想所說送到需要扶助的群眾手中,讓我們的心聲被更多的人聽到,讓更多的貧困家庭享受到國家的援助。我們有理由相信,在不斷的嘗試和探索中,不斷完善和改進低保制度,我們一定能夠讓更多的人感受到,這是一個幸福美好的社會。
低保調研心得體會篇五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國目前社會保障體系的最后一道防護網,它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社會弱勢群體的關心和照顧。我區自20xx年全面推行低保政策以來,為保障貧困群體的基本生活,減輕政府壓力和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在具體操作中還存在些亟待解決的問題,本文就當前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談些粗淺的看法。
1、對象收入的難以確定。
進入城市低保,一個最硬性的指標就是申請對象的家庭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線。作為審核部門的街道居委會和民政部門,只要申請對象提供了相關的收入證明,就可以此作為進入低保的依據。而事實上,由于目前城市居民就業的多樣性和隱蔽性,對象的實際情況是很難掌握到的,如果他們通過隱報、瞞報等手段掩蓋自己的實際家庭收入,審核部門無法鑒別,特別是一些用人單位缺乏社會責任感,他們為給申請對象大開方便之門,可以毫無顧忌地隨意開出一張與實際收入不相符的收入證明,不受任何約束,審核部門也奈何不得。所以,我認為,申請對象收入的難以確定,勢必給低保工作帶來“錯位”,即不該進來的進了,該進的有可能還在門外。
2、有“進”無“出”的現象嚴重。
低保工作是一項動態管理,理應隨著低保家庭經濟條件的變化而變化。經濟條件未好轉的,尚在低保范圍的,應繼續享受低保,經濟條件好轉的,超過低保標準的,理應退出低保。這才能讓低保金真正起到對困難群體的救劑作用,而不是演變成一種帶有“工資性”、“福利性”的收入。我區自推行低保政策6年以來,進入低保的人源源不斷,每個月都有一定數量的新增低保戶,但退出低保的人,除個別退休及死亡的,幾乎沒有其他退出人員,出現了有“進”無“出”的現象。
而正是這一現象,給正在享受和還沒有享受到低保的人造成一個事實:低保是一個“保險箱”,一旦進入低保,就可以終身享受。于是,人人都想吃低保,人人都爭著吃低保,低保成了人們日常生活中的“零花錢”、“水果錢”,低保隊伍也隨之一天天地壯大,造成這一現象的根本原因就是我們現有低保工作程序中,缺少一個事后跟蹤再審核制度。
3、人員不足難以提高低保工作質量。
低保工作的程序是:本人申請、社區居委會入戶調查、社區評議、街道入戶調查并評議、民政部門審核,經三審核三公示,從這些程序來看,大多數工作都落在街道社區,工作量最多、難度最大的是入戶調查,由于社區居委會承擔著大量的行政事務工作,工作人員只有4—5名,街道也只有2名民政助理員,很難抽出充足的時間對申請對象進行入戶調查,他們往往是走馬觀花似的到對象家中了解些諸如家庭人口、家庭擺設、住房等表面情況,至于家庭收入、健康狀況等進一步的取證,一般是聽之任之,無暇深究,嚴重影響了低保工作質量。另外,人員的不足,對于開展事后再審核工作幾乎成為不可能。
4、部門的不配合使低保工作時時斷路。
低保工作是一項全社會的工作,是民生工程。雖說目前低保工作由社區街道民政負責,但低保工作的性質決定了離不開相關部門的大力配合,如工商、房管、勞動、醫院等部門。我們曾接到舉報,某某低保戶幾年前就買了貧困房的柴火間,我們到房管部門調查,卻遭到該部門領導的拒絕,理由是:侵犯隱私權。無奈,此事也就這樣不了了之,因為我們取不到證!
