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一種獨特的符號或標識,用于區分某個企業或產品與其他競爭對手的不同。商標的注冊和保護對于企業的品牌建設和市場競爭至關重要。商標專利是指通過專利保護的創新技術、發明或設計,用于保護創作者的知識產權,并確保他們在市場上享有專有權利。商標和專利是企業在市場上取得競爭優勢的重要手段。商標專利的申請程序需要經過多個環節,包括初審、實質審查、公告等,企業應確保申請的順利進行。請大家留意下面的商標專利權威機構名錄,選擇信譽良好的合作伙伴。
商標使用權許可篇一
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方)
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可方)
鑒于被許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后一次續展終止于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作為使用費?!皟翡N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于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后,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后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后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兌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稅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于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于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后,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范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制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制行為采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制行為提出訴訟或采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并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方(同時也為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雇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制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人,節目轉播臺,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雇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并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后,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簽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注冊商標_____公司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志。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志,應標明注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志。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簽、標記或其他標志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注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志進行恰當注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注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采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范圍只能基于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于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么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復制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盡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臺或電視臺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準或不批準。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并且持續制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凈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后。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后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采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后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于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后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后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于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于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后報告
在協議期滿后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后,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并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后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志注冊標簽后,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后,授與被許可方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方。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方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可方的補償
1、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2、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后,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并損害后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可方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愿,則被許可方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于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日視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伙人關系或合資企業。被許可方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方的行為。
二十一、被許可方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方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方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采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方和許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
許可方 :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
被許可方 :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標使用權許可篇二
許可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電話:
被許可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擁有在日本注冊的商標,乙方為了在汽車密封圈系列產品上使用這一商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許可使用商標樣式及注冊地
1、本合同項下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的商標為;該商標(包括文字和圖形)如附件一所示:
2、注冊地為。
二、商標許可使用的產品及地域
1.產品
甲方許可乙方在制造和出售、分銷汽車密封圈系列產品時使用。
2.地域
本合同項下許可只在________地區有效。
三、許可使用方式及期限
1、本協議項下商標使用方式為;
2、本協議許可使用期限自______年月日起,至______年月日止。使用期限屆滿前日,乙方可書面向甲方提出許可協議續展申請,經甲方同意,另行簽訂許可協議,方可續展。
四、使用費計算方式及支付時間
本協議雙方愿采用以下第種方式作為使用費計算依據,該使用費采用方式支付。
1.按銷售額比例支付
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在本合同約定商標許可使用期限內出售使用本協議所涉商標的產品的總銷售金額的________%作為使用費。該種計算方式下使用費支付時間為年月日。
2.分階段性支付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即向甲方先行支付元人民幣(大寫金額為)商標使用費,后續使用費按照乙方及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在本合同約定商標許可使用期限內出售使用本協議所涉商標的產品的總銷售金額的_______%,該種計算方式下使用費支付時間為年月日。
3、一次性支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商標使用費元人民幣(大寫金額為)。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自己的企業名稱和商品產地。
2、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并不得超越許可的.商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3、未經甲方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注冊商標許可第三方使用。
4、乙方保證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符合質量標準,保護并加強本協議項下商標名譽商標使用權許可協議及其代表的信譽。
5、甲方有權自行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該商標,乙方無權對此提出異議并不得進行干涉。
6、甲方應保證該商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7、甲、乙雙方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有義務共同維護該商標權利不受侵犯。一旦發現假冒該商標的情況,任何一方均可采取法律措施并可要求另一方給予必要協助。
六、本協議的約定解除權限
1、協商一致,雙方可解除本協議;
2、乙方逾期日未支付商標許可使用費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1、2、3、4項義務的,甲方可單方解除合同;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均需向守約方承擔元人民幣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起訴,均須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商標使用權許可篇三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人(甲方):
商標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條和《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三條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1、甲方將注冊登記的第________類商標(注冊號:_______________)許可乙方使用該商標生產/定制/銷售______________產品,并進行相應產品的推廣銷售。
