奮斗是一種追求進步和成長的力量,它可以塑造我們的人生價值和意義。怎樣培養堅韌不拔和不怕困難的奮斗精神?最后,我們將為大家分享一些關于奮斗的電影和音樂,希望能給大家帶來積極的能量和鼓舞。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一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凌晨,__________酒樓雇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人斗毆誤將在酒樓就餐的__________打傷,造成__________右眼永久性失明。事件發生后,肖__________等四人潛逃至今下落不明。經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甲乙丙三方就__________傷害賠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就甲方被誤傷致殘一事,乙方認為除直接肇事者外,自身也有一定責任,并愿就甲方受傷致殘一事予以賠償。
二、乙方的賠償金額總數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主要為醫療費、傷殘賠償金及被撫養人生活費等??紤]到乙方的具體情況,甲方愿放棄其它賠償要求。
三、乙方付款方式為:全部現金付款。本協議生效后,六月底以前向甲方交付現金_____萬元,其中五天內先付_____萬元(含以前已交付部分),余下_____萬元六月底前付清。七月_____日前付_____萬元,八月_____日前付_____萬元,九月_____日前付完最后_____萬元。逾期未付,乙方應承擔未付部分的違約金每日千分之一。
四、丙方作為乙方的物業管理單位自愿擔保本協議的執行。
五、乙方賠償后,甲方將不再就此事提起訴訟。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六、乙方及擔保人有權追究本案幾名肇事者的民事責任。但乙方是否追究,不影響本協議執行。
七、本協議經甲方簽字,乙、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人民調解委員會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二
當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申請人:___,男,____年_月_日出生,漢,現住__市__區__鎮__村_組。職業:__廠操作工。
被申請人:___,男,____年_月_日出生,漢,現住__市__區__鎮__村_組。職業:__廠經營者。
糾紛簡要情況:____年__月__日晚7時左右,___在__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后果,并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_萬余元。___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___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由___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
2)___一次性補償___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及就業補助金合計_萬_仟元;
3)___與___即日起終止勞動關系及工傷保險關系。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___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___現金_萬_仟元。2)在____年__月__日前,由___為___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簽名)
__年__月__日(人民調解委員會印)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三
糾紛的主要事實和爭議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糾紛一案,各方當事人自愿申請________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經審查,本案符合人民調解委員會受理調解,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下兩方自愿達成如下的協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協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受法律保護,各方當事人應當按照協議自覺和及時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否則將承擔法律后果。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由兩方當事人、調委會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申請人(簽名)__________被申請人(簽名)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調解員:________________記錄員: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四
申請人:劉_________(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被申請人:哈_______(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糾紛簡要情況:20xx年xx月xx日晚7時左右,申請人劉_______在被申請人哈_______開辦的._______拉絲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后果,并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_______余元。哈_______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劉_______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由哈_______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_________元;。
