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協議體現了公平、合理、誠信的原則,是商業倫理的體現。小編特別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合同協議實用案例,希望對大家起到一定的幫助。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一
甲方(聘請方):
乙方(受聘方):
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
簽訂日期:xx年月日
甲方(聘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聯系人:
乙方(受聘方):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虹路世貿廣場a座20層。
郵政編碼:518033。
聯系人:
鑒于:
1、甲方擬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雙方協商后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項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擔任的法律顧問。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簽顧問合同,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
1、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包括:
a、貴公司有關業務涉及的法律問題;。
b、貴公司經營管理涉及的法律問題。
2、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件,包括:
a、為貴公司草擬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b、審查、修改貴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對方起草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c、草擬、審查、修改貴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參與經濟項目洽商,包括:
a、為貴公司的投資及合作行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見;。
b、作為貴公司法律顧問參與項目談判、洽商活動;。
c、審查相對方的主體資格及合作資格;。
d、草擬、審查、修改項目合同、協議、承諾書等有關法律文件。
4、規范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包括:
a、協助貴公司建立、完善內部規章制度;。
b、審查貴公司自行草擬的內部規章制度;。
c、審查貴公司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d、對貴公司員工進行法律教育。
6、跟進各類合同、協議的履行,包括:
b、處理貴公司項目實施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事務。
7、解決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包括:
a、作為貴公司法律代表,為貴公司調解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
b、作為貴公司委托代理人,參與貴公司涉及案件的訴訟、仲裁(含經濟仲裁和勞動仲裁)、復議、聽證等活動。
8、應公司的要求,就專項事務進行調研,并向公司或相關部門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10、提供公司認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委托事項的事務執行。
1、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總顧問律師,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指派本所的其他經辦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3、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選聘其他專家或其他所的專業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4、總顧問律師在承辦涉及香港、澳門、中國臺灣或境外的委托事項時,有權選聘香港、澳門、中國臺灣或境外的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完成委托事項。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
承辦律師: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二
甲方(實際出資人):,身份證號:
住電話:
乙方(實際出資人):身份證號:
住電話:
丙方(實際出資人):身份證號:
住電話:
丁方(名義出資人):,身份證號:
住電話:
xx公司(全名)工商登記股東為丙方和丁方,出資比例為分別為40%和60%,丁方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確認丁方是公司的名義出資人,甲方、乙方、丙方為實際出資人,出資比例分別為40%、33%、27%。為明確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丁四方協商一致,協達成本協議:
1、丁方名義出資壹仟捌佰萬元,占公司60%的股權,其中壹仟貳佰萬元,占公司40%的股權,實際出資人為甲方;其中陸佰萬元,占公司20%的股權,實際出資人為乙方。(濟南專業公司法律顧問律師擬出資協議書)。
2、丙方工商登記出資壹仟貳佰萬元,占公司40%的股權,其中玖佰玖拾萬元,占公司33%的股權,為丙方實際出資;其中貳佰壹拾萬元,占公司7%的股權,是名義出資,實際出資人為乙方。
3、甲、乙、丙享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股東的權利,(濟南專業公司法律顧問律師擬出資協議書)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丁方不享有公司任何股東的權利。
4、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丁方把所持甲方實際出資的公司股權登記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丁方應無條件配合。
5、乙方有權隨時要求丙方、丁方把所持乙方實際出資的公司股權登記變更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丙方、丁方應無條件配合。
6、丁方只是名義上的法定代表人,不參與公司的任何事務。甲乙丙三方可以協商確定具體負責公司經營管理的負責人,并有權隨時更換法定代表人,丁方應無條件配合。
1、按照出資比例履行出資義務。(濟南專業公司法律顧問律師擬出資協議書)。
2、甲方行使本協議第一條第4項權利、乙方行使本協議第一條第5項權利時,應當提前10天通知對方。
3、甲乙丙方決定更換法定代表人,應當提前10天通知丁方。
1、無需對公司出資,對公司不承擔任何股東義務。
2、不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不承擔公司經營的任何責任。
1、有義務按照實際出資人的要求,協助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2、不隨意對外披露公司名義股東、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未經公司授權丁方不得代表公司從事任何事務。
3、由于公司的需要(國家行政管理或者民事事務上),須有法定代表人處理的事務,丁方應當無條件配合,并有權要求公司承擔發生的相關費用。---濟南專業公司法律顧問律師擬出資協議書。
4、未經實際出資人同意,不得將所持股權及收益進行轉讓、質押或其他任何負擔行為。
5、由于乙方個人債務,造成所持名義股權被查封、凍結、拍賣、轉讓的,乙方有義務賠償實際出資人的損失。
公司章程規定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本協議自四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三
甲方:(縣/市/區司法局)。
乙方:(社區/村)。
丙方:(律師事務所)。
為推進全市公共法律服務建設,根據省司法廳、省律師協會印發的《關于開展一社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方案》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甲、乙、丙三方經平等、自愿、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以資信守。
乙方聘請經甲方遴選、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本社區(村)法律顧問,聘用期限為: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社區(村)法律顧問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職責。
(一)服務范圍。
1、制訂法律服務預案,包括:
(1)了解乙方的法律需求情況;
(2)制訂具體的法律服務方案。
2、協助乙方做好社區(村)自治管理,包括:
(1)幫助乙方起草、審核、修訂社區(村)自治組織章程、村規民約以及其他規章制度;
(2)為乙方或乙方轄區內業委會、居委會等進行換屆選舉工作提供法律咨詢和協助;
(3)為乙方重大經濟、民生和社會管理方面的決策提供法律意見;
(4)應乙方要求,幫助乙方起草、審查、修改民、商事經濟合同、接受委托參與項目談判等非訴訟活動及訴訟活動(此項服務另行協商收取法律服務費用,丙方可酌情予以優惠收費)。
(5)協助乙方處理涉法信訪案件,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表達訴求,依法解決矛盾糾紛;
(6)協助乙方及時穩妥處理轄區內發生的重大敏感和群體性案件(事件);
3、為乙方轄區內的群眾提供法律幫助,包括:
(1)解答群眾法律咨詢;
(4)為乙方轄區內的刑釋解教人員和社區矯正人員提供必要的法律幫助。
4、開展普法宣傳,包括:
(3)為乙方轄區內有需要的企業開展普法宣傳服務,促進就業依法經營(此項服務另行依法辦理委托代理手續、協商收取法律服務費用,丙方可酌情予以優惠收費)。
5、參與人民調解工作,包括:
(2)協助乙方做好專業性和行業性調解工作,提高調解的質量和效率;
(二)服務方式和要求。
社區(村)法律顧問按照以下方式和要求提供服務:
