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一
合同能源管理可分為節能量保證型、節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費用托管型、融資租賃型、項目證券化。
1.節能量保證型。
業主投資。
服務商向業主提供節能服務并承諾保證項目節能效益。
項目實施完畢,經雙方確認達到承諾的節能效益,用戶一次性或分次向節能服務公司支付服務費,如達不到承諾的節能效益,差額部分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
產權歸屬合同期內合同到期后。
業主業主。
2.節能效益分享型。
服務商投資或共同投資。
服務商對項目進行建設。
項目建設施工完成,經雙方共同確認節能量后,雙方按合同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效益。
項目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所有權無償移交給用戶,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節能效益分享型是我國政府大力支持的模式類型。
產權歸屬合同期內合同到期后。
服務商/服務商+業主業主。
3.能源費用托管型。
服務商投資。
業主與服務商簽訂托管合同,約定能源費用,定期向服務商付費。
服務商對大樓進行節能改造和運營管理,盈虧自負。
項目合同結束后,服務商改造的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用戶使用,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產權歸屬合同期內合同到期后。
服務商業主。
4.融資租賃型。
租賃公司投資。
融資公司購買服務商的節能設備和服務,并租賃給業主使用,根據協議定期向用戶收取租賃費用。
服務商負責對用戶的能源系統進行改造,并在合同期內對節能量進行測量驗證,擔保節能效果。
項目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由融資公司無償移交給用戶使用,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產權歸屬合同期內合同到期后。
租賃公司業主。
5.項目證券化。
服務商投資。
服務商與業主簽訂分享型合同。
服務商將分享型合同出售給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將項目證券化(如債券)出售給投資者。
服務商獲得資金后進行建設。
項目建設施工完成,經雙方共同確認節能量后,雙方按合同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效益。
服務商獲得的節能收益,按照合同約定給予投資公司,投資公司再按合同約定給各個投資人。
項目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所有權無償移交給用戶,以后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產權歸屬合同期內合同到期后。
投資人業主。
此模式與常規模式差異在于:常規模式是向銀行或投資機構進行抵押貸款、信用貸款、貿易融資,產權歸服務商所有。
而此模式是將合同進行出售,產權歸投資人所有。
是服務商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并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運作節能項目,在節能改造后,客戶原先單純用于支付能源費用的資金,可同時支付新的能源費用和改造的費用。
合同期后,客戶享有全部的節能效益。
是一種面向市場的節能投資新機制。
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投資方式。
允許客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實施節能項目。
能夠幫助企業排除節能項目的資金和技術障礙。
3.業務流程。
與用能單位接觸。
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進行初步接觸,了解用能單位的經營現狀和用能系統運行情況。
向用能單位介紹本公司的基本情況、節能技術解決方案、業務運作模式及可給用能單位帶來的效益等。
向用能單位指出系統具有節能潛力,解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關問題,初步確定改造意向。
節能診斷。
針對用戶的具體情況,對各種耗能設備和環節進行能耗評價,測定企業當前能耗水平,通過對能耗水平的測定。
此階段esco為用戶提供服務的起點,由公司的專業人員對用戶的能源狀況進行測算,對所提的節能改造的措施進行評估,并將結果與客戶進行溝通。
改造方案設計。
在節能診斷的基礎上,由公司向用戶提供節能改造方案的設計,這種方案不同于單個設備的置換、節能產品和技術的推銷,其中包括項目實施方案和改造后節能效益的分析及預測,使用戶做到“心中有數”,以充分了解節能改造效果。
談判與簽署。
在節能診斷和改造方案基礎上,esco與客戶進行節能服務合同的談判。
在通常情況下,由于esco為項目承擔了大部分風險,因此在合同期(一般3-)esco分享項目大部分的經濟效益,小部分的經濟效益留給用戶。
待合同期滿,esco不再和用戶分享經濟效益,所有經濟效益全部歸用戶。
項目投資。
合同簽定后,進入了節能改造項目實際實施階段。
由于接受的是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服務新機制,用戶在改造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不需要任何投資,公司根據項目設計負責原材料和設備采購,其費用由esco支付。
全過程服務。
合同簽署后,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設計、項目融資、原材料和設備采購、施工安裝和調試、運行保養和維護、節能量測量與驗證、人員培訓、節能效果保證等全過程服務。
培訓。
在完成設備安裝和調試后即進入試運行階段,esco還將負責培訓用戶的相關人員,以確保能夠正確操作及保養、維護改造中所提供的先進的節能設備和系統。
在合同期內,設備或系統的維修由esco負責,并承擔有關的費用。
能耗基準、節能量監測。
改造工程完工前后,esco與用戶共同按照合同約定測試、驗證方案對項目能耗基準和節能量、節能率等相關指標進行實際監測,有必要時可委托第三方機構完成節能量確認。
節能量作為雙方效益分享主要依據。
效益分享。
由于對項目的全部投入(包括節能診斷、設計、原材料和設備的采購、土建、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培訓和系統維護運行等)都是由esco提供的,因此在項目的合同期內,esco對整個項目擁有所有權。
用戶將節能效益中應由esco分享的部分按月或季支付給esco。
在根據合同所規定的費用全部支付完畢以后,esco把項目交給用戶,用戶即擁有項目所有權。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某一種具體的產品或技術,而是通過整合各方面資源,向客戶銷售一系列的節能“服務”。
合同能源管理是市場經濟下的節能服務商業化實體,在市場競爭中謀求生存和發展,與我國從屬于地方政府的節能服務中心有根本性的區別。
esco所開展的epc業務具有以下特點:
1.商業性。
esco是商業化運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來實現贏利的目的。
2.整合性。
節能業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推銷產品、設備或技術,而是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客戶提供集成化的節能服務和完整的節能解決方案,為客戶實施一攬子專業化節能服務;esco不是金融機構,但可以為客戶的節能項目提供資金;esco不一定是節能技術所有者或節能設備制造商,但可以為客戶選擇提供先進、成熟的節能技術和設備;esco也不一定自身擁有實施節能項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戶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
對于客戶來說,esco的最大價值在于:可以為客戶實施節能項目提供經過優選的各種資源集成的工程設施及其良好的運行服務,以實現與客戶約定的節能量或節能效益。
3.多贏性。
epc業務的一大特點是:一個該類項目的成功實施將使介入項目的各方包括:esco、客戶、節能設備制造商和銀行等都能從中分享到相應的收益,從而形成多贏的局面。
對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業務,esco可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大部分節能效益,以此來收回其投資并獲得合理的利潤;客戶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部分節能效益,在合同期結束后獲得該項目的全部節能效益及epc投資的節能設備的所有權,此外,還獲得節能技術和設備建設和運行的寶貴經驗;節能設備制造商銷售了其產品,收回了貨款;銀行可連本帶息地收回對該項目的貸款,等等。
正是由于多贏性,使得epc具有持續發展潛力。
4.風險性。
esco通常對客戶的節能項目進行投資,并向客戶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因此,esco承擔了節能項目的大多數風險。
可以說,epc業務是一項高風險業務。
epc業務的成敗關鍵在于對節能項目的各種風險分析和管理。
真誠合作:項目實施成功是esco與客戶雙方共同的目標,客戶的利益是不投入或少投入資金即可得到優良的節能設備和長期的節能和環境效益,esco則要從項目成功中賺得利潤。
許多案例證明,雙方的真誠合作是最重要的,esco在項目全過程中進行優質服務,客戶在項目全過程中密切配合是項目成功保障。
經濟風險防范:為了達到esco與客戶雙贏的目的,esco需要客戶幫助防范經濟風險。
客戶要向esco提供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狀況、產品營銷與發展前景、可供選擇的擔保和抵押措施等方面的詳實情況,以建立和增強esco投資的信心;esco要以誠信精神對待客戶,并為客戶保守商業秘密,最終達到客戶獲得節能效益,賺得利潤。
技術風險防范:項目是否成功與改造方案的確定和節能技術與配套設備的選型直接相關,也與原始運行狀況和耗能情況關系密切。
esco要在客戶的坦誠幫助下,弄清原始運行和耗能情況,并在專家指導下選好改造方案和所有技術與配套設備。
這是防范技術風險的有效措施,也是項目成功的基礎。
但是凡事有兩面,合同能源管理在實施的過程中,也存在著許多弊端。
第一,我國的emco很難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希望國家支持節能的有關基金也能劃出一部分經費用于提高銀行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為emco節能項目的投資和融資能力。
第二,投資方無法按時按量的回收節能投資款,由于種種原因,投資方經常無法按時按量的收回投資節能分享款,導致投資方現金流短缺無法進行正常業務。
第三,在甲乙雙方商務談判中,甲方(被投資方)總是在想著乙方(投資方)到底多掙了多少錢,就不想投資方為此要承擔多少風險。
第四,同質化競爭嚴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其實是很好做的。
只要買了這些節能產品,誰都可以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關鍵就要看誰肯出低價,誰和客戶的關系過硬。
在這樣的背景下,低品質、同質化的競爭加劇。
最終對于整個節能產業也帶來了損害,限制了節能產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某一種具體的產品或技術,而是通過整合各方面資源,向客戶銷售一系列的節能“服務”。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50%為商務與技術,50%為金融把控能力。
由于一般工程、產品企業缺乏金融人才,對“投資與融資”并不關注。
因此,當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做多了以后就會影響到公司資金占用,負債率上升,財務報表變的難看等問題。
相關企業需要特別注意。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二
甲方:
乙方:
丙方:銀行。
丁方:保險公司。
本著優勢互補、公平誠信的原則,經四方友好協商,就推廣應用led路燈照明項目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咨共同遵守。
第一條、項目標的。
以led路燈替代傳統光源的市政道路照明改造工程。
第二條、項目區域。
市市政路燈管轄區域內。
第三條、運作模式。
1、乙方提供led路燈替換甲方原有路燈,甲方按約定條件用節省之電費分期返還路燈款,直至合同期滿為止。
2、銀行提供按揭貸款。
3、保險公司承擔產品質量險、責任險、意外損害險。
第四條、項目實施與保障。
1、委托技術監督職能部門,在協議四方代表參與下,對乙方提供的有限公司出品的牌超大功率led路燈樣品的質量、性能、節電率進行測試。
(牌led路燈產品質量技術說明書見附件一)。
2、甲方就該項目進行立項、規劃、實施安裝。
3、乙方向甲方提供高質量、大功率led道路用燈。
4、乙方可向甲方提供gprs路燈遠程監控系統與路燈遠程管理系統,在led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路燈節電效率。該費用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亦可作為綜合成本的一部分從節省之電費中分期支付。
5、由丁方為乙方提供的led路燈承擔產品質量險、產品責任險和產品意外損害險(含火災、雷擊、水漬、電涌、人為損壞、盜竊)。
6、由丙方向甲方提供按揭貸款。
第五條、價款償還日期
1、由雙方協商每批路燈交貨驗收后____________日起算電費。
第六條、按揭金額與還款方法。
1、償還時間不得超過。
2、丙方按照協議確定的金額,將led路燈款支付給乙方。
3、甲方按照丙方發放按揭的要求,于每月日前將回收的節省之電費支付給丙方。
第七條、財政擔保。
由甲方提供政府相關財政部門的信用擔保,以確保甲方回收的節電收益能夠及時兌付給丙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
2、甲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丙方繳納按揭款,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相關規定向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3、任何一方在履約中由于不盡責而致使協議他方蒙受經濟損失,違約方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不可抗力。
協議四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時,應及時向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主管機關證明以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本協議,并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其它。
1、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協議簽訂地或履行地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2、本協議為框架性協議,待完成節電測試之后,尚需制訂和簽署《led路燈合同能源管理實施細則》以及按揭貸款和保險合同。
第十一條、合同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協議各方之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為止。
2、協議執行期內,各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關系。各方共同確認:各方之授權代表人具有代表各自單位法律責任的獨立簽字資格,經各方授權代表人簽字的本協議具有不可撤消的法律效力,此效力不會隨著簽字各方之法人的變更而改變。
3、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協議各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正本一式八份,協議各方各執兩份。本協議副本一式__份,分送協議各方的主管上級、公證、見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附件一、牌led路燈產品質量技術說明書。
甲方:(公章)。
授權代表: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人:
丙方:(公章)。
授權代表: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人:
丁方:(公章)。
合同能源管理是節能服務公司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
在此過程中,客戶無需支付任何費用,節能服務公司通過與客戶共同分享合同年限內節約下來的能源費用獲取投資回報。合同期滿后,為客戶安裝的各種設備全部歸屬客戶所有,客戶可以繼續使用該設備,并享受節能收益。節能服務合同甲乙丙三方共同簽署,甲方即市政管理部門,乙方即節能服務公司(投資方),丙方為與乙方有業務往來的相關財政部門。
鉑勝路燈emc運作[2]。
節能改造的目的是協助、支持甲方優化能源利用、提高能源效率、節約能源成本、取得改造效益。甲方借助乙方在城市照明節能系統優越產品的提供和資金實力等,愿意接受乙方提出的“分期付款”合作模式和付款(結算)方式。“分期付款”是指用節省的電費支付投資維護費用,整個過程中市政管理部門無需支付任何投資費用。
“節能效益分期付款”是指節能改造項目的設備(節能系統)由乙方提供或出資購買,節能設備的運行維護工作由甲方負責,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節能率(節電功率)后,甲方和丙方積極配合按時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分期付款”款項;合同款項付清后,合同所列的高效節能設備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甲方享受。
道路照明節能改造是指乙方對甲方耗能照明設備提供先進的phlips-cosmopolisandcdm-elite照明節能系統進行的高效能源利用改造。
用能設備是指本合同所涉及并且所有權屬于甲方的需要進行節能改造的所有用能設備。
路燈節能設備是指乙方對甲方用能設備實施節能改造而由乙方出資購買供甲方使用的phlips-cosmopolisandcdm-elite路燈照明節能系統。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三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
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
