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質量月期間,我們將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和管理,確保每一個環節都符合標準和要求。以下是一些寫質量月總結時需要避免的錯誤和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一
一、組織財務人員認真學習《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醫療器械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等有關質量管理工作的規定。
二、指導財務人員認真核對憑證,承付貨款時對入庫憑證上無驗收員及保管員簽名拒付貨款,對無簽名而擅自付款造成損失由財務經理負責。
三、每月組織庫存醫療器械的清點,做到賬物相符,發現問題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系處理。
四、負責公司所經營醫療器械的物價管理,及時研究調整價格,對庫存中由于物價因素造成的醫療器械積壓負責。
五、負責公司倉儲設施、儀器設備和質量管理工作經費的預算及監督執行。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二
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頒發部門執行日期審核者審核日期批準者批準日期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規定,為保證進貨查驗記錄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驗收人員應經過培訓,熟悉醫療器械法律及專業知識,考試合格上崗。
二、醫療器械驗收應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對照商品和送貨憑證,進行品名、規格、型號、生產廠家、批號(生產批號、滅菌批號)、有效期、產品注冊證號、數量等的核對,對貨單不符、質量異常、包裝不牢固、標示模糊等問題,不得入庫,并上報質管部門。
三、醫療器械驗收應符合以下規定:
1、供貨單位必須提供加蓋供貨單位的原印章《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等的復印件。
2、進貨查驗檢查項目:
1)核對進口醫療器械包裝、標簽、說明書,進口醫療器械需有中文說明書及標簽;
2)標明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是否與產品注冊證書規定一致;
3)說明書的適用范圍是否符合產品注冊證中批準的適用范圍;
4)產品商品名的標注是否符合《醫療器械說明書、標簽管理規定》;
5)標簽和包裝標示是否符合國家、行業標準或注冊產品標準的規定。
6)采購合同(采購記錄);
3、驗收首營品種應有首批到貨同批號的醫療器械出廠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單。
4、醫療器械驗收記錄必須保存至超過有效期或保質期滿后2年。無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類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和銷售記錄應當永久保存。
四、售出醫療器械按要求開具合法票據,按規定建立銷售記錄,記錄內容要詳細具體,便于質量追蹤,銷售記錄包括:銷售日期、銷往單位、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生產廠商、質量情況、經手人等,記錄要按照規定保存至超過有效期或保質期滿后2年。無有效期的,不得少于5年。植入類醫療器械進貨查驗記錄和銷售記錄應當永久保存。
五、醫療器械銷售應做到100%出庫復核,保證質量,杜絕不合格品出庫。
六、銷售員應定期或不定期上門征求或函詢客戶意見,認真協助質管部處理客戶投訴和質量問題,及時進行改進服務質量。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三
一、規范臨床醫療質量檢查程序及職責,保證臨床醫療過程的安全、有效。
二、由科主任、副主任、護士長負責本科室的科內醫療質量檢查、計劃的實施。
三、由上級醫師負責本科內下級醫生的日常臨床醫療質量過程控制。
四、科主任、主治醫師及時檢查、修改下級醫師書寫的醫療文件,對下級醫師做出的診斷和治療提出指導和修改意見,審簽出(轉)院病歷。
五、主治醫師、護士長要經常檢查本病房的醫療護理質量,嚴防醫療差錯、事故發生。
六、科主任要督促各級醫師認真貫徹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醫療操作規程。技術操作規程,按照國家衛生部的有關技術操作常規與規程,以及高等醫學院教科書編印的技術操作規程執行。
七、科主任和質控員按照《科室醫療質量考核評分表》,每個月對本科室的醫療質量進行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進行反饋、總結、改進。
八、主治醫師負責項目病歷的檢查、統計、審閱工作,李俊華負責單病種病例的檢查、統計、報表工作,盧星負責臨床路徑病例的執行、完成及報表工作,科主任監督檢查、落實、及實施情況。
九、病例書寫標準:按照衛生部印發的《病例書寫規范》執行。
十、主班(值班)醫師審閱前一天住院病人的化驗結果,如有異常及時給予相應處理,并及時交班。
十一、定期組織學習規章、職責及各種操作規程和專業基礎知識。
十二、對質量觀念弱者要強化教育。
十三、醫療質量主要標準與指標。
(1)診斷質量標準正確性:確診要符合診斷要點,病史、體征、實驗室及特殊檢查具有特性,擬診要基本符合診斷要點。診斷性治療。全面性:主病,并發癥,伴發癥依次列出:診斷疾病名稱以國際疾病為準。及時性:對急、危、應力爭在24小時內確診,疑難復雜病癥應及時組織科內會診,需要其他科室會診要及時和書面記錄,必要時請示分管院長組織全院會診或及時轉入上級醫院。
(2)療效判別標準治愈:病人癥狀消失,器官功能恢復正常。好轉:病人癥狀好轉,器官功能明顯好轉。
2.護理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衛生部護理質量評定標準執行。
十四.強化并組織學習醫院感染管理知識。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四
一、為合理控制醫療器械的儲存管理,防止醫療器械的過期失效,減少公司的經濟損失,保障醫療器械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標明有效期的器械,驗收員要核對醫療器械的有效期是否與驗收憑證一致;
驗收憑證上沒有注明的,驗收員要注明。
三、保管員在接到入庫清單后,應根據單上注明的效期,逐一對商品進行核實,如發現實物效期與入庫單效期不符時,要及時通知驗收員核實,入庫后,效期產品單獨存放,按照效期遠近依次存放。
四、在醫療器械保管過程中,要經常注意有效期限,隨時檢查,發貨時要嚴格執行“先產先出”、“近期先出”、“按照批號發貨”原則問題,防止過期失效。
五、公司規定,距離有效期差6個月的醫療器械定為近效期醫療器械,對近效期醫療器械倉庫每月應填寫醫療器械近效期催銷報表,通知相關部門盡快處理。
六、過期失效醫療器械報廢時,要按照不合格醫療器械處理程序和審批權限辦理報廢手續,并要查清原因,總結經驗教訓。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五
一、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療器械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正確理解并積極推進本公司質量體系的正常運行。
