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作總結是對自己工作業績的一種自我激勵和肯定,也是對未來工作的規劃和展望。下面是一些關于月工作總結的范文,供大家參考,希望能為大家提供一些寫作思路。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一
根據《xx銀保監分局關于開展2021年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情況自查督查的通知》要求,我行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開展此次自查工作,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進行了梳理,現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我行在各級監管機構的監管指導下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暢通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加強內外部溝通協調,切實履行金融機構主體責任,營造消費者保護的良好氛圍。
1、制度建設。
我行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逐步建立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機制,梳理了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流程,制定了《客戶投訴管理辦法》及《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辦法》。
2、機制運行。
為保證我行消費投訴制度機制有效運行,我行明確了全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牽頭部門為綜合辦公室,指定綜合辦公室成員負責具體經辦并組織實施;全行客戶投訴的指導、協調、督促等工作由辦公室負責,處理及協調好消保投訴等事宜,為全行消費投訴制度機制的有效運行提供有力保證。
我行董事會下設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委員會,委員會主任xxx,成員xxx、xxx,明確了董事會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最終責任。
1、我行始終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滲透到各項具體的業務中,金融消費者教育及權益保護知識教育,提升金融消費者識別、抵御金融風險能力。讓客戶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時,要“自擔風險”。引導客戶進行風險自評,讓客戶學會根據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和相關產品的風險特征,選擇適當的金融產品,提升金融風險抵御能力;出現“風險越位”情形時,積極采取限制措施并提醒客戶,幫助客戶做出正確的金融決策。
2、我行不存在挪用侵占客戶資金的行為,不存在代客戶辦理相關業務等違規行為。在客戶接受我行金融服務或選擇金融產品時,我行會對客戶接受的金融服務、選擇的金融產品進行如實告知,讓客戶自主選擇金融服務、金融產品,不存在捆綁銷售行為。
3、我行機構設施完善,計算機網絡平臺硬件設備使用合理,軟件設置規范,設備運行狀況良好,未發生因機構設施、計算機網絡平臺等出現故障或其他風險而導致客戶財產及相關權益受到侵害的情形。
4、向金融消費者提供服務或銷售產品時,會全面、完整的提供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對復雜產品、關鍵條款或者交易條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向消費者說明、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風險提示,并按照監管要求留存相關資料。
5、在對金融產品營銷推介過程中,對產品的服務和性質、主要風險、收費標準、金融產品表現情況以及其他影響產品預期收益的重要信息等的介紹真實、全面,不誤導、夸大產品收益,或者掩蓋產品風險信息、虛假宣傳等。
6、我行在自行催收過程中未采取違反法律法規、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方式向金融消費者進行催收,或者損害金融消費者或者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7、我行建立了金融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機制,客戶在接受我行的金融服務時,我行遵循為客戶保密的原則,對網銀、征信、賬戶管理等系統進行設置訪問權限、增加身份識別功能等措施保護客戶個人金融信息,不存在泄露、非法使用或非法對外提供個人金融信息的情形;在向有權機關提供個人金融信息時,會核實相關文件,并登記查詢人員身份證件等,保護金融消費者財產不受侵害。
8、我行柜員在辦理業務時對手續費的收取均能按照上級制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并對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對客戶做了提示,不存在無合法依據收取費用或收取費用未提前告知的情形。
我行嚴格貫徹落實上級銀行及監管部門各項規章制度,從未發生過侵犯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大事件。
我行在營業部大廳醒目位置公示投訴電話、擺放客戶意見簿,公布張貼價目表,向客戶公示各類業務的最新收費標準,公開透明,充分保護客戶的知情權。
我行目前還未開通官方網站,但會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公布來電、來訪等投訴渠道方式等,并對客戶投訴的處理流程進行了明確規定,建立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臺賬,時刻跟蹤處理結果并接受金融消費者的監督。同時在我行產品或服務合約中,也會提供本行投訴電話、通訊地址等信息。
我行自xx年30月20日開業運營以來,尚未發生客戶投訴事件。但我行會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報告本行消費投訴處理工作相關制度、消費投訴管理工作責任人名單,以及上述事項的變動情況。
我行高度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借助各種業務宣傳渠道,組織開展多次關于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活動:
1、集中宣傳。
20xx年,我行組織并開展了3.15“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金融知識送下鄉”、“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月”、“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跨境賭博宣傳月”、“金融知識普及月金融知識進萬家爭做理性投資者爭做金融好網名”、“金融標準為民利企”等宣傳活動,累計活動時長約40天,共受理咨詢答疑800余人次,發放宣傳資料2000余份。重點圍繞安全用卡、客戶維權、防范金融詐騙和非法集資等金融安全知識,幫助社會民眾增強辨假防騙能力,收到良好效果。
2、線上宣傳。
發揮網絡和自媒體的陣地輻射作用,充分利用線上渠道宣傳。2021年,我行利用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多篇關于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推文,如“金融消費者八大權益你知道幾條?”、“老年人如何防范金融詐騙?”、“提高防范意識,謹防電信詐騙!”、“看清非法集資真面目,提高警惕防入坑”、“防范電信網絡詐騙,打擊治理跨境賭博”、“反假幣宣傳,我們在行動”等,總計閱讀量為1200人次。在普及金融知識的同時,幫助金融消費者增強金融風險防范意識,進一步擴大了宣傳影響,有效提升了金融知識的普及,使廣大金融消費者能夠充分運用自身所了解的金融知識維護合法權益,營造濃厚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氛圍。
通過本次自查,發現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存在一些問題。如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系統不夠完善、部分員工金融消費權益知識學習程度不夠等。由于我行目前開展的業務還比較單一,相對應的消費者權益保護系統也不夠完善,隨著以后業務的不斷擴展,金融產品及金融服務的不斷創新,也會帶來更多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問題。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行會進一步加大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培訓力度,提高員工對金融消費保護工作的認識;同時加大科技投入,不斷完善消費投訴處理信息系統,以便更好的服務金融消費者,提升客戶滿意度。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二
行領導重視,精心籌備做好“3·15”征信宣傳活動的準備工作,于3月12日召開了轄內金融機構動員大會,并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3·15”征信宣傳活動方案》。根據市中心支行的活動安排,統一組織、統一要求、統一部署,成立了宣傳活動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落實宣傳活動的各項工作,促進了宣傳活動有計劃、有步驟的開展起來。
此次宣傳,全面貫徹落實《征信業管理條例》,促進征信業規范健康發展。我行要求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充分發揮營業網點優勢,指定“3·15”宣傳地點,按照統一要求在營業網點門前設立咨詢臺,散發宣傳材料,并在營業網點門前懸掛宣傳橫幅,利用“led電子顯示屏”循環播放宣傳內容,增強宣傳效果。我行與農行、工行、聯社、農發行、龍江銀行一起,開展了進工廠、進社區、進農村、農貿市場等宣傳,并在中心廣場設立了征信宣傳咨詢臺,向前來咨詢的群眾答疑解惑,散發了“征信業管理條例”、“珍愛信用記錄,享受幸福人生”等宣傳材料20xx多份。
針對農村新型農業產業、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利用農村的金融機構,走進鄉村開展征信知識教育活動;針對一批加工廠組織一線工人學習《征信業管理條例》在農村和工廠進行了普及征信知識。
我行充分利用報紙、交通廣播進行媒體宣傳,并由“農發行、農行、信用社和郵儲銀行”業務人員做客“行風熱線”對老百姓提出的問題進行一一解答,使老百姓更直接地了解征信知識,進一步普及《征信業管理條例》,增強了宣傳效果,擴大了宣傳覆蓋面,營造了學《條例》、“講誠信、守信用”的'良好社會氛圍。
通過普及《征信業管理條例》相關知識,使更多的群眾關注自己的信用記錄,自覺維護自身在征信領域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提高公眾信用意識;使征信工作人員提高窗口服務和依法履職的能力;促進轄內金融機構更加自覺地按照《條例》開展征信業務。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三
根據xx銀監分局《關于開展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情況調研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行按照調查問卷內容進行了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金融消費者就是購買金融商品和接受金融服務者的統稱或泛指。小微法人、三農客戶等弱勢群體應納入保護范圍。
(二)金融消費者與普通消費者所受保護權利的異同及原因。
1、金融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的金融產品或者接受的金融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金融消費者有權根據金融產品或者金融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金融產品的價格標準和依據、計息罰息政策、運作方式、風險程度,或者金融服務的項目、內容、收費標準和依據等信息。金融消費者有權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出售金融產品或者提供金融服務的合同條款進行解釋說明。
2、金融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產品或者金融服務的權利。
3、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務時,有獲得機會均等、自愿交易、收費合理等公平交易的權利。
4、金融消費者享有個人隱私和消費信息受保護的權利。金融消費者在購買金融產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務時,其身份信息、財產信息、賬戶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衍生信息等與金融消費者個人及其家庭密切相關的信息受法律保護。
5、金融消費者有權檢舉、控告銀行業金融機構損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對人民銀行定襄縣支行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今年9月,市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領導小組正式成立,我行將按照要求,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工作職責,積極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行相應職責。構筑健全的投訴處理機制、流程和崗位責任制,及時妥善解決客戶投訴事項,積極預防合規風險和聲譽風險;設立投訴處理部門,負責指導、協調、處理客戶投訴事項,相關人員充分了解法規規章和監管要求,熟悉產品、服務和流程;強化網點現場處理投訴的能力,規范營業網點現場投訴處理程序,明確投訴處理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嚴格執行首問負責制,有效提升現場投訴處理能力;加強投訴渠道建設,在各營業網點和官方網站的醒目位臵公布電話、網絡、信函等投訴處理渠道。
