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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一
全面加強黨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領導。組建北京市委生態文明建設委員會,下設土壤污染綜合防控工作小組等7個專項工作小組,統籌全市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土壤污染綜合防控工作小組,由市領導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等16個部門,高位統籌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齊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基本形成。出臺《^v^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北京市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把土壤污染防治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制定有關職責分工的黨內法規,明確由各級黨委、政府對本區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負總責,建立市級統籌、區級落實、街道(鄉鎮)具體監督、村(社區)巡查的工作格局。
“聯動監管、聯合評審、信息共享”工作機制基本建立。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農業農村局聯合印發實施《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動解決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的意見》,共享耕地分類清單、安全利用信息,受污染建設用地及用途變更地塊信息等。市生態環境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委聯合印發實施《關于加強污染地塊再開發利用聯動監管的通知》《關于完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評估、效果評估報告評審工作機制的函》《關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中加強污染地塊治理修復環節相關部門工作銜接的意見(試行)》,從機制上保障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北京市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累計納入54個受污染建設用地,其中42個地塊已按要求移出名錄,保障了重點工程的土壤環境安全。
(二)有效管控、安全利用,土壤環境狀況良好。
超額完成國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定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雙90%”目標任務,土壤環境狀況良好且保持穩定,土壤污染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完成包括國控和市控監測點位的土壤環境例行監測,完成重點監管單位、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固體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等重點區域周邊監督性監測,完成農用地、未利用地、重點行業企業地塊、重點工業園區和背景點土壤環境狀況調查。
保障食用農產品的產地環境安全。種植業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和農膜回收成果顯著,化肥、農藥使用量持續下降,降幅累積均超過40%,利用率逐年提升,分別達到40%和45%以上;廢舊農膜回收率達到90%。養殖業畜禽糞污資源化水平大幅提升,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率達到100%,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5%以上。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定,分為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優先保護類耕地實行嚴格保護;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耕地采取種植結構調整、休耕輪作、優化施肥等措施,按照“產出一季、檢測一季”的原則開展食用農產品質量監測,產出農產品抽檢全部合格,未發現超標情況,有效保障了食用農產品安全。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得到有效管控。每年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完成隱患排查、自行監測。2018年至2020年,連續三年排查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建立61家企業清單。完成13個重金屬減排項目,實現減排64%以上,超額完成減排8%的任務。完成162處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和整治。開展工業固體廢物堆存場所、尾礦庫安全隱患排查評估,未發生因安全生產事故引發的環境突發事件。規范執法程序,穩步提高執法能力。完成300余個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對其中需要風險管控和修復的地塊,有序實施風險管控和修復,為首都建設提供約400余萬平方米可安全再利用建設用地。
(三)依法依規、科學合理,管理體系開創新局面。
政策文件逐步健全。2016年印發實施《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8年印發實施《北京市打贏凈土持久戰三年行動計劃》《北京市土壤污染治理修復規劃》,按年度印發實施凈土保衛戰行動計劃。完成北京市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前期研究,為推動本市立法提供重要支撐。
標準指南體系逐步完善。持續發揮本市建設用地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管理、技術優勢,根據《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后的新要求,結合本市實際,發布實施《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與風險評估技術導則》(db11/t656-2019)和《北京市重點企業土壤環境自行監測技術指南(試行)》,科學規范指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評價考核體系基本建立。2項土壤污染防治指標納入市政府績效考核,4項土壤污染防治指標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第三方評估結果顯示,各區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成效顯著。
(四)創新舉措、勇于實踐,管理探索取得新突破。
農用地分類管理方面,為保障“吃得放心”,提前謀劃園林綠化用地土壤環境管理,出臺《北京市園林綠化用地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推動構建園林綠化土壤污染防治體系。結合本市都市型現代農業的種植特點,完成全市園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初步建立園地土壤環境質量分類清單,為園地分類管理和受污染園地安全利用奠定基礎。
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方面,為保障“住得安心”,創新開展關停企業原址用地篩查,篩查關停企業7000余家,建立關停企業原址用地篩查臺賬,及時納入監管范圍,為合理規劃土地用途、探索提前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防控奠定基礎。加強試點示范,探索“綠色設計-生態阻隔-生態恢復-綠色評估”的風險管控模式,通過植被設計形成天然屏障,利用土壤自凈能力,實現安全利用,避免高耗能大治理大修復,推進土壤資源永續利用。
國家試點示范方面,作為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集成、全國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核算試點示范城市,充分發揮管理、技術優勢,多次參與技術攻堅,圓滿完成試點示范,為全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積累寶貴經驗。
(一)面臨挑戰。
“十三五”時期,全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源頭預防、風險管控、技術支撐和監管能力方面仍需加強。“十四五”時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仍處于“爬坡過坎”“滾石上山”的關鍵期,高質量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面臨困難與挑戰。
1.源頭預防力度仍有待加強。
農業面源方面,綠色防控技術和產品覆蓋面需進一步擴大,化肥利用率還需提升,農業廢棄物回收體系需逐步規范健全。工業源方面,重點行業企業、工業園區的土壤污染源頭管控需進一步加強。
2.風險管控水平仍有提升空間。
農用地方面,果園、設施用地、林下經濟用地等農用地的土壤環境管理仍需進一步完善。建設用地方面,土壤污染風險和土地再利用的用途規劃銜接還不夠緊密,已有調查結果對國土空間規劃的指導作用、國土空間規劃對生態修復的統籌推進作用尚未有效發揮。
3.技術支撐作用仍需大力推進。
農用地方面,面源污染治理技術和農藝調控等安全利用技術較為缺乏。建設用地方面,土壤修復技術仍以粗放的異位修復技術為主,需加快推進原位修復、生態修復等技術研究和應用。
4.監管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
本市建設用地環境管理起步較早,積累了大量土壤污染防治經驗,但尚未出臺本市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同時,“十三五”時期,國家出臺《土壤污染防治法》的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需結合新需求修訂完善本市地方標準,形成與國家文件相銜接、與本市實際相適應的配套標準體系。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在協同推進的力度和深度上仍有較大空間,聯動監管機制仍需進一步優化。
(二)形勢展望。
展望“十四五”,“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日益深入人心,以高水平保護推動高質量發展、創造高品質生活,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為深入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帶來難得機遇。
一是土壤污染防治是鄉村振興的重要內容。綠色是農業的底色,農業綠色發展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土壤是農作物生長的基礎,土壤環境狀況直接影響農產品質量。^v^^v^強調“農田就是農田,而且必須是良田”“牢牢把住糧食安全主動權,糧食生產年年要抓緊”。良好的土壤環境是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做好新時代“三農”工作的重要保障。改善農業生產環境,優化生態產品供給,推動農業綠色轉型和高質量發展,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是土壤污染防治是首都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首都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格局加快構建,需要良好的土壤生態環境基礎支撐。新版城市總體規劃深入實施,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加快落實,各領域、各行業綠色低碳轉型,使得土壤污染源頭預防壓力總體趨緩;但經濟建設對土地開發利用的需求,農業綠色發展對產地環境的要求,對土壤環境提出更高要求。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加快建設,環境治理新手段不斷涌現,人才隊伍逐步加強,為土壤環境保護工作帶來了新的動力和強大支撐。人民群眾生態環境保護意識日益增強,“吃得放心、住得安心”關注度日益提高,對土壤環境健康有更高的期待。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領域?!禴v^中央、^v^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要求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部署了持續打好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深入推進農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有效管控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等具體任務?!侗本┦小笆奈濉睍r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將“以風險管控為重點保障土壤環境安全”作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要內容。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二
耕地安全利用是凈土保衛戰的重要任務,為深入貫徹落實《^v^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xx〕31號),扎實推進我市耕地安全利用與治理修復,逐步改善耕地土壤環境質量,從源頭上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依據《關于印發的通知》(魯政發〔20xx〕37號)和《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方案的通知》(魯農科教字〔20xx〕1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把住生產環境安全關,凈化農產品產地環境,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堅決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堅戰,強化土壤污染管控與修復。以耕地為重點,以農產品質量安全為核心目標,以耕地土壤環境類別劃定的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耕地為重點區域,按照“政府主導、分類施策、預防為主、治用結合”的原則,推廣適用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和治理修復技術,加強耕地重度污染區域用途管理,統籌產品產地一體化管理、用地養地協調發展,全面落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突出風險管控,強化監測評價,堅持重點突破,狠抓督導考核,建立我市耕地可持續安全利用長效機制。
