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是雙方或多方之間就某項事宜達成的一致意見所確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以下是部分合同協議的示范,可以供大家參考并根據自身情況進行修改和定制。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一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山西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臨時用地在期滿后得到復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根據薛家洼鄉弘澤養殖專業合作社的項目建設需要,乙方需使用鄉村土地平方米,作為臨時用地。
二、臨時使用土地期限為年,自年日至滿前30日內向甲方重新申請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經批準后重新簽訂土地復墾協議書。
三、臨時用地使用期屆滿,乙方應在30日內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構)筑物,及時清理廢棄物,并按照國家復墾技術標準恢復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條件)并保證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層和交通設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須在臨時用地使用期屇滿后30日內將臨時用地復墾完畢,及時向甲方提出復墾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之日起10日內將土地復墾保證金(不含利息)退還乙方:如經驗收不符合耕地復墾標準,責令乙方在30日內繼續整改,仍還不到前款規定的復墾標準的,則由甲方代乙方組織進行土地復墾,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依法對乙方進行處罰。若在臨時期滿后30日內,乙方未按要求進行復墾,且未提出土地復墾驗收申請的,視乙方違約,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復墾保證金,由甲方組織土地復墾,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拆遷該臨時用地時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無條件自行拆除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筑物并退還該土地。
六、經批準使用的臨時用地,只限乙方按批準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買賣交換、租賃。轉讓、贈與、抵押,不得在該臨時用地內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不得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它設施。
七、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由人民法律裁決。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省規定的,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執行,凡屬省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簽字)。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二
根據《_________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_________省臨時用地管理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臨時用地在期滿后得到復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_________項目建設,需使用_________縣(市,區)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居委會)的土地作為臨時用地,用地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水田_________平方米,旱地_________平方米,非耕地_________平方米)。
二、臨時用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到期乙方若需繼續使用,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重新申請,經核準后,重新簽訂土地復墾整治協議。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_________)的土地復墾押金(水田按_________元/畝,旱地按_________元/畝,非耕地按_________元/畝標準收取),于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只能在臨時用地上從事臨時簡易性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構筑物。
五、在臨時用地期滿后,乙方應無條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構)筑物,及時清理廢棄物,并按國家復墾技術標準,恢復土地原貌,并保證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層和交通設施的完善。
六、乙方必須在臨時用地期滿后_________個月內復墾完畢,及時向甲方提出耕地復墾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的,甲方應在驗收合格之日起5日內將土地復墾押金退還乙方;若經驗收不符合耕地復墾標準,且經一個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復墾標準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據土地復墾的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復墾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押金額的50%。
七、若在臨時用地期滿_________個月內,乙方未按要求進行復墾,且未提出耕地復墾驗收申請的。
