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是一種雙方達成協議的法律文件,用于規定一個人(承包商)承擔某項工程或服務的責任和義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后廚的承包合同(熱門12篇)篇一
甲方:劉河鎮土地整治示范項目第11標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合同。
水泥路施工:水泥路面的設計寬度為4米(長度:施工完后現場測量)及3米(長度:施工完后現場測量)兩類型、厚度均為18cm,水泥路的混凝土強度等級為c25,乙方承包工程還包括路基整理。
經甲、乙雙方商定,本工程必須在20xx年8月14日前竣工。
價款:經甲、乙雙方商定,本工程水泥路面每平方米32元。
承包方式:甲方提供水泥路面施工所需的水泥,其它材料由乙方供應。
工程款由乙方墊資,工程施工完驗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1、為乙方指定每段水泥路的起始點及該段水泥路的規格及要求。
2、為乙方提供正常施工時所需的水泥。
3、協助乙方對水泥路的施工。
1、施工過程中所需的電由乙方解決。
2、施工過程中所需的機械由乙方解決。
3、水泥路面的切縫、路面的養護及成品的保護由乙方負責。
4、路面的寬度、厚度及砼的強度要達到設計的要求。
經雙方商定在施工中乙方必須按質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乙方對施工負全部的安全責任。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在施工中甲方對乙方生產過程中的事故概不負責。
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期限和質量要求交付工程,若由于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按合同的要求施工,造成的損失,則由乙方承擔。
1、在實際施工中如有部分路面的寬度達不到設計要求,則要扣減該部分的工程量。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刻生效,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發包方:承包方:
日期:日期:
簽訂時間:年月日。
后廚的承包合同(熱門12篇)篇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經濟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皖南國際大酒店。
2、工程地址:涇縣開發區高架橋旁。
3、承包范圍:九—十七層電梯間墻面干掛、電梯門套、地面大理石鋪貼、樓梯踏步大理石鋪貼、衛生間洗漱臺面、淋浴房地面、門檻石、窗臺。
第二條、承包方式:包材料、包鋪料、包安裝、包質量、包安全、包進度。
第三條、質量等級:以甲方和業主審定的優良樣品為準;如果批量材料到場與樣品不符所造成的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四條、施工圖紙:按照建設方提供的為準。如有變動甲方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提供提供技術交底、施工圖紙一份。
第五條、甲方駐地代表:
乙方駐地代表:
第六條、基礎工作:
甲方提供安全場地,提供臨時水、電使用(費用自理)。乙方提供大理石樣品,供甲方選樣。提供樣品清單以及大理石加工費、安裝人工費清單。
第七條、工程進度計劃。
根據建設方和甲方總進度要求,乙方提供施工計劃表。
第八條、工程監督。
建設方、發包方、施工方三方共同監督。上一道工序驗收合格;
再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第九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結算依據:
1、工程量計算以實際完成面為準。
2、以乙方上報的大理石價格清單由甲方核定的價格為準。
3、工程暫估價大寫元;
4、支付方式按甲方與業主簽訂的合同付款方式同步付款,預留5%作為質保金。
第十條、工程驗收。
按照國家建筑裝修行業標準實行驗收;達不到驗收標準造成返工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工期延誤造成甲方損失的將以每天1000元作為賠償金。
第十一條、決算。
本合同及合同以外增加部分同時計入決算。
第一條、保修。
自竣工驗收起乙方承擔施工范圍內工程二年維修義務,費用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
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可以提請勞動部門仲裁。還不能達成一致可以到法院提起上訴。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甲方如果不能按時按合同履行合約賠償乙方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乙方如果不能按時按合同履行合約賠償甲方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當事人各執______份。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發包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
法人代表:
承包方單位名稱(章)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后廚的承包合同(熱門12篇)篇三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于×××鎮中心南路的×××賓館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賓館經營業務(含餐飲、住宿)。
二、承包期限:暫定五年零一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承包金每年萬元,乙方必須于每年月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承包金。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將×××賓館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賓館內現有設備、設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
5.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2個月后即告解除。對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剩余承包期內應交承包金總額的%計算。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賓館。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
3.負責辦理各類證照,確保賓館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5.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6.不得隨意更改賓館建筑結構及用途,如需小范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動工。
7.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范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賓館,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賓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
11.乙方不得做有損于甲方及×××賓館聲譽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費、治安費、各類管理費等與本賓館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4.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后3日內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15.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五、賓館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賓館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系業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務需要蓋具與賓館有關的印章,必須先征得甲方同意。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50元計算。如逾期超過十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賓館及其它財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賓館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七、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后廚的承包合同(熱門12篇)篇四
乙方:
公司系甲、乙雙方共同組建并經依法核準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該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自年月日止,共計年。