二、牢固樹立“合法經營、質量為本”的思想,當經營的數量、進度與質量發生矛盾時,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求數量和進度,堅持“用戶第一”的原則,指導業務經營活動。
三、抓好經營系統的質量管理,檢查督促購銷業務部門工作,提高經營系統的質量保證能力,對經營系統的工作質量負責。
四、在掌握經營進度的同時,掌握質量動態,發現質量問題及時與質量部門聯系,對重大質量的改進措施在經營系統的實施落實負責。
五、抓好購與銷的業務協調,保證以銷定存,保證供應。
六、制定采購、銷售財務、辦公室人員的培訓計劃,并與質管部門聯系,組織實施,加強對經營人員的質量教育,并進行考核。
七、督促財務部和辦公室在工作中認真履行相應質量職責。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六
1、全科室人員必須把醫療護理質量放在工作首位,強化質量意識,自覺接受醫療質量管理小組的檢查監督。
2、認真落實和嚴格執行科室制定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3、成立由科主任領導的,包括診斷和投照技術組及導管理組人員組成的醫療質量管理小組,負責科室診斷和投照技術質量管理工作。
4、堅持實行每日早間集體讀片制度和疑難病例討論制度;規范診斷報告的書寫。
5、堅持實行技術讀片制度,由醫療質量管理小組人員對照片質量進行講評。
7、明確各級人員的岡位職責,嚴格“三基”培訓,定期進行考核。
8、加強影像資料的管理,實行入庫前再次檢查核對和借片制度。
1、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2、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做好檢查前的準備工作,減少差錯的產生。
3、檢查時仔細觀察患者的情況,發現異常立即停止,預防意外事故發生。
4、差錯事故發生后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以減輕由此產生的不良后果。
5、差錯事故發生后應立即上報醫院有關部門,及時組織搶救。
6、差錯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封存有關資料以備鑒定。
7、差錯事故發生后應及時組織全科室人員進行分析討論,尋找原因,總結教訓,改進工作。
8、建立差錯事故登記制度,及時記錄差錯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補救措施及后果。
9、差錯事故發生后不得隱瞞真相,不得涂改或銷毀有關資料。
1、機房設計合理,面積應滿足防輻射要求,墻壁、門窗施工安裝后經檢測(主、副防護應達2.0和1.0鉛當量),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2、機房外安裝醒目的防輻射警示標志及工作燈,提醒周圍人員。
3、醫務人員和患者的各種防輻射屏蔽隔離設備應齊全、充足、并保持完好、清潔、隨時可以使用。
4、操作人員在機房內曝光時應穿戴防護衣、帽、手套、面罩,積極采取措施,防止射線損傷。
5、對患者注意防護,盡量縮小照射野,減少曝光量和曝光次數,對敏感部位應做屏蔽防護。
6、注意周圍人員的防護,曝光前注意關好門窗,防止漏射線對他人的損傷。
7、使用移動式x線機攝片時技術人員應作好個人防護,盡可能遠離輻射源并注意周圍人員的防護保護。
8、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機房內,確有必要者應作好周密的防護并盡可能遠離輻射源。
9、操作技術人員發現機器有異常輻射應立即關機、切斷電源,并立即向科主任匯報。
10、科室醫技術人員應帶個人劑量片監測輻射劑量;定期體檢,及時了解輻射損傷情況。
11、按有關規定輪流安排工作人員休假或療養。
12、科室設防護監督員,定期檢查監督防護措施的落實。
1、醫師應對x線檢查的適應癥與合理性進行評價,確定適當的檢查方法,在獲得相同診斷效果的前提下,盡量避免采用放射性檢查診斷技術,合理使用x射線檢查,減少不必要的照射。
2、技術人員應熟練掌握檢查操作技術,并根據被檢查者具體情況制定照射條件,盡可能采用高電壓、低電流、提高射線質量,減少被檢者接受劑量。
3、放射科必須建立和健全x射線檢查者資料的登記、保存、提取和借制度;不得因資料管理及病人轉診等原因使受檢查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4、嚴格控制各種健康體檢中的常規胸部x線檢查;控制x射線檢查的間隔時間,接塵工人的x射線胸部檢查間隔時間按有關規定執行。
5、臨床醫師和放射科醫師盡量以x射線攝影代替透視進行診斷,特別是嬰幼兒、少年兒童;不得使用有防護缺陷的x射線機進行x線檢查。
6、對育齡婦女的腹部及嬰幼兒的x射線檢查,應嚴格掌握適應癥;對孕婦,特別是受孕后8-10周,非特殊需要,不得進行下腹部x射線檢查。確有必要者應做好周密的防護措施并進行知情告知。
7、放射科醫技師必須注意采取適當的措施,減少受檢者照劑量;對鄰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組織進行屏蔽防護。
8、候診者和防護人員(病人必須需被攙扶才能進行檢查的除外),不得在無屏蔽防護聽情況下在機房內停留。
9、科室應規劃安全區域,確保候診者不受射線輻射。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七
為進一步強化現場過程控制,全面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制,及時發現、解決工程建設管理過程中的安全質量問題和隱患,根據貴廣公司《關于設立安全質量督導組確保安全質量持續穩定的通知》(貴廣安質[20xx]131號)文件以及局指揮部《關于設立安全質量督導組確保安全質量持續穩定的通知》(76)文件并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特成立安全質量督導組,現予以發布,請貫徹執行。
從本文件發布之日起,中鐵十二局貴廣鐵路第五項目部督導檢查組開展安全質量督導檢查工作,并實行項目部領導班子成員安全質量分片包保責任制。
成立中鐵十二局貴廣鐵路第五項目部安全質量督導檢查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項目副經理)。
(項目總工)。
(項目書記)。
(項目副經理)。
組員:及工程部、安質部、物資部、計劃部、試驗室相關專業工程師。
1、項目經理裴樹林,對貴廣鐵路第五項目部管段內全線施工安全質量工作負總責,指導解決安全質量督導檢查及維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項目部副經理鄧夢柱,對一工區管內安全質量督導檢查工作負責,包保一工區管內的安全質量及維穩工作。
3、項目部總工侯佳俊,對二工區管內安全質量督導檢查工作負責,包保二工區管內的安全質量及維穩工作。
4、項目部書記馮祥生,對三工區管內安全督導檢查工作負責,包保三工區管內的安全質量及維穩工作。
5、項目部副經理沈小林,對四工區管內安全督導檢查工作負責,包保四工區管內的安全質量及維穩工作。
(一)管理工作。
1.安全質量體系的建立和運轉。
(1)項目部主要領導安全質量意識是否牢固樹立,是否針對本項目部實際制定安全質量控制措施。
(2)安全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建立并有效運轉。是否結合本項目部實際建立健全有針對性是管理規章、制度、辦法等并嚴格執行。
(3)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是否滿足現場需要,是否嚴格履行投標承諾。
(4)是否組織施工安全質量知識的學習和培訓,相關人員是否掌握施工安全質量要求。
(5)主要設備、材料是否滿足設計、技術規格書和使用環境條件等的要求。
(6)是否制定并完善應急預案(包括應急救援搶險、防洪及其他專項預案等),是否組織演練。
2.作業控制。
