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股票質押合同篇一
借款質押權方(下稱乙方):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法活動。
3.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止。,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借款的償還: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內主動還本付息。
第二條:質押物明細
質押期限:(或為: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上交的質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清還借款本息后,將質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的交予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上規定時間主動歸還借款本息
2.保證在質押期間質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質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償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甲方應在借款期間,對質押物的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負責。
4.甲方在借款前不得隱瞞質押物狀況,如違反此條例的情節,甲方應對衍生后果負全部責任。
5.準時向乙方提供資產負債表和財務報表。
第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借款合同規定使用借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現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借款,并對挪用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有權可以按照質押物性質,對質押物進行變現處理用于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借款本息為止。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他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借款,并要求甲方提前歸還已借款的本息,并加收每月的利息。
第五條: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借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質押物詳情,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相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質押物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相關費用均有甲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條:附加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股票質押合同篇二
住所:
負責人: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乙方(出質人、借款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丙方(監管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第一條 業務合作的基本條件
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按甲方信貸業務管理要求,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向甲方申請短期融資,乙方以其合法所有的倉單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
1、對于本協議項下的單筆信用業務,甲方均有權獨立、自主地按照本身業務管理要求決定是否同意乙方的融資申請。
2、乙方提供甲方認可的質押擔保,并簽訂相應的單筆信用業務合同和質押合同。
3、甲方發放融資之前,乙方應將質押貨物運送到甲方指定的由丙方管理的倉庫存放,倉庫地址為: 。
4、在甲方融資到期之前,保證金悉數存在保證金賬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動用保證金,甲方有權拒絕乙方此類申請。甲方融資到期前十日,乙方應當在相應的保證金帳戶內存入足夠兌付到期甲方融資的保證金。
第二條 查詢和出質通知及確認
詢及出質通知書》,在核實甲方指定人員的身份后,填寫一式三份的《查復及出質確認書》(附件3),承諾對《查復及出質確認書》上所列的質押倉單項下貨物按照本協議規定履行保管和監管職責。《查復及出質確認書》加蓋丙方公章后各退還一份給甲方、乙方人員,一份自存備查。
查詢后,丙方出具以乙方作為貨物存放人的倉單,由乙方在倉單上作質押背書后交付甲方占管,作為甲方融資的質押物,乙方應在倉單上注明“已質押給甲方,用于擔保 號 合同項下債務”的字樣,并加蓋公章。加蓋公章后的《查詢及出質通知書》和《查復及出質確認書》作為甲、乙雙方簽訂的《興業銀行倉單質押合同》的重要附件。
第三條 倉單質押解除與提貨
(一)全額一次性提貨
乙方可申請全額一次性提貨,并須提前三天全額償還甲方融資或全額補足保證金;甲方在倉單上注明“已于 年 月 日解除質押”的字樣后將倉單交還給乙方,乙方憑此向丙方提取貨物。甲方向丙方出具《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附件7),通知丙方解除該《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所記載倉儲物的監管職責。
(二)分次提貨
送達丙方。
2、丙方核對收到的《解除質押通知書》(或其傳真件)有關印鑒、簽字、傳真機號碼等,并與甲方進行電話核實。審核無誤后,丙方應先將未解除質押的貨物重新出具倉單,乙方應在新的倉單上作質押背書后交付甲方占管,作為甲方融資的質押物,乙方應在倉單上注明“已質押給甲方,用于擔保 號 合同項下債務”的字樣,并加蓋公章。
3、丙方向乙方放貨后應向甲方發送《質物出庫通知書》(附件6),列明乙方提取的貨物名稱、規格及數量等要素,由甲方核對后存檔。
4、甲方有權隨時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丙方了解和核對監管貨物的情況,丙方應如實提供相應資料并給予甲方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5、乙方全額償還甲方融資后,甲方向丙方出具《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通知丙方解除該《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所記載倉儲物的監管職責。
上述《解除質押通知書》、《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可由甲方直接將原件送達丙方,也可采用先傳真后原件送達的方式。甲方、丙方均應使用本協議第十條約定的聯系傳真。
第四條 甲方融資的到期清償和逾期處理
1、甲方融資到期前十日,乙方應當及時地將足額的款項存入乙方在甲方開立的保證金賬戶內以備清償。
2、甲方融資到期時,若乙方未能按時清償,則構成乙方的違約事項,甲方可依法處臵質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不足受償部分仍可向乙方追索。
第五條 倉儲合同(保管合同)到期日與主合同到期日沖突協調
1、乙方與丙方續簽倉儲合同(保管合同),本協議書自動延期;
2、乙方提貨,但乙方應先償清甲方融資;
3、經甲方批準,乙方以新的倉單作質押,代替原質物;
4、甲方有權在債權清償期屆滿前提取質物,并將提取的質物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質權的效力仍然及于該提存物。
倉儲合同(保管合同)到期日或倉單記載的提貨日后于有關信用業務合同(即主合同)履行期限的,若甲方融資到期時,乙方未能按時清償,則甲方有權提前提取質物,并將提取的質物用于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六條 甲方的職責
1、甲方應在符合銀行業務管理要求的條件下,對乙方申請的融資業務予以受理和審批。
2、甲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隨時或定期對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的監管情況或銷售情況進行檢查或核對,乙、丙雙方應予以積極的配合及協助。