(一)完成設定目標。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上級下達的輕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務,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6%。
(二)突出問題導向。將全市耕地劃分為優先保護、安全利用、嚴格管控三類區域,建立分類清單,針對問題突出區域提出技術措施,守住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土壤環境質量底線。
(三)分類綜合治理。根據耕地土壤污染程度,按照優先保護類、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分別采取措施綜合治理。優先保護類耕地要實行嚴格保護,確保其面積不減少、土壤環境質量不下降;安全利用類主要是農藝調控類措施,包括低吸收品種替代種植、調節土壤酸度、開展水肥調控等,在農藝調控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土壤調理、開展原位鈍化、實施生物修復等。嚴格管控類措施主要是針對重度污染耕地,可依據特色農業或具有較成熟鏈條的相關產業,改種或實行休耕及退耕還林還草,逐步退出超標食用農產品生產。
(四)動態類別調整。隨著耕地環境質量數據資料的不斷完善,以及耕地土壤環境質量的變化,如突發事件導致的新增受污染耕地或已完成治理與修復的耕地等,將類別變化耕地適時調整到相應類別;如需退耕的重度污染耕地屬于永久基本農田的,根據生態退耕檢查驗收和土地變更調查結果,經上級部門同意,以實際退耕面積核減我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在國土空間規劃修編時予以調整。
一是完成萊州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建立分類管理清單。二是編制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的實施方案,加快推進萊州市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包括安全利用、治理修復和種植結構調整)建設,建立核心試驗區,開展安全利用技術、治理修復技術和種植結構調整等技術篩選、集成、驗證、示范和推廣,完成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建設,實現重度污染耕地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三是開展效果評估和安全利用率核算。編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區域跟蹤監測方案,開展土壤和農產品協同監測與評價,完成萊州市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效果評估和安全利用類核算。開展技術推廣應用,到20xx年底,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6%,土壤環境質量總體保持穩定,受污染耕地土壤環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環境風險得到基本管控。
(一)強化重金屬污染源管控。
1、深入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打擊非法排污,切斷鎘等重金屬污染物進入農田的途徑,切實防止邊治理邊污染。(責任單位: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2、對于難以有效切斷重金屬污染途徑,且土壤重金屬污染嚴重、農產品重金屬超標問題突出的.耕地,加快實施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還草等嚴格管控措施,降低農產品超標風險。(責任單位:各鎮街;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3、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農用地地塊的土壤污染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地下水、飲用水水源安全的,要制定防治污染方案,并采取相應的措施。(責任單位: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農業農村局)。
4、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大力治理白色污染,加強秸稈資源化利用,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促進養殖生產清潔化和產業模式生態化。(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二)開展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依據《農用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指南》(環辦土壤〔20xx〕53號),在農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詳查成果基礎上,綜合應用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多部門歷史調查的土壤和農產品數據,在企業污染源、土地利用類型、土壤類型、行政邊界等矢量數據及最新高分遙感影像數據的輔助下,針對鉛、汞、鉻、鎘、砷等重金屬指標,初步劃分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結合農產品調查數據和實地踏勘、邊界確認結果,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建立分類清單,編制《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技術報告》,繪制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圖件,并逐級上報。(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三)全面落實耕地安全利用任務。結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責任目標,逐一確認安全利用類和嚴格管控類耕地范圍、面積、主要污染物等特征,編制安全利用實施方案,各鎮街因地制宜選用農藝措施、修復治理、種植結構調整、退耕還林、休耕等措施分類施治,以實現土壤安全利用率達標,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單位:各鎮街;配合單位: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四)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建設。依據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劃分結果,在相關鎮街建設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重點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種植結構調整或退耕還林還草、治理修復等工作。(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五)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20xx年起,在安全利用類耕地采取安全利用與治理修復措施前后,開展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跟蹤監測,加強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力度,增加農產品監測樣品量,建立監督抽查和發現問題、查處問題的長效機制,對落實了安全利用類措施的耕地開展農產品抽測;對落實了嚴格管控類措施的耕地,采取檢查臺賬、實地走訪等形式,現場查看嚴格管控措施落實情況。根據《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評估考核規定(試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辦法(試行)》等相關標準,組織開展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的自評估,20xx年12月底前,將核算的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核算過程,報送上級農業農村、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并依據評估結果,及時優化調整技術措施,實時推進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配合單位:各鎮街、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煙臺市生態環境局萊州分局)。
20xx年6月底前,在完成耕地質量類別劃分的基礎上,組織編制《萊州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集中推進區實施方案》,開展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的培訓,對輕中度污染耕地落實安全利用各項技術措施,開展小麥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同時對嚴格管控類耕地開展種植結構調整;對玉米播種期集中實施安全利用、治理修復技術措施。
20xx年7-8月,玉米田完成實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復技術措施。
20xx年9月,對污染耕地土壤和產出的玉米進行抽樣檢測,對安全利用、治理修復效果進行評價,合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說明核算過程、編制總結報告,并逐級上報。
20xx年11-12月,全面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推廣和應用,實現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6%,開展安全利用效果評估工作,建立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規范及推進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為組長,相關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專班,各鎮街要成立由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加強指導、強化督導、推動落實,形成上下聯動、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強化政策扶持。切實加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資金投入,重點支持調查評估、科研試點、推廣示范等工作。積極爭取中央財政支持,完善多元化投融資機制,發揮財政資金引領作用,引導和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三)建立推動機制。明確責任主體,建立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公眾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機制。制訂本地區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措施、部門分工、時間節點等要求,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取得實效。
(四)強化科技支撐。充分發揮省內外科研院校技術優勢,開展產學研用協同攻關,集成一批可復制、可推廣、易操作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模式。各地要加強相關技術培訓指導,編制安全利用推薦技術目錄,強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術水平。
(五)突出監督評估。對開展安全利用的區域,先期進行耕地—農產品污染情況綜合評估,制定安全利用目標。建立目標考核機制,開展階段性績效考核和終期評估,保證實施前有目標、實施中有監督、實施后有效果。嚴格資金監管,確保資金使用安全有效。
(六)做好宣傳培訓。市農業農村部門要深入開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宣傳工作,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加大技術培訓力度,舉辦各種形式的技術培訓班,提高隊伍技術水平和業務素質。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三
管住源頭,預防工業用地新增污染,突出重點監管單位、重點行業和工業園區源頭防治;管住地塊,落實“應調查盡調查”,把好“入口關”,加強受污染建設用地風險管控和修復,把好“出口關”;夯實基礎,完善全過程管理,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的統籌,用好“一張圖”,保障“住得安心”。
(一)推進工業企業源頭防治。
1.嚴格工業企業環境準入。
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根據新增產業禁限目錄和工業污染行業、生產工藝調整退出及設備淘汰目錄等,嚴格工業企業準入。新(改、擴)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設項目用地,依法開展土壤環境現狀調查,并采取防腐蝕、防滲漏、防遺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體措施,防止新增土壤污染。鼓勵其他建設項目,在開工建設前開展土壤環境現狀調查。
2.強化重點監管單位源頭防治。
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監督全面落實土壤污染防治義務,依法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及時調查發現的監測數據異常情況。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建立有毒有害物質以及重點場所、重點設施設備清單,開展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和自行監測,分析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控制情況、自行監測數據的變化趨勢、隱患排查整改效果等,發現存在土壤污染風險的,及時采取風險管控或修復措施。拆除設施、設備或者建筑物、構筑物的,制定包括應急措施在內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生產經營用地的用途變更或者在其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前,土地使用權人按照規定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鼓勵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因地制宜實施管道化、密閉化改造,重點區域防腐防滲改造,以及物料、污水管線架空建設和改造。鼓勵采用原位風險管控或修復技術,探索在產企業邊生產邊管控土壤污染風險模式。