1、建立事后跟蹤再審核制度。
事后跟蹤再審核制度就是對已進入低保人員,按其進入時間先后,定期隨訪,反復進行,發現超標,立即清理,做到有進有出,實行動態管理。實施再審核制度:
一可以避免有進無出的現象;
二可以減輕政府籌資壓力;
三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公正公開;
四可以使有限的低保金真正起到對弱勢群體的救助作用。
難度是工作量大,僅憑現有的民政助理員很難做到,必須要由一個專門機構來完成。
2、設立低保工作站。
目前我區低保戶有幾萬人,要對這幾萬人實行動態管理,推行跟蹤再審核制度,僅靠現有的幾個兼職人員是遠遠不夠的,更何況低保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更不是某個時期的中心工作,此項工作開展得好,不僅可以保障弱勢群體的基本生活,使之最終走出困境,更重要的是可以起到減壓閥和社會穩定器的作用,倘若做得不好,好事有可能變壞事,會引起新的矛盾。因此,我認為,在街道設立低保工作站,是規范低保工作所需。
3、整合信息資源,實現資源共享。
我認為低保既是一項全社會的工作,那么應當由全社會共同來監督,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低保部門對申請對象的調查取證,更不能為申請對象提供偽證。
低保工作只有得到全社會的支持,才能真正規范起來,才能真正做到應保盡保。
低保調研心得體會篇六
為深入了解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問題,切實把握好“民心工程”的真正含義,一個月來,我參與了xx鎮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調查,通過一個月的社會實踐時間對xx鎮農村低保工作情況有了基本的了解,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通過調查,我發現該鎮農村低保雖然取得了一定實效,但依然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具體有以下幾點:
農村低保工作現狀調研報告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對符合低保條件的農村困難群眾給予適當生活救助的新型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從制度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舉措,是一項惠及廣大百姓的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擴內需、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要求。為進一步把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引向深入,切實把惠及農村廣大困難群眾的實事辦好,我們緊緊圍繞縣委提出的“保障民生解八難,加快脫貧奔小康”這一主題,結合民政工作實際,開展主題實踐活動,組織專班對全縣實施農村低保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有關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縣實施農村低保工作可分為三個階段:
xx年,**縣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全縣實施了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截止xx年上半年,全縣農村特困救助對象為2214戶、5131人,占農村人口的2.7%。人年均救助標準120元。這一階段由于救助標準偏低,救助面過窄,致使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沒有得到有效改善,其社會效果不太明顯。
xx年,省政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城鄉統籌發展,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妥善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困難,構建和諧**,決定在全省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縣政府出臺了《**縣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方案》,將原農村特困救助對象重新分類評定審批過渡為農村低保,截至xx年上半年,評定審批農村低保對象2392戶、5860人,占農村人口的3.1%,月人平保障水平為30元,月戶平保障水平為74元。其中:一類對象283戶、319人,占保障人數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70元;二類對象1041戶、2613人,占保障人數的44.5%,月人平保障水平42元;三類對象1068戶、2928人,占保障人數的50%,月人平保障水平15元。這一階段由于保障標準提高,堅持按戶保障和分類施保,使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有了保障,引起了基層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其社會效果逐漸顯現。