3.劉_______與哈_______即日起終止勞動關系及工傷保險關系。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
2.在20xx年xx月xx日前,由哈_______為劉_______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________。
調解員(簽名)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五
當事人:
蘭花玉(繼母,繼承人),女,年月日生,漢族,現住上海市區路弄室。
佘敏方(繼子,繼承人),男,年月日生,漢族,現住上海市區路弄室。
佘亦藍(繼女,繼承人),女,年月日生,漢族,現住上海市區路弄室。
原西北工業學院畢業、1995年元月退休于解放軍工廠的佘茂林(蘭花玉丈夫、佘敏方和佘亦藍父親),20xx年11月18日過世。佘茂林生前所立自書遺囑內容包括:一是安葬費、工作單位有關補助,均由蘭花玉領去;二是大光路58號29幢208室歸佘敏方,但須交15萬元于蘭花玉以作補償;三是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可讓蘭花玉居住到過世后歸還,否則應按房價升值和原有購房出資比例,扣去其用于我治病費用后分給蘭花玉全權處理;四是我原工作單位有關對老職工福利分房的處理,由蘭花玉與佘敏方、佘亦藍共同商議處理。
現三方當事人對如何落實被繼承人佘茂林遺囑意見有悖,請求居委會等有關調解組織給予調解。調解人員指出,首先,該遺囑形式要件構成齊全,內容大部合法有效。其次,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由于權利人系佘敏方和佘茂林外孫,并非佘茂林生前合法財產,遺囑人無權處分,該條內容應屬于無效。再次,安葬費、遺囑人原單位有關補助,亦不是遺囑人生前合法財產,而且遺囑只說“領去”,并沒有明確權屬處置。
經居委會等調解組織主持,三方當事人遵循互諒互讓精神,根據被繼承人佘茂林遺囑和繼承法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三方共同遵行:
一、被繼承人的`喪葬補助費、撫恤金、補助費以及被繼承人原單位有關補助或者其他不可預見補貼,均由蘭花玉領取并歸蘭花玉所有。
二、大光路58號29幢208室房屋產權歸佘敏方所有,蘭花玉和佘亦藍應當協助佘敏方辦妥變更登記手續,所需各項費用由佘敏方承擔,佘敏方支付15萬元人民幣給蘭花玉以作補償。
三、盡管遺囑人對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遺囑處分無效,但佘亦藍仍自愿支付給蘭花玉人民幣3萬元補償,以表達誠意。該3萬元人民幣補償支付后30日內,蘭花玉搬出該房屋。
四、遺囑人佘茂林所述其原單位福利分房的期權,如果原單位能夠兌現,由蘭花玉、佘敏方、佘亦藍三人均等出資購買,產權按份共有,各占三分之一,如果出售亦按該比例分割出售所得。
五、如被繼承人還有其他未列入遺囑的遺產,一經發現均由蘭花玉自行處理和所有,與佘敏方、佘亦藍無關。但如果辦有關手續需要時,佘敏方、佘亦藍應當給予協助。
以上遺囑繼承分割,三方當事人再無其他爭議,主持調解的居委會等調解組織予以支持。三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將此協議書申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確認。
蘭花玉(簽章)20xx年月日。
佘敏方(簽章)20xx年月日。
佘亦藍(簽章)20xx年月日。
調解組織1(簽章)20xx年月日。
調解組織2(簽章)20xx年月日。
調解組織3(簽章)20xx年月日。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六
當事人甲:
當事人乙:
當事人丙:
當事人丁:
___年___月___日,村民劉甲、孟乙發現本村村民高丙家的大黃牛拴在一片空地里(系高丙家的`空宅基地)正在睡覺,他們便把一串500響的鞭炮系在牛的尾巴上,然后點燃鞭炮,牛受到驚嚇,掙脫繩索,橫沖直撞。婦女黃丁去鄰居家串門,躲閃不及,被牛撞倒,致右胳膊骨折。經醫院治療痊愈,但花去醫療費、護理費等共8000元,因病休息90天,經鑒定為十級傷殘。5月10日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召集當事人進行調解,經過依法、公正、自愿協商特達成協議如下:
一、牛是高丙家的,但高丙將牛拴在自家的空宅基地,沒有過錯,不負賠償責任。
二、劉甲、孟乙為尋求刺激,把鞭炮系在牛尾巴上點燃,致使牛受驚而撞傷人,對黃丁的受傷存在過錯,應由劉甲、孟乙對黃丁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經商定劉甲承擔賠償人民幣11900元,孟乙承擔賠償人民幣11907.7元。
三、賠償款于5月10日下午5時前一次性交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由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當面交給黃丁。
四、本協議自簽字蓋章時起生效,具有民事合同效力。協議一式五份,當事人、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各存一份。
當事人甲:__________
當事人乙:__________
當事人丙:__________
當事人丁:__________
村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調解員簽名: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七
乙方(患者或患者近親屬):
患者基本情況:
姓名: 性別: 年齡: 住址: 住院號:
經過調解,醫院、患者雙方就該自愿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在不通過鑒定明確爭議的'原因和責任的情況下自行協商解決。
二、甲方自愿賠償乙方:
三、甲乙雙方放棄基于該醫療糾紛的一切訴訟權利。
四、違約責任:本協議對該醫療糾紛一次性處理終結,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一方反悔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元。
五、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協議文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醫院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八