3.夯實重點行業土壤環境管理。
加強涉重金屬重點行業污染防控。深化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按照“減量替代”原則,嚴格實施環境準入管理。對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對可能存在土壤污染的生產環節進行評估分析。完成國家下達的涉鎘等重點重金屬減排目標。開展含電鍍工序企業隱患排查,防止“跑、冒、滴、漏”,根據排查結果開展電鍍工序綠色化改造。持續推進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排查整治。
高、中風險在產企業開展隱患排查。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發現的高、中風險在產企業,開展隱患排查,防控土壤污染風險。
強化本市特色行業管理。細化化工、電子、制藥、汽車制造等重點行業土壤污染源頭管控措施,提高管控措施針對性。2023年底前,房山區完成化工行業、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完成電子行業、大興區和昌平區完成制藥行業、順義區和懷柔區完成汽車制造行業土壤污染隱患排查試點示范。2025年底前,全市化工、電子、制藥、汽車制造完成一輪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并根據排查結果整改提升。
4.探索工業園區土壤環境管理。
試點開展工業園區土壤污染源頭防治,園區管理機構按照“一園一策”要求,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督促企業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責任,加強公共區域巡查、檢查,對園區內工業企業周邊、集中污染防治設施等公共區域開展土壤和地下水定期監測,根據監測結果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燕山石化區、臨空核心區、馬坊工業園區、順義科創區、天竺保稅區、興谷開發區等6個園區先行探索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并落實。新建園區應合理規劃建設環境保護基礎設施。
(二)嚴格全過程風險管控。
1.推進關停企業原址用地篩查。
根據經濟和信息化部門關閉退出企業臺賬以及工業企業的實際關停情況,各區每年開展上一年度關停企業原址用地篩查,及時將注銷、撤銷排污許可證的企業用地納入臺賬監管,臺賬信息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管理。研究編制關停企業原址用地篩查工作指南。
2.強化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用途變更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的地塊,普查、詳查、監測和現場檢查表明有土壤污染風險的建設用地地塊,曾經列入本市重點監管單位的企業生產經營用地用途變更或土地使用權收回、轉讓的地塊,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用地收回或變更為商業的地塊等,加油站、儲油庫等具有儲存、輸送含有毒有害物質的埋地管道和設施的地塊,依法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各區可以根據發展需要的實際情況,組織開展相關用地的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科學編制規劃,合理確定建設時序,在開工建設前依法完成治理修復。2023年底前,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對利用老舊廠房等改造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途的地塊,試點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
3.完善暫不開發受污染建設用地管理。
監測數據表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超過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且一年內未進一步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風險評估、治理修復的建設用地,納入暫不開發受污染建設用地管理范圍。各區定期更新臺賬,實施以防止風險擴散為目的的風險管控措施。研究編制暫不開發利用受污染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指南。
4.嚴格受污染建設用地風險管控。
動態更新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按規定向社會公開。名錄內地塊科學制定風險管控、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列入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不得作為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以下簡稱“一住兩公”)。
加強風險管控、修復過程監管。落實污染土壤治理修復環節二次污染防治及施工信息公示要求,開挖深基坑的,嚴格落實國家和本市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逐步建立污染土壤轉運聯單制度。規范異位修復污染土壤監管,保障規范、按期保質完成處置。2025年底前,完成重點地塊原址污染土壤清挖和異位修復。鼓勵綠色低碳修復。
探索“環境修復+開發建設”模式。繼續開展受污染區域風險管控與生態恢復試點,開展第一個5年回顧性評估。開展異位修復受污染建設用地試點,實施污染土壤異位處置時限承諾制,規范受污染建設用地原址用地和異位處置的污染土壤分階段效果評估模式。
強化風險管控、修復效果保障。風險管控、修復完成后,相關責任人另行組織第三方對風險管控、修復效果進行評估,向生態環境部門申請評審效果評估報告,保障地塊的土壤環境質量滿足用地要求。完善風險管控措施與建設工程方案的銜接,采取工程阻隔等風險管控措施的,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加強方案審查,避免后續開發建設對工程阻隔造成破壞。
5.規范后期管理。
風險管控、修復效果評估確定需要開展后期管理的,制定后期管理計劃,加強后期管理實施情況監督檢查,2023年底前,豐臺區、石景山區、通州區、大興區分別對轄區內有關地塊后期管理實施情況開展一輪監督檢查。
(三)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統籌。
1.規范“一張圖”管理。
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風險的地塊空間信息,以及受污染建設用地名錄、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的地塊空間信息,納入國土空間規劃的“一張圖”管理。根據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進展情況,適時更新。通過與國土空間規劃、土地供應、項目建設方案實施、確權登記等空間信息的疊加,充分用好“一張圖”。
2.合理規劃土地用途。
在編制國土空間規劃等相關規劃時,充分考慮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合理規劃土地用途。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風險的地塊,不宜規劃為居住用地以及中小學、醫療衛生和社會福利設施等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從嚴管控農藥、化工等重污染行業原址用地規劃用途,確需開發利用的,鼓勵用于拓展生態空間。“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等騰退的短期內無實施計劃的地塊,鼓勵劃入留白用地。
3.科學安排開發時序。
涉及受污染建設用地分期分批開發建設的,以及受污染建設用地周邊土地開發的,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等敏感類用地原則上應后開發;已開發的,原則上應在有關受污染建設用地風險管控和修復完成后,鄰近的住宅、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等敏感用地再投入使用。合理安排土地供應和相關規劃許可證的發放時序。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四
按照“突出重點,試點先行”的原則,選擇農村黑臭水體治理任務重、工作基礎好、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鄉鎮開展試點示范,優先治理長江流域范圍內及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內的村寨。結合農村類型、自然環境和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因河(塘、溝、渠)施策,分類治理,開展生活污水、垃圾、畜禽養殖、水產養殖污染等源頭治理,采取水體生態修復和底泥清淤等措施,探索建立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技術模式。將農村黑臭水體治理納入河湖長制,推動河長制、湖長制向村級延伸,切實履行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責任,實現農村黑臭水體長治久清。加強農村黑臭水體治理宣傳,鼓勵村民和村集體組織投工投勞參與黑臭水體整治,鼓勵公眾監督舉報。
二、強化農業農村面源污染防治。
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堅持源頭減量、過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徑,引導和支持各地開展養殖廢棄物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編制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以規?;B殖場為重點,實施規?;笄蒺B殖場污水和廢棄物處理工程。鼓勵在有條件的地區建設有機肥廠等區域性糞污集中處理中心。到2025年,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不低于80%。
開展化肥減施增效。采用增施有機肥、施用新型肥料、綠肥種植等技術模式,減少化肥施用量,減少投入,積極探索與畜禽糞肥還田利用有機結合。到2025年,建設化肥減施增效示范面積2萬畝。
深入實施農藥減量控害。推廣低毒低殘留農藥,大力推廣應用生物防治、生態控制、理化誘控、科學用藥等綠色防控技術,提升重大病蟲害綠色防控能力,推動農藥施用強度有效降低。
從嚴開展農用地膜專項整治。嚴格執行國家強制性標準《聚乙烯吹塑農用地面覆蓋薄膜》(gb13735-2017)規定,開展農用地膜專項整治行動,對農用地膜的生產、經營、使用等環節開展專項整治。在全縣范圍禁止生產、銷售厚度小于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及其他所有厚度小于毫米與涉農產業有關的塑料薄膜,積極推廣厚度、強度、耐候性能等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地膜。開展聚乙烯農用地膜等塑料制品質量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厚度小于要求的產品。力爭2021年全省標準地膜推廣使用覆蓋率達到100%,全年農膜使用量控制在5萬噸左右,杜絕生產、經營、使用不合格地膜,確保不達標農膜產品不出廠、不進店、不下地。
三、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推進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規劃實施。結合農村改廁、黑臭水體治理、村莊建設、鄉村旅游、鄉村振興戰略等,統籌推進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強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與農村改廁銜接,加快補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與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建設模式和處理工藝。積極推廣低成本、低能耗、易維護、高效率的污水處理技術。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元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大力實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積極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制定農村污染治理設施長效運行維護管理辦法。推動建立財政補貼、村集體自籌、村民適當繳費的運維資金保障機制,探索建立依據治理成效付費制度。開展已建污水管道及處理設施運行狀況摸底排查。推廣第三方運行運維+村民有效參與、建設維護一體、設施租賃等運行管護模式。建立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臺賬,健全長效運維評價考核體系,定期調查評估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情況。
四、統籌推進廢棄物綜合利用。
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全縣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構建“政府主導、全民參與、科學合理”的垃圾分類體系,引導村民對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分類投放,實現源頭減量。積極開展垃圾就地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創建,統籌推進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和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優化垃圾收運處置設施布局,加快建設符合農村實際、方式多樣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儲、運輸和處置體系,實現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全覆蓋。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五
為全面加強本鄉醫療市場衛生監督巡查,規范執業行為,嚴厲打擊非法行醫行為,凈化醫療市場秩序,根據《執業醫師法》、《母嬰保健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制定20xx年本鄉醫療市場衛生監督巡查工作計劃。
按照省衛生廳要求和醫療衛生機構分級管理原則,進一步摸清轄區醫療衛生機構本底,建立衛生監督機構衛生監督管理檔案和醫療機構依法執業檔案,并隨時掌握動態變化情況。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機構監管工作的意見(試行)》要求,按照“誰審批、誰管理”的原則,市、縣兩級衛生行政部門監督機構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實行醫政執法分級管理,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切實做到“任務明確、職責清楚、 措施得力”。清楚.