2、商標標識:
3、授權地域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4、授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5、具體使用形式: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使用。
1、乙方可以在授權范圍內使用甲方商標。
2、乙方必須保證其生產授權商標的產品,符合國家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等要求。
3、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4、乙方負責生產,甲方負責銷售。
5、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______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授權合同》,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6、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1、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2、乙方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之后,其產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并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3、其他違約情形。
乙方只限于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并盈利。乙方若違反本合同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萬元人民幣。
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訴至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
甲乙雙方依據本合同,再行簽訂的其他任何合同、協議均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各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被許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標使用權許可篇四
總部:_________。加盟商(分部):_________。
為了規范特許經營系統商標許可使用的行為,維護特許經營系統的形象和聲譽,根據總部(分部)與分部(加盟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成的《特許經營合同》,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標達成如下協議:
總部許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標名稱為:_________,商標注冊號為:_________,商標注冊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標注冊人的名稱:_________。
商標注冊人的地址:_________。
總部授權加盟商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排他/普通)許可的方式使用本協議規定的商標。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限于_________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并按照總部指定的商品品種使用,且總部有權對使用的商品品種進行調整。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商標的地域范圍為《特許經營合同》所規定的特許經營區域,并應符合以下規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標志、物品及總部指定的商品品種;
(2)商品銷售的客戶限于在特許區域內注冊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
(3)_________。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其許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執行: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實施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內使用。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本協議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商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分部)應當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現有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加盟店使用商標時,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本協議的規定執行商品質量標準,應當保證商品質量符合國家法律及總部的要求。
(1)總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上的技術指導;
(2)總部(分部)可以監督加盟商的生產,并有權檢查加盟商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3)_________。
總部應保證履行商標的續展手續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冊手續,包括產品的原產地標志及_________認證。
加盟店按照_________標準向總部(分部)交納商標許可使用費,按照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并按月(季)交納。
除《特許經營合同》轉讓而導致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一并轉讓時,總部轉讓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加盟商無(有)權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加盟店有下列違約行為的,除按照商標法的規定賠償損失外,并應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_________。
總部(分部)有下列違約行為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_________。
總部在本協議下的權利與義務,均由分部實際享有或承擔。加盟商可以依據協議向分部主張權利,但不得依據本協議直接向總部主張任何權利。
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加盟店主張權利,包括對加盟店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加盟店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放棄對加盟店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分部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總部、加盟商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報商標局備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門存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總部負責辦理商標許可使用協議的備案手續,備案的費用由總部承擔。加盟商負責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檔。
如商標管理部門要求使用其統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備案存檔,則應當根據本協議內容填寫備案存檔文本,但在執行時以本協議為準。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標使用權許可篇五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合同編號:
國公司(以下簡稱“接受方”)為一方;
國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另一方
鑒于許可方擁有一定價值并經注冊的商標;
鑒于接受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注冊商標”是指本合同附件所指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局注冊登記的商標,該注冊商標的編號為。
1.2“許可方”是指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接受方”是指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所列的產品。
1.5“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6“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簽字日。
第二條合同范圍
2.1 根據以下條款的規定,接受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單獨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冊商標的許可權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銷合同產品時使用。
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
這種權利是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許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不在合同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合同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2.2 許可只在地區有效。
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合同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2.3 許可方負責向接受方提供注冊商標的有關資料,包括注冊商標的文字、圖案、申請情況、和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
2.4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產品或在合同產品的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根據規定標明“注冊商標公司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志。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使用費,計價的貨幣單位為美元。
3.2 本合同使用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使用費的結算日。
3.3 使用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凈銷售價計算,提成率為%。
3.4 在使用費結算日后天之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使用費,凈銷售額和使用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
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許可方應在收到該報告日內提出質疑,接受方應及時改正。
3.5 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合同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賬本和記錄。
許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接受方根據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報告后天之內通知接受方,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費,接受方將通過銀行(此處為接受方的業務銀行)和銀行(此處為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許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許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報告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接受方在收到許可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天內,經審核無誤后,即支付使用費給許可方:
.使用費計算單一式份;
.商業發票一式份;