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客戶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降低運行成本;或者節能服務公司以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
合同能源管理,過去在國內廣泛地被稱為emc(此為舊稱,在最新的國家標準中已與國際接軌,稱為epc--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這種市場化機制是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發展起來一種基于市場運作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
合同能源管理的國家標準是gb/t24915-《合同能源管理技術規范》,國家支持和鼓勵節能服務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開展節能服務,享受財政獎勵、營業稅免征、增值稅免征和企業所得稅免三減三優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外簡稱epc,在國內廣泛地被稱為emc(energymanagement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發展起來一種基于市場運作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銷產品或技術,而是推銷一種減少能源成本的財務管理方法。
emc公司的經營機制是一種節能投資服務管理;客戶見到節能效益后,emc公司才與客戶一起共同分享節能成果,取得雙嬴的效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合同能源管理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成本的一種市場化運作的節能機制。
節能服務公司與用戶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約定節能目標,為用戶提供節能診斷、融資、改造等服務,并以節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可以顯著降低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資金和技術風險,充分調動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積極性,是行之有效的節能措施。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并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
在合同期間,emc與客戶分享節能效益,在emc收回投資并獲得合理的利潤后,合同結束,全部節能效益和節能設備歸客戶所有。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
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用能單位和能耗設備升級,以及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
節能服務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企業(用戶)與專門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間簽訂,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開展。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銷產品或技術,而是推銷一種減少能源成本的財務管理方法。
emc公司的經營機制是一種節能投資服務管理;客戶見到節能效益后,emc公司才與客戶一起共同分享節能成果,取得雙贏的效果。
基于這種機制運作、以贏利為直接目的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在國外簡稱esco,國內簡稱emc公司)的發展亦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國、加拿大和歐洲,esco已發展成為一種新興的節能產業。
emc公司服務的客戶不需要承擔節能實施的資金、技術及風險,并且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獲得實施節能后帶來的收益,并可以獲取emc公司提供的設備。
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客戶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或者節能服務公司以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
能源管理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企業(用戶)與節能服務公司之間簽訂,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實施。
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質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歐美等發達國家非常盛行、也是最主要的一種市場化節能機制。
我國從上世紀90年代通過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項目,在山東、北京和大連開展試點,目前,已有20余個省市出臺文件,鼓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
近年來,我國政府加大了對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的扶持力度,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發改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財政部出臺了《關于印發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從政策上、資金上給予大力支持,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目前,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費國,前瞻產業研究院數據監測顯示,-,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呈逐年增長趨勢;-,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同比增速穩中有升,20增速達7.05%,為近年來增速最高的一年;20,我國全年能源消費總量約為37.5億噸標準煤,比增長了3.7%。
我國高速增長的能源消費,使得我國的能源安全面臨巨大的挑戰。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中國合同能源管理(emc)行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年,我國合同能源管理行業投資規模不斷擴大,復合增長率高達50.45%,說明行業發展迅速。
年,我國合同能源管理行業投資規模為412.43億元,同比增長43.45%;20,投資規模為557.65億元,同比增長35.21%。
2013年,中國合同能源管理投資增長到742.32億元,增幅為33.12%,相應實現的節能量達到2559.72萬噸標準煤,減排二氧化碳6399.31萬噸。
指出“十一五”期間,我國節能服務產業持續快速發展,不斷走向成熟:從到2010年,emca會員從89家遞增到560家,增長了5倍;全國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的節能服務公司從76家遞增到782家,增長了9倍;節能服務行業從業人員從1.6萬人遞增到17.5萬人,增長了10倍;節能服務產業規模從47.3億元遞增到836.29億元,增長了16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從13.1億元遞增到287.51億元,增長了22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年節約標準煤能力從86.18萬噸遞增到1064.85萬噸,實現二氧化碳減排量從215.45萬噸遞增到2662.13萬噸,增長了11倍;在“十一五”期間,節能服務產業拉動社會資本投資累計超過1800億元。
《規劃》還顯示,到,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將力爭發展到多家,其中年產值超過10億元的約20家,節能服務業總產值突破3000億元,累計實現節能能力6000萬噸標準煤。
此外,國家還將建立全方位環保服務體系。
積極培育具有系統設計、設備成套、工程施工、調試運行和維護管理一條龍服務能力的總承包公司,大力推進環保設施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扶持環境咨詢服務企業。
預計到20,環保服務業產值超過5000億元,其中年產值超過10億元的企業超過50家,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及電力行業煙氣脫硫脫硝等領域專業化、社會化服務占全行業的比例大幅提高。
emc行業發展的同時也將帶動節能技術研發創新、節能產品制造、節能工程設計、節能咨詢評估等相關行業和機構的大力發展,形成以節能服務為核心的配套產業鏈,成為國家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首的節能環保產業中最重具市場化、最具成長性、充滿活力、特色鮮明的朝陽行業。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四
ep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什么是ep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ep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希望能夠助你一臂之力!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以契約形式約定節能項目的節能目標,節能服務公司為實現節能目標向用能單位提供必要的服務,用能單位以節能效益支付節能服務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潤的節能服務機制。
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
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客戶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降低運行成本;或者節能服務公司以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
合同能源管理,過去在國內廣泛地被稱為emc(此為舊稱,在最新的國家標準中已與國際接軌,稱為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這種市場化機制是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發展起來一種基于市場運作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
合同能源管理的國家標準是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術規范》,國家支持和鼓勵節能服務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開展節能服務,享受財政獎勵、營業稅免征、增值稅免征和企業所得稅免三減三優惠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在國外簡稱epc,在國內廣泛地被稱為emc(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ing),是70年代在西方發達國家開始發展起來一種基于市場運作的全新的節能新機制。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銷產品或技術,而是推銷一種減少能源成本的財務管理方法。
emc公司的經營機制是一種節能投資服務管理;客戶見到節能效益后,emc公司才與客戶一起共同分享節能成果,取得雙嬴的效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合同能源管理技術通則,合同能源管理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成本的一種市場化運作的節能機制。
節能服務公司與用戶簽訂能源管理合同、約定節能目標,為用戶提供節能診斷、融資、改造等服務,并以節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資和獲得合理利潤,可以顯著降低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資金和技術風險,充分調動用能單位節能改造的積極性,是行之有效的節能措施。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公司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并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
在合同期間,emc與客戶分享節能效益,在emc收回投資并獲得合理的利潤后,合同結束,全部節能效益和節能設備歸客戶所有。
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實質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
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用能單位和能耗設備升級,以及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
節能服務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企業(用戶)與專門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間簽訂,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開展。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推銷產品或技術,而是推銷一種減少能源成本的財務管理方法。
emc公司的經營機制是一種節能投資服務管理;客戶見到節能效益后,emc公司才與客戶一起共同分享節能成果,取得雙贏的效果。
基于這種機制運作、以贏利為直接目的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在國外簡稱esco,國內簡稱emc公司)的發展亦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國、加拿大和歐洲,esco 已發展成為一種新興的節能產業。
emc公司服務的客戶不需要承擔節能實施的資金、技術及風險,并且可以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獲得實施節能后帶來的收益,并可以獲取emc公司提供的設備。
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客戶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或者節能服務公司以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
能源管理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企業(用戶)與節能服務公司之間簽訂,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實施。
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質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歐美等發達國家非常盛行、也是最主要的一種市場化節能機制。
我國從上世紀90年代通過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項目,在山東、北京和大連開展試點,目前,已有20余個省市出臺文件,鼓勵發展節能服務產業。
近年來,我國政府加大了對合同能源管理商業模式的扶持力度,2010年4月2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發改委等部門《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財政部出臺了《關于印發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從政策上、資金上給予大力支持,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的健康快速發展。
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由2000年的3家,發展到現在的400余家。
目前,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費國,前瞻產業研究院數據監測顯示,2008-2013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呈逐年增長趨勢;2009-2011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同比增速穩中有升,2011年增速達7.05%,為近年來增速最高的一年;2013年,我國全年能源消費總量約為37.5億噸標準煤,比2012年增長了3.7%。
我國高速增長的能源消費,使得我國的能源安全面臨巨大的挑戰。
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5-2020年中國合同能源管理(emc)行業發展前景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數據顯示,2003-2013年,我國合同能源管理行業投資規模不斷擴大,復合增長率高達50.45%,說明行業發展迅速。
2011年,我國合同能源管理行業投資規模為412.43億元,同比增長43.45%;2012年,投資規模為557.65億元,同比增長35.21%。
2013年,中國合同能源管理投資增長到742.32億元,增幅為33.12%,相應實現的節能量達到2559.72萬噸標準煤,減排二氧化碳6399.31萬噸。