(1)是否按標準化要求編制作業指導書并進行技術交底,作業指導書和技術交底是否符合設計、安全質量規定和相關要求。
(2)是否嚴格按設計的工法、工序進行施工,施工作業是否嚴格按規定進行,是否落實各項安全質量技術措施,是否嚴格標準化作業,是否有“三違”、簡化程序,野蠻施工等行為。
(3)既有線施工是否嚴格執行有關行車組織規定,是否設置駐防防護員、工地防護員,是否嚴格落實防護措施,應急處置培訓是否到位。
3.人員素質。
(1)以施工負責人、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帶班人員(工班長)、特殊工種人員等為重點,查人員的準入、培訓、考試和持證上崗情況是否到位,定期輪訓,補強培訓等日常教育培訓管理是否落實。
(2)架子隊人員配置是否滿足要求,作業人員素質是否達到要求。
(二)現場施工安全質量控制。
1.既有線施工安全。
(1)檢查既有線施工各項制度是否健全。
(2)施工方案、施工計劃是否經過審批,施工安全協議是否簽定,是否嚴格執行營業線施工有關規定。
(3)各級干部是否嚴格按規定到崗盯控。
(4)既有線施工、臨近既有線施工監理人員是否到場、是否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到場監護。
(5)施工安全防護和隔離措施是否到位,施工是否做到“全隔離、全封閉、全監控”。
(6)施工安全卡控措施及“點內”、“點外”作業內容是否落實,是否嚴格按規定進行施工。是否嚴格施工登銷記,開通前是否嚴格檢查確認放行列車條件。
(7)大型工程機械施工是否一人一機防護、是否車過機停,機械操作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和持證上崗,對地方租賃機械、車輛的管理卡控是否到位等。
(8)施工機具、材料管理是否管理到位,施工中是否存在侵限隱患。
2.隧道施工。
重點檢查高風險隧道是否組織安全風險評估;是否嚴格按照設計或批準的方案組織施工;圍巖、地表監控量測、超前地質預報工作是否滿足要求;隧道排水和通風是否按規定執行;火工品管理是否規范;技術交底是否到位;隧道各工序施工質量是否滿足設計及驗收標準要求。
3.橋涵施工。
重點檢查樁基、墩臺、制梁、橋面系工程安全防護控制是否到位;橋涵基礎地質條件是否按程序確認;塔吊是否經過驗收,基礎是否穩定,塔吊臂端轉動侵入既有線限界的塔吊是否安裝限位裝置;地基處理效果或樁基礎質量是否按規定進行檢驗;水上、立交施工是否按規定編制、審批專項施工方案;涵洞接長施工是否按設計或規定施作抗滑樁;各工序施工質量是否滿足設計及驗收標準要求;架梁設備是否定期進行檢查,確保設備在運轉正常狀態下進行架梁作業。
4.路基施工。
重點檢查路基施工工藝、填筑密實度、填料及含水率等是否滿足要求、防護結構是否滿足設計及驗標、深路塹施工是否滿足設計要求、地基處理是否合格、排水系統是否完善;各工序施工質量是否滿足設計及驗收標準要求等。
5.四點接口。
重點檢查站前站后接口設備配件進行檢驗是否滿足設計要求;預埋件埋設位置、精度是否滿足驗標要求;各項防護措施是否到位等。
(三)勞動安全。
1.檢查施工作業人員勞動安全教育培訓是否到位。
2.檢查作業人員是否按規定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勞動安全作業標準落實是否到位。
3.勞動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否做到嚴格責任追究,嚴格現場控制。
4.檢查各交通工具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是否杜絕無證駕駛、酒后駕駛、疲勞駕駛等情況。
5.安全警示標志設置、安全宣傳開展情況是否到位。
6.檢查防護柵欄、公鐵并行道路防護樁等安防設施是否按設計施作,各種警示標志安設是否齊全、到位。
(四)防火防爆和治安安全。
1.防火防爆措施是否落實,火工品管理是否規范,是否嚴格執行相關規定。
2.防火防爆應急處置預案是否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措施、消防器材、應急處置等是否健全。
3.檢查施工范圍內治安防控體系是否嚴密,重點檢查防護柵欄、重點設備設施等重點部位的安全巡守措施是否落實。
1.引導項目部全體參建人員認清高鐵安全質量的極端重要性,認清當前鐵路安全生產的嚴峻形勢,強化安全質量的生命線意識,進一步增強確保高鐵安全的責任感、緊迫感,始終把安全質量工作作為永恒的主題。
2.把確保當前安全質量持續穩定作為當前最重要,最核心的工作任務,深入現場、深入工點、深入安全生產的重點部位、確保質量的關鍵環節,對安全質量工作進行全方位的督導檢查。
3.進一步查找和整改當前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安全質量問題,切實加強和規范現場管理和規范現場管理、過程控制,確保安全質量持續穩定。
建立安全質量督導檢查報告制度和分析制度,及時溝通有關信息。各檢查組和項目部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管理工作,由安質部張國政負責信息收集工作。每月24日前將本項目部管段內安全質量督導工作開展情況報局指揮部安全質量部文書。
中鐵十二局集團貴廣鐵路第五項目部。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八
第一條為加強醫療質量管理,規范醫療服務行為,保障醫療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以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第三條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全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軍隊衛生主管部門分別在職責范圍內負責中醫和軍隊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第四條醫療質量管理是醫療管理的核心,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是醫療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應當全面加強醫療質量管理,持續改進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
第五條醫療質量管理應當充分發揮衛生行業組織的作用,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為衛生行業組織參與醫療質量管理創造條件。
第六條國家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或者委托專業機構、行業組織(以下稱專業機構)制訂醫療質量管理相關制度、規范、標準和指南,指導地方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開展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可以根據本地區實際,制訂行政區域醫療質量管理相關制度、規范和具體實施方案。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監督、指導醫療機構落實醫療質量管理有關規章制度。
第七條國家衛生計生委建立國家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體系,完善醫療質量控制與持續改進的制度和工作機制。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建或者指定各級、各專業醫療質量控制組織(以下稱質控組織)落實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的有關工作要求。