xx年,**縣民政局根據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開展年度核查和適當擴面提標工作,加強了農村低保對象的申請受理、民主評議、審核審批、公開公示和資金發放等程序,進一步規范了**縣農村低保工作。截至xx年底,全縣農村低保對象累計增加2880人,取消1243人,類別調整565人。實際在冊保障人數為3286戶、8176人,占農村人口4.3%,月人平保障水平為45元;月戶平保障水平為112.6元。其中:一類對象282戶、325人,占保障人數的4%,月人平保障水平為80元;二類對象1419戶、3462人,占保障人數的42%,月人平保障水平為55元;三類對象1585戶、4389人,占保障人數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為35元。這一階段由于加大了年度核查和動態管理力度,堅持按戶保障和分類施保,對特殊困難群眾進行了特殊保障,進行了適度擴面和提標,基本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使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由政府對符合條件的農村困難群眾給予適當生活救助,它是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程,是對傳統社會救助工作的重大改革。從全縣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來看,這項工作所取得成效是十分明顯的。
農村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問題,加快了新農村建設和脫貧奔小康的步伐,緩解了社會矛盾,維護了社會穩定。
**縣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從民政分管的這一塊看,主要由救災救濟、臨時救濟等所組成。社會救濟主要是解決資金保障,只有與資金保障結合才能構成比較完整的生活保障。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確立,解決了資金保障,從社會救濟工作內容和程序的制度化、規范化方面完善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正因如此,這項制度的實施從一開始就進展順利并具有可持續發展的生命力。
眾的生活問題,主要靠救濟生活款進行安排,“零打碎敲”,隨意性較大,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未得到根本解決。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保障對象、保障標準、資金來源、審核審批、管理監督都規范化,使社會救濟工作更加科學化、程序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通過制度有力地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使廣大人民群眾充分享受改革開放所帶來的豐碩成果,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激發了廣大人民群眾脫貧奔小康的積極性,改善了社會風氣,使中華民族扶危濟困的傳統美德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提升到了一個新的境界。
**縣自xx年全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以來,這項工作從去年進展明顯加快,納入農村低保的人數和低保資金支出大幅度增加,低保標準和補助水平經過兩次提標以后有明顯提高,管理操作方面也有了很大的改進。但是,農村低保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情況復雜,目前,還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民主評議機制不健全,評議依據不足。民主評議的基礎是入戶核查。從以前組織評議的情況來看,部分鄉村沒有堅持入戶核查,就是將指標一分解,由村委會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評議,沒有任何調查核算評議依據,完全由評議人員憑印象、憑感覺選擇、其評議結果隨意性很強,不公平公正的現象時有發生。二是入戶核查機制不健全,輪流坐莊的現象較為嚴重。低保對象準不準,入戶核查是關鍵。由于有的鄉村干部在包村核查工作中對入戶核查認識不高,怕得罪人,簡單地召開一個評議會,把所分指標一評完就了事,由村干部說了算,造成對象不準確,輪換坐莊的現象無法有效解決,給農村低保工作帶來了一定損害。三是監督機制不健全,存在著“人情保,關系保”的現象。由于部分鄉村干部受利益驅動,放寬低保條件,搞唯指標論,硬是將自己的關系戶納入農村低保,造成了群眾的不滿情緒,損壞了群眾利益,損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一是縣級低保機構與日益增長的保障對象不相適應。目前,**縣民政局低保股編制只有1人,無法行使有效的管理和監督。二是鄉鎮民政辦沒有配備專門的低保工作專干,與日益繁雜的各項民政工作任務不相適應。日前,鄉鎮只有1名民政員、無法應付縣直部門部署的各項工作,而且民政員還要包村,根本就談不上城鄉保障對象的規范化管理。三是村支兩委干部素質不高,變動較為頻繁,對低保工作不熟悉,加之縣鄉兩級低保工作人員偏少,致使城鄉低保管理工作難度增大,導致基層操作不規范,入戶核查和民主評議把關不嚴,造成該保的沒保,不該保的保了,傷害群眾感情,敗壞社會風氣,違背低保制度的宗旨。
隨著**縣保障體系的逐步建立,保障人數逐年增加,工作難度大,要求高,沒有必需的工作經費、人員和設備作保障,很難完成管理監督工作任務。
一是要建立年度核查制度。從xx年開始,每年6月底之前,對所有農村低保對象一年進行一次全面核查。二是要建立重點對象跟蹤管理制度。這項制度主要是針對有一定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家庭,重點是第三類對象。要根據勞動力變化情況、就業情況,及時清退不符合條件的對象,又可適時新增符合條件的對象。三是要建立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確保真正困難的低收入家庭享受到政府低保救助政策,實現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四是要建立相關政策銜接機制,要與扶貧開發、合作醫療、臨時救助、計劃生育、優撫安置、入學救助等有關政策相互銜接,充分發揮政策的整體效益,避免“低保養懶漢”的現象發生。
