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委托代加工合同優秀篇一
根據平等、互利、雙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糟燒酒精業務,特訂立本協議。
一、委托方式
甲方帶給下屬生產基地黃酒釀造所產生的酒糟,由乙方提取糟燒酒精。
糟燒酒精由甲方收回用于黃酒生產,剩余干糟由乙方自行處置。
二、生產加工
乙方具備相關生產場所,并獲政府部門生產許可,配備與甲方生產規模相一致的提取糟燒酒精生產潛力,即具備加工日產酒糟最高值的潛力。
甲方如出現生產的重大調整或生產規模的擴大,應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乙方因非主觀原因喪失或部分喪失生產潛力的也應提前半年告知對方。
甲方帶給的酒糟如水份含量與正常值有偏離的,乙方不能以此為由拒絕加工;甲方也不因此在計量和計價上作調整。
三、結算辦法
1、酒糟數量:按甲方冬釀年度主糧投料的%計算;
2、酒糟價格:以每公斤元計算;
3、酒精價格:成品折合成50°酒精度,以每噸價格4,500元計算;
4、總價結算:甲方發出的酒糟總價與乙方回到糟燒酒精總價相抵,其差額由各自給付。
5、結算時間:以每一黃酒釀期結束為結算時間。
四、成品質量
乙方不得外購酒精充當自產酒精,或在自產酒精中添加部分外購酒精。如有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五、送貨方式
甲方負責將酒糟堆放在固定地點。
乙方負責酒糟裝運、現場清理,并保證裝運及時,環境清潔。
糟燒酒精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送至甲方指定倉庫。
六、安全職責
乙方應根據國家有關酒類生產、消防等法規要求組織生產。
乙方對生產、運輸、裝卸等業務中的安全負全責。
七、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簽訂日起五年有效。
協議到期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可進行續簽。
八、其他事項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上海xx釀酒有限公司乙方:上海xxx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協議簽訂日:
協議簽訂地:上海xxx鎮
委托代加工合同優秀篇二
加工方(以下稱“加工方):______有限公司
(1)委托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委托加工方____產品,有關產品訂單將按本協議規定向加工方發出。
(2)加工方希望根據下列條件為委托方加工____產品,有關產品將按本協議規定完成。
(3)委托方為_____產品之唯一商標持有人及享有有關產品專利權。
1、委托方必須提前__天以傳真方式給加工落實訂單數量。訂單內容指明提貨時間。
2、加工方在收悉訂單后,必須在______內以傳真書面向委托方確認訂單。
3、除非雙方經過同意,否則在訂單被加工方確定接納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訂單而加工方必須履行訂單。
4、委托方必須最遲在加工方開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訂單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夠及質量合格之材料日與成品出貨日不少于__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裝材料數量不足,質量不合格或延遲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損失由委托方承擔。
6、原材料及包裝材料的進庫(加工方之倉庫)質量檢驗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權負責。
7、含增值稅的加工費(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為人民幣____。于此協議簽訂日起計至__年__月__日,可以雙方同意下,根據情況作出調整。
8、委托方將負責產品的驗收工作、安排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9、委托方負責提供合適的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并免費向加工方運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處理有關材料的運輸事宜,及支付相關運費和保險費。
a、產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質;
b、產品內含有玻璃、青鐵、砂子等異物;
1、首次加工費,委托方在產品生產完成__日后全數匯至加工方的銀行戶頭。
2、加工方必須在委托方付款之后__個工作天內向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有關知識產權、專利及商標的侵權責任
3、非經委托方書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標、商號或泄露加工方為委托方的`產品代加工商。
加工方根據委托方確認的配方及工藝要求加工上述產品,必須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務指標,委托方負責上述加工產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裝品的采購,如原材料沒有按生產計劃到位而影響生產,委托方將負全部責任。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2、如任何一方違反以上條約,另一方有權根據本協議規定,提早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此協議。
3、協議終止后,委托方必須于協議終止后五個工作天之內提走所有屬于委托方之剩余的產品,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否則加工方有權自行處理有關物料。
本協議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計算有效期__年。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補充協方方式延長協議期限。
委托方:______
加工方:______
日期:
委托代加工合同優秀篇三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
1.來料加工和來件裝配的商品和數量
(1)商品名稱: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共計_________。
2.一切所需用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提供,或由乙方在_________或_________購買,清單附于本合同內。
(1)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美元);
(2)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美元);
(3)_________(大寫:_________美元)。
4.加工所需的主要零件、消耗品及原料由甲方運至_________(某地),若有短少或破損,甲方應負責補充供應。
5.甲方應于成品交運前1個月,開立信用證(或電匯全部加工費)用于由乙方在_________或_________購買零配件、消耗品及原料費用。
6.乙方應在雙方同意的時間內完成_________型標準_________的加工和交運,不得延遲,凡發生無法控制的和不可預見的情況例外。
7.零件及原料的損耗率:加工時零件及原料損耗率為_________%,其損耗部分由甲方免費供應,如損耗率超過_________%,應由乙方補充加工所需之零件和原料。
8.若甲方誤運原料及零件,或錯將原料及零件超運,乙方應將超運部份退回,其費用由甲方承擔,若遇有短缺,應由甲方補充。
9.甲方提供加工_________標準_________零件和原料,乙方應嚴格按規定的設計加工,不得變更。
10.技術服務
甲方同意乙方隨時提出派遣技術人員到_________的要求,協助培訓乙方的技術人員,并允許所派的技術人員留在乙方檢驗成品。為此,乙方同意支付每人月薪_________美元,其他一切費用(包括來回旅費)概由甲方負責。
1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進出口手續,應由乙方予以辦理。
12.加工后的標準_________乙方應運交給甲方隨時指定的國外買主。
13.其他條件
(3)為促進出口業務,乙方應儲備標準_________樣品,隨時可寄往甲方所指定的國外買主,所需的零件和原料,由甲方所運來的零件及原料中報銷。
1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與乙方在簽字后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加工合同優秀篇四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定做方委托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1本合同規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攬方承攬加工后,將全數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關法律行為。
