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約定勞動關系的書面協議,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文件。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文具加盟合同 加盟代理合同篇一
特許人:c連鎖有限公司(下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電話:傳真:
受許人:(下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電話:傳真:
(1)乙方認可甲方是c產品、知識產權及相關的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雙方均為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企業或自然人,能獨立承擔責任、履行義務、享有權利。
(3)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實的前提下,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貿易部頒布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c的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4)本協議中使用的小標題,均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詞應有如下含義:
c產品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產品。
c知識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范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標、商號、專利、外觀設計、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畫、海報、特價牌、購物膠袋等。
2.特許授權
2.1甲方特許乙方在省市區街號開設c連鎖店,專門銷售甲方統一配送的c產品。
2.2甲方將其所有的c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下從事c的經營活動。
2.3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經營方式
3.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即在年月日前以其名義在當地工商局、稅務局辦理相關的工商稅務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c連鎖店,并以此作為最終獲得c特許經營權的前提。
3.2連鎖店內的電腦硬件及軟件按甲方管理系統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購置,此項費用合計人民幣壹萬壹仟元整。
3.3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自我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連鎖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4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提供并許可其經營的c產品,不能經營其他任何產品。
3.5乙方在連鎖經營時必須明碼實價,按甲方所制定的統一價格銷售。
4.甲方權利和義務
4.1甲方權利
4.1.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機構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合同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1.4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期支付貨款月及給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機構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4.2甲方義務:
4.2.5負責制定和修改c連鎖店的經營手冊、經營守則;
4.2.6負責在一定的范圍內維護乙方的獨家經營權。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乙方權利:
5.1.2有權擁有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負責連鎖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
5.1.6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活動。
5.2乙方義務
5.2.1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5.2.4在連鎖店內只能按甲方規定的統一價格經營銷售甲方許可的c產品,不得經營其他任何產品,如因特殊情況需調整產品價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書面申請,并得到甲方的批準后方可實施。
5.2.8積極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他活動;
5.2.8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對c所擁有的權益;或有關c產品及經營所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任何爭議、訴訟、仲裁等,均有義務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特許加盟費用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以現金或匯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帳戶支付特許經營加盟費元;合同保證金元;合計元。
7.貨物配送、調換及運輸
7.1甲方以進貨價按每平方米*元至*元的金額向乙方連鎖店提供首次配貨量。
7.2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根據乙方的市場情況統一配貨,在開業x個月內某種銷量不超過該品種進貨總量的%,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確認申請調換的貨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審批后給予一定比例的調換。
7.3開店之日,乙方應提前天將款項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收到款項后組織發貨;開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發貨前,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貨款后,安排發貨;乙方到甲方指定的當地管理機構所屬倉庫提貨,每次配貨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諾及保證
8.1甲方對x連鎖店的商標、商號、cis系統等所有經營技術等資產擁有所有權,乙方無權作任何處置。
8.2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專利、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9.2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后,應依約向乙方發放貨物。否則,按上述條款同等執行。
10.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對于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負責任。但必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10.2遇有不可抗力,應在事件發生的x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或傳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發生的x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報告。
11.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1.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受其法院管轄并按中國法律執行及解釋。
