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簽訂對于維護勞動者的權益、促進勞動關系的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夠幫到你喲!
合同法承包期限最長為多少年篇一
所謂無效合同,就是不具有法律約束力和不發生履行效力的合同。
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無效合同卻由于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損害國家、社會公共利益,因此,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無效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一般來說本法所規定的無效合同都具違法性,它們大都違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損害了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如合同當事人非法買賣毒物、槍等。
無效合同的違法性表明此類合同不符合國家的意志和立法的目的,所以,對此類合同國家就應當實行干預,使其不發生效力,而不管當事人是否主張合同的效力。
所謂自始無效,就是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以后也不會轉化為有效合同。
由于無效合同從本質上違反了法律規定,因此,國家不承認此類合同的效力。
對于已經履行的,應當通過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方式使當事人的財產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
本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本項是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合同效力的規定。
在經濟生活中出現很多以此類合同的方式侵吞國有資產和侵害國家利益的情形,但是受害方當事人害怕承擔責任或者對國家財產漠不關心,致使國有資產大量流失,若此類合同不納入無效合同之中,則不足以保護國有資產。
所謂欺詐,就是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故意告知對方虛假的情況,欺騙對方,誘使對方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而與之訂立合同。
欺詐的種類很多,如出售假冒偽劣產品,提供虛假的商品說明書,在沒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對外簽訂合同騙取定金或者貨款等。
欺詐具有以下構成要件:(1)欺詐一方當事人有欺詐的故意。
即欺詐方明知告知對方的情況是虛假的,并且會使對方當事人陷于錯誤而仍為之。
欺詐的故意既包括欺詐人有使自己因此獲得利益的目的,也包括使第三人因此獲得利益而使對方當事人受到損失。
(2)要有欺詐另一方的行為。
所謂欺詐行為,是指欺詐方將其欺詐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為,欺詐行為既可是積極的行為,也可是消極的行為。
欺詐行為在實踐中可分故意陳述虛假事實的欺詐和故意隱瞞真實情況使他人陷入錯誤的欺詐。
故意告知虛假情況就是虛假陳述,如將劣質品說成優等品;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是指行為人負有義務向他方如實告知某種真實情況而故意不告知的。
(3)受欺詐方簽訂合同是由于受欺詐的結果。
只有當欺詐行為使他人陷于錯誤,而他人由于此錯誤在違背其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與之簽訂了合同,才能構成受欺詐的合同。
所謂脅迫,是指行為人以將要發生的損害或者以直接實施損害相威脅,使對方當事人產生恐懼而與之訂立合同。
因脅迫而訂立的合同包括兩種類型:一種情況是以將要發生的損害相威脅,而使他人產生恐懼。
將要發生的.損害可以是涉及生命、身體、財產、名譽、自由、健康等方面的,這種損害必須是相當嚴重的,足以使被脅迫者感到恐懼。
如果一方所進行的將要造成的損害的威脅是根本不存在的、沒有任何根據的,或者受脅迫方根本不會相信的,不構成脅迫。
另一種情況是行為人實施不法行為,直接給對方當事人造成人為的損害和財產的損害,而迫使對方簽訂合同。
這種直接損害可以是對肉體的直接損害,如毆打對方;也可以是對精神的直接損害,如散布謠言,誹鎊對方。
因脅迫而訂立的合同要具有如下構成要件:(1)脅迫人具有脅迫的故意。
即脅迫人明知自己的行為將會對受脅迫方從心理上造成恐懼而故意為之的心理狀態,并且脅迫人希望通過脅迫行為使受脅迫者作出的意思表示與脅迫者的意愿一致。
(2)脅迫者必須實施了脅迫行為。
如脅迫者必須要有以將要有的損害行為或者直接對對方施加損害相威脅的行為。
如果沒有脅迫行為,只具有主觀上的故意,不構成脅迫行為。
脅迫在合同中常常表現為強制對方訂立合同而實施的,也可以是在合同訂立后,以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3)脅迫行為必須是非法的。
脅迫人的脅迫行為是給對方施加一種強制和威脅,但這種威脅必須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如果一方有合法的理由對另一方施加壓力,則就不構成合同中的威脅。
如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如對方若不按時履行合同,就要提起訴訟,則因為提起訴訟是合法手段,不構成脅迫。
(4)必須要有受脅迫者因脅迫行為而違背自己的真實意思與脅迫者訂立的合同。
如果受脅迫者雖受到了對方的威脅但不為之所動,沒有與對方訂立合同或者訂立合同不是由于對方的脅迫,則也不構成脅迫。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 所謂惡意串通的合同,就是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非法勾結,為牟取私利,而共同訂立的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例如,甲企業產品的質量低劣,銷不出去,就向乙企業的采購人員或者其他訂立合同的主管人員賄賂,然后相互串通訂立合同,將次品當成合格產品買入。
在實踐中比較常見的還有代理人與第三人勾結,訂立合同,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為。
由于這種合同具有極大的破壞性,損害了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為了維護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維護正常的合同交易,本法依據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將此類合同納入了無效合同之中。
