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2023年餐飲托管合同實用篇一
四、交接
1、在托管經營開始前,甲乙雙方共同對乙方門店現有藥品、固定資產進行清點,在可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移交甲方管理、使用;托管經營結束后,甲方應歸還乙方不少于托管經營開始時經雙方清點確認的藥品金額和固定資產,雙方共同簽字之“資產盤點表”將作為本協議之附件二。
(1)固定資產:指單位原值大于或等于人民幣1000元,預計使用年限超過1年,且能夠保持實物原狀的有形資產。(注:以下原值低于1000元的資產也列為固定資產,如傳真機、打印機、保險柜等)。
a.在資產交接時乙方應確保托管門店正常運營所需的資產、gsp設施設備的齊全、完好和正常使用;托管合作期間的門店裝修改造,成本由雙方分別出資50%完成。
(2)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低于1000元,大于500元,非一次性耗用的勞動資料。
(3)門店存貨:指用于正常銷售的門店庫存商品。不合規的商品,甲方不接收,若乙方委托甲方托管期間繼續銷售,由此帶來的質量糾紛和罰款由乙方全額承擔。
b.離失效期大于3個月小于等于6個月的商品,按成本價的5折核算貨款。
c.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借口在資產正式交接日前更換、挪移店內的商品,包括廠家所給予的贈品;如若發現乙方有以上行為,則視為違約,甲方將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4、簽約后,甲方統一安排對現藥房員工的任免、崗位及工資結構;乙方應全力配合,不得干擾甲方對員工的管理,并由此可能產生的員工索賠由乙方負責;甲方接手藥房后若需對原先人員進行變動,須提前知會乙方。甲方可延用乙方的人事制度,乙方應給予相關支持和配合。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依本協議享有獨立經營管理藥店的權利。
2、有權按本協議獲取經營管理收益。
3、應積極完成對藥房的合法經營管理義務,每年向乙方通報經營管理狀況。
4、由甲方向相關管理部門繳交必須的行政費用,房租費、等相關費用,甲方需提供相應票據給乙方審核。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等行為做好協調、協助工作。同時,乙方保證甲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框架下獨立經營,不對甲方經營管理施以合同外的干涉或阻擾。
2、乙方應負責藥房物業的續租及其使用條件在托管期間保持不變,如托管期間物業房租或使用條件發生變更的,雙方應重新簽訂該協議。
3、乙方應配合甲方在本協議簽訂生效起90日內完成資產交接、轉型籌備工作。 4、乙方必須保證技術人員如執業藥師、醫師、質量管理員的在崗、并符合主管部門的要求,甲方承諾提供相關人員不低于市場平均薪資的待遇和福利。
七、其他事項
1、如一方違反本協議之規定,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如果一方嚴重違約,相對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損失。基于甲乙雙方的收益和風險的不同,如乙方違約,支付甲方的費用為:rmb 5萬 元(大寫人民幣: 伍萬元整 );同時賠償甲方為門店投入裝修改造費用、設備購置費用、合約終止前6個月的促銷活動費用總額。如甲方違約,支付給乙方的金額為:rmb 5萬 元(大寫人民幣: 伍萬元整 )。
2、委托管理藥房具體店址和店名確定后,以附件列出,作為本協議之補充文件。
3、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合同期間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本協議無法進行,甲乙雙方均可單方提出解約。無需支付不可抗力發生之時起到合約結束前的違約金。不可抗力指:戰爭、地震、地質自然災害、城市規劃、市政改造等。
5、托管期間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動用托管藥店的銀行賬戶、現金、資金,如有挪用按照3%的月息支付違約金,挪用超過30天按照違約處理。
6、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委托乙方負責管理 公司的經營。
第一條 托管期限
本協議項下乙方對公司的托管經營期限為 ,自乙方整體接管公司之日起算。
第二條 托管事項
1、資質維護(按建設部規范要求,做好資質的年檢維護工作)。
2、注冊技術人員相關的續教育,續注冊,變更等維護工作。
3、公司每年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年檢工作。
4、公司財務報稅工作。
5、負責查找公司資質所能承擔項目工程的信息。
第三條 托管費用及支付
1、本協議項下托管費用為人民幣 元(大寫: )。
2、甲方分 期支付托管費用,其中第一期托管費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二期托管費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第三期托管費用于 年 月 日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依法對公司資產享有法人財產權。
2、對乙方提出的公司經營計劃、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資產處置等重大事項享有審查、否決權。
3、有權對乙方的托管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向乙方提出書面整改意見。
4、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托管費用。
5、按照本協議約定協助乙方組織、協調有關托管經營工作。
6、不得非法干涉乙方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
7、維護工作所涉及的學習、培訓、證件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應當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各項文件、資料,托管經營期滿后按照本協議約定移交甲方。
2、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等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依法納稅。
3、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貸款、提供擔保,不得以出租、出借、贈與、轉讓、質押、抵押等任何方式處分公司財產。
4、不得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托管公司同類的業務。
第六條 托管事項的交接
1、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甲方負責擬訂企業托管移交清單,向乙方移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公章及其它印鑒、銀行帳號、管理文件、人事檔案、業務檔案、技術資料、財務賬冊、資產憑證等全部公司經營管理資料。
2、企業移交工作完成后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企業托管移交清單進行簽章確認,乙方實際接管公司。
3、乙方托管經營期滿前 日內,甲、乙雙方應當共同委托專業機構對公司進行財務審計。甲、乙雙方依據專業機構的審計報告制定移交方案。
第七條 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根據《 公司債務處置方案》,乙方接管前的公司債務由公司自行承擔。
2、乙方因履行托管經營義務形成的債務,由公司承擔。但因乙方過錯等原因形成的債務,由乙方自行承擔,與公司無關。
第八條 甲方的陳述和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文件、資料均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遺漏、虛假、誤導性陳述。
2、本協議項下的托管經營已經獲得必要的內部授權,并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必要的審批手續,乙方依據本協議享有的托管經營權真實、合法、有效。
3、甲方保證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九條 乙方的陳述和聲明
