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的復雜環境中,規章制度的完善和執行是保持組織穩定和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規章制度的遵守和執行是組織正常運行的基礎,下面是一些規章制度的案例,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一
第一為了進一步規范省政府法制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的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和財政部《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財務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本規定適用于研究中心的財務活動。
第三研究中心預算管理應遵循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每年應根據年度工作計劃、項目預算、資產采購計劃和上一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等事項,測算編制收入支出預算,并按程序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報批。
第四嚴格執行預算管理,合理安排各項支出,不得超預算安排支出。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原則上不予調整,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的,由研究中心提出書面報告,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初審,送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第五研究中心編制的支出預算,應當保證履行基本職能所需要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項目支出應當嚴格控制。
支出預算包括:人員支出、公用支出、項目支出、其他支出。人員支出預算的編制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和標準,逐項核定,沒有政策規定的項目,不得列入預算。公用支出預算的編制應本著服務工作需要、質優價優的原則編報。項目支出預算的編制應緊密結合研究中心當年主要職責任務、工作目標及發展規劃,本著實事求是、從嚴從緊、區別輕重緩急、急事優先的原則按序安排支出事項。各類項目的支出應符合國家的現行規定,不得擅自提高補貼標準,不得巧立名目、變相擴大個人補貼范圍;不得隨意提高差旅費、會議費等報銷標準;不得追求奢華超預算購買或配備高檔交通工具、辦公設備或其他設施。
第六堅持經費使用計劃審批原則。提出的用款計劃,應符合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用款計劃應對擬用款項目一次性提出經費使用計劃,非特殊情況,不應分次報批。
第七計劃使用經費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用款在3000元(含)以下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批。
(二)用款在3000元至3萬元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
(三)用款在3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由計劃使用經費的部門擬定項目用款計劃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在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第八因工作需要借款的,由經辦人員填寫借款單,經研究中心負責人簽字同意后到財務出納人員處辦理相關借款手續。借款行為應當符合現金管理規定。
借款人員一般應當在相關工作辦結后一個月內辦理報銷手續,結清借款。
借款人員調離研究中心,須結清所有借款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
借款人員應當為研究中心在編在崗人員,實習人員及上掛、跟班學習、抽調人員不得為借款經辦人。
財務人員應當定期清理借款,對久拖不結的借款要及時催收,特殊情況應及時向研究中心負責人報告并說明原因。
第九研究中心負責人因公借款,須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方能辦理手續。
第十堅持報銷前審批原則。報銷費用原則上要求一個項目一次報銷。按照“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確保票據來源合法、內容真實、使用正確。
第十一報銷費用按照下列權限審批:
(一)支出在3000元(含)以下的,由財務會計審核后,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批。
(二)支出在3000元至3萬元的,除常規性的人員工資、社保、醫保、公積金等日常項目外,由財務會計審核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復核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
(三)支出在3萬元(含)以上,由財務會計審核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復核,在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后,報黨組會研究決定。
所有報銷票據應先經財務會計審核簽字后方可履行其他審批程序。財務人員應當切實加強對報銷憑證的財務審核,確保憑證完整、合法,內容符合要求、數據準確。
第十二研究中心負責人因公報銷,須經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審批后,財務人員方能辦理手續。
第十三實行公務卡(工資卡)制度。執行公務卡(工資卡)強制結算,對已納入公務卡(工資卡)強制結算目錄的經費支出,除按規定實行財政直接支付或者銀行轉賬外,應當使用公務卡(工資卡)結算;公務卡(工資卡)不能結算的項目,經批準可采用銀行轉賬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結算。
第十四對使用現金結算的臨時開支和服務等項目支。
出,原則上不能超過1000元。出差人員在外特殊情況下使用現金支付費用的,按規定程序報銷后,由財務人員將報銷金額存入出差人員的公務卡(工資卡)里,原則上不使用現金結算。
第十五研究中心對外支付的各項社保經費、勞務費、購置費、印刷費、暫(預)付款等,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以銀行轉賬、匯兌、托收等方式結算。
第十六研究中心加強對本部門存款和現金的管理,工作中取得的各項現金收入應及時入賬,不私設“小金庫”,不設賬外賬。對超過庫存限額10000元以上的現金應及時存銀行。銀行存款和現金由出納登記“銀行存款日記賬”、“現金日記賬”,并定期和不定期的進行現金盤點,確?,F金賬面余額與實際庫存相符。
第十七研究中心資金不允許公款私存或以存折儲蓄方式管理。
第十八以下經費支出按照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一)差旅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公務差旅審批規定》等規定辦理。
(二)會議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貴州省黨政機關會議定點管理實施細則》《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會議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三)公務接待費按照《貴州省黨政機關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國內公務接待管理實施辦法》等規定辦理。
(四)因公出國(境)經費按照國家《因公短期出國培訓費用管理辦法》《貴州省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五)培訓費按照《貴州省省級黨政機關培訓費管理辦法》《貴州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培訓費管理辦法》等規定辦理。
(六)其他費用按照國家、上級主管部門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專項(項目)經費按照《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貴州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貴州省省級財政資金審批管理辦法(暫行)》等規定辦理。
第二十研究中心的物資購置、印刷費用和購買服務項目等,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委托采購代理機構進行政府采購活動的,應當符合采購目的和質量要求,價格大致符合市場平均價格、采購效率更高、采購質量優良和服務良好的要求。
第二十二研究中心應當按照科學規范、從嚴控制、保障工作需要的原則合理配置資產。
第二十三研究中心應加強對各類物品的內部管理,對領取或使用的固定資產建立領用存賬薄,實行“一領一簽”,并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固定資產。保管人員要對存貨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四對需要維修、更換的固定資產,經技術人員確認,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再進行維修、更換。對確實不能使用和恢復的固定資產,經技術人員確認,報研究中心負責人同意后納入經費使用計劃重新購置,所需經費按本制度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研究中心的固定資產不得私用或交由與中心無關的人員或單位使用。
第二十六研究中心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的調撥、捐贈、報廢、變賣、轉讓等,應當經研究中心負責人同意后報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分管領導同意。
第二十七研究中心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對各類資產進行賬務清理、對實物進行清查盤點。每年年底前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八研究中心由財務會計負責對經濟活動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財務管理人員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資金管理,做到賬賬、賬證、賬實相符。
第二十九實行貨幣資金業務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研究中心的支票、銀行印鑒必須分別保管,嚴禁財務會計人員、出納人員一人兼任和支票、銀行印鑒一人管理。
第三十研究中心按照規定設置會計賬簿,根據實際發生的業務事項進行核算,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年度財務報告。
第三十一財務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在交接手續未辦清以前不得調動或離職。新舊財務會計人員進行工作交接時由研究中心負責人監交,必要時省政府法制辦公室可派員會同監交。財務會計人員短期離職,應由研究中心負責人指定專人臨時接替。
第三十二研究中心依據《預算法》《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等法律、法規、規章建立健全財務監督體系。研究中心負責人對財務工作負領導責任。省政府法制辦公室會計主管部門對研究中心的經濟活動依法進行財務監督。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二
會計檔案管理等工作。財會人員應認真學習,掌握會計基礎工作的各項規則和規定,嚴格履行自己的職責。每項工作的具體要求按財政部頒發的會計基礎工作規范規定辦理。
第三條預算管理。
廳機關預算包括年度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兩部分。各處室根據各自的職能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編制收支預算,編制預算要堅持實事求是,統籌兼顧,確保重點,勵行節約的方針。計財處要對各處(室、局)申報的收支預算嚴格審核、把關、簽定目標責任并督促檢查落實。要切實維護預算的嚴肅性,特別是對支出預算的執行不能隨意改變,克服預算管理中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各處室在編制收支預算或申請,下達分配專項經費和返還款項時,必須與計財處協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協調現象。具體的預算編制方法和時間要求按省財政廳和廳計財處的要求辦理。
第三章資金管理。
第四條收入管理。
收入是機關為開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補償性資金,包括財政撥入資金和各種收入,按批準的收費項目收取并應繳財政的預算內(外)資金收入上繳財政后由財政專戶核撥的預算外資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財政預算撥款收入是指:財政預算撥入的機關行政經費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種專項撥款收入。
(二)預算外收入是指:財政部門從財政專戶按規定核撥給行政單位的預算外資金、經財政部門核準由行政單位按照使用計劃,不上繳財政專戶的少量預算外資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機關在開展工作中取得的零雜收入、有償服務收入等。
機關各種收入的取得應符合國家規定。按照財務制度的規定及時入賬、分項核算,統一管理。
第五條支出管理。
支出是單位為開展業務、保證機關工作正常運轉的資金耗費,它包括經常性經費支出、專項經費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務時還包括基建支出。各種支出應本著“量入為出、勤儉節約、超支不補、節余留用”的原則嚴格管理。
(一)經常性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預算撥給單位的機關行政經費,它包括個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兩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廳辦公室統一管理,各處(室、局)包干使用”的辦法。