(二)依法受理金融消費者的申訴;指導金融消費者依法維權;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情況進行評價;對損害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披露;加強金融知識的普及宣傳。
(一)目前我行的投訴信息受理、處理、統計、分析工作由我行人事部門負責,由專門人員對投訴信息進行登記和處理,并進行定期統計分析。
(二)尚未納入分支機構、各部門及員工個人的績效考核。
(一)客戶投訴渠道:電話投訴、意見簿(箱)投訴、
網絡投訴、上門投訴、信件投訴、媒體投訴和政府部門轉來投訴等。不同渠道受理標準一致。客戶投訴按照業務類別實行“對口處理、分工負責”的管理體制,執行首問責任制、誰的客戶誰負責、公開透明、及時規范、信息保密、資料保存完整的原則。對于消費者的重復投訴,應認真分析客戶再次投訴的原因,組織有關人員對投訴情況再次核實,在處理過程中進行跟綜。客戶服務熱線和投訴電話的設臵不統一。客服熱線受理的客戶投訴,接到客戶投訴后,要認真對投訴情況進行登記,根據情況及時轉至服務監督電話。
服務監督電話受理的客戶投訴:
1.投訴登記。接到客戶投訴或相關部門轉接的投訴,要做好相關記錄。
2.投訴調查。根據客戶投訴的情況進行調查,酌情轉至營業網點或自行處理,重大問題報投訴管理領導小組。
3.投訴處理。根據客戶投訴調查情況,提出對相關問題的處理意見,并將調查和處理結果及時向客戶反饋,力求客戶滿意。對有效投訴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報投訴管理領導小組。對重大的投訴問題及時向監管機構報告。
4.投訴反饋。屬總行協調解決的客戶投訴,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協調,指定主辦單位及協辦單位解決,并將處理結果回復客戶,對暫時不能解決的投訴要明確給出承諾解決時限,處理后及時回復客戶。
5.投訴總結。幫助被投訴的單位和個人認真總結,有必要全行通報、吸取教訓的要及時通報;有改進服務和管理價值的,要及時向相關業務部門反饋,進一步修訂完善我行服務和管理制度。
處理客戶投訴的時限從接到客戶投訴到回復客戶(含回復轉來部門):一般投訴(工作失誤、服務態度、內部管理)當日完成,復雜投訴(服務產品、服務渠道、違規操作)三個工作日內完成。被投訴單位接到《客戶投訴處理單》后,立即由相關負責人(非當事人)進行溝通處理。在規定時限內處理不完的,要向投訴受理部門報告原因同時應向客戶作出說明。
(二)客戶投訴處理程序。
營業網點直接受理的客戶投訴。
1.投訴登記。營業網點接到客戶的現場投訴后,要耐心聽取客戶投訴,對投訴情況進行詳細登記,積極做出正面解釋,不要與客戶爭論,避免矛盾激化產生不良影響。同時應把客戶請離業務區,盡可能減少負面影響,網點負責人要主動出面調解(網點負責人不在場的情況下,可由會計主管或大堂經理出面調解),進行個別處理;若超出處理權限,應及時轉交給總行人力資源部處理。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四
我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在監管部門與上級行的指導下,認真執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有關精神及要求,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保障消費者各項權益,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建設,強化經營行為管理,加強投訴監督管理,努力提升我行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水平。
一是為進一步優化、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委員會運行機制,我行制定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委員會工作規則》,就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委員會組織機構、工作職責等做了進一步明確。同時,為了更好地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按季定期召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委員會,會議主要對監管、上級行下發的文件、制度、本季度投訴及處理情況等進行通報、學習、討論,并就近期工作重點及下一步工作計劃做出安排等,充分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領導機構平臺,強化對全行消保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以及具體問題的解決處理,切實發揮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組織的核心引領作用。二是為有效落實監管單位及上級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求,扎實推進全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管理,我行制定并下發了《年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點》、《年金融知識宣傳普及工作計劃》,對全年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進行了詳細的安排部署。三是為了加強網點銷售合規管理,規范自有及代銷產品銷售行為,市分行及時轉發了《代銷與理財業務錄音錄像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年版)》、《代理保險業務銷售誤導引發客戶投訴專項治實施細則(年版)》、《理財類業務產品銷售實施細則(年版)》,進一步有效防范和治理了網點人員誤導銷售、私售“飛單”等市場亂象。四是為進一步有效應對各類輿情突發事件,全面完善風險管理體系,更好地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上級行文件精神,結合我行實際,下發及轉發了《輿情處置應急預案》、《征信信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年版)》、《消費者權益保護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年版)》等各類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為開展好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一是強化全行服務價格管理,規范服務收費行為。年我行就服務價格管理制度執行、收費行為規范、價格信息披露等方面重點開展了自查整改工作,切實維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二是強化產品信息公示,規范個人類產品信息查詢平臺管理。我行對所有在售及存續的個人類產品信息進行了公示,防范誤導銷售,同時制定下發了《個人類產品信息查詢平臺管理辦法(年版)》,對各級機構職責進行了明確分工及對產品信息進行了規范,進一步推動了我行各類業務合法合規,健康持續開展。三是強化日常監督檢查管理,提升全行金融服務水平。我行不僅在每半年的網點常規檢查中對網點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開展及落實情況進行重點檢查外,還結合“市場亂象整治工作”開展了年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專項檢查工作,對網點是否存在夸大或者片面宣傳保險產品利益、營業廳內擺放不合規宣傳材料、為未簽約保險公司代理業務、保險公司人員駐點銷售行為、夸大或者片面宣傳理財產品等現象、是否按要求積極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網點是否公布投訴電話及投訴流程等相關情況進行了重點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按照“立行立改”的原則進行了整改,進一步提升了我行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四是強化消保培訓學習,提升各級管理人員工作水平。年我行緊緊圍繞監管部門及上級行對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有關要求,結合自身實際,不斷強化人員培訓,努力提高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能力,進一步適應監管需要,我行于10月份組織轄內各級消保管理人員進行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培訓。解讀了我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管理委員會工作規則、年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要點及監管部門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指標等。通過學習,使我行消保管理人員更進一步的了解了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有關政策、程序和相關工作要求以及工作重點。
為進一步完善轄內消費者投訴處理機制,推動我行落實消保工作主體責任,切實維護好消費者合法權益。一是市分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委員會負責統一組織和領導全行客戶投訴管理工作。對客戶投訴處理工作采取“統一管理、分級處理、專人負責、逐級上報”的管理模式,建立來電、來函、來訪等多種形式,對客戶投訴的處理流程進行了明確規定,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客戶投訴進行化解,并建立完善的救濟保護機制,能夠及時的對客戶投訴糾紛辦理回復,辦理期限內不能辦理完畢的,主動向客戶解釋,明確告知處理期限和辦理情況,積極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二是為了解客戶對我行服務評價的情況,進一步提高我行服務水平,提升客戶滿意度,市分行開展了年上半年客戶滿意度調查活動,本次調查的內容主要為客戶對我行服務環境、服務禮儀、服務態度、服務行為、服務效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等方面開展。通過客戶滿意度調查,使對自身網點環境、服務設施、大堂服務、柜臺服務、服務效率、服務收費及自助服務的滿意度狀況有了更客觀和全面的認識,更進一步夯實我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三是為持續提升郵政金融客戶服務水平,進一步深化投訴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客戶服務水平,有效支撐全行郵政金融業務發展,省分公司和省分行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客戶投訴專項整治活動,本次活動以改進服務為建設主題,形成“3+1”的專項治理模式,對“網點服務、‘被短信’、‘被保險’”三項重點業務及銀保監會等監管部門轉辦投訴這一重點渠道進行專項治理。以壓降重點投訴為基礎,以開展實地調研為督導,以降低輿情、杜絕違規為準則,徹底鏟除投訴管理頑疾,以監督檢查和整改問責為抓手,制定一系列鏗鏘有力、擲地有聲的整治措施,全面提高我行郵政金融服務質量。四是及時轉發了《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實施銀行業金融機構金融消費者投訴統計分類及編碼行業標準的通知》,組織轄內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嚴格落實通知要求,確保做好編碼標準應用實施,以及投訴統計和投訴分析報告工作。
為履行社會責任,營造和諧穩定的金融消費者氛圍,一年來,我行各級機構、各部門按照監管機構及上級行安排,將金融知識宣傳納入長效機制做為一項基礎工作和常態性的工作扎實開展。一是利用網點自身的廳堂優勢及時對辦理業務的客戶進行現場業務解釋、答復、講解、宣傳;利用“公眾教育區”專欄擺放的各種金融書籍、懸掛的展板、公示的服務流程、以及滾動播放的電視宣傳片等隨時開展宣傳;二是抽調精通業務表達能力強的員工組成專業的宣教隊伍集中為辦理業務的客戶進行講解、宣貫金融知識;三是利用電子屏、門楣屏、懸掛的條幅進行主題宣傳。同時階段性或定期集中在營業廳前擺放資料、設立展架展板等為過往客戶進行宣傳。與此同時,我行僅僅圍繞各項業務發展的需要,緊密結合實際開展了多種專題宣傳活動,突出重點內容、關注重點對重,為各類不同人群開展了宣傳。先后開展了“年春節期間金融知識宣傳”、“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普及金融知識,守住‘錢袋子’”、“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金融知識普及月金融知識進萬家”暨“提升金融素養爭做金融好網民”、“送金融知識進校園”、“金融與誠信”、“打擊非法集資”、“防范電信詐騙等主題宣講活動。同時,為加強廣大金融消費者對金融知識的了解和掌握,進一步提高金融知識普及度,擴大金融知識覆蓋面,切實做好金融知識宣傳工作,積極自主開展了以“選擇合適理財產品,保護好自己資產”、“保護自己,遠離洗錢”為主要宣傳內容的金融知識宣傳周活動。特別進入業務發展旺季以來,我行充分結合各類業務發展的'需要,主動出擊,聯合有關單位和部門走出去開展重點業務和金融知識宣傳。5月法律與合規部聯合個人金融部走上街頭、走進學校、深入社區重點對防范非法集資、保險配置、賬戶分類安全、借記卡安全使用、信用卡用卡知識與風險防范、防范網絡安全風險等金融知識進行了普及。6月個人金融部聯合授信管理部重點圍繞電子銀行二維碼營銷、優惠觀影、二維碼優惠購物等營銷活動,征信知識、維護征信信息安全等金融知識開展了宣傳教育。7月、8月三農金融部結合監管機構“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圍繞“信貸知識進村下鄉金融普惠萬戶千家”主題開展了宣傳普及活動,重點向農村群眾宣傳三農金融產品知識、普惠金融政策以及個人信用的重要性,提升農村群眾金融素質,為農村群眾提供普惠金融產品和服務,積極支持農村經濟發展。
(一)持續強化體制機制建設,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系統建設是一項網格化工程,我行將結合縱向管理與橫向管理打通各個環節。一是建立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組織架構,實現防范關口前移,對新業務、新產品、新服務進行事先準入審核環節,開展消費者適當性評估。二是搭建縱橫聯合的投訴處理體系,縱向建立完善從市行到網點的多層級投訴處理機制,橫向加強消保部門與各業務部門之間的協調聯系機制。三是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監督檢查工作,市行對網點服務質量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對于內外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對于相關責任人將加大問責力度。