一是要加強縣民政局低保工作機構。今年**縣將按州民政局的統一要求,積極向縣委政府匯報,爭取下半年成立縣社會救助局,編制人員爭取5-7人。二是爭取鄉鎮組建城鄉低保工作站,聘請低保工作員2-3人。三是爭取縣委、縣政府重視,給每個鄉鎮解決1-2個公益服務崗位,用于緩解低保工作人員不足的矛盾。
按照“農村低保工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的要求,爭取縣政府將工作經費按不低于農村低保資金支出總額的3%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用于聘用基層低保工作人員及調查核實,制證建檔,信息系統建設等工作費用支出。
農村低保工作現狀調研報告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政府對符合低保條件的農村困難群眾給予適當生活救助的新型社會保障制度,是國家從制度上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大舉措,是一項惠及廣大百姓的民生工程。建立和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擴內需、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必然要求。為進一步把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引向深入,切實把惠及農村廣大困難群眾的實事辦好,我們緊緊圍繞縣委提出的“保障民生解八難,加快脫貧奔小康”這一主題,結合民政工作實際,開展主題實踐活動,組織專班對全縣實施農村低保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現將有關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縣實施農村低保工作可分為三個階段:
xx年,**縣根據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在全縣實施了農村特困群眾救助制度,截止xx年上半年,全縣農村特困救助對象為2214戶、5131人,占農村人口的2.7%。人年均救助標準120元。這一階段由于救助標準偏低,救助面過窄,致使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沒有得到有效改善,其社會效果不太明顯。
xx年,省政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城鄉統籌發展,進一步完善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妥善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困難,構建和諧**,決定在全省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縣政府出臺了《**縣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方案》,將原農村特困救助對象重新分類評定審批過渡為農村低保,截至xx年上半年,評定審批農村低保對象2392戶、5860人,占農村人口的3.1%,月人平保障水平為30元,月戶平保障水平為74元。其中:一類對象283戶、319人,占保障人數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70元;二類對象1041戶、2613人,占保障人數的44.5%,月人平保障水平42元;三類對象1068戶、2928人,占保障人數的50%,月人平保障水平15元。這一階段由于保障標準提高,堅持按戶保障和分類施保,使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有了保障,引起了基層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其社會效果逐漸顯現。
xx年,**縣民政局根據省民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精神,開展年度核查和適當擴面提標工作,加強了農村低保對象的申請受理、民主評議、審核審批、公開公示和資金發放等程序,進一步規范了**縣農村低保工作。截至xx年底,全縣農村低保對象累計增加2880人,取消1243人,類別調整565人。實際在冊保障人數為3286戶、8176人,占農村人口4.3%,月人平保障水平為45元;月戶平保障水平為112.6元。其中:一類對象282戶、325人,占保障人數的4%,月人平保障水平為80元;二類對象1419戶、3462人,占保障人數的42%,月人平保障水平為55元;三類對象1585戶、4389人,占保障人數的54%,月人平保障水平為35元。這一階段由于加大了年度核查和動態管理力度,堅持按戶保障和分類施保,對特殊困難群眾進行了特殊保障,進行了適度擴面和提標,基本實現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使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由政府對符合條件的農村困難群眾給予適當生活救助,它是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程,是對傳統社會救助工作的重大改革。從全縣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來看,這項工作所取得成效是十分明顯的。
由傳統的社會救助過渡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社會救濟覆蓋面擴大到全部農村困難居民,解決了他們特別是農村困難居民的基本生活問題,加快了新農村建設和脫貧奔小康的步伐,緩解了社會矛盾,維護了社會穩定。