.即期匯票一式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許可方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接受方有權從上述支付的費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向接受方提供注冊商標的名稱、內容,以及許可方向中國商標局申請注冊的有關情況。
5.2 許可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5.1條中規定的資料交付給接受方。
第六條商品質量
6.1 接受方同意合同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試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并能保護和加強商標名譽及其所代表的信譽。
接受方保證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二所規定的質量標準,同時合同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符合銷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響許可方以及其商標本身的名聲。
6.2 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接受方應在出售合同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數量的產品樣品,和其包裝紙箱及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
合同產品及其紙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試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
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
樣品按本條所述得到同意后,接受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作實質變動。
而許可方除非提前天書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
6.3 在接受方開始出售合同產品后,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第七條侵權和保證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合同注冊商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7.2 接受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合同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計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并使許可方免受損失。
7.3 接受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
接受方在可知的范圍內應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合同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制行為。
雙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義或以雙方的名義針對這樣的行為提起訴訟或索賠。
第八條促銷資料
8.1 在任何情況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產品的宣傳材料,那么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接受方承擔。
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標或其復制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接受方所有。
如果許可方要求使用或將其許可給他方使用,許可方應支付有關費用。
屆時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8.2 接受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合同商標的合同產品的宣傳或廣告。
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準或不批準。
第九條分銷
9.1 接受方同意將克盡勤勉,并且持續制造、分銷或銷售合同產品,而且還將為此作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9.2 接受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合同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第十條破產、違約
10.1 如果接受方在達成協議后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許可方可書面通知接受方終止合同。
10.2 如果接受方提出破產申請,或被宣告破產,或對接受方提起破產訴訟,或接受方無償還能力,或接受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合同產品,或相關的紙箱、包裝材料。
這是必須遵守的。
10.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下的義務,另一方在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終止合同,除非違約方在天內對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部賠償,令對方滿意。
第十一條最后報告
11.1 在合同期滿前天內,或收到終止合同通知的天以內,或是在無須通知的合同終止的情況下天以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的數量和種類。
11.2 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
若接受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
第十二條存貨處理
12.1 合同根據第十條的條款終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費,并已按照第三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合同中沒有另外規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合同通知后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
12.2 如果接受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合同終止,接受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合同產品。
第十三條稅費
1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向接受方征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接受方負擔。
13.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向許可方征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14.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4.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4.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15.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5.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5.3 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15.4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于年月日在簽字。
并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條所述的情況外,接受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該商標或類似的商標。
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
16.4 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6.6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十六條和附件一至附件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 本合同用中英文書就,雙方各持份。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
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份。
合同雙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接受方:
地址:
電傳:
.許可方:
地址:
電傳:
接受方(簽章):許可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簽于:簽于:
商標使用權許可篇六
總部:_________。
加盟商(分部):_________。
為了規范特許經營系統商標許可使用的行為,維護特許經營系統的形象和聲譽,根據總部(分部)與分部(加盟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成的《特許經營合同》,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標達成如下協議:
一、許可使用的商標
總部許可分部(加盟商)使用的商標名稱為:_________,商標注冊號為:_________,商標注冊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商標注冊人的名稱:_________。
商標注冊人的地址:_________。
二、許可使用的方式
總部授權加盟商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排他/普通)許可的方式使用本協議規定的商標。
三、許可使用的范圍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限于_________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并按照總部指定的商品品種使用,且總部有權對使用的商品品種進行調整。
四、許可使用的地域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商標的地域范圍為《特許經營合同》所規定的特許經營區域,并應符合以下規定:
(1)使用于加盟店的招牌、標志、物品及總部指定的商品品種;
(2)商品銷售的客戶限于在特許區域內注冊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
(3)_________。
五、許可使用的期限
總部許可加盟商使用的商標,其許可使用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執行: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實施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于在_________期限內使用。
六、商標的更新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本協議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商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分部)應當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現有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七、商品質量的保證
加盟店使用商標時,按照《特許經營合同》及本協議的規定執行商品質量標準,應當保證商品質量符合國家法律及總部的要求。
(1)總部(分部)向加盟商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上的技術指導;
(2)總部(分部)可以監督加盟商的生產,并有權檢查加盟商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3)_________。
八、商標續展
總部應保證履行商標的續展手續及其他保障商品合法性的注冊手續,包括產品的原產地標志及_________認證。
九、許可使用費
加盟店按照_________標準向總部(分部)交納商標許可使用費,按照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并按月(季)交納。
十、商標轉讓
除《特許經營合同》轉讓而導致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一并轉讓時,總部轉讓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商標,加盟商無(有)權解除《特許經營合同》。
十一、違約責任
加盟店有下列違約行為的,除按照商標法的規定賠償損失外,并應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5)_________。
總部(分部)有下列違約行為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3)_________。
十二、法律關系
總部在本協議下的權利與義務,均由分部實際享有或承擔。加盟商可以依據協議向分部主張權利,但不得依據本協議直接向總部主張任何權利。