11.2若執行該意向書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一般條款
12.1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時生效。
12.3本合同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的有效期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權優先續約。
文具加盟合同 加盟代理合同篇二
受許人(乙方) :
一、合同釋義
1、商品:由甲方統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生產的產品;
3、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畫、海報、各種告示牌、購物袋、各種廣告禮品等。
二、特許授權
4、甲方的授權非獨家特許,甲方有權在同一地區或其他地區同時授予任何第三方特許經營。
三、加盟優惠
2、享有上述優惠方案的受許人須連續經營“”品牌三年,如第二年提前終止,店內的所有貨架等材料及配置歸甲方所有,受許方已支付的裝修款項作為使用的折舊費不再退回;如受許方繼續經營,則受許人須在經營期的第二年及第三年的10月份前分兩次結清余下甲方墊付的70%裝修費用(即每年付清35%),甲方同意不收該筆費用的利息。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商品進行合理的調配;
(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因乙方違約造成甲方企業形象的損壞,甲方有權視情況在加盟保證金中扣除一定金額作為處罰,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4)乙方如根本違反本合同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不按約定支付貨款或其它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企業形象重大破壞,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加盟保證金不予退回,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2、甲方義務:
(1)負責店內展示柜裝潢、貨架擺設、協助人員招聘工作;并向乙方人員提供相關的專業培訓(包括店務管理、財務管理、店鋪陳列、pos系統操作等)。
(2)負責商品的開發或生產,并負責向乙方配送;
(3)提供乙方成立“”連鎖店時需由特許人即甲方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權利:
(2)有權擁有所加盟的連鎖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應得權益;
(3)負責加盟的連鎖店的人員招聘、財務監督管理及業務拓展;
(4)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所有加盟商會議和組織的活動。
2、乙方義務
(1)按約定及時向甲方給付貨款;
(4)積極配合和參予甲方安排的統一促銷活動及其它活動;
(6)乙方在經營期間只能經營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經營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乙方有權提供當地的市場信息供甲方參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為適銷的商品。
六、特許加盟費、保證金
七、供貨、配送、調換及運輸
4、甲方每次發貨的運輸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調換貨及調換貨率:乙方的訂貨由甲方統一配送,乙方每批訂貨可享有10%的調換貨率(包括甲方的首批發貨),調換貨期限為 天,過期不予調換貨(注:以發貨時間為準);所有的調換貨須無損壞、無污漬,所有附件全齊,吊牌吊粒無損壞,不影響二次銷售,當季度貨不可跨季度調換。
八、承諾及保證
2、乙方對甲方向其提供的商標、專有技術、經營模式、管理經驗等有形、無形的資產負有保密的義務,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
九、違約責任
1、未按期結清貨款或裝修費;
2、乙方擅自改變經營場所的未經甲方同意;
3、乙方擅自仿造“緣說”品牌自行生產并銷售;
4、在加盟店中銷售中夾雜其他品牌的服裝。
十、退出機制及續簽
4、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前退出的,甲方已收取的加盟保證金不再退回,如有未付清的貨款乙方在退出前應一并結清。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先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一般條款
1、本合同的簽訂地為甲方所在地;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署后即時生效;
4、本合同的有效期為 年,從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 簽字日期:
文具加盟合同 加盟代理合同篇三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母嬰項目母嬰加盟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兩方母嬰加盟經營本店,直至結束到期。
甲方:負責提供場地,及水費,電費,工商稅務衛生等費用。
乙方:負責營業用設備,各項產品及廣告宣傳母嬰部人員工資等費用。
1、兩方在母嬰加盟經營期間,母嬰部產生的所有收入甲方占30%,乙方占70%。
2、所有收入均由甲方暫保管,乙方應得70%由甲方按每月3次支付給乙方,分別為每月的1日,11日,21日,具體為:每月1日至10日收入于本月11日支付給乙方;11日至20日收入于本月21日支付給乙方,21日至30日或31日收入于次月1日支付給乙方。
3、顧客辦卡金額屬未消費金額,乙方應得70%分兩次支付,辦卡當日結算35%,剩余35%于消費日(劃卡日)結算。
4、會員卡續卡金額的分配依然按乙方70%,甲方30%的方式分配。續卡當日結算35%,剩余35%于消費日(劃卡日)結算。
1.乙方如需轉讓必須經甲方同意,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乙方經營期間與顧客發生經濟糾紛遭顧客索賠等事項均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提供場所從事非法經營,其經營活動不得超出其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也不得超出甲方的經營范圍。
4.乙方必須愛護場所設施設備,在母嬰加盟期間如損壞場所內設施設備,必須承擔修復或賠償責任。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挪用店內物品。
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店堂紀律,端正經營態度,文明經商,禮貌待客,遵守安全消防規則,維護店容衛生。
6.乙方不得私自與顧客做財務交接,若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責任與損失。
7.甲方必須尊重乙方的經營權利,不得以監督為名干涉乙方的正當經營活動。
8.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正當經營提供便利條件。
9.甲方應按時支付給乙方應得財務,不得無故拖欠。
1、乙方應將母嬰室內所有屬于甲方的設備設施向甲方交接清楚,對破損和短缺物品進行賠償。
4、甲乙雙方應提前30日以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對方續約、解約、變更等事宜,并說明理由。
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擅自單方解約的,應以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文具加盟合同 加盟代理合同篇四
簽署本合同,旨在通過分部使足療加盟店獲得總部(_________公司)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足療加盟店,并獲得分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分部以分許可的形式發展足療加盟店。
分部基于與總部簽署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獲得總部的許可,在_________區域范圍內發展加盟商,許可其設立足療加盟店。
分部與加盟商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足療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足療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總部對分部與加盟商之間簽訂的本合同的審查,總部依據本合同對足療加盟店享有的權利,以及在實施本合同過程中對足療加盟店的管理與監督行為,并不表示總部與加盟商之間存在直接的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總部不是本合同的當事人。