1、包干經費基數的確定:計財處按當年財政預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經費扣除機關共用的水、電、暖、車輛、大型設備購置、印刷等費用后的剩余部分,按處室人員數量分配給各處室。
2、包干經費支出的范圍是:辦公費、差旅費、電話費、設備正常維護費、短期或專題職工培訓費,以處室名義召開小型會議費和零星接待費等。
3、包干經費支出的審批程序:處室經辦人出具處長簽字的原始單據或用款計劃—辦公室主任或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簽字—計財處報銷記賬—處室記賬。
4、包干經費支出的審批權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廳長審批。
(二)專項經費支出。
專項經費支出是指:財政部門、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及其它有關部門為完成某頂任務而撥給的專項經費。專項經費20由廳掌握用于專項目工作;其余按計劃由處室安排專項工作,??顚S?,不能挪作他用。
1、專項經費支出的范圍是:為完成工作任務而需要開支的辦公費、電話費、差旅費、車輛費、印刷費、會議費、勞務費、設備維護費、專用設備購置費、接待費等(有明確規定支出范圍的按規定辦)。
2、專項經費支出采取先審批支出計劃,然后按計劃支出的辦法。審批程序是:處室提出用款計劃—分管該處業務的副廳長同意—計財處審核—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
3、專項經費的審批權限:2萬元以內的支出由計財處審批,2萬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審批。
4、專項經費使用需調整時,由計財處與處室協調,提出調整意見,報分管業務和財務的副廳長同意后計財處執行。
5、專項經費的結轉。帶項目、跨年度、有時間要求的專項經費,按項目實施計劃結轉,待項目完成后結算,結算后有結余的,其結余部分的60由廳計財處統一調配使用,40留處室使用。其它專項經費原則上要求當年完成任務,不做結轉。確有結余的按以上比例調配使用。對按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也應按規定的支出范圍嚴格掌握。職工福利費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工會經費由機關工會管理使用。
(三)各種會議的召開(參加)及經費支出。
召開(參加)各種會議要本著精簡、高效、節約、務實的原則控制會期,出席(參加)人數和費用支出。
2、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參加省外召開的各種會議要嚴格按會議通知的要求掌握參會人數,除廳長或會議指定增加隨帶人員外,均不得增加和隨帶參會人員。由處室組織在省召開的各種會議也要嚴格控制參會人數和會議天數。
3、會議經費的開支和報銷。由廳及處(室、局)組織召開的會議經費依據會議通知的參會人數、時間做會議經費預算,經計財處審核,有關領導審批后按預算執行。出外參加會議的以會議通知和領導批示作為報銷有關費用的依據。會議經費的支出與報銷應本著從緊、從嚴的原則,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職工出差交通、住宿費用報銷。
(1)交通費用報銷。廳機關廳長、副廳長出差、開會可按規定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處級、副處級(含同等待遇人員)乘座火車硬臥、輪船普通艙,如確因工作需要乘飛機或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位的必須經廳長或分管財務的副廳長同意簽字;處級以下工作人員出差均不得乘座飛機、火車軟席、輪船二等艙。
(2)機關工作人員出差住宿費用應嚴格掌握在到達地區普通招待所、賓館的住宿費標準,不得住包間、高級賓館。
(五)各種支出范圍和支出標準的掌握。
不論是經常性經費支出或專項經費支出,財務人員都應嚴格執行現行的各項開支范圍和標準(附:各種支出范圍和開支標準現行制度),認真審核原始單據的合法性,特別是對帶有普遍性和經常性的開支不能隨意提高開支標準,擴大開支范圍。如確因工作或特殊情況需要擴大開支范圍或提高開支標準的,必須在費用發生之前征得有關領導的同意后方可開支,必要時經廳長辦公會討論決定,否則所發生的費用由個人負擔。
(六)為及時掌握各種經費收支情況,計財處每月向廳領導報送有關經費收支情況報表一份。
第六條往來款項的管理。
往來款項指機關根據規定和工作需要而通過暫付款、暫存款、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種款項。各種往來款項應及時清理,該報銷的報銷,該收回的收回,該結算的結算,該上繳的上繳,該下撥的下撥,不能長期掛賬,更不能轉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別是職工個人借出的差旅費、材料采購等款項要在費用發生后的20日內報銷,形成實際支出。
第七條現金和銀行存款管理。
(一)現金管理。
1、機關正常開支所需現金應嚴格控制在銀行核定的備用金數額以內,無特殊情況不能超定額庫存。
2、按現金管理制度的規定5000元以上的大額現金必須填制大額現金支付審批表,待銀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種收費所取得的現金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得頂替備用金和坐支。
4、出納人員應對支付的現金做到日清月結,逐筆記賬,按時對賬,保證現金使用安全。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廳機關除計財處、工會、各學會、機關黨委允許在銀行開設賬戶外,其余均不得開戶,已經開戶的要清理消戶。
2、對銀行開設的賬戶,要嚴格管理,除與工作相關的收支業務外,不允許發生其它銀行收支業務,更不允許轉借賬號,供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3、經管人員要按銀行存款會計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時清賬、對賬、核對余額,不得發生透支現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與報銷。
第八條公款借支。
各單位必須按照計劃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應憑出差會議通知經部門領導批示后辦理借款手續,不允許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須填寫“借款單”,財務機構有權控制借款金額。
(三)見后報分管廳領導審批。
(四)后7天內核銷還款,不得無故拖欠借款。
(五)大額支出原則上應使用支票。特殊情況需使用現金的,由計財處負責人批準使用。
(六)領用支票時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經計財處負責人同意后予以辦理。
(七)支票必須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計財處不予報銷。
第九條費用報銷。
(一)計劃內的行政開支,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費用報銷由經辦人簽字、部門負責人審核、辦公室負責人簽署意見后轉計財處報銷。
(二)計劃外的費用開支從嚴控制,一律報分管廳領導審定后方可實施。借支、報核的程序按計劃內開支的規定辦理。
(三)屬行政事務中需開支的招待費,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屬業務活動需要開支的招待費,由業務處報請辦公室統一安排。
公務接待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格控制規模和開支的金額。
(四)費用發生后,最遲不超過7天辦理報銷清帳手續。使用支票的,最遲不超過5天辦理報帳手續。
(五)凡購買辦公用品及設備等實物都要辦理人庫驗收手續,憑電腦小票及合法的發票(政府機關內部使用的單據除外)報帳。
(六)各種罰款的票由直接責任人自理,不得報銷。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三
為了規范公司采購行為,兼顧效率及成本,保證人行機關飯堂日常業務正常運營所需物質按時、按質、按量交付使用的前提下,特制定本制度。
一、 采購流程
采購員根據飯堂業務需求量填寫《申購單》——主管審核——總經理審批——采購員按計劃采購,采購前應采用貨比三家的方法:由采購員與使用人員對市場價格進行調查,向幾家供應商進行比價、議價到最后定價。采購員根據審批的《申購單》,確定供應商,進行采購。
二、 采購物品入倉制度
1、 物品入倉制度是為了確保采購物品的質量,及時有效地掌握庫存物品,所辦理的完備的入倉手續。
2、 物品入倉時需要登記;日期、物品名稱、數量、品種規格。
3、 物品入倉時,倉管員須開箱檢驗所購物品的數量、名稱、規格 并對查驗的倉庫物品進行簽字確認。
4、 對入庫的物品進行分堆存放,編號、以便于核對數量。
三、 物品領用制度
1、 物品領用先由飯堂有關人員填寫領用物品單據,領取時要憑領用物品單據的內容領用相關物品,并在領用登記表上做好登記。
2、 如領用的物品在使用過程中有剩余的情況,領用人應將多領物品退回倉庫,倉管人應認真進行核對登記。
四、 采購貨款的支付與報銷
1、 采購人員報銷時,必須具備正式發票、手續齊備的《申購單》、送貨單、倉庫的《入庫單》。
2、 由經辦人在發票上簽字、主管飯堂經理簽字確認、會計審核、總經理審批后,最后由財務部負責支付結算工作。
海南瓊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日
為了規范市局機關客室財務管理,保證機關客室正常有序運轉,現將機關客室財務有關核算方法和管理辦法規定如下:
1.采購及報銷:根據用料要求,廚師長提出采購申請,食堂負責人簽字,采購人員應持食堂負責人簽字采購單進行采購(主要是大米、菜油、大宗調料、油等)。采購后由庫管員驗收入庫,同時廚師長、采購、客室負責人簽字才能做報帳憑據。月末由庫管員匯總數據報服務中心出納會計處。支付時需經分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字。
2.日常采購審批:日常采購,由庫管員、廚師長采購,大批量的物品(主要是一次性用品)按招標價,小批量多品種(主要是蔬菜、生鮮、禽蛋類)按市場優質優價,采購人員采購后交庫管員驗收,采購員作經手人簽字,驗收人員作驗收人簽字,客室負責人負責把關抽查,最后簽字審批。月末由庫管員匯總數據報服務中心出納會計處。支付時需經分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字。
3、大宗物資采購審批:大宗物資(煙酒、飲料類)由客室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采購申請,庫管員負責驗收入庫。月末由庫管員匯總數據報服務中心出納會計處。支付時需經分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字。
4、出庫與核算:日常出庫,應由庫管員、廚師長或客室負責人簽字,庫管員要做好建帳記錄和當日核算記錄。
5、有關工作程序
收費:收取飯菜金原則上一律通過充值進餐卡進行,對個人不收現
金購飯菜,充卡收入要及時記帳,并附上售飯系統打印的相關資料,不得截留。在窗口售賣飯菜要及時扣款,不得吃人情餐、霸王餐。 金龍卡卡片銷售:卡片采購后全數交專人登記,前臺銷售多少,領取多少。
支付:所有支付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憑證。辦理齊全的手續后方可辦理。
1)、現金支付;支付個人的工資、獎金、福利和小額購物、采購原料,支付時需經分管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字。
2)、銀行轉帳支付;超過現金支付限額(1000元)和所有可以通過轉帳支付的費用一律采用銀行轉帳支付,支付前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和相關附件資料(如賒帳月末一次性支付的必須有手續齊全的送貨單),在根據支付要求填寫相關內容后,將原始憑證和轉帳支票一起交出納會計審核蓋章。使用轉帳支票必須建立轉帳支票使用登記簿,將采購內容、經手人、使用支票號碼、支付金額等在登記簿上登記清楚。費用支付后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在登記簿上注明。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正確使用轉帳支票,防止事故發生。
組核算成本正確無誤。
為理順食堂財務管理關系,現統一制訂財務管理規定。
一、 關于設置帳戶和財務人員的規定
1. 原有職工食堂或新建的職工食堂都要單獨設置帳戶,獨立核算,要加強職工食堂的財務管理,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請示公司財務部。
2. 各職工食堂都要設置兼職或專職的會計、出納,根據人事部核定編制設置。
3. 會計、出納要明確分工,不允許會計兼出納。管帳為一人,管現金、飯卡或票為另一人。
二、 關于費用開支范圍等有關財務規定
1. 職工食堂工作人員工資列入工資計劃,由人事部核定,定員定編定工資標準。
2. 水電費作出預算,在“營業費用——水電費”中開支。
3. 各職工食堂的燃料費根據實際需要,由行政部定出消耗定額,列入職工福利費開支。
4. 各職工食堂首次購置的各種設施,爐具、廚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費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福利費,不能列入營業支出。
5. 職工食堂需要購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潔精、毛巾、用具、堿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行政部制定出合理的定額,按定額購買節約使用。
三、 關于補貼問題
公司各食堂提供的伙食補貼,補貼人數由人事、行政部門核定后,按每人每月補貼10元,在福利費中撥款。建議設置食堂的單位,都要成立監委會,在員工中選舉監委會成員,加強對職工食堂的管理和監督,責任是監督職工食堂收支情況,每月帳目由職工食堂向監委會匯報一次,并抄報財務部一份,每季要定期向員工公布職工食堂的收支情況。
為進一步加強職工食堂財務管理,規范經營體系,提高經營效果,更好的為廣大職工服務,根據公司財務管理相關規定,結合職工食堂經營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內容與要求
1、職工食堂所有收、付款及出、入庫單據,必須書寫工整,手續完備。食堂領用各種物品要做好出庫單,出庫單據上要有領物人、保管員、食堂主管的簽字許可,做到帳物相符,一一對應。每周一報銷、每月一統計當月的總支出和總收入。
2、所有收、付款單據(稅務機關監制的正規發票)要事先經制單人和食堂主管簽字后,方可到主管單位簽字審核,公司領導審批后到公司財務部報銷。
3、核算保管員應每周五下午,持本周所購物品的發票或者集市采購賣方開出的收據等原始憑證、出入庫單據到財務部報銷。發票必須具有稅務機關發票監制章和單位財務專用章;出、入庫單須有采購員、核算保管員和食堂主管簽字把關;集市采購三聯單(或者原始憑證)必須有賣方簽名及手印,否則一律不予報銷。
4、核算保管員定期到主管單位借食堂備用金,并辦理完備的借款手續,每次的借款數額必須由食堂主管決定。
5、核算保管員應每月5日從財務部統計上月食堂的總收入,當