二、承包期間,甲方必須保證每年交納承包款萬元,該承包款就體現在該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內,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二個月內由甲、乙雙方按法律規定進行分紅。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潤歸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間,甲方經營虧損,由甲方自負。承包期間,所有的債權債務關系均由甲方自行處理,由此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承包期間,甲方享有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和人事權。經營資金由甲方自籌(該公司的注冊資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經營),經營人員和所有的財會人員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經營人員的工資、獎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經營費用帳內。
五、承包期間,甲方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送交會計報表并依法納稅。
六、本協議生效三天內,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號及財務帳冊由雙方列清單移交給甲方,雙方確認。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九、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乙方: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
后廚的承包合同(熱門12篇)篇五
為發展經濟保護和發展林木資源,甲方把原龍潭xx(已荒棄多年)的經營權給乙方承包,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山林的面積范圍:承包范圍為舊龍潭xx的全部范圍,面積約七十五畝,四至界限為:東至風流坳橫至石托窩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為界;南至林場屋對面荒田坑邊為界;西與寶溪山背分水為界;北至山頂與寶溪山分水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個________年叁仟元;
第二個________年在原基礎遞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類推,直到承包期滿。
四、承包期間,乙方對荒山地所種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權,但必須依法依規辦證,否則按森林和林業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時,甲方給予支援。
六、合同期滿,乙方所種的一切果樹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如合同期滿乙方愿意續包,甲方給予優先承租。
七、合同簽訂后,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資金的五倍作補償。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后廚的承包合同(熱門12篇)篇六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承包乙方客輪視頻廣告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承包乙方經營的客運航線輪船內的視頻廣告(具體航線見附頁)。
2、廣告時長為每船次3—10分鐘,按航行時間長短。
3、廣告承包費用萬元。
1、甲方提供乙方廣告片,并承擔廣告片的制作費用。
2、甲方需為乙方拍攝形象、安全宣傳片一輯,制作費用由甲方承擔。
3、甲方對其所傳送的廣告內容負責,確保其內容符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定。
1、乙方需在開船后播放完安全宣傳片后即開始播放甲方提供的廣告片,并按時播完。
2、乙方不可對甲方傳送的廣告節目進行技術性處理,若因乙方對節目的加工處理導致宣傳效果的偏差或事實性錯誤,因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若需修改,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3、乙方有權就廣告片節目質量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甲方應當予以認真考慮。
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時,另一方均有權向其提出口頭或書面交涉,并有權依照本協議的相關條款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或依照法律的規定追究其侵權責任。
2、若乙方未按照本協議規定的范圍和方式播放甲方的廣告片,甲方所以損失由乙方承擔。
若因不可抗力導致一方或雙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本協議所指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戰爭、外部通訊系統故障、重大技術故障和法律、政策的變化等。
本協議期滿后,若雙方未提出異議,協議即自行終止。
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雙方不能通過協商途徑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本廣告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后廚的承包合同(熱門12篇)篇七
發包人(全稱)承包人(全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承包范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發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簽字)。
工商注冊住所:工商注冊住所:
企業代碼:企業代碼: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賬號:授權代表:電話:傳真:電子郵箱:開戶銀行:賬號: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第1條一般規定。
1.1定義與解釋。
1.1.1通用條款,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文件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2專用條款,指根據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實際,對通用條款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3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業主委托,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設計與其他階段的工程承包。
1.1.4發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稱為發包人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1.1.5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6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并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7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監理人,指發包人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1.1.9工程總監,指由監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
1.1.10項目經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或)試運行考核并交付發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13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工程。
1.1.14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用于承包人現場辦公、居住、設備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15項目基礎資料,指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項目批準或核準的文件、報告(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資料(氣象、水文、地質)、協議(燃料、水、電、氣、運輸)和有關數據等,設計所須的基礎資料。
1.1.16現場障礙資料,指發包人為承包人完成設計、進行現場施工所需要。
