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合同應該怎么制定才合適呢?這里我整理了一些優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最新進口合同 進口貨物合同通用篇一
甲方: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辦理甲方貨物海運進口轉運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在港口為其代辦下列海運進口貨物的交接、國內轉運業務。
貨物來源:
貨卸碼頭:
進口日期:
船名:
提單號碼:
碼頭:
合同號碼:
貨物名稱:
集裝箱數量:
包裝數量:
體積:
2.代理運輸方式為_______,自_______至_______到站(專用線)/港____,交收貨人(全稱)____。
3.甲方同意支付與上述貨物運輸有關的港口費、艙底卸貨費、定額費、勞務費、驗箱費、滯箱費、特殊換單費等。
4.甲方對于貨物運輸的特殊要求如下: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在對外簽訂進出口貿易合同時,應明確規定提單通知人為乙方,并將編制的貨物裝船標志告知乙方。
(1)提單及其他航運單證;
(2)商業發票;
(3)裝箱單;
(4)進口貿易合同;
(5)進口免稅表/許可證/手冊/證明;
(6)報關委托書;
(7)海關、鐵路部門或港務局臨時或特殊要求的其他文件。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報關單證無訛,且單單一致和單貨一致,因單據問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7.甲方委托乙方代為報關、報驗時,須辦理相應的委托手續,并出具書面的授權委托書。
8.貨物體積、重量、件數與托運單不符的或貨物溢短裝、殘損時,轉運用鐵路運輸時,以鐵路部門記載的貨物狀況為準;轉運用公路運輸時,以公路部門出具的公路運單上記載的貨物狀況為準;并以此作為收費依據。
9.由于甲方未及時付清運費及其他相關費用或提供單據不及時而造成貨物運輸延遲或者被乙方留置所產生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10.當發生以下情況時,乙方對于貨物滅失或者損壞不承擔任何責任:
(2)戰爭或者武裝沖突;
(3)搶劫、盜竊等人為因素造成的貨物滅失或者損壞;
(4)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行為、檢疫限制或者司法扣押;
(5)罷工、停工或者乙方雇傭的工人勞動受到限制;
(6)甲方的過失造成的貨物滅失或者損壞;
(7)貨物的自然特性或者固有缺陷;
(8)貨物包裝不良或者標志欠缺、不清;
(9)非由于乙方或者乙方的受雇人、代理人的過失造成的其他原因導致的貨物滅失或者損壞,對于第6款免除責任以外的原因,乙方不負舉證責任。
1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要迅速辦理各項委托事宜。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運輸信息,及時傳遞應返回的運輸單證。乙方對于其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2.凡保險責任只到卸貨港口(庫、場)或者集裝箱拆箱后的貨物,乙方為維護甲方的利益可代為辦理加保手續,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如甲方不同意在港口辦理保險,則應在合同中注明或者在貨物抵港前書面通知乙方。
13.雙方可以約定代理費用的支付方式,或港口費用實報實銷加上代理費用;或采用統一代運包干費率。
代理費率:
(1)散貨:
(2)集裝箱:____標準箱____非標準箱
(3)大件咨詢費:
(4)每件提單起碼費用:
(5)保險費:
(6)其他費用:
14.不屬于代理人代墊費用范圍的海關關稅、檢驗費、國內運輸保險費、運費等費用一律向委托人實報實銷。
15.為了甲方利益,無須經甲方特別授權乙方可以代為支付運費、關稅等費用。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賬單之日起7天內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逾期不付,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保留通過留置貨物或滯留單據來獲得相關補償的權利。
16.甲方在船抵港前將代運預算費用匯入乙方賬戶,多退少補。
17.合同雙方可以依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解除合同。
18.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上海國際航運仲裁院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9.本合同從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天,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可以協商將合同延長____天。合同期滿前,如果雙方中任何一方欲終止合同,需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另一方。
20.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
最新進口合同 進口貨物合同通用篇二
地買址:方:(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
1.貨物:
1.1乙方同意同甲方購買,且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貨物)用于乙方項目。將由甲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貨物外稱的同時也請列出分項價格)。
1.2甲方負責合同貨物的各項工作,由乙方提供必要配合。
1.3雙方同意附件中各項條款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準。
2.價格
附件一。
2.2上述合同總價是固定的。
3.裝運
3.1裝運時間:3.2裝運地:
3.3目的地:
3.4貨運方式:4.付款條款
合同第2.1條確定的合同總價由乙方向甲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4.1預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款項,即人民幣發票。
4.2交貨款:在合同貨物交貨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款項,即人民幣元。甲方同時提供乙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4.3驗收款:在合同貨物驗收后5個工作日內,乙方支付甲方合同總價%的款項,即人民幣元。甲方同時提供乙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5.合同設備的交貨
5.1所有合同貨物應在合同正式生效后_________周內,(此周應為最晚交貨期),由甲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的導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后轉移至買方。
5.2甲方應于交貨日14日之前,通過ems或傳真的方式通知乙方,通知內容包括合同號、合同貨物的名稱、數量、估計總重量與總體積,以及預計交貨日期。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應盡快向乙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5.1合同貨物的檢驗應在貨物運至交貨地點后_________日內在進行。雙方應指派代表參加檢驗。
5.2設備開箱檢驗合格后,雙方簽署驗貨合格證書。
5.3如雙方認可的合同貨物的小缺陷,并不影響貨物性能,雙方仍然簽署驗貨合格證書,但甲方應立即采取措施修復缺陷。
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該報告將作為乙方要求甲方進行更換,修理或補充發貨的有效證據。如果確認為甲方責任,甲方應自費取得補充或替換設備。如果確認為乙方責任,甲方應在收到乙方的通知后盡快向乙方補充或替換設備。
7.不可抗力