根據醫政執法工作需要,聘任醫療機構行政管理人員、有關專業技術骨干,建立特約衛生監督員專家庫。邀請特約監督員參與執法檢查、提供專業咨詢、案件研討等工作,發揮醫學專家精通業務的專長,對醫政執法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提供技術支撐,促進執法人員辦案能力水平的提高。同時,特約衛生監督員作為各醫療機構的信息聯絡員,及時將醫政執法信息和工作部署傳達到各自醫療機構,起到信息溝通和橋梁作用。全 醫護人員支持工作.
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為提高和避免出現違法執業、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醫療事故、非法醫療廣告等 行為,要加大管理力度,做好綜合執法工作。
建立健全巡查制度并完善網格化監管體系,把轄區內各村執法工作具體分解到相關科室和每位衛生監督員,確保網格到底、責任到人。將衛生監督執法和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的工 作重心進一步下移。對本鄉結合實際任務工作。
本站配合衛生監督部門將對全市采供血機構、臨床用血單位和母嬰保健機構以及開展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的機構進行全面執法檢查,規范采供血和臨床用血以及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工作,嚴厲打擊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及選擇性別終 止妊娠等違法行為的發生等。
xx鄉衛生監督協管站
20xx年1月15日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六
為進一步改善我區大氣質量,保障省運會順利召開,根據《_大氣污染防治法》、《省實施辦法》等要求,結合我區大氣污染治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牢固樹立環境保護“命門”意識,堅持政府主導、城鄉并舉、部門聯動、分工負責,明確大氣污染治理任務,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形成責任具體、工作落實、績效考核的長效工作機制,著力解決道路運輸、建筑施工、物流園區、料場堆場、露天礦山、機動車排氣、垃圾焚燒和重點企業等大氣污染問題,確保空氣質量良好天數持續穩定達標。
(一)道路、交通運輸揚塵污染治理(責任單位:區環衛局、公路分局、區交通運輸局、交警大隊,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
1、道路清掃沖洗保潔。區環衛局負責建成區內的道路清掃、沖洗保潔;公路分局負責建成區外國道、省道的清掃、沖洗保潔;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城區外環路、路的清掃、沖洗保潔;各鎮負責各鎮政府駐地主要道路的清掃、沖洗保潔。城區主要道路機掃率要確保90%以上、沖洗率達到100%。國道、省道及城區外環路的機掃率、沖洗率要達到90%以上。道路沖洗時,要保持慢車速(低于15公里/小時)、大水量(高壓噴水形成徑流、將路面塵土沖入下水道),確保沖洗效果。
2、實施密閉運輸。嚴格按照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建筑渣土等散裝物料密閉運輸管理的通知》要求實施密閉運輸,特別要抓好散裝物料運輸車輛密閉運輸改裝工作。嚴格執行路查制度,促進密閉運輸工作有效開展。
3、禁止大貨車違規進入城區行駛。交警部門要設置明顯禁行標志并組織定點檢查和經常性、全天候、不定時上路檢查,杜絕大貨車違反禁行規定穿城行駛;在主要交通路口劃定大貨車禁行區域,設立禁行標志,加強對城區內無牌、無證、遺撒、飄散的貨運車輛及大貨車違反禁行標志行為的查處。
4、做好路面硬化工作。區交通運輸局、公路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對轄區內主要道路和負責的主要道路與支線的平交道口全部進行硬化,杜絕車輛帶泥上路造成揚塵污染。
5、設立車輛沖洗站點。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進入轄區的主要道路設置車輛沖洗站點,對進入車輛實施沖洗保潔。各企業要在廠區出入口設置車輛沖洗設施,對進出車輛實施沖洗保潔。
6、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城區運營車輛雙燃料改造工作,設立固定檢查站,加強對城區外超限超載和未采取密閉運輸裝置車輛的查處。
(二)建筑、拆遷、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治理(責任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房管局、區園林局)。
1、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揚塵控制措施。所有施工場地必須按揚塵控制要求達到施工現場圍擋率、進出道路硬化率、工地物料篷蓋率、場地灑水清掃保潔率、密閉運輸率、出入車輛清洗率六個100%。高空作業施工渣土集中袋裝運至地面,不得拋灑,風力四級以上不得從事產生揚塵的施工作業。
2、區房管局負責拆遷施工工地揚塵污染控制。所有拆遷施工工地必須采取圍擋、灑水降塵等揚塵控制措施,拆遷垃圾及時清運,清運渣土廢料實施密閉運輸。
3、區園林局負責城區裸露地面的硬化和綠化工作。
(三)物流園區和料場堆場揚塵污染治理(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
1、物流園區和經營場所揚塵污染控制措施。物流園區和經營場所必須對所屬場地實施綠化、硬化和灑水降塵;進出車輛密閉運輸;設置車輛沖洗點,對進出車輛實施沖洗保潔。
2、粉性物料堆場、貨場揚塵控制措施。存放煤炭、灰渣、沙石、灰土等散裝物料的堆場、貨場的道路和場地必須實施硬化或綠化,并采取自動噴淋和灑水降塵措施;在貯存、堆放過程中采取制式固定的圍擋、篷蓋等全密閉措施;物料裝卸過程采取封閉作業方式,并采取噴淋等防塵措施;進出車輛采取密閉運輸措施;建立車輛沖洗設施,對進出車輛進行沖洗保潔。
3、渣土堆清理整頓。嚴格按照市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城區渣土堆清理整治的實施意見》要求,全面完成建成區及城鄉結合部所有渣土堆和建筑、拆遷垃圾的清理整治工作,并建立及時清理的長效工作機制。
4、規劃建設建筑垃圾吸納場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要規劃建設建筑、拆遷垃圾吸納場所,對垃圾渣土采取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等措施,并建立規章制度,確保工作落實。要加大管理力度,嚴格制止隨意傾倒建筑垃圾的行為。
5、閑置場地綠化。對于閑置或未開發的裸露土地,實施“黃土不露天”工程,各土地產權單位或個人負責實施全面綠化,并采取圍擋降塵措施,減少城區裸露地面。
(四)露天礦山開采加工揚塵污染治理(責任單位:國土資源分局)。
全區“二區兩線”(重要風景名勝區、城市規劃區、鐵路、重要公路沿線)可視范圍內的礦山禁止開采和石料加工,廢棄露天開采礦山要實施生態恢復和綠化,符合條件的開采礦山要落實生態開采要求,嚴格按環評報告完善污染治理設施和采取污染控制措施;石料粉碎加工企業要嚴格采取密閉作業、灑水降塵、場地硬化、圍擋、密閉運輸等揚塵控制措施,禁止向無制式密閉裝置的運輸車輛出售和提供原料。
(五)企業煙塵、二氧化硫、揚塵、化工異味污染治理(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1、企業煙塵、二氧化硫必須達標排放。對無環保審批手續、無治理設施,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不符合規劃要求的企業,以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土小企業,依法由區政府決定關閉。關閉工作由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實施。對不能穩定達標的企業,省運會期間依法實施停產治理整改。停產整改由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省運會結束后,經環保分局、相關鎮、街道聯合驗收,穩定達標的方可恢復生產。
2、排放化工異味的企業,必須做到廠界無異味。對產生化工異味污染的企業,一律責令停產,實施限期治理。在治理期限內不能完成任務的,由環保分局報區政府批準后,相關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組織停業關閉。
3、企業粉性物料必須采取庫房式存放,臨時性料場貨場要采取嚴格的篷蓋和圍擋措施。
4、嚴格按照市環保局《關于加強企業進出貨運車輛清潔運輸的管理意見》要求,實施密閉運輸和清潔運輸。嚴禁使用無密閉運輸裝置的車輛運輸粉性散裝物料。
5、企業內的道路、場地要全部實施硬化、綠化,定期清掃和灑水沖洗抑塵;大力推進清潔生產,減少污染排放。
(六)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責任單位:環保分局、交警大隊)。
1、加強機動車排氣監管機構建設。環保分局要嚴格按照市環保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機動車排氣檢測機構,確保路檢、抽檢率不低于本轄區內在用機動車保有量的5%。
2、加強對機動車簡易工況法檢測站及機動車環保合格分類標志的監督管理。
3、加大對高污染(冒黑煙)車輛的查處力度。交警大隊要采取路查措施,禁止高污染(冒黑煙)車輛上路行駛。
4、交警大隊要嚴格執行國家相關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黃標車等高污染車輛的淘汰力度。
(七)清潔生產審核(責任單位:環保分局)。
按照省市要求,相關企業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按時完成清潔生產審核任務。
(八)抓好秸稈禁燒(責任單位:區農業局)。
嚴格落實秸稈禁燒要求,加大監管力度,特別抓好夏秋收后期的禁燒監管,防止后期焚燒現象的發生。
(九)垃圾焚燒污染防治(責任單位:區城管執法局)。
負責查處在城區內未采取密閉措施造成撒漏污染的運輸車輛,負責城區及周邊建筑渣土、生活垃圾私拉亂倒和垃圾焚燒及城區內餐飲油煙污染治理,禁止城區內露天燒烤。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環衛部門要加強垃圾收集站點管理,嚴禁垃圾焚燒,對焚燒電線、橡膠、塑料等排放有毒有害氣體垃圾的,區城管執法局要嚴格依法查處。
(一)集中整治階段。從9月6日起至9月26日,開展大氣污染綜合治理集中整治專項行動,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單位按任務分解要求完成階段性綜合治理任務。
(二)檢查驗收階段。9月27日開始,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各有關部門,相關企業和單位組織自查,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辦公室組織檢查考核,通報有關情況。
(三)建立長效治理機制。大氣污染集中治理結束后,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要建立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長效工作機制。區大氣污染治理辦公室履行日常監管職能,建立聯席會議、集中辦公和聯合檢查等制度,各成員單位要指定專人負責,實現大氣污染治理的制度化、經?;?/p>
(一)加強領導,嚴格責任。為確保全區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區政府決定成立全區大氣污染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區政府督查室、區監察局、環保分局、區環衛局、公路分局、交警大隊、國土資源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農業局、區城管執法局、區林業局、區園林局、區房管局、供電部等部門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環保分局,具體負責調度督導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大氣污染綜合治理中遇到的問題,抓好治理工作的檢查考核和情況通報。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屬地管理要求,負責轄區內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區政府督查室負責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調度督導和檢查考核工作。區監察局參與調度督導和檢查考核,并檢查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履行職責情況。供電部對相關企業采取停電措施,確保關閉、停產工作落到實處。
(二)制定方案,明確任務。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據本方案,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責任制,明確目標,分解任務,將治理責任落實到具體責任人,確保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三)強化措施,嚴格考核。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辦公室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單位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實行一月一調度,一月一檢查,一月一通報,定期組織檢查考核,考核結果定期向社會公布,并列入區政府對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單位年度考核內容。對組織領導不力、工作不到位導致大氣污染嚴重,環境空氣質量改善不明顯的單位實行環?!耙黄狈駴Q”,并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廣泛宣傳,營造氛圍。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大氣污染綜合治理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宣傳各有關部門單位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宣傳工作開展情況和典型經驗,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和環境犯罪行為的曝光力度,提高群眾參與和監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工作的積極性,推動治理工作取得實效。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七
加強風險意識。充分認清生態環境風險防控的重要性,不斷健全水環境風險防控與管理體系,及時掌握水環境風險信息,隨時做好信息報告,制定應急處置預案,積極應對水環境可能出現的重大風險。強化憂患意識,做到未雨綢繆,充分發揮集體智慧,借助專家力量,科學規劃,明確政府在應急處置過程中的職能和責任,增強防范水環境風險的政治自覺和責任擔當,落實防范水環境風險的各項措施。