患方代表:
姓名:性別:年齡:歲婚姻:電話:
身份證:住址:
【代表與患者(身份證:)為關系】
醫方代表: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電話:
協議原由與內容:
患者,歲,住。因“”于救治于醫院,患方對診療過程存在異議,醫患雙方遂發生糾紛。經射陽縣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醫患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醫方一次性補償患方各項費用計人民幣:圓整。
2、雙方承諾本協議為最終解決辦法,本協議生效后,該醫患糾紛終結。
3、本協議生效后,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向他方主張權利,并且不得影響雙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有損雙方的聲譽。
以上內容醫患雙方代表已閱,調解人員也作了詳細解釋和說明,本協議為醫患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經雙方簽字后即生效并履行,今后別無其它糾葛。
(本協議一式叁份,醫方、患方、縣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各執壹份)
患方代表簽字: 醫方代表簽字(蓋章):
射陽縣醫患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代表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九
甲方: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丙方: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丁方: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綜合考慮各方實際情況,就20xx年月日發生在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經各方協商,現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二、甲方于20xx年月日治療終結出院,繼續康復,對此,各方予以確認;。
四、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業已發生和將來發生的與此事有關的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后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以及一切補償和賠償費用總計人民幣元整(大寫:萬元);方支付方墊付甲方的各種費用元(大寫:萬元),甲方以及甲方有關親屬、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變相的方式以此事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請求,至此,各方之間在履行本協議后相互之間不再有任何債權債務糾紛。
五、、本協議經各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各方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為本協議書附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
丁方:
見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十
當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現住××市××區××鎮××村×組。職業:××廠操作工。
被申請人:×××,男,××××年×月×日出生,漢,現住××市××區××鎮××村×組。職業:××廠經營者。
糾紛簡要情況:××××年××月××日晚7時左右,×××在××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嚴重后果,并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萬余元。×××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由×××承擔所有醫療費用;
2)×××一次性補償×××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及就業補助金合計×萬×仟元;
3)×××與×××即日起終止勞動關系及工傷保險關系。
履行協議方式、地點、期限: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現金×萬×仟元。2)在××××年××月××日前,由×××為×××付清所有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簽名)
年月日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十一
乙方:
20____年1月6號,因為施工在浙江小商品市場發生糾紛,經商場王總友好協商,現雙方愿意就賠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自愿不再追究相互任何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甲方和乙方表示互相原諒對方;甲乙雙方各自負責自己的醫療及其他一切費用。
二、被何貴春用拐杖打傷鼻梁骨的馮文淵的醫療費用由謝珍負責1000元,何貴春負責1000元,馮文淵收到錢后不得再追究何貴春的一切責任。
三、協議自雙方簽字之后即產生法律效力,自此以后雙方再無瓜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各持一份,交公安機關一份,見證人一份,四份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見證人: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十二
乙方:_______________大酒樓,地址蘭州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該酒樓經理。
