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公路建設承包合同協議書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篇一
項目名稱: 工程范圍: 建設單位: 承包單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下簡稱甲方),通過的方式將工程項目的施工、完成與缺陷維修授予(以下簡稱乙方)承擔。為強化工程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提高投資效益,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并共同信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及內容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范圍
第二條建設工期 本工程項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總工期為,主要分部、分項工程工期為。
第三條質量目標 本工程項目交工驗收要求達到合格,竣工驗收要求達到合格,分部、分項工程要求達到合格。
第四條工程造價 本合同工程總造價為人民幣圓整(元)。如有變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加經雙方共同協商議定后,按增加工程量的實際工程造價報經上級領導機關及主要領導的核實審批后議定實際增加工程部分的實際工程價款。
第五條工程價款結算
一、在甲乙雙方共同簽訂合同協議書后,在乙方主要施工設備進廠后,甲方須預付給乙方35%的開工預付款。剩余工程款項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進度,三期支付給乙方至工程總價款的95%。剩余5%的工程款甲方預留為工程質量缺陷維修保證金。期滿________年后如未出現工程質量的缺陷,甲方一次性付清給乙方預留的工程質量保證金。
第六條工程管理和工程質量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努力實現本工程項目的質量目標。甲方將根據目標要求進行嚴格的施工管理和質量控制,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將不定期對乙方進行檢查。如發現乙方未履行合同或未全面履行合同,或在施工中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或有未按照工程設計圖紙或施工技術標準施工等其它行為的,甲方將根據有關制度、辦法和本合同有關條款對乙方實行處罰。乙方應建立健全由主要領導負責的全面質量管理體系,嚴格按設計組織施工,努力提高全員質量意識,并嚴格按目標規定的標準要求對工程組織實施。
二、乙方應嚴格按合同確定的開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共同確定的各階段計劃目標及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由于乙方違背雙方共同確認的進度目標要求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經濟損失其責任由乙方自負。
三、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以部頒施工技術規范及部頒《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等做為施工依據和質量檢查標準,未按設計施工和未達到質量標準的返修工程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設計變更、材料代用、質量事故等事宜,按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和甲方制訂的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辦理。由于乙方不按規定申報設計變更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其責任由乙方自負。
五、乙方要加強施工管理,保證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各種材料堆放,施工場地布置必須整齊、合理,嚴禁野蠻施工。提高安全、防災、保險意識,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須滿足安全和防災的要求,消滅不安全隱患,杜絕事故的發生。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材料
一、工程所需各種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購,均不再調差。
二、各種材料進場前必須經試驗合格,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其責任由乙方自負。
第八條驗收
一、工程竣工時,乙方應按部頒《公路工程交(竣)工驗收辦法》、《公路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和甲方有關工程驗收的規定準備技術檔案、交(竣)工資料,并在進行初驗的基礎上向甲方遞交(竣)工報告。
二、甲方在收到交(竣)工報告后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檢查驗收。
三、本工程項目交工驗收要求達到,竣工驗收要求達到,分部、分項工程要求達到。
第九條其它
一、關于施工臨時用電、臨時用地等事宜,均由乙方自行辦理。
二、在工程施工中發生的運輸便道的修建、現有交通設施的改造等費用一律由乙方承擔,必要時甲方可幫助協調,但甲方在協調過程中不承擔任何費用。
三、乙方應加強環境保護和水土保持意識。加強對取、棄土場地和施工現場的整型清理、恢復和管理工作。取土、棄土場需經甲方的同意。雖經甲方同意,但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環境污染或因取土、棄土等原因引起的與外界的所有爭端、索賠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商議解決。
一、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上級領導機關留一份備案存檔。
返
公路建設承包合同協議書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篇二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公路養護承包范圍:
二、承包經費:
按照《壺關縣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方法(試行)》、《壺關縣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和《評分細則》標準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農村公路按400元/年/千米支付養護經費;被評為不合格的,可以扣除標準養護經費的20%-----50%;對于經常不養護,造成嚴重后果或受到上級通報批評的,不發養護經費,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三、承包時間:
20xx年1月1日起到20xx年12月31日。
四、養護經費撥付:
乙方養護質量按縣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甲方檢查評定,根據考核結果按月計酬,累加后分為半年度和年度二次付清養護補助經費。
五、養護質量的檢查和評定
養護質量的檢查和評定,甲方按照《壺關縣農村公路養護與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和《評分細則》標準,每月進行不定期檢查、半年度、年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定期檢查,按考核結果撥付承包款。
六、甲方職責
1、指導和協助乙方的養護工作,為提高乙方養護技術創造條件。
2、組織人員對承包者養護公路進行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
3、協調乙方解決在養護工作中發生的糾紛。
4、撥付承包經費。
七、乙方職責
1、路面保持長年清潔、平整、無堆積物、行車順適、外形無擁包,雨季無積水,無破損。若有毀損,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及時以堅實的砂石及碎石材料修復,確保質量。
2、路肩整潔、平整、無超過15cm長草,無堆積和種植,無路基缺口,路肩順適,邊坡堅固,穩定,無松散坍塌現象。
3、保持邊溝排水暢通。及時養護排水設施和邊溝,確保排水暢通,無堵塞和積水,無邊溝的應逐步開挖完善。
4、因地制宜做好公路兩旁行道樹的綠化管護和栽植,確保行道樹生長良好、美觀、無病蟲害。
5、及時清理塌方,發現重大塌方和水毀等險情時,應立即設立標志,設置路障等防范措施,確保行人和車輛安全,并及時上報塌方情況。
6、經常上路巡查及時阻止和舉報在控制區內建筑、超載、挖掘和侵占公路等違法行為。
7、做好路面病害的防治及處理工作。
8、做好安全生產,上路作業必須穿安全標志服,戴標志帽,嚴格遵守養護作業操作流程,確保人身安全;發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負責。
9、遇有特殊情況時,要服從鄉人民政府的統一調遣和指揮。
八、有下列情況發生時,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不履行合同義務,養護工作轉讓他人。
2、乙方工作不能使沿線群眾滿意的,受上級有關單位通報批評。
3、年度考核不合格。
4、因身體原因不能繼續從事養護承包工作。
5、本合同與上級政策文件不相符的,按上級政策規定需要解除合同。
九、工作日和工作時間
養護承包人員每周每月必須安排足夠時間進行養護。養護以路面平整、邊溝排水暢通、路基無雜草、無堆積物、行車順適、外形無擁包,雨季無積水為標準。對公路養護工作認真負責,每次檢查考核達標的,年終給予一定的獎勵。
十、嚴格遵守養護作業操作流程,確保人身安全。 乙方應嚴格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的規定,嚴格按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在承包期內承包人的生產安全、人身安全、意外傷害處理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一、養護工具、材料由乙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雙方自簽字之日起本合同即生效,合同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二○○八年 月 日
公路建設承包合同協議書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篇三
乙方:
為了確保 公路工程任務的順利完成,確保工程質量和工程進度,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本工程的施工任務承包給乙方。為明確雙方相互權利、義務以及經濟責任,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1、工程名稱: 。
2、工程地點: 。
3、承包范圍和內容:
3.6公里,路基寬度5.5米,路面寬度4.5米,路面結構為水泥混凝土路面。
(2)承包內容:
本工程建設內容包括:整修路基,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層,培路肩。
4、承包方式:本站
(1)本工程實行單價承包,工程計量以監理檢驗合格并簽認范圍內的實際完成工程量計算。工程中所發生的人工、材料、機械設備等各項費用均已包含在承包單價之中。
(2)工程承包單價為含稅單價,稅款由乙方向有關稅務部門交納,或由甲方向有關部門代交,但費用將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3)工程價款為按招標確定的單價乘以實際完成水泥混凝土路面工程量計算。
第二章 工程期限
1、本項工程自簽定合同之日起,于20xx年6月10日開工,至20xx年8月10日結束。
2、乙方進場后,甲方將不定期考核乙方工程完成情況。如因人工、機械數量不足而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增補。乙方進場后要服從甲方技術人員及各職能部門的領導。
3、凡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工程工序排布需要以及自然因素(如下雨)造成的停工均屬正常停工。
4、乙方所拉運的材料應滿足工程的質量要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拉運的質量不合格的材料,其費用不得結算。
第三章 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乙方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做到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負責檢查消除施工現場所有安全隱患,做好防火、防洪、現場安全操作等工作。
2、加強施工現場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措施,按照業主及監理的要求做好各項工作,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3、施工場地嚴禁賭博、吸毒、販毒、偷盜、斗毆等違反社會治安活動。
