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章制度是組織建設的基石,是維護組織穩定和發展的重要措施。下列是一些組織內制定的規章制度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參考。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優秀13篇)篇一
1.事故發生后,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報告班長、車間安全人員或車間負責人,安全員或負責人馬上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和公司領導進行報告,若發生火災事故且火災性質較嚴重時應立即報火警119。
2.發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時,生產車間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報告。
1.事故發生后,生產車間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2.事故發生后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3.保護好事故現場。
各班組人員和有關負責人應積極配合進行調查,取證,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有發現上述違規現象,除對負責者視情節給與通報批評和懲罰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1.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2.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車間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批后,有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3.對事故責任班組和負責人,有車間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班組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鑒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由公司人事和安全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5.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后,由車間主任或安全員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制成事故報告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優秀13篇)篇二
2、生產組長安全責任制。
3、生產工人安全責任制。
1、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做好本部門的消防和安全工作,減少疾病和工傷事故,有責任使本部門人員充分理解環境、職業健康方針并使之貫徹執行。
2、結合本公司安全生產情況,制訂保證安全生產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發生。
4、對所屬職工負責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好新上崗的工人安全技術把關,未經考核合格者,不得上崗。
5、對特種設備、特殊工種、特殊作業場所嚴加管理,定崗定責,做好防范措施,以免發生重大事故。
6、對事故發生后,及時組織調查分析,上報,不得隱瞞,并做好處理工作。
2、并負責對新員工或換崗員工人及時進行安全教育。
3、對本班組使用的危險品,必須指定專人管理,嚴格控制,正確使用。
4、隨時檢查、督促本班組職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有危險的臨時任務,必須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制定專人進行監護。
1、自覺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各項規章制度,對他人違章作業有責任勸阻,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并及時報告。
2、自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好機械設備、安全附件等,不亂開亂動非本人操作的設備和電器裝置。
3、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教育活動,服從車間和班組領導的指揮。
4、正確穿戴,愛護和合理使用勞保用品。
5、及時清除廢料,經常保持工作場所的清潔衛生,做到在制品堆放整齊,保持通道暢通。
6、班前后認真進行安全檢查,
7、發生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或事故隱患時,必須及時性向領導匯報,并保護現場,積極參加并開好分析會。
1、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的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自覺性。
2、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規章制度的教育,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規程,養成執行制度的自覺性。
3、新員工或換崗員工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新工藝、新設備、新技術、新產品投入生產前,由技術人員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和學習。
2、設備使用:為了確保設備的安全運行,由技術部門編制設備安全運行操作規程,操作員工必須按安全操作規程辦事,同時操作員工必須按設備要求管理好設備。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優秀13篇)篇三
第五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施工單位頒發資質證書的;
(二)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建設工程頒發施工許可證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四)不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行為。
第五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未提供建設工程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該建設工程停止施工。
建設單位未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或者拆除工程的有關資料報送有關部門備案的,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
第五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要求施工單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的;
(三)將拆除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的。
第五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的;
(二)采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的建設工程和特殊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未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的。
第五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
(二)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四)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
第五十八條注冊執業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停止執業3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注冊;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九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為建設工程提供機械設備和配件的單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合同價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出租單位出租未經安全性能檢測或者經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一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未編制拆裝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
(二)未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的;
(三)未出具自檢合格證明或者出具虛假證明的;
(四)未向施工單位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移交手續的。
