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是適應私有制的商品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出現的,是商品交換在法律上的表現形式。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合同優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2023年旅游合同電子版匯總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計_________天__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于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退團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旅游質量總是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c)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2.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5.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五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a)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b)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二十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留存一份。
2023年旅游合同電子版匯總篇二
甲方: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業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于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2023年旅游合同電子版匯總篇三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職務: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職務:
聯系電話:傳真:
電子郵箱:
地接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職務:
業務經營許可證號:
經營地址:
經辦人:職務:
聯系電話:傳真:
電子郵箱:
第一條:合同構成
下列內容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接待計劃書》;
2.雙方業務往來確認;
3.雙方就未盡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
4.財務確認及結算單據;
5.其他約定:。
第二條:合同當事人
組團社和地接社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設立的旅行社或者分社,依法取得旅行社業務資質,且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資質有效存續。
雙方均應于簽訂合同前向對方提供營業執照、業務經營許可證(分社備案登記證明)、旅行社責任保險單、安全管理制度、突發事件處理預案等文書復印件并加蓋印章。如上述信息發生變更,變更一方應于變更之日起xx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供更新后的材料。
第三條:《接待計劃書》訂立
組團社可以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與地接社洽談接待相關事宜,在此過程中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的事項,應形成《接待計劃書》,并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接待計劃書》應明確以下內容:
1.旅游者人數及名單;
2.接待費用;其中地接導游費用為;
3.抵離時間、航班、車次;
4.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標準;
5.游覽行程安排、游覽內容及時間;
6.自由活動次數及時間;
7.對導游的要求;
8.其他:。
第四條:《接待計劃書》變更
《接待計劃書》一經確認,單方不得擅自變更。
出團前如遇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確需變更的,經協商一致,就變更后的內容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緊急情況下,雙方可通過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方式進行協商,但應在緊急情況消失之日起xx日內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出團后《接待計劃書》不得變更。
第五條:接待服務要求
地接社接待服務應符合:
2.雙方約定的接待服務標準;
3.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第六條:接待費用結算
結算方式及期限:。
地接社應配合組團社關于接待費用結算的要求及時填寫結算單,并加蓋地接社財務專用章,送達組團社財務部門。組團社應在收到地接社結算單據后xx日內核對,并按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
第七條:合同義務
(一)組團社義務
1.組團社應按約定的時限、數額支付接待費用;
3.組團社應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二)地接社義務
3.地接社應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
5.要求導游引導旅游者健康、文明旅游,勸阻旅游者違法和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
(三)雙方共同義務
1.雙方約定的接待費用不應低于接待和服務成本;
3.一方違約后,對方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
4.雙方均應保守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秘密;
5.旅游行程中旅游者主張解除合同的,旅行社應當協助旅游者返回出發地或者旅游者指定的合理地點。
第八條:風險防范
1.組團社和地接社均應按法律、法規規定足額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2.組團社應提示其組織的旅游者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日內根據各自承擔的責任進行結算,屬于第三方責任的,地接社應協助旅游者索賠。
第九條:旅游糾紛處理
1.旅游者在地接社接待過程中提出投訴的,地接社應盡力在當地及時解決,并將處理情況書面通知組團社,未能在當地解決的,應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地接社應積極配合組團社處理旅游者投訴、仲裁、訴訟等服務質量糾紛,及時提供所需證據材料。
2.組團社和地接社應根據調查情況,劃分各自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并于責任劃分明確后xx日內進行結算。因組團社原因導致行程延誤、更改、取消等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組團社承擔,因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地接社承擔。
(1)依照組團社和旅游者約定的賠償標準;