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七項規定,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民事行為無效。
此類合同中,行為人為達到非法目的而以迂回的方法避開了法律或者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所以又稱為偽裝合同。
例如,當事人通過虛假的買賣行為達到隱匿財產、逃避債務的目的就是一種比較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由于這種合同被掩蓋的目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并且會造成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損害,所以本法把此類合同也納入了無效合同中。
許多國家的法律都規定違反了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的合同無效。
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對于維護國家、社會一般利益及社會道德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
我國雖然沒有采用公序良俗或者公共秩序的提法,但是我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五項確立了社會公共利益的原則。
第五十八條第五項規定,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
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實質上是違反了社會主義的公共道德,破壞了社會經濟秩序和生活秩序。
例如,與他人簽訂合同出租賭博場所。
從本條的規定可知,只有違反了這些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才無效。
這是因為法律、行政法規包含強制性規定和任意性規定。
強制性規定排除了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自由,即當事人在合同中不得合意排除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適用,如果當事人約定排除了強制性規定,則構成本項規定的情形;對任意性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排除,如當事人可以約定商品的價格。
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與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是不同的。
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是指法律、行政法規中的規定人們不得為某些行為或者必須為某些行為,如法律規定當事人訂立的合同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審批等都屬于強制性規定;而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只是指規定人們不得為某些行為的規定。
由此可見,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當包括法律、行政法規的禁止性規定。
應當特別注意的是,本項的規定只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規,不能任意擴大范圍。
這里的法律是指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頒布的法律,如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違反了刑事法律或者行政管理法律;行政法規是指由國務院頒布的法規,如我國稅收征管、外匯管理的法規。
實踐中存在的將違反地方行政管理規定的合同都認定為無效是不妥當的。
合同法承包期限最長為多少年篇二
第一百零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第一百一十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條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當履行債務。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第一百一十七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法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一百一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當事人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一百二十條 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百二十一條 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返回頁首]
合同法承包期限最長為多少年篇三
買賣合同是我們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但是往往在簽署買賣合同時我們并沒有意識到它的重要性。然而,一份合同的簽署關乎我們的日常利益和生意。買賣合同法實施以來,使得買賣合同的簽署和執行更加規范化,也方便了消費者和企業的交易。在此,本人結合自身經驗,對于買賣合同法有了一些心得體會。
第二段:了解合同法的重要性
在簽署合同之前,需要了解合同法的相關條款,不僅僅是為了防止雙方中有一方可能會出爾反爾,而且也是對應不同的情況給出應對措施。例如,合同中的交貨日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雙方不能達到一致,就可能會引起雙方間的矛盾和糾紛,因此,在簽署合同時一定要注重條款的明確和完成。通過加強對于合同法條款的了解,雙方可以在簽署合同時明確自己的權益和義務,從而達到雙方互利互惠的目的。
第三段:糾紛解決
在生意中,我們往往無法預知發生的事情,有時候買賣的物品不免存在一些質量問題或者交貨時間問題等,因此,意外糾紛的發生也是事情難以避免。但合同中的條款可以使我們更好地解決這類問題,從而減少損失。當然,要想依據合同條款解決糾紛,就必須在簽署合同時時將所有可能的情況列入,并且明確雙方的權益和義務。如果合同條款足夠明確,一旦發生糾紛,結果就會更加明確。
第四段:簽約方的信用
在簽署合同時,要特別關注簽約方的信用,需要嚴格審核對方的背景、歷史以及信譽情況。如果此次貿易的金額巨大,為了砍掉成本而將其和小商家打包在一起,而不對對方進行審核,那么,很有可能因此而造成更大的損失。對于合同簽署方的背景和信譽情況,要盡可能進行了解,了解對方的經濟實力,確保對方的信用得到有效保持。
