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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一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1)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10元。
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20元。
超過1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后,計曠工一次。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1)病假。
a、員工病假須于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即8:30-9:00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愈上班后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愈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后,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我或委托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準,其余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準,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
(1)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光內回到,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回到后在《出差申請單》上注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準權限: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加班:
(1)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光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150%。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200%。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300%。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考勤記錄及檢查:
(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景于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審核后,報人事部門匯總,并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2)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3)對于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100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二
公司最近接連發生兩起員工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為了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提高員工的交通安全意識,避免或減少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特對員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做出以下管理規定,望各部門、車間、班組認真組織學習并嚴格貫徹執行!
1、公司所有員工要本著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對他人負責的'態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避免或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自覺學習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2、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必須系好安全帶,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超速行駛,不酒后駕駛,不疲勞駕駛。
3、駕駛摩托車、電動車上下班為了自身安全建議正確戴好頭盔按既定回家路線行駛。
4、駕車人上路行駛前,應當對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車輛制動裝置的完好。自覺控制行車速度,要求:汽車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60公里以下,摩托車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40公里以下,電動車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下。
5、駕車人上下班回家既定途中如果受到機動車或非機動車傷害后,應迅速撥打“110”電話報警求救,并及時電話報告公司負責人或公司安全員。
6、所有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電動車,一律執行“靠右行駛”的原則,嚴禁逆向行駛。
7、為了保障自身安全請勿搭乘無營運資質的車輛或摩托車上下班。
8、上班時間嚴禁擅自離廠辦理私事,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如果發生意外,后果自負。
9、員工不遵守以上規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后果自負。
10、如未能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受到傷害的,后果自負。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三
(一)本公司員工上下班,悉依本細則行之。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光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光________分鐘后________分鐘內為遲到,________分鐘后列為曠職(工),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職(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1.遲到次數的計算,以當月為限。
2.遲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3.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________小時計,第三次加________小時計,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________小時計算。
4.________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