指出“十一五”期間,我國節能服務產業持續快速發展,不斷走向成熟:從2006年到2010年,emca會員從89家遞增到560 家,增長了5倍;全國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的節能服務公司從76家遞增到782家,增長了9倍;節能服務行業從業人員從1.6萬人遞增到17.5萬人,增長了10倍;節能服務產業規模從47.3億元遞增到836.29億元,增長了16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從13.1億元遞增到287.51億元,增長了22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年節約標準煤能力從86.18萬噸遞增到1064.85萬噸,實現二氧化碳減排量從215.45萬噸遞增到2662.13萬噸,增長了11倍;在“十一五”期間,節能服務產業拉動社會資本投資累計超過1800 億元。
《規劃》還顯示,到2015年,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將力爭發展到2000多家,其中年產值超過10億元的約20家,節能服務業總產值突破3000億元,累計實現節能能力6000萬噸標準煤。
此外,國家還將建立全方位環保服務體系。
積極培育具有系統設計、設備成套、工程施工、調試運行和維護管理一條龍服務能力的總承包公司,大力推進環保設施專業化、社會化運營,扶持環境咨詢服務企業。
預計到2015年,環保服務業產值超過5000億元,其中年產值超過10億元的企業超過50家,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及電力行業煙氣脫硫脫硝等領域專業化、社會化服務占全行業的比例大幅提高。
emc行業發展的同時也將帶動節能技術研發創新、節能產品制造、節能工程設計、節能咨詢評估等相關行業和機構的大力發展,形成以節能服務為核心的配套產業鏈,成為國家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首的節能環保產業中最重具市場化、最具成長性、充滿活力、特色鮮明的朝陽行業。
合同能源管理可分為節能量保證型、節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費用托管型、融資租賃型、項目證券化。
1.節能量保證型
業主投資。
服務商向業主提供節能服務并承諾保證項目節能效益。
項目實施完畢,經雙方確認達到承諾的節能效益,用戶一次性或分次向節能服務公司支付服務費,如達不到承諾的節能效益,差額部分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
產權歸屬合同期內合同到期后
業主業主
2.節能效益分享型
服務商投資或共同投資。
服務商對項目進行建設。
項目建設施工完成,經雙方共同確認節能量后,雙方按合同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效益。
項目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所有權無償移交給用戶,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節能效益分享型是我國政府大力支持的模式類型。
產權歸屬合同期內合同到期后
服務商/服務商+業主業主
3.能源費用托管型
服務商投資。
業主與服務商簽訂托管合同,約定能源費用,定期向服務商付費。
服務商對大樓進行節能改造和運營管理,盈虧自負。
項目合同結束后,服務商改造的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用戶使用,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產權歸屬合同期內合同到期后
服務商業主
4.融資租賃型
租賃公司投資。
融資公司購買服務商的節能設備和服務,并租賃給業主使用,根據協議定期向用戶收取租賃費用。
服務商負責對用戶的能源系統進行改造,并在合同期內對節能量進行測量驗證,擔保節能效果。
項目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由融資公司無償移交給用戶使用,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產權歸屬 合同期內合同到期后
租賃公司業主
5.項目證券化
服務商投資。
服務商與業主簽訂分享型合同。
服務商將分享型合同出售給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將項目證券化(如債券)出售給投資者。
服務商獲得資金后進行建設。
項目建設施工完成,經雙方共同確認節能量后,雙方按合同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效益。
服務商獲得的節能收益,按照合同約定給予投資公司,投資公司再按合同約定給各個投資人。
項目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所有權無償移交給用戶,以后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產權歸屬合同期內合同到期后
投資人業主
此模式與常規模式差異在于:常規模式是向銀行或投資機構進行抵押貸款、信用貸款、貿易融資,產權歸服務商所有。
而此模式是將合同進行出售,產權歸投資人所有。
(合同能源管理)
是服務商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并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運作節能項目,在節能改造后,客戶原先單純用于支付能源費用的資金,可同時支付新的能源費用和改造的費用。
合同期后,客戶享有全部的節能效益。
2.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質
是一種面向市場的節能投資新機制
是一種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投資方式
允許客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實施節能項目
能夠幫助企業排除節能項目的資金和技術障礙
3.業務流程
與用能單位接觸
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單位進行初步接觸,了解用能單位的經營現狀和用能系統運行情況。
向用能單位介紹本公司的基本情況、節能技術解決方案、業務運作模式及可給用能單位帶來的效益等。
向用能單位指出系統具有節能潛力,解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有關問題,初步確定改造意向。
節能診斷
針對用戶的具體情況,對各種耗能設備和環節進行能耗評價,測定企業當前能耗水平,通過對能耗水平的測定。
此階段esco為用戶提供服務的起點,由公司的專業人員對用戶的能源狀況進行測算,對所提的節能改造的措施進行評估,并將結果與客戶進行溝通。
改造方案設計
在節能診斷的基礎上,由公司向用戶提供節能改造方案的設計,這種方案不同于單個設備的置換、節能產品和技術的推銷,其中包括項目實施方案和改造后節能效益的分析及預測,使用戶做到“心中有數”,以充分了解節能改造效果。
談判與簽署
在節能診斷和改造方案基礎上,esco與客戶進行節能服務合同的談判。
在通常情況下,由于esco為項目承擔了大部分風險,因此在合同期(一般3-10年)esco分享項目大部分的經濟效益,小部分的經濟效益留給用戶。
待合同期滿,esco不再和用戶分享經濟效益,所有經濟效益全部歸用戶。
項目投資
合同簽定后,進入了節能改造項目實際實施階段。
由于接受的是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服務新機制,用戶在改造項目的實施過程中,不需要任何投資,公司根據項目設計負責原材料和設備采購,其費用由esco支付。
全過程服務
合同簽署后,節能服務公司提供項目設計、項目融資、原材料和設備采購、施工安裝和調試、運行保養和維護、節能量測量與驗證、人員培訓、節能效果保證等全過程服務。
培訓
在完成設備安裝和調試后即進入試運行階段,esco還將負責培訓用戶的相關人員,以確保能夠正確操作及保養、維護改造中所提供的先進的節能設備和系統。
在合同期內,設備或系統的維修由esco負責,并承擔有關的費用。
能耗基準、節能量監測
改造工程完工前后,esco與用戶共同按照合同約定測試、驗證方案對項目能耗基準和節能量、節能率等相關指標進行實際監測,有必要時可委托第三方機構完成節能量確認。
節能量作為雙方效益分享主要依據。
效益分享
由于對項目的全部投入(包括節能診斷、設計、原材料和設備的采購、土建、設備的安裝與調試、培訓和系統維護運行等)都是由esco提供的,因此在項目的合同期內,esco對整個項目擁有所有權。
用戶將節能效益中應由esco分享的部分按月或季支付給esco。
在根據合同所規定的費用全部支付完畢以后,esco把項目交給用戶,用戶即擁有項目所有權。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某一種具體的產品或技術,而是通過整合各方面資源,向客戶銷售一系列的節能“服務”。
合同能源管理是市場經濟下的節能服務商業化實體,在市場競爭中謀求生存和發展,與我國從屬于地方政府的節能服務中心有根本性的區別。
esco所開展的epc業務具有以下特點:
1.商業性
esco是商業化運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實施節能項目來實現贏利的目的'。
2.整合性
節能業務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推銷產品、設備或技術,而是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客戶提供集成化的節能服務和完整的節能解決方案,為客戶實施一攬子專業化節能服務;esco不是金融機構,但可以為客戶的節能項目提供資金;esco不一定是節能技術所有者或節能設備制造商,但可以為客戶選擇提供先進、成熟的節能技術和設備;esco也不一定自身擁有實施節能項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戶保證項目的工程質量。
對于客戶來說,esco的最大價值在于:可以為客戶實施節能項目提供經過優選的各種資源集成的工程設施及其良好的運行服務,以實現與客戶約定的節能量或節能效益。
3.多贏性
epc業務的一大特點是:一個該類項目的成功實施將使介入項目的各方包括:esco、客戶、節能設備制造商和銀行等都能從中分享到相應的收益,從而形成多贏的局面。
對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業務,esco可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大部分節能效益,以此來收回其投資并獲得合理的利潤;客戶在項目合同期內分享部分節能效益,在合同期結束后獲得該項目的全部節能效益及epc投資的節能設備的所有權,此外,還獲得節能技術和設備建設和運行的寶貴經驗;節能設備制造商銷售了其產品,收回了貨款;銀行可連本帶息地收回對該項目的貸款,等等。
正是由于多贏性,使得epc具有持續發展潛力。
4.風險性
esco通常對客戶的節能項目進行投資,并向客戶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因此,esco承擔了節能項目的大多數風險。
可以說,epc業務是一項高風險業務。
epc業務的成敗關鍵在于對節能項目的各種風險分析和管理
真誠合作:項目實施成功是esco與客戶雙方共同的目標,客戶的利益是不投入或少投入資金即可得到優良的節能設備和長期的節能和環境效益,esco則要從項目成功中賺得利潤。
許多案例證明,雙方的真誠合作是最重要的,esco在項目全過程中進行優質服務,客戶在項目全過程中密切配合是項目成功保障。
經濟風險防范:為了達到esco與客戶雙贏的目的,esco需要客戶幫助防范經濟風險。
客戶要向esco提供企業的經營管理、財務狀況、產品營銷與發展前景、可供選擇的擔保和抵押措施等方面的詳實情況,以建立和增強esco投資的信心;esco要以誠信精神對待客戶,并為客戶保守商業秘密,最終達到客戶獲得節能效益,賺得利潤。
技術風險防范:項目是否成功與改造方案的確定和節能技術與配套設備的選型直接相關,也與原始運行狀況和耗能情況關系密切。
esco要在客戶的坦誠幫助下,弄清原始運行和耗能情況,并在專家指導下選好改造方案和所有技術與配套設備。
這是防范技術風險的有效措施,也是項目成功的基礎。
但是凡事有兩面,合同能源管理在實施的過程中,也存在著許多弊端。
第一,我國的emco很難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融資,希望國家支持節能的有關基金也能劃出一部分經費用于提高銀行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為emco節能項目的投資和融資能力。
第二,投資方無法按時按量的回收節能投資款,由于種種原因,投資方經常無法按時按量的收回投資節能分享款,導致投資方現金流短缺無法進行正常業務。
第三,在甲乙雙方商務談判中,甲方(被投資方)總是在想著乙方(投資方)到底多掙了多少錢,就不想投資方為此要承擔多少風險。
第四,同質化競爭嚴重,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其實是很好做的。
只要買了這些節能產品,誰都可以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關鍵就要看誰肯出低價,誰和客戶的關系過硬。
在這樣的背景下,低品質、同質化的競爭加劇。
最終對于整個節能產業也帶來了損害,限制了節能產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某一種具體的產品或技術,而是通過整合各方面資源,向客戶銷售一系列的節能“服務”。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50%為商務與技術,50%為金融把控能力。
由于一般工程、產品企業缺乏金融人才,對“投資與融資”并不關注。
因此,當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做多了以后就會影響到公司資金占用,負債率上升,財務報表變的難看等問題。
相關企業需要特別注意。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五
能源管理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企業(用戶)與節能服務公司之間簽訂,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實施。
依照具體的業務方式,可以分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承諾型合同能源管理業務、能源費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業務。
在傳統節能投資方式下,節能項目的所有風險和所有盈利都由實施節能投資的企業承擔;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業自身對節能項目進行大筆投資。
概括地說,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節能服務公司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并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
三、發展前景。
國務院辦公廳4月2日轉發了發改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四部委《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
《意見》提出,將采取資金補貼、稅收、會計和金融四方面措施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發展。
《意見》同時明確,到,扶持培育一批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發展壯大一批綜合性大型節能服務公司。
到,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合同能源管理能有效地刺激企業節能減排的動力,因此在市場化運作、管理都遜色很多的工業節能和建筑節能領域,會得到很大的運用,預計20節能服務產業總產值有望達到800億元,同比增長36%。
根據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對于節能服務產業的估算,節能市場總規模大約4000億,未來發展空間非常巨大。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六
emc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就是為大家提供的關于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點是什么,來看下面:
一、概念。
合同能源管理(簡稱“emc”)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
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
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客戶用未來的[1]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或者節能服務公司以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七
上海led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對于許多人來水都是比較陌生的,以下是小編帶來的上海led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是近期熱點,業內對此看法不一,有人認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將會大力推動led路燈的發展,也有人對此模式持謹慎保守的態度,認為風險很大。
那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國內的發展趨勢如何?對國內led路燈市場發展具有怎樣的意義?對國內led路燈企業又將產生怎樣的影響?帶著這些問題,中國半導體照明網采訪了《半導體照明》雜志編委徐連城,以期使業界更好的了解led路燈的emc模式。
中國半導體照明網:emc模式是目前業界一個熱點,此模式具有何種特點和優勢?
徐連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概念剛出現時,很多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都很害怕,認為emc要求路燈生產企業要墊付整個工程費用,用后期的節約的電費來支付其工程款,周期長度不等,短期的為5年,有的可長達8年至多。
這直接考驗著企業的資金實力,具有很大的風險,可能很多企業都會被其風險拖死。
但現在對emc模式又有了新的理解,在世界要求改善地球環境的呼聲中,中國政府將做強力支持,我們有理由預測最終可能會采用“業主+政府+企業+銀行+保險公司擔保”的emc模式,即業主單位獲得免費節能改造的利益,路燈企業賣出的燈政府進行鼓勵性補貼,工程成本由銀行支付,業主通過節能省下來的前墊付銀行的投資。
這種新的emc模式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業主單位不用資金投入即可完成節能技術改造;二是政府的補貼能幫助企業進行研發投入,提高產品質量;三是路燈生產企業不再承擔資金風險,直管做好產品品質;四是合同結束后,后續全部節能效益歸銀行投資機構。
中國半導體照明網:如何看待國內led路燈emc模式的現實環境及發展前景?