乙方同意甲方不返還土地復墾押金,全額作為土地復墾違約金,由甲方組織土地復墾整治或易地開墾。
八、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拆遷該臨時用地時,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內,無條件自行拆遷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筑物。
九、經批準使用的臨時用地,只限乙方按批準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轉讓,抵押,交換,買賣,租賃或在該臨時用地內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于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三
根據《_________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_________省臨時用地管理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臨時用地在期滿后得到復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因_________項目建設,需使用_________縣(市,區)__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居委會)的土地作為臨時用地,用地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水田_________平方米,旱地_________平方米,非耕地_________平方米)。
二、臨時用地使用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到期乙方若需繼續使用,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內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重新申請,經核準后,重新簽訂土地復墾整治協議。
三、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_________元(_________)的土地復墾押金(水田按_________元/畝,旱地按_________元/畝,非耕地按_________元/畝標準收取),于協議簽訂之日起5日內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只能在臨時用地上從事臨時簡易性的建筑,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和構筑物。
五、在臨時用地期滿后,乙方應無條件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構)筑物,及時清理廢棄物,并按國家復墾技術標準,恢復土地原貌,并保證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層和交通設施的.完善。
六、乙方必須在臨時用地期滿后_________個月內復墾完畢,及時向甲方提出耕地復墾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的,甲方應在驗收合格之日起5日內將土地復墾押金退還乙方;若經驗收不符合耕地復墾標準,且經一個月整改,仍不符合土地復墾標準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根據土地復墾的程度,按比例扣收土地復墾押金,扣收比例不低于押金額的50%。
七、若在臨時用地期滿_________個月內,乙方未按要求進行復墾,且未提出耕地復墾驗收申請的。
乙方同意甲方不返還土地復墾押金,全額作為土地復墾違約金,由甲方組織土地復墾整治或易地開墾。
八、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拆遷該臨時用地時,乙方須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五日內,無條件自行拆遷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筑物。
九、經批準使用的臨時用地,只限乙方按批準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轉讓,抵押,交換,買賣,租賃或在該臨時用地內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于簽訂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四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項目委托乙方進行復墾整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施工內容及工程量:
1、行復墾整理。
2、整理標準:按國土局和農業局相關標準要求執行。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方式:
1、工程價款:
大寫:
2、結算方式:
待復墾工程全部結束,經省廳驗收組驗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90%,余10%質保金,經復驗合格的年內付清。每拖延工期一天罰款20xx元:
三、施工日期:
2、因不可抗力或天氣影響等因素不能按時開工或竣工時,甲乙雙方可以重新約定開工或竣工日期。
四、雙方責任及權力:
甲方:
1、乙方進場后,甲方向乙方進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項。
2、負責協調切斷通往被拆除區域內的水源、電源、通信等線路。
3、配合乙方對旋工人貫進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工程項目負責人。
5、除房屋之外其他一切障礙甲方概不負責。
乙方:
1、負責編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環保措施,負責拆遷區內的所土地復墾。
2、因復墾、清除過程中引起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對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項要求和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4、施工中土壤有效耕作層松土達到售50公分以上,以便耕種,且路面平整,定于邊溝順直。
5、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規條文施工作業,注意環保要求,避免不安全因素發生。