1、通過書面、口頭、電話、電郵、微信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現場為乙方提供熱情、文明、規范的法律顧問服務。
2、每個季度到乙方現場提供累計不少于8小時的法律顧問服務,具體的服務方式、服務時間、服務地點由乙、丙雙方協商后予以公示。
3、每年至少為乙方提供2次普法培訓講座。講座要有講義提綱,并提交給縣(市)區司法局備案。講座時間不計入現場服務的8個小時范疇。
4、對可能影響社會穩定或涉及乙方和乙方轄區內群眾重大利益的事情,應及時到場或通過電話提出法律意見,并向縣(市)區司法局報告。
5、按照要求填寫工作日志和工作臺帳。
積極爭取落實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政策,對社區(村)法律顧問予以工作補貼。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組織和推進本轄區“一社區(村)一法律顧問”工作;
2、對擔任備選法律顧問人員進行遴選;
3、組織社區(村)法律顧問工作檢查監督和評估考核。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3、協助做好社區(村)法律顧問開展工作的信息公示;
4、積極配合和協助社區(村)法律顧問收集群眾的法律問題和法律服務需求信息;
5、協助社區(村)法律顧問參與人民調解工作和開展法制宣傳;
6、指定固定的人員負責與丙方及社區(村)法律顧問聯系。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4、丙方應為本所指派擔任社區(村)法律顧問的律師提供工作支持和保障;
6、丙方及所指派擔任社區(村)法律顧問的律師對乙方及群眾所提供的資料、文件、情況以及有關圖紙、談話記錄、錄音等將嚴格給予保密,非由法律規定或者乙方及群眾同意,不得泄露。
為使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能有效地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向丙方或者丙方指派的社區(村)法律顧問詳細、真實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需要法律顧問參加有關會議、研究合同或參加談判時,聘請方除提交必要材料外,應提前一周通知法律顧問,以便統籌安排工作和必要的準備時間。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提交縣(市)區司法局進行調解解決。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市司法局備案,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訂時間: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人):
簽訂時間:
丙方(蓋章):
負責人(授權代表人):
簽訂時間: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四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服務律師。
乙方根據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家庭法律顧問,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服務場所。
1.乙方提供服務的場所為本合同所列之乙方的住所地,即乙方辦公室。但下列情景例外:_________。
2.甲方在有特殊情況時,可以要求乙方到本合同所列之甲方住所地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但甲方應另行承擔本次上門服務的交通費用。
3.當甲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甲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賠償糾紛已經達成意向,需要當場簽署和解協議或者當場履行時,可以要求乙方到該現場為甲方起草/審查和解協議,但乙方不承擔陪同談判的義務,同時甲方應另行承擔本次到達服務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服務范圍與內容。
本合同所列甲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工作、生活、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律問題。但甲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于開廠、辦店、個人商標、個人專利等)不在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范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借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1.乙方向甲方就上述范圍內的法律事務提供口頭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
2.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書面的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但該書面的咨詢、解答和意見建議限于要點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為詳盡的法律意見書。
3.乙方不承擔代為起草、書寫法律文書、出具詳細的法律意見書的義務。
4.就個案而言,應甲方之要求,乙方承擔甲方所涉個案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法律咨詢、解答、分析評判、提供建議意見、在該法律事務的簽約和履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律文書審查的義務,但不承擔陪同考查、談判磋商的義務。
5.不論在什么情況下,本合同所約定的乙方服務內容不包括乙方為甲方事務向第三方進行考查核實、調查取證之服務事項。
第四條服務期限與服務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律顧問服務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后是否續簽,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天由雙方協商并書面確認。
2.作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年的'律師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元人民幣。該費用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現金支付或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其他事項。
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本合同所約定的服務項目之外的其他法律服務(如代理仲裁訴訟、陪同考查談判、調查取證等),甲方應與乙方另行協商并就該單項法律服務簽訂合同,乙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辦理,如當地對該服務項目有收費規定的,除差旅等實際支出的費用項目外,乙方應按______折給予優惠(如果收費規定允許),如無收費規定,則乙方應參照當地的法律服務市場行情按______折優惠。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五
離婚協議,是指婚姻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以及離婚后財產債務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協議書。所以,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等三項內容,其中關于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而財產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性質,因此,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這與離婚訴訟是一種復合之訴的道理是一樣的。
首先,我國法律對婚姻關系的解除采登記要件主義和訴訟要件主義相結合的原則,即當事人既可以選擇登記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兩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經登記或訴訟離婚,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當事人關于離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隨著時間、環境、對方言行、自我認識等各種因素的變化而發生變化。因此,一方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后又反悔不同意離婚,是很正常的,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中關于“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為一種證據,證明夫妻感情曾經出現過重大裂痕。
除非有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情形,否則,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情況下,應當將協議作為分割夫妻財產的重要證據,即法院要按照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作出判決。
對于要結婚的男女雙方來說,簽訂一份合法、有效的婚前協議書是非常有必要的。男女雙方就財產分割、個人財產界定等方面的問題提前作出合理的約定,一旦日后離婚時產生分歧,就按照婚前協議書上所約定的進行處理。但是很多夫妻對于婚前協議書都不怎么了解。究竟什么是婚前協議書,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下面由余婧律師團隊為您介紹。
在西方,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在婚前簽訂關于財產、離婚后子女撫養權等問題的婚前協議書是非常普遍的。由于我國的傳統觀念,簽訂婚前協議在我國并不流行。很多戀人在結婚前根本不會想到簽訂結婚協議書,在人們的傳統觀念里,認為簽訂婚前協議太傷感情,并不是一件浪漫的事。但是,目前全社會離婚率呈上升態勢,夫妻離婚時,產生爭議最多的往往就是關于財產分割方面的問題。“準夫妻”在向往美好婚姻生活的同時也應該對婚姻危機有一個前瞻性的認識,因為誰也不能確定未來到底如何發展。而一份未雨綢繆的婚前協議,不僅能避免夫妻雙方在將來離婚時產生爭議,也能在爭議發生時公平、合理地處理問題,同時還可以簡化離婚程序和節省各方人力、物力和財力。