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須受保護的古建筑、古樹木等坐標方位、數據和其他情況的資料。
1.1.17設計階段,指規劃設計、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
1.1.18工程物資,設計文件規定的并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設備、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后試驗所需的材料等。
1.1.19施工,指承包人把設計文件轉化為工程的過程,包括土建、安裝和竣工試驗等作業。
1.1.20竣工試驗,指工程的土建、安裝完工后,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被業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負責進行的試驗。
1.1.21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土建、安裝,并通過竣工試驗。
1.1.22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后,為使發包人的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竣工后試驗、試運行準備,由承包人與發包人進行工程交接,并由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的過程。
1.1.23竣工后試驗,指工程被發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自行組織的試驗、或在發包人組織領導下并由承包人指導進行工程的功能試驗。
1.1.24試運行考核,指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后,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的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下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1.1.25考核驗收證書,指試運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完成并被驗收后,由發包人簽發的驗收證書。
1.1.26工程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驗收證書、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并按合同約定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由發包人組織的工程結算與驗收。
1.1.27項目進度計劃,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實施階段(包括: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工程接收、竣工后試驗至試運行考核各階段的)或合同約定的若干實施階段的時間計劃安排。
1.1.28施工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現場施工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29竣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試驗)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包括按合同約定的任何延長日期。
1.1.30變更,指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準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合同價格,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服務等工作的價款。
1.1.32合同價格調整,指依據合同約定需要增減的費用而對合同價格進行的相應調整。
1.1.33合同總價,指根據合同約定,經調整后的合同價格。
1.1.34預付款,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由發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
1.1.35工程進度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內容、支付條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設計、采購和施工的進度款,及竣工后試驗的服務費等款項。
1.1.36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書,指依據有關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質量保修責任書。
1.1.37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數據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
1.1.38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責任。
1.1.39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40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補充約定的其他定義。
1.1.41條款標題不能作為合同解釋的依據。
1.2.1合同文件的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
(8)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通知、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文件、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文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當合同文件的條款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據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闡述清楚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采納監理人的解釋。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不接受監理人的解釋的,根據16.3款關于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2.3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他公歷日。
1.3語言文字。
合同文件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在少數民族地區,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編寫、解釋和說明本合同文件。
1.4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標準、規范。
1.5.1適用于本工程的國家標準規范、或(和)行業標準規范、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標準規范、或(和)企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或編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2發包人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并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供的標準、規范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沒有相應成文規定的標準、規范時,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列明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實施方法,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承包人需要對實施方法進行研發試驗的,或須對施工人員進行特殊培訓的,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5.4遵守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進行設計、采購、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范的規定。
1.5.5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和適用法律規定的標準規范,對承包人的設計、實施提出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方面的建議、修改和變更。
1.6遵守法律。