(二)持續強化投訴處理工作效率,切實提升全行服務質量。
一是暢通投訴渠道,公示處理流程和聯系查詢方式,確保矛盾糾紛得到及時有效化解,避免矛盾升級。二是明確投訴處理工作流程及各部門職責,建立投訴快速反應機制,確保消費者投訴的問題能夠在第一時間內得到有效控制和處理,確保件件有落實,事事有回聲。三是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于發布金融消費者投訴統計分類及編碼銀行業金融機構行業標準的通知》進行分類統計,及早識別、發現、預防全行共性問題和風險,切實加強我行消費者權益保護,防控系統性金融風險。
(三)持續強化金融知識普及,不斷提高金融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進一步加大消費者權益知識的宣傳教育力度,認真組織落實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工作計劃,深入開展持續宣傳。立足營業場所,增加資源投入,采取多種方式,不斷拓展宣傳渠道,大量借助網絡、電視、廣播傳播等各種渠道,進一步提升金融知識宣傳的覆蓋面和有效性。讓客戶最大限度地學習了解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有關知識。要注重宣傳效果,切實通過深入開展宣傳活動,讓每一位消費者充分了解我行產品,了解各項金融知識,了解自身的權益,切實維護好自身應有的合法權益。堅持分類教育、有序引導,加強對金融消費者行為特點的研究和分析,針對不同消費群體、不同發展階段的特點和實際金融需求,設計不同的教育重點和教育方案,提升消費者金融知識教育的針對性,確保宣傳教育覆蓋全面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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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五
為積極做好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及公眾教育服務工作,營造和構建和諧的金融消費環境,工商銀行南通分行在全行范圍內開展了“3.15金融消費者“宣傳教育活動。現將其活動總結如下:
一、高度重視、統一部署我行結合人行和工總行要求及時制定并下發了《關于組織開展“3.15“金融消費者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的通知》和活動方案,明確指導思想,以“暢通維權渠道,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為主題,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3.15金融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宣傳活動。
二、加強國家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學習,提高全行員工金融消費者保護服務意識和服務技能。
我行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及時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知識通過金融服務園地轉發全行。組織全行干部員工學習《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了解“新消法“首修背景、新亮點以及賦予消費者的基本權利;學習《消費者金融知識宣教手冊》(20xx年版),掌握金融服務基本知識、投訴維權須知以及常見產品和服務風險及操作注意事項;學習《征信業管理條例》,掌握信用報告網上查詢辦法,提高員工依法查詢、管理和使用個人信用信息的合規意識。
三、認真落實,積極開展“3.15金融消費者“宣傳教育活動。
(一)做好網點主陣地宣傳。營業網點通過液晶電視播放《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專題宣傳教育視頻,告知消費者,金融機構在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應履行的義務。電子屏滾動播放“暢通維權渠道,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權益保護以人為本優質服務誠信文明安全消費和諧金融“等“3.15金融消費者權益日“活動主題,并公布咨詢投訴電話。如東支行營業部等網點設置“3.15“宣傳專區,設立了“3.15“金融消費者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咨詢臺、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訴電話。宣教人員向客戶發放宣傳材料,向消費者普及“人民幣反假“、“個人征信“等相關知識,強化消費者風險意識,引導消費者依法、理性維護權益,并廣泛聽取、收集客戶意見建議。
(二)走出去集中宣傳。一是宣傳“新消法“知識。市分行營業部、機構業務部、個人金融業務部以及市分行消費者權益保護辦公室聯合開展了“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知識普及活動。發放《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知識介紹資料60余份,介紹“新消法“賦予消費者的基本權利,金融機構應履行的責任。“3.15“活動日,一位老年客戶向活動組反映市分行營業部一柜員拾金不昧,表示要送禮物或錦旗,活動組婉言謝絕,在市分行營業部宣講員指導下在網點留言簿上留下了感謝信;個人金融業務部宣講員指導客戶現場使用“95588“咨詢電話;機構業務部宣講員認真解答了一位老年客戶關于其他行業的投訴,并幫忙撥通了12315投訴熱線,客戶深表感謝。二是開展征信主題宣傳活動。
3月10日,我行海安支行走進海安中大街社區開展“3.15金融消費者“權益征信宣傳活動。活動豐富多彩,寓教于樂,通過布放展牌、發放資料、現場講解開展宣傳,有獎問答、抽獎、文娛表演活躍現場氣氛。縣電視臺“民生熱線“欄目當晚對活動進行了報道。港閘支行以“3.15“為契機,走進企業,將征信知識宣傳手冊、信貸產品手冊發到企業負責人手上,詳細講解企業信用系統有關知識,要求企業珍惜信用信息,不能出現任何不良記錄。開發區支行設立宣傳臺,向消費者宣傳信用報告的用途、知情權、異議申訴權等知識同時,還選擇了與百姓生活相關度較高的業務種類,普及安全用卡、客戶維權、防范金融詐騙和非法集資等金融安全知識,幫助社會民眾增強辨假防騙能力,收到良好效果。三是開展現金業務權益保護宣傳。通州支行各網點除在營業網點門口設置宣傳臺并擺放宣傳資料,向客戶講解反假幣和征信知識外,還組織員工到農村集貿市場、人口流動量多的場所發放宣傳折頁,宣傳“新消法“賦予金融消費者的六項權利、講解反假幣的基礎知識、識假的技能、殘缺污損人民幣的兌換辦法、愛護人民幣的意義等,并現場進行殘損幣及小面額錢幣兌換,受到人們的普遍歡迎。
啟東支行開展“3.15“現金業務權益保護集中宣傳活動,為過往市民提供人民幣反假、現金結算等方面業務知識咨詢服務,受到廣大市民歡迎和好評。如皋支行組織12名義務宣傳員,走進共建單位-如皋市如城鎮供電社區開展現金業務宣傳。提高社區群眾對我行金融服務的滿意度。四是普及銀行基礎知識。人民路支行營業室舉辦了主題為“3.15保護消費者權益,從你我做起“的主題宣傳活動。向客戶講解日常生活中如何正確使用一些銀行產品,如何防范金融欺詐風險,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場指導客戶使用自助銀行及網上銀行。青年路支行南通節制閘、虹橋、任港路、行政中心四個網點,聯合展開“3.15“宣傳活動,重點向農民工客戶宣傳銀行卡、轉賬匯款、自助機具、電子銀行等方面的內容,宣傳我行服務政策。
(三)與監管部門共同宣傳。3月15日,如東支行營業部理財經理、支行市場營銷人員、金庫管理員等專業人員與如東縣人民銀行貨幣發行科及計劃統計科兩位專家共同開展了“3.15“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活動。對廣大市民就人民幣反假、個人征信、電子銀行、小微企業等金融知識進行了資料的發放和普及,收到了收好的效果。
“3.15金融消費者權益日“宣傳活動期間,南通分行115個網點開展網點宣傳,開展大型戶外集中宣傳活動20余場,參與員工509人次,發放《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征信管理條例》知識要點、信用報告網上查詢指南、反假幣等宣傳折頁7600余份、發送短信758條,受眾對象3900余人。海安電視臺“民生熱線“欄目對我行海安支行征信主題宣傳活動進行了報道。“3.15“宣傳活動讓消費者了解了“新消法“賦予金融消費者的各種權利、金融機構應履行的責任;了解了自身信用報告的用途、知情權、異議申訴權;了解我行投訴受理渠道和處理流程,有效強化了消費者風險意識和依法、理性維權意識,同時也提升了我行服務品質。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六
一是科學認識信用卡功能。
信用卡的主要作用是滿足金融消費者日常、高頻、小額的消費需求,方便消費者生活。但有些消費者過度依賴信用卡透支消費,背負了超出其償還能力的大額信用卡貸款,甚至陷入“以貸還貸”“以卡養卡”的境況,導致資金緊張、還款壓力倍增等問題。還有消費者將信用卡借款違規用于房地產、證券、基金、理財等非消費領域,放大資金杠桿,易導致個人或家庭財務不可持續,并會承擔相應后果,也致使金融機構風險累積。消費者應當正確認識信用卡功能,理性透支消費,不要“以卡養卡”“以貸還貸”,更不要“短借長用”,合理發揮信用卡等消費類貸款工具的消費支持作用。
二是合理使用信用卡。
信用卡如有欠款或拖欠年費。
情況。
會產生息費成本也可能影響個人征信。消費者在申請、使用信用卡時應充分了解信用卡計結息規則、賬單日期、年費/違約金收取方式等信用卡相關信息。信用卡分期還款和最低還款方式可以暫時緩解壓力但也會產生相應的費用和利息消費者應當合理選擇信用卡分期還款或最低還款方式避免信用卡逾期。
三是要樹立理性消費觀念。
在使用信用卡消費時,消費者應合理規劃資金,做好個人或家庭資金安排和管理。考慮自身實際需求、收支狀況理性消費,堅持“量入為出”的科學消費觀念,做好個人或家庭財務統籌,防止因為過度消費而影響日常生活。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七
20xx年以來,全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以新消法的貫徹實施為抓手,緊緊圍繞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處理、各類專項行動和消費教育引導等重點,在提高消費者維權意識、完善社會維權機制、解決消費權益糾紛、加強市場監管、打擊消費侵權違法行為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有效保護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提升了消費維權工作效能,營造了更加有利于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消費環境,有力維護了消費安全和市場穩定。今年上半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新《消法》的宣傳培訓普及和貫徹運用,營造依法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濃厚氛圍。
一是在培訓和運用新消法的維權實踐中緊緊把握新消法的主要特點和新的規定,為有效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供法律支撐。二是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新消法宣傳普及活動。通過機關會前學法活動、3、15活動、食品安全宣傳周、現場咨詢服務、設置宣傳欄、發放宣傳資料、召開座談會、開設消費課堂等形式,普及新消法及消費維權知識,引導廣大消費者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廣大經營者的守法經營意識、消費者的依法維權意識顯著提升。三是在系統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新消法學習培訓,組織相關行政執法部門、經營者及消費者代表集中學習、討論,收到明顯效果。四是通過“消費維權融入社區網格管理”和12315“五進”活動,讓新消法走進社區、商場、市場、超市、企業和景區,通過消費維權服務站和消費教育示范基地進行“點對點、面對面”的宣傳,受到消費者和企業的廣泛好評。五是利用電視、報刊、雜志、網絡等媒體進行宣傳,在眉山日報、中國消費網、四川消費網上對新消法特點及運用中的具體問題進行了宣傳報道,收到了良好效果。通過一系列宣傳教育活動,提高了全社會對新消法的知曉度,增強了經營者誠信守法經營的自覺性,提升了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在全市形成了依法維權的深厚氛圍,進一步營造了科學、理性、放心、安全、可持續的消費環境。
二、抓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一是以市場巡查為基礎,進一步健全和鞏固商品質量監管長效機制,監督經營者認真落實商品質量管理責任,加強經營者誠信自律,實施進銷貨查驗制度,索證索票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把好商品質量源頭關。二是強化市場監管,組織開展商品質量抽檢和查處不合格商品和其它各類消費侵權違法行為,維權力度進一步加大。結合實際,立足職能,在流通、消費等環節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各類違章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營造安全放心消費環境。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統一部署,今年以來在全市范圍內對鋼材、抽油煙機、消防器材、汽車用品、黃金珠寶、電線電纜、手機等7類商品135個批次進行了抽查檢驗,4個批次消防器材和7個批次汽車用品不合格,各區縣工商質監局正在對不合格商品進行查處,其余商品還在檢測過程中。貫徹實施《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加大執法力度,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今年以來,全市各級工商機關今年共立案查處銷售不合格商品和各類消費侵權違法案件138件,罰沒金額140萬元。
三、抓專項整治行動,開展重點領域消費維權。