1.2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體品種數量、交期、交貨地、加工費金額、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經承攬方確認之定做方采購單、發票或其它書面約定所列,并作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組成部份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編號: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___
3.1按照雙方認定的樣品質量標準為檢驗合格的標準,經檢驗,定做方有權拒收任何低于該樣品質量標準的產品。
3.2承攬方需為每單件產品提供產品合格證。
4.1定做方委托承攬方開發加工的新產品首次訂貨量每個單品不得少于____套,再次訂貨量每個單品不得少于_____套。
4.2定做方以訂貨單形式將訂貨信息傳真給承攬方。
4.3承攬方收到定做方訂單在_____工作日內確認交貨期及交貨數量。在正常情況下_____天內交貨。大宗訂單指單品訂購數量_____套以上,特殊產品指非承攬方正常產品(正常產品指定做方對承攬方原有產品沒有改動的情況下)及新產品指定做方提供實樣或圖紙需要承攬方新開發模具的產品以承攬方確認的交貨期為準。
4.4定做方指定訂貨負責人,訂單必須由該負責人簽字或蓋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則承攬方不認可該訂單的有效性。
4.5定做方傳真給承攬方訂單經確認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1定做方所委托承攬方加工的產品訂單經雙方確認日起____天內,定做方首付該訂單總額的____%給承攬方作為預付款,余下____%在承攬方發貨前____天內付清給承攬方,承攬方收齊貨款____天內發貨。
5.2產品包裝要求:
6.1(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做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做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6.2(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做質量時,定做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6.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本合同規定執行。
7.1承攬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做方;定做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做方賠償。
7.2定做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_
9.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9.2承攬方需提供每款新產品的檢測報告。
9.3每批產品,定做方按照雙方認定的樣品作為檢驗標準進行驗收,如不符合樣品的產品,定做方通知承攬方,承攬方應在雙方約定時間內退換符合樣品標準的產品。
9.4定做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9.5當事人雙方對委托的定做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10.1交(提)定做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
10.2交(提)定做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做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11.1發貨方應確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裝牢固,并保障運輸過程安全。
11.2發貨方應按收貨方確定的運輸路線、運輸方式、送貨地點委托承運單位發運,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11.3承攬方對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對承攬方運送加工制成品之運輸及保險費,由承攬方負擔。
加工貿易手冊由定做方按海關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填報,但因承攬方向定做方提供資料性文件與實際進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規格、數量、原產地等),導致定做方在料件進口報關或加工制成品出口報關時產生一切支出費用損失,由承攬方全數承擔。
13.1承攬方不得將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置于承攬方工廠展示給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承攬方未經定做方書面同意,不得將定做方產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印刷于承攬方自身或與承攬方有關的樣本、介紹、圖冊等宣傳品上。
13.3未經定做方事先書面同意,承攬方不得將定做方產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標或標識的產品在展銷會、展覽會上展覽或展示。
13.4定做方不得將承攬方所報產品價格泄漏給任何第三方。
13.5承攬方同意對所有定做方口頭或書面的披露或提交給承攬方的保密信息嚴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數據、制圖、原料、規格、手冊、文件、樣品、模具、產品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對承攬方有責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間接地輕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承攬方同意根據國家規定的技術采用技術措施保護存在計算機中的數據,以避免任何第三方從外部輕易地得到上述數據,或未經授權的承攬方員工或沒有資格的員工使用上述數據。另外,承攬方同意需要上述數據的員工按照程序獲得上述數據。
13.7雙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業秘密和技術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義務的范圍內。
13.8承攬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還上述的樣品和文件時,承攬方立即返還。即使定做方在這期間與承攬方有關系,但承攬方也無權保留。當根據承攬方的文件澆鑄、再制造、抽選等樣品或其復制品時承攬方同意將上述物品與原始文件一起返還給定做方。
13.9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數據、制圖、原料、規格、手冊、文件、樣品、模具、產品和其他信息,承攬方未經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給第三方使用,或者再為第三方加工產品時使用。
13.10應非常小心地對待專門為生產所發送的樣品,同時不能夠讓任何第三方輕易地得到。只有當執行定單所需時才能使用照片、掃描或者其他光學記錄等。無論如何,將上述物品轉給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執行完訂單后,上述樣品應無需要求立即返還給定做方。
13.11承攬方和其合法繼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樣品和文件或以摘錄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給他或他們時,不將此用于給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場生產制造。
13.12在生產訂單的過程中定做方和承攬方共同研發的結果和其技術秘密應為定做方的無限制的財產,未經允許,承攬方不得使用。
13.13定做方同意另外用書面聲明來約束與訂單生產有關的所有和其任何員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條款。
13.14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時間檢查承攬方的保密措施。