月核算當月的收支情況,并計算出每月的盈余額或者虧損額。
6、食堂每月25日對庫存及剩余物品進行盤點,主管單位隨時抽查,檢查帳、物是否相符,有無積壓浪費、腐爛變質現象。
7、所有借帳應當月結清,不存在白條,杜絕呆帳、壞帳的發生。
8、每月所有報批的.收付款單據及月末盤點表,必須于下月1日前全部送主管單位審核。
二、檢查與考核
1、不及時按規定報銷、報送收付款單據極不按時盤點的每次考核核算保管員50元。
2、抽查時帳、物不符考核責任人100元。連帶考核食堂主管50元。
3、發生違反規章制度的現象,按公司有關制度規定進行考核。
三、本辦法自下發執日起執行。
為理順食堂財務管理關系,現統一制訂財務管理規定:
(一)關于設置賬戶和財務人員的規定
1.原有職工食堂或新建的職工食堂都要單獨設置賬戶,獨立核算,要加強職工食堂的財務管理,對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請示公司財務部。
2.各職工食堂都要設置兼職或專職的會計、出納,根據人事部核定編制設置。 3.會計、出納要有明確分工,不允許會計兼出納,管賬為一人,管現金飯菜票為另一人。
(二)關于費用開支范圍等有關財務規定
1.職工食堂工作人員工資列入工資計劃,由人事部核定,定員定編定工資標準。
2.水電費作出預算,在“銷售費用——水電費”中開支。
3.各職工食堂的燃料費根據實際需要,由行政部定出消耗定額,列入職工福利費開支。 4.各職工食堂首次購置的各種設施,爐具、廚具、餐具等列入基建費用,以后需要增添的用品用具列入福利費,不能列入營業支出。
5.職工食堂需要購置的其他物料用品如洗潔精、毛巾、用具、堿粉、洗衣粉、肥皂等都要由行政部制定出合理的定額,按定額購買節約使用。
(三)關于補貼問題
公司各食堂提供的伙食補貼,補貼人數由人事、行政部門核定后,按每人每月補貼10元,在福利費中撥款。
建議設置食堂的單位,都要成立監委會,在員工中選舉監委會成員,加強對職工食堂的管理和監督,責任是監督職工食堂收支情況,每月賬目由職工食堂向監委會匯報一次,并抄報財務部一份,每季要定期向員工公布職工食堂的收支情況。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四
為進一步加強政府財務管理,推進財務管理制度化和規范化建設,提高政府資金使用效益,經研究決定制定《安凌鎮政府機關工作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出差人員須先填寫出差申報單,申報單內容:申請人姓名、出差時間、天數、是否住宿、住宿天數及出差事由,必須填寫完整,不可漏項,經鎮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出差。差旅費報銷單填寫內容必須與申報單相符,車費、住宿費、伙食補助必須嚴格執行《祁門縣行政事業單位常用經費開支標準》的規定。
用車人員須先填寫用車申請單,注明用車時間、事由、路途起點和終點、乘車人數及車費金額,經鎮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用車,申請單交于車主。車主報銷車費,須填寫用車費,后附用車申請單和相應車票。
辦公用品購置實行分類管理:
(1)筆、墨、紙張等小件常用辦公用品由財政所小批量采購,專人負責登記管理,部門申請領用。
(2)電腦用紙由財政所批量采購,專人管理,實行進庫、出庫記帳制,領用人須在領用單上簽名。
(3)大型會議(如人代會)需用辦公用品,由大會指定人員和財政所實行專項采購,單獨辦理。
(4)部門或工作人員需購上述以外辦公用品,須填寫辦公用品購置申請單,經鎮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自行購置或委托財政所購置。年終,政府組織人員對庫存辦公用品進行盤點、清查。
財政所統一購置辦公用品,須先填寫辦公用品購置申請單,并列出清單,經鎮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采購。發票報銷,須后附購置申請單并有辦公用品專門管理人員驗收簽名。
本著厲行節約的原則,各部門打印材料必須在本部門的電腦上進行,黨委、政府需打印材料,指定部門打印,不得推諉。材料需多份,不能油印的,一般不允許復印。確需在外打、復印的,經辦人須先在財政所領取材料復印申請單,財政所對材料復印申請單進行編號,申請單填好后交鎮主要領導簽字后,憑單方可外出打、復印材料。材料打、復印須定點進行,打印單位見單打印,按單結算。在打、復印費報銷時,發票后附記帳單和申請單,方可核準報銷。
(1)上下級來人原則上一律實行在鎮自辦食堂就餐。特殊情況,經鎮主要領導批準,方可外出招待用餐。
(2)實行對口接待。部門來人由部門分管領導和負責人座陪招待,村組來人由包村領導或包村干部安排就餐。
(3)實行餐前開單,飯后簽字。在鎮食堂和外出用餐一律必須先開就餐申報單,經鎮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安排。用餐結束后,經辦人必須在菜單上簽名。嚴禁先就餐后開單,特殊情況,事后必須立即補開,并向領導說明原因。村、組干部來人辦事,實行快餐券就餐制度,自行就餐。縣直單位、兄弟鄉鎮來人按10元/人標準執行??h級及縣級以上領導干部來人控制在15元/人(含煙酒)。外出就餐標準由主要領導根據情況定,一般控制在15元/人以內(含煙酒)。
(4)在食堂就餐用酒由政府統一采購,專人管理,實行進庫、出庫記帳,領用者簽單,并注明酒類、數量,政府年終組織人員對庫存情況進行盤點、清查。
(5)招待費報銷,發票后必須附就餐申報單和菜單。
(6)上級來人公務用煙,一律需先請示鎮主要領導,嚴禁發整包煙。
(1)原始憑證必須具備的內容。
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填制人
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蓋章。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指定的人員簽名或蓋章。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公章。
(3)凡填有大寫或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證明。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4)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建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批準機關名稱、日期或文件字號。
(5)原始憑證記載的各項內容不得涂改、挖補。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出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加蓋出具單位印章。原始憑證金額有錯誤的就當由開出單位重開,不得在原始憑證上更正。
(6)所有的報銷憑證必須有經辦人簽字、財務經辦人員審核,然后報鎮長審批,方可報銷。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五
機關單位指國家為行使其職能而設立的各種機構。機關單位包括各級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軍隊中的各級機關,下面是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機關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想了解的可以看看哦!
第一條 認真貫徹國家財經法規,遵守財經紀律,保證鄉機關財產物資的安全,并確保合理使用。
第二條 鄉機關所有財產,指定專人統一負責管理,并由管理人員統一登記、造冊存檔。
第三條 各項經費必須堅持計劃、預算、審批使用程序。 鄉機關一切費用開支應符合財務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
第四條 經費報銷嚴格執行資金支付審批制度。鄉上一切費用支出、款項劃撥必須先由經辦人簽字并注明事由及用途,經財務審核,報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支付。
第五條 經費報銷的程序是:
(一)所有報帳要有稅務部門正式發票,日常用品購置要附清單。
(二)購置固定資產要辦理政府采購手續。
(三)工程項目實行按進度支付款項。
(四)超1000元資金,應按要求進行轉帳支付。
(五)經費支付方面:主管財務領導審批后經黨委書記同意后支付。項目支付方面:支付額度未超過2000元,主管財務領導審批后支付;支付額度在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主管財務領導審批后經黨委書記同意后支付;支付額度超過10000元,提交-班子會議研究同意后支付。
(六)因工作需要臨時借款的,必須到財務室填寫借款憑證、注明用途及還款日期,經財務主管領導批簽后,財會人員支付;對于額度超過3000元的借款,財務主管領導批簽后經黨委書記同意后支付。
(七)對于合理性支出,每周集中一次進行審簽。
第六條 經費報銷的措施是:
(一)鄉政府日常辦公用品、接待用品由專人負責統一購置。各工作隊需購置物品時,先填寫物品采購申請單,經工作隊長、財務主管領導審簽后由專人集中采購。
(二)對于各工作隊無法制作的版面、橫幅、獎牌等需外出制作的物品,由經辦人填寫審批單,工作隊長簽字,報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后,到指定地點打印,并由專人簽字。結帳時財務室憑憑證及清單進行核算。不按上述程序辦理的不予報銷。
(三)外出參加會議、培訓、出差等事宜,須經主要領導批準后參加。鄉上按有關規定報銷來回車票,給予出差補助。出差補助標準按照(縣委辦發{2015}117號)文件{省外:40、50、60元(西、中、東),外市州:30元;市內及縣區:15元}執行,凡未經領導批準、文件未規定報銷事宜、超標的`部分費用自理。由上級組織或單位委派的培訓、學習等活動單位予以報銷,其他屬于個人行為的,單位不予報銷。
(四)各工作隊因業務需要發放給農戶的財物,應造冊報請財務主管領導簽字后,一律通過“一折統”進行發放,嚴禁直接發放現金。
(五)固定資產(金額超過500元、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購置,須經鄉領導班子會議集體商定、財務主管領導審批、報縣政府采購辦辦理采購手續后方可購買。購買時,需兩人以上參加,對不經審批私自購置、不辦采購手續、不簽訂采購合同、票據不規范、無清單、單價、數量不詳、用途不清的不予報銷。
第七條 財務人員應做到帳目清楚,手續完備,現金收付準確無誤;堅持日清月結,每月財務報表必須于次月向鄉主要領導和賬務主管領導提供,并自覺接受監督。
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查閱帳目須經鄉財務主管領導、主要領導同意后方可查閱。
第九條 公共財產實行集中存放、統一調配、領用簽字的管理辦法,各工作隊領取辦公用品及其它物品時,由保管員按需發放。
第十條 所有人員要愛護公共財產,未經管理人員同意,財產不得私自挪用或外借,若損壞、丟失、要照價賠償,調離、退休人員辦理好交接手續后,方可離開。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六
制度是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更規范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為了加強會計核算與監督,嚴格財務審批制度,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機關工作人員必須遵循增收節支、精打細算、勤儉辦事的原則,嚴格遵守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
適用范圍:局機關及會計核算中心。各站所可參照執行。
二、財務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會計法》、《審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原則,堅守制度,處理好每一筆財務帳目,理好財、管好錢、做好帳。
三、財務人員要做到日清月結,每月向局長匯報一次上月財務收支情況,當好領導參謀助手。
四、嚴格財經審批權限。凡是局機關、基層站的財務支出,無論金額大小均要報經局長簽批,2019元以上支出由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后報批。
五、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局機關、基層站所有收支由局里統一管理,集中建帳,分戶管理,專項專用。嚴格執行錢帳物分離,即:管物不管錢帳,管帳不管錢物,管錢不管帳物。
六、局機關財務室和會計核算中心應做到增收節支,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七、嚴格財經手續。費用發票一律使用正式發票,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三者齊全方可報銷,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付和不入帳。
八、因公出差、下鄉按縣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如實填報,填寫報銷單要詳細寫明起止時間、地點、報銷標準等。凡填報不實者,局領導可拒絕簽字,辦公室可拒絕審核,財會人員拒絕報銷。
九、局機關干職工外出出差等公務需提前借款的,必須經局長簽字批準方可借支,借款金額最多不得超過核算所需經費,并在回局后及時辦理核銷手續。其他個人非公務一律不得借款。
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現金管理按照結算、存入、支撥、轉借的要求,做到手續清楚,公私分明,存放可靠?,F金管理人員不得公款私存,否則,按違紀論處。過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100元,否則,由于保管不當,出現短款、丟失或失盜等現象,責任自負。
十一、辦公用品采購。日常消耗性辦公用品采購的方法和程序:(1)局領導和各股室(含會計核算中心)根據業務工作需要,提出辦公用品需求計劃,報辦公室匯總;(2)辦公室將全局辦公用品需求情況向局長請示匯報,待批準后確定全局辦公用品采購計劃;(3)由辦公室和財務室按需求進度統一購買、保管,并填寫《溫泉縣畜牧獸醫局辦公用品采購登記單》;(4)局領導和各股室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登記領取,領取數一般不得超過規定數額;(5)費用結算,憑有稅發票和采購用品詳單即辦即結。
大宗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采購辦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單項價值超過2019元的國有資產。采購辦法:(1)單項價值在2019元(不含)以內或采購總額在10000元(不含)以內的大宗辦公用品,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購置的,須先提出采購申請,注明用品名稱、規格、型號、用途等具體要求,報業務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報局長同意后,到辦公室登記,由辦公室和財務室負責統一采購結算。(2)單項價值在2019元以上和采購總額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購項目由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確定,由相關股室和辦公室、財務室按財政紀律規定辦理采購手續,需政府采購的委托區采購中心統一辦理,由局財務結算。