第五段:總結
綜上所述,買賣合同法在現實生活中的應用,是非常重要的一項法規。在簽署合同之前,需要認真的了解相關條款,清楚雙方的權益和義務,以免出現不必要的損失和時間浪費。同時,簽約方的信譽檢查也非常重要,要通過各種渠道進行了解,保證交易的安全性。總之,規范的操作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營造和諧而穩定的貿易環境。
合同法承包期限最長為多少年篇四
近日,我接收了公司委派的業務,需要與另一家公司進行買賣合同的簽訂,進行商品的交易。在這個過程中,我深切地感受到買賣合同法對于商業合作的必要性。在與對方公司的溝通、詢價、訂貨以及最后簽約的過程中,我逐漸了解和掌握了買賣合同法,并產生了一些心得體會。
第一段:買賣合同法對于商業合作的必要性
買賣合同法是我國商業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在商業合作中,合同是擔保商業行為合法有效的重要文書,而買賣合同則是商業活動經常涉及的合同種類之一。通過買賣合同法,可以規范企業間的交易行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風險責任、糾紛解決方法等內容,從而促進商業交易的順利進行。購買或銷售商品,不僅僅是一項單純的交易行為,背后還涉及著經濟效益、市場品牌、信譽等方面的影響。買賣合同法的作用是確保買賣雙方達成合法有效的交易,保障了商業活動的可持續性。
第二段:了解合同內容,避免風險糾紛
在與合作公司進行溝通時,我深刻地認識到了合同內容的重要性。在討論合作事宜時,了解合同內容,明確條款的細節,對于避免日后的風險糾紛至關重要。例如,在與合作公司訂購衣服的數量時,我語言表達不清,導致對方誤解我們的需求,最后導致了一次不必要的返工。如果我們在合同內容上寫清楚訂貨數量和規格,再經過雙方確認后簽署,這樣的事情就不會發生。可見,正確理解合同內容,將條款落實到位,可以有效地避免日后的風險糾紛。
第三段:注重交易細節,增強合作品質
在訂貨的過程中,對于商品的質量、價格、交貨時間等細節方面的把握,可以直接影響到合作品質的高低。因此,在挑選商品時,我們不僅要考慮價格因素,更需要考慮商品質量和性價比。一些企業為了追求低價格,而選擇質量差的低端產品,最終導致質量問題,影響商業合作。買賣合同法規定了保證合同商品的質量和數量免受瑕疵的規則,補償責任等,對于商品的質量問題具有明確的售后規定。因此,注重交易細節,注重商品的質量和實際性價比,對于提高合作品質和增強企業的信譽度都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第四段:了解補充協議,提高合作效率
在我與合作公司的協商中,發現有時會出現某些特定情況的協定,而這些特定情況在合同中未予規定。此時,雙方可以通過簽署補充協議來達成一致。補充協議是在原有合同的基礎上,對合同條款進行了具體化、完善化的補充協定。在我們的合作中,與合作公司進行補充協議的簽訂,不僅提高了合作效率,增強了合作的順利進行,而且還有助于提升日后相互信任的關系。
第五段:總結心得,展望未來
在與另一家公司進行買賣合同的簽訂,進行商品的交易中,我通過實踐深切地感受到了買賣合同法的必要性。了解和掌握買賣合同法對于商業合作的進行有著積極的促進作用。正確理解合同內容、注重交易細節、了解補充協議,都是增強合作品質、避免風險糾紛、提高合作效率的有效手段。在未來的商業合作中,我將更加努力,通過積累實踐經驗,不斷提升自身能力,為公司業務的發展做出更多的貢獻。
合同法承包期限最長為多少年篇五
合同法是民法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規范了人民群眾在經濟交往中的合同行為。通過學習合同法,我深刻體會到合同法在現代經濟社會中的重要作用。在學習的過程中,我逐漸形成了自己的一些心得體會。本文將從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等幾個方面進行探討。
首先,關于合同的基本概念。合同是法律認可的當事人基于平等意思表示達成的協議,具有約束力。學習合同法,我深刻理解了合同的雙方自愿、平等的原則。在合同的訂立過程中,雙方當事人必須基于真實意思進行交流和約定,不能有強迫、欺騙或者誤導行為。這讓我認識到,在現代社會中,合同的訂立不僅僅是一種經濟行為,更是一種法律行為,要求當事人必須遵守法律規定并保持誠實守信的原則。
其次,關于合同的訂立。合同是經濟交往的基石,合同的訂立不僅僅是簡單的口頭約定,更要有明確的條款和格式的書面協議。學習中,我明白到在合同訂立過程中,當事人應當明確約定合同的內容、權利義務和約定的時間地點等,以確保各方的合法權益。同時,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要注意言行一致,不得違背法律規定以及禁止性規則,確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再次,關于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法的核心內容,也是合同法的重要目的之一。合同的履行不僅僅要求履行期限和履行地點的準確性,更要求當事人必須按照約定的義務進行履行。學習中,我了解到合同的履行包括兩個方面,即結果義務和努力義務。當事人不僅要達到預期的結果,還要付出合理的努力。另外,合同的履行還要遵守義務的安全規定,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
此外,關于合同的變更。在現實生活中,合同存在著隨時變更的現象。合同法對于合同的變更有一定的要求,即當事人應當基于自愿的原則,在達到一致意見的前提下進行的。學習中,我明白到合同的變更必須符合相應法律規定,當事人在變更合同時應當考慮合同對他人的影響,并經過對方的同意和簽署書面變更協議。這讓我了解到在變更合同時,不能隨意擅自行動,必須經過合法程序達成一致。
最后,關于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是當事人自愿解除合同關系的一種方法,也是民事法律關系終止的形式之一。學習中,我了解到合同的解除必須依法進行,并經過書面協議或者經過法院的判決。在解除合同時,當事人應當考慮到合同對對方權益的影響,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并在合同解除后,對已經履行的義務和對方已經獲得的利益進行合理的補償。這讓我深刻體會到,在解除合同時,要尊重合同的法律效力,并盡量減少對對方的影響。
總結起來,學習合同法使我認識到合同在經濟社會中的重要性。在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等各個方面,都需要當事人遵守法律規定,并保持誠實守信的原則。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并保護各方的合法權益。通過學習合同法,我不僅了解了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和相關規定,更獲得了對合同法的深入認識和理解。我相信,在今后的經濟交往中,我將能夠更好地運用合同法知識,保護自己的權益,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