第四章 雙方義務
1、甲方合同義務
(1)甲方負責施工過程中的技術交底、指導、質量檢測及工程測量工作。幫助乙方協調與監理單位及當地有關部門及群眾的關系。幫助乙方辦理開工報告等手續及其它需要甲方解決的問題。
(2)甲方現場技術人員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3)依照約定支付乙方工程款。
2、乙方合同義務
(1)按照施工圖及相關工程質量標準要求從事工程項目建設,按時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確保工程質量合格。
(2)服從甲方派出的各級管理人員的管理,執行工程建設的各項規范標準。
(3)乙方在施工期間食宿自理。
第五章 工程款結算方式
1、本工程實行單價承包。合同單價為 元/平方米。其中,整修路基 元/平方米,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層 元/平方米,培路肩 元/米。工程結算價款以檢驗合格的實際完成工程量乘以合同單價計算。
2、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乙方及時進入施工現場開工后,甲方先期支付15%工程預付款,以后根據完成工程的形象進度,可逐步預借不大于完成工程造價的10%作為乙方生活費和工程款費用。待該項工程全部完成后,經甲方有關技術人員會同監理人員驗收符合本項工程所應達到的質量要求后,甲方支付全部工程款項。
第六章 糾紛解決辦法
甲、乙雙方發生經濟糾紛時,應按合同條款本著友好、諒解的原則協商解決。
第七章 附 則
1、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到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質量保修期滿結清工程款后自行終止。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3、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將視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 (簽章)
法人 或 授權代理人:
乙方:(簽章)
法人 或 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公路建設承包合同協議書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篇四
工程項目名稱:
委?? 托?? 方:
服?? 務?? 方:
建設單位:
項目管理單位:
根據國家及地方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對第二條中所明確的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項目管理服務,并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詞語定義
1.1業主: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項目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2項目管理單位:在協議中約定的,具有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相應資質的和獨立法人資格的,接受業主單位委托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項目經理:企業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5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代理單位:指受發包人的合法委托,以發包人的名義代理實施項目或項目部分內容發包工作,并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承包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項目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8造價咨詢單位:指業主委托的負責本工程造價咨詢并取得相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工程:指業主和管理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0項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單位為進行建設項目籌建、建設、聯合試運轉、驗收總結等工作發生的管理費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項起至工程設計完成止的階段。
1.12施工準備期:自施工圖設計開始起至簽發開工令為止的階段。
1.13施工實施期:自工程開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為止的階段。
1.14竣工驗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提出交工至發包人組織驗收通過為止的階段。
1.15造價咨詢:指具有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受發包方的委托對工程項目進行造價控制的活動。
1.16施工監理:指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控制的監理活動。
1.17管理期限:協議書中約定的服務期限。
1.18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圖紙:指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文字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1合同關系:指發包方和承包方通過合同(協議)來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平等關系。
1.22管理關系:指管理單位按業主授予的權力對被管理單位實施的管理。
1.23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4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5工程項目總投資:指完成工程項目所發生的價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費、設計費、勘察費、配套增容費、建安工程投資(包括設備)、二次精裝修費、工程預備費等。