十二、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固定資產指定專人管理,并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帳簿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工作人員調離原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圖書等歸還,并由相關管理人員簽章清帳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十三、本制度自2019年月日起實施。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七
第五條預算編制:由局辦公室按照“合法、規范、公平、節儉”的原則,結合上年資金使用情況和本年度實際需要編制年度財務收支預算,報局黨組審定執行。
第六條財務預算收入主要是指本級財政預算安排的資金和上級安排的專項或業務經費。
第七條黨團活動經費、老干活動經費、工會費按黨組會議核定的標準列入專項支出。
第八條基本支出指用于滿足單位日常工作需要的各類支出,包括:(一)差旅費;(二)招待費;(三)會議費或旅游活動組織費;(四)購置費;(五)文印費;(六)車輛消耗費用;(七)其他費用。
專項支出指具有專門用途的費用支出,原則上按年初預算和上級下達的科目執行。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八
為貫徹執行財務會計制度,遵守國家財經紀律,保障我縣水利(水務)事業健康發展。結合單位局實際,制定相關財務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編為您收集整理的機關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想了解的可以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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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財務室統一管理局機關、局屬未獨立核算事業單位各項經費收支,及時反映資金使用情況,負責財務登記入賬;參與擬定本單位年度收支計劃、基建計劃、投資決策;參與簽訂重要經濟合同(協議),檢查分析預算、財務計劃執行情況;管理監督省市直撥各項事業費、工程費等;對局系統內其他單位財會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根據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局財務室要認真做好部門預算的編制工作,各業務科室要積極予以配合。部門預算一經確定,即嚴格遵照執行,要樹立“先計劃、后支出”的預算概念,確保全年預算順利執行。對超預算的開支,財務室有權拒付。
局機關科室在開展業務活動和完成工作任務的同時,在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范圍內,應積極主動地組織收入,以彌補單位公務經費缺口、改善工作條件,提高事業單位職工生活水平和福利待遇。
(一)已列入水利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收費項目(水資源費、河道采砂管理費、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費、水土保持補償費、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費),由局財務室依據政策規定的收費標準和工作量或部門年初下達的指標,交有關科室、單位執收,款項繳入財政部門。財務室根據業務需要按月向財政上報用款計劃,申撥上述資金。
(二)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有償服務收入及其它收入,由財務室開具收據,所收款項繳入財政,作為單位的其他收入。
(三)水行政執法的罰沒收入,局財務室依據水政科作出罰款決定的處罰決定書由水政科應督促當事人到指定的代理銀行繳款。按有關規定實行當場收繳罰款的,執法人員應將當場處罰罰款在三日內繳付指定代理銀行,同時到財務室科核銷當場處罰專用收據。
上述各項收入,由局財務室統一管理,結合預算內財政撥款,統籌安排使用,報局長審批。
(一)辦公費用
辦公費用主要包括:辦公用品費用、文印費、報刊雜志訂閱費、圖書資料購置費、辦公設備維護費、物業管理維修費等支出。
1、辦公用品費用。因工作需要購置辦公物品或成批辦公用品及耗材,由辦公室統一辦理,擬定采購計劃報局長批準后方可采購。
報銷費用時由經辦人、驗收(證明)人簽字,辦公室和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2、文印費。機關工作中的文印業務應由承辦科室自行處理或交局文印室處理,不得到外面打印(復印)文字材料。特殊情況需要到外面打印(復印)文字材料的,須報經局領導同意。費用報銷由承辦科室辦理,辦公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3、報刊雜志訂閱費用。局辦公室負責擬定局機關報刊雜志訂閱年度計劃,報局長同意后方可按計劃辦理訂閱事宜。費用報銷由辦公室統一辦理,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4、圖書資料購置費用。購置政治理論、宣傳教育、行政管理、黨務工作、年鑒志書、文學作品等圖書資料,由局辦公室報局領導同意后統一購置,專業書籍由相關科室根據工作需要,報局領導同意后購置。費用報銷由承辦科室辦理,辦公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5、辦公設備維護費報銷。辦公設備的日常維護與修理,由辦公室統一辦理。費用報銷由辦公室辦理并應附相關清單或合同 (協議),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6、物業管理維修費報銷。物業管理中的日常零星維護和修繕由局辦公室視情安排。費用報銷由辦公室辦理并應注明維修內容(附清單或合同),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二)會務費及招待費報銷
1、會務費。召開會議由局黨委、局長辦公會議或局長確定,會
議費用由辦公室編制預算,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承辦科室應于會后7日內會同財務室辦理結算。報賬時,必須附會議通知、參會人員報到冊及住宿、就餐清單,費用報銷由承辦科室辦理,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2、招待費。局機關對外接待用餐由辦公室統一安排。上級機關領導,兄弟省、市水利系統負責人和有關部門負責人來我局檢查指導工作或辦理公務,需要用餐的,原則上由局領導陪同,局辦公室具體承辦;本市水務系統和有關部門負責人需要用餐的,原則上由局領導出面接待,局辦公室具體承辦;縣區一般工作人員來我局辦理公務,需要用餐的,由各業務科室或事業單位負責人具體承辦;因工作需要在外地出差用餐,須從嚴控制,確需用餐的,經局領導同意后方可安排用餐。費用報銷由經濟科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審批。
(三)差旅費報銷
1、因公出差發生的差旅費僅限于住宿費、車船費、飛機票、訂票費、出差補助費、停車費、路橋費、燃油費等,其它費用不在此列。差旅費報銷須經局分管領導同意,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2、差旅費報銷實行 “一事一報”和 “月結月清”制度。差旅費報銷按次填報。兩人或兩人以上同批出差的,均須在差旅費報銷單據上簽字。
3、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因公外出,特殊情況需乘車的,由辦公室
派車(或乘出租車)。乘出租車報銷時須注明乘車事由,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在本市城區范圍以外出差,特殊情況需用車,經局領導批準,由辦公室派車或租車,租車報銷時由辦公室統一結算,乘車人簽名,并注明乘車事由及時間,附經局領導批準的用車申請單,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4、局機關工作人員在本城區范圍內因公外出視同出勤,不享受出差補貼。超出本城區范圍的出差,按市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享受出差補貼。出差無單據報銷,其出差補貼可于當月一次性填單報銷,報銷時須注明出差時間、事由,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九
為了加強會計核算與監督,嚴格財務審批制度,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會計法》、《審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原則,堅守制度,處理好每一筆財務帳目,理好財、管好錢、做好帳。三、財務人員要做到日清月結,每月向局長匯報一次上月財務收支情況,當好領導參謀助手。
四、嚴格財經審批權限。凡是局機關、基層站的財務支出,無論金額大小均要報經局長簽批,2000元以上支出由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后報批。
五、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局機關、基層站所有收支由局里統一管理,集中建帳,分戶管理,專項專用。嚴格執行錢帳物分離,即:管物不管錢帳,管帳不管錢物,管錢不管帳物。
六、局機關財務室和會計核算中心應做到增收節支,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七、嚴格財經手續。費用發票一律使用正式發票,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三者齊全方可報銷,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付和不入帳。
八、因公出差、下鄉按縣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如實填報,填寫報銷單要詳細寫明起止時間、地點、報銷標準等。凡填報不實者,局領導可拒絕簽字,辦公室可拒絕審核,財會人員拒絕報銷。
九、局機關干職工外出出差等公務需提前借款的,必須經局長簽字批準方可借支,借款金額最多不得超過核算所需經費,并在回局后及時辦理核銷手續。其他個人非公務一律不得借款。
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現金管理按照結算、存入、支撥、轉借的要求,做到手續清楚,公私分明,存放可靠?,F金管理人員不得公款私存,否則,按違紀論處。過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100元,否則,由于保管不當,出現短款、丟失或失盜等現象,責任自負。
十一、辦公用品采購。日常消耗性辦公用品采購的'方法和程序:
(4)局領導和各股室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登記領取,領取數一般不得超過規定數額;
(5)費用結算,憑有稅發票和采購用品詳單即辦即結。大宗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采購辦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單項價值超過2000元的國有資產。
采購辦法:
(1)單項價值在2000元(不含)以內或采購總額在10000元(不含)以內的大宗辦公用品,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購置的,須先提出采購申請,注明用品名稱、規格、型號、用途等具體要求,報業務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報局長同意后,到辦公室登記,由辦公室和財務室負責統一采購結算。
(2)單項價值在2000元以上和采購總額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購項目由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確定,由相關股室和辦公室、財務室按財政紀律規定辦理采購手續,需政府采購的委托區采購中心統一辦理,由局財務結算。
十二、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固定資產指定專人管理,并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帳簿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工作人員調離原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圖書等歸還,并由相關管理人員簽章清帳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十三、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實施。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
為貫徹執行財務會計制度,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努力做好增收節支工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財務管理,規范財務行為,保障我縣水利(水務)事業健康發展。結合我局實際,制定財務管理制度如下:
一、資金管理職責劃分。
局財務室統一管理局機關、局屬未獨立核算事業單位各項經費收支,及時反映資金使用情況,負責財務登記入賬;參與擬定本單位年度收支計劃、基建計劃、投資決策;參與簽訂重要經濟合同(協議),檢查分析預算、財務計劃執行情況;管理監督省市直撥各項事業費、工程費等;對局系統內其他單位財會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根據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要求,局財務室要認真做好部門預算的編制工作,各業務科室要積極予以配合。部門預算一經確定,即嚴格遵照執行,要樹立“先計劃、后支出”的預算概念,確保全年預算順利執行。對超預算的開支,財務室有權拒付。
三、有關收入規定。
平和福利待遇。
(一)已列入水利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收費項目(水資源費、河道采砂管理費、河道工程修建維護費、水土保持補償費、水利工程質量監督費),由局財務室依據政策規定的收費標準和工作量或部門年初下達的指標,交有關科室、單位執收,款項繳入財政部門。財務室根據業務需要按月向財政上報用款計劃,申撥上述資金。
(二)固定資產變價收入、有償服務收入及其它收入,由財務室開具收據,所收款項繳入財政,作為單位的其他收入。