提高水環境應急事件風險應急處置能力。定期組織防范水環境事件的綜合演練,落實縣、鄉、村各級水環境應急指揮調度平臺與生態環境部中心平臺的定期聯調對接制度,不定期組織應急平^v^調聯試,確保指揮調度平臺暢通。加強水環境風險全過程監控,對風險發生誘因與事前防范、風險的事中演進與有效控制、風險的化解與事后治理等,做到情況明、判斷準、處置快,不斷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完善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根據水環境潛在風險區域性、布局性、結構性等特點,成立水污染事件應急指揮部,積極與貴州省、安順市建立三級生態環境部門應急值守和突發環境事件協調聯動機制,科學制定突發水環境事故應急內容、要求和措施,提出水環境風險管理優控清單,做到環境風險隱患早發現、早報告和早處置。并定期召開調度分析會,不斷優化應急力量,確保應急所需人員、車輛、監測和通訊等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及時掌握區域廢水排放情況,加強監管。一旦發生水環境污染等突發事故,政府領導和相關部門要在第一時間趕赴事件現場,了解事故情況,加強指導協調,及時應急處置,形成大應急、大救援、大處置的環境風險防范格局。
專欄4鎮寧縣“十四五”期間水污染重點防治工程。
(一)新建污水處理工程:新建鎮寧縣城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項目,新增污水處理規模10000m3/d。
(三)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項目:開展打幫河、紅辣河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工作。開展縣醫院及鄉鎮衛生院污水處理系統提升及排污管道安裝工程。
(四)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規范化建設項目:開展鎮寧縣備用水源地水塘寨的規范化建設工程。
(五)河道治理工程:開展城區穿城河(鎮寧河)河道綜合整治工程。
堅持源頭防治、精準施策,持續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攻堅行動,持續加強全縣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管控。加大建設項目及道路揚塵治理,加大秋冬季節秸稈焚燒管理,加強餐飲油煙防治,以臭氧污染防治為中心,持續開展和o3協同管控,確??諝赓|量優良穩定性向高水平提升。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八
為積極應對霧霾天氣,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區域空氣環境質量,確保達到市政府下達的目標要求,依據《關于印發市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函〔20xx〕198號)以及《關于印發市區環境保護三年行動計劃(20xx年-20xx年)的通知》(雨政辦發〔20xx〕3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十八大精神,以改善區域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目的,以治理揚塵、燃燒污染、機動車尾氣、油煙等問題為重點,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全面加強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努力建設潔凈城區,美麗。
調整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鄒犇淼同志任組長,區政府副調研員段仁華同志、區城管局局長劉文舫同志、區政府辦副主任李勇同志、區環保局局長彭躍輝同志、區環衛局局長李文同志任副組長。經開區、區政府辦、區監察局、區城鄉建設局、區財政局、區環保局、區城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工務局、區環衛局、區園林局、區市政局、區公安分局、區工商分局、區交警大隊、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區城管警察大隊、各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
領導小組下設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辦公室(以下簡稱區聯防聯控辦),由區政府副調研員段仁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區政府正科級督辦員聶榮華同志、區環保局副局長劉佩良同志、區環衛局副局長賴慶龍同志、區城管執法大隊副大隊長季正章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區城鄉建設局、區環保局、區工務局、區環衛局、區交警大隊、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等單位各抽調1名同志組成,其中從環保、環衛和城管執法部門抽調的同志長期駐點辦公,其他人員視情況而定。聯防聯控辦設在區社區環境整治工程指揮部辦公樓內。
20xx年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全市平均值以上。
(一)進一步加大揚塵整治力度。
1.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整治。加大對各主、次干道沖洗降塵力度,增加灑水降塵頻次;逐步將暫未驗收的市政道路納入環衛日常作業;繼續實行石馬路、井圭路等背街小巷由小型灑水車進行灑水降塵,確保道路揚塵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強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按標準設置工地圍欄,推廣空心磚塊砌筑圍墻,主要路段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通道圍護、腳手架外側必須用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施工現場的建筑材料、構件按平面布置分類分規格存放,對易產生揚塵的大堆物料,能灑水的應按時灑水壓塵,不能灑水的必須覆蓋;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應采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施工現場主要道路100%硬化;施工現場出入口設置車輛清洗設施并正常運行,運輸車輛應除泥、沖洗干凈后,方可駛出施工工地,杜絕帶泥上路現象;進一步強化對拆遷現場的環境監管,落實揚塵防治措施,所有拆遷工程必須在施工過程中采取灑水壓塵措施;重點工程項目要納入到監管范圍,并明確監管單位的工作職責,確保各項指標達到要求。
3.加強對未硬化社會路口和裸露土堆的整治。對未硬化的社會路口進行動態摸底并及時硬化;對裸露的土堆進行覆蓋、種植草皮、撒播草籽。
4.加強渣土運輸過程中的揚塵污染控制。運輸渣土的車輛要按要求裝載,杜絕沿途灑落,繼續對部分路段實行渣土禁運,將香樟路(韶山路至萬家麗段)設為渣土禁運區,禁止外來渣土車輛進出該路段;規范卸土場的管理,進出卸土場的車輛嚴格按要求進行沖洗,確保場內渣土不對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重點整治監測子站周邊1.5公里范圍內餐飲門店、單位食堂的油煙和燃煤污染;規范管理香樟路沿線的夜宵燒烤攤點,取締違法違規的餐飲經營門店。
(三)進一步加大工業廢氣治理力度。
加強工業噴涂廢氣的治理,重點實施三環以內和香樟路以北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鍋爐、土灶清潔能源改燒、拆除或外遷工作。
(四)進一步加大焚燒污染整治力度。
加強對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和秸桿等焚燒污染的防治,建立區街聯動、街道為主的焚燒污染應急處置和獎懲機制,成立聯防聯控隊伍,加強日常巡查,及時處置焚燒行為。
協助市環保局開展機動車排氣檢測,確保機動車定期檢測率達到90%以上,協助淘汰黃標車3004輛;實施道路交通疏導和道路暢通工程,進一步加強香樟路與韶山南路相交路口、南二環桔園立交橋、勞動東路樹木嶺段、勞動東路與萬家麗路相交路口、香樟路與萬家麗路相交路口等路口擁堵的疏導力度,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降低因交通擁堵而造成的機動車尾氣污染。
1.區聯防聯控辦:負責牽頭、組織、協調全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組織開展渣土揚塵、餐飲油煙、燃煤(柴)爐灶、機動車尾氣、垃圾污染等專項聯合執法行動;組織實施大氣污染整治項目;巡查、督查、考核、講評各成員單位的工作開展情況,編報督查巡查通報和空氣質量月報等。
2.經開區:嚴把項目引進關,不引進廢氣難以治理、對群眾身體健康有影響的項目,督促園區內新建項目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建設廢氣污染防治設施;加強對現有涉氣企事業單位的環境監管,使污染物達標排放,按要求淘汰廢氣污染嚴重、群眾投訴強烈的企業。
3.區政府辦:負責組織、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單位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4.區監察局:負責監督各成員單位履行大氣污染防治職責情況。對不履行監管職責的單位,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問責。
5.區城鄉建設局:負責全區建筑工地圍擋作業和場內揚塵控制工作,監督施工單位采取覆蓋、種草等措施控制場內裸露渣土的揚塵污染,查處高空拋灑建筑垃圾行為,禁止建筑工地現場攪拌混凝土,推廣使用商品混凝土;協調做好省管、市管工程施工項目的揚塵污染控制,特別是監測子站周邊1.5公里范圍內施工項目的揚塵污染控制。
7.區環保局:負責監測子站及全區各降塵點的檢測、管理和維護,組織開展區管企事業單位的工業廢氣、粉塵及燃煤(柴)煙塵和二氧化硫的整治工作,做好黎托片區香樟路以北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鍋爐、土灶的改燒、拆除或外遷工作;負責檢查建筑工地環?!叭瑫r”執行和環評手續辦理情況;負責開展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宣傳,協助市環保局開展機動車排氣檢測、尾氣治理和標志發放;牽頭開展監測子站核心區企事業單位食堂油煙的治理。
8.區城管局:組織開展揚塵污染整治、社區環境整治、城郊垃圾污染整治及愛國衛生運動,控制揚塵、垃圾亂傾亂倒及社區整治施工造成的大氣污染。
9.區交通運輸局:協助開展機動車排氣檢測和尾氣治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大氣污染整治行動,按要求淘汰管轄行業內的黃標車。
10.區工務局:負責重點工程工地的揚塵污染控制,落實工地的圍檔、道路硬化、降塵、洗車及渣土處置措施,對因施工造成的裸土進行全覆蓋。
11.區環衛局:負責渣土工地及渣土運輸過程中的揚塵污染控制。組織開展渣土日常聯合執法行動,將香樟路(韶山路至萬家麗段)設為渣土禁運區,嚴格控制渣土運輸、渣土工地施工過程中的揚塵污染;強化道路的日常保潔,特別對監測子站及降塵監測點周邊的芙蓉路、勞動東路、萬家麗路、香樟路、韶山路、南二環路、井塘路的沖洗降塵,要視情況加密作業次數,確保降塵效果;管理好渣土禁運區,切實控制核心區揚塵污染;淘汰本單位的黃標車。
12.區園林局:對負責的園林工程項目做到環保施工、定時灑水、控制揚塵污染;增加吸廢降塵樹(苗)木品種,強化對日常作業工作的監督管理,確保管轄區域的干凈整潔,不得將作業產生的渣土、垃圾丟棄到道路或水體內;淘汰本單位的黃標車。
13.區市政局:負責對破損道路特別是滲黃泥道路進行及時修補;市政工地做到環保施工、定時灑水,控制揚塵污染;淘汰本單位的黃標車。
14.區公安分局:協助萬家麗路檢測站開展機動車排氣檢測工作;積極參與大氣污染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妨害行政執法的行為,確保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15.區工商分局:負責配合開展無照和超范圍經營的違法排污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各類大氣污染整治行動。
16.區交警大隊:負責查處無牌無證的渣土運輸車上路行駛,協助查處機動車尾氣排放超標的車輛,完成淘汰黃標車任務;加強監測子站周邊5個交通擁堵點的`交通疏導,降低因交通擁堵而造成的機動車尾氣污染。
17.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負責查處違章渣土運輸行為;對全區范圍內餐飲業的油煙、燃煤爐(灶)進行日常整治,重點開展三環線內餐飲行業的清潔能源改燒和規范整治香樟路沿線的夜宵燒烤攤點;加大對焚燒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和秸桿的查處力度,嚴防焚燒造成的大氣污染。
18.區城管警察大隊:負責配合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積極參與各類聯合執法行動,維護執法工作中的安全與秩序,嚴厲打擊暴力抗法、阻撓執法等行為。
19.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做好轄區內涉氣污染源的日常監管,配合各職能部門開展執法行動;負責轄區內卸土場的管理,制止轄區內非法填土行為,減少渣土車輛進出和傾倒過程中的環境污染;負責轄區內未硬化道路及裸露社會路口的硬化工作;負責對轄區內裸土進行覆蓋或種草;督促社區(社區籌委會)加強對村民安置房建設工地的管理;督促物流園做好場內硬化和日常灑水降塵;協助完成香樟路以北所有使用高污染燃料鍋爐、土灶的改燒、拆除或外遷工作;做好工業固體廢物、生活垃圾和秸桿等的禁燒工作,嚴防焚燒造成的大氣污染。
(一)提高認識,明確責任。
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治理大氣污染的必要性、重要性和艱巨性,切實加大工作力度。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定有效措施,明確責任人員,解決存在問題,確保工作成效。
(二)緊密配合,形成合力。
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項綜合性很強的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單位通力合作。各成員單位要從大局出發,既要各司其職,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強大合力。
(三)及時跟蹤,加強調度。
當空氣質量連續超標兩天時,區聯防聯控辦要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會商,采取緊急措施,控制持續超標。各成員單位要服從調度,落實責任,竭盡全力攻堅克難,確??諝赓|量達標。
(四)嚴格考核,獎懲兌現。
把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區對各部門、街道的績效考核。對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對工作不力、整治效果不明顯的單位及相關負責人實行責任追究。
(五)加強宣傳,濃厚氛圍。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大力宣傳大氣污染防治的政策、法律法規和防治知識,推介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區環保部門要定期向社會發布環境信息,公布環境污染治理進度及環境質量狀況,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充分調動廣大群眾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積極性,形成良好的大氣污染防治氛圍。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九