**縣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從民政分管的這一塊看,主要由救災救濟、臨時救濟等所組成。社會救濟主要是解決資金保障,只有與資金保障結合才能構成比較完整的生活保障。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確立,解決了資金保障,從社會救濟工作內容和程序的制度化、規范化方面完善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
正因如此,這項制度的實施從一開始就進展順利并具有可持續發展的生命力。
過去,解決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問題,主要靠救濟生活款進行安排,“零打碎敲”,隨意性較大,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未得到根本解決。建立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保障對象、保障標準、資金來源、審核審批、管理監督都規范化,使社會救濟工作更加科學化、程序化、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抓好農村低保工作現狀調研報告
xx提出,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這是基于世情、國情和黨情的新發展提出來的,不僅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而且具有很強的現實性,得民心,順民意,符合時代發展要求。民政工作自古以來就與民眾的基本事務密切相關,無論是觀照歷史還是反觀現實,“以人為本”都是民政的基本內涵,也是民政工作的本質要求,更是民政事業的發展靈魂和永恒的主題。因此,我們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必須圍繞“科學發展,服務民生、解決民困”這一主題。在服務民生方面,當前正由解決基本民生向著力改善民生發展,在發揮社會保障“兜底”作用的同時,逐步向提升社會福利水平邁進。最近,我們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深入濃河、富林、三站、烏鴉泡4個鄉鎮,對農村低保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調研,在掌握情況的同時,對如何創新農村低保工作,提升農村群眾生活水平作了認真思考。
我縣是省級貧困縣,全縣轄8個鄉鎮、82個村,211個自然屯。總人口23.6萬人,其中農業人口10.8萬人。截止xx年3月末,全縣農村低保戶3473戶、5379人,占農業人口總數的5%;農村低保邊緣戶1716戶、3260人,占農業人口總數的3%;農村五保戶718戶、738人,占農業人口總數的0.68%。xx年財政收入11441萬元;農村人均收入6202元;農村居民年人均支出2854元。
我縣自xx年下半年實施農村低保制度。幾年來,在省市民政部門的指導下,經過認真調研,科學確定保障標準,規范審批程序,加強監督管理,并出臺了配套政策、法規,使全縣農村低保工作步入規范化管理軌道。xx年,全縣共支出農村低保資金304萬元,xx年預算資金310萬元(縣財政匹配67萬元)。農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有效地保障了農村貧困群眾的基本生活,維護了農村的社會穩定和諧。
農村低保戶致貧有以下四個主要原因:一是年老體弱,二是因病致貧,三是因殘致貧,四是因無地(或地少)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依據低保檔案和此次抽查情況統計,我縣xx年底3610戶農村低保戶中,因年老體弱喪失勞動能力致貧戶有1204戶,占低保戶總數的33.4%;因病致貧的有971戶,占低保戶總數的26.9%;因殘致貧的有606戶,占低保戶總數的16.8%;因無地(或地少)等其它原因致貧的有829戶,占低保戶總數的22.9%。
縣政府成立了由主管縣長任組長,各鄉鎮、相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農村低保工作領導小組”,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目標管理,把農村低保工作擺上重要工作日程。
按照“低標準起步,逐步提高”的原則,經過認真調研,在保證滿足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需求的前提下,考慮物價、經濟發展水平和縣財政承受能力等綜合因素,確定我縣農村低保標準為年720元,這個標準符合當時我縣農村的實際情況。同時,隨著農村低保制度的不斷完善以及縣域經濟的發展,實現了農村低保標準和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的同步提高。
一是出臺《**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實施細則》、《**縣農村居民家庭收入計算標準》等政策文件,增強了低保工作的可操作性。二是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規范操作,增強了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按照農村低保申報審批程序的規定,嚴格把關,逐項落實,重點把住村委會調查、村民代表評議、鄉鎮復查、民政局抽查和兩次公示五個關鍵環節,確保全縣農村低保工作順利開展。三是加強動態管理,提高低保資金的使用效率。按照“應保盡保,應退盡退”的原則,每年組織鄉鎮和村屯對全縣農村低保對象進行年度復查,同時通過開通舉報電話、臨時抽查、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低保工作等方式,接受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死亡和收入變化人員及時進行清理和調整,做到及時審批、及時調整、及時清除。四是規范資金的管理和發放,做到審批、發放兩條線。低保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專帳管理、專款專用,社會化發放。五是加強檔案管理,按照市局要求一次達標。六是實施“分類施保”,根據低保對象家庭收入的不同,采取就近靠檔的辦法,拉開檔次,區別管理。