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加盟店主張權利,包括對加盟店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加盟店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分部不得放棄對加盟店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分部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三、協議文本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總部、加盟商及(分部)各存_________份,一份報商標局備案,一份送工商管理部門存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備案
總部負責辦理商標許可使用協議的備案手續,備案的費用由總部承擔。加盟商負責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檔。
如商標管理部門要求使用其統一印制的格式文本備案存檔,則應當根據本協議內容填寫備案存檔文本,但在執行時以本協議為準。
總部:_________加盟商:_________
商標使用權許可篇七
許可人:______(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______(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
4.甲方保證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副本送____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章戳) 乙方:______(章戳)
負責人:______(簽章)負責人:______(簽字)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廠(公司)注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商標注冊證的影印件/復印件附后),根據《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廠(公司)使用。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并由注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章)被許可人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商標使用權許可篇八
許可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被許可人: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為了明確許可方和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信的原則,簽定如下合同: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其擁有的在國家商標局核定服務項目第____類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上使用的注冊商標。該注冊商標名為:“_______”,注冊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使用的商品范圍:
乙方可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商品范圍內使用該注冊商標。
使用期限:
乙方無償(或有償)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期限為____年。在規定的使用期屆滿前30日內,雙方如愿意延長使用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乙方有權在約定期限內無償(或有償)獨占使用該注冊商標。甲方不得放棄注冊或放棄續展注冊,并應保證其注冊商標不被宣告無效。
乙方有權同時依法使用其他商標,甲方不得限制其使用。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質量。乙方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并應在使用前述商標的商品上標明甲方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或其授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檢查使用上述商標的產品的質量。乙方應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滿足甲方的質量標準和要求。如有不符上述要求的做法或銷售,乙方應在接到甲方或其授權代表通知后立即采取補救措施。
甲方承諾上述商標不侵犯第三方的商標權或其他知識產權。乙方承認尊重甲方對上述商標的所有權、權利和利益,并承諾不以任何作為或不作為危及上述商標注冊的有效性。
乙方同意告知甲方其知曉的任何未經授權使用的易與上述商標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或仿制品。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協助甲方防止、對抗和制止上述侵權行為。
乙方同意將本合同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備案,費用自負。
違約責任:對于因任何一方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行為或被指控的任何行為引起的任何索賠、要求、訴訟、和解、裁決或判決,包括任何第三方的索賠,該乙方同意賠償對方因此而導致的一切損失(包括律師費)。
本合同包含雙方關于本合同主題事宜的完整合同,取代雙方之前的任何類似合同。任何對本合同的修改須以書面形式作出,經雙方簽后方可生效。
凡因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根據其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對爭議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約束力。
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許可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簽)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簽)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標使用權許可篇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注冊登記的第 類商標(注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 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
合同存續期間,不在 省內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币曳奖仨毐WC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范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并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占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
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并受到法律保護。
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
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采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之后,其產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并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十八、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后,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十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后,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并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為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并對一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注冊商標。
二十二、乙方只限于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并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
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二十四、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 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 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
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后合同可繼續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注冊地工商局存查。
許可人(甲方): 被許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許可人:______(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______(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____元,支付辦法為____;
4.甲方保證______;
5.乙方保證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份,副本送____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______(章戳)乙方:______(章戳)
負責人:______(簽章)負責人:______(簽字)
簽訂時間:__年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
_____廠(公司)注冊的第____號____商標(商標注冊證的影印件/復印件附后),根據《商標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許可____廠(公司)使用。
經雙方協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請予備案。
許可使用的商標:(貼商標圖樣,并由注冊人騎縫蓋章)
許可使用的商品:____
許可使用期限:____
具體使用許可條件,見所附的許可合同副本。
許可人____(章)被許可人____(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__年__月__日
商標使用權許可篇十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
商標使用被許可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或營業執照號、身份證號):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第一條詞語定義
1.獨占使用許可:許可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依約定不得使用該注冊商標。
2.排他使用許可:許可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將該注冊商標僅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許可人依約定可以使用該注冊商標,但不得另行許可他人使用該注冊商標。
3.普通使用許可:許可人在約定的期間、地域和以約定的方式,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并可自行使用該注冊商標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
4.其他詞語定義:
第二條使用許可的范圍
1.甲方向乙方授予第__________號注冊商標第________類_______商品的使用許可權利,詳見附件(一)。合同商品的名稱及型號、規格、技術標準等,詳見附件(二)。甲方不給予乙方除授權的許可之外的許可商標的其他任何權利或利益。
2.使用許可權利是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獨占使用許可、排他使用許可或普通使用許可)。
3.使用許可的區域范圍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注冊商標只在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生產、銷售)合同商品時使用。
5.使用許可的范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商品、商品包裝、容器、商品交易文書、廣告宣傳、展覽)等商業活動。
第三條使用許可的期限
1.使用許可的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止。