一是按照省局“紅盾春雷行動20xx”工作要求,扎實開展了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專項行動。
二是開展兒童用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以童裝、童鞋、兒童玩具、童車、兒童安全座椅等兒童用品為重點品種,以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等為重點區域,以商場、超市、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學校周邊小賣店等為重點場所,依據國家強制性標準加強對兒童用品質量的監管,重點檢查標簽、警示標識是否齊全,是否注明生產廠廠名和廠址,是否在商品包裝上配有中文說明等。出動執法人員330人次,檢查經營主體540戶次,規范6家無照兒童用品經營戶,現場責令整改2戶,受理消費者對兒童用品質量的咨詢10件,投訴24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3萬元。通過整治,兒童用品市場進一步得到規范和凈化。
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整治工作。
四是根據《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開展重點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的通知》要求,圍繞“五個突出”開展重點領域消費維權專項整治。突出家用電子電器類商品,集中解決商品質量、售后服務和維修服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突出服裝鞋帽類商品,集中解決標識標注不規范、質量不達標、存在安全隱患等突出問題;突出裝飾裝修材料類商品,集中解決消費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突出交通工具類商品,集中解決對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費者人身安全存在隱患的突出問題;突出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集中解決虛假宣傳、不公平。
合同。
格式條款等問題。通過商品抽查檢驗,查處銷售不合格商品違法行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強對農村市場、城郊結合部、校園周邊、社區的檢查,認真進行清理排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加強對集貿市場、商場、超市的檢查,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進貨查驗、進銷貨臺賬、質量承若等制度,進一步規范了經營者的經營行為。
五是根據《眉山市工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的通知》要求,組織開展了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以查處服務領域違法行為為重點,切實加大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力度,不斷提高消費維權公共服務水平,促進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突出重點,強化市場巡查,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結合消費者投訴舉報,以有線電視、電信、供電、供氣、供水、醫療、美容美發、旅游、中介等與消費者緊密相關的公共服務業為重點行業開展專項整治;以售后服務不到位、服務欺詐、不公平格式條款、強制消費、虛假廣告、誤導消費、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優勢限制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等行為為重點問題,切實加強維權和執法力度,收到明顯成效。全系統受理服務領域消費投訴85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20萬元。辦理服務領域消費侵權案件10件,罰沒金額12萬元。
六是立足工商職能,配合市食安辦、市食藥局開展食品安全工作,配合檢查食品生產單位50余戶,檢查食品經營戶800余戶,集貿市場60個,取締無照經營30余戶,責令整改20余戶,立案查處商標、廣告、不正當競爭等食品違法案件31件。七是按要求開展了消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促進消防安全。
一是認真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和12315投訴舉報中心工作規范,統一使用“消費者投訴舉報記錄本”和“消費者投訴舉報工作手冊”,開展業務培訓。二是進一步建立健全12315維權網絡,拓展投訴渠道,充分發揮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網絡的作用,提高了維權質量。“一會兩站”、12315“五進”及12315平臺數據信息錄入工作扎實推進,為消費者權益保護各項工作的開展打下了良好基礎。加強“一會兩站”和12315“五進”建設,加強基礎數據錄入工作,夯基層打基礎,將消費糾紛解決在基層。三是創新工作方式,制發了消費維權融入社區網格管理。
工作方案。
在全市推進這項工作按照“八有四統一”標準在社區規范設立12315聯絡站和消費者投訴站聘請社區網格員為消費維權聯絡員實現一般消費投訴不出社區取得明顯成效。四是開展“訴轉案”工作形成受理及時、流轉通暢、處置快捷、查辦有力的工作合力。洪雅縣工商質監局通過“訴轉案”辦理侵權違法案1件罰沒金額3萬元。全市維權工作人員想消費者所想急消費者所急辦消費者所需真心真情依法維權處理消費投訴切實為消費者排憂解難。今年以來全市共接受各類消費咨詢3000余人次處理各類消費者投訴舉報416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60萬元。
五、抓消費教育工作,引導科學理性消費。
一是積極開展消費維權宣傳、教育和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新聞平臺進行宣傳報道,大力倡導文明、健康、綠色、環保、低碳的消費方式,全市在各類媒體上宣傳報道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內容40余次,形成了較大的宣傳聲勢。二是以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紀念活動為契機,重點突破與廣大消費者密切相關的消費領域的熱點難點問題,努力營造消費維權的濃厚氛圍。三是通過組織“消費教育講堂”、法律進民企活動、建立和完善“消費教育示范基地”、12315“五進”等開展形式多樣的消費教育。四是及時發布消費提示和警示,著力營造了科學、理性、安全、放心、可持續的消費環境。
下半年,全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將重點圍繞新消法及配套規章的宣傳貫徹、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重點領域消費維權、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處理、消費維權融入社區網格管理等工作來開展,提升維權效能,維護消費權益。
年初來,大方縣工商局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的統一部署和省工商局安排,根據市工商局20xx年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實施意見,結合實際,制定20xx年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重點,全面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認真開展形式多樣的3、15紀念活動,更加有為強化消費維權,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提升全社會保護消費者權益意識,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一、積極推進服務領域消費維權監管執法。
根據畢節市工商局《關于開展快遞行業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開展快遞行業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開展規范快遞服務行為的專項執法檢查。全面摸底,由監管人員深入轄區,對相關快遞行業進行調查摸底,建立快遞行業經濟戶口,全縣共有申通、中通、圓通、韻達、郵政、天天快遞行業。對從事投遞、代理、代辦、中轉等快遞業務的市場主體的清查,全面掌握相關快遞行業使用正式快遞合同,而是在快遞單的下部分印有快遞協議內是否存在不平等格式條款等情況。此次專項整治共出動執法人員32人,執法車輛8車次,檢查經營場所6個,檢查快遞公司6戶,發出責令整改。
通知書。
1份,辦理快遞行政指導案件5件。
二、積極推進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
(一)開展液化石油氣摻混二甲醚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為確保轄區人民消費安全,按照國家質檢總局、工商總局、省工商局和市局的相關工作要求,大方縣工商局采取三項措施對液化石油氣摻混二甲醚進行全面徹底清查,杜絕液化石油氣摻混二甲醚流入消費市場。經檢查,我縣范圍內共有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1戶和民用液化石油氣經營門店11戶,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出動人員21人次,車輛7次,督促指導其建立索票索證、進銷貨臺帳。
(二)開展對流通環節銷售不合格鋼化玻璃清查。根據市局轉發省質監局20xx年1季度對全省63家建筑安全玻璃企業實施了監督抽查,通報了檢測中不合格建筑安全玻璃企業及批次產品。我局對通報中所列檢測不合格的商品迅速組織開展市場清查,依法查處流通環節銷售不合格鋼化玻璃的行為。此次清查,共出動執法人員26人次,車輛8臺次,檢查玻璃經營戶47戶,清查中未發現通報中所列檢測不合格的商品銷售。
(三)開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測。按照市局安排,對人造板鋼筋電線等質量專項監測。上半年,抽檢電壓鍋1個,電飯鍋1個,人造板2個,鋁合金型材2個,鋼筋1個,電線1個,民用液化石油氣2個,共計10樣。
三、積極推進消費維權宣傳教育活動。
(一)開展新《消法》學習。
為深入貫徹實施新《消法》知識,根據市局關于學習新《消法》及組織新《消法》統一考試的通知,我局認真開展在線網絡培訓、印制新《消法》資料每人一本學習、安裝新《消法》宣傳屏保等方式對新《消法》進行了學習,加強工商執法人員對新《消法》的學習,熟練掌握運用新《消法》。為檢驗新《消法》網絡學習培訓成果,根據畢工商消(20xx)5號關于組織新《消法》統一考試的通知安排。此次參加考試的有縣局消協、消保股、基層工商分局工作人員共21人。通過此次考試活動,旨在增強全縣工商消協消保人員學習新《消法》的意識,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業務知識水平,達到了預期效果。
(二)認真開展形式多樣的3、15紀念活動。
為隆重紀念20xx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和新《消法》實施。3月15日,在第32個國際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到來之際,由大方縣工商局,縣消協牽頭,在縣質檢、衛藥監、煙草等職能部門的配合下,緊緊圍繞“新消法、新權益、新責任”主題,舉行3、15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活動,各分局結合當地實際,利用趕集日在鄉鎮主要街道設立若干分會場開展宣傳活動。一是3月3日起,大方縣工商局制定開展3、15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服務系列。
活動方案。
并制作新《消法》和20xx年投訴案例、警示提示音頻資料利用宣傳車到各分局10個主要鄉鎮開展宣傳活動。二是縣委常委副縣長陳祖軍、縣工商局局長杜鑫同志分別發表講話。對20xx年消費維權先進個人進行了表彰并對貧困留守兒童進行了愛心捐助。三是活動會場共設立宣傳臺12處播放市局宣傳視頻及我局制作的20xx年消費維權十大案例和十大警示提示、發放宣傳資料、解答消費者的相關咨詢。宣傳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知識;向消費者傳授識假辨假知識。現場向消費者耐心講解了30余種假冒偽劣商品的鑒別方法提高了消費者鑒別真假商品的能力;現場接受咨詢投訴。設立了投訴點接受群眾現場投訴咨詢為消費者答疑釋惑。現場發放宣傳生活常識及法律法規知識等資料3000余份受理咨詢達300余人次制作展板4塊現場展示: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知識宣傳及我局20xx年消費維權工作。四是活動現場還舉辦了普法、維權燈謎競猜比賽吸引廣大消費者駐足參與促進了新《消法》的宣傳廣為人知。五是活動結束后將查收的不合格化肥、食品、香煙、白酒、電線等假冒偽劣商品進行了焚毀總價值15萬元。六是對“3、15”晚會期間“12315”熱線作了具體安排。3月14、15日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直接通過網絡接收、處理、反饋“3、15”晚會現場申訴舉報做到轉辦快、處理快、反饋快。
(三)緊跟工作動態,提高信息時效。信息內容緊密結合12315工作,達到宣傳目的。目前,發《消費維權信息》14期。
四、認真處理投訴,維護消費者利益。
20xx年,按照12315行政執法體系“四個平臺”建設的總體要求,不斷完善12315受理和處理工作程序,進一步暢通受理消費者訴求渠道,有力維護了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目前,12315共受理消費者投訴7件,處理7件,挽回經濟損失10、23萬元;12315信息平臺轉辦4件,處理4件,把消費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依法維權,構建和諧消費環境。
五、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打算。
存在的問題:一是思想認識不到位,人員配備不強;二是分局12315投訴舉管轄范圍廣,解決問題難度大、工作成本高;三是分局消保維權工作人員素質與能力有待提高;四是投訴商品檢測鑒定難,檢測鑒定成本高。
