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可以是口頭約定,也可以是書面文件,但書面形式能夠更好地表達雙方意圖、減少歧義并提供法律保障。接下來是一些合同協議中常見的爭議和解決方法,供您參考。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一
甲方:
乙方;。
_鎮_村,因兄弟均已成家立業,為了家庭生活的`方便,經全家人員協商同意,決定分割父母留下的房產。現經甲乙雙方同意訂立如下分房協議:
一、住房分割:原戶有住房一幢,門牌號“號”座北朝南,磚混結構,占地面積80平方米,建筑面積160平方米,共上下兩層,第一層歸甲方所有,第二層歸乙方所有。另有廚房一間,石木結構,占地面積50余平方米,甲乙方雙方各分50%。
二、從簽訂此協議起,甲乙兩人每月給父母生活零花錢____元,若生病治療的費用另外各按50%給付。
三、尊重父母的意愿,父母兩人各在甲乙兩人輪流居住一年,從元月一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甲乙雙方均不得有遺棄或虐待老人的不孝行為。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不得反悔。
協議人:
日期:_年__月__日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二
甲方(打架方):
班級:
乙方(被打方):
班級: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打架至乙方____________受傷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營養費等合計人民幣____元,此賠償款由甲方直接以現金形式當面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后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雙方和學校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后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后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三
乙方:____
通過鎮政府、社區干部的調解,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一:____乙方自調解之日起及時拆除甲方屋后擺放的水泥墻,并不得再次以任何理由堆放。
二:____甲方原有栽樹的小菜地,雙方均不可以任何理由栽種什么植物或堆放雜物。
三:____甲方損壞乙方花盆數珠,乙方砍毀甲方柚子樹2棵,15年的鐵樹一棵,這些小矛盾均一筆勾銷,不得再次提起。
四:____乙方同意賠償甲方屋前被毀壞的桃樹50元。
五:____雙方統一思想,一致認為甲方屋后,乙方屋前是公共地方,不是雙方的私人地方,若一方有重大事情需使用,必須雙方協商,雙方同意之后才能使用。
六:____甲乙雙方為鄰居,都認為這次矛盾的產生,是因為不夠冷靜,一致協商在以后交往中,平心靜氣,和睦相處。
七:____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社區留一份存底。
八:____調解人
社區民警以及執法局相關干部
甲方:____(簽字)
乙方:____(簽字)
日期:____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四
法定地址:__市__路__號__大廈__室。
甲方開發建設“大上海__塑業物流園一期工程”項目,____年4月28日,甲方與乙方簽訂《委托代理協議書》壹份,協議約定由乙方對其一期工程實施招標代理。____年6月29日進行開標,共有7家單位中標,即:____建設有限公司中標第4、15標段、__省建筑工程公司中標第9標段、__省廣大建設有限公司中標第10標段、__省建筑工程總公司中標第11標段、__省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中標第12、13標段,甲方依法向各中標人發出了中標通知書。
后雙方因以何標準向中標方收取招標代理費發生爭議,乙方向提起民事訴訟,為解決以上問題,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雙方一致同意乙方的招標代理費以優惠的標準向前述各中標單位收取,收取標準為每標段每中標單位幣貳萬元。
二、甲方同意從向__省建筑工程公司和__省廣大建設有限公司收取的履約保證金中拿出四萬元支付給乙方,作為該二家中標單位的招標代理費,該費用由乙方從此前收到的其他幾家的投標保證金中自行扣除。
三、____建設有限公司二個標段的招標保證金共計十六萬元,乙方扣除招標代理費四萬元后,余款應支付給甲方作為履約保證金使用。
四、除非__省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棄標,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一周內就前述第12標段與之簽訂書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五、綜合以上四條款:乙方應得的招標代理費共5個標段總計為壹拾萬元整,扣除該全部招標代理費后乙方共應向甲方轉交的履約保證金總額為壹拾肆萬元整,該全部款項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七日內與第四條同時履行。
六、因__省建筑工程總公司中標第11標段已經協議退標,甲、乙雙方互不以此事追究法律責任。
七、__省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沒就所中標的第13標段與甲方簽訂書面合同、且沒有就是否順延簽約時間與甲方達成一致意見,視為其自動棄標,甲、乙雙方保證互不以此追究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蓋章后生效,雙方均應嚴格遵守約定,任何一方均不得違反;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甲方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經雙方簽收之日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程款人民幣________萬元(除本協議書第4條約定外的建筑物的保修、維修及后期整理均由甲方雙方承擔),該款從法院業已凍結的款項中支付,且甲方雙方同意從凍結款項中另行劃款_______萬元至法院并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支付;同時乙方同意申請法院解除對________萬元外款項的凍結。
2、乙方同意在本協議書簽定之日起的2日內將__________全部安裝完畢;