1.26項目建設周期:指從項目的立項至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時間。
1.27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項目全部任務,經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組織驗收的活動。
1.28竣工結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交工之后,向發包方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的活動。
1.29竣工決算:指建設項目竣工后,由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情況說明書的活動。
1.30竣工備案:建設單位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有關法規向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的活動。
1.31聯動試車:指新建企業或新增加生產工藝過程的擴建企業在竣工驗收前,按照設計規定的工程質量標準,進行整個車間的有負荷或無負荷聯合試運行。
1.32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33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5小時或天:本合同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36審計:由國家規定的審計所或部門免費對工程各項費用的合法性進行審核的活動。
1.37項目管理月報:由項目管理單位按月向業主報告工程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發包方指定單位分包部分工程內容。
1.40竣工資料:指在協議中約定或按國家有關規定,承包方應當提供的有關工程的資料(包括書面、電子、影像資料)。
1.41重大變更:指業主或由于客觀原因改變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增減建設規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設或提前或推遲3個月以上實施的行為。
1.42業主代表:業主派出的授予處理工程項目建設相關事務的全權代表。
第二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項目管理合同;
2、?附件: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和職責(若分列);
第三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筑面積:
項目建安總投資(暫):
第四條? 項目管理服務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領導下實施項目管理,提供全過程建設管理和咨詢服務。
乙方派出由項目經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程師等組成的項目管理班子從對工程前期、施工階段、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諸階段,根據甲方確定的項目功能定位、建設標準、設計方案、投資規模等進行計劃、組織、控制和協調等管理和專業咨詢服務。
第五條 項目管理的依據
1、?項目管理合同文件;
2、?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政府部門的批準文件;
3、?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合同文件;
4、?經業主批準的項目管理計劃書;
5、?與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法規、規范、驗收標準。
第六條 乙方管理內容和職責
6.1總則
乙方在簽訂合同后一個月內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項目管理計劃書,主要包括擬達到的項目管理目標、項目概況、項目管理組織機構、項目實施總進度及節點實施計劃,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和方法,擬采用的相應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
6.2項目建設策劃
6.2.1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列出項目建設流程。
6.2.2制定項目建設的輪廓計劃。
6.2.3進行甲、乙雙方工作界面及職責的劃分。
6.2.4計算關鍵線路和關鍵節點的工作時間。
6.2.5對關鍵節點工作進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議。
6.3項目建設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
6.3.1辦理立項階段市政配套征詢。
6.3.2辦理項目初步設計審批手續,初步設計文件報送有關土地、規劃、消防、通訊、環保、環衛、衛生防疫、交通綠化、勞動保護、人防、抗震、監測、工務所、上水、電力等部門審批。
6.3.3按工程開工條件要求辦理施工場地,申辦臨時用水、用電、建筑紅線、水準點等手續。
6.3.4選擇符合資質的專業監測單位進行地下管線監測。
6.3.5協助甲方審核監測合同及費用。
6.3.6申報地下管線監測保護,辦理“綠卡”。
6.3.7申領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
6.3.8聯系與規劃部門做好基地紅線測放。
6.4組織、協調管理
6.4.1聯系、協調與項目有關的部門和社會配套單位的關系。
6.4.2對勘察、設計、施工等招標代理工作進行監督、協調,為招標工作順利開展提供相關資料。
公路建設承包合同協議書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篇五
委 托 方:
服 務 方:
建設單位:
項目管理單位:
根據國家及地方頒布的有關法律、法規及條例,結合工程的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托乙方對第二條中所明確的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項目管理服務,并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 詞語定義