(五)曠職(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1.曠職(工)不發當日薪資。
2.連續曠職(工)________天或一個月內累計________天,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理解,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于規定的上班時光前先吃飯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2.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鈴聲響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鈴,即行等候打卡,如有故違,查實后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職責。
4.下班時除保修人員外其他人員在廠區內至各單位洽辦公務,應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單位崗位上,再遵上條規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則除予曠職(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光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光內,因事外出,須時有請假單或公出證交門房或控制室,否則警衛或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總公司人員,亦應將請假單,公出證交人事單位登記,否則按第九條辦理,推銷營業人員因公外出,不必填寫公出證,但應向其主管報備)月底由各單位主管在式卡上簽證。
(十二)本細則由經理級會議研討經過并呈總經理核定后施行,修訂時亦同。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四
目的:進一步規范公司管理,嚴肅上下班紀律:適用:本公司所有在職人員:
第一條:本公司所有員工、管理人員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員工、管理人員都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上下班。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職(工)按下列辦法處理:
(1)遲到。
上班遲到5-15分鐘,予以5元/次的處罰;15分鐘至30分鐘內的,予以10元/次處罰;超過30分鐘后的,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3)曠職(工)的予以扣發三日薪資的處罰;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3天的,均以自動離職論處。
第四條: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應嚴守秩序,規定如下:
(1)上下班同時打卡超過三人時,必須排隊依次進行,如有爭搶、插隊等擾亂秩序的'行為,經監督人員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視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處罰。
(2)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私自外出或辦理私事,如有違者,按早退論處。
(3)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
(4)下班時間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所屬主管人員負連帶的責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違者,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6)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7)遇停電或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應在兩天內交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并交人事部,過時不予受理,如違規簽卡,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8)漏打補簽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超過一次按上班遲到15分鐘內論處;漏打未簽的,每次按上班遲到30分鐘內論處。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寫補卡申請條。
(9)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須持有效請假單或外出放行條,保安方可放行。如有違者,按早退或曠職(工)論處。
(10)個人請事(病)假需提前申請,由部門主管和人事部審批后方算生效,非特殊情況下所有事后請假一律作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制度條款如有與目前制度相抵觸的,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六條: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督落實執行。
第七條:人事行政管理部門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八條: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
20xx年5月1日起,我公司上下班打卡時間為:生產部日班:8:00—20:00。
夜班:20:00—08:00。
辦公室人員打卡時間為上午:8:00—12:00。
下午打卡時間為:13:30—17:30(辦公室)。
呈:生產部車間、數碼車間、品檢部、辦公室。
總經辦審批:
中山市順圓數碼紡織有限公司。
人事行政部。
20xx-4-28。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五
第一條:本公司所有員工、管理人員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員工、管理人員都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上下班。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職按下列辦法處理:
遲到。
上班遲到5-15分鐘,予以5元/次的處罰;15分鐘至30分鐘內的,予以10元/次處罰;超過30分鐘后的,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早退的一律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曠職的予以扣發三日薪資的處罰;連續曠職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3天的,均以自動離職論處。
第四條:上下班打卡及外出公差、私事,均應嚴守秩序,規定如下:
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私自外出或辦理私事,如有違者,按早退論處。
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
下班時間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所屬主管人員負連帶的責任。