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安裝、拆卸單位有前款規定的第(一)項、第(三)項行為,經有關部門或者單位職工提出后,對事故隱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二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處以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四)未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的;
(六)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的。
第六十三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挪用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生產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的,責令限期改正,處挪用費用20%以上50%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四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一)施工前未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作出詳細說明的;
(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的;
(四)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五)未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采取專項防護措施的。
施工單位有前款規定第(四)項、第(五)項行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十五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施工組織設計中未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或者專項施工方案的。
第六十六條違反本條例的規定,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施工單位停業整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作業人員不服管理、違反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冒險作業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有前款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或者按照管理權限給予撤職處分;自刑罰執行完畢或者受處分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
第六十七條施工單位取得資質證書后,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經整改仍未達到與其資質等級相適應的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停業整頓,降低其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
第六十八條本條例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權決定。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由公安消防機構依法處罰。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決定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優秀13篇)篇四
為做好xx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實處,保障企業的財產和員工的安全,確保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企業的穩定和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xx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嚴格要求,并制定公司突發事故的通報機制。
1、公司全體干部及員工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各公司領導一定要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2、各公司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機械工作人員的崗位操作規程,并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學習,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3、各公司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組織管理網絡,設置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級管理,各級責任人要對所管轄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定期的監督檢查,杜絕事故隱患。
4、各公司應把本單位關于安全生產管理的文件資料如: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機械工崗位操作規程、事故防范及應急措施、生產安全責任人名單等報送公司總經理室備案。
為了及時掌握各分支機構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做到及時反映問題,在發生突發事故時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控制和處理,把事故的影響和損失減至最低。我司通過對有關情況的通報使各單位及全體員工吸取事故教訓,對事故的發生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突發事故通報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受傷,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公司負責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處理,并在處理完成后第一個工作天內向總經理辦公室匯報有關情況。
2、機械及傷人事故(指有人員輕傷或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發生后各單位在做好緊急處理工作后應第一時間向總經理辦公室匯報。
3、較嚴重的事故(指有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事故發生后各公司在做好人員拯救和報案工作后應第一時間向總經理辦公室和負責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報告。
4、報告突發事故時應先以電話向各分公司經理及部門經理報告情況,由公司經理致電總經理室報告。此后在事故發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事故單位應以書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發生經過、處理情況、責任劃分等匯報總經理室。事故處理工作結束后,事故單位應填報《突發事故報告表》(參考附表)交總經理辦公室存檔。
5、任何單位或個人對突發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如發現有隱瞞事故不報的情況,將根據事故的大小,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并要對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上述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要求及突發事故通報制度,希各單位嚴格認真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優秀13篇)篇五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2、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3、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4、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會議召開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入職體檢和入職后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優秀13篇)篇六
3、負責生產運營指標制定、重點工作計劃統籌,分解、跟蹤與評價改進;。
4、負責組織生產能力規劃與調整、資源配置、產能瓶頸分析與優化;。
5、負責場地、人員、設備等生產資源的統籌規劃、調整;。
6、負責制造成本控制,制定并跟蹤落實生產過程降本增效工作計劃;。
7、負責生產數據庫的建立,開展系統性分析運用;。
8、負責重大訂單產供銷、區域工廠產能聯動與協調;。
9、負責生產管理人才隊伍的資格認證制度并組織落實培養計劃。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優秀13篇)篇七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2、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3、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4、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會議召開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優秀13篇)篇八