二、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至于婚前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關鍵要看婚前協議書是約定什么的?;榍皡f議書的內容必須在不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男女雙方約定的事項必須是合法的,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沒有任何的欺詐或脅迫。
關于財產方面的協議,我國相關法律也有明確規定。比如《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至于婚前協議書是否需要公證,法律并沒有強制性的規定。是否公證,應該由你們當事人自己決定。當然,經過公證的婚前協議書法律效力會強些,但也不絕對。通常經過公證的婚前協議書,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據推翻,法院是會優先采用的。
以上就是關于婚前協議書的簡單介紹。簽訂婚前協議書不僅要對財產分割、個人財產認定等方面作出一個總體的約定,更要注重相關細節的約定。我們建議您在簽訂婚前協議書前最好能夠向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進行咨詢;或者直接委托律師為您擬定婚前協議書。這樣能更加全面地完善婚前協議書的相關問題的約定,避免日后離婚時矛盾的再次發生。更多法律知識請搜索:
【要點提示】。
夫妻忠誠協議是否有效應該區別對待,單純性的“忠誠協議”的約定或承諾,例如“損失費”、“賠償款”、“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無過錯方所有”的約定或承諾屬于違約責任,應確認其有效;涉及特定人身關系的約定,如“不得離婚、必須離婚、放棄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典型案例】。
關于夫妻忠誠協議,最典型的一個案例是上海市閩行區人民法院的一個判例。原告曾某(男方)離婚后通過征婚,與也曾離異的賈某(女方)相識。經過短暫的接觸,幾個月后雙方登記結婚。由于兩人均系再婚,為慎重起見,20xx年6月,夫妻倆經過“友好協商”,簽署了一份“忠誠協議書”。協議約定,夫妻婚后應互敬互愛,對家庭、配偶、子女要有道德觀和責任感。協議書中還特別強調了“違約責任”:若一方在婚期內由于道德品質的問題,出現背叛另一方不道德的行為(婚外情),要賠償對方名譽損失及精神損失費30萬元。協議簽訂后,在婚姻存續期間,賈某發現曾某與其他異性有不正當關系。20xx年5月,曾某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與此同時,賈某以曾某違反“夫妻忠誠協議”為由提起反訴,要求法院判令曾某支付違約金30萬元。法院經過審理,依據雙方達成的忠誠協議,判決曾某支付對方“違約金”30萬元。后曾某不服上訴,二審中經法官調解,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達成了調解協議,曾某向賈某支付25萬元,雙方握手言和。此判決一出,實際是認可了夫妻忠誠協議的法律效力,立即引起了法學理論界的軒然大波,由此也引發了夫妻忠誠協議到底是否有效的爭論。在此情形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出具了《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事法律適用問答選登(二)》,就忠誠協議方面問題作出了回答:《婚姻法》第4條所規定的忠誠義務,是一種道德義務,而不是法律義務,夫妻一方以此道德義務作為對價與另一方進行交換而訂立的協議,不能理解為確定具體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
如此,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的這一解答,實際上又否認了忠誠協議的效力。
【各方觀點】。
第一種意見認為協議有效。夫妻忠誠協議屬于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并不違法,夫妻忠誠本來就是法律規定的內容,屬于法律明確的要求,協議雙方等于把法定的義務變成了約定的條款,法院應當予以認可;婚姻本身即契約,一方在背叛對方之前,就得考慮違約所要付出的代價。從這個意義上說,忠誠協議對于維系婚姻穩定將起著積極作用。
合同來調整。
【律師觀點】。
律師查閱了大量法院判例,并與多位法學專家研討,認為當前法律界對待夫妻忠誠協議效力上,主流觀點還是趨向于有效說,但應該注意其約定而區別對待。
夫妻忠誠協議是否有效應該區別對待,單純性的“忠誠協議”的約定或承諾,例如“損失費”、“賠償款”、“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無過錯方所有”的約定或承諾屬于違約責任,應確認其有效;涉及特定人身關系的約定,如“不得離婚、必須離婚、放棄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一)、民法理論而言,“忠誠協議”屬于私法范疇,奉行意思自治原則。夫妻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基于真實的意思表示,簽署了忠誠協議,意在實現關于婚姻的某種意思自治。但這種意思自治不是任意的無邊界的自由,要受到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的雙重約束,也即其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不得違反公序良俗。如果上述條件全部滿足,則該行為應被評價為民事法律行為,并產生相應的法律約束力。那么在“忠誠協議”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時,該行為應當是對夫妻雙方都具有約束力的。
(二)、認定夫妻忠誠協議,合于夫妻忠誠義務之立法本意。我國《婚姻法》第4條。
(三)、并不是所有的夫妻忠誠協議都是有效的,實踐中需要審慎對待。
1、受脅迫、欺騙情況下簽訂的夫妻忠誠協議無效。
我國《民法通則》明確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民事法律行為是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當然,這里的脅迫應該是指比較嚴重的情形。
2、“不得離婚、必須離婚、放棄對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涉及特定人身關系的約定,因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是否主張離婚,只能是單方權利。夫妻之間“不得離婚”、“必須離婚”等約定,因違反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則是無效的。同時,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對子女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因此,夫妻雙方事先通過忠誠協議約定或承諾“放棄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權”,可能損害到子女的合法權益,并以此排除或者否定了司法監督權和裁判權,該約定顯然無效。
綜上所述,就具體個案來說,筆者傾向于應當認定夫妻忠誠協議的效力,這是因為,認定利大于弊,且具明顯的意義優勢。同時,律師忠告那些準備付諸協議的夫妻,一定要慎重對待,不僅不能違反法律規定,同時也不能不切實際約定過高的數額,如果顯失公正,法官也不會支持。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六
聯系電話:____。
郵政編碼: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一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192號山海大廈北廳四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規定,甲方與乙方經友好協商,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的相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指派注冊律師擔任甲方的顧問律師,具體辦理本協議項下的法律事務。
律師聯系方式:____。乙方可根據需要指派其他律師參與辦理上述法律事務,甲方應予配合。
第二條、法律顧問應勤勉盡責,恪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在甲方授權的范圍內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和幫助,通過專業工作積極指導和促進甲方生產經營健康發展,不斷提高甲方法律管理水平,積極防范法律糾紛的發生,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一)解答甲方經營管理業務、勞資關系等方面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二)應甲方要求,審查甲方涉及法律事務方面的各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類合同、函件等),并提供相關法律意見,最大限度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應甲方要求,參與甲方有關經營、勞資糾紛的協調解決和訴前談判工作。
(四)應甲方要求,解答甲方員工的法律事務咨詢。
(五)應甲方要求,指派律師赴甲方舉辦法律知識現場咨詢答疑會。
(六)根據甲方需要收集提供有關法律資料。
(七)應甲方要求,為甲方主要領導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服務。
(八)協助甲方處理其他有關法律事務。
(九)應邀參與甲方投資或經營方面較大項目的談判、簽約工作。
(十)應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參加訴訟活動及非訴訟案件的調解、仲裁、聽證等活動。
乙方提供本條第(一)至第(八)項服務,甲方不必另行辦理委托手續,除按本協議書第八條支付法律顧問費用外,不再另付費用;第(九)項服務中,雙方在標的額的百分之三以下,商定另付重大項目服務費;屬本條第(十)項,須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并交費,其收費標準不得高于顧問律師正常收費標準的'70%,金額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四條、乙方對因執行顧問工作而獲取的甲方相關的經營信息、財務狀況、技術資料、商業秘密等負嚴格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授權或法定事由不得泄露與第三方。