3、甲方應向丙方提交預留印鑒的簽字樣本,若有權簽字人變更,甲方應書面通知丙方。
4、若甲方融資出現逾期,則甲方可依法處臵質物,所得價款可優先用于支付乙方因該筆質物拖欠丙方的倉儲費用(保管費用)和監管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職責
1、乙方應于質押倉單項下貨物到達倉庫前至少24小時傳真通知甲方和丙方預計入庫的信息,包括貨物數量、型號、運輸公司及預計到達時間等。同時,乙方應對貨物驗收入庫前的數量和質量負責,并保證貨物包裝符合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
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對存儲期內的質押倉單項下貨物足額投保綜合財產險及其他甲方認為有必要投保的附加險種,按時繳納保費,并以甲方為第一受益人。
3、乙方應保證質押倉單及其項下貨物為乙方合法所有,對其擁有完整的所有權。乙方應當提供足以證明貨物所有權及數量質量(品質)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購銷合同、增值稅發票、報關單、貨運單、質量合格證書、商檢證明、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若因貨物所有權瑕疵,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質物有隱蔽瑕疵,給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質押倉單及其項下貨物,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無稅務、海關、工商、商檢以及環保等方面的法律瑕疵。若質押貨物出現上述法律上的瑕疵,甲方有權立即停止乙方授信額度的使用,并要求乙方以及擔保人立即償還已使用的融資額度。
5、乙方應按時向丙方支付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的倉儲費用(保管費用)和監管費用,同意并無條件接受甲方和丙方對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的監管,保證在質押期間不擅自提貨或串換貨物。
6、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處理臨近失效期和有異狀的質押貨物或質押倉單項下貨物,并積極配合甲方處臵質物。
第八條 丙方的職責
1、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對質押倉單及其項下貨物的實地查詢,在查詢時須核對甲方指定人員的身份。
2、丙方保證,其對存放監管質物的場地或者倉庫擁有完全的,排他的所有權或使用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若由于存放監管質物的場地或者倉庫的權屬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影響丙方監管責任的履行,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丙方保證認真做好倉儲貨物統計工作,建立完善的倉庫庫存管理系統,保障貨物不因丙方及其聘用人員的過錯、失職造成監管貨物毀損、失少和損耗(自然損耗除外),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丙方使用自有倉庫行使監管職責情況下,因貨物倉庫安全原因造成監管貨物毀損、失少和損耗(自然損耗除外),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本款所稱貨物倉庫安全系指貨物倉庫的防震、防水、防潮、防火、防盜搶等預防自然災害和人為惡意行為的能力與措施,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4、丙方對乙方提供的貨物所有權情況不負審查義務。丙方對乙方提供的質物數量、質量的審查以單據審查、外觀審查及表面審查為原則進行;甲方或丙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質物的檢驗報告,檢驗報告所涉及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5、根據甲方要求或自身管理的目的,丙方應對貨物的庫存定期或不定期進行盤點,每次盤庫應制作盤庫庫存明細表,由倉庫負責人簽章確認。
6、丙方對于甲方出具的《解除質押通知書》、《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的審查應以甲方預留印鑒為準,并以電話方式就提貨內容同甲方再次核對。如丙方多發或錯發監管貨物,由丙方按《查復及出質確認書》上的貨物價格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款交甲方提存。
7、丙方出具的倉單應按照《合同法》規定記載完整,并對出具的倉單承擔真實性、有效性和唯一性的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丙方不得接受乙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對倉單進行掛失、轉讓、重復質押、注銷等任何變更手續。
8、丙方未足額收取相關費用前,享有對與未收取費用相對等額度質物的留臵權,并僅有權在此額度內拒絕辦理質物的提貨手續。乙方延遲支付倉儲費用(保管費用)和監管費用的,不能作為丙方減輕、免除貨物保管和監管責任的理由,也不能以此阻撓、干涉、妨礙甲方行使質權。
9、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種或數種的,丙方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
(1)監管貨物毀損、滅失、變質;
(2)保險事故;
(3)甲方以外的第三人對監管貨物提出權利主張,或者司法機關對貨物采取保全、執行及其他法律措施。
第九條 跌價的處理
若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的市價與出質時甲方確定的價格相比跌價幅度超過 %時,乙方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將質押倉單項下貨物市值與出質時甲方確定的價值之間的差額補足,補足差額的方式為追加保證金或追加其他足值的擔保。逾期未補或未補足的,視為乙方對本協議及其他相關合同或協議的違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銀行融資,要求乙方提前償還已使用的融資額度;同時,甲方有權依法處臵質物并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不足受償部分甲方仍可向乙方追索。
第十條 預留印鑒和聯系方式
為便于出具和核實本協議項下的書面通知、單據等書面文件,各方預留印鑒如下,用于本協議項下各種書面文件的出具。如有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各方并取得書面確認。
甲方:
預留印章: 預留個人簽字:
聯系電話:
乙方:
預留印章:
丙方:
預留印章: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義務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所遭受的損失。損失的計算,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罰息、可以預見的可得利益(商業利潤)的損失和追索或索賠的全部費用。
第十二條 聲明與保證 三方在此聲明和保證如下:
1、三方均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在的機構,均已取得充分、有效的授權,有權以自身的名義、權利和權限從事本協議下的業務經營活動,并以自身的名義簽署和履行本協議。簽署本協議所需的有關文件和手續已充分齊備并合法有效。
2、簽署本協議是各方自愿的,協議內容是自身真實意思的表達。
3、各方屆時將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充分地履行本協議,并在履行本協議時給予他方必要的協助和配合。
4、質押倉單及其項下貨物的倉儲合同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或抵觸的,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
第十三條 本協議具有法律上的獨立性
質押貨物或質押倉單項下貨物的倉儲合同的法律效力及履行該倉儲合同過程中產生的糾紛,并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和訴訟管轄權
本協議項下爭議依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2)由 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協議解釋