14.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做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14.2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4.3未按合同規包裝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做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做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14.4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做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14.5未經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權拒收。
14.6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14.7異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做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做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14.8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做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責任。
14.9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14.10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4.11擅自調換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做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14.12承攬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當賠償定做方的所有損失,并加付合同標的額的20%的違約金。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16.1本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予變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于該原因發生起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對方,辦理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16.2如承攬方在規定交貨期遲延的____日內仍然無法交付貨物,定做方有權解除合同,承攬方所收定做方款項應如數退還,如____日內不能退還,承攬方還應在確定還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遲延付款違約金。
十七、糾紛的處理
對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有關規定,提交定做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鑒證或公證,則應送鑒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委托代加工合同優秀篇五
需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供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需方提供共___套(以實際量體人數結算)。每套___元整,合計人民幣___元整。
二、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標準,采用版型。
三、面料:
料樣:(各留料樣)
四、交貨:由供方運輸到。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簽訂后日內,預付貨款___萬元,剩余貨款交貨驗收后,全部付清。
六、如發生質量問題,由供方派人按照服裝行業技術標準進行鑒定,如確屬質量問題,供方負責修理或重做,不超過___年___月___日。
七、本合同簽訂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有一方因故需變更、中斷或廢除本合同時,雙方應立即協商,另立協議書。
八、如有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規定,則合同相關管理部門按國家合同法規定進行裁定,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賠償對方損失。
九、供需雙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確屬非企業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由合同管理機關查實證明,可免予承擔違約經濟責任。
十、雙方有權對對方的違約行為訴訟法律,雙方約定發生法律糾紛的起訴執行地為陽泉郊區法院。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另訂附件。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
負責人:
代表人:
需方:
負責人:
代表人:
年月日
委托代加工合同優秀篇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攬方加工____________,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
編號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備注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及規格、數量、質量
1、(用承攬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攬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檢驗。承攬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定作質量時,定作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定作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定作方調換或補齊。承攬方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承攬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定作方;定作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復,提出修改意見。承攬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復,有權停止工作,并及時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定作方賠償。
2、承攬方對于承攬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定作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的復制品。
3、定作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價款或酬金
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定作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承攬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承攬方應當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項目,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承攬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定作物和項目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定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并按協議執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計算:承攬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托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定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攬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承攬方在發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須留給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承攬方的違約責任