近幾年,圍繞健全和實施城鄉低保制度,縣政府開展了農村特困醫療救助、教育救助、災害救助、法律援助、住房救助等專項救助活動,進一步減輕了低保對象的生活負擔,低保對象的生活水平有較大幅度的提高。
通過印發傳單和電視輔導等形式宣傳低保政策,不留政策死角。
家庭收入是界定農戶入保的基本條件,因為農戶居住地域的差別,家庭經濟來源的不同,主要成員勞動能力的強弱,土地質量的差異,經營管理水平的高低,贍養撫(扶)養能力等因素影響,準確地計算貧困戶家庭收入非常困難。為了解決這個難題,根據實際情況,農村低保《細則》和《農村居民家庭收入計算標準》中,對家庭收入計算的內容,贍養撫(扶)養費的計算和不計入家庭收入的內容做出了原則的規定。在實施過程中因地因戶制宜,做到既有原則性的計算標準可參照,又不死搬硬套,解決了家庭收入計算難的問題。
通過調查發現,一些原本和子女在一個戶口的老人為了要低保,把自己的戶口單列出來,或把原本屬于自己的耕地過戶給子女,要求最低生活保障。
農村低保標準的高低,直接影響低保對象家庭的生活水平。根據座談大家認為:確定低保標準應該以農村低保對象維持最低生活水平來確定。根據市場菜籃法測算,全縣農村居民年最低消費支出1180元,建議農村低保標準定在1200元,平均補差額在750元。這個標準既可以保障農村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又可以縮小與城鎮低保標準的差距。
對農村低保邊緣戶實施救助是完善社會救助體系、解決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難的一項惠民政策,但就我縣而言,由本縣財政籌集救助金是非常困難的。現在開展的救助只是發放國家一次性救助金、合作醫療救助、民政部門的醫療救助和社會救助。如果探討發放救助金標準,可根據當地財政承受能力和邊緣戶生活水平而定,我們認為,比農村低保年人均標準提高200--300元為宜。
按照1200元標準調查測算,我縣農村低保人數將達到6040人,保障面為5.6%,該比例基本達到“應保盡保”。
我縣各鄉鎮均設民政辦公室,為股級科室,人員大鄉鎮設4人(**鎮),其余鄉鎮設2人,由于近幾年社會救助工作量大幅度增加,建議鄉鎮增加一名專職人員負責社會救助工作;村級民政工作始終由村委會完成,沒有單設機構,工作任務基本由村會計兼任。辦公經費年1.5萬元至2萬元;辦公室保證2間,每個鄉鎮民政辦配備一臺微型面包車,每個鄉鎮配備一臺電腦(與縣局聯網)。村級民政工作仍然由會計兼任為宜,每月發給一定數量的工作補貼。
貧困救助是一個長期的社會現象,因而,加強社會救助工作,切實發揮其在保障民生中的兜底作用也是長期的,必須進一步加強。農村低保工作是保障農村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兜底線、安全網,在調節收入分配、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公平、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作為縣級民政部門,我們一定要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認真落實政策,適時調整低保補助標準,加大分類救助力度,健全動態管理機制,進一步規范操作,確保農村低保工作健康順利地開展。
低保調研心得體會篇七
縣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來,有效保障和改善農村弱勢群體和貧困群體基本生活,對緩和社會矛盾起到積極推動作用。隨著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斷深化,出現了諸多問題,充分認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好這些問題,對于完善xx縣農村社會保障體系,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意義重大。
在農村低保制度實施過程中,凡是持有xx縣常住農業戶口的,屬xx縣認定的特困戶(年人均收入在670元以下)和貧困戶(年人均收入在670元 -1067元)均納入保障范疇。目前,xx縣農村標準是特困戶每人每月80元;貧困戶每人每月65元,保障標準既體現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于克服依賴思想的原則。農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在參照城市低保基礎上,堅持動態管理下的相對穩定,即一年一調整,特殊情況可半年一調整(殘疾人、長期患大病、失去勞動能力的可一年不變)。自20xx年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以來,全縣農牧民收益農村低保資金達到3500萬元;對低保戶各類助學、建房、節日慰問、大病救助等配套資金達到1000余萬元。通過農村低保及相關配套措施的實施,切實維護了農村困難群體基本利益,確保了他們的基本生活,保障了農村低收入人群的生活權益。
(一)低保對象家庭成員收入難以確定。
一是家庭成員界定困難,部分家庭把家中的老人從家庭成員中分離出來,成為獨居老人,從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子女的贍養義務,甚至把老人贍養義務推向社會,造成新的困難群體。二是收入界定存在一定困難,由于農村居民收入中糧食、油葵、牲畜等實物收入占相當比重,隨著市場價格的波動,在價值轉化過程中,收入難以貨幣化,存在較大隨意性。三是家庭成員中有經濟來源的,如外出打工人員有收入,但不愿意提供單位出示勞動報酬證明或以各種理由少報、漏報、瞞報收入的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四是有意隱藏隱型收入,如房屋出租、遺產贈予、家產繼承、外地務工收入等都無法核實和統計。五是民政部門面對單位與個人的申報行為并沒有直接制約力,均導致家庭收入情況摻雜較多水分。因此,造成在入戶調查和收入核定工作中,只能以采用表面消費能力和外部觀察法,即通過其消費水平或者生活方式等行為觀察居民收入水平,雖然是一個重要而又有效的方法,但對于那些處于低保臨界線的家庭同樣存在著界定難的現象。以上這些因素的存在,導致對家庭收入界定難度增大。
