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結是對過去一定時期的工作、學習或思想情況進行回顧、分析,并做出客觀評價的書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膚淺的、表面的感性認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統的、本質的理性認識上來,讓我們一起認真地寫一份總結吧。優秀的總結都具備一些什么特點呢?又該怎么寫呢?以下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質的總結范文,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2022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五年總結一
一是成立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立以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局黨組成員任副組長,局機關各處室、商務綜合執法支隊、電子商務中心負責人任成員的市商務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二是制定法治政府工作各項計劃。為做好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先后制定了《2020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和《2020年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工作計劃》并認真實施。三是認真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今年以來,局主要負責人先后4次聽取了關于“雙隨機一公開”、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申領行政執法證、無紙化學法考試、公平競爭審查等法治工作匯報。
一是組織學習行政執法相關法律。結合申領《陜西省行政執法證考試》,3次組織47名行政執法人員學習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賠償法、行政訴訟法等法律,提升執法人員執法素養,提高執法素質和能力。二是組織公職人員學習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參加全市無紙化學法用法考試。組織全局人員自學《憲法》、《民法典》、《基本醫療衛生和健康促進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陜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和《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新近頒布的法律法規,積極提高法治素養,積極參加全市無紙化學法用法考試,取得了較好成績。三是編印500冊《西安市商貿企業重點關注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下法律問題解答及專業意見指導》發放商貿企業,助力企業運用法律復工復產,保障市場供應,戰勝疫情。
2020年,開展了三次地方性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按照市人大常委和市司法局安排,對地方性法規進行了一次梳理,對我局負責實施《西安市會展業發展條例》提出了修改意見,并報送市人大常委和市司法局進行研究。按照市公平競爭審查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安排,對涉及我局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措施進行了清理。經清理,我局現有政策措施中均無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內容。按照要求,將清理結果在我局官網進行公示。
認真貫徹落實《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辦法的通知》(陜政發〔2019〕11號)精神,在商務行業監管中,實行“雙隨機、一公開”。一是確定了我局“一單兩庫”。即: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檢查對象主體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二是認真實施“雙隨機、一公開”。區分市級部門、本部門,實施“雙隨機、一公開”,開展市級部門聯合執法檢查、本部門執法檢查等執法工作。三是積極參加“雙隨機、一公開”培訓,嚴格執法程序,進一步規范我市商務領域市場監管行為,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截止10月底,全局共出動執法人員132人次,檢查了93家企業,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均能做到現場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
一是制定了《全面推行商務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施方案(試行)》,細化分工了工作任務。二是組織執法人員參加申領執法證學習和考試,21人取得了《陜西省行政執法證》。三是做好西安市商務執法支隊組建籌備工作。編印《西安市商務綜合執法支隊商務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和《行政執法法律法規規章及文件選編》,組織執法人員學習,積極做好執法執法支隊組建籌備和執法準備工作。四是參加行政處罰案卷評查標準培訓,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高行政執法水平。
制定印發了《西安市商務局關于印發的通知》,通過38條措施,做好疫情防控中市場供應保障和復工復產工作,助力民營商貿企業共渡難關,高質量發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要求,2020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46余條。無依申請公開信息;依申請不予公開信息3條;無政府信息公開收費及減免情況事項;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事項。
聘請上海市錦天城(西安)律師事務所為我局法律顧問,建立合同審核機制和咨詢服務機制。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案件應訴、重大決策、合同審核、依法行政、糾紛化解中法律服務保障作用。今年截止目前已審核經濟合同20多份,提供法律咨詢服務30多次。
2022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五年總結二
縣人大常委會:
按照《中共雅安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的通知》(雅法委辦發〔2020〕1號)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現將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總結及2020年重點工作安排報告如下:
(一)多措并舉,加快政府職能轉變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進一步壓縮企業辦證時間。將轄區范圍內企業開辦時間壓縮到2個工作日。不動產交易、稅收、登記全面實現“一窗聯辦”。二是積極開展行政審批改革工作。行政審批事項入駐政務大廳集中辦理248項。出臺《一窗受理綜合服務窗口辦理事項辦事指南》,公布縣本級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項清單,涉及25個部門529項事項,公布“一次辦、馬上辦、就近辦、網上辦”清單共計1840項。將100余項事項納入一小時辦結清單。實行“周六延時服務”,2019年共受理延時服務事項2126項,辦結2126項。
2.強化市場監督管理。一是實施“三十三證合一”的“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政策。新登記注冊市場主體1074戶,新增注冊資本(金)123759.4087萬元。二是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全覆蓋。整合完善市場監管部門“雙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包括21大項、59小項)、抽查指引、執法人員名錄庫和分類建立市場主體名錄庫。開展“雙隨機”抽查工作7次,抽取執法人員219人次,檢查市場主體97戶次。
3.強化生態環境保護。一是積極推動重點區域、重點流域和重點行業環境影響評價,工業園區規劃環評正有序編制。二是對某電站未按規定下泄生態流量開出了首張行政處罰決定書。三是嚴格落實河長制,加強巡河檢查。結合汛期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及化工行業專項檢查等工作多次對小河鄉沙坪至白沙河段流域開展巡河巡查,并對沿線砂石企業進行巡查。四是強化執法監管,加大生態環境執法力度。2019年,共立案處罰環境違法企業35家,罰款金額163.9232萬元,查封扣押1件,限產停產1件,移送行政拘留3件。
(二)完善規范性文件工作機制,助推依法行政
一是嚴格落實規范文件管理制度。切實貫徹落實《四川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機制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二是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登記備案和公開制度。2019年,公布實施《天全縣鄉村振興農業產業獎補辦法》《天全縣貧困戶農業產業扶持獎勵辦法(試行)》《天全縣集體和個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護補助管理辦法》等5件行政規范性文件,規范性文件報備率、合法率均為100%。
(三)嚴格規范行政執法,提高執法效能