一、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酌減酬金或價款;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后,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定作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承攬方賠償。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于合同規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遲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未按合同規包裝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承攬方應當償付定作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定作物毀損、滅失的,由承攬方賠償損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換、補交等),應當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____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定作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未經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權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或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違約金。
六、異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定作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定作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七、實行代運或送貨的定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并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責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設備、包裝物及其他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調換、補齊的,由承攬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十、擅自調換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權拒收,承攬方應賠償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定作方要求辦理,并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定作方的違約責任
一、中途變更定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中途廢止合同,屬承攬方提供原村料的,償付承攬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____%(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承攬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承攬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____%(20%—60%的幅度)違約金。
三、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攬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承攬方有權解除合同,定作方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承攬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定作方應當償付承攬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四、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承攬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定作方超過領取期限6個月不領取定作物的,承攬方有權將定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后,退還給定作方;變賣定作物所得少于報酬、保管、保養費時,定作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承攬方的損失。
五、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承攬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六、無故拒絕接收定作物,應當賠償承攬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七、變更交付定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承攬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后,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在定作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定作方應當承擔責任,并賠償承攬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糾紛的處理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攬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經鑒證或公證,則應送鑒證機關或公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
委托代加工合同優秀篇七
乙方:x x x 身份證號碼:xx
第一條:甲方自愿提供給乙方一個不計費用的辦公地點(本公司的一張辦公桌和通訊設備)供其使用,同時還提供本公司的相關業務資料給乙方;乙方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行安排開展業務工作,不受考勤時間的約束,自行安排辦公時間。
第二條:乙方自行解決交通費和業務招待費。
第三條:甲方應乙方要求,可隨時安排并配合乙方開拓業務;乙方在洽案需要的情況下,甲方可提供會議室供乙方使用。
第四條:乙方的所有客戶在終止合作協議后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占為己有。
第五條:甲乙雙方合作的業務范圍包括:鑄造,沖壓,機械加工。
第六條:甲乙雙方合作的業務提成范圍依據所述的第五條,其業務提成為方式為:甲方按乙方協定確認的產品加工費的單價計算收取;產品加工費的差價多余部分,由甲方每次按乙方簽定的合同價款扣稅后核算支付結清;結算付款方式為:以客戶資金到達甲方指定的帳戶之日起,在7日內給乙方結算一次,每次結算按實際到帳金額結清。
第七條:甲方應按乙方委托簽定的產品加工合同要求組織生產;其產品質量的檢測與驗收,乙方按委托加工產品合同的約定來檢測并驗收產品。如甲方加工的產品與乙方委托加工合同技術不符合,由此造成的產品質量,交貨時間,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
第八條: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公司的形象,不得有損壞甲方公司形象的行為。
第九條:甲方提供給乙方業務代理合同,乙方接受甲方領取合同時的備案登記。乙方攜帶合同的有效時間為10個工作日,此合同須按時返回,如遇節假日順延。
第十條:違約責任:甲方在支付乙方的業務提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時間支付費用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支付完為止。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合作期限5年,在合作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作協議。如需變更本協議條款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再達成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第十二條:本協議爭議的解決方式:首先是雙方協商解決;其次是協商不成之后,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商議;本協議共壹頁,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