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
適用于公司范圍。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執行監督檢查。
(3)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4)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5)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消除生安全事故隱患。
(6)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立即報告上級研究處理。
(7)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8)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9)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監督其按時實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對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層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饋工作。
2、司各部門必須成立安全小組成,負責:
(1)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3)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3、全生產責任人:廠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主管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詳見機構表)。
4、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分廠的主管人員擔任,并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員,以及三名以上不脫產的安全員。
5、各級工程師和技術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和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6、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7、各部門安全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主管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8、各車間生產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車間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安全生產日報表的填寫工作。
9、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或安全員,并迅速予以排除。
10、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部門、車間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11、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含廠內機動車)的員工,需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和考試并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后,才能從事該項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1、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性能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產生量蒸汽、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備。
8、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9、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雇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并嚴加處理。
11、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廠區、宿舍施工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痞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設備,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1、簽訂起重設備、電梯訂貨、安裝、維護保養合同時,須遵照區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2、新購的起重設備、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起重設備、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技術監督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托保養點。
3、起重設備、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起重設備、電梯使用合格證。
4、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起重設備、電梯移交時,除應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部門有關起重設備、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5、負責管理起重設備、電梯的部門,要切實加強起重設備、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護、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帶病隱患運行。
6、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起重設備、電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技術監督局安全認可的單位。
7、起重設備、電梯管理部門須將起重設備、電梯和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件副本報公司安全辦備案。
8、起重設備、電梯說明書中規定的安全注意事項要嚴格執行,更不能超負荷運轉。
1、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員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部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聲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督測。對超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和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3、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上報上級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做出治療。
4、禁止年齡未滿18周歲的員工,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有害有毒的作業。
5、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每年不少于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不少于一次,各年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每天不少于兩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6、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安排整改。
1、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對發生重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并追究其法律責任。
4、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理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安全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單位進行調查,于15—30天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和處理。
(6)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
6、對于員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制度規章、條例、規程自行其是的。