6、負責機械及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確保施工中萬無一失;并負責其施工人員的安全保險,對因管理不善所發生的任何安全責任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7、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8、乙方指定除事宜并及時向甲方通報工程拆除有關情況。
五、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規定,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其責任。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全部承擔(含經濟損失)。
2、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做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甲、乙雙方如有未盡事宜或對合同條款修改,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
2、補充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須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五
甲方:
乙方:
為促進xx鎮城鄉建設用地工作的順利開展,有序推進城鄉建設統籌發展,改善農業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積,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負責派員到現場確認土地復墾四址界線和面積。
2、負責工程規劃、土地復墾驗收。
3、按文件要求和驗收標準支付乙方土地復墾經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之規定(農村居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乙方自愿將位于村組的原宅基地平方米全面進行復墾。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規劃設計和時間要求(復墾后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達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將原宅基地進行復墾,否則甲方不予兌現補償經費并責令限時整改。
3、乙方負責土地復墾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國土所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六
魯山縣國土資源局:
平頂山市利國源鐵礦磁選有限責任公司魯山縣窯場鐵礦為新建礦山,依據《土地復墾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2號)及《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土地復墾方案審查暫行辦法的通知》(豫國土資發[20xx]第139號)的要求,我公司委托河南瑞地土地規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已完成《平頂山市利國源鐵礦磁選有限責任公司魯山縣窯場鐵礦土地復墾方案》及相關圖件的編制。為保障該方案的落實,特承諾如下:
2、依據本《土地復墾方案》確定的`復墾目標和任務,對本方案服務年限內擬損毀的土地全部采取措施進行復墾治理,復墾土地總面積24.68hm2。其中復墾旱地2.70hm2,復墾有林地9.56hm2,農村道路0.29hm2,河流水面11.28hm2,水庫水面0.85hm2。
3、保證將本《土地復墾方案》確定的土地復墾費用動態投資總額1175822.09元列入生產成本,并且從20xx年開始分8期繳存,其中第一期繳存復墾資金146977.77元,繳存日期為20xx年1月10日之前;第二期繳存復墾資金146977.76元,繳存日期為20xx年1月10日之前;第三期繳存復墾資金146977.76元,繳存日期為20xx年1月10日之前;第四期繳存復墾資金146977.76元,繳存日期為20xx年1月10日之前;第五期繳存復墾資金146977.76元,繳存日期為20xx年1月10日之前;第六期繳存復墾資金146977.76元,繳存日期為20xx年1月10日之前;第七期繳存復墾資金146977.76元,繳存日期為20xx年1月10日之前;第八期繳存復墾資金146977.76元,繳存日期為20xx年1月10日之前,共計繳存1175822.09元。
4、因人力、設備、技術等條件限制不能按期自行實施土地復墾時,由魯山縣國土資源局代為復墾,所需費用從本公司繳存的土地復墾費用中支付。
5、嚴格按照本《土地復墾方案》制定復墾措施與復墾標準進行土地復墾,在工程實施中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變更時,以不低于《方案》制定的標準為原則,以達到更好的復墾效果為目的。
6、建立健全土地復墾工程管理制度,保障土地復墾工程的順利有效實施。
7、在礦山生產建設過程中做好防護措施,盡量減輕礦山生產建設對土地及其他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
8、保證本《土地復墾方案》內容真實,并嚴格按本《土地復墾方案》確定的復墾標準和復墾目標實施復墾。
9、當礦權發生轉移時,復墾責任相應地轉移到下一個礦權主體。
承諾人:平頂山市利國源鐵礦磁選有限責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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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七
甲方:
乙方:
因建設需要,乙方需使用市鎮村土地畝,用于等設施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規定》等有關法律和文件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用地年限:_______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乙方不得在臨時用地范圍內修建永久性建筑,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并應將耕地耕作層的土壤剝離并堆放在指定地點,統一集中用于土地復墾和其他耕作的改良。