1、乙方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協議所必須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且乙方已經獲得簽署本協議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內部和外部的批準和授權。
2、乙方保證在托管經營期內忠實、勤勉的履行本協議項下托管經營義務。
第十條 附則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2023年餐飲托管合同實用篇二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出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傳真: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品房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租賃范圍
第一條:租賃單元乙方愿意承租,甲方同意出租位于(以下簡稱大廈)層號單元(以下簡稱該單元);該單元僅限于用作辦公用。
第二條:租賃面積該單元的租用面積(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租賃期內,雙方同意不對該單元的面積及租金作調整。該單元的平面圖(附件一)只作方便鑒別之用。
第三條:交付使用狀況
1、甲方將為乙方承租的該單元提供與公共走道相通的大門、冷暖空調設備、消防設施、吊頂材料(礦棉板、龍骨、無光源的燈盤)及網絡地板(及/或地毯)乙方聲明其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現場查看過該單元,對該單元及其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充分了解并表示滿意。
2、乙方有權與他人平等使用甲方指定的公用區域,包括電梯、公共走廊,洗手間、大廳及其他公用設施。
第二章租期
第四條:租賃期合同承租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期為年。
第五條:免租期及/或裝修期(乙方適用以下第項)
1、裝修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裝修期僅限于乙方用作裝修;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擔該單元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2、免租期共個月,在租期內,乙方享受每年的免租期的期限如下:
免租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擔該單元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條:交接手續及時間
1、甲方應于年月日(下稱“交付日”)前將該單元交付乙方;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向乙方交付該單元且經雙方簽署交付憑證,即視為甲方已履行將該單元合格地交付給乙方的義務。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將該單元交付乙方使用,免租期(及/或裝修期)順延,但最長不能超過30日,超過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執行。
2、乙方應于交付日到甲方及/或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辦公室辦理該單元的交接手續并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所有相關費用。若乙方未于交付日前往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辦理該單元的交付手續,則自交付日起至乙方實際辦理交付手續之日止之天數將在乙方的免租期(及/或裝修期)中扣減,但最長不能超過30日,超過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執行。
第三章:租金
第七條:租金該單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人民幣元,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第八條:租金支付日期及延遲利息在整個租賃期內,除第一個月外,乙方應于每月日(如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未支付金額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首期租金的支付乙方承租該單元第一個月的租金應在本合同簽署后三日內支付。
第四章: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十條: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委托的物業公司規定的標準、方式交納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電、電話費、超時空調費、停車場費等(請詳見物業公司制定并不時根據國家及北京有關部門的規定而修改的各項收費標準);并保證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手冊。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費收取標準
1、物業公司現行收取物業管理費的標準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乙方每月應向物業公司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元。
2、物業公司有權依據實際開支要求,在年度制定物業管理費預算時確定下一年度的物業管理費標準及其他收費標準,以保證大廈的管理素質;其評定的金額是最終的和決定性的,唯該單元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一次調整的幅度須與大廈其他的租戶所付的增減幅度相同,且物業公司應在調整前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物業管理費支付日期
在整個租賃期內,除第一個月外,乙方應于每月日(如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前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管理費。
第十三條:首期物業管理費支付乙方承租該單元第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應在本合同簽署后三日內支付。
第十四條:其他費用的支付
1、乙方應按照物業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及收費標準交納承租該單元期間應付的其他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電費、電話費、超時空調費、停車場費等(詳見于手冊的規定),以及由于乙方不遵守、或不履行手冊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所引起的有關費用、損失或賠償;乙方應在收到上述付費通知后按照物業公司規定的方式支付上述費用。
2、物業公司應每月按照乙方承租該單元的獨立記錄表所示的記錄向乙方發出收費通知。
第十五條:延遲利息若乙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向物業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等各項費用,在不影響物業公司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的前提下,物業公司有權向乙方要求按照未支付金額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期自各項費用應付之日起開始計算,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前述的費用的本金、滯納金和其他相關的費用為止。
第五章:保證金
第十六條:保證金的數額及支付時間于簽署本合同后,乙方須在支付第一個月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的同時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付合計相當于三個月的租金和物業管理費金額的保證金,以確保乙方遵守在本合同項下其必須遵守的一切條文規定;在整個租賃期內租賃保證金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保管,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無須向乙方支付保證金的利息。