(2)對可能造成重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無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廷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動用“危險禁運”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優秀13篇)篇九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進一步規范施工現場檢查制度。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的罰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罰200元/次。
2、凡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罰責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褲、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罰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樓梯,而攀登外腳手架的罰500元。
5、各工種在施工期間向空中亂仍或隨意向下墜落物件的罰10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腳手架上的罰300元。
7、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腳手架拉結、模板支撐的罰500元。
8、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臨邊、洞口防護欄或蓋板的罰500元。
9、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安全網的罰500元。
10、在腳手架上堆物超過200公斤/m2的,罰責任人100元。
11、各工種職工隨意拆除機械、電氣、電焊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罰50元。
12、在木工間、危險品倉庫吸煙或亂扔煙蒂的罰50元。
13、未用插頭,隨意掛鉤電線配電及私拉亂接電源罰50元/次。
14、在宿舍內使用煤油爐、電砂鍋、液化氣灶或電暖取暖的發現一次罰50元。
15、偷竊工地建筑材料設備、生活用品,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并罰20xx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據雙方情節輕重罰500元,被打者不還手,罰款補償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罰款外開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組長未能管好自己的職工,未能在現場制止打架事件的處1000元以上罰款。
17、故意損壞或破壞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隱患和事故的,除從重處罰外,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條列自20xx年5月20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優秀13篇)篇十
第一條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站場安全、穩定、有序運行,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站場日常生產運行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站場管理部負責門站、魯能晉北鋁業調壓站、同煤鍋爐房調壓站等大型調壓場站及其附屬設施、設備的運行管理,是站場管理的歸口部門。
第四條站場管理部設經理一名,全面負責站場部工作,副經理兩名,一名負責公司門站和同煤鍋爐房調壓站等城區大型站場設施,另一名負責魯能晉北鋁業調壓站和其它工業用戶調壓設施,站場部經理柯根據業務需要適時調整。
第五條站場部運行工實行四班三倒作業制。公司門站每班兩人,其中班長一名,運行工一名。魯能晉北鋁業調壓站每班三人,其中班長一名,運行工兩名。同煤鍋爐房調壓站為無人值守站,由分管門站的副經理每日巡查一次;新增場站將根據實際需要由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統一調配。
第六條所有進站人員必須遵守《進站安全管理規定》:
1、本部門上班人員及公司安全檢查人員進站須按規定著裝,佩帶工作證。
2、公司其他部門人員及外來人員須經有關領導(站場部經理、分管副總經理)批準后,辦理登記手續;各種機動車輛不得進站,若必須進站按規定帶合格的防火帽,進站后按指定位置停放。
3、外來入站人員必須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著防靜電服裝,在站內工作人員的陪同下方可進入車間。
4、公司或上級領導參觀視察時,應由分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站場部經理陪同,并按要求著裝、確保站場安全。
5、未經允許不得在車間照相、錄像。
6、進入站內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禁止亂動設備、消防器材。
7、施工人員,嚴禁進入非施工區域。
8、站區內嚴禁煙火,不得帶火種,不得穿鐵釘鞋進站,規章制度各種動火作業方案需經相關人員審批后方可作業。
9、違反上述規定,值班人員有權盤查、制止。
第七條門站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倒班及交接班管理制度》,規定如下:
1、接班人員上班前必須保證有充分的睡眠和良好的休息,并不得飲酒,嚴禁酒后上崗。
2、嚴禁攜帶小孩及非生產人員進入場區。
3、每班結束之前半小時以內為交接班時間,接班人應在此時間內上崗接班,未進行交接班或交接班未結束之前,交班人不得離崗。
4、交接班工作的組織實施由上一班次和下一班次的班長負責。
5、交接班時,必須做到。
"十交""五不接"。
十交:
交運行情況及記錄;
交設備工作情況;
交閥門啟閉情況;
交上級領導指令情況;
交加臭液位情況;
交流量計流量;
交帶氣設備接口檢漏情況;
交維修工具及消防器材;
交崗位衛生和存在的問題。
五不接:
生產及記錄情況不清不接;
閥門開關情況不清不接;
工具、用具、消防設施不全不接;
崗位衛生不好不接;
無客觀原因,該處理的問題不處理不接。
6、交接班時要責任明確,交接過程中查出的問題由交班班長負責,接班人簽字后出現的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7、交接班記錄必須書寫工整,不得用鉛筆填寫,不得涂改,并妥善保存,并由本部門存檔。
第三章值守工作內容及要求。
第八條上崗前準備工作要周到,按規定穿戴勞保防護用品,工作區域要干凈整潔。
第九條當班人員要對scada系統數據和視頻影像實時監控,每兩小時對站場工藝區巡視一次,按運行日志要求對各類數據進行記錄,并與scada系統數據進行校對。
第十條每班人員對工藝區管道及設備用便攜式檢漏儀進行檢漏一次,并做詳細記錄。
第十一條每班檢查閥門“開、關”標志牌懸掛是否正確,不得開啟懸掛“嚴禁開啟”標志牌的閥門。
第十二條同煤鍋爐房調壓站運行時由分管副經理每日巡視一次,停運時每周巡視一次。scada系統數據和視頻影像由公司門站值班人員實時監控。
第十三條每周一對各站區進出口閥井用便攜式檢漏儀檢漏一次,并進行詳細記錄。
第十四條站場調壓設施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每年進行春季、秋季兩次檢修,確保性能良好。
第十五條工作時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崗位,認真負責,聽從指揮。
第十六條保證站區消防通道暢通,對消防器材必須會正確使用和保管,保證消防器材處于良好狀態,消防設備嚴禁挪作它用。
第十七條禁止在站區工藝裝置附近堆放油布、破布、廢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并保持站場干凈整潔。
第十八條站區內嚴禁亂拉、亂接電線。任何情況下,嚴禁使用有明火的電氣設備。
第四章設備維檢修內容及要求。
第十九條站區內一切維修、檢修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第二十條日常維修、檢修內容包括:處理接口微量泄漏;排污;更換過濾器濾芯;拆裝壓力表、流量計、安全閥等。
1、處理接口微量泄漏、排污、拆裝壓力表等小型作業時,經部門經理同意后,由部門分管副經理現場指揮,當班人員現場作業。
2、更換過濾器濾芯、流量計、安全閥拆裝較大等作業時,必須制定作業方案,并由安檢部審核,公司分管副總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第二十一條電器設備、線路的一切維修工作,必須由公司電工進行作業;scada系統相關的軟硬件及附屬設備必須由公司網絡維護員進行操作。
第二十二條調壓器和電動球閥的大型維修必須由廠家的技術人員現場操作。
應急管理與計量交接。
第二十三條站區內的一切應急活動必須依據各單元應急預案和公司綜合應急預案進行實施。
第二十四條應急材料和工具要建立臺賬,存放定點有序,并每月檢查一次,是否齊全有效。
第二十五條當班人員為應急事件的第一響應人,應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相關人員,通知內容應講清事故性質、發生位置、發生時間及后果。
第二十六條每年各站區應急演練不少于四次,并進行總結改進,不斷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七條魯能晉北鋁業調壓站的夜班班長下班前(8:00左右)與魯能。
焙燒爐計量員核算、交接上日用氣量,核對無誤后,用電話報回門站夜班班長。
第二十八條門站夜班班長下班前(8:00左右)準確記錄站內超聲波流量計累計氣量和同煤鍋爐房等調壓站流量計累計氣量,再到省公司末站進行氣量交接,核對無誤后,簽字蓋章取回《購銷氣量交接單》。
第二十九條門站夜班班長進行核算、統計各場站用氣量,核實無誤后,由部門經理簽字,報送總經理、生產副總、調度指揮中心。