三、乙方應在臨時用地期滿之日起1年內,恢復土地原貌(耕種條件),復墾的土地必須由甲方會同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并限期整改。
四、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參照本市耕地開墾費繳納的有關規定,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繳納保證金_______萬元/畝,共計_______元。
土地使用完畢并復墾后,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之日起7日內,土地復墾保證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如乙方不履行義務或在規定時間內履行不及時,則由甲方負責組織復墾,保證金不予退還。
五、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用地使用期限,乙方須在用地期滿之日30天前報經甲方同意后,需辦理相關續期手續。
六、本協議一經簽訂需共同遵守,不得違約。
任何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相應損失。
甲方(章):
乙方(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八
根據《土地復墾條例》及重慶市國土房管局的相關規定,本單位作為土地復墾義務人,2年租用期到后對用地范圍內土地做出復墾承諾,即保證按照《重慶市沙坪壩區曾家鎮人民政府璧大隧道建設臨時工棚用地復墾方案》進行實施,土地復墾面積不低于16.1畝(折合1.07公頃),同時繳納復墾保證金。否則,后果由承諾人自行承擔。
承諾單位:重慶市凌寒科技有限公司。
承諾人:
2***年5月8日。
魯山縣國土資源局:
平頂山市利國源鐵礦磁選有限責任公司魯山縣窯場鐵礦為新建礦山,依據《土地復墾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92號)及《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土地復墾方案審查暫行辦法的通知》(豫國土資發[20xx]第139號)的要求,我公司委托河南瑞地土地規劃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已完成《平頂山市利國源鐵礦磁選有限責任公司魯山縣窯場鐵礦土地復墾方案》及相關圖件的編制。為保障該方案的落實,特承諾如下:
2、依據本《土地復墾方案》確定的復墾目標和任務,對本方案服務年限內擬損毀的土地全部采取措施進行復墾治理,復墾土地總面積24.68hm2。其中復墾旱地2.70hm2,復墾有林地9.56hm2,農村道路0.29hm2,河流水面11.28hm2,水庫水面0.85hm2。
3、保證將本《土地復墾方案》確定的土地復墾費用動態投資總額1175822.09元列入生產成本,并且從20xx年開始分8期繳存,其中第一期繳存復墾資金146977.77元,繳存日期為20xx年1月10日之前;第二期繳存復墾資金146977.76元,繳存日期為20xx年1月10日之前;第三期繳存復墾資金146977.76元,繳存日期為20xx年1月10日之前;第四期繳存復墾資金146977.76元,繳存日期為20xx年1月10日之前;第五期繳存復墾資金146977.76元,繳存日期為20xx年1月10日之前;第六期繳存復墾資金146977.76元,繳存日期為20xx年1月10日之前;第七期繳存復墾資金146977.76元,繳存日期為20xx年1月10日之前;第八期繳存復墾資金146977.76元,繳存日期為20xx年1月10日之前,共計繳存1175822.09元。
4、因人力、設備、技術等條件限制不能按期自行實施土地復墾時,由魯山縣國土資源局代為復墾,所需費用從本公司繳存的土地復墾費用中支付。
5、嚴格按照本《土地復墾方案》制定復墾措施與復墾標準進行土地復墾,在工程實施中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變更時,以不低于《方案》制定的標準為原則,以達到更好的復墾效果為目的。
6、建立健全土地復墾工程管理制度,保障土地復墾工程的順利有效實施。
7、在礦山生產建設過程中做好防護措施,盡量減輕礦山生產建設對土地及其他生態環境的不利影響。
8、保證本《土地復墾方案》內容真實,并嚴格按本《土地復墾方案》確定的復墾標準和復墾目標實施復墾。
9、當礦權發生轉移時,復墾責任相應地轉移到下一個礦權主體。
承諾人:平頂山市利國源鐵礦磁選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10月29日。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九
根據《土地復墾條例》及重慶市國土房管局的相關規定,本單位作為土地復墾義務人,2年租用期到后對用地范圍內土地做出復墾承諾,即保證按照《重慶市沙坪壩區曾家鎮人民政府璧大隧道建設臨時工棚用地復墾方案》進行實施,土地復墾面積不低于16.1畝(折合1.07公頃),同時繳納復墾保證金。否則,后果由承諾人自行承擔。
承諾單位:重慶市凌寒科技有限公司。
承諾人:
20xx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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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十
為改善農村居住環境和生產生活條件,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增加耕地面積,確保糧食安全,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同討論,簽訂如下協議:
(一)已復墾的宅基地全部交由原宅基地持有人承包,承包人所承包的宅基地享有與其他承包耕地同等權利和義務。
(二)承包人只能將該承包地用于種植業,不得擅改耕地用途。
(三)承包人可將該承包地依法流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已復墾的耕地上建窯、挖沙、取土、建墳、堆放廢棄物等破壞耕地的行為。
(四)承包人不得荒棄和閑置土地,否則,有關部門將依法對其征收耕地荒蕪費。
(五)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制定,承包戶的權利和義務受該法保護和約束,如有爭議,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進行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未果的',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六)本協議書一式四份,耕地承包戶、村民委員會、鎮人民。
政府和鎮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領導小組各一份。