在本合同中涉及的總部的特許經營權,除本合同有明確規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總部不對加盟商(足療加盟店)承擔任何義務與責任,加盟商不得依據本合同向總部主張權利。
在總部與分部之間的區域特許經營合同關系終止時,總部有權決定本合同繼續履行或終止。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臨時行使分部依據本合同享有的權利,加盟商(足療加盟店)應當直接向總部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足療加盟店不是分部或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足療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分部或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分部和足療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足療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足療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____平方米至____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足療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的要求進行裝修,經分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足療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未經總部同意,分部與足療加盟店不得擅自修改。
分部與加盟商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后,應當將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和有關資料,以及加盟商先行簽署的《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報總部審查。
總部收到后,應在_________日內作出決定。經審查合格,總部將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自總部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時生效;如不符合總部規定,總部將不予簽署《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本合同不生效。
在總部審查批準期間,分部和加盟商均無權終止本合同。如未經總部審查批準,加盟費返還加盟商。
分部許可足療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足療加盟店。
(七)_________。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足療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足療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足療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分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足療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建筑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經分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足療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足療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足療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足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分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分部及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分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分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足療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以下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足療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足療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足療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分部有權監督、檢查足療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足療加盟店應當向分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足療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足療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足療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對加盟商提供的培訓與支持,除下列幾項由總部進行之外,均由分部承擔:
(一)對足療加盟店經理的初始培訓;
(二)向足療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緝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
(三)_________。
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分部具體安排。
足療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分部審核批準,分部有權否決足療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足療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五)_________。
足療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足療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或分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分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文具加盟合同 加盟代理合同篇五
乙方經對甲方之經營理念、營銷模式、管理能力、服裝加盟等多方位考察并表示認同接受,同時結合自身條件、可發展空間以及消費市場狀況等各方面的商業環境,自愿加入服裝批發體系,經甲乙雙方本著充分協商、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特約定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總則
1—1 雙方的法律關系:甲乙雙都是獨立自主互惠互利的合法經營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隸屬、投資、雇傭、承包關系,乙方不得有代表甲方行使權力的資格(另行授權除外),其員工不是甲方的員工,甲方對乙方及乙方對員工的勞動關系及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合作級別及費用支付方式
2—2 乙方簽訂本協議當, 乙因在60天內,方在向甲方付還一合作權益金,返完為止。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 甲方擁有“服裝生產與銷售技術的所有權。
3—2 為乙方從業人員(1—2人)提供專業,系統的理論和實際操作技術培訓,同時向乙方提供甲方內部技術資料,技術咨詢等售后服務。