第八條國家級各專業質控組織在國家衛生計生委指導下,負責制訂全國統一的質控指標、標準和質量管理要求,收集、分析醫療質量數據,定期發布質控信息。
省級和有條件的地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建相應級別、專業的質控組織,開展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
第九條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實行院、科兩級責任制。
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是本機構醫療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臨床科室以及藥學、護理、醫技等部門(以下稱業務科室)主要負責人是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第十條醫療機構應當成立醫療質量管理專門部門,負責本機構的醫療質量管理工作。
二級以上的醫院、婦幼保健院以及專科疾病防治機構(以下稱二級以上醫院)應當設立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主任由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擔任,委員由醫療管理、質量控制、護理、醫院感染管理、醫學工程、信息、后勤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以及相關臨床、藥學、醫技等科室負責人組成,指定或者成立專門部門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作。其他醫療機構應當設立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或者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質量具體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醫療質量管理的有關要求,制訂本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
(三)制訂本機構醫療質量持續改進計劃、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
(四)制訂本機構臨床新技術引進和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相關工作制度并組織實施;
(六)落實省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二條二級以上醫院各業務科室應當成立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組長由科室主要負責人擔任,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具體工作。醫療質量管理工作小組主要職責是:
(二)制訂本科室年度質量控制實施方案,組織開展科室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
(三)制訂本科室醫療質量持續改進計劃和具體落實措施;
(六)按照有關要求報送本科室醫療質量管理相關信息。
第十三條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療質量管理人員的培養和考核制度,充分發揮專業人員在醫療質量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第十四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醫務人員職業道德教育,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堅持“以患者為中心”,尊重患者權利,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圣職責。
第十五條醫務人員應當恪守職業道德,認真遵守醫療質量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本機構醫療質量管理制度的規定,規范臨床診療行為,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
第十六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執業。衛生技術人員開展診療活動應當依法取得執業資質,醫療機構人力資源配備應當滿足臨床工作需要。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要求,使用經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耗材開展診療活動。
醫療機構開展醫療技術應當與其功能任務和技術能力相適應,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技術和手術管理有關規定,加強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
第十七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應當遵循臨床診療指南、臨床技術操作規范、行業標準和臨床路徑等有關要求開展診療工作,嚴格遵守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
第十八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藥學部門建設和藥事質量管理,提升臨床藥學服務能力,推行臨床藥師制,發揮藥師在處方審核、處方點評、藥學監護等合理用藥管理方面的作用。臨床診斷、預防和治療疾病用藥應當遵循安全、有效、經濟的合理用藥原則,尊重患者對藥品使用的知情權。
第十九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護理質量管理,完善并實施護理相關工作制度、技術規范和護理指南;加強護理隊伍建設,創新管理方法,持續改善護理質量。
第二十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醫技科室的質量管理,建立覆蓋檢查、檢驗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制度,加強室內質量控制,配合做好室間質量評價工作,促進臨床檢查檢驗結果互認。
第二十一條醫療機構應當完善門急診管理制度,規范門急診質量管理,加強門急診專業人員和技術力量配備,優化門急診服務流程,保證門急診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并把門急診工作質量作為考核科室和醫務人員的重要內容。
第二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醫院感染管理,嚴格執行消毒隔離、手衛生、抗菌藥物合理使用和醫院感染監測等規定,建立醫院感染的風險監測、預警以及多部門協同干預機制,開展醫院感染防控知識的培訓和教育,嚴格執行醫院感染暴發報告制度。
第二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病歷質量管理,建立并實施病歷質量管理制度,保障病歷書寫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規范。
第二十四條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開展診療活動,應當遵循患者知情同意原則,尊重患者的自主選擇權和隱私權,并對患者的隱私保密。
