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銷是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環節,對企業的發展和經營效益有著重要影響。3.購銷是一門復雜而又繁瑣的工作,以下是一些購銷成功案例,希望能給大家提供啟示。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一
需方:
合同號:blqm/042/oda0805地址:電話:
日期:20__0805供方:大連北連木器廠地址:連市甘井子區辛寨子鎮小辛寨子村電話:付款方式:
需方簽訂合同時需支付供方30%預付款,合計人民幣:叁仟貳百肆拾元正(3240元),余下貨款貨到一次性付清。
二、交貨日期:20__年月日交貨地點:需方工廠
三、合同要求:
供方按照圖紙尺寸進行制作、檢驗,不合格產品不出廠。
四、成品驗收方法、標準及提出異議期限:
(1)按需方提供的圖紙尺寸進行驗收,除輔件(鎖鼻、拉手、合頁)。
(2)驗收地點在供方工廠內。
五、違約責任:
(1)供方不按時交貨應付貨款總額每日千分之一罰違約金。
(2)需方逾期付款時,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千分之一計罰違約金。
六、解決合同糾紛方式: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簽字蓋章后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大連北連木器廠供方:日期:20__-8-5日期:20__-8-5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二
甲方(售方):
乙方(購方):
_________(售方)為一方,與_________(購方)為另一方,簽訂合同如下:
依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訂的關于合作的協議,在售方國國境車上交貨條件下售方售出,購方購入貨物。其數量、種類、價格及交貨期均按第_________號附件辦理,該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總金額為_________。
第二條價格。
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價格以_________計算,此項價格系賣方國國境車上交貨,包括包皮、包裝和標記費在內。
第三條品質。
按本合同所售出貨物的品質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或_________,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規定的技術條件;憑樣交貨的商品品質應符合雙方所確認的樣品。
商品質量應以售方國國家商品檢驗局出具的品質證明書證明之。
第四條供貨期。
售方應在本合同附件規定的期限內發貨。在征得購方同意的情況下,售方有權按雙方商妥的數量和金額提前交貨。
第五條標記。
每個貨箱均應用防水顏料在箱體的三面(上面,前面和左面)用英、_________(國)兩種文字書寫以下標記:合同號,收貨人,箱號,毛重,凈重。
第六條支付。
本合同所供應的貨物之價款,由購方按照中國銀行和_________銀行關于_________規定的辦法及_________以_________憑下列單據向售方支付:1、賬單4份;2、蓋有售方國發站印章的鐵路運單副本1份;3、明細單3份;4、品質證明書1份。
第七條保證和索賠。
賣方在提供的商品投入使用之后____個月內保證商品質量,但不超過供貨之日起___個月。
對貨物品質的異議應在發現缺陷后___個月內提出,如在保證期發現缺陷,提賠日期不能遲于保證期結束____天。
如商品在保證期內出現缺陷,供貨一方應排除缺陷或更換有缺陷的部分并負擔費用。
第八條發貨通知。
售方應在發貨后___天內以電傳向購方通知有關貨物自生產廠發運的情況,并注明發運日期,合同號,發動機號,件數,毛重和鐵路運單號。
第九條仲裁。
由本合同所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應盡可能通過雙方談判解決。如雙方不能達成協議,可提交被告國對外貿易仲裁機關審理,中方國家對外貿易仲裁為中國對外貿易促進委員會,_________方為_________商會。
第十條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如火災、自然災害、戰爭、各種軍事行動、封鎖、禁止進出口或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其它情況),使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義務無法履行時,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期限可相應推遲,在此期間合同義務仍然有效。
如果不可抗力情況持續____天以上,其中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任何一方無權向對方提出補償可能的損失。
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方應將不可抗力情況發生和結束及影響合同義務履行情況立即通知對方。
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的時間應以售方或購方有關商會出具的證明書證明。
第十一條其它條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均按_________辦理。
本合同一式___份,以中、_________(國)兩種文字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雙方法定地址。
售方:_________;購方:_________。
第十三條運輸地址。
發貨人: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
發站:_________。
到站:_________。
售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購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三
1、購銷合同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2、加工承攬合同按加工或承攬收入萬分之五貼花。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按收取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5、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
6、貨物運輸合同按運輸費用萬分之五貼花。
7、倉儲保管合同按倉儲保管費用千分之一貼花。
8、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額萬分之零點五貼花。
9、財產保險合同按保費收入千分之一貼花。
10、技術合同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11、產權轉移書據按所載金額萬分之五貼花。
12、營業賬簿
(1)記載資金的賬簿,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總額萬分之五貼花(自2018年5月1日起,減半征收印花稅)。
(2)其他賬簿按件貼花五元(自2018年5月1日起,免征印花稅。)
購銷合同要繳納萬分之三的印花稅,到底是按照含稅價還是不含稅價繳納取決于你的合同簽訂。