3、在乙方完成上條之同日,甲方雙方同意將乙方支付的_____萬元保證金及其銀行利息由甲方雙方簽字后向________市_______銀行遞交解封憑證。
4、乙方同意按照建筑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案工程的主體結構工程、基礎工程承擔設計合理使用壽命期限內的保修責任,并出具必須的質量保修書。
5、對于_______建設局質監站提出的應由施工單位提供的驗收所需的完整合格的資料和手續,乙方同意在協議書簽定之日起的30日內提供,并同意負全部提供責任,否則乙方每遲延一天扣付工程款______萬元給甲方雙方。本條義務完成后,乙方向法院提出并征求甲方雙方及______縣建筑局監督站書面意見同意后由法院將______萬元予以轉付。
6、甲方雙方雙方均放棄追究對方的本協議約定以外的其它違約責任和經濟損失。
7、在上述條款履行完畢后,雙方就施工合同已無其他經濟糾葛,雙方經濟糾紛已經解決。
8、本案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六
乙方于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期間在甲方就醫治療時發生醫療糾紛,在太原仲裁委員會醫事糾紛調解中心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如下處理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在提請太原仲裁委員會依法仲裁后生效。
二、甲方考慮到乙方的實際情況,同意給付乙方人民幣壹拾__________元整,分三次給付。第一次支付_____元,第二次支付_____元,第三次支付_____元,雙方糾紛一次性解決,今后互不追究。
三、雙方一致認為,本協議是在咨詢醫學和法律專家的情況下,
充分了解醫療過程的基礎上,出于完全自愿的情況下達成的。
四、甲乙雙方對醫療爭議的基本事實沒有異議。調解書生效后,
雙方一致同意不再就此糾紛所引起的民事責任采取其他途徑提出其他權利主張。此后,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詆毀對方聲譽。
五、仲裁費用元整由甲方承擔。
六、本協議一式3份,雙方各持一份,提交仲裁委員會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七
申請人姓名:(或用人單位名稱)。
性別:
地址:
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姓名:。
性別:
地址:
職務(崗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事由)。
上列雙方因____引起爭議,申請人__于_年_月_日向本調解委員會提出請求,經本會主持調解,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協議內容)。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簽名)。
調解委員會主任(簽名)。
勞動爭議委員會(公章)。
___年__月_日。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八
一、甲方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此賠償款直接由公司從甲方工資中扣除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后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者捺指印后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后身體或者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年__月__日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九
甲方:
乙方:
劉__訴張__糾紛一案,由___人民受理,案號:(__)__初字第39號,原定于____年__月__日開庭。現經委托代理人努力協調,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庭前和解協議: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解除雙方于__年__月__日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三、乙方收足上述款項后,則向撤回所有訴訟請求及財產保全申請。乙方撤訴后,人民就該案收取的所有訴訟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以后不再就該案所涉及的債權向甲方提出任何主張。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雙方代理人各持一份,經上述各方簽名后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十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土地閑置,自愿將土地出借給乙方使用,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出借土地位于__市__鎮___,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借給乙方用于__________的用地。
三、本協議簽定同時甲方將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內乙方有權自行使用該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搭蓋建物等地上附屬物,但不得用于從事非法活動。
四、土地平整及建筑物報批等有關事項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出借期限內,若甲方及乙方確因重大事項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約定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終止解除合同。若有違約,應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自乙方簽定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簽定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十一