1.1業主: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項目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2項目管理單位:在協議中約定的,具有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相應資質的和獨立法人資格的,接受業主單位委托的當事人或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3項目經理:企業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5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6代理單位:指受發包人的合法委托,以發包人的名義代理實施項目或項目部分內容發包工作,并具有相應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承包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項目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項目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或取得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8造價咨詢單位:指業主委托的負責本工程造價咨詢并取得相應工程造價咨詢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9工程:指業主和管理單位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0項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單位為進行建設項目籌建、建設、聯合試運轉、驗收總結等工作發生的管理費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項起至工程設計完成止的階段。
1.12施工準備期:自施工圖設計開始起至簽發開工令為止的階段。
1.13施工實施期:自工程開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為止的階段。
1.14竣工驗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項目全部任務,提出交工至發包人組織驗收通過為止的階段。
1.15造價咨詢:指具有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受發包方的委托對工程項目進行造價控制的活動。
1.16施工監理:指工程施工階段監理單位對工程質量、進度、投資、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控制的監理活動。
1.17管理期限:協議書中約定的服務期限。
1.18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20圖紙:指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文字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21合同關系:指發包方和承包方通過合同(協議)來約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的平等關系。
1.22管理關系:指管理單位按業主授予的權力對被管理單位實施的管理。
1.23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24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5工程項目總投資:指完成工程項目所發生的價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費、設計費、勘察費、配套增容費、建安工程投資(包括設備)、二次精裝修費、工程預備費等。
1.26項目建設周期:指從項目的立項至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時間。
1.27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項目全部任務,經驗收合格,由發包人組織驗收的活動。
1.28竣工結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交工之后,向發包方進行的最終工程價款結算的活動。
1.29竣工決算:指建設項目竣工后,由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報表和竣工財務情況說明書的活動。
1.30竣工備案:建設單位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依照有關法規向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竣工驗收備案的活動。
1.31聯動試車:指新建企業或新增加生產工藝過程的擴建企業在竣工驗收前,按照設計規定的工程質量標準,進行整個車間的有負荷或無負荷聯合試運行。
1.32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33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5小時或天:本合同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36審計:由國家規定的審計所或部門免費對工程各項費用的合法性進行審核的活動。
1.37項目管理月報:由項目管理單位按月向業主報告工程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發包方指定單位分包部分工程內容。
1.40竣工資料:指在協議中約定或按國家有關規定,承包方應當提供的有關工程的資料(包括書面、電子、影像資料)。
1.41重大變更:指業主或由于客觀原因改變工程的主要使用功能、建設地點、增減建設規模15%以上,分期或合并建設或提前或推遲3個月以上實施的行為。
1.42業主代表:業主派出的授予處理工程項目建設相關事務的全權代表。
第二條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本項目管理合同;
2、 項目管理的工作內容和職責(若分列);
第三條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建筑面積:
項目建安總投資(暫):
第四條 項目管理服務方式
本工程由甲方委托乙方并在甲方領導下實施項目管理,提供全過程建設管理和咨詢服務。