監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十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22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為確保履行土地復墾義務,保證土地復墾工作進一步落實和實施,結合我礦實際情況,宜昌宜化殷家坪礦業有限公司(下簡稱我公司)殷家坪磷礦鄭重承諾嚴格按照《宜昌宜化殷家坪礦業有限公司殷家坪磷礦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下簡稱《方案》)的要求進行土地復墾工作。
殷家坪磷礦不單獨設置尾礦庫,礦石直接運輸至湖北宜化集團礦業有限公司花果樹洗選廠進行洗選,尾礦渣直接排放至花果樹尾礦庫,湖北宜化集團礦業有限公司承諾單獨編制花果樹尾礦庫土地復墾方案報告書。宜昌宜化殷家坪礦業有限公司殷家坪磷礦承諾:
一、保證復墾方案編制的真實性與可行性,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為編制單位提供詳實的資料。積極配合編制單位,廣泛聽取土地權屬人及相關主管單位的意見,確保公眾全面、全程參與方案的編制。
二、把土地復墾工作與生態環境保護結合起來,增強企業對環境保護的責任感,把土地復墾工作作為我公司必須履行的法律責任和應盡的義務,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三、高度重視土地復墾工作,設立專門的土地復墾管理機構,組織責任心強、政治水平高、懂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具體實施土地復墾工作,落實土地復墾方案編制以及復墾項目招標、管理、監督和驗收等工作。方案實施過程中,將根據生產實際情況,及時進行修訂,若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出現實際情況有與方案重大不符之處,重新組織編報土地復墾方案。
四、殷家坪磷礦復墾服務年限為35.5年。依據《方案》確定的目標與任務,我公司殷家坪磷礦基建期(6個月)和生產期(前31年)共破壞土地682.98hm2,含建設項目壓占2.90hm2和一采區1210中段以上礦體開采沉陷680.08hm2。復墾責任面積682.98hm2。通過廢石場復墾、表土場復墾、裂縫治理、土地平整、土地翻耕、林草補種和農村道路的修建等復墾措施并加以3年的植被管護,復墾責任范圍內土地全部得到復墾,復墾后用地類型保持不變。我公司將嚴格按照《方案》確定的復墾標準,保證復墾后耕、林、草等土地單位產量不低于破壞以前。復墾前后土地利用類型、面積對比見表一。
五、《方案》實施所需復墾費用將根據復墾年度計劃安排足額提取復墾資金,專款專用,并列入企業生產成本。嚴格按照《方案》的要求合理使用復墾資金,成立專門的財務機構,嚴格監督管理復墾資金的提取和應用分配,做到復墾資金專款專用,以確保礦區土地復墾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復墾目標的順利實現。復墾資金計提計劃見表二。
六、加強土地復墾監測工作,實時反映土地復墾的進度和成效,接受當地國土資源部門和公眾的監督,適時調整土地復墾措施。
依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意見,嚴格按照制定的土地復墾方案組織實施,并根據《方案》要求,切實抓好土地復墾的公眾參與工作,使公眾真正參與到土地復墾方案的制定和土地復墾的實施、監督、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體現公眾參與的全面性和全程性。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十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山西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臨時用地在期滿后得到復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根據薛家洼鄉弘澤養殖專業合作社的項目建設需要,乙方需使用鄉村土地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作為臨時用地。
二、臨時使用土地期限為年,自年日至滿前30日內向甲方重新申請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經批準后重新簽訂土地復墾協議書。
三、臨時用地使用期屆滿,乙方應在30日內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構)筑物,及時清理廢棄物,并按照國家復墾技術標準恢復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條件)并保證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層和交通設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須在臨時用地使用期屇滿后30日內將臨時用地復墾完畢,及時向甲方提出復墾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之日起10日內將土地復墾保證金(不含利息)退還乙方:如經驗收不符合耕地復墾標準,責令乙方在30日內繼續整改,仍還不到前款規定的復墾標準的,則由甲方代乙方組織進行土地復墾,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依法對乙方進行處罰。若在臨時期滿后30日內,乙方未按要求進行復墾,且未提出土地復墾驗收申請的,視乙方違約,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復墾保證金,由甲方組織土地復墾,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拆遷該臨時用地時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無條件自行拆除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筑物并退還該土地。
六、經批準使用的臨時用地,只限乙方按批準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買賣交換、租賃。轉讓、贈與、抵押,不得在該臨時用地內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不得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它設施。
