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內容應包括勞動雙方的基本信息、工作內容與職責、工作時間與休假、薪酬與福利、勞動保護與安全等方面的內容。合同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品加工合同圖片 商品買賣合同篇一
一、買方訂購以下產品 型號配置:
二、質量
賣方提供的貨物必須是符合原廠質量檢測標準和國家質量檢測標準以及合同規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貨方式、時間、地點
賣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后10日內交貨,由賣方送至內蒙古額濟納旗買方工地,賣方派去現場的只是系統調試工作人員,買方必須配合人員卸貨搬運至指定教室,當場交貨。
四、驗收
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由買方驗收合格并運走后,賣方不承擔貨物的品種、型號、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的責任。
五、貨款支付
買方首交訂貨款(即人民幣:60000元)。貨到指定地點后買方查驗后付貨款(即人民幣:70000元),安裝完畢,買方驗收合格后,買方20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額貨款(即人民幣:123650元)。
六、售后服務
本合同所指的貨物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按_3_年內免費保修,具體實施辦法見產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費上門服務;如是操作系統崩潰或受病毒、木馬攻擊及人為損壞方面的問題,需上門服務,賣方收取一定的服務費;送修免費。
七、違約責任買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如拒收貨物對賣方造成損失,賣方有權追索。買方逾期付款,買方每日償付賣方欠款總額30‰的月利率滯納金;賣方交貨當時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買方有權拒收;賣方不履行售后服務的有關義務,對買方造成損失,買方有權追索。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產生的訴訟,由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 賣方與買方各執一份。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購買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買方:___________(簽章) 賣方:__________(簽章)
開戶名:倪敬良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商品加工合同圖片 商品買賣合同篇二
采購人(甲方)
供 應 商(乙方)
簽 訂 地 點
簽 訂 時 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按照招標文件(采購文件)規定條款和中標(成交)供應商承諾,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供貨一覽表
序號標的名稱需求及質量要求數量及單位單價
(2)服務采購包括整體服務價格以及供應、包裝、運輸、交貨、途中冷鏈和售后質保服務等工作。
第二條 產品質量
乙方所提供的貨物、規格、數量、質量要求等必須符合采購文件并與投標文件承諾相一致,實際采購數量以甲方實際需求為準。
第三條 權利保證
1.乙方應保證所提供貨物在使用時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
2.乙方應在每批次貨物供應時向甲方提供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貨物/產品質量合格證明、產品質量檢測報告或檢疫報告等質量安全檢驗證明材料,并確保供應貨物的質量符合甲方要求。
3.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圍。
4.乙方保證所交付的貨物的所有權完全屬于乙方且無任何抵押、質押、查封等產權瑕疵。
第四條 貨物包裝及運輸
1.乙方提供的貨物均應按符合采購文件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標準、包裝方式進行包裝,包裝應滿足運輸距離、防潮、防震、防腐和防破損裝卸等要求包裝,以保證貨物符合食品衛生要求并安全運達甲方指定地點。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等質量安全檢驗證明材料。
2.貨物的運輸方式:乙方自定。
3.乙方負責貨物運輸,貨物運輸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不接受損耗。
4.貨物在交付甲方并驗收合格前發生的風險均由乙方負責。
5.貨物在規定的交付期限內由乙方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并辦理移交手續。
第五條 貨物的交付及驗收
1.交貨時間及供貨要求:按甲方招標文件的規定及甲方實際分批次供貨的要求,按甲方采購計劃規定的時間全年無休供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標文件和本合同規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受。
3、甲方應當按招標文件的規定和乙方投標文件的承諾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的,乙方可視同驗收合格。驗收合格后由甲乙雙方簽署貨物驗收單并加蓋甲方公章,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甲方對驗收有異議的,在驗收后3個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后3日內及時予以解決。
6、乙方必須由有健康證的固定人員長期送貨。如臨時非固定人員送貨,須取得甲方同意。
7、交貨驗收必須由甲方和乙方共同進行,甲方對水果殘留農藥進行檢測,如認為有需要,可委托相關檢驗部門對產品進行抽檢,自檢或檢驗部門抽檢不合格的不給予驗收,影響甲方實施進度的將追究相關責任,抽檢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8、驗收工作的一般程序為:根據貨物采購清單的具體要求,對所購名稱進行清點、外觀檢查進行實測,并逐項記錄。檢測結束后,驗收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對未能通過驗收的,一律退貨、更換直至驗收合格。
第六條 付款
1.當采購數量與實際使用數量不一致時,乙方應根據實際使用量供貨,合同的最終結算金額按實際使用量乘以中標單價進行計算。
2.資金性質:財政資金。
3.付款方式:(1)分批供貨,每批次貨款根據雙方確認的單價及該批次的供貨數量進行結算;(2)按月結算,甲方在收到乙方上月全額發票后30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付清上月貨物的全部貨款。
4乙方申請付款時須提供符合要求的發票給甲方,否則甲方的付款期限順延。乙方應當確保發票真實無誤且合法有效,如發現存在虛假發票或違規發票的,乙方須賠償甲方發票票面金額一倍的違約金,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履約保證金
1.具體金額:具體見招標文件第二章“商務條款”要求,在合同簽訂之前交到采購人指定賬戶,履約保證金在服務期限結束且最后一批貨物質保期結束后,如無質量問題,采購人在收到申請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以銀行轉帳方式如數退還(不計利息)。涉及違約的違約金和損失賠償從履約保證金中扣減。
2.履約保證金指定賬戶:
開戶名稱: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監獄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第八條 價格調整
1、價格調整機制:
2、甲方向乙方采購招標采購需求目錄中沒有的的貨物時,雙方另行協商確定價格。
第九條 稅費
本合同執行中相關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