第二十五條醫療機構開展中醫醫療服務,應當符合國家關于中醫診療、技術、藥事等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中醫醫療質量管理。
第二十六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本機構全員參與、覆蓋臨床診療服務全過程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制度。醫療機構應當嚴格按照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質控組織關于醫療質量管理控制工作的有關要求,積極配合質控組織開展工作,促進醫療質量持續改進。
醫療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向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者質控組織及時、準確地報送本機構醫療質量安全相關數據信息。
醫療機構應當熟練運用醫療質量管理工具開展醫療質量管理與自我評價,根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或者質控組織發布的質控指標和標準完善本機構醫療質量管理相關指標體系,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形成本機構醫療質量基礎數據。
第二十七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臨床專科服務能力建設,重視專科協同發展,制訂專科建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行“以患者為中心、以疾病為鏈條”的多學科診療模式。加強繼續醫學教育,重視人才培養、臨床技術創新性研究和成果轉化,提高專科臨床服務能力與水平。
第二十八條醫療機構應當加強單病種質量管理與控制工作,建立本機構單病種管理的指標體系,制訂單病種醫療質量參考標準,促進醫療質量精細化管理。
第二十九條醫療機構應當制訂滿意度監測指標并不斷完善,定期開展患者和員工滿意度監測,努力改善患者就醫體驗和員工執業感受。
第三十條醫療機構應當開展全過程成本精確管理,加強成本核算、過程控制、細節管理和量化分析,不斷優化投入產出比,努力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
第三十一條醫療機構應當對各科室醫療質量管理情況進行現場檢查和抽查,建立本機構醫療質量內部公示制度,對各科室醫療質量關鍵指標的完成情況予以內部公示。
醫療機構應當定期對醫療衛生技術人員開展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醫院管理制度、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方法、專業技術規范等相關內容的培訓和考核。
醫療機構應當將科室醫療質量管理情況作為科室負責人綜合目標考核以及聘任、晉升、評先評優的重要指標。
醫療機構應當將科室和醫務人員醫療質量管理情況作為醫師定期考核、晉升以及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強化基于電子病歷的醫院信息平臺建設,提高醫院信息化工作的規范化水平,使信息化工作滿足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需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建立完善醫療機構信息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對本機構醫療質量管理要求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對收集的醫療質量信息進行及時分析和反饋,對醫療質量問題和醫療安全風險進行預警,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有效干預措施,并評估干預效果,促進醫療質量的持續改進。
第三十四條國家建立醫療質量(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鼓勵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主動上報臨床診療過程中的不良事件,促進信息共享和持續改進。
醫療機構應當建立醫療質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采集、記錄和報告相關制度,并作為醫療機構持續改進醫療質量的重要基礎工作。
第三十五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藥品不良反應、藥品損害事件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報告制度,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相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六條醫療機構應當提高醫療安全意識,建立醫療安全與風險管理體系,完善醫療安全管理相關工作制度、應急預案和工作流程,加強醫療質量重點部門和關鍵環節的安全與風險管理,落實患者安全目標。醫療機構應當提高風險防范意識,建立完善相關制度,利用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等風險分擔形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制訂防范、處理醫療糾紛的預案,預防、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完善投訴管理,及時化解和妥善處理醫療糾紛。
第三十七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醫療機構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或者隱瞞有關情況。
第三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評估制度,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組織或者委托專業機構,利用信息化手段開展第三方評估工作,定期在行業內發布評估結果。
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各級質控組織應當重點加強對縣級醫院、基層醫療機構和民營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管理和監督。
第三十九條國家衛生計生委依托國家級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立全國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信息系統,對全國醫療質量管理的主要指標信息進行收集、分析和反饋。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依托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建立本行政區域的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信息系統,對本行政區域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相關信息進行收集、分析和反饋,對醫療機構醫療質量進行評價,并實現與全國醫療質量管理與控制信息系統互連互通。
第四十條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激勵機制,采取適當形式對醫療質量管理先進的醫療機構和管理人員予以表揚和鼓勵,積極推廣先進經驗和做法。