2.使用許可期滿前____個月,甲、乙雙方可以就是否繼續商標使用許可進行協商。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如不續訂,使用許可期滿則自行失效。
第四條使用許可商標標識的提供
(提示:選擇甲方提供或乙方自行印制)。
第五條使用許可費的支付
1.使用許可費的支付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定額付費或約定提成)
2.使用許可費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第六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依合同的約定收取商標使用許可費。
(2)監督乙方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使用被許可商標。
(3)依法監督乙方使用其被許可商標的商品的質量。
2.甲方義務:
(1)適時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被許可商標。
(2)采取積極措施保護被許可商標專用權不受侵害。
(3)保證使用許可商標無質押和其他任何權屬糾紛。
(4)將商標使用許可報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5)對于獨占許可的,保證在使用許可的有效期內除乙方外,包括甲方在內的他人不得使用。
(6)對排他許可的,保證在使用許可的有效期內除甲方和乙方外,他人不得使用。
3.乙方權利: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域范圍和方式使用被許可商標。
(2)對于獨占使用許可的,監督甲方及其他人在使用許可有效期內停止使用被許可商標。
(3)對于排他使用許可的,監督甲方在使用許可有效期內不得將被許可商標許可他人使用。
4.乙方義務:
(1)依合同的約定繳納商標使用許可費。
(2)保證使用被許可商標的商品符合質量、衛生、計量、環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3)在使用被許可商標的商品上標明乙方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4)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名稱、圖形和核定使用的商品規范使用被許可商標。
(5)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許可他人使用被許可商標。
(6)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將被許可商標用于非許可商品及其他經營性活動。
(7)_接受甲方對被許可使用商標使用有關情況的監督檢查,并按要求向其提供有關材料。
(8)在使用許可有效期內,乙方變更其名義、地址、產品名稱或者刪減指定的商品的,應及時通知甲方,并協助辦理相關變更手續。
第七條商品質量監督與保證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導致對方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對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支付________________(提示:選擇使用許可費的____%或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違約金。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以下第________種確定的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份。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個月內,由甲方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
4.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附件共_______件:
(1)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2)合同商品的名稱及型號、規格、技術標準等相關文件
第十一條其他事宜
商標使用許可方(甲方)__蓋章商標使用被許可方(乙方)__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簽字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簽字
商標使用權許可篇十一
許可人: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
被許可人:_________,系依據中國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續的股份有限公司。
鑒于:_________(許可人)獲國務院批準,對其資產進行了重組(以下簡稱“重組”),并作為發起人,依據中國法律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成立了_________(被許可人)。
_________(被許可人)注入重組前屬于_________(許可人)及其下屬企業或單位的主營業務,包括石油、天然氣的勘探和開發、煉油、化工、管道運輸、產品銷售、有關科研機構以及相關的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以下統稱“核心業務”)。_________(許可人)擁有用于核心業務的商標,并愿意將該等商標許可給_________(許可人)使用,且_________(被許可人)有意使用該等商標。
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本合同許可人是_________(許可人)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_________(許可人)本身,以及向_________(許可人)發出關于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托書”的_________(許可人)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本合同項下的商標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已經登記注冊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商標,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的商標(以下統稱“許可商標”)。
3.1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公司依照商標注冊類別在其生產的商品上和提供的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包括但不限于附件所列之使用商品(以下簡稱“許可使用商品”)。
3.2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許可商標,且該等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該等商標。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任何許可商標。
4.1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直至許可商標注冊期屆滿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上述4.1條所述之注冊期后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未到期或未終止使用的商標的許可使用。
本合同雙方同意被許可人可以無償使用本合同項下之許可商標,但被許可人須于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商標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的維系費用。
6.1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使用本合同項下的商標。
(b)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許可商標維系費用。
6.2許可人的義務:
(a)除非經被許可人同意,許可人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亦不得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商標。
(b)承諾并保證本合同項下商標許可的合法性。如果因本合同導致第三人的索賠、訴訟或給被許可人造成任何損失,許可人保證使被許可人免受該類索賠、訴訟和損失的侵害,并就此向被許可人進行賠償。
(c)許可人保證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系許可商標有效性的費用;負責保持許可商標的注冊狀況,不放棄續展注冊,不申請注銷;并依據被許可人的要求,在被許可人要求的國家和地區注冊登記該商標。
(d)本合同簽訂后,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及商標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許可商標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商標申請保護。
6.3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按本合同的規定依法使用許可商標。
(b)有權就許可使用商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6.4被許可人的義務:
(a)非經許可人同意,被許可人不得與第三人就許可商標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
(b)如發生許可商標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事實。
(c)依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向許可人支付許可商標的維系費用。
第7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本合同雙方有義務采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8.1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8.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滿,或_________。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_________。
(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_________。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8.3無論8.1和8.2條如何規定,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商標,并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商標,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商標不再支付本合同第5條所規定之費用。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10.1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0.2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囚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動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1.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1.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8.2(c)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12.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2.2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2.3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2.4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12.5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2.6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傳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雙方通訊地址和傳真號碼如下:
許可人
通訊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被許可人
通訊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若一方更改其通訊地址或傳真號碼,應盡快按本條規定書面通知另一方。
第14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4.1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4.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5條 附則
15.1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5.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