1、如果購銷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3、如果購銷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購銷合同印花稅是在購銷合同簽署的時候繳納。凡印花稅納稅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于每季度終了后十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機關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表報告表。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四
甲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代理銷售_________之事,同意如下條款:
乙方為_________,受權甲方為_________,銷售_________;甲方接受乙方的授權。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必須是符合國家標準的_________,如乙方提供的是非本廠產品,甲方有權拒收,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乙方負責提供產品的介紹資料以及其他相關材料,供甲方制作推銷產品材料之用。
乙方負責提供有關的技術支持,必要時對甲方人員進行技術培訓。
甲方負責在市內的一切宣傳銷售工作,負責產品在當地的檢驗,并承擔相應的檢驗費用。
如產品出現問題,屬質量問題的由乙方負責;屬施工質量問題的由甲方負責。
甲方代理銷售的產品為,價格分別為_________元/公斤。甲方收到乙方發來的貨物后,應在三天之內付清所有款項。每延遲一天付款,加收總貨款的10%的滯納金。與次同時,乙方有權取消甲方的代理商資格或終止本合同。
作為代理商,甲方第一年應完成銷售_________噸;第二年完成_________噸;第三年完成_________噸;以后每年應完成_________噸。如甲方的.年銷售額超過所規定最少銷售定額,超過部分每噸優惠_________元。
如甲方需要防水材料,應盡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備貨。
產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由甲方根據市場情況自行決定,銷售所得全部歸甲方所有。但產品的最低價格不能低于_________元/公斤。
甲方如發現乙方產品的商標,專利和其他工業知識產權被第三者侵害時,應及時報告乙方,并協助乙方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護相關權利。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到期后合同自然失效。如雙方認為有必要延長合同期限,應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根據雙方的意見,本合同可以續延或重新簽訂。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如不能解決的,應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的判決為最終裁定,雙方都應服從。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拓展資料: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征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我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
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于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于分別采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購銷合同雙方都要交印花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購銷合同印花稅應于合同書立當日,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繳納。為簡化貼花手續,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采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匯總繳納的限期為1個月,采用按期匯總繳納方式的納稅人應事先告知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方式一經選定,一年內不得改變。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稅率是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購銷合同印花稅的征收:
1、工業企業:按采購金額和產品銷售收入之和的50%―70%核定計稅額;
2、商業批發企業:按采購金額和銷售收入之和的60%―80%核定計稅額;
3、商業零售企業:按采購金額的60%―80%核定計稅額。對不能確定采購金額的,按采購成本確定采購金額。
需要。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是根據合同的標的來計算的,是萬分之三.這合同的標的是針對雙方的,當然是雙方都要交的。
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設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六
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來征收印花稅的。
規定的購銷合同印花稅核定征收控制比例如下:
1、工業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于采購金額的5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于銷售收入的5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2、商業批發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于采購金額的4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銷售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于銷售收入的4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3、商業零售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于采購金額的2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4、建設施工企業:采購環節應納的印花稅,按不低于采購金額的40%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