為全面落實“預防為主,預防與查處相結合”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的方針,實現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的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置,促進我轄區土地用地依法申請審批程序辦理,規劃用地手續,促進國土資源所依法組織,有效開展巡查工作,切實履行“保障發展,保護資源”的職責,結合李王鎮實際制定7月份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巡查工作計劃。
1、級巡查區域為:基本農田保護區,公路沿線省道兩側范圍。
2、級巡查區域為:鄉道沿線的村所在地規劃區,基本農田以外的一般耕地,農用地和鄉道兩側的土地。
3、級巡查區域:村莊規劃范圍內,周邊土地,農民建房用地和零散分布的礦產資源。
1、指導各村協管員的動態,巡查工作。
2、劃巡查區域,落實巡查人員,明確巡查責任。
3、巡回檢查各村的巡查情況和效果,進行監察檢查。
4、工作人員在日常巡查和工作中,要堅持“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做到文明執法秉公辦案。
5、堅持每周在所轄區內巡查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巡查不得少于四次。
6、匯總各村的巡查情況,按時向縣國土資源局上報李王鎮動態,巡查月報表等資料。
7、建立工作制度,做好巡查工作臺賬,每月向鎮黨委政府匯報一次,做到發現及時、處理及時、上報及時。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十
今年以來,我鄉緊緊圍繞省、市、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重點,以改善空氣環境質量為目標,嚴格按照《休寧縣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總結及20xx年工作計劃》(休大氣辦〔20xx〕2號)文件要求,認真貫徹執行《_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全面落實年度目標任務,現將20xx年工作開展情況和20xx年工作計劃匯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主體責任。
為全面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陳霞鄉成立了以鄉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大氣污染防治會議,認真部署全鄉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并印發了《陳霞鄉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明確了各村、鄉直有關單位和有關企業的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并與各村簽訂目標責任書,細化防治工作重點,明確了每項工作的具體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求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全面圍繞工作目標,迅速展開行動,確保完成各項任務指標。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
為了提高公眾的大氣污染防治意識,我鄉以“六·五”世界環境日環保宣傳周為契機,充分利用政務公開欄、村廣播、發宣傳單、掛橫幅等多種形式向公眾宣傳大氣污染防治相關知識,懸掛宣傳橫幅10余幅,發放宣傳材料千余份。進一步發揮流動服務隊的功用,進企業、進農村、進學校開展一系列的環保宣傳活動。通過大力開展環保宣傳教育,在全鄉范圍內營造了良好的氛圍,使公眾對新《環保法》、《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秸稈禁燒等有了較深刻的認識,極大地增強了公眾的環保意識,提高了公眾關心生產生活環境、主動參與到環境建設中去、依法維護自身環境權益的自覺性。
(三)嚴格工作落實,強化監督管理。
由鄉政府牽頭,會同相關部門開展以秸稈禁燒、建筑工地和道路揚塵治理、油煙污染防治、減少燃放煙花爆竹等問題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督促其責任主體嚴格落實污染防治工作,避免環境污染。
一是大力開展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我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該項工作,多次(尤其是在夏、秋兩個農忙節點)召開鄉、村干部大會對我鄉秸稈禁燒工作進行研究部署,成立了陳霞鄉秸稈禁燒工作領導小組、秸稈禁燒巡查組。全鄉全年緊緊圍繞“不點一把火,不冒一處煙”這一工作目標,強化責任,狠抓落實,并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巡查制度及保障措施;劃分了陳霞鄉秸稈禁燒責任區,鄉與村,村與組分別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在全鄉范圍內積極動員,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氛圍,切實保障了秸稈禁燒工作的有序開展。大力普及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把秸稈機械化還田作為秸稈綜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截至目前,我鄉未發生一起秸稈焚燒現象。
二是加強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隨著月潭水庫工作的推進,越來越多的工程建設項目將陸續“落戶”我鄉,加強建設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就顯得尤為重要。我鄉嚴格按照揚塵治理的工作要求,加強對轄區內的衛生整治力度和在建工地的監管,強化轄區揚塵治理。
三是加強對餐飲油煙排放的監管。加強巡查,對餐飲油煙排放不達標的餐飲單位,下達限期整改責任書,責令其安裝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實現達標排放,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整改的,責令停業整頓。
四是大力倡導減少燃放煙花爆竹。節假日期間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的天氣條件采取臨時性限制燃放措施,以減輕燃放造成的污染影響。
五是加大巡查力度,掌握大氣污染最新動向。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對轄區的企業的廢氣排放情況進行巡查,掌握最新動向,及時將發現的問題向相關執法部門匯報。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部署要求,繼續開展以秸稈禁燒、建筑工地和道路揚塵治理、油煙污染防治、減少燃放煙花爆竹等問題為重點的專項整治工作,嚴格年度考核、強化目標責任,加強部門聯動、以長效管理機制和環境執法為保障,持之以恒地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努力完成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任務,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二)工作任務。
1、加強秸稈禁燒和綜合利用。繼續加大宣傳力度,大力普及秸稈綜合利用技術,把秸稈機械化還田作為秸稈綜合利用的重要先行措施。充分發揮獎補資金激勵作用,加大秸稈肥料化、能源化、飼料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的力度、專業化服務組織的服務力度、秸稈禁燒工作力度。大力引進秸稈綜合利用企業,提高秸稈綜合利用率。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十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關于發布〈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三項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公告》、《市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
(一)全市建成區現有從事汽油儲存、經營和運輸的.儲油庫、加油站及油罐車須在年月日前完成油氣排放污染治理任務,確保汽油油氣排放達到《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0—)、《汽油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1—)、《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20952—)(以下簡稱“三項標準”)規定的要求,月日前通過綜合驗收,確保穩定達標排放;非建成區加油站須于年月日完成治理任務,達到“三項標準”規定的要求,年月日前通過綜合驗收。
(二)即日起,凡我市新(擴、改)建儲油庫、加油站以及新登記油罐車,必須安裝油氣回收裝置或設施,并滿足國家油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經綜合驗收合格后,相關部門方可發放加油站、儲油庫的營運證和油罐車的道路運輸證。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油氣污染治理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市環保局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基本情況開展調查,負責制定油氣污染治理和環保驗收方案、油氣污染治理的環保審查驗收及加油站和儲油庫的日常環保監管等工作,并按上級規定定期報送油氣污染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市安監局做好加油站等油氣回收治理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市質監局負責計量器具和有關壓力管道的監督管理工作;市交通運輸局配合做好油罐車油氣污染治理工作,負責對油氣排放檢測合格的油罐車給予年度審驗;市公安消防大隊負責做好油氣污染治理工程的消防監督管理和驗收工作。
(一)召開會議安排部署。近期將召開全市油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油氣污染治理工作總體部署和工作分工。盡快召開全市油氣污染治理工作會議,全市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業主單位(下稱各業主單位)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參加會議,傳達上級通知要求并部署油氣污染治理工作。
(二)制定油氣污染治理計劃。各業主單位要按照有關要求制定油氣污染治理計劃和治理方案,并報市環保局備案。油氣排放污染治理裝置或設施必須經具備相應資質的認證機構的認證。各業主單位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程序由具備相應資質的設計與施工單位組織實施,并報相關部門備案(確認)后方可施工。油氣污染治理工程不得分包或轉包給不具有資質、資格的單位或個人。
(三)實施油氣污染治理工程。各業主單位要嚴格按照經備案確認的油氣污染治理計劃和治理方案進行施工。市環保局等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負責做好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污染治理工作現場指導和監管。各業主單位應在每月底向油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油氣污染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存在問題和下步計劃,要按照規定期限完成工程施工。
(四)試運行。各業主單位在油氣污染治理工程試運行前要經過防爆電氣檢驗、計量器具檢測。市安監局、質監局做好監督管理工作。在試運行期間對發現的問題進行及時整改,確保治理后的設施符合安監、消防、環保等方面的要求。加油站、儲油庫業主單位要委托有相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油氣排放進行檢測。油罐車的驗收檢測,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要求,由業主單位委托經相關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進行。
(五)綜合驗收。檢測達標后,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業主單位向市油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驗收申請表及檢測報告等材料。市油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召開驗收會議,按照國家“三項標準”和《市油氣污染治理工程驗收工作指南》(環車字〔〕36號)等規定進行材料審查和現場檢查,驗收合格由油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出具驗收報告。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市油氣污染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環保局局長任副組長,工商、商務、工信、財政、交通運輸、安監、質監、公安消防等單位和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全面負責油氣污染治理工作開展指導、協調等。領導小組在市環保局下設辦公室,負責牽頭油氣污染治理具體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集各成員單位召開工作會議,聽取各項工作進展情況匯報,研究解決油氣污染治理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部署下階段工作。
(二)加大行政制約。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油氣污染治理工程施工并通過相關部門驗收,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按各自職責實施如下保障措施:市環保局將不予核發排污許可證;市商務局將不予通過成品油經營資質年度審查;市交通運輸局將不予通過油罐車營運審驗;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財政局、市安監局、市質監局、市公安消防大隊等部門將不予通過相應的審核、認證等。
(三)嚴格法律處罰。對向大氣排放污染物超過國家油氣污染排放標準的單位進行限期治理,并由環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罰。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務的,依法責令停業、關閉。
(一)油氣污染治理工作涉及建設項目審批事項的,各業主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到發改、安監、消防、環保、質監、交通運輸等部門辦理審批(備案)手續后方可組織施工。