第五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向法律顧問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文件、資料的副本或影印件,必要時應提前邀請法律顧問參加有關的會議、談判等。
第六條、經法律顧問參與草擬、談判或審查、修改的各類文件,甲方應將其(包括修改后的合同稿和正式簽署的合同副本或影印件)及時送交法律顧問留存備查。
第七條、甲方應主動、及時向法律顧問通報涉及法律問題業務的有關情況,并可根據需要指定專人負責與法律顧問進行聯系協調,協助法律顧問了解甲方有關情況。
第八條、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協議,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元/年,并于本協議訂立__日內支付。
第九條、甲方應盡可能為法律顧問提供工作便利;應甲方要求,法律顧問到福州市區以外的地方進行項目談判、調查、非訴協商、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相關差旅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合作期限(自_年__月__日起至_年__月__日)暫定為一年。
第十一條、若本合同任何一方通信地址等聯系方式發生變更,均應提前書面方式告知對方,否則有關通知按照本合同載明聯系地址發出,即視為已經完成送達;本合同空格處填寫的一致內容系業經甲乙雙方確認的真實意思表示,與本合同其他打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第十三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____。
乙方:____一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
簽訂時間:_年__月__日。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七
離婚協議書作為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所簽署的關于離婚后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的書面協議,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必須為書面形式(很多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要求按照其規定的格式書寫),然后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
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橐龅怯洐C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婚姻法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第九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以上是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司法解釋關于離婚協議的規定,并且以上所指的離婚協議是指經婚姻登記管理部門或法庭認可的離婚協議,具有法定效力。對此部分離婚協議因法律具有明確規定,效力不存異議,故不作討論。
首先,離婚協議書是否適用合同法?我國合同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橐?、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故離婚協議具有強烈的人身屬性不適用合同法。
其次,離婚協議書在其成立時是否有效?一方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時或許為急于達到離婚的目的而做出很大的讓步,或許因兩人間的感情因素一時情緒失控而簽訂,不能因為是雙方當時真實的意思表示而認定在其成立時即發生效力。如果認定其有效,一旦一方反悔則可能面臨法院判決不準予離婚而離婚協議已經生效的尷尬境地。
再次,離婚協議書實質上是附條件的合同,生效的前提條件為解除婚姻關系。雙方當事人婚姻關系的解除只能由婚姻登記機關或法院進行確認。因而未經確認的離婚協議并不發生法律效力。
最后,未經婚姻登記機關或法院確認的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可以作為法院判決時的參考。僅從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雙方均有要求平等分割的權利的角度考慮,在實踐中簽訂的離婚協議書一般會對其中一方更有利。如果在訴訟時該協議已經被履行或部分履行,則法院對此協議一般會予以認可。否則獲得支持的可能性極小。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根據此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可以自由對雙方個人婚前財產、夫妻共同財產作出約定,該約定具有法律效力。則在雙方達成離婚合意時先簽訂的不是離婚協議書,而是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約定,然后再辦理離婚登記。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可起訴至法院,要求離婚并按照該協議處理。即使離婚訴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但是該協議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婚姻關系解除,可申請強制執行該協議中關于財產的部分。
但是關于子女監護與探視等人身屬性方面,一方在簽訂協議之后反悔,只能通過法院進行處理。
總結:婚姻法論文:論離婚協議書的法律效力到這里就全部結束了。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八
協議人(男方):身份證號:
協議人(女方):身份證號:
協議人為明確婚前婚后雙方財產所有權、債權債務承擔及其他與財產權益相關的法律事宜,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特作如下協議:
一、雙方婚前各自名下的財產,不論雙方在訂立本協議后是否結婚,均歸各自所有,另一方無論在任何條件下,均無權主張分割。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男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財產:
(一)不動產:
(二)動產:
截止到協議簽訂時,女方名下已有的婚前財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財產:
(一)不動產:
(二)動產:
二、協議人雙方婚后實行財產分別制,即婚后各自的財產收入、所得、購置的動產、不動產歸各自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婚后取得的:
以上一方財產所得另一方無權以“夫妻共同財產”為由主張分割,完全由取得一方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行使完全財產所有權?;谝环矫x購得的財產所附權利義務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外一方無關。
如在以一方名義購置不動產時,可由一方以自己名義簽訂買賣合同及貸款,該不動產所有權利義務以及產權完全由一方享有和承擔,與另一方無關,若有必要,另一方有義務協助購買方辦理抵押貸款手續。一方婚前婚后的房屋貸款還貸部分,另一方不得再作為共同財產予以分割。
三、婚前婚后,雙方各自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若在婚后借債,任何一方在形成債務時,有向債權人告知“夫妻婚內財產分別制”的義務,即明確告知債權人,所借財物還債責任僅由借款借物人一人承擔,與配偶無關,配偶不承擔連帶責任,并保證債權人在知悉此事實前提下出借財物,否則,若由于保護善意第三人利益原因,致使非借款借物一方承擔連帶責任時,出借方應按另一方承擔和履行連帶義務的雙倍向另一方支付補償金。
四、為保證雙方婚后共同生活所需經濟支持,雙方婚后可就夫妻共同財產的范圍、用于存放共同財產的銀行賬戶等事項進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五、雙方所生子女的開支由雙方承擔,具體承擔的數額和比例可由雙方在子女出生后另行書面約定。該書面約定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雖名為“婚前財產約定協議”,但不影響協議中關于子女撫養、婚后財產處理等本協議約定相關事宜的效力。
七、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本協議簽訂地的法院起訴。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協議人(男方):
協議人(女方):
日期:________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九
仲裁《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我們經過協商,愿就年月日簽定的合同第條約定的.仲裁事項,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申請仲裁委員會仲裁,并適用《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當事人:當事人:
簽名(蓋章):簽名(蓋章):
日期:日期: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權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費付看款辦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至該委托事項辦妥、費用結清時終止。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主任簽: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十
具有法律專業知識,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員,以及法人或其他組織內部設置的法律事務機構中的人員,均為法律顧問。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法律顧問。
協議書。
供大家參考!