打算:一是完善12315消費維權服務站規范化建設;二是做好商品質量監管,督促經營者商品質量進銷臺賬;認真開展商品質量抽樣調查。三是加強消保和“兩站”人員培訓;四認真處理消費者投舉報,并錄入12315平臺;五是按時上報有關材料和報表。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八
為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提高廣大消費者的消費維權意識,真正把12315消費維權平臺打造成一個家喻戶曉的公眾品牌,鏡湖區工商分局、區消費者協會結合轄區實際,把加強12315消費維權品牌建設作為構建和諧消費的一個重要支點,并向大型超市(商場)、學校、社區延伸,搭建了“快速受理、快速處理、快速反饋、快速評價”的運轉平臺,實現了哪里有工商監管,哪里就有12315維權的前哨和觸角。現就鏡湖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認真的自查總結,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鏡湖區工商分局、區消費者協會對省局、市局消保工作精神進行了傳達貫徹,并向各工商所、消協分會強調:一定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服務科學發展和推進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開拓創新,扎實工作,全面推進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效能建設,積極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以更加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鏡湖區工商分局、區消費者協會在全國工商系統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會議召開之后,于3月8日召開全區消費維權工作會議,布置落實全區消費維權工作,得到了區委、區人大、區政府的大力支持。
1、12315消費維權工作平臺工作情況。截止20xx年10月31日,區工商分局消保工作今年共辦理平臺流轉工單1000余件。按照市局要求,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復。
2、“訴調對接”工作機制與“一會兩站”規范化建設情況。一是建立了“訴調對接”工作機制,20xx年度區消協與區法院、區工商分局協調制定了“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為最大限度地化解消費糾紛,減少訴訟,及時有效地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邁出了一大步。堅持以調解止爭議,以和解促和諧,以和諧促發展的工作目標。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了“訴前調解”工作機制,最大限度地化解糾紛,減少訴訟,降低消費者維權成本,使之成為消費者維權的又一“利劍”。二是大力推進我區“一會兩站”建設,20xx年我們在全區范圍內全面建立了“一會兩站”陣地,為創新消費維權服務模式,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消費維權活動又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三是加強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基層工作人員的整體素質。區消協組織舉辦了兩期全區消協系統和“一會兩站”工作培訓班,加強了對消協“一會兩站”骨干的培訓,提高了基層消費維權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目前鏡湖區共有18個消費者協會分會,46個消費者投訴站和12315聯絡站,按照“八基”要求逐步進行了規范,力達“一會兩站”規范化、現代化、網絡化建設,今年共受理申訴145件,調解成功145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5萬元,充分發揮了基層維權組織的作用,凈化消費市場。促進社會消費和諧穩定。
3、12315“五進”推進情況。市局部署此項工作后,鏡湖區分局及時召開了專題會議,成立了“12315五進”領導小組,制定了“五進”方案。鏡湖區共9個工商所,按照文件要求,全區共建立54個維權服務站,1個示范點,并全部規范到位,按職責制度進行工作,受理投訴數量17件,爭議金額9958元,和解17件,和解率100%。分局還統一制作了60塊維權服務站標牌和100張標貼,有力的推動了“五進”工作的開展。
1、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管情況。20xx年以來,鏡湖區分局按照市局部署開展消防產品類、紡織產品類、辦公用品類、裝飾建材類等各類商品抽檢80余組,對抽檢不合格的商品,已立案進行查處。另外積極開展商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家電下鄉”市場專項整治,流通領域有機產品認證標志監管工作等各類專項行動,對轄區內的“家電下鄉”產品及流通環節有機產品的認證標志進行了規范。
2、消費侵權違法案件查辦工作情況。截止20xx年10月,鏡湖區分局共辦理產品質量類案件20件,罰沒款20.5萬;辦理利用格式合同侵犯消費者權益案件26件,罰沒款6.41萬元;辦理食品安全類案件77件,罰沒款32.87萬。
3、服務領域消費維權情況。鏡湖區分局高度重視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在工作會議上組織學習了國家工商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的指導意見》(工商消字〔20xx〕222號)文件,并部署了相關工作。各工商所、科室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公司法》、《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廣告法》、《合同法》、《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和國務院賦予的職能,對轄區內的壟斷、不正當競爭、虛假違法廣告等行為進行了嚴厲查處,并加強合同、廣告等監管,依法受理和處理消費者申訴舉報等工作。通過加強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切實保護了服務領域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了服務業健康有序發展。
開展消費教育是培養消費者安全、科學的消費觀念和維權意識,提高消費者自身素質的一項重要教育活動。根據《關于開展消費教育和消費引導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工商消字〔20xx〕86號)和全國工商系統消費教育引導暨基層消費網絡體系建設工作會議的部署,區消協根據本區工作和實際,以《消法》教育形式開展和指導工作。
1、組織參加全市打假維權成果展銷活動的登記上報及送展、送銷工作。鏡湖區工商分局根據市工商局統一部署,將打假維權的成果展銷提前進行了登記上報,并參加了市工商局統一組織的送展、送銷工作。本次大家維權成果展銷活動,鏡湖區共送展、送銷物資兩車,包括白酒類、紅酒類、紡織類、電器類等共12大類物品。
2、為了組織開展好紀念“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活動,切實做好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區工商分局和區消協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各消協分會、工商所將“消費與安全”年主題活動作為“3·15”的主線和重點,周密組織、精心安排,與區司法局質監局、衛生局、物價局聯合組織開展了一系列紀念活動。區政府還召開了全區各大部門的專題會議,成立了“3.15”領導小組,布置了全區“3.15”活動方案。在“3.15”宣傳教育活動的當天開展了大型戶外宣傳咨詢服務活動。在我區人口密集區域和主要街道、商場門前設立了5個現場咨詢服務點,40多家單位、區4大班子領導、市工商局、市消協領導300余人參加了紀念活動。蕪湖電視臺、蕪湖日報社現場采訪,并在蕪湖電視臺經濟頻道進行播放,大江晚報進行了刊登。現場散發宣傳材料500余份,向消費者散發了“手持一卡、維權到家”卡片1000余張,得到了區委、區政府、消費者的好評。現場咨詢380余人次,接待消費者投訴7起,結案率100%,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8000余元,解決了消費者的實際問題。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九
我行自接到《關于開展2014年度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評估的通知》(xx辦〔2015〕x號)后,行領導高度重視,立即召開了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會議,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評估工作進行了部署。根據《指引》要求,認真開展了自評估,現將評估情況匯報如下:
(一)本行基本情況。
我行自xx年x月x日經浙江省銀監局批準開業,分行下設辦公室、計劃財務部、風險管理部、運營管理部四個管理部門,以及營業部、公司業務部、小企業部、個金業務部、國際業務部五個業務部門。先后開通了個人儲蓄業務、個人貸款業務、個人中間業務、各類企業存款業務、結算業務、貸款業務、理財業務、基金業務、電子銀行業務等普通業務,又開辦了以“年審工廠”、船舶抵押貸款、漁捷貸、無還本續貸等符合地方經濟特色的創新業務。
(二)組織機制及制度建設情況。
從成立之始,我行就十分重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成立了以行長為組長,分管行長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組員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工作制度,梳理了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流程,明確規定我行運營管理部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分行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跟蹤、監督和考評,協調分行其他相關部門形成金融消費者保護的聯動機制。我行在營業廳墻壁醒目位置公布了本行受理金融消費者投訴的專門機構、投訴方式、投訴處理流程等事項,并做到積極、妥善、快速處理金融消費者的投訴或者建議,及時告知金融消費者處理結果并接受金融消費者的監督。機構負責人是客戶投訴處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我行運營管理部運營管理崗和網點營業廳主任是服務投訴的管理人員,網點會計主管為指定的投訴處理人員、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客戶投訴處理工作。對客戶投訴處理工作采取“統一管理、分級處理、專人負責、逐級上報”的管理模式,建立了以電話、網絡、意見簿(箱)、上門、信件等形式的多種投訴渠道,對客戶投訴的處理流程進行了明確規定,且應對不同渠道的投訴設定了處理實效,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將客戶投訴進行化解。
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前置滲透到各項具體的業務中,向金融消費者全面、完整提供有關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的真實信息,制定了固定的風險提示和信息披露格式,對復雜產品、關鍵條款或者交易條件以通俗易懂的語言向消費者說明,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必要的風險提示。對產品與服務的性質、主要風險、收費標準、金融產品表現情況以及其他影響產品預期收益的重要事實等的介紹說明負責做到全面、真實,不夸大產品收益或者掩飾產品風險的信息,不作虛假宣傳。
在客戶購買金融產品、接受金融服務時,對客戶購買的金融產品、接受的金融服務進行如實告知,讓客戶自主選擇金融產品、金融服務,努力維護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特別是隨著我行業務品種的逐步齊全,在基金、理財等新業務的推廣中,特別強調客戶風險提示工作,踐行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職責。
金融消費者在接受我行的金融服務時,我行遵守為客戶保密的原則,對atm機、網銀系統、征信系統、賬戶管理系統、客戶管理系統等系統采取了設置訪問權限、增加身份識別功能等措施保護客戶個人金融信息,辦理司法查詢時驗看協查通知書、相關司法文書、留存查詢人員身份證件等措施確保金融消費者的個人隱私及信息安全。建立了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及安全的信息系統保護金融消費者的財產不受侵害。
(四)開展宣傳培訓情況。
我行積極響應監管分局、人民銀行及上級分管行的號召,面向廣大平普通消費者開展了“提升信用品質,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活動,“普惠公眾誠信服務,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弘揚楓橋經驗、金融知識進萬家”為主題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專題活動,“3.15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周”活動,“5.13紹興市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日”活動等形式各樣的專題活動。每次專題活動期間,營業網點利用網點門楣led顯示屏滾動播放宣傳標語,營業大廳等宣傳點擺放宣傳展架,設立“金融消費者”咨詢臺,抽調業務上經驗豐富、溝通能力強的業務骨干擔任現場咨詢員,負責接待相關咨詢、投訴,充分發揮便民便利服務站的有利優勢。在活動日期間,各設咨詢臺的網點重點圍繞銀行卡用卡安全、殘損券零幣兌換辦法、假幣防偽知識、電子銀行使用技巧、銀行免費及收費項目、理財產品、個人信貸業務等與消費者息息相關的金融知識,并結合本網點自身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向廣大消費者發放資料,宣傳介紹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常識,同時積極征求消費者對改進金融服務、提高服務質量的意見和建議,力求最大限度滿足金融消費者的合理需求。
式,培訓之余并組織交流學習心得。