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違者,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半日論處。
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一日論處。
遇停電或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應在兩天內交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并交人事部,過時不予受理,如違規簽卡,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半日論處。
漏打補簽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超過一次按上班遲到15分鐘內論處;漏打未簽的,每次按上班遲到30分鐘內論處。如因公事外出末打卡的需填寫補卡申請條。
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須持有效請假單或外出放行條,保安方可放行。如有違者,按早退或曠職論處。
個人請事假需提前申請,由部門主管和人事部審批后方算生效,非特殊情況下所有事后請假一律作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制度條款如有與目前制度相抵觸的,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六條: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督落實執行。
第七條:人事行政管理部門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八條: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六
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嚴禁代人打卡。每個月推薦全勤員工,進行公布表揚和獎勵100元,所謂全勤是全月沒有遲到,早退,請假。延遲半小時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半小時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具體規定:
1、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遲到,而累計遲到時光不得超過30分鐘。遲到3次以上(包含3次)超過30分鐘,當曠工1小時處理。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論。(因偶發事故遲到超過30分鐘以上經主管或人事人員查明屬實者可準予補辦請假。)。
2、員工未到規定時光提前30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超過30分鐘提前下班的按曠工處理。
3、員工每月予許有2次漏打卡,漏打卡應找主管簽卡處理,發生3次以上(含3次)漏打卡情景雖有經過部門主管核準的上班證明,但仍應處罰,超出此數員工按10元次處理。
4、員工漏打卡需填寫《員工漏打卡情景說明》,部門主管確認工時后,由行政部作相應處理。
5、辦公室負責本規定在全公司貫徹,各部門主管應督導員工按規定時光出勤。主管違規核準缺勤,隱瞞員工缺勤情景等,按違規員工應扣金額雙倍處罰。
6、保安人員認真執行并監督公司規定的打卡制度,不允許代打、不允許手寫、涂改,打完卡應按編號放在相應位置。對代打卡的員工一經發現,給予30元人次經濟處罰(罰款對象:代打卡人、被打卡人);若保安人員帶打卡,則給予50元罰款并停崗處理。
7、上班時光內因有事外出的,要按規定憑放行條交到保安室才能離廠(各部門員工向部門主管請示批準,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向總經理請示批準,)。放行條應有部門主管的簽名同意,和行政簽名確認方可生效。否則當曠工半天處理。
8、若部門主管和辦公室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行政人員請假備案。
1、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主管事前批準,并到行政部登記。
2、如有緊急情景,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主管和行政部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3、當月請假1天(或1次)扣除35全勤。
4、當月請假2天以上沒有全勤。
5、員工身體不適請病假,須告知主管,填寫[請假條]交給主管簽名同意,遇緊急情景先電話通知主管同意批準,病后上班應補回[請假條]。否則當曠工處理。
6、病假的請假條應附帶醫生證明,醫院病歷表正本,醫院發票。(經審核無誤后退還)。
1、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滿三天后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
2、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3天(24小時)者被視為曠工,按曠工處罰。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七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上下班管理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全體員工。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公司管理,嚴肅上下班紀律,本公司所有員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行。
二、員工必須嚴格執行簽到考勤制度和衛生值日制度;
三、堅持辦公環境的`安靜衛生,不得在辦公室內亂仍紙張、大聲喧嘩;
五、上班時光不得串崗、干私活、扯閑話、說臟話、吃零食等;
六、辦公室內一律禁止飲酒、打牌、賭博等;
八、自覺愛護公司財產和他人物品,一次性水杯專供來客使用,公司員工不得隨意使用。
九、未經部門主管同意,不能動用該部門的電腦、電話、資料等。
十、(一)下班后要認真關好門窗、切斷電源等,做好一切安全防范工作;
(二)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光之規定準時到退。
(三)上班時光3分鐘后15分鐘內為遲到,十五分鐘后列為曠職(工),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半日論,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違者作曠職(工)半日論。
(四)遲到早退按下列辦理:
1.遲到次數的計算,以當月為限。
2.遲到折合的事假,均按事假規定辦理。
3.當月第一次遲到不計,第二次以事假2小時計,第三次加4小時計,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時計算。
4.15分鐘內早退者一律作曠職(工)半日論。
(五)曠職(工)按下列規定辦理:
1.曠職(工)不發當日薪資。
2.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均予開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經過門房,如警衛人員有所詢問或檢查,應即理解,不得拒絕,違者議處。
(七)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均應于規定的上班時光前先吃飯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飯或辦理私事。