丙方: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該公司董事長。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凌晨,__________酒樓雇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人斗毆誤將在酒樓就餐的__________打傷,造成__________右眼永久性失明。事件發生后,肖__________等四人潛逃至今下落不明。經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甲乙丙三方就__________傷害賠償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一、就甲方被誤傷致殘一事,乙方認為除直接肇事者外,自身也有一定責任,并愿就甲方受傷致殘一事予以賠償。
二、乙方的賠償金額總數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主要為醫療費、傷殘賠償金及被撫養人生活費等??紤]到乙方的具體情況,甲方愿放棄其它賠償要求。
三、乙方付款方式為:全部現金付款。本協議生效后,六月底以前向甲方交付現金_____萬元,其中五天內先付_____萬元(含以前已交付部分),余下_____萬元六月底前付清。七月_____日前付_____萬元,八月_____日前付_____萬元,九月_____日前付完最后_____萬元。逾期未付,乙方應承擔未付部分的違約金每日千分之一。
四、丙方作為乙方的物業管理單位自愿擔保本協議的執行。
五、乙方賠償后,甲方將不再就此事提起訴訟。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提起訴訟。
六、乙方及擔保人有權追究本案幾名肇事者的民事責任。但乙方是否追究,不影響本協議執行。
七、本協議經甲方簽字,乙、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人民調解委員會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調解員(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十三
在現實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人民調解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申請人:______,男,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漢,現住____市____區____鎮____村__組。職業:____廠操作工。
被申請人:______,男,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漢,現住____市____區____鎮____村__組。職業:____廠經營者。
糾紛簡要情況: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晚7時左右,______在____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后果,并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__萬余元。______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______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由______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
3)______與______即日起終止勞動關系及工傷保險關系。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______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______現金__萬__仟元。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由______為______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________(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________(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十四
當事人(社會組織名稱): 性別: ,年齡: ,民族: ,職業: 單位或住址: 當事人(社會組織名稱): 性別: ,年齡: ,民族: ,職業: 單位或住址:
糾紛主要事實、爭議事項:
陳女,36歲,陳男,43歲,二人經戀愛于20xx年2月依法登記結婚。婚后陳女發現陳男有惡習,為此,雙方經常發生口角。兒子出生后,由于教育理念的差異,雙方又經常發生矛盾,為此雙方感情日益淡薄。隨著時間的推移,陳男的賭癮越來越大,陳女認為陳男深陷,已對家庭的安全構成了威脅,遂產生了離異的念頭。因陳男自知理虧,便表示同意離婚,雙方經協商達成離婚協議,并于20xx年8月初在徐匯區婚姻登記機關登記離婚。
離婚協議對離婚及離婚后共有財產的分割,兒子的撫養權、探視等均做了明確的約定,其中第三條約定:“雙方坐落在滬閔路x弄x號x室的房屋一套,價值人民幣135萬元,現經雙方協商歸陳女所有,由陳女給付陳男人民幣70萬元,20xx年8月底支付40萬元,余款30萬元于20xx年年底付清。房屋的公積金貸款由陳女支付。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具等,均歸陳女所有。陳男須于本協議生效后15天內遷出上述居住地。
然而雙方到期后均未履行各自的義務。期間,陳女與陳男繼續同
居,并由陳男承擔家庭開支。半年后,陳女覺得這樣同居不妥,便主動按照約定給付陳男房款70萬元,但陳男在接受了該房款后卻拒絕遷出。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歸陳女所有; 二、判令陳男協助辦理過戶手續并遷出房屋。
履行協議的方式、期限:簽訂本協議的15日內履行協議約定內容。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及和平派出所各執一份。
當事人(簽訂蓋章或按指印): 人民調解員(簽字)
當事人(簽訂蓋章或按指印): 記錄人(簽字)
(人民調解委員會印章)