徐連城:節能減排是全球人類關注的焦點,其中照明節能是重要的一部分,在人類用電總量中,戶外照明用電量約占整個用電的25%之多,其中公用照明用電又是關鍵。
作為公共照明的路燈是當今led產品應用市場需求份額較大的部分,大約占據led應用產品市場戶外照明的30%左右。
最近,室內照明的呼聲也比較高,不可否認,室內照明是led照明產品的發展方向, 但現今led室內照明產品的成熟期欠缺和價格的瓶頸束縛了市場發展。
現階段國內led市場主要是政府在推動,因此,對于國內市場而言,led路燈在一段時期內仍將是較主要的推廣部分。
胡錦濤總書記曾講話要求“要建立人類與地球的和諧社會”,在這種趨勢下,相信國家會對具有重大節能減排意義的路燈等公共照明方面進行一定的支持,比如政策上的引導支持等。
而“業主+政府+企業+銀行+保險公司擔保”的emc模式的實施,可以在保證節能效果的同時,實現企業等的盈利,可以調動多方面的積極性,實現共贏。
相信這種模式會在led路燈方面逐步實現,對led路燈的發展也會有很大的推動作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國內led路燈發展的必由之路。
否則,單靠led路燈企業自身的力量,國內led路燈的發展會有較大難度。
中國半導體照明網:emc模式會對國內led路燈企業發展產生何種影響?
徐連城:現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對led路燈企業的產品質量、企業實力等是一個直接的考驗,給真正做好產品的企業帶來福音,政府的大力支持會給推廣帶來發展的契機。
但相應的也對一些不務實的企業是個束縛,比如一些沒有實體的企業,在這種模式下可能會無法生存。
從這個角度來看,emc模式對于led路燈市場的發展有積極的作用。
目前對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的推廣而言,關鍵還是產品質量,企業產品能夠切實達到節能效果非常重要。
對于企業來說,技術開發非常重要,技術研發投入應該是長期的工作,但國內很多企業缺乏長遠的眼光,存在期望投資能夠立刻見效益的心理,對技術建設的注重不夠,這方面與國外一些重視技術研發投入的公司相比還有差距。
除了產品質量,標準規范的不完善以及人才缺乏也影響著emc模式的推廣。
臺灣樂雷光電董事長熊克蒼說的好:“投資led產品的企業要考慮以下三點;
1.懂不懂led、懂不懂照明,
2.生產的產品銷路在什么地方、有沒有網絡渠道,
3.賣出的產品款能不能按時收回,影響不影響企業再發展。
對照以上幾點,當今行業內能夠做到的企業并不太多。
我認為一些企業因為自身的問題,現今做的產品其后期的維護將會把企業拖垮。
但led產業的發展得靠厚實的資金鏈支撐,中國的市場又是一個不十分規范和難以捉摸的市場。
隨著產業的發展和諸多常規照明企業的加盟,整個格局遲早會改變。
因此,對于led路燈企業來說,應該將質量放在首位,最應該做的還是踏踏實實做好產品,以不變的高質量應對千變萬化的市場形勢。
led照明技術是應對能源危機最節能環保的新光源,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節能減排最合適的市場運作機制。
只要政府充分發揮主導作用、組建一些有公信力的平臺、進一步在融資、稅收等方面對led路燈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行一些優惠政策,多管齊下加以扶持,以審慎的態度,逐步推進,led路燈改造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之路一定會越走越平坦。
1、led路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分析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managementcontracting,emc)是上世紀70年代在發達國家興起的一種節能新機制,它是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并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
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投資方式。
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用戶使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該模式具有以下幾個特點:一是能耗企業不用資金投入即可完成節能技術改造,所謂“零投入”;二是emc承擔技術風險和經濟風險,能耗企業支付給emc的款項全部來自能源節約所帶來的項目效益,用戶“零風險”;三是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和后續全部節能效益歸能耗企業。
2、led路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困惑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很大程度上拓平了節能推廣中的非市場因素障礙,實現了參與各方的多贏格局,確實是行之有效的節能投資新機制、新模式,在市場機制健全的歐美得到迅速推廣,成為節能投資的主流模式。
但在尚處于經濟轉型中的我國,特別在led路燈的市政照明改造領域,由于利益主體缺乏足夠動力、產品更新換代極快、行業誠信環境堪憂等諸多問題,當前卻面臨著“叫好但不叫座”、“雷聲大雨點小”的局面,讓led路燈的合同能源管理前行之路舉步維艱。
基于雙贏基礎的合同能源管理,為何在國內遲遲做不大?一個好的東西,如果不能推廣做大,那么就一定有原因:要么是大家對emc模式不了解,要么就是存在機制障礙。
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國并不是新生事物,但其在國內的發展似乎僅是“看上去很美”。
我們通過對市場廣泛調研分析,發現在led路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施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限制因素。
不少市政部門對led路燈節能理念有所偏差,盡管led路燈節能潛力很大,但對能源費用多支出些“無所謂”。
當“不花錢的節能”遭遇“不差錢的主”,就像是“剃頭挑子一頭熱”,合同能源服務企業自然很難拓展市場。
經過測算,合同能源服務企業要收回成本,分成比例應達到70%,這也是國際慣例。
但不少政府部門存在“朝南坐”的心態,僅僅為了顯示強勢地位,非要在分成上占大頭,如此,雙贏就成了一句空話。
政府機關、公用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對led路燈節能改造項目也有政策壁壘。
例如,一家地方市政機構路燈每年電費100萬元,引入led路燈改造以后降至20萬元,但是根據政府部門實報實銷的財務制度,它無法順利地將省下來的80萬元節能效益拿出來與led路燈企業分享。
這樣一來,不僅led路燈企業的投資無法回收,而且這些市政單位也沒有了引入led路燈改造的積極性。
2.1、企業與用戶相互信任度的認可危機
在實施led路燈節能改造過程中,企業還承擔了技術和資金的雙層風險。
技術風險主要在于節能項目所采用的led路燈如果不是企業的自主產品,那么其產品的技術性能和品質可靠性一旦不過關,必然會直接影響改造效果和合同履行;即使是自己的自主產品,但led路燈是一項高速發展的半導體技術,已投入使用與即將投入使用的最新led路燈,在性價比上也存在差別,如何平衡其中的差異也是個問題。
資金風險則主要取決于,業主在獲得節能收益后是否能誠信履約、按期支付節能收益。
由于led路燈企業投資的不是獨立項目,節能項目的運行依附在客戶身上,由于自身沒有主動權,往往錢投下去后,等到向客戶分享節能效益時,對方卻以種種理由拒絕付款。
led路燈項目的實施長達十幾年,如果節能客戶經營不善,led路燈企業承擔的整改費用很可能難以回收。
特別是一旦客戶出現重大人事變更,分立、改制,法律訴訟等情況時,led路燈企業的收益更是難以保障。
2.2、缺乏權威的led路燈技術認證標準和機構
目前led路燈技術由于發光效率和散熱技術還沒有取得重大突破,技術尚不完全成熟,相應的國家和行業標準還沒有正式出臺,權威的認證與檢測機構更是嚴重缺位。
行業認定和推廣的不規范都制約了led路燈的推廣應用。
另外,市場上從事led路燈生產的企業良莠不齊、產品魚龍混雜。
由于缺乏權威部門的聲音,勢必加重了優勢企業產品宣傳的難度,更加劇了政府對led路燈的疑惑和謹慎。
2.3、現行稅收制度導致節能服務企業納稅負擔過重
基于市場運作的emc公司為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其中也包括通過面向全社會采購為客戶優選節能設備。
然而我國的稅務制度總是把這類公司看作是一般的節能設備銷售商,即誤認為是通過轉賣節能設備從中謀利的,因此把emc公司與客戶的節能服務合同看成設備購銷合同。
這樣,就把emc公司的服務費視同一般節能設備銷售商的加價,納入增值稅的規范,也就是說,把本應該是服務稅的部分變成了增值稅;與此同時,emc公司的收益來自于節能效益分享,由于稅務部門把emc公司的服務看作簡單的設備銷售,因此把節能效益分享看成了設備銷售的分期付款。
根據我國的稅收制度的權責發生制,在emc公司把節能設備安裝到客戶后就被認定為設備銷售已經實現,這樣,在emc公司為客戶實施節能項目后還只剛剛開始分享節能效益(剛開始回收投資)時,就被認定應立即按合同全額上繳企業所得稅。
本來emc公司為客戶出資做項目已承擔了風險,還得為尚未得到的收入提前支付所得稅,可以說是雪上加霜。
2.4、led路燈改造項目融資存在瓶頸.