7.1如果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臺風、洪水、地震或其他雙方共計為不屬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遲合同的執行,則合同執行相應延遲,延遲的時間等于不可抗力發生作用的時間。
7.2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的發生盡快通過ems或傳真通知另一方。
7.3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后盡快通過ems或傳真通知另一方,并通過航空掛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8.保證與賠償
8.1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提供的貨物是全新并未使用過的。
8.2甲方所提供的合同貨物的免費保修期與原廠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詳見附件。
8.3保修期內,甲方在收到乙方運于至指定地點(費用由買方負擔)的有缺陷貨物后,應盡快將更換貨物自費運至乙方。
8.4如果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條的要求按時交貨,乙方有權以如下方式要求甲方賠償損失:從遲交貨第三周起每周按遲交貨物總價的0.5%(百分之零點五)計,不足一周的時間計為一周。上述賠償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上述賠償不能解除乙方交貨的責任。賠償金的支付將被認為已足額補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因遲交貨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間接損失)。
8.5如果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按時支付合同款。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支付方式為:從規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應付未付合同款額以每日0.5‰(萬分之零點五)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額的5%。
8.6如果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合同執行延遲,則交貨周期相應順延。
9.仲裁條款
9.1所有與合同及合同執行有關的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9.2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9.3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9.4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10.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11.其它
11.1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變更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開透露合同內容,除非事先征得對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將合同提交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則不需對方事先同意。
11.4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2.附件
12.1附件一:合同貨物清單及價格(略)
12.2附件二:原廠商提供的主要部件保修期
甲方(賣方)(公章):_________乙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時間:年月日時間:年月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
最新進口合同 進口貨物合同通用篇三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2.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許________的溢短裝(______%)
3.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
4.總值:_____________________
5.交貨條件_____________
7.包裝及標準
貨物應具有防潮、防銹蝕、防震并適合于遠洋運輸的包裝,由于貨物包裝不良而造成的貨物殘損、滅失應由賣方負責。賣方應在每個包裝箱上用不褪色的顏色標明尺碼、包裝箱號碼、毛重、凈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輕放”等標記。
8.嘜頭: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保險
由________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__險和__________附加險。
13.付款條件
(1)信用證方式:買方應在裝運期前/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在裝船完畢后____日內到期。
(2)付款交單: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
(3)承兌交單: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付款期限為____________后______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____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___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在匯票期限到期時支付貨款。
(4)貨到付款:買方在收到貨物后____天內將全部貨款支付賣方(不適用于fob、crf、cif術語)。
14.單據
賣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銀行議付/托收:
(1)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聯運/陸運提單。
(6)保險單正本一式____份(cif交貨條件);
(7)________簽發的產地證一式____份;
(8)裝運通知:賣方應在交運后_____小時內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給買方上述第____項單據副本一式一套。
15.裝運條款
(1)fob交貨方式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以________方式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數量、金額、包裝件、毛重、尺碼及裝運港可裝日期,以便買方安排租船/訂艙。裝運船只按期到達裝運港后,如賣方不能按時裝船,發生的空船費或滯期費由賣方負擔。在貨物越過船弦并脫離吊鉤以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擔。
(2)cif或cfr交貨方式
賣方須按時在裝運期限內將貨物由裝運港裝船至目的港。在cfr術語下,賣方應在裝船前2天以________方式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發票價值及開船日期,以便買方安排保險。
最新進口合同 進口貨物合同通用篇四