第四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情況約談制度。對發生重大或者特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存在嚴重醫療質量安全隱患,或者未按要求整改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負責人進行約談;對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通報,依法處理,同時報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四十二條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應當將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管理情況和監督檢查結果納入醫療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考核的關鍵指標,并與醫療機構校驗、醫院評審、評價以及個人業績考核相結合。考核不合格的,視情況對醫療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處理。
第四十三條醫療機構開展診療活動超出登記范圍、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診療工作、違規開展禁止或者限制臨床應用的醫療技術、使用不合格或者未經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耗材等開展診療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四十四條醫療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罰款;對公立醫療機構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建立醫療質量管理部門或者未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的;
(二)未建立醫療質量管理相關規章制度的;
(三)醫療質量管理制度不落實或者落實不到位,導致醫療質量管理混亂的;
(四)發生重大醫療質量安全事件隱匿不報的;
(五)未按照規定報送醫療質量安全相關信息的;
(六)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第四十五條醫療機構執業的醫師、護士在執業活動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依據《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違反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者技術操作規范,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負責任延誤急危患者搶救和診治,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未經親自診查,出具檢查結果和相關醫學文書的;
(四)泄露患者隱私,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開展醫療活動未遵守知情同意原則的;
(七)其他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
其他衛生技術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理。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履行監管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四十七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醫療質量:指在現有醫療技術水平及能力、條件下,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臨床診斷及治療過程中,按照職業道德及診療規范要求,給予患者醫療照顧的程度。
(二)醫療質量管理:指按照醫療質量形成的規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運用現代科學管理方法,對醫療服務要素、過程和結果進行管理與控制,以實現醫療質量系統改進、持續改進的過程。
(三)醫療質量安全核心制度: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嚴格遵守的相關制度,主要包括:首診負責制度、三級查房制度、會診制度、分級護理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疑難病例討論制度、急危重患者搶救制度、術前討論制度、死亡病例討論制度、查對制度、手術安全核查制度、手術分級管理制度、新技術和新項目準入制度、危急值報告制度、病歷管理制度、抗菌藥物分級管理制度、臨床用血審核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四)醫療質量管理工具:指為實現醫療質量管理目標和持續改進所采用的措施、方法和手段,如全面質量管理(tqc)、質量環(pdca循環)、品管圈(qcc)、疾病診斷相關組(drgs)績效評價、單病種管理、臨床路徑管理等。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九
一、醫療質量管理是醫院管理工作的核心。醫療質量管理過程中,要樹立以病人為中心的思想,實行質量控制,以預防為主。運用系統管理的方法,各環節質量做到標準化、數據化,將醫療質量管理建立在科學性、實用性的基礎之上。
二、醫院成立醫療質量監控部門并配備專(兼)職人員,下設質量控制辦公室,各臨床、醫技科室組成以科主任為首的質量控制小組,科內設兼職質量控制員。
三、院、科兩級分別制定醫療質量管理方案,明確質量管理目標、質量標準、保證措施、檢查評價方法。院、科兩級之間定期進行質量信息交換和反饋。各臨床、醫技科室實行科主任質量負責制和各級醫護人員責任制,責任落實到人。
四、實行出院病歷終末評審制,由醫務科負責,從各臨床科室抽調主治醫師以上人員(包括主治醫師)到病案室,對全部出院病歷評審,不合格病歷退回原科室返修。醫務科會同質量控制辦公室深入科室,對現癥病歷進行抽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到科室,限期糾正。
五、信息科對醫療質量的量化指標進行全面統計分析,月終、季終、年終分別做出統計分析報告,上報院領導及醫療質量管理委員會,同時發至各臨床、醫技和職能科室。
六、定期召開社會監督員和病人及家屬座談會,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對醫療質量進行社會效益評價。
七、不斷強化醫務人員的質量意識,對科室質量控制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對新職工、進修、實習人員進行崗前培訓,認真學習宣傳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醫療質量標準,建立嚴格的考核制度,不合格者不能上崗。
八、加強醫療安全管理,制定嚴格的醫療差錯事故登記報告處理制度,將醫療差錯事故列為每月的必查項目,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杜絕或最大限度的減少醫療事故。