鑒于患者____曾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甲方處治療,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發生爭議,但均愿通過協商解決;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如下,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協議相關數據如下:
___市20____年度職工平均工資:____元。
___市20____年度城鎮居民平均生活費:____元。
___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____元。
第二條償項目及計算方法(略)。
第三條方同意于本協議生效后____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或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款項。
第四條甲方依本協議約定支付全部款項后,甲、乙雙方因患者醫療問題引起的'所有爭議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向甲方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應無條件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項,且不得以本協議作為其主張權利的依據。
第五條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并)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醫院。
乙方代表: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十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因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______分,甲方駕車行至______路段時,因______,與乙方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______,經甲乙雙方本著人道、平等、自愿的情況下,就本次交通事故醫療賠償及后續處理情況協議如下:
一、就本次交通事故對乙方造成的傷害,住院期間產生的住院費、后續的治療費以及其他費用甲方一次給付乙方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
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一次經濟補償,無論以后發生任何情況,乙方不能再向甲方以任何借口另行索賠。
三、在甲方報銷醫療費用時,乙方有義務將所有的醫療費用票據、病案材料、其他費用票據等、各相關證件全部提供給甲方,并保證票據材料的真實性,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報銷失敗,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四、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為本著人道、平等、自愿的情況下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現,雙方簽字后本協議立即生效,雙方均承諾及確認本協議是合法、真實、不可解除、不可撤銷的民事合同,受法律保護,是一次性解決雙方因交通事故所發生的法定各項損害賠償糾紛的法律文書。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十三
目前,我國農村部分地區尚有少數干部為了規避法律或者法律意識不高,未經上級有關主管部門的審核、批準,便將村中的集體土地自行規劃后分配(或賣給)本村村民建住宅,因此,村民在無法經過審批取得《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的情況下便興建住宅,故糾紛時常發生,且爭議較大,個別甚至演化成群體斗毆、鬧政府、堵塞高速公路的惡性事件,嚴重影響社會的安定團結。這類案件值得我們認真分析。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我國特有的一種用益物權形式,它是指農村村民為建造自有房屋對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權利。
宅基地使用權本質上屬于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受法律的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宅基地使用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即行為人必須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后,方享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因此,搶占、多占集體土地或他人的宅基地的,一律無效;不按審批權限或程序劃撥的宅基地,一般不予保護。
違法建筑,有學者也稱違章建筑,從嚴格的語意上講,違法建筑物的范圍應廣于違章建筑物,它包含了一切違反法律、法規以及規章的建筑物,而違章建筑物一般是指違反規章的建筑物。目前理論界以及司法實踐中將兩概念通用。違法建筑根據土地來源的不同,可分為農村違法建筑和城鎮違法建筑。
所謂農村違法建筑,是指沒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未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或者雖取得宅基地使用權,但不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而擅自動工興建的各種建筑物。農村違法建筑雖包括各種違法建造的建筑物,但主要是指住宅。農村違法建筑物的基本特征就是具有“先天違法性”。
農村違法建筑物依其“違法”的程度不同,主要可分為二種情況:一是建造人在他人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建造違法建筑物;二是建造人未取得宅基地使用權便興建住宅,即建造人不按審批權限或程序,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后再興建住宅。第一種情況,建造人在他人的土地上建造住宅,其行為不但違反了國家建筑的行政法規,也侵害了他人的土地使用權,建造人除非取得該建筑物占有的土地使用權,使建筑物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否則,該建筑物土地使用權人不能利用的必須予以拆除,能利用的歸土地使用權人所有,由土地使用權人給予適當補償;本文主要針對第二種情況予以分析探討。