3—3 甲方提供服裝乙必須積極經營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4—1 獲得甲方“服裝批發技術的使用權。
4—2 獲得在甲方日常經營過程中專業技術咨詢和指導的權利。
4—3 未經授權甲方不得將服裝任何方式傳授給第三者。乙方網點,不得因市場價格波動而自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提前中止合同并且乙方所付費用不予返還。
5—1 本合同常年有效,如一年內乙方不向甲方交貨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所收合作權益金不予返還。
5—2 如遇不可抗拒的非人為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5—3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產生異議,應本著協商的精神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應向本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1甲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向乙方提供的貨源,運費由乙方承擔配送方式及時間由甲方安排。乙方在收貨后,應于三日內書面電話通知甲方。
7-1
7-5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服裝產品60天內一次性結清貨款
7-8甲方在終止乙方合作時應退還向乙方所收的定金
8-1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并且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應付定金足額到位后生效。
8-3本合同簽約履行地:福建省,廈門
方:廈門夢想成真公司有限公司: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蓋 章: 代表簽字:
文具加盟合同 加盟代理合同篇六
連鎖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明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加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連鎖經營的方式和內容
2.2甲方向合伙門店授予連鎖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2.3管理體系包括專用的商業名稱、商標、店面裝修指引、培訓體系、財務體系、_________食品、經營指導、開業指導、管理手冊,核心是_________商標,_________食品和經營管理標準。
2.4連鎖企業的經營范圍:_________系列以及公司的代理產品。
3.連鎖經營費用
3.1甲乙雙方合作經營,加盟費不收。
3.2管理費:第一年內不收,第二年開始按第一年營業額等級收取,營業額_________元以內,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級公司;營業額_________元以上,按每月_________元上交上級公司。注:管理費為上級公司對合作加盟店員工培訓、管理、廣告宣傳以及貨物配送的貼補,管理費可作經營成本。
3.3貨款和結算:營業額為活動資金,當日營業額第二天交品牌出讓方周轉,第二個月的5日由品牌出讓方按上月營業額25%的商業毛利返回。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提供開辦合伙連鎖門店所需的證明材料。
4.2為連鎖門店提供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根據需要定期進行再培訓。
4.3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提供《連鎖經營管理手冊》,(以下簡稱《手冊》),《手冊》屬于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連鎖門店不得復印和擴大使用范圍。
4.4有權以各種形式隨時對連鎖門店的服務質量和《手冊》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導、鑒定和考核,在業務指導中,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管理和技術問題。
4.5向合伙門店提供所有連鎖經營資料和門店平面設計圖。
4.6負責企業的形象、品牌宣傳,組織促銷活動。
4.7有權向連鎖店配送本公司各種包裝物品以及各種帶有企業標識商標的易耗品,由合伙門店結算。
4.8按照合伙門店的訂貨單及時保質保量將食品送到乙方門店。
5.合伙連鎖門店的權利和義務
5.1合伙門店按甲方要求(門店設在繁華商業網區和中高檔住宅區,并由甲方認可),自行負責籌備經營場所,申請辦理開業所需等手續,為連鎖門店落實經營面積不少于_________平方米的經營場所,并按甲方提供的形象設計進行裝修,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連鎖門店的開業經營條件。
5.2合伙連鎖門店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甲方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5.3乙方或連鎖門店發生重大變動時,必須在3日內通知甲方,連鎖門店改變經營場址必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5.4乙方或連鎖門店應保證連鎖門店按甲方的《手冊》內容以及有關規定進行連鎖經營管理。
5.6連鎖門店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價格和展示方式進行銷售。
5.7連鎖門店只準經營甲方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得經營其他企業的產品。
5.8連鎖門店必須在甲方指定處購買營運所需的設備、器具、用具。在甲方處購買所需的包裝材料、提貨袋、標簽以及其他附屬材料。
5.9按甲方的要求參加連鎖會議和公關活動及各種培訓。
6.連鎖門店的管理
6.1連鎖企業應嚴格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6.2乙方連鎖門店執行國家行業財務會計制度,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7.督導制度
甲方根據需要對連鎖門店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督導。乙方要全力配合甲方督導人員工作。
8.商標使用
8.1僅在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如下述:“商標”指甲方注冊登記的商標或任何同該商標有關的其他標識或特殊標記。
8.2甲方是注冊商標所有人(以下簡稱商標)。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乙方應與甲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乙方應保證連鎖門店遵守連鎖經營權的有關規定。
8.3在經營管理中,合伙連鎖門店發生服務質量等其他問題,致使甲方商標信譽受到損害時,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8.4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擴大商標的使用范圍,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與本合同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標識。
8.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在連鎖門店以外銷售甲方商品,或進行有損于甲方名義的任何活動。
9.保密
9.1乙方及連鎖門店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他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連鎖門店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給他人。
9.2乙方及連鎖門店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三年內,不得將他所知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告知他人或組織。
10.保險
乙方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嚴格執行《勞動法》,為其雇員投保,保險合同應報甲方備案,保險費由乙方承擔。
11.違約與處罰
11.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放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除賠償相應損失外,違約方另付_______元(人民幣)以上違約金。