所以我們也可以以反映在報表上的銷售額為依據計算購銷合同印花稅。對于購銷合同中所包含的增值稅應分情況進行處理: 1、凡是簽訂的購銷合同,應分別填寫價款、稅款的,在計算繳納印花稅時,以價款數額計稅貼花。 2、在簽訂購銷合同時,如價格內注明是含稅價,在計算繳納印花稅時,應按增值稅稅率從價款數額中減除增值稅后計算印花稅。 3、在簽訂購銷合同時,如果沒有注明含稅價或增值稅稅款的,應按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印花稅納稅申報工作均由納稅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并指定專人負責各項應稅憑證的管理、印花稅的貼花完稅工作、按規定填報印花稅納稅申報表。印花稅納稅單位使用印花稅票貼花完稅的,使用繳款書繳納稅款完稅的,以及在書立應稅憑證時由監督代售單位監督貼花完稅的,其憑證完稅情況均應進行申報。凡印花稅納稅申報單位均應按季進行申報,于每季度終了后10日內向所在地地方稅務局報送《印花稅納稅申報表》或《監督代售報告表》。只辦理稅務注冊登記的機關、團體、部隊、學校等印花稅納稅單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當地稅務機關申報上年稅款。印花稅的納稅期限是在印花稅應稅憑證書立、領受時貼花完稅的。對實行印花稅匯總繳納的單位,繳款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七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購和銷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現在一般要求按月繳納。
對于沒有簽訂購銷合同卻發生購銷行為的,也要繳納購銷的印花稅。各地規定可能有所不同,我們這兒是這么規定的:外資企業在國外發生購銷行為的,購和銷按照全額做為計稅金額,在境內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內資企業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 70%做為計稅金額。
租賃合同按照租金做為計稅金額,稅率為千分之一。
對于繳納方式,其他稅種你怎么申報繳納,印花稅也怎么申報繳納。
如果通過網上申報,印花稅如果無法申報,就說明稅務機關沒開通此稅目,可通知稅務機關開通就可以申報了。當然了,如果不嫌麻煩,也可到稅務機關大廳繳納。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xx]162號)第一條規定,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
根據上述規定,對于問題所述電子銷售訂單也同樣需要按銷售合同貼花。
而企業地處北京,具體征收管理還應依據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即:《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地[xx]531 號)第一條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規定,對于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印花稅應稅憑證,納稅人應自行編制明細匯總表,明細匯總表的內容應包括:合同編號、合同名稱、簽訂日期、適用稅目、合同所載計稅金額、應納稅額等。納稅人依據匯總明細表的匯總應納稅額,按月以稅收繳款書的方式繳納印花稅,不再貼花完稅。繳納期限為次月的10日內,稅收繳款書的復印件應與明細匯總表一同保存,以備稅務機關檢查。
請企業依據上述規定對電子銷售合同印花稅進行完稅。
2、印花稅核定征收: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xx]150號)規定,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和印花稅的稅源特征,為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征收印花稅,應向納稅人發放核定征收印花稅通知書,注明核定征收的計稅依據和規定的稅款繳納期限。
對于核定征收印花稅,現在各地均有相關規定,企業地處北京,應按北京市相關規定,即:《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地[xx]256號)附件《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第三條中明確規定,凡不能完整地提供應稅憑證及計稅依據或不能按規定設置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的納稅人,可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按照核定征收辦法繳納印花稅。
第四條規定,納稅人申請采用核定辦法繳納印花稅的,須填寫《印花稅核定繳納申請審核表》,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經主管地方稅務機審核批準后,制作《印花稅核定征收通知書》送達納稅人。
第八條規定,按照核定征收辦法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應按月繳納稅款,并于次月10日前以繳款書形式辦理入庫手續。
第九條規定,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對于《印花稅核定征收范圍及比例表》規定以外的其他應稅憑證,仍按現行規定據實完稅貼花。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可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核定征收印花稅,對于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后的核定征收項目應以繳款書辦理入庫手續,無需購花貼花。但對于核定征收范圍外的其他應稅憑證,仍按現行規定據實貼花。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八
《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應納稅憑證應當于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計征依據是合同金額。為了進一步加強印花稅的征收管理,由各省制定了《印花稅核定征收暫行辦法》,對購銷合同類印花稅的納稅人,按下列標準確定核定征收的比例:
1.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工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其采購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5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其銷售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銷售收入的6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
2.從事貨物購進和銷售的商品流通單位和個人,其采購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6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其銷售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銷售收入的2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
3.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單位和個人,其采購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采購金額的70%--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對其銷售環節應征的印花稅,按銷售收入的100%的比例核定計稅依據。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九