1.6.1在履行合同期間,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發包人辦理并取得立項、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批文、土地使用許可、開工批準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許可、執照、證件、批件等,發包人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關系。因此造成承包人的開工延誤、暫停、費用增加、進度延誤時,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1.6.2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間遵守適用法律、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進行設。
計、采購、加工、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承包人須辦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辦理的各種許可、執照、批文和手續等,保證發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損失。并因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按發包人的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1.6.3承包人按時向所雇傭人員發放工資,為其辦理人身保險,并繳納相關稅費。
1.7保密事項。
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泄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須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2條發包人。
2.1發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2.1.1負責辦理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手續,取得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完成拆遷補償工作,使項目具備法律規定的開工條件。
2.1.2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格調整、付款、竣工結算義務。
2.1.3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及國家法律對安全、質量、標準、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等強制性規定,對承包人的設計、采購、施工等實施工作提出建議、修改和變更。
2.1.4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對因承包人原因給發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提出賠償。
2.1.5發包人認為必要時,有權發出書面形式的暫停通知。該類暫停給承包人造成的費用增加時,由發包人承擔。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2.1.6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2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發包人委托的權利,履行發包人義務。發包人代表依據本合同并在其授權范圍內履行其職責。發包人代表根據合同約定的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其本人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
2.3監理人。
2.3.1發包人對工程實行監理的,監理人的名稱、工程總監、監理范圍、內容、職權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寫明。
監理人按發包人委托監理的范圍、內容、職權和權限,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實施監督。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工程總監簽字后送交項目經理。
2.3.2工程總監的職權與發包人代表的職權相重疊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協調并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除專用條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工程總監無權改變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3.4發包人更換工程總監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并將替換者的姓名、職務、職權、權限和任命時間通知承包人。
2.4安全保證。
2.4.1發包人負責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地上已有設施和鄰近建筑物、構筑物、古樹名木、文物及墳墓等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周圍的正常秩序,并承擔相關費用。承包人接受發包人對前述某事項的委托時,另行簽訂委托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2.4.2發包人負責工程現場臨近正在使用、生產或運行的建筑物、構筑物、生產裝置、設施、設備等,要設置隔離設施,豎立禁止入內、禁止動火的明顯標志,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須遵守的安全規定和位置范圍。因發包人的原因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發包人負責。
2.4.3本合同未作約定,而在工程主體結構或工程主要裝置完成后,發包人要求進行涉及建筑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程時,雙方另行簽訂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設計方案,方能施工。
發包人自行決定此類裝修或發包人與第三方簽訂委托合同,由發包人或發包人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提出設計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害由發包人負責。
2.4.4發包人對其代表、雇員、監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因上述人員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發包人負責。
2.4.5發包人、發包人代表、雇員、監理人及其委托的其他人員,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相關約定。
2.5保安責任。
2.5.1發包人負責與工程當地有關治安部門的聯系、溝通和協調,并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實行歸口領導。
2.5.2發包人與承包人商定工程實施階段及區域的保安責任劃分,并編制各自的相關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作為合同附件。
2.5.3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占用的區域、接收的單項工程和工程,由發包人承擔相關保安工作,及因此產生的費用、損害和責任。
3.1.1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范、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來完成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是承包人的義務。
3.1.2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文件、設備、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存在的缺陷。
3.1.3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內容、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1.4發包人通知暫停的,承包人有權根據2.1.5款的約定提出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長。
3.1.5對因發包人原因給承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損害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賠償或(和)延長竣工日期。
3.2項目經理。