對本協議條款理解有爭議的,按照協議文字、協議目的、誠實信用原則及甲方的業務管理規則解釋。
第十六條 協議生效
本協議由三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協議項下合作有效期為 ,但在有效期內已辦理的業務仍受本協議約束。
第十七條 協議附件
1、倉單格式
2、《查詢及出質通知書》格式;
3、《查復及出質確認書》格式;
4、《提貨申請審批表》格式
5、《解除質押通知書》格式;
6、《質物出庫通知書》格式;
7、《質押業務終結通知書》格式;
8、其他為履行本協議所需的文件。 第十八條 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三份,立約方各持一份,如需辦理公證等手續則相應增加。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共同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均己全面仔細地審閱過協議內容,并完全理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
負責人:(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股票質押合同篇三
出質人:(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向貸款人申請____________借款,經出質人質押擔保,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上述貸款。經各方協商一致,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管理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主要借款內容
1、借款金額、用途、種類、利率、期限:
2、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日計息,按____________結息。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利率調整,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條 提款和還款
1、分期提款、還款計劃:
2、借款人在提款前應向貸款人遞交具體的提款計劃,并提供表明借款合理用途的書面文件。
3、貸款人按提款計劃辦理借款憑證手續,在__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在本合同期限內,實際放款日、還款日和實際借款額以借款憑證為準。
4、借款人應主動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并按雙方約定的分期還款計劃還款;不主動歸還的,貸款人可直接從借款人賬戶中扣收。
第三條 還款資金來源借款人應用下列資金,但不僅限于下列資金,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
1、質押擔保期間:自設定抵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2、質押擔保范圍: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和質權的費用。
3、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___萬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___萬元。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4、質物未設定其他擔保,所有權無爭議。
5、出質人應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將質物移交貸款人占有,質物的權利證書和相關文件一并移交貸款人保管,質押期間,貸款人應妥善保管質物。貸款人為安全、方便也可將質物委托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保管。
6、質押財產在質押擔保期間,由質押人辦理財產保險,保險單由貸款人保存,如發生保險責任內損失,保險理賠款應作為出質財產較貸款人存入專戶或用于提前清償貸款本息,不足部分由借款人另行提供擔保。
7、按擔保法規定,應辦理質押合同登記的,出質人應按規定向有權部門辦理質押登記和其他法定出質手續,所登記質押權存續時間,應與質押擔保期間一致。
8、未經貸款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將質物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經貸款人書面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許可費或價款,應向貸款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9、質物的保險、鑒定、運輸、保管、評估、登記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10、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本息時,貸款人有權以質押財產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兌現的價款優先受償,實現質權。不足受償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向借款人追償。
11、貸款人按照本合同規定提前收回貸款時,有權按第四條第11款規定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2、當出質人或借款人被宣告破產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債權。
13、在本合同擔保期間內,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本合同涉及借款人和貸款人條款的無效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
14、出質人應予賠償因其自身過失造成的貸款人損失,向貸款人支付借款金額_______%的賠償金。
第五條 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借款人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關于政策性貸款賬戶管理及資金結算管理的規定;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貸款,并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3、借款逾期而又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貸款人對借款逾期部分按日利率_________計收利息。
4、借款人應及時向貸款人提供真實完整的財會報表和統計報表等資料,配合貸款人的調查、審查、檢查;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包括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已發放貸款等相應的信貸制裁措施。
5、借款人有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等改變經營方式行為,均應最于變更前30天書面通知貸款人,并積極落實債務;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6、借款人不得擅自對他人債務提供擔保,以擔保政策性貸款得安全。借款人對外任何擔保均應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并以不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為限。否則,貸款人有權采取相應的制裁措施和使貸款免受損失的防范措施。
7、借款人發現有危及貸款人債權安全的情況時,應及時通知貸款人,并應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8、貸款人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向借款人提供貸款,未能及時提供貸款的,應按違約金額和違約天數,每日付給借款人____________違約金。
9、對貸款人的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向貸款人的上級行反映;因貸款人的違約行為而受到損失的,有權要求貸款人給予賠償。
10、承擔政策性任務的借款人,有權享受政策性貸款的各項優惠政策;貸款人不得擅自提高貸款利率,不得無故提前收回貸款。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