(二)凡汽油年銷售量大于5000噸、距離民宅建筑50米以內的加油站,應預留油氣后處理裝置接口。
(三)油氣污染治理裝置或設施須通過具備相應資質的相關認證機構的認證。油氣污染治理的設計和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并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程序組織實施。
(四)各業主單位在油氣污染治理工作過程中,應按照《爆炸性環境用防爆電氣設備》(gb3836)系列標準及相關文件的要求,做好防爆電氣改造,落實好治理過程中的防爆、防火工作。
(五)加裝油氣回收裝置(系統)不得影響稅務、計量、消防、車輛安全等性能。涉及稅務、計量、消防(包括安全距離)、建設、規劃、安全運輸、安全生產等問題的,按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轄區內中石化、中石油系統要按照相關要求制定油氣回收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和計劃,落實資金保障,確保治理工作按期完成。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十二
(一)強化在用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管理,確保在用車達標。
全面推行在用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制度。全面推進機動車環保定期檢測委托工作,審核批準在用機動車排放檢測單位。對于不同種類或用途的在用機動車實施不同的環保定期檢驗周期。
對無標志的車輛可以采取限行、加大抽檢力度等限制性措施。
在用機動車的定期檢測應按標準和規范的要求,根據車型和地域選用相應的檢測方法;
開展車載診斷(obd)排放法和目測法檢測。
逐步建立在用機動車環保維修制度。積極開展環保檢驗維修設備和配件的管理工作;
維修單位和車主應按照維修規范對機動車進行維修和保養;
加大對無機動車環保定期檢驗合格標志的機動車的抽查力度;
按照《大氣污染防治法》的規定,積極開展停放地機動車的排放抽檢工作。
建立在用車過戶環保檢驗制度。在用機動車過戶前必須進行排放檢驗,過戶時應出示排放檢驗合格證明,不合格的機動車不得予以過戶。
加強公共機動車、出租車、運輸等營運車隊的排放檢驗,根據我市機動車污染狀況,按國家有關規定開展營運在用車的改造和治理。
(二)積極推進機動車環保信息管理系統建設。
開展在用機動車環保信息系統工程的建設,建立市級信息系統建設工程。
加強機動車保有量、機動車類型、定期檢測線、檢測頻率、達標率、標志發放數量、燃料消耗量、空氣達標開數等環保信息的管理,定期發布機動車污染防治信息。
設立道路兩側空氣質量監測點,科學合理布點,為逐步改善我市空氣質量、開展機動車污染防治提供科學依據。
(三)加強對機動車報廢、回收和處置的監管。
嚴格執行國家機動車環保報廢管理規定,對超過報廢期的機動車進行排放檢驗,合格的方可延期報廢。
提高機動車的回收率,促進機動車回收部件的再利用。強化機動車廢輪胎、廢電池、廢電子器件、廢機油、潤滑油和空調制冷劑處置的監督管理,研究并實施機動車報廢的環保規定。
(四)逐步開展對車用燃料的監督管理。
積極開展對加油站建設的規劃和監管;
在加油站實施環保許可證制度,強化加油站的環境監督管理;
開展對車用油品的監督檢測。
推動車用燃料添加劑登記制度建設,積極實施添加劑環保登記,強化對添加劑銷售、使用的監督管理。
積極參與乙醇汽油等替代燃料的環境影響研究和監測,開展對燃氣機動車的監督管理,科學指導燃氣機動車等替代燃料機動車的發展。
積極推動加油站油氣回收的示范和管理,開展對加油站油氣揮發的監督管理。
(五)加強機動車環保監管機構和能力建設,定期對機動車監督管理人員和檢驗人員進行培訓。
(六)制定機動車污染防治法規和規劃。
組織新在用車排放標準的實施。
研究機動車排放污染對居民健康的影響。
制定可持續交通發展計劃和清潔機動車使用規劃。
(七)積極推動公眾參與宣傳教育。
編制機動車污染宣傳資料,開展控制機動車污染的宣傳教育,提高公眾控制機動車污染的意識。
建立舉報制度,設立并公布舉報熱線,促進公眾參與機動車環保的監督。
為提高公眾和社會各界的環保意識,條件成熟時將擬設立“無車日和自行車日”,并設立機動車環保獎,表彰在機動車污染防治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十三
為貫徹市政府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動員會議精神,按照“立足當前、突出重點,綜合施策、科學治污”的基本原則,加強城區大氣污染防治,加大環境污染綜合整治力度,進一步改善全區環境質量,依據《_大氣污染防治法》和《七里河區環境污染治理行動計劃》,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以_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攬,以保證人民群眾呼吸清新空氣為目的,以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為主線,全面推進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堅持依法行政,不斷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監督檢查力度,切實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市區聯動、綜合整治,全民參與,打好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全區力爭削減煙塵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城市煤煙型大氣污染治理取得重大突破,焦化污染治理取得更穩定效果,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突出環境問題得到進一步解決,確保今冬明春我區大氣環境質量得到明顯提升。
(一)重點工作內容。
1、燃煤型大氣污染防治。以燃煤污染控制為重點,大力開展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對轄區內所有工業企業的燃煤窯爐、燃煤鍋爐和洗浴業的燃煤洗浴爐巡回監督檢查工作力度,著重解決污染設備閑置、使用硫份、灰分超標的劣質煤和不按規定操作等環境違法行為,及時消除大氣污染環境隱患,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
2、二次揚塵大氣污染防治。要在控制建筑施工揚塵污染、堆煤場和堆渣場污染防治上下功夫,在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的基礎上,要求建筑單位和使用堆煤和堆渣的單位對易產生二次揚塵的煤場、料場、渣場、灰堆進行遮蓋,封閉運輸、半封閉堆放和噴灑覆蓋劑等方法,有效防治二次揚塵污染。
3、區域面源大氣污染防治。一是加大沿街焚燒監管。由相關單位組成檢查組對轄區內所有在大街小巷焚燒枯枝落葉、垃圾、廢輪胎等雜物的污染大氣環境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一處,查處一處,同時加強居民小火爐和市場取暖小火爐的監管,勸導居民和經營戶使用無煙煤或潔凈煤,確保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餐飲業污染防治。要在實施監督檢查的過程中堅決取締露天燒烤、無專用煙道和油煙凈化器經營戶,督促整改,不斷鞏固近幾年餐飲業綜合整治成果。
4、機動車尾氣大氣污染防治。要堅決杜絕機動車尾氣造成大氣污染,定員定崗在城區主要路口設置車輛尾氣環境監測點,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測,對尾氣超標和冒黑煙的車輛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蘭州市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予以整改和處罰。
(二)任務分解。
1、區環保局負責對轄區內所有工業窯爐、燃煤鍋爐、洗浴爐進行監督管理,及時下發開展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檢查通知,組成冬防檢查小組,采取“三查四看”(三查:聯合執法檢查、夜間檢查和突擊檢查。四看:看煤質化驗單硫份、灰分是否超標;看堆煤、渣場是否有防塵措施;看鍋爐內是否添加有色添加劑;看污染設施是否運行正常)的有效工作方法,不定期對轄區內所有燃煤鍋爐,冬季限產停產工業窯爐和洗浴業的污染設施進行巡回監督檢查,發現不按規定操作引起污染物超標排放的依據《_大氣污染防治法》及《蘭州市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進行上限處罰,同時嚴把建設項目環境準入關,認真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從源頭上加以控制。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十四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思想,貫徹執行河南能源及永煤公司兩級公司及順和煤礦相關文件精神,以實現環保型區隊為最終目標,通過宣傳教育、強化管理、創新機制,提高員工環境保護意識,穩步推進環境保護各項工作。特制訂我隊2014年度環境保護工作計劃。
第二條:主要環境保護工作計劃。
一、每季度開展一次隊干集中上崗檢查,針對節能降耗、環境保護進行全面檢查;。
二、杜絕井下材料浪費,提高材料利用率;。
三、落實節水、節電、節約材料、資源重復利用等工作。
第三條:實施方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貫徹環境經營理念。
推行環境經營的先進理念,從我隊的可持續發展大局出發,增強環保責任意識,充分認識到“保護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開展清潔生產,控污減排,改善環境,是綜采隊履行的責任。
把環境經營融入隊部經營管理的全過程,使環境保護和隊部發展融為一體的隊部經營活動。我隊特制定出環保工作計劃,建立環境經營推進體系及環境保護的規章制度,各班組根據區隊環保工作目標,按照各自職責,策劃、編制環境經營專業領域的工作目標和實施計劃,把環境經營理念貫穿生產經營的各個環節。
加強環境保護,嚴格落實各級領導責任制。區隊負責人為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必須切實履行環保職責,加強對本單位環保工作的領導,主動分析、查找影響環保工作的薄弱環節,層層落實責任,積極協調解決環境保護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為實現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二、深化環境行為評價,提升環境管理水平。
開展環境行為評價,既是礦對我隊的要求,也是我隊自身樹立良好形象,提升區隊競爭力,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我隊將建立、完善環境行為評價管理制度及標準,把環境行為評價作為改善環境績效的有效載體和重要手段,不斷加以深化,切實提高我隊的環境管理水平。
高度重視環境行為評價工作,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推進。按照我隊管理制度及評價標準,制定具體實施細則,責任落實到位,加強日常的環保管理,積極主動開展控污減排,改善環境質量。
三、強化管理,確保實現年度目標指標。
我隊將進一步加強對廢水、廢氣、噪聲、的抑制加大環境違規行為的考核力度。
1、推進環境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各班組要進一步完善環境因素尤其是重要環境因素的識別與評價,疏理相關的管理標準,規范自身的管理,真正將日常環保管理融入體系之中,不斷提升體系的運行質量和管理效果。
2、進一步控制污染物無組織排放。必須繼續加大對揚塵污染以及廢水、工業廢油和含油機械潤滑物不規范收集貯存、處置等現象的管控;要進一步加大礦容礦貌、散裝物料運輸拋灑、工程施工區域環境污染的督查力度,抑制污染物無組織排放行為。
3、切實加強環保治理設施管理。要加強環保設施的運行維護,做好日常點檢與維保,確保環保設施與主體生產設備的同步運行,充分發揮治理設施的減排治污效果。
4、加強污染源排放監測。按照集團公司制定的污染源監測計劃,加大對固定污染源的監測頻次,及時、準確地反映污染物排放及治理設施運行狀況,為進一步做好我隊污染減排,提供準確的監測數據。
5、杜絕環境違法行為。堅決不得發生人為無組織排放有毒有害物質造成的環境污染事件以及被社會公眾投訴環境污染屬實事件。
6、加強環境風險源管理,提升環境應急處置能力。要進一步梳理環境風險源分布狀況,根據礦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制定、完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區域應急預案。明確各層級控制環境風險內容,制定周密防范措施,責任到人。普及環境應急知識,組織開展應急預案學習和演練,提高應急情況下快速響應和處置能力。
第四條:加強教育培訓,營造保護環境的良好氛圍。
提高環境保護意識,增強愛護環境的責任感,教育培訓必須先行。我隊將通過開展環保管理知識及法律法規培訓、環境風險源辨識及評估培訓,提高各級管理人員管理水平。加強環境經營理念、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環境保護的宣傳,廣泛普及環境與健康等科普知識;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征文”活動,鼓勵員工主動參與環境保護工作,努力營造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輿論氛圍。
加強環保設施點檢維護及操作崗位員工的技能培訓,提高操作技能,確保環保設施的有效運行;要結合自身實際,開展豐富多彩、寓教于樂的活動,進一步引導員工日常環境保護行為的養成。
第五條:加強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監管。
按照循環經濟“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原則和環境友好化的要求,有效利用、規范處置各類廢棄物,實現環境治理與經濟效益的和諧統一。
加強對危險廢物管理,杜絕有毒有害廢物的不規范處置。嚴格按照國家和地方環保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實施全過程監管,防止遺失、擴散,避免造成環境危害。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申報制度,確保安全轉移處置。
第六條:實施清潔生產,從源頭削減污染。
清潔生產的核心是“節能、降耗、減污、增效”,通過采用先進工藝技術與設備、改善管理、提高資源利用率,從源頭削減污染,將環境保護的壓力消解在生產全過程。實施清潔生產。
據綜采隊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對隊內員工進行相應考核,由環境保護管理小組進行監督,對造成環境污染的小組和個人將嚴厲批評并按照制度進行處罰。隊內各員工不僅要從自身做起,而且還要主動監督制止浪費和污染環境的行為。
綜采隊在接下來的一年將嚴格按照工作計劃執行,通過各種措施的執行及環境保護管理小組配合各位員工共同努力,最終將我隊的環境保護工作朝向實干、實效的方向推進。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十五
