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工作或學習進行到一定階段或告一段落時,需要回過頭來對所做的工作認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績,找出問題,歸納出經驗教訓,提高認識,明確方向,以便進一步做好工作,并把這些用文字表述出來,就叫做總結。相信許多人會覺得總結很難寫?下面是我給大家整理的總結范文,歡迎大家閱讀分享借鑒,希望對大家能夠有所幫助。
鄉鎮人民調解工作總結篇一
一、指導思想
進一步貫徹落實人民調解“三個文件”和省、市關于人民調解工作的會議精神,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維護社會穩定的作用,加大人民調解工作力度,為維護全縣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作出新的貢獻。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人民調解工作機制。完善鎮、村、組三級調解組織網絡;健全規章制度;調整充實人民調解員隊伍;規范人民調解工作流程。
(二)加強協調人民調解投入工作。進一步完善硬件設施,改善辦公條件,合理利用人民調解工作經費,提高人民調解員的經費待遇。
(三)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加大培訓力度,提升業務水平,促進規范操作;改革培訓方式,變縣級培訓為主,鎮級為輔,變集中輔導與個人自學、經驗交流等并舉的培訓模式。
(四)規范人民調解操作規程,提高人民調解質量。
(五)完善跨區聯調機制的建設,積極探索新的工作模式。
三、工作計劃
(一)1月份,召開全縣人民調解工作會議,總結上一年度人民調解工作,布置本年度全縣人民調解工作(可與全縣司法行政工作會議合并召開)。
(二)2月份,對各鎮人民調解工作督促指導一輪。
(三)3月份,組織“金寶人民調解聯調機構”相互交流工作。
(四)4月份,舉辦全縣人民調解員業務培訓班。
(五)5-6月份,對全縣各鎮人民調解檔案卷宗開展檢查與指導。
(六)7月份,組織對各鎮村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疏理、整頓、調整、充實、完善、提高工作。
(七)8月份,適時開展對鎮村人民調解委員會的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完善縣級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服務中心基礎工作,確保正常規范運作。
(八)9-10月份,組織人民調解工作全面督查,迎接省市考核驗收。
(九)12月份,全面總結全縣人民調解工作,制定新年度工作計劃。
一、加強民調組織建設,完善管理制度。在村黨支部的 領導下,認真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學發展觀,牢固樹立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的思想作風。學習法律法規知識,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增強駕馭民調工作能力,建立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使民調工作逐步走向規范化、制度化。
二、深入開展群眾性的法律、法規的 宣傳教育工作。利用黑板報、宣傳欄、標語和舉辦培訓班等多種形式組織法制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廣大村民 的 法制觀念。
三、以各自然村為單位設立糾紛信息員,及時準確掌握糾紛信息,做到處理糾紛果斷及時,大矛盾不出村、小矛盾不出片。防止民轉刑案件的發生。
四、加強民調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采取請進來,送出去集中學習的方式,組織對民調工作人員法律、法規知識,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工作水平。
五、成立幫教小組,了解掌握刑釋、解教人員情況,采取結對子幫教等多種方式,積極做好對刑釋解教人員的幫教工作。
六、定期做好對刑釋解教人員的月訪和季度考核,及時掌握思想動態,盡可能地解決他們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和家庭的困難,預防重新犯罪。
鄉鎮人民調解工作總結篇二
一、堅持重大矛盾主動介入調處制度。發生重大矛盾糾紛時,社區調委會能夠在獲悉情況后的第一時間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控制事態擴大,并主動介入糾紛的調處,直至糾紛妥善解決。例如“雪蓮花”餐館擾民事件,從前期的居民不滿發展到聚集準備上訪,短短幾天里我社區調委會高度重視,收集民意,協調部門,召開座談會,溝通關系,最后協同環保局完善處理事件,居民反映比較滿意。
三、有效落實調解回訪工作制度。在一部分鄰里、遺產糾紛中,因為調解協議的履行是一個不定期的過程,所以我們一直注重調解回訪工作,并使之制度化。通過回訪及時掌握糾紛調處的效果和協議履行情況,對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協議的,說服教育當事人,督促其履行協議。
四、多措并舉,提高調解人員業務水平。一是積極參加各類培訓,通過學習法律、法規等形式豐富知識,提高業務能力;二是調解工作人員之間加強經驗交流,互相借鑒學習工作中的心得體會;三是總結調解心得,每當調解一起較為復雜的糾紛后,要求參加人員總結成功的經驗,查找不足;四是分析、預測矛盾糾紛特點規律、發展趨勢,做到調解工作有的放矢。
五、加強領導組織協調,提高調委會的工作能力。社區調委會是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我社區成立了以社區主要領導為骨干的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對于各類矛盾糾紛和突出問題,主要領導都親自過問,定期分析研究,及時解決。
六、充分調動各樓棟長、老黨員的積極性,從居民利益出發,主動調處發現各類糾紛隱患,摸清影響社會穩定的各種不和諧,不安定因素。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并爭取積極措施,努力把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訴訟外。使矛盾解決在基層,有效促進了社區和諧建設,維護了社區安定團結。
鄉鎮人民調解工作總結篇三
;從門外漢到行家里手
xxx,女,漢族,出生于19xx年7月,本科文化,中共黨員。自2011年起從事人民調解工作以來,她深刻認識到要把調解工作與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相結合。利用村民知情會,制作散發法律知識傳單、開設法律知識講座,并加強對少年兒童的法律宣傳及普法教育,提高了群眾法律意識,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了矛盾糾紛的發生。
她以“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在基層”為具體目標,扎實抓好矛盾糾紛排查和人民調解工作,勤思考,常請教,邊學邊干,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380多起,排查率、調解率均達到100%,調處成功率、協議履行率達到98%,逐漸由一個門外漢成長為行家里手。
群眾事無小事,她堅持在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中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提升基層司法行政工作的社會公信力,讓群眾在每一個調解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無論是宗教糾紛、征地拆遷糾紛、鄰里糾紛還是夫妻不和矛盾,石桂蘭都出色地發揮著積極作用,做到耐心傾聽后引導、依法辨析是非,堅持原則、尊重事實,力爭給每位當事人一個公正公平的說法和交代。
她獲得的不僅是自身調解業務素質的提高,更是同事的尊重敬佩和百姓的真誠好評。在她身上,有一種精神,那就是默默奉獻、無怨無悔、甘做百姓解憂人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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