1.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根據中央關于深化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5個領域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要求,認真部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制定了改革方案。以城市管理為基礎,形成“4+1”(4個領域+城市管理)的執法模式,著力推動執法隊伍專業化。
2.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改革。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通過四川政務服務網(天全)、天全縣政府門戶網站和部門公示欄等平臺依法公示行政許可6074件,行政處罰517件,行政強制96件,開展執法檢查1266次。全面落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采取文字全程記錄共4881次、錄音記錄98次、錄像或照相記錄2361次。目前,10家行政執法部門在執法過程中推行音像記錄。全面落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主要行政執法部門法制機構共配備法制人員34人,其中專職11人、兼職23人,法律專業15人,通過司法考試3人。2019年,全縣行政執法部門開展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301次。
3.落實行政執法監督協調機制。2019年,依法開展食品安全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共評查行政處罰案卷12件,就評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指導各執法單位及時進行整改規范。各執法部門開展內部評查,共評查行政處罰案卷81件、行政許可案卷26件、行政強制案件34件。同時,對50件重大行政處罰、行政強制案件備案進行嚴格審查,對審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
(四)自覺接受監督,促進權力運行公開透明
1.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民主監督、司法監督。認真貫徹執行關于《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實施細則》,通過全面自查,加強查處頂風違紀的人和事。全年辦理人大代表批評建議意見65件、政協委員提案51件,答復函規范化率達到100%,按時辦復率達100%。
2.全面推進政務公開。主動公開各類信息10024條。編發《天全信息》21期,累計上報政務信息780條,其中,綜合信息編報364條,上報國辦專報15篇,省政府期刊、專報采用37條,信息工作全市排名首位。
(五)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1.構建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2019年,全縣共排查矛盾糾紛3047件,化解2679件(隨手調1020件),調解成功率達87.9%,(其中通過始陽涉藏糾紛調解室,化解各類涉藏矛盾糾紛55件,涉及藏族群眾116人),上報分析研判材料640篇。積極開展特定利益群體訴求疏導化解工作,確保在春節、全國全省“兩會”“縣三會”、藏區3月敏感期和國慶70周年大慶期間社會安全穩定。深入開展“民轉刑”命案防范工作,2019年,全縣范圍內未發生一起“民轉刑”案件。
2.加強行政復議工作。嚴格落實行政復議委員會工作制度,實行政府法律顧問、縣檢察院等部門專業人員參與案件會商機制。縣政府常務會議專題聽取近三年行政復議應訴工作情況匯報。2019年,縣政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7件,受理7件,已辦結5件(駁回3件,維持2件),另有2件因案件裁決結果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審理結果為依據而中止。
3.深化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將“法律七進”作為法治宣傳工作的有效載體和重要抓手,結合“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深入推進以“12.4”憲法日宣傳活動為統領的“1+10”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活動。2019年,開展法治宣傳活動47次,印發宣傳資料50000份,宣傳用品6000余件。全縣各單位聘請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代理民事訴訟72件,行政訴訟8件,仲裁1件。辦理公證274件,免費提供法律咨詢961件。
2019年,縣政府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積極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主要表現在:部門法治宣傳教育需進一步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力度需進一步加大。主要原因是個別部門對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重視不夠、工作開展不平衡;行政執法部門法治宣傳的方式比較單一,缺乏創新意識。
(一)加強黨的領導,把握法治政府建設方向
切實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政府主要負責人自覺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深入傳達學習2019年全省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召開了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推進會,安排部署了我縣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重點工作。全年開展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7次。
(二)嚴格履行決策法定程序,確保決策科學化、法治化
1.加強決策程序管控。2019年,縣政府將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德瑞特色生態養殖示范園區項目、食用菌種植項目、重卡汽車城項目、年產5萬根混凝土電桿項目等重大建設項目和民生事項納入重大行政事項決策范圍,嚴格執行公眾參與、專家咨詢、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的法定程序,保證重大行政決策落實到位,強化對決策實施情況的跟蹤、調查與評價。
2.加強決策合法審查。進一步優化審查各環節流程,切實提高了合法性審查效率和質量。2019年,共審查各類行政決策事項78項,提出建議意見121條。縣政府法律顧問(執業律師)參與了重大項目招商引資和涉法涉訴事項11項,出具法律意見書13份,提出法律意見32條,為縣政府科學準確決策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
3.增強公眾參與實效,推進決策民主化。一是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征集調查”專欄對我縣民生實事項目、安全生產、環保設施開放日活動、促進就業創業和城區犬只管理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決策事項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二是在推進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決策過程中,累計向全縣發放《天全縣鄉鎮行政區劃調整改革公眾意見調查表》73份,收回73份,收集意見建議40條。向社會各界人士下發征求意見表3501份,收回有效征求意見表3067份,同意率達100%,收集高質量的意見建議40余條。
(三)嚴守法治底線。加強法律學習,堅持縣政府黨組會學習和縣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制度,組織學習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法律法規26部。完善依法決策程序,結合省委第十一巡視組關于巡視天全的反饋意見,進一步修訂完善《縣政府工作規則》《縣政府常務會議事決策規則》《天全縣關于擴大開發促進投資的實施意見》,規范了重大行政決策行為,推動陽光行政,依法公開政府信息2.1萬余條。
2020年是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的收官之年,也是實現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目標的驗收之年。縣政府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相關要求,結合實際,重點推進以下各項工作全面落實。
(一)全力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
1.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持續推進以“八個一”+“四配套”為核心內容的工作機制,持續推進“最多跑一次”改革,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進一步清理制約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各類文件。
2.完善營商環境法律服務體系。積極探索公證、律師等法律服務業與產業項目整合發展的有效路徑,扶持民營企業健康發展。建立企業困難職工法律援助“綠色通道”,營造和諧穩定用工環境。
(二)持續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推進“放管服”改革向鄉村延伸,持續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動態調整權責清單。全面推行“一窗分類辦理”,完善“前臺綜合受理、后臺分類審批、綜合窗口出件”的服務模式。
(三)提升政府決策科學化法治化水平
1.推進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有效落實。深入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和《四川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注重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團體、基層組織、社會組織的意見。
