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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篇一
考試是作為一種評價與檢測的手段,是檢驗教學質量和學習效果以及選拔、培養人才的一種重要途徑。期末考試是對這一學期知識掌握的檢測,有查漏補缺的作用,因此,我們應該“公平公正”地考試。
二、本人深知手機作弊危害巨大,絕不攜帶手機等任何通訊設備帶入考場;
四、如果本人在考試中違紀或作弊,愿意服從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理,并配合學院將處分文件告知家長。
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篇二
我自愿報名參加20xx年7月青海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并承諾:
4.切實維護正常考試秩序,絕不聽信不實之言和未經正式確認公布的信息,以訛傳訛。涉及個人正常利益的事情通過正常渠道逐級反映和解決,不在互聯網、qq群、微信群等媒體惡意炒作。
承 諾 人:
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篇三
一、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后15分鐘不得進入考場,該門課程以曠考論處。
二、考生進入考場后,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籍、書包、筆記本和手機等通信工具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并報告教務處,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注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并視情節嚴重予以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嘩、影響他人考試。
六、細則見學生手冊《西安科技大學考場規則》。
本人自愿學校統一組織的考試,我已閱讀考試有關規定,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遵守以上的有關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西安科技大學違紀處分規定》接受處理。 二、堅決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篇四
一、主動自愿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嚴格遵照承諾書上承諾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為,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復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復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己真實水平。做到我系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為。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斗爭的勇氣和決心,敢于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六、自覺攜帶學生證或考試證明參加考試。
承諾時間:20xx年12月28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篇五
1.嚴格遵守《浙江省高等職業技術院校自主招生暫行規定》,只報考一所院校。若同時報考二所以上(含二所)院校,愿意承擔由此引起的相關責任。
2.保證自己是符合高考或單考單招報考條件,并已辦理高考或單考單招報名手續的高中畢業生,準確向貴院提供本人的真實信息,并愿意承擔所提供信息與事實不符可能引起的相關責任。
3.認真學習《考生守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如有違反自愿接受處罰。
4.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5.不攜帶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他任何物品進入考場。
6.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試,做到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7.若被貴院錄取則保證按時入學。
考生高考(單考單招)報名號:考生:
二○xx年月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篇六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
二、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保證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如果考試開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一個月內自愿放棄任何考試資格。
2、進入考場后,保證保持肅靜,不隨意走動,不在考場內睡覺和做與考試無關的活動。有問題時,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否則,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一個月內自愿放棄任何考試資格。
3、進入考場,保證只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籍、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或放到課桌上。否則,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一個月內自愿放棄任何考試資格。
4、保證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沒收試卷,并通知家長帶回反省一周,并取消本學期任何資助資格。
5、“文明考風、誠信考試”,從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學風,文明的班風,從我做起,努力打造誠信班級與誠信考試,經過自己的努力學習取得真實成績。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班級:__
承諾人(簽字):__
日期:20__年10月17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篇七
一、本人已閱讀并理解本次考試的《公告》、《簡章》、《報名須知》及相關政策內容,完全了解并符合所報考職位的條件要求。
二、自覺遵守公務員錄用有關規定及各項考試政策。
三、報名提交的所有信息及考試期間提供的證件資料準確、真實、有效,不弄虛作假。
四、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名、交費和打印準考證事宜,并按時參加考試,逾期本人將自動放棄考試。
五、認真履行報考人員的各項義務,維護網站和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做擾亂報名和考試秩序的行為。
六、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遵從考試組織部門的安排,服從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不參與任何形式的考試舞弊。
七、如有違紀違規及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自愿服從《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處罰,并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誠信考試承諾書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篇八
有關條例如下:
第十六條
在考試、考查中發生的以下任一行為,均屬違反考場紀律行為。
(一)考前不服從監考人員指定位置入座,且不聽勸告;
(三)交卷后在考場附近大聲喧嘩、交談,且不聽勸告;
(四)不在規定時間內交卷,故意拖延時間;
(五)擅自將考卷帶出考場、拒交考卷、撕毀考卷及其他行為。
第十七條
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宄中發生的以下
任一行為,均屬作弊行為。
(一)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物品;
(二)預置、預留與考試課程相關內容;
(三)交談、窺視,抄襲答題紙、書本、筆記、紙條及他人試卷;
(五)傳遞或接受紙條等帶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信息;
(六)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但不涉及考試內容;
(七)協同使用通訊設備作弊;
(八)協同交換試卷或答題紙;
(九)替他人參加考試;
(十)偷試卷或為偷竊試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謀并實施互換試卷或答題紙;
(十三)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
第十八條
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中有以上違反考場紀律行為或作弊行為之一者,該門課程成績按零分記載,不得參加正常的補考(如涉及學位論文,需重做),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教育或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處分。
其中:
違反第十七條(一)~(六)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七)~(九)行為之一者,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十)~(十三)行為之一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九條
其他違反考場紀律及作弊者,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
考試考查作弊行為,由監考人員認定,并記錄具體
情況,整理相關材料署名后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作弊行為由學生所在學院認定后報送教務處或研究生院。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對作弊行為進行審核。
考/前/準/備
端正自身的學習態度,制定合理的復習計劃,充分把握復習時間,認真準備好每一門功課。
可以針對自己的弱點,加大復習程度,平時的代碼多敲敲,程序多調試調試,遇到不會的瓶頸及時向老師同學請教。
考/場/須/知
i.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在考試開始前憑有效證件進入指定考場;不攜帶有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如手機、智能手表等)進入考場;將與考試有關的全部物品集中放在監考人員指定的地方。
ii.按監考人員指定的座位入座,并將證件放在課桌上;不準喧嘩吵鬧,注意保持考場安靜;考試開考30分鐘內,學生不得交卷;考試中途無特殊情況不得離開考場,否則按交卷處理;應在規定時間內,獨立完成答題。
iii.學生考試完畢交卷,必須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交監考人員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帶出考場;離開考場后,不得要求再進場考試或補充答卷;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試卷情況;不得在考場附近高聲談論。
誠信考試
對于違反考場規則的考生,按照相關校紀校規處理。對違反以上規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愿承擔責任。
最后,衷心祝愿同學們在期末考試中取得好成績!莫要辜負了這個學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