農村村民若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由于農村的房屋尚未建立起登記制度,故在宅基地上建房,與宅基地使用權同時受法律的長期保障,宅基地使用權人能自由行使權利。但是,若無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那么,建筑物的建造人因其違法建筑是否可以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呢?司法界和理論界中主要有以下三種觀點:第一種觀點認為,依私法上“法無禁止即授權”的理念,僅違反公法的違法建筑物仍會受到私法上的肯定。違法建筑人與合法建筑人將平等地受到私法的保護,均可基于建筑這一法律事實而原始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權。第二種觀點認為,建造人雖不能取得所有權,但可以取得使用權,只不過這一使用權是臨時的,一旦建筑物被拆除,其使用權也就消滅。第三種觀點則認為,對于違法建筑物,建造人不僅不能取得所有權,也不能取得使用權。對這些觀點的評述涉及到對違法建筑行為本身的探討。古羅馬法學家烏爾比安將法律分為公法與私法,大陸法系國家將之作為對法律的基本分類。一般認為,公法是指調整公共利益的法律,而私法則是調整私人利益的法律。違反公法會導致公法領域的否定。我國對農村宅基地采取特殊的保護,而且農村的房屋尚未建立起登記制度,故農村宅基地及其以上所建附屬物的權屬仍同為公法調整的范疇,違法建筑行為因為違反了公法領域的《土地管理法》,因此,在公法領域,農村違法建筑物就不會得到公法領域的肯定,故建造人不僅不能取得所有權,也不能取得使用權。
農村違法建筑物的歸屬和利用問題為人們所關注。對此,我國法律、法規沒有明文規定,司法界和理論界也是眾說紛紜。對農村違法建筑的歸屬和利用問題主要有以下兩種觀點:(1)動產所有權說,即認為違法建筑作為不動產者,因其違法性不可能得到國家的認可,故由此派生的權利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護,但構成違法建筑的建筑材料本身作為動產是合法的,應受法律的保護。(2)占有說,即建造人對違法建筑物的占有,是基于占有的意思而控制物的一種事實狀態,受法律保護,除執法機關依法處理違法建筑外,建造人自己可以對違法建筑為占有、使用和收益,禁止他人侵犯建造人對違法建筑的占有。
1、對動產所有權說的評述。
違法建筑物是動產還是不動產呢?我國《憲法》與《土地管理法》都規定土地的所有權屬于國家和集體所有,私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權,但房屋可以為私人所有,并且從法律保護的角度,房屋被視為不動產。可見,確定房屋等建筑物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以其物理屬性為標準,建筑行為是否違法,并不改變建筑物的不動產屬性。因此,違法建筑物的不動產性質歸根到底是由其物理屬性決定的,并不因其具有違法性而受到影響。雖然違法建筑物是由磚、石、土、木等動產的建筑材料建設而成,但當建設完成后,這些動產也就失去了其獨立存在的價值,而轉化成為不動產性質的建筑物。
2、對占有說的評述。
占有是主體對于物基于占有的意思進行控制的事實狀態。占有是對物的一種事實上的控制。占有的成立,必須至少具備兩個要件:1、在主觀上,占有人必須具備占有的'意思;2、客觀上,占有還要求占有人事實上控制或管領了某物。違法建筑物的建造人把磚、石、土、木等建筑材料建設成建筑物,主觀上具備了占有建筑物的意思,客觀上,事實上已經管領該建筑物,完全具備了占有的兩個要件。我國物權法草案上已將占有列入了物權的范濤,規定占有為一種事實狀態。確認占有為一種事實狀態,可以有效的實現占有的保護功能,即占有是對物的事實的支配,占有一旦存在就應當受到保護。占有不僅包括了合法的占有,也包括了非法的占有,任何人未經法律的授權,不得剝奪他人的占有。占有人因占有可能取得占有權甚至是所有權,即使不能形成權利的占有,在法律上也可獲得保護。因此,占有說從占有的角度解釋了違法建筑人對違法建筑物占有、使用、收益的事實,應受到私法的保護,符合物權法原理。故在私法領域具有進步的意義,是可取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條規定農村村民未經批準或者采取欺騙手段騙取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
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由此可見,對違法建筑的認定和處理,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和權限。因此,各地法院大體認為,凡屬關于違法建筑的認定與處理方面的糾紛,不屬法院管轄范圍,應告知其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解決;因違法建筑引起的以違法建筑為標的發生的買賣、租賃、抵押等糾紛,當事人起訴的,可以受理。而對于非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拆除、侵占違法建筑等引起的糾紛卻持保守態度,認為,政府主管部門對當事人的非法用地行為和違法建設行為的處理結果可能直接影響當事人之間的財產、人身關系,在政府主管部門對非法用地行為和違法建設行為進行處理前,當事人之間的財產、人身關系尚處于不確定狀態,法院實際上難以較好地對民事糾紛進行審理,因此,應先由政府主管部門對非法用地行為和違法建設行為進行處理后,法院再對民事糾紛進行審理較為妥當。
既然,在政府主管部門對非法用地行為和違法建設行為進行處理前,當事人之間的財產、人身關系尚處于不確定狀態,那么,是否任何人都可以占有呢?筆者認為,由于農村違法建筑只違反公法領域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而不違反私法,故僅能引起公法上的否定性評價,如拘留、罰款、限期拆除等法律后果,是“公法對所有權之限制”。但這里的限制是以徹底剝奪建筑物的占有(如沒收)或徹底消滅建筑物的存在(如拆除違法建筑)為手段的。已被拆除的違法建筑物在客觀上已不存在;已被沒收的違法建筑物,其所有權由國家所有。而本文所討論的是未被拆除且為建造人所占有(未被沒收)的違法建筑物的建造人與其他平等主體的行為人之間的關系,為民法所調整,屬于私法領域。而且,建造人對于違法建筑物盡管不能取得權利,但可以占有。這種占有是一種事實狀態,對當事人來說,是一種利益,其他人不能任意侵害。正如王利明教授所說,占有作為一種事實狀態體現了財產秩序,占有的現狀也構成為一種社會生活秩序。法律之所以要保護占有,并不一定是為了尋求對真正的權利人的保護,而是為一種維護社會財產秩序和生活秩序的穩定,制止各種采用暴力侵奪他人的占有,包括不法占有的行為,以貫徹占有制度所體現的“任何人不得以私力改變占有的現狀”的原則。除了有關國家機關依法可以剝奪占有人的占有之外,任何人不得沒收、強占占有人占有的標的物。占有人在其占有受他人侵害的情況下,為了達到制止各種采用暴力侵奪他人占有的目的,可基于合法的占有,由合法占有人依法主張權利,提起占有之訴,請求不法行為人返還占有物、停止對占有的侵害、排除對占有的妨害,而不是對不法占有人的占有隨意予以剝奪。因此,筆者認為,對非政府行政主管部門拆除、侵占違法建筑等引起的糾紛,是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為民法所調整。為維護社會財產秩序和生活秩序的穩定,我們應分別不同情況妥善予以處理。