3.2.1項目經理經授權并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本合同。項目經理的姓名、職責和權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項目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需離開項目現場須事先取得發包人同意,并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職責。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按照本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2項目經理按合同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并按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項目實施。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取得聯系時,項目經理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后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送交書面報告。
3.2.3承包人需更換項目經理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的同意。繼任的項目經理須繼續履行第3.2.1款約定的職責和權限。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換項目經理的,按3.2.1款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1款約定的權限。
3.3工程質量保證。
3.3.1質量保證體系。承包人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保持持續有效,并建立本合同項下的質量保證體系。
3.3.2實施過程的質量保證。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規范,確保設計、采購、加工制造、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后試驗和考核驗收的質量。并遵照國家有關質量保修責任的規定,對工程進行保修。
3.4安全保證。
3.4.1工程安全性能。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并遵照建設工程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規定,進行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保證工程的安全性能。
3.4.2現場安全施工和環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5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保證。
3.5.1工程設計。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并遵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的環境保護設計及職業健康保護設計,保證工程符合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的法律規定。
3.5.2現場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6進度保證。
承包人按4.1款約定的項目進度計劃,合理有序地組織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后試驗需要的各類資源,采用有效的實施方法和組織方法,保證項目進度計劃的實現。
3.7現場保安。
承包人承擔其進入現場、施工開工至發包人接收單項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現場保安責任(含承包人的預制加工場地、辦公及生活營區)。并負責編制相關的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提交給發包人。
3.8分包。
3.8.1分包約定。承包人只能對專用條款約定列出的分包事項(含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等)及其分包人的長名單中,進行分包招標。
本專用條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項和分包人的長名單,承包人可在工程實施階段分期提交,發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項和分包人長名單后的15日內,予以批準或提出意見。發包人未能在15日批準亦未提出意見的,承包人有權在提交該工作事項和分包名單后的第16日開始,將提出的擬分包事項對外分包。
3.8.2分包人資質。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資質等級的分包人,方能選擇為分包人。
3.8.3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將承包的全部工程對外分包,也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全部轉包。
3.8.4分包人不得將其分包的設計、施工和貨物采購對外轉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采購分包中的整裝單元設備,電氣儀表的成套設備除外)。
3.8.5對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分包人進度款。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項。
3.8.6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因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過錯導致工程質量出現缺陷,給發包人造成損失或導致竣工日期延誤的,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4條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項目進度計劃。
4.1.1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編制的項目進度計劃,其中施工期限須符合合同協議書的約定。經發包人批準后實施。發包人的批準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承包人提交項目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4.1.2自費趕上項目進度計劃。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實際進度明顯落后于項目進度計劃時,承包人有義務、發包人也有權利要求承包人自費采取措施,趕上項目進度計劃。
4.1.3項目進度計劃的調整。出現下列情況,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并對項目進度計劃進行調整:
(1)發包人根據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或未能按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14.3.2款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導致4.3.2款約定的設計開工日期延誤,或4.4.2款約定的采購開始日期延誤,或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
(2)根據4.2.4款第2項的約定,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某個設計階段審核會。
議時間的延誤。
(3)根據4.2.4款第3項的約定,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準時間較合同約定的時間延長的。
(4)根據合同約定的其他延長竣工日期的情況。
4.1.4發包人的趕工要求。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人書面提出加快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驗的趕工要求,并被承包人接受時,承包人提交趕工方案。因趕工引起的費用增加,按13.2.5款的變更約定執行。
4.2設計進度計劃。
4.2.1設計進度計劃。承包人根據批準的項目進度計劃和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發包人組織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編制設計進度計劃。設計進度計劃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的認可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2.2設計開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按5.2.1款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及14.3.2款的預付款后的第1天,作為設計開工日期。
4.2.3設計開工日期延誤。因發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約定提供設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等相關資料,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設計開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4.2.4設計階段審查日期的延誤