乙方派出由項目經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工程師等組成的項目管理班子從對工程前期、施工階段、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諸階段,根據甲方確定的項目功能定位、建設標準、設計方案、投資規模等進行計劃、組織、控制和協調等管理和專業咨詢服務。
第五條 項目管理的依據
1、 項目管理合同文件;
2、 與本工程建設有關的政府部門的批準文件;
3、 與本工程有關的其它合同文件;
4、 經業主批準的項目管理計劃書;
5、 與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法規、規范、驗收標準。
第六條 乙方管理內容和職責
6.1總則
乙方在簽訂合同后一個月內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和甲方基本要求的項目管理計劃書,主要包括擬達到的項目管理目標、項目概況、項目管理組織機構、項目實施總進度及節點實施計劃,項目管理的主要內容和方法,擬采用的相應措施以及主要工作的管理流程等。
(一)工程前期
6.2項目建設策劃
6.2.1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列出項目建設流程。
6.2.2制定項目建設的輪廓計劃。
6.2.3進行甲、乙雙方工作界面及職責的劃分。
6.2.4計算關鍵線路和關鍵節點的工作時間。
6.2.5對關鍵節點工作進行描述和控制措施提出建議。
6.3項目建設前期工作及市政配套的管理
6.3.1辦理立項階段市政配套征詢。
6.3.2辦理項目初步設計審批手續,初步設計文件報送有關土地、規劃、消防、通訊、環保、環衛、衛生防疫、交通綠化、勞動保護、人防、抗震、監測、工務所、上水、電力等部門審批。
6.3.3按工程開工條件要求辦理施工場地,申辦臨時用水、用電、建筑紅線、水準點等手續。
6.3.4選擇符合資質的專業監測單位進行地下管線監測。
6.3.5協助甲方審核監測合同及費用。
6.3.6申報地下管線監測保護,辦理“綠卡”。
6.3.7申領臨時用地規劃許可證。
6.3.8聯系與規劃部門做好基地紅線測放。
6.4組織、協調管理
6.4.1聯系、協調與項目有關的部門和社會配套單位的關系。
6.4.2對勘察、設計、施工等招標代理工作進行監督、協調,為招標工作順利開展提供相關資料。
6.4.3協調勘察、設計工作,努力使設計成果符合項目的功能要求和滿足甲方使用要求。
6.4.4組織或協助主管單位召開本工程擴初設計審批會。
6.4.5組織設計優化設計,及時將各方審核意見、專家咨詢意見以及甲方使用意見提供給設計單位,對項目設計進行優化。
6.5合同管理
6.5.2組織合同談判。
6.5.3協助甲方對合同條款的最終確認。
6.5.5主持合同爭議的協調,配合合同爭議的仲裁或訴訟。
6.6工程投資管理
6.6.1協助業主審核支付申請。
6.6.2審核各相關合同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6.6.3協助業主組織設計單位、造價咨詢機構對工程概算進行審核。
6.7工程進度管理
6.7.1按照甲方對總工期的要求,制定分階段工程進度計劃,督促檢查落實各階段各單位進度實施情況。
6.7.2制定項目總進度網絡計劃,確定控制節點,提出控制計劃目標。
6.7.3嚴格按計劃進度進行動態管理,一旦發現進度脫期趨向,及時查明原因,并采取相應的積極措施予以調整,確保總工期如期完成。
6.8工程質量管理
6.8.1根據甲方意圖指定工程質量目標,并制定相應的分解目標,提出相應措施,貫徹到相應的合同中。
6.8.2督促相關單位制定相應的質保體系,及達到相應目標的對策措施。
6.8.3監理質量管理部門并落實具體人員和措施。
6.8.4組織各類質量檢查和驗收。
6.8.5組織工程竣工備案各項工作。
6.9文物古跡
本項目實施工程中發現文物古跡,乙方有責任督促施工單位保護,并及時報告甲方,不得私自處理。
(二)施工階段
6.10施工準備
6.10.1辦理施工圖委托審核手續,并將審核意見及時反饋給甲方和設計單位。
6.10.2審查施工單位資質、考察施工單位實力。
6.10.3對施工、監理招標代理工作進行監督、協調,為招標工作順利開展提供相關資料。
6.10.4審查施工合同條款,報甲方審定。
6.10.5辦理監理登記證、工程施工許可證及質監、安監報建手續。
6.10.6督促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圖設計技術交底,審查簽發交底會議紀要。涉及工期費用、建設標準或使用功能的應報甲方認定。
6.10.7審查監理單位編制的建設監理規劃,督促監理單位按審批的規劃。
6.10.8督促監理單位審查施工組織設計。
6.10.9按規定協助甲方辦好項目及人員保險。
6.10.10協助業主辦理開工儀式的有關事宜。
6.11施工實施
6.11.1督促監理單位做好建筑灰線驗收。
6.11.2審查設計修改文件,涉及費用、建設標準的報甲方同意。
6.11.3審查監理單位編制的建設監理實施細則,督促監理單位按審批的細則開展工作。
6.11.4負責合同條款的解釋(有經濟條款需得到甲方認可)。
6.11.5審核、合同條款的修改和補充(有關經濟條款需得到甲方認可)。
6.11.6審核合同的索賠和反索賠(提出索賠報告、報甲方個審定)。
6.11.7處理合同糾紛(有關經濟糾紛的處理意見需得到甲方認可)。
6.11.8根據業主要求對未計價材料提出產品的標準和檔次要求。
6.11.9協調各獨立承包單位,市政配套單位及甲供設備材料供應單位的進退場時間以及相應的施工周期,合理安排交叉施工順序。
6.11.10收集有關實際工期的詳細記錄,定期向甲方提供進度分析報告。
6.11.11審核有關單位提出的工期索賠報告。
6.11.12做好甲供設備、材料的質量預查,按質量標準要求組織驗收后提供給相關單位使用。
6.11.13定期向甲方提交工程質量情況報告。
6.11.14組織各單位工程的質量驗收。
6.11.15參加處理工程質量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報甲方備案并督促和檢查事故處理方案的實施。
6.11.16協調施工總平面布置,為各獨立施工單位能夠按時進場施工提供現場條件。
6.11.17督促、檢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健全,協助甲方個與其簽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協議,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6.11.18定期組織檢查安全生產措施落實情況。
6.11.19參加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督促、檢查相關單位做到“三不放過”原則。
(三)竣工驗收及交付使用
6.12竣工驗收
6.12.1組織參建單位進行工程竣工驗收,辦理項目竣工備案。
6.12.2督促監理審核竣工圖及工程施工竣工資料。
6.12.3組織工程聯動試車。
6.12.4辦理規劃、消防、通訊、環保、環衛、衛生防疫、交通、勞動保護、人防、上水、電力、檔案、房產證、氣象、靜電監測等竣工、報驗備用手續。