在led路燈改造項目運作之初,企業需先期提供啟動資金、設備及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一攬子服務,后期回收收益。
因此,先期的啟動資金對企業至關重要。
然而,很多led路燈企業屬于創建不久的高科技企業,大多處于初創期,出讓的是剛剛嶄露頭角并不為市場廣泛接受和認可的新技術,擁有的只是未來的收費權和現金流,而商業銀行看重的,恰恰是土地、廠房等能夠作為抵押的資產,這就造成led路燈等節能企業貸款難的最根本原因。
此外,如果銀行內部沒有下達開展節能項目貸款的業務指令,各個分行就不能開展這項業務,因為“節能貸款領域沒有相應的制度和規范可以操作,無據可依”。
在發達國家,合同能源管理企業的節能投資大都源于貸款,此外,發達國家的保險公司有專門險種,幫助合同能源管理公司化解風險,防止客戶違約拖欠分成費。
但在我國,國家雖然在融資擔保政策上正在做很多努力,但消除體制障礙絕非一日之功,融資難也是橫亙在這個行業前的一大障礙。
2.5、led路燈行業“人才稀缺”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國仍處于萌芽階段,led路燈的合同能源管理的產業環境還不夠理想。
誠信保障不足、能耗標準不明、計量系統不齊,使企業和政府雙方都存有擔心、戒心和煩心。
發達國家的經驗說明,培育市場環境是政府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一環。
中國正處在轉型經濟時期,如何培育市場環境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
實施“十城萬盞”、“千里十萬“計劃就是一個培育市場、促進led路燈技術進步的有益的嘗試。
對于既懂led路燈技術又懂合同能源管理運作的人才,社會培訓是最有效的應急彌補方式。
led企業也非常愿意通過送員工去參加這類培訓來培養企業內部的中高級節能人才,一些業內知名企業也利用自身的技術優勢在企業內部培養優秀人才。
但在整體上,企業呼喚系統性和持續性較強的培訓,相關高等院校應該主動承擔這方面的社會責任和義務。
大型國有企業的優勢在于整體實力強、融資比較容易,可以解決信譽和融資問題。
這些led路燈企業可以率先考慮建立起自己的emc公司,將比較繁瑣的節能工作交給emc公司,emc公司還可以同時承擔企業外的節能項目,既培養了隊伍、鍛煉了人才,也能在項目中總結出優良的管理經驗。
市政道路照明管理部門在led路燈的改造過程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對于一些城市多年來舊有的路燈采購、維護等體制實際上形成了挑戰,管理部門應本著既促進照明領域節能減排、又確保道路安全的理念,從城市的實際情況出發,來確定適合該城市道路照明發展的方式。
國際經驗說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節能項目,由于其典型的先投入、后收益的特點,從起步到發展壯大離不開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產業引導。
為突破led路燈示范工程投入大、風險高的資金瓶頸,政府應該充分發揮主導作用,盡快采取措施,建立有效的組織協調機構和機制,在“用戶+企業+銀行”之間搭建公信力強的溝通平臺,整合政府和市場資源,加強對與合同能源管理相關的財稅、融資、擔保等方面的體制、機制創新,從組織機構、融資方式、財稅制度、鼓勵政策等方面進行大力扶持,改變目前單個led路燈企業勢單力孤、各自為戰的狀態。
led照明技術是應對能源危機最節能環保的新光源,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節能減排最合適的市場運作機制。
只要政府充分發揮主導作用、組建一些有公信力的平臺、進一步在融資、稅收等方面對led路燈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行一些優惠政策,多管齊下加以扶持,以審慎的態度,逐步推進,led路燈改造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之路一定會越走越平坦。
但在我國,國家雖然在融資擔保政策上正在做很多努力,但消除體制障礙絕非一日之功,融資難也是橫亙在這個行業前的一大障礙。
2.6、led路燈行業“人才稀缺”
目前,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國仍處于萌芽階段,led路燈的合同能源管理的產業環境還不夠理想。
誠信保障不足、能耗標準不明、計量系統不齊,使企業和政府雙方都存有擔心、戒心和煩心。
發達國家的經驗說明,培育市場環境是政府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一環。
中國正處在轉型經濟時期,如何培育市場環境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課題。
實施“十城萬盞”、“千里十萬“計劃就是一個培育市場、促進led路燈技術進步的有益的嘗試。
對于既懂led路燈技術又懂合同能源管理運作的人才,社會培訓是最有效的應急彌補方式。
led企業也非常愿意通過送員工去參加這類培訓來培養企業內部的中高級節能人才,一些業內知名企業也利用自身的技術優勢在企業內部培養優秀人才。
但在整體上,企業呼喚系統性和持續性較強的培訓,相關高等院校應該主動承擔這方面的社會責任和義務。
大型國有企業的優勢在于整體實力強、融資比較容易,可以解決信譽和融資問題。
這些led路燈企業可以率先考慮建立起自己的emc公司,將比較繁瑣的節能工作交給emc公司,emc公司還可以同時承擔企業外的節能項目,既培養了隊伍、鍛煉了人才,也能在項目中總結出優良的管理經驗。
市政道路照明管理部門在led路燈的改造過程中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對于一些城市多年來舊有的路燈采購、維護等體制實際上形成了挑戰,管理部門應本著既促進照明領域節能減排、又確保道路安全的理念,從城市的實際情況出發,來確定適合該城市道路照明發展的方式。
國際經驗說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節能項目,由于其典型的先投入、后收益的特點,從起步到發展壯大離不開政府的政策支持和產業引導。
為突破led路燈示范工程投入大、風險高的資金瓶頸,政府應該充分發揮主導作用,盡快采取措施,建立有效的組織協調機構和機制,在“用戶+企業+銀行”之間搭建公信力強的溝通平臺,整合政府和市場資源,加強對與合同能源管理相關的財稅、融資、擔保等方面的體制、機制創新,從組織機構、融資方式、財稅制度、鼓勵政策等方面進行大力扶持,改變目前單個led路燈企業勢單力孤、各自為戰的狀態。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八
項目名稱:傳統照明燈用led燈工程改造。
設計單位:晟合瑞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節第二節led第三節emc第四節。
目錄。
第一節公司簡介。
晟合瑞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簡稱“晟合瑞光”)是一家綜合性節能環保服務應用商。公司是集研發、設計、生產、銷售、服務、投資一體化的綜合性節能環保公司。為響應國家十二五規劃發展需要,公司成立之初已形成了產品研發專家化、科研成果共享化、貿易合作共贏化、投資回報最大化的新時期“四化建設”的經營理念。
晟合瑞光在技術上融合了國內外半導體照明領域研究實力最強的多家研究單位的多項專利技術,擁有自己獨立的led產品研發中心和質量檢測中心。公司還與北京大學寬帶半導體研究中心建立了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獲得北京大學相應的支持,是國內技術及研發實力較強的企業。
晟合瑞光的發展目標是瞄準電力節能、led通用和專業照明領域中的應用,成為在電力節能和功能型固態發光領域提供一流技術、一流產品和一流服務的電力和led服務應用商。
第二節led燈的特性及特點。
(一)高效節能:一千小時僅耗幾度電(普通60w白熾燈十七小時耗1度電,普通10w節能燈一百小時耗1度電)。
(二)超長壽命:半導體芯片發光,無燈絲,無玻璃泡,不怕震動,不易破碎,使用壽命可達五萬小時(普通白熾燈使用壽命僅有一千小時,普通節能燈使用壽命也只有八千小時)。
(三)健康:光線健康光線中不含紫外線和紅外線,不產生輻射(普通燈光線中含有紫外線和紅外線)。
(四)綠色環保:不含汞和氙等有害元素,利于回收和,而且不會產生電磁干擾(普通燈管中含有汞和鉛等元素,節能燈中的電子鎮流器會產生電磁干擾)。
(五)保護視力:直流驅動,無頻閃(普通燈都是交流驅動,就必然產生頻閃)。
(六)光效率高:發熱小,90%的電能轉化為可見光(普通白熾燈80%的電能轉化為熱能,僅有20%電能轉化為光能)。
(七)安全系數高:所需電壓、電流較小,發熱較小,不產生安全隱患。
1、40w熒光燈用12wled燈帶替換。
2、節能燈9w用5wled燈替換。
3、白熾燈25w用5wled燈替換。
4、鹵素燈50w用3wled燈替換。
5、球泡36w用7wled燈替換。
第五節項目總費用。
深圳凌華環保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簡稱epc)操作模式為主,推廣各種節能環保工程,項目,設備和產品。協助政府節能環保部門達成一定的節能降耗指標。所以公司與政府節能相關職能部門屬于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公司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區公明街道辦內。業務遍布全國,只要隨便在百度上找一找“深圳凌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都可找到大把關于凌華公司的相關資料。公司以國家相關節能環保政策為主導,以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簡稱epc)模式為主營業務協助各用電企事業單位改善和改造用能情況,達到節能減排;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競爭能力的科技服務公司。公司與政府節能減排專項服務部門達成戰略合作模式,對用能單位實行全力支持,協助其完善改造目標。
由政府的節能環保部門從節能環保基金中提取資金,對有意實行節能減排的企事業單位支付改造所需的改造工程所有費用,不用用能單位支出改造資金,減輕企業的資金負擔,激勵企業改造節能的積極性。
在減低用能單位的生產成本同時,也能完成當地政府所需完成的節能減排指標。在工程改造完成投入運行后,企業單位再在每月節省下來的利益中,抽出一部分費用用于償還工程的改造成本。償還時間最長可達6年,所以政府為了協助企業達成節能減排目的,將盡量放寬還款期,加大支持力度。
而政府專項節能基金相對有限,而為了能讓節能環保事業得以持續發展和壯大,所以改造完成的企業單位必須償還工程改造成本,才能另到該基金得以循環持續發展。另更多的用能企業得到政府支持政策實惠支持,降低能耗,節能環保。
這也是國家近年來最為關注和重點提倡的.項目之一。希望各用能企業能積極響應并給與支持。
公司的經營性質是協助政府節能環保部門使用國家專項節能基金幫助用電企事業單位進行免費節能改造,主要節約能源為電能。不用用電企事業單位,工廠,醫院,車站,商場等所有工商業用電團體作出任何的投資,我們公司出資,幫助這些團體進行工程改造及設備購買。在節能工程改造完成之前,企事單位是完全不用出任何費用的。這些費用是國家專項節能基金先為各改造企業墊付。
在工程完成后,工程開始產生節能效果,節約開始有利益產生時,企事業單位再在這節約下來的利益中抽取出一部分利益用于返還到國有的專項節能基金中去。讓其專項節能基金能得以持續發展以及幫到更多的用電企事業單位。實現更高的節能指標。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簡稱epc)是一種新型的運作模式,它是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節能改造的相關服務,并從客戶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不是簡單的推銷產品或技術(高效的節能產品是必備的支持平臺),而是推銷一種減少能源成本的財務管理方式,emc所展開的epc業務,首先是一種投資服務管理。
司,是一種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作的、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化公司。emc與愿意進行節能改造的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向客戶提供能源審計、可行性研究、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和材料采購、工程施工、人員培訓、節能量監測、改造系統的運行、維護和管理等服務,并通過與客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或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并獲得利潤、滾動發展。
合同能源管理(簡稱epc)是指節能服務公司(簡稱emc)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節能改造的相關服務,并從客戶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
的所有權歸emc所有,并負責管理整個項目工程,如設備保養、維護及節能監測等;合同結束后emc要將全部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客戶,并培養管理人員,編制管理手冊等,此后由客戶自己負責經營管理。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九
由于分布式能源系統的巨大優勢,目前世界上各發達國家已將分布式能源作為能源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分布式能源系統定會成為各國能源供給的主要形式。城市能源管理平臺采用自動化、信息化技術和集中管理模式,對城市各區域建筑設施能源消耗環節食是集中扁平化動態監控和數字化管理。系統由能源計量器具管理、能耗在線監測、能耗預測預警管理、能耗指標管理、自主能源審計管理、綜合報表管理、智能決策支持等多個可擴展模塊構成,通過與數據采集系統以及自動控制系統的有效集成,能夠對區域實現能源在線監測數據分析和綜合管理服務功能。
應用場景。
數據機房工程及能源一體化解決方案:環境溫度居高不下,熱島效應給機房設備的安全運行帶來了極大的隱患,而制冷設備配置功率浪費是諸多機房存在的問題。目前機房的制冷能耗占據了機房總耗能的40%以上,通過多種技術的應用,可以有效降低機房整體溫度、減少熱島效應,給設備提供一個可靠的運行環境。利用低溫季節時內外溫差大的情況,可以進行機房和室外的冷熱交換,降低空調設備的使用率,減少能耗的同時延長了設備使用壽命。
作為新的業務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四方面的問題。因此,本文在簡要介紹和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現行狀況的基礎上,著重從財務核算角度探討節能項目資產投資額的歸集與確認、合同價款結算、成本費用的確認與收益分配等會計處理問題。
1.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簡稱epc)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
2.節能服務公司(energymanagementcompany,簡稱emco),國外也稱esco(energyservicecompany),又稱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種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作的、以贏利為目的的專業化公司。它開展的epc業務具有以下特點:商業性,風險性,多贏性以及整合性。
二、節能服務項目投資的收回。
在節能效益分享型模式下,投資的收回通常采用的'做法是:在項目合同期內,節能服務公司對與項目有關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設備、技術等)擁有所有權,并按合同約定與客戶分享項目產生的節能效益。在節能服務公司的項目資金、運行成本、所承擔的風險及合理的利潤得到補償之后(即項目合同期結束),設備的所有權一般將轉讓給客戶。客戶最終獲得高能效設備并享受節能設備在壽命期內的全部節能效益。節能效益分享型項目的投資收回具有明顯的風險高、周期長的特點。
三、國家現行有關政策。
1.對節能服務產業采取適當的稅收扶持政策,主要包括營業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減免優惠、費用稅前扣除等。
2.企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節能改造,如購建資產和接受服務能夠合理區分且單獨計量的,應當分別予以核算,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處理。如不能合理區分或雖能區分但不能單獨計量的,企業實際支付給節能服務公司的支出作為費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滿,用能單位取得相關資產作為接受捐贈處理,節能服務公司作為贈與處理。