(三)水行政執法的罰沒收入,局財務室依據水政科作出罰款決定的處罰決定書由水政科應督促當事人到指定的代理銀行繳款。按有關規定實行當場收繳罰款的,執法人員應將當場處罰罰款在三日內繳付指定代理銀行,同時到財務室科核銷當場處罰專用收據。
上述各項收入,由局財務室統一管理,結合預算內財政撥款,統籌安排使用,報局長審批。
四、有關費用報銷規定。
(一)辦公費用。
辦公費用主要包括:辦公用品費用、文印費、報刊雜志訂閱費、圖書資料購置費、辦公設備維護費、物業管理維修費等支出。
1、辦公用品費用。因工作需要購置辦公物品或成批辦公用品及耗材,由辦公室統一辦理,擬定采購計劃報局長批準后方可采購。
報銷費用時由經辦人、驗收(證明)人簽字,辦公室和分管領導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2、文印費。機關工作中的文印業務應由承辦科室自行處理或交局文印室處理,不得到外面打印(復印)文字材料。特殊情況需要到外面打印(復印)文字材料的,須報經局領導同意。費用報銷由承辦科室辦理,辦公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3、報刊雜志訂閱費用。局辦公室負責擬定局機關報刊雜志訂閱年度計劃,報局長同意后方可按計劃辦理訂閱事宜。費用報銷由辦公室統一辦理,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4、圖書資料購置費用。購置政治理論、宣傳教育、行政管理、黨務工作、年鑒志書、文學作品等圖書資料,由局辦公室報局領導同意后統一購置,專業書籍由相關科室根據工作需要,報局領導同意后購置。費用報銷由承辦科室辦理,辦公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5、辦公設備維護費報銷。辦公設備的日常維護與修理,由辦公室統一辦理。費用報銷由辦公室辦理并應附相關清單或合同(協議),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6、物業管理維修費報銷。物業管理中的日常零星維護和修繕由局辦公室視情安排。費用報銷由辦公室辦理并應注明維修內容(附清單或合同),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二)會務費及招待費報銷。
1、會務費。召開會議由局黨委、局長辦公會議或局長確定,會。
議費用由辦公室編制預算,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承辦科室應于會后7日內會同財務室辦理結算。報賬時,必須附會議通知、參會人員報到冊及住宿、就餐清單,費用報銷由承辦科室辦理,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2、招待費。局機關對外接待用餐由辦公室統一安排。上級機關領導,兄弟省、市水利系統負責人和有關部門負責人來我局檢查指導工作或辦理公務,需要用餐的,原則上由局領導陪同,局辦公室具體承辦;本市水務系統和有關部門負責人需要用餐的,原則上由局領導出面接待,局辦公室具體承辦;縣區一般工作人員來我局辦理公務,需要用餐的,由各業務科室或事業單位負責人具體承辦;因工作需要在外地出差用餐,須從嚴控制,確需用餐的,經局領導同意后方可安排用餐。費用報銷由經濟科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審批。
(三)差旅費報銷。
1、因公出差發生的差旅費僅限于住宿費、車船費、飛機票、訂票費、出差補助費、停車費、路橋費、燃油費等,其它費用不在此列。差旅費報銷須經局分管領導同意,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2、差旅費報銷實行“一事一報”和“月結月清”制度。差旅費報銷按次填報。兩人或兩人以上同批出差的,均須在差旅費報銷單據上簽字。
3、在本市城區范圍內因公外出,特殊情況需乘車的,由辦公室。
派車(或乘出租車)。乘出租車報銷時須注明乘車事由,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在本市城區范圍以外出差,特殊情況需用車,經局領導批準,由辦公室派車或租車,租車報銷時由辦公室統一結算,乘車人簽名,并注明乘車事由及時間,附經局領導批準的用車申請單,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4、局機關工作人員在本城區范圍內因公外出視同出勤,不享受出差補貼。超出本城區范圍的出差,按市財政部門的有關規定享受出差補貼。出差無單據報銷,其出差補貼可于當月一次性填單報銷,報銷時須注明出差時間、事由,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四)汽車費用報銷。
1、汽車維修費用報銷。單次維修費1000元以內,由局辦公室安排,單次維修費超過1000元的須報局領導同意后方可安排。依據規定汽車維修一律實行定點維修,由局辦公室與確定的維修廠家簽訂維修合同。定點維修車輛的維修費用,未超出經費指標的,據實核報;超出經費指標的維修項目,報局領導同意后,由局辦公室、本車駕駛員共同與修理廠洽談維修價格。費用報銷時附維修清單,本車駕駛員、辦公室主任簽字,財務室審核,報局長批準報銷。
2、車輛保險費報銷。車輛保險,按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財務室審核,報局長批準報銷。
(五)固定資產費用報銷。
1、固定資產包括一般設備單價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價在800元以上,耐用期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保持原物質形態的資產。捐贈或調撥的財產,符合上述所列的,都必須計價列入固定資產。
2、局辦公室負責組織和監督固定資產的購置計劃、訂貨、采購、驗收和登記以及日常使用的監督與管理;局財務室負責固定資產的。報銷、入帳,協助辦公室定期進行帳、物的清查核對工作。
3、固定資產購置須報局領導批準,固定資產購置后,實行實物驗收和專人保管使用制度。局辦公室應安排人員對所驗固定資產的數量、型號、質量、附件等進行檢查驗收,完善登記備案手續。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后,財務室審核,報局長批準報銷。
(六)其它。
1、考勤獎。事業單位職工考勤獎按出勤天數發放,每天10元。考勤獎由辦公室提供出勤單,下月初公布上月出勤匯總單,由財務室統一制表、審核后,報局長批準發放。
2、通訊費。事業單位由承辦科室辦理,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報銷。
3、福利費。事業單位職工按有關規定和在崗時間發放。退休人員與在職人員同等享受。福利費由財務室統一制表、審核后,報局長批準發放。
4、其它費用。按照局制定的有關制度或經局黨委會議研究確定,由相關科室或與財務室共同辦理,經辦人員完善報銷手續,財務室審核后,報局長批準。
五、有關報銷手續的規定。
(一)局機關所有支出的申報一律由經辦人員按支出內容分類填報報銷單,并由證明人(驗證人或分管領導)在匯總報銷單上的相應位置簽名;多張小額同類原始發票可匯總填入。
報銷單中“核定”及“人民幣(大寫)”金額由經辦人員填寫或負責辦理;“單據張數”按實有原始發票張數填寫,原始發票上反映其附件單據數;“金額”應與原始發票匯總金額相一致,不一致時應注明。
報銷單的原始發票及其附件,經辦人均應簽名;百元以上原始發票局領導審批時應簽名。
(二)財務審核。按照有關報銷規定,對所申報的原始發票及報銷單的內容進行審核,最終確定其報銷金額。審核由財務室負責人(或指定的審核人員)提出支出意見后,報局長(或其授權人)在己審核的報銷單(或原始發票)上進行審批。
不屬核算中心集中支付的報銷單,在完成審批程序后,由有關財務人員制作記帳憑證并經出納審核無誤后,辦理報銷手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財務會計制度及局有關規定辦理。
六、有關借款事宜的相關規定。
(一)嚴格控制借款。職工借款僅限于因公長途出差、采購、維修等公務事項。
(二)職工因公借款應堅持“一事一借”、“前清后借”原則,并辦理借款手續。由借款人填寫“借款申請單”,注明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事由、借款金額,其中1000元以上的借款,報局長批準后方可辦理借款。
(三)因公發生的預付款項,必須根據合同或協議辦理付款申請單,財務室并報局長審批后辦理付款;付款手續不齊備的,財務室不得付款。
(四)職工因公借款的借據,財務室必須及時進行賬務處理。預付性匯款,由經辦人填制付款申請單(附匯款回單),作為原始憑證。
(五)因公借款應按照“一事一結”原則,在規定的期限內歸還所借款額或按規定的審批程序到財務室辦理還款手續;還款時限為當年內。
(六)財務室要加強對備用金和預付款項的管理和監督,每年年底進行一次清理,對超過規定期限未能報銷而又未歸還的借款,財務室應及時督促辦結,并嚴格堅持“前款不清,后款不借”的原則。
1、財務檔案是本局經濟活動的記錄,各種報表、憑證、賬簿、有關資料,年度內由財務室負責整理、裝訂,隔年度移交局檔案室統一保管,按財政部規定的保管期限做好檔案的整編、歸檔和銷毀工作。
2、檔案保存必須年度、月份連續,不能短缺。財務檔案非經辦人員不得擅自查閱和復印等。
八、會計人員的管理及分工。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一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機關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創建節約型機關,確保工作正常有序運轉,根據有關財經法規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統籌安排,綜合管理;
(二)精打細算,量入為出;
(三)一月一報,及時結算;
(四)保障重點,兼顧一般;(五)勤儉節約,講求實效。
第三條機關財務管理的基本體制:由局辦公室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對所有資金實行統一管理、集中支付、一支筆審批。
第四條機關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并嚴格執行經費收支預算,如實反映財務收支情況,開展財務活動分析,加強國有資產和資金管理。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會計制度,對報銷單據要認真審核,坐到報賬手續完備,賬目清楚,日清月結,定期報表。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二
第一條為加強社會團體財務管理,促進社會團體健康發展,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湖南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經民政部門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三)建立和完善社會團體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監督,對違法行為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收支應及時向業務主管單位、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檢舉。
(四)維護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不斷挖掘潛力,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經濟效益。
第四條社會團體實行財務自收自支、單獨設立帳戶、獨立核算。社會團體應根據經濟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專、兼職財會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財務人員必須持會計資格證上崗,每年要有一定的時間用于學習和繼續教育培訓。
第五條社會團體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并自覺接受民政、財政、審計、稅務等機關的監督檢查。
第六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應對社會團體的全部經濟業務收支活動承擔責任。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七條社會團體的業務收入包括:
(一)社會團體會費收入:包括個人會員會費和單位會員會費;
(二)國內外有關團體、單位、個人的捐贈和資助,包括現金、實物及其他有價證券等;
(四)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的經營性收入和入股紅利收入;
(五)政府部門或其他部門對社會團體的經費資助及委托某項事務所撥付的活動經費收入;
(六)利息、社團下屬機構上交的管理費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七)主管單位撥入的非財政補助資金。社會團體取得的收入應該按照有關規定實行分類管理,??顚S谩?/p>
第八條社會團體業務收入的原則及要求:
(一)社會團體的各項業務收入,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現行收費政策和管理制度,按規定的范圍或批準的收費標準,合理收費;社會團體按照國家規定取得的合法收入,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活動;屬事業性收費收入的,按照預算外資金管理納入各級財政專戶儲存。
(二)各項收入必須全部入帳,不得坐支現金和帳外設帳;
(三)社會團體接受社會各界的捐贈和資助,必須建立在完全自愿的基礎上,嚴禁任何形式的攤派,也不能設置有損國家和集體利益的交換條件。對于國外組織和個人的捐贈(包括實物),社會團體應向登記管理機關提交有關捐贈文件的副本和清單。
(六)社會團體舉辦國際展覽、國際會議和其他交流活動所得的外匯收入為合法外匯收入,可以開立外匯存款帳戶。
第九條社會團體會費收取。社會團體收取會費可根據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工作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會費標準。社會團體會費標準的制定和修改須作為議案經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討論,有2/3以上會員或會員代表出席,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或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社會團體制定的會費標準決議,應在會后30日內分別報送業務主管單位、民政、財政部門備案。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十條財務支出范圍:
(三)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他事業性實體的成本費開支;
(四)社會團體有償服務成本費開支,以及應交納的稅費;
(五)其他合理開支。
第十一條財務支出原則及要求: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按照預算和經費開支范圍辦理各項支出;社會團體嚴禁為業務主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小金庫”便利,社會團體不得列支與社會團體活動無關的經費。