6.12.5協助業主進行竣工決算。
6.12.6配合業主開展項目審計工作。
6.12.7按有關要求整理竣工資料、拍攝工程錄像。
6.12.8資料歸檔。
第七條 甲方職責
1. 資金落實
負責本工程建設資金的落實,按合同規定和工程進度要求,按期核定、確保工程款、材料設備采購款和市政配套費及本工程中發生的各類行政主管部門所收的各項費用等及時到位,并支付給本工程各施工、供貨承包單位和其它合同單位。
2. 確定功能定位和設計方案
由甲方負責確定項目功能定位,經設計招投標后由專家評議提出中標建議,由甲方最終確定設計中標方案,并對擴大初步設計的優化內容、建議標準予以確認。
3. 確定施工總承包單位
4. 主要設備材料確定
5. 了解、掌握工程進度情況
6. 工程驗收
7.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現場辦公條件和與項目
管理相關的技術資料。
8. 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按期支付項目管理費。
第八條 服務班子的組成
乙方人員由 為項目經理,并配備具有一定實踐經驗的人員組成工作班子,名單在項目管理計劃中明確,進行本工程的項目管理,根據工程進度逐步到位隨時進行補充調整,乙方人員如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更換。
第九條 服務期限
自項目立項報建至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資料歸檔止,時間自 至
第十條 服務的費用與支付
1、本工程項目管理暫按 元工程項目總投資為計費基數,項目管理費率為 ,項目管理酬金為 萬元(大寫: 萬元)。
2、建安總投資主要包括:建筑安裝工程費、估算土地費、配套增容費、綠化景觀費、工程預備費等。建安費包括:土建及建筑工程設備費、二次裝飾費等。工程建安投資以批準的可行性報告中有關費用之和為準,屆時按本條第一款費率進行調整。
3、乙方暫履行本合同期間,凡屬乙方范圍之內的工作所產生的勞務費、工資、獎金、津貼、個人保險、車輛使用費等均由乙方自行負擔。
4、支付給政府管理部門及與工程有關的費用,如設計、施工招標管理費,施工招標代理費、監理費、設計費、設計方案補償費,設計、施工招標過程中的會務費,工程竣工資料編制費,增補曬圖費,市政配套費與之相關的辦證費、質監費、工程和相關人員的保險費,由乙方代甲方辦理的設備材料采購時所發生的報關、稅金、保險、倉儲、商檢、國內運輸等費用以及應甲方要求,乙方參加供設備材料的調研和談判活動所發生的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5、乙方在承擔本工程項目管理工作期間范圍之內不應獲取超出本合同范圍外的與本項目相關利益的收入。尤其不得借項目管理的工作,牟取不利于甲方利益的收入。
7、由于甲方原因增加乙方工作量,如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工程的重大變更,建設規模或建設標準的調整而導致乙方工作量的大幅度增減,根據實際工作量的增加,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8、如項目管理組提出合理化建議確實產生經濟效益,甲方給予所產生經濟效益的30%作為獎勵。
8.1“合理化建議”:是指乙方在項目管理過程中,運用本公司的資源、技術或專利等對甲方認可的第三方提供的技術成果進行優化,經論證是可行的,且不影響工程使用,不降低工程標準,經甲方審核采用的意見、建議、技術成果等。
8.2“合理化建議”采納后,經實踐證明達到了優化的目的,且經對原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費、運行費等的計算,與新方案需甲方所支付的工程費、運行費等的計算比較,而為甲方節省的費用,并經甲方審核認可。
8.3操作實施辦法:合理化建議實施后,由提出合理化建議的乙方向甲方報告,將合理化建議的內容、產生、形成過程的文件以及產生效益的計算書作為附件一同報甲方,經甲方審核認可后,其中節省費用的15%以項目管理費的支付方式支付給乙方。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如逾期未支付工程項目項目管理費按每逾期一天支付應付項目項目管理費的萬分之五違約金。(上級撥款逾期日期不計在內)
2、乙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對本協議第二條條款,應對所造成的實際損失承擔責任,賠償額為該分享損失費某項目管理費率-稅金。
3、除非甲乙雙方協議將合同中止,或因乙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否則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后,乙方應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在24小時內向甲方代表通報受害情況,即使會同甲方和施工等單位研究搶險,修復方案,測算損失、清理、修復的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7天向甲方報告一次受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受害處理提供必要的條件。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及施工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承擔。
2、人員傷亡由所屬方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施工方設備、機械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施工方承擔。(由甲方在與施工方的合同中明確)
4、所需清理修復工作的責任及費用由甲方、乙方和施工方岑別承擔。(乙方承擔相應比例的項目管理費)
第十三條 其他
1.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終止
本合同自施工總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保修期滿,且雙方工程款項結清之日起終止。
3.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和附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正本肆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貳份,副本貳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公路建設承包合同協議書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篇六