雖然政府主管部門對當事人的非法用地行為和違法建設行為的處理結果可能直接影響當事人之間的財產、人身關系,在政府主管部門對非法用地行為和違法建設行為進行處理前,當事人之間的財產、人身關系尚處于不確定狀態,法院難以較好地對民事糾紛進行審理,但為維護社會財產秩序和生活秩序的穩定,制止各種暴力行為,防止惡性事件的發生,我們應分別情況給予處理:
1、如果未經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對非法用地行為和違法建設行為進行處理,當事人向法院起訴的,可告知先申請政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理。
2、如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對非法用地行為和違法建設行為因為某方面(如涉及范圍廣、歷史遺留等)的原因不予處理(或暫不處理)的,當事人持有這方面的證明向法院起訴的,法院應該受理后作為民事案件予以處理。
3、如果當事人先申請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但政府行政主管部門不予受理,當事人持有這方面的證明向法院起訴的,法院也應受理后作為民事案件予以處理。
4、當事人起訴到法院無法提供已先申請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處理的相關證明的,法院立案前可發函征詢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回復要處理的,可告知當事人申請政府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處理;政府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處理(或暫不處理)的,法院應該受理后作為民事案件予以處理。
根據以上分析,筆者就買賣、拆除(或損毀)、侵占農村違法建筑糾紛案提出下面的處理意見:
由于出賣人對違法建筑物無法取得所有權,當事人轉讓違法建筑物的行為屬于無權處分,故買賣協議無效。在買賣協議被確認無效后,應當雙方返還財產,但買受人一方返還給對方的房屋,是恢復其對違法建筑物占有的事實狀態。
對違法建筑的認定和處理,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法定職責。其他任何公民、法人都沒有這種職責和權力,都不能以違法建筑不合法為由,故意實施毀損行為。這種違法行為的結果,給建造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實際損失,行為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考慮到建造人的擅自建房行為同樣具有違法性,故對建造人“恢復原狀”的訴訟請求一般不應予以支持,而是對行為人拆除(或損毀)違法建筑物造成建造人占有違法建筑物的實際經濟損失予以評估后,判決由行為人予以賠償。
雖然建造人擅自建房的行為具有違法性,所建的住宅屬違法建筑,但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并限期拆除之前,其對所建樓房的占有,作為一種事實狀態,受法律保護,可以對所建樓房為占有、使用和收益,禁止他人侵犯對其所建住宅的占有及任意侵害,行為人因沒有占有該違法建筑的根據,故應恢復建造人對違法建筑物占有的事實狀態。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十四
甲方:
乙方:
乙方的'親屬在甲方工地上干活,在工作過程中不慎墜樓死亡,現雙方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如下:
一、其供養親屬情況如下:
父親:姓名年齡出生日期職業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母親:姓名年齡出生日期職業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妻子:姓名年齡出生日期職業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子女:姓名年齡出生日期職業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二、甲方自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各項費用計人民幣萬元。
三、付款時間與辦法:甲方將上述萬元于本協議簽訂后,一次性付給乙方,乙方給甲方出具收據。
四、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乙方自行將該賠償款項在供養親屬間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甲方履行匯款義務后,乙方就此事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
六、甲方給付乙方賠償款后,此事的處理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權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本協議所涉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九、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協議簽訂后,雙方再無其他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以后雙方就此事互不追究。
十、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效力。
甲方:
乙方:
鑒證機關(蓋章)。
20xx年1月16日。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十五
甲方:
乙方:
乙方的親屬在甲方工地上干活,在工作過程中不慎墜樓死亡,現雙方就賠償問題達成協議如下:
一、其供養親屬情況如下:
父親:姓名年齡出生日期職業.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母親:姓名年齡出生日期職業.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妻子:姓名年齡出生日期職業.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子女:姓名年齡出生日期職業.家庭住址.