甲方: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律師事務所。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6、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乙方的義務。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依據法律規定,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乙方法律顧問費為年元(大寫)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后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
甲方就第一條所列服務范圍以外的訴訟案件需與乙方另行簽訂專項委托合同,按規定另行支付代理費,乙方可在標準收費基礎上優惠15%.
五、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簽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蘭州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遇、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六、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七、違約責任。
乙方未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八、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通過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年。
合同期滿前30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傳真:傳真:
甲方為適應業務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法律工作者擔任其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經協商,由乙方指派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法律顧問。如指定人員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乙方應提前天通知甲方,并另行指派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
二、乙方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標準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主要職責是: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書面法律意見;2、就較大重大的行政、經濟決策進行法律論證,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3、協助草擬、修改、審查經濟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事務文書;4、對甲方工程項目過程中簽訂的合同予以審查;5、根據甲方的實際情況制定制度、擬定勞務合同;6、參與處理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經濟、行政糾紛和其他較重大的糾紛;7、代理參加行政、經濟案件的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8、針對甲方相關的工作人員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活動;每年不少于次,每次不少于分鐘;9、提供有關法律、法規資料和信息,對依法行政、建章立制等方面的問題提出建議和意見;10、應甲方委托,以甲方法律顧問的名義作授權聲明或有關代理行為;11、委托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有權查閱甲方的有關文件和資料,列席有關業務會議,進行調查取證,獲得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方便,并有權拒絕辦理與法律顧問工作無關的其他事務。乙方應當在甲方委托授權的為范圍內進行活動,不得參與、干預或執行與職務無關或者未經委托的其他事務。不得泄露甲方要求保密的事項或文件資料。如乙方造成泄露,乙方除需按照法律規定予以賠償,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乙方每月不少于兩次到甲方履行職務,甲方如遇緊急法律事務應隨時與法律顧問取得聯系,以便及時處理,乙方應在甲方提出法律服務請求后小時予以回復,并幫助顧問單位建立服務檔案和上門服務記錄簿。
五、經過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元,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支付。
六、乙方為甲方到外地承辦有關法律事務,其交通、住宿、差旅補助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為甲方辦理本合同第二條中重大或復雜的法律事務均應按照有關規定,另起委托合同,并按照收費標準給予不少于10%的優惠。
八、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方如需終止協議,應當提前三個月用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屆滿后一個月,如雙方未提出解除協議的表示,應視本協議繼續有限,有效期為一年。
九、甲方認為乙方在服務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可向乙方業務主管部門舉報。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雙方協定其它事項: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法定代表人:(簽名)。
電話: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簽約日期:年月日
甲方(聘請方):
乙方(受聘方):
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
簽訂日期:xx年月日
甲方(聘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聯系人:
乙方(受聘方):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虹路世貿廣場a座20層。
郵政編碼:518033。
聯系人:
鑒于:
1、甲方擬委托乙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雙方協商后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委托事項和期限:
1、甲方委托乙方擔任的法律顧問。
2、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委托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簽顧問合同,由雙方協商后另行簽訂。
1、提供法律咨詢意見,包括:
a、貴公司有關業務涉及的法律問題;。
b、貴公司經營管理涉及的法律問題。
2、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件,包括:
a、為貴公司草擬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b、審查、修改貴公司自行起草或由相對方起草的合同、協議等法律文件;。
c、草擬、審查、修改貴公司要求或提供的其它法律文件。
3、參與經濟項目洽商,包括:
a、為貴公司的投資及合作行為之合法性和可行性提供法律意見;。
b、作為貴公司法律顧問參與項目談判、洽商活動;。
c、審查相對方的主體資格及合作資格;。
d、草擬、審查、修改項目合同、協議、
承諾書。
等有關法律文件。
4、規范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包括:
a、協助貴公司建立、完善內部。
規章制度。
b、審查貴公司自行草擬的內部規章制度;。
c、審查貴公司與員工簽署的。
勞動合同。
d、對貴公司員工進行法律教育。
6、跟進各類合同、協議的履行,包括:
b、處理貴公司項目實施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法律事務。
7、解決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包括:
a、作為貴公司法律代表,為貴公司調解經營活動中出現的糾紛;。
b、作為貴公司委托代理人,參與貴公司涉及案件的訴訟、仲裁(含經濟仲裁和勞動仲裁)、復議、聽證等活動。
8、應公司的要求,就專項事務進行調研,并向公司或相關部門出具專項《法律意見書》;。
10、提供公司認為需要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委托事項的事務執行。
1、乙方指派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變更總顧問律師,不得另行指派其他律師擔任總顧問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2、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指派本所的其他經辦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3、總顧問律師在承辦委托事項時,有權根據委托事項的具體情況,選聘其他專家或其他所的專業律師承辦具體委托事項。
4、總顧問律師在承辦涉及香港、澳門、中國臺灣或境外的委托事項時,有權選聘香港、澳門、中國臺灣或境外的律師或其他專業人士完成委托事項。
甲方:
代表人:
乙方:廣東廣和律師事務所。
承辦律師: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十一
當事人:
當事人:
當事人雙方愿意提請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如下爭議:
(爭議的'事項)。
(1)……。
(2)……。
(3)……。
當事人名稱:當事人名稱:
地址:地址:
簽(蓋章):簽(蓋章):
(注意:仲裁機構的名稱一定要準確。)。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十二
一、什么是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就是夫妻之間在協議離婚的情況下所達成的有關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方面的協議。根據《婚姻法》第31條,《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離婚協議是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或者意見。離婚協議書則是離婚協議的書面形式,《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離婚的意思表示真實,且就財產分割、債務承擔、子女撫養達成一致;
(3)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禁止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三、《婚姻法》解釋二關于離婚協議效力的規定第八條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在該條款的適用上要求的是男女雙方在辦理離婚登記手續時提交婚姻登記機關,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已經確認的離婚協議,而不是未經婚姻登記機關確認的離婚協議。
1、離婚協議的性質離婚協議的性質具有人身與財產方面的雙重性,離婚方面的意思表示和子女撫養權的行使、撫養費的支付等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范疇,而財產分割與債務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范疇。這兩種關系在法律性質上均屬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2、離婚協議的效力上應適用的法律因離婚協議兼有人身屬性與財產屬性,因而在適用法律上,筆者認為應當優先適用《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民法通則》與《合同法》可以補充適用。
3、離婚協議的效力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可一概而論在司法實踐中,關于離婚協議的效力,尤其是在簽訂離婚協議后但未辦理離婚手續的情況下,并沒有統一的標準,甚至不同的法院就同一問題所出的判決也不盡相同,在律師同行進行的交流活動中也是各抒己見,北京離婚律師網根據自己的辦案經驗,對離婚協議的效力論述如下:
(1)離婚協議成立的時間是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時。簽訂《離婚協議書》屬于夫妻雙方的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依法設立、變更、中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合法行為,因離婚涉及身份與財產雙重屬性,在不違背法律的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的前提條件下,應當自雙方達成明確的離婚意思表示,并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債務承擔達成一致的書面意見時(即簽字)成立。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十三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