11.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解除合作合同,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甲方的產品由于生產過程中衛生條件差而使合伙方蒙受損失;
(3)甲方違反了同一街道直徑_________米范圍內只能夠設一家門店的雙方協定。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使用范圍,或與其他商標組合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5)連鎖門店不能夠如期足額交納食品訂購周轉金;
(7)不按規定時間向甲方交納管理等費用;
(8)私自改變食品價格和營業時間;
(9)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主體。
12.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2.1乙方或連鎖門店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1)乙方或連鎖門店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序;
(2)乙方或連鎖門店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或其他執法部門強制執行;
(3)乙方的連鎖門店遭政府拆遷;
(4)合伙方協議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權益擅自轉讓他人;
(2)乙方擅自改變連鎖門店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連鎖門店不遵守《手冊》內容或連鎖體系程序規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合伙連鎖經營的,具有優先權,但是應該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2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重新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合作關系即自行終止。甲方的其他系列食品,乙方或連鎖門店同樣有優先連鎖權。
13.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或連鎖門店應在10日注銷連鎖門店的登記。
13.2乙方或連鎖門店應在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5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其他資料。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或連鎖門店應立即停止連鎖門店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是不限于天災、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或非雙方所能夠控制或所能夠預見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甲方或乙方應在_______日內,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條款的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雙方負責。
15.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17.附則
17.1乙方承諾連鎖門店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連鎖門店權利義務的規定。
17.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7.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一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雙方簽之日生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
代表人(簽):_________代表人(簽):_________
文具加盟合同 加盟代理合同篇七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為發展特色小吃,有利于味珍面館特色飲食文化的推廣,運用獨特技術配方和工藝,借助自身的品牌優勢和媒體宣傳,面向全國進行招商合作。
一、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的管理模式和技術,并授權乙方在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________(區、鄉或鎮)___________路開設壹家“味珍面館”特色小吃系列之__________________專營店。
二、先預付定金3萬整,簽訂合同后付款10萬元整,余款2萬元整在開張前一個星期付清。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操作技術、管理方式及企業形象識別系統授權乙方在合 同期內使用,并為乙方培訓技術人員1-2名。
2、甲方對乙方進行理論加實踐的技術培訓模式,學會為止。
3、甲方贈送相關設備、企業形象系統用品、開業用品、燈箱廣告等。
4、甲方對乙方所在經營地限額批準加盟店,確保乙方的經營利益。甲方對乙方經營區域保護的距離為省級市最低為2公里,縣市級3公里。(注:餐車加盟類無區域保護)
5、甲方有權利對乙方專營店的內外形象、物品、產品包裝作統一要求。
6、甲方有權利對乙方損害“味珍”的品牌形象、泄露技術、專用配料供他店使用不良行為,做出處理方案。
采取警告、通知、制止其不規范操作。警告無效者,無條件終止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使用帶有“珍味面館”品牌的所有物品和企業形象系統標志產品。
2、乙方享有加盟項目的技術操作、產品配方的權利。
3、乙方擁有免費享受甲方研制開發該項目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權利,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4、乙方享有加盟產品的專有原、輔料采購權,但不可轉賣他人
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有技術問題和經營管理問題,甲方免費接受咨詢并解答。
6、乙方有權要求門店實習,由甲方派技術和管理人員上門指導,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學習和經營期間須嚴格按照公司培訓資料的配比配料
8、乙方在學習期間嚴格操作、認真實踐,虛心接受培訓老師的指導,學會為止。
9、乙方在學習時,要節約原材料、不得浪費所用原材料。
10、乙方不得學習非自己加盟醒目內容,或竊取非自己加盟項目的資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人任何復制、傳播、傳授所學知識配方。違背者罰款30000元一次,并取消其加盟資格。在授課過程中不可使用任何錄音、錄像設備。
11、乙方在學習期間須保持工作區的整潔衛生、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每天學習結束須清洗物品、清理垃圾。
12、乙方在學習期間須保持環境整潔,不吸煙、不亂吐痰,不亂扔垃圾。
13、乙方在學習期間須遵守味珍面館規章制度。
14、乙方在使用品牌時有義務維護、保護“味珍面館”品牌形象,如發現有損于品牌店形象的臟、亂、差、技術操作不規范、服裝不統一、產品不衛生等行為ie,甲方有權要求其規范經營,情節嚴重的甲方取消其加盟資格。
15、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將技術及配方轉讓給他人。不得跨區或經營,不得和其他加盟店進行惡意競爭。
16、乙方有義務在本區域服從總代理的市場指導、統一配貨、規范經營要求。
17、乙方有義務在店面遷到別處前,或更換聯系方式時向甲方申請備案。
18、乙方在開設分點時,必須向甲方補辦加盟合作合同,同時繳納相關費用。如未經許可私自開設分店,甲方將視其為侵權行為,按原價1:20賠償金罰款,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于存檔管理。三個月以內甲方沒收到乙方開業照片的,視為乙方放棄加盟權益。甲方有權在該地區再發展其他加盟商。
20、乙方有權對自營店正常經營活動進行管理、財務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六、其他事項
1、在乙方未來經營過程中,根據乙方的傳真或電話接受訂貨。乙方在訂貨時,應將合計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后,甲方給予發貸,每次發貨運輸費用由乙方支付。
2、乙方在未來的經營過程中所帶來的所有民事、刑事行為均有乙方自負。