第三十條氣量交接數據必須準確無誤,站內相關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協議》的相關條款。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違反本管理制度的員工按照公司《違紀職工處罰條例》有關條款進行相應處罰。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第二十條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粚Ψ职こ痰陌踩a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二十五條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第三十三條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
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三十七條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三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優秀13篇)篇十一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有效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進一步規范施工現場檢查制度。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高空作業未系安全帶的罰50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罰200元/次。
2、凡發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的罰責任人50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褲、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罰20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樓梯,而攀登外腳手架的罰500元。
5、各工種在施工期間向空中亂仍或隨意向下墜落物件的罰1000元以上。
6、晚上或午休睡在腳手架上的罰300元。
7、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腳手架拉結、模板支撐的罰500元。
8、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臨邊、洞口防護欄或蓋板的罰500元。
9、未經施工負責人批準,隨意拆除安全網的罰500元。
10、在腳手架上堆物超過200公斤/m2的,罰責任人100元。
11、各工種職工隨意拆除機械、電氣、電焊設備安全防護裝置的罰50元。
12、在木工間、危險品倉庫吸煙或亂扔煙蒂的罰50元。
13、未用插頭,隨意掛鉤電線配電及私拉亂接電源罰50元/次。
14、在宿舍內使用煤油爐、電砂鍋、液化氣灶或電暖取暖的發現一次罰50元。
15、偷竊工地建筑材料設備、生活用品,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并罰元以上。
16、在工地打架,根據雙方情節輕重罰500元,被打者不還手,罰款補償被打者。先出手打人者除罰款外開除出工地。各承包班組長未能管好自己的職工,未能在現場制止打架事件的處1000元以上罰款。
17、故意損壞或破壞施工現場安全設施、消防器材,造成安全隱患和事故的,除從重處罰外,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條列自5月20日起執行。
在日后工作中大家相互監督與督促,讓安全伴隨著我們工作。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優秀13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貢。
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脫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八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l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2匯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并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3制定、修訂最新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范本,并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6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時實現。
8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并監督執行。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并監督執行。
10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最新安全生產的管理制度范本,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三、教育與培訓。
第十三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卜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設備、工程建設、勞動場所。
第十五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七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條凡新建、改建、擴建、遷建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需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并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
第十九條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動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質量評價報告,經同級勞資、衛生、保衛等部門和工會組織審查驗收,并簽名蓋章后,方可施工、投產。末經以上部門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施。
第二十一條生產用房、建筑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順,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需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志。
第二十二條有高溫、低溫、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采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二十三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必要時實行工作票制度。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二十四條、被雇請的施工人員需進人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衛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卜辦理相關手續。
五、電信線路。
第二十五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應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等工作人員,均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二十六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采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并經常檢查,定期鑒定。
第二十七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桿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桿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驗電確認安全后,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條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第二十九條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并經有關領導批準,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七、電梯。
第三十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市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并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托保養點。
第三十二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兒。