(2)參照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
(3)依照法院、仲裁機構裁決所確定的數額標準。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根據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的,不能免除責任。
2.一方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雙方應采取合理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因一方未履行相關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導致行程延滯,組團社和地接社應及時與旅游者協商、調整行程,所增加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商承擔。
4.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合同任何一方的事由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組團社和地接社應采取相應的安全救助措施,所支出的費用,同意旅游者不承擔的部分由組團社和地接社協商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組團社未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接待費用,應以未支付團款為基數,按日xx%向地接社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1)接待要求、標準等信息說明不明確或者錯誤;
(2)未對地接社完成接待服務予以必要協助。
3.地接社未經組團社書面同意,將組團社組織的旅游者與其他旅游者合并接待,或者轉交任何第三方接待,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xx%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4.地接社未按合同約定選擇合格且具有相應接待能力的供應商,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xx%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5.因地接社違法違規行為導致組團社受到行政處罰的,地接社應向組團社支付當團接待費用xx%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6.地接社未能在當地解決旅游者提出的投訴,又未及時書面通知組團社的,地接社應就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7.組團社和地接社雙方或者任何一方未積極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在各自責任范圍內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8.組團社和地接社任何一方泄露在經營活動中獲取的商業秘密,違約一方應向另一方支付當團接待費用xx%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實際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十二條:合同解除
1.組團社超出約定付款期限xx日以上未支付接待費用的,地接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組團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2.地接社接待服務質量未達到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第4項約定的達標標準次(含本數)以上的,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因地接社原因引發旅游者有責投訴、仲裁或者民事訴訟
次(含本數)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4.因地接社違約給組團社或者旅游者造成經濟損失,地接社拒不改正或者拒絕賠償次(含本數)以上,組團社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地接社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雙方約定合同解除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
2.提起民事訴訟,雙方約定訴訟管轄地為(限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
第十四條:合同效力與期限
1.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方可于合同有效期屆滿前xx日向另一方書面提出續簽合同。
3.本合同終止或者解除時,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已確認的接待計劃應當繼續履行。
組團社簽章:地接社簽章: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2023年旅游合同電子版匯總篇四
定作方:
承攬方:
簽訂的地點:
簽訂的時間:xxx年xx月xx日
一、品名或項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期限
定作物品 價款或酬金 交貨數量及交貨期限
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量
名或項目 單價總金額合計
二、定作方帶料
材料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 量質 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額單 價總金額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四、承攬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五、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六、驗收的標準、方法和期限
七、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八、交(提)貨的方式及地點
九、交付定金預付款數額及時間
十、結算的方式及期限
十一、違約的責任
十二、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定作方:承攬方:
單位的名稱:(章) 單位的名稱:(章)
單位的地址: 單位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年月日
有效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2023年旅游合同電子版匯總篇五
乙方:貴州省旅游局
黔粵兩省旅游資源十分豐富,旅游市場具有較強的互補性,旅游合作潛力巨大。兩省同屬“9+2”泛珠三角經濟合作區域范圍,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和旅游企業之間業已形成多渠道、多領域和多種形式的良好合作關系。為進一步加快兩省旅游業發展,落實“9+2”區域合作框架協議,聯合打造泛珠三角旅游精品,按照“自愿、平等、公正、雙贏”的原則,簽訂此協議。
一、甲、乙雙方積極參與推動“9+2”泛珠三角旅游合作。在共同落實“9+2”框架協議方面互通信息、協調立場、經驗共享;在泛珠三角區域旅游多邊合作方面,互相創造條件、互相支持和幫助。
二、甲乙雙方積極推動兩地旅游資源開發,實現優勢互補、客源互濟。雙方通過多種渠道將本地區有開發潛力的旅游資源向旅游開發、投資商進行廣泛宣傳,支持和引導本地企業到對方考察旅游資源,為對方企業在本地的旅游開發及經營活動提供全面的咨詢、服務和幫助。雙方以互為目的地的形式開展旅游宣傳促銷活動,為對方旅游行政部門及旅游企業在本地的促銷推介活動提供幫助。雙方聯合開發跨省精品旅游線路,共同開拓國內外客源市場,共同打造發揮本省資源優勢的旅游品牌。