2.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健全重大行政決策部門論證、專家咨詢、公眾參與和專業機構測評相結合的評估機制,強化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完善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決定程序,對集體討論情況和決定如實記錄、完整存檔。
(四)始終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深入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城市管理等領域綜合執法體制改革。加強對執法部門相關工作指導,推動執法重心下移。
2.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全面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持續深入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落地落實。
3.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貫徹落實新修訂的《四川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圍繞事關社會安全穩定大局、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醫藥衛生、食品安全、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社會治安、道路交通等重點領域,實施常態化執法監督。
(五)進一步加大行政權力監督力度
1.自覺接受司法監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規范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確保既出庭又“出聲”,尊重并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支持檢察機關開展公益訴訟。
2.加強政府內部層級監督和社會監督。加強重大行政處罰決定、重大行政許可決定備案審查工作,定期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
3.深化政務公開。大力推動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發揮好政策解讀和引導作用,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加強政府網站與政務新媒體科學管理。
(六)進一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加強憲法法律學習宣傳。深化“法律七進”等活動,推動全社會樹立憲法意識,維護憲法權威。認真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
2.創新基層治理模式。探索建立基層政府管理與基層群眾自治的良性互動機制權責邊界,改進工作指導方式,提高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工作能力和水平。
3.健全基層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律援助機制。保障“一村一法律顧問”持續有效實施,重點做好農民工及其子女、下崗失業人員、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軍人軍屬和退役軍人等群體法律援助工作。
(七)壓實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
1.壓實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責任。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全縣工作的重要位置,納入全面深化改革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完善行政約談和行政問責機制,增強行政約談和行政問責的針對性、操作性和時效性。
2.深化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工作。按照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設相關要求、部署開展法治政府示范創建活動,配合上級部門持續做好定期督查和專項督查,推動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確保2020年如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設目標。
2022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五年總結三
為在新發展階段持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建設法治政府,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持續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和對我省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法治政府建設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謀劃,聚焦推動我省“十四五”取得“十個新突破”和推進“六個強省”建設,加快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全面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龍江、實現黑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確保法治政府建設正確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一切行政機關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堅持問題導向,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切實解決制約法治政府建設的突出問題;堅持改革創新,積極探索具有黑龍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設模式和路徑;堅持統籌推進,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的整體推動、協同發展。
(三)總體目標。到2025年,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進一步增強,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基本完善,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能力顯著增強,行政效率和公信力顯著提高,社會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水平明顯提高,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各地區各層級法治政府建設協調并進,更多地區實現率先突破,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龍江、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四)推進政府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完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能,厘清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關系,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強化制定實施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職能,更加注重運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當干預微觀經濟活動的行為。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實行扁平化和網格化服務管理。推進編制資源向基層傾斜,鼓勵、支持從上往下跨層級調劑使用行政和事業編制。
全面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完善落實公開、動態調整、考核評估、銜接規范等配套機制和辦法。調整完善各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加強標準化建設,實現同一事項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的統一。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普遍落實“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分級分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精簡行政許可事項,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我幫辦”。堅決防止以備案、登記、行政確認、征求意見等方式變相設置行政許可事項。推行行政審批信用承諾制。大力歸并減少各類資質資格許可事項,降低準入門檻。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將更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納入改革。積極推進“一業一證”改革,探索實現“一證準營”、跨地互認通用。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投資領域行政執法監督,全面改善投資環境。全面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新設證明事項必須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