身份證號碼。
二、甲方自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各項費用計人民幣萬元。
三、付款時間與辦法:甲方將上述萬元于本協議簽訂后,一次性付給乙方,乙方給甲方出具收據。
四、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乙方自行將該賠償款項在供養親屬間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五、甲方履行匯款義務后,乙方就此事保證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張寶根死亡一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
六、甲方給付乙方賠償款后,此事的處理即告終結,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權利。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本協議所涉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九、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協議簽訂后,雙方再無其他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以后雙方就此事互不追究。
十、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即發生效力。
甲方:
乙方:
鑒證機關(蓋章)。
20xx年1月16日。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十六
甲方(出售方):乙方(購買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乙方同意將位(_______)村的土地,賣給甲方(_______)使用,雙方達成具體協商如下:
一、乙方本著自愿購買甲方土地原則,購買其土地位于_______,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約_______畝。
二、期限為_______年。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土地費按每畝_______元計算,總額為_______,
支付方式為1:一次性:2:分期:
四、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后果由造成方負責。
甲方(簽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十七
甲方:
乙方:
茲有乙方原分責任田一塊,與甲方在分配、管種上發生糾紛,經與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土地位置,該土地位于原試量棉花廠北邊,東鄰試高鄉鎮公路沿,南鄰原生產隊小路,西鄰:、北鄰:、南北長:米、東西寬:米。
二、甲方土地位置:東鄰丁軍廷宅基。西鄰。北鄰丁新。
愿宅基。南鄰。南北長米,東西寬米。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調換,互不找補土地及財物。
四、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原生產隊分給乙方的.兩塊地,即:本協議第一條標明的土地及鹿新運河北沿一塊土地三畝(東鄰、西鄰。)的土地使用、所有權歸丁建偉所有,其它人不得干涉。
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正式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監證人:年月日。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十八
柴__法定監護人:王__。
任__定監護人:任__。
尹__法定監護人:尹__。
王__法定監護人:王__。
楊__定監護人:楊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乙方)就20__年3月23日在學校發生的學生傷害事故,經地方公安派出所及校方多次調解,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一次性賠償給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人民幣100000000元,此賠償款直接由公司從甲方工資中扣除支付給乙方。
二、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三、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后,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義務。以后因這次賠償事故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六、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七、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后生效,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八、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見證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優質農村糾紛處理協議書(通用19篇)篇十九