2.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
3.下班時光到后方才停止工作,不得未到下班時光就等候打卡,如有故違,查實后即按擅離職守處分,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職責。
(八)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則除予曠職(工)半日論處,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處分。
(九)工作時光內,不論日夜班,凡有睡覺和擅離工作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形予以議處。
(十)日夜輪班工作,應按時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屆時未到,應報請主管處理不得擅自離去。
(十一)工作時光內,因事外出,須時有請假單,否則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八
生產部門:以臨時通知為準,確保正常生產。
二、全體員工應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因公離開崗位的,應向上級主管請示,經批準后才能離開。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情形,依有關規定處理。(詳見六、七條)。
三、各部門的考勤表必需由部門經理親自對本部門的員工記考勤,每月的考勤表由部門經理簽名后,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及分管副總經理簽名,再送財務部,財務部按考勤表執行計發工資及獎金。
四、凡請病假者,應持有醫院出具的病假單或診病發票等有效憑據,在看病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交上級主管核實。凡請事假者,要寫書面請假條。請假為半天的,由部門經理審核批準;請假天數超過一天(含一天),由部門經理核實并上交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批準。副主管或以上管理人員請假要經分管副總經理審核批準;以上人員必需辦理相應請假手續,否則均按曠工處理。
五、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休息一天,如當周不休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可享有調休的權利,未經支配批準的加班一律不賜予補休,超出8小時屬加班時間(以考勤卡記錄時間為準)加班時間賜予補休或調休。沖抵后工時累計統一年底核算,多出工時賜予加班工資。
六、遲到、早退(離崗4小時以內的`)一次扣20元,離崗超過4小時的按曠工處理。連續遲到、早退三次的計一次曠工,曠工一次扣50元。
七、連續曠工時間超過三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十天的,予以除名處理。
(1)員工根據排班支配,每周休息1天。連續生產時,按生產需要合理支配輪休。
(2)法定休假日。
a、元旦(1月1日)一天。
b、春節(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c、“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3日)三天。
d、國慶節(10月1—3日)三天。
e、婦女節(只限于女員工)(3月8日)一天按國家規定放假,支配加班的人員和值班人員除外。
(3)請假分為: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
a、事假:事假期間不得計算相應薪資。
b、病假:須供應公立醫院醫生證明賜予請假,不計薪資和獎金。
c、婚假: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婚假為3天(須供應結婚證)婚假期間薪資照發。
d、產假:女員工達到國家生育年齡,賜予90天產假(請產假時須附準生證明)計發底薪。
e、喪假:遇員工直系親屬亡故者,賜予帶薪喪假3天(須供應死亡證明資料)。
f、工傷假:因工損害、疾病或生理緣由必需治療或療養,經公立醫院醫生證明須請病假的計發薪資。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九
為了整頓公司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經公司研究決定,所有員工上下班實行指紋打卡,針對員工打卡有以下規定:
2、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員工每天上下班時應先打卡,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有特殊情況須提前通知部門領導報人力部備案以便考核。
3、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上下班。
4、員工上、下班須保持每天打4次卡。出現多次打卡記錄,上班以當日最早時間記錄為準,下班以當日最晚時間記錄為準。
5、遲到1小時以上記為曠工半日。早退者一律做曠工一日處理,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則予以開除并追究相應責任。
6、出勤但未打卡者,需根據具體情況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表》,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7、遇停電或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于1個工作日內報人力部門備案。過時不予受理。
8、如有事不能實行正常打卡的,必須先報人力部門說明情況,嚴禁因為私人事情耽誤打卡。
9、指紋打卡機下發到各分公司,由人力行政部監督錄入指紋并監督實施打卡過程。
10、需打卡人員已擬定,下發到各分公司。如有特殊情況需向人力部門提出申請備案。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
為規范我礦考勤管理制度,確保職工上下班期間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工上下班,嚴格按煤礦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二、煤礦為職工提供必要的住宿、生活安排,對職工的居住情況進行詳細登記。
三、職工應按規定上下班時間準時上下班。
四、職工在上下班期間內,必須加強自身安全意識,做好自我安全保護。
五、職工上下班期間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按《道路交通法》依規行駛,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六、職工離開煤礦所在地時,實行本人簽退制度,應記明簽退時間、到達目的地時間、行走路線和回礦時間等內容,離礦時不按規定簽退,將以曠工論處,且發生的事故傷害一切均由本人負責。
七、離礦簽退后,從事的各項活動屬個人行為,所發生的`事故傷害等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負責。
八、加強勞動紀律管理,職工因公外出時,必須到煤礦行政管理辦公室登記備案,并填寫出差單。上班時間嚴禁擅自離礦,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未按制度離礦的,一切后果自負。
九、因公外派人員,身處異地,更要加強自我保護、自我防范意識,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傷害事故發生。
十、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觸犯了法律法規,造成的事故傷害或不好事件,由責任人自己負責。