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完善與創新創造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規則和標準,做到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合理、各負其責。根據不同領域特點和風險程度確定監管內容、方式和頻次,提高監管精準化水平。
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提高政務服務效能。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完善首問負責、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辦理等制度。推進落實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辦”,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題式集成服務。推進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增強政務服務平臺服務能力,優化整合提升各級政務大廳“一站式”功能,全面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城通辦、就近能辦、異地可辦。全面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讓企業和群眾評判政務服務績效。堅持傳統服務與智能創新相結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務需要。
(六)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緊緊圍繞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入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及《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及時總結各地優化營商環境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適時上升為法規制度。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切實防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加強政企溝通,落實領導干部聯系服務民營企業制度,全面推行投資項目服務專班和首席服務員機制,加強與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的常態化聯系,及時回應、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訴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過程中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加強和改進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及時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助力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高標準市場體系。
健全整頓機關作風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持續推進“辦事不求人”,繼續開展領導干部體驗式走流程,持續深化流程再造、服務優化集成。持續強化營商環境監督,提升投訴舉報案件辦理質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報力度。組織開展年度市(地)營商環境評價。開展全省營商環境年度監測,深入了解市場主體和群眾對營商環境的滿意度和變化感知度。
(七)強化招商引資和自貿試驗區、哈爾濱新區法治服務保障。完善招商引資機制,出臺安商護商政策,強化全要素服務保障。制定黑龍江省招商引資項目服務保障條例,完善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以制度創新為核心,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抓好集成式借鑒、首創性改革、差異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國際競爭力的制度創新成果,辟建體制機制改革試驗田。制定自貿試驗區條例。支持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法治研究中心建設,加強自貿試驗區建設相關法律問題研究。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規范、保障和服務作用,全面加強自貿試驗區、哈爾濱新區等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
(八)加強重要領域地方立法。圍繞維護國家“五大安全”戰略定位、落實國家和省“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積極推進生態文明、鄉村振興、優化營商環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創新、現代產業、招商引資、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領域立法。及時清理不適應改革創新、高質量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機制。增強政府立法與人大立法的協同性,統籌安排相關聯相配套的政府規章的立改廢釋工作。聚焦實踐問題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細化精準化水平,增強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加強前瞻性研究論證,編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完善立法論證評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評估力度,認真論證評估立法項目必要性、可行性。豐富立法形式,注重解決實際問題。積極運用新媒體新技術拓寬立法公眾參與渠道,完善立法聽證、民意調查機制。建立健全立法風險防范機制,將風險評估貫穿立法全過程。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將有關部門履行立法工作職責所需必要經費列入同級政府部門預算統籌保障。政府部門要做好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審查修改、調研論證、提報審議等工作。推進政府規章層級監督,強化省政府備案審查職責。推進區域協同立法,強化計劃安排銜接、信息資源共享、聯合調研論證、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監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嚴禁越權發文、嚴控發文數量、嚴格制發程序。制定黑龍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協調機制,防止政出多門、政策效應相互抵消。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推動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全面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明確審核范圍,統一審核標準。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工作機制。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采取約談、通報或者專門督導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規范性文件中存在的問題。推進各級備案審查機關健全并落實專家參與審查工作機制。
(十一)強化依法決策意識。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要牢固樹立依法決策意識,嚴格遵循法定權限和程序作出決策,確保決策內容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作出重大決策前,應當聽取合法性審查機構的意見,注重聽取法律顧問、公職律師或者有關專家的意見。把是否遵守決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決策作為對政府部門黨組(黨委)開展巡視巡察和對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開展考核督察監督、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防止規避集體決策、搞個人專斷。
(十二)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及《黑龍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增強公眾參與實效,提高專家論證質量,充分發揮風險評估功能,確保所有重大行政決策都嚴格履行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度目錄公開制度。建立健全決策過程記錄和材料歸檔制度。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重要規劃、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設項目等,應當通過舉辦聽證會等形式加大公眾參與力度,深入開展風險評估,認真聽取和反映利益相關群體的意見建議。鼓勵委托具有資質的專業機構、社會組織等第三方對除國家安全、國家經濟命脈等重大事項外的事項開展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