根據《指引》,結合我行的自身實際情況,雖制定了相關的制度文件,但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也存在著一定的問題。
(一)部分員工對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存在認識上的不足。
隨著金融經濟的不斷發展,金融消費已然成為一項重要的消費活動,然而保護消費者的措施相對薄弱,導致了部分員工缺乏這方面的意識,在對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要性在認識上還存在很大不足。
(二)相關制度還需進一步完善。
由于我行目前開展的業務還是比較單一,相對應的系統也不夠完善。隨著日后業務的不斷開展,金融產品及金融服務的不斷創新,也會帶了更多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方面的問題。這必將使我行拓寬金融消費保護領域,加大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的工作重點,規范新業務的操作流程,出臺新的制度并完善原有的關于消費權益保護方面的制度。
(三)金融業信息安全宣傳不夠到位。
我行雖積極做好日常的金融知識宣傳,卻忽視了金融業信息安全的宣傳。金融業信息化的快速發展,對信息技術的要求越來越高,對金融信息安全的保障難度也在不斷加大,在平時的工作中,我行對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導還處于初級階段,缺乏完整的認識。
提升全體員工的維權意識,引導客戶強化風險意識,以進一步推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強化金融消費權益保護意識,提高服務水平進一步加強員工的教育培訓,樹立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的服務意識,提高服務水平。從自身價值與履行社會責任的角度,高度認識和關注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問題,讓消費者享受到優質的金融服務。
(二)進一步完善制度,切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把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落實到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中去,進一步完善各項內控制度,制定相應的考評制度,實現全員全方位的管理機制。結合各種消費者權益保護活動,認真組織各部門、各崗位、各類人員中開展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專項自查。自查重點包括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依法合規收集、保存、使用和對外提供個人金融信息等方面。通過自查,使全行內部權限管理規范,責任落實明確,有效降低個人金融信息被盜的風險,確保個人金融信息不泄露、不濫用。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公眾維權意識。
把金融消費教育貫穿于金融消費者的日常金融活動中,加大對社會公眾的金融宣傳力度,提升全體公民的整體金融水平,提高金融消費者的金融知識和風險防范意識,增強金融消費者的自我保護能力。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十
為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華夏銀行吉安分行作為服務經濟實體,積極采取多項措施深入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努力成為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宣傳者、踐行者。
華夏銀行吉安分行開展多層面、多角度的宣傳普及活動。
一是充分發揮廳堂“公眾教育服務區”宣傳作用,利用客戶辦理業務的等待時間,著重通過網點廳堂人員日常管理、指導操作,廳堂醒目位置擺放折頁及展板,led顯示屏滾動播放活動口號,播放教育宣傳片等方式開展廳堂宣教活動,營造良好的活動氛圍,讓消費者了解各項重要權益,提升其風險識別能力等。
二是積極開展各類主題活動。
華夏銀行吉安分行營業部聯合太平橋社區舉辦“金融知識進萬家”活動,我行員工為社區老年人講解了如何防范金融詐騙、國債、理財產品等知識。通過活動的開展,有效的加深了老年人對銀行金融知識的認知和了解,提高了老年人金融風險認知能力、金融安全意識、防詐騙能力。
華夏銀行吉州支行攜手華夏愛嬰早教中心于在網點舉辦“小小銀行家”活動,到場24組家庭,活動中通過有獎問答的形式向大家介紹了新版人民幣的防偽知識和理財知識,并組織到場的大小朋友進行了點鈔比賽,活動氣氛活躍,參與度高。此次宣傳活動從小朋友著手,引導小朋友從小樹立正確的消費理財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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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十一
在“金融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期間,支行以農村地區為重點,組織永泰村鎮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等涉農金融機構開展了“權利·責任·風險—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百村行”系列活動。下面的是分享的與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有關的文章,歡迎繼續訪問應屆畢業生!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辦公室關于印發20xx年“3·15金融消費者權益日”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xx縣支行于3月9日—15日組織轄區金融機構開展了系列宣傳活動。
為開展好“3·15金融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我支行領導高度重視,于3月6日組織召開了由轄區金融機構分管領導和辦公室主任參加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工作會議。會議從宣傳材料準備、宣傳地點選擇、宣傳時間和宣傳形式等方面對“3.15”期間“金融消費權益日”活動進行了安排部署。決定在農村地區組織開展“權利·責任·風險—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百村行”活動,送金融消保知識進村委、進村文化站、進超市和進農戶;在城區于3月15日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大型集中宣傳活動。
在“金融消費者權益日”活動期間,支行以農村地區為重點,組織永泰村鎮銀行、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等涉農金融機構開展了“權利·責任·風險—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百村行”系列活動。在活動中,組織開展三項宣傳:一是通過電子屏播放宣傳標語、擺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在農村金融機構網點,進行定點宣傳,大力營造活動氛圍;二是組織宣傳隊通過懸掛宣傳標語、擺放宣傳展板、發放宣傳資料和設置咨詢臺等多種形式,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進金融綜合服務站、進集市、進村委“三進”活動,實行重點宣傳,認真解答農戶咨詢,在問答互動中提高村民金融知識水平;三是組織青年志愿服務隊,深入農戶和超市,開展流動宣傳,主動為村民和客戶講授征信、人民幣反假、民間借貸與投資等知識,提升金融消費者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
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xx縣支行組織轄區工商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徽商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中國人壽、太平洋人壽和國元保險等保險機構,于xx青年圩廣場開展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集中宣傳活動。活動中,參加宣傳的金融機構通過懸掛橫幅、擺放展板、設置咨詢臺、發放宣傳冊等形式,集中宣傳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征信、反假貨幣等知識,得到了現場群眾的熱烈歡迎。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十二
20xx年,交行山西省分行消費者保護工作開展了包括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章制度、開展金融知識普及與宣傳推廣、完善網點消保專區管理、完善銷售雙錄管理、提升營業機構窗口服務、關注特殊群體服務、加強金融消費投訴處置等在內的多項內容。
該行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專職工作機構設立的基礎上,建立了從管理部門到經營單位的'各層級消保專員,真正實現全行消保工作條線人員的配備,確保消保工作的獨立性和穩定性,制定并完善《交通銀行山西省分行經營單位消保服務考評辦法(20xx年)》。
20xx年以來,通過各項活動的開展與推廣,提升員工與消費者的消保能力。對內組織“真心服務最光榮”之“強強三人行”“您的權益我保護”“明星大堂經理評選”季度消保勞動競賽;對外持續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活動,制定《交通銀行山西省分行20xx年度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活動方案》《交通銀行山西省分行20xx年度“金融知識進萬家”宣傳服務月活動的通知》《交通銀行山西省分行20xx年金融知識普及月活動方案》并積極履行推進。積極開展“3.15消費者權益日”“金融知識萬里行”“金融知識進萬家”“金融知識普及月”宣傳活動,覆蓋群體14.78萬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交行山西省分行著力打造消保服務專區,全轄網點設立的“群眾接待、投訴咨詢、調解處理、宣傳教育”區域,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專屬空間。設置銷售專區,并張貼“消保舉報電話和銷售專區標識”,在全轄各營業網點大廳設置了“公眾教育專區”,擺放《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刊》《銀行服務百姓讀本》等資料,并與業務營銷資料區分開來。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十三
20xx年,交行山西省分行消費者保護工作開展了包括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
規章制度。
開展金融知識普及與宣傳推廣完善網點消保專區管理完善銷售雙錄管理提升營業機構窗口服務關注特殊群體服務加強金融消費投訴處置等在內的多項內容。
該行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專職工作機構設立的基礎上,建立了從管理部門到經營單位的各層級消保專員,真正實現全行消保工作條線人員的配備,確保消保工作的獨立性和穩定性,制定并完善《交通銀行山西省分行經營單位消保服務考評辦法(20xx年)》。
20xx年以來,通過各項活動的開展與推廣,提升員工與消費者的消保能力。對內組織“真心服務最光榮”之“強強三人行”“您的權益我保護”“明星大堂經理評選”季度消保勞動競賽;對外持續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活動,制定《交通銀行山西省分行20xx年度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
活動方案。
》《交通銀行山西省分行20xx年度“金融知識進萬家”宣傳服務月活動的通知》《交通銀行山西省分行20xx年金融知識普及月活動方案》并積極履行推進。積極開展“3.15消費者權益日”“金融知識萬里行”“金融知識進萬家”“金融知識普及月”宣傳活動,覆蓋群體14.78萬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交行山西省分行著力打造消保服務專區,全轄網點設立的“群眾接待、投訴咨詢、調解處理、宣傳教育”區域,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專屬空間。設置銷售專區,并張貼“消保舉報電話和銷售專區標識”,在全轄各營業網點大廳設置了“公眾教育專區”,擺放《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刊》《銀行服務百姓讀本》等資料,并與業務營銷資料區分開來。
為進一步維護銀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邯鄲銀監分局以“三個加強”扎實推進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迎接“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到來。
邯鄲銀監分局指導我市銀行業金融構通過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高密度的金融知識宣傳教育,構建立體式宣傳教育網絡。一是以“金融知識進萬家”活動為抓手,組織轄區1331家銀行營業網點開展金融知識進社區、進校園、進廣場、進車站等宣傳教育活動,圍繞校園網貸風險、防范網絡電信詐騙、p2p網絡借貸風險等重點內容增強市民防范意識。二是以創新宣傳載體為抓手,充分利用互聯網優勢,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利用微博、公眾號和微信群等推送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常識、法律政策知識等,有效提升金融宣傳覆蓋面。三是通過電子滾屏、手機短信、網站、網上銀行、宣傳單頁、自助設備等各種渠道展示播放消費者保護。
口號。
宣傳片等,進行持續全方位的宣傳教育和風險提示。