1.依據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提供的質量標準,供貨商提供的產品必須是經過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檢驗并取得合格證明的產品,每批次產品提供時應交存貨物質量合格證明、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或檢疫報告復印件。鮮(凍)豬、雞鴨、雞副產品必須具有動物檢驗檢疫證明。
2.供貨商應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動物檢疫法》等相關規定,所提供的產品是合格安全的產品,一經發現供應以下食品,采購方除全部退貨外,將立取消供貨單位的供貨資格,沒收全部履約保證金,供貨商并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害物質污染,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5)摻假、摻雜、偽造,影響營養、衛生的;
(7)超過保質期限的。
3.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食品質量安全要求及“三包”規定以及招標文件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務承諾書》,為甲方提供售后服務。
5.如在質保期內發現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小時內響應并處理,如屬質量問題的及時給予退換。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的,按《廣西監獄罪犯生活衛生物資供貨商考核管理辦法》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未按規定時間轉結算貨款的,每超一天,按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相應利息。
3.因天災或不可抗力力無法履行合同的,甲方乙方均無責任。
4.其它違約行為按違約貨款額 5% 收取違約金并賠償經濟損失。乙方累計發生3次違約行為或乙方因重大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且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甲方因合同解除需重新組織采購的,在采購人確定新的供應商前,甲方有權向第三方臨時采購貨物,期間采購貨物所增加的費用(高于原中標單價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一百二十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轉讓
1.本合同一經簽訂,非因法定情形或招標文件規定、合同約定情形,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無進口資格的乙方委托進口貨物除外)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一式陸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財政部門(政府采購監管部門)、采購代理機構各一份,甲三份、乙一份(可根據需要另增加)。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自簽訂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將合同副本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將采購合同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指定的媒體上公告。
甲方(章)
年 月 日
乙方(章)
年 月 日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商品加工合同圖片 商品買賣合同篇三
買方: 賣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標的及價款
序商品名稱
規格型號
(大寫)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元)
備注
合計人民幣
第二條 價格約定
1、本合同總價款為含稅價(增值稅),履行期間合同總價款不變。 2、本合同總價款含合同第一條全部貨物及技術資料、附件、包裝、倉儲、運輸、安裝、易損配件、技術指導的所有含稅費用。
3、本合同總價款還包含賣方應當提供的售后服務費用。
第三條 質量保證
1、賣方所提供的貨物質量應滿足本合同附件《技術協議書》的要求;若無《技術協議書》,則以最新國家標準及行業規范為準。
2、賣方應保證貨物是全新、未使用過的原裝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的要求。由于設計、制造或材料原因所發生的缺陷或故障,賣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買方全部損失。
3、賣方承諾質保期為本合同產品自買方對質量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二】年(產品實行國家“三包”,或國家、行業、賣方企業標準規定質保期以及賣方承諾的質保期長于【二年】的,按“三包”規定、相關標準或賣方承諾的質保期執行)。對于經修理或更換的產品,質保期相應延長。
第四條 包裝要求
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賣方提供的全部貨物均應按標準保護措施進行包裝。該包裝應適應于遠距離運輸、防潮、防震、防銹和防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安全無損運抵交貨地點。由于包裝不善所引起的貨物損失均由賣方承擔。
2、每一包裝單元內應附詳細的裝箱單和質量合格憑證。
第五條 交貨和驗收
1、賣方交貨時間為【 】。 賣方交貨地點為【 】。
賣方負責免費將貨物運至交貨地點。賣方應在發貨前【 】日通知買方到貨時間。賣方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或發貨前未通知買方的,買方有權拒收貨物,由此引起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2、貨物的到貨驗收包括:型號、規格、數量、外觀質量、貨物包裝是否完好。賣方應將所提供貨物的裝箱清單、用戶手冊、原廠保修卡、隨機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等交付給買方;賣方不能完整交付貨物及本款規定的單證和工具的,視為未按合同約定交貨,賣方負責補齊,因此導致逾期交付的,由賣方承擔相關的違約責任。
3、買方應當在到貨后對貨物進行外觀、數量驗收;貨物需要進行安裝調試的,買方應在貨物安裝調試完畢后的【 】個工作日內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的,由買方簽署驗收單。
第六條 貨款支付
2、【 】內買方向賣方支付【 】; 【 】內買方向賣方支付【 】。
第七條 售后服務
1、賣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三包”規定以及技術協議約定的“服務承諾”提供服務。
2、質保期內若有質量問題,賣方負責上門免費維修。賣方應在24小時內到達現場或響應,并在48小時內無償解決(修理或更換完畢),否則,每延誤一天,賣方承擔合同總價款1%的違約金。超過十天仍未解決,買方可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或另找第三方修理,因此造成的風險及全部損失由賣方承擔,買方也有權要求退貨,由賣方承擔退貨部分的總金額30%的違約金。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賣方未按合同約定交付貨物的,每逾期1天,賣方向買方交付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如賣方逾期交貨超過十天,買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賣方按照本合同總價的3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2、如賣方交付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買方有權解除合同或同意由賣方在限期內負責免費更換或修復至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限期內不能更換或修復完成的,按延期交貨處理。
3、如賣方交付的貨物的生產廠家、品牌、規格型號、顏色、尺寸等與合同約定不符的,視為質量不合格,買方有權按本條第二款處理。