(十三)加強行政決策執行和評估。完善行政決策執行機制,決策機關應當在決策中明確執行主體、執行時限、執行反饋等內容。依法推進決策后評估工作,將決策后評估結果作為調整重大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制度。重大行政決策一經作出,未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變更或者停止執行。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
(十四)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完善權責清晰、運轉順暢、保障有力、廉潔高效的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大力提高執法執行力和公信力。繼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省級原則上不設執法隊伍,設區市與市轄區原則上只設一個行政執法層級,縣(市、區)一般實行“局隊合一”體制,鄉鎮(街道)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的改革原則和要求。加強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協作執法的組織指揮和統籌協調。在行政許可權、行政處罰權改革中,健全審批、監管、處罰銜接機制,防止相互脫節。穩步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下放給基層,堅持依法下放、試點先行,堅持權隨事轉、編隨事轉、錢隨事轉,確保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監督。建立健全鄉鎮(街道)與上一級相關部門行政執法案件移送及協調協作機制。大力推進跨領域跨部門聯合執法,實現違法線索互聯、執法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強“兩法銜接”信息平臺建設,推進信息共享機制化、案件移送標準和程序規范化。落實不同層級行政執法裝備配備標準,加強行政執法工作保障機制建設。
(十五)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加大食品藥品、公共衛生、自然資源、黑土地保護、野生動物保護、生態環境、安全生產、勞動保障、城市管理、交通運輸、水利、金融服務、教育培訓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分領域梳理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巡查,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違法風險。落實嚴重違法懲罰性賠償和巨額罰款制度、終身禁入機制,讓嚴重違法者付出應有代價。暢通違法行為投訴舉報渠道,對舉報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重大風險隱患的有功人員依法予以獎勵和嚴格保護。
(十六)完善行政執法程序。全面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統一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除中央垂直管理部門外由省政府統籌本地區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考試、證件制發、在崗輪訓等工作,省政府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加強對本系統執法人員的專業培訓,落實相關規范標準。落實國家統一的行政執法案卷、文書基本標準,提高執法案卷、文書規范化水平。完善落實行政執法文書送達制度。全面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細化量化本地區各行政執法行為的裁量范圍、種類、幅度等并對外公布。全面梳理、規范和精簡執法事項,凡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一律取消。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著力解決涉企現場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檢查等問題。落實各類行政執法程序規范。全面嚴格落實告知制度,依法保障行政相對人陳述、申辯、提出聽證申請等權利。除有法定依據外,嚴禁地方政府采取要求特定區域或者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的措施。行政機關內部會議紀要不得作為行政執法依據。
(十七)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努力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相融,讓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免予處罰清單。落實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省政府定期發布指導案例。
(十八)完善突發事件應對制度。加強突發事件應對地方立法,制定修改疫情防控等方面法規規章,提高突發事件應對法治化規范化水平。加強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恢復重建、調查評估等機制建設。健全應急預案體系,進一步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落實突發事件應對征收、征用、救助、補償制度,規范相關審批、實施程序和救濟途徑。完善特大城市風險治理機制,增強風險管控能力。健全規范應急處置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機制制度,切實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加快推進突發事件行政手段應用的制度化規范化,規范行政權力邊界。
(十九)提高突發事件依法處置能力。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強化各地區各部門防范化解本地區本領域重大風險責任。推進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強化執法能力建設。強化突發事件依法分級分類施策,增強應急處置的針對性實效性。按照平戰結合原則,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處置程序和協調聯動機制。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注重提升依法預防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和快速反應能力。依法嚴懲利用突發事件哄抬物價、囤積居奇、造謠滋事、制假售假等擾亂社會秩序行為。加強突發事件信息公開和危機溝通,完善公共輿情應對機制。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法律法規教育培訓,增強應急處置法治意識。
(二十)引導、規范基層組織和社會力量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應急處置組織體系,推動村(社區)依法參與預防、應對突發事件。明確社會組織、慈善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參與突發事件應對的法律地位及其權利義務,完善激勵保障措施。健全社會應急力量備案登記、調用補償、保險保障等方面制度。
(二十一)完善矛盾糾紛多元預防化解工作機制。貫徹落實《黑龍江省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條例》,完善社會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積極引導人民群眾依法維權和化解矛盾糾紛,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學習和弘揚新時代“東萊精神”。在全省鄉鎮(街道)建立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機制。積極推廣人民調解“大慶模式”,整合各類法律服務資源,完善非訴訟糾紛解決工作機制。
(二十二)加強行政調解工作。依法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交通損害賠償、治安管理、環境污染、社會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識產權等方面的行政調解,及時妥善推進矛盾糾紛化解。各職能部門要規范行政調解范圍和程序,組織做好教育培訓,提升行政調解工作水平。堅持“三調”聯動,推進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有效銜接。
(二十三)有序推進行政裁決工作。發揮行政裁決化解民事糾紛的“分流閥”作用,完善體系健全、渠道暢通、公正便捷、裁訴銜接的裁決機制。全面梳理行政裁決事項,明確行政裁決適用范圍,穩妥推進行政裁決改革試點。推行行政裁決權利告知制度,規范行政裁決程序,推動有關行政機關切實履行行政裁決職責。強化案例指導和業務培訓,提升行政裁決能力。
(二十四)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貫徹落實《黑龍江省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整合行政復議職責,按照事編匹配、優化節約、按需調劑的原則,合理調配編制資源,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權威、統一高效的行政復議體制。健全優化行政復議審理機制。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委員會作用,為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提供咨詢意見。全面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專業化、信息化建設,不斷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建立行政復議決定書以及行政復議意見書、建議書執行監督機制。全面落實行政復議決定書網上公開制度。