九、重視院內感染管理,建立建全院內感染管理控制制度,使醫療質量管理按照預防醫學的規律正常運行,確保醫院病人、職工和社會人群不受環境中有害因素的侵襲和影響,促進醫療質量的提高。
十、主管院長會同有關職能科室,對各臨床、醫技科室進行質量檢查,充分聽取對醫療質量管理的意見和建議,了解危重疑難病人的診斷、治療和搶救情況,及時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十一、質量控制辦公室定期對醫療質量進行抽樣檢查,分析原因,做出總結,向醫療質量監控部門報告,結果向全院公布,將醫療質量列為對科室和個人的重要獎懲依據,與科室經濟效益掛鉤并落實到人,年終評比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
一、在總經理領導下,進行本公司行政事務和辦公事務的質量管理日常工作。
二、認真貫徹國家有關醫療器械質量管理工作方針、政策,研究制定落實措施。
三、協助總經理進行公司組織結構的設置及職能分配,協調好各部門的關系。傳達、落實公司會議精神和各項工作任務。
五、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提出改進措施,對在工作中取得成績的集體或個人提出獎懲意見。
六、組織開展對公司員工進行有關醫療器械質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訓工作,并建立檔案。
七、每年組織在質量管理、驗收、養護、保管等直接觸醫療器械的崗位工作的人員進行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一
一、認真學習并貫徹和遵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嚴格執行上級質量方針、政策、法規和指令,正確理解并積極推進企業質量體系的正常運行。
二、牢固樹立“合法經營、質量為本”的思想,正確處理質量與經濟效益的矛盾,當經營數量、進度與質量發生矛盾時,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求數量和進度,堅持“用戶至上”的原則,指導醫療器械的銷售活動。
三、抓好本部門的質量管理,檢查督促本部門工作,堅持醫療器械所銷往的單位必須是持合法證照的醫療器械經營單位或持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醫療單位,建立銷售客戶檔案,提高銷售系統的質量保證能力,對本銷售部門的工作質量負責。
四、在掌握經營進度的同時,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用戶征詢公司經營的醫療器械品種的質量、服務質量等用戶訪問工作,及時與質管部門聯系,對重大質量的改進措施,在本部門的實施落實負責。
五、制定銷售人員的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加強對銷售人員的質量教育,并進行質量意識考核。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二
1.認真貫徹執行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和醫療規范、常規。
2.制訂全院各專業醫療質量控制的指標體系、控制標準和評價方法。
3.擬訂各專業的質量管理標準、操作規范、質量控制計劃及考核方案。
4.對各專業的工作進行調研和科學論證,并推廣本專業的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等。
5.對全院各科室的質量管理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并進行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
6.對全院各科室的質量控制管理工作進行組織交流,接受咨詢,指導其不斷完善。
7.經常不斷地對各項醫療工作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反饋,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確保基本醫療質量。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三
一、領導和動員全體員工認真貫徹執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醫療器械法律、法規和規章等,在“合法經營、質量為本”的思想指導下進行經營管理。對公司所經營醫療器械的質量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合理設置并領導質量組織機構,保證其獨立、客觀地行使職權充分發揮其質量把關職能,支持其合理意見和要求,提供并保證其必要的質量活動經費。
三、表彰和獎勵在質量管理工作中作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批評和處罰造成質量事故的有關部門和人員。
四、正確處理質量與經營的關系。
五、重視客戶意見和投訴處理,主持重大質量事故的處理和重大質量問題的解決和質量改進。
六、創造必要的物質、技術條件,使之與經營的質量要求相適應。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四
為進一步加強醫院的經濟管理,明確各級人員的職責,控制病人醫療欠費,降低可控成本,減少經濟損失,提高醫院經營效益,特制定醫療欠費管理制度如下:
醫療欠費對象包括:
1、急診需搶救、治療、住院、手術的病人。
2、住院病人。
3、經“110”或交警等部門擔保的病人。
4、在職職工擔保的病人。
5、凡非急診病人,病情無大礙、不涉及生命危險的,不屬于欠費擔保范圍。
欠費審批部門為醫療業務對外聯絡科或總值班。行政上班時間由對外聯絡科簽字,非行政上班時間由總值班簽字。
凡急診需治療、搶救、住院、手術的欠費病人,由經管醫生根據病情需要正確、詳細、完整填寫病人欠費審批(或擔保)單(附件1),行政上班時間由對外聯絡科審批,非行政上班時間由總值班審批。“審批(或擔保)單”一式三份,一份交急診收費處或住院收費處留存,一份交對外聯絡科,一份由所在科室保存。欠費開通時間原則上為24小時。
病人住院期間欠費超過1000元,his系統自動對臨時和長期醫囑停止提交,此時若病情需要(離休干部例外)則由經管醫生填寫病人欠費審批(或擔保)單、科主任簽字,行政上班時間經醫務部審批、非行政上班時間經總值班審批后方可開通記帳,時限為24小時。如本院職工愿為某欠費病人個人擔保的',必須填寫病人欠費審批(或擔保)單,并承擔相應責任。
1、非急診病人住院,預交款必須在20xx元以上(具體數額由接診醫生根據病情填寫于住院證上,如不足20xx元的,由醫生填寫住院預交款金額并簽字。
2、病人欠費超過20xx元以上原則上不住icu,如確屬病情需要,須經科主任簽字,行政時間由醫務部審批,非行政時間由總值班審批。
3、當住院帳戶余額不足300元時,住院部應及時通知經管醫生和責任護士,由經管醫生和責任護士共同負責催繳。
4、住院收費處和急診收費處應及時收取住院病人醫療補繳款,不得拒收。
5、經管醫生應告知擇期手術病人,術前必須交足手術的預計費用方可進行手術,并及時催繳預計費用,必須在預計費用到位之后才能送病人進手術室;手術麻醉科接到手術通知單后,必須查詢手術病人是否交足預計費用,如不足則書面及電話通知經管醫生和責任護士,由經管醫生和責任護士催繳費用,確保術前費用到位。如因費用不到位而影響手術的及時性,由病區經管醫生和責任護士負責解釋;確屬特殊殊情況,須經醫務部或總值班審批或醫生個人擔保。如因不交足手術預計費用而發生的醫療欠費,由經管醫生和手術麻醉科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6、欠費擔保期間,經管科主任和醫護人員要及時與患方溝通、催交所欠費用,解釋、告知本次住院最少的費用估計額,并進行必要的告知簽字,嚴防不必要的醫療糾紛。
1、基本用藥按醫保甲類用藥范圍使用,特殊病人要要另行審批。