年 月 日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十五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單位或住址?: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單位或住址?:_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因發生____________糾紛,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申請我調委會予以調解。我調委會于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對糾紛進行受理。經了解,各方當事人認同糾紛的簡要事實,爭議事項如下(內容多時可另附紙)。
經調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如下協議:____________。
本協議履行的方式為:____________。
本協議履行的時限為:____________。
本協議書正本共?份,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本人民調解委員會存檔一份。
《人民調解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
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按手印):____________。
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按手印):____________。
記錄人(簽名):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十六
當事人:
蘭花玉(繼母,繼承人),女,19**年**月**日生,漢族,現住上海市**區**路**弄**室。
佘敏方(繼子,繼承人),男,19**年**月**日生,漢族,現住上海市**區**路**弄**室。
佘亦藍(繼女,繼承人),女,19**年**月**日生,漢族,現住上海市**區**路**弄**室。
原西北工業學院畢業、1995年元月退休于**解放軍****工廠的佘茂林(蘭花玉丈夫、佘敏方和佘亦藍父親),20xx年11月18日過世。佘茂林生前所立自書遺囑內容包括:一是安葬費、工作單位有關補助,均由蘭花玉領去;二是大光路58號29幢208室歸佘敏方,但須交15萬元于蘭花玉以作補償;三是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可讓蘭花玉居住到過世后歸還,否則應按房價升值和原有購房出資比例,扣去其用于我治病費用后分給蘭花玉全權處理;四是我原工作單位有關對老職工福利分房的.處理,由蘭花玉與佘敏方、佘亦藍共同商議處理。
現三方當事人對如何落實被繼承人佘茂林遺囑意見有悖,請求居委會等有關調解組織給予調解。調解人員指出,首先,該遺囑形式要件構成齊全,內容大部合法有效。其次,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由于權利人系佘敏方和佘茂林外孫***,并非佘茂林生前合法財產,遺囑人無權處分,該條內容應屬于無效。再次,安葬費、遺囑人原單位有關補助,亦不是遺囑人生前合法財產,而且遺囑只說“領去”,并沒有明確權屬處置。
經居委會等調解組織主持,三方當事人遵循互諒互讓精神,根據被繼承人佘茂林遺囑和繼承法有關規定,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三方共同遵行:
一、被繼承人的喪葬補助費、撫恤金、補助費以及被繼承人原單位有關補助或者其他不可預見補貼,均由蘭花玉領取并歸蘭花玉所有。
二、大光路58號29幢208室房屋產權歸佘敏方所有,蘭花玉和佘亦藍應當協助佘敏方辦妥變更登記手續,所需各項費用由佘敏方承擔,佘敏方支付15萬元人民幣給蘭花玉以作補償。
三、盡管遺囑人對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遺囑處分無效,但佘亦藍仍自愿支付給蘭花玉人民幣3萬元補償,以表達誠意。該3萬元人民幣補償支付后30日內,蘭花玉搬出該房屋。
四、遺囑人佘茂林所述其原單位福利分房的期權,如果原單位能夠兌現,由蘭花玉、佘敏方、佘亦藍三人均等出資購買,產權按份共有,各占三分之一,如果出售亦按該比例分割出售所得。
五、如被繼承人還有其他未列入遺囑的遺產,一經發現均由蘭花玉自行處理和所有,與佘敏方、佘亦藍無關。但如果辦有關手續需要時,佘敏方、佘亦藍應當給予協助。
以上遺囑繼承分割,三方當事人再無其他爭議,主持調解的居委會等調解組織予以支持。三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將此協議書申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確認。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十七
當事人(自然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單位或住址,法人及社會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申請人:,男, 年 月 日出生,漢,現住市區鎮村組。職業:廠操作工。
被申請人:,男, 年 月 日出生,漢,現住市區鎮村組。職業:廠經營者。
糾紛簡要情況: 年 月 日晚7時左右,在廠工作時,因操作不慎被鋼絲將手拉傷,造成其右手小指、無名指及中指被截去的嚴重后果,并因此花去醫療費共計萬余元。拒絕為其支付醫療費用。在多次于其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向本調委會提出申請,要求對此事進行調解。
經調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1)由承擔所有的醫療費用;
2)一次性補償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補助金及就業補助金合計萬仟元;
3)與即日起終止勞動關系及工傷保險關系。
履行協議的方式、地點、期限:1)本協議簽定之時,由一次性支付給申請人現金萬仟元。2)在 年 月 日前,由為付清所有的醫療費用。
本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人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當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員(簽名)
年 月 日(人民調解委員會印)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十八
甲方: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年齡: 住址: 身份證號碼: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綜合考慮各方實際情況,就xxxx年 月 日發生在 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經各方協商,現達成和解協議如下:
二、甲方于xxxx年 月 日治療終結出院,繼續康復,對此,各方予以確認;
四、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業已發生和將來發生的與此事有關的'醫藥費、護理費、營養費、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后續治療費、殘疾賠償金以及一切補償和賠償費用總計人民幣 元整(大寫: 萬元 ); 方支付 方墊付甲方的各種費用 元(大寫: 萬元),甲方以及甲方有關親屬、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變相的方式以此事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請求,至此,各方之間在履行本協議后相互之間不再有任何債權債務糾紛。
五、、本協議經各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各方身份證復印件、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為本協議書附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
丁方 :
見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甲方:
乙方:
xx年4月4日,甲方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受害人bhr死亡。xx年4月14日,靖邊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出據了靖公字(xx)第000號《交通事故認定書》。鑒于甲乙雙方當事人對此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無異議的前提之下,經雙方協商,現就甲乙雙方補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和生活救助等所有賠償項目共計貳拾萬元(xx00)。
二、本協議的簽訂即視為甲乙雙方達成互諒互解協議。乙方承諾將不再以任何理由或名義再向司法行政機關提出任何權利主張或控告申訴或干擾影響甲方正常工作和生活。
三、本協議的簽訂即視為乙方放棄追究甲方刑事和行政和民事責任,也可作為司法行政機關從輕、減輕或撤銷案件或判處緩刑的充分依據。
四、乙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后盡快將受害人尸體埋葬。
五、任何違返本協議的行為即構成違約,違約方即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肆拾萬元整。
六、附則:本協議自雙方簽訂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上述條款系簽名人的真實意思表示。
甲 方
乙 方
調解人:
年 月 日
熱門人民調解調解協議書(案例19篇)篇十九
執行和解,是指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就執行標的的一部或全部,自愿協商達成如何執行的協議。
對執行和解協議的效力,有的學者認為“執行和解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執行和解協議是當事人之間自行和解的結果,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仍要按原法律文書執行,只有原法律文書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約束力。
也有的學者主張,執行和解協議一經達成就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該協議明確了執行的方式、內容、時限,對權利人義務人都具有約束力;只要和解協議履行完畢,就不能再按原判決執行,當事人也不能再反悔。
筆者認為,達成和解協議是附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這個條件就是和解協議得到履行。
具體理由有: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款規定:“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边@條法律規范從反面肯定了和解協議的效力,即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和解協議,不是靠法院強制執行,并且規定了不履行和解協議的處理,即仍要執行原判決。
和解是當事人對自己民事權利的處分,體現了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只要這種處分不損害國家、集體、他人的合法利益,就應當受法律保護。
但和解協議不僅是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且依法要由執行員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才能得到法律上的承認,體現了法院的意志,當然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和解協議是當即履行,則執行程序也告終結。
如果和解協議約定履行期限,則在此期限內法院也不得按原法律文書執行。
如果在部分履行和解協議后當事人又反悔的,則已行部分仍然有效。
如果當事人已完全按和解協議履行完畢,這時任何一方當事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恢復原法律文書的執行,法院也不能依職權執行。
和解協議是實踐性的協議,而不是諾成性的。
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則該協議就無法律約束力,這時只有原法律文書才具有法律效力。
反之,如果已經按和解協議履行,則原法律文書就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這時和解協議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
筆者認為,如果全盤否定和解協議的效力,在實踐上會放縱部分當事人隨意違反和解協議,拖延執行時間;如果認為和解協議具有絕對確定的效力,則又會漠視法律文書的嚴肅性,失去法律文書的制約任用,最終都不利于及時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