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與租賃模式有很大的趨同性,在會計處理上可以將其認定為融資租賃或者經營租賃。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租賃的特殊表現形式,與現行準則規范的租賃業務也有不同。
2.為準確確定節能項目投資額,應結合節能項目投資回收特點,依據所簽節能合同的不同類型進行會計計量。
3.合同期內,收益的確認有兩方面:(1)按融資租賃確認,emco與用能企業比照融資租賃處理;(2)按經營租賃確認,emco按收到的節能分配收益確認為當期的收入,對節能資產視同固定資產,在合同期分攤節能資產及節能服務初始投資額。
4.用能企業對節能項目資產的管理按融資租賃模式,建議用能企業節能項目投資額應當以合同期內支付服務費(節能設備及技術服務費)價款總額的現值為基礎確定,設置“固定資產——節能項目資產”核算,合同期內計提折舊;按經營租賃模式,為了保證節能項目資產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用能企業應設置“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資產”備查簿作備查登記,以反映和監督節能資產的使用、接受和結存情況。同時,應在財務報告中披露。
五、節能效益分享型企業會計核算方法舉例。
由于節能效益分享型業務的會計核算方法不統一,實際工作中將視情況的不同而有所變化,相關的財務核算處理舉例如下。
甲企業是生產型單位,過去的年耗電約5000萬千瓦時,需付電費3500萬元(0.7元/千瓦時)。10月1日,甲企業與某emco達成“節能服務合同方案”;emco提供項目資金180萬元,用于主要節能設備采購。月底,為提供項目設計、設備選型購買、安裝調試、維修、培訓等技術服務,emco累計支出30萬元(有核算清單)。年12月底,節能工程當年完工,甲企業通過驗收,接受該節能項目資產和節能技術服務。交付使用后,確保每月節約電費15萬元(通過試運行測算獲得,假定正常運行)。emco從節電效益中獲取回報,由甲企業每年底支付(可以每年1期;也可以3個月1期或6個月1期等),其分成比例為6:4(即按節約電費,emco獲得60%,甲企業獲得40%)。節能服務合同內含利率為6%(按同期的貸款利率確認)。合同期:3年。合同期間為1月1日-12月31日。節能設備的使用壽命約10年。收取甲企業保證金30萬元,假設本例合同期內實現的節能收益用于支付節能服務費。
1.引入融資租賃的思路核算。
對于甲企業而言:引進節能資產入賬價值=2,886,840(元);未確認融資費用=3,240,000-2,886,840=353,160(元)。
對于emco而言:未實現的收益=3,240,000-2,100,000=1,140,000(元)。(具體數據見表1)。
2.計算租賃內含報酬率。
節能服務費×期數=1,080,000×3=3,240,000(元)。
因此有:
(p/a,r,3)=2,100,000/l,080,000=1.944。
(1.981-1.944)/(1.981-1.816)=(24%-r)/(24%-30%)。
r=25.33%,即,租賃內含報酬率為25.33%。
的賬務處理。
(1)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1,800,000。
——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300,000。
貸:銀行存款2,100,000。
(2)分錄如下:
借:長期應收款項——應收節能項目資產——甲企業3,240,000。
貸:在建工程——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2,100,000。
遞延收益——未實現節能項目收益1,140,000。
收到保證金30萬元賬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300,000。
貸:其他應付款——甲企業——保證金300,000。
(3)年12月底,收到節能服務費(即節能設備投資成本及收益)。
借:銀行存款1,080,000。
貸:長期應收款項——應收節能項目資產1,080,000。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節能項目收益531,930。
貸:主營業務收入——節能收益分成轉入531,930。
(注:對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取得的營業稅應稅收入,暫免征收營業稅。)。
(4)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1,080,000。
貸:長期應收款項——應收節能項目資產1,080,000。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節能項目收益393,104。
貸:主營業務收入——節能收益分成轉入393,104。
(5)2012月底收到節能服務費(即節能設備投資成本及收益)。
借:銀行存款1,080,000。
貸:長期應收款項——應收節能項目資產1,080,000。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節能項目收益214,966。
貸:主營業務收入一一節能收益分成轉入214,966。
(6)如節能項目使用費逾期未能收回,可先用保證金抵付節能項目費用中所含的投資成本。
借:其他應付款一一甲企業——保證金300,000。
貸:應收節能項目款一一應收節能項目資產——甲企業300,000。
(7)節能項目使用費逾期未能收回時,emco應停止確認節能合同費用中所含的節能服務收入,并將以前期確認的項目服務收入予以沖回,直到節能設備投資成本全部收回為止。
借:主營業務收入一一節能收益分成轉入。
貸:遞延收益一一未實現節能項目收益。
(8)2012年12月底,如果當年收益超出或低于預期,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注:對其無償轉讓給用能單位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免征增值稅)。
4.甲企業的賬務處理。
節能項目資產和節能技術服務最低付款額現值=1,080,000×2.6730=2,886,840(元);未確認融資費用=3,240,000-2,886,840=353,160(元)。(具體數據見表2)。
(1)2010年1月1日,節能項目驗收交付使用形成長期應付款項。
借:固定資產——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2,886,840。
——未確認融資費用——x項目353,160。
貸:長期應付款項——應付節能項目資產——emco3,240,000。
支付emco保證金30萬元時的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emco——保證金300,000。
貸:銀行存款300,000。
(2)2010年12月底支付節能服務費(即節能設備投資成本及收益)。
借:長期應付款項——應付節能項目資產——emco1,080,000。
貸:銀行存款1,080,000。
借:財務費用173,210。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x項目。
173,210。
按直線法計提3年折舊:每年折舊額=2,886,840/3=962,280(假設無殘值)。
借:制造費用——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962,280。
貸:累計折舊——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962,280。
(3)12月底支付節能服務費(即節能設備投資成本及收益)。
借:長期應付款項——應付節能項目資產——emco1,080,000。
貸:銀行存款1,080,000。
借:財務費用118,803。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x項目。
118,803。
借:制造費用——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962,280。
貸:累計折舊——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962,280。
(4)2012年12月底支付節能服務費(即節能設備投資成本及收益)。
借:長期應付款項——應付節能項目資產——emco1,080,000。
貸:銀行存款1,080,000。
借:財務費用61,146。
貸:未確認融資費用——x項目。
61,146。
借:制造費用——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962,000。
貸:累計折舊——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962,000。
(5)合同期滿emco移交節能項目資產,節能項目資產已提足折舊,賬面凈值為零,應轉消固定資產原值,將該項資產轉為實物管理。
借:固定資產清理2,886,840。
貸:固定資產——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2,886,840。
借:累計折舊——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2,886,840。
貸:固定資產清理2,886,840。
5.按經營租賃模式處理。
emco賬務處理如下:沿用上例(暫不考慮保證金)。
(1)提供節能項目資產及初始直接服務投入歸集。
借:在建工程——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1,800,000。
——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300,000。
貸:銀行存款2,100,000。
(2)2010年1月1日,節能項目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形成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2,100,000。
貸:在建工程——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2,100,000。
(3)2010年12月底收到節能服務費108萬元。
借:銀行存款1,080,000。
貸:主營業務收入一一節能收益分成轉入1,080,000。
年底計提折舊:
借:銷售費用——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2100000/3)700,000。
貸:累計折舊——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700,000。
(4)20、2012年會計處理同2010年。
(5)2012年節能資產移交給甲企業。
借:固定資產清理2,100,000。
貸:固定資產——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2,100,000。
借:累計折舊——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2,10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2,100,000。
甲企業的賬務處理如下:
(1)2010年1月1日,收到驗收合格的節能項目資產并投入使用,設置賬簿備查,不作會計處理。
(2)2010年12月底支付節能服務費108萬元。
借:制造費用——節能項目資產——x項目1,080,000。
貸:銀行存款1,080,000。
(3)年、2012年支付節能服務費的會計處理同2010年。
(4)2012年接受emco節能資產移交。不做賬務處理,處置時按正常固定資產處理。
六、總結。
能源管理合同期滿后,節能服務公司轉讓給用能企業的因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形成的資產,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用能企業從節能服務公司接受有關資產的計稅基礎也應按折舊或攤銷期滿的資產進行稅務處理;或者節能服務公司與用能企業辦理有關資產的權屬轉移時,用能企業已支付的資產價款,不再另行計入節能服務公司的收入。
1.與租賃的趨同性。由于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融資與融物相統一等特點,根據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第21號——租賃》規定,筆者認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與租賃模式有很大的趨同性,在會計處理上可以將其認定為融資租賃或者經營租賃。因合同能源管理雙方采取的合作方式和費用結算辦法不同,其會計處理方法也不盡相同。
2.與租賃的差異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租賃的特殊表現形式,與現行準則規范的租賃業務也有不同:(1)emc是一個以提供節能技術服務為主,而非向客戶企業出售所需先進設備(甚至節能設備)的技術服務性企業;(2)emc為客戶提供全程技術服務和設備維護。在客戶接受節能項目資產和節能技術服務后,存在一定的投資回報風險,效益分享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和不均衡性;(3)具有建設—經營—移交的過程。難點在于如何判斷節能公司是否已經把標的資產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用能公司,在此基礎上確定為是經營租賃還是融資租賃。
3.租賃方式的劃分標準。由于emc承擔了節能項目的大多數風險,因此采用何種租賃方式進行財務核算應主要從屬于emc的立場加以考慮。筆者認為可按以下標準進行劃分:(1)對投資合同期限相對較長,投資額較大,節能量相對穩定和均衡,節能的效益分享能得到保障,且用能企業信譽良好,可按融資租賃業務核算;(2)投資合同期限較短,適用于季節性生產,節能效益分配不確定或不均衡的合同能源管理業務經營模式,為體現謹慎性原則,可按經營租賃業務核算。
(二)節能項目初始投資額的歸集和確認。
為準確確定節能項目投資額,應結合節能項目投資回收特點,依據所簽節能合同的不同類型進行會計計量。節能服務公司的節能項目初始投資額包括:購買的節能設備,在建設—經營—移交的過程中,項目設計、系統改造、安裝調試所發生的初始費用支出。
(三)合同期內收益確認及用能企業的成本費用列支。
1.按融資租賃確認:emc與用能企業比照融資租賃處理。
2.按經營租賃確認:emc按收到的節能分配收益確認為當期的收入,對節能資產視同固定資產,在合同期分攤節能資產及節能服務初始投資額。合同期發生的維修服務性支出計入當期損益。用能企業按節能收益分成支出計入當期的成本費用,項目資產不視同固定資產入賬,用備查簿作備查登記。
(四)用能企業對節能項目資產的管理。
1.融資租賃模式:建議用能企業節能項目投資額應當以合同期內支付服務費(節能設備及技術服務費)價款總額的現值為基礎確定,設置“固定資產—節能項目資產”核算。合同期內計提折舊。
2.經營租賃模式:為了保證節能項目資產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用能企業應設置“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資產”備查簿作備查登記,以反映和監督節能資產的使用、接受和結存情況。同時應在財務報告中披露。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十
合同能源管理可分為節能量保證型、節能效益分享型、能源費用托管型、融資租賃型、項目證券化。
1.節能量保證型。
業主投資。
服務商向業主提供節能服務并承諾保證項目節能效益。
項目實施完畢,經雙方確認達到承諾的節能效益,用戶一次性或分次向節能服務公司支付服務費,如達不到承諾的節能效益,差額部分由節能服務公司承擔。
產權歸屬。
合同到期后。
業主。
業主。
2.節能效益分享型。
服務商投資或共同投資。
服務商對項目進行建設。
項目建設施工完成,經雙方共同確認節能量后,雙方按合同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效益。
項目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所有權無償移交給用戶,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節能效益分享型是我國政府大力支持的模式類型。
產權歸屬。
合同到期后。
服務商/服務商+業主。
業主。
服務商投資。
業主與服務商簽訂托管合同,約定能源費用,定期向服務商付費。
服務商對大樓進行節能改造和運營管理,盈虧自負。
項目合同結束后,服務商改造的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用戶使用,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產權歸屬。
合同到期后。
服務商。
業主。
4.融資租賃型。