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向乙方提出申請,要求乙方為起提供法律援助,現經乙方審查,認為甲方符合法律援助規定的條件,同意為甲方提供法律援助,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一案的_________代理人。
二、乙方應依照法律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如乙方指派的辦案人員因故中途不能執行職務時,乙方另行委派辦案人員接管。
三、甲方對乙方辦案人員就案件提出的分析意見有不同看法時,可以向乙方反映,乙方經調查,如辦案人員提出的意見合理、合法的,甲方應當接受,乙方有權撤消甲方受援資格;終止代理;辦案人員提出的意見確有不當的,乙方應當督促辦案人員及時調整,拒不調整的,乙方可以另行委派辦案人員。
四、甲方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自覺維護社會穩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有違規上訪、集會等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有權撤消甲方受援資格,終止代理并按規定追繳法律援助費用。
五、甲方必須真實地向辦案人員敘述案情事實,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有捏造或隱瞞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撤消甲方受助資格,終止代理并按規定追繳法律援助費用。
六、甲方為原告的,可以將乙方辦案人員辦案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列如訴訟請求。此項訴訟請求下獲得的款項歸乙方所有,如經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甲方應申請人民法院將款項直接支付乙方。
七、甲方委托乙方權限如下:
(一)一般訴訟代理。
(二)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
八、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到案件終結止(即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或撤消訴訟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十四
甲方:姓名、性別、身份證、住址、電話。
乙方:某某律師事務所,住所地、電話。
雙方因下列委托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過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依法維護的合法權利。但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就案件結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實際的承諾。
三、甲方及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發現甲方或者當事人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七、九條約定收取的全部費用不退還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為下列第項:
1.專項法律服務;
2.非訴訟代理;
3.第壹審訴訟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幫助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提供辯護服務;
5.第一審刑事辯護。
六、甲方授權律師權限為下列第項:
1.一般訴訟代理;
2.特別訴訟代理。包括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訴;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幫助;
4.第一審刑事辯護。
七、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協議時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根據司法部及省律師收費辦法有關文件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八、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費方式:
九、甲方還應承擔下列費用:
1、受委托律師赴市區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標準負擔律師交通食宿費(須出差前預交);
2、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鑒定、翻譯、資料復印、打印及其他必須開支______________元,或預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終止。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十五
首先,我國法律對婚姻關系的解除采登記要件主義和訴訟要件主義相結合的原則,即當事人既可以選擇登記離婚,也可以選擇訴訟離婚,兩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未經登記或訴訟離婚,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當事人關于離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隨著時間、環境、對方言行、自我認識等各種因素的變化而發生變化。因此,一方當事人在簽訂離婚協議后又反悔不同意離婚,是很正常的,婚姻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中關于“同意離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為一種證據,證明夫妻感情曾經出現過重大裂痕。
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離婚,應當按雙方約定分割財產。財產分割協議的成就條件即離婚。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所附生效條件,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附生效條件,因為其成就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決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單方面使財產分割協議不產生約束力且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除非有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情形,否則,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情況下,應當將協議作為分割夫妻財產的重要證據,即法院要按照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作出判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第1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效力?!?/p>
雖然這里是指協議離婚中的“離婚協議”,且離婚的事實已經得到婚姻登記機關的確認,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才在當事人之間發生法律效力。但我們仍可從中看到最高司法機關對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條款的效力的有條件的確認,即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分割的條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十六
訂立協議書,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從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雙方協議所承擔的責任固定下來。作為一種能夠明確彼此權利與義務、具有約束力的憑證性文書,協議書對當事人雙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約性,它能監督雙方信守諾言、約束輕率反悔行為,它的作用,與合同基本相同。
口頭協議一律無效書面協議有三種形式,即合同中的條款、獨立的協議書及信函、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其他書面形式。
二.格式要求。
1、標題:雙方單位名稱事由,協議書三部分組成。
2、正文:條款內容。
1、協商目的。
2、協商目的責任。
3、協議的時間和期限。
4、協商目的條款和酬金{價格明確總額大寫必須明確貨幣種類}。
5、履行條款期限。
6、違反條款的責任處理。
7、落款{簽署}。
8、簽署日期
三.范文。
協議人:______,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
協議人:______,女,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
協議人______、______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____年__月__日生育兒子______。因協議人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且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愿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方某與王某自愿離婚。
二、兒子方____由女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在每月5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也可一次性付清撫養費)。
三、雙方有夫妻共同財產座落在____路____小區____室商品房一套,價值人民幣____萬元,現協商歸女方______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______現金38萬元,此款在本協議簽訂后的第二天付清此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歸女方所有。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若有債務,在誰的名下則由誰來承擔。
五、方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時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下午五時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后方可探望。
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并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后生效。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十七
雙方于年月日在佳木斯市區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雙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雙方自愿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兒子,取名:,離婚后兒子由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商。
2、男方可在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送回女方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與女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不動產分配方案:
2、動產分配方案:
(1)機動車。
(2)首飾。
(3)雙方各自名下的其他私人財產(如衣服、手機等)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承擔:
1、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2、婚前個人債務:
婚后個人債務:
五、離婚后,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為,否則承擔違約金元。
六、雙方確認對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能夠自行處分自己的行為和財產。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書生效時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
雙方立協議人簽字:
男方:_____女方: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十八
委托人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事項,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委托受托人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受托人決定接受委托。雙方就委托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托事項:.