1、本合同生效后,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2、借款人因客觀原因造成不能還清貸款的,應在貸款到期前10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經出質人同意后由貸款人決定是否延期。同意延期還款的,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3、各方不得擅自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
4、在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擔保方更換法定代表人,改變住所時,應在變更后10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協商或者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可向貸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合同附件
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延期還款協議書、授權委托書、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協議、抵押物清單和貸款人要求借款人、出質人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和銀行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借款人、貸款人、出質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股票質押合同篇四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利人:(以下簡稱乙方)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為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系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以自有車輛(廠牌型號):______,車牌號:______,發動機號:______,車架號:______,作抵押物在乙方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愿承擔全部責任。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并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注小寫,并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第三條 抵押借款綜合費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月______%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______個月綜合費率共計______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______違約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抵押物。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為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第四條 甲方將抵押物相關品(詳見抵押物清單)交由乙方占管,在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將抵押物及占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等權屬轉移行為。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 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占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 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抵押物或委托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抵押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抵押物所需費用外,剩余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七條 甲方承諾聲明
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八條 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綜合費用后,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能按時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延期超過__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時還款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額的20%作為違約金,同時還應承擔乙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為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該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
借款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為2年。如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從借款到期次日開始計算。到期有催討的,從催討次日重新計算,但須保存催討的證據;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提出還款主張,不受兩年訴訟時效的限制,但提出還款主張后兩年內沒有繼續主張的,視為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有關登記部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風險提示:
為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而且復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為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
年月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
年月日
股票質押合同篇五
第一條 質押擔保范圍
本質押擔保合同擔保范圍為主債權及利息、出質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質押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若出質人和質權人對質押擔保范圍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出質人應當對上述全部債權承擔責任。
第二條 質押動產及孳息
1.質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物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物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評估價值:質物評估價值_________元,實際質押額為_________元。
3.質押期限自設定質押之日起至擔保范圍內全部債務清償完畢止。
4.質押合同中對質押的財產約定不明,或者約定的出質財產與實際移交的財產不一致的,以實際交付占有的財產為準。
5.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6.質押的效力及于質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但是,從物未隨同質物移交質權人占有的,質權的效力不及于從物。
7.合同中未對質物產生的孳息歸屬明確約定,孳息的所有權屬出質人,但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第三條 質押物權屬
1.出質人保證對質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