案例:5月a公司與b公司簽訂了一份《租賃場地合同書》,同年12月又簽訂補充協議,約定b公司將西安市某某路5號廠區內東南角的一塊空地租給a公司使用,租期為,約定a公司可以在場地上建造房屋,報建手續由b公司負責辦理,16年后該房屋的所有權歸b公司,合同簽訂后,a公司按照約定于19年底在租用的空地上自行出資建起了門面房及廠房約900平米,并享有16年的使用權,從年到5月,a公司一直在此生產經營電器設備。其間,a公司又將其中的20間房屋出租給了f公司作為其生產經營所用場地,并每年從f公司收取100萬元的房屋租金。205月30日上午8時,b公司、c公司、d公司委托e拆遷辦公室共同糾集200多人對a公司的房屋和財產實施了突然襲擊并強行拆除,拉走a公司財產共40多卡車,當場燒毀了a公司許多賬目、報表、文件,部分拆除人員現場趁亂偷走電鉆、榔頭等財產。在強行拆除的過程中,幾侵權人沒有出示拆除房屋的合法審批手續(拆遷許可證)就實施了強行拆除行為。a公司對自己的財產予以計算,損失達450多萬元,其中房屋損失180萬,財產損失120萬,停電給a公司造成的生產經營損失55萬元,其他經濟損失(房租)98萬元。
a公司以侵權為由將上述共同侵權人告上法庭,要求賠償上述損失。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a公司與b公司簽訂的《租賃場地合同書》沒有違背法律以及行政法規的禁止性和強行性規定,當屬有效合同,依法予以認可。a公司主張的財產損失因為其中涉及f公司的財產,不能證明自己具體的損失額,并且原被告都沒有申請對該項財產損失予以評估以確定具體的損失,所以法院在該次審判中不予以涉及,可以另案起訴;至于房租損失,法院按照a公萬的主張法院最終予以駁回司與b公司之間的租賃協議予以確認并支持了賠償房租損失的主張;關于房屋損失180,理由是:首先,a公司并不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無權主張該房屋的損害賠償----根據a公司與b公司所簽訂的場地租賃協議中約定,房屋所有權屬于b公司所有,a公司只享有16年的使用權;其次該房屋沒有履行合法的報建手續,屬于違法建筑,對違法建筑予以拆毀是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a公司不服上述判決予以上訴。
律師認為:
1、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和房屋的所有權是可以分離的,a公司雖然不享有土地所有權但應當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
(1)我國現行法律將土地與房屋等建筑物是分別作為獨立的不動產對待的,這從我國憲法及相關民事法律中對土地及公民個人財產等的規定可以知悉。
(2)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規定了房地產轉讓、抵押時,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抵押,即地隨房走的規則,但該規范屬于民法中的倡導性規范,而非強行性規范,我國民事法律、法規并沒有明確禁止房屋所有權及土地使用權的分離,根據法無明文禁止即為合法的民法原則,應當承認兩種不動產權利的分離。“在土地出租的情形下,土地所有權與承租人的建筑物所有權應是分離的。”
2、a公司在出資建造房屋完畢后,即依事實行為而原始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法院做出的a公司不享有房屋所有權的認定錯誤。
從該房屋的來源上來說,該房屋是由a公司投資建造的,建造是依靠自己或他人勞動的生產行為,與人的意思表示要素無關,因而它不是法律行為,而是事實行為。根據物權變動的原則,依法律行為的不動產物權變動,非經登記不生效力。a公司出資建造房屋,既然是事實行為,系非依法律行為而原始取得其所有權,與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者有別,縱使不經登記亦不在所謂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之列,當然取得房屋所有權,新頒布的《物權法》對以往的這一原則予以明確肯定。可見,a公司在出資建造房屋完畢后,即依事實行為而原始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
3、法院認為“a公司所建之房屋系違章建筑,拆除違章建筑不應當予以賠償。”該說法無論是從法理上講還從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上來講都是站不住腳的。
(1)該房屋是否為違章建筑是需要有權部門來認定的,在沒有認定之前任何人都無權將該房屋當作違章建筑來對待,更不能隨意的予以拆毀。
(2)即便該房屋是違章建筑,只要其符合城鎮規劃,也不應當予以拆除。
違章建筑因為符合地上定著物之要件,系獨立于土地之外的不動產,由建造人原始取得所有權,并不因為其無從辦理所有權登記而喪失物權客體以及財產性質之資格。事實上,所謂違章建筑只是人的行為違章,沒有相關報建手續擅自建造房屋,既然是行為違章,處罰行為人的行為即可,沒必要非將那些并不違背城鎮規劃的建筑物通通強行拆除。
(3)即使應當拆除,也應當由有權部門按照合法程序對其予以拆除。
上述被告如果沒有拆遷許可證,有什么權利在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對該房屋予以野蠻的拆毀?其行為不僅僅是侵權,更會觸犯刑法,可能構成非法侵害公私財物罪。
如果是合法的拆遷人在職權范圍內進行拆遷,也應當給予一定的賠償,相當于房屋價值;沒有拆遷許可證而進行的拆遷當然就更不必說!
綜上,根據土地所有權與房屋所有權應當分離的原則,a公司在租賃的土地上投資建房,當然享有該房屋的所有權;再者,雙方關于該房屋所有權歸屬的約定屬于附期限生效要件的合同,即該房屋的所有權在期限屆滿前的所有權人應當是a公司。
a公司對該房屋享有所有權,上述被告的侵權行為導致該房屋財產的損毀,當然應當向a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賠償所有房屋財產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