(二十五)加強和規范行政應訴工作。認真執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應當就實質性解決行政爭議發表意見。健全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機制,推動訴源治理。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切實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檢察院開展行政訴訟監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訴訟,積極主動履行職責或者糾正違法行為。認真做好司法建議、檢察建議落實和反饋工作。支持人民法院發布行政審判年度白皮書。
(二十六)加強公共法律服務和普法工作。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黑龍江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的決定》,推動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熱線、網絡三大平臺融合發展,加快整合各類法律服務資源和力量,積極推進基本公共法律服務均衡發展,建立公共法律服務評價指標體系,強化公共法律服務質量監管。加大仲裁法律服務推廣力度,努力提升中俄博覽會(哈洽會)仲裁國際法律服務論壇影響力,充分發揮仲裁在促進國際投資合作、維護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方面的優勢和作用。進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務交流合作,加強黑龍江大學東北亞仲裁學院建設,加大涉外法律人才培養力度。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加強法律援助工作,切實保障弱勢群體合法權益。貫徹落實《黑龍江省加強法治鄉村建設的實施方案》,實施“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全面貫徹實施“八五”普法規劃和《黑龍江省法治宣傳教育條例》,完善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等普法責任制,加強以案釋法,提高普法的針對性、實效性,在全社會營造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圍。
(二十七)形成監督合力。堅持將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納入黨和國家監督體系全局統籌謀劃,突出黨內監督主導地位。推動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積極發揮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執法監督、行政復議等監督作用。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對行政機關公職人員違法行為嚴格追究法律責任,依規依法給予處分。暢通行政執法監督與紀檢監察和審計監督的聯動機制。走好網上群眾路線,認真對待網民在政府網站的留言和意見建議。
(二十八)加強和規范政府督查工作。嚴格實施《政府督查工作條例》,推進督查立項、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等規范化建設。各級政府依法組織開展政府督查工作,重點對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上級和本級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督查對象法定職責履行情況,本級政府所屬部門和下級政府的行政效能開展監督檢查,保障政令暢通,督促提高行政效能、推進廉政建設、健全行政監督制度。積極發揮政府督查的激勵鞭策作用,堅持獎懲并舉,對成效明顯的按規定加大表揚和政策激勵力度,對不作為亂作為的依規依法嚴肅問責。進一步明確政府督查的職責、機構、程序和責任,增強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
(二十九)加強對行政執法制約和監督。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積極推進省市縣鄉四級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建設。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嚴格按照權責事項清單分解執法職權、確定執法責任。嚴格執行行政執法案卷管理和評查、行政執法機關處理投訴舉報、行政執法考核評議等制度。大力整治重點領域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問題,圍繞中心工作部署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專項行動。嚴禁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嚴禁將罰沒收入同作出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考核、考評直接或者變相掛鉤。建立并實施行政執法監督員制度。
(三十)全面主動落實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開透明贏得人民群眾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公開,做到法定主動公開內容全部公開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工作質量,做好信息發布,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合理信息需求。加強公開制度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提高政務公開能力和水平。鼓勵開展網絡問政、黨風政風熱線等活動,增進與公眾的互動交流。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工作。
(三十一)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持續開展政府守信踐諾行動,建立健全“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提升公務員信用意識。建立政務誠信監測治理機制,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制度,將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黑龍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向社會公開。加大失信懲戒力度,重點治理債務融資、政府采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等領域的政府失信行為。
(三十二)加快推進信息化平臺建設。統籌建設全省各級互聯、協同聯動的政務服務平臺,實現從省到村(社區)網上政務全覆蓋。提升全省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功能,塑造“全省事”移動政務服務品牌。加快推進政務服務向移動端延伸,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促進城市治理轉型升級。加強政府信息平臺建設的統籌規劃,優化整合各類數據、網絡平臺,防止重復建設。
建設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統一公開查詢平臺,2023年年底前實現全省現行有效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統一公開查詢。
(三十三)加快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按照“誰主管、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依托省政務信息共享平臺,推動立法、執法、司法等不同領域、不同部門之間信息共建共享、數據互聯互通。加快推進身份認證、電子印章、電子證照等統一認定使用,優化政務服務流程。加強對大數據的分析、挖掘、處理和應用,善于運用大數據輔助行政決策、行政立法、行政執法工作。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規則。在依法保護國家安全、商業秘密、自然人隱私和個人信息的同時,推進政府和公共服務機構數據開放共享,優先推動民生保障、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等領域政府數據向社會有序開放。
(三十四)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執法。加強“互聯網+監管”系統建設,2022年年底前推動實現各方面監管平臺數據的聯通匯聚。積極推進智慧執法,加強信息化技術、裝備的配置和應用。推行行政執法app掌上執法。探索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解決人少事多的難題。建立全省統一、與國家級平臺銜接的執法綜合管理監督信息共享平臺,將執法基礎數據、執法程序流轉、執法信息公開等匯聚一體,建立執法信息數據庫。
(三十五)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各級黨委要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領導職責,安排聽取有關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影響法治政府建設重大問題。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認真貫徹落實法治黑龍江、黑龍江省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謀劃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主動向黨委報告法治政府建設中的重大問題。重大立法工作及時向黨委請示報告,政府立法工作計劃報黨委審定。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履行推進本地區本部門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作為重要工作定期部署推進、抓實抓好。各地黨委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要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協調督促推動。