甲方為: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為: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貿易內容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用于生產的____型機械____臺,以及各種其他輔助機械設備,并同時提供各類機械設備所必需的附配件及備用件,以及在生產過程中各種必需的測試儀器。具體的各類機械設備、測試儀器、附、配件、備用件之型號、名稱、規格、數量、價格、包裝要求、交貨期限等,由雙方另行簽訂設備進口合同,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甲方用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所生產的部分產品以及其他商品,或經雙方協商,用____工廠生產的____商品來償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具體的償付商品的名稱、數量、價格、交貨期限等,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償商品供貨合同,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設備進口合同與補償商品供貨合同可合并為補償貿易購銷合同(見附件)。
第二條支付條件與方式
由甲乙雙方對開信用證,即由甲方分期開出以乙方為受益人的遠期信用證,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乙方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證,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甲方用乙方支付補償商品的貨款,來支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當乙方支付的貨款不能相抵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之金額時,其差額部分由乙方用預付貨款方式,在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到期前匯付甲方,以使甲方能按時議付所開的遠期信用證。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的按期付款,是基于乙方按規定開出限期信用證及按規定預付貨款。乙方保證按規定開出信用證及預付貨款。
第三條償付期限
甲方用____年零____個月,分月和商品償付全部機械設備的價款。償還日期自第一批機械設備到貨后約____個月后開始,原則上每月償還的金額是全部機械設備價款的____分之____。甲方可以提前償還,但需在____個月前通知乙方。
在甲方用補償商品償還機械設備價款期間,乙方應按本協議項下的有關補償商品合同的規定,開出以甲方為受益人的足額、限期、不可撤銷,可分割、可轉讓的信用證。
第四條計價貨幣和作價標準
雙方商品均用______幣計價。乙方提供的全部機械設備及所有儀器、附配件用______幣作價,甲方提供的補償商品則按簽訂合同時甲方出口貨物的人民幣基價,以當時的人民幣對______幣的匯率折算為______幣。
第五條利息計算
甲方所開的遠期信用證及乙方所預付貨款的利息應由甲方負擔。雙方議定年利息為百分之______。
第六條技術服務
貨物到達甲方口岸后,由甲方自行安裝,但在主要設備安裝過程中,甲方認為需要時,乙方必須派出技術人員進行現場指導,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在此過程中由于技術上的問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經雙方協調,為完成此項工作,由乙方派出____數量的技術人員。在中國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附加設備
在執行在協議過程中,如發現本合同項下的機械設備在配套生產時需要繼續增添新的機械設備或測試儀器時,可由雙方另行協調,予以增訂。增訂的項目仍應列入本合同范圍之內。
第八條保險
設備進口以后由乙方投保。設備所有權在付清貨款后發生轉移,之后,如發生意外,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向投保人賠付,再按比例退回甲方已支付的設備貨款。
第九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購買補償商品或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商品時,均應按合同條款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并向對方支付該項貨款總值的____%的罰款。
第十條履約保證
為保證合同條款的有效履行,雙方分別向對方提供由各自一方銀行出具的保函,予以擔保。甲方的擔保銀行為中國銀行____分行,乙方的擔保銀行為____國____銀行。
第十一條合同條款的變更
本合同內容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須經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二條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一方或雙方不能履行合同有關條款,應及時向對方通報情況,在取得合法機關的有效證明之后,允許延期履行或不履行有關合同義務,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仲裁
凡是有關本協議或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應提交____國____仲裁委員會按____仲裁程序在____進行仲裁。仲裁適用法律為____國法律。該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是最終的,甲乙雙方均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它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
第十四條文字、生效
本合同用中____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合作,經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申請,獲得批準后,可延期____年或重新簽訂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中國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最新進口合同 進口貨物合同通用篇五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授權乙方以乙方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客戶系由甲方自代,外合同內容系由雙方共同確定。
二、委托內容:委托進口商品的名稱、質量、數量、價格幅度、支付方式、貨幣種類、交貨、包裝、運輸要求。
三、委托方的主要義務:
1、辦理報批手續:在簽訂合同前向乙方提交進口許可證及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2、審核進口合同并簽字確認:甲方對進口合同內容負有審核義務,并在進口合同文本上簽字確認。如認為進口合同與本代理合同不符且不能接受此種不符,應在收到進口合同或在應當知道進口合同內容的三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默認。
3、如進口商品為加工復出口商品,甲方應在開立信用證前向乙方提供相關出口核銷手冊。出口核銷手冊應嚴格按乙方提供的進口合同內容填寫進口料/件合同號及進口料/件的內容。
4、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費用:甲方應按本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及乙方代理進口所需的各項費用,以確保乙方全面履行進口合同的付款義務,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5、支付進口關稅和費用:所有與代理進口有關的關稅(包括增值稅)和費用(包括訂艙、報關、商檢、檢疫、運輸、保險及銀行費用等)均由甲方按規定承擔,如乙方墊付,甲方最遲應于提貨前付清,否則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