二、服務律師:受托人決定指派本所姜曉亮律師及其合伙律師,為委托人提供約定法律服務,委托人沒有異議。
三、服務程序:
3.1。
3.2。
3.3。
……。
1按時計算(每小時人民幣_____元),或。
2按件計算(雙方協商)。
其它費用:
簽約之日起,承辦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過程中,所必須的費用如交通費、及異地辦案的差旅費等由委托人全額負擔。先由委托人先墊付一定費用,后按實際支出的發票結算。
五、雙方義務:委托人不得隱瞞事實或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不合法的活動,對所提供的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受托人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提供法律服務,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業秘密。
六、合同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七、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執一份。
委托人(簽章)受托人:(簽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十九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受托對_________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擬在_________申請發行股票并上市所涉及的有關事項進行相關前期調查工作,甲方現委托乙方辦理前述事項的有關前期法律調查事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委托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辦理如下范圍的法律調查事務。
1、對公司的主體、設立及存續是否合法合規進行法律調查;。
2、對公司的股權結構及內部組織機構是否合法合規進行法律調查;。
6、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要求對公司董事人員的任職資格進行法律調查;。
7、對公司的核心技術及產品的知識產權歸屬及可控程度進行法律調查;。
8、對公司的各種資質認證及獎勵證書的`真實性及有效性作相關的法律調查及分析判斷;。
9、對公司股票發行上市前涉及的發行上市的重大法律問題,如是否具備發行股票之條件、股權比例之合法性、是否存在明顯的法律障礙等做出法律調查。
第二條乙方完成上述法律調查事務后應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出具書面的專項法律調查報告,該調查報告僅限于上述內容不包括其它方面。
第三條甲方應督促公司真實地向乙方提供有關的全部材料并積極配合乙方的調查工作,如因公司未及時提供材料而拖延乙方出具調查報告的,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乙方應對公司提供的全部材料根據現行法律、法規進行認真負責的法律審核,但公司應保證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全面性、完整性。
否則,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乙方必須對公司提供的資料嚴格保密,如有泄密,造成損失,由乙方賠償相關損失,并承擔法律責任。
第六條乙方人員辦理本合同委托事項應做到勤勉盡責,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人員。
第七條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提供本委托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應收取的調查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甲方在簽訂合同后第_________日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其余部分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專項法律調查報告當日付清。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發現甲方或公司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九條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完成甲方所需得專項法律調查報告,則按收取的費用的______倍向甲方返還。
第十條乙方出具的調查報告僅供甲方內部參考,不得對外披露、引用、如因甲方不恰當的使用該調查報告而引起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乙方在進行法律調查時需要向相關部門繳交的調查費用,出外(_________除外)調查的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具體費用由乙方出差前向甲方提出預算,甲方在乙方出差前審查批準并向乙方支付。
甲方逾期提供的,乙方則有權相應措施順延提交調查報告的時間。
第十二條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專項法律調查報告之日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送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______份。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二十
近日,消費者閆女士到方莊工商所投訴,閆女士與某家政公司簽定雇用一名保姆協議,公司保姆在消費者家中工作半天后離開再無消息。之后消費者找到簽約家政公司要求退還所交服務費600元,公司拒絕退還,不退理由是保姆離開是因為你們不想用她,是你們給氣走的。在雙方無法達成協議的情況下,消費者申訴到方莊工商所。工作人員分別與家政公司、消費者進行調解,最后經過調解退還消費者信息服務費540元,雙方均表示滿意。
評析:
近幾年,家政服務公司與消費者之間投訴量有上升趨勢,主要是部分公司在招聘人員匱乏的情況下,從社會上找來打工人員不經過正規培訓直接上崗,家政服務公司不按行業協會有關規定進行操作的現象時有發生。消費者在找尋保姆之前應當根據自身需要確定標準,明確與家政公司以及保姆之間的法律關系。如果家政公司以公司名義與雇主簽訂合同并提供家政服務,兩者之間是承攬合同關系,如果由于家政服務人員的責任而給雇主帶來損失,應由家政公司承擔賠償責任。保姆與雇主之間并不直接建立法律關系。本案既是這種情況,家政公司應當為消費者提供合格的保姆服務,不能因保姆個人原因而回避自身的責任。最終通過綜合考慮雙方的過錯程度,通過調解的方式達成的方案符合法律規定和現實情況,較好處理了市場交易矛盾。
但是如果消費者是通過中介公司或者熟人介紹聘請的保姆,雇主和保姆之間是雇傭民事關系,保姆提供家政服務的方式受雇主的指揮與分配,在飲食起居等方面也會受到雇主一定程度的管理,雙方具有人身依附關系,當出現糾紛時,就只能向保姆個人主張權利解決矛盾。
因此,無論是通過哪種方式找的家政服務,一定要有簽合同的.意識,具體的服務主體、服務內容、工資數額、福利待遇、責任承擔方式等都要形成文字性的東西??醇艺展臼欠窬邆浜戏ǖ慕洜I資格,服務人員是否具備健康證、工作證等,不要選擇在小區貼廣告或流動的"野家政"。這樣在解決糾紛時就能明確責任主體,合法有效地處理矛盾。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二十一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就公證法律服務相關合作事宜,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1.1合作背景。
(1)甲方為律師事務所,因工作及業務開展的需要,存在公證法律服務的需求。
(2)乙方為國家專門設立的、法行使國家公證職權、代表國家辦理公證事務、進行公證證明活動的司法證明機構,可以開展公證法律服務。
1.2合作方式。
(1)甲方在合作期限內向乙方提供每年至少件(含本數)以上的訴訟業務或非訴訟業務的公證需求。
(2)乙方在合作期限內為甲方提供相關公證法律服務,公證法律服務的對象為甲方或甲方客戶。
乙方根據甲方、甲方客戶的要求,為其提供以下公證服務:
(1)網頁公證:對涉案的相關網頁進行公證。
(2)商品線上采購公證:對涉案商品網上采購過程及線下收貨過程進行公證。
(3)商品線下采購公證:陪同采購在公證處所在市縣范圍內采購的涉案產品,并對采購過程進行公證。
(4)合同公證:如對遺囑、離婚協議、買賣合同等合同進行公證。
(5)證件公證:如對營業執照、護照等證件進行公證。
(6)現場監督及其他證據保全公證:比如保全證人證言、書證、當事人陳述,物證、影像、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行為過程和事實,財產清點、清算、評估等保全證據公證;證明股份公司成立、股東大會、董事會活動;證明股票發行;參與調解或談判等現場監督公證。
(7)其他:
2.1本合同第1條項下約定的公證法律服務內容的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1)網頁公證:公證服務費用為____元/件。
(2)商品線上采購公證:公證服務費用原則上按件收費,____元/件。
對于體積或重量較大,線下收貨時需要借助搬運等工具協助的按件,按計時收費,每小時元。其中,不足半小時的,按半小時計算,超過半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3)商品線下采購公證:公證服務費用計時收費,每小時____元。其中,不足半小時的,按半小時計算,超過半小時不足一小時的,按一小時計算。
(4)合同公證:公證服務費用按照乙方公示的正常收費標準的____%收費。
(5)證件公證:公證服務費用按照乙方公示的正常收費標準的____%收費。
(6)現場監督及其他證據保全公證:原則上公證服務費用計時收費,____元/小時。但復雜的現場監督及其他證據保全公證可以協商收費。
復雜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需要公證人員多次到場(3次以上)或往返多地實施監督;涉及其他行業專業技術輔助;工作環境惡劣或存在危險性;土地招、拍、掛程序等。
(7)其他收費標準:
2.2本合同約定的公證費用均為含稅價。
2.3公證服務費用支付時間:一般根據乙方收費規則支付,不晚于公證完成后10天內付清該次公證服務的費用。
2.4甲方或甲方客戶支付公證服務費后的3日內,乙方應當向甲方或甲方客戶提供發票。
3.1甲、乙雙方可定期開展開展人才、智力交流,舉辦相關學術沙龍活動。
3.2乙方可根據甲方的要求,派遣相關公證員參與律所的相關培訓活動,如舉行公證知識的講座或培訓活動等。
4.1對于本合同的簽訂、履行或本合同內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對外公告或以新聞稿、通報、通函等方式對外公開發布。
4.2如雙方同意將此合同的合作關系向不特定第三方公布或發布,相關宣傳使用的文字稿件或新聞稿件內容需經另一方書面審核后方可發布。
5.1為認真執行本合同,順暢推進雙方合作。甲、乙雙方分別組成公證法律服務合作小組,并分別安排合同聯系人進行聯絡與溝通行為。
5.2聯系人信息。
(1)甲方聯系人。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聯系人。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6.1自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6.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除按本合同約定結算費用以外,不再承擔其他違約責任。