第十七條:保證金的退還在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其他權利的前提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須于本合同期滿終止或提前終止后,在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將該單元返還于甲方且結清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款項后的三十天內,把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第十八條:保證金的補足如乙方未能交納其承租該單元期間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各項費用,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
第十九條保證金的沒收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免責情況,乙方違約或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可按照第十二章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沒收乙方的保證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仍有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繼續負責賠償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損失。
第六章:維修與修繕
第二十條: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維修義務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修復;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及時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承擔。
2、租賃期間,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保證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對該單元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單元的影響。
3、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對該單元的維修責任只限于該單元的結構(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此外,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亦負責維修該大廈的公共區域。
4、乙方須允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在提前通知乙方后,無論有否隨同工匠或攜帶工具,在盡可能不影響乙方工作的所有合理的時間內進入該單元視察該單元的維修狀態,盤點該單元內的附屬物及進行必要的修繕及保養工程。
5、遇到緊急事態時,若在營業時間內,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由乙方人員陪同進入該單元,但在非營業時間內或無法聯絡到乙方的情況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或其授權代表可在事先無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單元;并且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不需負任何責任及賠償因進入該單元而產生的損壞;但事后甲方及/或物業公司需將情況向乙方予以書面說明。
第二十一條:乙方的維修義務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
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持該單元及其內部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處在與原狀一致(除自然損耗外)的可租用及良好狀態。
3、如甲方在該單元內裝置了任何中央空調的設備或機器,乙方須小心及合理地使用或調節該等設備或機器。
除因乙方不正當使用或疏忽使用造成的損害外,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負責對該等設備或機器提供定期的及按乙方合理要求的維修服務,費用包括在物業管理費之內。
4、除因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責任造成外,若該單元的窗戶或玻璃破損、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付或償還因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更換該單元所有破損的窗戶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或者乙方自行負責修復至原狀。
5、若乙方未能遵守本條規定的修繕或工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雇員、代理人有權進入該單元進行該等修繕或工程;乙方須承擔所有因該等修繕或工程而引起的費用。
第二十二條:維修義務的約定
第二十三條:因修繕責任引致損失的賠償責任
(1)該單元內的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或電線的故障或失修;
(2)該單元水管通道或廁所堵塞或損壞;
(3)火或煙霧在該單元內擴散;
(4)任何來源的水在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泄漏或滿瀉;
(5)乙方對該大廈任何公共區域造成破壞。
2、乙方于本款項下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前述情形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
第二十四條:通知義務的履行
乙方須在該單元遭受到損毀,或任何人士在該單元受傷,或該單元發生火警或意外,或該單元內的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線、裝置、附屬物或其他設施出現損壞、破裂或缺陷時,立即以口頭及/或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或物業公司。
第二十五條:甲方責任的豁免
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該單元外乙方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包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
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并不因此而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章:裝修與改建
第二十六條:裝修與改建的申請
乙方若對該單元進行任何裝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對該單元進行的內部裝修、分隔,修建、改建或安裝、更換設備、裝置),其設計與圖紙必須取得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事先書面同意,并征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書面同意或批準;因向政府部門的報批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特別約定
乙方進行上述裝修、改建工程時,除必須預先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取得批準外,并需按照物業公司的規定聘請符合資質要求的承建商進行相關的工程。