(二)新增人員不能及時納入低保范圍。
低保資金能否保障到位,直接影響到農村低保工作的全面開展,低保預算資金落實不及時,是導致低保金發放難、低保保障標準低、覆蓋面窄的直接原因。當前,xx縣在實施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突出、最難解決的就是資金不足的問題。特別是后續資金的不確定性,嚴重影響了應保盡保、新增人員問題的解決,普遍存在有多少錢做多少事的問題。因為擔心按照低保條件進行擴面后,上級下撥資金不能增加,財政配套資金無法到位,而造成不能按時足額發放的尷尬境地,從而制約低保工作的順利實施。就xx縣而言,自治區認定人數為5184人,而實際人數為10184人,從20xx年至今xx縣對多出5000人實行本級財政自行負擔。如果上級對這5000人的低保資金一直沒有補助,縣財力負擔壓力將很沉重,就很難再擴面。
(三)最低生活保障與其他社會救助不協調。
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全面建設農村低保制度配套措施不完善,由于各種社會救助保障體系在農村、城鎮中的建立、實施和力度不同,從而造成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很難銜接。農村低保主要是解決低保對象的最低生活需求,保障其生存,但僅靠有限的低保金難以解決低保對象大病治療、子女教育以及其他不可預料的突發事件造成的生活困難。在調研中發現一些居民由于因病、因殘導致貧困,被列入保障對象;一些老人由于養老問題沒有得到落實而被列入等現象。如果各種救濟保障體系彼此銜接,就會減少很多類似的貧困群體和列入對象,從而節約大量資金。很多社會問題也會迎刃而解。例如:20xx年出臺的五·七工、家屬工可以交納養老金(城市戶口且女55歲以上,男60歲以上),由于戶口性質問題,農村困難家庭沒有享受到這個優惠政策。
(四)低保動態管理有待進一步改善。
從低保制度建立以來,一直存在“進低保容易,出低保難”的問題。 在調研中發現,一些低保戶通過勤勞經營脫離了貧困,越過了低保線,然而這一部分人員總想一些辦法隱藏或采取一些辦法阻止取消低保資格。雖然有一系列管理措施,但由于多方面原因,效果并不明顯,還存在“養懶漢”的現象。農村低保擴面后,邊緣戶對象難以確定,且這部分生活水平處于低保線臨界狀態的低收入戶,按政策不能納入低保范圍,但家庭往往會因病、因學、因災等情況導致深度貧困,這種現象應不應該納入低保也亟待考慮。
(五)基層工作人員缺少或無專業操作人員。
目前,xx縣六鄉一鎮有基層民政工作人員21人,農村低保對象10184人。基層民政部門人員編制嚴重不足,制約工作的規范開展,各鄉(鎮)基本安排1-3名民政干事,并且還不是專業從事該項工作。由于工作任務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初審和復審難免依賴于村(居)委會運作,村(居)難免要結合一些其它工作,或者平衡一些其它的關系,這就給低保資金的專項性、民主性、公開性帶來一定難度。基層工作人員,尤其是鄉(鎮)民政機構工作人員不確定性和非專業性,導致操作過程比較較盲目,憑經驗和感情工作的現象時有發生。
(一)科學測算收入、準確界定低保對象。
農村保障制度是保證農村貧困群眾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線,而科學準確地測算低保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是確定保障對象及補助標準的主要依據。制定科學的農村家庭收入核定辦法,科學準確地核定申請對象家庭收入,是確定農村低保對象并得到及時救助的關鍵。一是應結合農村實際,民政會同財政、統計、農業、物價等部門,深入鄉(村)及市場對農業收入的項目、產值、投入成本及價格進行認真細致地調查,確定一種較為合理的衡量標準;二是按照“重粗不重細”和“扶弱就低”的原則,統一家庭收入核定項目、核定標準,制定科學合理的農村低保對象家庭收入核定辦法;三是鄉(鎮)、村在入戶調查掌握情況的基礎上,必順統一嚴格按照家庭收入核算辦法進行評估、測算與核定,家庭收入類別應為種植、養殖、加工、勞務等收入和接受或應該接受的扶(撫、贍)養費等,在核定中根據縣域實際情況分類進行測算,但必須計算純收入,如種植、養植、加工等收入計算,應以總收入減去種、養、加工過程的投入費用,才能計算出實際收入,以促進家庭收入核定的公正與公平;四是引入農村家庭支出評定機制,作為衡量家庭生活水平的參考標準。家庭正常生活支出水平明顯高于當地人均生活水平的家庭,不能享受農村低保。由于重大疾病等特殊情況導致家庭有看病錢沒吃飯錢的家庭,可適當考慮給予一定的基本生活保障(臨時救助)。
(二)拓寬資金來源,確保資金到位。
隨著社會救助體系的不斷完善和保障水平不斷提高,縣、鄉(鎮)財政壓力越來越大。一是要積極向上爭取資金扶持,在政策上給予傾斜,提高低保資金補助額度。二是隨著經濟發展和財政收入增加,縣財政也要適時增加對農村低保工作的投入,要提高低保資金預算和工作經費投入額度,同時要求加大對低保工作經費的投入,使增長幅度與經濟發展增幅同步。三是積極探索其他籌資渠道,在社會上開展社會公益捐贈活動,廣泛動員鼓勵民營企業、社會慈善組織、團體和個人為農村低保提供捐贈和資助,形成多元化的籌資渠道,廣泛吸收社會資金。同時,對捐贈資金的單位和個人要加以宣傳表彰,形成農村低保資金籌集的經常化、制度化。
(三)加強部門配合,建立健全配套救助體系。