甲方:(建設單位)
乙方:(承建單位)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西充縣仙林鎮黃楝坪村道公路建設
工程地點:西充縣仙林鎮黃楝坪村合同樁號:
工程數量及內容:全長5.2公里。
1.2合同價款:小寫:208萬元整。 大寫:貳佰零捌萬元整。
1.5質量等級:合格
第二條:合同段內施工圖設計主要工程量清單等施工文件由甲方提供
第三條:駐工地代表
3.1甲方駐工地代表:張瑜
3.2乙方駐工地代表(項目負責人): 楊春榮
3.3乙方代表易人,應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條:甲方一般義務和責任
4.1開工前向乙方進行設計交底,在現場向乙方交待路線走向,路線起、止點,說明構造物位置等并提供相關圖紙。
4.2對乙方在“安全、質量、進度、造價”四方面進行全面管理,及時召開生產調度會,解決施工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乙方一般義務和責任
5.1對合同段內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復核,并在進場3天內將復核結果書面通知甲方代表。
5.2在合同有效期內,應按合同要求精心組織實施合同工程,接受甲方委托監理進行監理,為其開展監理工作提供方便,向監理提供完整原始記錄、自檢記錄等資料。
5.3對已竣工和工程在未進行驗收并交付甲方之前進行維修保護。
5.4堅持掛牌施工,文明施工,確保施工場地及行人和行車的安全,做到工完料完,場地復原。
5.5施工用電、用水及通訊等由乙方自理。
第六條:進度計劃及工期
6.1乙方在開工前兩天向甲方提交開工報告甲方批準后方能開工。
6.2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及監理單位提交施工組織文件、工程進度計劃、施工方案等文件,乙方應按批準方案進行施工。
6.3暫停施工:乙方未按合同有關條款正確施工時,甲方有權暫停施工,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工程質量與檢驗
7.1由監理單位及甲方進行質量管理與查驗,所有分項工程只有經甲方施工人員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或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返工后應重新要求驗收,直至合格。
7.2主要材料采購、運輸、質檢
筑路材料必須在甲方指定地點或單位購買,數量及質量以甲方查驗為準,未經驗收的材料不能進入施工場地。
7.3天然砂粒、水泥等主要材料,乙方必須按預算數量使用,不得節約,節約材料甲方有權按預算價格從乙方承包價款中扣回材料費。
第八條:合同價款支付
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等保修期滿后無質量問題時一次性付清。
第九條:竣工
9.1工程驗收:乙方在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并且合格地自檢和按《公路工程竣工驗收辦法》規定的內容編制好竣工圖表資料(作為被驗收內容)和準備好總結材料后,可提出書面請驗報告,甲方在收到驗收報告后及時組織交工驗收。
第十條:違約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各項義務或發生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若發生違反工程質量和延遲工期等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安全施工
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由此發生的全部費用。
第十二條:本工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非法分包,并嚴禁倒手轉包。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一份。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公路建設承包合同協議書公路路基工程承包合同篇七
發包人: (下稱甲方)
承建方: (下稱乙方)
甲方為了完成村通鎮砼硬底化道路及搞好生態文明村建設,把該村砼道路工程發包給乙方承建,依現有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地點:
二、工程規模及質量要求:
1. 工程全長約2.3公里,混凝土路面寬度4米,厚度為0.18米,結算時以實際完成工程量為準。
2.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施工規范進行施工。
3. 該路按現狀必須用機械及人工平整,才能進行砼路面施工砼強度為c30。
三、資金來源:移民年度專項資金。
四、工程造價及付款:
1. 工程造價:該工程按20xx年《廣東省市政工程計價辦法》及《廣東省市政工程綜合定額》,結合當地造價部門公布的主要材料市場單價及材料實際動距交由縣財政局審核中心結算價。
2. 付款方式:乙方工人進場,甲方先付備料款27萬元,不足部分由乙方帶資施工,待項目專項資金到位,甲方要及時把資金轉給乙方。
五、承包方式:
甲方以包工包料開工將道路全部工程承包給乙方建設,乙方承建工程中所需的人員、機械、材料等均由乙方負責。
六、工程材料購置:
水泥用有出廠合格的32.5r普硅“建霸”牌水泥,碎石2-4cm,砂用海南中粗砂。
七、工程開、竣工時間:
合同簽訂后10天動工40天內完成全部工程量,如屬甲方原因影響,完工時間可相應順延。
八、工程驗收:
工程竣工兩天內,乙方必須通知甲方及有關人員進行丈量驗收。
九、雙方職責:
1. 甲方職責:
①必須提供搭設臨時設施及材料堆放場地。
②處理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不良現象,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③負責路面鋪草,以便乙方淋水養護,保證工程質量。 ④負責接通水、電到工地,水電費由乙方負責。
⑤負責規劃拆除道路障礙物。
2. 乙方職責:
①按照合同要求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②要安全施工,出現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
③負責工程中的水電費用。
十、其它:
1.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在實施中協商解決。
2. 本合同從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甲方代表:
乙方: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