乙方及其聘請的承建商必須遵守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制訂的《租戶裝修守則》及其他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制訂的有關裝修的規定和標準及其不時的修訂。
第二十八條:裝修期間的保險
乙方應保證對該單元進行該等裝修工程前自費為該單元就其各種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保險要求見附件二。
第二十九條:不可抗力風險的承擔
1、于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乙方的裝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設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均須按照政府主管部門不時的要求修改其裝修;若因此影響相鄰單元的其他承租人,乙方應獨自負責修復對相鄰單元造成的任何損壞并獨自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對相鄰單元承租人的合理補償;同時,甲方并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
但若因此而使甲方權益遭受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
2、若于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該單元相鄰單元的裝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設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必須根據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要求提供所有必須的協助及配合,以符合該整改要求;若屆時乙方因此遭受非乙方自身引起的經濟損失,乙方應自行與相鄰單元的承租人進行協商;乙方不得以尚未與相鄰單元的承租人達成一致意見為由拒絕或延遲提供上述協助及配合,且乙方因此而遭受之一切損失應由乙方自行與相鄰單元的承租人解決,甲方不必為此而承擔任何責任及賠償要求。
第三十條:乙方的保證乙方保證該等裝修工程不得影響該大廈內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第八章:該單元返還時的狀態:
第三十一條:返還時間及狀態
1、乙方須在租賃期結束時或提前結束的當日內,把該單元連同其所有的附屬物、裝置、附加物,按本合同規定,與原狀一致或者甲方書面認可的可租用及良好的使用狀態下(現狀)交還甲方(租賃期內該等設施的自然損耗除外);同時,須將通向該大廈各部分的鑰匙(如有)交還甲方。
2、若乙方未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狀態將該單元返還于甲方,甲方有權自行對該單元作出合理的修繕;因此而引起的一切開支及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有權把該等開支及費用視作債權,向乙方追討。
第三十二條:延期返還的違約責任
若乙方未按三十一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單元返還于甲方,則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截止到返還時應付的租金等全部費用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延遲向新租戶交付該單元而需承擔的違約金、中介費等。
第三十三條:拆除、改建或增設的設備、設施在返還時的特別約定
第九章:轉租、分租的限制
第三十四條:轉租、分租的限制乙方不得分租或轉租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或該單元之任何權益于任何其他第三人。
經雙方另行達成補充協議的除外。
第十章:放棄權利
第三十五條:知情權及優先購買權的放棄
第十一章:毀損
第三十六條:毀損責任的免除
1、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該單元全部或其主要部分受到破壞、損毀,致使其不適宜使用或占有,且該單元在該等破壞、損毀發生后的三個月內尚未得到重修或重建,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在前述情形下,甲方沒有義務對該單元進行重修或重建。
2、在不影響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就由于上述條款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前的任何索賠或違反本合同項下之條款的權利繼續有效的前提下,及在不影響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向乙方要求支付該單元遭受上述破壞或損毀前的租金及其他費用的權利的前提下,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按照本條規定發予的書面通知后,本合同將于對方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
第十二章: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第三十七條:解除合同的免責情況
1、該單元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單元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第三十八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2、若甲方在租賃期內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此前提下,甲方除返還乙方的保證金外,還需向乙方支付相當于保證金同等金額的違約金;如果甲方未能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除了向乙方支付上述違約金外,甲方還需再向乙方支付相當于該單元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三十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2、若乙方在租賃期內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此前提下,乙方除必須向甲方支付其實際使用該單元期間根據本合同應付而未付的一切款項外,甲方還有權沒收乙方的全部保證金;如果乙方未能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乙方還需向甲方再支付相當于該單元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第十三章:保險
第四十條:約定保險
1、乙方應在租賃期間自費為該單元就其各種風險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保險要求如附件二。
2、乙方不得作出任何行為導致該大廈或其任何部分的火險或其他保險(包括第三者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作出,或容許他人作出任何行為致使該等保金增加。
3、倘該等保險的保金因乙方作出的任何行為而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的前提下,向乙方追討因此而增加的保金。
第十四章:責任的免除
第四十一條:甲方責任的免除
乙方在此聲明,除非下列任何情形是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直接引起的,甲方在下列任何情形下不必對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負責。
第十五章: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四十二條:甲方的權利
1、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要求或收取滯納金并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包括收回該單元的權利)。
2、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物業管理費或其他費用,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因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規定而須負之責任的權利。