租賃公司投資。
融資公司購買服務商的節能設備和服務,并租賃給業主使用,根據協議定期向用戶收取租賃費用。
服務商負責對用戶的能源系統進行改造,并在合同期內對節能量進行測量驗證,擔保節能效果。
項目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由融資公司無償移交給用戶使用,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產權歸屬。
合同到期后。
租賃公司。
業主。
5.項目證券化。
服務商投資。
服務商與業主簽訂分享型合同。
服務商將分享型合同出售給投資公司。
投資公司將項目證券化(如債券)出售給投資者。
服務商獲得資金后進行建設。
項目建設施工完成,經雙方共同確認節能量后,雙方按合同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效益。
服務商獲得的節能收益,按照合同約定給予投資公司,投資公司再按合同約定給各個投資人。
項目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所有權無償移交給用戶,以后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產權歸屬。
合同到期后。
投資人。
業主。
此模式與常規模式差異在于:常規模式是向銀行或投資機構進行抵押貸款、信用貸款、貿易融資,產權歸服務商所有。
而此模式是將合同進行出售,產權歸投資人所有。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十一
emc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就是為大家提供的關于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特點是什么,來看下面:
合同能源管理(簡稱“emc”)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
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
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客戶用未來的[1]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或者節能服務公司以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
鉑勝 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能源管理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企業(用戶)與節能服務公司之間簽訂,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實施。
依照具體的業務方式,可以分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承諾型合同能源管理業務、能源費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業務。
在傳統節能投資方式下,節能項目的所有風險和所有盈利都由實施節能投資的企業承擔;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業自身對節能項目進行大筆投資。
概括地說,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節能服務公司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并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
國務院辦公廳2010年4月2日轉發了發改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四部委《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
《意見》提出,將采取資金補貼、稅收、會計和金融四方面措施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發展。
《意見》同時明確,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發展壯大一批綜合性大型節能服務公司。
到2015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合同能源管理能有效地刺激企業節能減排的動力,因此在市場化運作、管理都遜色很多的工業節能和建筑節能領域,會得到很大的運用,預計2010年節能服務產業總產值有望達到800億元,同比增長36%。
根據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對于節能服務產業的估算,節能市場總規模大約4000億,未來發展空間非常巨大。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十二
推廣能源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提升能源利用率,實現節能減排和可持續性發展,國家和地方政策的支持和利于發展的市場環境是基礎,節能服務公司節能技術和水平的提高,才是最終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的關鍵。
目前,我國節能服務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領域發展過程中仍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
融資難是目前節能服務公司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運營中遇到的最大障礙。
合同能源管理尤其是能源費用托管型模式的市場機制要求節能服務公司必須擁有較強的資金實力,但由于能源費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的投入產出周期長,許多能源托管節能項目一般在投入五到十年之間才會有回報,在節能服務公司已經投入能源費用托管項目后,后續要進行投入新的項目面臨很大的資金壓力,而作為中小企業節能服務公司,又是新生的技術型企業,谷底資產、信用度相對較低,很難從銀行獲得商業貸款。
同時,國內節能行業市場和節能資金市場也存在著信息脫節,私人投資者、商業投資機構不了解節能項目的可盈利性和節能市場的潛力,對節能投資的潛在風險心存顧慮,也致使節能項目的融資十分困難。
這都導致了節能服務公司自我積累能力和業務拓展能力較弱,制約了節能產業化發展進程。
節能服務公司雖然以盈利為目的,但同時也有很大的公益性質,有利于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建設,政府應對節能公司予以多方支持,實行減免稅收等優惠政策,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規,降低節能服務公司的經營成本和風險。
為幫助節能服務公司解決融資難題,需完善節能融資服務機制。
發揮財政獎勵資金的引導作用,面向資本市場,組織開展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推介。
推動設立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基金,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融資、用戶誠信風險擔保、項目保險擔保等金融支持。
推進金融機構運用節能收益權質押、能效融資、節能貸等新型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靈活多樣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支持中介咨詢機構為銀行等金融機構提供專業評估服務等。
2、部分節能服務公司缺乏核心競爭力。
我國自成立示范性節能服務公司以來,相繼成立了許多節能服務企業。
但由于我國節能服務產業尚處于起步階段,現階段節能行業的準入門檻較低,導致節能服務公司良莠不齊,很多公司并不具有相應的技術水平實力和競爭力。
有些公司規模偏小,人員綜合素質不強,內部管理不規范,產品技術含量低,深入、持續的研發能力不強;有些公司沒有自主產品,缺乏核心競爭技術,開拓市場更多地依靠關系和各自的客戶資源條件;有些公司則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經過短暫的“輝煌”之后,所擁有的技術漸漸過時,后續研發跟不上,公司也因此隨之難以運行下去。
我國的節能公司在成立之初就存在著專業性不強的缺陷。
節能公司給企業提供的往往不是自己研發的專利技術,而是采用一些社會上集散的技術。
一些節能服務公司由于節能技術不成熟或是因為對節能技術缺乏了解,使得用能企業對節能項目是否能達到預期效果以及是否會影響企業正常運作產生擔心。
事實上,節能服務公司提供的節能效果數據,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基于理論測算得到的,但在具體的工況上實施和運行的時候,節能效果未必顯著。
同時,有的企業在專業性程度不高的節能服務公司的宣傳下購買節能產品和實施節能項目后,如果沒有收到預期效果,則會在整個行業甚至在社會上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發展產生諸多負面影響。
這也是目前我國在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的過程中普遍存在和亟待解決的一個問題。
為解決這一問題,應盡快建立起針對節能服務企業的評價體系。
對于申請加入節能服務行業的企業應從技術水平、融資能力、規模大小等方面進行嚴格的資質審查,提高節能服務產業的進入門檻;對于運作中的節能服務企業應建立起信用檔案,對這些企業已承擔節能項目的.實施水平與效果、盈利能力和還貸能力等要進行實時的跟蹤調查,對于節能項目實施效果不佳、技術水平落后、盈利能力差、按期還款水平低的企業要通報整改,多次整改仍沒有改善者,應吊銷其營運資格。
另外,節能技術應用專業人才的匱乏也是節能服務公司發展面臨的一個問題,節能服務的涵蓋面很廣,涉及建筑、設備、經濟、融資、法律、營銷、管理等多方面,由于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國的推廣時間較短,目前還缺乏一只具備嚴謹性的、技術型的、管理型的、服務型的專業人才隊伍。
合同能源管理等節能服務與我國現行制度仍然存在著一些矛盾,比如說與財務制度、稅收制度之間的矛盾。
政府機關、公共建筑等是節能服務的重點領域,而這些單位的財務管理制度對節能項目的進入卻有著政策壁壘,不利于節能服務項目推廣。
例如,一家工廠類企業生產用鍋爐每年消耗標準煤10萬噸,引入節能服務煤耗可以降至6萬噸,但是根據政府部門實報實銷的財務制度,無法將省下來的采購4萬噸煤的資金作為節能效益拿出來與節能服務公司分享。
由此不僅導致節能服務公司的投資無法回收,而且這些耗能單位也缺少引入合同能源管理等節能服務的積極性。
同時,現行稅收制度還導致節能服務公司納稅負擔過重。
據了解,基于市場運作的節能服務公司在為客戶提供服務時,其中也包括通過面向全社會采購,為客戶選擇節能設備。
然而稅務部門通常把節能服務公司視為一般的節能設備銷售商,認為它是通過轉賣節能設備從中獲利,因此把節能服務合同看成設備購銷合同。
由此,稅務部門就把節能服務費視同一般節能設備銷售商的加價,納入增值稅的規范,也就是說,把本應該是服務稅的部分變成了增值稅,導致節能服務公司稅負較重。
為解決節能服務中的這一矛盾,需落實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規范節能服務公司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財務運作,完善相關會計制度。
加強對地方各級稅務機關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宣貫,貫徹落實國家對合同能源管理的稅收優惠政策,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十三
emco(節能服務公司)一般向客戶提供的節能服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能源審計。
emco(節能服務公司)針對客戶的具體情況,測定客戶當前用能量和用能效率,提出節能潛力所在,并對各種可供選擇的節能措施的節能量進行預測。
2、節能改造方案設計。
根據能源審計的結果,emco(節能服務公司)根據客戶的能源系統現狀提出如何利用成熟的節能技術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成本的方案和建議。
如果客戶有意向接受emco(節能服務公司)提出的方案和建議,emco(節能服務公司)就可以為客戶進行項目設計。
3、施工設計。
在合同簽訂后,一般由emco(節能服務公司)組織對節能項目進行施工設計,對項目管理、工程時間、資源配置、預算、設備和材料的進出協調等進行詳細的規劃,確保工程順利實施并按期完成。
4、節能項目融資。
emco(節能服務公司)向客戶的節能項目投資或提供融資服務,emco(節能服務公司)可能的融資渠道有:emco(節能服務公司)自有資金、銀行商業貸款、從設備供應商處爭取到的最大可能的分期支付以及其它政策性的資助。
當emco(節能服務公司)采用通過銀行貸款方式為節能項目融資時,emco(節能服務公司)可利用自身信用獲得商業貸款,也可利用政府相關部門的政策性擔保資金為項目融資提供幫助。
5、原材料和設備采購。
emco(節能服務公司)根據項目設計的要求負責原材料和設備的采購,所需費用由emco(節能服務公司)籌措。
6、施工、安裝和調試。
根據合同,由emco(節能服務公司)負責組織項目的施工、安裝和調試。
通常,由emco(節能服務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有資質的施工單位來進行。
由于通常施工是在客戶正常運轉的設備或生產線上進行,因此,施工必須盡可能不干擾客戶的運營,而客戶也應為施工提供必要的條件和方便。
7、運行、保養和維護。
設備的運行效果將會影響預期的節能量,因此,emco(節能服務公司)應對改造系統的運行管理和操作人員進行培訓,以保證達到預期的節能效果。
此外,emco(節能服務公司)還要負責組織安排好改造系統的管理、維護和檢修。
8、節能量監測及效益保證。
emco(節能服務公司)與客戶共同監測和確認節能項目在合同期內的節能效果,以確認合同中確定的節能效果是否達到。
另外,emco(節能服務公司)和客戶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協商確定節能量”的方式來確定節能效果,這樣可以大大簡化監測和確認工作。
9、emco(節能服務公司)收回節能項目投資和利潤。
對于節能效益分享項目,在項目合同期內,emco(節能服務公司)對與項目有關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設備、技術等)擁有所有權,并與客戶分享項目產生的節能效益。
在emco(節能服務公司)的項目資金、運行成本、所承擔的風險及合理的利潤得到補償之后(即項目合同期結束),設備的所有權一般轉讓給客戶。
客戶最終就獲得高能效設備和節約能源的成本,并享受emco(節能服務公司)所留下的全部節能效益。
對于節能效益承諾項目,客戶將按照約定的進度支付節能項目費用,通常為一次性支付。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十四
1)用能單位不需要承擔節能項目實施的資金、技術風險,并在項目實施降低用能成本的同時,獲得實施節能帶來的收益和獲取esco提供的設備。
2)節能效率高,emc項目的節能率一般在5%-40%,甚至可超過50%。
3)改善客戶現金流,客戶借助esco實施節能服務,可以改善現金流量,把有限的資金投資在其他更優先的投資領域。
4)使客戶管理更科學,客戶借助emc實施節能服務,可以獲得專業節能資訊和能源管理經驗,提升管理人員素質,促進內部管理科學化。
5)提升客戶競爭力,客戶實施節能改進后,減少了用能成本支出,提高了產品競爭力。
同時還因為節約了能源,改善了環境品質,建立了綠色企業形象,從而增強市場競爭優勢。
6)節能更專業,由于esco是全面負責能源管理的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所以能夠比一般技術機構提供更專業、更系統的節能技術和解決方案。
7)節能有保證,esco可向用戶承諾節能量,保證客戶可以在項目實施后即刻實現能源利用成本下降。
8)投資回收短,emc項目投資額較大,但投資回收期短。
從已經實施的項目來看,投資回收期平均為1~3年。
9)市場機制及雙贏結果,esco為客戶承擔了節能項目的風險,在客戶見到節能效益后,才與客戶一起分享節能成果,而取得雙贏的效果。
1)補貼力度大。
按照中央財政每噸煤補貼240元,地方財政補貼60元的.標準。
補貼力度相當于標準煤煤價(960元)的30%,補貼力度大。
2)補貼范圍廣。
按照要求,工業節能在500噸-10000噸/年既可以獲得補貼,而其他節能形式下線可以放寬到100噸/年,補貼范圍非常廣。
而且,從行業來看,用于支持節能服務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業、建筑、交通等領域以及公共機構實行節能改造。
3)直接補貼節能效果。