一般納稅人購銷合同的印花稅的計算方法如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20xx]162號)第一條規定,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購和銷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現在一般要求按月繳納。對于沒有簽訂購銷合同卻發生購銷行為的,也要繳納購銷的印花稅。但是,各地規定可能有所不同,比如:外資企業在國外發生購銷行為的,購和銷按照全額做為計稅金額,在境內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內資企業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
租賃合同按照租金做為計稅金額,稅率為千分之一。
不減,全包括,就是說你合同上寫的多少錢就是多少錢
工業企業一般納稅人按購銷金額的萬分之三在地稅繳納印花稅,不用計提,直接按交稅的票入管理費用即可。只是晚一個月進賬。
按合同上的金額就可以了,如果合同上是含稅的,則按含稅的計提,如果合同上是不含稅的,則按不含稅的計提。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十
但是內資企業一般很少簽紙質的合同,所以就造成內資企業大部分是按當期開票金額交納印花稅。如果你8-12月沒有交,在次年1月份補交就行了,不交滯納金,但你申報時不要給人家列明是補報,直接和1月份的印花稅混在一起申報就行了。
外資企業簽合同比較規范,一般所有的收入都簽有合同,所以不是按收入去交,而是按當月實際簽定的合同金額去交。等于比內資企業交稅的時間提前了,但是金額和當月的銷售額沒有直接關系。
答:購銷合同印花稅實行核定征收的,企業應按當地地稅機關規定的申報期限按期申報納稅。未如實按期申報的,征收機關除追補應繳未繳印花稅、按印花稅違章處罰規定處罰外,還應按征管法規定加收滯納金,滯納金從稅務機關規定的納稅申報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整。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將上述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并經甲方驗收后,甲方一次性將剩余款項付給乙方。
二、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產品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擔。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產品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若不能調換,予以退還。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5、合同解除后,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
四、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它事項: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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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十一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162號)第一條規定,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
根據上述規定,對于問題所述電子銷售訂單也同樣需要按銷售合同貼花。
而企業地處北京,具體征收管理還應依據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即:《北京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地[2006]531號)第一條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規定,對于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印花稅應稅憑證,納稅人應自行編制明細匯總表,明細匯總表的內容應包括:合同編號、合同名稱、簽訂日期、適用稅目、合同所載計稅金額、應納稅額等。納稅人依據匯總明細表的匯總應納稅額,按月以稅收繳款書的方式繳納印花稅,不再貼花完稅。繳納期限為次月的10日內,稅收繳款書的復印件應與明細匯總表一同保存,以備稅務機關檢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150號)規定,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和印花稅的稅源特征,為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征收印花稅,應向納稅人發放核定征收印花稅通知書,注明核定征收的計稅依據和規定的稅款繳納期限。
對于核定征收印花稅,現在各地均有相關規定,企業地處北京,應按北京市相關規定,即:《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地稅地[2004]256號)附件《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第三條中明確規定,凡不能完整地提供應稅憑證及計稅依據或不能按規定設置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的納稅人,可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請,按照核定征收辦法繳納印花稅。
第四條規定,納稅人申請采用核定辦法繳納印花稅的,須填寫《印花稅核定繳納申請審核表》,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經主管地方稅務機審核批準后,制作《印花稅核定征收通知書》送達納稅人。
第八條規定,按照核定征收辦法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應按月繳納稅款,并于次月10日前以繳款書形式辦理入庫手續。