7.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終止。
7.2任何一方違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的約定,即構成違約行為。對于協議一方的任何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該違約方。
7.3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經守約方通知后十天內仍未改正的,守約方有權單方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達違約方之日起即解除。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9.1本合同附件及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均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二十二
案例:張某與李某于20xx年2月28日達成離婚協議:一、雙方均同意離婚;二、原、被告共同建造三間磚混結構房屋歸張某所有,張某給付李某建房款50000元,其中于協議簽訂時付20000元,余款30000元案例:
判決:法院開庭審理后查明,李某不能生育,且未及早如實告知張某,是導致雙方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故張某要求與李某離婚的主張,應當得到支持。在判決雙方離婚的同時,法院按照雙方簽訂的協議書的內容對財產進行了分割。
爭議:一種觀點認為,根據《合同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彪x婚協議屬于“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故協議書是無效的,法院不應當按協議書的內容作出判決;另一種觀點認為,離婚協議中涉及夫妻人身關系條款是無效的,但其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條款則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在判決離婚的條件下是有效的,應當按照協議書的內容進行財產分割。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
分析:離婚協議,是指婚姻雙方均表示同意離婚,以及離婚后財產債務如何處理、子女歸誰撫養等相關問題達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協議書。離婚協議涉及的是當事人身份關系的解除及因人身關系解除引發的財產關系的改變。
一、離婚協議的內容一般包括三項,即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其中關于離婚和子女撫養的內容屬于夫妻人身關系的性質,而財產處理則屬于夫妻財產關系的性質,這兩種關系在法律性質上均屬平等主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因此,離婚協議的性質應是一種混合合同。這與離婚訴訟是一種復合之訴的道理是一樣的。
三、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條款是附生效條件的協議,在雙方同意離婚或者判決離婚的條件下應當認定其效力。離婚協議中財產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離婚,應當按雙方約定分割財產。財產分割協議應在條件成就即離婚時產生法律效力。但離婚財產分割協議所附生效條件,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附生效條件,因為其成就需要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決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單方面使財產分割協議不產生約束力且不會承擔任何法律責任?!睹穹ㄍ▌t》第五十七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從成立時起具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非依法律規定或者取得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分割的內容雖然在事實上與當事人雙方身份關系的變動有關,但關于財產分割的部分條款屬于“有關財產關系的協議”,應當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的有關合同成立與生效及合同的履行等規定。除非有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情形,否則,人民法院在判決離婚的情況下,故應當將協議作為分割夫妻財產的重要證據,即法院要按照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約定作出判決。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8條第1款規定:“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效力?!彪m然這里是指協議離婚中的“離婚協議”,且離婚的事實已經得到婚姻登記機關的確認,離婚協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才在當事人之間發生法律效力。但我們仍可從中看到最高司法機關對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關系條款的效力的有條件的確認,即離婚協議中涉及財產分割的條款具有了民事合同的性質。
從本案來看,法院判決雙方離婚,不是因為雙方簽訂了離婚協議書,而是因為李某不能生育,且未及早如實告知張某,從而導致雙方感情破裂。對于原、被告雙方達成的關于財產分割的協議,由于與李某向法院提交的答辯狀的內容基本相同,兩者相互印證,可以認為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規定,故合法有效,法院應當予以確認。李某關于協議無效的主張,因沒有向法院提交協議簽訂時存在脅迫或者欺詐等可變更或可撤銷的相關證據予以證明,所以沒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二十三
甲方:
乙方:
雙方因下列委托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過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依法維護的合法權利。但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就案件結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實際的承諾。
三、甲方及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發現甲方或者當事人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七、九條約定收取的'全部費用不退還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為下列第項:
2、非訴訟代理;
3、第壹審訴訟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幫助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提供辯護服務;
5、第一審刑事辯護。
六、甲方授權律師權限為下列第項:
1、一般訴訟代理;
2、特別訴訟代理。包括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訴;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幫助;
4、第一審刑事辯護。
七、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協議時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根據司法部及省律師收費辦法有關文件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八、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費方式:
九、甲方還應承擔下列費用:
1、受委托律師赴市區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標準負擔律師交通食宿費(須出差前預交);
2、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鑒定、翻譯、資料復印、打印及其他必須開支______________元,或預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20__年__月__日。
精選法律調節協議書(案例24篇)篇二十四
雙方因下列委托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過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依法維護的合法權利。但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就案件結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實際的承諾。
三、甲方及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發現甲方或者當事人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七、九條約定收取的全部費用不退還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為下列第項:
2.非訴訟代理;。
3.第壹審訴訟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幫助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提供辯護服務;。
5.第一審刑事辯護。
六、甲方授權律師權限為下列第項:
1.一般訴訟代理;。
2.特別訴訟代理。包括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訴;。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幫助;。
4.第一審刑事辯護。
七、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協議時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根據司法部及省律師收費辦法有關文件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八、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費方式:
九、甲方還應承擔下列費用:_________________。
1、受委托律師赴市區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標準負擔律師交通食宿費(須出差前預交);。
2、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鑒定、翻譯、資料復印、打印及其他必須開支____________________元,或預交______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終止。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