6、商檢和檢疫:甲方按規定辦理商檢或檢疫,如發現貨物的品質、數量與進口合同不符,應立即申請第三方權威機構檢驗,出具的檢驗證書及損失證明,直接向責任方或通過乙方向相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因甲方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7、辦理國內運輸:貨到目的港后的一切港口費用由甲方承擔。在接到乙方貨物到港通知后,由甲方自行辦理國內運輸(包括國內運輸保險)。
四、受托方的主要義務:
1、談判并簽訂進口合同:乙方負責進口合同的商務談判并以乙方的名義與外商訂立合同,協助甲方進行進口技術談判,及時將進口合同的執行情況通知甲方。根據自己的技能和判斷,善意、謹慎履行代理職責。
2、申請開立信用證:根據進口合同要求,在信用證付款情況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申請銀行開立信用證及/或修改信用證。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履行付款義務的,乙方有權拒絕申請開證。
3、審核單據:根據進口合同及信用證的規定,審核外商提供的單據(如發票、匯票、提單、及檢驗證書等),如認為符合對外付款條件,及時通知甲方付款。
4、根據進口合同的規定,及時要求外商履行交貨義務。
5、協助甲方辦理政策允許項下的免稅事宜。
五、進口合同價款、費用的計算及支付要求:
1、貨款:合同金額×8.29;
3、國內報關、港雜費理貨費由甲方自行交納
4、稅款:由乙方墊付保證金部分
支付要求:在乙方申請開立信用證以前,甲方必須:預付貨款的__15_%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余款及全部費用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貨物裝運通知后五個工作日內全部付清。
甲方違反前款規定遲延支付或無理拒付,乙方有權留置進口貨物/提單,并按銀行規定收取代墊利息(月息4.5%)和違約金。在經乙方書面通知后三十日內甲方仍不支付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處置進口貨物/提單,變賣所得價款優先補償乙方損失,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損失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六、訂艙、報關與保險:由乙方辦理,甲方支付費用。雙方另有約定或進口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七、對外商的索賠與理賠:
1、甲方對進口合同的執行發生爭議,有權按進口合同的約定直接與外商交涉(包括仲裁或訴訟)。
2、因外商不履行進口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如甲方選擇委托乙方按進口合同的規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甲方應向乙方另行出具書面委托,支付仲裁或訴訟費用并承擔裁判結果。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進口合同導致外商先向乙方索賠的,甲方應承擔裁判結果和乙方參與仲裁或訴訟的全部費用。
八、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按《合同法》及《關于外貿代理制的暫行規定》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其他約定:
1、在客戶及外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情況下,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進口貨物的真實情況,如進口貨物違反國家海關、外匯管理規定,經查實為甲方責任,甲方除應承擔行政機關的經濟處罰,還須承擔乙方經濟及名譽損失,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2、如由甲方自行辦理進口清關手續,甲方須將其指定報關公司的營業執照、外經貿部資格證書復印件、電話、聯系人傳真至乙方審核備案,并負責催收進口報關單正本,以便乙方及時辦理外匯核銷手續。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3、乙方開立信用證后,甲方應在辦妥進口許可證的第一時間把許可證付匯聯交與乙方,在付清貨款及費用后,憑付匯聯正本要求乙方放貨給甲方。
4、進口貨物在倉儲庫內遭受損壞及由此產生的風險、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最新進口合同 進口貨物合同通用篇六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2.數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允許________的溢短裝(______% )
3.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
4.總值:_____________________
5.交貨條件_____________
7.包裝及標準
貨物應具有防潮、防銹蝕、防震并適合于遠洋運輸的包裝,由于貨物包裝不良而造成的貨物殘損、滅失應由賣方負責。賣方應在每個包裝箱上用不褪色的顏色標明尺碼、包裝箱號碼、毛重、凈重及“此端向上”、“防潮”、“小心輕放”等標記。
8.嘜頭: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
10.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保險
由________按發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__險和__________附加險。
13.付款條件
(1)信用證方式:買方應在裝運期前/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在裝船完畢后____日內到期。
(2)付款交單: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
(3)承兌交單: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付款期限為____________后______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____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____________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在匯票期限到期時支付貨款。
(4)貨到付款:買方在收到貨物后____天內將全部貨款支付賣方(不適用于 fob、crf、cif術語)。
14.單據
賣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銀行議付/托收:
(1)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聯運/陸運提單。
(6)保險單正本一式____份(cif 交貨條件);
(7)________簽發的產地證一式____份;
(8)裝運通知: 賣方應在交運后_____ 小時內以特快專遞方式郵寄給買方上述第____項單據副本一式一套。
15.裝運條款
(1)fob交貨方式
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30天,以________方式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數量、金額、包裝件、毛重、尺碼及裝運港可裝日期,以便買方安排租船/訂艙。裝運船只按期到達裝運港后,如賣方不能按時裝船,發生的空船費或滯期費由賣方負擔。在貨物越過船弦并脫離吊鉤以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負擔。
(2)cif或cfr交貨方式
賣方須按時在裝運期限內將貨物由裝運港裝船至目的港。在cfr術語下,賣方應在裝船前2天以________方式通知買方合同號、品名、發票價值及開船日期,以便買方安排保險。
16.裝運通知:
一俟裝載完畢,賣方應在____小時內以________方式通知買方合同編號、品名、已發運數量、發票總金額、毛重、船名/車/機號及啟程日期等。
17.質量保證:
貨物品質規格必須符合本合同及質量保證書之規定,品質保證期為貨到目的港____個月內。在保證期限內,因制造廠商在設計制造過程中的缺陷造成的貨物損害應由賣方負責賠償。
18.檢驗(以下兩項任選一項):