3、簽約雙方應嚴格遵守合約規定。如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均作違法處理。甲方如有違反,應退還乙方所繳費用;如乙方違約,則本合同自行終止。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修改補充并簽字蓋章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備注: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電話:
單位公章: 通訊地址:
日期: 日期:
文具加盟合同 加盟代理合同篇八
特許加盟總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許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同意簽定如下條款:
“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指由總部開發、完善成型,用于______產業經營及______用品經營的具有統一性的獨自經營技術,是總部的注冊商號、商標、標志和服務標志、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方式、商品陳列技術、營運系統、專業教育研修程序及有關營運不可分的統一系統。
“公司商標”:是指為公司的商標和服務標志及表示公司的標記、記號、招牌、標簽、樣式及其他的一切營業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和商標,而使其統一性被公眾廣泛認識,獲得了信譽,并在定型的統一形象下營運。
第二條 獨立的當事者
1.本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代理、雇傭、承包關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總部或為總部而發生任何行為的權力。加盟店職工不是總部的員工,也不是總部的代理人。總部對其勞動關系及員工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
2.加盟店鋪的經營由加盟店自立,獨立承擔責任,經營決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斷,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行為。
第三條 加盟店的資格
1.只有具備下列條件者才有資格成為公司連鎖加盟店。
a.沒有受過刑事處罰者。
b.受過總部規定的訓練,并按要求完成訓練內容,被總部認可的合格者。
c.經與總部協商,被認定可以經營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鋪經營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組織,則前項資格條件中,第一項的對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項對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職工。
第四條 特許的給予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給予加盟店使用總部開發、完善的經營技術—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在規定的地區開設、經營公司加盟店的權力。
第五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1.總部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及表示這些標志、記號、樣式、標簽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總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標。
3.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標。
第六條 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總部承諾的范圍和方法使用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同時必須以公司經營技術資產為基礎,按統一形象經營店鋪。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時,不得有以下行為:
a.降低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行為。
b.除為加盟店經營而向加盟店員工傳授公司經營技術資產及總部有特別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傳遞公司經營技術資產。
c.加盟店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或幫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條 店址的選擇
1.加盟店店鋪設在乙方處。
2.總部依據地理條件和區域性商業結構狀況,在所設加盟店地區另設加盟店時,保證不會發生相互競爭關系。
第八條 店址的變更
1.因地理環境變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變更規定區域內的店鋪時,可以向總部提出變更申請。
2.總部認為變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應即刻作出答復,并須對選擇新店址進行調查等必要的幫助。
3.加盟店應支付總部進行上述所列調查等的費用。
第九條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開設的第一家店鋪外,還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須與總部另簽訂該增加建店事項為對象的公司特許連鎖合同。
2.如總部認為增加店要求符合經濟、人才條件,也符合公司連鎖總體利益,總部就必須同意,但總部不承認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簽訂了以該追加建店為對象的公司特許合同后,應即刻向總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條 公司商標及經營技術資產
1.加盟店承認公司經營技術資產是只屬于總部的具有特定價值的經營技術資產,受法律保護。
2.加盟店承認公司商標為公司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征,屬總部所有。
3.總部須適應社會經濟形勢變化,對現有經營技術資產進行不斷地研究、完善和積累。
第十一條 經營指導及幫助
1.為使加盟店能維持經營,在開業前及本合同執行期間,總部必須向加盟店傳授必需的知識和經營技術。
2.加盟店開業前必須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擔責任的員工參加總部規定的教育研修,獲得經營店鋪必需的知識和技術,加盟店承擔培訓所需的一切費用。
3.開業后,如總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須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員參加總部規定的進修教育,獲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費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擔。
4.加盟店必須參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總會和一些臨時經營者會議。總部應提前三周通知開會時間。
5.除經營者會議外,總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營運部人員進行指導。
6.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經經營者或店長同意,允許總部派遣的人員進入店堂內檢查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情況。
7.加盟店在接受總部營運指導時期,允許總部的代理人及總部人員檢查與加盟店的商品庫存、店鋪經營、現金流量、原始票據等有關的各種資料。公司總部將加盟店經營情況作絕密資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總部根據教育計劃,隨時培訓、教育加盟店的店長和員工。
第十二條 店鋪開發相關事項
1.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的店鋪結構、內外裝飾要符合總部規定的標準。
2.為維護公司形象的統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鋪的設備、裝置、用具、招牌等的規格符合總部規定的樣式。
3.對于營運必需的輔助材料、發票、提貨袋、標簽、收據及其他附屬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產品,同意從總部指定處購買。