三、甲乙雙方按照互利、雙贏的原則,為兩省旅游業發展中的薄弱環節的改善提供幫助。乙方的喀斯特山地生態旅游產品和民族文化、特色文化旅游產品可以作為甲方旅游產品體系建設的組成部分;甲方對乙方在提高接待能力和管理水平方面組織有關企業進行專項招商,按互惠互利的原則支持本地企業在乙方投資興業,謀求資源開發和市場需求的協調發展。
四、雙方確定把旅游扶貧和旅游就業作為本地旅游業推進“三個文明”進步的重點,為對方在旅游扶貧和旅游就業方面提供培訓和經驗共享,組織本地旅游行政部門和旅游企業實施對口幫扶,并在生態旅游、鄉村旅游、農業及工業旅游等專項旅游產品建設、市場開發方面給予支持和幫助。
五、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和指導旅游企業開展廣泛合作,逐步消除旅游壁壘,推進兩省無障礙旅游合作。雙方支持對方旅游企業在本地開展旅游經營活動,并提供必要幫助,在政策允許范圍內享受本地旅游企業同等待遇,共同維護旅游企業和游客的合法權益。雙方組織、引導本地旅游企業與對方企業在市場開發和利益分配方面通過協商,形成合理、協調的跨省企業合作機制,鼓勵企業間形成互惠互利、形式多樣的聯合作,放寬對方企業在本地的準入標準,為對方企業的經營活動創造條件。
六、雙方積極組織本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旅游企業和媒體參加對方的大型旅游宣傳、促銷、招商活動,雙方通過協商,在國內外聯手組織大型促銷活動。
七、雙方積極推動旅游產業信息化工程,謀求共建旅游信息平臺,實現旅游信息共享。
八、進一步加強雙方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的聯系,兩省旅游局高層定期會晤,互通情況。在“黃金周”等旅游高峰期相互提供交通、接待設施及景區容量監控的信息,雙方對旅游交通、旅游安全和重大旅游投訴等問題采取協調一致的合作立場,共同處理應急事件。雙方在旅游發展規劃、市場開發計劃、旅游政策等旅游業發展重大決策方面及時通氣,形成互相學習、借鑒和合理互動的合作機制。 以上協議的實施由雙方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后協調辦理,未盡事宜雙方商議解決。
甲方:廣東省旅游局代表
乙方:貴州省旅游局代表
2023年旅游合同電子版匯總篇六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____________市旅游局制定、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的《_________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初定出團日期旅游線路與天數交通工具及標準住宿標準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 導游服務派領隊及導游服務 購物娛樂安排預付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雙方其他約定 2.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規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2)所發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1._________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報名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2023年旅游合同電子版匯總篇七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___
(1)證件:行駛證、養路費、營運證。(
2)附屬設備:出包車頂燈、出包車計價器、座備胎、 。
2、甲、乙雙方協商此車在乙方包車期內養路費、公司服務費管理費、車輛保險費、工商費、稅收由甲方承擔;所用燃料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包車期間因交通違章、刑事案件等各種違法違紀罰款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包車期內利用本車輛從事犯罪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刑事責任,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因此造成車輛不能營運,乙方每天按陸拾元交予甲方,并承擔車輛停駛期間和各項費用。
4、乙方在包車期內,發生交通事故時,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件,由乙方負責處理整個事故案件,由此發生的法律責任及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在乙方處理整個事故后,除保險公司理賠部分外,剩余部分(包括評估費、拖車費、停車費、事故處理費、保險公司不認可賠償的費用等)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從乙方風險抵押金中扣除(不足的由乙方補足),扣除后乙方再次充實滿甲方收取的風險抵押金額。
5、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由乙方負擔所有維修費用。車輛行駛滿5000公里,乙方必須同甲方共同監督下換發動機油、三濾,齒輪油每滿10000公里時換。
6、本協議期滿,乙方須將性能完好的車輛、車輛證件及附屬設備,交還甲方,發生遺失或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補證及賠償費。
7、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帶實習駕駛員,不得將車轉讓其它人駕駛,如發現乙方有不愛惜車輛情況甲方有權收回該車輛,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如乙方需換駕駛員,必須經甲方同意后將新駕馭員的有效身份證件及駕駛證復印件交給甲方。
8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跑長途,否則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依此終止合同,同時押金不予以退還。
9、出包車營運按二十四小時兩班制,乙方在行車中應愛護車輛,保證車輛整潔,每天檢查水、機油、電瓶水等,如因缺水、缺油等造成機械損壞的全部由乙方賠償,車輛如有故障應及時修理,如乙方人為損壞必須按價賠償。乙方交班時保持上述車輛狀況。
10、本合同規定承包期滿十日前,乙方必須告知甲方是否要延長承包時間,或者承包期滿后解除合同。
1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達成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并由對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并付給對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12、因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政策調整,與本合同內容不符的地方,應按國家或行業管理部門的規定修改或補充相關內容。
13、本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在乙方不愿支付或無力支付的情況下,由其擔保人承擔責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按印): 乙方(簽字按印):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駕駛證號:
地址: 地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身份證號:
地址: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