十一、在上下班途中,因本人負主要責任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傷害事故,由責任人自己負責。
十二、職工在上下班期間或上下班途中,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殘或自殺的,所發生的事故傷害后果,責任自負。
十三、行走上下班的,在公路、岔道或車輛密集場所行走時,必須小心謹慎,嚴禁在機動車道行走,防止交通事故或意外傷害發生。
十四、自有交通工具的,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超速行駛,不酒后駕駛,不疲勞駕駛等違規駕駛,否則,發生事故傷害,后果自負。
十五、駕車機動車上下班職工,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汽車、摩托車、電動車及其它車輛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得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隱患的汽車、摩托車等車輛,否則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一
本學期,我校被定為規范化示范小學,縣、鎮領導更加重視,促使學校必須成為我鎮為龍頭的先進典范,進一步規范學校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培育優良的校風,增強全體教職工的工作責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工作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教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學校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中途離校。因病因事必須請假。盡量不請事假,嚴懲請假假。嚴格按照《教師請銷假制度》執行,教委隨時跟蹤調查落實請假事由。
2、自覺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衣著整潔,儀表端莊,為人師表,不講臟話、粗話,學生問好要熱情回應。
3、堅持正面教育原則,關心愛護全體學生,不諷刺挖苦,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發生意外事故,應及時進行處理,并報告校長且通知學生家長。
4、準時參加升旗儀式,升國旗時要肅立,行注目禮。學生集會、做操時全體教師必須到場維持秩序。要認真負責,不敷衍了事。
5、做好課堂準備工作,按時進教室上課。在教室里不抽煙,無特殊情況不坐著上課,關閉手機,上課不接電話,不做與上課無關的事。按時上課,不拖堂。
6、教師之間互相尊重,團結互助。辦公時間保持室內安靜,學生進辦公室教育或訂正作業,盡量不影響他人學習和工作。
7、課余時間努力鉆研教學業務,不斷提高教學效率,學生課業負擔適量,學生大批訂正作業,盡量不影響他人學習和工作。
8、按時參加會議和學習,并帶好筆記,認真進行記錄,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
9、空課教師須在辦公室備課或批改作業,不得回宿舍休息或離校。更不準無故不到校,做到每周出滿勤。
10、值日教師準時到崗,做好值日工作,認真記錄校務日志。
11、講究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和煙蒂,垃圾及時處理,保持辦公室整潔。
12、愛護公物,節約水電,下班前關好門窗、電燈、空調和飲水機,注意電器的'使用安全。
13、中午做好學生午餐的管理工作,督促學生在教室里用餐,并陪餐。并注意環境衛生。
14、課前認真清點學生認數,發現缺少學生,要及時告知班主任、家長或學校領導取得聯系,保證學生安全。
15、開學后全部教師進行調課,按節跨班上課,服從學校安排。
以上規定,所有教師必須嚴格執行做到全天在校,安排學生宿舍后,教師夜間輪流值班、陪同。以上規定,如感覺要求嚴格,想混天了日、喜歡搬弄是非感覺不能勝任者,盡量放棄簽訂,教委另行安排。簽訂保證書后必須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服從安排如有違反,教委立即對本人進行調整。保證書一式兩份,教師保留一份,學校存檔一份。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二
為強化教職工工作紀律,保障學校各項工作有序開展,特制定學校上下班簽到制度及管理規定,要求全校教職員工遵照執行。
全體教職工每天上午8:00之前簽到、下午14:30前簽到(工作時間如有調整以調整時間為準)。
(一)全體教職工應按有關規定準時上下班并按要求簽到。
(二)規定簽到時間之后5分鐘,簽到簿由行政值班小組收回。無故未簽到者視為遲到,三次遲到記缺勤半天。
(一)由行政值班小組負責管理當天簽到。嚴禁代簽或補簽,一經發現,均按曠工處理。
(二)因工作需要外出,不能準時簽到的,必須事先或事后說明情況,由校長辦公室在簽到簿上注明。
(三)病假、事假按有關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無故缺勤按曠工處理。
(四)考勤結果作為評先評優、績效考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據之一。
(五)值班小組每日下午15:00前將考勤匯總表報校長辦公室。
(六)校長辦公室負責考勤匯總,并備案考勤記錄。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三
為加強對土地使用和土地征用款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當地規定的標準。
二、村民住房確有困難,需要建住宅的,由用地者到國土資源所領取并填寫《村民建設用地申請表》,向集體土地所有權單位提出申請,交村委會核查,經鎮政府審核后,將已審核的《村民建設用地申請表》送國土資源所,并提交土地登記的有關材料,填寫《地籍調查土地登記審批表》,上報縣國土資源局,經縣政府批準后,再頒發《集體土地使用證》。
三、村民建住宅時,必須持有《集體土地使用證》和村委會有關人員現場放線后才能動工興建,不得違章建筑。
四、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未經批準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村委會有權阻止和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并限期拆除非法所建的房屋,情況嚴重的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五、村民建住宅不得占用農用地,涉及占用農用地的,必須按照《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六、村委會要嚴格把好建住宅用地關,嚴格管理,依法辦事,對利用職權徇私作弊、接受別人的賄賂索賄的,要追究行政和刑事責任。
七、土地被國家征用后所得補償款,要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認真做好征地款的管理,保證專款專用。確保征地款主要用于發展經濟,增加農民收入,具體使用比例按上級有關規定并經村民大會通過實施。
八、征地款要專款專戶存入銀行或金融機構,動用征地款須依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按上級有關要求提出方案交村委會和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再交村民大會討論才能實施。
九、征用款的使用情況必須定期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監督。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四