(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提交相關階段的設計文件、或提交的相關設計文件不符合相關審核階段的設計深度時,造成設計審查會議延誤的,依據4.1.2款的約定,承包人自費采取措施并趕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誤,并給發包人造成審核會議準備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約定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造成某個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承包人帶來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3)政府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準時間較合同約定時間延長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各方帶來的費用增加,由各自承擔。
4.3采購進度計劃。
4.3.1采購進度計劃。承包人的采購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并與設計、施工、和(或)竣工試驗及竣工后試驗的進度計劃相銜接。
4.3.2采購開始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施工進度計劃。
4.4.1施工進度計劃。承包人在現場施工開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符合項目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并與設計、采購、竣工試驗進度計劃相銜接。發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關鍵單項工程或(和)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4.2施工開工日期延誤。根據下列約定,確定竣工日期的延長:
(1)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的,需說明正當理由,自費采取措施及早開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3竣工日期
1、承包范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2)單項工程中最后一項竣工試驗通過的日期,為該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后一個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2、承包范圍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為竣工試驗、或竣工后試驗預留的施工部位、或發包人要求的施工預留部位、不影響發包人實質操作使用的零星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定。
4.5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誤期賠償。每日延
誤的賠償金額,及按日累計的最高賠償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有權從工程進度款、或竣工結算款、或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除賠償金額。
4.6暫停。
4.6.1發包人的暫停。發包人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暫停工程實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暫停日期及預計暫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執行此項暫停而遭受的費用增加,或因復工而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6.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暫停。根據17.1款不可抗力發生的義務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后果的條款約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暫停時承包人的工作。當4.6.1款發包人的暫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暫停發生時,承包人立即停止現場的實施工作。并在暫停期間,根據合同約定,由承包人負責照料、保護、監管的人員、工程、物資及承包人的文件等。因承包人未能盡到照料、保護和監管責任,造成損壞、變質等,使發包人的費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4承包人的復工要求。根據4.6.1款發包人通知的暫停,承包人有權在暫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復工。不能復工時,承包人有權根據13.2.5款調減部分工程的約定,以變更方式調減受暫停影響的部分工程。
發包人的暫停超過45天且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或發包人的暫停超過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有權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約定,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發包人的復工。發包人發出復工通知后,發包人有權組織承包人對受暫停影響的工程、設備、材料、部件進行檢查,承包人將檢查結果及需要恢復、修復的內容和估算通知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后,所發生的恢復、修復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因恢復、修復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4.6.6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暫停,所發生的損失、損害及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7工程暫停時的付款。發生發包人的暫停時,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約定付款外,發包人須賠償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經濟損失,并按下述約定進行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人自費修復。修復合格并經發包人驗收后,根據14.4.1款工程進度款的約定,支付其中的采購進度款。
(3)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永久性工程訂購的、尚未運抵現場的設備、材料和部件的相應款項。
(4)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對已訂貨的永久性工程設備、材料和部件進行退貨時,其供應商、制造廠要求的補償、賠償等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5條技術與設計。
5.1生產工藝技術、建筑藝術造型。
5.1.1承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
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筑藝術造型(含建筑設計)時,承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制造指導書和其他資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筑藝術造型及其結構設計負責。
承包人對本專用條款約定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負責。該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的評價依據。根據工程特點,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的試運行考核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
5.1.2發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
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筑藝術造型(含建筑設計)時,發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數據、工藝條件、軟件、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設備制造指導書和其他承包人的文件資料、發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筑藝術造型的要求負責。
發包人有義務指導、審查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的生產工藝設計或(和)建筑設計文件,并予以確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試運行考核的各項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說明中各自承擔的責任,作為10.3.3款試運行考核和考核責任的評價依據。