(四)各項支出要有合法憑證,并呈報社會團體負責人批準后才能報銷;
(十)社會團體的外匯開支主要用于出國考察學習費、接待費、進口儀器、設備、材料、資產以及其它用于涉外活動的外匯開支。
(十一)社會團體財務室出納員必須建立現金收、支日記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平時除保留少量庫存現金用于日常零星支付外,其大宗支出和其他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支付現金。
第四章貨幣資金、財產物資管理。
第十二條社會團體的貨幣資金往來,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現金管理辦法在銀行開立帳號,辦理財務收支的結算業務。
第十三條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手續,加強管理,執行錢帳分管的原則,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員辦理,并實行會計、出納崗位分設。建立現金日記帳,逐日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十四條社會團體的現金,除按銀行規定庫存少量現金備用外,都必須存入銀行帳戶。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除發給職工的工資、獎金、津貼、勞酬費、差旅費以及支票起點以下的零星現金支付外,其他一切經濟往來,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以現金收付。
第十五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是資金實物形態,是社會團體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因而應加強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第十六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三)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較低,容易損耗,不夠固定資產標準,不屬于材料范圍的各種工具等。對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實行以舊換新的辦法。
第十七條社會團體的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按類別或品種設立明細帳,要建立驗收、領發、保管和檢查制度。
第五章票據管理。
第十八條社會團體收取會員會費,必須使用湖南省財政廳印制的《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社會團體與單位或個人發生的往來事項,應使用湖南省財政廳印制的《湖南省行政事業單位往來收據》,社會團體依照宗旨開展的各項服務性活動的收入,必須使用湖南省地稅部門統一印制的普通發票。嚴禁使用其他票據或收款收據,會費和其他收入票據禁止混用,所收會費和其他收入必須按照票款同步的原則及時上繳社會團休財務室,不得截留、坐支、挪用和帳外設帳。
第十九條社會團體接受捐贈必須與捐贈人訂立捐贈合同,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和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湖南省捐贈專用收據》。其中以政府名義接受的非定向捐贈貨幣收入,屬于政府非稅收入,應使用“湖南省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現“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條社會團體原則上不得收取行政事業性收費,確因特殊原因須代行政府職能,收取由國務院或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屬于政府非稅收入。收取時須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一條社會團體利用國有資產、國有資源所取得的有償使用收入,依法納稅后應作為政府非稅收入,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非稅收入票據,全額上繳同級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二十二條社會團體除以上(十九)、(二十)、(二十一)條規定的內容應作為非稅收入管理的情形外,依法開展服務活動收取的費用和其他合法收入,不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應當使用稅務部門印制的普通發票,并依法納稅和接受監督;社會團體所取得的收入,除會費收入外的其他收入還應按照《湖南省非稅收入管理條例》進行界定,屬政府非稅收入的,必須全額繳入非稅收入匯繳結算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開展活動的所需財政票據(含會費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由社會團體憑《湖南省非稅收入票據購領證》從同級財政部門非稅收入管理機構領購;社會團體不按規定范圍領用財政和普通發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湖南省非稅收入票據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處罰。
第二十三條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票據(含非稅收入票據和其他財政票據)及普通發票,由同級財政部門和稅務部門按票據管理規定負責發放和管理。社會團體使用的財政票據存根,應妥善保管,不得擅自銷毀,至少保管5年。
社會團體必須于每年的3月1日至5月31日接受民政部門組織的社會團體年度檢查,年檢時應向民政部門報送經費收支和票據使用情況及經中介機構審計的年度財務報表。申請使用《湖南省社會團體會費收據》的社會團體單位,須到民政部門辦理會費備案審批手續,財政部門根據會費備案情況發放票據,嚴格實行繳舊領新。社會團體持稅務登記證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賬戶和其他存款賬戶到稅務部門領購普通發票。民政、財政、稅務、監察等部門應定期對社會團體財務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向社會團體單位通報檢查結果。
第六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四條社會團體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湖南省社會團體財務管理辦法》和本辦法,同時應該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對于不執行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應按有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社會團體的會計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所有經濟活動實施財務監督,堅持依法按章辦事,按照《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編制財務會計報表,建立總帳、明細帳,做到會計資料真實、完整,憑證、帳薄、報表齊全,數據準確,并于每年6月30日前將會計報表,分別送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社會團體各項重大活動計劃的研究制定,如涉及較大的經費收支,都應有會計人員參加,對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會計人員有權拒付。社會團體的會計人員調動和離職,必須報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經審查后共同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社會團體可根據宗旨、任務和捐贈人的意愿設立專項基金,實行專款專用。
第二十七條社會團體的財務工作接受其會員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的監督,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接受財政、監察、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必須依法依紀嚴肅處理。社會團體的財務審計,由會計師事務所負責受理。社會團體應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財務工作。社會團體的年度預算須經理事會審定后實行。社會團體在換屆或者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要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部門的財務審計。
第二十八條社會團體應定期向為該團體提供捐贈、資助資金的國內外組織、單位和個人匯報資金使用情況,并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九條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它實體,應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原則。社會團體應監督上述實體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第三十條社會團體變更銀行帳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按財政、民政、公安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社會團體的銀行帳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第三十一條社會團體自行終止和被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清算資產和債權、債務。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常德市民政局、常德市財政局、常德市監察局、常德市地稅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三
新年伊始,百事待舉,回顧過去的xx年,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績,當然也存在著一些不足,在新的一年里將以學習和貫徹黨的xx大會議精神為指針,以不斷提高財務工作效率為目的,努力實現財務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建設。
二、把握政策,把為人民服務作為工作的'根本出發點,要真抓實干,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方針,把黨的優惠政策真正落到實處,從大的方面來說,近幾年我國的工業發展迅速,經濟增幅連年創新高,國家加大了對農業的投入,具體包括農業稅、農業特產稅的全面取消,各項惠農政策的相繼出臺,對農田水利設施的投資,讓農民真正得到了實惠,作為一名基層經濟工作者,我們要盡職盡責,把黨的政策學習好,落實好。
三、繁榮經濟,經濟工作是各項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發展是硬道理,只有經濟發展了,我們的各項工作才能繁榮昌盛,和諧社會才能實現,xx年下半年發生了華爾街金融風暴的影響波及全球性金融危機西方一些國家和一些歐洲國家經濟受到了重大影響,在這種形式下,抓好經濟工作尤為重要,xx年的經濟發展是我們每個公民非常關注的問題,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xx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萬眾一心,團結協作,把我們的社會主義事業推向一個新的臺階。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四
根據《會計法》和上級有關加強財務管理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經費管理嚴格按照財經制度的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實行統一管理,由局長“一支筆”審批。
2、建立健全會議報表制度,財務人員每月向局長報送財務報表及財務收支情況。
1、旅差費:工作人員因公出差,到辦公室登記,差旅費報銷實行每月按規定標準填報一次,辦公室主任簽字證明,分管領導審核,局長審批后方可報銷,任何人不得虛報、謊報、否則,將按財經紀律從嚴查處。
2、文英復印費:由辦公室統一管理,需要在外加工趕制的,由辦公室在指定地點統一結算,辦公室主任證明,由分管領導審核,局長審批后列支。
3、通訊費:按區委、政府的文件規定標準予以報銷,超額部分自理;單位電話費、郵寄費憑正規發票和憑證報銷,辦公室具體承辦。
4、招待費:各種接待,須事前向局長請示,經同意后由辦公室主任經手在標準內開支;標準由局長確定。凡不事前請示或超標開支的由經手人自負。
5、小車修理費。小車修理由辦公室主任會同駕駛員一同到修車單位修理,商定的修理昆山須事前向局長請示,同意后方可修理。
6、現金管理:工作人員因公出差需借用公款的,須履行借款手續,經局長審批后出納方可借款,公事辦完后回單位5天內必須結清手續。出納員要加強現金保管,嚴禁現金丟失和被盜,對現金不存銀行、私自放在辦公室而被盜,后果自負;出納員不得挪用、貪污公款,不能“白條頂庫”,違者予以紀律處分。
7、工作人員不準用單位資產等為他人或其它單位提供任何擔保。
8、票據管理。xx使用的票據一律使用財政局統一印制的專用據。不得白條收款。購買和使用票據必須建立臺帳,登記經手人,每月結一次帳據,每年十二月底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專項清查使用情況,并將結果上報局長。
9、單位任何經費的開支,未經領導同意,先斬后奏擅自決定發生的費用及白條報銷費用,一律不予以審批報銷做帳。購買辦公物品和生活招待產生的費用原則上由兩人以上經手。
10、公共財物管理。財物分為固定財物和日常辦公用品管理。固定財物有小車、辦公桌椅、文件柜、保險柜、沙發、茶幾、空調機、電話機、飲水機、電腦設施等;日常辦公用品有紙、筆、墨水、文具、書籍、電腦打印機耗材等,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并負責日常登記管理。每年底由辦公室對固定財產進行一次清理。
購置辦公用品必須嚴格執行審批制度。日常辦公用品由各室、股、隊提出計劃,報領導同意后由辦公室統一購買,部門領用登記。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五
第一條為維護社會團體的合法權益,加強社會團體的財務管理,確保社會團體的正常活動和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深圳市、區民政部門核準登記的各類社會團體。