農村低保制度是農村社會救助體系中基礎性的兜底制度,只有以農村低保制度為基礎,把各項救助制度有機結合,才能形成針對農村貧困人多層次、全方位的救助體系,構建保障農村貧困群眾基本生活的安全網。一是在農村,低保制度為貧困群眾基本生活構建最后一道屏障的同時,要建立健全對農村困難群眾長效幫扶機制,通過技術、項目、信息、資金、政策等方面的扶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扶持低保戶大力發展種養殖業,鼓勵和扶持搞多種經營,同時積極與人社部門建立并規范農民工培訓及勞務輸出機構和制度,搞好勞務輸出,對有勞動能力的救助對象給予就業扶持,鼓勵其通過生產勞動脫貧,變“輸血”為“造血”,使低保戶增收致富;二是制定并完善與農村低保制度相配套的優惠政策,對農村低保對象在就醫、就學、醫療、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給予優惠或照顧,提供及時、必要的救助;三是建立和完善慈善、募捐機構,設立愛心捐贈點,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力量,發揮村(社區)作用,建立(村)社區再就業服務中心,多方為低保弱勢群體服務。力爭形xx縣政府主導,民政局牽頭抓總,相關部門各盡其責、密切配合的農村低保工作管理配套機制,確保低保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四)強化動態管理,確保公平公正。
要形成“能進能出、保障準確、運轉良好”的農村低保工作機制,必須堅持以規范工作程序為基礎,以動態管理為關鍵,突出把好重要環節,促進農村低保工作管理規范化和制度化。一是要把好低保對象的核查環節,對低保對象按照困難程度和收入來源不同建立起分類施保、定時核查制度,建立農村低保對象、家庭備案制度,落實財產登記和家庭收入定期申報規定,及時登記低保對象家庭異動情況。二是要把好低保審批環節,堅持“一評三審三榜”的運行機制,按照“戶報、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務求公正、公平、公開。三是要形成長效干預機制,針對一些享受低保人員不配合政府就業再就業工作,只在家中等低保情況,建議出臺每年凡3次就業技能培訓不參加、2次提供就業機會,有勞動能力不去參加的低保家庭戶,強制取消低保,做到低保絕不養“懶漢”,對越過低保線取消難問題,建議1-2年實行一次低保全面復審、申報制,以便做到公平公正、符合實情的動態管理。
(五)提升工作水平,確保低保工作順利開展。
基層低保工作編制、機構不完善,工作力量薄弱,是影響低保工作順利開展的突出問題。一是完善信息報送制度。在鄉(鎮)、村(居)委兩級設置專職民政低保信息員,鄉(鎮)做到有機構、有人員、有編制,根據工作量大小,確定村級低保信息員和人數,由縣級財政部門每年給予一定的勞動報酬。二是充實工作力量。要適應低保工作量大、責任重的需要,及時選配政策性、原則性、責任心強,專業水平高的干部具體負責低保工作,各鄉(鎮)要重視民政辦公室建設,配足配強工作人員,解決有人辦事問題。三是加強業務培訓。低保工作人員的責任心和業務素質是做好低保工作的關鍵,要進一步加強低保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培訓,增強低保管理人員“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的宗旨意識和“堅持原則、依法辦事”的責任意識,打造一支政治過硬、業務精通、作風務實、紀律嚴明的農村低保工作干部隊伍。
低保調研心得體會篇八
今年暑期參加了學院組織的“社會管理現狀調查“社會實踐活動,并就福泉市的社會管理現狀實施了問卷調查。福泉市位于黔中腹地,歷史悠久,礦產豐富,素有“亞洲磷都”之稱。以”工業強市、城鎮化帶動”為發展戰略的福泉,近幾年,工業發展突飛猛進,城市化率也有所提高。在經濟發展的同時,社會問題也不斷凸顯。因此,探討福泉市社會管理現狀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此次活動,就以下問題進行了問卷調查:福泉市社會管理現狀如何?市民對社會管理現狀如何評價?對社會管理及其相關服務又如何評價?在對福泉市市民進行問卷調查的基礎上,分析了福泉市社會管理現狀和市民對該市社會管理的評價狀況,進而探討其存在問題并提出參考性建議。通過這次調查,我認識到調查在社會實踐活動及學術研究中的重要性,能否獲得第一手詳實的資料,是關乎整個研究調查成功與否的關鍵,通過這次調查,我認為以下幾點在進行問卷調查時是值得注意的:
首先,問卷的制定要有針對性,問題的設置要便于被訪者接受。同時,盡量使用選擇式的詢問方式。問卷務必要做到認真、客觀、詳實。不應該在同一地點發放過多的問卷。應該廣泛的發放調查問卷,盡量做到取得各個階層,各個方面的數據。而如果調查范圍過小,則不免造成較大的誤差。
其次,取得被調查者的信任,非常重要。這就要求調查者在調查過程中掌握好調查技巧的使用方式和程度。如在向他們作正式調查前,有必要介紹一些關于這次調查的基本情況,向他說明說明自己是做什么的,比如在校研究生,這次調查的目的是什么,對他們有什么意義,這次實踐活動的意義。并說明對他們提供的任何信息僅作為學術上研究,對提供的信息嚴格守密。決不能因為任何原因,泄露被訪問者的任何私人資料。。這有利于消除或減小他們的抵御心理、戒備心理,拉近與被調查者之間的心理距離,取得他們的信任和支持。在發放問卷的時候,盡量的做到人性化。比如為被訪問者提供鉛筆等書寫工具。同時對待被訪問者要熱情、客氣。被訪問者接受完調查后,要主動的表示感謝。
最后問卷回收之后,要即時的做好統計工作,盡快的把數據進行匯總。在統計匯總數據后,應對數據的準確性、客觀性做出評估。
經過調查、整理、分析發現,福泉市社會管理現狀表現出以下特征:社會管理體制不斷完善;社會管理主體向多元化發展;社會管理內容不斷豐富;社會管理日益復雜化。市民對該市的社會管理現狀基本上表示滿意;不同教育程度,不同職業的被調查者評價略有差別;而多數群眾認為政務信息公開渠道單一,信息公開程度低,許多制度流于形式。
由此可見,該市社會管理職能還不能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全民進步的要求;不能完全滿足群眾的需求。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社會管理程度低,公眾參與體制機制不健全。多數群眾對社會管理表現出不關心、不積極支持也不強烈反對的冷漠態度。二是社會發展與政府社會服務滯后于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進程,社會事業發展較慢社會保障體系和社會管理制度還不健全。這表該市社會安全網的建設緩慢社會保障覆蓋面和公共衛生覆蓋面仍然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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