5.2設計。
5.2.1發包人的義務。
(1)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向承包人提供設計需要的項目基礎資料,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有不真實、不準確或不齊全時,有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進一步補充資料。提供項目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有專利商提供的技術或工藝包,或是獨立建筑師提供的建筑藝術造型等,發包人有義務組織專利商或獨立建筑師與承包人進行數據、條件和資料的交換、協調和交接。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供項目基礎資料及其補充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或發包人的計劃變更,造成承包人的設計停工、返工或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提供現場障礙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規定,在設計開始前,提供與設計、施工有關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構筑物等現場障礙資料,并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因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造成的設計停工、返工和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提供項目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承包人無法核實發包人所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中的數據、條件和資料的,發包人有義務給予進一步確認。
5.2.2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與發包人(及其專利商)以書面形式交接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提供的設計項目基礎資料、第2項提供的與設計有關的現場障礙資料。對這些資料中的短缺、遺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后15日內有義務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的補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提出補充要求而發生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2)承包人有義務按照發包人提供的項目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和行政法規規定的設計深度開展設計。并對其設計的工藝技術或建筑藝術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的標準,設備材料的質量、工程質量和完成時間負責。因承包人設計的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2.3遵守標準、規范。
(1)1.5款約定的標準、規范,適用于發包人按單項工程接收或(和)整個工程接收。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國家頒布了新的標準或規范時,承包人有義務向發包人提交有關新標準、新規范的建議書。對其中的強制性標準、規范,皆須遵守,并作為變更處理;對于非強制性及推薦性的標準、規范,發包人可決定采用或不采用,決定采用時,作為變更處理。
量及竣工試驗質量的依據。
5.2.4操作維修手冊。由承包人指導竣工后試驗和試運行考核試驗,并編制操作維修手冊的,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第二段的約定,責令其專利商或發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冊,并對其資料的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發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冊,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維修手冊的份數、提交期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2.5設計文件的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資料和圖紙提交的份數和時間。
5.3.6設計缺陷的自費修復,自費趕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文件中的遺漏、錯誤、缺陷和不足,自費修復。使設計進度延誤時,自費采取措施趕上。
5.3設計階段審查。
5.3.1設計審查階段及審查會議時間。本工程的設計階段、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約定。審查會議和發包人上級單位及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審查會議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3.2承包人根據5.3.1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設計文件,并符合行政法規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的深度規定。承包人有義務自費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并自費提供審查過程中需提供的補充資料。
5.3.3發包人有義務向承包人提供根據5.3.2款設計審查會議的批準文件和紀要。承包人有義務按相關審查階段批準的文件和紀要,并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設計法規的規定,對相關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3.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完整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致使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會議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窩工損失,或發包人組織會議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3.5發包人有權在5.3.1款約定的各設計審查階段之前,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文件、圖紙和資料提出建議、審查和確認,發包人的任何建議、審查和確認,并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和合同義務。
5.4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
發包人委托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另行簽訂培訓委托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5知識產權。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雙方(含一方或雙方相關的專利商、獨立建筑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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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為了更好地開拓甲方的外貿銷售市場,在甲、乙雙方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甲方招聘乙方為一腳踢直銷承包制業務員(非甲方員工,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
二、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
三、銷售價格:所有由乙方開發的客戶及簽訂的合同價格,須按甲、乙雙方及客戶確認的統。
一價格執行。
四、乙方所簽訂的所有銷售合同中的產品的材料選用、質量、技術標準都需由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另外安排人員對自己承接的業務和訂單進行直接跟進;當客戶到廠參觀時,甲方需協助乙方進行相關的客戶接待工作。
五、乙方所簽訂的每份合同可按銷售合同的總額提成7%,收到合同訂金時按所占的合同總額比例結算一次,收到客戶余下全部貨款后再予以結算一次;每筆業務提成需在合同完成且貨款收訖后全部結清。甲方提供乙方固定的辦公地點及辦公設備(在甲方公司內)。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
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合格產品(按客戶要求的質量標準);。
2、統一價必須合理,須由甲乙雙方及客戶協商同意后確定;。