七、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由人民法律裁決。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省規定的,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執行,凡屬省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十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山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山西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的規定,為確保臨時用地在期滿后得到復墾,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根據__________鄉弘澤養殖專業合作社的項目建設需要,乙方需使用鄉村土地__________平方米,作為臨時用地。
二、臨時使用土地期限為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滿前30日內向甲方重新申請辦理臨時用地手續,經批準后重新簽訂土地復墾協議書。
三、臨時用地使用期屆滿,乙方應在30日內自行拆除地上的建(構)筑物,及時清理廢棄物,并按照國家復墾技術標準恢復土地原貌(原有的耕作條件)并保證耕地原有水利,耕作層和交通設施等的完善。
四、乙方必須在臨時用地使用期屇滿后30日內將臨時用地復墾完畢,及時向甲方提出復墾驗收申請,經驗收合格之日起10日內將土地復墾保證金(不含利息)退還乙方:如經驗收不符合耕地復墾標準,責令乙方在30日內繼續整改,仍還不到前款規定的復墾標準的,則由甲方代乙方組織進行土地復墾,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按照《山西省土地復墾管理辦法》依法對乙方進行處罰。若在臨時期滿后30日內,乙方未按要求進行復墾,且未提出土地復墾驗收申請的,視乙方違約,甲方扣收全部土地復墾保證金,由甲方組織土地復墾,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拆遷該臨時用地時乙方應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無條件自行拆除臨時用地上的`建(構)筑物并退還該土地。
六、經批準使用的臨時用地,只限乙方按批準用途自行使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買賣交換、租賃。轉讓、贈與、抵押,不得在該臨時用地內進行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不得在臨時用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它設施。
七、因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由人民法律裁決。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凡屬國家,省規定的,按國家和省的規定執行,凡屬省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人民法院裁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十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促進____鎮城鄉建設用地工作的順利開展,有序推進城鄉建設統籌發展,改善農業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增加有效耕地面積,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負責派員到現場確認土地復墾四址界線和面積。
2、負責工程規劃、土地復墾驗收。
3、按文件要求和驗收標準支付乙方土地復墾經費。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之規定(農村居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乙方自愿將位于村組的原宅基地平方米全面進行復墾。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規劃設計和時間要求(復墾后的土地基本要平整,土壤厚度達40至60公分,要有土(田)埂)將原宅基地進行復墾,否則甲方不予兌現補償經費并責令限時整改。
3、乙方負責土地復墾中的'一切安全工作,甲方不承擔任何安全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十五
甲方:乙方:
為了加強土地復墾工作,節約用地,確保“占一補一”政策落到實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復墾條例》,對生產建設活動需臨時占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加大監督管理力度,實行“誰占用、誰破壞、誰復墾”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同意,簽定如下協議:
一、乙方在生產建設活動中,因挖損、塌陷、壓占等造成破壞土地的,必須根據《土地法》和《土地復墾條例》,采取整治措施,使其復墾到原用途。
二、乙方除負責土地復墾外,還必須向遭受損失的單位支付土地損失補償費。土地損失補償費,分為耕地、林地和其他土地的損失補償費,其中耕地損失補償費,參照征用耕地的相關標準執行。
三、乙方在簽定協議時,必須向甲方繳納每平方米9元的.土地復墾費。
四、乙方在組織復墾時,必須報甲方核定,由甲方和村委會實施監督。達到原耕作條件或恢復到原用途,報經縣級國土資源局驗收合格后,應將土地復墾費交還原單位。
五、乙方如沒有條件復墾或復墾不達標的,甲方將代為組織。
復墾。
六、用地時間2年。(年月日至年月日)。
七、用地面積平方米,復墾保證金元。
八、乙方如不履行復墾義務、不限期改正的,甲方有權沒收土地復墾費,并按照《土地法》、《土地法實施條例》規定,處耕地開墾費2倍以下的罰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十六
為了積極響應市政府號召,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進程,優化土地資源利用,加大土地復墾力度,增加有效更地面積,甲乙雙方就甲方村域內相關地塊進行土地復墾工程項目達成如下協議:
一、復墾工程項目的位置和規模:
本次復墾工程項目分別位于甲方村域內老西湖附近,面積合計為197畝。
二、復墾工程項目的質量要求:
本工程的質量目標為合格。乙方必須在20____年6月20日前將以上地塊開發復墾成有效耕地,同時溝、渠、路等農田配套水利設施必須與周圍農田整體布局相銜接。最終的質量標準以一次就通過省國土資源廳驗收為準。
三、復墾工程項目的施工時間和安全要求:
本次復墾項目施工期限為90天,即從雙方簽訂協議之日起,乙方必須立即組織相應的.施工人員和機械進場施工,并確保在90個有效工作日內完成該項目,同時負責在施工階段完善各種交通安全措施和施工安全措施。