第三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二)開展財務分析,參與制定社團經濟決策,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建立和完善社團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會計監督,對違法行為應予以制止和糾正,對嚴重違法、損害國家和社會公眾利益的收支應及時向社團業務主管單位、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報告、檢舉。
(五)防止財產物資流失,確保財產物資完整和安全。
第四條社會團體實行財務自收自支、獨立核算的原則。社會團體應根據財務業務的需要設置財務機構,配齊專、兼職財會人員,財會人員需持會計證上崗,實行錢帳分管制度。
第五條社會團體財務機構和會計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深圳市預算外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認真執行有關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定期向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財政部門報送社團年度預算、決算和資金平衡表,并自覺接受審計、財政、稅務機關的監督。
第六條社會團體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對社會團體的全部財務活動負責。
第七條社會團體的財務收入包括:
(二)國內外有關團體、單位、個人的捐贈和資助,包括現金、實物及其他有價證券等;
(四)創辦經濟實體的經營性收入和入股紅利收入;
(五)政府部門或其他部門對社會團體的經費資助及委托某項事務所撥付的活動經費收入;
(六)利息、匯兌收入、社團下屬機構上交的管理費收入、其他合法收入等。
第八條社會團體財務收入的原則:
(一)社會團體的各項財務收入,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有關收費政策的規定;
(五)社會團體舉辦國際展覽、國際會議和其他交流活動所得的外匯收入為合法外匯收入,可以開立外匯存款帳戶。
第九條社會團體的各項收入,必須使用深圳市財政部門或稅務部門統一印制的票據,并到原發售機關驗舊領新。
第三章財務支出管理。
第十條社會團體的財務支出包括:
(三)創辦經濟實體和其他事業性實體的成本費開支;
(四)有償服務成本費開支;
(五)其他合理開支。
第十一條社會團體財務支出的原則:
(二)社會團體根據經費結余情況,可提取事業發展基金,職工福利基金、職工獎勵基金。提取比例為事業發展基金50%,職工福利基金25%,職工獎勵基金25%。
在社會團體中兼職的政府部門行政人員不得在社會團體中領取工資和享受勞保福利。
(六)社會團體的外匯開支應主要用于出國考察、學習費、接待費、進口儀器、設備、材料、資料以及其它用于涉外活動的外匯開支。
第四章貨幣資金、財產物資管理。
第十二條社會團體必須在銀行開立帳戶,貨幣資金往來,除要根據《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辦理現金收支結算業務外,其余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屬于社會團體的經濟往來,不得在社會團體的銀行帳戶中辦理結算。
第十三條社會團體的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手續,加強管理,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員辦理。建立現金日記帳,逐步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十五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是資金實物形態,是社會團體開展各項活動所必需的物質條件,因而應加強對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配備專職和兼職管理人員。
第十六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包括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
(三)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較低,容易損耗,不夠固定資產標準,不屬于材料范圍的各種工具等。對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實行以舊換新的辦法。
第十七條社會團體的固定資產、材料和低值易耗品要建立收付明細帳,要建立健全驗收、領發、保管和清查制度。
第十八條社會團體的財產物資屬于社團的共有財產,任何個人或組織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十九條社會團體應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本財務管理規定,對于不執行或違反財務管理制度的行為,應按《會計法》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條社會團體的財務人員,應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所有經濟活動實施財務監督。社團各項重大活動計劃的研究制定,如涉及數額較大的經費收支,都應有財務人員參加,對于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支出,財會人員有權拒付。
第二十一條(此條廢止)。
第二十二條社會團體可根據宗旨、任務和捐贈人的意愿設立專項基金,實行??顚S谩?/p>
第二十三條社會團體的財務工作接受其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實行財務公開。社會團體應定期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財務工作,社團的年度預算須經常務理事會審定后實行。
第二十四條社會團體應定期向為該團體提供捐贈、資助資金的國內外組織、單位和個人匯報資金使用情況,并接受其監督和檢查。
第二十五條社會團體創辦經濟實體和其它事業性實體,應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原則。社會團體應監督上述實體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合法經營、照章納稅。
第二十六條社會團體變更銀行帳號和刻制財務專用章等事宜,按民政部門有關規定辦理。社會團體的銀行帳號不得出租、外借和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第二十七條社會團體財務人員的調動和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社會團體自行終止和被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撤銷登記的,應當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清理資產和債權、債務。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規定由深圳市民政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六
為了加強會計核算與監督,嚴格財務審批制度,節約費用開支,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有關財務制度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財務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會計法》、《審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堅持原則,堅守制度,處理好每一筆財務帳目,理好財、管好錢、做好帳。三、財務人員要做到日清月結,每月向局長匯報一次上月財務收支情況,當好領導參謀助手。
四、嚴格財經審批權限。凡是局機關、基層站的財務支出,無論金額大小均要報經局長簽批,20xx元以上支出由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后報批。
五、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局機關、基層站所有收支由局里統一管理,集中建帳,分戶管理,專項專用。嚴格執行錢帳物分離,即:管物不管錢帳,管帳不管錢物,管錢不管帳物。
六、局機關財務室和會計核算中心應做到增收節支,嚴格控制費用支出。
七、嚴格財經手續。費用發票一律使用正式發票,經手人、證明人、審批人三者齊全方可報銷,否則,財務人員有權拒付和不入帳。
八、因公出差、下鄉按縣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如實填報,填寫報銷單要詳細寫明起止時間、地點、報銷標準等。凡填報不實者,局領導可拒絕簽字,辦公室可拒絕審核,財會人員拒絕報銷。
九、局機關干職工外出出差等公務需提前借款的,必須經局長簽字批準方可借支,借款金額最多不得超過核算所需經費,并在回局后及時辦理核銷手續。其他個人非公務一律不得借款。
十、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現金管理按照結算、存入、支撥、轉借的要求,做到手續清楚,公私分明,存放可靠?,F金管理人員不得公款私存,否則,按違紀論處。過夜庫存現金不得超過100元,否則,由于保管不當,出現短款、丟失或失盜等現象,責任自負。
十一、辦公用品采購。日常消耗性辦公用品采購的方法和程序:
(4)局領導和各股室根據實際使用情況登記領取,領取數一般不得超過規定數額;
(5)費用結算,憑有稅發票和采購用品詳單即辦即結。大宗辦公用品和固定資產采購辦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單項價值超過20xx元的國有資產。
采購辦法:
(1)單項價值在20xx元(不含)以內或采購總額在10000元(不含)以內的大宗辦公用品,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購置的,須先提出采購申請,注明用品名稱、規格、型號、用途等具體要求,報業務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報局長同意后,到辦公室登記,由辦公室和財務室負責統一采購結算。
(2)單項價值在20xx元以上和采購總額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購項目由局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確定,由相關股室和辦公室、財務室按財政紀律規定辦理采購手續,需政府采購的委托區采購中心統一辦理,由局財務結算。
十二、固定資產管理。單位固定資產指定專人管理,并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帳簿必須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占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工作人員調離原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設備、圖書等歸還,并由相關管理人員簽章清帳后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七
按照**黨支部關于召開xx年度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的有關要求,在深入學習、研討交流、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按照“四個對照”具體要求,通過征詢意見、談心談話、自我反思等方式,深刻檢視自身存在的問題和短板,進一步認清了問題差距、理清了整改方向。現將個人對照檢視剖析材料匯報如下。
(一)在對照黨中央和的號召和要求方面。一是在高標準抓學習上有差距。
1、對新理論的理解缺乏系統性。對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常學常新和學懂、弄通、做實上功夫缺乏深入地思考,對蘊含其中的立場觀點方法沒有悟透,理論指導實踐不足,知行貫通不扎實,學習缺乏實踐性,在進行理論學習時,還大量存在著為了學習而學習的現象,用理論學習裝門面,實際上所學的理論與分管的工作相脫節,起不到理論指導實踐的應有效果。如何在工作中超前謀劃、主動思考,運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問題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還需要在不斷地學習實踐中提升。
2、政治理論學習深鉆細研的勁頭不足。對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理論學習一以貫之的自覺性、主動性不足,學原文讀原著理解不深刻,對其精神實質和科學內涵的領悟停留于表面的多,入心入腦的少,記在筆端的多,轉化為實踐的少,不能夠善學善思、深學深思,沒有從“要我學”的層面上升到“我要學”的境界,缺乏“擠”與“鉆”的自覺性,習慣于以干代學、以會代學,集體學習多、個人自學少,學習傳達多、深度研討少,未能真正做到入腦入心入行、學懂弄通做實。
3、對理論學習轉化的實效性不強。帶著問題學理論的意識不強,沒有真正把創新理論內化為思考問題的科學思維、指導實踐的有力武器。比如,我市的衛生健康事業正處于改革的攻堅期,如何運用新思維新理念,謀服務提高滿意度的招數不多,還滿足于按部就班,對于書本上的概念沒有做到融會貫通,沒有完全把理論轉化為助推事業發展的實際行動和內在動力,這說明我在做好理論知識活學活用,有慣性思維和路徑依賴傾向。
(二)在對照新時代合格黨員標準方面。一是履職盡責意識不強烈。
4.黨性錘煉有待進一步提高。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能夠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自覺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場堅定、態度堅決,但政治敏銳性和鑒別力還是不強。對某些不當言論的錯誤原理沒有做過深入分析和思考,對其可能會造成的負面影響缺乏長遠的判斷。對意識形態特別是網絡意識形態的一些消極議論或調侃所產生的負面影響認識不足、抵制不力,不善于從政治上分析情況、思考問題、做出判斷。
5.對黨章、黨紀等規章制度學習不深入。對黨章、黨紀等規章制度的學習還停留在表面,對新形勢下如何更好地維護黨的形象權威,進一步宣傳黨的政策主張,鞏固黨的執政基礎等思考研究不深,比如,在學習黨章的過程中,逐字逐句的理解居多,沒有把貫徹黨章和當前的工作現實情況結合在一起,在調動黨員發揮黨員先鋒作用上乏力,僅僅滿足自己概略瀏覽、淺嘗輒止,存在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現象,遠未做到認真對照、知行合一。能自覺做到將紀律規矩挺在前面,但執行的標準不高,斗爭精神還不強,有“隨大流”思想。