按照要求,將直接補貼節能量,而非設備采購量,和節能效果直接掛鉤,這種節能補貼的優點是樣子工程、形象工程無法遁形,真正的有效益的節能項目才受益,鼓勵行業健康發展。
4)補貼節能服務領域。
由于補貼的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撬棒,補貼直接落實到節能服務公司,對大力拓展節能服務公司的市場認知度和盈利能力至關重要。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十五
服務商投資或共同投資。
服務商對項目進行建設。
項目建設施工完成,經雙方共同確認節能量后,雙方按合同約定比例分享節能效益。
項目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所有權無償移交給用戶,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用戶。
節能效益分享型是我國政府大力支持的模式類型。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十六
“廣東綠色產業投資基金”為積極落實國家及廣東省政府的相關節能減排政策,推動節能減排,發展低碳經濟,振興廣東led等節能產業,在廣東省政府、科技廳,廣東綠色產業投資基金牽頭下成立廣東綠色產業投資基金emc聯盟。
emc聯盟是由廣東綠色產業投資基金聯合在中國境內注冊的節能設備制造商(led路燈工廠等)、節能設備原材料供應商(led路燈芯片廠、電源廠等)、金融機構(銀行、擔保、租賃、保險、信托等)、檢測機構、施工工程公司、工程設計公司、招標公司、律師事務所、能源合同管理服務公司(emc公司)等相關企事業單位。
emc聯盟成員將享受聯盟為其帶來的各種權利,生產企業可獲得銀行的資金支持,各行業的符合基金條件的優秀企業可獲得基金扶持上市,也將有機會獲得基金在廣東省投資的250億元led路燈改造合同和其他省份的綠色照明產業合同以及合同帶來的其他項目附加價值。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十七
此種模式是在項目合同期內,esco公司向企業承諾某一比例的節能量,用于支付工程成本,而達不到承諾的節能量的部分,由esco公司自己負擔;超出承諾節能量的部分雙方分享,直到esco公司收回全部節能項目投資后,項目合同結束,先進高效的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企業使用,企業享有以后產生的全部節能收益。
該模式適用于誠信度較高、節能意識一般的企業。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十八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分類,結合國內外合同能源管理的實踐,可以把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劃分為以下5種基本類型:
(1)節能量保證支付型。
此種模式是在項目合同期內,esco公司向企業承諾某一比例的節能量,用于支付工程成本,而達不到承諾的節能量的部分,由esco公司自己負擔;超出承諾節能量的部分雙方分享,直到esco公司收回全部節能項目投資后,項目合同結束,先進高效的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企業使用,企業享有以后產生的全部節能收益。
該模式適用于誠信度較高、節能意識一般的企業。
(2)節能效益分享型。
此種模式是在節能改造項目合同期內,由esco公司與企業雙方共同確認節能效率之后,雙方按比例來分享節能效益。
例如,在5年項目合同期內,客戶和emco雙方分別分享節能效益的20%和80%,emco必須確保在項目合同期內收回其項目成本以及利潤。
此外,在合同期內雙方分享節能效益的比例可以變化。
例如,在合同期的頭2年里,emco分享100%的節能效益,合同期的后3年里客戶和emco雙方各分享50%的節能效益。
項目合同結束后,先進高效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企業使用,企業享有以后產生的全部節能收益。
這種模式其實是第一種模式的演進模式,制約這種模式發展最重要的`是誠信問題,這也是該模式發展的最大障礙。
該模式適用于誠信度很高的企業。
(3)能源費用托管型。
此種模式是指由esco公司負責改造企業的高耗能設備,并管理其新建的用能設備。
emco公司向客戶提供能源系統管理和改造服務,承包能源費用和運行費用;承諾為客戶實施節能改造并規定節能效果;雙方的經濟利益來自于提高能源管理水平和節能改造產生的節能效益;合同規定能源管理和改造服務標準及其檢測和確認方法。
如果emco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服務標準和節能效果,應賠償客戶的相應損失。
項目合同結束后,先進高效節能設備無償移交給企業使用,以后所產生的節能收益全歸企業享有。
該模式適用于誠信度較低、沒有節能意識的企業,一般不采用。
(4)改造工程施工型。
企業委托esco公司做能源審計,節能整體方案設計、節能改造工程施工,按普通工程施工的方式,支付工程前的預付款、工程中的進度款和工程后的竣工款。
該模式適用于節能意識很強、懂得節能技術與節能效益的企業。
運用該模式運作的esco節能公司的效益是最低的,因為合同規定不能分享項目節能的巨大效益。
這種模式的風險重要在實施節能工程改造的企業,因此對節能服務公司的要求非常高。
市場上往往有一些企業在某一項節能技術上有優勢,但其他的配套技術不能滿足用戶需求。
因此,這種模式目前采用還不多,但隨著市場競爭的發展,節能服務企業最終會采取這種模式進行全方位服務。
此種模式是指企業委托esco公司進行能源規劃,給予整體節能方案設計、節能改造工程施工和節能設備安裝調試。
esco公司不僅提供節能改造業務,還提供能源管理業務。
在節能設備運行期內,esco通過能源管理服務獲取合理的利益,而企業所獲得的收益為:因先進節能設備能耗降低而降低的成本和費用。
對許多經營者而言,能源及其管理不是企業核心能力的一個部分,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的方式是低效率、高成本的方式。
通過使用esco公司提供的專業服務,實現企業能源管理的外包,將有助于企業聚焦到核心業務和核心競爭能力的提升方面。
能源管理的服務模式有兩種形態:能源費用比例承包方式和用能設備分類收費方式。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十九
合同能源管理(簡稱“emc”)是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其實質就是以減少的能源費用來支付節能項目全部成本的節能業務方式。這種節能投資方式允許客戶用未來的節能收益為工廠和設備升級,以降低目前的運行成本;或者節能服務公司以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
emc——energymanagementcompany;國外也稱esco——energyservicecompany,又稱能源管理公司,房屋租賃合同范本是一種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機制運作的、以贏利為目的的專業化公司。emc與愿意進行節能改造的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向客戶提供能源審計、可行性研究、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和材料采購、工程施工、人員培訓、節能量監測、改造系統的運行、維護和管理等服務,并通過與客戶分享項目實施后產生的節能效益、或承諾節能項目的節能效益、或承包整體能源費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節能服務,并獲得利潤,滾動發展。
emc是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化節能服務企業,按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為客戶實施節能項目,項目的節能效益占項目總效益的一半以上。
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保證實現承諾的節能量;從分享項目的部分節能效益收回投資并獲取利潤。
在合同期內,改造設備為emc所有,二手房買賣合同emc分享的效益足額到帳。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和全部節能效益移交給客戶。
伴隨著人類生產力的高度發展,能源消耗的日益增加,由此帶來的地區環境和全球環境急劇變化,其中,由溫室效應引起的全球氣候變暖成為國際社會關注的熱點。溫室氣體的排放主要來源于人類大量的迅速增長的礦物能源——煤、石油、天然氣的消耗。各國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如何節約和充分利用能源成為首先加以考慮的問題。作為高耗能企業,能源成本已經占到企業總成本相當大的比重,如何降低能耗費用,如何開源節流,勞動合同范本也已成為各個企業積極探索的問題之一。
上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一種基于市場的、全新的節能項目投資機制“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簡稱epc)在市場經濟國家中逐步發展起來,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這種節能項目投資新機制運作的專業化的“節能服務公司”(在國外簡稱esco,在國內簡稱emco)的發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國、加拿大,esco已發展成為新興的節能產業。
1997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登陸中國。相關部門同世界銀行、全球環境基金共同開發和實施了“世行/全球環境基金中國節能促進項目”,在北京、遼寧、山東成立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運行幾年來,裝修合同3個示范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項目的內部收益率都在30%以上。項目一期示范的節能新機制獲得很好的效果,即以盈利為目的的3家示范emco運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運作節能技改項目很受用能企業的歡迎;所實施的節能技改項目99%以上成功,獲得了較大的節能效果、溫室氣體co2減排效果和其它環境效益。鑒于此,國家發改委與世界銀行共同決定啟動項目二期。20xx年11月13日,項目二期正式啟動。在中國投資擔保有限公司設立世行項目部為中小企業解決貸款擔保的難題,并專門成立了一個推動節能服務產業發展,促進節能服務公司成長的行業協會——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
能源管理合同在實施節能項目的企業(用戶)與節能服務公司之間簽訂,租賃合同它有助于推動節能項目的實施。依照具體的業務方式,可以分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業務、承諾型合同能源管理業務、能源費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業務。在傳統節能投資方式下,節能項目的所有風險和所有盈利都由實施節能投資的企業承擔;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業自身對節能項目進行大筆投資。
概括地說,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節能服務公司通過與客戶簽訂節能服務合同,為客戶提供包括:能源審計、項目設計、項目融資、設備采購、工程施工、設備安裝調試、人員培訓、節能量確認和保證等一整套的節能服務,租房合同并從客戶進行節能改造后獲得的節能效益中收回投資和取得利潤的一種商業運作模式。
1、能耗企業不用資金投入,即可完成節能技術改造;
2、節能工程施工完畢,就可分享項目的部分節能效益;
3、在合同期內,能耗企業的客戶支付全部來自項目效益,現金流始終為正值;
4、合同結束后,節能設備和全部節能效益歸能耗企業;
5、emc為能耗企業承擔技術風險以及一定的經濟風險。
6、emc幫助克服節能項目經濟效益不明顯,勞動合同占用企業太多精力的擔心和疑慮。
國務院辦公廳20xx年4月2日轉發了發改委、財政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四部委《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意見》。《意見》提出,將采取資金補貼、稅收、會計和金融四方面措施推動合同能源管理發展。《意見》同時明確,到20xx年,勞動合同范本扶持培育一批專業化節能服務公司,發展壯大一批綜合性大型節能服務公司。到20xx年,建立比較完善的節能服務體系,使合同能源管理成為用能單位實施節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
合同能源管理能有效地刺激企業節能減排的動力,因此在市場化運作、管理都遜色很多的工業節能和建筑節能領域,會得到很大的運用,預計20xx年節能服務產業總產值有望達到800億元,同比增長36%。根據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emca)對于節能服務產業的估算,節能市場總規模大約4000億,未來發展空間非常巨大。
上海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實用20篇)篇二十
合同能源管理作為一種新型的市場化節能機制,在上海得到充分的演繹。
4月20日上午,“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未來收益權質押百億綠色融資銀企對接活動”在上海能效中心舉行,這是國內首次把合同能源管理未來收益進行質押融資的創新模式。
上海市副市長周波、政府副秘書長徐逸波出席本次公益性活動。
記者在對接活動現場上看到,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與13家銀行簽署百億授信合作備忘錄,10家銀行與節能服務公司簽訂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貸款協議;上海銀行與國際金融公司(icf)進行了“能效信貸簽約”。
“上海市節能服務業協會”以及“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信用評價和融資服務平臺”同時掛牌成立。
據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相關負責同志介紹,合同能源管理是發達國家普遍推行的、運用市場手段促進節能的服務機制。
上海自引進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以來,積極借鑒國際先進經驗,結合上海特點,通過“引進、探索、扶植、培育”,節能服務產業迅速發展。
目前已有備案的節能服務公司285家,累計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1300余個,節能超過60萬噸標煤,實現產值60億元。
據了解,我國自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機制以來,普遍遇到“叫好不叫座”的現象,其根源在于仍然面臨著“融資困難、項目難找、信用評價體系不健全”等三大瓶頸障礙。
這次活動對于突破產業發展障礙具有深遠意義。
經過各相關單位積極協調,中國銀行上海分行、浦發銀行等13家銀行根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特點,鄭重承諾在“十二五”期間以未來收益權質押形式,為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總額130億元綠色信貸。
12家銀行還分別推出10項創新融資模式和金融產品。
未來受益權質押間接實現了節能服務企業的信用增級,為企業獲得貸款提供了便捷通道。
目前,已有上海安悅節能技術有限公司等10家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獲得了浦發銀行等10家銀行合計2.375億元的融資。
首次在國內推出“節能服務項目超市”。
上海22個工業集團、16個區縣積極響應,為這次活動提供了超過200個潛在節能項目。
讓上海已備案的節能服務公司、第三方審核機構、節能裝備產品制造商參加項目對接活動,與用能單位現場洽談,推動節能項目落地。
今后,還將搭建常態化項目對接平臺,持續推動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
首次在國內節能領域建立合同能源管理各方信用評價體系。
在為上海節能服務公司單方建立試點信用報告的基礎上,進一步建立備案節能服務公司、用能單位、金融機構、第三方審核機構信用報告,為上海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提供全面和全程的信用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