第九條規定,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繳納印花稅的納稅人,對于《印花稅核定征收范圍及比例表》規定以外的其他應稅憑證,仍按現行規定據實完稅貼花。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可向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核定征收印花稅,對于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批后的核定征收項目應以繳款書辦理入庫手續,無需購花貼花。但對于核定征收范圍外的其他應稅憑證,仍按現行規定據實貼花。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十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規定,購銷合同印花稅應于合同書立當日,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并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繳納。為簡化貼花手續,同一種類應納稅憑證,需頻繁貼花的,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是否采用按期匯總繳納印花稅的方式。匯總繳納的限期為1個月,采用按期匯總繳納方式的納稅人應事先告知主管稅務機關,繳納方式一經選定,一年內不得改變。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購銷合同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合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稅率是按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1、《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花稅若干政策的通知》(財稅[]162號)第一條規定,對納稅人以電子形式簽訂的各類應稅憑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
根據上述規定,對于問題所述電子銷售訂單也同樣需要按銷售合同貼花。
2、印花稅核定征收: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150號)規定,根據《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和印花稅的稅源特征,為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納稅人有下列情形的,地方稅務機關可以核定納稅人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稅憑證或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匯總繳納辦法的,未按地方稅務機關規定的期限報送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報告,經地方稅務機關責令限期報告,逾期仍不報告的或者地方稅務機關在檢查中發現納稅人有未按規定匯總繳納印花稅情況的。
地方稅務機關核定征收印花稅,應向納稅人發放核定征收印花稅通知書,注明核定征收的'計稅依據和規定的稅款繳納期限。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十三
印花稅,是稅的一種,是對合同、憑證、書據、賬簿及權利許可證等文件征收的稅種。納稅人通過在文件上加貼印花稅票,或者蓋章來履行納稅義務。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未簽定購銷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的知識,歡迎閱讀。
在日常的稅收檢查中發現,被檢查的企業往往存在購銷合同稅目印花稅漏繳或貼花率低的現象。由于購銷雙方長期合作而形成的良好信譽關系,不少納稅人和業務單位購銷往來,不簽購銷合同,而以日常的供貨或提貨及結算單據來確認成本,計量收入。納稅人認為,不簽購銷合同就不用貼花。繳納購銷合同稅目印花稅時,只是按照實際簽訂了購銷合同的部分所記載的購銷金額貼花,對未簽訂購銷合同的部分,則不予貼花。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的規定,印花稅的應納稅憑證包括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根據財政部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的通知(財稅字[1988]255號)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協議、契約、合約、單據、確認書及其他各種名稱的憑證。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各種要貨單據征收印花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0]994號國稅函[1990]994號)第二條的規定,商業企業開具的要貨成交單據,是當事人之間建立供需關系,以明確供需各方責任的常用業務憑證,屬于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貼花。
《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國稅發[1991]155號)進一步明確,對工業、商業、物資、外貿等部門使用的調撥單(或其他名稱的單、卡、書、表等)凡屬于明確雙方供需關系,據以供貨和結算,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貼花。
可見,只要具有合同性質的購銷往來憑證,要素雖不完全但明確了雙方主要權利、義務,就應按規定貼花。
比如,a公司是某空調品牌經銷商,它壟斷該品牌空調系列產品在某省的銷售權。現假設主管稅務機關沒有將其納入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范圍。2009年度該納稅人共繳納各種稅目的印花稅2050元,其中購銷合同稅目印花稅1000元。據了解,a公司的銷售成本由向該品牌空調總部的采購成本構成,a公司的銷售收入為向該省各地區的該品牌空調經銷商批發該品牌空調系列產品的收入。該品牌空調總部、a公司及該省各地區經銷商均為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納稅人,各方之間的購銷往來一般不簽購銷合同,以供貨或提貨及結算單據作為結算成本、計量收入的憑據。各方約定成俗,空調一經發貨,無論存在質量問題與否,均不能退換貨。
經認定,a公司與該品牌空調總部及該省各地區該品牌空調經銷商之間的供貨或提貨及結算單據是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繳納購銷合同稅目的印花稅。a公司2009年度的利潤表顯示,其2009年度的銷售收入為1.2億元,銷售成本為1億元,則a公司2009年度進銷額合計為2.2億元,按規定應繳納購銷合同稅目印花稅6.6萬元(220000000×0.3%.=66000元),而a公司實際僅繳納購銷合同稅目的印花稅1000元,應繳和實繳之間相差6.5萬元。a公司可能存在主觀上的故意隱匿或客觀上的疏忽遺漏致使購銷合同稅目印花稅漏繳嚴重。此問題如被稅務機關檢查發現,則必然要被追繳印花稅稅款,并面臨加處罰款和滯納金的問題。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十四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后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注明采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后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范圍,并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條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于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托收結算金額中沖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注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托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五條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于或遲于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后,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并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七條驗收方法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后,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于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后,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十五