6、紀律意識還需要進一步強化。抓黨員干部隊伍的規矩意識上仍需加強,在分管領域中專題研究紀律規矩和黨風廉政工作相對較少,分解責任不深入。履行“一崗雙責”的自覺性、主動性有待提高,對分管領域業務工作管得多,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對苗頭性問題發現不及時,警示不嚴厲。這反映出我對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偶爾對黨內和社會上出現的一些消極腐敗現象也發發牢騷,對社會上流傳的一些灰色段子也在小范圍內傳傳講講。深究起來,自己還是沒有真正做到高度一致,根源是自我改造的緊迫性不強、刻苦鉆研的主動性不強,沒有做到邊學習、邊對照、邊檢視、邊整改。
(三)在對照入黨誓詞方面。一是群眾意識不強。
7.自我要求不嚴。工作上沒有給自己定出較高的標準,滿足于只要不影響工作大局,能過得去就行,靠在前、沖在前、干在前,亮身份、做表率、當先鋒的工作熱情減退,缺乏激情和勁頭,在思考、分析、處理問題時,過多地從分管工作去考慮,對其他工作,認為只要輔助好、配合好就可以,忽視了黨員領導干部在日常工作和學習中的示范帶動作用。尤其是最近幾年,隨著自己年齡的增長,艱苦奮斗、開拓創新的精神有所弱化,“活到老、學到老、改造到老”的勁頭不足。
8.堅持群眾路線思想上有所放松。沒有充分意識手中的權力來自于人民,沒有落實好“為了誰、依靠誰、我是誰”的問題。工作精力用于開會和日常事務過多,用于聯系群眾、聯系基層時間不夠;在辦公室、會議室多,下基層入農家不夠;聽匯報多,與干部及群眾接觸不夠;主觀意愿成份多,廣泛聽取同事、群眾意見不夠。沒有很好地發掘群眾的首創精神,沒有做到真正把人民群眾當老師、當親人、當英雄,政績觀、群眾觀有所偏離,過于追求發展,考慮名次,有所忽視民生改善和百姓訴求,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方面力度不大。
9.黨性修養有所淡化。雖然在思想上行動上能夠與上級黨委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但是有時在思想認識上存在偏差,認為自己長期接受黨的教育,人生觀價值觀和理想信念已經“定形”,不會出什么問題,不能時時刻刻對照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參加“三會一課”不夠積極主動,缺少經常性的黨性鍛煉,黨性修養與黨的事業要求、群眾期盼存在一定差距。
(四)在對照革命先輩和先進典型方面。
10.求真真務實作風踐行不好。由于對求真務實認識的偏差,導致對工作標準要求不高。在工作任務多,任務重時,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忽視了質的存在,降低了工作標準。在吃透上級政策精神上不到位,不能很好地結合實際,有些生搬硬套,缺乏變通,導致一些工作出現后遺癥。推進工作思路不夠寬,創新工作機制、工作方法不多,導致工作沒亮點、平淺懶笨,大膽開拓、積極創新的精力能力有限,不敢放開手腳去干事創業。
11.密切聯系群眾做得不夠。在聯系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上,積極性、主動性、自覺性不強,存在沉下身子接地氣不足、與群眾交流不充分的問題。比如,圍繞“為民服務解難題”,到基層黨建聯系點開展“雙報到”活動,只是滿足于“活動參加了”,以普通黨員身份與群眾坐下來交流互動存在不足,未能時刻做到“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與群眾的“融入度”不緊密,距離提出的“眼睛里永遠有群眾”的要求有明顯不足。
12.攻堅克難的勇氣還待加強。往往從分管領域、推進效果出發,強調有利于自身工作開展的內容,存在避重就輕的情況。比如,面對經濟形勢變化情況下,指導推進的措施不多,壓力傳導的力度不大,造成部分干部群眾對重點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復雜性認識不足,投入不足,推進較慢,影響了整體工作進度。這說明,我對新常態下如何更好地開展工作,主動研究的不多,方式方法存在欠缺,影響了工作開展的效果,沒有形成“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干”的生動局面。
二、問題產生的原因。
以上問題的產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因,也有內因,結合自身實際,深挖問題根源,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理想信念不堅定。指出:“堅守共產黨人的精神追求,始終是共產黨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崩硐胄拍钍枪伯a黨人的精神支柱,人民有信仰,國家才有力量,民族才有希望。問題的出現主要原因是平時只顧埋頭工作,對共產黨員的初心和使命逐漸地淡忘了,對理想信念的追求逐漸地淡化了,沒有把加強政治建設內嵌到日常工作生活學習的方方面面,還沒有完全把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轉化為思想自覺、紀律要求、實際行動,沒有深刻意識到,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動搖是最危險的動搖,從而放松了理論武裝,不主動抓住點滴時間進行學習,不善于從深層次、從本質上去思考領會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內涵和實質;同時,學習與個人思想、工作結合少,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武裝頭腦、凈化思想、提升德操的自覺性和堅定性差。
(二)宗旨意識不牢固。我們黨來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務人民,一旦脫離群眾,就會失去生命力。隨著工作崗位的變化,優越感和自滿情結在不斷滋長,逐步淡化了黨的性質和為民宗旨,淡忘了自己人民公仆的身份,對人民群眾的歷史地位、人民群眾是黨的力量源泉和執政基礎認識不清醒,對黨群干群的魚水關系、群眾路線是黨的生命線和根本工作路線理解不深刻,沒有擺正與群眾的關系,沒有真正把人民群眾當作主人、當作老師、當作工作成效的檢驗者,導致沒有切實解決好“我是誰,為了誰,依靠誰”的問題,對上級看的越來越重,對下級匯報的事情和群眾反映的問題,關注少,甚至敷衍搪塞,投入的時間和精力遠不如上級要求來得多、來得快。對“四大考驗”、“四種危險”缺乏足夠的警醒,對腐朽落后思想抵制不堅決,對監督執紀“四種形態”運用不好,抓早抓小、防微杜漸運用的不好,沒有時刻以“四講四有”合格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面對浮躁喧囂的外部環境,還缺少高度的淡定、從容的心態。
(三)進取精神不足。隨著年齡的增長,潛意識里有“吃老本”的思想,不由自主地放松了自我教育、自我約束、自我監管、自我完善,放松了黨性鍛煉和世界觀的改造,精神出現懈怠,面對困難和挑戰,缺少強烈責任擔當意識,缺少政治定力和境界胸懷,特別是近年來面對一些情況復雜、難度大的工作,迎難而上敢于堅決斗爭的勇氣大不如前,表面上看是求穩怕亂,實際上是積極性不高、主動性不強,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工作不深入,滿足于完成工作,滿足于面上不出問題,創新意識差,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差,艱苦奮斗、拼搏進取的精神明顯差。對黨員干部思想動態疏于管理。重工作實踐、輕思想教育的觀念還存在,尤其在多元化社會思潮背景下,運用新媒體做好黨員干部思想政治工作還需要加強。
(四)作風轉變不徹底。對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堅持和弘揚太少,勤儉節約意識有所弱化。缺乏“大國工匠”精益求精的精神,缺乏“泰山挑山工”持之以恒的韌勁,缺乏草搖葉響知鹿過、松風一起知虎來的見微知著能力。在紀律方面自覺不自覺地放松了要求,作為單位管黨治黨第一責任人,沒有把嚴的要求貫徹到全面從嚴治黨全過程,沒有以黨章黨規來檢驗自己的思想和行為,沒有對照初心和使命來衡量自己,缺乏刀刃向內的自我革命精神,缺乏充沛頑強的斗爭精神,對黨風廉政建設、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工作認識的力度要加強,抓得不嚴格,存在“老好人”思想。人民群眾最痛恨腐敗,腐敗使我們黨面臨的最大威脅,只有以反腐敗永遠在路上的堅韌和執著,深化標本兼治,才能保證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歷史周期律,確保黨和國家的長治久安。
三、整改措施。
一是持續抓好理論武裝。堅定理想信念,自覺用黨的創新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實踐。堅持以學習思考提升思想境界,按照學習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實里走的要求,做到真學促深化,深刻認識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時代意義、理論意義、實踐意義、世界意義,做到真信促消化,更加理解堅定理想信念就是緊密馬克思主義真理信仰、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更加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二是持續增強黨性鍛煉。牢記共產黨員身份,樹立和堅持正確的政治立場,任何時候都與黨同心同德。嚴格落實黨內生活。帶頭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后”民主決策機制,完善重大事項討論制度,用好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思想武器,做到批評時時有“辣味”,堅守共產黨人的精神追求,時刻提醒自己,嚴把思想關口,純潔思想、純潔作風、純潔黨性。
三是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堅持以革命理想激發內生動力,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班子建設的首位,自覺同中央的基準看齊定向、對標對表,進一步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提高從政治上觀察問題、分析問題、處置問題的能力,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和請示報告制度,更好維護良好的政治生態。在具體工作中,一言一行都要從優秀黨員的良好形象出發,努力為廣大群眾排憂解難,把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為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任務,下大力氣解決群眾實際困難,以扎實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四是始終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進一步增強政治擔當、歷史擔當和責任擔當的意識,對工作始終保持熱情、激情,不自滿、不懈怠、不停頓,始終保持一股子沖勁、闖勁,不怕勞累、拼命干事、甘于吃苦。胸懷對黨忠誠、為黨分憂、為黨盡職、為民造福的政治擔當,保持時不我待、只爭朝夕、勇立潮頭的歷史擔當,肩負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的責任擔當,錘煉吃苦耐勞、任勞任怨的“苦干”品格,發揚腳踏實地、務求實效的“實干”精神,掌握開拓創新、善于成事的“巧干”本領,積極投身到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去。
五是進一步強化紀律意識。要嚴守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嚴格遵守《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廉潔準則》和黨的優良傳統規矩,扎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模范執行“一崗雙責”,堅持按法紀、按規矩、按程序辦事,切實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認真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慎初慎微,妥善處理好同事、老板及同學、朋友相處之道,任何時候都不能放松對自己的要求。時刻謹記自己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要求別人做的,自己帶頭做,要求別人不做的,自己堅決不做,努力做到公私分明。
機關財務管理制度實施細則(精選18篇)篇十八
(一)本制度所稱物品特指: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饋贈物品。物品管理是指對前述物品的申購、購買、入庫、保管、使用、維護、處理等全過程的管理。
(二)固定資產。固定資產指房屋建筑及附屬物、交通運輸設備、音像設備(照相機、攝像機、投影儀、音響、電視機)、電子電器設備(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價值比較高,使用時間較長的物品。固定資產由會計分別建臺帳,局辦公室管理。
(三)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指辦公桌椅、文件柜、貨架、沙發、保險柜、修理工具、飲水機、電話機、計算器等單價較低,使用時間較短的易耗物品。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攤銷計入成本,分別建帳備查,其實物由局辦公室管理。
(四)辦公文具。辦公文具是指用于辦公的紙張、筆墨、文件夾、筆記本、訂書機、膠水等價值較小的辦公用品。各科室辦公文具按需領取。各科室需添置辦公用品的,需提前提出申請,列出明細清單,由辦公室匯總審核報分管局長或局長審批后由辦公室統一采購,憑審批單報賬。金額達到政府采購標準的實行政府采購。未經批準自行購置辦公用品不予報銷。
(五)物品申購。各科室申購物品時,填寫《物品申購單》,注明單價,報辦公室,經分管局領導批準。500元以下的物品申購須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分管財務局領導審批;超過500元以上的物品申購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局長審批。
(六)物品采購。全局物品的采購均由辦公室專人負責(負責財務的人員不得擔任采購員)到定點商店采購。
(七)物品驗收入庫。所購物品及配套資料都必須經辦公室物品保管員驗收,并分別建立物品臺帳。貴重物品應按照物品的存放要求妥善保管。
(八)采購報帳。采購人員持發票、物品申購單、驗收入庫單,按規定程序及時報帳。
(九)物品領用、使用與維護。物品使用人必須辦理領用手續,實行以舊換新,領用時應核準物品的質量、價格、數量。使用物品時必須按要求正確使用。
(十)物品移交與歸還。人員調動時應將本人使用物品應履行交接手續,辦公室主任和監審員為監交人,移交人,接交人和監交人在移交清單上簽字。
(十一)物品處置。物品的轉讓、報廢由物品使用人申報,經分管領導審批,價值在1000元以上的物品須報局辦公室審核,報局長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