4、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使用該貨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時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其專利權、版權、商標權或其他權利的索賠要求,一旦出現侵權,賣方應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買方全部損失。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向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雙方各執【 】份。 3、本合同有效期為【 】。
買方(蓋章): 賣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商品加工合同圖片 商品買賣合同篇四
需方: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
第一條 本總合同適用于日用百貨、紡織品、服裝、勞保用品、等五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三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四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第五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款項的結算,購銷雙方應按中國人民銀
行結算辦法的規定,商定適宜的結算方式,及時妥善辦理。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注明。有固定購銷關系的國營、供銷合作社商業企業,異地貨款結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對情況不明的交易單位,可采用信用證結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貨。
第六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
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后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第七條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采用
以下第 1 種方式(1.款到發貨;2.銀行匯票;3.商業匯票。)
第八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
的丟失、短少、殘損等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賠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
第九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需方 : 供方:
電話:電話:
日期:
商品加工合同圖片 商品買賣合同篇五
乙方:
根據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協商經銷協議如下:
一、甲方授權乙方在經銷萊珂服飾。
二、甲方以商品全國統一零售價的4。5折作為乙方結算價,并開具增值稅發票。運費由乙方負擔,甲方代辦運輸手續。本市內運輸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自行看樣定貨,發貨后不作退換貨處理。如有質量問題,貨到三天內通知甲方,并發回給甲方鑒定,過期不再處理。
四、乙方在該地區經銷期間,應維護甲方的品牌形象,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做好優質服務、售后服務工作。
五、甲方授權期限為半年,經甲方對乙方銷售業績考核,再協商制定續簽手續,或轉為連鎖經營點。
1、有違反本協議之事的行為。
2、不能及時給付貨款。
3、提供暢銷產品,供同業仿造。
4、對外促銷等廣告,未經甲方事先同意而實施。
5、乙方違反以上條例,經口頭勸告無效,再發書面通知限期改正,如還不思改過,經甲方信函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
七、協議期滿,自動終止雙方義務。
八、協議期間,如有異議,雙方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可在簽約地點處所管轄法院提出訴訟。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商品加工合同圖片 商品買賣合同篇六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1、甲方轉讓給乙方房屋基本情況:
2、房屋轉讓價格(不包括按揭銀行的余款):
2-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以總價款_____________元整的價格將該房屋轉讓給乙方。
2-2、本合同2-1條款由雙方所確定的轉讓價格包括以下費用:
2-2-1、該房屋的價款:
2-2-3、因該房屋轉讓所產生的交易稅款不包括在內。
3、應繳稅費的承擔:
甲乙雙方應遵守國家房地產政策、法規,并按規定繳納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所繳納的稅費,雙方另有約定的,按雙方約定執行。
4、房屋的交付:
4-1、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起兩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并使用。
4-2、甲方逾期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時,每逾期一日,應按乙方支付房款總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承擔違約金。
5、房屋產權證書的過戶及辦理:
5-1、甲方應于本合同訂立后20日內,與該房屋的按揭抵押銀行聯系幫助乙方辦好變更手續。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按揭斷供銀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5-2、甲方承諾最遲于收到乙方全額方款,依照本合同30日通知乙方共同至高密市房產交易中心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證變更過戶手續。
5-3、甲方逾期履行以下合同義務時,每逾期一日,應按該房屋總價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3-1、甲方逾期履行5-1條款的銀行變更手續;
5-3-2、甲方逾期通知乙方辦理該房屋的產權變更手續時;
6、房屋使用費的分擔:
6-1、本合同所述的房屋使用費是指一方使用房屋時應交納的物業費、水電費、取暖費、電視費等因房屋使用而發生的相關費用。
6-2、甲乙雙方按如下約定分擔各方的房屋使用費:甲方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之前發生的全部使用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接收該房屋以后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7、其他:
7-1、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7-2、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7-3、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全部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有高密市人民法院仲裁解決,勝訴方為解決爭議而發生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交通費和通訊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7-4、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7-5、本合同標題僅為方便閱讀,不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亦不作為本合的解釋之用。
7-6、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7-7、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