如在施工階段發生任何安全責任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復墾工程項目內容和費用:
此次復墾工程項目有:挖機做埂夯實、挖機清淤(包括散開淤泥)、新開挖排洪抗旱溝渠(包括做埂夯實)、拖拉機犁田、清除障礙物、人工做田埂工資、排水人員工資、排水電費、青苗補償、樹木補償等。經雙方商定,本次復墾工程項目承包費用大約為貳拾萬元。
五、復墾工程項目的付款方式:
雙方商定,工程項目所需全部費用先由乙方墊資,待乙方全部完成本次復墾工程項目并經市國土資源局、省國土資源廳驗收通過且市財政將復墾資金全部下撥鎮財政壹月內,甲方負責一次性將費用全部結算給乙方。
六、其它:
甲方必須負責協調解。
決施工過程中與周圍群眾發生的相關矛盾,確保施工順利進行。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十七
國土資源局:
本人(單位)因需要,需使用位于鄉(鎮)村小組的地,面積畝,為了規范使用該用地,明確我(單位)依法必須履行的義務和職責,我(單位)特此簽訂保證書,保證履行以下幾項義務:
1.該土地只用于,不改變土地用途,不建造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按現狀的(畝)范圍使用,不超占使用面積。
2、不污染環境,不影響周邊土地的種植條件,自行處理好周邊關系。
3.使用期限屆滿如不再申請續期,將自行恢復土地原狀并恢復耕種,逾期未恢復的由國土資源管理局依法處罰。
4.若復墾不及時和不按期申請續期,將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由你局依法拆除地上建筑物,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本人全權承擔。
5.如因國家和集體建設需要,本人(單位)無條件服從,按時交還土地,決不阻撓。
承諾人:
日期:年月日
文檔為doc格式。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十八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將項目委托乙方進行復墾整理。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協議。
1、復墾整理。
2、整理標準:按國土局和農業局相關標準要求執行。
1、工程價款:
2、結算方式:
待復墾工程全部結束,經省廳驗收組驗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工程款90%,余10%質保金,經復驗合格的年內付清。每拖延工期一天罰款元:
因不可抗力或天氣影響等因素不能按時開工或竣工時,甲乙雙方可以重新約定開工或竣工日期。
甲方:
1、乙方進場后,甲方向乙方進行施工交底,交待清楚在施工中需注意的事項。
2、負責協調切斷通往被拆除區域內的水源、電源、通信等線路。
3、配合乙方對旋工人貫進行安全教育。
4、甲方指定工程項目負責人。
5、除房屋之外其他一切障礙甲方概不負責。
乙方:
1、負責編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環保措施,負責拆遷區內的所土地復墾。
2、因復墾、清除過程中引起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部門對建筑施工提出的各項要求和規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4、施工中土壤有效耕作層松土達到售50公分以上,以便耕種,且路面平整,定于邊溝順直。
5、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法規條文施工作業,注意環保要求,避免不安全因素發生。
6、負責機械及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防范措施,確保施工中萬無一失;并負責其施工人員的安全保險,對因管理不善所發生的任何安全責任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7、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尊重甲方的管理制度。
8、乙方指定除事宜并及時向甲方通報工程拆除有關情況。
1、違反本合同規定,甲、乙雙方各自承擔其責任。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全部承擔(含經濟損失)。
2、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做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1、本合同簽字生效后甲、乙雙方如有未盡事宜或對合同條款修改,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
2、補充協議及附件與本合同正文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雙方須共同遵守。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復墾監管協議書(優質19篇)篇十九
為改善農村居住環境和生產生活條件,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增加耕地面積,確保糧食安全,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同討論,簽訂如下協議:
(一)已復墾的宅基地全部交由原宅基地持有人承包,承包人所承包的宅基地享有與其他承包耕地同等權利和義務。
(二)承包人只能將該承包地用于種植業,不得擅改耕地用途。
(三)承包人可將該承包地依法流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已復墾的耕地上建窯、挖沙、取土、建墳、堆放廢棄物等破壞耕地的行為。
(四)承包人不得荒棄和閑置土地,否則,有關部門將依法對其征收耕地荒蕪費。
(五)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制定,承包戶的權利和義務受該法保護和約束,如有爭議,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進行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未果的,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六)本協議書一式四份,耕地承包戶、村民委員會、鎮人民。
政府和鎮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領導小組各一份。
監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