第三十三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三十四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三十五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屯梯時,被雇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三十六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八、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此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七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八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溫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衛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采取衛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條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并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四十條禁止中小學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作業。
九、檢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四十一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重要性(優秀13篇)篇十三
一、為加強管理,提高全體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努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杜絕或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促進公司穩步發展,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行車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交通事故管理、車輛保險管理、勞動安全管理、內部治安管理,安全教育管理以及安全檢查管理。
三、安全管理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一票否決權,全體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規定。
四、本規定由公司安技部負責實施。
五、公司安全管理機構的最高權利機構是安全領導小組,公司內的重大安全問題必須通過安全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六、公司設立安技部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貫徹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檢查和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安全措施,負責安全宣傳教育,確保安全生產順利進行。
七、公司所屬各部室組織成立的安全領導小組由公司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安全主管任副組長,部室人員為成員。各成員必須在日常工作中服從安技部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八、公司經理為本公司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安全主管負責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貫徹實施,對安全工作負重要責任。公司各部室主要負責人,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室的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
九、駕駛員安全管理實行“嚴格考核,持證上崗,共擔風險,保障安全”的原則。
十、新招錄用駕駛員規定:
1、由安技部考核合格,報公司研究后方可錄用。
2、錄用的駕駛員必須向公司繳納安全保證金,如發生事故或違紀違章按有關規定扣除,無上述情況可退還。
3、錄用駕駛員必須認真遵守本公司的各項管理規定,與公司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服從管理,維護公司利益。
十一、公司所屬駕駛員必須服從安全管理,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安全管理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文明行車,嚴禁“三超”(超速、超載、超疲勞),確保行車安全。
十二、車輛進出站要嚴格遵守場區(不要)安全管理規定,營運車輛單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以上),不得超過3小時、24小時內累計行駛不超過8小時。
十四、駕駛員必須配備及保管好車上的消防器材。嚴禁載客加油,人工直流供油和空檔熄火滑行。
十五、營運車輛必須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管理辦法》及公司的控速規定。
十六、駕駛員必須自覺做好車輛的“三檢”工作,精心愛護,檢測維護,使車輛技術狀況符合要求,避免因機械故障引發事故。同時要保持良好的車容車貌,接受公司車況檢查,對隱患要及時整改,堅決杜絕“帶病”行駛。
十七、搞好旅客安全乘車知識宣傳,嚴禁“三品”上車,保證關門起步,停穩開門。
十八、事故處理,一律本著“四不放過”原則。駕駛員發生事故后應寫出事故經過,事故檢討交安技部。安技部在安全例會上做出分析、總結,吸取教訓。
十八、承包車主及當事人負責事故處理,安技部派人協助,如承包車主在事故處理中不予配合,安技部有權處理,所有費用由承包車主負責。
十九、發生違章引起的扣證扣牌由駕駛員自己處理。將車交給無證人員或證件不符人員駕駛發生交通肇事的,其損失由承包全額車主承擔,公司不墊付事故費用。
二十、公司所屬營運機動車輛,必須向保險公司投保,費用由車主承擔,投保險種和保險額不得少以下規定:險種及保險額度明細如下:
二十一、發生交通事故時,駕駛員必須保護現場并及時施救和報案(報案指向交警、120和保險公司、公司安技部),不得瞞報和謊報,安技部向保險公司辦理事故登記報告和事故索賠。
原因所造成的損失由承包車主承擔。
二十三、消防安全管理,執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二十四、安技部必須加強消防安全教育,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器材,并保證齊全有效。
二十五、火災事故處理:
1、發生火災,負責人必須馬上報“119”按照火災事故處理預案進行現場施救。
2、接到報案,應急管理人員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按照火災事故處理預案進行現場施救,消防部隊趕到后協助消防部隊進行施救、調查處理。
3、發生火災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對負責人和當事人做出罰款和行政處理。
二十六、公司所屬各部室必須認真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勞動安全法》,根據崗位工種配齊勞動防護用品,嚴禁招收和聘用未成年勞動用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二十七、根據各崗位的不同,公司制訂相應的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并嚴格按規程作業。
二十九、駕駛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專業的安全。
生產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證書(道路旅客運輸從業資格證)方可上崗。
三十、嚴禁“三違”現象發生。安技部要發揮安全監督管理職能,杜絕違章,確保安全生產。
三十一、工傷事故處理:
1、發生工傷事故,應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防止事故擴大的同時,立即上報公司安技部和上級有關部門。
2、發生輕傷以下工傷事故,有安技部負責組織調查,在兩天內寫好事故報告分析交公司經理;發生一般以上事故由經理組織調查,并迅速將事故報有關部門。
三十二、公司所有從業人員必須嚴格遵紀守法,遵守公司一切管理規定和制度,服從安技部管理,確保內部穩定。
三十三、公司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從業人員法制及消防知識培訓;重大節假日前后,針對安全生產情況和特點,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
三十四、公司每月組織召開一次駕駛員安全例會,無故不得缺席(無故缺席者每次罰款50元,并須擇日到公司補習)。
三十五、新進公司的職工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崗,由公司辦公室通知,安技部培訓建檔。
三十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由經理或安全主管組織落實,各部室成員協助做好安全檢查的組織、計劃、協調及檔案整理和總結工作。
三十六、各崗位負責人對各自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情況要經常性進行檢查并登記備案,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三十七、安技部要經常深入現場查找隱患,發現隱患應制訂整改計劃,指定專人負責落實,按規定時間整改。并由安技部復查,發現沒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相關人員罰款100-300元。
三十八、對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或重大隱患,應及時上報,同時必須采取可靠的臨時安全措施,以確保安全,否則必須停止生產經營。
附則。
本規定由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編制、修改、更新、完善,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