印花稅雖然是一個小稅種,但企業在實踐中會遇到各種與印花稅相關的問題,比如,合同印花稅的價稅依據是否包含增值稅稅額,框架購銷合同相關的據以結算的發貨單據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本期稽查觀察中,華稅律師為您作出分析。
一、案情簡介。
a企業系一家貿易企業,稅務機關在對其進行稅務檢查時,發現a企業部分購銷合同是按照不含增值稅價格繳納印花稅的;并且與部分客戶僅簽訂框架購銷合同,具體憑借發貨單據及入庫確認函進行結算,a企業并未對該部分憑證繳納印花稅。稅務機關要求a企業補繳印花稅。
二、華稅分析。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包括供應、預購、采購、購銷結算及協作、調劑、補償、易貨等合同的購銷合同,按照購銷金額萬分之三繳納印花稅。對于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否包含增值稅,營改增之后相關稅法也并沒有明確,需要區分合同的具體規定,各地的執行口徑也有所不一。
1.以合同所載購銷金額為計稅依據。
《湖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明確財產行為稅若干具體政策問題的通知》(鄂地稅發〔2010〕176號)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上載明的“購銷金額”。而在實際經濟活動中,購銷合同中的“購銷金額”有的包括增值稅稅金,有的不包括。對這一問題分兩種情況處理:
1.如果購銷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3.如果購銷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二)核定征收印花稅的情形:
直接以納稅人賬載購銷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而不論其是否包含增值稅稅金。
近日,北京市地方稅務局局長信箱對于“購銷合同印花稅的計稅金額包含增值稅稅額嗎?”這一問題的答復稱“購銷合同按照購銷金額的0.3‰貼花,若合同分別列明購銷金額及增值稅額,僅就購銷金額計算印花稅;若購銷金額中含有增值稅額,則直接按購銷金額計算印花稅,不再扣除增值稅。”
2.以不含增值稅金額為計稅依據。
《上海市稅務局關于實施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后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征印花價問題的通知》(滬稅地〔1993〕103號)第一條規定,對購銷合同的貼花,均以合同記載的銷售額(購入額)不包括記載的增值稅額的金額計稅貼花。
3.以包含增值稅金額為計稅依據。
《吉林省地方稅務局關于對財產與行為稅有關業務問題的通知》(吉地稅財行函〔2001〕23號)第四條規定,根據《吉林省印花稅征收管理辦法》,對買賣雙方簽定商品購銷合同并核定征收印花稅的單位及個人,其“購進金額”和“銷售收入”的`計稅金額,均以購進商品付給對方的全部價款和銷售商品收到對方的全部價款為計稅依據。
我們認為,湖北省地方稅務局以及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的規定,是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的購銷金額作為購銷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的,而上海地方稅務局和吉林省地方稅務局出具的上述規定有違反上違法之嫌。并且由于各地的執行口徑不一,企業最好和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提前溝通,以降低稅法風險。
(二)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需要繳納印花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1〕155號)第一條就對工業、商業、物資、外貿等部門使用的調撥單是否貼花這一問題進行了如下明確:“目前,工業、商業、物資、外貿等部門經銷和調撥商品物資使用的調撥單(或其他名稱的單、卡、書、表等),填開使用的情況比較復雜,既有作為部門內執行計劃使用的,也有代替合同使用的。對此,應區分性質和用途確定是否貼花。凡屬于明確雙方供需關系,據以供貨和結算,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應按規定貼花。各盛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可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實際,對各種調撥單作出具體鑒別和認定。”
根據上述規定,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如據以供貨和結算的憑證,也需要繳納印花稅。本案中,a企業與部分客戶簽訂框架合同,而結算是依據發貨單等單據進行,屬于具有合同給憑證,需要繳納印花稅。
小結:
對于購銷合同印花稅計稅依據按照“若合同分別列明購銷金額及增值稅額,僅就購銷金額計算印花稅;若購銷金額中含有增值稅額,則直接按購銷金額計算印花稅,不再扣除增值稅”執行的地區,企業在簽訂購銷合同時,應注意交易價格的約定,將購銷金額和增值稅額分開約定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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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十六
購銷合同按照購銷金額的0.3‰貼花,若合同分別列明購銷金額及增值稅額,僅就購銷金額計算印花稅;若購銷金額中含有增值稅額,則直接按購銷金額計算印花稅,不再扣除增值稅。
感謝您對北京地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補充小陳稅務以前的文章:
1.按照財稅〔〕144號文件,融資租賃合同的印花稅計稅基窗所載明的`租金總額”,不是所謂的“合同權利金額”
2.總局已經明確:按照印花稅條例規定,依據合同所載金額確定計稅依據。合同中所載金額和增值稅分開注明的,按不含增值稅的合同金額確定計稅依據,未分開注明的,以合同所載金額為計稅依據。
3.小陳稅務理解,在實務中,按合同為應稅憑證計算繳納印花稅,其計稅基礎應該是:
【如】房租租賃合同中,只約定年租金不含稅30萬元,則以“30萬元”為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則:
應繳納印花稅稅額=30萬元w0.1%=300元。