3、甲方一次或數次原諒乙方違反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持續、日后的違約行為的依據;或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行使追究乙方任何持續、日后的違約行為的權利和補救措施。
甲方作出或沒有作出任何事項均不得構成甲方向乙方的違約行為放棄追究,除非甲方以書面明確表示放棄對乙方的追究。
4、甲方有權在租賃期期滿或提前結束前三個月內,在乙方無意續約或雙方就續約條件沒有最終達成協議的情況下,經提前通知乙方,可以在盡量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單元的前提下,帶領新租戶進入該單元看房。
5、甲方保留對大廈或其中一部分的名稱的命名權,甲方在給予乙方不少于三個月的通知后,甲方有權不時更改該大廈的名字,而不須對乙方或其他任何人士作出任何賠償。
6、甲方保留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無需征得乙方的同意,變更、修繕、及臨時封閉該大廈公共區域或其部分包括走道、門戶、窗戶,電動裝置、電纜電線、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梯、自動樓梯、防火、保安設備、空氣調節設備等結構的權利,同時亦保留更換該大廈公共區域整體結構、布局及安排的權利。
若甲方上述變更的行為嚴重負面影響乙方于本合同項下的權益、且實際致使乙方于本合同項下的利益無法實現,則上述變更須與乙方協商一致后實行。
7、甲方保留可不時制訂,引進或修改、采用、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該大廈作為第一流寫字樓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規章制度的權利。
第四十三條:甲方的義務
1、于租賃期內,甲方應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所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就該單元租賃而須甲方支付的稅項。
2、于租賃期內,甲方應保持該大廈的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包括屋頂、主要結構、墻壁、主水管通道、主電纜電線、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氣調節等設備、設施)處于清潔、良好的使用狀態。
3、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空氣調節服務時間以外的時間(詳見手冊)獲得空氣調節服務的合理通知及乙方保證繳付相應費用后,應向乙方提供該等空氣調節服務。
第十六章: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第四十四條:乙方的權利
在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及遵守及履行所有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規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享用該單元,而不受到甲方或其代表的不合法的干擾。
第四十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該大廈一切規章管理制度;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作出書面通知后即生效。
2、于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變更其名稱或委任授權人致使被授權人獲得使用或占用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的權利,經雙方協商確定的除外。
3、乙方應促使其繼承人、雇員、代理人、承包商及顧客(以下統稱‘該等人士”)遵守及履行本合同項下應由乙方遵守或履行的全部條款;因該等人士的任何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給甲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在該單元內開展及經營其業務前,乙方應向政府有關部門取得所有必要的執照、批準或許可證(如有規定);乙方必須確保該等執照、批準或許可證在租賃期內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該等執照、批準或許可證的規定;并且,乙方必須確保在該單元的經營活動不得違反包括但不限于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法律及規章,否則,乙方將承擔因其不正當經營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后果。
乙方應將其營業執照懸掛于該單元明顯處。
5、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須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第十七章:對乙方違約行為的處理
第四十六條: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處罰
1、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付款責任,或嚴重違反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經事先通知乙方后有權停止該單元的水、電及電話供應,但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付款責任,甲方經事先通知乙方后有權阻止乙方的員工及訪客進入該單元,直到乙方前述的違約行為得到改正,但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后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乙方須履行的任何規定,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屆時將該單元內任何物品搬離該單元直至乙方糾正其違約行為并征得甲方同意為止。
4、若本合同終止或甲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提前終止本合同。
第十八章:續租
第四十七條:優先續租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乙方不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規定和條件的前提下,乙方就所承租的該單元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續租的條件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以上根據當時的市場情形協商確定,并簽訂租賃合同。
雙方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條:續租的通知
乙方欲行使優先續租權,需在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不向甲方發出續約的通知,甲方視為乙方放棄續租的優先權,甲方有權將該單元租予任何第三人。
雙方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九章:其他
第四十九條:稅、費的負擔
本合同有關的印花稅、登記費由雙方平均負擔,其他有關費用將按有關部門的規定分攤或各自負擔。
若乙方要求公證本合同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條:通知
以本合同為目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文件或通知,均應以親自遞交、郵遞、特快專遞或傳真發至文首列明的聯系地址和/或聯系方式,否則不發生效力。
如果擬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聯系地址和/或聯系方式發生變更,則其應在發生變更情況之日起一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于對方接到一方發出的變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該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為準。
如一方以面交方式送達該等文件或通告,于收件人或其授權人、繼承人、雇員、代理人簽字接收之日視為已送達收件人。