(1)賣方須在裝運前____日委托_________________檢驗機構對本合同之貨物進行檢驗并出具檢驗證書,貨到目的港后,由買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檢驗機構進 行檢驗。
(2) 發貨前,制造廠應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性能和數量/重量作精密全面 的檢驗,出具檢驗證明書,并說明檢驗的技術數據和結論。貨到目的港后,買方將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對貨物的規格和數量/重量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殘損或規格、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保險公司或輪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得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后____日內憑商檢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或拒收該貨。在保證期內,如貨物由于設計或制造上的缺陷而發生損壞或品質和性能與合同規定不符時,買方將委托中國商檢局進行檢驗。
19.索賠
買方憑其委托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書向賣方提出索賠(包括換貨),由此引起的全部費用應由賣方負擔。若賣方收到上述索賠后______天未予答復,則認為賣方已接受買方索賠。
20.遲交貨與罰款
除合同第21條不可抗力原因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議付銀行在議付貨款時扣除,罰款率按每____天收____%,不足____天時以____天計算。但罰款不得超過遲交 貨物總價的____ %.如賣方延期交貨超過合同規定____天時,買方有權撤銷合同,此時,賣方仍應不遲延地按上述規定向買方支付罰款。
買方有權對因此遭受的其它損失向賣方提出索賠。
21.不可抗力
凡在制造或裝船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致使賣方不能或推遲交貨時,賣方不負責任。在發生上述情況時,賣方應立即通知買方,并在____天內,給買方特快專遞一份由當地民間商會簽發的事故證明書。在此情況下,賣方仍有責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加快交貨。如事故延續____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
22.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時該會當時施行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3.通知
所有通知用________文寫成,并按照如下地址用傳真/電子郵件/快件送達給各方。如果地址有變更,一方應在變更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另一方。
24. 本合同使用的fob、cfr、cif術語系根據國際商會《20__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
25. 附加條款
本合同上述條款與本附加條款抵觸時,以本附加條款為準。
26.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____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最新進口合同 進口貨物合同通用篇七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
規格
數量
品牌/商標
其它
二、委托項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與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為_________________(不含稅款及代理費)。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三、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戶。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并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2.甲方應于_______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于_______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________%。
六、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___________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于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并于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后________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_______方負責,費用由_______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為,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為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發布)的規定執行。
十一、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沖突,以本條的規定為準)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最新進口合同 進口貨物合同通用篇八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4.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總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
8.裝船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目的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當局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只。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15年。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_______船級社最高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只。
15.8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賠率。
17.裝船通知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7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于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并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于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后,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23.賠償例外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并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