(三十六)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工作,2025年前實現對各級政府督察全覆蓋。創新督察方法方式,探索電子督察,做好督察整改,提高督察實效,努力實現督察增效與基層減負相統一。嚴格執行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制度,按時向社會公開。扎實做好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頭雁”效應,促進全省法治政府建設水平整體提升。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強化指標引領。加大考核力度,提高考核權重,將依法行政情況作為對地方政府、政府部門及其領導干部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十七)全面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帶頭遵守執行憲法法律,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堅持把民法典等法律法規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不得違背法律法規隨意作出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增加其義務的決定。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機制,各級政府負責本地區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政府領導班子每年應當舉辦2期以上法治專題講座。各級政府要認真制定并嚴格落實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計劃,進一步增強會前學法的針對性、時效性。市縣政府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部門負責人任期內至少接受1次法治專題脫產培訓。充分發揮省政法管理干部學院全面依法治省干部教育培訓基地的作用,積極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相關教育培訓活動。加強各部門和市縣政府法治機構建設,優化基層司法所職能定位,保障人員力量、經費等與其職責任務相適應。把法治教育納入各級政府工作人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的必訓內容。對在法治政府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加強政府立法能力建設,有計劃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做好政府立法人才培養和儲備。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在完成政治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學時的基礎上,確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學時的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培訓。加強行政復議工作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強化行政復議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管理,大力開展崗位練兵、業務培訓和辦案能手評選等活動,通過案卷評查、案例評析以及庭審觀摩等方式,提高行政復議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加強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隊伍建設,提升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參與重大決策的能力水平。加強行政裁決工作隊伍建設。
(三十八)加強理論研究和輿論宣傳。加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政府理論研究。引導省高端智庫和重點培育智庫、研究教育基地加強法治政府有關問題研究。建立法治政府建設評估專家庫,提升評估專業化水平。加大法治政府建設成就經驗宣傳力度,傳播政府法治建設的時代強音。
各地區各部門要全面準確貫徹本實施方案要求,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省委依法治省辦要抓好督促落實,確保方案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
2022法治政府建設工作五年總結四
為在新發展階段持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建設法治政府,根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七一”重要講話精神,持續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入推進東北振興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和對我省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擁護“兩個確立”,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法治政府建設放在省委、省政府工作全局中謀劃,聚焦推動我省“十四五”取得“十個新突破”和推進“六個強省”建設,加快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全面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龍江、實現黑龍江全面振興全方位振興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原則。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確保法治政府建設正確方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一切行政機關必須為人民服務、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堅持問題導向,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切實解決制約法治政府建設的突出問題;堅持改革創新,積極探索具有黑龍江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設模式和路徑;堅持統籌推進,強化法治政府建設的整體推動、協同發展。
(三)總體目標。到2025年,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日益健全,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進一步增強,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基本完善,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能力顯著增強,行政效率和公信力顯著提高,社會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水平明顯提高,營商環境持續優化,各地區各層級法治政府建設協調并進,更多地區實現率先突破,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黑龍江、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四)推進政府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完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等職能,厘清政府和市場、政府和社會關系,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強化制定實施發展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等職能,更加注重運用法律和制度遏制不當干預微觀經濟活動的行為。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實行扁平化和網格化服務管理。推進編制資源向基層傾斜,鼓勵、支持從上往下跨層級調劑使用行政和事業編制。
全面實行政府權責清單制度,完善落實公開、動態調整、考核評估、銜接規范等配套機制和辦法。調整完善各級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加強標準化建設,實現同一事項名稱、編碼、依據、類型的統一。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普遍落實“非禁即入”。
(五)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分級分類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精簡行政許可事項,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等渠道,全面推行審批服務“馬上辦、網上辦、就近辦、一次辦、自助辦、我幫辦”。堅決防止以備案、登記、行政確認、征求意見等方式變相設置行政許可事項。推行行政審批信用承諾制。大力歸并減少各類資質資格許可事項,降低準入門檻。有序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將更多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納入改革。積極推進“一業一證”改革,探索實現“一證準營”、跨地互認通用。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投資領域行政執法監督,全面改善投資環境。全面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新設證明事項必須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