4.確認本條所列各項的購買資金全部由加盟店負擔。
第十三條 促銷
1.總部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公司連鎖全體利益為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
2.各加盟店所產生的各項活動費用,由各加盟店獨立承擔。
第十四條 協助銷售
1.總部對加盟店的銷售進行以下幫助:
a.推薦進貨渠道。
b.推薦進貨品種、品目。
c.對設定標準零售價格提出建議。
d.從總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貨,保證供貨質量。
e.提供總部和進貨單位收集的有關銷售情報。
f.提供有關促銷的各種資料。
a.有保質期的產品,乙方保證換貨商品保質有效期在______個月以上,并保證所有的產品包裝、外觀完好無損。
b.服飾類商品,從進貨之日起,不能超過______天。
c.換貨過程中所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d.加盟店需供貨的貨量應提前______天通知總部,并附上需貨確認清單。
第十五條 進銷價格的設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按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銷售。
2.如總部建議的零售價格與本地區實際不符,加盟店要向總部告明情況。總部應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與其實際相符的價格建議。
第十六條 特許金
1.加盟店于簽訂合同的同時向總部支付加盟金:
2.規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費用為____________,用于為加盟店開業而接受總部經營技術資產、商標使用權等特許連鎖費價格及支付總部用于為加盟店開業而進行的調查、開業指導的費用。
3.不論是本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或其他理由,都不歸還以上兩項費用。
第十七條 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后總部與加盟店之間發生債務及加盟店之間地執行合同的擔保,加盟店須在本合同簽約時向總部預交保證金。
2.總部可以用此保證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的充抵通知后,須馬上向總部支付與被充抵數額相同的現金,補充保證金。
3.保證金不計息,具體金額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除用于充抵總部債務外,加盟店不得對保證金作其他任何處理。
5.不論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無解約權、解除權,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為,而導致事實上本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義務而被解約時,總部具有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力,可以沒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證金充抵違約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證金,按第十七條第6款執行。
6.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營業象征兩個月后,總部歸還加盟店應有該退還的保證金。
第十八條 特許金
在本合同執行期間,作為使用公司商標、經營技術資產和接受總部幫助、指導的價格,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幣的特許金,支付方式為每一個合同年度開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開始加盟的第一個年度免收特許金額。
第十九條 拖欠損失金
加盟店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總部規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證金、特許金等債務時,按每超過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總部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二十條 商品、服務的質量管理
1.維護加盟店售出商品質量和服務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營業方法必須遵守總部提供的經營手冊規定的要求和標準。
2.總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書面和其他方法幫助加盟店進行進貨管理、銷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識、衛生管理、職工管理、會計處理、店鋪經營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導,提供有關信息,幫助加盟店實施標準化管理。
第二十二條 賬簿等的制作
a.傳票(或進貨的原始票據)。
b.營業報告書(每天制作)。
c.客戶資料表和會員資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總部遞交一次當月的營業報告書和當月的客戶資料、會員資料表,遞交的時間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條 專心營業義務
1.加盟店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該店的營業成績。
2.除非得到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從事其它營業。
第二十四條 守密義務
1.除法律規定必須公開的以外,總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遞交的營業報告書及其他有關資料和有損于加盟店利益的情報。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資產秘密及有損總部利益的情報。
3.加盟店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項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十二個月內仍然有效。
5.總部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加盟店的經營技術手冊和其文件歸總部所有,出借給加盟店,加盟店須負責保存,合同終止后即刻歸還總部。且均不得保留復印件。
6.加盟店對守密義務有違約行為,同意按照侵犯總部知識產權論處。
第二十五條 禁止毀譽義務
加盟店不得損害總部和公司其他連鎖店的聲譽、信譽,不得妨礙總部和其他加盟的業務。
第二十六條 糾紛報告義務
1.加盟店營運中發生訴訟、爭執或其他糾紛,須及時報告總部。
2.如加盟店營運中發生糾紛,總部以維護公司事業為目的,可隨時指示加盟店付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應遵從總部決定。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從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滿前2個月,經總部同加盟店雙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滿前經總部和加盟店同意,簽訂總部規定的特許連鎖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為本合同期滿終止后接續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無需支付特許連鎖合同書規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證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證金。此種情況下,加盟店不得要求總部歸還保證金。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發生如下各項中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以對加盟店規定期限,以書面形式勸告加盟店終止或改正其行為。超過指定期限無改善,總部可單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沒有忠實地實施總部為改善營業而提出的勸告指導。
b.加盟店按本合同規定向總部遞交的營業報告書以及總部要求的其他報告書等不真實。
c.加盟店拖欠需交總部的特許金和預付金及其他債務。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其他違約行為。