第五十一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附件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并且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
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各自或共同的限制或免除責任的條款,雙方均予以了充分關注。
甲、乙雙方同意以簽署本合同的方式確認本條前述內容。
第五十二條:補充協議的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條:爭議解決
第五十四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一份送管理部門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承租人:
(蓋章):(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簽字)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2023年餐飲托管合同實用篇三
代表人:(村主任)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利用各自有利資源,甲方在**鎮珠珊湖發展水產良種場基地,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將珠珊湖附近土地流轉給甲方發展良種場水產基地,并經乙方全體村民會議決定,同意委托**村民委員會,就甲、乙雙方的租賃事項簽訂租賃經營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村民委員會受乙方委托與甲方簽訂如下租賃協議中約定的權利、義務由甲、乙雙方承擔。
一、租賃土地四界
東起 組水田,西至
二、租賃土地面積及價格 組面積 畝, 組面積 畝, 組面積 畝,年租金 元/畝,總合計年租金 元。
三、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
四、租賃費支付方式
租賃費由甲方直接付給乙方,合同簽訂之日付清 年租金,后期于每首年農歷 月 日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自行處置所出租的土地。
五、甲方在承租期內,享有自主經營使用權,即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益,乙方不得干涉。
六、承租期間,乙方應當維護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環境,協調電力供應,并給甲方無償提供村級公路用于運輸,出現相關矛盾乙方有義務協助調解處理。
七、除技術人員外,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聘用當地工人,被聘用人員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八、合同生效后, 天內乙方應清理完承包土地內的附著物,以保證甲方能正常施工,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九、租賃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續租權,續租不成,所租用的水田由甲方復墾,面積不少于征用數。
十、糾紛解決方式
合同存續期間,如有爭議,由雙方代表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鎮司法機關調解或依法起訴。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鎮人民政府一份,見證機關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 (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 (蓋章)
見證(代表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2023年餐飲托管合同實用篇四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租賃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租賃地點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時間
甲方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將以上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收回,租賃期限_________年。
三、租賃金額及交納時間
1、甲方按年租金對乙方收取租金。
2、乙方必須于合同簽訂后,房屋起租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一年的租金。
四、租賃其他費用
1、合同簽訂后,甲方將向乙方一次性收取租賃保證金___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后,退還給乙方。
2、其它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有關用電費用,由甲方按有關收費標準向乙方按月收取。
五、其它相關規定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給第三方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達1個月以上的。
2、租賃期內,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租賃合同,否則,甲方有權沒收其保證金。
3、乙方在承租期間,如需對房屋進行裝修須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退租后,對于乙方的裝修費用,甲方不予補償;同時乙方不得毀壞房屋租前原貌。
4、乙方在承租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災害而發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如遇甲方整體規劃,提出收回或變更要求,乙方應給予積極配合。
5、一方違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按年租賃金額的______%收全。
六、凡在我交易市場入駐客戶必須在入駐后三個月內在當地辦理好工商、稅務登記,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屋。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九、本合同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可延續簽定。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2023年餐飲托管合同實用篇五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租賃商鋪的位置、面積及用途
1、位置:甲方將位于添宏·極地海洋公園的號商鋪租賃給乙方經營使用。
2、計租面積: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
3、用途:乙方經營。
二、租賃協議期限和協議延期
1、乙方的租賃期限為自 年 月 日止,約定入場裝修時間為 年 月 日;如乙方未能按協議規定的裝修時間按時入場,則視為乙方單方違約,逾期 天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對該商鋪另作安排,并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按協議規定時間入場裝修的,則視為甲方違約,租期順延,入場裝修時間以甲方另行通知為準。
2、商鋪的租賃使用費計費起始日為年
3、協議延期:本協議期滿,乙方如有意延長商鋪經營使用期限,則應在本協議 期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給乙方使用(如乙方有未及時繳納商鋪使用費的情況或違反市場有關管理規定的情況,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優先承租權),乙方的申請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商鋪租賃協議,否則,視為乙方主動放棄繼續使用的權利,甲方可對此場地在租賃期滿后收回另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