為提升工作實效,強化公眾認知,有效規避“飛單”等違規行為,邯鄲銀監分局于20xx年底完成了對全轄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一區雙錄”驗收工作。20xx年1月1日起,我市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網點銷售的所有自有理財產品和代銷產品均在有明確、醒目標識的專區進行銷售,銷售過程全程同步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至少保留到產品兌付后6個月,無固定期限投資類產品自銷售之日起保留12個月。同時要求全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強化公示教育,充分履行提醒、告知義務。做好“四公示”工作,即專區“雙錄”工作公示、專區銷售人員名單和相應資質公示、銷售產品信息公示以及咨詢舉報電話公示,通過各類渠道廣泛宣傳公示,提升消費者認知度,接受社會監督。
為妥善做好消費者投訴處理工作,加大對投訴受理渠道、流程的公示力度,邯鄲銀監分局不斷推進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化、規范化、透明化、有效化。強化消費者投訴事項分析,找出銀行與消費者矛盾的癥結所在,發現風險苗頭,及時進行風險提示,督促銀行機構完善業務流程,改進服務,以實際行動努力踐行保護銀行業消費者權益的宗旨。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十四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持續推進本行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建設,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各項合法權益,提高消費者滿意度,促進本行各項業務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81號)、《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考核評價辦法(修訂版)的通知》(銀監消保[2016]22號)、《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印發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實施辦法的通知》(銀發[2016]314號)等法規、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是指通過適當的程序和措施,推動實現金融消費者在與本行發生業務往來的各個階段始終得到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對待,充分尊重并自覺保障金融消費者的財產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受教育權、受尊重權、信息安全權等基本權利,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
第三條本行開展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實行統一管理、分級負責、依法合規、便民高效的原則。
第四條本辦法屬于“管理辦法”,適用于全行各機構。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第五條董事會是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從總體規劃上指導高級管理層(以下簡稱“高管層”)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審議高管層提交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報告,監督、評價消費者權益保護政策執行情況。
第六條董事會下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委員會,負責擬定本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戰略、督促高管層有效執行和落實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工作、監督評價本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以及向董事提交報告等方面。
第七條高管層負責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目標,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機制和流程,授權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檢查和考核評價,每年向董事會報告消費者權益保護政策落實情況。
第八條成立了以總行行長為組長,總行副行長、支行行長為副組長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轄內營業網點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組織推動和監督檢查。同時,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納入內控合規考核范疇,分解任務,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切實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貫穿于各業務條線、各環節、各網點,形成了統籌安排、上下聯動、共同推進的工作局面。
第九條××××銀行成立以董事長為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部室經理為成員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領導小組,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部,負責牽頭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其他部門和轄內機構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四)負責其他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重大事項。第七條高管層是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的執行主體,對董事會負責,主要職責包括:
(一)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為本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牽頭部門,具體職責:擬定和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政策、戰略、目標以及相關制度、辦法、流程;監督、評價轄內機構消費者保護工作的開展和落實情況;對重大金融消費爭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調查研究金融消費者特點、趨勢;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考核工作;定期分析、匯總、評價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情況。
負責為消費者提供咨詢服務;完善投訴受理流程和處理程序;統一設立投訴電話,暢通消費者投訴渠道;受理消費各類投訴,在規定時限內調查核實并及時處理各類投訴事件,并通過有效方式告知投訴者受理情況、處理時限和處理結果;處理人民銀行、監管部門、消費者保護協會等單位轉交的客戶投訴函件;定期研究、分析、匯總和評價消費者投訴情況,并向高管層和相關部門報告和通報情況;開展金融知識宣傳教育活動。
(二)參與部門:1.業務部門。承擔對各自客戶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知識的輔導、員工教育和培訓,幫助員工強化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調查、受理、反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的各種問題,指導網點履行對客戶辦理各項業務中涉及消費者權益的各項職責。負責本條線產品和服務信息的披露,真實說明產品和服務的性質、收費情況、合同主要條款等內容,合理揭示產品風險,負責本專業條線產品宣傳工作。
2.人力資源部門。負責開展員工教育和培訓,強化員工消費者權益保護意識,理解本機構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政策和程序。
3.辦公室。負責建立消費者保護應急體系和危機處理工作;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輿情監測,及時消除和化解負面影響。4.財務部門。負責按照國家關于金融服務收費的各項規定,合理設定金融收費項目、標準和披露相關信息。
5.審計部門。負責定期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監督檢查工作,并向董事會、高管層和相關部門報告檢查結果。
6.科技部門。負責會同相關業務部門推動系統內消費者爭議數據信息庫的建設以及數據的日常維護;負責客戶信息安全和保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客戶信息安全。
第九條各機構應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履行告知義務,不得在營銷產品和服務過程中以任何方式隱瞞風險、夸大收益,或者進行強制性交易。
第十條各機構應尊重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公平、公正制定格式合同和協議文本,不得出現誤導、欺詐等侵害銀行業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條款。
第十一條各機構應了解消費者的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提供相應的產品和服務,不得主動提供與消費者風險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產品和服務。
第十二條各機構應尊重消費者的個人金融信息安全權,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個人金融信息的保護,不得篡改、違法使用銀行業消費者個人金融信息,不得在未經消費者授權或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提供個人金融信息。
第十三條各機構應在產品銷售過程中,嚴格區分自有產品和代銷產品,不得混淆、模糊兩者性質向消費者誤導銷售金融產品。
第十四條各機構應嚴格遵守國家關于金融服務收費的各項規定,披露收費項目和標準,不得隨意增加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各機構應堅持服務便利性原則,合理安排柜面窗口,縮減等候時間,不得無故拒絕消費者合理的服務需求。
第十六條各機構應當尊重消費者,照顧殘疾人等特殊消費者的實際需要,盡量提供便利化服務,不得有歧視性行為。
第四章投訴處理。
(六)消費者對××××銀行提供其他產品和服務的爭議;
(七)消費者對××××銀行提供的金融服務質量和水平的爭議。
(三)上述方式協調未果的,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仲裁機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解決。
(六)各級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和消費者協會等部門轉交的消費者投訴事件。
第二十條消費者可以通過口頭或書面形式,采取來電、來函、來訪等方式提出申訴。受理機構(部門)設置申訴登記表。由申訴人在提起申訴時填寫;以電話方式提起申訴的,由受理機構(部門)的工作人員通過電話詢問如實填寫,并將事后補交的文字材料附后。申訴登記表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訴人的姓名、性別、住址、電話號碼等基本信息和聯系方式;
(四)申訴請求;(五)經辦人員、登記時間。
第二十一條收到申訴登記表或者口頭申訴,對符合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情形的申訴,應當受理;屬于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
(一)沒有明確的申訴對象的;
(二)申訴內容不齊全、理由不充分的或申訴時不填寫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的;
(三)同一申訴事項已經申訴調處結案,對調處結果仍不滿意的;
(四)雙方曾達成調解協議并已經執行,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
(五)法院、仲裁機構或者有關行政部門已經受理調查和處理的;
(六)惡意誹謗,故意報復、損害他人聲譽的。對不屬于初始被申訴單位管轄的投訴事件,初始被申訴單位告知申訴人向有管轄權的機構提出申訴。
依前款規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被申訴單位應出具加蓋印章并注明日期的書面通知或以傳真方式送達。
第二十二條受理單位(部門)受理消費者申訴后,可以采取口頭答復和書面答復、協商調查處理、轉送、移送等方式辦理。
通過轉送、移送方式辦理的申訴事項,應當在受理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轉送、移送給有關部門和轄內機構辦理,并填制申訴轉(移)送通知書。第二十三條屬于本機構直接受理的客戶申訴事項或人民銀行或相關單位轉送、移送的申訴事項,受理機構(部門)應指定專人現場核實和調查情況,妥善解決糾紛。
第二十四條投訴受理部門人員在受理、處置投訴事件過程中,原則上應采取實地調查方式核實情況,調查人員可采取現場詢問當時人情況,制作詢問筆錄,并通過查閱有關資料、電子或音像等信息資料,核實確認過錯方,在處理申訴的過程中,應當填寫申訴調查表。在調查核實過程中,可約見當事人,合理進行協商調處。確系本機構內部員工操作失誤或服務態度問題,應予以賠禮道歉,做好解釋和說服工作;經確認,給客戶形成損失的,要按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對消費者進行賠償或補償,妥善處理糾紛。
第二十五條投訴受理人員對消費者申訴事項進行協商調處,應當在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辦結,并向申訴人告知辦理結果。因特殊情況不能在7個工作日內辦結的,經投訴受理機構部門負責人批準,可延期至10日內辦理。