【如】房租租賃合同中,約定年租金不含稅30萬元,稅額3.3萬元,則以不含稅金額30萬元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另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則:
應繳納印花稅稅額=30萬元w0.1%=300元。
(3)如印花稅應納稅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但未分別記載的,以合同所載金額(即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
【如】房租租賃合同中,只約定年租金含稅33.3萬元,為單獨記載稅額,則以含稅金額33.3萬元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另財產租賃合同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則:
應繳納印花稅稅額=33.3萬元w0.1%=333元。
4.小陳稅務想說的是,增值稅是價外稅、增值稅是增值稅、印花稅是印花稅、土增稅是土增稅,.......,千萬不能交叉混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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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十七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本著友好合作、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共創品牌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銷售區域及時間。
甲方同意將系列產品在(區域)的銷售權授予給乙方,銷售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補貨、結算及運輸方式。
1、乙方根據銷售情況,在每次補貨前應將所需貨品種類及型號、數量等信息提前十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進行貨物準備。
2、甲乙雙方采取經銷方式進行銷售的,具體方式是:甲方收到乙方貨款后,按乙方的要求將產品交付給乙方,或乙方以預付款的方式由甲方在每次發貨前按貨值進行抵扣。采取代銷方式進行銷售的,每月日結算上月銷售款,乙方按照實際銷售額和約定的供貨折扣將銷售款打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3、甲方交付地點為,甲方負責貨物運到乙方指定的托運站,其他費用乙方自行承擔,調換貨品運輸費由乙方承擔。
4、凡屬乙方承擔的運輸,運輸費、保險費若由甲方事先墊付的,甲方在乙方的貨款中扣除。
5、乙方收到貨物后,如發現貨物與隨行送貨單有異,應在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查證,逾期不通知的則視乙方無條件認可該單貨物數量和金額。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向乙方出具獨家銷售證書,維護乙方經銷區域內的權益,提供乙方運作市場所必須的文件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提供包括文字、圖片、影像在內的配套廣告宣傳資料。
2、甲方不得在乙方銷售區域內再授權第三方進行產品銷售。
3、甲方有義務派出市場管理人員協助并督促乙方進行市場開拓和售后服務工作,提供必要的市場指導和培訓。
4、在代理區域內,則甲方不再在該區域設立第二家代理商,只協助乙方在當地設立次級分銷渠道。甲方按照行情制定乙方的代理獎勵制度,按照制度乙方如沒能完成甲方的代理銷售額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或調整為次級代理商。
5、在給代理商供貨當中保證其產品質量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
四、乙方責任。
1、在銷售區域內,乙方負責維護品牌的價格、形象、管理等方面的統一。
2、乙方保證每月向甲方提供各種產品當前庫存量及銷售情況。
3、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在終端市場的銷售及宣傳活動,并向甲方定期提供本區域市場需求,價格、信息、競爭產品的各種活動以及市場評估,用戶信息反饋等,以便雙方協作,共同研究市場策略。
4、在代理甲方期間,不得代理其它廠家同類產品,如被甲方發現,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作,并追討乙方的商業違約法律責任以及商業賠款,所造成的一切社會負面影響,全權由乙方負責。
5、在合同期內,如果甲方發現乙方有竄貨以及降價擾亂市場等行為,甲方將責令乙方限時整改,拒絕整改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在該區域的銷售資格,扣減所交納的部分保證金;如乙方有仿造、偽冒甲方品牌產品,甲方將停止發貨,并取消乙方在該區域的銷售資格,所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并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6、在開展業務過程中,乙方應忠實于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保證各種宣傳準確無誤,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損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場形象,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本合同期滿,若甲乙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在合同期滿前30日協商續簽,否則,至合同期滿之日起本合同自動失效。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簽合同的優先權。
六、保密條款:
1、本協議所涉及的各種文件,協議本身、技術資料、價格、圖表等影響到雙方利益,技術、商業秘密,雙方均應嚴格保密,未經雙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2、乙方在業務活動中,牽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樣有保密的義務。
七、協議終止:
協議期滿,乙方需解除協議,應將原授權書、協議正式文本等退還甲方,并拆除甲方品牌標志,并拍攝成照片寄回甲方,結清往來帳款后,持履約品牌保證全票據辦理退還履約保證金手續。
八、法律效力:
2、甲方對乙方的代理授權期滿后,本協議自行終止,但是乙方有優先續簽權;
4、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傳真件有效)。到期終止后,如雙方有意繼續合作,可以續簽。
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雙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責。但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0天內,向對方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的證明文件。
6、協議生效:協議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十八