3、甲方接到銷售合同及協定的定金后,需嚴格按照銷售合同上的條款及相關質量技術標準對客戶采購的產品進行備料、生產、制作、加工及檢驗。產品經客戶方驗收合格后,需由乙方從旁協助有關的貨物運輸事宜,并向客戶收取余下的合同款項。
4、甲方不得私下與乙方的客戶聯系,更不得在乙方不在場的情況下與乙方的客戶確定銷售價格及簽訂銷售合同。
(二)乙方: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及客戶方確定的統一價執行;。
2、乙方須按所簽訂的銷售合同的支付條款協助甲方向客戶方收取訂金及余下的合同款項。
3、乙方按銷售合同期限下單生產時,須發詳細的生產通知單給甲方的有關部門;。
4、營銷策略由乙方自定,與甲方無關。
5、乙方有權向甲方對工廠的生產管理、質量控制、銷售成本及海外營銷策略提出合理建議及要求。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有違約,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解決,違約方應當承擔違約金為銷售總額的10%。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未盡事項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自簽字起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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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為了城鎮經濟快速發展,改善民生,方便群眾生活,減輕商戶負擔,經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把生米街菜市場招標給南昌市夢圓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管理合同如下:
1、甲方承包給乙方工作項目:負責全菜市場環境衛生、經營秩序管理,處理好市場平常糾紛。
2、甲方負責四個工作人員工資。每年甲方給乙方工資108888元,加稅9469元,兩項共計118357元。憑紅谷灘地稅發票年終一次性轉賬給乙方。
3、日常衛生保潔費用由乙方在市場內的經營商戶內收取少量的衛生費作為保潔人員工資和保潔工具開支。出了市場馬路上的衛生費由鎮保潔公司收。
4、乙方在承包管理期間,要教育商戶文明經商,注意防火防盜,杜絕斗毆事件。一旦發生要立即制止,每天要安排專職人員值班,每天傍晚要檢查環境衛生,注意保管好公共財產。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分管領導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具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后廚的承包合同(熱門12篇)篇十
承包車間位置:一樓xx車間加工類型:x。
承包日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與共同遵守,經協商簽定本合同,商定如下條款:
一、乙方自愿承包,自主管理,自負盈虧,獨立承擔生產,保質、保量、安全生產等管理事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一切規章制度按甲方制度實行。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1;廠房、設備和配套設施,2;水、電。
三、乙方必須嚴格按規范操作,并負責廠房和設備設施的維修、維護和保養,費用自理。
四、在甲方驗廠檢查等需要乙方配合的活動時,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的安排。
五、乙方不得改變廠房和設備設施的性能和用途,確因生產需要改變的應以書面形式報甲方同意后方可改造,但費用自理。
六、承包期滿,廠房和設備設施必須保持原狀,損失或遺失的按交接時的實際價值由乙方全額賠。(設備清單詳見附件1)。
七、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每周設備保養維護和安全生產檢查。
八、乙方應依據甲方的《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和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加強員工管理。另乙方工人工傷等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解決與甲方無關。
九、乙方承擔員工一切勞動保護所需的費用。
十一、員工必須遵守廠規,遵守法律,節約水電,團結友愛,互相關心的良好風尚,精通工藝、工序,做到保質保量完成任務,為廠為社會貢獻力量。
十二、如有乙方員工有違法廠規、法律的,甲方可立即開除出廠,違反法律送行政部門處理。
十三、在廠正常生產中,甲方與乙方如果產生糾紛、違法行為,雙方協調解決,如解決不了交由行政部門解決。
十四、在生產過程中,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得的生產排期,按時交貨,絕不擅自挑單,如有誤期不交貨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十五、在生產過程中,甲、乙雙方有不一致的觀點或考慮不周的,雙方可共同協商解決,不健全的地方可參觀有效的勞動合同法參考解決。
十六、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負責人(簽名):
乙方負責人(簽名):
簽訂日期:**年月日餐廳承包合同賓館承包合同保潔承包合同
后廚的承包合同(熱門12篇)篇十一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公路貨物運輸條例》有關法規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運輸起、止地點:由至。
二,貨物運輸方式:汽車運輸。
三,貨物運輸時間: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四,費用標準及運輸結算方式。
1、本次運輸費元,大寫:
2、結算時間,貨物運達目的地憑交貨通知單,用戶簽字蓋章后30天內返回甲方,甲方見單一次性結算運費。
五,雙方責任。
1、甲方所托運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相關運輸規定。
2、甲方向乙方提供明確的貨物名稱、貨物類型等貨物信息。
3、按甲方要求承運貨物時,乙方應準確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不得拖延。
4、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運輸到達用戶地點,拖延未到由乙方負責。
六,合同有爭議無法協商時合同在實施過程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應本著協商解決的辦法,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后廚的承包合同(熱門12篇)篇十二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經甲方、乙方認真協商,現甲方將300(叁佰)只羊承包給乙方,達成如下合同內容: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承包期共________年,從二零一__年____月___日起至二零一____年_____月__日止.
二,承包牲畜數量。
1、乙方在為甲方承包喂養期間,每年乙方必須保證向甲方交付88只小羊,每只小羊重量不得低于10公斤,如果乙方不能向甲方交付88只小羊,也可向甲方每年交付每只羊300元(叁佰元整),合計每年26000元(貳萬陸仟元整)。
2、每年承包費乙方必須于當年8月31日前向甲方交清。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利收回所承包的羊。
四、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向乙方提供300只羊,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以致乙方不能進行正常飼養的,乙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
五,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規格、數量交付甲方羊和承包費,每逾期一天,應按其總價的10%,向甲方償付違約金.超過15天仍未履行承包任務的,甲方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收回牲畜重新發包給他人.
2.乙方如將所承包飼養的羊出售給他人,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乙方在飼養過程中如果出現的丟失、生病等造成所承包牲畜數量減少情況,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合同期滿后,乙方必須按時將承包的300只羊如數向甲方交清,少一只山羊,需向甲方賠償800元(捌佰元整),少一只綿羊,需向甲方賠償1000元(壹仟元整)。
六、其它。
因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價錢較低,乙方每年免費向甲方提供5只羊供甲方食用。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合同執行中如乙方不能執行合同,配偶和子女必須繼續履行此合同的義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二份,西尼爾村委會、西尼爾鎮司法所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