2.加盟店發生以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行為,總部可不作預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臨時查封、臨時處分、拍賣處分、滯納稅處分、破產、審查等處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請的總部同提出申請的加盟店之間的經濟信賴關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產、協議出賣或整頓店鋪、特別清算與申請新的其他行業的營業店鋪。
b.債權者開始收理資產、負債的全面管理和整頓。
c.加盟店未得到總部的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營業權。
d.加盟店未得到總部事先書面同意而私自出讓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設立擔保權或對店鋪進行其他處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經營秘密,或讓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冊資料。
f.加盟店損害了總部、公司連鎖店的名譽、信譽,妨礙了總部或其他加盟店的業務。
g.發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鋪解散、營業終止、與他人合并或其他對營業權產生影響的情況變動等,而使加盟店同總部間的經濟信賴關系破裂。
h.向債權人出讓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財產,或把店鋪財產用作讓渡擔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為禁業者或準禁業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業者或將其營業委托他人,從全部經營或實際重要部分退出或放棄店鋪經營超過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鋪建筑喪失。
l.加盟店店鋪使用權喪失。
m.執法機關政令要求加盟店終止營業。
n.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開業。
3.發生如下各項中的任何一項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預告單方面終止合同。
a.總部申請破產、特別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產、特別清算和清算。
b.總部損害了加盟店名譽、信譽,或防礙了加盟店的事業開展。
c.總部退出公司特許連鎖事業的地位,或放棄該事業。
d.總部違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規定的義務。
e.法令、政令規定總部廢止連鎖事業。
f.加盟店店鋪建筑喪失。
g.加盟店店鋪使用權喪失。
h.執法機關政令規定加盟店終止營業。
第二十九條 協商解約、中途解約
1.只要加盟店和總部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可隨時終止本合同。此時總部收取一半的保證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營業象征兩個月后歸還。
2.加盟店提前2個月通知總部解約,并同時付清了一切債務,明確放棄歸還保證金的要求時,本合同在加盟店預告期滿后便告終止。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證金充抵代由總部負擔的債務。
3.有第二十八條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項解約權。
第三十條 招牌、商標等的撤除
1.不論合同期滿還是中途解約,本合同一旦終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標和經營技術資產的使用權。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須自行撤除公司招牌,從建筑物和其他設備、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動撤除,總部或總部代理人可以自行進行撤除作業,并要求加盟店負擔為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第三十一條 禁止競爭
1.加盟店保證,如遇前條第一款情況,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標、服務標識、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征和公司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會造成營業混亂給總部帶來麻煩的行為。
2.當總部發現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項所列的違約行為時,加盟店須立即終止該行為。
第三十二條 物件的歸還和債務清算
1.不論任何理由,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均須放棄使用總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權,并及時將物品歸還總部。
2.本合同終止時,除本合同特別規定者外,當事者雙方均須及時結清所欠對方的一切債務。
第三十三條 營業的讓渡和承繼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總部同意,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店鋪營業的全部或一部分轉讓給第三者,不得將此用作擔保和其他處置。
2.如加盟店認為已不能再繼續營業,或因明顯的困難而有可能發生營業中斷時,為保持加盟店的運營,加盟店經總部同意后,可以將加盟店轉讓給第三者,此時總部有優先接受的權力。
第三十四條 名義責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號、商標、服務標識,因自己的經營而損害了第三者利益時,由加盟店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總部不承擔名義責任。
2.總部因加盟店的行為而被索賠責任時,總部被追索的賠償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擔。
第三十五條 遇不可抗力的免責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對方承諾因罷工等其他勞資糾紛和暴動、天災人禍、行政機關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負擔。
第三十六條 損害賠償
1.總部違約給加盟店造成損害時,不論本合同存在與否,須向加盟店賠償損失。
2.加盟店違約,總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時,加盟店須向總部支付特許金額兩倍的損失賠償金。
3.加盟店違反合同給總部造成損害而總部不解除合同的場合,加盟店亦須向總部賠償損失。
第三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
第三十八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總部要向加盟店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要獲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應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實:在總部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的獲利承諾。
第三十九條 協商
對本合同規定的及未規定的事項如有疑問,由當事者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愿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條 違約責任
雙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嚴守本合同條款之內容是雙方的承諾;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內容,均屬于違約行為。如有違約,按國家有關法律程序執行,仲裁和訴訟地點為總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為正本,雙方各執一份。
簽字:(蓋章)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
合同簽定日期: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