為增強供需方的責任感和確保需方的正常生產,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履行。
一、品名:成品木材;。
二、結算價格:每立方米人民幣_____(含_____%增值稅發票)。
三、規格(mm)、數量(m3)、交貨時間:
規格厚度長_____度寬_____度數量總計_____。
交貨規格_____。
結算規格_____。
交貨的時間和數量以需方每次下達給供方的訂單確定。
四、木材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1、用材要求:樹種:白楊樹;產地_____。
2、木材的材質要硬、要白,木質不可太松。
3、木材不允許開裂、水腐、死節、大活節、藍變、心材、蟲眼、斜紋、帶邊皮、變形彎曲。
4、木材的規格尺寸不得出現負公差,厚度正公差不得超過_____mm。
5、木材允許小色差、10mm以下的小活節和11度以下的小斜紋;。
6、木材濕度在15度左右,正負公差不得超過3度。
五、包裝標準:按不同的`規格分類打捆,包裝帶要打緊并要整齊地在木材兩端打包,不得讓木材在裝卸時脫落四散。包裝物不計價、不退回。
六、交貨地點:需方企業所在地。
七、驗收方法:需方按上述第四、五條的質量要求和標準對供方交付的產品進行驗收,對發現不符合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的木材,應在收貨后20天內通知供方處理。
八、結算方式:貨到20天結帳,需方按驗收合格及成配套的實際數量計算貨款,并在收到供方出具增值稅發票后以轉帳的方式支付貨款。對不成配套的產品,如有續單配套,再進行結算,否則不予結算,后果由供方承擔。
九、雙方違約責任:
1、供方不能交貨的,按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30%向需方償付違約金。由此造成需方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供方還應給予賠償。
2、供方逾期交貨的(寬限期6天),按該貨款總值的日1%向需方償付違約金。因供方逾期交貨導致需方生產的產品不能按時交貨所造成的損失超過供方應當償付的違約金數額時,供方還應給予賠償。
3、需方逾期支付貨款的,按逾期額的銀行貸款利率向供方支付違約金。
十、糾紛解決方式:雙方對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爭議,應當盡量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兩份,供、需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蓋章):_________需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十九
購銷合同印花稅稅率為萬分之三,按照購和銷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三繳納,現在一般要求按月繳納。
對于沒有簽訂購銷合同卻發生購銷行為的,也要繳納購銷的印花稅。各地規定可能有所不同,我們這兒是這么規定的:外資企業在國外發生購銷行為的,購和銷按照全額做為計稅金額,在境內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內資企業發生的購銷行為,購按60%做為計稅金額,銷按70%做為計稅金額。
租賃合同按照租金做為計稅金額,稅率為千分之一。
對于繳納方式,其他稅種你怎么申報繳納,印花稅也怎么申報繳納。
如果通過網上申報,印花稅如果無法申報,就說明稅務機關沒開通此稅目,可通知稅務機關開通就可以申報了。當然了,如果不嫌麻煩,也可到稅務機關大廳繳納。
外貿購銷合同印花稅(實用20篇)篇二十
各有關單位:
為強化稅收征管,解決印花稅征管難題,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20xx年三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防止稅款流失,保障國家稅收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印花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xx〕150號)的規定,結合深圳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印花稅核定征收是指納稅人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情形的,按照核定依據和核定比例確定計稅依據,并據以計算繳納印花稅的一種稅款征收方式。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的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是本辦法所稱的印花稅核定征收的應稅憑證。
第四條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無正當理由的,地方稅務機關依法有權對其印花稅進行核定征收:
(一)未按規定建立印花稅應稅憑證登記簿,或者未如實登記和完整保存應稅憑證的;
(二)拒不提供應納稅憑證,或者不如實提供應稅憑證致使計稅依據明顯偏低的;
(四)其他依法應當核定征收印花稅的。
第五條印花稅核定征收的稅目、核定依據、核定比例,依照本辦法附件一《深圳市印花稅核定征收比例表》執行。
第七條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在管理中發現納稅人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責令納稅人按照本辦法繳納印花稅。
適用核定征收辦法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填報《納稅人申辦事項申請表》(附件二),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后,向納稅人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附件三)。
稅務機關在檢(稽)查中發現納稅人在檢(稽)查年度有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查補納稅人應繳納印花稅稅額。
第八條納稅人在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后的次月開始實施印花稅核定征收,納稅期限為一個月,在每月終了后的十五日內,納稅人應當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當期印花稅。
第九條納稅人已貼花的應稅憑證,可以在申報繳納當期同類應稅憑證印花稅稅款時予以扣減,納稅人應當同時在申報表的備注欄中注明已貼花應稅憑證的名稱、金額、已繳納印花稅額以及稅票號碼等信息,并完整保存已貼花憑證備查。
第十條納稅人按照本辦法采取核定征收印花稅的,核定期限為一年,在核定期限內不得變更,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一條核定征收印花稅的納稅人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需要重新核定的,可以于發生變化的當月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重新報送《納稅人申辦事項申請表》,經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審核后重新核定。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附件一:。
深圳市印花稅核定征收比例表。
附件二:。
納稅人申辦事項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