2、欠費病人以保證基本治療為主,植入性材料原則上使用國產材料,并告知病人原因,同時請病人簽字確認。特殊治療要有擔保或審批手續。
3、欠費病人不允許出院帶藥。
1、醫療欠費的管理部門為財務科,由住院部交對外聯絡科負責欠費審批單整理核查、出院欠費病人的追討聯系,協助欠費病人所在科室做好在院欠費病人的催款聯系、出院欠費病人結帳、出院欠費發票的保管及善后工作。
2、欠費病人所在科室負責本科在院欠費病人和出院欠費病人的催繳工作。
3、業務科負責醫療糾紛病人的出院結帳的清算工作。
4、對外聯絡科科負責交通事故、110協送病人、120病人的欠費催討工作。
1、審批或擔保以內的醫療欠費部分不納入科室獎金核算,審批或擔保以外的醫療欠費部分不僅不納入科室獎金核算,而且相應的藥品、材料成本計入科室核算成本。發生轉科情況時按轉科時間相應劃分欠費后同上處理。
2、凡發現未經醫務部或總值班審批,擅自對欠費病人超出醫保甲類范圍用藥,扣當事人超范圍用藥額的100%;凡未經醫務部或總值班審批,擅自使用進口植入性材料,所發生的進口植入性材料費由當事人100%承擔。
3、凡由本院職工擔保而導致的醫療欠費,在規定時間內未完成催討,由擔保者全額賠償。
4、由財務收費管理疏漏造成欠費者,以欠費額的100%扣罰。
5、各科室和職工必須從醫院大局著想、從自身發展著想,正確理解醫院對于欠費管理的有關精神,加強與病人的溝通及解釋,妥善處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不得以此推諉病人,延誤病人的搶救和治療。凡由此而造成的醫療糾紛事故,一律嚴肅處理。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五
(一)負責對質管人員和全院職工進行質量意識教育,并選派管理人員參加醫院管理學習班,以提高質量管理能力與水平,增強服務意識,形成人人講質量,事事講質量,時時講安全的氛圍。
(二)每季召開一次質量管理委員會會議,分析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安全形勢,對存的問題和醫療缺陷商討對策,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督促落實衛技人員的“三基”培訓、規范化培訓和繼續教育計劃,提高“五衰”搶救技能。重視人才培養,特別是學科帶頭人的培養,造就專科技術人才。
(四)督促質量管理人員根據質量保證方案開展質量管理活動,每月對醫療制度、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進行檢查、評價、考核,并與經濟獎罰、評優評先和職稱晉升掛鉤。
(五)督促有關職能科室定期召開社會監督員會議,并向社會、病員廣泛征求對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的意見,及時反饋,提高整改效率。
(六)加強基礎質量建設和環節質量控制,在提高醫療質量的`同時努力降低醫療成本,為病人提供安全、優質、高效、便捷、低耗的醫療服務。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六
一、保管人員應熟悉醫療器械質量性能和儲存要求,實行分區分類管理。
二、保持庫房整潔,堆垛牢固、美觀,規范操作,怕壓醫療器械應控制堆放高度,對因保管不善而造成醫療器械損壞的事故負具體責任。
三、配合養護人員進行庫房溫、濕度的監測和管理。
四、購進醫療器械入庫,憑驗收員簽章的入庫憑證收貨;
醫療器械出庫時,認真貫徹“近效期先出”、“先產先出”和“按批號發貨”的原則,憑銷售清單發至發貨區,發現包裝破損、過期失效或其他質量異常情況立即停止發貨并及時報質管部處理。
六、每月底對庫存醫療器械進行一次電腦帳、貨盤存,保持電腦帳、貨物準確一致。
七、銷貨退回醫療器械經驗收合格的,清點后重新入庫,并做好記錄。
八、對過期失效等不合格醫療器械必須放入不合格醫療器械區。負責對不合格醫療器械進行有效控制。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七
一、為增強全體員工的責任意識,不斷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調動員工以公司為家的積極性,促進經營業務的長足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辦法。
二、考核獎懲的范圍履蓋公司所有崗位和人員,獎懲措施將采取精神和經濟相結合的辦法逐步推開。擬采取“分步實施,逐步到位”的辦法,在定崗定責的基礎上不斷探索和完善。
三、考核內容相同的多崗位考核辦法。
(一)未按規定填寫傳遞單據,每次對當事人罰款10元。
(二)工作責任區衛生不合格,每次對當事人罰款10元。
(三)未請假不參加培訓或培訓不合格,每次對當事人罰款10元。
(四)所負責的設施、設備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原價賠償10—50%(如:電腦、檢測儀器等)。
(五)對“不合格品”的信息未及時傳遞或違反有關規定,致使其流入市場,依據情節輕重、造成的影響及損失情況,按質量事故管理辦法對有關部門做出相應的處理。
四、具體崗位考核辦法:
(一)采購人員:
1、從非法渠道進貨的,對當事人給予辭退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2、向供應商索取資料不全的,每次對當事人罰款20元;
3、假劣品損失由經辦人賠償10—50%;
4、未及時簽訂購銷合同或質量保證協議書的,每次對當事人罰款50元。部門負責任人作出相應的處理。
(二)質量驗收人員。
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賠償50%;
2、未及時驗收,對當事人處每個品種10元罰款;
3、驗收記錄填寫不規范,扣5元;
4、未在驗收憑證上簽字,一次扣2-5元。
2、將未驗收的商品進行入庫,每次對當事人罰款20元;
3、未按規定堆碼貨物、倒置、批號混放,對當事人處每個品種10元的罰款;
4、保管不善而造成變質或野蠻裝運造成損壞,由責任人賠償10—50%;
5、發貨出現差錯的,由當事人賠償損失的50%;
6、在發貨單上未簽全名的,對當事人處每單2-5元罰款;
(五)養護員。
1、未按制度規定做好養護檢查,扣罰每個品種5元,
2、未按規定做溫濕度記錄,或溫濕度超標未采取措施的,每次對當事人處10元罰款;
3、對近效期商品未及時進行催銷的,造成過期失效按損失的50%賠償。
(六)復核員。
1、復核員必須在發貨憑證上簽名,否則,對當事人處每張憑證5元的罰款;
2、對發貨差錯未復核糾正,由當事人賠償損失的50%。
(七)銷售員。
2、未及時收取客戶證照,每次對當事人罰款50元;
3、未及時反饋客戶意見的,對當事人處每次20元罰款;
4、不按銷售規定,開錯票、低價開票,由當事人全額賠償損失。
(八)辦公室:未及時組織質量培訓,健康檢查,每次對當事人扣罰30元。
(九)財會人員:入庫憑證無質量驗收人員的簽名而承付貨款的,每次對當事人罰款50元,由此造成損失的,有經辦人賠償50%。
醫院醫療質量管理制度(優質18篇)篇十八
2、醫院要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即建立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3、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要根據上級有關要求和自身醫療工作的實際,建立切實可行的質量管理方案。
4、質量管理方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建立質量管理目標、指標、計劃、措施、效果評價及信息反饋等。
5、醫院要加強對全體人員進行質量管理教育,組織其參加質量管理活動。
6、質量管理工作應有文字記錄,并由質量管理組織形成報告,定期、逐級上報。
7、質量的檢查結果與評優、獎懲相結合,并納入醫院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