1、堅持上下班考勤制度,職工不得隨意缺崗。各科室上午8:30,下午2:00必須準時開門并到辦公室簽到(儲運科以車到庫和離庫為考勤時間),業務部、營銷部人員若下倉庫收糧(或發糧),必須事先告訴辦公室。
2、職工上班期間,嚴禁串崗,或在辦公室大聲喧嘩,同時嚴禁在辦公室打牌,下棋,玩電腦游戲。發現一次,所在科室負責人罰款:20元,當事人罰款:10元。
3、職工上班期間,必須盡職盡責,按質按量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若延辦或不辦二次以上者調離本職崗位。
二、學習制度:
公司各科室負責人無故缺席公司各種會議,缺席一次罰款:10元。職工缺席一次罰款:5元。全年累計缺席三次或三次以上者,加倍罰款,并扣罰年終各項獎金20%,還將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經營人員有事必須請假。
三、請銷假制度
工處理,凡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工二天以上(含二天),作為自動離職處理。事假幾天,扣幾天工資,病假工資按本人工資總額80 %扣發。病假,事假均算缺勤,與年終獎掛鉤。無故曠工者扣發全年獎金,并不予工資晉升。事(病)假按相應的天數扣發全年獎金。凡一年中事假超過十天,病假超過去十五天,不予工資晉升和參加年終各項評比。
四、辦公車輛管理
1、公司小車、辦公車主要是為領導業務工作和倉庫職工上,下班服務的。辦公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2、車輛用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若駕馭員需加油,到辦公室領取油票。
3、各環節需用車,本著誰用車誰付款的原則,按每公里耗油量分攤費用,每次用車需經領導批準,并填寫車輛出行登記表(時間,地點,里程,用車人簽字)。小車按0.60元/每公里。中巴車按0.70元/每公里分攤費用(小車100公里×13公升油×4.46元、中巴車100公里×16公升油×4.22元)。
4、駕駛員負責車輛的維護保養,隨時檢查車況,并保持車輛的清潔。長途前必須做到先檢查,再出發,保證安全行駛。若車輛出現故障,駕駛員無法修復,需經領導批準,定點維修,維修費由修理廠與公司結算。
5、駕駛員不經公司領導批準,私自出車,公司又不知
道去向,視為因私出車,若出現交通事故,一切責任由駕駛員自負。賠償車輛損失的70 %,嚴重的給予處分或辭退,解聘。駕駛員不準酒后開車,若出現交通事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處罰,并扣除全年的安全獎。
6、平時車輛不外出,或下班后,車輛一定要停入車庫或指定的地點,以保證車輛的安全。
7、駕駛員全年未發生一例交通事故,全年給予一次性安全獎3000元。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五
一、公司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的時間標準,自覺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二、有事必須請假的職工,假期兩天內的應向本人所屬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超過三天者須向公司經理書面申請。事假按天數扣發工資。
三、超過上班規定時間30分鐘以上者,視為遲到,提前30分鐘以上下班著,視為早退,遲到超過2小時以上者,則視為曠工。
四、處理規定:
1、職工在一周內遲到或早退二次以上者,應扣發當月5%工資。
2、職工在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六次者,應扣發當月10%工資。
3、職工每曠工一次,應扣發當月5%工資,職工請事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4、職工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超過批準假期的,按曠工處理,一個月內曠工達到14天者,曠工期間停發一切工資待遇并解除勞動關系。對造成惡劣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當事人經濟責任的權利。
五、確因工作需要原因而發生遲到者,應在當天內向部門負責人或公司經理解釋,征得部門負責人或者公司經理的認可。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六
11、特殊私事要向領導請假,待領導批準方可離開單位,否則根據情節處理;
12、當日的工作必須在下班前結束,不得拖到第二個工作日;
13、愛護公物,節儉物品。
14、進取學習業務知識。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七
為了整頓公司紀律,提高工作效率。經公司研究決定,所有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制度,針對員工的打卡制度有以下的規定:
2、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時應先打卡,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有特殊情況須提前通知部門領導報行政部備案以便考核。
3、本公司員工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上下班。
4、正常情況下,員工上、下班須保持各1次打卡記錄。出現多次打卡記錄,上班以當日最早時間記錄為準,下班以當日最晚時間記錄為準。
5、遲到15分鐘以上罰款10元。遲到1小時以上記為曠工半日。早退者一律做曠工一日處理,不得補請事假、病假抵充。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則予以開除并追究相應責任。
6、出勤但未打卡者,需根據具體情況填寫《未打卡情況說明表》,經部門負責人/總經理簽字確認。
7、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違者,責任雙方均罰款20元。
8、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9、遇停電或打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于12小時內報行政部門備案。過時不予受理。
10、如有事不能實行正常打卡的,必須先報行政部門說明情況,嚴禁因為私人事情耽誤打卡。
如與本制度條款制度相抵觸的,依照本制度執行,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督落實執行!
鄉鎮上下班制度(優秀18篇)篇十八
1.公司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的時光標準(上午8:00~12:30,午時1:30~5:30),自覺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2.有事必須請假的',的應向本人所屬部門領導申請,超過二天(含二天)者須向公司經理書面申請。
3.超過上班規定時光10分鐘以上者,視為遲到,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者,視為早退,遲到超過2小時以上者,則視為曠工。
4.獎罰規定:
1.職工遲到或早退二次以上(含二次)者,應于每次20元罰款。
2.職工每曠工一次,應扣發當月5%工資。職工請事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3.職工在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五次(含五次)者,應于每次30元罰款。
4.每月所收罰款,公司將全部獎勵于按時上班工作態度好的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