2.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合法占有的動產出質的,不知出質人無處分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后,因此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3.出質人和質權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時,質物的所有權轉移為質權人所有。
第四條 保險
1.出質人應辦理質押財產在質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質權人。保險單證由質權人代為保管。
2.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鑒定、保險、保管、運輸等費用均由出質人承擔。
3.質押期間,質押財產如發生投保范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質押財產價值減少的,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為質押財產,存入質權人指定的賬戶,質押期間雙方均不得動用。
第五條 出質人權利義務及賠償責任
1.質權人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出質人可以要求質權人將質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物。
2.出質人在質權人實現質權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3.出質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權但合法占有的動產出質的,不知出質人無處分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后,因此給動產所有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
4.出質人未按質押合同約定的時間移交質物的,因此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出質人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賠償責任。
5.質物有隱蔽瑕疵造成質權人其他財產損害的,應由出質人承擔賠償責任。但是,質權人在質物移交時明知質物有瑕疵而予以接受的除外。
6.出質人因隱瞞質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質押權等情況而給質權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質權人支付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質權人損失的,出質人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質權人有權就違約金、賠償金直接與出質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六條 質權人權利義務及賠償責任
1.質權人有權收取質物所生的孳息。
2.質權人負有妥善保管質物的義務。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質權人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可以要求出質人提供相應的擔保。出質人不提供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并與出質人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的價款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向與出質人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4.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的,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5.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出質人協議以質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變賣質物。
6.因不可歸責于質權人的事由而喪失對質物的占有,質權人可以向不當占有人請求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返還質物。
7.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處分質物,因此給出質人造成損失的,由質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8.質權人在質權存續期間,未經出質人同意,為擔保自己的債務,在其所占有的質物上為第三人設定質權的無效。質權人對因轉質而發生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
9.債務履行期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可以繼續留置質物,并以質物的全部行使權利。出質人清償所擔保的債權后,質權人應當返還質物。
10.債務履行期屆滿,出質人請求質權人及時行使權利,而質權人怠于行使權利致使質物價格下跌的,由此造成的損失,質權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質權人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1.出質人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3.主合同履行期間出質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質權人債權落空、卷入或即將卷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序、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等情況。
第八條 質權人依法處分質押財產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質押財產所需的費用;
2.清償出質人所欠質權人主債權利息;
3.清償出質人所欠質權人主債權數額、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九條 聲明及保證
出質人:
1.出質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質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質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質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質權人:
1.質權人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質權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質權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質權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質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1.質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質權也消滅。
2.出質人代質權人占有質物的,質押合同不生效;質權人將質物返還于出質人后,以其質權對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質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票質押合同篇六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貸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系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后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會議同意,并將出質股份于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并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并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