第二十六條對申訴處理結果的回復,投訴受理部門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四)申訴人通過電子郵件申訴的,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復。根據申訴案件處理情況及回復方式,投訴受理人員制作申訴辦結單,經申訴人、投訴受理部門負責人簽字和蓋章確認后,辦結申訴案件,并留存有關檔案資料。
第二十七條在投訴事件得到妥善處理后,在2個工作日內填寫投訴事件處理結果報告單,向本機構分管領導報告處理情況。屬于總行督辦的投訴事件,在事件處理后3個工作日向綜合管理部反饋客戶投訴事件處理結果報告單。對各級人民銀行、銀監部門和消費者協會等部門轉交的消費者投訴事件,在投訴事件得到妥善處理后5個工作日內,向相關轉送單位反饋客戶投訴事件處理結果報告單或電話回復處理情況。
第二十八條在經過核實處理后,消費者對調處、調解結果不滿意或者有關糾紛無法調處的,被申述單位要積極申請仲裁或者提起訴訟,掌握工作主動性。
第二十九條各機構要單獨開通投訴電話,向社會公布,并安排專人值守,在規定工作時間內接受消費者的電話申訴。
第五章監督和問責。
第三十條各機構應將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納入內控管理體系,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和評價。
第三十一條審計部門應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制度建設和執行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并對檢查情況報告相關工作委員會和高管層,并及時督促相關機構和部門進行整改,跟蹤監督整改落實情況。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八)其他消費者保護工作執行和落實情況。第三十二條對存在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機構或個人,依據具體情形,應采取以下處理措施:
(三)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考核、評價和報告。
第三十三條評價和考核。綜合管理部應根據消費者投訴和消費者保護工作執行情況,進行評價。評價指標包括被申訴數量、申訴辦結率、消費者對解決爭議的滿意度等指標,以及是否落實專門機構、人員并由專職領導負責,是否建立相關制度、有完整的辦事程序等。評價結果定期進行通報,并向被評價機構進行反饋。
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情況評價結果應納入總行對各分支機構的考核當中。對于機構健全、措施得力、評價得分較高的機構和個人,將予以通報表彰;對不負責任、不配合、機構制度不健全、虛與應付、滿意率低的機構和個人將按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四條各項評價指標的取得和計算:
(一)被申訴數量由各機構投訴受理部門依據申訴受理登記簿據實統計;
(四)其他指標由通過現場檢查以及統計、調查、座談、反饋取得。
第三十五條監測和報告。本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牽頭部門應定期監測、統計、分析、匯總本機構及轄內機構消費者權益制度執行和客戶投訴情況,建立消費者保護權益工作監測臺帳,按季出具工作報告。各分支機構及相關部門應定期監測、分析并提供本機構、本部門消費者投訴受理處理、業務宣傳教育和監督檢查情況,建立相應的管理臺帳。
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運行機制執行情況、產品和服務的信息披露執行情況、消費者投訴受理、處理的執行情況、金融知識宣傳教育情況、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和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和考核情況、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和處理情況等。
第三十六條報告程序和時限。各分支機構、相關部室應在季后2個工作日內向牽頭部門報告本機構和部門、專業條線的工作情況,牽頭部門應在季后5個工作日內向高管層報告本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和執行情況。并按時向人民銀行、監管部門等報送情況。
第七章宣傳教育。
第三十七條各機構應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教育工作目標和方案,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開展金融知識普及宣傳活動,為消費者提供專業的信息咨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第三十八條各機構應加強與政府相關部門、人民銀行、消費者組織、行業協會和媒體等聯系,自覺接受有關各方的監督。
第三十九條各機構應當加強消費者保護工作的輿情監測,及時掌握社會各界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反應、評價和態度,對有關負面信息應快速反應,妥善處理。
第八章應急管理。
第四十條各機構應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應急管理,制定應急預案和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報告機制,特別是對重大群體性投訴事件或個體重大投訴事件要統一指揮,及時應對,妥善處理,并在第一時間向總行(牽頭部門)報告情況,總行牽頭部門接到報告后及時向高管層進行匯報,并積極爭取政府、人民銀行、銀監局和公安等部門的支持,共同協調應對。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由××××銀行負責解釋和修訂。第四十二條本辦法下發之日起實施。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十五
2015年11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指導意見》,強化對金融機構行為的規范與約束,這既是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的里程碑,也是銀行與消費者實現共贏的發展“機遇”。
一、依法求償權相關概述。
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是指通過讓銀行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金融消費者和銀行業務往來的過程中,能夠獲得公平、公正,獲得誠信對待[1]。保障金融消費者依法求償。金融機構通過在內部形成多層級的投訴處理機制,完善工作流程,搭建投訴辦理查詢系統等措施,自覺履行金融消費者投訴處理的主體責任,提高投訴處理質效,主動接受社會監督[2]。客戶投訴是指客戶感覺銀行提供的總價值與付出各種成本后的期望值存在落差,認為不公平而產生內心不滿,最終選擇向他認為有權解決該問題的機構主張權利的行為[3]。
二、依法求償權管理對銀行的意義。
依法求償權在銀行的應用體現在消費者的投訴處理上。從現狀看,客戶依法求償權工作普遍處于“合法合規”層面,是一種防范自身不受監管處罰、確保訴訟中免于敗訴的防御性“保護”[4],對依法求償權管理的意義思考甚少,缺乏創新的管理理念及有效的制度。1.依法求償權管理是形成客戶忠誠的重要手段據調查,當出現1名客戶投訴時,已伴隨26名不滿客戶,但選擇沉默。在這26名沉默的不滿客戶中,平均每人對10名熟人傳播消極影響,而這10人中,有3-4人會傳播負面信息,再次影響20人左右。最終每1名客戶不滿意,將會有353人受到影響。另一項調查顯示,客戶回頭率主要受投訴解決的.及時性影響。根據美國一調查機構研究顯示:客戶在第一次投訴時就得到了快速解決,那么回頭率高達95%;客戶投訴多次才得到解決的,回頭率是70%;而投訴未能被解決的,回頭率為46%。但回頭率最低的是那些并沒有投訴的客戶,只有37%[3]。所以,最易流失的并不是投訴過的客戶,而是內心不滿且不愿通過投訴解決的客戶。因此,銀行對投訴的處理時效將很大程度上決定客戶的忠誠度。選擇依法求償的客戶往往是相信銀行的客戶,他們希望通過自己的投訴,推動銀行改進產品質量或服務水平。依法求償求權的應用管理對銀行減少客戶流失,提高客戶忠誠具有重要作用。2.依法求償權管理是尋求創新發展的重要源泉選擇依法求償的客戶通常更關注銀行的各項細節——產品、服務、營業環境,以及如何對待特殊群體和特殊氛圍下的客戶。這些有效投訴可被視為資源,是客戶體驗最真實的一手資料。摩根大通將投訴管理作為銀行文化的組成部分,認為“大多數投訴是因為客戶和銀行對產品或服務理解不一致造成的,每個客戶投訴對銀行意味著一個新的發展機會。”借助客戶投訴,銀行可以校驗產品、服務、環境、體制甚至戰略決策與市場的偏離度,挖掘“投訴資源”將是銀行發展革新的有效途徑。3.依法求償權管理是利潤持續增長的重要動力建立依法求償權管理機制,形成“投訴收集——調查處理——分析反饋——矯正偏差”閉環,是提高客戶滿意度的重要手段。實踐證明,客戶滿意與銀行利潤存在線性因果關系,客戶忠誠與銀行利潤正向相關。10%的一般客戶、30%的滿意客戶、60%的忠誠客戶帶來了銀行90%以上的利潤。美國學者雷奇漢和賽塞的研究表明,客戶忠誠度每提高5%,企業利潤就能增加25%[5]。客戶滿意的目的就是培養客戶忠誠度,只有將“客戶忠誠”作為銀行經營的重要目標時,消費者權益保護才能得到保障,銀行利潤也將隨之增加。
三、依法求償權管理的改進措施。
目前,國內銀行處理客戶投訴大多止步于調查環節,而深度挖掘客戶投訴,建立機制進行源頭糾偏,最終實現獲客,才是依法求償管理的“金礦”所在。1.提高對依法求償權的認知深度目前,我國銀行對依法求償權在價值創造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缺乏系統管理。隨著客戶維權意識增強,客戶求償與輿情交織、升級,易使銀行陷入被動。具體操作中,銀行多采取“防、堵、推”方式,而沒有從經營管理視角解決問題、挖掘價值,甚至出現不當處理,導致客戶投訴引發聲譽風險的事件。因此,加深對依法求償權的認知,變被動為主動,把投訴處理升級為依法求償權管理,將為銀行經營發展奠定良好基礎。2.加強對依法求償權管理與開發客戶求償的整個過程蘊含著大量的信息資源,是推動銀行服務提升、流程再造、創新發展的重要因素。銀行應該加大客戶求償管理系統的開發和應用力度,重點延展探索投訴信息歸類分析、投訴問題價值轉化、投訴改進效果追蹤三方面。特別是挖掘客戶投訴背后的問題根源,通過服務和產品的改進與提升,縮小客戶的心理預期差距,贏得忠實客戶。3.擴大依法求償權管理效應銀行應以依法求償權管理為模本,自我剖析,探究八項權利和消費者權益保護對經營發展的重要意義,消除“防御心態”。將消費者權益保護理念化作銀行發展戰略、內部文化、服務理念的“內生動力”。將消費者權益保護作為銀行公信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從“小我責任”增強消費者對銀行的信心,提升品牌、創造價值,實現可持續發展,維護金融穩定。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十六
2016年,交行山西省分行消費者保護工作開展了包括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章制度、開展金融知識普及與宣傳推廣、完善網點消保專區管理、完善銷售雙錄管理、提升營業機構窗口服務、關注特殊群體服務、加強金融消費投訴處置等在內的多項內容。
該行在消費者權益保護專職工作機構設立的基礎上,建立了從管理部門到經營單位的各層級消保專員,真正實現全行消保工作條線人員的配備,確保消保工作的獨立性和穩定性,制定并完善《交通銀行山西省分行經營單位消保服務考評辦法(2016年)》。
2016年以來,通過各項活動的開展與推廣,提升員工與消費者的消保能力。對內組織“真心服務最光榮”之“強強三人行”“您的權益我保護”“明星大堂經理評選”季度消保勞動競賽;對外持續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活動,制定《交通銀行山西省分行普及金融知識萬里行活動方案》《交通銀行山西省分行20“金融知識進萬家”宣傳服務月活動的通知》《交通銀行山西省分行2016年金融知識普及月活動方案》并積極履行推進。積極開展“3.15消費者權益日”“金融知識萬里行”“金融知識進萬家”“金融知識普及月”宣傳活動,覆蓋群體14.78萬人,取得了良好效果。
交行山西省分行著力打造消保服務專區,全轄網點設立的.“群眾接待、投訴咨詢、調解處理、宣傳教育”區域,為消費者權益保護提供專屬空間。設置銷售專區,并張貼“消保舉報電話和銷售專區標識”,在全轄各營業網點大廳設置了“公眾教育專區”,擺放《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專刊》《銀行服務百姓讀本》等資料,并與業務營銷資料區分開來。
銀行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總結報告(優質17篇)篇十七
近日,20xx年江蘇省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會議在民生銀行南京分行召開。會上,除了對20xx年江蘇銀行業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先進單位及個人進行表彰,來自南京多家銀行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專家也對今年來的工作經驗進行了分享。
江蘇省銀行業協會秘書長薛田江表示,20xx年省銀協著力推進金融消費糾紛處理、金融機構風險防范預警、金融知識公眾教育等工作,切實提高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質效。另據介紹,20xx年全年,江蘇省內各銀行開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樣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活動,有的銀行還有針對性地設計出了特色產品。民生銀行南京分行便針對當前日益猖獗的電信詐騙、網絡詐騙,特別研發推出了民生安全賬戶。據該行渠道管理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款產品的推出,并不會為銀行增加任何收益,完全是出于服務客戶的考量而面世。"有了安全賬戶的賬戶鎖,客戶可以在設定的.時限內進行匯款等操作。同時,系統對于警方已列明的匯款黑名單會自動進行轉賬攔截。此外,民生銀行還以優惠價格為賬戶提供定制保險,一旦發生盜刷可以最大限度彌補客戶損失。"。
江蘇銀監局消保處徐正文處長表示,當前,我省對于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工作正在不斷推進。除了常規的金融消費者權益宣傳活動,創新項目也在不斷推出,例如南京地區在防范電信詐騙方面已有落地措施:銀監部門已與公檢法系統聯動,設置專網追回損失,盡可能減少受害人損失,目前已挽回損失金額以億計算。他指出,"無論每家銀行活動的形式如何設置,最終目標都是健全消保機制,踐行銀行業社會責任,最終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