為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改善我縣環境空氣質量,有效解決燃煤、揚塵、機動車排氣、餐飲油煙及秸稈焚燒污染等問題,維護和提升城市形象,全面落實_辦公廳《轉發環境保護部等部門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xx〕33號)和張掖市人x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張掖市大氣污染防治施方案》的精神,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善空氣質量為目標,以全面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為手段,建立統一監管、統一監測、統一協調的全縣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機制,通過扎實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決我縣突出的燃煤、揚塵、機動車排氣和餐飲油煙及秸稈焚燒等污染問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環境監管能力,改善城市空氣質量。
(二)總體目標。全面完成市政府下達的年度大氣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任務,重點企業全面達標排放,飲食服務業油煙、運輸車輛、建筑工地揚塵、粉塵治理,達到環保要求,環境空氣優良天數占全年天數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
(一)重點監控項目。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顆粒物(pm10)、煙塵。
(二)重點監控污染源。
1.縣城城市規劃范圍內所有建筑、市政施工、拆遷和綠化施工工地揚塵污染。
2.煤場、灰場、料場露天堆存和裝卸揚塵。
3.物料和渣土運輸、道路保潔揚塵污染。
4.工業企業大氣污染。
5.機動車排氣污染。
6.餐飲爐灶和露天燒烤油煙污染。
7.秸稈焚燒污染。
1.縣工信局職責。負責落實限制發展和淘汰企業名錄,會同縣環保局提出高能耗、高污染工業企業整頓、關停名單;監督落實污染企業的關停、限產工作;會同縣直有關部門指導工業企業按規范化要求整治廠容廠貌,加強對企業內部貨場露天堆存物料揚塵污染防治的監管。
2.縣公安交警大隊職責。嚴把新車登記和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控制標準,提出機動車分時段禁行、禁鳴路段和監管措施,在全縣范圍內對高排放尾氣車輛禁止上路行駛,全面落實市上下達淘汰高排放尾氣車輛的工作任務。配合縣建設局、交通運輸局、城管執法局進一步完善建筑工程物料、渣土運輸車輛的管理,推進建筑工程物料、建筑垃圾運輸車輛密閉化;會同縣環保局提出全縣定點機動車尾氣污染監測單位,完成資質上報審核工作,并配合縣環保局開展檢查。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十六
為積極應對霧霾天氣,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區域空氣環境質量,確保達到市政府下達的目標要求,依據《關于印發的通知》(政辦函〔20xx〕198號)以及《關于印發的通知》(雨政辦發〔20xx〕32號)文件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黨的xx大精神,以改善區域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為目的,以治理揚塵、燃燒污染、機動車尾氣、油煙等問題為重點,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責任,健全長效管理機制,全面加強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努力建設潔凈城區,美麗。
調整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鄒犇淼同志任組長,區政府副調研員段仁華同志、區城管局局長劉文舫同志、區政府辦副主任李勇同志、區環保局局長彭躍輝同志、區環衛局局長李文同志任副組長。經開區、區政府辦、區監察局、區城鄉建設局、區財政局、區環保局、區城管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工務局、區環衛局、區園林局、區市政局、區公安分局、區工商分局、區交警大隊、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區城管警察大隊、各街道辦事處為成員單位。
領導小組下設大氣污染聯防聯控辦公室(以下簡稱區聯防聯控辦),由區政府副調研員段仁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區政府正科級督辦員聶榮華同志、區環保局副局長劉佩良同志、區環衛局副局長賴慶龍同志、區城管執法大隊副大隊長季正章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成員由區城鄉建設局、區環保局、區工務局、區環衛局、區交警大隊、區城管綜合執法大隊等單位各抽調1名同志組成,其中從環保、環衛和城管執法部門抽調的同志長期駐點辦公,其他人員視情況而定。聯防聯控辦設在區社區環境整治工程指揮部辦公樓內。
20xx年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全市平均值以上。
(一)進一步加大揚塵整治力度。
1.加強道路揚塵污染整治。加大對各主、次干道沖洗降塵力度,增加灑水降塵頻次;逐步將暫未驗收的市政道路納入環衛日常作業;繼續實行石馬路、井圭路等背街小巷由小型灑水車進行灑水降塵,確保道路揚塵得到有效控制。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十七
為了全面加強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根據《_環境保護法》,以治本和提高環境質量為目標,努力做好作業區的環保工作,作業區特制定《xx單位20xx年度環境保護工作計劃》,具體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xx。
小組成員:xxxx。
1、不發生一般及以上環境突發性事件;
2、有效運行環境管理體系,并做到持續改進,無嚴重或重復性不符合項;
3、重要環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環境隱患整改率達到90%以上;
4、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處置均符合國家要求;
5、環境監測計劃落實率達100%;
6、環境污染、噪聲投訴處理率為100%,不發生業主或地方政府的環境投訴事件;
7、在崗員工環境保護教育培訓率100%。
(一)健全環境保護和綠色施工管理機制,落實環境保護和綠色。
施工責任制。
1、健全和完善環境保護與綠色施工管理機制。
2、加大環境保護和綠色施工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力度,利用月檢、監督檢查、安全聯系等方式督促環境保護和綠色施工責任目標的落實。作業區將及時通報檢查、考核情況,推廣典型,交流經驗,確保環境保護和綠色施工責任制落實到位。
(二)加強環境保護制度化建設,增強環境管理體系運行有效性。
1、建立項目環境管理制度。針對環境管理的薄弱環節,作業區項目管理部門建立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2、將環境保護職責與日常工作有機地結合起來,嚴格按制度進行規范化管理,使環境保護制度落實到現場,落實到崗位,落實到具體人員,落實到生產經營全過程。
3、加強環境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力度。通過嚴格監控、有效監管來確保環境管理制度的落實,將環境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信息監控與實地監督檢查充分結合起來,將環境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與環境保護工作的考核結合起來,通過檢查考核來促進環境管理制度的落實。
(三)持續開展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提高全員環境保護意識。
1、公司根據培訓需求計劃,組織公司級環境保護知識講座培訓。各項目部要通過工程例會、安全環保專題等會議對內部員工包括分包施工單位開展環境保護知識教育培訓,全面提高員工的環境保護意識。
2、認真組織好“六五”世界環境日和“節能宣傳周”活動。公司將緊扣世界環境日的主題,各項目部結合生產經營實際,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咨詢活動。
(四)加強重要環境因素監控,持續開展合規性評價。
1、認真做好環境因素識別、評價、更新工作。針對作業活動、設施和環境的不斷變化,開展環境因素的動態識別與評價工作,盡力做到對環境因素識別不遺不漏,環境因素評價客觀準確。對評價出的重要環境因素,按照消除、降低和控制的原則,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同時對重要環境因素控制情況進行自查。以環境事件危險源控制為重點,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和環境安全隱患督查工作,全面排查施工生產中存在的環境安全隱患和問題,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確保各項控制措施落實到位,有效防范各類環境事件的發生,保障生產經營環境安全。
2、及時識別、獲取適用的國家、行業、地方政府、法律法規及業主、監理環境保護規定及要求,同時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培訓學習,以便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自覺遵守。針對本單位的重要環境因素監控情況認真開展合規性評價,并將評價資料及時反饋公司項目管理部。
(五)強化環境保護措施和監測計劃的落實,加強過程監控。
1、施工生產和生活中要將環境保護納入工程管理總體部署之中。
2、落實水土保持措施,施工過程中禁止破壞施工用地范圍以外的地表植被。合理設置施工廢水處理設施,及時修建排水溝,保持作業面排水順暢,確保開挖面、料場和渣場不受雨水、洪水、地下滲水的沖刷和侵蝕。
3、按期開展環境保護檢查工作。定期檢查環境危險源監控情況及環保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針對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特點,把存在邊坡滑坡危險的在建工程項目作為環境安全工作的重點,以危險化學品、易燃品的儲存、使用和廢棄處置作為環境安全工作的重點,嚴防危險化學品污染事件發生;同時檢查環境衛生情況,檢查環境危害等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責任人限期整改,確保施工過程滿足業主、監理和地方政府的要求。
4、強化環境監測計劃的落實。按照公司環境監測計劃,積極組織開展環境監測,確保年度環境監測計劃的完成。
(六)深入開展綠色施工工作,落實綠色施工工作目標。
1、20xx年,綠色施工工作依然是xx單位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深入開展綠色施工作,確保完成作業區的綠色施工管理目標任務。
2、加強對污染處理設施的運行管理,杜絕未經處理或因設備故障而直接排放;加強對施工固體廢物、生活垃圾處理的監督管理,高度重視危險廢物的安全處理工作,確保固體廢物、危險廢物處置符合國家要求。
污染地巡查工作計劃(實用18篇)篇十八
(一)工作目標:
建設工地揚塵防治的工作目標是:到20xx年12月31日,實現宜興市區所有建設工地(土地整治工程工地、建筑工地、市政道橋工地、軌道交通工程工地、拆遷工地、公路(航道)工地、環境綠化工地、道路橋梁大中修工地、各類管道線路施工工地、老新村改造工地、古鎮街區工地、背街小巷工地、水利(河道)建設工地)現場標準化管理,確?!傲鶄€不開工”和實現“六個100%”。“六個不開工”即審批手續不全不開工、圍檔不合要求不開工、地面硬化不達標不開工、沖洗排放設備不到位不開工、保潔人員不到位不開工、不簽訂《市容環境衛生責任書》不開工;“六個100%”即工地內非施工區裸土覆蓋率100%、施工現場圍擋率100%、工地路面硬化率100%、拆除工地(非爆破拆除)拆除與建筑垃圾裝載時采用濕式作業法率100%、工程車輛駛離工地車輪沖洗率100%、暫不建設場地綠化率100%。
(二)工作步驟:
1、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8月1日-20xx年8月31日)。市政府于20xx年8月20日前成立建設工地揚塵防治領導小組,由市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市環境保護局、市建設局、市公用事業局、市城管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公安局、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公建中心、市城發集團和省直屬管理單位(供電、移動、聯通和電信)等單位負責人作為成員,市建設工地揚塵防治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并下發“宜興市建設工地揚塵防治措施標準”和公布建設工地揚塵防治公眾監督投訴電話;各鎮、園區、街道于20xx年8月20日前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相應區建設工地揚塵防治領導小組,制定區建設工地揚塵防治實施方案;各責任部門(成員單位)必須落實責任處室、責任人,根據市建設工地揚塵防治實施意見制定各自管轄范圍內的建設工地揚塵防治實施方案。
按照“以塊為主、條塊結合、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各級各部門應當進一步明確此次建設工地揚塵防治工作的目標要求,認真排查本轄區建設工地實際情況,認真梳理分析有關問題,明確監管重點區域和重點工地,進行廣泛、深入的思想發動,形成人人知曉、個個參與的濃厚氛圍。
各部門應于20xx年8月31日前,將本部門的建設工地揚塵實施方案和宣傳發動階段開展的建設工地揚塵防治工作等情況報市建設工地揚塵防治領導小組。
2、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10月31日)。各施工企業應當按照“宜興市建設工地揚塵防治實施意見”的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自查整改工作。按照“誰的建設項目誰負責,總包單位負總責”的原則,總包單位要認真履行總包責任,加大對各分包單位的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各施工企業要在20xx年9月30日前將現場自查自糾情況上報工程主管部門。各部門要結合企業自查情況,全面開展對施工現場的集中整治工作,整治工作必須要覆蓋所有建設工地。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嚴格督促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管理,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各部門應在20xx年9月30日前,推出1-2個揚塵防治示范工地,并組織開展一次以上的“揚塵防治示范工地的現場觀摩會”。
各部門應于20xx年10月31日前,將集中整治階段開展的建設工地揚塵防治工作的情況報市建設工地揚塵防治領導小組。
3、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市建設工地揚塵防治領導小組根據前期各部門開展的工作情況,不定期組織人員開展抽查工作,抽查重點為前期各級各部門檢查不合格工地,提出抽查意見和整改要求,進一步督促各級各部門對于揚塵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各部門應按照市建設工地揚塵防治領導小組的抽查意見和整改要求,組織開展回頭看,重點抓好揚塵防治措施不到位、前期檢查不合格的工地,并對于本部門管轄范圍內的工地全面抓好揚塵防治工作的長效管理。
各部門應于20xx年12月31日前將鞏固提高階段開展建設工地揚塵防治工作的總結報市建設工地揚塵防治領導小組。市建設工地揚塵防治領導小組于20xx年1月份組織開展揚塵防治工作的.考核工作,通報考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