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推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完善與創新創造相適應的包容審慎監管方式。落實監管規則和標準,做到標準公開、規則公平、預期合理、各負其責。根據不同領域特點和風險程度確定監管內容、方式和頻次,提高監管精準化水平。
加快建設服務型政府,提高政務服務效能。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水平,完善首問負責、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辦理等制度。推進落實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辦”,提供更多套餐式、主題式集成服務。推進線上線下深度融合,增強政務服務平臺服務能力,優化整合提升各級政務大廳“一站式”功能,全面實現政務服務事項全城通辦、就近能辦、異地可辦。全面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讓企業和群眾評判政務服務績效。堅持傳統服務與智能創新相結合,充分保障老年人基本服務需要。
(六)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緊緊圍繞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打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深入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及《黑龍江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及時總結各地優化營商環境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適時上升為法規制度。依法平等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自主經營權,切實防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加強政企溝通,落實領導干部聯系服務民營企業制度,全面推行投資項目服務專班和首席服務員機制,加強與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的常態化聯系,及時回應、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訴求。在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過程中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意見。加強和改進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及時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助力推動形成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制度完備、治理完善的高標準市場體系。
健全整頓機關作風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持續推進“辦事不求人”,繼續開展領導干部體驗式走流程,持續深化流程再造、服務優化集成。持續強化營商環境監督,提升投訴舉報案件辦理質效,加大典型案例曝光通報力度。組織開展年度市(地)營商環境評價。開展全省營商環境年度監測,深入了解市場主體和群眾對營商環境的滿意度和變化感知度。
(七)強化招商引資和自貿試驗區、哈爾濱新區法治服務保障。完善招商引資機制,出臺安商護商政策,強化全要素服務保障。制定黑龍江省招商引資項目服務保障條例,完善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以制度創新為核心,賦予自貿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抓好集成式借鑒、首創性改革、差異化探索,形成更多有國際競爭力的制度創新成果,辟建體制機制改革試驗田。制定自貿試驗區條例。支持中國(黑龍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法治研究中心建設,加強自貿試驗區建設相關法律問題研究。充分發揮法治的引領、規范、保障和服務作用,全面加強自貿試驗區、哈爾濱新區等法律服務和法治保障。
(八)加強重要領域地方立法。圍繞維護國家“五大安全”戰略定位、落實國家和省“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積極推進生態文明、鄉村振興、優化營商環境、“放管服”改革、科技創新、現代產業、招商引資、文化旅游、疫情防控等重要領域立法。及時清理不適應改革創新、高質量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
(九)完善地方立法工作機制。增強政府立法與人大立法的協同性,統籌安排相關聯相配套的政府規章的立改廢釋工作。聚焦實踐問題和立法需求,提高立法精細化精準化水平,增強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加強前瞻性研究論證,編制好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完善立法論證評估制度,加大立法前評估力度,認真論證評估立法項目必要性、可行性。豐富立法形式,注重解決實際問題。積極運用新媒體新技術拓寬立法公眾參與渠道,完善立法聽證、民意調查機制。建立健全立法風險防范機制,將風險評估貫穿立法全過程。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將有關部門履行立法工作職責所需必要經費列入同級政府部門預算統籌保障。政府部門要做好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政府規章起草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并配合做好審查修改、調研論證、提報審議等工作。推進政府規章層級監督,強化省政府備案審查職責。推進區域協同立法,強化計劃安排銜接、信息資源共享、聯合調研論證、同步制定修改。
(十)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監督管理。依法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嚴禁越權發文、嚴控發文數量、嚴格制發程序。制定黑龍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建立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協調機制,防止政出多門、政策效應相互抵消。加強對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推動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全面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明確審核范圍,統一審核標準。健全行政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工作機制。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采取約談、通報或者專門督導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規范性文件中存在的問題。推進各級備案審查機關健全并落實專家參與審查工作機制。
(十一)強化依法決策意識。各級行政機關負責人要牢固樹立依法決策意識,嚴格遵循法定權限和程序作出決策,確保決策內容符合法律法規規定。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作出重大決策前,應當聽取合法性審查機構的意見,注重聽取法律顧問、公職律師或者有關專家的意見。把是否遵守決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決策作為對政府部門黨組(黨委)開展巡視巡察和對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開展考核督察監督、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防止規避集體決策、搞個人專斷。
(十二)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嚴格執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及《黑龍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增強公眾參與實效,提高專家論證質量,充分發揮風險評估功能,確保所有重大行政決策都嚴格履行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推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度目錄公開制度。建立健全決策過程記錄和材料歸檔制度。涉及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重要規劃、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設項目等,應當通過舉辦聽證會等形式加大公眾參與力度,深入開展風險評估,認真聽取和反映利益相關群體的意見建議。鼓勵委托具有資質的專業機構、社會組織等第三方對除國家安全、國家經濟命脈等重大事項外的事項開展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
(十三)加強行政決策執行和評估。完善行政決策執行機制,決策機關應當在決策中明確執行主體、執行時限、執行反饋等內容。依法推進決策后評估工作,將決策后評估結果作為調整重大行政決策的重要依據。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跟蹤反饋制度。重大行政決策一經作出,未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變更或者停止執行。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